2014 年 度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評 估 報 告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新 力 量 網 絡 2014 年 1 月 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014 年 度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評 估 報 告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新 力 量 網 絡 2014 年 1 月 1"

Transcription

1

2 2014 年 度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評 估 報 告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新 力 量 網 絡 2014 年 1 月 1

3 關 於 新 力 量 網 絡 新 力 量 網 絡 是 獨 立 的 民 間 智 庫, 成 立 於 2002 年 2 月, 致 力 於 中 長 期 發 展 策 略 和 政 策 研 究, 以 改 善 特 區 管 治 質 素, 促 進 經 濟 和 社 會 進 步 歡 迎 回 應 我 們 歡 迎 各 界 對 報 告 書 的 內 容 提 出 評 論, 為 將 來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作 出 建 議 請 將 意 見 電 郵 至 :admin@synergynet.org.hk, 或 以 郵 遞 方 式 寄 往 : 新 力 量 網 絡 香 港 新 界 沙 田 安 麗 街 18 號 達 利 廣 場 3 樓 1 室 2

4 2014 年 度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評 估 報 告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研 究 簡 介 4 報 告 摘 要 5 導 論 : 管 治 的 定 義 9 第 一 部 分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分 析 11 第 二 部 分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分 析 20 第 三 部 分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26 第 四 部 分 總 結 及 建 議 32 附 錄 一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一 覽 表 38 附 錄 二 問 責 官 員 一 覽 表 54 3

5 研 究 簡 介 範 圍 本 報 告 就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進 行 追 蹤 研 究, 並 回 顧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的 施 政 表 現 報 告 包 括 以 下 部 分 : 一 )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分 析 ; 二 )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分 析 ; 三 )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 及 四 )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資 料 來 源 除 特 別 註 明 外, 本 報 告 內 採 用 之 所 有 數 據 均 來 自 特 區 政 府 網 頁 及 立 法 會 網 頁 研 究 團 隊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管 治 研 究 小 組, 專 責 研 究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目 標 是 提 出 及 時 和 可 行 的 政 策 建 議, 供 特 區 政 府 考 慮 及 推 動 社 會 討 論 小 組 的 工 作 包 括 發 表 研 究 報 告 書 和 舉 辦 公 眾 論 壇 等 管 治 研 究 小 組 的 成 員 包 括 : 葉 健 民 教 授 ( 新 力 量 網 絡 研 究 總 監 ) 方 志 恒 博 士 ( 新 力 量 網 絡 副 主 席 ) 房 吉 祥 先 生 ( 新 力 量 網 絡 理 事 ) 周 日 東 先 生 ( 新 力 量 網 絡 研 究 幹 事 ) 鄺 英 豪 先 生 ( 新 力 量 網 絡 青 年 研 究 員 ) 另 外, 以 下 實 習 生 參 與 了 本 報 告 的 前 期 研 究 工 作 : 黃 晞 彤 曾 海 威 曾 嘉 欣 張 燁 劉 浩 鑄 夏 昇 裕 徐 潔 儀 屈 振 鯤 孫 晉 雄 葉 娜 張 可 欣 李 雯 嬌 李 智 謙 梁 翰 杰 吳 梓 欣 及 馮 芮 4

6 報 告 摘 要 第 一 部 分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分 析 一 )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梁 振 英 政 府 亦 繼 續 面 對 同 樣 困 局 ( 報 告 第 12 至 16 頁 )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而 由 梁 振 英 領 導 的 新 一 屆 政 府, 亦 繼 續 面 對 同 樣 的 管 治 困 局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為 45.83%, 即 有 約 五 成 多 的 政 府 法 案, 未 能 按 照 計 劃 在 立 法 年 度 內 順 利 落 實 ; 而 回 歸 16 年 以 來, 特 區 政 府 的 平 均 立 法 成 功 率 則 為 55.60%, 董 建 華 曾 蔭 權 及 梁 振 英 三 任 特 首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均 維 持 在 低 水 平, 充 分 顯 示 出 無 論 誰 人 擔 任 特 首, 都 未 能 解 決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持 續 緊 張 的 結 構 問 題 而 特 區 政 府 在 每 個 立 法 年 度, 都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大 批 原 來 計 劃 提 出 的 法 案, 則 是 造 成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的 主 要 原 因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便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41.67% 的 法 案, 當 中 包 括 僱 傭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私 營 骨 灰 龕 條 例 草 案 立 法 設 立 男 士 侍 產 假 制 度 立 法 成 立 獨 立 保 險 業 監 管 局 立 法 實 行 證 券 市 場 無 紙 化 等 等 合 共 10 個 法 案 ; 而 回 歸 16 年 以 來, 特 區 政 府 平 均 每 年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40.11% 的 法 案, 累 計 合 共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215 條 法 案 二 ) 政 府 無 法 在 議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傾 向 迴 避 處 理 爭 議 政 策 ( 報 告 第 16 至 19 頁 ) 現 時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特 區 政 府 是 按 無 黨 派 政 府 的 方 式 運 作, 而 未 有 與 任 何 政 黨 形 成 緊 密 的 政 治 聯 盟, 政 府 官 員 因 此 無 法 像 西 方 民 主 政 體 般, 透 過 政 黨 在 議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結 果 造 成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的 管 治 困 局 在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的 管 治 體 制 下, 由 於 難 以 確 保 法 案 可 在 立 法 會 取 得 足 夠 支 持, 特 區 政 府 傾 向 迴 避 處 理 爭 議 法 案, 最 終 令 不 少 法 案 被 迫 擱 置, 或 者 拖 延 多 年 才 能 落 實 5

7 第 二 部 分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分 析 一 )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組 成 傾 斜 工 商 專 業 界, 未 能 跟 上 公 民 社 會 的 發 展 步 伐 ( 報 告 第 22 頁 至 23 頁 ) 現 時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組 成, 明 顯 地 傾 向 工 商 專 業 界, 未 能 跟 上 公 民 社 會 的 發 展 步 伐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2,534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非 官 方 成 員 職 位 中, 工 商 專 業 界 精 英 佔 據 了 五 成 的 位 置 研 究 亦 顯 示,2,534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非 官 方 成 員 職 位, 實 質 上 是 由 1,943 名 人 士 擔 任, 當 中 1,526 名 人 士 (78.54%) 只 擔 任 一 個 委 員 會, 另 外 417 名 人 士 (21.46%) 同 時 獲 委 任 入 兩 個 或 以 上 諮 詢 委 員 會 而 這 417 名 重 覆 委 員 之 中, 同 樣 主 要 是 工 商 專 業 界 精 英 二 ) 諮 詢 委 員 會 未 能 反 映 民 情, 令 政 府 施 政 與 公 民 社 會 嚴 重 脫 節 ( 報 告 第 24 頁 ) 現 時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回 歸 後 公 民 社 會 急 速 發 展, 各 式 各 樣 的 民 間 團 體 湧 現, 但 這 些 新 興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卻 極 少 獲 委 任 入 相 關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 整 個 諮 詢 架 構 停 留 在 上 世 紀 的 殖 民 地 時 代, 成 員 組 成 上 依 舊 傾 斜 工 商 專 業 界, 無 法 反 映 日 益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民 情, 結 果 造 成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的 管 治 困 局 第 三 部 分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一 ) 問 責 官 員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來 自 五 湖 四 海 不 同 界 別 ( 報 告 第 28 至 30 頁 ) 在 政 治 問 責 制 下, 問 責 官 員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彼 此 之 間 既 沒 有 共 同 的 意 識 形 態 及 政 治 血 緣, 更 缺 乏 長 時 間 的 合 作 經 驗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在 三 任 特 首 所 任 命 的 95 名 問 責 官 員 中, 接 近 9 成 都 是 無 黨 派 人 士, 並 沒 有 任 何 的 政 黨 背 景 6

8 問 責 官 員 不 但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實 際 上 也 來 自 五 湖 四 海 不 同 界 別, 既 有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公 務 員 工 商 界 精 英 專 業 界 人 士 及 大 學 學 者, 也 有 來 自 社 會 服 務 界 傳 媒 文 化 界 及 政 界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在 三 任 特 首 所 任 命 的 95 名 問 責 官 員 中, 有 31.6%(30 名 ) 屬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有 24.2%(23 名 ) 來 自 公 務 員 隊 伍 及 公 營 機 構, 有 9.5%(9 名 ) 來 自 工 商 界, 有 11.6%(11 名 ) 來 自 專 業 界, 有 8.4%(8 名 ) 來 自 大 專 界, 有 7.4%(7 名 ) 來 自 社 會 服 務 界, 而 來 自 傳 媒 文 化 界 及 政 界, 則 佔 5.3%(5 名 ) 及 2.1%(2 名 ) 二 ) 特 首 組 班 時 從 不 同 界 別 拉 雜 成 軍, 嚴 重 削 弱 管 治 團 隊 的 凝 聚 力 ( 報 告 第 28 至 31 頁 ) 現 時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政 治 問 責 制 打 破 了 以 往 公 務 員 擔 任 主 要 官 員 的 局 面 後, 卻 未 有 同 時 引 入 政 黨 政 治 的 配 套, 結 果 導 致 特 首 在 組 班 之 時, 缺 乏 像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政 黨 般 的 政 治 人 才 庫, 而 只 能 夠 依 賴 特 首 的 個 人 網 絡 名 聲 和 往 績, 從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公 務 員 隊 伍 工 商 界 專 業 界 大 專 界 及 社 會 服 務 界 等 不 同 界 別 中 拉 雜 成 軍, 問 責 官 員 之 間 因 此 必 然 缺 乏 共 同 理 念 合 作 經 驗 及 工 作 默 契, 最 終 造 成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第 四 部 分 總 結 及 建 議 一 ) 整 個 管 治 體 制 陳 舊 落 後, 無 法 跟 上 近 年 日 趨 多 元 化 的 政 治 環 境, 結 果 造 成 管 治 體 制 多 重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 報 告 第 33 至 34 頁 ) 現 時 香 港 管 治 的 核 心 問 題, 在 於 整 個 管 治 體 制 陳 舊 落 後, 未 能 配 合 日 趨 多 元 化 的 政 治 環 境, 導 致 特 區 政 府 在 管 治 過 程 中, 無 法 有 效 協 調 問 責 官 員 政 黨 政 團 民 間 團 體 等 不 同 持 份 者, 最 終 造 成 管 治 體 制 多 重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及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7

9 二 ) 在 爭 取 實 現 特 首 普 選 之 外, 我 們 應 該 同 時 尋 求 推 動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在 未 來 數 年 爭 取 落 實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 報 告 第 35 至 37 頁 ) 特 區 政 府 現 時 正 就 2017 年 特 首 普 選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如 何 找 出 一 套 香 港 巿 民 及 中 央 政 府 都 接 受 的 特 首 普 選 方 案, 肯 定 是 當 前 香 港 社 會 的 最 重 要 議 題 但 我 們 在 爭 取 實 現 特 首 普 選 之 外, 不 能 夠 忽 略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性, 因 為 落 實 特 首 普 選 固 然 有 助 解 決 特 區 政 府 的 認 受 性 問 題, 卻 不 能 夠 解 決 現 時 管 治 體 制 多 重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新 力 量 網 絡 建 議, 在 爭 取 實 現 特 首 普 選 外, 應 該 同 時 推 動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在 未 來 數 年 爭 取 落 實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 (1) 即 時 改 革 : 重 整 諮 詢 架 構, 包 括 在 每 個 政 策 局 設 立 高 層 次 政 策 顧 問 團, 以 加 強 與 主 要 政 策 持 份 者 的 恒 常 對 話 (2) 2016 年 改 革 : 改 革 地 區 直 選 的 選 舉 制 度, 將 比 例 代 表 制 的 議 席 分 配 準 則 改 為 漢 狄 法, 以 形 成 一 個 合 理 的 政 黨 體 系 (3) 2017 年 改 革 : 建 立 聯 盟 政 府, 透 過 形 成 制 度 化 的 政 治 聯 盟 以 改 善 施 政 8

10 導 論 管 治 的 定 義 9

11 導 論 管 治 的 定 義 管 治 (Governance) 一 詞, 在 西 方 歷 史 上 由 來 已 久, 最 早 來 自 古 希 臘 語 Kubernan, 其 後 演 變 成 中 世 紀 的 拉 丁 語 Gubernare, 意 思 是 領 航 (Piloting) 掌 舵 (Steering) 或 制 定 規 則 (Rule-making) 1, 主 要 是 指 政 府 在 推 動 社 會 發 展 上 的 領 導 角 色 近 年, 管 治 成 為 學 術 界 的 熱 門 研 究 課 題 2 傳 統 上, 政 府 被 視 為 可 以 採 用 由 上 而 下 的 方 式 (Top-down approach) 推 動 施 政 ; 現 代 管 治 理 論 (Governance theories) 卻 強 調, 在 多 元 及 分 散 的 社 會 結 構 下, 政 府 已 不 能 夠 再 單 獨 行 事, 而 必 須 與 社 會 上 不 同 的 持 份 者 有 效 協 作 (Collaborate) 3 所 謂 管 治, 就 是 政 府 與 不 同 持 份 者 的 互 動 過 程 (Interactive process) 4 因 此, 不 少 政 治 學 者 都 認 為, 在 現 代 管 治 模 式 之 下, 政 府 的 角 色, 在 於 創 造 平 台 促 成 各 方 合 作 ; 而 政 府 的 管 治 能 力 Governing capacity, 則 取 決 於 它 的 協 調 力 5 本 報 告 採 納 上 述 的 理 論 框 架, 分 別 從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及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三 個 角 度, 全 面 分 析 特 區 政 府 與 不 同 持 份 者 的 互 動 過 程 包 括 特 區 政 府 與 立 法 會 特 區 政 府 與 公 民 社 會 以 至 特 區 政 府 內 部 管 治 團 隊 的 互 動 過 程 1 Kjær, Anne Mette (2004), Governance, Malden, Mass.: Polity Press, Pierre, Jon. and Peters, Guy (2000), Governance, Politics and the State,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page 1 3 Pierre, Jon. and Peters, Guy (2006), Governance, Government and the State in Colin Hay, Michael Lister and David Marsh (ed.) The State: Theories and Issue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Torfing, Jacob, Peters, Guy, Pierre, Jon. and Sorensen, Eva (2012), Interactive Governance: Advancing the Paradig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ge 3 5 Kooiman, Jan (1993), Governance and Governability: Using Complexity, Dynamics and Diversity in Kooiman, Jan (ed.) Modern Governance: New Government-Society Interactions, London: Sage, page 35 48; Kooiman, Jan (2003), Governing As Governance, London: Sage 10

12 第 一 部 分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分 析 11

13 第 一 部 分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分 析 本 報 告 的 第 一 部 分, 將 集 中 從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Executive-legislative relations) 的 角 度, 評 估 及 分 析 特 區 政 府 的 管 治 表 現 根 據 基 本 法 第 73 條, 立 法 會 依 照 法 定 程 序 制 定 修 改 和 廢 除 法 律, 並 根 據 政 府 的 提 案, 審 核 和 通 過 財 政 預 算 批 准 稅 收 和 公 共 開 支 換 言 之,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的 立 法 建 議 ( 包 括 法 案 財 政 預 算 及 財 委 會 撥 款 申 請 ), 都 需 要 得 到 立 法 會 的 通 過, 才 能 夠 正 式 實 施 因 此,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是 否 暢 順, 絕 對 是 決 定 特 區 政 府 能 否 有 效 管 治 的 關 鍵 本 部 分 將 採 用 立 法 成 功 率 指 標 (Legislative success rate), 全 面 評 估 回 歸 16 年 以 來, 董 建 華 曾 蔭 權 及 梁 振 英 三 任 特 首 管 治 下 的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梁 振 英 政 府 亦 繼 續 面 對 同 樣 困 局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而 由 梁 振 英 領 導 的 新 一 屆 政 府, 亦 繼 續 面 對 同 樣 的 管 治 困 局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為 45.83% 6, 即 有 約 五 成 多 的 政 府 法 案, 未 能 按 照 計 劃 在 立 法 年 度 內 順 利 落 實 ; 而 回 歸 16 年 以 來, 特 區 政 府 的 平 均 立 法 成 功 率 則 為 55.60%, 董 建 華 曾 蔭 權 及 梁 振 英 三 任 特 首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均 維 持 在 低 水 平, 充 分 顯 示 出 無 論 誰 人 擔 任 特 首, 都 未 能 解 決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持 續 緊 張 的 結 構 問 題 ( 圖 1.1 及 表 1.1) 6 綜 合 立 法 議 程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綱 領 及 施 政 報 告 政 策 措 施 的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等 各 個 資 料 來 源, 梁 振 英 政 府 在 立 法 年 度 合 共 計 劃 提 出 24 個 法 案, 其 中 14 個 法 案 已 按 計 劃 在 年 度 內 提 交 到 立 法 會 審 議 而 在 這 14 個 已 提 交 到 立 法 會 法 案 中, 共 有 11 個 法 案 已 順 利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另 有 3 個 法 案 到 目 前 為 止 仍 然 在 審 議 之 中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為 止 ); 因 此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為 45.83%, 假 如 現 時 仍 然 在 審 議 的 3 個 法 案, 最 終 能 夠 在 本 屆 立 法 會 4 年 會 期 內 全 部 獲 得 通 過, 則 立 法 年 度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將 可 向 上 修 訂 為 58.33% 12

14 年 度 香 港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評 估 報 告 % 圖 1.1: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 ) 80.00% 60.00% 40.00% 54.29% 47.37% 57.53% 47.73% 63.16% 47.06% 69.23% 42.31% 65.00% 64.29% 61.54% 59.26% 54.84% 56.25% 45.83% 20.00% 董 建 華 政 府 曾 蔭 權 政 府 梁 振 英 政 府 資 料 來 源 : 新 力 量 網 絡 根 據 每 年 的 立 法 議 程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綱 領 及 施 政 報 告 政 策 措 施 的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所 作 的 統 計 表 1.1: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 三 任 特 首 比 較 ) 董 建 華 政 府 (1998/ /05) 曾 蔭 權 政 府 (2005/ /12) 梁 振 英 政 府 (2012/13) 總 數 (1998/ /13) (a) 政 府 提 出 的 法 案 (b) 被 擱 置 / 押 後 的 法 案 (c) 獲 提 交 的 法 案 (d) 獲 通 過 的 法 案 (e) 不 獲 通 過 的 法 案 (f) 已 提 交 但 仍 在 審 議 中 的 法 案 法 案 被 擱 置 / 押 後 的 比 率 [(b)/(a)] 39.05% 41.95% 41.67% 40.11% 立 法 成 功 率 [(d)/(a)] 55.33% 57.47% 45.83% 55.60% 資 料 來 源 : 新 力 量 網 絡 根 據 每 年 的 立 法 議 程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綱 領 及 施 政 報 告 政 策 措 施 的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所 作 的 統 計 13

15 789 立 法 成 功 率 的 研 究 方 法 以 往 本 地 學 者 7 8 甚 或 特 區 政 府 在 討 論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時, 慣 常 做 法 是 將 政 府 正 式 首 讀 的 法 案 數 目 與 立 法 會 最 終 通 過 的 法 案 數 目 進 行 比 較, 然 後 計 算 出 政 府 法 案 的 通 過 率 這 一 套 分 析 框 架 雖 然 簡 單 清 晰, 卻 未 能 反 映 政 府 因 為 預 計 法 案 難 以 得 到 立 法 會 支 持, 而 把 法 案 擱 置 或 押 後 的 情 況 有 見 及 此, 新 力 量 網 絡 參 考 了 美 國 學 術 界 常 用 的 研 究 概 念 Legislative success score 這 個 指 標 的 重 點, 是 把 美 國 總 統 在 國 情 咨 文 及 其 他 演 說 所 倡 議 的 法 案, 與 國 會 最 終 通 過 的 法 案 數 目 進 行 比 較 9 新 力 量 網 絡 根 據 這 個 研 究 概 念, 並 結 合 香 港 的 現 實 情 況, 設 計 了 立 法 成 功 率 的 研 究 指 標 我 們 認 為 立 法 成 功 率 指 標, 能 夠 有 效 地 找 出 特 區 政 府 原 來 的 立 法 計 劃 (Legislative plans), 並 追 蹤 每 一 個 建 議 法 案 的 落 實 情 況, 有 助 我 們 更 準 確 地 評 估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立 法 成 功 率 的 具 體 計 算 方 法 如 下 : ( 一 ) 翻 查 每 年 的 立 法 議 程 施 政 報 告 施 政 綱 領 及 施 政 報 告 政 策 措 施 的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以 確 定 政 府 計 劃 在 該 立 法 年 度 提 出 的 法 案 ( 二 ) 追 蹤 每 個 法 案 的 落 實 情 況, 如 法 案 如 期 在 該 立 法 年 度 提 交 立 法 會, 則 歸 類 為 獲 提 交 的 法 案, 並 追 查 法 案 是 否 獲 得 通 過 ( 法 案 如 期 提 交 後, 只 要 在 該 屆 立 法 會 4 年 會 期 內 獲 得 通 過, 都 會 被 計 算 作 獲 通 過 的 法 案 ); 如 法 案 未 能 如 期 在 該 立 法 年 度 提 交 立 法 會, 則 歸 類 為 被 擱 置 / 押 後 的 法 案 ( 三 ) 綜 合 每 個 法 案 的 落 實 情 況, 計 算 出 該 立 法 年 度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及 法 案 被 擱 置 / 押 後 的 比 率 7 Ma Ngok (2007),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State, Political Society and Civil Society, 8 9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page 119 政 制 及 內 地 事 務 局 (2011): 特 區 政 府 立 法 議 程 及 政 治 委 任 制 度 ( 立 法 會 CB(2)1064/10-11(05) 號 文 件 ) 可 參 閱 Shull Steven A. and Thomas Shaw C. (1999), Explaining Congressional-Presidential Relations: A Multiple Perspectives Approach,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及 Prins Brandon C. and Shull Steven A. (2006), Enduring Rivals: Presidential Success and Support in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ngress and the Presidency, Vol. 33, No. 2, Autumn 2006, page

16 而 特 區 政 府 在 每 個 立 法 年 度, 都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大 批 原 來 計 劃 提 出 的 法 案, 則 是 造 成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的 主 要 原 因 梁 振 英 政 府 首 年 便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41.67% 的 法 案, 當 中 包 括 僱 傭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私 營 骨 灰 龕 條 例 草 案 立 法 設 立 男 士 侍 產 假 制 度 立 法 成 立 獨 立 保 險 業 監 管 局 立 法 實 行 證 券 市 場 無 紙 化 等 等 合 共 10 個 法 案 ; 而 回 歸 16 年 以 來, 特 區 政 府 平 均 每 年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40.11% 的 法 案, 累 計 合 共 擱 置 或 押 後 了 215 條 法 案 ( 表 1.2 及 圖 1.2) 表 1.2: 特 區 政 府 擱 置 / 押 後 的 法 案 ( 政 策 範 疇 分 析 ) 政 策 範 疇 董 建 華 政 府 (1998/ /05) 曾 蔭 權 政 府 (2005/ /12) 梁 振 英 政 府 (2012/13) 總 數 (1998/ /13) 數 目 百 份 比 數 目 百 份 比 數 目 百 份 比 數 目 百 份 比 規 劃 地 政 及 工 程 % % % % 保 安 % % % % 勞 工 % % % % 環 境 及 能 源 % % % % 食 物 安 全 及 環 境 衞 生 % % % % 財 經 % % % % 醫 療 衞 生 % % % % 民 政 % % % % 工 商 經 濟 % % % % 司 法 及 法 律 % % % % 交 通 運 輸 % % % % 公 共 財 政 % % % % 房 屋 % % % % 資 訊 科 技 及 廣 播 % % % % 福 利 % % % % 教 育 % % % % 公 務 員 事 務 % % % % 政 制 及 選 舉 事 務 % % % % 其 他 % % % % 總 數 % % % % 15

17 2014 年度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評估報告 圖 1.2 法案被擱置 / 押後的比率( ) 140% % % 80% % % 52.27% 45.16% 36.84% 41.10% 23.68% 35.71% 35.00% 29.41% 30.77% 43.75% 41.67% 38.46% 37.04% 60% 40% 20% 10 0% 5-20% 董建華政府 曾蔭權政府 被擱置 / 押後的法案數目 法案被擱置 / 押後的比率 % 梁振英 政府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每年的 立法議程 施政報告 施政綱領 及 施政報告政策措施的立法會 事務委員會文件 所作的統計 行政立法割裂 政府無法在議會建立穩定支持 傾向迴避處理爭議政策 現時 行政立法關係 的根本問題 在於自從 1991 年立法局引入地區直選以來 政黨 已控制了議會大部分議席 但特區政府至今仍然是按 無黨派政府 (Non-partisan government)的方式運作 而未有與任何政黨形成緊密的政治聯盟 政府官員因此無 法像西方民主政體般 透過政黨在議會建立穩定支持 結果造成 行政立法割裂 (Executive-legislative disconnection)的管治困局 特區政府在議會欠缺穩定 支持(即所謂 政府有權無票 ) 政黨則被排在管治體制之外(即所謂 議會有票無權 ) 在 行政立法割裂 的管治體制下 不論是董建華政府 曾蔭權政府抑或是梁振英政府 在推動法案時既要面對民主派議員的批評 也窮於應付來自建制派議員的挑戰 由於難 以確保法案可在立法會取得足夠支持 特區政府傾向迴避處理爭議法案 最終令不少法 案被迫擱置 或者拖延多年才能落實(表 1.3) 16

18 表 1.3: 部 分 被 迫 擱 置 或 拖 延 多 年 的 重 要 法 案 ( ) 法 案 法 案 被 擱 置 或 押 後 的 原 因 1. 測 繪 公 司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在 年 度 提 出 測 繪 處 公 司 化 方 案, 並 計 劃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測 繪 處 公 司 化 條 例 草 案 但 由 於 改 革 觸 動 測 繪 處 員 工 利 益, 多 個 工 會 強 烈 反 對 及 各 大 政 黨 不 表 支 持, 政 府 未 能 如 期 將 法 案 提 交 到 立 法 會 審 議, 整 個 公 司 化 計 劃 最 終 亦 不 了 了 之 2.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提 出 將 機 管 局 私 營 化, 並 計 劃 向 立 法 會 提 交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條 例 草 案 但 該 計 劃 受 到 不 同 黨 派 的 議 員 質 疑 ( 商 界 議 員 擔 心 機 場 運 費 上 升 勞 工 界 議 員 憂 慮 會 損 害 機 管 局 員 工 權 益 ), 政 府 未 能 把 法 案 提 交 到 立 法 會 審 議, 整 個 私 營 化 計 劃 最 終 亦 被 擱 置 3. 公 眾 衞 生 及 市 政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推 行 中 央 屠 宰, 但 由 於 計 劃 影 響 家 禽 業 及 零 售 批 發 商 利 益, 立 法 會 各 黨 派 意 見 分 歧, 加 上 屠 宰 中 心 的 選 址 及 運 作 可 行 性 存 在 爭 議, 特 區 政 府 四 度 被 迫 押 後 立 法 計 劃 ( 包 括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及 ) 特 區 政 府 最 終 在 2010 年 宣 布 全 面 擱 置 中 央 屠 宰 計 劃 4. 廢 物 處 置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加 強 管 制 醫 療 廢 物, 但 由 於 業 界 及 專 業 團 體 擔 心 增 加 營 運 成 本, 加 上 政 黨 及 地 區 人 士 反 對 法 案 提 出 要 在 青 衣 設 立 處 理 醫 療 廢 物 中 心, 特 區 政 府 四 度 被 迫 押 後 立 法 計 劃 ( 包 括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及 年 度 ) 一 直 到 2005 年 政 府 才 正 式 提 交 法 案, 並 在 2006 年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前 後 共 拖 拉 了 超 過 7 年 時 間 5. 種 族 歧 視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提 出 立 法 禁 止 種 族 歧 視, 但 由 於 法 案 涉 及 應 否 包 括 內 地 新 移 民 的 敏 感 爭 議, 以 及 商 界 擔 心 條 例 會 影 響 商 業 運 作, 各 大 黨 派 都 對 法 案 內 容 表 達 不 滿 及 疑 慮, 特 區 政 府 兩 度 被 迫 押 後 立 法 計 劃 ( 包 括 年 度 及 年 度 ) 一 直 到 2006 年 政 府 才 正 式 提 交 法 案, 並 在 2008 年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前 後 共 拖 拉 了 超 過 5 年 時 間 17

19 法 案 法 案 被 擱 置 或 押 後 的 原 因 6. 食 物 安 全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制 訂 食 物 安 全 條 例, 以 進 一 步 改 善 規 管 香 港 食 物 安 全 的 架 構 但 由 於 商 界 議 員 擔 心 條 例 會 影 響 商 業 運 作, 特 區 政 府 兩 度 被 迫 押 後 立 法 計 劃 ( 包 括 年 度 及 年 度 ) 一 直 到 2010 年 政 府 才 能 夠 正 式 提 交 法 案, 並 在 2011 年 獲 得 立 法 會 通 過, 前 後 共 拖 拉 了 超 過 5 年 時 間 7. 僱 傭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特 區 政 府 早 在 回 歸 初 年 已 提 出 修 訂 僱 傭 條 例, 以 賦 權 勞 資 審 裁 處 就 不 合 理 及 不 合 法 解 僱 的 個 案, 作 出 強 制 復 職 或 再 次 聘 用 命 令 但 由 於 商 界 議 員 強 烈 反 對 法 案, 特 區 政 府 至 少 十 次 被 迫 押 後 立 法 計 劃 ( 包 括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及 年 度 ) 該 法 案 已 提 出 了 超 過 14 年 時 間 並 且 歷 經 了 三 任 特 首, 至 今 仍 然 無 法 正 式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平 情 而 論, 特 區 政 府 並 非 沒 有 意 識 到 這 個 問 題 三 任 特 首 都 有 委 任 建 制 派 領 袖 進 入 行 政 會 議, 嘗 試 組 成 執 政 聯 盟 為 政 府 箍 票 可 惜, 多 年 來 的 管 治 困 局 已 清 楚 顯 示, 這 種 運 作 鬆 散 的 執 政 聯 盟, 根 本 無 法 解 決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的 問 題 當 中 的 關 鍵, 是 即 使 建 制 派 政 黨 能 夠 加 入 行 政 會 議, 但 由 問 責 官 員 ( 主 要 是 無 黨 派 人 士 ) 組 成 的 政 策 委 員 會, 才 是 政 府 真 正 的 決 策 中 樞 當 政 策 方 案 在 提 交 上 行 政 會 議 之 前, 基 本 上 已 在 政 策 委 員 會 作 出 定 案, 建 制 派 政 黨 即 使 被 吸 納 入 行 政 會 議, 實 際 上 仍 然 無 法 參 與 決 策 由 於 建 制 派 政 黨 無 法 分 享 政 策 擁 有 權 (Policy ownership), 當 政 策 或 法 案 正 式 出 台 之 時, 建 制 派 政 黨 自 然 不 會 輕 易 接 受 特 區 政 府 箍 票, 政 府 官 員 實 際 上 仍 然 需 要 逐 一 向 議 員 遊 說 拉 票 ( 即 所 謂 的 鋪 鋪 清 ), 大 大 增 加 了 政 府 管 治 的 不 確 性 及 難 度, 整 個 執 政 聯 盟 亦 因 此 變 得 流 於 空 談 10 回 歸 十 六 年, 怎 樣 在 立 法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仍 然 是 特 區 政 府 在 處 理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上 的 最 大 管 治 挑 戰 10 可 參 閱 明 報 (2004): 難 參 與 政 策 醞 釀 行 會 非 官 守 欲 改 制 ( 明 報 :2004 年 9 月 18 日 ) 及 蘋 果 日 報 (2005): 政 策 委 員 會 才 是 掌 權 機 關 ( 蘋 果 日 報 :2005 年 6 月 7 日 ) 18

20 政 黨 在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的 邊 緣 地 位 香 港 政 黨 起 源 於 八 十 年 代 的 論 政 團 體 九 十 年 代, 隨 著 立 法 會 逐 步 引 入 民 選 議 席, 各 大 政 治 陣 營 紛 紛 組 織 政 黨, 民 主 黨 民 建 聯 及 自 由 黨 等 陸 續 成 立, 是 香 港 政 黨 政 治 的 蓬 勃 發 展 期 11 現 時, 各 大 政 黨 已 佔 據 立 法 會 的 大 部 分 議 席 但 經 過 二 十 年 的 發 展, 政 黨 在 政 府 日 常 管 治 上 仍 然 被 邊 緣 化, 基 本 上 被 排 拒 在 整 個 管 治 體 制 之 外 政 黨 的 邊 緣 地 位 可 以 從 以 下 兩 點 看 到 第 一,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第 31 條 規 定, 特 首 不 可 以 是 政 黨 成 員, 意 味 香 港 政 黨 不 能 像 西 方 政 黨 那 樣, 發 展 成 為 全 面 的 執 政 黨 以 主 導 政 府 施 政 12 第 二, 特 首 在 委 任 問 責 官 員 及 其 他 重 要 政 府 職 位 時, 極 少 選 擇 政 黨 成 員 自 從 2002 年 實 行 政 治 委 任 制 以 來, 近 9 成 的 司 長 局 長 副 局 長 及 政 治 助 理 都 是 無 黨 派 人 士 Ma Ngok (2007), Political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State, Political Society and Civil Society,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page 香 港 第 569 章 行 政 長 官 選 舉 條 例 : E0033E532/756FA48B53664F EF001BE442/$FILE/CAP_569_c_b5.pdf 13 可 參 閱 本 報 告 第 三 部 分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19

21 第 二 部 分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分 析 20

22 第 二 部 分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分 析 本 報 告 的 第 二 部 分, 將 集 中 從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Government-citizen relations) 的 角 度, 評 估 及 分 析 特 區 政 府 的 管 治 表 現 香 港 政 府 早 在 殖 民 地 時 期, 已 透 過 設 立 各 種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s), 作 為 吸 納 民 意 促 進 官 民 溝 通 的 平 台 14 而 基 本 法 第 65 條 規 定, 原 由 行 政 機 關 設 立 諮 詢 組 織 的 制 度 繼 續 保 留, 亦 令 這 種 諮 詢 政 治 的 傳 統, 在 九 七 年 之 後 繼 續 得 以 保 留 及 延 續 回 歸 以 來,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Advisory and statutory bodies) 進 一 步 擴 大 及 發 展, 現 時 相 關 組 織 數 目 合 共 達 467 個 之 多 ( 表 2.1) 表 2.1: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數 目 ( 截 至 2013 年 4 月 ) 1. 諮 詢 委 員 會 211 數 目 2. 非 政 府 部 門 的 公 共 機 構 規 管 組 織 上 訴 委 員 會 信 託 基 金 和 資 助 計 劃 的 諮 詢 和 管 理 委 員 會 公 營 公 司 4 7. 其 他 的 委 員 會 30 總 數 467 資 料 來 源 : 民 政 事 務 局 網 頁 ( 網 站 : 14 Miners, Norman (1998), The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of Hong Kong, 5 th Edition,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188 and

23 2014 年度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評估報告 在 467 個 諮詢及法定組織 之中 諮詢委員會 專責就政府政策反映社會意見 是 特區政府吸納民意 掌握民情的最重要平台 本部分將透過探討 185 個 諮詢委員會 15 的成員組成 以評估及分析特區政府在處理 政府公民關係 上面對的挑戰 諮詢委員會 的成員組成傾斜工商專業界 未能跟上公民社會的發展步伐 作為反映社會民意的平台 諮詢委員會 要有效發揮作用 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委員會 非官方成員的代表性 但現時 諮詢委員會 的成員組成 明顯地傾向工商專業界 未 能跟上公民社會的發展步伐 新力量網絡的研究顯示 2,534 個 諮詢委員會 非 官方成員職位中 工商專業界精英佔據了五成的位置(圖 2.1) 圖 2.1 諮詢委員會非官方成員的職業背景分析(2013 年) 註一 職業背景 指該名非官方成員的全 職工作 註二 政界 包括全職立法會議員 全職 區議員及政黨政團的全職幹事 大專界: 432 社會服務界: 註三 工商界 包括來自公司企業的商界 (17.05%) 專業界: (13.93%) (17.56%) 人士 例如公司主席 公司董事長 執行董 事 行政總裁及經理等 註四 專業界 包括來自專業服務公司的 專業人士 例如律師 會計師 建築師 測 其他: 247 量師 工程師 醫生 資訊科技管理人員 (9.75%) 公關 企業顧問及設計師等 註五 大專界 包括來自大專院校的教職 工商界: 822 (32.44%) 未能分類 128 員等 註六 社會服務界 包括中小學及幼兒教 育工作者 社區服務工作者及宗教界人士 (5.05%) 等 註七 勞工界 包括工會工作者 傳媒文化界: 56 (2.21%) 員 例如校長 院長 教授 講師及行政人 註八 傳媒文化界 包括傳媒工作者 藝 政界: 34 勞工界: 17 (1.34%) (0.67%) 術工作者 文化工作者及出版界人士等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 各公務委員會 及其他名表 (2013 年 7 月的網站紀錄)及 其他資料來源所作的統計 15 本部分的研究主要涵蓋 185 個 諮詢委員會 當中剔除了 18 個區議會及其餘 8 個不符合研究目標的委 員會(包括橋樑及有關建築物外觀諮詢委員會 航空保安委員會 建造商委員會 簽證聯絡委員會 防止虐 待兒童委員會及顧問工程師委員會 高速船諮詢委員會及電影檢查顧問小組) 其餘六個類別的 諮詢及法 定組織 (即 非政府部門的公共機構 規管組織 上訴委員會 信託 基金和資助計劃的諮 詢和管理委員會 公營公司 及 其他的委員會 ) 由於其主要職能並不是就政府政策反映社會意見 因此亦未有被包括在研究範圍內 有關各個類別委員會的詳細名單 可參閱 附錄一 22

24 2014 年度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評估報告 研究亦顯示 2,534 個 諮詢委員會 非官方成員職位 實質上是由 1,943 名人士擔任 當中 1,526 名人士(78.54%)只擔任一個委員會 另外 417 名人士(21.46%)同時獲委任 入兩個或以上 諮詢委員會 (圖 2.2) 而這 417 名 重覆委員 之中 同樣主要是工 商專業界精英(圖 2.3) 圖 2.2 諮詢委員會非官方成員的重覆度(2013 年) 諮詢委員會非官方成員職位 2,534 諮詢委員會非官方成員實質人數 1,943 只擔任一個委員會: 同時擔任兩個 1526 (78.54%) 委員會: 291 (14.98% ) 同時擔任六個或以上 委員會: 1 (0.05%) 同時擔任五個 同時擔任三個 同時擔任四個 委員會: 90 (4.63%) 委員會: 25 (1.29%) 委員會: 10 (0.51%)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 各公務委員會及其他名表 (2013 年 7 月的網站紀錄)及其他資料來源所作的統計 圖 2.3 同時擔任兩個或以上 諮詢委員會 成員的人士的職業背景分析(2013 年) 註一 職業背景 指該名非官方成員的全 職工作 註二 政界 包括全職立法會議員 全職 區議員及政黨政團的全職幹事 大專界: 79 專業界: 67 (18.94%) (16.07%) 註三 工商界 包括來自公司企業的商界 人士 例如公司主席 公司董事長 執行 董事 行政總裁及經理等 註四 專業界 包括來自專業服務公司的 社會服務界: 專業人士 例如律師 會計師 建築師 57 (13.67%) 測量師 工程師 醫生 資訊科技管理人 員 公關 企業顧問及設計師等 註五 大專界 包括來自大專院校的教職 其他: 38 (9.11%) 工商界: 150 (35.97%) 未能分類 9 人員等 註六 社會服務界 包括中小學及幼兒教 育工作者 社區服務工作者及宗教界人士 (2.16%) 等 註七 勞工界 包括工會工作者 傳媒文化界: 5 (1.20%) 員 例如校長 院長 教授 講師及行政 註八 傳媒文化界 包括傳媒工作者 藝 政界: 6 (1.44%) 勞工界: 6 術工作者 文化工作者及出版界人士等 (1.44%)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 各公務委員 會及其他名表 (2013 年 7 月的網站紀錄) 23 及其他資料來源所作的統計

25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 諮 詢 委 員 會 未 能 反 映 民 情, 令 政 府 施 政 與 公 民 社 會 嚴 重 脫 節 諮 詢 委 員 會 由 工 商 專 業 界 精 英 主 導, 並 非 是 今 天 才 出 現 的 事 情, 而 是 早 在 殖 民 地 時 代 已 經 建 立 的 政 治 傳 統 16 但 當 中 的 關 鍵, 在 於 殖 民 地 時 代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有 效 運 作, 很 大 程 度 建 基 於 當 時 較 落 後 的 公 民 社 會 殖 民 地 時 代 的 香 港, 民 間 團 體 的 數 目 及 影 響 力 都 相 當 有 限, 加 上 工 商 專 業 界 精 英 在 當 時 擁 有 較 高 的 社 會 聲 望, 因 此 由 他 們 主 導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才 能 夠 在 促 進 官 民 溝 通 上 發 揮 一 定 作 用 17 現 時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回 歸 後 公 民 社 會 急 速 發 展, 各 式 各 樣 的 民 間 團 體 湧 現 18, 但 這 些 新 興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卻 極 少 獲 委 任 入 相 關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 整 個 諮 詢 架 構 停 留 在 上 世 紀 的 殖 民 地 時 代, 成 員 組 成 上 依 舊 傾 斜 工 商 專 業 界, 無 法 反 映 日 益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民 情, 結 果 造 成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Government-citizen disconnection) 的 管 治 困 局 其 中 一 個 明 顯 例 子, 是 近 年 社 會 保 育 意 識 日 漸 提 高, 新 興 保 育 團 體 紛 紛 湧 現, 但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大 多 是 工 商 專 業 界 精 英 或 大 學 學 者, 反 而 保 育 團 體 的 代 表 卻 未 獲 委 任, 只 能 在 諮 詢 架 構 之 外 推 動 文 物 保 育 工 作 ( 表 2.2) 由 於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組 成, 明 顯 地 未 能 全 面 反 映 當 前 的 社 會 民 情, 即 使 特 區 政 府 按 照 既 定 諮 詢 程 序, 就 歷 史 建 築 的 評 級 諮 詢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相 關 決 定 仍 然 不 時 受 到 體 制 外 的 保 育 團 體 挑 戰 例 如 2012 年 6 月,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將 舊 政 府 總 部 的 東 座 及 中 座 大 樓 評 為 一 級 歷 史 建 築 將 西 座 大 樓 評 為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決 定, 便 遭 到 保 育 團 體 的 強 烈 反 對 及 質 疑, 最 終 特 區 政 府 在 民 意 壓 力 下, 被 迫 宣 布 全 部 保 留 舊 政 府 總 部 的 三 座 大 樓 回 歸 十 六 年, 怎 樣 應 付 日 益 多 元 化 的 公 民 社 會, 仍 然 是 特 區 政 府 在 處 理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上 的 重 要 管 治 挑 戰 16 Cheung Anthony B. L. and Wong Paul C. W. (2004), Who Advised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The Politics of Absorption before and after 1997, Asian Survey, Volume 44, Number 6, November / December 2004, p Brian C. H. Fong (2012), State-Society Conflicts Under Hong Kong s Hybrid Regime: Governing Coalition Building and Civil Society Challenges, Asian Survey, Volume 53, Number 5, September / October 2012, p 根 據 香 港 警 務 處 的 統 計, 按 社 團 條 例 註 冊 的 民 間 團 體 數 目, 回 歸 後 顯 著 地 大 幅 增 加 1997 年 底 的 註 冊 社 團 數 目 為 8,695 個, 截 至 2012 年 底 註 冊 社 團 已 增 加 至 30,531 個 詳 細 數 字 可 參 閱 Brian C. H. Fong (2012) 24

26 表 2.2: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成 員 名 單 ( 截 至 2013 年 7 月 ) 委 員 姓 名 全 職 工 作 職 位 職 業 背 景 分 類 1. 林 筱 魯 安 石 集 團 ( 控 股 )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商 界 2. 黃 天 祥 有 利 集 團 副 主 席 商 界 3. 鮑 杏 婷 亞 洲 企 業 領 袖 協 會 項 目 總 監 商 界 4. 鄧 淑 明 Esri 中 國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創 辦 人 及 主 席 專 業 界 5. 林 中 偉 創 智 建 築 師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建 築 師 專 業 界 6. 林 清 培 大 律 師 專 業 界 7. 倪 以 理 麥 肯 錫 公 司 香 港 總 經 理 專 業 界 8. 盛 慕 嫻 德 勤 中 國 稅 務 主 管 合 夥 人 ( 聲 譽 及 業 務 拓 展 ) 專 業 界 9. 廖 宜 康 廖 宜 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創 辦 人 董 事 及 建 築 師 專 業 界 10. 何 佩 然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歷 史 系 副 主 任 大 專 界 11. 何 培 斌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建 築 學 院 教 授 大 專 界 12. 呂 烈 丹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教 授 大 專 界 13. 陳 捷 貴 香 港 大 學 宿 舍 何 善 衡 夫 人 堂 經 理 大 專 界 14. 黃 比 香 港 大 學 房 地 產 及 建 設 系 副 教 授 大 專 界 15. 趙 麗 霞 香 港 大 學 城 市 規 劃 及 設 計 系 教 授 大 專 界 16. 鍾 寶 賢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歷 史 學 系 教 授 大 專 界 17. 蘇 基 朗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人 文 學 部 講 座 教 授 大 專 界 18. 鄧 淑 德 香 港 明 天 更 好 基 金 行 政 總 裁 社 會 服 務 界 19. 羅 淑 君 香 港 小 童 群 益 會 總 幹 事 社 會 服 務 界 20. 高 添 強 歷 史 學 家 及 作 家 傳 媒 文 化 界 21. 丁 新 豹 退 休 ( 前 香 港 歷 史 博 物 館 總 館 長 ) 其 他 22. 陳 家 駒 退 休 ( 前 新 昌 營 造 集 團 董 事 總 經 理 ) 其 他 23. 謝 淑 瑩 退 休 ( 前 規 劃 署 署 長 ) 其 他 資 料 來 源 : 新 力 量 網 絡 根 據 各 公 務 委 員 會 及 其 他 名 表 (2013 年 7 月 的 網 站 紀 錄 ) 及 其 他 資 料 來 源 所 作 的 統 計 25

27 第 三 部 分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26

28 第 三 部 分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分 析 本 報 告 的 第 三 部 分, 將 集 中 從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Governing Team) 的 角 度, 評 估 及 分 析 特 區 政 府 的 管 治 表 現 根 據 基 本 法 第 48 條 ( 五 ), 行 政 長 官 負 責 提 名 並 報 請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任 命 下 列 主 要 官 員 : 各 司 司 長 副 司 長, 各 局 局 長, 廉 政 專 員, 審 計 署 署 長, 警 務 處 處 長, 入 境 事 務 處 處 長 及 海 關 關 長 殖 民 地 政 府 及 回 歸 後 的 首 屆 政 府 (1997 年 至 2002 年 ), 主 要 官 員 都 是 由 常 任 制 的 公 務 員 擔 任 2002 年, 特 首 董 建 華 推 行 的 政 治 問 責 制 (Principal Officials Accountability System), 將 行 政 長 官 之 下 的 14 名 主 要 官 員 ( 包 括 3 名 司 長 及 11 名 政 策 局 局 長 ) 改 為 以 合 約 條 款 聘 用, 並 規 定 其 任 期 不 會 超 逾 提 名 他 們 的 行 政 長 官 的 任 期 ; 而 原 來 各 個 政 策 局 中 首 長 級 薪 級 第 8 點 (D8) 的 公 務 員 職 位, 則 更 改 為 常 任 秘 書 長, 負 責 協 助 問 責 局 長 管 理 政 策 局 及 轄 下 行 政 部 門 年, 特 首 曾 蔭 權 提 出 進 一 步 發 展 政 治 委 任 制 度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Political Appointment System), 決 定 在 每 一 個 政 策 局 中, 增 設 副 局 長 及 政 治 助 理 兩 層 問 責 官 員 政 治 問 責 制 經 歷 了 兩 任 特 首 的 推 動, 現 時 已 發 展 成 特 首 司 長 局 長 副 局 長 及 政 治 助 理 合 共 五 層 問 責 官 員, 並 由 此 構 成 了 特 區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的 核 心 20 本 部 分 將 探 討 自 2002 年 政 治 問 責 制 推 行 以 來, 各 級 問 責 官 員 的 政 治 聯 繫 及 職 業 背 景, 以 評 估 及 分 析 特 區 政 府 在 建 立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上 面 對 的 挑 戰 19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2002), Press Release on Framework of Accountability System for Principal Officials on 17 April 有 關 政 治 問 責 制 的 發 展 歷 程, 可 參 閱 新 力 量 網 絡 (2012): 求 變 : 下 屆 政 府 不 能 迴 避 的 議 題 ( 香 港 : 新 力 量 網 絡 ) 27

29 問 責 官 員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來 自 五 湖 四 海 不 同 界 別 在 政 治 問 責 制 下, 問 責 官 員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彼 此 之 間 既 沒 有 共 同 的 意 識 形 態 及 政 治 血 緣, 更 缺 乏 長 時 間 的 合 作 經 驗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在 三 任 特 首 所 任 命 的 95 名 問 責 官 員 中, 接 近 9 成 都 是 無 黨 派 人 士, 並 沒 有 任 何 的 政 黨 背 景 ( 圖 3.1) 問 責 官 員 不 但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實 際 上 也 來 自 五 湖 四 海 不 同 界 別, 既 有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公 務 員 工 商 界 精 英 專 業 界 人 士 及 大 學 學 者, 也 有 來 自 社 會 服 務 界 傳 媒 文 化 界 及 政 界 新 力 量 網 絡 的 研 究 顯 示, 在 三 任 特 首 所 任 命 的 95 名 問 責 官 員 中, 有 31.6%(30 名 ) 屬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有 24.2%(23 名 ) 來 自 公 務 員 隊 伍 及 公 營 機 構, 有 9.5%(9 名 ) 來 自 工 商 界, 有 11.6%(11 名 ) 來 自 專 業 界, 有 8.4%(8 名 ) 來 自 大 專 界, 有 7.4%(7 名 ) 來 自 社 會 服 務 界, 而 來 自 傳 媒 文 化 界 及 政 界, 則 佔 5.3%(5 名 ) 及 2.1%(2 名 )( 圖 3.2)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 特 首 組 班 時 從 不 同 界 別 拉 雜 成 軍, 嚴 重 削 弱 管 治 團 隊 的 凝 聚 力 2002 年 推 行 政 治 問 責 制 的 一 個 重 要 原 因, 在 於 希 望 透 過 讓 特 首 掌 握 任 命 主 要 官 員 的 權 力, 建 立 一 支 有 共 同 理 念 的 管 治 團 隊, 以 改 善 特 區 政 府 的 管 治 能 力 可 惜, 過 去 多 年 的 實 踐 卻 顯 示, 在 政 治 問 責 制 下, 特 區 政 府 不 但 未 能 建 立 一 個 具 有 團 隊 精 神 的 管 治 班 子, 整 個 政 府 高 層 的 凝 聚 力 及 團 結 性, 相 比 以 往 由 公 務 員 擔 任 主 要 官 員 的 時 期 反 而 有 所 削 弱 前 申 訴 專 員 戴 婉 瑩, 便 曾 經 高 調 抨 擊 問 責 官 員 各 自 為 政 各 家 自 掃 門 前 雪, 並 指 出 以 往 公 務 員 執 政 的 年 代 並 不 是 這 樣 的, 因 為 當 時 公 務 員 大 家 一 條 船 一 個 團 隊, 價 值 觀 可 以 話 係 一 致 21 前 政 務 司 司 長 陳 方 安 生, 亦 曾 經 多 次 公 開 批 評, 指 問 責 官 員 之 間 欠 缺 互 信 及 團 隊 精 神, 見 別 的 部 門 燒 著 了, 卻 都 只 顧 自 保 22 前 教 育 統 籌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羅 范 椒 芬 亦 曾 經 指 出, 政 治 問 責 制 偏 離 原 意, 指 近 年 不 少 官 員 抱 著 政 治 個 體 戶 的 心 態, 只 顧 管 好 自 己 的 範 疇 捱 過 5 年 任 期, 沒 有 形 成 理 念 一 致 的 管 治 團 隊 信 報 財 經 新 聞 (2009): 戴 婉 瑩 : 問 責 制 令 政 府 施 政 短 視 ( 明 報 :2009 年 3 月 26 日 ) 22 信 報 財 經 新 聞 (2011): 陳 方 安 生 : 下 任 特 首 必 須 檢 討 問 責 制 ( 明 報 :2011 年 7 月 25 日 ) 23 明 報 (2013): 政 壇 中 人 為 政 局 把 脈 : 問 責 成 效 不 彰 政 治 人 才 匱 乏 ( 明 報 :2013 年 11 月 18 日 ) 28

30 2014 年度香港特區政府管治評估報告 圖 3.1 各級問責官員的政治聯繫(包括司長 局長 副局長及政治助理) (85.4%) 32 (86.5%) (94.1%) (14.6%) (13.5%) (5.9%) 梁振英政府 曾蔭權政府 董建華政府 註一 無黨派 指沒有任何的政治聯繫 註二 民主派政黨 指民主黨 公民黨 民協 社民連 人民力量 工黨 街工 公共專業聯盟 新民主 同盟等 註三 建制派政黨 指民建聯 工聯會 勞聯 自由黨 經濟民生聯盟 新論壇 新民黨等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特區政府公布的問責官員背景及其他資料來源所作的統計 29

31 圖 3.2 各級問責官員的職業背景(包括司長 局長 副局長及政治助理) 社會服務界 傳媒文化界 0% 0% 大專界 勞工界 0% 董建華政府 (問責官員數目 17) 5.9% 前屆政 專業界 17.6% 府官員 勞工界 47.1% 工商界 公務員隊伍 0% 社會服務界 11.8% 及公營機構 8.1% 政界 傳媒文化界 (問責官員數目 37) 前屆政 府官員 大專界 17.6% 0% 曾蔭權政府 5.4% 21.6% 10.8% 公務員隊伍 勞工界 社會服務界 0% 大專界 工商界 及公營機構 8.1% 13.5% 32.4% 政界 傳媒文化界 0% 7.3% 梁振英政府 9.8% 前屆政 7.3% (問責官員數目 41) 府官員 34.1% 專業界 工商界 專業界 12.2% 4.9% 公務員隊伍 及公營機構 19.5% 政界 4.9% 註一 職業背景 指該名問責官員被委任前的全職工作 註二 董建華政府包括從 2002 年 7 月 1 日至 2005 年 3 月 12 日期間任命的問責 勞工界 傳媒文化界 0% 5.3% (問責官員數目 95) 社會服務界 7.4% 官員 前屆政 註三 曾蔭權府包括從 2005 年 3 月 13 日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期間任命的問責 官員 註四 梁振英政府包括從 2012 年 7 月 1 日至今任命的問責官員 註五 前屆政府官員 包括在前屆政府擔任司局長或其他政治委任職位的政府官 大專界 府官員 8.4% 31.6% 員 專業界 註六 公務員隊伍及公營機構 包括各文職及紀律部隊職系的公務員 以及公營 11.6% 機構的行政管理人員 註五 政界 包括全職立法會議員 全職區議員及政黨政團的全職幹事 註六 工商界 包括來自公司企業的商界人士 例如公司主席 公司董事長 執 行董事 行政總裁及經理等 註七 專業界 包括來自專業服務公司的專業人士 例如律師 會計師 建築師 政界 測量師 工程師 醫生 資訊科技管理人員 公關 企業顧問及設計師等 2.1% 註八 大專界 包括來自大專院校的教職員 例如校長 院長 教授 講師及行 政人員等 註九 社會服務界 包括中小學及幼兒教育工作者 社區服務工作者及宗教界人 士等 註十 傳媒文化界 包括傳媒工作者 藝術工作者 文化工作者及出版界人士等 資料來源 新力量網絡根據特區政府公布的問責官員背景及其他資料來源所作的 統計 30 三任特首總和 公務員隊伍 工商界 及公營機構 9.5% 24.2%

32 現 時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2002 年 前 的 主 要 官 員 職 位, 絕 大 部 分 都 由 高 級 政 務 官 所 壟 斷, 政 務 主 任 職 系 正 正 發 揮 了 準 政 黨 (quasi-political party) 的 功 能 24 由 於 司 局 級 官 員 都 是 政 務 官 出 身, 接 受 過 數 十 年 相 同 的 培 訓 及 官 場 歷 練, 彼 此 之 間 自 然 擁 有 較 高 的 默 契 及 互 信, 所 以 能 夠 發 揮 出 高 度 的 凝 聚 力 及 團 隊 精 神 但 政 治 問 責 制 打 破 了 以 往 公 務 員 擔 任 主 要 官 員 的 局 面 後, 卻 未 有 同 時 引 入 政 黨 政 治 的 配 套, 結 果 導 致 特 首 在 組 班 之 時, 缺 乏 像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政 黨 般 的 政 治 人 才 庫, 而 只 能 夠 依 賴 特 首 的 個 人 網 絡 名 聲 和 往 績, 從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公 務 員 隊 伍 工 商 界 專 業 界 大 專 界 及 社 會 服 務 界 等 不 同 界 別 中 拉 雜 成 軍, 問 責 官 員 之 間 因 此 必 然 缺 乏 共 同 理 念 合 作 經 驗 及 工 作 默 契, 最 終 造 成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Disconnection of governing team) 的 施 政 困 局 其 中 一 個 明 顯 例 子, 是 梁 振 英 在 2012 年 3 月 底 當 選 特 首 後, 就 面 對 要 在 短 時 間 內 籌 組 班 子 的 困 難, 而 特 首 選 舉 後 建 制 派 嚴 重 分 裂, 更 加 令 梁 振 英 政 府 在 籌 組 管 治 團 隊 時, 需 要 面 對 額 外 的 政 治 障 礙 25 回 歸 十 六 年, 怎 樣 建 立 一 支 有 共 同 理 念 的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仍 然 是 特 區 政 府 必 須 解 決 的 重 要 管 治 挑 戰 24 Scott, Ian (2010), The Public Sector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page 明 報 (2012): 曾 鈺 成 爆 梁 組 班 難 游 說 官 員 做 半 屆 ( 明 報 :2012 年 4 月 13 日 ) 31

33 第 四 部 分 總 結 及 建 議 32

34 第 四 部 分 總 結 及 建 議 本 報 告 的 第 一 部 分, 集 中 從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的 角 度, 深 入 追 蹤 了 回 歸 16 年 來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回 歸 後 特 區 政 府 的 立 法 成 功 率 長 期 低 落, 而 由 梁 振 英 領 導 的 新 一 屆 政 府, 亦 繼 續 面 對 同 樣 的 管 治 困 局 本 報 告 的 第 二 部 分, 集 中 從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的 角 度, 深 入 分 析 了 185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組 成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現 時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組 成, 明 顯 地 傾 向 工 商 專 業 界, 未 能 配 合 日 益 多 元 化 的 公 民 社 會 發 展 本 報 告 的 第 三 部 分, 集 中 從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的 角 度, 深 入 分 析 了 自 2002 年 政 治 問 責 制 推 行 以 來, 各 級 問 責 官 員 的 政 治 聯 繫 及 職 業 背 景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政 治 問 責 制 下, 問 責 官 員 欠 缺 共 同 的 政 治 聯 繫, 彼 此 之 間 既 沒 有 共 同 的 意 識 形 態 及 政 治 血 緣 而 問 責 官 員 實 際 上 也 來 自 五 湖 四 海 不 同 界 別, 既 有 前 屆 政 府 官 員 公 務 員 工 商 界 精 英 專 業 界 人 士 及 大 學 學 者, 也 有 來 自 社 會 服 務 界 傳 媒 文 化 界 及 政 界 總 結 整 份 研 究 報 告, 我 們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無 論 是 董 建 華 曾 蔭 權 抑 或 是 梁 振 英 所 領 導 的 特 區 政 府, 都 面 對 政 府 管 治 能 力 不 振 的 困 局 回 歸 16 年 來 的 特 區 管 治 情 況 充 分 說 明, 特 區 政 府 面 對 的 管 治 困 局, 從 根 本 上 來 說 是 制 度 的 問 題 而 不 是 人 的 問 題, 簡 單 更 換 特 首 人 選 而 拒 絕 進 行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將 難 以 真 正 改 善 香 港 管 治 而 現 時 香 港 管 治 的 核 心 問 題, 在 於 整 個 管 治 體 制 陳 舊 落 後, 未 能 配 合 日 趨 多 元 化 的 政 治 環 境, 導 致 特 區 政 府 在 管 治 過 程 中, 無 法 有 效 協 調 問 責 官 員 政 黨 政 團 民 間 團 體 等 不 同 持 份 者, 最 終 造 成 管 治 體 制 多 重 割 裂 (Multiple-disconnection of governance system) 的 施 政 困 局 : 33

35 (1)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 現 時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自 從 1991 年 立 法 局 引 入 地 區 直 選 以 來, 政 黨 已 控 制 了 議 會 大 部 分 議 席, 但 特 區 政 府 至 今 仍 然 是 按 無 黨 派 政 府 的 方 式 運 作, 而 未 有 與 任 何 政 黨 形 成 緊 密 的 政 治 聯 盟, 政 府 官 員 因 此 無 法 像 西 方 民 主 政 體 般, 透 過 政 黨 在 議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結 果 造 成 行 政 立 法 割 裂 的 管 治 困 局 (2)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 現 時 政 府 公 民 關 係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回 歸 後 各 式 各 樣 的 民 間 團 體 湧 現, 但 這 些 新 興 民 間 團 體 代 表, 卻 極 少 獲 委 任 入 相 關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 整 個 諮 詢 架 構 卻 停 留 在 上 世 紀 的 殖 民 地 時 代, 成 員 組 成 上 依 舊 傾 斜 工 商 專 業 界, 無 法 反 映 日 益 多 元 化 的 社 會 民 情, 結 果 造 成 官 民 關 係 割 裂 的 管 治 困 局 (3)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 現 時 政 府 管 治 團 隊 的 根 本 問 題, 在 於 特 首 在 組 班 之 時, 缺 乏 像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政 黨 般 的 政 治 人 才 庫, 而 只 能 夠 從 不 同 界 別 中 拉 雜 成 軍, 問 責 官 員 之 間 因 此 必 然 缺 乏 共 同 理 念 合 作 經 驗 及 工 作 默 契, 最 終 造 成 管 治 團 隊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特 區 政 府 現 時 正 就 2017 年 特 首 普 選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如 何 找 出 一 套 香 港 巿 民 及 中 央 政 府 都 接 受 的 特 首 普 選 方 案, 肯 定 是 當 前 香 港 社 會 的 最 重 要 議 題 但 我 們 在 爭 取 實 現 特 首 普 選 之 外, 不 能 夠 忽 略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的 重 要 性, 因 為 落 實 特 首 普 選 固 然 有 助 解 決 特 區 政 府 的 認 受 性 問 題, 卻 不 能 夠 解 決 現 時 管 治 體 制 多 重 割 裂 的 施 政 困 局 假 如 未 來 的 特 首 手 握 過 百 萬 張 普 選 票 上 台, 卻 仍 然 排 拒 政 黨 無 法 在 議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仍 然 依 賴 由 工 商 專 業 界 主 導 的 諮 詢 架 構 處 理 官 民 關 係 仍 然 缺 乏 政 治 人 才 庫 支 援 組 班 時 只 能 拉 雜 成 軍, 那 麼 在 落 實 特 首 普 選 之 後, 特 區 政 府 恐 怕 仍 然 會 像 現 時 一 樣 舉 步 維 艱 坐 困 愁 城 新 力 量 網 絡 建 議, 在 爭 取 實 現 特 首 普 選 外, 應 該 同 時 推 動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在 未 來 數 年 爭 取 落 實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 34

36 香 港 管 治 體 制 改 革 路 線 圖 (1) 即 時 改 革 : 重 整 諮 詢 架 構, 包 括 在 每 個 政 策 局 設 立 高 層 次 政 策 顧 問 團, 以 加 強 與 主 要 政 策 持 份 者 的 恒 常 對 話 政 府 可 在 每 個 政 策 局, 設 立 高 層 次 政 策 顧 問 委 員 會 (Council of Policy Advisors) 局 長 應 按 照 持 份 者 原 則 (Stakeholder principle), 委 任 與 其 政 策 局 工 作 相 關 的 主 要 持 份 者, 出 任 該 局 的 非 受 薪 政 策 顧 問, 以 作 為 局 長 的 最 重 要 智 囊 政 策 顧 問 委 員 會 的 運 作, 不 同 於 現 時 人 數 較 多 較 形 式 化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局 長 應 與 政 策 顧 問 保 持 更 緊 密 的 溝 通, 就 該 局 的 各 項 政 策 措 施, 全 方 位 諮 詢 政 策 顧 問 的 意 見 這 種 全 新 形 式 的 諮 詢 機 制, 將 有 助 加 強 政 策 局 與 主 要 政 策 持 份 者 的 恒 常 對 話, 拉 近 特 區 政 府 與 社 會 各 界 的 距 離 長 遠 來 說, 政 策 顧 問 委 員 會 成 立 之 後, 政 府 應 該 刪 減 現 時 重 覆 零 碎 的 諮 詢 委 員 會, 以 精 簡 諮 詢 架 構 及 節 省 公 帑 (2) 2016 年 改 革 : 改 革 地 區 直 選 的 選 舉 制 度, 將 比 例 代 表 制 的 議 席 分 配 準 則 改 為 漢 狄 法, 以 形 成 一 個 合 理 的 政 黨 體 系 自 1998 年 起, 立 法 會 地 區 直 選 採 用 比 例 代 表 制, 並 按 最 大 餘 額 法 (Largest remainder method) 分 配 議 席 在 這 種 選 舉 制 度 下, 立 法 會 在 回 歸 後 黨 派 林 立 四 分 五 裂 的 情 況 日 趨 嚴 重, 黨 派 數 目 由 1998 年 的 10 個, 逐 步 增 加 至 現 時 的 17 個, 不 但 大 大 增 加 了 政 策 協 商 的 成 本 嚴 重 損 害 政 府 管 治 效 率 26, 也 造 成 選 舉 時 政 黨 不 斷 分 拆 名 單 選 民 配 票 之 類 的 策 略 性 投 票 行 為 (Strategic voting), 令 選 舉 變 得 混 亂 及 扭 曲 選 民 意 願 27 有 鑑 於 此, 特 區 政 府 應 該 在 2016 年 立 法 會 選 舉 時, 改 用 漢 狄 法 (d Hondt method) 分 配 議 席 這 項 改 革 將 可 以 減 少 政 黨 分 拆 名 單, 促 使 政 黨 重 新 整 合 28, 有 助 形 成 一 個 合 理 的 政 黨 體 系, 配 合 未 來 實 行 聯 盟 政 府 的 管 治 模 式 26 方 志 恒 (2012): 議 會 新 形 勢 政 治 大 亂 局 ( 明 報 :2012 年 9 月 14 日 ) 27 馬 嶽 蔡 子 強 (2003): 選 舉 制 度 的 政 治 效 果 : 港 式 比 例 代 表 制 的 經 驗 ( 香 港 : 香 港 城 巿 大 學 出 版 社 ) 28 戴 耀 廷 (2012): 如 何 回 復 比 例 代 表 制 精 神 ( 信 報 :2012 年 9 月 20 日 ) 35

37 29 (3) 2017 年 改 革 : 建 立 聯 盟 政 府, 透 過 形 成 制 度 化 的 政 治 聯 盟 以 改 善 施 政 配 合 2017 年 特 首 普 選 的 落 實, 特 區 政 府 應 推 動 建 立 聯 盟 政 府 (Coalition government), 由 特 首 與 主 要 政 黨 簽 訂 聯 盟 協 議 (Coalition agreement), 公 開 承 諾 吸 納 聯 盟 政 黨 的 政 策 主 張, 以 形 成 一 份 共 同 政 策 綱 領, 同 時 分 配 政 府 職 位 ( 各 級 問 責 官 員 職 位 行 職 會 議 成 員 等 等 ) 予 各 聯 盟 政 黨 ; 聯 盟 政 黨 則 公 開 承 諾, 會 在 立 法 會 投 票 支 持 聯 盟 協 議 所 涵 蓋 的 政 策 按 照 聯 盟 政 府 的 管 治 模 式, 日 後 行 政 會 議 將 成 為 聯 盟 政 府 的 主 要 溝 通 平 台, 特 區 政 府 將 按 聯 盟 協 議 草 擬 政 策, 並 透 過 聯 盟 政 黨 的 行 政 會 議 代 表 諮 詢 各 黨 黨 團 ; 當 特 區 政 府 及 聯 盟 政 黨 達 成 共 識 後, 政 府 官 員 才 會 將 政 策 方 案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各 聯 盟 政 黨 則 按 集 體 負 責 制 在 立 法 會 全 體 投 票 支 持 其 他 不 屬 於 聯 盟 協 議 範 圍 或 未 能 達 成 共 識 的 政 策, 特 首 及 聯 盟 政 黨 可 考 慮 啟 動 保 留 不 同 意 見 條 款 (Agree-to-disagree provision), 讓 各 黨 派 自 由 表 達 立 場 及 投 票 這 種 建 基 於 制 度 化 分 權 的 政 治 聯 盟, 將 解 決 現 時 鬆 散 執 政 聯 盟 之 下, 政 黨 欠 缺 誘 因 接 受 約 束 的 根 本 問 題, 有 助 政 府 在 議 會 建 立 穩 定 支 持 比 例 代 表 制 與 漢 狄 法 比 例 代 表 制 的 精 神, 是 按 照 各 黨 派 在 選 舉 中 的 得 票 比 例 來 分 配 議 席 現 實 上, 比 例 代 表 制 可 配 合 不 同 的 議 席 分 配 準 則, 包 括 漢 狄 法 (d Hondt method) 聖 拉 格 法 (Sainte-Lague method) 最 大 餘 額 法 (Largest remainder method) 及 單 一 可 轉 移 票 制 (Single transferrable vote) 其 中, 漢 狄 法 是 最 多 民 主 國 家 採 用 的 議 席 分 配 準 則, 有 助 形 成 一 個 合 理 的 政 黨 體 系 在 漢 狄 法 下, 每 張 參 選 名 單 排 名 第 一 的 候 選 人, 將 可 獲 分 配 該 名 單 的 全 部 得 票, 排 名 第 二 的 候 選 人 則 獲 一 半, 排 名 第 三 的 候 選 人 則 獲 三 分 之 一, 餘 此 類 推 ; 最 後 檢 視 所 有 參 選 名 單, 並 按 候 選 人 所 獲 分 配 的 選 票, 決 定 議 席 分 配 蔡 子 強 (2000): 香 港 選 舉 制 度 透 視 ( 香 港 : 明 報 出 版 社 ) 36

38 聯 盟 政 府 的 海 外 經 驗 聯 盟 政 府 (Coalition government) 指 由 兩 個 或 以 上 政 黨 聯 合 組 成 政 府, 亦 被 稱 為 多 黨 政 府 (Multiparty government) 坊 間 一 般 理 解 聯 盟 政 府 只 適 用 於 議 會 制 國 家 (Parliamentary systems), 但 實 際 上 不 少 總 統 制 國 家 (Presidential systems) 例 如 巴 西 智 利 及 烏 拉 圭 等, 當 地 總 統 都 普 遍 地 邀 請 不 同 黨 派 籌 組 聯 盟 政 府, 以 改 善 行 政 立 法 關 係 30 近 年 的 跨 國 研 究 統 計 更 顯 示, 全 球 各 個 總 統 制 國 家 之 中, 有 超 過 4 成 國 家 都 有 建 立 聯 盟 政 府 31 從 概 念 上 看, 聯 盟 政 府 可 以 細 分 為 立 法 聯 盟 (Legislative coalition) 行 政 聯 盟 (Executive coalition) 及 選 舉 聯 盟 (Electoral coalition) 32 立 法 聯 盟 指 參 與 政 黨 只 承 諾 在 議 會 中 支 持 政 府, 而 不 涉 及 派 人 加 入 政 府 出 掌 行 政 職 位 ; 行 政 聯 盟 指 參 與 政 黨 同 意 共 同 分 享 行 政 權 力, 並 瓜 分 政 府 的 各 個 重 要 職 位 ; 選 舉 聯 盟 則 兼 具 立 法 聯 盟 及 行 政 聯 盟 的 特 點, 同 時 參 與 政 黨 亦 會 共 同 協 調 選 舉 工 程, 在 選 舉 中 合 力 爭 取 選 民 支 持 當 籌 組 聯 盟 政 府 之 時, 不 少 國 家 都 有 制 定 聯 盟 協 議 (Coalition agreement) 的 安 排 聯 盟 協 議 是 指 各 黨 派 在 商 討 成 立 聯 盟 政 府 之 時, 會 將 談 判 共 識 以 文 字 方 式 進 行 記 錄 一 般 來 說, 聯 盟 協 議 主 要 涵 蓋 三 方 面, 包 括 共 同 政 策 綱 領 職 位 分 配 安 排 及 日 後 政 府 的 決 策 溝 通 機 制 外 國 經 驗 顯 示, 制 定 聯 盟 協 議 有 利 於 聯 盟 政 府 的 有 效 運 作 及 增 加 各 黨 派 的 互 信, 同 時 讓 各 參 與 政 黨 可 以 向 支 持 者 交 代 加 入 政 府 的 回 報 Eduardo Aleman and George Tsebelis (2011), Politcal Parties and Government Coalitions in the Americas, Journal of Politics in Latin America, Volume 3, Issue 1, 2011, page Cheibub, Jose Antonio (2007), Presidentialism, Parliamentarism, and Democracy, New York, N.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page Eagles, Munroe (2008), Politics: An Introduction to Democratic Government, Peterborough, Ont.: Broadview Press, page Seyd, Ben (2002), Coalition Government in Britain: Lessons from Overseas, London: Constitution Unit,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page

39 附 錄 一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一 覽 表 根 據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民 政 事 務 局 的 官 方 定 義 及 分 類,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Advisory and statutory bodies) 負 責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或 擔 當 政 府 部 門 執 行 公 共 職 能 的 角 色 34 按 照 民 政 事 務 局 提 供 的 資 料, 現 時 共 有 467 個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這 些 組 織 根 據 其 職 能 可 劃 分 為 七 類, 包 括 諮 詢 委 員 會 非 政 府 部 門 的 公 共 機 構 規 管 組 織 上 訴 委 員 會 信 託 基 金 和 資 助 計 劃 的 諮 詢 和 管 理 委 員 會 公 營 公 司 及 其 他 的 委 員 會 35 本 報 告 第 二 部 分 的 研 究, 主 要 涵 蓋 185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當 中 剔 除 了 18 個 區 議 會 及 其 餘 8 個 不 符 合 研 究 目 標 的 委 員 會 ( 包 括 橋 樑 及 有 關 建 築 物 外 觀 諮 詢 委 員 會 航 空 保 安 委 員 會 建 造 商 委 員 會 簽 證 聯 絡 委 員 會 防 止 虐 待 兒 童 委 員 會 及 顧 問 工 程 師 委 員 會 高 速 船 諮 詢 委 員 會 及 電 影 檢 查 顧 問 小 組 ) 其 餘 六 個 類 別 的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 即 非 政 府 部 門 的 公 共 機 構 規 管 組 織 上 訴 委 員 會 信 託 基 金 和 資 助 計 劃 的 諮 詢 和 管 理 委 員 會 公 營 公 司 及 其 他 的 委 員 會 ), 我 們 則 綜 合 為 其 他 組 織 一 項 由 於 其 主 要 職 能 並 不 是 就 政 府 政 策 反 映 社 會 意 見, 因 此 亦 未 有 被 包 括 在 研 究 範 圍 內 34 民 政 事 務 局 網 頁 : and_public_relations/advisory.htm 35 民 政 事 務 局 的 詳 細 分 類 方 法, 可 參 閱 : 民 政 事 務 局 (2005) 檢 討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第 十 四 號 中 期 報 告 檢 討 公 營 架 構 內 諮 詢 及 法 定 組 織 的 分 類 制 度 立 法 會 CB(2)2176/04-05(04) 號 文 件 [ 網 址 : 38

40 (I) 諮 詢 委 員 會 中 文 名 稱 英 文 名 稱 1. 認 可 諮 詢 委 員 會 Accreditation Advisory Board (AAB) 2. 禁 毒 常 務 委 員 會 Action Committee Against Narcotics 3. 消 防 安 全 條 例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for the Fire Safety (Buildings) Ordinance and the Fire Safety (Commercial Premises) Ordinance 4. 輸 入 優 秀 人 才 及 專 才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Admission of Quality Migrants and Professionals 5. 漁 農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Agriculture and Fisheries (ACAF) 6. 藝 術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Arts Development 7. 無 阻 通 道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Barrier Free Access (ACBFA) 8. 認 可 核 證 機 關 業 務 守 則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Code of Practice for Recognized Certification Authorities 9. 廉 政 公 署 貪 污 問 題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Corruption of the ICAC 10. 郵 輪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Cruise Industry 11. 促 進 殘 疾 人 士 就 業 咨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Enhancing Employment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12. 財 經 界 人 力 資 源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in the Financial Services Sector 13. 前 任 行 政 長 官 及 政 治 委 任 官 員 離 職 後 工 作 諮 詢 委 員 會 39 Advisory Committee on Post-office Employment for Former Chief Executives and Politically Appointed Officials 14. 離 職 公 務 員 就 業 申 請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Post-service Employment of Civil Servants 15. 創 新 科 技 宣 傳 及 公 眾 教 育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Publicity and Public Education in Innovation & Technology 16.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Revitalis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ACRHB) 17. 社 會 工 作 訓 練 及 人 力 策 劃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Social Work Training and Manpower Planning 18. 規 管 物 業 管 理 行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the Regulation of the Property Management Industry 19. 旅 行 代 理 商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Travel Agents 20. 水 資 源 及 供 水 水 質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mmitte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Quality of Water Supplies 21. 根 據 消 防 安 全 ( 建 築 物 ) 條 例 設 立 的 諮 詢 委 員 Advisory Committee under Fire Safety (Buildings) Ordinance, Cap 572 會 22. 食 物 及 環 境 衞 生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uncil on Food and Environmental Hygiene 23. 環 境 諮 詢 委 員 會 Advisory Council on the Environment (ACE) 24. 香 港 教 師 中 心 諮 詢 管 理 委 員 會 Advisory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the Hong Kong Teachers' Centre 25. 審 查 娛 樂 遊 戲 / 遊 戲 機 諮 詢 小 組 Advisory Panel on Vetting of Amusement Games/Machines 26. 動 物 福 利 諮 詢 小 組 Animal Welfare Advisory Group 27.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Antiquities Advisory Board (AAB)

41 28. 上 訴 委 員 會 備 選 團 ( 受 規 管 產 品 的 豁 免 ) Appeal Board Panel (Exemption of Regulated Products) 29. 公 務 員 公 積 金 計 劃 政 府 自 願 性 供 款 上 訴 委 員 會 Appeal Panel on Government's Voluntary Contributions under the Civil Service Provident Fund Scheme 30. 藝 術 博 物 館 諮 詢 委 員 會 Art Museum Advisory Panel 31.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Authorized Persons, Registered Structural Engineers and Registered Geotechnical Engineers 委 員 會 Committee 32. 航 空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Aviation Development Advisory Committee 33. 銀 行 業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Banking Advisory Committee 34. 基 本 法 推 廣 督 導 委 員 會 Basic Law Promotion Steering Committee 35. 博 彩 及 獎 券 事 務 委 員 會 Betting and Lotteries Commission 36. 稅 務 委 員 會 Board of Inland Revenue 37. 中 央 科 學 顧 問 委 員 會 Board of Scientific Advisers 38. 方 便 營 商 諮 詢 委 員 會 Business Facilitation Advisory Committee (BFAC) 39. 粵 劇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Cantonese Opera Advisory Committee (COAC) 40. 香 港 加 拿 大 電 影 及 電 視 聯 合 製 作 查 核 委 員 會 Certifying Body of Hong Kong-Canada Film and TV Co-production 41. 中 文 界 面 諮 詢 委 員 會 Chinese Language Interface Advisory Committee 42. 中 醫 中 藥 發 展 委 員 會 Chinese Medicine Development Committee 43. 廉 政 公 署 社 區 關 係 市 民 諮 詢 委 員 會 Citizens Advisory Committee on Community Relations of the ICAC (CACCR) 44. 扶 貧 委 員 會 Commission on Poverty 45. 策 略 發 展 委 員 會 Commission on Strategic Development 46. 青 年 事 務 委 員 會 Commission on Youth (COY) 47. 社 區 參 與 助 更 生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Community Support for Rehabilitated Offenders 48. 家 庭 與 學 校 合 作 事 宜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Home-School Co-operation 49. 教 師 及 校 長 專 業 發 展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Teachers and Principals 50. 中 藥 研 究 及 發 展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Medicines 51. 自 資 專 上 教 育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Self-financing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52. 邊 緣 青 少 年 服 務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Services for Youth at Risk 53. 公 民 教 育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the Promotion of Civic Education 54. 促 進 種 族 和 諧 委 員 會 Committee on the Promotion of Racial Harmony 55. 船 員 管 理 協 商 委 員 會 Consultative Committee, Ship Personnel Management 56. 廉 政 公 署 防 止 貪 污 諮 詢 委 員 會 Corruption Prevention Advisory Committee of the ICAC 57. 可 持 續 發 展 委 員 會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58. 教 育 人 員 專 業 操 守 議 會 Council on Professional Conduct in Education 59. 郊 野 公 園 及 海 岸 公 園 委 員 會 Country and Marine Parks Board 40

42 60.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Curriculum Development Council 61. 危 險 品 常 務 委 員 會 Dangerous Goods Standing Committee 62. 接 受 存 款 公 司 諮 詢 委 員 會 Deposit-taking Companies Advisory Committee 63. 數 碼 21 資 訊 科 技 策 略 諮 詢 委 員 會 Digital 21 Strategy Advisory Committee (D21SAC) 64.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Economic Development Commission 65.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Education Commission 66. 安 老 事 務 委 員 會 Elderly Commission 67. 電 氣 安 全 諮 詢 委 員 會 Electrical Safety Advisory Committee 68. 保 護 稀 有 動 植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Endangered Species Advisory Committee 69. 能 源 諮 詢 委 員 會 Energy Advisory Committee 70. 環 境 運 動 委 員 會 Environmental Campaign Committee 71. 擴 大 建 築 小 組 委 員 會 Expanded Building Committee 72. 食 物 安 全 專 家 委 員 會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Safety 73. 家 庭 議 會 Family Council 74. 撲 滅 罪 行 委 員 會 Fight Crime Committee 75. 電 影 發 展 局 Film Development Council 76. 金 融 發 展 局 Financial Services Development Council 77. 消 防 安 全 委 員 會 Fire Safety Committee 78. 消 防 安 全 審 核 委 員 會 Fire Safety Vetting Committee 79. 魚 類 統 營 顧 問 委 員 會 Fish Marketing Advisory Board 80. 氣 體 安 全 諮 詢 委 員 會 Gas Safety Advisory Committee 81. 基 因 改 造 生 物 ( 管 制 釋 出 ) 專 家 小 組 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Control of Release) Expert Group 82. 大 珠 三 角 商 務 委 員 會 Greater Pearl River Delta Business Council 83. 海 濱 事 務 委 員 會 Harbourfront Commission 84. 健 康 與 醫 療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Health and Medical Development Advisory Committee 85. 歷 史 博 物 館 諮 詢 委 員 會 History Museum Advisory Panel 86. 香 港 愛 滋 病 顧 問 局 Hong Kong Advisory Council on AIDS (ACA) 87.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香 港 委 員 會 Hong Kong Committee for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HKCPEC) 88. 香 港 檢 測 和 認 證 局 Hong Kong Council for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89. 香 港 吸 煙 與 健 康 委 員 會 Hong Kong Council on Smoking and Health 90. 香 港 出 口 信 用 保 險 局 諮 詢 委 員 會 Hong Kong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Advisory Board 91. 香 港 物 流 發 展 局 Hong Kong Logistics Development Council 92. 香 港 航 運 發 展 局 Hong Kong Maritime Industry Council 93. 香 港 港 口 發 展 局 Hong Kong Port Development Council 94. 香 港 太 平 洋 戰 爭 紀 念 撫 恤 金 顧 問 委 員 會 Hong Kong War Memorial Pensions Advisory Committee 95. 授 勳 評 審 委 員 會 Honours Committee 41

43 96.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區 議 會 議 員 薪 津 獨 立 委 員 會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Remuneration for Members of the District Councils (DCs) of the HKSAR 97.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立 法 會 議 員 及 政 治 委 任 制 度 官 員 薪 津 獨 立 委 員 會 Independent Commission on Remuneration for Members of the ExCo and the Legislature, and Officials under the Political Appointment System of the HKSAR 98. 創 新 及 科 技 支 援 計 劃 評 審 委 員 會 Innovation & Technology Support Programme Assessment Panel under the Innovation & Technology Fund 99. 保 險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Insurance Advisory Committee (IAC) 100. 非 物 質 文 化 遺 產 諮 詢 委 員 會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dvisory Committee 101. 社 會 福 利 界 資 訊 科 技 聯 合 委 員 會 Joint Committee o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the Social Welfare Sector 102. 司 法 人 員 推 薦 委 員 會 Judicial Officers Recommendation Commission (JORC) 103.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Labour Advisory Board 104. 土 地 及 建 設 諮 詢 委 員 會 Land and Development Advisory Committee (LDAC) 105. 香 港 法 律 改 革 委 員 會 Law Reform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106. 法 律 援 助 服 務 局 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 (LASC) 107. 本 地 船 隻 諮 詢 委 員 會 Local Vessels Advisory Committee 108. 整 筆 撥 款 督 導 委 員 會 Lump Sum Grant Steering Committee 109.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行 業 計 劃 委 員 會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Industry Schemes Committee 110.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諮 詢 委 員 會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dvisory Committee 111. 人 力 發 展 委 員 會 Manpower Development Committee 112. 統 營 顧 問 委 員 會 Marketing Advisory Board 113. 精 神 健 康 覆 核 審 裁 處 Mental Health Review Tribunal (MHRT) 114. 最 低 工 資 委 員 會 Minimum Wage Commission 115. 確 認 全 港 消 滅 脊 髓 灰 質 炎 野 株 病 毒 委 員 會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Certification of Wild Poliovirus Eradication in Hong Kong 116. 確 認 全 港 消 除 麻 疹 委 員 會 National Verification Committee for Measles Elimination in Hong Kong 117. 太 平 紳 士 遴 選 委 員 會 Non-official Justices of the Peace Selection Committee 118. 廉 政 公 署 審 查 貪 污 舉 報 諮 詢 委 員 會 Operations Review Committee of the ICAC 119. 恩 恤 金 評 議 局 ( 陸 軍 義 勇 軍 及 海 軍 義 勇 軍 恩 恤 金 條 例 ) Pensions Assessment Board (Volunteer and Naval Volunteer Pensions Ordinance) 120. 個 人 資 料 ( 私 隱 ) 諮 詢 委 員 會 Personal Data (Privacy) Advisory Committee 121. 領 港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Pilotage Advisory Committee 122. 保 良 局 顧 問 局 Po Leung Kuk Advisory Board 123. 港 口 保 安 諮 詢 委 員 會 Port Area Security Advisory Committee 124. 港 口 行 動 事 務 委 員 會 Port Operations Committee (POC) 125. 港 口 福 利 事 務 委 員 會 Port Welfare Committee 42

44 126. 壓 力 器 諮 詢 委 員 會 Pressure Equipment Advisory Committee 127. 香 港 預 防 退 伍 軍 人 病 症 委 員 會 Prevention of Legionnaires' Disease Committee, Hong Kong 128. 小 一 入 學 委 員 會 Primary One Admission Committee 129. 程 序 覆 檢 委 員 會 Process Review Committee 130. 財 務 匯 報 局 程 序 覆 檢 委 員 會 Process Review Panel for the Financial Reporting Council 131. 節 目 與 發 展 委 員 會 Programme and Development Committee 132. 公 共 圖 書 館 諮 詢 委 員 會 Public Libraries Advisory Committee 133. 公 務 員 敍 用 委 員 會 Public Service Commission 134. 質 素 保 證 局 Quality Assurance Council (QAC) 135. 無 線 電 頻 譜 及 技 術 標 準 諮 詢 委 員 會 Radio Spectrum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Advisory Committee (SSAC) 136. 香 港 電 台 顧 問 委 員 會 Radio Television Hong Kong (RTHK) Board of Advisors 137. 放 射 防 護 諮 詢 小 組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Advisory Group 138. 康 復 諮 詢 委 員 會 Rehabilitation Advisory Committee 139. 監 管 下 釋 囚 委 員 會 Release under Supervision Board 140. 研 究 資 助 局 Research Grants Council 141. 風 險 傳 達 顧 問 小 組 Risk Communication Advisory Group 142.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風 險 管 理 委 員 會 Risk Management Committee (RMC)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HKEx) 143. 道 路 安 全 議 會 Road Safety Council (RSC) 144. 安 全 主 任 諮 詢 委 員 會 Safety Officer Advisory Committee (SOAC) 145. 校 舍 分 配 委 員 會 School Allocation Committee 146. 科 學 博 物 館 諮 詢 委 員 會 Science Museum Advisory Panel 147. 海 員 諮 詢 委 員 會 Seafarers' Advisory Board (SAB) 148. 中 四 學 位 安 排 委 員 會 Secondary Four Placement Committee 149. 中 學 學 位 分 配 委 員 會 Secondary School Places Allocation Committee 150. 船 舶 諮 詢 委 員 會 Shipping Consultative Committee 151. 中 小 型 企 業 委 員 會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Committee (SMEC) 152. 社 會 企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Social Enterprise Advisory Committee 153. 社 會 福 利 諮 詢 委 員 會 Social Welfare Advisory Committee 154. 體 育 委 員 會 Sports Commission 155. 郵 票 設 計 諮 詢 委 員 會 Stamp Advisory Committee 156. 標 準 工 時 委 員 會 Standard Working Hours Committee 157. 常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 貯 油 裝 置 ) Standing Advisory Committee (Oil Storage Installations) 158. 公 務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ssion on Civil Service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 159. 公 司 法 改 革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Company Law Reform 160. 首 長 級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Directorate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 43

45 161. 紀 律 人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Disciplined Services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 (SCDS) 162. 司 法 人 員 薪 俸 及 服 務 條 件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Judicial Salaries and Conditions of Service 163. 語 文 教 育 及 研 究 常 務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Language Education and Research (SCOLAR) 164. 法 律 教 育 及 培 訓 常 設 委 員 會 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165. 統 計 諮 詢 委 員 會 Statistics Advisory Board 166. 研 究 基 金 研 究 主 題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for Research Themes under the Research Endowment Fund 167. 兒 童 發 展 基 金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Child Development Fund 168. 關 愛 基 金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Community Care Fund 169. 創 新 及 科 技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170.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策 略 發 展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Strategic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Education 171. 推 動 使 用 電 動 車 輛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the Promotion of Electric Vehicles 172. 為 無 律 師 代 表 訴 訟 人 提 供 法 律 意 見 督 導 委 員 會 Steering Committee on the Provision of Legal Advice for Litigants in Person 173. 小 型 工 程 監 管 制 度 技 術 委 員 會 Technical Committee on the Minor Works Control System (TCMWCS) 174. 電 訊 規 管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ffairs Advisory Committee (TRAAC) 175. 電 訊 服 務 用 戶 及 消 費 者 諮 詢 委 員 會 Telecommunications Users and Consumers Advisory Committee (TUCAC) 176. 紡 織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Textiles Advisory Board (TEXTAB) 177. 整 筆 撥 款 獨 立 處 理 投 訴 委 員 會 The Lump Sum Grant Independent Complaints Handling Committee 178. 旅 遊 業 策 略 小 組 Tourism Strategy Group 179. 工 業 貿 易 諮 詢 委 員 會 Trade and Industry Advisory Board 180. 交 通 諮 詢 委 員 會 Transport Advisory Committee 181. 東 華 三 院 顧 問 局 Tung Wah Group of Hospitals Advisory Board 182.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183. 車 輛 維 修 技 術 諮 詢 委 員 會 Vehicle Maintenance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VMTAC) 184. 婦 女 事 務 委 員 會 Women's Commission 185. 青 年 廣 場 管 理 諮 詢 委 員 會 Youth Square Management Advisory Committee 44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More information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More information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More information

16

16 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More information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More information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More information

6-1-1極限的概念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More information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More information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More information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More information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ir@abchina.com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二 零 一 六 年 施 政 報 告 創 新 經 濟 促 進 和 諧 改 善 民 生 繁 榮 共 享 ( ) 1 5 ( ) 6 37 8 11 12 16 17 20 21 22 23 25 26 27 28 29 30 32 33 37 ( ) 38 66 42 48 49 51 52 56 57 59 60 65 66 ( ) 67 89 75 76 79 80 83 84 86 87 88 89

More information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More information

1010327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More information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More information

BOT_BS_audited_96

BOT_BS_audited_96 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More information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More information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More information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ore information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1 3 4 13 14 34 17 19 20 24 2 5 26 27 28 29 3 0 31 32 3 3 3 4 35 50 36 42 43 45 46 48 49 50 51 66 52 57 58 60 61 65 6 6 67 76 1. 2. 3. 1 4. 5. 6. CEPA 7. 8. 9. 2 10. 11. 12. 13. 3 14. 15. 16. 17. 4 18.

More information

???T????????

???T???????? 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More information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More information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 劉 再 復 著 與 李 澤 厚 李 歐 梵 等 共 論 五 四 共 鑒 五 四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001 003 006 009 011 014 019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021 021 022 026 028 附 論 二 誰 是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More information

102.6.30.xls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More information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More information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公 共 衛 生 學 系 相 關 公 職 報 考 資 格 以 下 資 料 係 作 為 報 名 之 參 考, 最 終 仍 須 經 考 選 部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通 過 為 準 類 科 別 種 類 名 稱 等 級 學 歷 資 格 應 考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條 件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暨 普 通 消 防 設 備 人 員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一

More information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More information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2015 - Chinese 聯 繫 客 戶 創 先 機 助 握 商 情 百 五 載 HSBC Holdings plc 滙 豐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中 期 業 績 報 告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More information

ART_RAE16_ticket_cn_p.1

ART_RAE16_ticket_cn_p.1 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More information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25 406.30 **** ----- ----- ----- 004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103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93.40 **** -----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More information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1.00 14 390.90 ***** ----- ----- ----- 0043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104 學 年 度 大 學 考 試 入 學 分 發 各 系 組 最 低 及 錄 取 人 數 一 覽 表 0001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國 文 x1.50 英 文 x1.25 數 學 乙 x1.00 歷 史 x1.25 地 理 x1.00 32 464.48 ***** 497.24 ----- ----- 000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外 國 語 文 學 系 國 文 x1.2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Microsoft Word - _3_???????-Ch20140625_???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3936303230A14B>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More information

Appendix2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More information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105 年 屏 東 縣 糖 尿 病 暨 慢 性 病 共 同 照 護 網 繼 續 教 育 The Conference of Diabetes Joint Care In 本 研 討 為 增 進 慢 性 病 患 之 肺 結 核 與 COPD 疾 病 認 識, 另 針 對 糖 尿 病 胰 島 素 之 臨 床 經 驗 分 享, 讓 學 員 充 分 認 識 胰 島 素 特 性, 以 提 供 良 好 的 醫

More information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2015 年 兩 岸 四 地 四 星 級 大 學 排 行 榜 序 號 1 大 連 理 工 大 學 遼 寧 31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 西 北 工 業 大 學 陝 西 32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3 華 南 理 工 大 學 廣 東 33 中 國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4 湖 南 大 學 湖 南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2016 年 4 月 18 日 會 議 討 論 文 件 立 法 會 CB(4)844/15-16(03) 號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 助 機 構 員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公 務 員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退 休 辭 職 和 年 齡 分 布 概 況 目 的 本 文 件 就 公 務 員 的 整 體 編 制 實 際 員 額 人 手 流 失 和 年 齡 分 布 情 況 提 供 最 新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More information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綠 野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教 案 設 計 / 朱 秀 芳 老 師 28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1856-1919 1882 1886 1900 1939 故 事 簡 介 綠 野 仙 蹤 心 得 分 享 [99] 處 處 有 仙 蹤 繪 本 創 意 教 案 設 計 者 : 朱 秀 芳 適 用 年 級 : 授 課 時 間 :200 教 學

More information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More information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More information

智慧財產創新推廣模式會議_電子邀請函

智慧財產創新推廣模式會議_電子邀請函 The innovative promotion mod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Case sharing-patent pledge and financing Pledge. Patent. Sep. 9 Wednesday. 15:00 16:30 (485) THE COLLEG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TUDIES () 20092013

More information

BSP 烤箱 - 封面-2

BSP 烤箱 - 封面-2 BSPO615 使 用 及 安 裝 說 明 書 總 代 理 優 氏 集 團 客 林 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北 市 內 湖 區 行 愛 路 69 號 2 樓 TEL 02-2794 2588 FAX 02-2794 3789 台 中 市 北 屯 區 后 庄 路 1080-12 號 TEL 04-2422 0958 FAX 04-2422 0938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政 德 路 633

More information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部 103 年 1 月 24 日 臺 師 二 字 第 1030010873 號 函 同 意 核 定 本 校 103 年 11 月 12 日 103 年 度 第 1 期 第 1 次 委 員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原 名 稱 : 國 立 屏 東 大 國 民 小 師 師 資 職 前 專 業 科 目 及 一 覽 表 本 校

More information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生 態 環 境 產 生 很 嚴 重 的 傷 害, 為 確 保 農 業 的 永 續 發 展 與 安 全

More information

Layout 1

Layout 1 視 為 優 講 燈 1 講 開 場 簡 報 隨 齡 發 視 變 資 訊 討 論 檢 討 會 與 會 將 夠 幾 點 與 變 關 視 變 兩 種 視 習 慣 個 問 專 業 員 問 題 講 1 燈 2 隨 齡 長 會 視 變 視 變 會 動 變 難 閱 讀 電 腦 視 變 會 裡 絆 體 風 險 藥 護 務 駕 車 動 難 會 響 並 導 慮 鬱 過 適 當 應 對 視 變 繼 續 動 並 減 關 慮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2009 年 署 長 簡 報 會 號 外 目 錄 引 言 P.2 5 11 18 25 261400 署 長 陳 鴻 祥 先 生 講 辭 P.6 10 副 署 長 營 運 服 務 吳 啟 明 先 生 講 辭 穩 步 求 進 P.11 15 An Invisible Man Meets the Mummy 副 署 長 規 管 服 務 陳 帆 先 生 講 辭 P.16 22 員 工 提 問 及 部 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1020328 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More information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More information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More information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CHRISTIAN ALLIANCE CHENG WING GEE COLLEGE 宣 道 會 鄭 榮 之 中 學 科 目 : 通 識 教 育 科 教 學 進 度 表 2015-16 級 別 : 中 ( 六 ) 級 編 寫 人 姓 名 : 黃 志 偉 老 師 其 他 任 教 老 師 : 黃 愛 敏 老 師 譚 活 幹 老 師 顏 燕 玲 老 師 教 科 書 : 1. 雅 集 新 高 中 通 識 教 育 現 代 中 國 (2012 年 更 新 版 ) 2. 採 用 校 本 教 材 全

More information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宗 旨 6 宗 旨 是 確 保 香 港 的 年 青 人 有 機 會 接 受 均 衡 的 優 質 教 育, 以 應 付 未 來 生 活 和 工 作 上 的 挑 戰, 並 培 養 終 身 學 習 的 精 神, 不 斷 追 求 知 識, 充 實 自 己 簡 介 7 教 育 統 籌 局 在 這 綱 領 下 管 制 人 員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預 算... 二 OO 二 至 O 三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OO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10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至 二 OO 三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1 2006 1999 2014 2 2026 3 2037 4 2051 3 4 2 2013 3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3 卷 第 12 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A Preliminary Study of the Elderly Empolyment in China 楊 銘 杰 (Yang, Ming-Jey)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中 山 與 中 國 大 陸 研 究 所 博 士 候

More information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More information

一、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More information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1 緒言 澳門博彩業發展面面觀 2010 香港城市大學 中 國 澳 門 特 區 博 彩 業 與 社 會 發 展 前 言 2009 12 2009 8 5 [1] [2] 141.4 [3] 1. 賭 王 病 情 一 度 惡 劣 明 報 2009 年 8 月 5 日 A4 頁 到 截 稿 日 為 止 (2009 年 11 月 5 日 ), 賭 王 病 情 仍 未 有 好 轉 的 消 息 2. 同 註

More information

sle cover 1

sle cover 1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鳴 謝 給 愛 尋 根 究 底 的 青 少 年 紅 斑 狼 瘡 冷 知 識 ~ Hospital for Special Surgery 2003 For Inquiring Teens With LUPUS ~ Our Thoughts, Issues & Concerns Nichole Niles 為 什 麼 會 有 這 本

More information

1公告[1].rtf

1公告[1].rtf 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More information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1030714 六 條 附 表 公 特 種 應 目 表 壹 本 表 每 年 所 設 類, 仍 需 配 合 當 年 任 用 需 求 予 以 設 置 貳 類 普 通 目 為 : 及 四 國 文 ( 作 文 公 文 與 測 驗 ) 其 占 分 比 重, 分 為 作 文 占 百 分 之 六 十, 公 文 測 驗 占 百 分 之 十, 時 間 小 時 五 國 文 ( 包 括 公 文 格 式 用 語 ) 採 測 驗 式 題,

More information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01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系 66 66 667.00 385.00 636.00 390.00 01

More information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More information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More information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More information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More information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More information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More information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More information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More information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B2C431B860C2B2B3F82DC2BEB77EBEC7AED5B77CAD70BEC7BDD2B57BBAF5AD6EA65DC0B3B0EABBDAB77CAD70B7C7AB6828494652537329AE74B2A7A4C0AA522831303130393230292E707074205BACDBAE65BCD2A6A15D> 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More information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附 件 一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由 食 物 及 衞 生 局 局 長 動 議 的 修 正 案 條 次 4 刪 去 該 條 而 建 議 修 正 案 4. 修 訂 第 3 條 ( 醫 務 委 員 會 的 設 立 及 組 成 ) (1) 立 法 會 CB(2)1651/15-16(01) 號 文 件 2016 年 醫 生 註 冊 ( 修 訂 ) 條 例 草 案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2016 年 6 月 2 日 的 版 本 ) 政 府 擬 議 的 委 員 會 審 議 階 段 修 正 案 的 文 本 及 有 關 醫 生 註 冊 條 例 條 文 的 標 示 版 本 分 別 載 於 附 件 一 及

More information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第 一 章 1 2 3 4 第 二 章 5 6 7 8 1. 2. 9 3. 4. 5. 6. 7. 8. 9. 10. 11. 10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 第 三 章 p 12 b / B 0.75 13 p 14 15 D = l 20 +10 16 17 p l D l D l D 3 p 4 3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More information

行 業 其 他 商 業 企 業 ( 飲 食 建 築 醫 療 電 訊 業 運 輸 業 及 貿 易 等 ) 訪 問 企 業 總 員 工 (2013 年 ) 百 分 比 4,915 2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合 計 19,729 100% 調 查 對 象 為 本 澳 工 商 界 各

行 業 其 他 商 業 企 業 ( 飲 食 建 築 醫 療 電 訊 業 運 輸 業 及 貿 易 等 ) 訪 問 企 業 總 員 工 (2013 年 ) 百 分 比 4,915 25% 資 料 來 源 : 本 研 究 整 理 合 計 19,729 100% 調 查 對 象 為 本 澳 工 商 界 各 澳 門 會 計 專 業 未 來 人 才 需 求 研 究 撮 要 由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委 託 澳 門 管 理 學 院 進 行 2014 年 11 月 本 研 究 由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高 等 教 育 輔 助 辦 公 室 委 託 澳 門 管 理 學 院 進 行, 主 要 目 的 為 掌 握 本 澳 該 專 業 的 未 來 高 教 人 才 需 求 情 況 1. 研 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Microsoft PowerPoint - 資料庫正規化(ccchen).ppt 資 料 庫 正 規 化 正 規 化 的 概 念 何 謂 正 規 化 (Normalization)?? 就 是 結 構 化 分 析 與 設 計 中, 建 構 資 料 模 式 所 運 用 的 一 個 技 術, 其 目 的 是 為 了 降 低 資 料 的 重 覆 性 與 避 免 更 新 異 常 的 情 況 發 生 因 此, 就 必 須 將 整 個 資 料 表 中 重 複 性 的 資 料 剔 除, 否 則

More information

總目143-政府總部:公務員事務局

總目143-政府總部:公務員事務局 管 制 人 員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會 交 代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二 零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度 預 算... 5.789 億 元 二 零 一 六 至 一 七 年 度 的 編 制 上 限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 相 等 於 由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預 算 設 有 的 596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增

More information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More information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主 任 導 師 一 年 級 導 師 系 學 會 導 師 二 年 級 導 師 教 育 專 業 課 26 學 分 教 師 資 格 檢 定 考 試 ( 每 年 3 月 ) 中 等 學 校 教 師 證 書 學 習 護 照 ( 實 地 實 習 研 習 服 務 時 數 心 霊 美 學 與 藝 術 人 文 活 動 )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書 教 師 甄 試 專 門 課 程 ( 任 教 類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