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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1:1(2008),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許 雪 姬 摘 要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人 的 海 外 活 動, 是 台 灣 史 構 成 的 重 要 部 分, 因 此 在 華 南 重 慶 滿 洲 國 的 台 灣 人 都 已 有 人 研 究, 但 做 為 故 都 的 北 京, 迄 未 有 人 進 行 年 這 八 年 間, 在 日 本 占 領 下 的 北 京 有 多 少 台 灣 人? 據 日 本 政 府 的 統 計 大 約 有 500 多 人, 這 些 人 何 以 到 北 京? 從 事 何 種 行 業? 戰 後 的 遭 遇 如 何? 這 是 本 文 所 要 釋 明 的 本 文 利 用 日 本 外 交 史 料 館 所 藏 台 灣 人 的 旅 券 資 料 日 本 政 府 對 旅 外 日 人 ( 包 括 台 韓 ) 的 逐 年 統 計 資 料, 參 以 有 北 京 經 驗 的 台 人 日 記 小 說 雜 文, 及 口 述 歷 史 來 進 行 研 究 關 鍵 詞 : 北 京 台 灣 人 的 海 外 活 動 本 文 曾 在 2003 年 10 月 24 日 中 研 院 台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主 辦 之 江 文 也 先 生 逝 世 二 十 週 年 紀 念 學 術 研 討 會 中 發 表, 承 中 研 院 近 史 所 副 研 究 員 羅 久 蓉 評 論, 謹 致 謝 意 作 者 為 中 央 研 究 院 台 灣 史 研 究 所 所 長, mhsoat@gate.sinica.edu.tw

2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1. 前 言 十 多 年 前 我 開 始 對 日 治 時 期 到 中 國 大 陸 的 台 灣 人 的 活 動 感 到 興 趣, 他 們 為 什 麼 去? 去 那 裏? 從 事 什 麼 行 業? 有 什 麼 特 別 的 遭 遇? 戰 爭 後 選 擇 回 台 還 是 留 在 當 地? 留 在 當 地 的 如 何 經 歷 中 共 的 反 右 運 動 乃 至 於 文 化 大 革 命? 而 回 台 的 是 否 參 加 二 二 八 或 是 遭 到 白 色 恐 怖 的 迫 害? 還 是 能 將 在 中 國 大 陸 的 經 驗 帶 回 台 灣, 有 利 於 台 灣 戰 後 的 發 展 有 關 這 方 面 已 經 有 學 者 做 過 研 究, 就 區 域 分 佈 看, 以 研 究 台 灣 人 在 華 南 的 為 多, 因 為 華 南 的 廈 門 福 州 廣 州 汕 頭 是 台 灣 人 的 原 鄉, 也 是 海 外 台 灣 人 占 最 多 比 例 的 地 方, 如 中 村 孝 志 1 若 林 正 丈 2 梁 華 璜 3 鍾 淑 敏 4 等 人 的 研 究 ; 如 果 以 參 加 國 民 政 府 抗 日 陣 營 在 重 慶 的 台 人 為 例, 則 中 國 國 民 黨 黨 史 會 張 瑞 成 編 有 相 關 資 料, 5 而 這 些 戰 後 被 稱 做 半 山 的 台 灣 人 自 然 不 乏 研 究 的 學 者, 如 李 雲 漢 6 呂 芳 上 7 林 德 政 ; 8 研 究 華 北 的 則 有 秦 賢 次, 介 紹 早 期 到 北 京 留 學 的 台 灣 人 9 我 個 人 也 對 到 滿 洲 10 的 台 人 做 過 一 些 訪 談, 集 成 日 治 時 期 在 滿 洲 的 台 灣 人 一 書, 11 包 括 28 個 人 的 證 言, 另 也 出 版 日 治 時 期 在 滿 洲 的 台 灣 醫 生 一 文 12 是 勤 王 還 是 叛 國 滿 洲 國 外 交 部 總 長 謝 介 石 的 一 生 及 其 認 同 13 等 主 題 從 過 去 的 研 究 成 果 看 來, 戰 爭 期 間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尚 有 一 些 研 究 的 空 間 中 村 孝 志 (1985), 頁 若 林 正 丈 (1987), 頁 梁 華 璜 (2001) 鍾 淑 敏 (1999), 頁 ; 鍾 淑 敏 (2004), 頁 張 瑞 成 (1990) 李 雲 漢 (1971), 頁 呂 芳 上 (1971), 頁 21-28; 呂 芳 上 (1973), 頁 林 德 政 (2001), 頁 秦 賢 次 (1995a); 秦 賢 次 (1995b), 頁 5-9 滿 洲 國 為 傀 儡 政 權 已 是 眾 所 周 知 之 事,1932 年 3 月 成 立, 以 後 行 文 不 再 加 許 雪 姬 (2003) 許 雪 姬 (2004), 頁 1-75 許 雪 姬 (2007), 頁

3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本 文 最 主 要 是 研 究 1937 年 日 本 占 領 北 京 後, 台 灣 人 在 北 京 的 活 動 所 使 用 的 資 料, 是 這 時 期 住 北 京 者 的 回 憶 錄 或 日 記, 如 洪 炎 秋 的 自 傳, 14 劉 捷 我 的 懺 悔 錄 15 鍾 理 和 的 日 記 16 張 深 切 的 里 程 碑 17 雕 塑 家 楊 英 風 自 1940 年 到 北 京 所 寫 的 日 記 ; 18 另 在 華 北 交 通 株 式 會 社 任 職 的 楊 基 振 也 留 下 在 北 京 的 日 記, 19 對 瞭 解 他 們 戰 前 在 北 京 的 生 活 很 有 幫 助 其 次, 日 本 駐 中 國 各 處 的 領 事 館 ( 包 括 總 領 事 館 領 事 館 分 館 派 出 所 ) 都 會 逐 月 ( 亦 曾 每 季 ) 向 日 本 外 務 省 報 告 在 中 華 民 國 日 本 人 的 居 住 狀 況 ( 包 括 人 數 職 業 ), 20 雖 然 資 料 並 不 完 全, 但 筆 者 掌 握 了 日 本 人 在 1944 年 4 月 所 印 製 的 最 洪 炎 秋 曾 經 在 民 國 55 年 (1966) 寫 又 來 廢 話 代 序, 民 國 56 年 (1967) 元 月 在 傳 記 文 學 寫 成 楊 肇 嘉 回 憶 錄 序, 這 兩 篇 文 章 前 面 為 他 個 人 的 自 傳, 其 中 有 三 分 之 一 寫 其 在 北 京 的 大 致 情 形 ; 後 者 則 大 半 介 紹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見 陳 萬 益 編 (1996), 頁 2-17; 頁 劉 捷 (1998), 頁 鍾 理 和 曾 應 林 海 音 之 邀 而 寫 的 我 學 習 寫 作 的 經 過, 及 鍾 理 和 全 集 共 六 冊,1997 年 發 行 第 6 冊 中 有 上 文 ( 頁 219) 及 鍾 理 和 生 平 與 著 作 刊 登 年 表 ( 頁 ) 此 外 財 團 法 人 鍾 理 和 文 教 基 金 會 於 1996 年 出 版 鍾 理 和 日 記, 頁 1-55, 為 鍾 理 和 於 1945 年 9 月 9 日 到 1946 年 1 月 16 日 ( 並 非 逐 日 記 載 ) 所 記 的 日 記, 由 此 可 看 見 戰 後 在 北 平 的 台 灣 人 及 他 們 的 遭 遇 張 深 切 的 里 程 碑 中, 七 十 八 虎 狼 關 起 以 至 全 書 結 束 都 在 寫 他 在 北 京 的 遭 遇 以 及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見 陳 芳 明 等 編 (1998), 頁 楊 英 風 於 1940 年 到 北 京, 其 間 除 1944 年 短 暫 就 讀 於 上 野 東 京 美 術 學 校 建 築 科 外, 都 在 北 京 原 就 讀 於 北 京 日 本 中 學 校, 他 以 一 個 青 年 的 眼 光 記 錄 他 所 受 的 教 育, 尤 其 戰 時 中 的 各 項 活 動 物 價, 他 父 親 楊 朝 華 所 經 營 的 新 新 戲 院 1946 年 回 台 滯 平 期 間 亦 寫 日 記, 正 如 鍾 理 和 和 楊 基 振 ( 下 敘 ) 的 戰 後 日 記 一 樣 價 值 都 相 當 高 謝 謝 楊 英 風 先 生 長 女 公 子 楊 漢 珩 尼 師, 慨 然 將 其 父 日 記 影 印 本 ( 戰 前 用 日 文 戰 後 用 中 文 寫 ) 惠 贈, 謹 致 謝 意 楊 基 振 ( ), 清 水 人,1934 年 畢 業 於 早 稻 田 大 學, 而 後 入 大 連 滿 鐵 本 社 鐵 道 部 服 務,1938 年 轉 入 華 北 交 通 株 式 會 社 天 津 鐵 路 局 貨 物 科 長, 後 陞 運 賃 係 ( 運 費 組 ) 主 任,1940 年 到 北 京 本 社 服 務,1942 年 升 到 管 事, 運 輸 局 賃 率 主 任,1945 年 5 月 辭 職, 而 入 啟 新 セメ ント( 水 泥 ) 唐 山 工 廠 任 副 廠 長,1946 年 5 月 回 台 他 也 留 下 戰 前 後 的 日 記, 由 1944 年 10 月 開 始, 他 的 日 記 亦 相 當 貴 重 見 黃 英 哲 許 雪 姬 (2003), 頁 有 關 日 本 外 交 史 料 館 所 藏 在 外 帝 國 公 館 ノ 所 在 位 置 並 在 留 民 分 佈 狀 態 其 他 ニ 關 スル 調 查, 可 看 到 昭 和 6 年 (1931) 到 昭 和 19 年 (1944) 間 日 本 各 地 領 事 館 所 調 查 的 日 本 人 ( 包 括 朝 鮮 人 台 灣 人 ) 及 在 該 領 事 館 轄 區 內 的 外 國 人 資 料 到 滿 洲 國 建 立 之 後 就 改 為 滿 洲 國 及 中 華 民 國 在 台 邦 人 口 統 計 表, 等 到 中 華 民 國 遷 到 重 慶 後 又 改 成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事 實 上 有 關 滿 洲 的 人 口 已 由 滿 洲 國 自 行 印 製, 等 到 汪 35

4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後 一 次 統 計, 知 道 當 時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有 548 人 21 第 三, 旅 券 資 料,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人 到 中 國 必 須 申 請 所 謂 的 旅 券, 這 些 資 料 大 半 被 保 存 下 來, 不 過 使 用 起 來 有 些 困 難, 22 而 且 1939 年 以 後 到 北 京 的 台 人 顯 著 減 少 第 四, 由 台 灣 目 前 看 得 見 的 人 士 鑑 名 人 傳 等 一 一 尋 找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蹤 跡, 並 對 有 北 京 經 驗 的 台 人 做 訪 談, 亦 為 搜 集 資 料 的 方 法, 如 郭 清 海 林 恩 威 的 訪 談 記 錄, 因 而 能 建 立 初 步 的 名 單, 第 五, 學 者 對 有 北 京 經 驗 者 的 個 人, 如 江 文 也 23 郭 柏 川 張 秋 海 等 人 的 研 究, 對 本 文 的 完 成 幫 助 更 大 本 文 擬 先 由 大 背 景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人 在 中 國 的 活 動 開 始 探 討, 其 次 談 1937 年 以 前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第 三, 探 討 何 以 在 這 之 前 北 京 不 到 60 個 台 灣 人, 卻 在 短 短 幾 年 間 多 了 四 倍, 戰 時 的 北 京 對 台 灣 人 而 言 有 什 麼 吸 引 力? 最 後 再 談 戰 爭 中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如 何 生 活, 及 幾 個 戰 後 面 對 漢 奸 戰 犯 審 判 的 人 希 望 由 於 研 究 者 的 投 入, 能 早 日 瞭 解 日 治 時 期 台 灣 人 所 有 的 海 外 活 動 2. 台 灣 人 在 中 國 大 陸 的 活 動 1895 年 台 灣 割 讓 給 日 本 後, 日 本 政 府 雖 給 台 灣 人 自 由 選 擇 國 籍 二 年 (1897 年 5 月 8 日 為 台 灣 住 民 去 就 決 定 日 ), 但 最 後 選 擇 清 國 國 籍 ( 當 時 清 精 衛 在 1941 年 還 都 前 後, 又 改 成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分 為 北 支 中 支 南 支 三 部 份 加 以 統 計, 而 其 主 事 機 構 也 由 外 交 部 亞 細 亞 第 二 局 改 為 外 務 省 東 亞 局 第 三 課, 最 後 改 為 大 東 亞 省 總 務 局 調 查 課 但 主 要 資 料 仍 由 在 外 領 事 館 及 相 關 警 察 合 作 完 成 21 K,3,7,0,9,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關 係 一 件, 第 19 冊, 昭 和 19 年 (1944) 月 1 日,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及 第 三 國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大 東 亞 省 總 務 局 調 查 課 編 製, 昭 和 19 年 (1944)4 月, 領 事 館 管 內 別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北 京 為 548 人, 之 前 為 560 人 由 於 赴 北 京 需 有 渡 華 旅 券, 但 自 1908 年 後 台 人 赴 日 已 不 需 要 內 地 渡 航 証, 若 自 日 本 或 中 國 其 他 城 市 前 往, 在 旅 券 資 料 上 顯 示 不 出 來, 這 是 旅 券 資 料 不 足 之 處 有 關 台 灣 的 旅 券 資 料 自 明 治 30 年 (1897)4 月 起 迄 昭 和 16(1941) 年 止, 卷 帙 浩 繁 有 關 江 文 也 的 研 究 已 經 很 多, 如 1999 年 出 版 江 文 也 紀 念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台 北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如 較 早 期 韓 國 鐄 和 林 衡 哲 等 於 1984 年 出 版 的 音 樂 大 師 江 文 也, 敦 禮 出 版 社 ;1992 年 香 港 大 學 亞 洲 研 究 中 心 等 出 版 的 民 族 音 樂 研 究 第 三 輯 江 文 也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或 2002 年 張 己 任 的 江 文 也 : 荊 棘 中 的 孤 挺 花, 時 報 文 化 出 版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王 家 誠 (1998); 據 謝 里 法 故 土 的 呼 喚 記 臥 病 北 平 台 灣 鄉 土 音 樂 家 江 文 也, 說 郭 柏 川 妻 朱 婉 華 (1981) 曾 寫 了 一 本 回 憶 錄 郭 柏 川 與 我 周 文 主 編 (2000) 36

5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朝 尚 未 有 國 籍 法 ) 離 開 台 灣 的 畢 竟 有 限 26 台 灣 人 雖 然 國 籍 更 換, 但 仍 必 須 到 中 國 大 陸 去 貿 易 探 親 進 香 掃 墓, 由 1897 年 4 月 起 申 請 赴 廈 門 的 旅 券 資 料, 27 可 以 看 出 其 赴 中 國 大 陸 的 理 由 以 探 親 就 業 的 為 多 這 其 中 又 以 澎 湖 人 的 比 例 為 高, 因 為 澎 湖 距 中 國 大 陸 比 台 灣 近, 雖 然 在 行 政 區 劃 上 屬 台 灣, 並 由 台 灣 供 給 米, 但 日 常 生 活 所 須 大 半 取 給 於 閩 南, 特 別 是 廈 門, 因 此 赴 廈 門 做 生 意, 或 在 商 船 ( 戎 克 船 ) 被 雇 為 水 手 的 不 少 隨 著 日 本 在 台 灣 的 統 治 日 趨 穩 定, 並 且 立 法 禁 止 清 國 籍 者 擁 有 在 台 灣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以 及 日 本 刻 意 遮 斷 閩 台 間 的 關 係, 並 利 用 日 本 在 中 國 的 領 事 裁 判 權 片 面 最 惠 國 待 遇, 讓 台 灣 人 稍 微 分 享 帝 國 的 恩 惠 後, 台 灣 籍 民 在 中 國 形 成 特 權, 這 之 後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的 目 的, 就 不 僅 是 如 上 所 述 的 理 由 1898 年 5 月 日 本 強 迫 清 廷 發 佈 福 建 省 永 不 割 讓 的 宣 言, 使 成 為 日 本 的 勢 力 範 圍, 接 著 1905 年 日 俄 戰 爭 日 本 戰 勝 後, 自 東 北 東 南 對 中 國 展 開 鉗 型 的 侵 略, 台 灣 總 督 府 更 有 意 取 得 侵 略 福 建 的 主 導 權, 雖 然 沒 能 成 功, 28 但 台 灣 人 隨 著 日 本 人 陸 續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各 地, 其 人 數 有 逐 漸 增 加 之 勢 大 抵 來 說 日 本 對 其 僑 民 保 護 甚 力, 有 急 難 時 則 利 用 鐵 路 戰 艦 來 撤 退 僑 民, 但 因 僑 民 分 佈 各 處, 要 一 一 照 應 有 其 困 難, 僑 民 為 了 安 全 起 見 也 都 以 住 在 都 市 為 主, 如 1928 年 初 因 中 國 國 民 革 命 軍 北 伐, 在 濟 南 時, 日 本 槍 殺 負 責 協 調 的 蔡 公 時, 引 起 中 國 人 的 憤 恨, 在 中 國 的 日 本 僑 民 自 是 處 在 被 報 復 的 危 險 狀 態 中 這 時 日 本 外 務 省 命 令 在 中 國 各 地 的 領 事 館 調 查 當 地 僑 民 數 ( 包 括 朝 鮮 人 台 灣 人 ) 並 事 先 策 劃 一 旦 有 事 如 何 集 合 如 何 撤 退, 該 地 是 否 有 軍 艦 可 據 楊 永 彬 的 研 究 指 出, 在 此 際 約 有 十 萬 人 離 開 ( 包 括 非 台 籍 的 官 吏 及 士 兵 ), 其 後 有 五 萬 人 再 回 台 定 居, 三 萬 人 則 因 中 國 動 亂 及 台 灣 總 督 府 的 優 待 政 策 而 回 台, 其 中 離 開 台 灣 不 再 回 台 的 有 二 萬 人 而 據 台 灣 總 督 府 警 察 沿 革 誌 則 稱 台 北 縣 有 一 千 五 百 七 十 四 人, 台 中 縣 有 三 百 零 一 人, 台 南 縣 有 四 千 五 百 人, 澎 湖 有 八 十 一 人, 共 六 千 四 百 五 十 六 人, 離 開 台 灣 見 楊 永 彬 (1996), 頁 日 本 外 交 史 料 館 目 前 所 藏 最 早 有 關 台 灣 的 旅 券 資 料, 分 在 三 門 八 類 五 項 八 號, 自 明 治 30 年 (1897)4 月 到 31(1898) 年 6 月, 如 果 由 微 卷 的 編 號 來 看 自 , 當 時 的 旅 券 有 下 付 和 返 納 兩 個 時 間 表, 申 請 時 必 須 寫 明 姓 名 地 址 ( 如 寄 留 則 需 加 上 寄 留 住 址 ), 年 齡 目 的 地 從 事 的 工 作 ( 有 些 地 區 還 寫 有 身 上 的 特 徵 ); 至 於 後 來 的 續 柄 欄 ( 即 寫 戶 主, 或 戶 主 的 長 男, 次 女 等 家 族 關 係 ) 則 都 寫 成 新 臣 民 同 註 4, 鍾 淑 敏 (1999), 頁

6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以 保 護 撤 僑 等 等 相 關 訊 息 當 時 駐 廈 門 領 事 坂 本 龍 起 福 州 總 領 事 西 澤 義 徵, 都 做 好 妥 善 的 準 備 29 至 於 當 時 的 北 京, 雖 因 北 伐 後 中 國 定 都 南 京, 但 日 本 在 支 那 特 命 全 權 公 使 芳 澤 謙 吉 仍 駐 在 北 京, 當 時 在 北 京 城 內 居 住 的 日 本 人 有 1,455 人 ( 男 776 女 679), 北 京 城 內 外 則 有 朝 鮮 人 523 人 ( 男 445 人 女 78), 台 灣 籍 民 82 人 ( 男 71 女 11), 朝 台 人 和 日 本 人 根 本 不 住 在 一 起, 不 過 芳 澤 的 報 告 中 指 出, 除 了 一 二 個 例 外, 朝 台 人 在 保 護 上 沒 有 問 題 年 九 一 八 事 變 發 生, 日 軍 佔 領 瀋 陽 後, 逐 漸 控 制 東 北, 在 戰 爭 中 日 本 原 有 撤 僑 的 打 算, 後 因 日 本 掌 握 絕 對 的 優 勢, 因 此 沒 有 行 動, 當 時 在 東 北 的 台 灣 人 大 概 以 就 讀 滿 洲 醫 科 大 學 者 為 多, 數 目 有 限 六 年 後 盧 溝 橋 事 件, 乃 至 上 海 淞 滬 之 役 發 生, 福 州 廈 門 一 帶 的 台 灣 籍 民, 也 和 日 本 居 留 民 一 樣, 先 被 軍 艦 撤 回 台 灣, 31 等 到 日 本 在 戰 爭 中 占 優 勢 後, 撤 回 的 台 灣 人 又 陸 續 回 到 原 地, 當 時 共 撤 退 700 多 人 32 隨 著 日 本 在 中 國 無 限 制 的 擴 張, 在 人 力 的 需 求 倍 增, 故 在 台 募 軍 屬 軍 夫 以 投 入 中 國 戰 場 之 事 屢 見 不 鮮, 甚 至 以 農 業 義 勇 團 身 份 到 上 海 江 灣 一 帶 種 菜 的 台 人 也 有 ; 33 而 日 本 採 以 漢 制 漢 的 方 式 在 各 地 成 立 偽 政 權, 再 加 上 日 本 為 控 制 中 國 而 在 各 地 設 的 特 務 機 關, 更 需 要 人 手, 部 份 台 灣 人 也 就 因 此 在 各 偽 政 權 34 特 務 機 關 中 擔 任 職 務 目 前 所 知 幾 個 高 職 位 的 台 人, 如 任 職 滿 洲 國 外 交 部 總 長 ( 帝 制 後 改 稱 大 臣 ) 駐 日 大 使 的 台 灣 新 竹 人 謝 介 石 汪 精 衛 政 權 參 贊 中 將 兼 僑 務 委 員 藍 家 精, 至 於 中 低 級 的 公 務 人 員 則 更 多 有 這 些 成 功 的 先 例, 使 台 人 更 安 心 前 往 中 國 29 K,3,3,3,0,6-1, 在 外 帝 國 公 館 ノ 所 在 位 置 並 在 留 民 分 布 狀 態 其 他 ニ 關 スル 調 查, 中 國 ノ 部 ( 滿 蒙 ヲ 除 外 ), 機 密 第 65 號, 昭 和 3 年 (1928)2 月 21 日, 在 福 州 總 領 事 西 澤 義 徵 致 外 務 大 臣 男 爵 田 中 義 一 殿, 在 支 各 公 館 ノ 所 在 位 置 並 在 留 民 分 佈 狀 態 其 他 ニ 關 シ 報 告 ノ 件 同 上, 機 密 第 486 號, 昭 和 3 年 (1928)4 月 21 日, 在 支 那 特 命 全 權 公 使 芳 澤 謙 吉 致 外 務 大 臣 田 中 義 一, 在 北 京 公 館 ノ 所 在 地 滯 在 留 民 分 布 狀 態 其 他 ニ 關 シ 報 告 ノ 件 陳 漢 光 訪 問 (1991), 頁 247 竹 內 清 (1940), 頁 83 許 雪 姬 訪 問 蔡 說 麗 記 錄 (1994), 頁 指 冀 東 防 共 自 治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中 華 民 國 維 新 政 府 汪 記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 汪 政 權 )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此 外 為 滿 州 國 蒙 古 聯 合 自 治 政 府 38

7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台 灣 人 在 日 本 統 治 下 同 工 不 同 酬, 如 同 是 台 北 工 業 學 校 畢 業, 進 入 台 電, 每 日 的 薪 資 和 里 程 津 貼, 日 人 就 比 台 人 高 ; 35 同 樣 當 訓 導, 日 本 教 師 多 六 成 薪 水 除 了 這 些 差 別 待 遇 外, 同 樣 是 大 學 畢 業, 但 台 灣 人 常 找 不 到 工 作, 甚 至 是 用 非 所 長 如 同 樣 是 台 南 工 學 校 畢 業, 日 本 學 生 都 找 到 公 家 單 位 就 職, 幾 個 台 灣 學 生 卻 無 處 可 就 職, 其 中 的 楊 藏 嶽 乃 選 擇 到 滿 洲 就 職 36 京 都 帝 國 大 學 工 科 畢 業 的 朱 江 淮, 雖 進 入 台 電 工 作, 但 並 不 能 發 揮 專 長 而 只 在 推 銷 用 電 部 門 任 職 37 因 此 台 人 在 台 工 作 機 會 少, 往 海 外, 尤 其 是 中 國 大 陸, 就 成 為 當 時 一 種 無 可 奈 何 的 選 擇 除 了 上 述 情 勢 外, 台 灣 人 赴 海 外 也 有 其 優 勢, 如 果 到 福 建 廈 門 廣 東 汕 頭 廣 州 一 帶, 沒 有 語 言 的 障 礙, 因 此 前 往 者 最 多 ; 其 次 到 各 大 商 埠 如 上 海 天 津 大 連, 甚 至 北 京 南 京, 也 因 具 有 雙 語 的 能 力, 而 能 扮 演 著 日 中 兩 國 人 的 橋 樑 位 置 ; 當 然 不 會 北 京 語 的, 只 要 進 入 日 本 人 的 統 治 體 系 日 本 人 的 機 構, 也 不 成 問 題 前 往 中 國 有 幸 與 不 幸, 有 的 人 成 功, 有 的 人 卻 也 喪 生 異 域 ; 在 政 治 上, 如 果 一 開 始 就 立 場 堅 定 地 與 國 民 政 府 體 系 連 繫, 進 入 國 民 黨 黨 部 或 相 關 部 門 工 作, 則 不 但 不 必 承 擔 任 何 戰 後 台 人 共 同 面 對 漢 奸 戰 犯 審 判 的 壓 力, 且 成 為 國 民 黨 政 府 表 彰 忠 心 酬 庸 的 對 象, 甚 至 成 為 接 收 大 員, 分 享 戰 爭 勝 利 的 成 果 在 重 慶 的 台 灣 人 並 非 各 個 是 當 時 台 灣 的 第 一 流 人 材, 只 因 因 緣 際 會, 就 成 為 和 外 省 官 僚 共 治 台 灣 的 半 山 集 團, 有 關 這 部 份 早 有 研 究 不 贅 本 文 主 要 針 對 國 民 政 府 所 謂 淪 陷 地 區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加 以 探 討 年 的 北 京 (1) 北 京 的 軍 政 組 織 最 早 定 都 於 北 京 的 是 金 朝 的 海 陵 王 完 顏 亮, 38 而 後 是 元 朝 的 忽 必 烈, 稱 大 都 明 初 雖 定 鼎 南 京, 但 明 成 祖 改 定 都 北 京, 歷 經 清 朝 迄 民 國 初 年, 北 京 許 雪 姬 訪 問 王 美 雪 記 錄 (1994), 頁 348 同 樣 畢 業 於 台 北 工 業 學 校, 進 電 力 公 司 當 工 手, 日 人 一 天 一 圓 五 十 錢, 而 台 人 只 有 一 圓 十 五 錢, 里 程 津 貼 日 人 一 公 里 八 角, 台 人 七 角 楊 藏 嶽 畢 業 於 台 南 工 業 學 校 化 學 科, 日 本 同 學 在 畢 業 前 已 找 到 工 作, 只 有 兩 個 台 灣 人 沒 有 工 作, 只 好 到 福 岡 參 加 到 滿 洲 國 就 職 的 考 試 許 雪 姬 訪 問 鄭 鳳 凰 紀 錄 (2004), 頁 440 林 蘭 芳 (2003), 頁 竹 內 實 (1999), 頁

8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都 是 中 國 的 首 都 1928 年 國 民 政 府 定 都 南 京, 北 京 遂 改 為 北 平 特 別 市,1930 年 改 為 北 平, 隸 河 北 省 1937 年 10 月 日 本 占 領 北 平 後, 又 將 之 改 為 北 京 39 早 在 七 七 事 變 以 前, 日 本 已 蠻 橫 地 要 中 國 確 認 其 在 華 北 的 特 殊 地 位,7 月 7 日 以 後, 日 本 武 官 今 井 武 夫 少 將 向 北 平 市 長 秦 德 純 提 出 中 國 軍 隊 完 全 撤 出 宛 平 的 要 求, 不 果 28 日 日 軍 對 南 苑 宛 平 發 動 全 面 攻 擊, 是 晚 二 十 九 軍 撤 離 北 平,7 月 30 日 天 津 也 被 日 軍 攻 陷, 平 津 地 區 落 入 日 軍 的 掌 握 中 此 後 日 本 政 府 展 開 扶 植 親 日 人 士 出 面 組 織 維 持 會, 先 是 7 月 底 以 江 朝 宗 為 首 建 立 北 平 地 方 維 持 會, 40 8 月 1 日 天 津 治 安 維 持 會 在 高 凌 霨 會 長 的 主 持 下 成 立, 到 12 月 13 日,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撤 出 南 京 後, 王 克 敏 乃 組 成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南 京 則 由 沈 能 毅 組 成 華 中 中 央 政 府 準 備 委 員 會 1939 年 9 月 1 日 蒙 古 聯 合 政 府 成 立 翌 年 3 月 30 日 汪 記 中 華 民 國 國 民 政 府 在 南 京 成 立, 宣 稱 還 都 41 汪 記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建 立 後, 表 面 上 似 乎 將 分 立 各 地 的 傀 儡 組 織 統 合 起 來, 42 事 實 上 並 不 盡 然 以 北 京 為 例,1937 年 12 月 14 日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成 立 於 中 南 海, 設 華 北 行 政 委 員 會 ( 包 括 議 政 行 政 司 法 三 委 員 會 ), 由 王 克 敏 任 委 員 長, 其 統 轄 的 地 區 包 括 華 北 四 省 ( 河 北 河 南 山 西 山 東 ) 三 市 ( 北 平 天 津 青 島 ), 汪 記 中 華 民 國 政 府 成 立 後, 北 平 名 義 上 屬 於 汪 記 政 權, 改 稱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實 際 上 仍 在 日 本 華 北 方 面 軍 控 制 之 下 有 關 北 平 何 時 被 日 本 人 改 稱 北 京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北 京 史 稿 說 是 1937 年 10 月 改 北 平 為 北 京, 建 立 偽 北 京 特 別 市 政 府 ; 甄 國 憲 編 (1994), 頁 234; 北 京 史 說 是 1938 年 4 月 17 日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宣 布 改 北 平 為 北 京 北 京 大 學 歷 史 系 北 京 史 編 寫 組 (1999), 頁 437, 應 以 前 者 為 是 江 朝 宗 何 時 成 立 治 安 維 持 會 的 時 間 亦 人 言 言 殊, 北 京 通 史 說 是 8 月 1 日, 而 中 國 國 民 黨 黨 史 會 的 資 料 卻 說 是 8 月 2 日 前 者 見 曹 子 西 (1994), 頁 80; 後 者 見 中 國 國 民 黨 中 央 委 員 會 黨 史 委 員 會 編 印 (1981), 頁 255 中 國 國 民 黨 中 央 委 員 會 黨 史 委 員 會 編 印 (1981), 頁 儘 管 1940 年 1 月 23 日 以 汪 精 衛 為 首, 在 青 島 召 集 王 克 敏 梁 鴻 志 共 三 人 的 青 島 會 議 決 定 取 消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及 中 華 民 國 維 新 政 府, 事 實 上 仍 未 達 到 統 合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軍 方 想 要 將 華 北 切 離, 使 之 和 滿 洲 國 一 樣 將 之 殖 民 地 化 所 造 成 的 結 果 見 清 水 晶 (1995), 頁 62 北 京 大 學 歷 史 系 (1999), 頁

9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下 分 內 政 治 安 法 治 賑 濟 教 育 建 設 財 政 等 總 署 ( 原 稱 部 ), 總 長 改 為 督 辦, 底 下 分 省 道 縣 三 級 地 方 行 政, 北 京 市 郊 屬 於 河 北 燕 京 道 管 轄 前 已 說 及 平 津 地 區 受 日 本 華 北 方 面 軍 控 制, 華 北 方 面 軍 如 何 組 成?1937 年 8 月 31 日 日 本 將 投 入 華 北 的 部 隊 編 為 華 北 方 面 軍, 司 令 部 設 在 天 津, 翌 年 遷 至 北 京, 司 令 官 為 寺 內 壽 一 大 將, 其 下 轄 兩 軍, 第 一 軍 由 第 六 第 十 四 第 二 十 師 團 為 骨 幹 編 成, 第 二 軍 以 第 十 第 十 六 第 一 0 八 師 團 為 骨 幹 編 成, 加 上 直 轄 的 第 五 第 一 0 九 師 團 共 八 個 師 團, 兵 力 37 萬 餘 人, 而 後 增 至 44 萬 人 華 北 方 面 軍 復 設 立 以 喜 多 誠 一 少 將 為 首 的 特 務 部, 用 來 扶 植 管 轄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1939 年 10 月 日 軍 以 齊 燮 元 為 司 令, 設 了 治 安 軍 44 除 上 述 軍 政 組 織 外, 日 本 特 務 部 還 組 織 新 民 會, 該 會 有 稱 之 為 奴 化 教 育 團 體, 也 有 認 為 是 無 所 不 入 無 所 不 包 的 龐 雜 而 反 動 的 組 織, 成 立 於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建 立 之 日, 翌 年 成 立 首 都 指 揮 部, 日 本 統 治 者 利 用 新 民 會 組 織 監 視 和 控 制 日 偽 統 下 人 們 的 思 想 言 論 和 行 動, 包 攬 了 基 層 政 權 工 作, 以 及 諸 如 武 裝 經 濟 方 面 的 工 作, 向 人 們 灌 輸 中 日 親 善 共 存 共 榮, 是 地 地 道 道 的 日 本 侵 略 者 的 幫 兇 45 為 了 培 養 人 才, 新 民 會 設 立 新 民 學 院 培 訓 各 級 人 士, 如 中 學 校 長 等 (2) 教 育 機 構 當 七 七 事 變 發 生 後 日 軍 進 逼 平 津 時, 北 京 大 學 教 授 聯 合 發 表 對 盧 溝 橋 事 變 之 宣 言, 指 出 為 人 道 正 義 為 自 由 為 和 平 而 犧 牲, 在 所 不 惜 46 日 軍 進 入 北 京 後, 北 京 天 津 的 一 流 大 學 如 北 京 大 學 清 華 大 學 南 開 大 學 組 成 西 南 聯 合 大 學, 遷 到 湖 南 長 沙,10 月 25 日 開 學,1938 年 再 遷 至 昆 明 ; 47 北 平 大 學 北 平 師 範 大 學 北 洋 工 學 院 和 北 平 研 究 院 等 遷 至 西 安, 合 組 西 安 臨 時 大 學, 於 11 月 開 學, 翌 年 4 月 3 日 改 名 為 國 立 西 北 聯 合 大 學,8 月 再 同 註 39, 甄 國 憲 編 (1994), 頁 同 註 39, 甄 國 憲 編 (1994), 頁 中 國 抗 日 戰 爭 史 學 會 中 國 人 民 抗 日 戰 爭 紀 念 館 (1997), 頁 187 同 註 46, 頁

10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改 名 為 國 立 西 北 大 學 48 大 批 教 授 學 生 因 而 南 下, 也 有 部 份 革 命 學 生 未 離 開 而 從 事 抗 日 事 業 49 也 有 教 師 如 洪 炎 秋 奉 北 平 大 學 之 命 留 在 北 平, 擔 任 農 學 院 的 保 管 委 員 50 以 下 以 北 京 大 學 為 例 做 一 說 明 日 本 佔 領 北 京 後, 先 是 由 王 克 敏 等 籌 組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下 設 教 育 總 署, 任 湯 爾 和 為 督 辦, 將 北 京 大 學 和 北 平 大 學 合 為 國 立 北 京 大 學, 於 年 8 月 開 學, 由 錢 稻 孫 任 校 長, 周 作 人 任 文 學 院 長, 俞 平 伯 等 人 亦 留 校 任 52 教, 文 學 院 因 為 沙 灘 紅 樓 為 日 本 憲 兵 隊 所 占, 乃 在 馬 神 廟 北 大 圖 書 館 邊 新 蓋 三 層 大 樓 一 座 使 用 ; 而 理 學 院 則 仍 設 於 景 山 東 街 前 北 京 大 學 理 學 院 原 址 1939 年 由 周 作 人 擔 任 教 育 總 署 督 辦 ( 以 今 天 來 說 就 是 教 育 部 長 ), 因 此 戰 後 成 為 二 等 漢 奸, 但 因 護 校 有 功, 只 被 判 刑 十 年 53 儘 管 這 是 一 所 國 民 政 府 認 為 的 偽 學 校, 但 對 於 未 能 逃 往 後 方 的 學 齡 青 年, 仍 不 失 為 一 所 好 的 大 學, 台 灣 青 年 亦 有 人 前 往 就 讀 只 是 畢 業 於 北 京 大 學 的 偽 學 生, 戰 後 必 須 被 甄 審 合 格 後 才 算 學 歷 54 (3) 經 濟 在 日 本 占 領 下, 華 北 一 帶 公 私 營 企 業 都 被 日 軍 接 管, 在 輕 重 工 業 方 面 鐵 煤 電 力 紡 織 等 企 業 都 交 由 滿 鐵 在 北 京 設 立 的 分 公 司 興 中 公 司 接 管 ; 1938 年 4 月 日 本 在 北 京 成 立 華 北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並 相 繼 成 立 華 北 交 通 汽 車 發 電 鹽 業 等 一 系 列 子 公 司, 來 掌 控 華 北 經 濟 的 命 脈 在 貨 幣 方 面, 同 註 46, 頁 2-3 同 註 39, 北 京 大 學 歷 史 系 (1999), 頁 439 洪 炎 秋 (1996), 頁 88 浙 江 吳 興 人,1887 年 生, 義 大 利 羅 馬 大 學 畢 業,1927 年 任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講 師 ;1931 年 任 同 校 外 語 系 歷 史 系 教 授, 兼 任 圖 書 館 館 長 1939 年 北 大 開 校, 除 任 北 大 秘 書 長 外, 也 兼 任 北 京 師 範 學 院 圖 書 館 主 任 及 文 科 主 任 兼 教 授, 由 於 其 中 學 在 日 本 受 教 育, 故 翻 譯 不 少 日 本 文 史 學 名 著 見 橋 川 時 雄 (1940), 頁 ; 洪 炎 秋 則 稱 錢 是 北 京 大 學 校 長 除 了 華 北 方 面 軍 外, 在 北 京 日 本 設 有 日 本 警 備 隊 憲 兵 隊 本 部 警 察 總 署 陸 軍 特 務 機 關 興 亞 院 華 北 聯 絡 部 北 支 事 情 調 查 處 等 機 構 見 註 39, 甄 國 憲 編 (1994), 頁 235 同 註 50, 頁 88-89, 當 周 在 戰 後 被 以 漢 奸 罪 名 逮 捕, 受 審 時 供 稱 留 在 北 平 是 受 北 大 校 長 蔣 夢 麟 託 他 留 京 照 顧 學 校, 蔣 亦 去 函 法 院 證 實, 又 有 新 任 校 長 胡 適 替 他 証 明 保 全 北 大 有 功, 法 院 只 判 其 十 年, 在 中 共 進 北 京 前 被 釋 放 羅 久 蓉 (1993), 頁

11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日 本 發 行 聯 銀 券 做 為 唯 一 通 貨, 並 納 入 日 元 體 系, 與 台 幣 ( 台 灣 銀 行 發 行 ) 比 為 一 比 一 ; 55 為 了 應 付 戰 爭, 日 本 設 立 華 北 墾 業 公 司, 栽 種 棉 花 糧 食 作 物, 類 似 的 農 場 到 1942 年 下 半 年 共 有 五 十 五 處, 霸 占 土 地 近 七 萬 畝, 大 半 糧 食 都 運 往 日 本 滿 洲, 當 地 只 保 留 百 分 之 35.7% 太 平 洋 戰 爭 以 後, 開 始 實 行 配 給 制 度, 不 僅 有 日 中 的 差 別 待 遇, 配 給 量 也 隨 戰 爭 的 日 益 擴 大 而 配 給 愈 少, 人 民 生 活 困 苦 到 戰 爭 後 期, 物 資 缺 乏, 卻 由 新 民 會 發 起 捐 獻 飛 機 運 動, 勸 募 攤 派 獻 納, 強 制 回 收 金 屬 品 等, 在 北 京 實 施 戰 時 經 濟 體 制, 56 一 如 日 本 在 台 灣 所 為 日 本 人 雖 藉 由 軍 政 經 濟 教 育 對 佔 領 區 加 以 控 制, 但 所 謂 佔 領 區 僅 是 點 的 大 城 市 及 其 近 郊, 並 確 保 點 和 點 線 間 的 交 通 順 暢 而 已, 離 北 京 城 郊 外 即 有 不 少 抗 日 的 國 共 雙 方 的 武 裝 基 地, 進 行 獨 立 的 游 擊 戰 爭, 不 時 出 擾, 使 日 方 不 得 不 強 化 治 安, 57 故 日 軍 只 能 維 護 北 京 等 大 都 市 及 其 郊 區 的 治 安 北 京 雖 然 在 日 本 占 領 下, 但 政 治 中 心 文 化 古 城 的 昔 日 形 像 仍 然 存 在, 猶 有 一 份 止 不 住 的 魅 力 吸 引 各 方 人 士 前 往 北 京 4.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1) 1937 年 以 前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1931 年 據 日 本 外 務 省 亞 細 亞 局 估 計, 當 時 在 中 國 ( 包 括 關 東 州 滿 州 中 國 本 部 香 港 澳 門 ) 的 日 本 人 共 有 935,630 人, 以 在 滿 洲 的 朝 鮮 人 629,235 人 為 最 多 當 時 關 東 州 沒 有 台 灣 人 旅 居, 在 關 東 州 之 外 的 東 北 地 區 有 35 人, 在 中 國 本 部 有 12,240 人, 在 香 港 有 48 人, 共 13,070 人 58 依 第 五 表 支 那 原 先 發 行 一 千 四 百 萬 元, 但 遭 商 民 抵 制, 以 後 規 定 除 中 國 交 通 兩 銀 行 紙 幣 可 用 外, 禁 止 其 他 紙 幣 通 行, 到 1939 年 底 就 只 剩 聯 銀 券, 見 註 40, 曹 子 西 (1994), 頁 88 同 註 55, 頁 同 註 39, 甄 國 憲 編 (1994), 頁 K,3,7,0,9,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 昭 和 6 年 度 ), 昭 和 6 年 (1931)12 月 末 日 支 那 在 留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第 二 十 四 回, 第 二 表 關 東 州 竝 滿 洲 在 留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43

12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本 部 竝 香 港 澳 門 在 留 本 邦 人 外 國 人 及 中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當 時 台 灣 人 在 北 平 有 51 人 ( 男 36, 女 15), 天 津 有 18 人 ( 男 11, 女 7), 如 果 將 平 津 人 數 合 起 來 看,1927 年 有 112 人,1928 年 有 123 人,1929 年 有 99 人 ;1930 年 有 62 人,1931 年 69 人 如 果 和 當 時 其 他 都 市 相 比, 大 概 排 名 第 五, 次 於 廈 門 ( 包 括 鼓 浪 嶼 ) 共 7,957 人 ; 福 州 ( 還 包 括 閩 侯 長 樂 南 平 縣 ) 共 1,235 人 ; 上 海 ( 還 包 括 寧 波 ) 共 439 人, 汕 頭 ( 還 包 括 澄 海 潮 安 梅 縣 潮 陽 嘉 應 州 詔 安 ) 共 406 人 北 平 是 第 五 位, 以 下 則 是 廣 東 ( 還 包 括 海 口 ) 共 65 人, 香 港 48 人, 南 京 35 人, 蘇 州 11 人, 青 島 6 人, 杭 州 3 人, 九 江 2 人, 漢 口 1 人, 長 沙 1 人 濟 南 在 1927 年 時 有 3 人, 翌 年 之 後 就 沒 有 人 59 由 上 可 見 北 京 算 是 台 灣 人 較 多 的 地 方, 職 業 則 以 求 學 為 多 1932 年 12 月 時 北 平 的 台 人 有 56 人, 年 12 月, 有 48 人, 年 12 月, 有 58 人 年 有 59 人, 63 據 1937 年 即 七 七 事 變 這 一 年 的 統 計, 北 平 的 台 灣 人 全 數 離 開 64 由 上 可 知 在 七 七 事 變 以 前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最 多 不 超 過 60 人 (2) 1938 年 以 後 的 台 灣 人 局 勢 稍 穩 定 後,1937 年 底 北 京 有 31 人, 同 年 底, 大 連 有 113 人, 南 京 有 6 個 台 人 年 1 月 以 降, 據 日 本 政 府 調 查 在 北 京 的 日 本 人 有 5, 同 註 58, 第 五 表 支 那 本 部 竝 香 港 澳 門 在 留 本 邦 人 外 國 人 及 中 國 人 口 統 計 表 60 K,3,7,0,9, 中 國 及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八 年 度 (1933), 五 中 華 民 國 主 要 都 市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61 K,3,7,0,9, 中 國 及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九 年 度 (1934), 五 中 華 民 國 主 要 都 市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62 K,3,7,0,9, 中 國 並 ニ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11 年 度 (1936), 第 1 卷, 昭 和 11 年 10 月 1 日 現 在 滿 洲 國 及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中 華 民 國 主 要 都 市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此 年 度 以 後 採 中 支 北 支 南 支 分 類 63 K,3,7,0,9,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12 年 (1937)1 月 -12 月, 七 中 華 民 國 主 要 都 市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當 時 天 津 還 有 76 人, 灤 縣 2 人, 山 海 關 5 人, 上 海 12 人 64 K,3,7,0,9,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13 年 (1938) 65 1 月, 北 京 日 本 人 許 可 營 業 調 查 表 同 註 64, 昭 和 13 年 (1938)8 月 26 日, 在 北 京 帝 國 總 領 事 館, 致 外 務 省 東 亞 局 第 二 課, 本 部 囑 託 課 44

13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人, 其 職 業 分 析 中, 只 有 看 板 業 有 一 個 台 灣 人, 在 文 後 加 一 句 : 台 灣 人 不 多, 但 全 部 從 事 正 當 行 業, 近 年 不 少 到 新 政 府 任 官 的 此 新 政 府 指 的 是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自 1938 年 3 月 起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逐 漸 增 多, 六 月 有 台 人 42 人,7 月 末 為 140 人,( 其 中 壯 年 男 子 72 人, 男 孩 16 人, 壯 年 女 性 29 人, 女 孩 23 人 ), 8 月 末 為 142 人,12 月 有 164 人 ; 66 到 1939 年 初, 北 京 有 台 人 161 人, 67 7 月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已 突 破 200 人, 為 208 人, 其 人 口 結 構 為 92 戶, 成 年 男 性 117 人, 男 孩 27 人, 女 性 62 人, 女 孩 22 人 年 2 月, 北 京 的 台 人 降 為 194 人, 69 但 到 4 月, 則 又 增 到 277 人 若 加 再 上 南 口 1 人, 長 辛 店 1 人, 保 定 3 人, 則 為 285 人 70 8 月 台 人 突 破 400 人 為 406 人, 71 若 細 加 分 析 各 區 的 台 人 可 得 如 下 : 北 京 區 戶 男 人 男 童 女 人 女 童 共 計 內 一 區 二 三 四 五 六 同 註 64, 昭 和 14 年 (1939)7 月 1 日 現 在,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東 亞 第 三 課 編, 二 領 事 管 內 別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同 註 64, 昭 和 14 年 (1939)7 月 1 日 現 在,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東 亞 第 三 課 編, 二 領 事 管 內 別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同 註 64, 第 818 號, 昭 和 14 年 (1939)7 月 15 日, 在 中 華 民 國 ( 北 京 ) 大 使 館 參 事 官 堀 內 干 城, 北 支 在 留 邦 人 戶 口 統 計 報 告 ノ 件, 北 支 警 務 部, 昭 和 14 年 (1939) 5 月 來 現 在 同 註 64, 中 國 並 滿 洲 國 ニ 於 ケル 本 邦 人 及 外 國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關 係 一 件, 昭 和 15 年 (1940) 1 月 1 日 -5 月 21 日,277 號, 昭 和 15 年 (1940)3 月 18 日, 在 中 華 民 國 ( 北 京 ) 大 使 館 參 事 官 藤 井 啟 之 助, 北 支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計 報 告 ノ 件 同 註 64, 昭 和 15 年 (1940)4 月 1 日, 在 支 本 邦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同 註 64, 昭 和 15 年 (1940)8 月 16 日, 在 北 京 總 領 事 上 田 豐, 致 外 務 大 臣 松 岡 洋 右,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算 報 告 方 ニ 關 スル 件 45

14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外 一 區 二 三 四 五 合 計 386 南 口 南 口 1 1 昌 平 縣 城 1 1 長 新 店 1 1 保 定 石 家 庄 合 計 年 10 月, 已 增 到 532 人 (4 月 462 人,7 月 490 人 ) 年 4 月 最 後 一 個 數 據 是 548 人, 74 而 當 時 在 華 北 ( 北 支 ) 的 台 人 共 1,472 人, 亦 即 有 三 分 之 一 強 的 台 人 集 中 在 北 京 第 二 位 的 是 天 津 530 人, 青 島 190 人, 太 原 39 人, 張 家 口 大 同 各 24 人, 開 封 21 人, 塘 沽 14 人, 唐 山 13 人, 芝 罘 7 人, 厚 和 張 店 各 5 人, 包 頭 1 人 75 如 果 以 華 北 華 中 華 南 台 人 的 人 數 來 相 比, 華 北 1,472 人, 華 中 7,276 人, 76 華 南 41,712 人, 77 華 北 的 台 人 數 目 較 少 同 註 64, 第 八 一 六 號, 昭 和 15 年 (1940)8 月 15 日, 在 中 華 民 國 ( 北 京 ) 大 使 館 參 事 官 藤 井 啟 之 助, 致 外 務 大 臣 松 岡 洋 右, 北 支 在 留 邦 人 人 口 統 計 表 報 告 ノ 件, 北 京 日 本 大 使 館 警 務 部 同 註 64, 第 一 七 0 號, 昭 和 16 年 (1941)2 月 25 日, 在 北 京 總 領 事 北 澤 直 吉 致 外 務 大 臣 松 岡 洋 右 殿,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人 口 概 算 報 告 方 ニ 關 スル 件 同 註 64, 昭 和 19 年 (1941) 第 二 報 (4 月 1 日 ), 中 華 民 國 在 留 本 邦 人 及 第 三 國 人 人 口 概 計 表, 大 東 亞 總 務 局 調 查 課,2 領 事 館 管 內 別 在 留 本 邦 人 口, 昭 和 19 年 (1941) 4 月 同 註 64 華 中 的 台 人, 以 上 海 3,847 人 為 最 多, 其 次 是 杭 州 3,612 人, 尤 其 是 杭 州,1944 年 初 才 有 677 人, 不 到 三 個 月 內 約 增 加 3,000 人, 原 因 不 明, 第 三 是 南 京 1,448 人 以 下 漢 口 有 488 人, 蕪 湖 有 382 人, 蘇 州 有 200 人, 蚌 埠 115 人, 九 江 112 人, 徐 州 32 人, 海 州 5 人 華 南 以 廈 門 掛 帥 8,596 人, 其 次 是 海 口 市 8,047 人, 廣 東 3,892 人, 汕 頭 1,774 人, 澳 門 有 106 人 46

15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3) 台 人 赴 北 京 的 原 因 台 灣 人 到 中 國 大 陸 的 原 因 不 外 是 在 台 灣 就 職 難 ; 不 願 受 日 本 人 的 差 別 待 遇 ; 中 國 各 類 大 學 很 多, 易 於 升 學, 且 學 費 低 廉, 得 以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這 當 中 台 灣 人 原 鄉 的 廈 門 汕 頭 等 華 南 地 區 前 往 的 人 最 多, 可 以 瞭 解 ; 何 以 北 京 是 到 華 北 的 台 人 最 嚮 往 的 地 方 呢 第 一 個 原 因 為 北 京 是 數 百 年 來 的 帝 都, 正 如 第 一 次 到 北 平 的 Heinrich Schnee( ), 他 是 李 頓 調 查 團 中 的 德 國 代 表, 到 北 京 看 到 其 庭 園 宮 殿 寺 院 後, 感 謂 中 國 文 化 是 如 何 在 偉 大 之 發 展 道 上 前 進 而 幾 世 紀 以 來 所 構 建 的 帝 都, 呈 現 出 中 國 在 各 方 面 的 業 績 而 集 其 大 成, 人 只 要 到 了 北 京 就 可 以 完 全 地 理 解 上 述 的 感 想 78 台 灣 人 的 祖 先 身 炙 漢 文 化, 對 文 化 中 國 有 一 份 強 烈 的 認 同 感, 尤 其 處 在 大 和 文 化 日 本 人 的 統 治 下, 孺 慕 之 情 更 深, 而 北 京 帝 都 文 化 的 豐 富 性, 是 藝 術 創 造 的 絕 佳 之 地, 江 文 也 到 北 京 也 正 是 在 這 背 景 之 下 其 次 北 京 當 時 在 日 本 的 佔 領 之 下, 台 灣 人 是 日 本 籍, 在 佔 領 區 內 幾 可 享 受 和 日 本 內 地 人 同 樣 的 待 遇, 物 質 生 活 無 虞 缺 乏, 79 安 全 得 到 保 障 ; 更 因 日 本 強 佔 中 國 廣 大 地 區, 日 本 人 有 限, 台 灣 人 又 往 往 具 雙 語 能 力 ( 或 者 很 快 習 得 北 京 話 ), 故 成 為 日 本 佔 領 体 系 下 的 中 下 層 官 僚 洪 炎 秋 在 戰 後 的 回 憶 也 論 到 當 時 台 灣 人 到 了 北 京 相 當 容 易 可 以 謀 到 一 官 半 職 : 在 敵 偽 佔 據 時 期, 台 灣 人 有 些 本 領 的 如 肯 接 受 利 用, 要 做 個 相 當 的 官, 十 分 容 易 因 為 在 大 陸 待 過 的 台 灣 人, 大 概 都 通 曉 中 日 兩 種 語 文, 不 僅 懂 得 這 兩 國 的 人 情 風 俗, 比 漢 奸 腿 子, 日 本 鬼 子 和 高 麗 棒 子, 都 好 用 得 多, 所 以 在 外 交 方 面 出 過 駐 偽 滿 的 大 使 和 駐 日 本 的 偽 總 領 事, 在 內 政 方 面 出 過 偽 省 長 偽 道 尹 和 好 些 偽 縣 長 偽 局 長 之 類 ; 軍 事 方 面 出 過 偽 綏 靖 主 任 偽 師 長 偽 副 官 偽 軍 校 教 官 至 於 秘 書 科 長, 78 ハイ ン リ ツ セ ジュネ (Heinrich Schnee) 著 今 森 誠 也 譯 (2003), 頁 林 更 味 女 士 在 接 受 訪 談 時 即 說 明 台 人 與 日 人 都 有 配 給, 即 使 到 日 本 投 降 時, 一 家 子 的 配 給 還 多 給 一 個 月 日 治 時 期 在 滿 州 的 台 灣 人, 頁 373 楊 英 風 在 民 國 34 年 (1945)8 月 15 日 記 中 也 寫 道 : 日 本 の 配 給 は 我 我 にまで 9 月 分 を 吳 れた 47

16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更 是 不 計 其 數 80 台 人 到 北 京 還 有 一 個 原 因, 那 就 是 受 到 台 灣 同 鄉 或 日 本 人 的 援 引 以 江 文 也 為 例, 他 在 日 本 也 未 必 能 謀 得 好 職 業, 因 而 得 到 當 時 任 北 京 師 範 學 校 校 長 同 鄉 柯 政 和 之 邀 到 北 京 任 作 曲 教 授 81 又 如 原 任 國 立 新 京 工 礦 技 術 學 院 ( 後 改 名 新 京 工 科 大 學 ) 82 教 授 的 林 朝 棨,1940 年 辭 職, 到 北 京 大 學 任 教, 他 勸 告 在 滿 洲 國 外 交 部 榷 運 署 工 作 的 同 鄉 張 世 城, 一 起 遷 到 北 京 居 住, 至 少 北 京 比 新 京 ( 長 春 ) 暖 和 張 世 城 到 北 京 後, 得 到 原 來 日 本 上 司 的 引 荐, 到 日 本 華 北 電 影 公 司 就 職 83 戰 時 中, 據 1939 年 到 中 國 的 奧 國 新 聞 特 派 員 Colin Roβ( ) 在 北 京 的 觀 察, 他 說 北 京 那 樣 擁 有 百 萬 人 的 都 市 卻 只 有 幾 千 個 日 本 駐 屯 軍 駐 防, 即 可 自 由 到 一 般 市 街 地 區 去, 那 是 因 為 固 然 有 一 部 分 中 國 人 敵 視 日 本 人, 但 也 有 不 少 中 國 人 並 不 敵 視 他 們 不 信 用 蔣 介 石, 但 他 們 也 不 願 受 歐 美 的 支 配 影 響, 並 有 與 其 受 歐 美 人 不 如 受 日 本 人 統 治 的 想 法 當 然 日 本 軍 在 中 國 占 領 區 內, 實 施 恐 怖 政 治, 但 他 說 至 少 在 華 北 並 未 如 此 不 僅 北 京, 在 其 他 小 城 市 日 本 人 都 可 和 中 國 人 一 起 生 活 互 相 學 習 語 言, 日 本 人 用 了 很 大 很 巧 妙 的 手 段 以 求 得 中 國 人 的 同 感, 日 本 人 不 想 要 將 中 國 人 日 本 化, 而 是 要 使 中 國 人 回 復 其 儒 教 的 生 活 源 泉 他 認 為 要 中 國 人 對 日 本 人 逐 漸 接 納, 一 則 要 時 間, 一 則 要 不 屈 不 撓 地 將 建 設 東 亞 新 秩 序 形 成 一 種 意 識 形 態 他 認 為 和 三 十 年 前 的 朝 鮮 和 五 年 前 的 滿 洲 國 比 較, 當 地 人 對 在 該 地 住 的 日 本 人, 在 感 情 方 面 已 有 很 大 的 改 善, 不 過 這 些 在 華 北 做 可 能 容 易 些, 在 華 中 華 南 則 有 困 難, 因 該 地 接 近 中 國 國 民 抵 抗 的 中 心 地 ( 指 南 京 ), 而 日 本 軍 在 1937 年 有 南 京 大 屠 殺 一 事 同 註 50, 頁 97 吳 玲 宜 (1992), 頁 偽 滿 洲 國 政 府 公 報, 第 1946 號, 康 德 7 年 (1940) 10 月 21 日, 頁 408; 許 雪 姬 訪 問 王 美 雪 記 錄 (2004), 頁 許 雪 姬 訪 問 王 美 雪 記 錄 (2004), 頁 Colin Roβ 著 金 森 誠 也 譯 (2003), 頁

17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但 他 同 時 也 指 出, 日 本 人 能 在 中 國 立 足, 主 要 是 確 保 經 由 鐵 路 的 交 通 線, 因 此 日 本 的 中 國 侵 略 史 可 說 是 一 部 鐵 道 確 保 的 歷 史 在 日 本 廣 大 的 佔 領 區 內, 也 只 有 鐵 道 能 及 的 地 方 才 在 日 本 人 統 治 之 下, 北 京 附 近 只 要 超 過 安 全 地 帶 就 不 會 安 全, 如 附 近 的 西 山 最 好 別 去, 明 十 三 陵 也 在 禁 止 參 觀 之 列 85 Colin 的 看 法 是 完 全 站 在 侵 略 者 日 本 的 立 場 發 言 如 果 就 北 京 當 地 居 民 的 感 受 就 不 是 如 此 了 且 看 一 位 北 平 人 的 證 言 : 日 軍 在 淪 陷 區 實 行 血 腥 的 高 壓 政 策, 市 民 沒 有 言 論 結 社 自 由, 整 日 提 心 吊 膽, 總 怕 橫 禍 飛 來, 大 家 緊 閉 門 戶, 蜷 縮 在 家 裏, 北 平 變 成 一 座 死 城, 一 座 人 間 地 獄 1943 年 春 北 平 物 價 一 日 三 漲, 市 民 得 起 早 排 長 隊 購 買 難 以 下 嚥 的 混 合 麵 以 糊 口, 街 面 乞 丐 成 群, 在 街 上 走 不 多 遠, 就 能 看 見 一 具 倒 臥 死 屍 ; 市 面 蕭 條, 但 大 煙 ( 白 麵 毒 品 ) 館 妓 院 林 立 淪 陷 區 的 百 姓 煎 熬 在 水 深 火 熱 之 中 86 北 京 更 成 為 日 軍 國 民 黨 共 產 黨 角 力 的 場 所, 這 在 所 謂 淪 陷 區 可 說 是 每 天 上 演 的 事 國 民 政 府 為 了 制 裁 與 日 人 合 作 的 漢 奸, 不 時 使 出 暗 殺 的 手 段, 在 北 京 周 作 人 也 曾 被 暗 殺 過, 據 洪 炎 秋 認 為, 此 後 他 自 暴 自 棄 就 接 受 偽 華 北 教 育 總 署 督 辦 的 職 務 87 不 過 在 戰 爭 中 的 北 京, 一 般 來 說 比 起 中 國 其 他 淪 陷 區 來 得 穩 定 台 灣 人 被 故 都 的 魅 力 吸 引, 又 能 在 北 京 求 職, 享 受 和 日 本 人 一 樣 的 待 遇 ; 且 有 師 友 親 朋 的 援 引, 故 前 往 北 京 5. 戰 時 中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之 生 活 如 上 述, 據 官 方 統 計, 戰 時 中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有 540 多 人, 但 這 只 包 括 有 到 領 事 館 報 到 的 台 人, 雖 然 不 盡 正 確 ; 不 過 因 這 與 戰 時 配 給 密 切 相 關, 因 同 註 84, 頁 文 英 (1998), 頁 595 同 註 86, 頁 同 註 50, 頁 97 49

18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此 這 個 數 字 也 相 對 正 確 多 人 中, 眷 屬 大 概 要 占 到 三 分 之 一 ; 就 目 前 手 中 的 資 料 要 一 一 列 名 有 其 困 難 性, 主 要 是 戰 後 國 民 政 府 雖 只 處 分 擔 任 偽 職 在 縣 長 級 以 上 者 漢 奸 之 罪, 但 在 淪 陷 區 的 經 歷 畢 竟 在 戰 後 現 實 的 政 治 環 境 中 沒 有 什 麼 好 誇 耀 的, 因 此 有 些 人 隱 匿 了 這 段 經 歷, 即 使 有 自 傳 式 的 回 憶 錄, 對 提 到 的 台 人 也 大 半 隱 名 或 點 到 為 止, 怕 姓 名 曝 光 而 影 響 到 對 方, 這 在 張 深 切 劉 捷 洪 炎 秋 的 書 中 都 可 看 見 類 似 情 形 這 些 書 中 的 資 料 雖 經 比 對, 可 以 查 出 部 份 人 名, 但 想 要 將 戰 爭 中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一 一 臚 列, 可 說 是 緣 木 求 魚 以 下 利 用 我 目 前 所 能 找 到 的 資 料 拼 湊 出 一 份 個 人 的 名 單 ( 參 見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 並 予 以 簡 單 的 分 析, 希 望 對 了 解 當 時 台 灣 人 在 北 京 的 活 動 有 所 幫 助 (1) 就 職 業 方 面 來 說 (a)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中 以 從 事 教 職 的 為 多, 共 有 15 位 (i) 在 北 京 大 學 任 教 者 : 洪 炎 秋 張 我 軍 蘇 子 蘅 林 耀 堂 黃 春 江 洪 炎 秋 原 在 北 平 大 學 農 學 院 教 日 文, 日 本 占 領 後 北 京 北 平 大 學 兩 校 合 併, 於 是 順 理 成 章 續 任, 他 個 人 也 在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兼 任 張 我 軍 1929 年 在 北 師 大 國 文 系 畢 業 後, 先 後 在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北 京 大 學 中 國 大 學 任 日 文 講 師,1937 年 後 即 正 式 在 北 大 文 學 院 日 本 文 學 系 工 學 院 外 國 語 學 院 文 學 系 任 教 ; 蘇 子 蘅 則 自 1941 年 在 北 大 理 學 院 任 副 教 授, 他 親 共, 故 以 其 教 授 身 份 掩 護 加 入 晉 冀 察 城 工 部, 將 有 意 赴 中 共 抗 日 基 地 者 送 往, 台 灣 人 呂 芳 魁 89 林 思 平 即 經 此 管 道 到 中 共 抗 日 基 地 林 耀 堂 要 到 1944 年 才 由 滿 洲 國 大 陸 科 學 院 到 北 大 藥 學 系 任 副 教 授 這 四 個 人 中 只 有 蘇 子 蘅 沒 有 回 到 台 灣, 戰 後 在 洪 楢 (1946), 頁 2 有 些 是 以 中 國 人 的 身 份 滯 京, 有 些 是 戰 後 向 北 平 集 結 呂 芳 魁 為 滿 洲 建 國 大 學 學 生, 台 北 人,1942 年 春, 他 和 幾 個 左 傾 學 生 欲 逃 往 共 區 被 追 回 1943 年 冬, 呂 與 其 他 同 學 被 日 軍 強 征 入 伍, 到 日 本 陸 軍 士 官 學 校 炮 兵 科 學 習, 他 與 另 一 台 人 同 學 游 禎 德 ( 時 在 日 本 四 國 ) 潛 回 北 京, 在 蘇 子 蘅 的 介 紹 下 於 1945 年 6 月 到 中 共 晉 冀 察 根 據 地 戰 後 他 到 張 家 口 共 軍 炮 兵 團 教 導 隊 任 教 官, 訓 練 反 坦 克 技 術 人 才,1946 年 2 月 在 帶 學 員 做 實 驗 時 突 然 爆 炸, 呂 當 場 死 亡, 時 年 才 26 歲 呂 化 名 為 李 子 秀, 其 殉 難 地 中 共 為 其 立 碑 中 華 全 國 台 灣 同 胞 聯 誼 會 編 (1998), 頁

19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中 國 任 大 連 大 學 化 學 研 究 所 研 究 員 台 盟 總 部 主 席 全 國 政 協 常 委 中 國 和 平 統 一 促 進 會 顧 問 90 黃 春 江 任 教 於 北 京 大 學 礦 務 系 (ii) 在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任 教 的 有 6 人 : 師 範 大 學 原 為 學 院 林 朝 權 於 1940 年 任 體 育 系 教 授 兼 主 任, 華 北 體 育 協 會 常 務 理 事 91 其 弟 林 朝 棨 1942 年 任 地 學 系 教 授 ; 另 一 位 學 哲 學 的 洪 耀 勳 也 在 1937 年 自 台 北 帝 大 辭 職 前 往 ; 張 秋 海 則 在 1940 年 任 北 師 大 的 工 藝 專 修 科 副 教 授 ; 柯 政 和 在 1923 年 已 在 國 立 北 平 師 範 音 樂 科 任 教 授,1940 年 入 北 京 師 範 學 院 任 音 樂 系 主 任, 因 此 邀 江 文 也 到 校 任 教 柯 政 和 後 來 在 新 民 會 擔 任 北 京 特 別 市 總 會 事 務 局 次 長, 及 北 京 師 範 學 院 體 育 音 樂 科 教 授 ; 92 江 文 也 則 在 1945 年 離 職 (iii) 在 國 立 北 京 藝 專 任 教 的 為 張 深 切 :1938 年 任 本 校 教 授 兼 訓 育 主 任, 同 時 也 在 新 民 學 院 任 日 語 教 授, 後 因 內 部 鬥 爭 而 去 職, 回 台 十 個 月 後 再 返 北 京, 入 新 民 印 書 館 任 編 輯 (iv) 在 新 民 學 院 任 教 的 有 吳 坤 煌, 兼 課 的 有 吳 敦 禮 張 深 切 新 民 學 院, 北 京 通 史 稱 其 為 培 訓 漢 奸 骨 幹 的 學 校, 由 日 本 華 北 方 面 軍 所 設 立, 學 生 畢 業 後 分 配 到 華 北 各 地 日 本 樹 立 的 政 權 中 充 任 官 吏 93 (v) 在 京 華 美 術 學 校 任 教 的 郭 柏 川 :1938 年 到 北 京, 並 舉 辦 個 人 首 展, 以 後 每 年 展 一 次, 直 到 回 台,1942 年 他 應 聘 到 本 校 任 教 94 (vi) 在 中 學 教 書 的 有 兩 位, 一 是 劉 捷, 在 吳 坤 煌 介 紹 下 於 1939 年 到 北 京 第 四 中 學 教 日 文 ; 鄧 火 土 則 是 北 京 日 本 中 學 校 生 物 科 老 師 (b) 在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任 職 的 有 6 位, 一 是 吳 敦 禮 ( 吳 克 竣 ), 在 國 民 政 府 時 期 已 投 入 外 交 部 工 作, 一 度 外 放 任 中 華 民 國 蘇 子 蘅 (1998), 頁 585 不 著 編 人 (1943), 頁 60 此 書 為 筆 者 於 2004 年 8 月 赴 瀋 陽, 在 圖 書 館 中 找 到, 原 書 已 不 全 謝 謝 在 該 館 服 務 的 吳 利 薇 小 姐 的 協 助 同 註 15, 頁 98, 言 最 高 幹 部 之 一 ; 同 註 91, 頁 142 同 註 40, 曹 子 西 (1994), 頁 89 同 註 24, 一 書 言 郭 在 京 華 美 術 學 校 任 教, 觀 華 北 政 府 職 員 錄 所 載 郭 之 履 歷 任 教 的 為 北 京 藝 術 專 科 學 校, 姑 從 前 者 51

20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駐 巴 拿 馬 公 使 館 秘 書 兼 領 事 事 務 代 理 總 領 事, 後 調 回 部 北 京 臨 時 政 府 成 立 後 任 外 務 局 日 本 科 長 新 民 學 院 教 授 汪 精 衛 在 南 京 建 立 政 權 後, 因 汪 曾 任 外 交 部 長, 吳 是 其 部 下, 乃 擔 任 外 交 部 參 事 兼 中 央 宣 傳 講 習 所 教 授, 後 調 駐 菲 律 賓 領 事 館 任 總 領 事,1941 年 10 月 被 派 到 橫 濱 領 事 館 任 總 領 事, 而 後 到 北 京 大 學 擔 任 東 亞 外 交 史 客 座 教 授 95 李 金 鐘 於 1937 年 任 統 稅 局 阿 片 科 科 長, 兩 年 後 轉 職 到 南 京 楊 克 培 則 在 1938 年 到 河 北 定 縣 當 縣 長, 劉 捷 曾 到 該 地 拜 訪 他, 留 下 他 的 感 概 只 想 早 年 的 左 派 思 想 鬥 士 亦 被 時 代 環 境 壓 倒, 當 新 政 府 的 縣 太 爺, 抽 大 煙, 令 人 可 嘆! 96 以 後 因 不 願 替 日 人 壓 迫 當 地 百 姓 而 被 撤 職, 之 後 隱 居 北 平, 沉 淪 於 鴉 片 謝 廉 清 則 任 實 業 部 商 工 科 長, 之 後 升 畜 產 司 長 97 王 英 石 服 務 於 電 信 局 林 文 龍, 先 任 臨 時 政 府 實 業 部 參 事, 再 任 情 報 局 局 長, 也 因 之 成 為 東 亞 文 化 協 會 評 議 員 及 華 北 作 家 協 會 評 議 員 劉 心 皇 在 撰 寫 抗 戰 時 期 淪 陷 區 文 學 史 時 將 林 文 龍 視 為 落 水 作 家, 且 排 名 第 四, 僅 次 於 周 作 人 錢 稻 孫 俞 平 伯 (c) 在 北 京 警 局 工 作 過 的 有 三 個 人 : 彭 華 英 1939 年 自 滿 洲 電 報 電 話 公 司 辭 職 而 到 北 京 市 警 察 局 任 秘 書 特 務 科 科 長 經 濟 科 科 長,1944 年 轉 入 華 北 廣 播 協 會 任 廣 播 會 長 ; 辜 炎 瑞 則 1939 年 起 一 直 在 北 京 警 察 局 外 事 科 服 務, 並 輾 轉 各 區,1943 年 任 外 二 區 首 席 局 員 ; 劉 捷 1937 年 初 到 北 京 時 也 到 警 察 局 擔 任 電 檢 工 作 (d) 在 軍 方 服 務 的 有 3 人 : 黃 南 鵬 任 華 北 綏 靖 軍 等 二 集 團 軍 司 令, 戰 後 仍 被 蔣 主 席 委 任 為 北 平 憲 警 聯 合 會 辦 事 處 主 任 張 大 模 黃 天 生 則 是 軍 屬, 在 北 京 飛 機 場 工 作, 依 洪 炎 秋 所 計, 在 北 京 另 有 軍 屬 95 人 (e) 從 商 者 有 8 人 : 黃 烈 火 和 宋 維 屏 在 北 京 組 織 公 司 經 商, 張 深 切 為 顧 問, 但 因 為 未 和 敵 偽 的 惡 勢 力 勾 結, 不 但 無 法 賺 錢, 還 要 大 受 折 磨, 結 果 大 虧 老 本, 並 且 因 為 有 接 濟 抗 日 份 子 的 嫌 疑, 98 張 深 切 被 日 本 特 許 雪 姬 訪 問 丘 慧 君 紀 錄 (1995), 頁 183 同 註 15, 頁 102 劉 心 皇 (1980), 頁 258 同 註 50, 頁 95; 頁

21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工 組 織 一 四 二 部 隊 拘 捕, 幸 獲 保 釋, 黃 烈 火 也 因 此 躲 藏 了 好 幾 個 月 吳 子 瑜 林 子 瑾 ( 少 英 ) 都 是 台 中 櫟 社 成 員, 兩 人 係 表 親, 到 北 京 經 商, 但 都 未 獲 大 利 ; 周 合 源 於 1938 年 到 北 京, 與 人 合 作 做 煤 礦 生 意, 規 模 很 小, 僅 做 為 流 亡 時 糊 口 之 用 ; 鍾 理 和 也 曾 一 度 開 一 家 煤 炭 店, 但 為 專 心 寫 作 而 關 店, 由 親 戚 接 濟 楊 朝 華 則 從 事 戲 院 經 營 (f) 在 事 業 機 構 任 職 者 有 4 人 : 李 增 禮 任 華 北 開 發 公 司 副 參 事, 邱 鴻 祥 任 燕 京 製 紙 株 氏 會 社 勞 務 課 課 長, 鍾 理 和 一 度 於 1941 年 任 華 北 經 濟 調 查 所 翻 譯 員 ; 張 世 城 則 為 楊 朝 華 所 雇, 而 後 轉 任 於 日 本 人 開 的 華 北 電 影 公 司 楊 基 振 於 1940 年 到 華 北 交 通 會 社 本 社 ( 北 京 ) 任 職,1942 年 升 管 事,1945 年 辭 職, 轉 任 啟 新 水 泥 工 場 唐 山 廠 的 廠 長 (g) 學 醫 的 有 5 人 : 顏 春 輝 取 得 燕 京 大 學 醫 學 博 士 後 在 燕 大 教 書 十 年, 後 任 北 京 大 學 醫 學 院 細 菌 學 系 主 任 教 授, 戰 後 回 台 任 台 灣 省 衛 生 處 處 長 ; 梁 永 祿 於 1938 年 到 北 京, 先 在 北 京 大 學 附 屬 醫 院 當 醫 生, 因 被 日 本 主 任 猜 忌, 乃 辭 職, 99 開 設 三 安 醫 院 ; 黃 樹 奎 原 為 滿 洲 國 外 交 部 總 長 駐 日 大 使 謝 介 石 的 私 人 醫 生, 也 是 外 交 部 的 囑 託 醫, 謝 卸 任 後, 黃 乃 遷 到 北 京 開 業 ; 林 思 平 之 所 以 到 北 京 是 因 為 要 透 過 關 係 到 中 共 抗 日 基 地 晉 察 冀 解 放 區,1945 年 春 天 即 離 開 ; 之 前 他 在 太 原 醫 院 工 作, 因 奔 喪 回 台 再 到 北 京 林 茂 生, 畢 業 於 日 本 名 古 屋 醫 科 大 學,1939 年 任 青 島 鐵 路 醫 院 醫 員,1940 任 北 京 鐵 路 醫 院 院 長, 長 辛 店 分 院 長 兼 醫 長 100 (h) 至 於 在 北 京 的 學 生, 就 讀 北 京 大 學 的 有 政 治 系 的 李 崇 仁 洪 伯 仁, 機 械 系 的 林 東 波, 應 用 化 學 系 林 恩 威, 法 律 系 張 錦 水 ; 就 讀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的 有 英 語 系 林 華 輝, 北 京 朝 陽 大 學 的 有 邱 家 薄 ( 溥 ), 北 京 中 國 大 學 的 有 郭 清 海 袁 柏 偉 黃 紹 周, 還 有 就 讀 於 華 北 工 業 專 門 學 校 的 蔣 延 然 101 此 外 在 戰 後 台 灣 省 旅 平 同 學 會 成 立 時, 還 出 現 部 分 學 生 名 單 102 就 讀 中 學 的 有 王 康 緒 和 楊 英 風 ( 包 括 楊 英 風 的 弟 弟 英 鏢 英 欽 ) 兩 梁 永 祿 (1946), 頁 4 同 註 91, 頁 許 雪 姬 訪 問 紀 錄 (2004) 102 如 張 輝 南 鄞 石 城 李 明 德 陳 魁 元 袁 楚 偉, 唯 不 清 楚 在 何 校 就 讀 53

22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人 都 是 北 京 日 本 中 學 校 的 學 生, 前 者 考 上 上 海 同 文 書 院, 因 不 願 志 願 當 兵 而 回 北 京, 楊 英 風 則 考 上 東 京 美 術 學 校, 讀 了 一 學 期 後 回 北 京, 卻 因 海 上 不 安 全 及 協 助 父 親 的 事 業, 如 為 木 偶 戲 製 作 布 景, 或 製 作 戲 票, 而 滯 留 北 京 另 有 一 位 引 起 福 州 水 戶 事 件 者, 103 也 在 北 京, 準 備 協 助 日 本 政 府 勸 說 吳 佩 孚 出 山 協 助 而 未 果, 此 人 為 李 爐 己 另 林 子 瑾 常 年 居 北 平 經 商,1937 年 初 因 母 喪 回 台, 104 而 後 再 到 北 京, 據 其 表 弟 吳 子 瑜 言 北 華 自 治 之 憲 法 係 子 瑾 起 草, 經 他 修 改, 而 吳 子 瑜 本 人 也 定 其 旗 為 七 星 旗 105 這 三 人 跟 政 治 的 距 離 較 近 (2) 就 北 京 文 化 界 來 說, 台 籍 人 士 在 北 京 亦 有 一 席 地 位 如 江 文 也 在 北 京 的 音 樂 活 動 相 當 多, 他 曾 在 新 新 戲 院 舉 行 兩 場 獨 唱 會, 其 舞 劇 香 妃 傳 由 本 人 指 揮, 在 新 新 戲 院 演 出 ; 為 山 東 茂 莊 學 校 募 集 基 金 舉 行 獨 唱 會 ; 又 舉 行 中 國 歷 代 詩 詞 與 民 歌 獨 唱 會 兩 場, 其 眾 多 重 要 的 作 品 都 在 這 段 時 間 完 成, 如 1939 年 完 成 的 孔 廟 大 晟 樂 章 106 郭 柏 川 則 自 1938 年 到 戰 後 回 台 為 止, 每 年 必 在 端 午 節 開 畫 展, 在 畫 壇 上 有 其 角 色 107 在 文 壇 上 張 深 切 和 張 我 軍 二 人 之 所 以 被 列 入 落 水 作 家, 並 排 名 第 二 十 六 二 十 七, 主 要 原 因 在 張 深 切 於 1939 年 在 日 人 堂 ノ 脇 中 佐 的 邀 請 下 創 辦 中 國 文 藝, 擔 任 主 編 及 發 行 人,10 月 奔 父 之 喪 回 台, 由 張 我 軍 代 編, 翌 年 該 雜 誌 被 日 軍 另 一 派 系 奪 得, 乃 辭 去 主 編 任 務 雖 然 他 強 調 該 刊 旨 在 保 持 固 有 文 化 鼓 舞 民 心, 108 劉 心 皇 認 為 中 國 文 藝 旨 在 宣 揚 和 平, 而 所 謂 的 和 平 就 是 投 降 的 和 平, 張 深 切 便 是 宣 揚 這 種 日 本 軍 的 戰 略 ; 不 過 改 由 張 鐵 笙 主 編 後 奴 化 性 更 重 109 戰 後 他 知 道 張 深 切 是 台 灣 人 時, 曾 說 如 果 他 早 知 道, 就 不 會 將 他 列 在 落 水 作 家 此 事 件 發 生 於 1932 年 1 月, 主 要 是 日 本 福 州 小 學 教 諭 水 戶 一 家 死 於 非 命 ( 夫 妻 兩 人, 妻 有 孕 ), 此 為 李 爐 杞 所 為, 主 要 是 要 配 合 日 本 軍 隊 造 成 事 件, 使 日 人 勢 力 得 以 進 兵 福 州 廈 門, 李 被 福 州 日 本 領 事 押 解 回 台 ( 林 知 淵 (1989), 頁 ) 林 獻 堂 著 許 雪 姬 主 編 (2004), 頁 44 同 註 104, 頁 341 同 註 23, 頁 同 註 24, 頁 陳 芳 明 等 編 (1998), 頁 同 註 97, 頁

23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之 林 110 後 來 張 擬 與 周 作 人 創 辦 一 藝 文 雜 誌 而 未 成 他 在 北 京 的 日 子 ( ) 也 有 不 少 創 作, 亦 與 張 我 軍 合 譯 現 代 日 本 短 篇 名 作 集 張 我 軍 在 戰 時 的 北 京 除 了 教 書 外, 還 翻 譯 不 少 日 本 名 著, 編 寫 日 本 模 範 讀 本, 並 寫 散 文, 他 曾 被 推 舉 參 加 第 一 次 大 東 亞 文 學 者 大 會, 得 以 認 識 如 武 者 小 路 實 篤 等 日 本 作 家 除 上 述 三 人 外, 還 有 鍾 理 和 值 得 一 提 前 已 述 及 他 後 來 辭 職 在 家 專 心 寫 作, 前 後 有 三 年 多 的 光 陰, 終 於 在 1945 年 在 北 平 馬 德 尊 書 店 出 版 第 一 本 創 作 集 夾 竹 桃, 搜 羅 這 三 年 來 的 作 品 編 成, 內 含 夾 竹 桃 新 生 游 絲 薄 芒 四 個 短 篇, 鍾 理 和 這 個 文 學 青 年 的 成 長 就 是 在 北 京 楊 朝 華 則 自 1932 年 到 北 京 以 後 逐 漸 從 事 電 影 業, 先 是 在 日 本 人 開 設 的 華 北 電 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服 務, 年 11 月, 楊 改 任 新 新 大 戲 院 的 經 理, 112 該 戲 院 不 只 是 放 映 如 木 蘭 從 軍 播 音 台 大 血 案 等 影 片, 113 還 邀 王 先 生 ( 湯 傑 ) 王 太 太 ( 桑 淑 貞 ) 等 組 成 的 王 先 生 滑 稽 演 藝 戲 團 來 表 演, 演 出 的 戲 目 是 家 庭 糾 紛 王 先 生 粉 紅 色 的 夢 114 曾 來 台 灣 的 朝 鮮 舞 蹈 家 崔 承 喜 也 於 1942 年 7 月 1943 年 11 月 在 該 戲 院 公 演 年 楊 朝 華 組 織 了 華 光 木 偶 劇 團, 經 過 三 個 月 的 操 作 訓 練,11 月 30 日 至 12 月 2 日, 在 亞 洲 會 館 做 首 演, 接 著 移 到 大 光 明 戲 院, 116 演 出 不 惡, 其 中 的 布 景 舞 台 都 由 其 子 楊 英 風 負 責 設 計 監 督 1945 年 1 月 11 日 木 偶 劇 團 又 移 到 レツ クス 演 出, 戲 碼 為 貂 嬋 117 之 前 的 1 月 5 日 因 德 國 大 使 之 妻 生 日, 木 偶 同 註 97, 頁 274 劉 稱 : 後 來, 在 台 灣, 看 到 張 深 切 撰 著 的 我 與 我 的 思 想 一 書, 方 知 他 是 台 灣 省 台 中 縣 人 可 惜 在 當 時, 他 並 未 說 是 台 灣 人 假 如 那 時, 他 說 是 台 灣 人, 便 不 會 把 他 列 敘 到 這 裡 了, 因 為 當 時 的 台 灣, 已 被 清 廷 割 於 日 本 四 十 餘 年, 在 割 讓 的 當 時, 有 人 表 現 忠 貞, 有 人 表 現 落 水, 已 載 之 史 冊, 後 來 台 灣 出 生 的 人, 被 迫 為 日 人 工 作 便 不 能 以 落 水 視 之 張 光 正 (2000), 頁 楊 英 風 先 生 日 記, 昭 和 15 年 (1940)7 月 13 日 同 註 112, 昭 和 15 年 (1940)11 月 24 日 同 註 112, 昭 和 15 年 (1940)12 月 28 日 ; 昭 和 18 年 (1943)11 月 23 日 同 註 112, 昭 和 17 年 (1942)7 月 29 日 ; 昭 和 18 年 (1943)11 月 23 日 同 註 112, 昭 和 19 年 (1944)11 月 30 日 12 月 3 日 同 註 112, 昭 和 20 年 (1945)1 月 1 日 55

24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團 應 邀 演 出, 前 後 四 十 五 分, 德 國 大 使 賞 給 了 四 千 元 的 紅 包 118 而 11 日 演 出 也 告 客 滿, 楊 朝 華 在 北 京 娛 樂 界 也 算 有 一 席 之 地 6. 戰 後 被 逮 捕 的 台 灣 人 漢 奸 戰 犯 戰 爭 期 間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雖 然 張 深 切 說 這 裏 的 同 鄉, 大 抵 冒 稱 福 建 人 或 廣 東 人, 自 食 其 力, 以 託 庇 日 本 勢 力 占 便 宜 為 恥, 這 在 全 國 可 謂 絕 無 僅 有 的 特 徵 119 又 稱 八 年 之 間,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沒 有 犯 案, 沒 有 一 個 人 受 徵 用, 除 楊 正 義 一 個 人 犯 了 姦 殺 案 外, 幾 乎 沒 有 人 吃 過 官 司 120 他 又 說, 他 去 華 北 前, 陳 炘 要 他 阻 止 台 灣 人 協 助 日 本, 121 殊 不 知, 這 些 說 辭 一 點 也 沒 有 讓 國 民 政 府 在 逮 捕 漢 奸 戰 犯 上 縮 手 先 是 1945 年 9 月 27 日 國 民 政 府 頒 佈 漢 奸 條 例 草 案,11 月 23 日 正 式 頒 布 處 理 漢 奸 條 例 十 一 條,12 月 6 日 公 佈 懲 治 漢 奸 條 例,1946 年 10 月 20 日 又 公 佈 戰 爭 罪 犯 審 判 條 例, 共 三 十 五 條, 前 者 處 分 中 國 籍 的 助 日 者, 後 者 處 分 日 本 人 的 侵 華 罪 戰 爭 甫 結 束, 台 人 立 刻 面 臨 漢 奸 罪, 台 人 抗 辯 漢 奸 條 例 初 始 頒 佈 於 1938 年, 是 時 台 人 非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故 不 能 判 以 漢 奸 罪 ; 然 而 一 直 到 1946 年 11 月 中 央 政 府 才 通 知 各 省 對 前 被 日 人 徵 用 的 台 人 不 能 治 以 漢 奸 罪, 但 如 在 戰 時 利 用 汪 偽 勢 力 妨 害 他 人 權 益, 經 受 害 人 指 證 者, 仍 應 交 由 軍 法 或 司 法 予 以 議 處 122 換 言 之, 此 後 除 非 在 汪 政 權 ( 包 括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 任 縣 長 以 上 者 被 逮 捕 外, 一 般 被 日 軍 征 用 者 皆 不 在 逮 捕 之 列 ; 但 若 該 人 被 人 告 發, 則 適 用 戰 爭 罪 犯 審 判 條 例 來 審 判 就 目 前 所 知,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遭 到 逮 捕 的 為 江 文 也, 罪 名 是 他 以 音 樂 家 的 身 份, 受 託 為 華 北 的 奴 化 教 育 團 體 新 民 會 譜 新 民 會 會 歌 新 民 會 會 旗 歌 大 東 亞 民 族 進 行 曲 而 獲 罪 這 三 首 歌, 前 兩 首 為 繆 斌 所 作 詞, 後 同 註 112, 昭 和 20 年 (1945)1 月 4 日 5 日 同 註 17, 頁 657 同 註 119, 頁 678 同 註 119, 頁 635 丘 念 台 (1976), 頁

25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者 為 楊 壽 呥 詞 在 1945 年 抗 戰 勝 利 這 年 的 一 個 冬 夜, 五 六 個 人 以 警 備 司 令 部 稽 查 處 之 名 義 來 將 江 文 也 帶 走, 而 被 拘 留 在 戰 犯 拘 留 所 江 文 也 在 獄 中 研 究 針 灸, 十 個 半 月 後 以 不 起 訴 而 無 罪 釋 放 123 當 初 引 江 文 也 入 北 平 師 範 音 樂 系 的 該 系 系 主 任 柯 政 和, 原 名 丁 丑, 畢 業 於 台 灣 總 督 府 國 語 學 校 及 東 京 音 樂 學 校, 年 入 國 立 北 平 師 範 大 學 音 樂 科 任 教 授, 發 行 新 樂 潮 雜 誌, 又 出 版 有 關 音 樂 的 書 百 餘 種, 其 中 有 譯 述 的, 如 口 琴 如 何 吹 奏 編 纂 的 有 初 小 模 範 唱 遊 教 科 書 四 冊 ; 但 後 來 他 兼 任 新 民 會 中 央 指 導 部 委 員, 又 任 新 民 會 北 京 特 別 市 總 會 事 務 局 次 長 125 就 因 為 他 在 新 民 會 的 職 位, 使 他 在 1946 年 與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校 長 黎 世 衡 教 育 督 辦 李 泰 芬 一 起 被 捕, 同 被 押 解 到 南 京,1949 年 春 天 才 由 中 共 釋 放 126 除 了 這 兩 位 教 育 界 的 人 士 外, 華 北 治 安 軍 第 二 集 團 司 令 黃 南 鵬, 可 想 而 知 是 在 國 民 政 府 逮 捕 的 行 列 中 但 有 關 黃 南 鵬 的 資 料 不 多, 灌 園 ( 林 獻 堂 ) 先 生 日 記 有 如 下 記 載 可 供 參 考 : 陳 哲 民 為 介 紹 黃 南 鵬, 汪 精 衛 政 府 時 他 在 北 京 為 陸 軍 中 將, 光 復 後 被 監 禁, 及 北 京 失 守 方 釋 放 而 來 日 本 云 云 127 謝 廉 清 因 曾 在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下 任 實 業 部 商 工 科 長 畜 產 司 長 職, 位 在 縣 長 以 上, 因 此 戰 後 被 捕 入 獄, 在 中 共 入 北 京 前 獲 釋 128 彭 華 英 曾 任 北 京 市 警 局 秘 書, 特 務 科 經 濟 科 科 長,1944 年 轉 任 華 北 廣 播 部 長, 他 因 前 述 諸 職 而 在 1945 年 12 月 18 日 被 捕, 政 府 主 要 根 究 的 是 在 秘 書 特 務 經 濟 科 長 任 內 有 無 危 害 中 國 老 百 姓, 是 否 藉 故 逮 捕 無 辜 平 民, 至 於 廣 播 協 會 任 內 是 否 有 宣 傳 不 利 中 華 民 國 之 事? 在 廣 播 協 會, 彭 並 未 有 實 權, 且 在 任 內 亦 未 置 產 彭 認 為 我 自 任 各 偽 職 以 來, 自 問 毫 無 對 不 著 良 心 吳 韻 真 (1992), 頁 楊 麗 仙 (1986), 頁 174 同 註 51, 橋 川 時 雄 (1940), 頁 同 註 81, 頁 183, 註 29, 引 自 金 繼 文 未 發 表 的 手 稿 若 由 謝 介 石 謝 廉 清 的 例 子 來 看, 應 該 是 國 民 政 府 在 1948 年 釋 放, 亦 即 解 放 前 夕 由 傅 作 義 釋 放 林 獻 堂 著 (1950), 灌 園 先 生 日 記 林 獻 堂 著 許 雪 姬 等 註 解 (2001), 頁 126 此 訊 息 為 本 人 至 北 京 親 訪 謝 之 女 兒, 承 其 告 知, 謹 申 謝 意 57

26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事 件, 毫 無 一 點 貪 污 情 形 經 第 十 一 戰 區 司 令 長 官 部 於 1946 年 11 月 6 日 以 不 起 訴 處 分 此 起 訴 書 中 有 一 觀 點 即 原 檢 舉 案 亦 僅 謂 被 告 曾 任 偽 職, 並 未 指 出 其 他 犯 罪 證 據, 則 該 被 告 既 為 日 本 人 民, 當 有 盡 忠 國 家 之 義 務 一 段, 129 可 見 他 是 中 央 宣 布 被 日 人 徵 用 的 台 人, 不 能 以 漢 奸 治 罪 後 的 直 接 受 益 人 不 過 此 尚 非 最 終 判 決, 再 經 保 定 綏 靖 署 審 判 戰 犯 軍 事 法 庭 做 最 終 審, 其 不 起 訴 處 分, 又 經 如 下 周 折 才 告 確 定 該 案 先 是 請 國 防 部 核 示, 要 查 明 彭 在 警 局 期 內 有 無 罪 行, 應 昭 告 民 眾 檢 舉, 並 分 請 各 有 關 機 關 協 助 調 查 以 期 詳 密 遂 在 北 平 刊 登 報 紙, 但 迄 未 有 人 檢 舉, 難 以 戰 犯 論 處, 故 予 不 起 訴 處 分, 到 1947 年 12 月 27 日 始 獲 釋 放 130 辜 炎 瑞, 戰 後 任 瀋 陽 保 安 司 令 部 新 生 命 報 駐 平 記 者, 他 在 1947 年 被 曾 新 山 ( 廣 東 人 ) 向 河 北 高 等 法 院 告 訴 辜 曾 逮 捕 他 因 而 受 害 ; 趙 小 ( 筱 ) 山 ( 北 平 人 ) 亦 告 被 辜 所 捕, 毆 打 成 傷, 經 友 人 常 績 之 借 洋 五 千 元 始 行 營 救 出, 分 別 指 由 張 雄 飛 常 績 之 兩 人 為 證 人 但 曾 提 出 告 訴 後 迄 未 到 庭, 亦 未 能 提 出 被 捕 受 害 的 證 據 ; 趙 小 山 一 案 則 亦 查 無 實 證, 辜 亦 矢 口 否 認 上 兩 項 指 控, 遂 於 是 年 年 底 予 以 不 起 訴 處 分, 而 於 1948 年 3 月 4 日 獲 釋 此 外 尚 有 林 文 龍 林 廷 輝 謝 呂 西 等 著 名 人 士 被 捕 入 獄 133 除 了 戰 犯 漢 奸 罪 的 威 脅 外, 國 民 政 府 於 1946 年 1 月 14 日 頒 布 關 於 朝 鮮 及 台 灣 人 產 業 處 理 辦 法, 並 責 令 全 國 省 市 黨 政 機 關 執 行 辦 理, 處 理 辦 法 有 二 : 一 凡 屬 朝 鮮 及 台 灣 之 公 產, 收 歸 國 有 ; 二 凡 屬 朝 鮮 及 台 灣 人 之 私 /4212, 民 國 35 年 (1946)4 月 ~36 年 (1947)12 月, 彭 華 英 等 戰 犯 審 理 案, 藏 國 防 部 史 政 編 譯 室, 現 已 移 轉 檔 案 局, 第 十 一 戰 區 司 令 長 官 部, 審 判 戰 犯 軍 事 法 庭 檢 察 官 不 起 訴 處 分 書 ( ) 同 註 129, 保 定 綏 靖 公 署 審 判 戰 犯 軍 事 法 庭, 檢 察 官 不 起 訴 處 分 書 ( ) 本 件 資 料 為 同 仁 羅 久 蓉 小 姐 所 提 供, 謹 致 謝 意 同 註 129 與 彭 華 英 同 案 謝 呂 西 生 平 不 詳, 據 九 一 八 事 變 實 錄 一 書 中 記 1932 年 2 月 18 日, 在 關 東 軍 操 縱 下, 東 北 行 政 委 員 會 開 會 並 發 表 獨 立 宣 言, 湯 玉 麟 ( 東 北 邊 防 軍 熱 河 駐 軍 上 將 司 令 兼 熱 河 省 政 府 主 席 ) 派 代 表 謝 呂 西 參 加 會 議, 並 代 表 湯 在 宣 言 上 簽 字 見 馬 越 山 (1991), 頁 291 同 註 9, 頁 6 58

27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產, 由 處 理 局 依 照 行 政 院 處 理 敵 偽 辦 法 之 規 定, 接 收 保 管 及 運 用 朝 鮮 或 台 灣 人 民, 凡 能 提 出 確 實 籍 貫, 證 明 其 未 擔 任 日 軍 特 務 工 作, 或 憑 藉 日 人 勢 力, 凌 害 本 國 人 民, 或 幫 同 日 人 逃 避 物 資, 或 並 無 其 它 罪 行 者, 確 實 證 明 後, 其 私 產 呈 報 行 政 院 核 定, 予 以 發 還 134 此 令 一 出 在 大 陸 的 台 人 莫 不 驚 恐, 以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反 應 最 為 激 烈 此 一 辦 法 不 合 理 之 處 有 二 : 一 是 國 民 政 府 將 台 人 和 朝 鮮 人 同 等 對 待, 似 將 台 人 當 作 外 國 人 ; 一 是 不 論 私 產 來 源, 先 將 產 業 接 收, 能 提 出 證 明 未 協 同 侵 略 中 國 者, 經 行 政 院 核 定 後 才 能 發 還, 後 者 無 異 是 不 分 青 紅 皂 白 視 台 人 產 業 皆 非 法 取 得 ; 且 一 經 接 收 再 要 回 更 屬 不 能, 何 況 誰 來 執 行 也 是 個 大 問 題 當 時 台 灣 省 旅 平 同 鄉 會 及 台 灣 革 新 同 志 會 等 團 體, 立 刻 奔 走 各 方, 希 望 取 消 該 辦 法, 不 僅 直 達 國 民 政 府 主 席 蔣 介 石 行 政 院 長 宋 子 文, 還 發 給 北 平 天 津 上 海 福 建 廣 東 及 台 灣 有 關 機 構 和 黨 部, 135 後 來 政 府 雖 取 消 此 辦 法, 136 但 已 對 在 大 陸 的 台 人 造 成 傷 害 7. 結 論 本 文 是 筆 者 處 理 日 治 時 期 在 滿 洲 ( 東 北 ) 的 台 灣 人 後 的 又 一 嘗 試, 由 於 戰 爭 期 間 在 中 國 淪 陷 區 活 躍 的 台 人 都 有 被 漢 奸 戰 犯 審 判 或 被 檢 舉 的 可 能, 因 此 除 了 隨 國 民 政 府 在 重 慶 的 台 人 外, 對 這 段 中 國 經 驗 大 半 是 秘 而 不 宣, 再 加 上 中 國 對 漢 奸 資 料 進 行 控 管, 欲 全 面 了 解 日 治 時 期 台 人 在 海 外 的 楊 肇 嘉 認 為 戰 後 政 府 對 台 灣 人 有 三 項 失 察 : 一 是 將 居 住 於 大 陸 淪 陷 區 的 台 灣 人 和 朝 鮮 人 一 樣 視 同 敵 僑 待 遇 ; 二 是 將 台 灣 暫 劃 為 特 區, 設 行 政 長 官 公 署 而 不 設 省 ; 三 是 政 府 遲 遲 不 公 佈 恢 復 台 灣 人 的 中 國 國 民 的 國 籍 ( 楊 肇 嘉 著 (1967), 頁 350 ) 此 外 台 灣 省 旅 平 同 鄉 會 也 創 刊 了 新 台 灣 雜 誌, 在 創 刊 號 中 分 別 刊 出 以 下 幾 篇 文 章 表 示 反 對, 如 台 灣 省 旅 平 同 鄉 會 台 灣 革 新 同 志 會, 關 於 處 理 台 灣 人 產 業 之 意 見 書 ( 創 刊 號 ) 林 鷹 ( 林 子 瑾 ), 就 台 人 產 業 處 置 而 言 ( 第 三 期 ), 編 輯 部 台 灣 人 產 業 處 理 辦 法 實 有 難 以 忍 耐 之 點 : 該 省 旅 平 同 鄉 會 招 待 記 者 談 話 ( 創 刊 號 ), 台 灣 重 建 協 會, 轉 載 為 台 灣 同 胞 講 幾 句 話 ( 第 二 期 ) 閩 台 通 訊 社 (1946), 頁 2-3 經 由 行 政 院 秘 書 處 軍 事 委 員 會 發 布 該 辦 法 停 止 施 行 之 函, 但 日 期 明 顯 錯 誤 見 新 台 灣, 第 3 期, 頁 13 59

28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活 動 相 當 困 難 本 文 以 在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日 本 華 北 方 面 軍 控 制 下 的 住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為 主 題 加 以 探 討, 主 要 在 了 解 華 北 並 未 真 正 由 稍 後 成 立 的 汪 記 政 權 所 掌 控 ; 住 在 北 平 ( 北 京 ) 的 台 人, 有 的 是 國 民 政 府 時 期 即 住 在 北 京, 有 些 是 自 滿 洲 國 移 到 北 京, 有 些 是 1938 年 後 才 到 北 京 就 職 ; 他 們 去 北 京 的 主 要 原 因, 除 了 個 人 因 素 外, 北 京 是 漢 文 化 的 代 表 地, 有 文 化 鄉 愁 的 台 人 到 北 京 後, 即 使 在 日 本 軍 控 制 下, 也 認 為 是 回 到 祖 國, 要 報 效 祖 國 ; 北 京 的 大 學 多, 對 受 高 等 教 育 機 會 少 的 台 人 也 充 滿 吸 引 力, 何 況 學 費 又 比 日 本 便 宜 ; 而 日 人 扶 植 的 傀 儡 政 權 開 場, 需 要 各 色 人 馬, 正 好 給 予 台 人 就 職 的 機 會 ; 亦 有 如 蘇 子 蘅 等 人 為 抗 日 而 在 北 京 蟄 伏 當 時 前 往 者, 沒 有 人 會 想 到 日 後 因 時 代 改 變 而 成 為 準 漢 奸 戰 犯 候 選 人 1930 年 代 在 台 灣 的 北 京 人 大 概 在 60 人 上 下, 到 1944 年 才 上 升 到 500 多 人 據 洪 炎 秋 在 平 津 台 胞 動 靜 概 況 一 文 中, 稱 在 北 平 的 台 人 將 近 1,000 人, 天 津 有 1,200 人, 大 學 教 員 二 十 餘 名, 醫 師 八 九 十 名, 鑛 業 工 程 師 四 五 名, 化 學 工 程 師 七 八 名, 電 氣 工 程 師 六 七 名, 在 機 關 及 公 司 中 做 事 者 200 餘 名, 其 他 則 從 事 大 小 商 業, 另 有 被 日 軍 強 為 徵 用 的 軍 屬 95 名 137 依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表 中, 共 搜 集 92 個 人 的 資 料, 其 中 約 有 20 多 人 是 1938 年 前 往 北 京 就 職, 至 於 就 何 職 則 不 詳 依 現 在 資 料 加 以 分 析, 占 最 多 的 是 從 事 教 育 工 作, 但 他 們 任 教 的 北 京 大 學 北 京 師 範 大 學 (1938 年 升 格 ) 都 是 平 津 大 學 遷 昆 明 西 安, 另 立 西 南 西 北 聯 大 後, 日 人 再 行 恢 復 的 學 校, 八 年 內 這 些 偽 學 校 生 產 出 來 的 偽 學 生, 在 北 大 清 大 等 校 史 上 是 完 全 沒 有 其 角 色 存 在 的, 更 遑 論 是 在 該 兩 校 任 教 的 教 師, 因 此 迄 今 尚 未 有 人 研 究 過 台 灣 人 中 也 有 在 傀 儡 政 府 任 憲 兵 司 令 事 務 局 次 長 河 北 定 縣 縣 長 華 北 情 報 局 局 長, 這 些 人 雖 位 高 ( 相 對 於 其 他 台 人 ) 但 權 不 重, 真 正 的 有 權 者 是 日 本 人 除 了 官 員 外, 在 當 時 華 北 文 壇 上 張 深 切 張 我 軍 都 有 其 一 席 之 地, 尤 其 是 張 深 切 所 主 編 的 中 國 文 藝 是 華 北 占 領 區 下 知 名 的 雜 誌, 但 因 日 本 軍 系 間 的 競 爭, 該 雜 誌 遂 為 他 軍 系 所 奪 137 同 註 88, 頁 2 60

29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這 些 在 中 國 的 台 灣 人, 中 國 人 如 何 看 他 們? 台 灣 人 又 如 何 自 己 看 自 己, 台 灣 人 的 認 同 又 是 什 麼? 這 是 一 個 複 雜 而 人 言 言 殊 的 問 題, 雖 然 台 灣 人 在 日 本 統 治 時 期 確 實 是 在 日 中 兩 國 的 文 化 認 同 中 擺 盪 ; 也 就 是 在 中 日 兩 國 的 夾 縫 中 生 存, 無 法 走 出 自 己 的 路 來 但 這 些 在 北 京 的 台 人, 對 其 所 從 事 的 行 業 及 其 表 現, 都 和 在 廈 門 福 州 所 謂 的 台 灣 浪 人 的 表 現 不 同, 無 疑 的 他 們 的 素 質 較 高 戰 後 國 民 政 府 用 漢 奸 戰 犯 條 例 來 審 判 台 灣 人, 平 心 而 論 並 不 特 別 嚴 苛, 因 為 只 要 職 位 不 高, 沒 有 人 檢 舉, 台 人 即 不 可 能 被 逮 捕 但 是 1946 年 初 政 府 發 布 的 關 於 朝 鮮 及 台 灣 人 產 業 處 理 辦 法, 此 令 一 出, 在 中 國 的 台 人 莫 不 驚 恐 ; 再 加 上 漢 奸 戰 犯 條 例, 似 乎 政 府 正 在 處 分 台 灣 割 讓 罪, 幸 得 往 後 政 府 未 認 真 執 行, 有 戰 犯 罪 嫌 的 也 大 半 以 不 起 訴 處 分! 誠 如 劉 心 皇 說 的 當 時 的 台 灣, 已 被 清 廷 割 讓 於 日 本 四 十 餘 年, 在 割 讓 的 當 時, 有 人 表 現 忠 貞, 有 人 表 現 落 水, 已 載 之 史 冊, 後 來 台 灣 出 生 的 人, 被 迫 為 日 人 工 作 便 不 能 以 落 水 視 之 138 戰 後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紛 紛 準 備 回 台, 139 但 也 有 些 人 滯 留 北 京, 以 迎 接 不 久 到 來 的 反 右 運 動 及 文 化 大 革 命, 江 文 也 柯 政 和 張 秋 海 這 些 藝 術 家 被 鬥 得 死 去 活 來, 當 時 中 國 的 知 識 分 子 也 深 陷 同 樣 的 痛 苦 中, 只 是 台 灣 人 更 慘, 這 是 否 是 台 灣 人 的 原 罪 呢, 140 如 果 他 們 回 台 灣 成 就 是 否 更 大 當 江 文 也 的 妻 子 吳 韻 真 看 到 郭 柏 川 夫 人 寫 的 柏 川 與 我 的 回 憶 錄 時 感 概 係 之, 即 知 一 個 重 大 的 決 定 將 完 全 改 變 一 生 回 到 台 灣 的 張 深 切 洪 炎 秋, 在 二 二 八 時 都 失 去 了 職 位, 張 深 切 躲 藏 了 半 年, 而 劉 捷 陷 入 白 色 恐 佈 中, 繫 獄 數 年, 不 過 比 起 那 些 滯 京 未 歸 者 而 言, 亦 算 不 幸 中 的 大 幸! 如 果 以 洪 炎 秋 在 平 津 台 胞 動 靜 概 況 一 文 稱 平 津 地 區 的 台 人 做 大 學 教 138 同 註 97, 頁 平 津 台 胞 困 苦, 宜 速 設 法 接 回, 民 報,( 二 ), 民 國 35 年 (1946)6 月 22 日 載 內 載 台 灣 省 平 津 同 鄉 會 聯 合 會 會 長 洪 炎 秋 之 談 話, 平 津 台 人 欲 回 台, 半 年 之 中 不 斷 向 主 席 省 方 陳 情 都 沒 有 結 果, 最 後 向 救 濟 分 署 求 救 才 得 陸 續 回 台 140 謝 里 法 (1984), 頁

30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員 有 二 十 餘 名, 醫 生 八 九 十 名, 鑛 業 工 程 師 四 五 名, 化 學 工 程 師 七 八 名, 在 機 關 及 公 司 中 做 事 者 二 百 餘 名,, 本 文 所 挖 掘 出 來 的 資 料, 尚 有 不 足 之 處, 仍 需 繼 續 努 力 62

31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附 錄 1937~1945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編 姓 名 出 生 畢 業 學 校 經 歷 附 註 ( 書 名 : 頁 次 ) 號 1 王 康 緒 就 讀 北 京 日 本 中 學 校, 後 考 上 上 海 楊 英 風 先 生 日 記,1943 同 文 書 院, 因 日 本 欲 徵 兵, 乃 再 回 年 7 月 10 日 北 京 2 王 阿 本 1899 羅 東 人,1938 年 為 就 職 而 到 北 京 J,2,2,0,J13-7, 昭 和 13, 4~13,6, 旅 112,3205, ( 藏 日 本 外 交 史 料 館 ) 3 王 英 石 日 本 明 治 任 職 北 京 電 信 局 劉 捷, 我 的 懺 悔 錄, 頁 大 學 畢 業 96 4 王 衍 明 1917 清 水 人,1938 年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4~13,6, 旅 112,3283, 王 慶 基 中 學 畢 業 在 北 京 做 事 業 ( 弟 ) 許 雪 姬 訪 問 記 錄, 林 恩 於 台 南 長 威 先 生 訪 問 記 錄, 民 國 老 教 中 學 93 年 1 月 8 日, 于 中 研 院 近 史 所, 未 刊 稿 6 王 慶 勳 在 北 京 做 事 業, 並 教 日 語 ( 兄 ) 林 恩 威 先 生 訪 問 紀 錄 7 江 文 也 1910 東 京 武 藏 淡 水 人,1938 年 3 月 應 北 京 師 範 學 張 己 任, 江 文 也 : 荊 蕀 中 高 等 工 學 院 音 樂 學 系 主 任 柯 政 和 之 聘 到 北 的 孤 挺 花, 頁 138~146, 校 電 氣 科 京, 該 系 任 作 曲 與 聲 樂 教 授,1945 江 文 也 年 表 ) 畢 業 東 京 年 被 日 籍 系 主 任 革 職, 在 同 鄉 經 營 的 音 樂 學 校 寶 福 煤 礦 公 司 ( 在 門 頭 溝 ) 掛 經 理 銜 三 個 月 戰 後 因 曾 譜 寫 新 民 分 教 場 聲 歌 大 東 亞 民 族 進 行 曲 而 被 逮 樂 科 作 曲 捕, 十 個 半 月 後 釋 放 出 獄 1947 在 科 修 了 國 民 中 學 任 音 樂 教 師, 並 應 北 平 藝 術 專 科 學 校 音 樂 系 主 任 趙 梅 伯 邀 請 任 該 系 教 授, 主 授 作 曲 法 和 聲 學 對 位 法 等 課 程,1949 年 入 中 央 音 樂 學 院 任 教 1958 年 被 撤 銷 教 授 職,1966 文 化 大 革 命 開 始, 遭 抄 家 之 痛,1970 年 下 放 河 北 保 定 勞 改,1973 年 返 北 京,1978 年 平 反,1983 年 逝 世 63

32 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第 一 卷 第 一 期 8 江 子 雲 1915 台 中 人,1938 年 到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7~13,9, 旅 113,568, 宋 維 屏 在 北 京 與 黃 烈 火 兩 人 在 北 京 組 織 公 司 營 商, 因 不 與 日 人 合 作 而 大 虧 損 日 本 投 降 時, 在 北 平 的 張 深 切 曾 收 容 了 六 十 幾 個 台 灣 的 軍 伕 安 頓 在 學 校 裡 張 深 切 全 集, 卷 二 里 程 碑 ( 下 ), 頁 724~725; 楊 基 振 日 記, 頁 40,74,75,81, 82,86,92,121,145,156,219 住 了 幾 個 月, 以 便 等 船 回 台 灣 當 時 張 深 切 的 經 濟 能 力 不 太 好, 幸 得 黃 烈 火 宋 維 屏 張 我 軍 等 人 的 捐 助, 方 得 以 供 應 這 六 十 幾 個 台 灣 人 吃 住 至 返 台 10 呂 茂 宗 ( 呂 永 凱 ) 1900 北 京 警 官 高 等 學 校 畢 業 台 北 縣 人, 曾 任 汪 精 衛 政 權 的 立 法 委 員, 戰 後 回 台, 當 選 台 灣 省 參 議 員 洪 炎 秋, 閑 話 與 常 談 洪 炎 秋 文 選, 頁 245, 楊 肇 嘉 回 憶 錄 序 11 吳 琳 ( 吳 巡 華 ) 與 楊 英 風 及 台 灣 軍 共 80 人, 一 起 學 習 國 語 楊 英 風 先 生 日 記,1945 年 9 月 15 日 ( 吳 文 龍 ) 12 吳 子 瑜 1885 台 中 人,1937 年 與 同 居 人 盧 氏 屏 J,2,2,0,J13, 昭 和 12, (1914 年 生 ) 到 北 京 天 津 上 海 7~12,9, 旅 112, 滿 洲 國 一 帶 營 商, 住 新 開 路 年 回 台 13 吳 坤 煌 1909 台 中 師 範 畢 業 日 本 南 投 人,1932 年 曾 與 王 白 淵 等 發 行 台 灣 文 藝, 戰 爭 中 在 北 京 新 民 學 劉 捷, 我 的 懺 悔 錄, 頁 99 大 學 藝 術 專 門 科 明 治 大 學 肄 業 院 教 書 14 吳 敦 禮 ( 吳 克 竣 ) 1905 北 平 大 學 法 學 院 政 大 甲 人, 曾 任 國 民 政 府 外 交 部 亞 洲 司 編 譯 員, 駐 巴 拿 馬 總 領 事 館 領 橋 川 時 雄, 中 國 文 化 界 人 物 總 鑑, 頁 139; 華 北 治 系 畢 業, 事, 後 在 外 交 部 情 報 司 辦 事 日 本 政 府 職 員 錄, 頁 183 日 本 東 京 帝 國 大 學 法 學 部 大 學 院 畢 業 占 領 北 京 後 任 中 華 民 國 臨 時 政 府 外 務 局 科 長, 華 北 政 務 委 員 會 外 務 局 科 長, 駐 菲 律 賓 領 事 館 總 領 事,1941 年 11 月, 駐 日 本 橫 濱 總 領 事, 兼 任 國 立 新 民 學 院 教 授, 著 有 近 代 日 本 外 交 史 研 究 東 亞 情 勢 概 論, 戰 後 回 台 64

33 1937 至 1947 年 在 北 京 的 台 灣 人 15 李 光 恩 1910 三 峽 人,1938 年 到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4~13,6, 旅 112,3232, 46, 李 深 泉 1912 台 北 人,1938 年 到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4~13,6, 旅 112,3210, 李 爐 杞 ( 又 寫 台 灣 總 督 府 國 語 學 台 北 人, 日 本 佔 領 北 京 後 到 北 京, 改 名 李 漢 唐, 協 助 製 造 偽 政 權, 想 張 深 切 全 集, 卷 二 里 程 碑,( 下 ), 頁 711 成 爐 己 ) 校 畢 業 拉 吳 佩 孚 出 山 加 入 汪 政 權, 在 日 本 投 降 前 得 病 而 亡 18 李 金 鐘 1904 早 稻 田 大 學 政 經 科 畢 業 1921 年 遭 台 北 師 範 學 校 退 學, 後 赴 中 國 北 京 朝 陽 大 學 預 科 就 讀,1924 年 轉 學 至 日 本 早 稻 田 大 學 政 經 科, 興 南 新 聞 社, 台 灣 人 士 鑑, 昭 和 十 八 年 版, 頁 年 回 台 入 台 灣 新 民 報 社,1935 年 到 天 津 庸 報 任 北 平 支 局 長 日 本 佔 領 北 京 後, 任 臨 時 政 府 統 稅 局 阿 片 科 科 長,2 年 後 轉 到 汪 之 國 民 政 府 服 務 戰 後 回 台, 任 職 台 灣 合 會 公 司 19 李 金 樹 1907 台 中 豐 原 人,1938 年 到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7~13,9, 旅 113,581, 李 增 禮 東 京 外 國 語 大 學 畢 業 台 南 人, 曾 任 華 北 開 發 公 司 副 參 事 東 南 文 化 出 版 社 編 輯 委 員 會 編, 南 台 灣 人 物 誌, 頁 李 崇 仁 台 大 中 文 彰 化 人, 考 上 北 大 政 治 系, 回 台 後 林 恩 威 先 生 訪 問 紀 錄 系 畢 業 改 在 台 大 就 讀 中 文 系, 就 職 於 彰 化 銀 行 22 林 馮 再 壽 1907 彰 化 人,1938 年 到 北 京 就 職 J,2,2,0,J13-7, 昭 和 13,7~13,9, 旅 113,589, 林 耀 堂 1913 台 北 帝 國 大 學 理 學 部 有 機 化 學 科 畢 業 霧 峰 人,1938 年 到 北 京,1940 年 在 滿 洲 國 大 陸 科 學 院 有 機 化 學 研 究 室 任 副 研 究 官,1944 年 辭 職 到 北 大 藥 學 系 任 教, 回 台 後 任 台 大 化 學 系 教 授 J,2,2,0,J13-7, 昭 和 13,7~13,9, 旅 1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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