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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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 评 资 质 等 级 : 乙 级 环 评 证 书 号 :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5 号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7 月

2 前 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的 民 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该 企 业 拟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进 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的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rifamycins) 是 由 地 中 海 链 丝 菌 菌 (Amycolatopsis mediterranei) 产 生 的 一 类 安 莎 (ansamycins) 大 环 内 酯 抗 生 素 这 类 抗 生 素 的 毒 性 低 疗 效 高 且 抗 菌 谱 较 广, 广 泛 应 用 于 治 疗 G+(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 结 核 病 麻 风 病 和 与 艾 滋 病 有 关 的 分 枝 杆 菌 感 染 利 福 霉 素 S-Na 与 利 福 霉 素 S 酸 为 利 福 霉 素 类 衍 生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合 成 用 医 药 中 间 体, 市 场 缺 口 巨 大,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万 元,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建 筑 及 设 备,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项 目 区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建 筑 面 积 27000m 2 主 要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线,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线 ; 建 设 5 座 生 产 车 间 1 座 仓 库 1 座 办 公 楼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储 罐 区 制 冷 间 空 压 机 房 等 配 套 设 施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为 新 建 另 外, 环 评 过 程 中 将 对 闲 置 设 施 的 防 渗 导 排 及 事 故 防 范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一 并 解 决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工 艺 废 气 主 要 为 粉 尘 和 有 机 废 气, 其 中 粉 尘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利 福 霉 素 S- 钠 萃 取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和 水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其 他 有 机 废 气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为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一 般 废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等,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然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 项 目 设 备 采 取 了 严 格 的 防 噪 降 噪 措 施, 厂 界 噪 声 可 达 标 排 放 ;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能 够 得 到 综 合 利 用 或 合 理 处 置, 危 险 废 物 全 部 委 托 有 危 废 处 置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及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中 内 容, 本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取 得 山 东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登 记 备 案 号 : 临 经 开 经 发 证 [2016]7 号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的 有 关

3 规 定,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需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制 度,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临 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承 担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项 目 组 接 受 委 托 后, 对 项 目 区 进 行 了 实 地 踏 勘 和 调 研, 详 细 了 解 了 项 目 区 周 围 情 况, 并 制 定 了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计 划, 由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监 测 建 设 单 位 在 报 告 书 编 制 期 间 进 行 了 公 众 参 与 公 告 和 问 卷 调 查 工 作, 深 入 细 致 地 了 解 了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项 目 组 在 以 上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了 该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2016 年 3 月 17 日, 临 沂 市 碧 蓝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评 估 中 心 在 临 沂 市 主 持 召 开 了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审 查 会 建 设 单 位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监 测 单 位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的 代 表 参 加 了 会 议, 会 议 邀 请 了 5 名 专 家 负 责 报 告 书 的 技 术 审 查 工 作, 会 后 我 们 根 据 专 家 组 意 见 对 报 告 书 进 行 了 认 真 修 改 和 完 善 报 告 书 编 制 中 得 到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等 单 位 的 大 力 支 持 及 建 设 单 位 积 极 配 合, 在 此 一 并 表 示 感 谢! 项 目 组 2016 年 7 月

4 目 录 第 1 章 总 论 评 价 目 的 及 指 导 思 想 编 制 依 据 污 染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保 护 目 标 及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标 准 1-16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背 景 工 程 概 况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程 分 析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程 分 析 公 用 工 程 污 染 控 制 及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三 废 产 排 放 情 况 2-82 第 3 章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区 域 相 关 规 划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3-11 第 4 章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及 内 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气 象 特 征 分 析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与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恶 臭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小 结 4-28 第 5 章 地 表 水 影 响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5-1 I

5 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排 水 对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影 响 小 结 5-6 第 6 章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水 文 地 质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对 策 小 结 6-16 第 7 章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7-2 第 8 章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8-4 第 9 章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防 止 土 壤 污 染 的 措 施 9-4 第 10 章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工 程 风 险 识 别 源 项 分 析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风 险 事 故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小 结 第 11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素 及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小 结 11-5 II

6 第 12 章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项 目 拟 采 取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废 气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废 水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固 体 废 物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噪 声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进 一 步 缓 解 污 染 的 对 策 第 13 章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的 内 容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3-5 第 14 章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及 对 象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4-2 第 15 章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环 保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15-3 第 16 章 厂 区 绿 化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文 件 要 求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植 被 及 绿 化 现 状 调 查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16-2 第 17 章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工 作 方 案 风 险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17-5 第 18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要 求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18-8 第 19 章 公 众 参 与 19-1 III

7 19.1 公 众 参 目 的 形 式 和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情 况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观 点 汇 总 公 众 观 点 分 析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小 结 19-6 第 20 章 产 业 政 策 与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20-9 第 21 章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评 价 结 论 防 治 措 施 建 议 21-9 附 件 : 附 件 一 :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附 件 二 :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 临 环 经 开 函 [2015]16 号 ); 附 件 三 :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证 明 ; 附 件 四 :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附 件 五 : 项 目 用 地 规 划 证 明 ( 临 沂 市 规 划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 附 件 六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协 议 ; 附 件 七 :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收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证 明 ; 附 件 八 : 原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不 再 生 产 证 明 ; 附 件 九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审 查 意 见 ( 鲁 环 审 [2012]155 号 ); 附 件 十 : 项 目 天 然 气 用 气 协 议 ; 附 件 十 一 : 取 水 证 明 ( 临 经 开 水 资 [2015]006 号 );: 附 件 十 二 :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证 明 ; 附 件 十 三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污 染 物 总 量 确 认 书 ( 编 号 :LYZL(2016)26 号 ); IV

8 附 件 十 四 :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的 审 查 意 见 ; 附 件 十 五 : 项 目 公 众 调 查 信 息 真 实 性 的 核 查 证 明 ; 附 件 十 六 : 公 众 调 查 村 庄 证 明 ; 附 件 十 七 :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信 息 汇 总 ; 附 件 十 八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评 估 会 专 家 意 见 ; 附 件 十 九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技 术 评 估 会 专 家 意 见 签 字 ; 附 件 二 十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登 记 表 V

9 1 总 论 第 1 章 总 论 1.1 评 价 目 的 与 指 导 思 想 评 价 目 的 通 过 收 集 资 料 现 状 调 查, 摸 清 工 程 所 在 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 通 过 对 拟 建 项 目 的 工 程 分 析, 找 出 主 要 污 染 因 素 及 排 污 环 节, 确 定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 论 证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的 可 行 性 和 经 济 上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是 否 符 合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节 能 减 排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要 求 ; 选 用 适 当 的 预 测 和 评 价 方 法, 对 拟 建 工 程 实 施 后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影 响 范 围 和 程 度 进 行 分 析 预 测 和 评 估, 提 出 预 防 或 者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 提 出 可 行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监 测 计 划, 为 拟 建 工 程 的 设 计 建 设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科 学 依 据 指 导 思 想 以 项 目 污 染 特 征 和 所 在 地 环 境 特 征 为 基 础, 以 有 关 环 保 法 规 为 依 据, 以 有 关 方 针 政 策 及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等 为 指 导, 以 实 现 发 展 经 济 的 同 时 保 护 环 境 为 宗 旨, 最 终 指 导 建 设 项 目 的 污 染 防 治 和 环 境 管 理 (1)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抓 住 影 响 环 境 的 主 要 因 子, 有 重 点 有 针 对 性 地 进 行 影 响 评 价 (2) 评 价 方 法 力 求 科 学 严 谨, 分 析 论 证 要 客 观 公 正, 评 价 结 论 中 提 出 的 对 策 措 施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3) 体 现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发 展 协 调 一 致 的 原 则, 落 实 环 保 投 资 (4) 体 现 环 境 治 理 与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精 神, 贯 彻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5) 充 分 利 用 已 有 资 料, 在 保 证 报 告 书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尽 量 缩 短 评 价 周 期 (6) 根 据 项 目 的 特 点, 论 证 工 程 的 环 境 经 济 和 社 会 效 益 1.2 编 制 依 据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1-1

10 1 总 论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2013 修 正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253 号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591 号 ); 城 镇 排 水 与 污 水 处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641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循 环 经 济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05]22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暂 行 决 定 ( 国 发 [2005]40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6]28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07]15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26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3]37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5]17 号 );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2013 年 修 正 版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关 于 发 布 实 施 < 限 制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和 < 禁 止 用 地 项 目 目 录 (2012 年 本 )> 的 通 知 ( );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16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令 第 33 号 ); 关 于 发 布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编 制 要 求 >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1-2

11 1 总 论 2012 年 第 51 号 ); 环 境 保 护 部 审 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建 设 项 目 目 录 (2015 年 本 )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2015 年 第 17 号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 的 若 干 意 见 ( 环 发 [2003]60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级 审 批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4]164 号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推 进 循 环 经 济 发 展 的 指 导 意 见 ( 环 发 [2005]114 号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28 号 ); 关 于 加 强 化 工 园 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环 发 [2012]54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 关 于 印 发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130 号 ); 环 境 保 护 部 文 件 关 于 印 发 化 学 品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20 号 ); 关 于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贯 彻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3]103 号 ); 京 津 冀 及 周 边 地 区 落 实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 环 发 [2013]104 号 ); 关 于 印 发 < 石 化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综 合 整 治 方 案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4]77 号 ); 关 于 检 查 化 工 石 化 等 新 建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办 [2006]4 号 ); 关 于 提 供 环 境 保 护 综 合 名 录 (2013 年 版 ) 的 函 ( 环 办 函 [2013]1568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山 东 省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 办 法 (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 办 法 ( ); 山 东 省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1-3

12 1 总 论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河 道 管 理 条 例 > 办 法 (2004 年 修 正 )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172 号 ); 山 东 省 实 施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 办 法 ( );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沿 线 区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 山 东 省 用 水 总 量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27 号 );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令 第 248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三 同 时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发 [2006]60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国 办 发 [2007]64 号 文 件 精 神 加 强 和 规 范 新 开 工 项 目 管 理 的 通 知 ( 鲁 政 办 [2007]196 号 ); 关 于 实 施 两 湖 一 河 碧 水 行 动 计 划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05]2 号 );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05]39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发 [2006]72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严 格 控 制 高 耗 能 行 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07]59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鲁 政 发 [2007]39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国 发 [2007]7 号 文 件 进 一 步 加 强 淘 汰 落 后 产 能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0]46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1]47 号 );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和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一 期 ( 年 )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鲁 政 发 [2013]12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7]108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和 < 建 设 单 位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1-4

13 1 总 论 收 的 具 体 操 作 程 序 >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7]147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对 环 保 突 出 问 题 处 理 应 掌 握 的 主 要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发 [2007]178 号 ); 关 于 明 确 地 方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覆 盖 范 围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8]10 号 );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关 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分 级 审 批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0]42 号 ); 关 于 调 整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预 申 报 范 围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0]47 号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行 政 许 可 受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0]49 号 ); 关 于 从 严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0]50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3]4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13]172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土 壤 环 境 保 护 和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14]126 号 );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危 险 废 物 专 项 整 治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3]21 号 );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4]10 号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函 [2014]12 号 ); 关 于 对 化 工 石 化 等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进 行 检 查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06]19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建 设 项 目 排 污 口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07]457 号 ); 关 于 在 全 省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单 位 开 展 危 险 废 物 规 范 化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08]636 号 ); 关 于 印 发 省 环 保 局 审 批 审 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和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受 理 范 围 及 要 件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08]666 号 ); 1-5

14 1 总 论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在 排 污 口 设 置 生 物 指 示 池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0]497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贯 彻 实 施 <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179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印 发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转 发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2]509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严 格 落 实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等 4 项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3]70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实 行 对 大 气 质 量 反 弹 区 域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限 批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4]66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管 和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大 型 石 化 和 高 污 染 高 环 境 风 险 建 设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和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4]123 号 );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等 4 项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通 知 ( 鲁 质 监 标 发 [2011]35 号 );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等 4 项 标 准 增 加 全 盐 量 指 标 限 值 修 改 单 的 通 知 ( 鲁 质 监 标 发 [2014]7 号 ); 关 于 批 准 发 布 <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 的 通 知 ( 鲁 质 监 标 发 [2014]10 号 )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城 区 空 气 质 量 改 善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临 政 办 发 [2012]21 号 );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的 通 知 ( 临 政 发 [2005]2 号 ); 1-6

15 1 总 论 关 于 加 强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意 见 ( 临 政 发 [2008]43 号 ); 关 于 深 度 治 理 大 气 污 染 改 善 空 气 质 量 的 实 施 意 见 ( 临 政 发 [2010]15 号 ); 转 发 省 环 保 厅 <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 临 政 发 [2012]175 号 );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最 严 格 水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的 实 施 意 见 ( 临 政 发 [2012]45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环 境 风 险 隐 患 企 业 综 合 治 理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09]8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及 三 同 时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10]196 号 ); 关 于 处 理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内 部 掌 握 原 则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11]38 号 ); 关 于 认 真 落 实 < 山 东 省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等 4 项 标 准 修 改 单 实 施 工 作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11]41 号 ); 关 于 印 发 < 临 沂 市 十 二 五 期 间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总 量 指 标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11]69 号 ); 关 于 开 展 危 险 化 学 品 环 境 管 理 和 危 险 废 物 专 项 检 查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临 环 发 [2011]183 号 );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临 政 办 发 号 ); 转 发 省 环 保 厅 < 关 于 印 发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的 通 知 ( 临 环 函 [2012]176 号 ); 转 发 <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的 通 知 ( 临 环 函 [2014]11 号 ) 导 则 技 术 规 范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T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1-7

16 1 总 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 );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GB/T ); 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规 范 (GB ); 建 筑 地 基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JGJ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VOC S )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1 号 ); 国 家 先 进 污 染 防 治 示 范 技 术 名 录 ( 环 发 [2007]105 号 ); 国 家 鼓 励 发 展 的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目 录 (2007 年 度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剧 毒 化 学 品 名 录 (2002 年 版 ) ;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安 监 管 危 化 学 [2004]43 号 );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框 架 指 南 ;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分 类 及 标 志 (GB );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通 则 (GB ); 易 燃 易 爆 性 商 品 储 藏 养 护 技 术 条 件 (GB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危 险 化 学 品 名 录 (2008 版. 国 家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 ); 国 家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 );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技 术 规 范 (HJ/T );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GB5085.1~7-2007); 工 作 场 所 安 全 使 用 化 学 品 规 定 ; 石 化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污 染 物 综 合 整 治 方 案 ; 化 学 危 险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实 施 细 则 ; 制 定 大 气 污 染 物 地 方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GB/TB ) 1-8

17 1 总 论 规 划 依 据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十 二 五 节 能 减 排 综 合 性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1]26 号 ); 山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分 及 鲁 政 字 [2000]86 号 关 于 山 东 省 地 表 水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方 案 的 批 复 (2000.6); 山 东 省 生 态 环 境 建 设 与 保 护 规 划 纲 要 ( 鲁 政 发 [2001]100 号 ); 山 东 生 态 省 建 设 规 划 纲 要 ( 鲁 政 发 [2003]119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山 东 段 水 污 染 防 治 总 体 规 划 的 批 复 及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山 东 段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鲁 政 字 [2003]530 号 ); 关 于 印 发 < 山 东 省 两 湖 一 河 碧 水 行 动 计 划 > 的 通 知 ( 鲁 环 发 [2005]144 号 ); 山 东 省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 年 ) ; 重 点 流 域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 ( 环 发 [2012]58 号 ); 重 点 区 域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十 二 五 规 划 ( 环 发 [2012]130 号 );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山 东 段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 临 沂 市 饮 用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2009 年 );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 年 );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通 知 ( 临 政 办 发 [2012]34 号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项 目 相 关 资 料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委 托 书 ;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 临 环 经 开 函 [2015]16 号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1-9

18 1 总 论 酸 项 目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宏 仕 德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协 议 ;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及 其 审 查 意 见 ; 天 然 气 供 气 证 明 ; 污 水 接 收 证 明 ; 取 水 证 明 ; 公 参 实 施 方 案 ; 公 参 调 查 真 实 性 证 明 ;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证 明 1.3 污 染 因 素 识 别 及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污 染 因 素 识 别 建 设 期 本 项 目 采 取 与 其 他 企 业 合 作 经 营 的 方 式, 利 用 其 他 企 业 的 闲 置 厂 房 和 院 落, 目 前 大 部 分 设 施 均 已 建 成, 异 丙 醇 存 储 库 液 碱 储 罐 区 原 料 罐 区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等 施 工 过 程 中 场 地 清 理 土 石 方 挖 掘 物 料 堆 存 运 输 等 环 节 产 生 扬 尘 噪 声 废 水 和 固 体 废 物 等 污 染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随 着 施 工 的 结 束, 上 述 影 响 随 即 消 失 运 营 期 项 目 主 要 产 生 废 气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和 噪 声 等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主 要 包 括 ph COD BOD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SS 等 ;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干 燥 残 渣 过 滤 残 渣 废 培 养 基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包 装 物 生 活 垃 圾 等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结 合 当 地 区 域 环 境 特 征, 项 目 主 要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的 识 别 情 况 见 表 1-1 表 1-1 环 境 影 响 因 素 识 别 表 影 响 因 子 废 气 废 水 环 境 要 素 常 规 污 染 物 特 征 污 染 物 常 规 污 染 物 特 征 污 染 物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ph COD BOD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SS 盐 分 噪 声 固 废 1-10

19 1 总 论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生 态 注 : 空 格 表 示 没 影 响, 表 示 影 响 较 小, 表 示 影 响 较 大 评 价 因 子 的 筛 选 根 据 工 程 及 周 边 环 境 特 点 和 污 染 因 素 识 别 结 果,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选 取 的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及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见 表 1-2 环 境 要 素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表 1-2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结 果 表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常 规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特 征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常 规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特 征 预 测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TSP ph COD BOD 5 SS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挥 发 酚 全 盐 量 锌 粪 大 肠 菌 群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锌 总 大 肠 菌 群 氨 硫 化 氢 氯 化 氢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SO 2 NO X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噪 声 L d L n L d L n 环 境 风 险 1.4 评 价 等 级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等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各 估 算 点 源 和 面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规 定 的 估 算 模 式 对 拟 建 项 目 的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进 行 分 级 划 分 工 作 等 级 时, 根 据 导 则 要 求 按 单 个 源 最 大 浓 度 贡 献 计 算 判 别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全 厂 有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为 车 间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气 ; 无 组 织 排 放 主 要 为 生 产 储 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各 估 算 点 源 和 面 源 污 染 物 排 放 参 数 见 表

20 1 总 论 点 源 排 放 源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生 产 储 运 区 表 1-3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源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出 (t/a) 高 度 (m) 口 直 径 (m) 粉 尘 0.1 乙 酸 丁 酯 0.1 乙 酸 0.03 丁 醇 0.09 VOCs 0.21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VOCs 0.01 烟 气 排 放 速 度 (m 3 /h) 烟 气 温 度 (k) 粉 尘 粉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0.65 丁 醇 0.01 异 丙 醇 0.4 VOCs 1.07 SO NO X 2.8 烟 尘 0.16 乙 酸 丁 酯 0.43 乙 酸 0.02 丁 醇 0.02 异 丙 醇 0.04 VOCs 0.51 HCl 0.06 粉 尘 面 源 长 134m, 宽 79m, 排 放 高 度 8m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及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的 确 定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1-4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1# 排 气 筒 表 1-4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污 染 物 (mg/m 3 ) (%)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的 下 风 向 距 离 (m)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 排 气 筒 VOCs # 排 气 筒 粉 尘

21 1 总 论 无 组 织 废 气 4#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异 丙 醇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VOCs SO NO X 烟 尘 HCl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生 产 储 运 区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见 表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表 1-5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划 分 原 则 表 评 价 工 作 分 级 判 据 Pmax 80%, 且 D10% 5km 其 他 Pmax<10% 或 D10%< 污 染 源 距 厂 界 最 近 距 离 由 估 算 结 果 可 见 : 有 组 织 排 放 中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排 放 的 氮 氧 化 物 占 标 率 最 大, 数 值 为 7.26%, 出 现 距 离 为 280m 无 组 织 排 放 中 生 产 储 运 区 乙 酸 丁 酯 的 占 标 率 最 大, 数 值 为 7.94%, 出 现 距 离 为 430m 根 据 上 述 标 准 要 求,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按 导 则 节 规 定 评 价 范 围 的 直 径 或 边 长 一 般 不 应 小 于 5km, 本 次 评 价 确 定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的 评 价 范 围 为 : 以 项 目 厂 址 为 中 心 点 边 长 5km 的 矩 形 区 域 其 它 环 境 因 素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结 合 本 项 目 所 处 地 理 位 置 区 域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及 环 境 现 状 项 目 所 排 污 染 物 量 污 染 物 种 类 等 特 点, 确 定 该 项 目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和 环 境 风 险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具 体 见 表 1-6 表 1-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表 项 目 判 据 评 价 等 级 污 水 排 放 量 m 3 /d<1000m 3 /d 三 级 地 表 水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中 等 评 价 1-13

22 1 总 论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排 水 去 向 水 体 功 能 及 规 模 项 目 类 别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然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解 白 河 属 小 河 ( 流 量 <15m 3 /s), 执 行 Ⅳ 类 水 体 标 准 项 目 产 品 为 利 福 霉 素 医 药 中 间 体, 为 石 化 化 工 行 业 中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项 目 区 不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补 给 径 流 区 及 与 地 下 水 相 关 其 他 保 护 区 环 境 敏 感 区 等 区 域 内, 因 此 项 目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为 不 敏 感 二 级 评 价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2 类 二 级 区 域 敏 感 性 一 般 评 价 危 险 物 质 危 险 源 区 域 敏 感 性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异 丙 醇 天 然 气 等 项 目 厂 区 物 料 存 在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为 1.22>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般 一 级 评 价 1.5 评 价 范 围 保 护 目 标 及 评 价 重 点 评 价 范 围 和 保 护 目 标 根 据 当 地 气 象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和 工 程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及 厂 址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情 况,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确 定 了 本 次 评 价 范 围 及 重 点 保 护 目 标, 具 体 见 表 1-7 表 1-8 及 图 1-1 表 1-7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一 览 表 项 目 评 价 范 围 环 境 空 气 地 表 水 以 项 目 区 为 中 心, 边 长 km 矩 形 范 围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断 面 至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3000m 断 面 地 下 水 以 厂 址 为 中 心 20km 2 的 范 围 内 浅 层 地 下 水 声 环 境 环 境 风 险 厂 界 外 200m 范 围 以 本 项 目 生 产 及 存 储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5.0km 范 围 表 1-8 项 目 周 围 主 要 敏 感 目 标 一 览 表 距 项 目 区 序 号 敏 感 目 标 名 称 相 对 厂 区 方 位 人 口 数 ( 人 ) 厂 界 距 离 (m) 1 梅 埠 村 NE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2 开 发 区 第 二 医 院 NW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3 王 家 埠 村 SE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4 钟 家 埠 村 SE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5 禹 王 城 村 SE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6 刘 道 口 村 SW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7 凌 庄 村 SW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备 注 1-14

23 1 总 论 8 韩 家 埠 村 S 环 境 空 气 环 境 风 险 9 刘 家 村 NW 环 境 风 险 10 临 沂 第 三 十 二 中 学 NW 环 境 风 险 11 盛 家 口 村 W 环 境 风 险 12 萧 庄 村 W 环 境 风 险 13 青 山 村 SW 环 境 风 险 14 白 家 墩 村 E 环 境 风 险 15 东 连 埠 SW 环 境 风 险 16 刘 家 墩 村 NE 环 境 风 险 17 连 埠 村 SW 环 境 风 险 18 沂 东 村 SW 环 境 风 险 19 白 场 村 SW 环 境 风 险 20 厂 址 区 域 地 下 水 评 价 重 点 厂 址 为 中 心 2.5km 范 围 地 下 水 由 于 本 项 目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院 落, 只 需 要 进 行 少 量 的 土 建 内 容, 污 染 因 素 较 少, 且 周 围 环 境 不 敏 感,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主 要 对 营 运 期 进 行 分 析, 对 施 工 期 进 行 简 要 分 析, 不 考 虑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影 响 本 次 环 评 在 工 程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以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以 及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论 证 等 专 题 为 评 价 重 点 1.6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当 地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对 本 项 目 出 具 的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 临 环 经 开 函 [2015]16 号 ) 等, 确 定 本 次 环 评 执 行 标 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环 境 空 气 SO 2 NO 2 PM 10 TSP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HCl H 2 S NH 3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等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附 录 C 多 介 质 环 境 目 标 值 估 算 方 法 计 算 出 的 周 围 环 境 目 标 值 (AMEG AH ), 然 后 与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标 准 对 比, 参 考 执 行 二 者 中 较 小 者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1-15

24 1 总 论 序 号 AMEG AH =0.107*LD 50 /1000; 其 中,LD 50 为 大 鼠 急 性 经 口 毒,AMEG AH 单 位 为 mg/m 3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及 异 丙 醇 的 AMEG AH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见 表 1-9 名 称 LD 50 (mg/kg) 表 1-9 AMEG AH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表 AMEG AH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mg/m 3 )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标 准 (mg/m 3 ) 执 行 标 准 (mg/m 3 ) 1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经 计 算 和 比 较 后,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标 准 限 值 参 见 表 1-10 序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1-10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表 ( 单 位 :mg/m 3 ) 小 时 平 均 标 准 限 值 日 平 均 1 SO NO PM TSP HCl H 2 S NH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0.5 注 : 臭 气 浓 度 无 标 准 地 表 水 标 准 来 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前 苏 联 居 民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大 允 许 浓 度 (CH245-71) 标 准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附 录 C 多 介 质 环 境 目 标 值 估 算 方 法 计 算 出 的 周 围 环 境 目 标 值 (AMEGAH)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Ⅳ 类 标 准 及 表 2 中 相 应 标 准 ; 悬 浮 物 参 照 执 行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中 旱 作 标 准 ; 全 盐 量 参 照 执 行 鲁 质 监 标 发 [2014]7 号 文 中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表

25 1 总 论 表 1-1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一 览 表 ( 单 位 :mg/l,ph 值 除 外 ) 评 价 因 子 ph COD cr BOD 5 SS NH 3 -N 总 氮 总 磷 Ⅳ 类 标 准 值 6~ 评 价 因 子 挥 发 酚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全 盐 量 锌 粪 大 肠 菌 群 ( 个 /L) Ⅳ 类 标 准 值 地 下 水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表 1-12 表 1-12 地 下 水 质 量 执 行 标 准 一 览 表 ( 单 位 :mg/l,ph 总 大 肠 菌 群 除 外 ) 评 价 因 子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Ⅲ 类 标 准 6.5~ 评 价 因 子 亚 硝 酸 盐 锌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 个 /L) Ⅲ 类 标 准 声 环 境 声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具 体 见 表 1-13 表 1-13 声 环 境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表 (db(a)) 适 用 区 域 昼 间 (L d ) 夜 间 (L n ) 标 准 来 源 2 类 区 (GB ) 中 2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废 气 燃 气 锅 炉 烟 气 执 行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燃 气 锅 炉 标 准 及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我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的 要 求 ( 鲁 环 函 [2014]420 号 ) 中 要 求 ; 粉 尘 排 放 执 行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HCl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执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等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附 录 C 中 多 介 质 环 境 目 标 值 估 算 方 法 进 行 计 算, 其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所 示 : DMEG AH =LD 50 *45/1000 其 中 LD 50 为 大 鼠 急 性 经 口 毒,DMEG AH 单 位 为 mg/m

26 1 总 论 计 算 参 数 及 结 果 见 表 1-14 表 1-14 排 放 标 准 计 算 参 数 表 编 号 污 染 物 LD 50 (mg/kg) DMEG AH (mg/m 3 ) 1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由 上 表 可 知,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制 药 建 设 项 目 (HJ ) 附 录 C 中 多 介 质 环 境 目 标 值 估 算 方 法 计 算 出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等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值 较 高, 无 实 际 执 行 意 义, 因 此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等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参 考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拟 建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详 见 表 1-15 污 染 物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表 1-15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表 最 高 允 许 厂 界 浓 执 行 标 准 排 放 速 率 度 限 值 SO 2 50mg/m 3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NO X 200mg/m 3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及 修 改 单 中 标 烟 尘 10mg/m 3 准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3.5kg/h 粉 尘 30mg/m 3 (h=15m) 1.0mg/m3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HCl 0.2mg/m 3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10kg/h 非 甲 烷 总 烃 120mg/m 3 表 2 中 标 准 (h=15m) 4.0mg/m3 10kg/h 乙 酸 丁 酯 120mg/m 3 (h=15m) 4.0mg/m3 10kg/h 异 丙 醇 120mg/m 3 (h=15m) 4.0mg/m3 10kg/h 乙 酸 120mg/m 3 (h=15m) 4.0mg/m3 参 考 非 甲 烷 总 烃 标 准 10kg/h 丁 醇 120mg/m 3 (h=15m) 4.0mg/m3 10kg/h VOCs 120mg/m 3 (h=15m) 4.0mg/m 废 水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具 体 数 值 见 表

27 1 总 论 表 1-16 废 水 排 放 执 行 标 准 表 ( 单 位 :mg/l,ph 除 外 ) 排 放 标 准 ph COD BOD 5 氨 氮 SS 总 氮 总 磷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厂 界 噪 声 施 工 期 间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噪 声 限 值 标 准 ; 运 营 期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标 准 限 值 具 体 限 值 详 见 表 1-17 表 1-18 项 目 表 1-17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噪 声 限 值 昼 (L d ) 夜 (L n )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db(a) 固 体 废 物 表 1-1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表 时 段 昼 (L d ) 夜 (L n ) 标 准 值 db(a)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关 于 发 布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1-19

28 2 工 程 分 析 第 2 章 工 程 分 析 2.1 项 目 背 景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民 营 企 业, 于 2015 年 1 月 取 得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下 发 的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临 ) 登 记 私 名 预 核 字 [2015] 第 0654 号 ), 拟 定 法 人 胡 群 昌 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处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北 侧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为 由 山 东 临 沂 邦 泰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收 购 破 产 企 业 临 沂 柠 檬 酸 厂 原 有 生 产 线, 经 技 术 改 造 后 成 立 企 业 该 公 司 于 2006 年 取 得 关 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8000 吨 / 年 柠 檬 酸 生 产 线 复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批 复 ( 临 环 发 [2006]75 号 ) 后, 于 2006 年 建 成 投 产, 主 要 从 事 柠 檬 酸 柠 檬 酸 钠 等 产 品 生 产 项 目 由 于 受 市 场 销 售 的 影 响, 该 公 司 于 2009 年 停 产 至 今 为 充 分 利 用 闲 置 资 源, 推 动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发 展,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厂 区 西 部 及 污 水 处 理 区 租 赁 给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厂 区 东 部 区 域 ( 污 水 处 理 区 除 外 ) 租 赁 给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充 分 利 用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合 作 经 营 的 方 式, 将 在 充 分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建 筑 及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该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建 筑 面 积 27000m 2,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原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为 新 建 另 外, 环 评 过 程 中 将 对 闲 置 设 施 的 防 渗 导 排 及 事 故 防 范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一 并 解 决 目 前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拟 利 用 建 筑 已 基 本 清 理 完 毕, 待 利 用 设 备 保 留 在 各 车 间 内, 其 他 不 需 要 利 用 的 设 备 已 由 原 企 业 负 责 拆 除 其 中,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原 有 厂 区 利 用 情 况 见 图 2-1, 本 项 目 厂 区 现 有 建 筑 存 在 问 题 及 整 改 情 况 详 见 表 2-1, 拟 建 项 目 车 间 及 储 罐 区 整 改 措 施 详 见 表

29 2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 生 产 车 间 表 2-1 项 目 厂 区 现 有 建 筑 存 在 问 题 及 整 改 情 况 一 览 表 名 称 建 设 情 况 存 在 的 问 题 整 改 措 施 备 注 发 酵 车 间 1 座 3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697m 2 烘 干 车 间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00m 2 S 酸 车 间 1 座 3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526m 2 液 化 车 间 菌 种 培 养 室 1 座 3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787m 2 过 滤 车 间 1 座 2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390m 2 2 仓 库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900m 2 3 冷 却 循 环 水 池 1 座 容 积 为 3000m 3 循 环 水 池 4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为 300m 3 /d 5 事 故 水 池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附 近 设 置 1 座 容 积 为 800m 3 事 故 水 池 6 一 般 废 物 固 废 库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30m 2 7 危 险 废 物 固 废 库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40m 2 8 制 冷 机 房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10m 2 (1)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车 间 地 面 为 混 凝 土 地 面, 由 于 厂 区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车 间 地 面 出 现 破 损 ;(2) 未 安 装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车 间 地 面 为 混 凝 土 地 面, 由 于 厂 区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车 间 地 面 出 现 破 损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目 前 池 底 及 池 壁 均 为 石 砌,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厂 区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因 此 部 分 污 水 收 集 池 池 底 及 池 壁 出 现 破 损 该 水 池 距 离 生 产 区 较 远 且 其 容 积 不 能 满 足 容 纳 全 厂 事 故 水 量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该 固 废 库 原 为 杂 物 房, 其 地 面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1)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对 车 间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2)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增 设 相 应 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对 车 间 地 面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1 增 设 1 套 微 电 解 处 理 装 置 ;2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1) 在 厂 区 生 产 区 附 近 新 建 1 座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2)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按 照 第 6 章 表 6-11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9 制 软 水 车 间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54m 2 10 空 压 机 房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387m 2 11 配 电 室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332m 2 12 办 公 室 1 座 3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705m 2 13 职 工 宿 舍 1 座 2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40m 2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厂 区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且 停 产 之 后 处 于 闲 置 状 态, 因 此 该 部 分 建 筑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损 坏 对 该 部 分 构 筑 物 进 行 清 理 修 补, 以 满 足 生 产 办 公 需 要 序 号 1 2 项 目 名 称 生 产 车 间 原 料 罐 区 表 2-2 拟 建 项 目 车 间 及 储 罐 区 改 造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现 状 改 造 措 施 结 果 项 目 区 内 设 置 过 滤 车 间 发 酵 车 间 菌 种 培 养 时 液 化 车 间 S 酸 车 间 烘 干 车 间 等, 车 间 内 部 分 设 备 已 安 装 完 毕, 但 由 于 厂 区 内 车 间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且 长 期 处 于 未 使 用 状 态, 因 此 地 面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破 损,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厂 区 南 部 设 置 一 座 原 料 罐 区, 设 置 有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盐 酸 储 罐 备 用 罐, 目 前 各 储 罐 已 安 装 完 毕, 但 未 设 置 围 堰 及 相 关 的 防 渗 措 施 将 可 拆 卸 设 备 拆 除 进 行 地 面 防 渗 处 理, 防 渗 改 造 完 成 后 重 新 安 装 对 不 可 拆 卸 设 备 如 溶 剂 回 收 塔 等 进 行 地 面 防 渗 改 造 时, 在 塔 体 周 围 设 置 5cm 高 围 堰, 并 在 围 堰 内 进 行 严 格 的 防 渗 处 理 将 储 罐 区 罐 体 拆 卸 或 将 罐 体 提 升, 然 后 进 行 地 面 防 渗, 并 设 置 围 堰 满 足 相 应 防 渗 要 求 2-2

30 2 工 程 分 析 2.2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性 质 及 地 点 工 程 名 称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 建 设 单 位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性 质 : 新 建 ; 建 设 规 模 : 年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 吨 ; 建 设 地 点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北 侧 ( 原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 地 理 位 置 见 图 项 目 建 设 必 要 性 利 福 霉 素 (rifamycins) 是 由 地 中 海 链 丝 菌 菌 (Amycolatopsis mediterranei) 产 生 的 一 类 安 莎 (ansamycins) 大 环 内 酯 抗 生 素 这 类 抗 生 素 的 毒 性 低 疗 效 高 且 抗 菌 谱 较 广, 广 泛 应 用 于 治 疗 G + ( 革 兰 氏 阳 性 菌 ) 结 核 病 麻 风 病 和 与 艾 滋 病 有 关 的 分 枝 杆 菌 感 染 利 福 霉 素 S-Na 与 利 福 霉 素 S 酸 为 利 福 霉 素 类 衍 生 抗 生 素 类 药 物 用 医 药 中 间 体, 市 场 缺 口 巨 大, 前 景 十 分 广 阔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抓 住 发 展 机 遇, 决 定 利 用 先 进 成 熟 技 术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解 决 供 需 矛 盾, 同 时 还 可 带 动 周 边 经 济 发 展, 解 决 部 分 人 口 就 业 问 题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必 要 的 工 程 内 容 该 拟 建 项 目 由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和 环 保 工 程 等 几 部 分 组 成 项 目 具 体 组 成 情 况 见 表 2-3 工 程 组 成 主 体 工 程 表 2-3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及 组 成 情 况 表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备 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生 产 装 置 建 设 1 座 1 层 配 料 间, 占 地 面 积 70m 3, 主 要 用 于 葡 萄 糖 配 料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1 座 容 积 为 50m 3 配 料 池,1 台 液 化 喷 射 器 建 设 1 座 3 层 液 化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497m 2, 主 要 用 于 葡 萄 糖 液 化 过 滤 冷 却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液 化 罐 3 个, 板 框 过 滤 机 2 个, 冷 却 器 1 个 建 设 1 座 3 层 菌 种 培 养 室, 占 地 面 积 290m 2, 主 要 用 于 S-Na 盐 的 F1 代 菌 种 培 养 F2 代 菌 种 培 养 母 瓶 菌 种 培 养 等 工 序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设 备 部 分 新 购, 部 分 利 旧 2-3

31 2 工 程 分 析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储 运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装 置 办 公 楼 职 工 宿 舍 门 卫 室 一 次 水 系 统 循 环 水 系 统 供 热 系 统 制 软 水 系 统 制 冷 系 统 供 电 系 统 消 防 系 统 仓 库 建 设 1 座 3 层 配 料 间, 占 地 面 积 114m 2, 主 要 用 于 S-Na 盐 的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及 发 酵 工 段 的 配 料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6 个, 配 料 罐 2 个, 基 础 糖 罐 2 个 建 设 1 座 3 层 发 酵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697m 2,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的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发 酵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补 料 罐 6 个,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9 个, 发 酵 罐 14 个 建 设 1 座 3 层 过 滤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390m 2,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的 过 滤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真 空 袋 式 过 滤 机 2 台 建 设 1 座 1 层 喷 雾 干 燥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80m 2,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喷 雾 干 燥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1 台 喷 雾 干 燥 器 在 液 化 车 间 设 置 1 套 S- 钠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1 个 溶 剂 回 收 塔 在 S 酸 车 间 设 置 设 置 成 盐 离 心 装 置,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成 盐 离 心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成 盐 罐 14 个, 离 心 机 3 台 建 设 1 座 1 层 烘 干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200m 2, 主 要 用 于 S- 钠 盐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颗 粒 机 1 台, 真 空 干 燥 箱 1 台 设 置 1 座 3 层 S 酸 车 间, 占 地 面 积 526m 2, 主 要 用 于 S- 酸 酸 化 冷 却 结 晶 精 制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酸 化 反 应 罐 7 个, 精 制 罐 7 个, 蒸 馏 釜 2 台, 离 心 机 3 台 在 烘 干 车 间 设 置 破 碎 离 心 装 置, 主 要 用 于 S 酸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工 序, 主 要 设 置 真 空 干 燥 箱 1 台, 破 碎 机 1 台 1 座 3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705m 2, 主 要 供 企 业 人 员 办 公 使 用 1 座 2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240m 2, 其 中 1 层 为 职 工 餐 厅,2 层 为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职 工 宿 舍 改 造 2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分 别 为 42m 2 9m 2, 分 别 位 于 厂 区 南 门 旁 边 与 厂 区 北 侧 职 工 宿 舍 旁 边 项 目 用 水 全 部 采 用 彭 白 河 水 ( 取 水 证 明 见 附 件 ), 取 水 方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式 为 随 用 随 取, 厂 区 内 不 设 暂 存 设 施, 年 用 水 量 为 m 3 改 造 设 置 1 座 冷 却 循 环 水 池, 容 积 为 3000m 3, 供 水 能 力 为 300m 3 /h,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水 用 量 为 275m 3 /h 改 造 设 置 1 座 燃 气 锅 炉 房,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40m 2, 主 要 设 置 1 台 8t/h 的 燃 气 锅 炉, 项 目 用 汽 量 平 均 为 2.4t/h, 年 耗 蒸 汽 拟 建 量 为 17200t 设 置 1 座 制 软 水 车 间,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54m 2, 设 置 1 套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软 水 制 备 装 置, 作 为 蒸 汽 锅 炉 用 水 制 备 使 用, 改 造 制 备 能 力 为 10m 3 /h 设 置 1 座 制 冷 机 房, 占 地 面 积 210m 2, 主 要 设 置 2 台 12 万 大 卡 氨 制 冷 机, 同 时 配 备 0.6m 3 0.8m 3 液 氨 储 罐 各 1 个, 制 冷 系 统 中 氨 在 线 量 0.2t 设 置 1 座 配 电 室, 占 地 面 积 332m 2, 由 临 沂 供 电 公 司 供 电 系 统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提 供, 供 电 电 源 电 压 采 用 10kV 50Hz 从 当 地 市 政 电 网 引 改 造 一 路 10kV 电 源, 进 线 方 式 由 当 地 供 电 部 门 确 定, 其 中 配 备 有 1600KVA 变 压 器 1 台 315KVA 变 压 器 1 台, 项 目 年 用 电 量 为 1000 万 度 在 车 间 外 设 置 消 防 沙 池, 并 在 适 当 位 置 放 置 干 粉 灭 火 器 等,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厂 区 北 侧 设 1 座 3000m 3 循 环 水 池, 兼 做 消 防 水 池, 并 配 备 相 改 造 应 的 输 水 设 施 1 座 1 层 建 筑, 占 地 面 积 1900m 2, 主 要 用 于 存 储 袋 装 及 桶 装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2-4

32 2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原 料 罐 区 生 产 用 原 辅 料 及 产 品, 并 在 液 体 物 料 存 储 区 设 置 0.5cm 高 围 堰, 围 堰 内 进 行 严 格 的 防 渗 处 理, 并 设 置 相 应 的 导 排 设 施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占 地 面 积 141m 2, 设 置 1 个 50m 3 的 盐 酸 储 罐,1 个 50m 3 的 乙 酸 丁 酯 储 罐,1 个 50m 3 的 备 用 罐, 不 同 储 罐 之 间 设 有 隔 断, 并 设 有 1m 高 围 堰 液 碱 储 罐 区 占 地 面 积 15m 2, 设 置 1 个 10m 3 液 碱 储 罐, 并 设 有 1m 高 围 堰 异 丙 醇 存 储 库 一 般 固 废 储 存 库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库 废 气 处 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站 物 料 收 集 池 事 故 水 池 占 地 面 积 为 18m 2, 在 桶 装 物 料 存 储 区 设 置 0.5cm 高 围 堰, 围 堰 内 部 进 行 严 格 的 防 渗 处 理, 并 设 置 有 相 应 的 导 排 设 施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占 地 面 积 30m 2, 主 要 用 于 存 储 一 般 性 固 体 废 物 占 地 面 积 40m 2, 主 要 用 于 存 储 危 险 废 物, 严 格 按 标 准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S- 钠 菌 种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 菌 种 呼 吸 废 气, 收 集 后 引 入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 萃 取 废 气 收 集 后 引 入 活 性 炭 装 置 ( 效 率 80%)+ 两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 上 述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S-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葡 萄 糖 配 料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S- 钠 产 生 包 装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S- 钠 产 生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S- 钠 产 生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离 心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烘 干 废 气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燃 气 锅 炉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烟 气 通 过 1 根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针 对 企 业 生 产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特 点, 设 置 一 座 处 理 规 模 为 300m³/d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处 理 工 艺 为 铁 碳 微 电 解 +IC+UASB+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并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分 别 在 发 酵 车 间 液 化 车 间 S 酸 车 间 内 专 门 建 设 容 积 为 7m 3 1m 3 3m 3 的 物 料 收 集 池, 便 于 对 泄 漏 物 料 收 集 回 用 目 前 企 业 已 建 成 1 座 800m 3 事 故 水 池, 其 容 积 不 能 满 足 容 纳 全 厂 事 故 水 量 要 求, 且 距 生 产 区 较 远,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企 业 需 在 生 产 区 附 近 新 建 1 座 容 积 为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以 满 足 存 储 全 厂 事 故 废 水 要 求, 并 做 好 严 格 的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改 造 拟 建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拟 建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拟 建 在 原 有 基 础 上 改 造 拟 建 拟 建 2-5

33 2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产 品 方 案 及 规 模 产 品 方 案 本 项 目 产 品 具 体 生 产 方 案 详 见 表 2-4 表 2-4 拟 建 项 目 产 品 生 产 方 案 表 序 号 名 称 产 量 (t/a) 备 注 1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t 自 用,195t 外 售 2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 全 部 外 售 产 品 规 格 及 质 量 指 标 项 目 产 品 规 格 及 质 量 指 标 情 况 详 见 表 2-5 表 2-6 表 2-5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指 标 合 格 品 性 状 暗 紫 色 或 紫 褐 色 结 晶 粉 末, 可 混 有 一 定 量 的 细 小 颗 粒 或 黑 色 无 定 型 粉 末 干 燥 矢 量 比 (%) 5 比 容 (1/ 堆 密 度 ) 3 不 溶 物 (%) 3.5 效 价 (u/mg) 750 相 分 离 5 分 钟 表 2-6 利 福 霉 素 S 酸 质 量 标 准 项 目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指 标 合 格 品 性 状 橘 黄 色 结 晶 性 粉 末 含 量 93.0% 水 分 10.0% 总 杂 2.0% 二 十 五 位 去 乙 酰 1.0% 产 品 理 化 性 质 项 目 产 品 理 化 性 质 详 见 表 2-7 表 2-8 表 2-7 利 福 霉 素 S- 钠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37H44NaN012 外 观 与 形 状 结 晶 性 粉 末 并 带 有 亮 光 分 子 量 溶 解 性 略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丙 酮 醇 脂 等 有 机 溶 媒 稳 定 性 稳 定 主 要 用 途 作 为 利 福 霉 素 类 衍 生 药 物 用 医 药 中 间 体,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类 药 物 2-6

34 2 工 程 分 析 表 2-8 利 福 霉 素 S 酸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37H45N012 外 观 与 形 状 黄 色 菱 形 或 针 状 结 晶 分 子 量 溶 解 性 略 溶 于 水, 易 溶 于 丙 酮 醇 脂 等 有 机 溶 媒 稳 定 性 稳 定 主 要 用 途 作 为 利 福 霉 素 类 衍 生 药 物 用 医 药 中 间 体,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类 药 物 主 要 公 用 设 备 项 目 主 要 公 用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见 表 2-9 表 2-9 项 目 公 用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安 装 情 况 备 注 1 燃 气 锅 炉 8t/h 1 台 未 安 装 新 购 2 软 水 制 备 装 置 10m 3 /h 1 套 未 安 装 利 旧 3 变 压 器 S7-1600/S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4 风 机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5 空 压 机 8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6 氨 制 冷 机 21 万 大 卡 /h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7 双 效 蒸 馏 水 机 2 台 未 安 装 新 购 8 泵 类 15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9 液 碱 储 罐 10m 3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10 盐 酸 储 罐 50m 3 1 个 未 安 装 利 旧 11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50m 3 1 个 未 安 装 利 旧 12 备 用 罐 50m 3 1 个 未 安 装 利 旧 13 液 氨 储 罐 0.6m 3 1 个 已 安 装 0.8m 3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生 产 制 度 及 劳 动 定 员 该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拟 定 员 工 89 人, 其 中 技 术 及 管 理 人 员 10 人, 生 产 人 员 79 人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为 连 续 工 作 制, 年 工 作 日 为 300 天 (7200 小 时 ), 生 产 班 制 为 三 班 制 平 面 布 置 情 况 总 平 面 布 置 原 则 项 目 遵 循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规 范 标 准 进 行 总 平 面 布 置, 满 足 生 产 及 运 输 要 求, 合 理 布 局, 使 流 程 管 线 及 道 路 短 捷 通 畅 在 设 计 中 结 合 防 火 防 爆 安 全 卫 生 交 通 运 输 气 象 等 方 面 的 因 素, 力 求 布 置 紧 凑, 整 体 协 调, 布 局 美 观, 为 企 业 今 后 的 发 展 留 有 余 地 生 产 装 置 尽 可 能 联 合 集 中 布 置, 力 求 缩 短 装 置 之 间 的 距 离, 生 产 及 辅 助 生 产 建 ( 构 ) 筑 物 尽 可 能 合 并 建 筑, 节 约 用 地 2-7

35 2 工 程 分 析 平 面 布 置 项 目 拟 选 厂 址 呈 不 规 则 分 布, 占 地 面 积 为 64300m 2, 项 目 东 侧 为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南 侧 为 兴 梅 路, 西 侧 北 侧 均 为 空 地 项 目 厂 址 按 功 能 划 分 为 三 部 分, 其 中 厂 区 西 侧 为 生 产 储 运 及 公 辅 设 施 区, 主 要 设 置 有 5 座 生 产 车 间 及 空 压 机 房 储 罐 区 制 冷 机 房 燃 气 锅 炉 房 循 环 水 池 制 软 水 车 间 等 设 施 ; 厂 区 中 部 为 办 公 区 及 仓 储 区, 主 要 设 置 有 1 座 办 公 楼 1 座 仓 库 及 配 电 室 职 工 宿 舍 闲 置 建 筑 等 设 施 ; 厂 区 东 部 为 污 水 处 理 区, 主 要 设 置 有 1 座 事 故 水 池 控 制 室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及 预 留 发 展 用 地 等 厂 区 南 部 设 置 1 个 出 入 口, 紧 邻 兴 梅 路, 专 门 供 人 流 物 流 出 入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见 图 2-3, 厂 区 现 状 见 图 2-4, 厂 区 车 间 平 面 布 局 图 见 图 2-5 至 项 目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1) 项 目 设 有 1 个 出 入 口, 生 产 区 办 公 区 相 对 隔 离, 方 便 管 理 和 生 产 ; 同 时 出 入 口 正 对 道 路, 有 利 于 人 流 物 流 进 出 厂 区, 便 于 维 护 厂 区 内 有 序 的 生 产 环 境 (2) 各 生 产 环 节 连 接 紧 凑, 有 利 于 生 产 衔 接, 减 少 了 运 输 距 离,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3) 大 多 数 高 噪 声 设 备 都 在 室 内, 并 且 在 设 备 上 安 装 消 声 器 在 采 取 降 噪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对 厂 界 影 响 较 小 (4) 项 目 所 在 地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NNE 风, 办 公 楼 位 于 厂 区 南 部, 不 处 于 生 产 车 间 的 下 风 向, 但 处 于 污 水 处 理 区 的 下 风 向, 该 办 公 楼 的 设 置 不 符 合 平 面 布 局 合 理 性 要 求 通 过 与 企 业 管 理 人 员 交 流 可 知, 该 办 公 室 在 此 建 设 靠 近 出 入 口, 便 于 人 流 进 出 与 疏 散, 且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办 公 室 均 已 建 成 鉴 于 企 业 提 出 的 上 述 原 因,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在 办 公 室 周 边 加 强 绿 化, 合 理 密 植 乔 灌 木 带, 加 大 吸 附 臭 气 植 物 的 种 植, 尽 量 减 小 办 公 楼 处 于 不 利 位 置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项 目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考 虑 了 厂 区 内 生 产 办 公 环 境, 也 兼 顾 了 厂 区 外 附 近 环 境 情 况, 从 方 便 生 产 安 全 管 理 保 护 环 境 等 方 面 来 讲, 本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基 本 合 理 主 要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情 况 见 表

36 2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 生 产 规 模 表 2-10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一 览 表 指 标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利 福 霉 素 S 酸 t/a t 用 于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酸, 剩 余 全 部 外 售 100 全 部 外 售 2 职 工 人 数 人 总 图 动 力 消 耗 投 资 分 析 收 益 分 析 年 操 作 日 天 300 年 操 作 小 时 小 时 7200 总 占 地 面 积 m 总 建 筑 面 积 m 电 kwh/a 1000 万 临 沂 供 电 公 司 供 给 新 鲜 水 m 3 /a 取 用 彭 白 河 水 ( 取 水 证 明 见 附 件 ) 蒸 汽 t/a 自 建 燃 气 锅 炉 供 给 天 然 气 m 3 /a 150 万 由 中 裕 燃 气 公 司 供 给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万 元 9700 包 括 建 设 投 资 流 动 资 金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400 属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年 均 所 得 税 万 元 1147 年 总 利 润 万 元 投 资 利 润 率 % 15.7% 投 资 回 收 期 年 4 所 得 税 后 2.3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菌 种 培 养 用 葡 萄 糖, 全 部 由 厂 区 内 制 备 获 得, 因 此 项 目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线, 其 中 包 括 1 套 葡 萄 糖 生 产 装 置, 年 生 产 葡 萄 糖 8181 吨 ( 纯 度 为 27%); 1 套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装 置, 年 产 利 福 霉 素 S- 钠 300t 葡 萄 糖 与 利 福 霉 素 S- 钠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见 表 2-11 表 2-11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及 仪 器 配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安 装 情 况 备 注 1 葡 萄 糖 配 料 池 3500*5200* 座 已 安 装 利 旧 2 制 备 液 化 罐 Φ2400*3500*6 3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3 液 化 喷 射 器 TB-20 1 台 未 安 装 利 旧 4 液 化 罐 及 气 液 分 离 器 Φ2400*3500*6/Φ400*1200*6 1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2-9

37 2 工 程 分 析 5 板 框 过 滤 机 YB-800/40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6 冷 却 器 Φ600*3000*10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7 糖 化 罐 Φ3800*3500*6 5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8 水 泵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9 接 种 针 50 支 10 接 种 铲 50 个 11 试 管 500 支 12 菌 种 茄 子 瓶 200 支 13 培 养 三 角 瓶 200 支 新 购 14 漏 斗 2 个 15 消 毒 锅 1 台 已 安 装 16 摇 瓶 机 4 台 未 安 装 17 一 级 种 子 配 料 罐 0.5m 3 1 台 未 安 装 利 旧 18 一 级 种 子 罐 Φ800*2500*10 6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19 种 子 二 级 配 料 罐 Φ1500*3500*10 1 台 未 安 装 利 旧 20 培 养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Φ1500*3500*10 8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1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Φ1800*4500*10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2 基 础 糖 罐 Φ1800*6750*10 2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23 补 料 罐 Φ3000*6000*10 6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4 发 酵 发 酵 配 料 罐 Φ2400*3500*10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5 发 酵 罐 Φ3000*9000*10/Φ800*10500*10 14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6 纯 化 配 料 罐 Φ1000*1200*10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纯 化 27 纯 化 罐 Φ2800*6000*10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28 真 空 带 式 过 滤 机 2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29 过 滤 打 浆 罐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0 喷 雾 干 燥 器 200KG/H 1 套 未 安 装 新 购 31 氧 化 提 取 罐 4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氧 化 提 取 32 滤 液 暂 存 罐 Φ2400*4500*10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3 回 收 塔 Φ1200*15000*10 1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溶 剂 34 水 酯 相 分 离 罐 Φ2400*3500*10 1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回 收 35 乙 酸 丁 酯 缓 冲 罐 10m 3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6 碱 洗 配 料 罐 Φ1200*1200*10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7 碱 洗 碱 洗 罐 Φ2400*4500*10 2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8 母 液 罐 Φ2600*4500*10 4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39 成 盐 成 盐 罐 14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40 离 心 机 SS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离 心 41 母 液 收 集 罐 Φ1200*1200*10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42 破 碎 颗 粒 机 YB-8 1 台 未 安 装 新 购 43 烘 干 真 空 干 燥 箱 GB-24 1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2-10

38 2 工 程 分 析 44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3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45 热 交 换 器 组 1 套 已 安 装 新 购 46 其 他 冷 凝 系 统 1 套 未 安 装 新 购 辅 助 47 设 施 冷 凝 器 1 套 已 安 装 利 旧 48 水 泵 6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49 料 泵 20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反 应 原 理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是 以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为 培 养 菌, 以 葡 萄 糖 为 碳 源, 以 黄 豆 粉 饼 鱼 粉 蛋 白 胨 等 为 氮 源, 通 过 发 酵 培 养 及 一 系 列 化 学 反 应 制 得 该 项 目 的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为 分 为 两 段, 即 前 期 碳 源 制 备 及 后 期 利 福 霉 素 钠 盐 生 产 (1) 葡 萄 糖 反 应 原 理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培 养 所 需 碳 源 为 葡 萄 糖, 其 生 产 过 程 是 以 淀 粉 为 主 要 原 料, 以 淀 粉 酶 糖 化 酶 为 催 化 剂, 通 过 配 料 液 化 过 滤 冷 却 糖 化 等 工 段 制 得 项 目 设 置 1 条 葡 萄 糖 生 产 装 置, 制 备 葡 萄 糖 全 部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中 菌 种 培 养 使 用, 因 此 对 葡 萄 糖 的 质 量 指 标 无 需 严 格 控 制 葡 萄 糖 生 产 过 程 中, 首 先 在 α- 淀 粉 酶 的 作 用 下 将 大 分 子 淀 粉 分 解 成 小 分 子 化 合 物, 如 低 聚 糖 糊 精 等, 然 后 在 α- 糖 化 酶 的 作 用 下 将 小 分 子 糖 类 分 解 成 葡 萄 糖 其 一 般 反 应 式 如 下 所 示 : C 6 H 10 O 5 + nh 2 O n 淀 粉 α- 淀 粉 酶 α- 糖 化 酶 C 6 H 葡 萄 糖 n (2)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反 应 原 理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是 通 过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以 葡 萄 糖 琼 脂 蛋 白 胨 等 为 固 体 培 养 基 培 养, 然 后 通 过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工 序 进 行 扩 大 培 养 后, 经 过 发 酵 纯 化 过 滤 氧 化 萃 取 成 盐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等 工 序 制 取 项 目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生 产 线, 年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是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经 培 养 后 产 生 的 次 级 代 谢 产 物, 以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为 培 养 菌 种, 以 葡 萄 糖 为 碳 源, 以 黄 豆 粉 饼 鱼 粉 蛋 白 胨 等 为 氮 源, 通 过 碳 酸 钙 磷 酸 盐 等 盐 进 行 调 节, 进 行 培 养 发 酵, 产 生 中 间 产 物 利 福 霉 素 S 酸 ; 但 该 过 程 中 除 产 生 利 福 霉 素 S 酸 外, 还 会 产 生 其 他 利 福 霉 素 类 产 物, 如 利 福 霉 素 SV 利 福 霉 素 A 等, 因 此 2-11

39 2 工 程 分 析 通 过 氧 化 萃 取 成 盐 工 序 对 利 福 霉 素 S 酸 进 行 提 纯 筛 选, 合 成 项 目 需 要 目 标 产 物, 同 时 为 后 续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提 供 纯 度 较 高 原 料 生 产 过 程 中 利 福 霉 素 SV 转 化 率 为 95@%, 利 福 霉 素 S 酸 转 化 率 为 98%, 利 福 霉 素 S- 盐 收 率 为 95% 以 上 以 上 反 应 效 率 不 包 括 副 反 应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除 繁 盛 主 反 应 外, 还 伴 随 有 副 反 应 发 生, 由 于 受 技 术 条 件 限 制, 目 前 仅 能 给 出 部 分 反 应 方 程 式 和 产 物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代 谢 过 程 中 除 产 生 目 标 产 物 利 福 霉 素 SV 外, 还 会 产 生 其 他 代 谢 产 物, 由 于 其 代 谢 方 式 复 杂 且 代 谢 产 物 较 多, 受 技 术 条 件 限 制, 目 前 仅 能 给 出 部 分 代 谢 产 物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代 谢 机 理 利 福 霉 素 是 1959 年 Sensi 等 从 地 中 海 拟 无 枝 酸 菌 的 发 酵 液 中 分 离 提 取 的 安 莎 类 抗 生 素 本 次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通 过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以 葡 萄 糖 为 碳 源, 以 鱼 粉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为 氮 源, 通 过 硝 酸 钾 碳 酸 钙 调 节 培 养 基 中 ph 值 及 酶 活 性,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SV 的 过 程 其 合 成 途 径 如 下 所 示 : 氧 气 硝 酸 钾 碳 酸 钙 磷 酸 二 氢 钾 碳 氨 (C 7 N) 葡 萄 糖 乙 酸 / 丙 酸 丙 酸 盐 / 乙 酸 盐 鱼 粉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活 性 酶 蛋 白 质 核 素 氮 素 化 合 物 安 莎 链 发 色 团 氮 源 CH 3 CH 3 CH 3 3- 氨 基 -5 羟 基 苯 甲 酸 OOCH 3 C OH 3 C H 3 C CH 3 OH OH OH OH H N CH 3 O O O CH 3 O OH 利 福 霉 素 SV 2-12

40 2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代 谢 机 理 如 下 : 1 安 莎 链 形 成 利 福 霉 素 SV 的 安 莎 链 是 由 8 个 丙 酸 盐 单 位 和 3 个 乙 酸 盐 单 位 缩 合 而 成 项 目 菌 种 培 养 中 主 要 以 葡 萄 糖 为 碳 源, 为 菌 种 生 长 代 谢 提 供 生 命 活 动 所 需 的 能 量 及 合 成 产 物 的 碳 架, 以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鱼 粉 为 氮 源, 合 成 菌 种 生 长 所 需 蛋 白 质 及 其 他 核 素 氮 素 化 合 物 利 福 霉 素 合 成 是 由 8 个 丙 酸 盐 和 3 个 乙 酸 盐 缩 合 而 成, 其 中 活 性 丙 酸 盐 为 通 过 三 羧 酸 循 环, 由 菌 体 内 琥 珀 酰 -CoA 形 成 由 于 菌 种 代 谢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其 他 代 谢 产 物 如 利 福 霉 素 Y 利 福 霉 素 B 等, 因 此 通 过 投 加 硝 酸 盐, 使 菌 体 酶 活 性 提 高, 使 戊 糖 途 径 三 羧 酸 循 环 及 莽 草 酸 途 径 酶 活 性 提 高, 同 时 提 高 利 福 霉 素 SV 产 量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在 菌 种 代 谢 过 程 中, 其 培 养 体 系 中 氮 原 子 参 与 途 径 主 要 参 与 途 径 为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前 体 安 莎 链 中 碳 氮 (C 7N); 培 养 体 系 中 硝 酸 盐 不 作 为 氮 源, 其 作 用 为 调 节 培 养 体 系 中 ph 值, 同 时 促 进 整 个 体 系 中 利 福 霉 素 SV 的 合 成 2 发 色 团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发 色 团 碳 氨 部 分 是 安 莎 类 抗 生 素 的 基 础, 主 要 为 3- 氨 基 -5 羟 基 苯 甲 酸, 是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SV 的 一 个 关 键 前 体, 主 要 由 莽 草 酸 途 径 合 成 莽 草 酸 途 径 合 成 3- 氨 基 -5 羟 基 苯 甲 酸 途 径 如 下 图 所 示 : 3 利 福 霉 素 SV 合 成 2-13

41 2 工 程 分 析 利 福 霉 素 SV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S- 钠 主 要 反 应 方 程 式 1 氧 化 工 段 C 22 H C 22 H OH OH C O OH O C O NH NH + H 2 O 2 + H 2 O O O OH O CH 3 利 福 霉 素 SV 2 成 盐 工 段 O O O O CH 3 利 福 霉 素 S 酸 C 22 H C 22 H OH O C NH O OH O C NNa O + NaOH + H 2 O O O O O O O O O CH 3 利 福 霉 素 S 酸 CH 3 利 福 霉 素 S- 钠 2-14

42 2 工 程 分 析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1) 葡 萄 糖 制 备 工 艺 及 产 污 环 节 1) 配 料 将 称 量 后 淀 粉 人 工 投 加 到 配 料 池 内, 然 后 向 配 料 池 内 泵 入 适 量 的 水, 开 启 机 械 搅 拌 装 置 进 行 搅 拌, 使 配 料 池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向 配 料 池 内 人 工 投 加 适 量 瓶 装 浓 硫 酸, 调 节 池 内 物 料 ph 值 为 6.1, 然 后 将 淀 粉 酶 溶 液 人 工 投 加 到 配 料 池 内, 开 启 械 搅 拌 装 置 进 行 搅 拌, 使 池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配 料 池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淀 粉 水 及 少 量 淀 粉 酶 H 2SO 4 杂 质 等, 放 置 在 配 料 池 内 暂 存 备 用 投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粉 尘 G1-1, 主 要 为 淀 粉, 企 业 拟 在 投 料 口 设 置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进 行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集 物 料, 主 要 为 淀 粉, 全 部 回 用 于 葡 萄 糖 配 料 工 序 产 污 环 节 : 投 料 粉 尘 G1-1 2) 液 化 通 过 料 泵 将 配 置 好 料 液 泵 入 到 液 化 喷 射 器 中, 同 时 将 蒸 汽 ( 温 度 为 150 的 正 压 蒸 汽, 压 力 为 04MPa-0.5MPa) 通 入 液 化 器 内, 使 液 化 器 内 料 液 与 蒸 汽 充 分 接 触 混 合, 使 淀 粉 料 液 迅 速 升 温 糊 化 糊 化 结 束 后, 通 过 气 液 分 离 器 将 喷 射 器 内 过 量 蒸 汽 排 出, 将 重 力 沉 降 后 液 体 物 料 通 过 高 位 差 放 入 液 化 罐 内, 控 制 液 化 罐 内 温 度 为 98 ( 由 于 液 化 罐 外 侧 包 覆 有 保 温 材 料, 当 液 化 器 内 高 温 料 液 通 入 到 液 化 罐 内, 可 以 对 罐 内 物 料 保 温 ), 此 时 液 化 器 内 淀 粉 在 淀 粉 酶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水 解, 生 成 糊 精 及 低 聚 糖 等, 反 应 时 间 为 6h, 该 反 应 为 放 热 反 应 液 化 结 束 后, 液 化 罐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糊 精 低 聚 糖 水 及 少 量 淀 粉 葡 萄 糖 淀 粉 酶 H 2SO 4 杂 质 等 液 化 工 序 中, 进 行 气 液 分 离 时 会 产 生 少 量 水 蒸 气, 通 过 管 道 引 出 车 间 外 排 放 3) 过 滤 液 化 完 成 后, 将 液 化 罐 内 物 料 通 过 高 温 泵 泵 入 到 板 框 过 滤 机 内 进 行 过 滤, 过 滤 完 成 后 过 滤 残 渣 S1-1, 主 要 为 杂 质 淀 粉 酶 及 少 量 的 糊 精 低 聚 糖 葡 萄 糖 淀 粉 等, 为 一 般 废 物, 收 集 后 进 行 合 理 处 置 过 滤 完 成 后 滤 液 进 入 下 一 工 序 产 污 环 节 : 过 滤 残 渣 S1-1 4) 冷 却 将 过 滤 完 成 后 滤 液 通 过 高 位 差 放 入 冷 却 器 内, 同 时 向 冷 却 器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控 制 冷 却 器 内 温 度 为 58, 对 冷 却 器 内 料 液 进 行 冷 却 2-15

43 2 工 程 分 析 5) 糖 化 将 冷 却 完 成 后 料 液 通 过 高 位 差 放 入 到 糖 化 罐 内, 由 于 糖 化 罐 外 侧 采 用 保 温 材 料 且 料 液 温 度 较 高 (58-60 ), 因 此 可 以 使 糖 化 罐 内 温 度 保 持 58 ; 料 液 投 加 完 成 后, 开 启 糖 化 罐 搅 拌 器 搅 拌 器 搅 拌, 并 向 糖 化 罐 内 人 工 投 加 适 量 浓 硫 酸, 调 节 罐 内 料 液 ph 值 为 , 然 后 人 工 将 糖 化 酶 溶 液 投 加 到 糖 化 罐 内, 此 时 罐 内 糊 精 低 聚 糖 等 在 糖 化 酶 的 作 用 下 发 生 水 解 反 应, 生 成 葡 萄 糖, 反 应 时 间 为 48h 反 应 结 束 后, 糖 化 罐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葡 萄 糖 水 及 少 量 糊 精 低 聚 糖 H 2SO 4 糖 化 酶 等 (2)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1)F 1 代 菌 种 培 养 配 制 培 养 基 将 琼 脂 蛋 白 胨 淀 粉 蔗 糖 依 次 人 工 投 加 到 配 料 锅 内, 然 后 人 工 向 配 料 锅 内 投 加 适 量 的 水 并 人 工 搅 拌, 使 配 料 锅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物 料 即 为 F 1 培 养 基 2 分 装 将 配 制 完 成 后 培 养 基 通 过 漏 斗 分 装 到 规 格 为 30mL 的 试 管 中, 培 养 基 加 入 量 为 试 管 容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3 消 毒 将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试 管 用 棉 塞 封 口 后, 放 入 蒸 汽 消 毒 锅 内, 对 消 毒 锅 加 盖 密 封, 然 后 向 消 毒 锅 通 入 蒸 汽, 控 制 锅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蒸 汽 锅 内 试 管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4 冷 却 消 毒 完 后, 停 止 向 消 毒 锅 通 蒸 汽, 缓 慢 打 开 消 毒 锅 的 排 气 阀 排 出 锅 内 余 气, 然 后 开 盖 取 出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试 管 并 摆 斜 面, 再 自 然 冷 却 至 30 备 用 5 接 种 用 接 种 针 在 沙 土 管 ( 用 于 贮 存 菌 种 的 试 管 ) 内 沙 土 表 面 上 轻 轻 划 线 接 触, 刮 下 少 许 培 养 物, 并 将 接 种 针 慢 慢 从 沙 土 管 中 抽 出, 迅 速 地 伸 入 到 斜 面 试 管 中, 在 斜 面 上 划 线 使 菌 体 (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 沾 附 在 培 养 基 上 6 培 养 将 试 管 按 每 10 个 一 组 分 组 后, 在 培 养 室 里 通 过 电 控 温 度 装 置 ( 冬 季 ) 或 者 空 调 ( 夏 季 ) 将 培 养 室 温 度 控 制 在 28 左 右, 进 行 F 1 代 菌 种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为 7~9 天 2)F 2 代 菌 种 培 养 2-16

44 2 工 程 分 析 配 制 培 养 基 将 适 量 琼 脂 蛋 白 胨 淀 粉 蔗 糖 人 工 依 次 投 加 到 配 料 锅 内, 然 后 向 配 料 锅 内 加 入 适 量 水 并 人 工 搅 拌, 使 配 料 锅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配 料 锅 内 物 料 即 为 F 2 代 菌 种 培 养 基 2 分 装 通 过 漏 斗 将 配 制 完 成 的 培 养 基 分 装 到 茄 子 瓶 中, 培 养 基 投 加 量 为 茄 子 瓶 容 量 的 三 分 之 一 3 消 毒 将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茄 子 瓶 用 棉 塞 封 口 后, 放 入 蒸 汽 消 毒 锅 内, 对 消 毒 锅 加 盖 密 封, 然 后 向 消 毒 锅 通 入 蒸 汽, 控 制 锅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蒸 汽 锅 内 茄 子 瓶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4 冷 却 消 毒 完 成 后, 停 止 向 消 毒 锅 通 蒸 汽, 缓 慢 打 开 消 毒 锅 的 排 气 阀 排 出 锅 内 余 气, 然 后 开 盖 取 出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茄 子 瓶 并 摆 斜 面, 再 自 然 冷 却 至 30 备 用 5 接 种 用 接 种 铲 将 一 级 斜 面 试 管 内 培 养 基 表 面 上 的 菌 株 铲 下, 并 将 接 种 铲 慢 慢 从 试 管 中 抽 出, 迅 速 地 伸 入 到 二 级 斜 面 茄 子 瓶 中, 将 菌 株 沾 附 在 茄 子 瓶 内 培 养 基 斜 面 上 6 培 养 将 茄 子 瓶 按 每 10 个 一 组 分 组 后, 在 培 养 室 里 通 过 电 控 温 度 装 置 ( 冬 季 ) 或 者 空 调 ( 夏 季 ) 将 培 养 室 温 度 控 制 在 28 左 右, 进 行 F 2 代 菌 种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为 6 天 在 F 2 代 菌 种 接 种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部 分 固 体 废 培 养 基 S1-2, 该 部 分 废 培 养 基 主 要 含 有 培 养 基 菌 体 及 利 福 霉 素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将 该 部 分 废 培 养 基 收 集 后 放 入 消 毒 锅 内 (120, 高 温 灭 活 30min) 进 行 高 温 灭 活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的 处 置 产 污 环 节 : 废 培 养 基 S1-2 3) 母 瓶 培 养 培 养 基 配 制 将 适 量 葡 萄 糖 淀 粉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硝 酸 钾 氯 化 钠 水 等 人 工 投 加 到 配 料 锅 内 并 人 工 搅 拌, 使 配 料 锅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配 料 锅 内 物 料 为 母 瓶 培 养 基 2-17

45 2 工 程 分 析 2 分 装 将 配 制 完 成 的 培 养 基 通 过 漏 斗 放 入 500ml 三 角 瓶 中, 三 角 瓶 中 培 养 基 放 入 量 为 75ml 3 消 毒 分 装 完 成 后, 将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三 角 瓶 用 棉 塞 封 口, 然 后 放 入 蒸 汽 消 毒 锅 内, 对 消 毒 锅 加 盖 密 封, 向 消 毒 锅 通 入 蒸 汽, 控 制 锅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蒸 汽 锅 内 三 角 瓶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4 冷 却 消 毒 完 后, 停 止 向 消 毒 锅 内 通 蒸 汽, 缓 慢 打 开 消 毒 锅 的 排 气 阀 排 出 锅 内 余 气, 然 后 开 盖 取 出 装 有 培 养 基 的 三 角 瓶, 再 自 然 冷 却 至 30 备 用 5 接 种 用 接 种 铲 将 茄 子 瓶 斜 面 上 的 菌 株 轻 轻 铲 下, 并 将 接 种 铲 慢 慢 从 茄 子 瓶 内 抽 出, 迅 速 地 伸 入 到 三 角 瓶 中, 把 菌 株 沾 附 在 三 角 瓶 培 养 液 中 6 培 养 将 培 养 室 中 的 温 度 通 过 电 控 温 度 装 置 ( 冬 季 ) 或 者 空 调 ( 夏 季 ) 控 制 在 28, 将 三 角 瓶 置 于 摇 床 ( 转 速 120r/min) 进 行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为 48 小 时 在 母 瓶 培 养 接 种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部 分 废 培 养 基 S1-3, 该 部 分 废 培 养 基 主 要 含 有 培 养 基 菌 体 及 利 福 霉 素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将 该 部 分 废 培 养 基 收 集 后 放 入 消 毒 锅 内 (120, 高 温 灭 活 30min) 进 行 高 温 灭 活 处 理, 经 处 理 后 统 一 收 集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的 处 置 产 污 环 节 : 废 培 养 基 S1-3 4) 一 级 种 子 陪 养 配 制 培 养 基 将 葡 萄 糖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硝 酸 钾 等 依 次 人 工 投 加 到 种 子 罐 内, 然 后 向 种 子 罐 内 泵 入 适 量 水, 开 启 罐 搅 拌 器 搅 拌,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罐 内 物 料 即 为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基, 配 料 完 成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配 料 罐 内 培 养 基 泵 入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投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投 料 粉 尘 G1-2, 主 要 为 碳 酸 钙 蛋 白 胨 黄 豆 粉 饼 等, 企 业 拟 在 投 料 口 上 方 设 置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然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由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2-18

46 2 工 程 分 析 2 消 毒 向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通 蒸 汽,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消 毒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水 蒸 气 并 带 有 微 量 料 液, 将 该 部 分 水 蒸 气 通 过 管 道 引 入 1# 排 气 筒 排 放 3 降 温 消 毒 完 成 后, 停 止 向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通 蒸 汽, 改 为 向 种 子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使 罐 内 料 液 温 度 将 至 30 4 接 种 降 温 结 束 后, 停 止 向 培 养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改 为 向 培 养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热 水, 同 时 将 培 养 后 三 角 瓶 内 物 料 人 工 倒 入 一 级 种 子 罐 内 5 培 养 接 种 完 成 后, 继 续 向 种 子 培 养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热 水, 同 时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30, 然 后 向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对 菌 种 进 行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为 48h 一 级 培 养 时, 菌 种 代 谢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乙 酸 丙 酸 等 酸 性 有 机 代 谢 产 物, 该 部 分 代 谢 产 物 沸 点 (>120 ) 较 高, 且 与 培 养 基 中 碱 性 盐 生 成 稳 定 的 乙 酸 盐 丙 酸 盐 等 盐 类, 但 仍 然 会 有 少 量 酸 性 有 机 物 料 随 菌 种 呼 吸 挥 发 出 来, 该 部 分 呼 吸 废 气 G1-3, 主 要 为 二 氧 化 碳 水 蒸 气 及 少 量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将 该 部 分 废 气 全 部 引 入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接 排 放 产 污 环 节 : 投 料 粉 尘 G1-2 呼 吸 废 气 G1-3 5)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配 制 培 养 基 将 葡 萄 糖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磷 酸 二 氢 钾 鱼 粉 硝 酸 钾 等 人 工 依 次 投 加 到 二 级 种 子 配 料 罐 内, 然 后 向 配 料 罐 内 泵 入 适 量 水, 开 启 配 料 罐 搅 拌 器 搅 拌,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配 料 罐 内 物 料 泵 入 到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投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投 料 粉 尘 G1-4, 主 要 为 蛋 白 胨 黄 豆 粉 饼 硝 酸 钾 等, 企 业 拟 在 投 料 口 上 方 设 置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由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2 消 毒 料 液 转 输 完 成 后, 向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通 蒸 汽,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消 毒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水 蒸 气 并 带 有 微 量 料 液, 将 2-19

47 2 工 程 分 析 该 部 分 水 蒸 气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3 降 温 消 毒 完 成 后, 停 止 向 种 子 罐 内 通 蒸 汽, 改 为 向 种 子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使 培 养 罐 内 物 料 温 度 将 至 30 4 导 罐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降 温 完 成 后, 继 续 向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通 无 菌 空 气, 将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料 液 通 过 管 道 压 入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内 5 培 养 导 罐 完 毕 后, 向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热 水,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30, 同 时 向 二 级 种 子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对 罐 内 菌 种 进 行 培 养, 培 养 时 间 为 48h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时, 菌 种 代 谢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乙 酸 丙 酸 等 酸 性 有 机 代 谢 产 物, 该 部 分 代 谢 产 物 沸 点 (>120 ) 较 高, 且 与 培 养 基 中 碱 性 盐 生 成 稳 定 的 乙 酸 盐 丙 酸 盐 等 盐 类, 但 仍 然 会 有 少 量 酸 性 有 机 物 料 随 菌 种 呼 吸 挥 发 出 来, 该 部 分 呼 吸 废 气 G1-5, 主 要 为 二 氧 化 碳 水 蒸 气 及 少 量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将 该 部 分 废 气 全 部 引 入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接 排 放 产 污 环 节 : 投 料 粉 尘 G1-4 呼 吸 废 气 G1-5 6) 发 酵 配 制 培 养 基 将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磷 酸 二 氢 钾 鱼 粉 硝 酸 钾 等 人 工 依 次 投 加 到 发 酵 配 料 罐 内, 然 后 将 适 量 葡 萄 糖 溶 液 及 水 泵 入 到 配 料 罐 内 物 料 投 加 完 毕 后, 关 闭 配 料 罐 投 料 口, 向 发 酵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混 合 完 成 后 物 料 即 为 培 养 基 投 料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投 料 粉 尘 G1-6, 主 要 为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等, 企 业 拟 在 投 料 口 上 方 设 置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2 消 毒 配 料 结 束 后, 将 配 料 罐 内 物 料 泵 入 发 酵 罐 内 料 液 转 输 完 成 后, 向 发 酵 罐 内 通 蒸 汽,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120,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消 毒, 消 毒 时 间 为 30min 消 毒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少 量 水 蒸 气 并 带 有 微 量 料 液, 将 该 部 分 水 蒸 气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3 降 温 消 毒 完 成 后, 停 止 向 发 酵 罐 内 通 蒸 汽, 改 为 向 发 酵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使 发 2-20

48 2 工 程 分 析 酵 罐 内 料 液 温 度 将 至 30 4 导 罐 发 酵 罐 降 温 完 成 后, 继 续 向 二 级 种 子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通 过 管 道 将 二 级 种 子 罐 内 物 料 压 入 发 酵 罐 内 5 发 酵 导 罐 结 束 后, 向 发 酵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26, 同 时 向 发 酵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对 发 酵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培 养 发 酵, 发 酵 时 间 为 132h 发 酵 培 养 时, 菌 种 代 谢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乙 酸 丙 酸 等 酸 性 有 机 代 谢 产 物, 该 部 分 代 谢 产 物 沸 点 (>120 ) 较 高, 且 与 培 养 基 中 碱 性 盐 生 成 稳 定 的 乙 酸 盐 丙 酸 盐 等 盐 类, 但 仍 然 会 有 少 量 酸 性 有 机 物 料 随 菌 种 呼 吸 挥 发 出 来, 该 部 分 呼 吸 废 气 G1-7, 主 要 为 二 氧 化 碳 水 蒸 气 及 少 量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将 该 部 分 废 气 全 部 引 入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接 排 放 产 物 环 节 : 投 料 粉 尘 G1-6 呼 吸 废 气 G1-7 7) 纯 化 发 酵 工 序 结 束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发 酵 罐 内 物 料 泵 入 到 纯 化 罐 内, 然 后 将 配 制 好 聚 合 氯 化 铝 溶 液 (10%) 泵 入 到 纯 化 罐 内 物 料 投 加 完 毕 后, 向 纯 化 罐 内 通 入 无 菌 空 气,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搅 拌, 此 时 在 聚 合 氯 化 铝 的 作 用 下, 罐 内 部 分 物 料 絮 凝 搅 拌 时 间 为 10min 8) 过 滤 1 过 滤 纯 化 工 序 结 束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纯 化 罐 内 料 液 泵 入 到 真 空 带 式 过 滤 机 进 行 过 滤, 过 滤 完 成 后, 液 体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V 水 及 少 量 葡 萄 糖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碳 酸 氢 钙 碳 酸 钙 硝 酸 钾 磷 酸 二 氢 钾 氯 化 铝 杂 质 等 收 集 后 泵 入 至 中 间 罐 中 暂 存 ; 过 滤 完 成 后 过 滤 机 中 糊 状 滤 液, 主 要 为 菌 丝 水 葡 萄 糖 蛋 白 质 及 少 量 利 福 霉 素 碳 酸 钙 碳 酸 氢 钙 聚 合 氯 化 铝 杂 质 等, 由 于 该 部 分 糊 状 物 料 含 水 率 较 高, 全 部 引 入 喷 雾 干 燥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2 喷 雾 干 燥 用 料 泵 将 过 滤 残 液 泵 入 喷 雾 干 燥 塔 内, 同 时 将 经 过 夹 套 间 接 加 热 的 热 空 气 ( 热 源 为 燃 气 锅 炉 废 烟 气 ) 通 入 到 塔 内, 控 制 塔 内 的 温 度 为 120 左 右, 项 目 干 燥 塔 采 用 喷 雾 干 燥 的 原 理, 液 体 物 料 在 机 械 作 用 下, 雾 化 成 微 细 的 雾 滴, 雾 滴 在 与 热 空 气 接 触 的 瞬 间 迅 速 进 行 热 质 交 换, 雾 滴 中 的 颗 粒 在 极 短 的 时 间 内 得 到 干 燥, 雾 滴 中 的 水 分 转 化 成 为 水 蒸 2-21

49 2 工 程 分 析 气, 颗 粒 和 水 蒸 气 在 风 机 的 作 用 下 进 入 两 级 旋 风 除 尘 器 ( 除 尘 效 率 85%) 进 行 收 料, 收 集 后 尘 料 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S2-4, 主 要 为 菌 种 蛋 白 质 利 福 霉 素 及 少 量 水 等, 为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危 废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2-8, 主 要 为 水 蒸 气 及 少 量 蛋 白 质 菌 体 利 福 霉 素 等,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主 要 为 蛋 白 质 菌 体 利 福 霉 素 等, 为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产 污 环 节 :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S1-4 9) 氧 化 将 中 间 罐 中 滤 液 泵 入 到 氧 化 提 取 罐 中, 然 后 向 罐 内 泵 入 适 量 双 氧 水, 开 启 氧 化 提 取 罐 搅 拌 器,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搅 拌,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此 时 罐 内 利 福 霉 素 SV 与 双 氧 水 发 生 反 应, 生 成 利 福 霉 素 S 酸 和 水, 反 应 时 间 为 1h, 该 反 应 为 放 热 反 应 反 应 结 束 后, 静 置 1.5h,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反 应 反 应 结 束 后, 氧 化 罐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酸 水 及 少 量 的 利 福 霉 素 SV 葡 萄 糖 蛋 白 质 氯 化 铝 氯 化 钙 硝 酸 钾 碳 酸 氢 钙 杂 质 等 10) 萃 取 1 萃 取 氧 化 反 应 结 束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储 罐 中 乙 酸 丁 酯 泵 入 到 氧 化 提 取 罐 内, 然 后 向 罐 内 泵 入 适 量 30% 盐 酸, 调 节 罐 内 ph 值 为 3 开 启 氧 化 罐 搅 拌 器 搅 拌, 使 罐 内 物 料 充 分 混 合, 搅 拌 时 间 为 10min 搅 拌 完 成 后, 静 置 8h, 此 时 罐 内 物 料 发 生 分 层 分 层 结 束 后, 上 层 油 相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酸 乙 酸 丁 酯 水 及 少 量 利 福 霉 素 SV 氯 化 氢 葡 萄 糖 蛋 白 质 硝 酸 钾 乙 酸 丁 醇 杂 质 等, 收 集 至 中 间 罐 中 暂 存 ; 下 层 水 相 物 料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葡 萄 糖 水 及 少 量 氯 化 氢 乙 酸 丁 醇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V 氯 化 铝 蛋 白 质 杂 质 等, 收 集 后 泵 入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进 行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处 理 萃 取 时, 在 酸 性 条 件 下, 会 有 少 量 乙 酸 丁 酯 分 解, 生 成 乙 酸 和 丁 醇 ; 同 时 物 料 中 由 于 碳 酸 盐 存 在, 因 此 会 产 生 少 量 二 氧 化 碳 气 体, 该 部 分 气 体 排 出 时, 罐 内 部 分 物 料 会 随 二 氧 化 碳 气 体 挥 发 出 来 产 生 少 量 萃 取 废 气 G1-9,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活 性 炭 装 置 ( 吸 附 效 率 为 80%)+ 两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为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为 90%) 处 理 后, 由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2 中 和 将 萃 取 完 成 后 下 层 水 相 物 料 收 集 至 萃 取 装 置 区 旁 边 污 水 收 集 池 内, 由 于 该 部 分 料 液 2-22

50 2 工 程 分 析 为 酸 性 物 料, 因 此 向 污 水 收 集 池 内 泵 入 适 量 (30%) 氢 氧 化 钠 对 池 内 料 液 进 行 中 和, 使 污 水 收 集 池 内 氯 化 氢 与 氢 氧 化 钠 反 应 生 成 稳 定 的 钠 盐, 中 和 结 束 后 将 池 内 料 液 泵 入 到 废 水 罐 暂 存, 然 后 泵 入 到 回 收 塔 内 进 行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处 理 3 溶 剂 回 收 将 污 水 罐 中 收 集 料 液 从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塔 中 部 泵 入 到 塔 内, 同 时 将 蒸 汽 ( 正 压 蒸 汽, 温 度 为 ) 由 管 道 至 回 收 塔 底 部 通 入, 控 制 塔 内 温 度 为 126, 对 料 液 中 乙 酸 丁 酯 进 行 回 收 回 收 时, 回 收 塔 下 层 高 温 蒸 汽 与 上 层 料 液 接 触, 使 料 液 中 乙 酸 丁 酯 被 蒸 出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过 程 中, 料 液 中 少 量 乙 酸 丁 酯 分 解 成 乙 酸 丁 醇 ; 同 时 由 于 乙 酸 丁 酯 与 水 形 成 共 沸 体 系, 因 此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时 会 有 少 量 水 被 蒸 出 蒸 出 乙 酸 丁 酯 和 少 量 乙 酸 丁 醇 水 蒸 气 等 经 一 级 污 水 冷 凝 装 置 冷 凝 ( 效 率 95%)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萃 取 工 序 ; 塔 内 水 蒸 气 冷 却 后 随 塔 壁 流 入 塔 底, 作 为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2-1, 主 要 含 有 水 及 少 量 葡 萄 糖 氯 化 钠 利 福 霉 素 SV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 钠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钠 硝 酸 钾 氯 化 钙 碳 酸 钠 丁 醇 蛋 白 质 杂 质 等, 由 于 该 部 分 废 水 温 度 较 高, 因 此 通 过 热 交 换 器 与 新 鲜 废 水 热 交 换, 进 行 余 热 回 收 后, 排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冷 凝 过 程 产 生 冷 凝 不 凝 尾 气 G1-10,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及 少 量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产 污 环 节 : 萃 取 废 气 G1-9,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11) 碱 洗 萃 取 结 束 后, 将 氧 化 釜 内 剩 余 料 液 泵 入 到 碱 洗 罐 中, 然 后 向 碱 洗 罐 内 投 加 过 量 的 浓 度 为 2% 的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调 节 罐 内 料 液 ph 值 为 9.5 开 启 碱 洗 罐 搅 拌 器, 对 罐 内 物 料 进 行 搅 拌, 搅 拌 时 间 为 10min, 搅 拌 结 束 后 静 置 30min, 使 罐 内 物 料 发 生 分 层 分 层 结 束 后, 罐 内 上 层 油 相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酸 乙 酸 丁 酯 及 少 量 丁 醇 杂 质 水 等, 收 集 后 泵 入 到 中 间 罐 中 暂 存 ; 下 层 水 相 物 料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水 及 少 量 氯 化 钠 氢 氧 化 钠 利 福 霉 素 S 酸 乙 酸 钠 葡 萄 糖 硝 酸 钾 杂 质 等, 收 集 后 泵 入 到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中 对 乙 酸 丁 酯 进 行 回 收 12) 成 盐 碱 洗 工 序 结 束 后, 将 中 间 罐 中 剩 余 料 液 泵 入 到 成 盐 罐 中, 然 后 向 罐 内 投 加 适 量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开 启 罐 搅 拌 器 搅 拌, 同 时 向 成 盐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40, 2-23

51 2 工 程 分 析 然 后 向 成 盐 罐 中 泵 入 适 量 30% 氢 氧 化 钠, 此 时 罐 内 利 福 霉 素 S 酸 和 氢 氧 化 钠 发 生 反 应, 生 成 利 福 霉 素 S- 钠 和 水, 反 应 时 间 为 2h, 该 反 应 为 放 热 反 应 反 应 启 动 后, 停 止 向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改 为 向 成 盐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循 环 水,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45 反 应 结 束 后, 釜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Na 乙 酸 丁 酯 水 及 少 量 碳 酸 钠 丁 醇 利 福 霉 素 S 酸 杂 质 等 13) 冷 却 结 晶 成 盐 工 序 结 束 后, 继 续 向 成 盐 罐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控 制 罐 内 温 度 为 30, 此 时 料 液 中 利 福 霉 素 S-Na 在 成 盐 罐 中 结 晶 析 出 14) 离 心 1 离 心 结 晶 工 序 结 束 后, 将 结 晶 釜 中 物 料 通 过 高 位 差 放 入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对 离 心 机 加 盖 密 封, 对 离 心 机 内 物 料 进 行 离 心 处 理 当 离 心 至 料 斗 内 无 料 液 甩 出 时, 停 止 离 心 工 序 离 心 结 束 后, 料 斗 内 固 体 物 料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Na, 离 心 母 液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水 及 少 量 丁 醇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 钠 碳 酸 钠 碳 酸 氢 钠 杂 质 等, 统 一 收 集 至 离 心 母 液 槽 中, 然 后 泵 入 到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对 母 液 中 乙 酸 丁 酯 进 行 回 收 离 心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1-11,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及 少 量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2 母 液 处 理 将 离 心 母 液 槽 中 离 心 母 液 静 置 8h 分 层, 分 层 结 束 后, 上 层 油 相 物 料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及 利 福 霉 素 S-Na 利 福 霉 素 S 酸 水 等, 该 部 分 物 料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萃 取 工 序 ; 下 层 水 相 物 料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水 及 少 量 碳 酸 钠 碳 酸 氢 钠 利 福 霉 素 S 酸 杂 质 等, 收 集 后 与 碱 洗 工 序 下 层 水 相 物 料 一 起 泵 入 到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中 进 行 乙 酸 丁 酯 回 收 处 理 产 污 环 节 : 离 心 废 气 G ) 破 碎 离 心 工 序 结 束 后, 将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湿 品 固 体 物 料 收 集 后 投 入 到 破 碎 机 料 斗 内, 对 破 碎 机 进 行 加 盖 密 封, 对 料 斗 内 物 料 进 行 破 碎 处 理 该 工 序 中, 由 于 物 料 为 湿 品 物 料, 因 此 不 会 有 粉 尘 产 生 16) 烘 干 将 破 碎 完 成 后 湿 品 物 料 送 入 真 空 烘 干 机 料 仓 内, 开 启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对 烘 干 机 料 仓 抽 负 压 至 -0.09Mpa, 同 时 向 料 仓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控 制 料 仓 内 温 度 为 110, 对 湿 品 2-24

52 2 工 程 分 析 物 料 进 行 烘 干 处 理 烘 干 过 程 中, 湿 品 物 料 中 乙 酸 丁 酯 被 蒸 出, 蒸 出 乙 酸 丁 酯 经 两 级 水 冷 凝 装 置 ( 一 级 普 通 水 + 一 级 冷 盐 水 ) 冷 凝 ( 乙 酸 丁 酯 冷 凝 效 率 95%, 乙 酸 丁 醇 水 蒸 汽 冷 凝 效 率 90%),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与 萃 取 工 段 冷 凝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冷 凝 不 凝 气 G1-12,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W1-2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收 集 后 排 入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产 污 环 节 :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真 空 泵 废 水 W1-2 17) 包 装 烘 干 完 成 后 得 到 粉 末 状 固 体 物 料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Na, 包 装 时 将 烘 干 后 成 品 收 集 装 入 20kg 袋 中, 包 装 完 毕 后 送 入 仓 库 中 保 存 待 售 包 装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包 装 粉 尘 G1-13,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Na,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 除 尘 效 率 99%), 然 后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收 集 后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全 部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产 污 环 节 : 包 装 粉 尘 G1-13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全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及 处 理 措 施 见 表 2-12; 葡 萄 糖 制 备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2-15a 所 示,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见 图 2-15b 所 示 废 气 处 理 示 意 图 见 图 2-16 所 示 类 别 废 气 表 2-12 利 福 霉 素 S- 钠 产 污 环 节 及 处 理 措 施 表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处 理 措 施 投 料 粉 尘 G1-1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2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3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4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5 发 酵 投 料 粉 尘 G1-6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G1-7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淀 粉 黄 豆 面 粉 饼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黄 豆 面 粉 饼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黄 豆 面 粉 饼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蛋 白 质 菌 体 利 福 霉 素 等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2-25

53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水 固 废 萃 取 废 气 G1-9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包 装 粉 尘 G1-13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水 力 喷 射 泵 废 水 W1-2 过 滤 残 渣 S1-1 废 培 养 基 S1-2 废 培 养 基 S1-3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等 乙 酸 丁 酯 利 福 霉 素 S- 钠 氯 化 钠 碳 酸 钠 利 福 霉 素 SV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 钠 代 谢 产 物 等 乙 酸 丁 酯 杂 质 淀 粉 酶 糊 精 低 聚 糖 葡 萄 糖 淀 粉 等 琼 脂 蛋 白 胨 等 废 培 养 基 琼 脂 蛋 白 胨 等 废 培 养 基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吸 附 效 率 为 80%)+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收 集 后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后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后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入 企 业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为 一 般 废 物, 收 集 后 合 理 处 置 属 于 危 险 废,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S1-4 菌 丝 蛋 白 质 等 2-26

54 2 工 程 分 析 淀 粉 淀 粉 酶 水 浓 硫 酸 配 制 G1-1 蒸 汽 液 化 水 蒸 气 过 滤 S1-1 冷 却 糖 化 酶 浓 硫 酸 糖 葡 萄 糖 化 图 例 :G- 代 表 废 气 S- 代 表 固 废 图 2-15a 葡 萄 糖 制 备 工 艺 流 程 图 2-27

55 2 工 程 分 析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葡 萄 糖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CaCO3 KNO3 水 等 葡 萄 糖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KH2PO4 鱼 粉 KNO3 碳 酸 钙 水 等 葡 萄 糖 黄 豆 粉 饼 蛋 白 胨 KH2PO4 碳 酸 钙 鱼 粉 KNO3 水 等 琼 脂 蛋 白 胨 淀 粉 蔗 糖 水 等 琼 脂 蛋 白 胨 淀 粉 蔗 糖 水 等 葡 萄 糖 淀 粉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CaCO3 KNO3 NaCl 水 等 配 料 配 料 配 料 G1-2 G1-4 G1-6 F 1 代 培 养 S1-2 F 2 代 培 养 S1-3 母 瓶 培 养 G1-3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水 蒸 气 G1-5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水 蒸 气 G1-7 发 酵 水 蒸 气 聚 合 氯 化 铝 溶 液 (10%) 纯 化 水 过 滤 喷 雾 干 燥 G1-8 S1-4 双 氧 水 氧 化 利 福 霉 素 S 酸 蒸 馏 工 段 回 收 蒸 馏 尾 水 盐 酸 (30%) 萃 乙 酸 丁 酯 取 G1-9 NaOH(30%) 中 和 蒸 汽 溶 剂 回 收 冷 乙 酸 丁 酯 凝 G1-10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2%) NaHCO3 NaOH(30%) 碱 成 洗 盐 W1-1 乙 酸 丁 酯 冷 却 结 晶 G1-11 离 心 静 置 破 碎 乙 酸 丁 酯 G1-12 烘 干 冷 凝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包 装 G1-13 W1-2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产 品 图 例 :G- 代 表 废 气 W- 代 表 废 水 S- 代 表 固 废 图 2-15b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工 艺 流 程 图 2-28

56 2 工 程 分 析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2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3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4 发 酵 投 料 粉 尘 G1-6 袋 式 除 尘 器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袋 式 除 尘 器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萃 取 废 气 G1-9 活 性 炭 装 置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5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G1-7 投 料 粉 尘 G1-1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包 装 粉 尘 G1-13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袋 式 除 尘 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袋 式 除 尘 器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15 米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图 2-16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废 气 处 理 示 意 图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耗 用 情 况 见 表 2-13 表 2-14 表 2-13 利 福 霉 素 S- 钠 主 要 原 辅 料 消 耗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标 准 状 态 用 量 (t/a) 备 注 葡 萄 糖 原 辅 料 耗 用 情 况 1 淀 粉 86% 固 态 2460 外 购 2 α- 淀 粉 酶 固 态 1.32 外 购 3 α- 糖 化 酶 固 态 1.32 外 购 4 水 5000 取 自 彭 白 河 水 5 蒸 汽 900 由 厂 区 燃 气 锅 炉 提 供 6 硫 酸 98% 液 态 1.0 外 购 利 福 霉 素 S- 钠 原 辅 料 耗 用 情 况 1 琼 脂 固 态 外 购 2-29

57 2 工 程 分 析 2 葡 萄 糖 液 态 8181 自 制 3 蛋 白 胨 总 氮 >14.0% 固 态 外 购 4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质 >40.0% 固 态 外 购 5 鱼 粉 蛋 白 质 >50.0% 固 态 外 购 6 碳 酸 钙 >96.5% 固 态 100 外 购 7 硝 酸 钾 98.0% 固 态 外 购 8 磷 酸 二 氢 钾 >97.0% 固 态 8.31 外 购 9 聚 合 氯 化 铝 固 态 30 外 购 10 盐 酸 (30%) >30.0% 液 态 200 外 购 11 乙 酸 丁 酯 >98.0% 液 态 74 外 购 12 碳 酸 氢 钠 固 态 6 外 购 13 液 碱 (30%) >30.0% 液 态 205 外 购 14 水 采 用 彭 白 河 水, 随 用 随 取 15 双 氧 水 >22.0% 液 态 24 外 购 16 蒸 汽 厂 区 燃 气 锅 炉 供 给 表 2-14 利 福 霉 素 S- 钠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标 准 状 态 用 量 (t/a) 备 注 葡 萄 糖 生 产 装 置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1 循 环 水 量 3000m 3 /a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装 置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1 循 环 水 量 200 万 m 3 /a 2 蒸 汽 120t/a 厂 区 燃 气 锅 炉 供 给 原 辅 料 理 化 性 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主 要 原 辅 料 理 化 性 质 情 况 见 表 2-15 至 表 2-25 表 2-15 α- 淀 粉 酶 理 化 性 质 表 英 文 名 称 α-amylase(bacilussubtilis) 别 名 液 化 酶 CAS 号 外 观 形 状 黄 棕 色, 冻 干 粉 末 水 溶 性 溶 于 水 和 稀 缓 冲 溶 液, 几 乎 不 溶 于 乙 醇 主 要 用 途 表 2-16 α- 糖 化 酶 理 化 性 质 表 生 化 研 究, 能 使 淀 粉 迅 速 液 化 而 生 成 低 分 子 英 文 名 称 α-1,4-glucanglucohydrolace 别 名 α-1,4- 葡 萄 糖 水 解 酶 CAS 号 外 观 形 状 水 溶 性 溶 于 水 和 稀 缓 冲 溶 液 主 要 用 途 近 白 色 至 浅 棕 色 无 定 型 粉 末, 或 为 浅 棕 色 至 深 棕 色 液 体 生 化 研 究, 能 使 淀 粉 迅 速 液 化 生 成 低 分 子 的 糊 精 可 催 化 水 解 淀 粉 生 产 啤 酒 黄 酒 酱 味 精 和 抗 生 素, 也 可 用 于 葡 萄 糖 饴 糖 和 糊 精 等 的 生 产 2-30

58 2 工 程 分 析 表 2-17 淀 粉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6H10O5)n 分 子 量 162n 稳 定 性 稳 定 外 观 与 性 状 本 品 为 白 色, 无 臭, 无 味 粉 末, 有 吸 湿 性 沸 点 熔 点 密 度 1.5g/mL 溶 解 性 不 溶 于 冷 水, 乙 醇 和 乙 醚 主 要 用 途 为 人 体 提 供 的 能 量 ; 除 了 用 于 烹 调 之 外, 在 各 类 食 品 加 工 中 也 起 到 了 很 大 的 作 用 表 2-18 硝 酸 钾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KNO3 CAS 号 分 子 量 熔 点 334 沸 点 400 危 险 标 记 11( 氧 化 剂 )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2.11( 水 =1) 溶 解 性 易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无 水 乙 醇 乙 醚 主 要 用 途 用 于 制 造 烟 火 药 火 柴 医 药, 以 及 玻 璃 工 业 表 2-19 磷 酸 二 氢 钾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KH2PO4 CAS 号 分 子 量 熔 点 密 度 2.338g/cm 3 溶 解 性 易 溶 于 水, 不 溶 于 乙 醇 稳 定 性 稳 定 外 观 无 色 结 晶 或 白 色 颗 粒 状 粉 末 主 要 用 途 配 制 缓 冲 液, 测 定 砷 锑 磷 铝 和 铁, 配 制 磷 标 准 液, 配 制 培 养 基 表 2-20 碳 酸 钙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aCO3 别 名 灰 石 石 灰 石 石 粉 大 理 石 等 CAS 号 外 观 与 性 状 白 色 固 体 状, 无 味 无 臭 有 无 定 型 和 结 晶 型 两 种 形 态 熔 点 825 分 子 量 稳 定 性 稳 定 溶 解 性 遇 稀 醋 酸 稀 盐 酸 稀 硝 酸 发 生 泡 沸, 并 溶 解 主 要 用 途 建 筑 材 料 实 验 室 制 CO2 补 钙 剂 表 2-21 液 碱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NaOH 别 名 苛 性 钠 烧 碱 火 碱 苛 性 曹 达 分 子 量 外 观 与 性 状 纯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2.13( 水 =1) 熔 点 沸 点 1390 溶 解 性 易 溶 于 水 乙 醇 甘 油, 不 溶 于 丙 酮 主 要 用 途 用 于 肥 皂 工 业 石 油 精 炼 造 纸 人 造 丝 染 色 制 革 医 药 有 机 合 成 等 表 2-22 碳 酸 氢 钠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NaHCO3 别 名 小 苏 打, 重 碳 酸 钠, 酸 式 碳 酸 钠 分 子 量 外 观 与 性 状 白 色 粉 末 或 单 斜 晶 结 晶 性 粉 末 密 度 2.159g/cm 3 ( 固 体 ) 熔 点 270 ( 分 解 ) 稳 定 性 稳 定 水 溶 性 7.8g/100ml,18 主 要 用 途 医 药 用 途 家 禽 饲 料 家 庭 清 洁 清 洁 美 容 清 垢 化 工 原 料 除 臭 等 2-31

59 2 工 程 分 析 表 2-23 乙 酸 丁 酯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H3COO(CH2)3CH3 别 名 醋 酸 正 丁 酯, 乙 酸 丁 酯 分 子 量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色 透 明 有 愉 快 果 香 气 味 的 液 体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水 =1)0.88;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4.1 溶 解 性 微 溶 于 水, 溶 于 醇 醚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沸 点 闪 点 22 蒸 汽 压 2.00kPa/25 稳 定 性 稳 定 主 要 用 途 用 作 喷 漆 人 造 革 胶 片 硝 化 棉 树 胶 等 溶 剂 及 用 于 调 制 香 料 和 药 物 表 2-24 过 氧 化 氢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H2O2 别 名 双 氧 水 分 子 量 闪 点 密 度 1.465g/mL(20 ) 熔 点 沸 点 158 外 观 形 状 蓝 色 黏 稠 状 液 体 ( 水 溶 液 通 常 为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 主 要 用 途 物 体 表 面 消 毒 化 工 生 产 除 去 异 味 表 2-25 盐 酸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HCl 别 名 氢 氯 酸 分 子 量 溶 解 性 与 水 混 溶, 溶 于 碱 液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水 =1)1.20;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1.26 稳 定 性 稳 定 沸 点 /20% 熔 点 / 纯 蒸 汽 压 30.66kPa(21 ) 外 观 形 状 主 要 用 途 物 料 平 衡 纯 盐 酸 为 无 色 有 刺 激 性 臭 味 的 液 体, 当 有 杂 质 时 呈 微 黄 色 重 要 的 无 机 化 工 原 料, 广 泛 用 于 染 料 医 药 食 品 印 染 皮 革 冶 金 等 行 业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2-26 表 2-27,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2-17a 图 2-17b, 乙 酸 丁 酯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2-18 淀 粉 入 料 表 2-26 葡 萄 糖 物 料 平 衡 表 出 料 名 称 入 料 量 (t/a) 名 称 出 料 量 (t/a) 淀 粉 配 料 粉 尘 淀 粉 2.12 杂 质 24.6 G1-1 杂 质 0.2 水 液 化 损 耗 水 蒸 气 150 硫 酸 1.0 过 滤 残 渣 糊 精 0.33 淀 粉 酶 1.32 S1-1 低 聚 糖 0.53 糖 化 酶 1.32 葡 萄 糖 0.01 蒸 汽 900 H2SO 水 5000 淀 粉 酶 1.22 淀 粉

60 2 工 程 分 析 杂 质 3.69 水 24.4 糊 精 38.5 低 聚 糖 葡 萄 糖 2235 产 品 H2SO 淀 粉 酶 0.1 淀 粉 5.15 糖 化 酶 1.32 水 总 入 料 总 出 料 表 2-27 利 福 霉 素 S- 钠 物 料 平 衡 表 入 料 出 料 名 称 入 料 量 (t/a) 名 称 出 料 量 (t/a) 淀 粉 一 级 种 子 罐 投 料 粉 尘 G1-2 粉 尘 0.04 蛋 白 胨 二 氧 化 碳 6.1 蔗 糖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3 水 67.9 琼 脂 酸 性 有 机 废 气 0.01 葡 萄 糖 葡 萄 糖 2235 二 级 种 子 罐 投 料 粉 尘 G1-4 粉 尘 0.08 水 5946 二 氧 化 碳 30.8 鱼 粉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5 水 222 黄 豆 粉 饼 酸 性 有 机 废 气 0.03 碳 酸 钙 发 酵 投 料 粉 尘 G1-6 粉 尘 9.42 聚 合 氯 化 铝 30 二 氧 化 碳 2464 硝 酸 钾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G1-7 水 氯 化 钠 酸 性 有 机 废 气 0.3 磷 酸 二 氢 钾 8.31 喷 雾 干 燥 法 废 气 G1-8 粉 尘 空 气 中 氧 气 水 双 氧 水 24 乙 酸 丁 酯 2.8 蒸 汽 萃 取 废 气 G1-9 乙 酸 0.3 碳 酸 氢 钠 6 丁 醇 0.9 氢 氧 化 钠 3 二 氧 化 碳 乙 酸 丁 酯 74 乙 酸 丁 酯 25 水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乙 酸 0.2 盐 酸 氯 化 氢 60 丁 醇 0.4 水 140 水 28.4 液 碱 氢 氧 化 钠 61.5 离 心 废 气 G1-11 乙 酸 丁 酯 4.6 水 丁 醇 0.3 溶 剂 回 乙 酸 丁 酯 468 烘 干 废 气 G1-12 乙 酸 丁 酯

61 2 工 程 分 析 收 工 序 乙 酸 0.9 水 2.8 回 用 物 料 丁 醇 3.7 包 装 粉 尘 G1-13 粉 尘 0.3 离 心 工 序 回 用 物 料 S 酸 5.06 琼 脂 S- 钠 6 淀 粉 水 3 F1 代 培 养 废 培 养 基 S1-2 蔗 糖 丁 醇 2.2 菌 体 乙 酸 丁 酯 4394 水 烘 干 工 序 回 用 物 料 乙 酸 丁 酯 水 琼 脂 淀 粉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9 F2 代 培 养 废 培 养 基 S1-3 蔗 糖 利 福 霉 素 S 酸 回 收 蒸 馏 尾 水 利 福 霉 素 S- 钠 杂 质 菌 体 水 硫 酸 钠 10.5 固 形 物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S1-4 H2SO4 1.6 水 36.7 异 丙 醇 12 葡 萄 糖 水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氯 化 钙 磷 酸 二 氢 钾 4.03 硝 酸 钾 碳 酸 钠 6.96 S 酸 S- 钠 19.5 SV 氯 化 铝 3 可 溶 性 杂 质 氯 化 钠 乙 酸 丁 酯 24.3 乙 酸 钠 6.01 乙 酸 0.7 丁 醇 5.3 硫 酸 钠 12.1 异 丙 醇 12 水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消 毒 损 耗 蒸 汽 20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消 毒 损 耗 蒸 汽 40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回 收 物 料 发 酵 消 毒 损 耗 蒸 汽 2800 乙 酸 丁 酯 468 乙 酸

62 2 工 程 分 析 丁 醇 3.7 S 酸 5.06 S- 钠 6 离 心 工 序 回 收 物 料 水 3 丁 醇 2.2 乙 酸 丁 酯 4394 烘 干 工 序 回 收 物 料 乙 酸 丁 酯 64 水 25.5 S- 钠 296 S 酸 0.4 产 品 碳 酸 钠 0.6 乙 酸 丁 酯 1.8 杂 质 0.6 水 0.6 总 入 料 总 出 料

63 2 工 程 分 析 水 5000 硫 酸 0.5 淀 粉 酶 1.32 淀 粉 2460 ( 淀 粉 , 杂 质 24.6, 水 319.8) 配 料 G ( 淀 粉 2.12, 杂 质 0.2) ( 淀 粉 , 水 ,H2SO40.5, 淀 粉 酶 1.32, 杂 质 24.4) 蒸 汽 900 液 化 水 蒸 气 ( 糊 精 , 低 聚 糖 , 葡 糖 糖 ,H2SO40.5, 淀 粉 酶 1.32, 淀 粉 , 水 , 杂 质 24.4) 过 滤 ( 糊 精 , 低 聚 糖 , 葡 萄 糖 ,H2SO40.49, 淀 粉 酶 0.1, 淀 粉 , 水 ) S ( 糊 精 0.33, 低 聚 糖 0.53, 葡 萄 糖 0.01,H2SO40.01, 淀 粉 酶 1.22, 淀 粉 0.13, 水 3.69, 杂 质 24.4) 冷 却 ( 糊 精 , 低 聚 糖 , 葡 萄 糖 ,H2SO40.49, 淀 粉 酶 0.1, 淀 粉 , 水 ) 1.82 ( 糖 化 酶 1.32, 硫 酸 0.5) 糖 葡 萄 糖 化 8181( 糊 精 38.5, 低 聚 糖 66.54, 葡 萄 糖 2235,H2SO40.99, 淀 粉 酶 0.1, 淀 粉 5.15, 糖 化 酶 1.32, 水 ) 图 2-17a 葡 萄 糖 物 料 平 衡 图 (t/a) 2-36

64 2 工 程 分 析 0.42( 葡 萄 糖 0.01, 淀 粉 0.004, 黄 豆 饼 粉 0.004, 蛋 白 胨 0.004,CaCO ,KNO ,NaCl 0.001, 水 0.392) 0.2( 琼 脂 0.004, 蛋 白 胨 0.005, 淀 粉 0.002, 蔗 糖 0.002, 水 0.187) 地 中 海 诺 卡 氏 菌 ( 葡 萄 糖 8.6, 黄 豆 饼 粉 2.4, 蛋 白 胨 2.4,CaCO3 1.2,KNO3 1.68, 水 ) ( 葡 萄 糖 31.39, 黄 豆 饼 粉 6, 蛋 白 胨 6, KH2PO4 0.18, 鱼 粉 3,KNO3 4.2, 水 533.6, 碳 酸 钙 12) G ( 黄 豆 饼 粉 0.01, 蛋 白 胨 0.01, CaCO30.01,KNO3 0.01) 0.43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G ( 黄 豆 饼 粉 2.7, 蛋 白 胨 2.7,KH2PO40.02, 鱼 粉 1.3, KNO3 1.9, 碳 酸 钙 0.8) ( 葡 萄 糖 2195 黄 豆 饼 粉 271 蛋 白 胨 271 KH2PO 鱼 粉 KNO 水 , 配 料 发 碳 酸 钙 86.8) ( 葡 萄 糖 , 蛋 白 质 , 杂 质 101.1, 碳 酸 钙 50.98, 碳 酸 氢 钙 48.2, 磷 酸 二 氢 钾 4.09, 硝 酸 钾 95.47, 菌 体 97.97, 水 ,SV321.8, 初 级 代 谢 产 物 ) 配 配 料 G ( 黄 豆 饼 粉 0.02 蛋 白 胨 0.02 鱼 粉 0.01 KNO30.01, 碳 酸 钙 0.02) 料 聚 合 氯 化 铝 30 母 瓶 培 养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纯 酵 化 0.01 蒸 汽 100 空 气 中 氧 气 4.43 水 蒸 气 20 蒸 汽 200 空 气 中 氧 气 22.4 水 蒸 气 40 蒸 汽 空 气 中 氧 气 1792 S ( 琼 脂 0.004, 淀 粉 0.002, 蔗 糖 0.001, 菌 体 0.002, 水 0.187) G (CO2 6.1, 水 蒸 气 67.9,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G ( 水 蒸 汽 222,CO2 30.8,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3) 水 蒸 气 2800 F 2 代 培 养 G (CO22464, 水 蒸 汽 ,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3) F1 代 培 养 S ( 琼 脂 0.004, 淀 粉 0.002, 蔗 糖 0.001, 菌 体 :0.001, 水 0.187) 0.2( 琼 脂 0.004, 蛋 白 胨 0.005, 淀 粉 0.002, 蔗 糖 0.002, 水 0.187) ( 葡 萄 糖 ,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41.06, 可 溶 性 杂 质 85.26, 碳 酸 氢 钙 47.3, 碳 酸 钙 0.8, 磷 酸 二 氢 钾 4.03, 硝 酸 钾 93.97, 水 ,SV320.56, 氯 化 铝 3) 利 福 霉 素 S 酸 回 收 蒸 馏 尾 水 (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9, 利 福 霉 素 S- 钠 4.4, 水 140.8, 杂 质 0.6,H2SO41.6, 硫 酸 钠 10.5, 异 丙 醇 12) 水 双 氧 水 ( 葡 萄 糖 4.0, 蛋 白 质 , 杂 质 39.14, 碳 酸 氢 钙 0.9, 碳 酸 钙 50.18, 磷 酸 二 氢 钾 0.06, 硝 酸 钾 1.5, 水 733.3, SV1.24, 氯 化 铝 27) 过 滤 喷 雾 干 燥 氧 ( 葡 萄 糖 ,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41.06, 可 溶 性 杂 质 85.26, 磷 酸 二 氢 钾 4.03, 碳 酸 氢 钙 47.3, 碳 酸 钙 0.8, 硝 酸 钾 93.97, 氯 化 铝 3,S 酸 ,SV14.56, 水 ) 盐 酸 (30%)200 萃 ( 葡 萄 糖 2.5, 蛋 白 质 3.04, 杂 质 47, 硝 酸 钾 4.7,S 酸 ,S-Na3.5, 氯 化 钙 0.3, 水 , 乙 酸 丁 酯 4650, 氯 化 氢 0.6, 异 丙 醇 10.8, 乙 酸 2.1, 丁 醇 2.5) 氢 氧 化 钠 (0.3%) 621 ( 氢 氧 化 钠 3, 水 618) 碱 (S 酸 303,S-Na3.5, 异 丙 醇 1.1, 乙 酸 丁 酯 4557, 杂 质 14.1, 丁 醇 2.5, 水 109.4) NaOH(30%) 65(NaOH19.5, 水 45.5)NaHCO3(4%) 156 成 (NaHCO36, 水 150) (S 酸 7.82, 乙 酸 丁 酯 4557, 杂 质 14.1,S-Na , 碳 酸 钠 6.78, 碳 酸 氢 钠 0.62, 丁 醇 2.5, 异 丙 醇 1.1, 水 ) 化 取 洗 盐 冷 却 结 晶 乙 酸 丁 酯 G ( 乙 酸 丁 酯 2.8, 乙 酸 0.3, 丁 醇 0.9,CO226.05) ( 葡 萄 糖 ,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38.02, 可 溶 性 杂 质 38.86, 氯 化 钙 32.99, 磷 酸 二 氢 钾 4.03, 硝 酸 钾 89.27, S 酸 10.16,S- 钠 6.9,SV14.56, 水 , 异 丙 醇 1.2, 乙 酸 丁 酯 341.6, 氯 化 氢 37.52,H2SO41.6, 硫 酸 钠 10.5, 氯 化 铝 3, 乙 酸 1, 丁 醇 5.6) ( 葡 萄 糖 2.5,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3.04, 硝 酸 钾 4.7,S 酸 1.02, 可 溶 性 杂 质 32.9, 乙 酸 丁 酯 93, 氯 化 钠 0.96, 氢 氧 化 钠 0.94, 氯 化 钙 0.3,S-Na6.9, 乙 酸 钠 2.87, 异 丙 醇 9.7, 水 ) G ( 粉 尘 90.91, 水 蒸 气 696.6) S ( 固 形 物 517.3, 水 36.7) (S 酸 5.06, 乙 酸 丁 酯 4926,S-Na6, 乙 酸 0.9, 丁 醇 5.9, 水 28.5) (30%)NaOH 140 中 和 蒸 汽 1600 溶 剂 回 收 冷 凝 262.9( 乙 酸 丁 酯 5, 乙 酸 0.1, 丁 醇 0.6, 水 255.6) W ( 葡 萄 糖 , 可 溶 性 蛋 白 质 41.06, 可 溶 性 杂 质 85.26, 氯 化 钙 33.29, 磷 酸 二 氢 钾 4.03, 硝 酸 钾 93.97,S 酸 13.54,SV14.56,S-Na19.5, 氯 化 铝 3, 乙 酸 0.7, 丁 醇 5.3, 乙 酸 丁 酯 24.3, 异 丙 醇 12, 乙 酸 钠 6.01, 氯 化 钠 61.1, 碳 酸 钠 6.96,Na2SO412.1, 水 ) (S 酸 2.36, 乙 酸 丁 酯 89.6, 异 丙 醇 1.1, 可 溶 性 杂 质 13.5, S-Na5.7, 碳 酸 钠 6.18, 碳 酸 氢 钠 0.62, 水 ) 472.6( 乙 酸 丁 酯 468, 乙 酸 0.9, 丁 醇 3.7) G ( 乙 酸 丁 酯 25, 乙 酸 0.2, 丁 醇 0.4, 水 28.4) 离 395.6(S 酸 0.4, 乙 酸 丁 酯 68.8, 杂 质 0.6,S-Na296.3, 碳 酸 钠 0.6, 水 28.9) 心 G ( 乙 酸 丁 酯 4.6, 丁 醇 0.3) (S 酸 7.42, 乙 酸 丁 酯 , 异 丙 醇 1.1, 可 溶 性 杂 质 13.5, S-Na11.7, 碳 酸 钠 6.18, 碳 酸 氢 钠 0.62, 丁 醇 2.2, 水 ) 静 置 (S 酸 5.06, 乙 酸 丁 酯 4394,S-Na6, 丁 醇 2.2, 水 3) 破 碎 G ( 乙 酸 丁 酯 3.4, 水 2.8) 烘 干 95.3( 乙 酸 丁 酯 67, 水 28.3) 冷 凝 89.5( 乙 酸 丁 酯 64, 水 25.5) 300.3(S 酸 0.4, 杂 质 0.6, S-Na296.3, 乙 酸 丁 酯 1.8, 碳 酸 钠 0.6, 水 0.6) 包 300(S 酸 0.4, 杂 质 0.6, S-Na296, 乙 酸 丁 酯 1.8, 碳 酸 钠 0.6, 水 0.6) 成 品 装 G1-13:S-Na0.3 图 2-17b 利 福 霉 素 S-Na 物 料 平 衡 图 (t/a) 2-37

65 2 工 程 分 析 乙 酸 丁 酯 分 解 消 耗 5.6 G 萃 取 中 和 4926 分 解 消 耗 溶 剂 回 收 468 冷 凝 G W 碱 洗 成 盐 89.6 冷 却 结 晶 4557 G1-11:4.6 离 心 静 置 破 碎 68.8 G 烘 干 67 冷 凝 包 装 1.8 成 品 图 2-18 乙 酸 丁 酯 物 料 平 衡 图 (t/a) 2-38

66 2 工 程 分 析 2.4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程 分 析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项 目 主 要 设 置 1 条 生 产 线, 年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t 其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配 置 情 况 见 表 2-28 表 2-28 利 福 霉 素 S 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设 备 规 格 数 量 安 装 情 况 备 注 1 酸 化 2 精 制 3 蒸 馏 4 离 心 酸 化 反 应 罐 Φ1200*1200*10 7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酸 化 母 液 储 罐 Φ3000*3500*20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精 制 罐 Φ1200*1200*10 7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精 制 母 液 储 罐 Φ3600*3500*20 1 个 未 安 装 利 旧 蒸 馏 釜 Φ1200*1200*10 2 个 已 安 装 新 购 异 丙 醇 回 收 罐 Φ3600*3500*20 1 个 未 安 装 利 旧 离 心 机 SS 台 已 安 装 利 旧 母 液 收 集 罐 Φ1200*1200*10 1 个 已 安 装 利 旧 5 烘 干 真 空 干 燥 箱 GB-24 1 台 已 安 装 新 购 6 破 碎 破 碎 机 YB-8 1 台 未 安 装 新 购 7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冷 凝 系 统 2 套 未 安 装 利 旧 泵 类 2 个 未 安 装 新 购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2 个 未 安 装 新 购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反 应 原 理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是 以 利 福 霉 素 S- 钠 浓 硫 酸 为 主 要 原 料, 以 异 丙 醇 水 为 溶 剂, 通 过 酸 化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精 制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等 工 段 制 取 而 成 项 目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线 每 年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利 福 霉 素 S- 钠 转 化 率 为 95%,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品 收 率 为 93% 以 上 反 应 效 率 不 包 括 副 反 应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除 发 生 主 反 应 外, 还 伴 随 有 副 反 应 发 生, 由 于 受 技 术 条 件 限 制, 目 前 无 法 给 出 反 应 方 程 式 及 产 物 酸 化 工 段 主 反 应 方 程 式 : 2-39

67 2 工 程 分 析 C 22 H O O CH 3 OH O O O C NNa O + H 2 SO 4 2 C 22 H O O OH O O O C NH O + Na 2 SO 4 利 福 霉 素 S- 钠 产 污 环 节 及 工 艺 流 程 CH 3 利 福 霉 素 S 酸 (1) 酸 化 将 适 量 水 泵 入 到 酸 化 反 应 釜 中, 然 后 人 工 将 瓶 装 浓 硫 酸 缓 慢 倒 入 酸 化 反 应 釜 中 并 人 工 缓 慢 搅 拌, 同 时 向 反 应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控 制 反 应 釜 温 度 为 45 浓 硫 酸 投 加 完 毕 后, 通 过 料 泵 将 桶 装 异 丙 醇 泵 入 到 反 应 釜 中, 然 后 将 利 福 霉 素 S- 钠 湿 品 人 工 投 加 到 反 应 釜 中, 开 启 反 应 釜 搅 拌 器 搅 拌, 此 时 釜 内 利 福 霉 素 S- 钠 与 浓 硫 酸 发 生 反 应, 生 成 利 福 霉 素 S 酸 和 硫 酸 钠, 反 应 时 间 为 2h 反 应 结 束 后, 酸 化 釜 内 物 料 主 要 利 福 霉 素 S 酸 硫 酸 钠 异 丙 醇 水 及 少 量 利 福 霉 素 S- 钠 H 2SO 4 杂 质 等 (2) 冷 却 结 晶 酸 化 反 应 结 束 后, 继 续 向 酸 化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控 制 反 应 釜 内 温 度 为 30, 然 后 停 止 向 反 应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循 环 水, 改 为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冻 盐 水, 控 制 反 应 釜 内 温 度 为 5, 此 时 釜 内 利 福 霉 素 S 酸 结 晶 析 出 (3) 离 心 1 离 心 通 过 高 位 差 将 酸 化 釜 内 物 料 放 入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对 料 斗 加 盖 密 封, 对 料 斗 物 料 进 行 离 心 处 理 当 离 心 至 料 斗 内 无 料 液 甩 出 时, 停 止 离 心 工 序 离 心 结 束 后, 料 斗 内 固 体 物 料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粗 品, 离 心 母 液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水 H 2SO 4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少 量 利 福 霉 素 S 酸 Na 2SO 4 杂 质 等, 统 一 收 集 母 液 储 罐 中, 对 异 丙 醇 进 行 回 收 离 心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2-1,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产 污 环 节 : 离 心 废 气 G2-1 2 母 液 处 理 离 心 完 成 后, 将 母 液 储 罐 中 的 离 心 母 液 泵 入 到 蒸 馏 釜 内, 开 启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2-40

68 2 工 程 分 析 泵, 对 蒸 馏 釜 抽 负 压 至 -0.08Mpa, 同 时 向 蒸 馏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控 制 釜 内 温 度 为 60, 对 釜 内 异 丙 醇 进 行 蒸 馏, 蒸 出 的 异 丙 醇 和 少 量 水 蒸 气 经 两 级 水 冷 凝 装 置 ( 一 级 普 通 水 + 一 级 冷 盐 水 ) 进 行 冷 凝 ( 异 丙 醇 冷 凝 效 率 95%, 水 冷 凝 效 率 90%) 后, 全 部 回 用 酸 化 工 段 和 精 制 工 段 蒸 馏 结 束 后, 蒸 馏 釜 内 剩 余 少 量 蒸 馏 尾 水, 由 于 该 部 分 尾 水 中 含 有 部 分 利 福 霉 素 S 酸, 因 此 将 该 部 分 料 液 收 集 后 全 部 导 入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萃 取 工 段,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过 程 中 冷 凝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不 凝 尾 气 G2-2,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W2-1,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排 入 自 建 污 水 站 进 行 处 理 产 污 环 节 :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水 力 喷 射 泵 废 水 W2-1 (4) 精 制 离 心 结 束 后, 人 工 将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利 福 霉 素 S 酸 粗 品 放 入 精 制 釜 内, 然 后 向 精 制 釜 内 泵 入 适 量 异 丙 醇 和 水, 同 时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控 制 釜 内 温 度 为 45 开 启 精 制 釜 搅 拌 器 搅 拌, 使 釜 内 物 料 充 分 溶 解 混 合, 对 利 福 霉 素 S 酸 粗 品 中 杂 质 进 行 洗 涤 精 制 完 成 后, 釜 内 物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酸 异 丙 醇 水 及 少 量 H 2SO 4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杂 质 等 (5) 冷 却 结 晶 精 制 釜 内 物 料 溶 解 混 合 后, 停 止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改 为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却 循 环 水, 同 时 控 制 釜 内 温 度 为 20, 然 后 停 止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循 环 水, 改 为 向 釜 外 侧 夹 套 通 冷 冻 盐 水, 同 时 控 制 釜 内 温 度 为 5, 此 时 利 福 霉 素 S 酸 在 结 晶 釜 中 析 出 (6) 离 心 结 晶 工 序 结 束 后, 通 过 高 位 差 将 精 制 釜 内 物 料 放 入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对 料 斗 加 盖 密 封, 对 料 斗 物 料 进 行 离 心 处 理, 当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料 液 无 甩 出 时, 停 止 离 心 工 序 离 心 结 束 后, 料 斗 内 固 体 物 料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离 心 母 液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水 及 少 量 少 量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杂 质 等, 统 一 收 集 后 直 接 回 用 于 酸 化 工 序 离 心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2-3,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产 污 环 节 : 离 心 废 气 G2-3 (7) 破 碎 离 心 工 序 结 束 后, 将 离 心 机 料 斗 内 湿 品 固 体 物 料 收 集 后 投 入 到 破 碎 机 料 斗 内, 对 破 2-41

69 2 工 程 分 析 碎 机 进 行 加 盖 密 封, 对 料 斗 内 物 料 进 行 破 碎 处 理 该 工 序 中, 由 于 物 料 为 湿 品 物 料, 因 此 不 会 有 粉 尘 产 生 (8) 烘 干 离 心 工 序 结 束 后, 将 料 斗 内 湿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放 入 托 盘 内 送 入 真 空 干 燥 箱, 开 启 水 力 喷 射 泵, 对 干 燥 箱 烘 箱 抽 负 压 至 -0.09Mpa, 同 时 向 料 仓 外 侧 夹 套 通 蒸 汽, 控 制 料 仓 内 温 度 为 70, 将 湿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中 异 丙 醇 及 水 蒸 出 干 燥 完 成 后, 托 盘 中 颗 粒 状 固 体 物 料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蒸 出 异 丙 醇 经 两 级 水 冷 凝 装 置 ( 一 级 普 通 水 + 一 级 冷 盐 水 ) 进 行 冷 凝 ( 异 丙 醇 冷 凝 效 率 95%, 水 冷 凝 效 率 90%), 收 集 后 全 部 回 用 于 酸 化 工 段 烘 干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W2-2,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排 入 到 自 建 污 水 站 进 行 处 理 产 污 环 节 :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废 水 W2-2 (9) 包 装 烘 干 完 成 后 颗 粒 状 固 体 即 为 成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本 项 目 包 装 过 程 较 为 简 单, 包 装 时 将 成 品 装 入 20kg/ 桶 或 20kg/ 袋 中, 包 装 完 毕 后 送 入 仓 库 中 保 存 待 售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污 环 节 及 处 理 措 施 见 表 2-29,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环 节 图 见 图 2-19a; 废 气 处 理 示 意 图 见 图 2-19b 类 别 废 气 表 2-29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污 环 节 及 处 理 措 施 表 产 污 环 节 主 要 污 染 物 处 理 措 施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废 水 力 喷 射 泵 废 水 W2-1 水 水 力 喷 射 泵 废 水 W2-2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1 根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排 入 企 业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2-42

70 2 工 程 分 析 异 丙 醇 异 丙 醇 水 浓 硫 酸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酸 化 冷 却 结 晶 返 回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萃 取 工 序 G2-1 蒸 馏 尾 水 异 丙 醇 离 心 蒸 馏 冷 凝 G2-2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W2-1 水 精 制 异 丙 醇 冷 却 结 晶 G2-3 母 液 离 心 破 碎 烘 干 冷 凝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G2-4 异 丙 醇 包 装 W2-2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品 图 例 :G- 代 表 废 气 W- 代 表 废 水 S- 代 表 固 废 图 2-19a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流 程 图 2-43

71 2 工 程 分 析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见 表 2-30 表 2-30 利 福 霉 素 S 酸 原 辅 料 及 能 源 耗 用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原 料 名 称 规 格 标 准 状 态 用 量 备 注 原 辅 料 耗 用 情 况 1 利 福 霉 素 S- 钠 99% 固 态 114t/a 自 产 2 浓 硫 酸 98% 液 态 9t/a 外 购 3 异 丙 醇 99.7% 液 态 32t/a 外 购 4 水 107.5t/a 蒸 馏 水, 自 制 能 源 消 耗 情 况 1 循 环 水 量 2000m 3 /a 2 蒸 汽 280t/a 由 厂 区 燃 气 锅 炉 供 给 原 辅 料 物 化 性 质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主 要 原 辅 料 理 化 性 质 情 况 见 表 2-31 表 2-32 表 2-31 异 丙 醇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C3H8O 别 名 2- 丙 醇 分 子 量 外 观 形 状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似 乙 醇 和 丙 酮 混 合 物 的 气 味 密 度 图 2-19b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废 气 处 理 示 意 图 相 对 密 度 ( 水 =1)0.79; 相 对 密 度 ( 空 气 =1)2.07 蒸 汽 压 4.40kPa/20 沸 点 80.3 闪 点 12 稳 定 性 稳 定 溶 解 性 溶 于 水 醇 醚 苯 氯 仿 等 多 数 有 机 溶 剂 主 要 用 途 是 重 要 的 化 工 产 品 和 原 料 主 要 用 于 制 药 化 妆 品 塑 料 香 料 涂 料 等 表 2-32 浓 硫 酸 理 化 性 质 表 分 子 式 H2SO4 别 名 磺 镪 水 分 子 量 沸 点 密 度 相 对 密 度 ( 水 =1)1.83 蒸 汽 压 0.13kPa(145.8 ) 稳 定 性 稳 定 外 观 形 状 纯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无 臭 主 要 用 途 用 于 生 产 化 学 肥 料, 在 化 工 医 药 塑 料 染 料 石 油 提 炼 等 工 业 也 有 广 泛 应 用 2-44

72 2 工 程 分 析 物 料 平 衡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物 料 平 衡 表 见 表 2-33,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2-20, 异 丙 醇 物 料 平 衡 图 见 图 2-21 利 福 霉 素 S 酸 入 料 表 2-33 利 福 霉 素 S 酸 物 料 平 衡 表 出 料 名 称 入 料 量 (t/a) 名 称 出 料 量 (t/a) 利 福 霉 素 S- 钠 114 离 心 废 气 G2-1 异 丙 醇 0.4 水 40 蒸 馏 不 凝 尾 异 丙 醇 17.4 杂 质 1 气 G2-2 水 2.5 浓 硫 酸 9 离 心 废 气 G2-3 异 丙 醇 0.3 蒸 馏 水 烘 干 不 凝 尾 异 丙 醇 1.9 新 鲜 异 丙 醇 32 气 G2-4 水 0.2 蒸 馏 工 序 异 丙 醇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9 回 用 物 料 水 47.5 利 福 霉 素 S- 钠 4.4 利 福 霉 素 S 酸 8.2 回 用 利 福 霉 杂 质 0.6 素 S- 钠 盐 萃 利 福 霉 素 S-Na 1.9 硫 酸 钠 10.5 离 心 工 序 取 工 序 蒸 馏 杂 质 0.2 H2SO4 1.6 回 用 物 料 尾 水 异 丙 醇 270 异 丙 醇 12 水 46 水 烘 干 工 序 异 丙 醇 27.4 蒸 馏 工 序 回 异 丙 醇 回 用 物 料 水 1.0 收 物 料 水 47.5 离 心 工 序 回 用 物 料 利 福 霉 素 S 酸 8.2 利 福 霉 素 S-Na 1.9 杂 质 0.2 异 丙 醇 270 水 46 烘 干 工 序 回 异 丙 醇 27.4 用 物 料 水 1.0 产 品 利 福 霉 素 S 酸 94 利 福 霉 素 S- 钠 1.4 水 4 杂 质 0.6 总 入 料 总 出 料

73 2 工 程 分 析 异 丙 醇 32 水 100 浓 硫 酸 9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155( 利 福 霉 素 S- 钠 114, 水 40, 杂 质 1) 酸 化 729.3( 利 福 霉 素 S 酸 113.1, 利 福 霉 素 S- 钠 7.7, 水 195, 杂 质 1.2,H2SO41.6, 硫 酸 钠 10.7, 异 丙 醇 400) 78.6( 异 丙 醇 70.6, 水 8) 冷 却 结 晶 水 离 心 150.1(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2.2, 利 福 霉 素 S- 钠 3.3, 水 4.2, 杂 质 0.8, 异 丙 醇 39.6) 精 制 G2-1 异 丙 醇 (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9, 利 福 霉 素 S- 钠 4.4, 水 190.8, 杂 质 0.6, H2SO41.6, 硫 酸 钠 10.5, 异 丙 醇 360) 蒸 馏 398( 异 丙 醇 348, 水 50)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Na 萃 取 工 序 物 料 180.8(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9, 利 福 霉 素 S- 钠 4.4, 水 140.8, 杂 质 0.6,H2SO41.6, 硫 酸 钠 10.5, 异 丙 醇 12) 299.5( 异 丙 醇 260, 水 39.5) 冷 凝 G ( 异 丙 醇 17.4, 水 2.5) 457.1(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2.2, 利 福 霉 素 S- 钠 3.3, 水 51.2, 杂 质 0.8, 异 丙 醇 299.6) 冷 却 结 晶 326.3( 利 福 霉 素 S 酸 8.2,S- 钠 1.9, 水 46, 杂 质 0.2, 异 丙 醇 270) 离 心 G2-3 异 丙 醇 ( 利 福 霉 素 S 酸 94, 利 福 霉 素 S- 钠 1.4, 水 5.2, 杂 质 0.6, 异 丙 醇 29.3) 破 碎 G ( 异 丙 醇 1.9, 水 0.2) 100( 利 福 霉 素 S 酸 94, 利 福 霉 素 S- 钠 1.4, 水 4, 杂 质 0.6) 烘 干 30.5( 异 丙 醇 29.3, 水 1.2) 冷 凝 28.4( 异 丙 醇 27.4, 水 1) 包 装 100( 利 福 霉 素 S 酸 94, 利 福 霉 素 S- 钠 1.4, 水 4, 杂 质 0.6)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品 图 2-20 利 福 霉 素 S 酸 物 料 平 衡 图 (t/a) 2-46

74 2 工 程 分 析 异 丙 醇 32 酸 化 冷 却 结 晶 400 G2-1 异 丙 醇 离 心 蒸 馏 348 冷 凝 G 精 制 回 用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萃 取 工 序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G 破 碎 29.3 G 烘 干 29.3 冷 凝 27.4 图 2-21 异 丙 醇 物 料 平 衡 图 (t/a) 2.5 公 用 工 程 给 排 水 给 水 该 项 目 营 运 后, 主 要 用 水 环 节 为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锅 炉 补 充 用 水 水 力 喷 射 泵 用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用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冷 却 循 环 补 充 水 生 活 用 水 及 绿 化 用 水 等 总 新 鲜 水 量 为 m 3 /a 2-47

75 2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用 水 全 部 采 用 彭 白 河 水, 厂 区 内 不 设 置 暂 存 设 施, 生 产 用 水 随 用 随 取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拟 利 用 已 建 成 一 条 取 水 管 道, 该 管 道 在 2007 年 已 建 成, 由 于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且 长 时 间 没 有 进 行 利 用 维 护, 因 此 管 道 出 现 堵 塞 及 锈 蚀 现 象, 因 此 需 要 对 该 条 管 道 进 行 清 理 维 护 ; 同 时 为 了 满 足 项 目 用 水 需 求, 项 目 将 新 增 1 条 取 水 管 道 项 目 取 水 路 线 见 图 2-22 (1)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葡 萄 糖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量 为 16.66m 3 /d,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用 水 量 为 m 3 /d,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工 艺 用 水 量 为 0.35m 3 /d, 该 部 分 用 水 均 为 新 鲜 水, 总 用 水 量 为 m 3 /d (2) 锅 炉 补 充 用 水 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蒸 汽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蒸 汽 及 生 产 用 热, 由 于 蒸 汽 损 耗, 因 此 需 定 期 补 充 水 量, 平 均 用 新 鲜 水 量 为 56.36m 3 /d (3) 水 力 喷 射 泵 用 水 项 目 将 配 备 有 5 台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共 配 备 有 4 个 容 积 为 10m 3 的 循 环 水 罐, 为 了 保 证 其 运 行 效 率, 水 罐 中 循 环 水 每 两 个 月 排 放 一 次, 则 真 空 泵 冷 却 循 环 用 水 量 平 均 为 0.66m 3 /d (4) 蒸 馏 水 制 备 用 水 项 目 设 置 1 台 双 效 蒸 馏 水 机, 主 要 为 菌 种 实 验 室 培 养 及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用 水, 该 部 分 蒸 馏 水 用 水 量 为 0.35m 3 /d, 蒸 馏 水 机 得 水 率 为 60%, 则 项 目 蒸 馏 水 制 备 系 统 新 鲜 水 用 水 量 为 0.58m 3 /d (5)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车 间 地 面 及 发 酵 工 序 设 备 需 定 期 进 行 冲 洗, 则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平 均 用 水 量 约 为 5m 3 /d, 该 部 分 用 水 全 部 为 新 鲜 水 (6) 水 吸 收 装 置 用 水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需 要 对 乙 酸 丁 酯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乙 酸 丁 醇 等 有 机 废 气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由 于 上 述 有 机 废 气 为 可 溶 及 易 溶 于 水 有 机 物, 因 此 本 项 目 采 用 活 性 炭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及 水 喷 淋 装 置 对 该 部 分 废 气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其 中 采 用 水 吸 收 装 置 及 水 喷 淋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时, 当 水 吸 收 装 置 中 有 机 物 浓 度 高 于 5% 时 需 进 行 更 换, 则 水 吸 收 装 置 用 水 量 为 4.14m 3 /d (7) 冷 却 循 环 补 充 水 2-48

76 2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循 环 水 量 为 6600m 3 /d, 由 于 蒸 发 排 放 等 原 因 损 耗, 需 定 期 进 行 补 水 损 耗 量 按 照 用 水 量 的 3% 计 算, 则 平 均 补 充 量 约 为 198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全 部 采 用 新 鲜 水 (8)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用 水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生 产 设 备 多 为 利 旧 设 备, 在 这 些 设 备 重 新 使 用 时, 需 对 其 进 行 充 分 清 洗, 该 部 分 清 洗 用 水 仅 用 在 利 旧 设 备 重 新 使 用 时 清 洗 设 备, 为 一 次 用 水, 全 部 为 新 鲜 水, 平 均 用 水 量 为 0.1m 3 /d (9) 生 活 用 水 项 目 拟 定 工 作 人 员 89 人, 厂 区 内 设 置 职 工 宿 舍 及 餐 厅, 经 综 合 考 虑, 生 活 用 水 平 均 每 人 按 80L/d 计, 则 用 水 量 约 为 7.12m 3 /d (10) 绿 化 用 水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面 积 约 为 8010m 2, 按 2L/m 2 天 计, 每 天 绿 化 新 鲜 水 用 量 约 为 16.02m 3 /d, 绿 化 期 275 天, 非 绿 化 期 25 天 排 水 项 目 厂 区 排 水 系 统 采 用 雨 污 分 流 制, 分 别 设 污 水 管 网 和 雨 水 管 网 初 期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进 入 厂 区 事 故 水 池 暂 存, 然 后 分 批 打 入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后 期 雨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最 终 排 入 彭 白 河 项 目 废 水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路 线 图 见 图 2-23, 项 目 区 雨 污 分 流 污 水 收 集 路 线 图 见 图 2-24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生 蒸 馏 尾 水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萃 取 工 序, 因 此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葡 萄 糖 无 工 艺 废 水 产 生,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废 水, 其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公 司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2) 水 力 真 空 喷 射 泵 排 污 水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真 空 泵 废 水 平 均 产 生 量 为 0.53m 3 /d,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公 司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3)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水 洗 收 装 置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3.3m 3 /d, 统 一 收 集 后 排 入 公 司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2-49

77 2 工 程 分 析 (4) 蒸 馏 水 制 备 排 水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蒸 馏 水 制 备 废 水 平 均 产 生 量 为 0.23m 3 /d,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5) 锅 炉 排 污 水 企 业 蒸 汽 锅 炉 房 配 备 1 套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装 置 进 行 软 水 制 备,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少 量 含 盐 再 生 废 水 3.24m 3 /d,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6)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拟 建 项 目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4m 3 /d,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7)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拟 建 项 目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0.08m 3 /d, 收 集 后 排 入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8)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量 约 占 循 环 水 量 的 1%, 排 放 量 约 为 66m 3 /d, 该 部 分 废 水 中 污 染 物 含 量 较 低, 统 一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放 流 池,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出 水 混 合 后 通 过 厂 区 排 污 口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9) 生 活 污 水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按 用 水 量 的 80% 计 算, 则 生 活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5.7m 3 /d, 排 入 公 司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10) 初 期 雨 水 拟 建 工 程 建 设 雨 污 分 流 制, 在 刚 下 雨 时, 手 动 开 启 污 水 管 线 阀 门, 同 时 手 动 关 闭 雨 水 管 线 阀 门, 把 初 期 雨 水 切 换 到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内, 排 入 容 量 为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中 暂 存, 随 后 分 批 打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期 雨 水 经 市 政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入 彭 白 河 初 期 雨 水 量 按 下 式 计 算 : Q=q Φ F 式 中 Q 雨 水 设 计 流 量 (L/S); q 设 计 暴 雨 强 度 (L/S.hm 2 ); Φ 径 流 系 数, 按 照 车 间 面 混 凝 土 沥 青 路 面, 取 0.9; F 汇 水 面 积, 取 项 目 区 露 天 污 染 源 面 积, 主 要 为 储 罐 区 纯 化 装 置 区 糖 化 2-50

78 2 工 程 分 析 装 置 区 等,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335m 2 临 沂 市 暴 雨 强 度 公 式 :q= ( gP)/(t+10) 0.91 式 中 :P 设 计 重 现 期, 取 2 年 ;t 降 雨 历 时, 取 15min 经 计 算, 厂 区 初 期 雨 水 量 为 9.7m³/ 次 水 平 衡 项 目 水 平 衡 情 况 见 表 2-34, 葡 萄 糖 工 艺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25,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26,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27,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见 图 2-28 序 号 进 水 名 称 表 2-34 项 目 水 平 衡 表 项 目 入 水 序 (m 3 /d) 号 出 水 名 称 项 目 出 水 (m 3 /d) 1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用 水 损 耗 水 利 福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带 水 2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用 水 霉 素 0.12 S1-3 S- 钠 3 发 酵 工 序 用 水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 生 产 4 利 福 过 滤 工 序 用 水 生 产 回 收 水 0.09 霉 素 5 S- 钠 生 产 用 蒸 汽 反 应 消 耗 水 0.78 葡 萄 6 生 产 原 料 带 水 糖 生 损 耗 水 0.51 产 7 配 料 用 水 产 品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利 福 霉 损 耗 水 生 产 回 用 水 素 S 酸 回 用 蒸 馏 尾 水 0.47 生 产 10 配 料 工 序 用 水 葡 萄 生 产 回 收 水 糖 生 液 化 工 序 用 蒸 汽 3 11 蒸 汽 损 耗 水 产 12 原 料 带 水 锅 炉 树 脂 再 生 废 水 酸 化 工 序 用 水 损 耗 水 0.13 利 福 真 空 泵 14 霉 素 精 制 工 序 用 水 排 污 水 S 酸 原 料 带 水 水 吸 收 损 耗 水 0.84 生 产 16 生 产 回 用 水 装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蒸 馏 水 制 备 用 水 地 面 设 损 耗 水 1 18 锅 炉 补 充 水 备 冲 洗 冲 洗 废 水 4 19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用 水 蒸 馏 水 损 耗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用 水 制 备 排 污 水 地 面 设 备 冲 洗 用 水 5 21 冷 却 损 耗 水 树 脂 再 生 用 水 循 环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冷 却 循 环 补 充 水 员 工 损 耗 水

79 2 工 程 分 析 24 生 活 用 水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用 水 利 旧 设 清 洗 废 水 绿 化 用 水 备 冲 洗 损 耗 水 绿 化 耗 水 合 计 合 计 水 淀 粉 带 水 1.07 配 料 反 应 消 耗 水 0.74 蒸 汽 3 液 化 水 蒸 气 过 滤 冷 S 却 反 应 消 耗 水 0.04 糖 化 葡 萄 糖 图 2-25 葡 萄 糖 工 艺 水 平 衡 图 (m 3 /d) 2-52

80 2 工 程 分 析 蒸 汽 ( 葡 萄 糖 带 水 0.11, 水 0.7) 配 料 反 应 生 成 水 0.01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水 蒸 气 0.06 G1-3 水 蒸 气 蒸 汽 0.66 水 蒸 气 ( 葡 萄 糖 带 水 0.27, 水 1.5) 配 料 反 应 生 成 水 0.04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G1-5 水 蒸 汽 ( 葡 萄 糖 带 水 19.43, 水 62.11) 配 料 反 应 生 成 水 3.36 蒸 汽 发 酵 水 蒸 气 9.33 G1-7 水 蒸 汽 纯 化 98.9 G 水 过 滤 2.2 喷 雾 干 燥 S 反 应 生 成 水 0.08 氧 化 盐 酸 带 水 NaOH 带 水 0.33 蒸 汽 5.33 G 反 应 生 成 水 0.04 利 福 霉 素 S 酸 蒸 馏 回 用 尾 水 带 水 0.47 萃 取 反 应 生 成 水 中 和 溶 剂 回 收 冷 凝 氢 氧 化 钠 溶 液 带 水 2.06 碱 洗 3.36 W (NaOH 带 水 0.15,NaHCO3 溶 液 带 水 0.5) 反 应 生 成 水 0.03 成 盐 1.04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0.95 静 置 破 碎 0.09 G 烘 干 冷 凝 图 2-26 利 福 霉 素 S-Na 工 艺 水 平 衡 图 (m 3 /d) 2-53

81 2 工 程 分 析 水 0.33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带 水 酸 化 0.66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0.64 蒸 馏 0.17 冷 凝 G 水 精 制 回 用 利 福 霉 素 S-N 盐 萃 取 工 序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0.02 破 碎 0.02 烘 干 0.02 冷 凝 0.02 图 2-27 利 福 霉 素 S 酸 水 工 艺 平 衡 图 (m 3 /d) 2-54

82 2 工 程 分 析 绿 化 期 非 绿 化 期 蒸 馏 水 制 备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用 水 0.7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用 水 发 酵 工 序 用 水 过 滤 工 序 用 水 配 料 用 水 2.56 原 料 带 水 反 应 生 成 水 3.63 软 水 制 备 真 空 泵 用 水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生 产 用 蒸 汽 酸 化 工 序 用 水 精 制 工 序 用 水 0.13 原 料 带 水 锅 炉 补 充 水 液 化 工 序 用 蒸 汽 原 料 带 水 配 料 工 序 用 水 冷 却 循 环 补 充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用 水 0.13 绿 化 用 水 0.56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清 净 下 水 外 排 0.2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葡 萄 糖 生 产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生 产 用 热 设 备 地 面 冲 洗 用 水 利 旧 设 备 用 水 生 活 用 水 损 耗 水 蒸 馏 尾 水 回 用 利 福 霉 素 S-Na 萃 取 工 序 损 耗 水 0.12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带 水 S 反 应 消 耗 水 损 耗 水 产 品 带 水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沭 河 图 2-28 拟 建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m 3 /d) 2-55

83 2 工 程 分 析 供 电 项 目 用 电 主 要 为 生 产 生 活 及 公 用 设 施 用 电, 由 临 沂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电 网 10kV 电 源 直 接 引 入 项 目 区 项 目 厂 区 设 置 配 电 室 一 处, 内 设 1 台 1600KVA 变 压 器,1 台 315KVA 变 压 器, 变 压 器 降 压 后 以 380/220V 电 压 供 项 目 生 产 生 活 使 用 经 估 算 本 项 目 全 年 耗 电 量 为 1000 万 KWh 制 冷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需 要 需 用 到 冷 冻 盐 水, 企 业 拟 利 用 原 有 2 台 12 万 大 卡 氨 制 冷 机, 及 其 配 备 的 0.6m 3 0.8m 3 液 氨 储 罐 各 1 个, 进 行 冷 冻 盐 水 制 备, 以 满 足 生 产 需 要 供 热 项 目 生 产 车 间 不 设 采 暖 设 施, 办 公 室 与 职 工 宿 舍 冬 季 采 暖 使 用 空 调 采 暖, 项 目 用 热 主 要 为 生 产 用 热, 用 热 类 型 为 蒸 汽 和 热 水 (1) 拟 建 项 目 供 热 合 理 性 分 析 根 据 环 发 [2013]103 号 文 件 国 发 [2013]37 号 文 件 以 及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中 相 关 要 求 可 知, 城 市 建 成 区 工 业 园 区 禁 止 新 建 20t/h 以 下 的 燃 煤 重 油 渣 油 锅 炉 及 直 接 燃 用 生 物 质 锅 炉, 其 他 地 区 禁 止 新 建 10t/h 以 下 的 燃 煤 重 油 渣 油 锅 炉 及 直 接 燃 用 生 物 质 锅 炉 根 据 山 东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审 查 意 见 ( 鲁 环 审 {2012}155 号 ) 及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供 热 单 位 为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中 部 的 泰 能 热 电, 泰 能 热 电 由 于 经 营 不 善 最 终 破 产, 为 了 满 足 生 产 用 热 需 求,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建 1 座 建 筑 面 积 为 140m 2 的 锅 炉 房, 设 置 1 台 8t/h 燃 气 锅 炉, 为 项 目 生 产 提 供 热 量 及 蒸 汽 该 锅 炉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符 合 环 发 [2013]103 号 文 件 国 发 [2013]37 号 文 件 以 及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中 的 要 求 (2) 拟 建 项 目 用 热 情 况 分 析 根 据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通 过 与 企 业 技 术 人 员 交 流 可 知, 项 目 用 热 为 不 均 匀 用 热, 其 集 中 用 热 工 序 为 菌 种 培 养 发 酵 工 序 消 毒 用 蒸 汽, 集 中 用 热 时 间 为 2.5h, 集 中 用 热 量 为 7t/h 因 此, 项 目 设 置 1 台 8t/h 蒸 汽 锅 炉, 能 够 满 足 生 产 用 热 需 求 由 于 项 目 为 非 均 匀 用 热, 因 此 项 目 用 热 情 况 采 用 年 均 用 量 分 析, 具 体 项 目 蒸 汽 使 用 情 况 见 表 2-35, 项 目 用 蒸 汽 平 衡 图 见 图

84 2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表 2-35 拟 建 项 目 蒸 汽 使 用 情 况 一 览 表 用 气 工 段 蒸 汽 量 t/h t/d t/a 菌 种 培 养 用 蒸 汽 ( 包 含 蒸 馏 水 制 备 用 热 )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蒸 馏 工 序 用 蒸 汽 生 产 用 热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用 热 ( 包 含 蒸 馏 水 制 备 用 热 ) 葡 萄 糖 生 产 用 蒸 汽 合 计 菌 种 培 养 用 蒸 汽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用 热 产 品 带 水 蒸 汽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用 热 0.01 冷 凝 水 锅 炉 用 水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用 热 葡 萄 糖 生 产 用 蒸 汽 0.11 冷 凝 水 产 品 带 水 图 2-29 拟 建 项 目 蒸 汽 平 衡 图 (t/h) 消 防 项 目 消 防 水 系 统 采 用 一 次 水, 企 业 目 前 占 地 面 积 小 于 100ha, 厂 区 内 建 筑 物 厂 房 为 甲 类 仓 库 为 丙 类, 建 筑 物 体 积 均 小 于 10000m 3 ; 储 罐 区 面 积 约 为 141m 2, 最 大 储 罐 为 盐 酸 乙 酸 丁 酯 等 储 罐 50m 3 根 据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与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中 8.4 消 防 用 水 量 相 关 规 定, 厂 区 内 同 一 时 间 火 灾 次 数 取 1, 同 时 考 虑 到 厂 区 内 工 艺 装 置 储 罐 布 设 等 情 况, 最 终 确 定 厂 区 发 生 火 灾 后, 最 大 消 防 用 水 量 为 40L/S, 火 灾 延 续 时 间 按 3 小 时 计, 经 计 算 厂 区 内 发 生 火 灾 需 要 消 防 废 水 量 为 432m 3 通 过 现 场 勘 查, 企 业 在 厂 区 北 侧 设 置 一 座 3000m 3 循 环 水 池, 兼 做 消 防 水 池, 其 容 积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消 防 用 水 要 求 另 外 在 生 产 区 储 存 区 按 规 范 设 置 小 型 干 粉 灭 火 器 材 消 2-57

85 2 工 程 分 析 防 沙 池 等, 用 于 扑 灭 零 星 火 灾 灭 火 器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 (GB ) 配 置 事 故 水 池 据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文 件 关 于 督 促 化 工 企 业 切 实 做 好 几 项 安 全 环 保 重 点 工 作 的 紧 急 通 知 ( 安 监 总 危 化 [2006]10 号 ) 以 及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设 计 规 范 (GB )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等 有 关 要 求, 工 程 要 设 置 安 全 可 靠 的 事 故 水 池, 以 防 范 和 控 制 生 产 发 生 事 故 时 和 事 故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物 料 泄 漏 消 防 污 水 以 及 雨 污 水 事 故 水 池 的 设 计 有 效 容 积 V 应 满 足 以 下 公 式 并 留 有 余 地, 以 防 范 一 些 不 可 预 见 情 况 V =(V 1+V 2-V 3)max+V 4+V 5 V 1 发 生 事 故 时 最 大 物 料 泄 露 量, 按 厂 区 内 最 大 单 个 储 罐 物 料 体 积,m 3 ; V 2 发 生 火 灾 时 装 置 区 或 罐 区 的 最 大 的 消 防 废 水 量,m 3 ; V 3 转 输 到 其 它 储 存 或 处 理 设 施 的 物 料 量,m 3 ; V 4 发 生 事 故 时 仍 必 须 进 入 该 系 统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废 水 量,m 3 ; V 5 一 次 最 大 暴 雨 期 收 集 的 雨 污 水,m 3 ; V 事 故 池 =V - V 防 火 堤 - V 管 道 1 发 生 事 故 时 最 大 物 料 泄 露 量 V 1 的 确 定 项 目 最 大 储 罐 容 积 为 50m 3, 装 填 系 数 按 0.8 计 算, 则 确 定 发 生 事 故 时 最 大 物 料 泄 露 量 40m 3 2 发 生 火 灾 时 消 防 废 水 量 确 定 企 业 最 大 消 防 废 水 量 为 432m 3 / 次 3 转 输 到 其 它 储 存 装 置 中 的 物 料 量 项 目 储 罐 区 配 备 1 个 事 故 应 急 备 用 罐, 因 此 转 输 物 料 量 为 40m 3 4 废 水 量 确 定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全 厂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m 3 /d 5 最 大 雨 污 水 量 确 定 企 业 部 分 生 产 装 置 设 置 在 车 间 内, 糖 化 装 置 纯 化 装 置 为 露 天 或 半 露 天 设 置 ; 固 体 及 液 体 物 料 全 部 存 储 于 仓 库 中, 因 此 初 期 雨 水 主 要 产 生 在 储 罐 区 露 天 装 置 区, 该 部 分 面 积 约 为 335m 2 根 据 历 史 资 料, 临 沂 市 近 年 来 最 大 暴 雨 为 2009 年 8 月 18 日 出 现 的 特 2-58

86 2 工 程 分 析 大 暴 雨, 降 雨 量 最 大 地 区 达 297mm, 根 据 该 次 特 大 暴 雨 计 算 本 项 目 最 大 雨 污 水 量 为 100m 3 经 计 算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为 : 40m m 3-40m m m 3 =787.05m 3 综 上 所 述, 经 计 算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之 后, 全 厂 内 事 故 水 量 约 为 m 3 另 外, 计 算 过 程 中 没 有 扣 除 围 堰 管 道 容 积, 为 了 提 高 事 故 水 池 的 安 全 系 数, 保 证 最 大 事 故 污 水 容 纳 能 力, 企 业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定 为 1000m 3 经 过 现 场 调 查, 企 业 拟 利 用 厂 区 已 建 成 1 座 800m 3 事 故 水 池, 该 事 故 池 位 于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附 近, 距 离 项 目 生 产 区 较 远,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企 业 需 在 项 目 生 产 区 附 近 设 置 1 座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以 满 足 容 纳 全 厂 事 故 废 水 量 要 求 经 过 与 企 业 技 术 人 员 沟 通, 企 业 拟 在 厂 区 仓 库 北 侧, 拟 利 用 已 建 成 水 池, 并 对 其 进 行 扩 建 及 相 应 的 防 渗 处 理 物 料 储 运 运 输 方 案 项 目 各 种 物 料 具 体 运 输 情 况 见 表 2-36 表 2-36 项 目 物 料 运 输 情 况 表 项 目 原 料 年 运 输 量 (t/a) 包 装 方 式 包 装 规 格 运 输 方 式 淀 粉 2460 瓶 装 500g/ 瓶 汽 车 运 输 硝 酸 钾 496 袋 装 50kg/ 袋 汽 车 运 输 黄 豆 饼 粉 280 袋 装 25kg/ 袋 汽 车 运 输 蛋 白 胨 280 瓶 装 500g/ 瓶 汽 车 运 输 鱼 粉 袋 装 50kg/ 袋 汽 车 运 输 磷 酸 二 氢 钾 9 袋 装 25kg/ 袋 汽 车 运 输 碳 酸 钙 101 袋 装 40kg/ 袋 汽 车 运 输 液 碱 205 散 装 散 装 槽 车 运 输 碳 酸 氢 钠 6 袋 装 25kg/ 袋 汽 车 运 输 原 辅 料 氢 氧 化 钠 2 袋 装 500g/ 瓶 汽 车 运 输 异 丙 醇 32 桶 装 200kg/ 桶 汽 车 运 输 双 氧 水 24 桶 装 25kg/ 桶 汽 车 运 输 聚 合 氯 化 铝 30 桶 装 汽 车 运 输 淀 粉 酶 1.32 桶 装 汽 车 运 输 糖 化 酶 1.32 散 装 汽 车 运 输 盐 酸 200 散 装 散 装 槽 车 运 输 乙 酸 丁 酯 74 散 装 散 装 槽 车 运 输 浓 硫 酸 9 瓶 装 5L/ 瓶 汽 车 运 输 合 计

87 2 工 程 分 析 产 品 固 体 废 物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195 袋 装 20kg/ 袋 汽 车 运 输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 袋 装 25kg/ 袋 汽 车 运 输 合 计 295 废 培 养 基 S S 干 燥 残 渣 S 废 树 脂 0.1 专 用 容 废 活 性 炭 4.5 器 暂 存 专 车 运 输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5.6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2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11.7 过 滤 残 渣 S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1.2 汽 车 运 输 生 活 垃 圾 合 计 总 计 储 存 方 式 项 目 建 设 专 门 的 储 存 库 储 罐 区 对 原 辅 料 及 产 品 进 行 储 存 其 中 袋 装 及 瓶 装 物 料 全 部 存 储 于 原 料 仓 库 内 ; 企 业 拟 在 厂 区 北 侧 设 置 桶 装 物 料 异 丙 醇 存 储 库, 液 碱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等 均 存 储 于 储 罐 区 内 ; 袋 装 产 品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和 利 福 霉 素 S 酸 存 储 于 成 品 仓 库 内 成 品 仓 库 与 原 料 仓 库 设 置 在 同 一 个 库 房 内, 中 间 设 置 有 隔 断 将 其 隔 开 项 目 罐 区 储 存 情 况 见 表 2-37 编 号 名 称 表 2-37 拟 建 项 目 罐 区 存 储 情 况 表 储 罐 容 积 数 量 最 大 存 储 周 转 次 数 (m 3 ) ( 个 ) 量 (t) ( 次 ) 储 罐 形 式 1 盐 酸 储 罐 固 定 顶 储 罐 3 液 碱 储 罐 固 定 顶 储 罐 4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固 定 顶 储 罐 备 注 1.0m 高 围 堰, 面 积 47m 2 1.0m 高 围 堰, 面 积 15m 2 1.0m 高 围 堰, 面 积 47m

88 2 工 程 分 析 2.6 污 染 控 制 及 排 放 情 况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素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现 有 闲 置 厂 房 生 产 设 施 办 公 场 所 等 设 施 开 展 本 次 项 目, 其 中 需 对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同 时 新 建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因 此 项 目 施 工 期 工 作 量 较 小,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较 少, 且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随 着 施 工 期 的 结 束 而 消 失 (1) 颗 粒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颗 粒 物 主 要 来 自 : 物 料 装 卸 和 运 输 场 地 开 挖 砼 搅 拌 等 过 程 ; 物 料 运 输 引 起 的 道 路 扬 尘 ; 物 料 堆 放 期 间 因 空 气 流 动 产 生 的 二 次 扬 尘 (2) 噪 声 施 工 噪 声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机 械 交 通 运 输 等 主 要 高 噪 声 源 有 : 打 桩 机 挖 掘 机 推 土 机 砼 搅 拌 机 空 压 机 电 锯 载 重 汽 车 等, 其 噪 声 源 声 级 一 般 在 75~100dB(A) 之 间 (3) 废 水 施 工 期 间 生 产 用 水 主 要 是 混 凝 土 搅 拌 及 路 面 土 方 喷 洒 等, 废 水 量 很 小 ;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产 生 的 油 污 及 露 天 机 械 被 雨 水 冲 刷 后 产 生 少 量 的 含 油 污 水 ;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4)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为 生 产 垃 圾 以 及 少 量 生 活 垃 圾 生 产 垃 圾 主 要 是 建 筑 施 工 垃 圾 安 装 工 程 的 金 属 废 料 ;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的 日 常 生 活 废 弃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污 染 因 素 对 环 境 影 响 是 暂 时 的, 并 且 可 采 取 适 当 措 施 加 以 控 制, 减 轻 污 染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1) 防 尘 措 施 对 于 厂 区 施 工 现 场 产 生 的 堆 土, 定 点 堆 放, 及 时 回 填 ; 对 容 易 起 尘 的 土 堆 表 面 喷 洒 适 量 水, 以 防 止 风 起 扬 尘 ; 对 于 用 车 辆 运 输 物 料 或 垃 圾, 应 为 车 辆 配 备 蓬 布, 防 止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风 吹 扬 尘 2-61

89 2 工 程 分 析 (2) 降 噪 措 施 在 施 工 建 设 期 间 应 严 格 遵 守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GB ) 规 定 的 标 准 值, 做 好 施 工 噪 声 污 染 的 防 治 工 作,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2-38 项 目 表 2-38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作 业 噪 声 场 界 限 值 [ 单 位 :db(a)] 昼 (Ld) 噪 声 限 值 夜 (Ln)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注 : 昼 间 6:00-22:00, 夜 间 22:00-6:00 或 由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昼 夜 间 划 分 时 段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另 外, 施 工 应 尽 量 安 排 在 居 民 非 休 息 时 间 内 进 行 (3) 减 少 废 水 污 染 措 施 施 工 期 间 产 生 的 废 水, 设 一 座 临 时 废 水 沉 淀 池 经 沉 淀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 施 工 区 建 有 旱 厕, 施 工 人 员 清 洁 等 生 活 污 水 用 于 场 区 降 尘 (4) 固 体 废 物 治 理 措 施 建 筑 垃 圾 要 及 时 清 理, 用 于 填 垫 厂 基 路 基 或 坑 洼 地, 其 余 由 环 卫 部 门 拉 走 处 理 ;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存 放 并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处 理 (5)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施 工 开 挖 的 土 壤, 有 计 划 地 分 层 开 挖 分 层 回 填, 并 尽 量 将 表 土 回 填 表 层 对 于 临 时 占 用 土 地 上 的 植 被 应 移 植, 施 工 完 成 后, 尽 快 恢 复 植 被 运 行 期 工 程 运 行 期 污 染 因 素 主 要 为 废 气 废 水 固 废 和 噪 声 具 体 情 况 分 析 如 下 : 废 气 气 等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气, 无 组 织 废 气 主 要 为 生 产 装 置 区 罐 区 物 料 挥 发 废 (1) 有 组 织 废 气 A 工 艺 废 气 1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废 气 a 葡 萄 糖 配 料 工 序 中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G1-1, 主 要 为 淀 粉 及 少 量 杂 质 等,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b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菌 种 培 养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G1-2 G1-4 G1-6, 主 要 为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2-62

90 2 工 程 分 析 理, 由 发 酵 车 间 设 置 的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 菌 种 培 养 产 生 呼 吸 废 气 G1-3 G1-5 G1-7, 主 要 为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收 集 后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发 酵 车 间 设 置 的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在 发 酵 车 间 上 设 置 2 根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菌 种 培 养 发 酵 过 程 中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处 理 后 经 1#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发 酵 装 置 全 部 设 置 于 发 酵 车 间 内 且 分 散 排 布 于 车 间 内 两 侧, 因 此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及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通 过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c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主 要 为 菌 体 蛋 白 质 利 福 霉 素 等,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d 萃 取 工 序 产 生 萃 取 废 气 G1-9,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吸 附 效 率 为 80%)+ 两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为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为 90%)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发 酵 车 间 设 置 的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e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产 生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北 侧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f 离 心 工 序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1-11, 主 要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北 侧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g 烘 干 工 序 产 生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2,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北 侧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h 包 装 工 序 产 生 包 装 粉 尘 G1-13,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2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废 气 a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车 间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主 要 为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北 侧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b 烘 干 车 间 产 生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主 要 为 异 丙 醇,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北 侧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B 锅 炉 烟 气 本 项 目 拟 配 套 建 设 1 台 8t/h 的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本 项 目 蒸 汽 负 荷 约 为 17200t/a 该 锅 炉 运 行 过 程 中 所 需 天 然 气 为 150 万 m 3 /a, 天 然 气 为 清 洁 燃 料, 根 据 第 一 次 全 国 污 染 2-63

91 2 工 程 分 析 源 普 查 工 业 污 染 源 产 排 污 系 数 手 册 第 十 分 册 及 排 污 申 报 登 记 实 用 手 册 中 的 产 污 系 数 可 知,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产 污 系 数 见 表 2-39 表 2-39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产 污 系 数 表 编 号 污 染 物 名 称 单 位 产 污 系 数 备 注 1 废 气 量 标 准 m 3 / 万 m SO2 kg/ 万 m S S 代 表 含 硫 量,S 200mg/m 3 3 NOX kg/ 万 m 烟 尘 kg/ 万 m 由 以 上 参 数 计 算 出 项 目 锅 炉 烟 气 的 排 放 量,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40 名 称 燃 气 蒸 汽 锅 炉 烟 气 量 表 2-40 燃 气 锅 炉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产 生 情 况 排 放 情 况 SO2 NOX 烟 尘 SO2 NOX 烟 尘 万 m 3 0.6t/a 2.8t/a 0.16t/a 0.6t/a; 29.36mg/m 3 2.8t/a; 137mg/m t/a; 7.83mg/m 3 根 据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燃 气 锅 炉 标 准 ( 烟 尘 浓 度 10mg/m 3 ) 及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我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的 要 求 ( 鲁 环 函 [2014]420 号 ) 中 标 准 (SO 2 浓 度 50mg/m 3,NO X 浓 度 200mg/m 3 ) 可 知, 本 项 目 锅 炉 废 气 中 的 污 染 物 能 够 满 足 排 放 标 准 要 求 (2)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过 程 中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环 节 主 要 为 装 卸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无 组 织 废 气, 具 体 排 放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1 装 卸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项 目 储 罐 区 物 料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碱 等, 其 中 乙 酸 丁 酯 为 可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料, 盐 酸 为 易 挥 发 酸 性 刺 激 性 气 体, 因 此 该 部 分 物 料 在 卸 车 时 会 产 生 卸 车 废 气, 该 部 分 废 气 全 部 为 储 罐 大 呼 吸 废 气, 通 过 在 盐 酸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活 性 炭 装 置 净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因 此 不 在 此 单 独 计 算 ; 另 外, 项 目 涉 及 其 他 液 体 物 料 均 为 桶 装 或 瓶 装, 因 此 不 存 在 装 车 废 气 2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A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a 项 目 储 罐 区 存 储 物 料 主 要 为 盐 酸 乙 酸 丁 酯 及 液 碱, 其 中 乙 酸 丁 酯 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料, 盐 酸 为 具 有 挥 发 性 酸 性 物 料, 因 此 在 各 储 罐 旁 设 置 水 喷 淋 系 统, 夏 季 温 度 较 高 时, 可 采 取 水 喷 淋 方 式 进 行 降 温 喷 淋, 进 一 步 减 小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 2-64

92 2 工 程 分 析 b 项 目 在 盐 酸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活 性 炭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 效 率 为 90%), 将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全 部 引 入 环 保 装 置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该 方 式 可 以 大 大 减 小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B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计 算 固 定 顶 罐 的 大 呼 吸 排 放 可 由 下 式 估 算 : L = M P K K w -7 N 式 中 :L W 固 定 顶 罐 的 工 作 损 失 (Kg/m 3 投 入 量 ) K N 周 转 因 子 ( 无 量 纲 ), 取 值 按 年 周 转 次 数 (K= 年 投 入 量 / 罐 容 量 ) 当 K 36, 当 36< K 220, 当 K > 220, 固 定 顶 罐 小 呼 吸 排 放 可 用 下 式 估 算 : K K N C 按 1.0确 定 ; N K N» 0.26 = * K ; 0.68 æ P ö L B = M ç D H DT FP C K è Pø 式 中 :L B 固 定 顶 罐 的 呼 吸 排 放 量 (Kg/a); M 储 罐 内 蒸 气 的 分 子 量 ; P 在 大 量 液 体 状 态 下, 真 实 的 蒸 气 压 力 (Pa); D 罐 的 直 径 (m); H 平 均 蒸 气 空 间 高 度 (m); T 一 天 之 内 的 平 均 温 度 差 ( ); F P 涂 层 因 子 ( 无 量 纲 ), 根 据 油 漆 状 况 取 值 在 之 间 ; C 用 于 小 直 径 罐 的 调 节 因 子 ( 无 量 纲 ); 对 于 直 径 0-9m 之 间 罐 体, C = ( D- 9) 2 K C 产 品 因 子 ( 取 1.0) 项 目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2-41 C, 罐 径 大 于 9m,C=1; 2-65

93 2 工 程 分 析 物 料 名 称 年 储 存 量 (t/a) 表 2-41 项 目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单 罐 容 积 (m 3 ) 储 罐 大 呼 吸 小 呼 吸 数 量 ( 个 ) 结 构 型 式 小 计 (t/a) 小 计 (t/a) 合 计 (t/a) 盐 酸 (30%) 固 定 顶 储 罐 乙 酸 丁 酯 固 定 顶 储 罐 通 过 计 算 可 知, 项 目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 氯 化 氢 0.04t/a, 乙 酸 丁 酯 0.07t/a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产 生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的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等 储 罐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环 保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可 大 大 减 小 其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量 但 是 本 次 环 评 为 计 算 项 目 最 大 危 害 情 况, 储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计 算 过 程 将 不 考 虑 该 部 分 削 减 量 3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A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治 措 施 a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全 部 成 套 购 买, 其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密 封 性 能 较 好, 可 以 大 大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 b 生 产 中 涉 及 到 乙 酸 丁 酯 及 异 丙 醇 等 溶 剂 回 收 工 段 时, 全 部 采 用 真 空 泵 进 行 负 压 操 作, 产 生 的 不 凝 尾 气 全 部 收 集, 并 根 据 污 染 物 性 质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从 而 减 少 了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量 c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液 体 物 料 全 部 通 过 密 闭 的 管 道 进 行 转 送, 输 送 过 程 全 部 由 封 闭 式 料 泵 和 高 位 差 来 完 成 操 作, 物 料 不 与 外 界 直 接 接 触, 因 此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量 较 少 B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计 算 尽 管 企 业 采 取 了 上 述 项 无 组 织 废 气 防 护 措 施, 但 是 生 产 过 程 中 依 然 会 产 生 部 分 无 组 织 废 气 本 项 目 经 类 比 同 类 化 工 行 业 排 污 系 数, 确 定 装 置 区 物 料 产 污 系 数 为 0.1, 则 生 产 装 置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量 为 : 乙 酸 丁 酯 0.36t/a HCl0.02t/a 异 丙 醇 0.04t/a 乙 酸 0.02t/a 丁 醇 0.02t/a 粉 尘 0.1t/a VOCs0.44t/a 综 合 以 上 数 据,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2-42 表 2-42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 单 位 :t/a) 序 号 项 目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HCl 粉 尘 VOCs 1 储 罐 区 生 产 装 置 区 总 计

94 2 工 程 分 析 根 据 第 四 章 废 气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可 知, 各 污 染 物 在 各 厂 界 浓 度 均 能 够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3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主 要 来 自 于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根 据 众 多 企 业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方 法,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将 采 取 如 下 防 护 措 施 : A 项 目 通 过 IC+UASB 方 式 处 理 废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沼 气, 主 要 为 甲 烷,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利 用 B 根 据 众 多 企 业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方 法, 将 厌 氧 处 理 系 统 密 封, 同 时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四 周 种 植 绿 化 带, 并 选 用 抗 污 能 力 强 具 有 吸 附 臭 气 能 力 的 树 种 及 灌 木 丛, 可 减 少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恶 臭 的 排 放 C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采 用 机 械 脱 水 法 进 行 脱 水 处 理, 该 部 分 污 泥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企 业 应 当 进 行 密 闭 储 存, 并 联 系 相 关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严 禁 在 厂 区 内 随 意 堆 存,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进 一 步 减 小 臭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D 厂 界 周 围 种 植 适 合 当 地 土 壤 生 长 的 高 大 乔 木, 尽 量 减 少 臭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通 过 采 取 上 述 防 护 措 施 后, 预 计 离 污 水 处 理 站 最 近 的 厂 界 的 恶 臭 气 体 的 浓 度 小 于 20, 达 到 国 家 对 恶 臭 气 体 的 控 制 标 准 项 目 主 要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95 2 工 程 分 析 表 2-43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排 气 筒 生 产 项 目 污 染 源 名 称 排 气 筒 参 数 污 染 物 名 称 产 生 情 况 (t/a) 处 理 措 施 排 放 情 况 排 放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利 福 霉 素 S-Na 生 产 投 料 粉 尘 G1-2 呼 吸 废 气 G1-3 投 料 粉 尘 G1-4 呼 吸 废 气 G1-5(a) 投 料 粉 尘 G1-6 呼 吸 废 气 G1-7(a) 萃 取 废 气 G1-9 呼 吸 废 气 G1-5(b) 呼 吸 废 气 G1-7(b) 高 度 :15m; 内 径 :1.0m; 温 度 :20 ; 气 量 : 20000m 3 /h 高 度 :25m; 内 径 :1.0m; 温 度 :20 ; 气 量 : 20000m 3 /h 粉 尘 0.04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VOCs 0.01 粉 尘 0.08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2 VOCs 0.02 粉 尘 9.42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9 VOCs 0.09 乙 酸 丁 酯 2.8 乙 酸 0.3 丁 醇 0.9 VOCs 4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VOCs 0.01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21 VOCs 0.21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附 效 率 80%)+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丁 醇 乙 酸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2# 排 气 筒 排 放 粉 尘 :0.1t/a,0.69mg/m 3, 0.01kg/h; 乙 酸 丁 酯 : 0.1t/a,0.69mg/m 3, 0.01kg/h; 丁 醇 :0.09t/a, 0.62mg/m 3,0.01kg/h; 乙 酸 :0.03t/a, 0.21mg/m 3, kg/h; VOCs:0.21t/a, 0.97mg/m 3,0.02kg/h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t/a, 0.07mg/m 3, kg/h;vocs:0.01t/a, 0.07mg/m 3, kg/h 粉 尘 : 30mg/m 3, 3.5kg/h; 非 甲 烷 总 烃 : 120mg/m 3, 10kg/h 非 甲 烷 总 烃 : 120mg/m 3,10kg/h 达 标 达 标 2-68

96 2 工 程 分 析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利 福 霉 素 S-Na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投 料 粉 尘 G1-1 包 装 粉 尘 G1-13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G1-8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离 心 废 气 G2-1 精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高 度 :15m; 内 径 :0.5m; 温 度 :20 ; 气 量 : 6000m 3 /h 高 度 :15m; 内 径 :0.5m; 温 度 :20 ; 气 量 : 6000m 3 /h 高 度 :15m; 内 径 :0.8m; 温 度 :90 ; 气 量 : 10000m 3 粉 尘 2.32 粉 尘 0.3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25 温 度 :120 乙 酸 0.2 ; 气 量 : 万 m 3 丁 醇 0.4 VOCs 25.6 温 度 :25 ; 乙 酸 丁 酯 4.6 气 量 : 丁 醇 万 m 3 VOCs 4.9 温 度 :80 ; 乙 酸 丁 酯 3.0 气 量 : 万 m VOCs 3.0 温 度 :25 ; 异 丙 醇 0.4 气 量 : 万 m VOCs 0.4 温 度 :60 ; 异 丙 醇 17.4 气 量 : 万 m VOCs 17.4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粉 尘 :0.02t/a, 0.46mg/m 3, kg/h 粉 尘 :0.01t/a, 0.28mg/m 3, kg/h 粉 尘 :0.91t/a; 12.64mg/m 3 ;0.13kg/h 乙 酸 丁 酯 :0.65t/a, 31.8mg/m 3,0.09kg/h; 丁 醇 :0.01t/a, 0.49mg/m 3, kg/h; 异 丙 醇 :0.4t/a, 19.6mg/m 3,0.06kg/h; VOCs:1.07t/a, 52.35mg/m 3,0.02kg/h; SO2:0.6t/a;29.36mg/m 3 ; NOX:2.8t/a;137mg/m 3 ; 烟 尘 :0.16t/a;7.83mg/m 3 粉 尘 :30mg/m 3, 3.5kg/h 粉 尘 :30mg/m 3, 3.5kg/h 粉 尘 :30mg/m 3, 3.5kg/h; 非 甲 烷 总 烃 : 120mg/m 3,10kg/h SO2:50mg/m 3 NOX:200mg/m 3 烟 尘 :10mg/m 3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69

97 2 工 程 分 析 装 置 及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项 目 VOCs 排 放 量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锅 炉 烟 气 温 度 : 25 异 丙 醇 0.3 ; 气 量 : 万 m VOCs 0.3 温 度 :70 ; 异 丙 醇 1.9 气 量 : 万 m VOCs 1.9 高 度 :15m; SO2 0.6 内 径 :0.5m; 温 度 :120 NOX 2.8 ; 气 量 : 烟 尘 万 m 3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通 过 1 根 15 米 高 烟 囱 排 放 乙 酸 丁 酯 0.43t/a 乙 酸 0.02t/a HCl 0.06t/a 丁 醇 0.02t/a 粉 尘 0.1t/a 异 丙 醇 0.04t/a VOCs0.51t/a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四 周 种 植 乔 木 等 植 物 的 绿 化 带 经 类 比 可 知, 离 污 水 处 理 站 最 近 的 厂 界 的 恶 臭 气 体 的 浓 度 小 于 20, 达 到 国 家 对 恶 臭 气 体 的 控 制 标 准 1.8t/a 2-70

98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水 1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的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地 面 及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排 污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本 次 评 价 收 集 了 开 封 市 天 城 生 化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水 质 日 常 监 测 结 果, 该 企 业 主 要 从 事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的 生 产, 年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钠 200t,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t 该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口 监 测 平 均 水 质 结 果 如 表 2-44 所 示 序 号 1 污 染 源 工 艺 废 水 (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 2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水 口 表 2-44 项 目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主 要 污 染 物 ph:6-7 COD:14000mg/L BOD5:4200mg/L 总 磷 :20mg/L 氨 氮 : 180mg/L 总 氮 :600mg/L ph:6-7 COD:11000mg/L BOD5:3000mg/L 氨 氮 :130mg/L 总 磷 : 15mg/L 总 氮 :400mg/L 由 于 该 企 业 生 产 内 容 与 本 项 目 相 同, 且 生 产 规 模 与 本 项 目 相 当, 因 此 本 次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水 质 参 考 开 封 市 天 城 生 化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水 质 进 行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详 见 表 2-45 序 号 污 染 源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设 备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排 污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表 2-45 项 目 进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一 览 表 水 量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ph:6-7 COD:14000mg/L BOD5:4200mg/L 总 磷 :20mg/L 氨 氮 :180mg/L 总 氮 :600mg/L 全 盐 量 :4600mg/L SS:2000mg/L 3.3 ph:6-7 COD:20000mg/L BOD5:5000mg/L 氨 氮 :20mg/L SS:100mg/L 4 ph: 6-7 COD:800mg/L BOD5:3500mg/L 氨 氮 :20mg/L SS:400mg/L 全 盐 量 : 1000mg/L 0.53 ph:6-7 COD:7000mg/L BOD5:2100mg/L 氨 氮 :20mg/L SS:100mg/L 66 ph:6-7 COD:100mg/L BOD5:30mg/L 氨 氮 :10mg/L SS:50mg/L 0.08 ph: 6-7 COD:800mg/L BOD5:3500mg/L 氨 氮 :20mg/L SS:400mg/L 全 盐 量 : 1000mg/L 7 生 活 污 水 5.7 ph:7-9 COD:350mg/L BOD5:250mg/L 氨 氮 :35mg/L SS:250mg/L 合 计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1)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ph:6-7 COD:11326mg/L BOD5:3027mg/L 氨 氮 :127.8mg/L 总 磷 :13.7mg/L 总 氮 :412.7mg/L 全 盐 量 :3180mg/L SS:1402mg/L 由 前 面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量 约 为 m 3 /d 废 水 中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BOD 5 氨 氮 和 盐 分 等 项 目 将 工 艺 废 水 真 空 泵 废 水 地 面 及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一 并 进 入 调 节 池, 由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处 理,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排 2-71

99 2 工 程 分 析 污 水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放 流 池,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混 合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将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系 统 1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现 状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原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对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目 前 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为 300m 3 /d, 主 要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为 调 节 池 +IC+UASB+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由 于 该 污 水 处 理 站 停 用 时 间 较 长 且 没 有 定 期 维 护, 因 此 目 前 部 分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出 现 损 坏, 管 线 锈 蚀, 不 能 达 到 防 渗 要 求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企 业 需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施 进 行 全 面 维 护 整 修, 使 其 能 够 满 足 防 渗 及 生 产 需 求 2 污 水 处 理 站 改 造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含 有 利 福 霉 素 及 其 衍 生 物, 该 物 质 主 要 为 环 状 有 机 物, 因 此 项 目 拟 对 原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改 造, 以 满 足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需 求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改 造 情 况 见 表 2-46 所 示 表 2-46 现 有 污 水 处 理 站 改 造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改 造 前 改 造 后 备 注 处 理 规 模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站 主 要 设 施 300m 3 /d 300m 3 /d IC+UASB+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主 要 由 1 个 IC 厌 氧 罐 1 个 UASB 厌 氧 罐 1 座 兼 氧 池 1 座 好 氧 池 1 座 二 沉 池 构 成 (2)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铁 碳 微 电 解 +IC+UASB+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主 要 由 1 座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1 个 IC 厌 氧 罐 1 个 UASB 厌 氧 罐 1 座 兼 氧 池 1 座 好 氧 池 1 座 二 沉 池 构 成 新 增 1 座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对 废 水 中 有 机 物 进 行 预 处 理 根 据 临 环 评 函 [2015]161 号 及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未 建 设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其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依 托 原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即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根 据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600 吨 异 戊 烯 醇 和 年 产 1200 吨 异 丁 烯 醇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变 更 报 告 可 知, 企 业 产 生 废 水 收 集 后 排 入 该 企 业 调 节 池, 然 后 排 至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站 与 项 目 产 生 污 水 混 合 后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见 表 2-47 所 示 2-72

100 2 工 程 分 析 表 2-47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一 二 三 期 工 程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污 染 源 水 量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1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车 间 清 洁 废 水 0.23 一 期 工 程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ph:6-8 COD:2000mg/L 氨 氮 :50mg/L SS:200mg/L 石 油 类 :20mg/L 甲 苯 :5mg/L ph:6-8 COD:1000mg/L 氨 氮 :50mg/L SS:300mg/L 石 油 类 :15mg/L 甲 苯 :3mg/L 3 生 活 污 水 1.56 ph:6-8 COD:400mg/L 氨 氮 :30mg/L SS:200mg/L 4 循 环 排 污 水 4.8 ph:6-8 COD:100mg/L 氨 氮 :5mg/L SS:30mg/L 小 计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车 间 清 洗 废 水 0.45 ph:6-8 COD:317mg/L 氨 氮 :14.7mg/L SS:87.2mg/L 石 油 类 :1.9mg/L 甲 苯 :0.6mg/L 二 期 工 程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ph:6-8 COD:2000mg/L 氨 氮 :50mg/L SS:200mg/L 石 油 类 :20mg/L 甲 苯 :5mg/L ph:6-8 COD:1000mg/L 氨 氮 :50mg/L SS:300mg/L 石 油 类 :15mg/L 甲 苯 :3mg/L 3 生 活 污 水 0.72 ph:6-8 COD:400mg/L 氨 氮 :30mg/L SS:200mg/L 4 循 环 排 污 水 9.6 ph:6-8 COD:100mg/L 氨 氮 :5mg/L SS:30mg/L 小 计 ph:6-8 COD:299.6mg/L 氨 氮 :12.0mg/L SS:64mg/L 石 油 类 :2mg/L 甲 苯 :0.4mg/L 三 期 工 程 废 水 产 生 情 况 1 工 艺 废 水 2.14 ph:8-9 COD:8000mg/L 氨 氮 :600mg/L SS:6800mg/L 2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车 间 清 洗 废 水 0.23 ph:6-8 COD:2000mg/L 氨 氮 :50mg/L SS:200mg/L 石 油 类 :20mg/L 甲 苯 :5mg/L ph:6-8 COD:1000mg/L 氨 氮 :50mg/L SS:300mg/L 石 油 类 :15mg/L 甲 苯 :3mg/L 4 生 活 污 水 0.56 ph:6-8 COD:400mg/L 氨 氮 :30mg/L SS:200mg/L 5 循 环 排 污 水 4.8 ph:6-8 COD:100mg/L 氨 氮 :5mg/L SS:30mg/L 小 计 8.18 合 计 水 量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ph:6-8 COD:2316.6mg/L 氨 氮 :166mg/L SS:1829.3mg/L 石 油 类 :1.6mg/L 甲 苯 :0.5mg/L ph:6-8 COD:917.7mg/L 氨 氮 :175mg/L SS:607mg/L 石 油 类 :1.8mg/L 甲 苯 :0.5mg/L 项 目 拟 设 置 1 座 处 理 能 力 为 300m 3 /d 污 水 处 理 站, 目 前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能 力 为 m 3 /d, 余 量 为 44.95m 3 /d 由 上 表 可 知,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总 废 水 量 为 26.89m 3 /d, 占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余 量 的 60% 因 此, 从 水 量 上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可 以 接 纳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2 水 质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设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为 铁 碳 微 电 解 +IC+UASB+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其 中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设 置 在 项 目 生 产 区 附 近, 同 时 由 于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中 石 2-73

101 2 工 程 分 析 油 类 甲 苯 浓 度 较 低, 因 此 该 企 业 废 水 可 直 接 进 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生 化 处 理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因 此, 从 水 质 上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可 以 接 纳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3 污 水 管 网 接 管 分 析 根 据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2600 吨 异 戊 烯 醇 和 年 产 1200 吨 异 丁 烯 醇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变 更 报 告 及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该 企 业 污 水 管 网 均 已 铺 设 完 成, 满 足 与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管 要 求 (3)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沼 分 析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厌 氧 生 化 处 理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沼 气, 根 据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企 业 拟 利 用 原 有 沼 气 收 集 装 置 对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过 程 产 生 沼 气 进 行 收 集, 然 后 通 过 管 道 引 入 厂 区 燃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通 过 对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及 原 辅 料 进 行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原 辅 料 无 含 硫 原 料, 因 此 产 沼 过 程 中 无 需 进 行 脱 硫 处 理 通 过 查 找 相 关 资 料 可 知,1kgCOD 产 生 甲 烷 量 约 为 0.35m 3, 其 中 沼 气 中 甲 烷 含 量 一 般 为 50%-70% 因 此, 根 据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及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沼 气 理 论 产 量 为 m 3 /a, 约 为 0.11t/h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可 知, 目 前 项 目 区 已 建 成 1 个 48m 3 沼 气 罐, 并 新 建 沼 气 与 燃 气 锅 炉 连 接 管 线 由 于 沼 气 罐 及 收 集 系 统 建 设 时 间 较 长 且 一 直 处 于 未 使 用 状 态,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企 业 需 对 沼 气 收 集 管 线 及 沼 气 罐 进 行 检 修, 防 治 管 线 破 损, 致 使 沼 气 泄 漏,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见 图 2-30 具 体 工 艺 流 程 分 析 见 第 十 二 章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污 水 处 理 各 单 元 设 计 进 出 水 水 质 及 去 除 效 率 见 表

102 2 工 程 分 析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废 水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蒸 馏 尾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地 面 及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调 节 池 预 处 理 系 统 铁 碳 微 电 解 生 活 污 水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调 节 池 IC 滤 液 生 化 处 理 系 统 UASB 中 间 池 污 泥 污 泥 浓 缩 池 滤 液 兼 氧 池 污 泥 脱 水 好 氧 池 污 泥 二 沉 池 污 泥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放 流 池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图 2-30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2-75

103 2 工 程 分 析 处 理 工 序 名 称 水 量 (m 3 /d) 表 2-48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效 果 一 览 表 ph COD (mg/l) BOD5 (mg/l) 氨 氮 (mg/l) SS (mg/l) 总 氮 (mg/l) 总 磷 (mg/l) 全 盐 量 (mg/l) 石 油 类 (mg/l) 苯 系 物 (mg/l)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地 面 设 备 冲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废 水 铁 碳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微 电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解 0.08 水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进 水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出 水 IC UASB 兼 氧 池 好 氧 池 二 沉 池 达 标 情 况 去 除 效 率 % 铁 碳 微 电 解 池 出 水 生 活 污 水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进 水 出 水 去 除 效 率 % UASB 进 水 UASB 出 水 去 除 率 % 兼 氧 池 进 水 兼 氧 池 出 水 去 除 率 % 好 氧 池 进 水 好 氧 池 出 水 去 除 率 % 二 沉 池 进 水 二 沉 池 出 水 去 除 率 % 30 冷 去 循 环 废 水 进 水 最 终 出 水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76

104 2 工 程 分 析 (4)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开 发 区 南 部, 解 白 河 与 彭 白 河 交 汇 处, 占 地 面 积 5.8 万 m 2, 由 临 沂 核 新 环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采 用 BOT 合 作 模 式, 截 至 目 前 一 期 二 期 工 程 均 已 建 设 完 成, 总 处 理 规 模 为 6 万 m 3 /d;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 缺 氧 + 好 氧 +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出 水 各 项 指 标 均 稳 定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排 放 标 准 (CODcr 50mg/L,NH 3-N 5(8)mg/L), 并 达 到 再 生 水 回 用 标 准 要 求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排 入 解 白 河,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汇 入 沭 河 解 白 河 彭 白 河 下 游 分 别 设 有 两 处 蓄 水 闸 坝, 闸 坝 蓄 水 后 形 成 灌 溉 水 系,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满 足 回 用 水 标 准 用 于 枯 水 期 农 业 灌 溉, 目 前 中 水 回 用 率 达 到 25%, 其 余 废 水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见 图 2-31 鼓 风 机 鼓 风 机 加 药 除 磷 废 水 粗 格 栅 进 水 泵 房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砂 池 厌 氧 缺 氧 池 改 良 型 氧 化 沟 二 沉 池 紫 外 线 消 毒 渠 砂 渣 外 运 初 沉 泵 房 回 流 污 泥 二 沉 泵 房 出 水 污 泥 浓 缩 池 污 泥 脱 水 机 泥 饼 外 运 图 2-26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本 次 环 评 收 集 了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2015 年 6 月 -9 月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具 体 内 容 见 表 2-49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进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行 性 分 析 详 见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及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2-77

105 2 工 程 分 析 表 2-49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2015 年 6 月 -9 月 水 质 在 线 监 测 数 据 监 测 时 间 项 目 COD(mg/L) NH3-N(mg/L) 废 水 量 (m 3 /d)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年 6 月 均 值 监 测 天 数 超 标 天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年 7 月 均 值 监 测 天 数 超 标 天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年 8 月 均 值 监 测 天 数 超 标 天 数 超 标 率 (%) 最 大 值 最 小 值 年 9 月 均 值 监 测 天 数 超 标 天 数 超 标 率 (%) (5)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达 到 能 够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由 黄 白 排 水 沟 汇 入 沭 河 项 目 废 水 进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行 性 分 析 详 见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及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同 时 接 纳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因 此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排 放 总 量 综 合 考 虑 上 述 两 家 企 业 废 水 情 况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06 2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1 2 项 目 名 称 进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情 况 废 水 最 终 进 外 环 境 的 情 况 表 2-50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公 司 废 水 排 放 情 况 废 水 量 COD 氨 氮 废 水 量 COD 氨 氮 废 水 量 (m 3 /a) (t/a) (t/a) (m 3 /a) (t/a) (t/a) (m 3 /a)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COD (t/a) 氨 氮 (t/a) 噪 声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风 机 泵 类 等, 噪 声 源 强 在 70~90dB(A) 之 间 本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情 况 见 表 2-51 位 置 碱 洗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噪 声 设 备 表 2-51 拟 建 项 目 噪 声 源 情 况 一 览 表 数 量 ( 台 ) 噪 声 级 ( 整 体 )db(a) 治 理 前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后 泵 类 隔 音 罩 60 过 滤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60 空 压 机 房 空 压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0 发 酵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60 氧 化 提 取 装 置 区 及 液 碱 灌 区 液 化 车 间 烘 干 车 间 S 酸 车 间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破 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0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离 心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0 制 冷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60 冷 却 循 环 水 站 泵 类 隔 音 罩 60 污 水 预 处 理 区 泵 类 隔 音 罩 60 污 水 处 理 站 锅 炉 房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针 对 以 上 噪 声 源 产 生 情 况, 项 目 将 采 取 了 以 下 防 噪 降 噪 措 施 : 2-79

107 2 工 程 分 析 (1) 在 设 备 选 型 上, 首 先 选 用 装 备 先 进 的 低 噪 音 设 备,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降 噪 措 施, 如 机 组 基 础 设 置 衬 垫, 使 之 与 建 筑 结 构 隔 开 ; (2) 各 类 风 机 的 进 出 口 装 消 音 器, 泵 类 加 隔 音 罩 ; (3) 在 设 备 管 道 设 计 中, 注 意 防 振 防 冲 击, 以 减 轻 振 动 噪 声, 并 应 注 意 改 善 气 体 输 送 时 流 场 状 况, 以 减 少 空 气 动 力 噪 声 ; (4) 针 对 管 路 噪 声, 设 计 时 尽 量 防 止 管 道 拐 弯 交 叉 截 面 剧 变 和 T 型 汇 流 对 风 机 泵 等 振 源 相 连 接 的 管 线, 在 靠 近 振 源 处 设 置 软 接 头, 以 隔 断 固 体 传 声 ; 在 管 线 穿 越 建 筑 物 的 墙 体 和 金 属 桁 架 接 触 时, 采 用 弹 性 连 接 ; (5)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量 布 置 在 远 离 厂 界 处, 通 过 距 离 衰 减 减 轻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影 响 设 备 布 置 时 尽 量 远 离 行 政 办 公 区, 设 置 隔 音 机 房 ; 工 人 不 设 固 定 岗, 只 作 巡 回 检 查 ; 操 作 间 做 吸 音 隔 音 处 理 ; 厂 区 周 围 及 高 噪 音 车 间 周 围 种 植 降 噪 植 物 等 ; (6) 污 水 处 理 站 冷 却 循 环 水 池 等 布 置 的 风 机 泵 类 等 尽 量 设 置 在 车 间 内, 同 时 对 露 天 布 置 的 泵 类 风 机 等 要 加 装 隔 音 罩 ; 经 采 取 以 上 措 施 后, 项 目 产 生 的 噪 声 在 厂 界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2 类 区 标 准 要 求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工 艺 固 废 废 活 性 炭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包 装 物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1) 工 艺 固 废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废 培 养 基 S1-2 S1-3, 主 要 含 有 蛋 白 胨 琼 脂 菌 丝 等, 产 生 量 为 0.39t/a, 根 据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属 于 利 用 生 物 技 术 生 产 生 物 化 学 药 品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过 程 中 的 母 液 反 应 基 和 培 养 基 废 物 ; 产 生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S1-4, 主 要 含 有 蛋 白 质 菌 体 利 福 霉 素 等, 产 生 量 为 554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属 于 HW02 医 药 废 物 中 的 利 用 生 物 技 术 生 产 生 物 化 学 药 品 基 因 工 程 药 物 过 程 中 的 脱 色 过 滤 ( 包 括 载 体 ) 物 与 滤 饼 上 述 废 物, 经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葡 萄 糖 生 产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过 滤 残 渣 S1-1, 主 要 含 有 蛋 白 质 淀 粉 等, 产 生 量 为 30.32t/a, 该 部 分 为 固 体 废 物 为 一 般 废 物,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2) 废 活 性 炭 项 目 活 性 炭 吸 收 装 置 定 期 更 换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一 定 量 的 废 活 性 炭, 废 活 性 炭 中 吸 附 有 2-80

108 2 工 程 分 析 一 定 量 的 乙 酸 丁 酯 等 有 机 物, 产 生 量 为 4.5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以 上 废 物 属 于 HW06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中 的 有 机 溶 剂 的 合 成 裂 解 分 离 脱 色 催 化 沉 淀 精 馏 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反 应 残 余 物 废 催 化 剂 吸 附 过 滤 物 及 载 体,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干 化 污 泥 产 生 污 泥 量 约 为 5.6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属 于 HW49 其 他 废 物 中 的 危 险 废 物 物 化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处 理 污 泥 和 残 渣 该 部 分 污 泥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4)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会 产 生 部 分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主 要 为 异 丙 醇 浓 硫 酸 双 氧 水 等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包 装 桶 / 瓶 等, 该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2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中 规 定, 该 部 分 废 包 装 物 属 于 HW49 其 他 废 物 中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弃 包 装 物 容 器 清 洗 杂 物,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5)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项 目 产 生 部 分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主 要 为 淀 粉 硝 酸 钾 黄 豆 饼 粉 鱼 粉 碳 酸 钙 蛋 白 胨 等 固 体 原 辅 料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袋 等, 废 包 装 物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1.2t/a, 全 部 为 一 般 固 废, 企 业 将 其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6) 废 树 脂 项 目 锅 炉 所 需 软 水 在 制 备 过 程 中 使 用 了 离 子 交 换 装 置, 该 部 分 树 脂 每 一 年 更 换 一 次, 产 生 量 约 为 0.1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以 上 废 物 属 于 HW13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中 的 饱 和 或 者 废 弃 的 离 子 交 换 树 脂,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7)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项 目 设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集 配 料 喷 雾 干 燥 烘 干 过 程 中 产 生 粉 尘, 其 中 收 集 配 料 粉 尘, 主 要 为 蛋 白 胨 鱼 粉 淀 粉 等, 产 生 量 为 11.7t/a; 烘 干 过 程 中 收 集 粉 尘,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产 生 量 为 0.29t/a, 上 述 尘 料 收 集 后, 分 别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中 喷 雾 干 燥 过 程 中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集 尘 料, 主 要 为 蛋 白 质 菌 丝 葡 萄 糖 碳 酸 钙 蛋 白 胨 杂 质 等, 产 生 量 为 90t/a,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中 规 定, 该 部 分 废 物 属 于 HW49 其 他 废 物 中 的 含 有 或 直 接 沾 染 危 险 废 物 的 废 弃 包 装 物 容 器 清 洗 杂 物,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2-81

109 2 工 程 分 析 (8) 生 活 垃 圾 项 目 定 员 89 人, 厂 区 不 建 设 职 工 宿 舍, 生 活 垃 圾 按 每 人 每 天 0.5kg 计 算, 年 产 生 量 为 13.35t/a, 生 活 垃 圾 主 要 成 分 为 废 纸 废 塑 料 和 少 量 的 剩 饭 菜 等 本 次 环 评 要 求 企 业 在 厂 区 内 在 必 要 的 地 点 设 置 垃 圾 收 集 点, 收 集 容 器 采 用 带 盖 的 桶 或 箱, 生 活 垃 圾 集 中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均 能 够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及 处 置 措 施 见 表 2-52 废 物 类 别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名 称 产 生 量 (t/a) 废 培 养 基 0.39 表 2-52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措 施 一 览 表 主 要 成 分 代 码 处 置 方 式 菌 体 淀 粉 豆 粉 蛋 白 胨 医 药 废 物 利 福 霉 素 类 代 谢 物 等 (HW02/ ) 喷 雾 干 燥 残 医 药 废 物 554 菌 体 蛋 白 质 利 福 霉 素 等 渣 S1-4 (HW02/ )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废 活 性 炭 4.5 乙 酸 丁 酯 废 活 性 炭 等 (HW06/ ) 危 险 废 包 装 其 他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2 异 丙 醇 双 氧 水 浓 硫 酸 等 物 (HW49/ )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污 水 处 理 其 他 废 物 5.6 污 泥 等 站 污 泥 (HW49/ )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废 树 脂 0.1 废 树 脂 等 (HW13/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90 蛋 白 质 菌 体 葡 萄 糖 杂 质 利 福 霉 素 等 收 尘 ) 0.29 利 福 霉 素 S- 钠 其 他 废 物 (HW49/ )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小 计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过 滤 残 渣 S 蛋 白 胨 鱼 粉 淀 粉 等 1.2 蛋 白 胨 鱼 粉 硝 酸 钾 等 包 装 桶 / 袋 等 葡 萄 糖 纤 维 素 淀 粉 等 生 活 垃 圾 废 纸 废 塑 料 剩 饭 菜 等 分 别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小 计 合 计 非 正 常 工 况 控 制 及 排 放 (1)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染 因 素 工 程 设 计 采 用 国 内 先 进 可 靠 的 工 艺 流 程 和 设 备,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设 置 必 要 的 报 警 2-82

110 2 工 程 分 析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当 有 事 故 发 生 时, 各 安 全 系 统 动 作, 使 生 产 按 要 求 停 车 或 排 除 故 障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产 生 环 节 主 要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因 此 非 正 常 工 况 的 最 主 要 污 染 源 为 主 生 产 装 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等 根 据 项 目 的 实 际 情 况, 结 合 国 内 同 类 生 产 装 置 的 运 行 情 况, 确 定 以 下 几 种 非 正 常 状 况 : 1 临 时 开 停 车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停 车 停 水 或 某 一 设 备 发 生 故 障, 可 导 致 整 套 装 置 临 时 停 工 在 临 时 停 工 中, 调 节 各 阀 保 持 系 统 内 流 体 的 流 动, 等 故 障 排 除 后, 恢 复 正 常 生 产 2 设 备 检 修 生 产 装 置 每 年 一 次 年 检 时, 装 置 首 先 要 停 工, 主 反 应 装 置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等 同 步 进 行 检 查 维 修 和 保 养 后, 再 开 工 生 产 对 于 上 述 两 种 情 况, 装 置 内 的 物 料 首 先 要 退 出, 液 态 的 物 料 要 导 至 贮 罐 3 生 产 非 正 常 工 况 通 过 与 企 业 技 术 人 员 交 流, 项 目 生 产 中 非 正 常 工 况 主 要 发 生 在 菌 种 发 酵 过 程 中, 菌 种 发 酵 时, 由 于 操 作 不 当 或 其 他 因 素 影 响, 使 发 酵 罐 内 物 料 染 菌 或 出 现 发 酵 异 常 a 发 酵 初 期 中 期 非 正 常 工 况 发 酵 初 期 及 中 期 出 现 发 酵 失 败 时, 由 于 罐 内 物 料 存 在 较 多 营 养 物 质, 具 有 可 回 收 利 用 价 值, 因 此 当 出 现 此 工 况 时, 向 发 酵 罐 内 通 入 蒸 汽, 对 罐 内 菌 种 进 行 灭 菌 处 理, 然 后 将 发 酵 罐 内 物 料 全 部 泵 入 过 滤 工 序, 将 过 滤 后 滤 液 收 集 至 废 水 池 内, 根 据 其 水 质 情 况, 分 批 排 至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 过 滤 后 滤 渣 回 用 于 配 料 工 序, 进 行 消 毒 重 新 利 用 b 发 酵 末 期 非 正 常 工 况 发 酵 末 期 出 现 发 酵 失 败 时, 由 于 罐 内 有 机 物 料 基 本 利 用 完 毕, 且 罐 内 物 料 多 为 菌 体 及 发 酵 代 谢 产 物, 因 此 将 该 部 分 物 料 进 行 灭 菌 处 理 后 全 部 送 入 喷 雾 干 燥 工 序,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及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均 为 作 为 危 险 废 物, 委 托 有 资 质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理 4 废 气 非 正 常 工 况 通 过 分 析, 该 工 程 废 气 非 正 常 排 放 环 节 主 要 为 废 气 吸 收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造 成 废 气 未 经 处 理 而 直 接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出 现 非 正 常 工 况 时,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11 2 工 程 分 析 污 染 源 名 称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名 称 表 2-53 拟 建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排 气 筒 排 气 筒 废 气 量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浓 度 高 度 出 口 直 径 (m 3 /h) (kg/h) (mg/m 3 ) (m) (m) 粉 尘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VOCs 烟 气 温 度 (K) 粉 尘 粉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SO NOX 137 烟 尘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环 保 设 施 均 属 常 规 设 施, 且 项 目 投 产 后, 并 非 全 年 生 产, 年 生 产 时 间 为 300 天, 有 较 长 的 设 备 维 修 期,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重 视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检 修, 加 强 设 备 的 运 行 管 理, 出 现 事 故 的 概 率 较 小, 可 避 免 非 正 常 排 放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为 尽 量 避 免 非 正 常 排 放 发 生, 建 设 单 位 应 采 取 如 下 防 范 措 施 : 1 设 备 选 择 采 购 过 程 中, 尽 量 选 用 质 量 好 的 设 备, 从 而 减 小 非 正 常 事 故 发 生 机 率 2 企 业 应 当 加 强 工 作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使 工 作 人 员 的 操 作 正 确 规 范, 避 免 人 为 失 误 造 成 非 正 常 事 故 的 发 生 3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完 善 的 环 保 设 施 检 修 体 制, 做 好 生 产 设 备 和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维 修 2-84

112 2 工 程 分 析 工 作, 派 专 人 对 易 发 生 非 正 常 排 放 的 设 备 进 行 管 理, 出 现 异 常, 及 时 维 修 处 理 ; 4 本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危 害 最 大 的 为 废 气 净 化 设 施 和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出 现 故 障, 针 对 此 种 情 况, 企 业 应 对 废 气 集 气 装 置 和 净 化 装 置 设 专 人 进 行 管 理, 定 时 检 查, 同 时 确 保 废 气 净 化 装 置 和 生 产 设 备 年 同 步 运 转 率 不 小 于 99%; 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前 的 引 风 机 应 设 置 两 台, 做 到 一 用 一 备 5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旦 出 现 事 故, 企 业 可 停 止 废 水 外 排 出 厂, 将 该 部 分 废 水 全 部 暂 存 于 厂 区 内 事 故 水 池, 并 对 企 业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抢 修, 当 污 水 处 理 站 正 常 运 行 后, 再 将 事 故 池 内 废 水 分 批 打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企 业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m 3 /d, 事 故 水 池 容 积 为 1000m 3, 因 此 企 业 事 故 水 池 有 足 够 容 积 容 纳 该 部 分 废 水, 可 以 为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抢 修 创 造 足 够 时 间 6 如 出 现 事 故 情 况, 必 要 时 应 立 即 停 产 检 修, 待 检 修 完 毕 后 方 可 再 进 行 生 产 2.7 项 目 三 废 排 放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各 污 染 物 产 生 治 理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13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气 项 目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名 称 1# 排 气 筒 投 料 粉 尘 G1-2 表 2-54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产 生 情 况 处 理 措 施 名 称 (t/a)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粉 尘 0.04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呼 吸 废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气 G1-3 VOCs 0.01 投 料 粉 尘 G1-4 呼 吸 废 气 G1-5 (a) 投 料 粉 尘 G1-6 呼 吸 废 气 G1-7 (a) 萃 取 废 气 G1-9 呼 吸 废 气 G1-5 2# 排 (b) 气 筒 呼 吸 废 气 G1-7 (b) 3# 排 气 筒 投 料 粉 尘 G1-1 粉 尘 0.08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2 VOCs 0.02 粉 尘 9.42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9 VOCs 0.09 乙 酸 丁 酯 2.8 乙 酸 0.3 丁 醇 0.9 VOCs 4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 VOCs 0.01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21 VOCs 0.21 粉 尘 2.32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附 效 率 80%)+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丁 醇 乙 酸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2-86 排 放 情 况 粉 尘 :0.1t/a,0.69mg/m 3, 0.01kg/h; 乙 酸 丁 酯 :0.1t/a, 0.69mg/m 3,0.01kg/h; 丁 醇 :0.09t/a,0.62mg/m 3, 0.01kg/h; 乙 酸 :0.03t/a,0.21mg/m 3, kg/h; VOCs:0.21t/a, 0.97mg/m 3,0.02kg/h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t/a, 0.07mg/m kg/h;vocs: 0.01t/a,0.07mg/m kg/h 粉 尘 :0.02t/a,0.46mg/m 3, kg/h 4# 排 包 装 粉 粉 尘 0.3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粉 尘 :0.01t/a,0.28mg/m 3, 达 标 情 况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14 2 工 程 分 析 无 组 气 筒 尘 G1-13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kg/h 5#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G1-7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25 乙 酸 0.2 丁 醇 0.4 VOCs 25.6 乙 酸 丁 酯 4.6 丁 醇 0.3 VOCs 4.9 乙 酸 丁 酯 3.0 VOCs 3.0 离 心 废 异 丙 醇 0.4 气 G2-1 VOCs 0.4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异 丙 醇 17.4 VOCs 17.4 离 心 废 异 丙 醇 0.3 气 G2-3 VOCs 0.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锅 炉 烟 气 异 丙 醇 1.9 VOCs 1.9 SO2 0.6 NOX 2.8 烟 尘 0.16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粉 尘 :0.91t/a;12.64mg/m 3 ;0.13 kg/h 乙 酸 丁 酯 :0.65t/a,31.8mg/m 3, 0.09kg/h; 丁 醇 :0.01t/a, 0.49mg/m 3, kg/h; 异 丙 醇 :0.4t/a,19.6mg/m 3, 0.06kg/h;VOCs:1.07t/a, 52.35mg/m 3,0.02kg/h; SO2:0.6t/a;29.36mg/m 3 ; NOX:2.8t/a;137mg/m 3 ; 烟 尘 :0.16t/a;7.83mg/m 3 生 产 仓 储 区 及 储 乙 酸 丁 酯 0.43t/a 乙 酸 0.02t/a HCl 0.06t/a 丁 醇 0.02t/a 粉 尘 0.1t/a 异 丙 醇 0.04t/a VOCs 0.51t/a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87

115 2 工 程 分 析 废 水 固 废 织 废 气 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四 周 种 植 乔 木 等 植 物 的 绿 化 带 经 类 比 可 知, 离 污 水 处 理 站 最 近 的 厂 界 的 恶 臭 气 体 的 浓 度 小 于 20, 达 到 国 家 对 恶 臭 气 体 的 控 制 标 准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外 排 废 水 情 况 厂 排 外 环 境 情 况 工 艺 废 水 76515m 3 /a 一 般 废 水 8067m 3 /a 合 计 84582m 3 /a 废 培 养 基 0.39 干 燥 残 渣 废 活 性 炭 废 树 脂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554t/a 4.5t/a 0.1t/a 2t/a 5.6t/a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84582m 3 /a, COD42.3t/a, 氨 氮 3.8t/a 84582m 3 /a, COD4.23t/a, 氨 氮 0.42t/a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90t/a 收 尘 ) 0.29t/a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综 合 利 用 达 标 达 标 委 托 有 危 废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合 理 处 置 小 计 t/a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11.7t/a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综 合 利 用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1.2t/a 外 售 物 资 回 收 站 综 合 利 用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30.32t/a 13.35t/a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合 理 处 置 小 计 56.57t/a 合 计 t/a 2-88

116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3.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地 理 位 置 第 3 章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临 沂 市 位 于 山 东 省 东 南 部, 东 临 日 照 市, 南 临 江 苏 省, 西 接 枣 庄 济 宁 两 市, 北 靠 泰 安 淄 博 和 潍 坊 三 市 地 跨 东 经 ~119 11, 北 纬 ~36 22, 南 北 最 长 为 228km, 东 西 最 宽 为 161km, 总 面 积 km 2, 现 辖 兰 山 罗 庄 河 东 三 个 县 级 区, 郯 城 苍 山 莒 南 沂 水 蒙 阴 平 邑 费 县 沂 南 临 沭 九 个 县 是 山 东 省 面 积 最 大 人 口 最 多 的 地 级 市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位 于 临 沂 城 东 南, 沿 线 铁 路 纵 贯 南 北, 西 临 京 沪 高 速, 东 临 东 红 高 速, 南 邻 临 枣 高 速, 北 邻 日 东 高 速,327 国 道 205 国 道 在 开 发 区 中 心 十 字 交 叉, 开 发 区 西 北 侧 紧 邻 临 沂 机 场, 距 连 云 港 石 臼 港 日 照 港 均 不 到 100km, 距 青 岛 港 230km, 交 通 十 分 便 利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项 目 周 边 交 通 便 利, 地 理 位 置 较 为 优 越 项 目 地 理 位 置 详 见 图 地 形 地 貌 临 沂 市 地 处 鲁 中 南 低 山 丘 陵 区 东 南 部 和 鲁 东 丘 陵 南 部, 地 形 复 杂 境 内 西 部 北 部 为 山 区, 东 部 为 丘 陵 区, 中 南 部 为 平 原 丘 陵 山 区 占 全 市 总 面 积 的 62%, 平 原 面 积 占 38% 整 个 地 势 东 北 高 西 南 低, 成 倾 斜 状 态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地 处 临 郯 苍 平 原 北 部, 为 沂 河 冲 积 平 原, 海 拔 81.5~57.2m, 自 然 坡 降 为 1 左 右 全 区 地 势 北 高 南 低, 平 坦 开 阔, 平 原 面 积 占 全 区 面 积 的 86.6% 全 区 地 势 北 高 南 低, 平 坦 开 阔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貌 为 河 流 冲 洪 积 平 原 边 缘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形 地 貌 图 见 图 地 质 条 件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为 第 四 系 临 郯 苍 平 原 的 一 部 分, 全 区 地 势 西 北 高, 东 南 低, 自 然 坡 降 为 1 左 右 根 据 区 域 地 质 资 料, 沂 沭 断 裂 带 为 纵 贯 我 国 东 部 的 深 断 裂 郯 芦 断 裂 的 山 东 部 分, 南 北 贯 穿 于 开 发 区 之 中 ; 整 个 断 裂 经 受 了 长 期 的 强 烈 活 动, 揉 皱 挤 压 带 极 为 发 育, 是 强 烈 挤 压 构 造 带, 受 其 影 响 区 域 内 次 生 构 造 较 为 发 育, 地 下 侵 入 岩 分 布 较 广 3-1

117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根 据 开 发 区 地 震 局 记 载, 开 发 区 所 在 区 域 工 程 地 质 条 件 较 好 项 目 所 处 位 置 为 平 原 地 带, 处 在 沂 沭 断 裂 带 东 侧, 地 质 构 造 条 件 较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简 单 该 区 地 层 连 续 性 好, 场 地 地 形 平 坦, 地 层 分 布 稳 定, 成 层 性 好 ; 根 据 中 国 地 震 动 参 数 区 划 图 (GB ) 确 定,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抗 震 设 防 烈 度 为 Ⅶ 度, 设 计 基 本 地 震 加 速 度 值 为 0.2g 根 据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中 的 内 容 可 知, 场 地 勘 探 深 度 范 围 内, 表 层 覆 盖 耕 土 杂 填 土, 其 下 为 冲 击 形 成 的 粘 土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下 伏 石 炭 系 泥 岩, 自 上 而 下 分 为 5 层 : 1 耕 土 (Qa)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0.20~0.70m 平 均 0.47m; 层 底 标 高 :29.30~30.53m, 平 均 30.05m; 层 底 埋 深 :0.20~0.70m, 平 均 0.47m 灰 褐 色, 松 散, 湿, 以 粘 性 土 为 主, 含 碎 石 和 植 物 根 茎, 局 部 堆 填 建 筑 垃 圾 形 成 1-1 层 11-1 杂 填 土 (Qq) 场 区 局 部 分 布, 厚 度 :0.30~4.80m, 平 均 1.35m; 层 底 标 高 :27.20~30.61m, 平 均 29.79m, 平 均 1.35m 杂 色, 松 散, 湿, 以 建 筑 垃 圾 和 碎 石 为 主, 局 部 为 块 石, 充 填 粘 性 土 2 粘 土 (Q)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0.5~2.5m, 平 均 1.43m, 底 层 标 高 27.31~29.54m, 平 均 28.47m, 底 层 埋 深 1.0~6.9m, 平 均 2.46m 灰 褐 色, 可 塑, 局 部 硬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铁 锰 结 核, 切 面 较 光 滑, 干 强 度 中 等, 人 性 中 等, 切 面 较 光 滑, 无 摇 震 反 应, 该 层 具 中 等 压 缩 性 3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Qaq) 厂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2.10~4.70m, 平 均 3.40m; 层 底 标 高 ;23.61~26.30m,pingjun 25.06m; 层 底 埋 深 :5.20~9.50m, 平 均 5.87m 黄 褐 色, 可 塑, 砂 含 量 15~30%, 姜 石 分 布 不 均 匀, 含 量 约 15%, 粒 径 0.5~5cm, 局 部 富 集, 干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低, 无 摇 震 反 应, 切 面 粗 糙 该 层 具 中 等 压 缩 性 4 全 ~ 强 风 化 泥 岩 (c)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部 分 钻 孔 未 揭 穿, 揭 露 厚 度 :0.80~6.00m; 层 底 标 高 :19.34~ 24.50m; 层 底 埋 深 :7.30~12.00m 紫 红 色, 紫 褐 色, 泥 质 结 构, 中 层 状 构 造, 泥 质 胶 结, 岩 芯 呈 碎 石 土 状, 泥 柱 状, 采 取 率 60%, 岩 石 极 软, 可 捏 碎, 风 干 易 裂, 岩 体 较 破 3-2

118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碎, 岩 体 基 本 质 量 等 级 为 V 级 5 中 风 化 泥 岩 (C)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各 钻 孔 均 未 揭 穿, 最 大 孔 深 为 12.0m, 最 大 揭 露 厚 度 为 2.6m 紫 红 色, 紫 褐 色, 泥 质 结 构, 中 层 状 构 造, 泥 质 胶 结, 岩 芯 呈 短 柱 状, 采 取 率 86~90%, 岩 石 极 软, 风 干 易 裂, 岩 体 较 破 碎, 岩 体 基 本 性 质 为 V 级 水 文 地 质 临 沂 市 地 下 水 资 源 丰 富, 多 年 平 均 浅 层 地 下 水 总 量 亿 m 3, 地 下 水 可 开 采 量 18.1 亿 m 3 全 市 地 质 构 造 以 沂 沭 断 裂 带 为 主, 分 割 成 东 西 两 个 较 大 的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按 照 地 貌 地 质 构 造 及 岩 性, 地 下 水 分 布 为 : 第 四 纪 孔 隙 水 集 中 富 水 区 基 岩 裂 隙 水 集 中 富 水 区 基 岩 一 般 富 水 区 基 岩 贫 水 区 沿 沂 河 两 岸 1km 左 右 为 富 水 区, 地 下 水 为 松 散 岩 类 孔 隙 水, 埋 深 小 于 3m, 区 内 李 公 河 流 域 为 贫 水 区, 单 井 涌 水 量 小 于 100m 3 /d, 地 下 水 为 碎 屑 岩 类 孔 隙 水, 埋 深 小 于 5m 地 下 水 富 水 区 主 要 分 布 于 兰 山 河 东 罗 庄 郯 城 费 县 等 地 区 内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自 北 向 南, 年 水 位 变 幅 为 0.5m~2.5m,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重 碳 酸 钙 型 水, 矿 化 度 大 都 在 0.3~0.5g/L,pH 值 在 7~8 之 间, 固 贮 量 较 少, 可 开 采 利 用 量 较 少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靠 近 沂 河 一 带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水 集 中 富 水 区, 地 下 水 资 源 丰 富, 含 水 层 厚 度 一 般 为 5~8m, 个 别 地 方 为 3~4m 东 北 部 地 下 水 富 水 性 较 差, 以 李 公 河 为 界, 李 公 河 以 东 地 区 水 质 含 氟 量 较 高, 对 人 畜 有 一 定 影 响, 李 公 河 以 西 地 区 水 质 较 好 项 目 处 于 冲 击 平 原 单 元, 厂 区 地 下 水 属 第 四 系 孔 隙 滑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3 层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中, 主 要 补 给 方 式 为 大 气 降 水, 主 要 排 泄 方 式 为 大 气 蒸 发 年 变 化 幅 度 约 1.0m, 近 年 来 最 高 水 位 为 1.5m( 相 对 标 高 29.0m), 水 流 方 向 为 由 北 向 南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水 文 地 质 图 见 图 地 表 水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西 临 沂 河, 东 临 沭 河, 区 内 灌 渠 纵 横 交 错 地 表 水 流 向 以 现 状 205 国 道 为 界,205 国 道 以 西 地 区 的 地 表 水 流 入 沂 河, 属 于 沂 河 水 系 ;205 国 道 以 东 地 区 的 地 表 水 流 入 沭 河, 属 于 沭 河 水 系 沭 河 发 源 于 沂 水 县 沂 山 南 麓, 向 南 流 经 沂 水 莒 县 河 东 临 沭 郯 城 等 县 区, 进 入 江 苏 新 沂 流 入 黄 海 沭 河 在 临 沭 大 官 庄 闸 处 向 东 开 凿 出 的 河 流 为 新 沭 河, 流 入 江 苏 石 梁 河 水 库 沭 河 在 临 沂 境 内 流 长 252.6km, 最 大 流 量 7290m 3 /s 较 大 支 流 有 浔 河 高 榆 3-3

119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河 汤 河 等, 流 域 面 积 5320km 2 沂 河 主 源 发 源 于 沂 源 蒙 阴 新 泰 交 界 处 的 老 松 山 北 麓, 向 南 流 经 沂 水 沂 南 兰 山 河 东 罗 庄 苍 山 郯 城 等 县 区, 流 入 江 苏 省 境 内 后 注 入 黄 海, 全 长 570km, 临 沂 境 内 流 长 287.5km, 最 大 洪 峰 流 量 15400m 3 /s 较 大 支 流 有 东 汶 河 蒙 河 柳 青 河 祊 河 涑 河 李 公 河 白 马 河 等, 流 域 面 积 10790km 2 引 沂 入 沭 运 河 是 沂 沭 泗 河 洪 水 东 调 南 下 骨 干 工 程 之 一 引 沂 入 沭 彭 家 道 口 分 洪 闸 已 于 1974 年 建 成 刘 家 道 口 节 制 闸 闸 室 总 长 649.6m, 共 36 孔, 单 孔 净 宽 16m, 设 计 正 常 蓄 水 位 60m, 最 高 挡 水 位 61.06m, 正 常 蓄 水 位 库 容 2680 万 m 3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沿 沂 河 东 侧 而 建, 区 内 有 大 小 河 流 十 几 条, 有 天 然 河 也 有 人 工 河, 主 要 水 系 有 沂 河 李 公 河 解 白 河 和 彭 白 河 等 沂 河 在 开 发 区 境 内 河 道 宽 度 为 1.4~1.6 公 里, 年 平 均 流 量 为 4120m 3 / 秒, 最 高 水 位 为 65.65m 李 公 河 是 沂 河 的 支 流, 发 源 于 河 东 区 九 曲 镇 柳 杭 头 村, 于 芝 麻 墩 镇 李 石 河 村 入 沂 河, 全 长 26km, 流 域 面 积 121km 2, 多 年 平 均 年 径 流 量 0.5 亿 m 3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的 黄 白 排 水 沟, 是 开 发 区 的 纳 污 河 流 黄 白 排 水 沟 由 开 发 区 内 的 解 白 河 彭 白 河 和 开 发 区 外 的 玉 白 河 汇 合 而 成, 干 流 总 长 17.6km, 总 流 域 面 积 173.6km 2, 于 临 沭 县 的 黄 家 庄 北 汇 入 引 沂 入 沭 运 河 开 发 区 废 水 首 先 排 入 解 白 河 后 向 东 行 约 1000m 后 汇 入 黄 白 排 水 沟 本 项 目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经 开 发 区 内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然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汇 入 沭 河 项 目 区 周 围 水 系 分 布 情 况 见 图 饮 用 水 源 地 及 其 他 保 护 区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临 沂 市 城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复 函 ( 鲁 环 发 [2010]120 号 ) 及 2009 年 临 沂 市 编 制 的 临 沂 市 饮 用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可 知, 临 沂 市 辖 区 ( 临 沂 市 辖 3 个 区 分 别 为 兰 山 区 罗 庄 区 和 河 东 区 ) 的 水 源 地 为 岸 堤 水 库, 所 在 河 流 为 东 汶 河 岸 堤 水 库 保 护 区 范 围 表

120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名 称 岸 堤 水 库 一 级 保 护 区 保 护 区 面 积 (km 2 ) 二 级 保 护 区 表 3-1 岸 堤 水 库 保 护 区 范 围 一 览 表 保 护 区 范 围 准 保 护 区 一 级 保 护 区 二 级 保 护 区 准 保 护 区 水 域 范 围 为 整 个 水 库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下 的 全 部 水 域 ; 陆 域 范 围 为 取 水 口 侧 正 常 水 位 线 以 上 200 米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河 流 入 库 口 100 米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正 常 水 位 线 外 50 米 范 围 内 的 陆 域, 但 不 超 过 流 域 分 水 岭 范 围 水 域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外 径 向 距 离 2000 米 区 域 ; 陆 域 范 围 为 一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3000 米 的 区 域 二 级 保 护 区 以 外 至 分 水 岭 线 的 汇 水 区 域 根 据 上 表 内 容 可 知, 本 项 目 区 不 属 于 岸 堤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地, 距 离 岸 堤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约 为 84km, 与 其 没 有 水 力 联 系,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会 对 临 沂 市 辖 区 的 集 中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岸 堤 水 库 造 成 影 响 气 候 气 象 (1) 气 候 临 沂 全 年 气 候 温 和, 四 季 分 明, 雨 量 充 沛, 属 北 温 带 大 陆 性 季 风 气 候 根 据 临 沂 市 气 象 局 统 计, 本 地 区 常 年 主 导 风 向 为 NNE-NE, 夏 季 盛 行 东 风 东 南 风, 冬 季 盛 行 北 北 东 风 东 北 风 年 平 均 风 速 2.7m/s, 最 大 风 速 24m/s, 大 于 8 级 大 风 年 平 均 日 数 为 20 天 (2) 气 温 年 平 均 气 温 13.3,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37.2,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13.9, 一 月 份 最 冷, 月 平 均 气 温 -1.95, 七 月 份 最 热, 月 平 均 气 温 26.0 冬 季 天 气 干 燥 寒 冷, 秋 季 凉 爽 (3) 降 水 量 年 平 均 降 水 量 为 829mm, 主 要 集 中 在 7~9 月 份 最 大 年 降 水 量 为 mm, 最 少 年 降 水 量 为 539.5mm(1981 年 ), 夏 季 降 水 相 对 集 中, 约 占 全 年 总 量 的 63.4% 临 沂 地 区 累 年 10min 最 大 降 水 量 为 38.4mm, 发 生 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 (4) 湿 度 和 冻 土 深 度 全 年 相 对 湿 度 为 68%, 最 大 雪 压 为 15kg/m², 最 大 冻 土 深 度 为 32cm (5) 日 照 临 沂 市 光 热 资 源 丰 富, 年 日 照 时 数 为 2400~2600 小 时, 无 霜 期 202 天 自 然 资 源 临 沂 地 区 山 地 丘 陵 平 原 面 积 各 占 三 分 之 一 山 地 植 被 茂 盛, 是 发 展 林 果 业 的 主 要 基 地 ; 丘 陵 地 适 宜 发 展 防 护 林 和 经 济 林, 是 花 生 地 瓜 玉 米 和 黄 烟 等 作 物 的 主 要 产 3-5

121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地 临 郯 苍 平 原 土 层 深 厚, 土 质 肥 沃, 是 粮 食 和 蔬 菜 主 要 产 区, 素 有 粮 仓 之 美 誉 临 沂 市 矿 产 资 源 丰 富, 是 全 省 重 要 的 煤 田 产 地 已 探 明 的 金 属 矿 藏 有 金 铁 钴 锌 铅 锰 煤 瓷 土 磷 矿 等, 其 中 金 刚 石 储 量 居 全 国 第 二 另 外, 非 金 属 矿 藏 储 量 丰 富, 质 量 高 且 易 开 采, 大 理 石 花 岗 岩 及 石 灰 岩 等 储 量 居 山 东 首 位 临 沂 境 内 水 资 源 丰 富, 水 质 优 良, 水 资 源 总 量 为 59.6 亿 m 3 水 系 发 育 呈 脉 状 分 布 有 沂 河 沭 河 中 运 河 滨 海 四 大 水 系, 区 域 划 分 属 淮 河 流 域 主 要 河 流 为 沂 河 沭 河, 有 较 大 支 流 1035 条, 中 小 支 流 余 条 10 公 里 以 上 河 流 300 余 条 临 沂 市 旅 游 资 源 丰 富, 类 型 多 样, 类 型 组 合 较 好, 自 然 风 光 秀 美, 开 展 生 态 旅 游 和 观 光 农 业 的 潜 力 巨 大 临 沂 市 地 处 鲁 南, 南 接 苏 北 的 连 云 港 市, 素 有 沂 蒙 两 大 山, 沂 沭 两 大 川 之 称 蒙 山 为 该 区 域 内 的 第 一 高 峰, 海 拔 1156m, 为 山 东 第 二 高 峰, 素 称 岱 宗 之 亚, 古 为 宗 教 文 化 名 山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所 占 用 土 地 全 部 为 平 原, 根 据 地 质 勘 探, 地 下 没 有 可 开 发 利 用 资 源 文 物 古 迹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沂 河 上 游 的 小 埠 东 橡 胶 拦 河 坝 全 长 1135m, 是 世 界 第 一 橡 胶 坝, 集 防 洪 城 建 交 通 环 保 文 化 和 旅 游 于 一 体, 是 临 沂 市 标 志 性 工 程, 被 列 为 世 界 吉 尼 斯 记 录 2001 年 9 月 27 日, 拦 河 坝 上 游 的 沂 蒙 湖 被 国 家 水 利 部 列 为 山 东 省 惟 一 的 国 家 水 利 风 景 区, 沂 蒙 湖 国 家 水 利 风 景 区 主 要 指 临 沂 城 段 沂 河 沿 岸 自 然 风 光 和 人 文 景 观, 包 括 小 埠 东 橡 胶 拦 河 坝 和 滨 河 大 道 等 景 观 坝 上 蓄 水 面 积 hm 2, 蓄 水 量 2830 万 m 3 湖 心 建 有 2 个 湖 心 岛, 两 岸 修 建 了 宽 80m 的 绿 化 带, 形 成 了 一 湖 两 岛 两 线 四 桥 的 水 上 游 乐 区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除 沂 蒙 湖 和 其 南 侧 小 埠 东 橡 胶 拦 河 坝 为 区 域 内 的 著 名 旅 游 景 点 外, 没 有 其 他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和 受 保 护 的 文 物 古 迹 单 位 3.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临 沂 市 概 况 临 沂 市 是 山 东 重 要 的 工 农 业 生 产 基 地, 是 闻 名 全 国 的 商 业 批 发 城, 拥 有 全 国 最 大 商 品 批 发 市 场, 也 是 鲁 南 苏 北 地 区 最 大 的 商 品 集 散 地, 年 交 易 额 300 多 亿 元, 居 全 国 第 三 位 目 前, 临 沂 拥 有 采 煤 陶 瓷 机 械 制 造 造 纸 印 刷 酿 造 化 工 建 材 纺 织 皮 革 塑 料 五 金 制 品 食 品 加 工 等 门 类 国 民 经 济 平 均 每 年 以 13% 的 速 度 快 速 发 展 2003 年, 全 市 实 现 国 民 生 产 总 值 834 亿 元, 一 二 三 产 业 比 为 17:47.8:

122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临 沂 还 是 一 个 产 粮 大 区, 全 市 粮 食 作 物 总 产 量 360 万 吨, 居 全 省 第 二 位 农 副 产 品 资 源 丰 富, 金 银 花 银 杏 大 蒜 花 生 果 品 蔬 菜 肉 类 等 均 居 全 省 首 位 经 初 步 核 算,2012 年 全 年 实 现 生 产 总 值 2400 亿 元, 增 长 12.9%;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264 亿 元, 增 长 3.5%; 第 二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3%; 第 三 产 业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5.1% 三 次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比 为 11:50.3:38.7, 第 三 产 业 所 占 比 重 同 比 提 高 1.3 个 百 分 点 经 济 运 行 质 量 有 新 的 提 高,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达 到 4.81%, 同 比 提 高 0.47 个 百 分 点 ; 国 地 税 收 入 占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的 比 重 达 到 7.92%, 同 比 提 高 1 个 百 分 点 农 林 牧 渔 业 稳 定 增 长 农 业 林 业 牧 业 渔 业 及 农 林 牧 渔 服 务 业 实 现 增 加 值 分 别 增 长 3.2% 1.3% 5.1% 1.3% 和 4.5% 工 业 生 产 平 稳 增 长,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全 年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完 成 增 加 值 亿 元, 增 长 16.4% 制 造 业 支 柱 行 业 骨 干 企 业 保 持 良 好 发 展 势 头 全 市 规 模 以 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完 成 亿 元, 增 长 22.7% 其 中, 第 一 产 业 23.5 亿 元, 下 降 4%; 第 二 产 业 亿 元, 增 长 21.2%; 第 三 产 业 投 资 亿 元, 增 长 28.7% 消 费 市 场 活 跃 全 市 实 现 社 会 消 费 品 零 售 总 额 亿 元, 增 长 19% 其 中, 城 镇 实 现 零 售 额 857 亿 元, 增 长 19.5%; 乡 村 实 现 零 售 额 亿 元, 增 长 17.5% 家 电 下 乡 和 减 收 汽 车 购 置 税 等 优 惠 政 策 带 动 消 费 水 平 不 断 提 升 全 市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元, 增 长 12.5%,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消 费 性 支 出 元, 增 长 10% 农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6761 元, 增 长 14.9%; 农 民 人 均 生 活 消 费 性 支 出 3935 元, 增 长 9.72% 城 乡 居 民 人 均 住 房 使 用 面 积 分 别 达 到 27m 2 和 32.2m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概 况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于 2003 年 6 月 经 省 政 府 批 准 建 设,2010 年 12 月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规 划 控 制 面 积 182 平 方 公 里, 辖 芝 麻 墩 梅 家 埠 和 重 沟 三 个 街 道,105 个 村 居,20 万 人 口 开 发 区 西 临 沂 河 东 傍 沭 河 南 依 引 沂 入 沭 人 工 运 河 北 靠 皇 山, 是 投 资 兴 业 的 理 想 之 地 近 年 来,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紧 紧 围 绕 打 造 全 市 现 代 标 志 区 这 一 目 标,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全 市 四 三 二 一 发 展 战 略, 着 力 推 动 五 个 转 变 促 进 五 个 提 升 实 现 五 区 跨 越 : 即 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提 升 科 技 创 新 效 益 ; 转 变 招 商 引 资 方 式, 提 升 产 业 集 聚 质 量 ; 转 变 结 构 调 整 方 式, 提 升 服 务 业 繁 荣 水 平 ; 转 变 社 会 管 理 方 式, 提 升 富 民 惠 民 实 效 ; 转 变 领 导 服 务 方 式, 提 升 创 先 争 优 能 力, 推 动 科 技 创 新 之 区 现 代 工 贸 之 区 名 牌 集 3-7

123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聚 之 区 生 态 旅 游 之 区 文 明 和 谐 之 区 在 新 起 点 上 实 现 历 史 新 跨 越 2011 年 1-6 月 份 完 成 业 务 总 收 入 285 亿 元, 增 长 30%; 实 现 地 区 生 产 总 值 85 亿 元, 增 长 23%; 完 成 规 模 以 上 工 业 总 产 值 220 亿 元, 增 长 45%; 实 现 财 政 总 收 入 12.5 亿 元, 增 长 55%, 其 中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5 亿 元, 增 长 63%; 完 成 进 出 口 总 额 2.3 亿 美 元, 增 长 65%, 经 济 社 会 等 各 项 工 作 继 续 保 持 高 位 运 行 继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后,2 月 份, 经 国 家 环 保 部 科 技 部 商 务 部 三 家 审 批, 开 发 区 被 评 为 国 家 生 态 工 业 示 范 园 区 ; 同 时, 顺 利 创 建 成 为 山 东 省 新 型 工 业 化 示 范 基 地 山 东 省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园 区 山 东 省 优 质 工 程 机 械 生 产 基 地 目 前 正 全 力 创 建 全 国 优 质 工 程 机 械 生 产 示 范 区 和 省 级 旅 游 度 假 区 厂 址 周 围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本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原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东 侧 为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南 侧 为 兴 梅 路, 西 侧 北 侧 为 空 地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周 围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东 北 方 向 700m 的 梅 埠 村, 厂 址 周 边 无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及 风 景 名 胜 区 等 3.3 区 域 相 关 规 划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根 据 最 新 的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5 年 年 ), 临 沂 中 心 城 的 空 间 发 展 按 照 一 河 五 片, 组 团 结 构, 调 整 旧 区, 向 北 展 拓 的 布 局 模 式, 以 北 部 的 茶 山 西 部 的 艾 山 和 寨 山 为 空 间 屏 障, 以 沂 河 为 增 长 轴, 实 施 沿 河 城 市 发 展 战 略 城 市 建 成 区 规 划 框 架 为 : 西 到 京 沪 高 速 公 路, 东 到 胶 新 铁 路, 南 到 南 外 环, 北 到 规 划 的 北 外 环, 用 地 范 围 为 483km 2, 其 中 城 市 建 设 用 地 共 计 185km 2 一 河 五 片 的 城 市 空 间 发 展 布 局 : 一 河 五 片 是 指 以 沂 河 为 城 市 发 展 增 长 轴 ; 以 临 沂 历 史 文 化 名 城 保 护 区 为 中 心 以 商 贸 物 流 批 发 市 场 和 大 学 城 为 主 体 的 兰 山 片 ; 以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能 源 建 材 化 工 纺 织 工 业 基 地 和 市 区 新 城 组 成 的 罗 庄 片 ; 以 市 区 物 资 集 散 仓 储 转 运 批 发 贸 易 及 大 型 生 活 居 住 区 组 成 的 河 东 片 ; 以 城 市 新 的 行 政 中 心 区 市 区 文 教 体 育 科 研 和 休 疗 养 基 地, 以 及 大 型 生 活 居 住 区 组 成 的 南 坊 片 ; 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为 主 体 正 在 起 步 的 东 南 片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根 据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可 知, 项 目 区 用 地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因 此 符 合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5 年 年 ) 中 3-8

124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相 应 规 划 要 求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图 见 图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是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省 级 开 发 区, 地 处 长 江 三 角 洲 环 渤 海 经 济 圈 和 新 欧 亚 大 陆 桥 经 济 带 三 大 重 点 开 放 地 带 的 结 合 部, 是 鲁 南 苏 北 地 区 城 市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地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起 步 区 范 围 为 : 北 至 河 东 区 芝 麻 墩 镇 大 王 湖 村 村 北 沿, 西 至 205 国 道 以 西 500m, 东 至 河 东 区 梅 家 埠 镇 陈 家 湖 村 西, 南 至 河 东 区 梅 家 埠 镇 解 家 湖 村 南 150m, 总 占 地 面 积 为 12km 2 ; 目 前 起 步 区 内 大 部 分 基 础 设 施 均 以 建 成, 用 地 性 质 主 要 为 一 类 工 业 用 地 和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另 外 还 有 部 分 教 育 科 研 用 地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于 2006 年 6 月 通 过 区 域 环 评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关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的 复 函 ( 鲁 环 审 [2006]78 号 ) 中 指 出, 开 发 区 以 生 物 技 术 精 细 化 工 新 材 料 新 能 源 以 及 农 产 品 加 工 和 物 流 产 业 为 主 要 发 展 方 向, 集 生 产 生 活 现 代 商 务 为 一 体 的 现 代 化 生 态 新 城 区, 是 临 沂 市 新 的 重 要 经 济 增 长 点 和 未 来 的 城 市 副 中 心 2008 年 9 月, 临 沂 市 政 府 将 河 东 区 重 沟 镇 (2011 年 9 月 更 名 为 朝 阳 街 道 ) 划 归 开 发 区 管 理, 开 发 区 管 辖 范 围 179.3Km 2 因 开 发 区 面 积 发 生 较 大 调 整,2012 年 5 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向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申 请 重 新 开 展 区 域 环 评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以 鲁 环 评 函 [2012]136 号 同 意 开 发 区 开 展 区 域 环 评 工 作 同 年 11 月, 调 整 后 园 区 环 评 得 到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的 批 复 ( 鲁 环 审 [2012]155 号 ) 按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规 划 法 和 山 东 省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编 制 暂 行 规 定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的 期 限 为 15~20 年 因 此, 近 期 为 2011 年 ~2015 年, 远 期 为 2016 年 ~ 2020 年 (1) 发 展 目 标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遵 循 环 境 保 护 的 基 本 国 策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和 循 环 经 济 理 念, 坚 持 生 态 环 保 优 先 保 护 与 开 发 并 举 的 原 则, 优 化 园 区 布 局, 推 进 产 业 集 聚, 建 成 一 心 两 轴 三 带 的 空 间 格 局 加 快 转 方 式 调 结 构 的 步 伐, 构 建 起 以 生 态 工 业 为 支 柱 生 态 服 务 业 为 骨 架 的 生 态 产 业 体 系, 提 升 区 域 经 济 运 行 质 量, 确 保 经 济 快 速 持 续 发 展, 提 高 区 域 经 济 的 国 际 影 响 和 竞 争 力 将 发 展 生 态 工 业 与 发 挥 区 域 优 势 提 高 市 场 竞 争 力 相 结 合, 重 点 培 育 机 械 电 子 生 物 化 工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医 疗 器 械 家 具 木 业 资 源 再 3-9

125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生 六 大 行 业 为 主 的 生 态 工 业 集 群 ; 通 过 区 内 和 区 外 物 质 能 源 的 集 约 梯 级 利 用 废 物 的 交 换 利 用 以 及 基 础 设 施 和 信 息 的 集 成 共 享, 实 现 资 源 利 用 的 最 大 化 和 废 物 排 放 的 最 小 化 ; 实 现 工 业 生 产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容 节 能 降 耗 与 减 污 增 效 并 举, 生 态 良 性 循 环 和 社 会 经 济 持 续 协 调 发 展 将 开 发 区 打 造 成 为 以 经 济 生 态 高 效 主 导 产 业 鲜 明 生 态 产 业 链 网 完 善 为 特 色 的 具 有 较 强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综 合 类 生 态 工 业 和 服 务 业 示 范 园 区 (2) 开 发 区 结 构 布 局 根 据 临 沂 市 城 市 总 体 发 展 格 局, 结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现 状 特 点 和 区 位 优 势, 按 照 开 发 区 产 业 特 色 需 求,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总 体 结 构 可 概 括 为 一 心, 两 轴, 三 带 一 心 是 指 中 心 城 区 以 管 委 所 在 地 芝 麻 墩 街 道 办 事 处 所 在 地 为 主, 作 为 中 心 城 区, 应 以 社 会 服 务 功 能 和 生 态 服 务 功 能 为 主, 重 点 发 展 金 融 商 贸 房 地 产 等 第 三 产 业, 完 善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大 绿 地 大 水 面 大 空 间, 建 成 人 居 优 美 社 会 文 明 的 现 代 新 城 同 时, 设 置 梅 埠 办 事 处 和 朝 阳 办 事 处 两 个 次 中 心, 分 别 带 动 开 发 区 南 部 和 北 部 两 个 组 团 的 快 速 发 展 两 轴 指 沂 河 路 商 贸 发 展 轴 和 205 国 道 工 业 发 展 轴 沂 河 路 商 贸 发 展 轴 是 综 合 公 建 中 心 区 和 产 业 区 等 有 机 联 系 的 组 团 式 发 展 的 区 域 横 向 经 济 发 展 主 轴 205 国 道 工 业 发 展 轴 : 是 形 成 区 域 纵 向 产 业 发 展 主 轴 ; 该 轴 线 南 到 引 沂 入 沭 运 河 北 到 临 沂 机 场, 是 开 发 区 未 来 实 现 北 上 南 下 的 发 展 主 轴 三 带 包 括 沂 河 生 态 宜 居 带 沭 河 生 态 宜 居 带 和 生 态 服 务 业 发 展 带 (1) 沂 河 生 态 宜 居 带 沭 河 生 态 宜 居 带 分 别 以 沂 河 东 岸 和 沭 河 西 岸 沿 河 区 域 为 主, 是 开 发 区 最 重 要 的 滨 水 宜 居 居 住 带, 将 滨 河 绿 化 运 动 区 景 观 引 入 各 个 社 区, 充 分 为 城 市 居 民 服 务 (2) 生 态 服 务 业 发 展 带 是 以 沂 河 东 路 周 边 的 区 域 为 主, 重 点 发 展 以 钢 材 塑 料 印 刷 品 医 药 家 具 农 产 品 为 主 的 商 贸 物 流 产 业 本 项 目 为 生 物 化 工 项 目, 属 于 开 发 区 规 定 主 要 发 展 行 业 之 一, 因 此 符 合 开 发 区 准 入 条 件 ;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满 足 开 发 区 内 产 业 布 局 要 求 ; 项 目 区 用 地 性 质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因 此 项 目 选 址 符 合 用 地 性 质 要 求 综 合 分 析, 该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土 地 规 划 图 见 图 3-5,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产 业 规 划 布 局 图 见 图

126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是 缓 解 我 国 北 方 地 区 水 资 源 短 缺, 实 现 水 资 源 合 理 配 置, 保 障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的 重 大 战 略 性 基 础 设 施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山 东 段 工 程 的 实 施 将 我 省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长 江 水 及 各 种 可 利 用 水 资 源 的 统 一 调 度 统 一 配 置, 实 现 全 省 水 资 源 的 优 化 配 置, 有 效 解 决 我 省 严 重 缺 水 的 局 面 根 据 山 东 省 两 湖 一 河 碧 水 计 划 : 南 四 湖 东 平 湖 小 清 河 流 域 范 围 内, 以 改 善 水 质 为 目 标, 全 面 推 进 流 域 内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城 市 环 境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清 洁 生 产 循 环 经 济 污 染 治 理 污 水 资 源 化 生 态 保 护 与 建 设 等, 带 动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工 程 调 水 沿 线, 全 面 改 善 水 环 境 质 量 的 指 导, 按 照 2007 年 年 底 基 本 解 决 南 四 湖 的 水 污 染 问 题 的 方 针, 计 划 规 定, 到 2007 年 底 南 水 北 调 水 输 水 线 路 区 19 个 断 面 水 质 稳 定 达 到 Ⅲ 类 水 质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再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水 量 较 少, 距 离 南 水 北 调 输 水 干 道 较 远, 且 与 之 无 直 接 水 力 联 系 因 此, 在 落 实 好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造 成 明 显 的 影 响 南 水 北 调 东 线 山 东 段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图 见 图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根 据 当 地 的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和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对 本 项 目 出 具 的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 临 环 经 开 函 [2015]16 号 ), 项 目 区 环 境 空 气 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类 功 能 区, 地 表 水 为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地 下 水 为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区,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2 类 功 能 区 空 气 环 境 根 据 临 沂 市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站 提 供 的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监 测 数 据,2014 年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127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县 区 表 3-2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监 测 数 据 日 均 值 (mg/m 3 ) SO2 NO2 PM10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标 准 值 由 上 表 可 知,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中 SO 2 日 均 值 能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O 2 PM 10 日 均 值 均 出 现 超 标,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工 业 企 业 排 污 造 成 的, 另 外 PM 10 超 标 与 北 方 干 燥 气 候 特 征 和 城 市 建 设 施 工 场 地 扬 尘 等 有 关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中 SO 2 NO 2 小 时 浓 度 与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H 3 小 时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HCl H 2S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等 均 没 有 检 出 ;PM 10 TSP 的 日 均 浓 度 在 3 个 监 测 点 均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监 测 点 周 围 环 境 多 为 空 地 道 路 等 地 面 易 扬 尘 有 关 ; 氨 有 检 出 主 要 是 因 为 项 目 选 址 处 于 已 建 成 的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周 边 部 分 企 业 使 用 了 氨 作 为 原 料 地 表 水 环 境 根 据 临 沂 市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站 提 供 数 据,2014 年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地 表 水 监 测 数 据 见 表 3-3 所 示 表 3-3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结 果 2014 年 统 计 数 据 点 位 名 称 断 面 名 称 COD NH3-N 黄 白 排 水 沟 后 河 口 27.08mg/L 2.45mg/L 李 公 河 滨 河 东 路 桥 25.19mg/L 1.923mg/L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30mg/L 1.5mg/L 由 上 表 可 见, 黄 白 排 水 沟 后 河 口 监 测 断 面 及 李 公 河 滨 河 东 路 桥 监 测 断 面 氨 氮 均 出 现 超 标,COD 均 能 够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要 求 ; 氨 氮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周 边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部 分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导 致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地 表 水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解 白 河 上 1#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3#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 彭 白 河 上 2#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4#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5#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6# 监 测 点 位 总 氮 出 现 超 标 其 中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3-12

128 3 项 目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的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倍 ; 其 它 因 子 在 各 点 位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可 知,1# 2# 4# 5# 6# 点 位 部 分 监 测 因 子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彭 白 河 解 白 河 及 黄 白 排 水 沟 周 边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部 分 村 庄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导 致 ;3# 点 位 因 子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游 来 水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地 下 水 环 境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地 下 水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总 硬 度 在 1# 2# 3# 监 测 点 位 中 均 出 现 超 标,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在 2# 3# 监 测 点 位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其 他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出 现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地 地 质 原 因 造 成 的 声 环 境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声 环 境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厂 区 各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声 环 境 均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3-13

129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第 4 章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4.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原 则 及 内 容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之 节 规 定 : 三 级 评 价 可 不 进 行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工 作, 直 接 以 估 算 模 式 的 计 算 结 果 作 为 预 测 与 分 析 依 据 (1) 污 染 源 调 查 中, 分 析 项 目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工 况 下 污 染 源 的 常 规 污 染 因 子 和 特 征 污 染 因 子 (2)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大 气 污 染 物 轴 线 浓 度 计 算, 注 意 需 要 考 虑 排 气 筒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率 等 进 行 排 气 筒 高 度 合 理 性 论 证 及 优 化 方 案, 需 要 结 合 各 有 组 织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及 大 气 环 境 和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近 距 离 敏 感 点 等 进 行 项 目 选 址 和 总 图 布 置 的 合 理 性 论 证 及 优 化 方 案 (3) 根 据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结 合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图, 确 定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区 域 (4) 根 据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结 果, 简 要 进 行 厂 界 环 境 空 气 敏 感 区 评 价 区 域 浓 度 贡 献 最 大 值 评 价, 及 与 监 测 点 的 现 状 值 进 行 叠 加 评 价 (5) 大 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可 行 性 评 价 及 优 化 调 整 建 议 (6) 明 确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 结 合 项 目 选 址 污 染 源 的 排 放 强 度 与 排 放 方 式 大 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以 及 总 量 控 制 等 方 面 进 行 评 价, 明 确 给 出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可 行 性 结 论 4.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本 项 目 周 围 环 境 特 点 和 导 则 要 求, 同 时 考 虑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以 及 以 功 能 区 为 主 兼 顾 均 匀 性 布 点 原 则, 在 项 目 厂 址 及 厂 址 周 围 布 设 3 个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各 监 测 点 编 号 点 位 方 位 距 离 及 布 设 意 义 见 表 4-1 和 图

130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4-1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点 一 览 表 编 号 点 位 方 位 与 项 目 区 距 离 (m) 布 设 意 义 1# 梅 埠 村 NE 700 了 解 项 目 上 风 向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2# 项 目 厂 址 了 解 项 目 厂 址 处 的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3# 刘 道 口 村 SW 2100 了 解 项 目 下 风 向 敏 感 点 的 环 境 空 气 现 状 监 测 项 目 1#~3#: 监 测 SO 2 NO 2 PM 10 TSP 乙 酸 丁 酯 HCl 氨 H 2S 异 丙 醇 等 9 项, 同 时 监 测 气 温 气 压 风 速 风 向 总 云 低 云 等 气 象 参 数 1# 和 2#: 监 测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时 间 本 次 环 评 现 状 监 测 由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 至 2015 年 1 月 12 日 进 行 监 测, 以 上 数 据 均 连 续 监 测 7 天 ( 保 证 取 得 7 天 有 效 数 据 ) 小 时 浓 度 监 测 时 间 为 每 天 02:00 08:00 14:00 20:00 同 时 监 测 : 气 温 气 压 风 向 风 速 总 云 量 低 云 量 等 气 象 参 数 本 次 环 评 现 状 监 测 期 间 同 步 气 象 条 件 情 况 见 表 4-2 表 4-2 本 次 环 评 现 状 监 测 期 间 同 步 气 象 条 件 表 采 样 日 期 采 样 时 间 气 温 ( ) 气 压 (kpa) 风 向 风 速 (m/s) 低 云 / 总 云 02: N 4.2 3/ : NE 3.7 1/4 14: NE 1.5 1/3 20: N 1.0 2/3 02: N 2.2 1/ : NE 2.6 1/4 14: W 1.3 2/4 20: SW 3.0 1/3 02: W 3.5 2/ : N 1.8 2/4 14: N 2.7 1/4 20: SW 2.1 1/2 02: N 1.7 2/ : NE 2.1 1/3 14: S 0.8 1/4 20: W 1.2 2/ : W 1.5 2/3 08: NE 2.6 2/4 4-2

131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 NE 1.9 1/4 20: N 1.1 1/3 02: S 1.7 2/3 08: SW 3.1 1/2 14: N 0.6 3/4 20: N 1.0 2/4 02: NE 1.9 1/4 08: N 2.4 2/3 14: W 2.1 1/3 20: SW 1.0 1/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国 家 环 保 局 颁 发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和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中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见 表 4-3 表 4-3 采 样 分 析 方 法 及 检 出 限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方 法 检 出 限 (mg/m 3 ) 1 SO2 HJ 甲 醛 吸 收 - 副 玫 瑰 苯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小 时 :0.007 日 均 : NO2 HJ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小 时 :0.005 日 均 : TSP GB/T 重 量 法 日 均 : PM10 HJ 重 量 法 日 均 : HCl HJ/T 硫 氰 酸 汞 分 光 光 度 法 小 时 : 氨 HJ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小 时 : H2S GB/T 亚 甲 蓝 分 光 光 度 法 小 时 : 乙 酸 丁 酯 GB/T 化 学 试 剂 气 相 色 谱 法 通 则 小 时 : 异 丙 醇 GBZ/T 溶 剂 解 吸 - 气 相 色 谱 法 小 时 : 臭 气 GB/T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10( 无 量 纲 )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环 评 监 测 中 对 敏 感 点 的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4 至 表 表 4-4 SO 2 和 NO 2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日 期 二 氧 化 硫 (mg/m 3 ) 二 氧 化 氮 (mg/m 3 ) 1# 2# 3# 1# 2# 3# 02: : : :

132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 : : : 日 均 值 表 4-5 PM 10 和 TSP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日 期 PM10(mg/m 3 ) TSP(mg/m 3 ) 1# 2# 3# 1# 2# 3# 1.06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133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1.11 日 均 值 日 均 值 表 4-6 HCl NH 3 和 H 2S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日 期 HCl(mg/m 3 ) NH3(mg/m 3 ) H2S(mg/m 3 ) 1# 2# 3# 1# 2# 3# 1# 2# 3#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06 表 4-7 乙 酸 丁 酯 和 异 丙 醇 浓 度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日 期 乙 酸 丁 酯 (mg/m 3 ) 异 丙 醇 (mg/m 3 ) 1# 2# 3# 1# 2# 3#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4-5

134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2: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08: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4: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20:00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评 价 评 价 因 子 及 评 价 标 准 评 价 因 子 :SO 2 NO 2 PM 10 TSP 乙 酸 丁 酯 HCl 氨 H 2S 异 丙 醇 等 9 项 评 价 标 准 : 具 体 标 准 值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现 状 评 价,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P i= C i/ C 0i 其 中,P 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 C 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 ( 取 监 测 期 间 的 最 大 值, 未 检 出 按 检 出 限 浓 度 的 一 半 值 计 算 ),mg/m 3 ; 4-6

135 C 0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浓 度 标 准 值,mg/m 3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本 次 环 评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8 表 4-8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污 染 物 点 位 小 时 平 均 值 日 平 均 值 指 数 范 围 超 标 率 % 超 标 个 数 指 数 范 围 超 标 率 % 超 标 个 数 1# 0.074~ ~ SO2 2# 0.070~ ~ # 0.064~ ~ # 0.170~ ~ NO2 2# 0.175~ ~ # 0.180~ ~ # 0.620~ PM10 TSP HCl NH3 H2S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酯 * 未 检 出 按 检 出 限 的 一 半 计 2# 0.567~ # 0.593~ # 0.537~ # 0.137~ # 0.460~ # # # # 0.135~ # 0.230~ # 0.200~ # # # # # # # # # 由 表 4-8 可 见,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中 SO 2 NO 2 小 时 浓 度 与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H 3 小 时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HCl H 2S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等 均 没 有 检 出 ;PM 10 TSP 的 日 均 浓 度 在 3 个 监 测 点 均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4-7

136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原 因 主 要 是 监 测 点 周 围 环 境 多 为 空 地 道 路 等 地 面 易 扬 尘 有 关 ; 氨 有 检 出 主 要 是 因 为 项 目 选 址 处 于 已 建 成 的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周 边 部 分 企 业 使 用 了 氨 作 为 原 料 4.3 气 象 特 征 分 析 气 象 资 料 适 用 性 及 气 候 背 景 临 沂 气 象 站 位 于 东 经 , 北 纬 据 调 查, 该 气 象 站 周 围 地 理 环 境 与 气 候 条 件 与 本 项 目 周 围 基 本 一 致, 该 气 象 站 气 象 资 料 具 有 较 好 的 适 用 性 临 沂 近 20 年 ( 1994~ 2013 年 ) 年 最 大 风 速 为 17m/s(1990 年 ), 极 端 最 高 气 温 和 极 端 最 低 气 温 分 别 为 41 和 近 20 年 其 它 主 要 气 候 统 计 资 料 见 表 4-9, 临 沂 近 20 年 各 风 向 频 率 见 表 4-10, 临 沂 近 20 年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见 图 4-2 表 4-9 临 沂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主 要 气 候 要 素 统 计 月 份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 年 平 均 风 速 (m/s) 平 均 气 温 ( ) 平 均 相 对 湿 度 (%) 降 水 量 (mm) 日 照 时 数 (h) 表 4-10 临 沂 气 象 站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各 风 向 频 率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平 均 大 气 污 染 潜 势 分 析 图 4-2 临 沂 近 20 年 (1994~2013 年 )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根 据 以 上 收 集 到 的 气 象 资 料 分 析 : 4-8

137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1) 拟 建 厂 区 周 围 地 形 较 为 开 阔, 有 利 于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输 送 扩 散, 且 评 价 区 近 20 年 平 均 风 速 为 2.5m/s, 静 风 频 率 较 低 (9.6%), 对 空 气 污 染 物 的 扩 散 稀 释 较 为 有 利 (2) 评 价 区 盛 行 风 向 较 为 集 中, 全 年 以 北 东 北 (NNE) 风 出 现 频 率 最 高 为 14.6%, 易 对 下 风 向 造 成 相 对 较 高 浓 度 污 染 拟 建 工 程 空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小, 预 计 对 评 价 区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3) 从 污 染 系 数 和 风 向 频 率 玫 瑰 图 综 合 分 析, 在 污 染 源 南 西 南 (SSW) 方 位 受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4.4 环 境 空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预 测 与 评 价 污 染 源 参 数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内 容, 项 目 排 放 的 有 组 织 废 气 和 无 组 织 废 气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4-11 和 表 4-12 排 放 源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t/a) 表 4-11 排 放 速 率 (kg/h) 有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一 览 表 排 放 浓 度 (mg/m 3 )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VOCs 排 气 筒 高 度 (m) 排 气 筒 出 口 直 径 (m) 废 气 排 放 速 度 (m 3 /h) 烟 气 温 度 (k) 粉 尘 粉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SO NOX 烟 尘

138 表 4-12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源 强 一 览 表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污 染 源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t/a) 排 放 高 度 (m) 长 (m) 宽 (m) 生 产 储 运 区 区 污 染 源 名 称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乙 酸 丁 酯 0.43 乙 酸 0.02 丁 醇 0.02 异 丙 醇 0.04 VOCs 0.51 HCl 0.06 粉 尘 0.1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项 目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4-13 污 染 物 名 称 粉 尘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表 4-13 项 目 非 正 常 工 况 废 气 排 放 情 况 一 览 表 废 气 量 (m 3 /h) 排 放 速 率 (kg/h) 排 放 浓 度 (mg/m 3 )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VOCs 排 气 筒 高 度 (m) 排 气 筒 出 口 直 径 (m) 烟 气 温 度 (K)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SO NOX 137 烟 尘 预 测 因 子 和 内 容 (1) 预 测 评 价 项 目 :SO 2 NO 2 烟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HCl VOCs 等 (2) 预 测 内 容 : 4-10

139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1 所 有 气 象 条 件 下, 有 组 织 排 放 SO 2 NO 2 烟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其 出 现 距 离 2 所 有 气 象 条 件 下, 进 行 无 组 织 排 放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HCl VOCs 等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及 达 标 分 析 3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4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有 组 织 排 放 SO 2 NO 2 烟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及 其 出 现 距 离 预 测 模 式 的 选 取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选 取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估 算 模 式 是 一 种 单 源 预 测 模 式, 可 计 算 点 源 面 源 和 体 源 等 污 染 源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以 及 建 筑 物 下 洗 和 熏 烟 等 特 殊 条 件 下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估 算 模 式 中 嵌 入 了 多 种 预 设 的 气 象 组 合 条 件, 包 括 一 些 最 不 利 的 气 象 条 件, 此 类 气 象 条 件 在 某 个 地 区 有 可 能 发 生, 也 有 可 能 不 发 生 预 测 结 果 (1)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浓 度 预 测 拟 建 项 目 投 产 后, 有 组 织 主 要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为 SO 2 NO 2 烟 尘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根 据 本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种 类 及 其 源 强, 利 用 SCREEN3 估 算 模 式 分 别 预 测 各 污 染 物 的 下 风 向 浓 度 及 占 标 率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正 常 工 况 下 个 大 气 污 染 物 轴 线 浓 度 预 测 输 出 见 表 4-14 至 4-17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表 4-14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VOCs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0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4-15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1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4-16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 有 机 废 气 )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2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4-17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S02 NOX 烟 尘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3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其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情 况 见 表 4-18 污 染 源 1# 排 气 筒 表 4-18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情 况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污 染 物 (mg/m 3 ) (%)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的 下 风 向 距 离 (m)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144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丁 醇 VOCs # 排 气 筒 VOCs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异 丙 醇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VOCs SO NOX 烟 尘 SO 2 NO 2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在 监 测 点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即 对 评 价 点 的 最 大 贡 献 值 见 表 4-19 预 测 项 目 SO2 NO2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表 4-19 评 价 点 污 染 因 子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情 况 表 评 价 点 1# 梅 埠 村 3# 刘 道 口 村 700m 2100m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SO 2 NO 2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对 监 测 点 的 贡 献 值 较 小, 均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标 准 要 求 (2)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浓 度 预 测 4-16

145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无 组 织 面 源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储 罐 区, 由 于 生 产 装 置 区 与 储 罐 区 距 离 较 近, 因 此 将 其 合 并 成 一 个 面 源 分 析 项 目 面 源 无 组 织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在 厂 界 处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4-20 厂 界 浓 度 (mg/m 3 ) 表 4-20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表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HCl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北 厂 界 西 厂 界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厂 界 浓 度 (mg/m 3 )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北 厂 界 西 厂 界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由 上 表 可 见, 项 目 产 生 的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HCl VOCs 等 无 组 织 废 气 在 厂 界 浓 度 均 不 超 标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3) 非 正 常 工 况 排 放 废 气 浓 度 预 测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后,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个 大 气 污 染 物 轴 线 浓 度 预 测 输 出 见 表 4-21 至 4-24 表 4-21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1# 排 气 筒 2#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VOCs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下 风 向 预 占 标 率 测 浓 度 (%) (mg/l)

146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4-2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3# 排 气 筒 4# 排 气 筒 5# 排 气 筒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粉 尘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7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表 4-23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乙 酸 异 丙 醇 VOCs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8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距 源 中 心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4-24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污 染 物 的 轴 线 浓 度 结 果 输 出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S02 NOX 烟 尘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下 风 向 预 测 浓 度 (mg/l) 占 标 率 (%)

149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各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见 表 4-25 污 染 源 1# 排 气 筒 表 4-25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点 情 况 表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浓 度 占 标 率 最 大 落 地 浓 度 点 的 污 染 物 (mg/m 3 ) (%) 下 风 向 距 离 (m)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150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排 气 筒 VOCs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 排 气 筒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VOCs SO NOX 烟 尘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评 价 点 污 染 物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情 况 见 表 4-26 预 测 项 目 SO2 NO2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表 4-26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评 价 点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情 况 表 评 价 点 1# 梅 埠 村 3# 刘 道 口 村 700m 2100m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浓 度 (mg/m 3 ) 占 标 率 (%) 由 上 表 可 见, 在 装 置 发 生 故 障 进 行 非 正 常 排 污 时, 乙 酸 丁 酯 在 敏 感 点 处 的 贡 献 值 出 现 超 标, 其 中 在 1# 敏 感 点 处 超 标 1.8 倍, 在 3# 敏 感 点 处 超 标 1.1 倍, 其 它 污 染 物 在 各 敏 感 点 处 的 贡 献 值 均 没 有 超 标, 但 是 浓 度 大 幅 度 增 加,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企 业 要 充 分 重 视, 严 格 加 强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减 少 非 正 常 排 放 4-22

151 4.5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评 价 因 子 和 内 容 根 据 工 程 的 实 际 情 况, 本 次 环 评 选 取 SO 2 NO X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等 为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方 法 和 标 准 评 价 方 法 为 : 根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及 拟 建 工 程 的 预 测 结 果, 用 预 测 增 加 最 大 值 + 现 状 最 大 值 得 出 工 程 将 来 的 叠 加 值,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对 各 评 价 点 叠 加 浓 度 值 进 行 计 算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与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相 同 评 价 结 果 各 污 染 因 子 在 评 价 点 的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4-27 敏 感 点 名 称 表 4-27 污 染 因 子 在 评 价 点 贡 献 值 与 背 景 浓 度 值 叠 加 表 距 源 贡 献 值 现 状 监 测 叠 加 值 占 标 率 污 染 物 距 离 (m) (mg/m 3 ) 值 (mg/m 3 ) (mg/m 3 ) (%) SO2 标 准 (mg/m 3 ) NO 粉 尘 # 梅 埠 村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SO NO # 刘 道 口 村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由 表 4-27 可 见, 各 污 染 因 子 在 各 评 价 点 的 最 大 叠 加 值 都 能 达 标 因 此,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23

152 4.6 恶 臭 污 染 物 影 响 分 析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本 次 环 评 于 2015 年 01 月 06~2015 年 01 月 08 日 在 项 目 厂 址 以 及 最 近 敏 感 点 处 梅 埠 村 分 别 进 行 了 臭 气 浓 度 的 监 测,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4-28 表 4-28 臭 气 浓 度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时 间 监 测 项 目 1# 梅 埠 村 2# 项 目 厂 址 1.6 臭 气 浓 度 <10 < 臭 气 浓 度 <10 < 臭 气 浓 度 <10 <10 由 上 表 可 知,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臭 气 浓 度 皆 小 于 10, 能 够 满 足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1 中 二 级 新 扩 改 建 标 准 要 求 ( 20) 拟 建 项 目 装 卸 区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和 固 废 暂 存 库 均 会 产 生 恶 臭 气 体, 该 部 分 恶 臭 会 对 周 边 区 域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项 目 针 对 以 上 废 气 将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针 对 装 卸 区 措 施 : 项 目 储 罐 区 物 料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碱 等, 其 中 乙 酸 丁 酯 为 可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料, 盐 酸 为 易 挥 发 酸 性 刺 激 性 气 体, 因 此 该 部 分 物 料 在 卸 车 时 会 产 生 卸 车 废 气, 该 部 分 废 气 全 部 为 储 罐 大 呼 吸 废 气, 通 过 在 盐 酸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活 性 炭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净 化 处 理 后 排 放, 减 小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 另 外, 项 目 涉 及 其 他 液 体 物 料 均 为 桶 装 或 瓶 装, 因 此 不 存 在 装 车 废 气 针 对 生 产 装 置 区 措 施 : 1 项 目 生 产 设 备 全 部 成 套 购 买, 其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密 封 性 能 较 好, 可 以 大 大 减 少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产 生 ; 2 生 产 中 涉 及 到 乙 酸 丁 酯 及 异 丙 醇 等 溶 剂 回 收 工 段 时, 全 部 采 用 真 空 泵 进 行 负 压 操 作, 产 生 的 不 凝 尾 气 全 部 收 集, 并 根 据 污 染 物 性 质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从 而 减 少 了 无 组 织 废 气 排 放 量 3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液 体 物 料 全 部 通 过 密 闭 的 管 道 进 行 转 送, 输 送 过 程 全 部 由 封 闭 式 料 泵 和 高 位 差 来 完 成 操 作, 物 料 不 与 外 界 直 接 接 触, 因 此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量 较 少 针 对 储 罐 区 措 施 : 1 项 目 储 罐 区 存 储 物 料 主 要 为 盐 酸 乙 酸 丁 酯 及 液 碱, 其 中 乙 酸 丁 酯 为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料, 盐 酸 为 具 有 挥 发 性 酸 性 物 料, 因 此 在 各 储 罐 旁 设 置 水 喷 淋 系 统, 夏 季 温 度 较 高 时, 可 采 取 水 喷 淋 方 式 进 行 降 温 喷 淋, 进 一 步 减 小 无 组 织 废 气 产 生 ; 4-24

153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2 项 目 在 盐 酸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活 性 炭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 总 净 化 效 率 为 90%), 将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废 气 全 部 引 入 环 保 装 置 进 行 净 化 处 理 该 方 式 可 以 大 大 减 小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的 排 放 针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措 施 : 1 项 目 通 过 IC+UASB 方 式 处 理 废 水 过 程 中 产 生 沼 气, 主 要 为 甲 烷,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利 用 2 根 据 众 多 企 业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方 法, 将 厌 氧 处 理 系 统 密 封, 同 时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四 周 种 植 绿 化 带, 并 选 用 抗 污 能 力 强 具 有 吸 附 臭 气 能 力 的 树 种 及 灌 木 丛, 可 减 少 污 水 处 理 站 运 行 过 程 中 恶 臭 的 排 放 3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采 用 机 械 脱 水 法 进 行 脱 水 处 理, 该 部 分 污 泥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企 业 应 当 进 行 密 闭 储 存, 并 联 系 相 关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及 时 进 行 清 运, 严 禁 在 厂 区 内 随 意 堆 存,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可 进 一 步 减 小 臭 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4 厂 界 周 围 种 植 适 合 当 地 土 壤 生 长 的 高 大 乔 木, 尽 量 减 少 臭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味 气 体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处 理 措 施, 装 卸 区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库 等 的 厂 界 臭 气 浓 度 能 够 达 标, 满 足 国 家 对 恶 臭 气 体 的 控 制 标 准 4.7 大 气 环 境 及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采 用 环 境 保 护 部 评 估 中 心 实 验 室 制 作 并 发 布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程 序 (ver1.0) 进 行 计 算, 计 算 结 果 表 明,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无 超 标 点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根 据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确 定 项 目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是 指 产 生 有 害 因 素 的 部 门 ( 车 间 或 工 段 ) 的 边 界 至 居 住 区 边 界 的 最 小 距 离 在 确 定 同 时 排 放 多 种 对 周 围 大 气 环 境 有 明 显 影 响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时, 计 算 应 分 别 按 各 自 单 独 作 用 的 影 响 考 虑,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应 取 大 者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100m 以 内 时, 级 差 为 50m; 超 过 100m, 但 小 于 或 等 于 1000m 时, 级 差 为 100m; 超 过 1000m 以 上, 级 差 为 200m 如 果 工 业 企 业 按 多 种 有 害 气 体 计 算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在 同 一 级 别 时, 其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级 别 应 提 高 一 级 根 据 拟 建 工 程 投 产 后 无 组 织 排 放 情 况, 采 用 GB/T 中 给 出 的 计 算 公 式, 计 4-25

154 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确 定 最 终 的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Qc / Cm= (BL c +0.25r 2 ) 0.50 L D /A 式 中 :Qc 工 业 企 业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以 达 到 的 控 制 水 平,kg/h; Cm 标 准 浓 度 限 值,mg/m 3 ; L 工 业 企 业 所 需 卫 生 防 护 距 离,m; r 有 害 气 体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所 在 生 产 单 元 的 等 效 半 径,m A B C D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系 数, 根 据 企 业 所 在 地 区 近 三 年 平 均 风 速 及 企 业 大 气 污 染 源 构 成 类 别 确 定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表 见 表 4-29 表 4-29 拟 建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表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污 染 物 Cm mg/nm 3 r (m) 计 算 系 数 A B C D Qc (t/a) L (m) 核 定 值 (m) 要 求 值 (m) 乙 酸 丁 酯 生 产 储 运 区 乙 酸 丁 醇 异 丙 醇 VOCs HCl 粉 尘 经 上 述 计 算 后, 确 定 拟 建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考 虑 到 项 目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染 物 种 类 较 多, 且 部 分 气 体 为 挥 发 性 有 味 气 体 和 刺 激 性 气 体, 因 此 将 生 产 储 运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扩 至 以 其 边 界 为 中 心 200m 范 围 对 于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恶 臭, 通 过 对 易 产 生 恶 臭 气 体 的 处 理 单 元 进 行 密 封, 同 时 将 厌 氧 处 理 单 元 产 生 的 废 气 收 集 后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利 用,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四 周 种 植 乔 木 等 植 物 的 绿 化 带 恶 臭 污 染 主 要 是 通 过 影 响 人 们 的 嗅 觉 来 影 响 环 境 由 于 个 人 的 生 理 心 理 条 件 年 龄 性 别 职 业 习 惯 等 因 素 的 不 同 对 恶 臭 的 敏 感 程 度 厌 恶 程 度 和 可 耐 受 程 度 也 不 同 恶 臭 的 影 响 也 与 污 染 源 的 性 质 大 气 状 况 和 距 污 染 源 的 方 位 及 距 离 有 关 在 国 际 上, 通 常 根 据 嗅 觉 判 别 标 准, 将 臭 气 强 度 划 分 为 6 级, 见 表

155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表 4-30 臭 气 强 度 表 示 方 法 表 强 度 等 级 嗅 觉 判 断 标 准 0 无 臭 1 勉 强 可 以 感 知 轻 微 臭 味 ( 检 知 阀 值 浓 度 ) 2 容 易 感 到 轻 微 臭 味 ( 认 知 阀 值 浓 度 ) 3 明 显 感 到 臭 味 ( 可 嗅 出 臭 气 种 类 ) 4 强 烈 臭 味 5 无 法 忍 受 强 烈 气 味 恶 臭 随 距 离 增 加, 对 外 界 的 影 响 逐 渐 减 缓 本 次 评 价 收 集 了 专 门 的 恶 臭 现 状 闻 味 调 查 资 料 引 用 山 东 宁 阳 县 磁 窑 污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已 批 复 ) 中 恶 臭 现 状 闻 味 调 查 资 料, 调 查 者 由 10 名 30 岁 以 下 无 烟 酒 嗜 好 的 未 婚 男 女 青 年 队 组 成, 对 10 万 t/d 处 理 规 模 的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现 场 臭 味 嗅 闻 调 查 人 员 分 别 在 下 风 向 设 m 等 距 离 来 回 嗅 闻, 并 以 上 风 向 作 为 对 照 嗅 闻 调 查 当 天 的 风 向 为 NE 风 速 为 4.5m/s, 气 温 12, 嗅 闻 结 果 如 表 4-31 所 示 风 向 上 风 向 下 风 向 表 4-31 嗅 闻 结 果 一 览 表 距 离 (m) 嗅 闻 人 员 感 觉 比 例 (%) 通 过 上 表 统 计 结 果 可 知, 在 200m 以 外 人 对 臭 味 已 基 本 识 别 不 出 来, 考 虑 到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规 模 废 水 处 理 量 等 均 远 小 于 所 参 考 示 例, 因 此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100m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项 目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为 扩 200m 范 围, 以 污 水 处 理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目 前, 拟 建 厂 址 周 围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东 北 处 700m 处 梅 埠 村, 该 村 庄 处 于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之 外, 项 目 区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没 有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因 此 满 足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企 业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应 切 实 加 强 监 控 措 施, 杜 绝 无 组 织 排 放 可 能 造 成 的 不 良 影 响 4-27

156 拟 建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图 见 图 小 结 4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1) 由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表 明,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中 SO 2 NO 2 小 时 浓 度 与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H 3 小 时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HCl H 2S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等 均 没 有 检 出 ;PM 10 TSP 的 日 均 浓 度 在 3 个 监 测 点 均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监 测 点 周 围 环 境 多 为 空 地 道 路 等 地 面 易 扬 尘 有 关 ; 氨 有 检 出 主 要 是 因 为 项 目 选 址 处 于 已 建 成 的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周 边 部 分 企 业 使 用 了 氨 作 为 原 料 (2)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预 测 及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 1 正 常 工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预 测 轴 线 浓 度 均 不 超 标, 各 污 染 物 在 各 评 价 点 均 不 超 标 2 从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各 污 染 因 子 均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中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值 要 求 因 此,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废 气 对 厂 界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 ) 推 荐 模 式 中 的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模 式 计 算 可 不 设 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根 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公 式, 拟 建 项 目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200m 范 围 以 污 水 处 理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敏 感 点, 能 够 满 足 要 求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通 过 采 取 严 格 的 环 保 措 施, 对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的 影 响 不 大, 不 会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产 生 明 显 影 响, 对 区 域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从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评 价 的 角 度 来 讲, 该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4-28

157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5 章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1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断 面 设 置 根 据 项 目 区 域 地 表 水 系 分 布 特 征 和 项 目 废 水 去 向, 本 次 环 评 在 彭 白 河 解 白 河 和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共 布 设 6 个 监 测 点, 了 解 项 目 区 周 边 地 表 水 现 状 水 质 布 点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5-1 和 图 5-1 表 5-1 地 表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一 览 表 断 面 编 号 断 面 位 置 意 义 1# 解 白 河 上,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对 照 断 面 2# 彭 白 河 上, 彭 白 河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对 照 断 面 3# 解 白 河 上, 解 白 河 与 黄 白 排 水 沟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混 合 断 面 4#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对 照 断 面 5#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500m 混 合 断 面 6#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3000m 衰 减 断 面 监 测 基 本 情 况 监 测 项 目 :ph COD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全 盐 量 锌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共 14 项 监 测 时 间 :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 至 2015 年 1 月 7 日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频 率 : 每 天 采 样 2 次, 上 午 下 午 各 一 次 监 测 的 同 时 测 量 河 宽 河 深 流 速 流 量 水 温 等 水 文 参 数 监 测 方 法 按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制 订 的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地 表 水 和 污 水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水 质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标 准 实 务 手 册 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推 荐 的 方 法 进 行 分 析, 详 见 表 5-2 表 5-2 地 表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表 项 目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方 法 检 出 限 ph 值 GB/T 玻 璃 电 极 法 0.01 CODCr GB/T 重 铬 酸 盐 法 10mg/L BOD5 HJ 稀 释 与 接 种 法 2mg/L 5-1

158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SS GB/T 重 量 法 5mg/L 氨 氮 HJ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0.025mg/L 总 氮 HJ 碱 性 过 硫 酸 钾 消 解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0.05mg/L 总 磷 GB/T 钼 酸 铵 分 光 光 度 法 0.01mg/L 挥 发 酚 HJ 氨 基 氨 替 比 林 分 光 光 度 法 0.3μg/L 硝 酸 盐 GB/T 酚 二 磺 酸 分 光 光 度 法 0.02mg/L 硫 酸 盐 HJ/T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8mg/L 氯 化 物 GB/T 硝 酸 银 滴 定 法 10mg/L 全 盐 量 HJ/T 全 盐 量 的 测 定 10mg/L 锌 GB/T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05mg/L 粪 大 肠 菌 群 HJ/T 多 管 发 酵 法 20 个 /L 监 测 结 果 (1) 环 评 期 间 各 项 水 文 参 数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5-3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点 位 解 白 河 上,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彭 白 河 上, 解 白 河 与 彭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解 白 河 上, 解 白 河 与 黄 白 排 水 沟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500m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3000m 彭 白 河 上,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污 口 上 游 500m 解 白 河 上, 解 白 河 与 彭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解 白 河 上, 解 白 河 与 黄 白 排 水 沟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上 游 500m 表 5-3 环 评 地 表 水 监 测 同 步 水 文 条 件 表 采 样 时 间 水 温 ( ) 上 午 4.2 下 午 6.9 上 午 4.0 下 午 6.7 上 午 4.3 下 午 7.0 上 午 4.4 下 午 7.1 上 午 4.2 下 午 6.9 上 午 4.2 下 午 7.0 上 午 4.1 下 午 6.8 上 午 4.4 下 午 7.0 上 午 4.3 下 午 6.9 上 午 4.5 下 午 7.1 河 宽 (m) 水 文 参 数 河 深 (m) 流 速 (m/s) 流 量 (m 3 /s)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上 午

159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500m 下 午 6.8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黄 白 排 水 沟 与 解 白 河 交 汇 口 下 游 3000m 上 午 4.6 下 午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统 计 结 果 见 表 5-4 表 5-4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单 位 :mg/l) 序 号 项 目 时 间 1# 2# 3# 4# 5# 6#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1 ph 2 CODCr 3 BOD5 4 悬 浮 物 5 氨 氮 6 总 氮 7 总 磷 8 挥 发 酚 9 硝 酸 盐 10 硫 酸 盐 11 氯 化 物 12 全 盐 量 13 锌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7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5-3

160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4 粪 大 肠 菌 群 注 : 粪 大 肠 菌 群 ( 单 位 : 个 /L) 5.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水 体 的 功 能 要 求 和 环 保 局 批 复 的 环 评 标 准, 本 次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表 1 中 Ⅳ 类 标 准 及 表 2 表 3 中 相 应 标 准 ; 悬 浮 物 参 照 执 行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 (GB ) 中 旱 作 标 准 ; 全 盐 量 参 照 执 行 鲁 质 监 标 发 [2014]7 号 文 中 控 制 标 准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评 价 方 法 :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进 行 单 项 水 质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一 般 污 染 物 标 准 指 数 计 算 公 式 : S ij=c ij/c si 式 中 : S ij i 污 染 物 在 j 监 测 断 面 的 标 准 指 数 ; Cij i 污 染 物 在 j 监 测 断 面 的 浓 度,(mg/l); C si i 污 染 物 的 评 价 标 准,(mg/l) (2) 对 于 ph 值 污 染 指 数 的 计 算 公 式 为 : S PHj 式 中 :S PHj PH 单 因 子 指 数 ; PHj j 断 面 PH 值 ; PH sd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下 限 ; PH su 地 面 水 水 质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PH 值 上 限 若 计 算 的 标 准 指 数 小 于 或 等 于 1, 则 表 明 该 项 水 质 指 标 能 满 足 目 前 的 水 质 用 途 ; 若 标 准 指 数 大 于 1, 则 表 明 水 体 已 受 到 该 污 染 物 的 污 染, 指 数 越 高, 表 明 污 染 越 重 评 价 结 果 PHj PH sd PHj 7.0 PHj 7.0 SPHj PHj 7. 0 PHsu 7.0 选 取 监 测 结 果 的 平 均 值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161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5-5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1# 2# 3# 4# 5# 6#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1 ph CODCr BOD 悬 浮 物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挥 发 酚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全 盐 量 锌 粪 大 肠 菌 群 注 : 未 检 出 按 检 出 限 一 半 计 通 过 表 5-5 可 以 看 出 : 解 白 河 上 1#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3#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 彭 白 河 上 2#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4#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5#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6# 监 测 点 位 总 氮 出 现 超 标 其 中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的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倍 ; 其 它 因 子 在 各 点 位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可 5-5

162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知,1# 2# 4# 5# 6# 点 位 部 分 监 测 因 子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彭 白 河 解 白 河 及 黄 白 排 水 沟 周 边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部 分 村 庄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导 致 ;3# 点 位 因 子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游 来 水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5.3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后, 经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再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根 据 工 程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污 水 最 终 进 入 外 环 境 量 为 84582m 3 /a, 其 中 COD 50mg/L(4.23t/a) 氨 氮 5 mg/l(0.42t/a) 上 述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在 进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最 终 进 入 外 环 境 的 污 染 物 量 较 少, 因 此 项 目 废 水 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5.4 项 目 排 水 对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影 响 本 项 目 位 于 南 水 北 调 沿 线,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和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要 求 后, 再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再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经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水 量 较 少, 且 距 离 南 水 北 调 输 水 干 道 较 远, 经 长 距 离 衰 减 后 对 其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落 实 好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废 水 治 理 措 施, 本 项 目 建 设 不 会 对 南 水 北 调 工 程 造 成 明 显 的 影 响 5.5 小 结 (1) 项 目 排 水 去 向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外 排 废 水 包 括 项 目 废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水 等 一 般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要 求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再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2) 纳 污 水 体 水 质 现 状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进 行 的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可 知, 解 白 河 上 1#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3#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 彭 白 5-6

163 5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河 上 2#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4#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5#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6# 监 测 点 位 总 氮 出 现 超 标 其 中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的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倍 ; 其 它 因 子 在 各 点 位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可 知,1# 2# 4# 5# 6# 点 位 部 分 监 测 因 子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彭 白 河 解 白 河 及 黄 白 排 水 沟 周 边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部 分 村 庄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导 致 ;3# 点 位 因 子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游 来 水 出 现 超 标 排 入 引 起 (3) 项 目 排 水 对 地 表 水 体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废 水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根 据 本 次 环 评 进 行 的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可 知,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自 身 削 减 后, 在 6# 点 位 监 测 因 子 除 氨 氮 外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综 合 分 析 黄 白 排 水 沟 依 靠 其 自 净 能 力 基 本 能 够 满 足 相 应 标 准 要 求 5-7

164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及 评 价 范 围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第 6 章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拟 建 工 程 为 利 福 霉 素 医 药 中 间 体, 为 石 化 化 工 行 业 中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行 业, 项 目 属 于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判 定, 项 目 厂 址 不 位 于 水 源 保 护 区 及 准 保 护 区 及 补 给 径 流 区, 厂 址 地 下 水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分 级 为 不 敏 感 地 下 水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见 表 6-1 所 示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表 6-1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级 表 项 目 类 别 Ⅰ Ⅱ Ⅲ 敏 感 一 一 二 较 敏 感 二 二 三 不 敏 感 二 三 三 由 上 表 可 知, 拟 建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可 采 用 公 示 计 算 法 查 表 法 和 自 定 义 法 确 定 本 次 评 价 采 用 查 表 法 确 定 地 下 水 的 评 价 范 围, 具 体 内 容 见 表 6-2 表 6-2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范 围 参 照 表 评 价 等 级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km 2 ) 备 注 一 级 20 二 级 6-20 三 级 6 应 包 括 重 要 的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必 要 时 适 当 扩 大 范 围 拟 建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为 二 级 评 价, 由 上 表 可 知, 将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范 围 定 位 20km 2 6-1

165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2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为 了 解 项 目 周 围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根 据 评 价 区 内 地 下 水 流 向 ( 由 北 向 南 ), 在 厂 址 及 周 围 共 布 设 6 个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具 体 监 测 点 位 布 设 详 见 表 6-3 和 图 6-1 表 6-3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方 位 与 项 目 区 距 离 (m) 设 置 意 义 1# 刘 家 村 北 2800 了 解 厂 址 地 下 水 上 游 水 质 2# 厂 址 了 解 厂 址 地 下 水 水 质 3# 王 家 埠 村 东 南 970 了 解 厂 址 地 下 水 下 游 水 质 4# 梅 埠 村 东 北 700 了 解 厂 址 附 近 水 位 情 况 5# 钟 家 埠 村 东 南 1400 了 解 厂 址 附 近 水 位 情 况 6# 禹 王 城 村 南 2000 了 解 厂 址 附 近 水 位 情 况 监 测 项 目 1#~3# 监 测 点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锌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等 共 11 项 ; 4#~6# 监 测 点 : 测 量 水 温 井 深 地 下 水 埋 深 等 相 关 资 料 监 测 时 间 和 频 率 由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一 天, 采 样 一 次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按 照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GB )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具 体 见 表 6-4 表 6-4 地 下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标 准 方 法 检 出 限 ph 值 GB/T 玻 璃 电 极 法 0.01 总 硬 度 GB/T 乙 二 胺 四 乙 酸 二 钠 滴 定 法 1.0mg/L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GB/T 称 量 法 5mg/L 硫 酸 盐 GB/T 铬 酸 钡 分 光 光 度 法 ( 热 法 ) 5.0mg/L 氯 化 物 GB/T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1.0mg/L 硝 酸 盐 GB/T 麝 香 草 酚 分 光 光 度 法 0.5mg/L 亚 硝 酸 盐 GB/T 重 氮 偶 合 分 光 光 度 法 0.001mg/L 6-2

166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锌 GB/T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05mg/L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GB/T 碱 性 高 锰 酸 钾 滴 定 法 0.05mg/L 氨 氮 GB/T 纳 氏 试 剂 分 光 光 度 法 0.02mg/L 总 大 肠 菌 群 GB/T 多 管 发 酵 法 3 个 /L 监 测 结 果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6-5 表 6-5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1# 刘 家 村 2# 厂 址 3# 王 家 埠 村 4# 梅 埠 村 5# 钟 家 埠 村 6# 禹 王 城 村 1 ph 值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锌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9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未 检 出 12 埋 深 (m) 井 深 (m) 水 温 ( ) 单 位 :mg/l(ph 除 外, 大 肠 菌 群 为 个 /L) 地 下 水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因 子 现 状 监 测 因 子 作 为 评 价 因 子 评 价 标 准 地 下 水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具 体 数 据 详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采 用 单 因 子 指 数 法 进 行 评 价, 即 计 算 实 测 浓 度 值 与 评 价 标 准 值 之 比 公 式 如 下 : C Pi S i i 式 中 :P i 第 i 种 污 染 物 的 单 因 子 指 数 (PH 除 外 ); 6-3

167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C i i 污 染 物 的 实 测 浓 度,mg/L; S i i 污 染 物 评 价 标 准,mg/L 对 于 PH, 其 标 准 指 数 按 下 式 计 算 : P ph 7. 0 ph 7 ph. 0 Ci sd (ph Ci 7.0) phc 7.0 i PpH (ph Ci>7.0) ph 7.0 su 式 中 :P PH ph 的 标 准 指 数 ; ph ci ph 的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 ph sd ph 采 用 标 准 的 下 限 值 ; ph su ph 采 用 标 准 的 上 限 值 评 价 结 果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6-6 表 6-6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序 号 监 测 项 目 1# 刘 家 村 2# 厂 址 3# 王 家 埠 村 1 ph 值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亚 硝 酸 盐 锌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注 : 未 检 出 按 分 析 方 法 检 出 限 的 1/2 取 值 从 表 6-6 中 可 以 看 出 : 总 硬 度 在 1# 2# 3# 监 测 点 位 中 均 出 现 超 标,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在 2# 3# 监 测 点 位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其 他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出 现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地 地 质 原 因 造 成 的 6-4

168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3 水 文 地 质 地 层 根 据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的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报 告 中 的 内 容 可 知, 场 地 勘 探 深 度 范 围 内, 表 层 覆 盖 耕 土 杂 填 土, 其 下 为 冲 击 形 成 的 粘 土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下 伏 石 炭 系 泥 岩, 自 上 而 下 分 为 5 层 : 1 耕 土 (Qa)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0.20~0.70m 平 均 0.47m; 层 底 标 高 :29.30~30.53m, 平 均 30.05m; 层 底 埋 深 :0.20~0.70m, 平 均 0.47m 灰 褐 色, 松 散, 湿, 以 粘 性 土 为 主, 含 碎 石 和 植 物 根 茎, 局 部 堆 填 建 筑 垃 圾 形 成 1-1 层 11-1 杂 填 土 (Qq) 场 区 局 部 分 布, 厚 度 :0.30~4.80m, 平 均 1.35m; 层 底 标 高 :27.20~30.61m, 平 均 29.79m, 平 均 1.35m 杂 色, 松 散, 湿, 以 建 筑 垃 圾 和 碎 石 为 主, 局 部 为 块 石, 充 填 粘 性 土 2 粘 土 (Q)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0.5~2.5m, 平 均 1.43m, 底 层 标 高 27.31~29.54m, 平 均 28.47m, 底 层 埋 深 1.0~6.9m, 平 均 2.46m 灰 褐 色, 可 塑, 局 部 硬 塑, 土 质 较 均 匀, 含 铁 锰 结 核, 切 面 较 光 滑, 干 强 度 中 等, 人 性 中 等, 切 面 较 光 滑, 无 摇 震 反 应, 该 层 具 中 等 压 缩 性 3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Qaq) 厂 区 普 遍 分 布, 厚 度 :2.10~4.70m, 平 均 3.40m; 层 底 标 高 ;23.61~26.30m,pingjun 25.06m; 层 底 埋 深 :5.20~9.50m, 平 均 5.87m 黄 褐 色, 可 塑, 砂 含 量 15~30%, 姜 石 分 布 不 均 匀, 含 量 约 15%, 粒 径 0.5~5cm, 局 部 富 集, 干 强 度 中 等, 韧 性 低, 无 摇 震 反 应, 切 面 粗 糙 该 层 具 中 等 压 缩 性 4 全 ~ 强 风 化 泥 岩 (c)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部 分 钻 孔 未 揭 穿, 揭 露 厚 度 :0.80~6.00m; 层 底 标 高 :19.34~ 24.50m; 层 底 埋 深 :7.30~12.00m 紫 红 色, 紫 褐 色, 泥 质 结 构, 中 层 状 构 造, 泥 质 胶 结, 岩 芯 呈 碎 石 土 状, 泥 柱 状, 采 取 率 60%, 岩 石 极 软, 可 捏 碎, 风 干 易 裂, 岩 体 较 破 碎, 岩 体 基 本 质 量 等 级 为 V 级 5 中 风 化 泥 岩 (C) 6-5

169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场 区 普 遍 分 布, 各 钻 孔 均 未 揭 穿, 最 大 孔 深 为 12.0m, 最 大 揭 露 厚 度 为 2.6m 紫 红 色, 紫 褐 色, 泥 质 结 构, 中 层 状 构 造, 泥 质 胶 结, 岩 芯 呈 短 柱 状, 采 取 率 86~90%, 岩 石 极 软, 风 干 易 裂, 岩 体 较 破 碎, 岩 体 基 本 性 质 为 V 级 项 目 处 于 冲 击 平 原 单 元, 厂 区 地 下 水 属 第 四 系 孔 隙 滑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3 层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中, 主 要 补 给 方 式 为 大 气 降 水, 主 要 排 泄 方 式 为 大 气 蒸 发 年 变 化 幅 度 约 1.0m, 近 年 来 最 高 水 位 为 1.5m( 相 对 标 高 29.0m); 勘 察 期 间, 在 勘 察 深 度 内 揭 露 地 下 水 稳 定 水 位 埋 深 为 m, 相 对 标 高 为 m 根 据 项 目 已 有 水 文 资 料, 拟 建 项 目 最 大 和 最 深 污 染 隐 患 点 为 事 故 水 池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相 关 水 池 等, 其 埋 深 一 般 在 m 之 间, 污 染 隐 患 点 的 基 础 之 下 为 粉 质 粘 土 层, 其 厚 度 在 2.10~4.70m 项 目 区 工 程 地 质 剖 面 图 见 图 6-2 图 6-3, 项 目 区 工 程 地 质 柱 状 图 见 图 6-4 图 项 目 区 周 边 用 水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最 大 总 用 水 量 为 m 3 /a, 该 部 分 用 水 全 部 采 用 彭 白 河 水 ( 取 水 证 明 见 附 件 ), 项 目 不 涉 及 地 下 水 取 用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不 会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资 源 产 生 明 显 的 不 利 影 响 另 外, 根 据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可 知, 项 目 周 边 村 民 绝 大 部 分 饮 用 自 来 水, 因 此 项 目 也 不 会 对 周 围 居 民 生 活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水 源 保 护 区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临 沂 市 城 镇 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划 定 方 案 的 复 函 ( 鲁 环 发 [2010]120 号 ) 及 2009 年 临 沂 市 编 制 的 临 沂 市 饮 用 水 源 地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可 知, 临 沂 市 辖 区 ( 临 沂 市 辖 3 个 区 分 别 为 兰 山 区 罗 庄 区 和 河 东 区 ) 的 水 源 地 为 岸 堤 水 库, 所 在 河 流 为 东 汶 河 项 目 不 在 岸 堤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地 范 围 内, 距 离 岸 堤 水 库 水 源 保 护 区 约 为 84km, 与 其 没 有 水 力 联 系, 因 此 本 项 目 不 会 对 临 沂 市 辖 区 的 集 中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岸 堤 水 库 造 成 影 响 6.4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正 常 工 况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工 程 分 析, 工 程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是 工 艺 废 水 循 环 冷 却 排 污 水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等, 废 水 经 管 道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6-6

170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正 常 工 况 下,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设 备 正 常 运 行, 废 水 处 理 达 标 后 外 排, 各 生 产 项 目 原 料 在 密 闭 的 管 道 中 输 送, 不 会 出 现 跑 冒 滴 漏 和 大 规 模 渗 漏 因 此, 正 常 工 况 下 厂 区 内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小 非 正 常 工 况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预 测 范 围 和 预 测 时 间 根 据 拟 建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等 级 的 判 定,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范 围 以 项 目 区 位 置 为 中 心, 以 污 水 处 理 站 为 重 点 预 测 目 标, 结 合 项 目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水 文 水 质 情 况, 初 步 确 定 在 项 目 服 务 期 限 内, 拟 建 项 目 预 测 评 价 范 围 为 以 项 目 区 位 置 为 中 心, 半 径 2.5km 范 围 内 预 测 方 法 常 用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预 测 方 法 主 要 有 包 含 由 瞬 时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连 续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构 成 的 一 维 弥 散 解 析 模 式, 由 瞬 时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连 续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构 成 的 二 维 弥 散 解 析 模 式, 由 定 量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变 流 量 污 染 源 解 析 模 式 构 成 的 径 向 弥 散 解 析 模 式 等 类 型 在 内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预 测 的 解 析 解 法 有 限 单 元 等 地 下 水 污 染 预 测 的 数 值 法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预 测 近 似 解 法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预 测 水 动 力 渗 流 法 等 多 种 方 法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预 测 方 法 选 取 原 则, 二 级 评 价 中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复 杂 且 适 宜 采 用 数 值 法 时, 建 议 优 先 采 用 数 值 法, 即 二 级 评 价 可 采 用 数 值 法 或 解 析 法 进 行 预 测 评 价 拟 建 项 目 地 下 水 评 价 为 二 级 评 价, 根 据 项 目 区 所 在 场 地 水 文 地 质 分 析, 项 目 区 所 在 场 地 为 较 均 匀 稳 定 场 地, 且 剥 离 表 层 土 后, 场 地 粘 土 层 及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层 分 布 均 匀, 因 此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方 法 拟 采 用 解 析 法 模 型 概 化 由 于 管 道 破 损 较 小 或 破 损 点 较 隐 蔽 不 易 发 觉, 污 水 处 理 池 渗 漏 量 不 明 显 等 缘 故, 使 得 污 水 持 续 泄 漏 该 种 工 况 下, 可 概 化 为 连 续 注 入 示 踪 剂 ( 平 面 连 续 点 源 ) 的 一 维 稳 定 流 动 二 维 水 动 力 弥 散 问 题, 当 取 平 行 地 下 水 流 动 的 方 向 为 x 轴 正 方 向 时, 则 求 取 污 染 物 浓 度 分 布 模 型 如 下 : 6-7

171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式 中 :x,y 计 算 点 处 的 位 置 坐 标 ; t 时 间,d; C(x,y,t) t 时 刻 点 x,y 处 的 示 踪 剂 浓 度,g/L; M 含 水 层 的 厚 度,m; m t 单 位 时 间 连 续 注 入 的 示 踪 剂 质 量,kg/d; u 水 流 速 度,m/d; n 有 效 孔 隙 度, 无 量 纲 ; D L 纵 向 x 方 向 的 弥 散 系 数,m 2 /d; D T 横 向 y 方 向 的 弥 散 系 数,m 2 /d; π 圆 周 率 ; K ( ) 0 第 二 类 零 阶 修 正 贝 塞 尔 函 数 ( 可 查 地 下 水 动 力 学 获 得 ); 2 ut 4 L W(, ) 第 一 类 越 流 系 数 井 函 数 ( 可 查 地 下 水 动 力 学 获 得 ) D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项 目 区 污 染 物 出 现 跑 冒 滴 漏 后, 经 过 厂 区 地 面 进 入 包 气 带, 然 后 进 入 潜 水 层 根 据 项 目 区 水 文 地 质 分 析, 由 于 场 地 基 础 层 为 粘 土 及 粉 质 粘 土, 渗 透 系 数 较 小, 且 包 气 带 及 以 下 地 层 风 化 裂 隙 较 小, 水 质 弥 散 作 用 可 以 忽 略 不 计, 因 此 本 次 地 下 水 评 价 模 型 采 用 地 下 水 水 质 污 染 预 测 水 动 力 渗 流 法 进 行 预 测 评 价 同 时, 采 用 地 下 水 动 力 学 模 式 预 测 污 染 物 在 含 水 层 中 的 扩 散 时, 对 水 质 模 型 进 行 如 下 假 定 或 概 化 : 1 不 考 虑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水 后 对 渗 流 场 的 影 响 ; 2 预 测 区 域 内 地 下 水 的 运 动 是 稳 定 流 ; 3 污 染 物 在 地 下 水 中 的 运 移 按 活 塞 推 挤 方 式 进 行, 且 污 水 与 结 晶 水 之 间 的 分 界 线 接 近 于 垂 直 ; 4 预 测 区 内 含 水 层 的 基 本 参 数 ( 如 渗 透 系 数 厚 度 有 效 孔 隙 度 等 ) 不 变 污 染 源 简 化 包 括 排 放 形 式 与 排 放 规 律 的 简 化, 根 据 项 目 污 染 源 具 体 情 况, 其 排 放 形 6-8

172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式 简 化 为 点 源, 排 放 规 律 简 化 为 连 续 恒 定 排 放 和 非 连 续 恒 定 排 放 地 下 水 水 质 预 测 1 预 测 参 数 的 选 取 根 据 项 目 地 质 勘 探 报 告 可 知, 项 目 场 地 区 域 粘 土 和 粉 质 粘 土 层 以 下 区 域 为 泥 岩 该 岩 层 在 风 化 作 用 下 可 形 成 不 同 裂 隙, 形 成 弱 含 水 层, 因 此 水 量 较 小, 位 于 稳 定 地 下 水 层 之 上 因 此,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推 算 相 应 参 数 为 : 厂 区 所 在 地 层 剥 离 表 层 土 后 为 粘 土 层 和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层, 其 中 粘 土 层 厚 度 为 0.5~2.5m, 平 均 厚 度 1.43m; 粉 质 粘 土 层 厚 度 为 2.10~ 4.70m, 平 均 厚 度 为 3.40m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根 据 工 程 地 质 手 册 ( 第 四 版 ) 相 关 资 料, 按 照 最 大 值 确 定 本 区 渗 透 系 数 为 10-6 cm/s( 合 m/d), 有 效 孔 隙 度 0.01, 包 气 带 厚 度 按 照 到 达 稳 定 水 位 最 快 距 离 为 2.6m 2 地 下 水 溶 质 运 移 预 测 污 水 泄 漏 在 包 气 带 中 垂 直 向 下 饱 和 推 进 时, 水 力 梯 度 等 于 1, 进 入 含 水 层 后 其 水 力 梯 度 逐 渐 减 小, 根 据 达 西 定 律 进 行 推 算 : 当 z h 时, f z 1, 当 z h 那 么 垂 向 运 移 所 用 时 间 为 : T 时, f z h z dz 1 dz 1 2 dz 1 2 n 1 dz h h H h H H h H H H 0 k h h H 1 h H 1 Hn 0 f z k 1 f z k 2 f z kn 1 式 中 : T 运 移 时 间,s Z 埋 深,m h 水 位 埋 深,m H 含 土 层 厚 度,m f(z) 任 意 点 水 力 梯 度 k 0 k 1 k 2 岩 层 的 渗 透 系 数 通 过 计 算 : (1) 溶 质 通 过 包 气 带 的 时 间 Δt: 经 计 算 后, 污 染 物 自 基 础 底 部 泄 漏 向 下 通 过 包 气 带 的 时 间 为 3009 天, 即 8.2 年 ; (2)30 年 内 污 染 物 经 包 气 带 底 部 向 下 再 运 移 的 距 离 约 为 5.1m; (3)30 年 内 如 果 出 现 泄 漏, 将 会 自 基 础 底 部 向 下 部 的 泥 岩 中 下 渗 9.4m; (4)30 年 内 如 果 出 现 泄 漏, 从 基 础 底 部 下 渗 后, 最 远 水 平 运 移 距 离 为 115.8m 6-9

173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3 地 下 水 水 质 预 测 项 目 区 域 内 污 水 站 收 集 池 底 面 积 =92.9m 2,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假 设 项 目 污 水 站 收 集 池 底 部 存 在 累 积 长 16.3m, 宽 20cm 的 裂 隙, 裂 隙 面 积 为 3.3m 2 的 泄 漏 事 故, 在 发 现 20 天 的 时 间 内 处 理 完 毕, 渗 漏 水 按 照 渗 透 的 方 式 经 过 包 气 带 向 下 运 移, 把 渗 透 量 当 成 不 被 包 气 带 吸 附 和 降 解 而 全 部 进 入 含 水 层 计 算, 不 考 虑 渗 透 本 身 造 成 的 时 间 滞 后 经 计 算 的,20 天 通 过 包 气 带 的 水 量 为 =0.06m 2, 该 部 分 渗 漏 水 量 乘 以 渗 漏 液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即 为 相 应 的 污 染 物 泄 漏 质 量 ( 按 照 污 水 处 理 站 设 计 进 水 水 质 : COD 为 6000g/m 3, 氨 氮 为 50g/m 3 ), 则 : COD 渗 漏 量 : =360g; 氨 氮 渗 漏 量 : =3g COD 和 氨 氮 属 于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项 目 运 行 中 逐 渐 消 解, 闭 厂 之 后, 数 十 年 内 可 以 降 解 完 成 另 外, 对 地 下 水 可 能 造 成 较 大 污 染 风 险 还 有 生 产 车 间 围 堰 及 生 产 装 置 污 水 收 集 池, 该 部 分 围 堰 及 水 池 埋 深 较 小, 一 般 在 1-2m 之 间, 因 此 基 本 不 存 在 连 续 泄 漏 ; 出 现 泄 漏 情 况 时, 短 时 间 内 即 可 回 收 完 成, 同 时 对 该 部 分 区 域 进 行 严 格 防 渗 处 理, 因 此 该 部 分 设 施 泄 漏 对 地 下 水 影 响 较 小 当 污 水 管 道 出 现 损 坏 或 老 化 时, 污 水 进 入 地 下 对 区 域 弱 含 水 层 造 成 影 响 对 地 下 水 质 影 响 通 过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废 水 收 集 排 放 系 统 防 渗 措 施 不 当 造 成 生 产 废 水 直 接 下 渗, 影 响 厂 址 周 围 地 区 浅 层 地 下 水 ;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级 排 污 管 道 泄 漏 或 老 化 损 坏, 会 对 管 道 附 近 浅 层 地 下 水 造 成 影 响 ; 罐 区 物 料 泄 漏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不 当, 其 淋 溶 水 污 染 地 下 水 等 因 此 企 业 针 对 项 目 生 产 区 输 水 管 道 贮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区 等 进 行 严 格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避 免 废 水 废 液 的 泄 漏 现 象 通 过 防 渗 措 施 的 有 效 实 施, 废 水 在 厂 区 内 对 浅 层 地 下 水 污 染 影 响 很 小 企 业 正 式 营 运 中, 应 通 过 加 强 管 理 监 督, 维 护 和 完 善 防 渗 系 统, 严 格 执 行 防 渗 措 施, 建 立 和 完 善 雨 污 水 的 收 集 排 放 系 统, 尤 其 要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和 环 保 管 理, 最 大 限 度 减 轻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6-10

174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6.5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与 对 策 运 营 期 水 污 染 防 治 控 制 措 施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需 要 做 好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地 下 水 保 护 与 污 染 防 治 按 照 源 头 控 制 分 区 防 治 污 染 监 控 应 急 响 应 的 原 则 生 产 运 行 过 程 中 要 建 立 健 全 地 下 水 保 护 与 污 染 防 治 的 措 施 与 方 法 ; 必 须 采 取 必 要 监 测 制 度,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遭 受 污 染,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防 微 杜 渐 ; 尽 量 减 少 污 染 物 进 入 地 下 含 水 层 源 头 控 制 措 施 本 项 目 应 选 择 先 进 成 熟 可 靠 的 处 理 工 艺, 并 对 产 生 及 处 理 的 渗 漏 液 进 行 合 理 的 处 理, 主 要 包 括 在 工 艺 管 道 设 备 渗 漏 液 储 存 及 处 理 构 筑 物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防 止 和 降 低 污 染 物 跑 冒 滴 漏, 将 污 染 物 泄 露 的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降 到 最 低 程 度 ; 管 线 敷 设 尽 量 采 用 可 视 化 原 则, 即 管 道 尽 可 能 地 上 敷 设, 做 到 污 染 物 早 发 现 早 处 理, 减 少 由 于 埋 地 管 道 泄 漏 而 造 成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分 区 防 治 措 施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要 求 拟 建 工 程 必 须 采 取 分 区 防 渗 措 施, 以 水 平 防 渗 为 主 根 据 地 下 水 水 文 水 质 条 件 区 域 敏 感 性, 同 时 参 考 石 油 化 工 工 程 防 渗 技 术 规 范 (GB/T ) 及 地 下 水 评 价 导 则 中 相 关 分 区 防 渗 要 求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中 关 于 分 区 防 渗 等 级 判 定 见 表 污 染 控 制 难 易 程 度 难 易 表 6-7 污 染 控 制 难 易 程 度 分 级 参 照 表 主 要 特 征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有 污 染 的 物 料 或 污 染 物 泄 漏 后, 不 能 及 时 收 集 和 处 理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有 污 染 的 物 料 或 污 染 泄 漏 后, 可 及 时 收 集 和 处 理 分 级 强 中 弱 表 6-8 天 然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分 级 参 照 表 主 要 特 征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0.5m Mb<1.0m, 渗 透 系 数 K 10-7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 岩 ( 土 ) 层 单 层 厚 度 Mb 1.0m, 渗 透 系 数 10-7 cm/s<k 10-4 cm/s, 且 分 布 连 续 稳 定 岩 ( 土 ) 层 不 满 足 上 述 强 和 中 条 件 拟 建 项 目 防 渗 分 区 情 况 见 表 6-9, 拟 建 项 目 防 渗 分 区 图 见 图

175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6-9 项 目 防 渗 措 施 一 览 表 分 区 类 别 污 染 防 治 区 域 及 部 位 效 果 重 点 防 渗 区 一 般 防 渗 区 事 故 水 池 储 罐 区 管 道 阀 门 危 废 暂 存 库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导 排 设 施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仓 库 循 环 水 池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防 渗 性 能 不 低 于 6.0m 厚 渗 透 系 数 为 cm/s 的 粘 土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防 渗 性 能 不 低 于 1.5m 厚 渗 透 系 数 为 cm/s 的 粘 土 层 的 防 渗 性 能 简 单 防 渗 办 公 楼 职 工 宿 舍 等 一 般 地 面 硬 化 根 据 项 目 特 点,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有 限 公 司 现 有 闲 置 建 筑 开 展 生 产 项 目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厂 区 目 前 现 有 构 筑 物 防 渗 情 况 及 存 在 问 题 见 表 6-10 所 示 序 号 表 6-10 厂 区 现 有 构 筑 物 防 渗 情 况 一 览 表 项 目 名 称 具 体 防 渗 措 施 及 存 在 的 问 题 整 改 措 施 1 循 环 水 池 危 废 暂 存 库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厂 区 原 有 循 环 水 池 为 石 砌 水 池,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厂 区 拟 设 置 固 废 库 原 为 杂 物 房 及 更 衣 室, 房 屋 地 面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原 料 罐 区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储 罐 区 未 建 设 围 堰 及 导 排 设 施, 且 液 碱 罐 区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因 此 需 对 灌 区 地 面 不 能 满 足 防 液 氨 灌 区 渗 要 求 5 车 间 地 面 6 仓 库 7 污 水 导 排 设 施 8 事 故 水 池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厂 区 现 有 生 产 车 间 地 面 出 现 破 损, 不 能 满 足 生 产 防 渗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混 凝 土 地 面 出 现 破 损,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该 部 分 设 施 出 现 破 损,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要 求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厂 区 原 有 事 故 水 池 距 离 项 目 生 产 区 较 远, 且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池 底 及 壁 面 出 现 一 定 程 度 破 损, 不 能 满 足 防 渗 及 生 产 需 求 要 求 该 部 分 设 施 在 建 设 过 程 中 应 严 格 按 照 表 6-11 章 的 要 求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本 次 环 评 提 出 企 业 需 在 生 产 区 附 件 设 置 1 座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并 做 好 严 格 的 防 渗 处 理, 以 满 足 项 目 生 产 需 求 6-12

176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与 管 理 监 测 井 布 设 为 了 掌 握 厂 区 及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和 地 下 水 体 中 污 染 物 的 动 态 变 化, 及 时 发 现 污 染 物 并 有 效 控 制 污 染 物 扩 散, 应 对 项 目 所 在 地 及 周 围 的 地 下 水 水 质 进 行 监 控 同 时 建 立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管 理 体 系, 制 定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跟 踪 监 测 计 划 建 立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跟 踪 监 测 制 度 配 备 先 进 的 监 测 仪 器 和 设 备,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采 取 措 施, 为 防 治 地 下 水 污 染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提 供 重 要 依 据 根 据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 的 要 求, 按 照 厂 区 地 下 水 的 流 向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区 域, 共 布 设 3 眼 地 下 水 监 控 井, 分 别 布 设 在 厂 区 的 上 中 下 游, 布 设 原 则 为 尽 量 利 用 已 有 开 采 井 地 下 水 监 控 井 布 置 功 能 如 下 : (1) 上 游 监 测 井 1 眼, 位 于 刘 家 村 内, 位 于 地 下 水 流 上 游, 用 于 监 测 上 游 地 下 水 背 景 值 (2) 污 染 监 视 井 2 眼 :1 眼 位 于 厂 区 内, 可 用 于 监 测 厂 区 内 特 别 是 污 水 处 理 站 及 厂 区 下 游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情 况, 并 在 地 下 水 受 到 污 染 时, 作 为 应 急 排 水 井, 大 量 抽 取 地 下 水 控 制 地 下 水 场 排 出 污 水 截 流 污 染 物 以 减 轻 对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影 响 另 1 眼 位 于 王 家 埠 村 内, 地 下 水 流 向 下 游, 监 控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属 于 污 染 扩 散 监 控 点 监 测 频 率 及 监 测 因 子 以 地 下 水 为 主 要 监 测 对 象, 监 测 频 率 为 : 地 下 水 流 向 上 游 和 下 游 每 月 1 次 ( 在 遇 突 发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时 应 加 密 监 测 频 率 ) 监 测 因 子 主 要 为 ph 总 硬 度 氨 氮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氯 化 物 硫 酸 盐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钾 钙 钠 镁 等, 并 同 时 进 行 水 位 测 量 地 下 水 监 测 计 划 见 表 6-11 表 6-11 厂 区 地 下 水 监 控 点 布 置 一 览 表 监 测 监 测 孔 号 监 测 孔 位 置 监 测 项 目 主 要 功 能 点 位 频 率 浅 层 地 每 月 本 底 井 : 监 测 厂 区 上 游 1# 刘 家 村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下 水 一 次 地 下 水 水 质 状 况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氮 监 测 井 : 监 测 厂 区 污 染 状 浅 层 地 每 月 2# 厂 区 亚 硝 酸 盐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况 ; 在 地 下 水 受 到 污 染 时, 下 水 一 次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钾 钙 排 出 污 水 截 流 污 染 物 钠 镁 等 浅 层 地 每 月 监 测 井 : 监 测 下 游 敏 感 点 地 3# 王 家 埠 村 下 水 一 次 下 水 污 染 状 况 6-13

177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措 施 1 管 理 措 施 1 防 止 地 下 水 受 到 污 染 是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的 主 要 职 责 之 一 公 司 应 设 立 专 门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由 专 人 负 责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管 理 工 作 2 公 司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部 门 应 委 托 具 有 地 下 水 监 测 资 质 的 单 位 负 责 地 下 水 监 测 工 作, 并 按 要 求 及 时 分 析 整 理 原 始 资 料 监 测 报 告 的 编 写 工 作 3 建 立 地 下 水 监 测 数 据 数 据 库, 与 项 目 区 环 境 管 理 系 统 相 联 系 4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按 事 故 的 性 质 类 型 影 响 范 围 严 重 后 果 分 等 级 地 制 订 相 应 的 预 案 在 制 定 预 案 时 要 根 据 本 厂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潜 在 威 胁 的 情 况, 认 真 细 致 地 考 虑 各 项 影 响 因 素, 适 当 的 时 候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人 员 进 行 演 练, 不 断 补 充 完 善 2 技 术 措 施 1 按 照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 要 求, 及 时 上 报 监 测 数 据 和 有 关 表 格 2 在 日 常 例 行 监 测 中,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水 质 监 测 数 据 异 常, 应 尽 快 核 查 数 据, 确 保 数 据 的 正 确 性 并 将 核 查 过 的 监 测 数 据 通 告 厂 安 全 环 保 部 门, 由 专 人 负 责 对 数 据 进 行 分 析 核 实, 并 密 切 关 注 生 产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为 防 止 地 下 水 污 染 采 取 措 施 提 供 正 确 的 依 据 应 采 取 的 措 施 如 下 : 了 解 全 厂 生 产 是 否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出 现 异 常 情 况 的 装 置 原 因 加 大 监 测 密 度, 如 监 测 频 率 由 每 月 一 次 临 时 加 密 为 每 天 一 次 或 更 多, 连 续 多 天, 分 析 变 化 动 向 3 定 期 编 写 地 下 水 动 态 监 测 报 告 4 定 期 对 污 染 区 的 生 产 装 置 污 水 池 储 罐 法 兰 阀 门 管 道 等 进 行 检 查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机 制 应 急 预 案 在 制 定 全 厂 安 全 管 理 体 制 的 基 础 上, 制 订 专 门 的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预 案, 并 应 与 其 它 应 急 预 案 相 协 调 地 下 水 应 急 预 案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应 急 预 案 的 日 常 协 调 和 指 挥 机 构 ; (2) 相 关 部 门 在 应 急 预 案 中 的 职 责 和 分 工 ; (3) 地 下 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 确 定, 采 取 的 紧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潜 在 污 染 可 能 性 评 估 ; (4) 特 大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组 织 状 况 和 人 员 装 备 情 况, 平 常 的 训 练 和 演 习 ; 6-14

178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特 大 事 故 的 社 会 支 持 和 援 助, 应 急 救 援 的 经 费 保 障 地 下 水 应 急 预 案 详 见 表 6-12 表 6-12 地 下 水 污 染 应 急 预 案 内 容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及 要 求 1 总 则 2 污 染 源 概 况 详 述 污 染 源 类 型 数 量 及 其 分 布,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辅 助 设 施 公 用 工 程 3 应 急 计 划 区 列 出 危 险 目 标 : 污 水 处 理 池 和 储 罐 区 等, 在 厂 区 总 图 中 标 明 位 置 4 应 急 组 织 应 急 状 态 分 类 及 应 急 响 应 程 序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应 急 通 讯 通 讯 和 交 通 应 急 环 境 监 测 及 事 故 后 评 估 应 急 防 护 措 施 清 除 泄 漏 措 施 方 法 和 器 材 应 急 浓 度 排 放 量 控 制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医 疗 救 护 与 公 众 健 康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与 恢 复 措 施 应 急 指 挥 部 负 责 现 场 全 面 指 挥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事 故 控 制 救 援 善 后 处 理 ; 专 业 监 测 队 伍 负 责 对 厂 监 测 站 的 支 援 ; 地 方 医 院 负 责 收 治 受 伤 中 毒 人 员 ; 规 定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的 级 别 及 相 应 的 应 急 分 类 响 应 程 序 按 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严 重 性 和 紧 急 程 度, 该 预 案 将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分 为 特 别 重 大 环 境 事 件 (Ⅰ 级 ) 重 大 环 境 事 件 (Ⅱ 级 ) 较 大 环 境 事 件 (Ⅲ 级 ) 和 一 般 环 境 事 件 (Ⅳ 级 ) 四 级 防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外 溢 扩 散 的 应 急 设 施 设 备 与 材 料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下 的 通 讯 方 式 通 知 方 式 和 交 通 保 障 管 制 由 厂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进 行 现 场 地 下 水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对 事 故 性 质 与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为 指 挥 部 门 提 供 决 策 依 据 事 故 现 场 : 控 制 事 故 防 止 扩 大 蔓 延 及 链 锁 反 应 清 除 现 场 泄 漏 物, 降 低 危 害, 相 应 的 设 施 器 材 配 备 邻 近 区 域 : 控 制 污 染 区 域, 控 制 和 清 除 污 染 措 施 及 相 应 设 备 配 备 事 故 现 场 : 事 故 处 理 人 员 制 定 污 染 物 的 应 急 控 制 浓 度 排 放 量, 现 场 及 邻 近 装 置 人 员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及 救 护 环 境 敏 感 目 标 : 受 事 故 影 响 的 邻 近 区 域 人 员 及 公 众 对 污 染 物 应 急 控 制 浓 度 排 放 量 规 定, 撤 离 组 织 计 划 及 救 护 规 定 应 急 状 态 终 止 程 序 事 故 现 场 善 后 处 理, 恢 复 措 施 邻 近 区 域 解 除 事 故 警 戒 及 善 后 恢 复 措 施 建 立 重 大 环 境 事 故 责 任 追 究 奖 惩 制 度 12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应 急 计 划 制 定 后, 平 时 安 排 人 员 培 训 与 演 练 13 公 众 教 育 和 信 息 对 邻 近 地 区 开 展 公 众 教 育 培 训 和 发 布 有 关 信 息 14 记 录 和 报 告 设 置 应 急 事 故 专 门 记 录, 建 档 案 和 专 门 报 告 制 度, 设 专 门 部 门 和 负 责 管 理 15 附 件 与 应 急 事 故 有 关 的 多 种 附 件 材 料 的 准 备 和 形 成 应 急 处 置 一 旦 发 现 地 下 水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必 须 按 照 应 急 预 案 马 上 采 取 紧 急 措 施 (1) 当 确 定 发 生 地 下 水 异 常 情 况 时, 按 照 制 订 的 地 下 水 应 急 预 案, 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尽 快 上 报 主 管 领 导, 通 知 当 地 环 保 局 附 近 居 民 等 地 下 水 用 户, 密 切 关 注 地 下 水 水 质 变 化 情 况 6-15

179 6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 组 织 专 业 队 伍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调 查 监 测, 查 找 环 境 事 故 发 生 地 点 分 析 事 故 原 因, 尽 量 将 紧 急 事 件 局 部 化, 如 可 能 应 予 以 消 除, 采 取 包 括 切 断 生 产 装 置 或 设 施 等 措 施, 对 污 水 进 行 封 闭 截 流, 防 止 事 故 的 扩 散 蔓 延 及 连 锁 反 应, 尽 量 缩 小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故 对 人 和 财 产 的 影 响 (3) 当 通 过 监 测 发 现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时, 根 据 观 测 井 的 反 馈 信 息, 控 制 污 染 区 地 下 水 流 场, 防 止 污 染 物 扩 散 地 下 水 排 水 系 统 是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对 地 下 水 可 能 产 生 影 响 而 采 取 的 被 动 防 范 措 施, 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工 程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当 地 下 水 污 染 事 件 发 生 后, 启 动 地 下 水 排 水 应 急 系 统, 抽 出 污 水 送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可 有 效 抑 制 污 染 物 向 下 游 扩 散 速 度, 控 制 污 染 范 围, 使 地 下 水 质 量 得 到 尽 快 恢 复 当 发 现 厂 区 内 受 到 范 围 污 染 时, 首 先 确 定 污 染 的 大 致 范 围 根 据 污 染 的 范 围,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排 水 井, 抽 出 污 水 送 污 水 处 理 站 集 中 处 理 (4) 对 事 故 后 果 进 行 评 估, 并 制 定 防 止 类 似 事 件 发 生 的 措 施 (5) 如 果 自 身 力 量 无 法 应 对 污 染 事 故, 应 立 即 请 求 社 会 应 急 力 量 协 助 处 理 6.6 小 结 (1)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地 下 水 环 境 (HJ ) 要 求, 确 定 本 次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为 二 级 (2) 地 下 水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表 明, 总 硬 度 在 1# 2# 3# 监 测 点 位 中 均 出 现 超 标,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在 2# 3# 监 测 点 位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其 他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出 现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地 地 质 原 因 造 成 的 (3) 本 次 模 拟 按 在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的 污 水 泄 漏 对 地 下 水 的 污 染 情 况 进 行 预 测, 从 预 测 结 果 看,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污 染 泄 漏 对 地 下 水 环 境 造 成 了 一 定 的 影 响, 但 影 响 范 围 在 可 控 制 之 内, 未 造 成 下 游 村 庄 地 下 水 污 染 但 由 于 地 下 水 一 旦 污 染 就 很 难 恢 复,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前, 应 对 污 水 处 理 构 筑 物 事 故 水 池 等 设 施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腐 防 渗 措 施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项 目 通 过 严 格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治 理 措 施, 对 厂 区 输 水 管 网 生 产 设 备 区 地 面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水 池 等 加 强 防 渗 处 理, 杜 绝 各 种 污 水 下 渗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污 染 ; 综 合 考 虑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地 下 水 保 护 目 标 等 因 素, 从 水 文 地 质 角 度 分 析, 该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6-16

180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7 章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7.1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厂 址 周 围 多 为 企 业 道 路 等 根 据 敏 感 目 标 分 布 情 况, 结 合 厂 区 平 面 布 局 进 行 噪 声 监 测 布 点 在 厂 区 东 南 西 北 侧 厂 界 各 布 设 1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共 4 个 噪 声 监 测 点 监 测 布 点 见 表 7-1 及 图 7-1 表 7-1 厂 区 噪 声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测 点 名 称 相 对 方 位 相 对 厂 界 距 离 1# 北 厂 界 N 厂 界 外 1m 2# 南 厂 界 S 厂 界 外 1m 3# 西 厂 界 W 厂 界 外 1m 4# 东 厂 界 E 厂 界 外 1m 监 测 项 目 昼 间 等 效 声 级 Ld, 夜 间 等 效 声 级 Ln 监 测 时 间 与 频 率 监 测 时 间 为 2015 年 1 月 7 日, 监 测 1 天, 昼 间 夜 间 各 进 行 一 次 监 测 监 测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声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见 表 7-2 监 测 点 位 1# 2# 3# 4# 表 7-2 厂 界 声 环 境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 单 位 :db(a)] 监 测 日 期 监 测 项 目 Leq[dB(A)] L10[dB(A)] L50[dB(A)] L90[dB(A)]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昼 间 夜 间

181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功 能 区 标 准 要 求, 具 体 数 值 见 表 评 价 方 法 根 据 监 测 结 果 统 计 出 的 各 点 昼 间 和 夜 间 的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A)], 采 用 超 标 值 法 进 行 噪 声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计 算 公 式 为 : P=Leq-L b 式 中 : P 超 标 值,dB(A); Leq 测 点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dB(A); L b 评 价 标 准,dB(A) 差 值 为 正 为 超 标, 差 值 为 负 说 明 达 标 评 价 结 果 采 用 超 标 法 对 声 环 境 进 行 评 价,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7-3 表 7-3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与 评 价 结 果 表 [ 单 位 :db(a)] 编 号 点 位 Ld Ln 现 状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现 状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Leq 1# 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2# 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 西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4# 东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由 表 7-3 可 以 看 出, 声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期 间, 厂 区 各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声 环 境 均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7.2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噪 声 预 测 模 式 及 参 数 预 测 模 式 本 次 噪 声 评 价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 中 推 荐 模 式 进 行 预 测, 模 式 如 下 : (1)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 计 算 7-2

182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 L t t N M 0.1L 0.1L Ai Aj eqg 10lg i10 i10 T i 1 j 1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贡 献 值,dB(A); L Ai i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L Aj j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产 生 的 A 声 级,dB(A); t i i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t j j 声 源 在 T 时 段 内 的 运 行 时 间,s; T 用 于 计 算 等 效 声 级,s; N 室 外 声 源 个 数 ; M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个 数 (2) 预 测 点 的 A 声 级 计 算 Lpi ( r) Li LA( r) 10lg 10 i 1 式 中 :L A(r) 预 测 点 的 A 声 级,dB(A); L pi(r) 预 测 点 r 处, 第 i 倍 频 带 声 压 级,dB; L i 第 i 倍 频 带 的 A 计 权 网 络 修 正 值,dB (3) 参 考 点 r 0 到 预 测 点 r 处 之 间 的 户 外 传 播 衰 减 量 L P(r)=L P(r o)-(a div+a atm+a bar+a gr+a misc) 式 中 :L P(r) 距 声 源 r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dB; L P(r o) 参 考 位 置 r o 处 的 倍 频 带 声 压 级,dB; A div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量,dB; A atm 大 气 吸 收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量,dB; A bar 声 屏 障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量,dB; A gr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量,dB; A misc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量,dB; (4) 室 内 声 源 等 效 室 外 声 源 后 声 压 级 L p2i=l p1i-(tl i+6) 式 中 :L p2i 室 外 i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dB; L p1i 室 内 i 倍 频 带 的 声 压 级,dB; TL i 围 护 结 构 i 倍 频 带 的 隔 声 量,dB 7-3

183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5) 预 测 点 的 预 测 等 效 声 级 (L eq) 计 算 公 式 : 0.1 L eq 10lg Leqg Leqb 式 中 :L eqg 建 设 项 目 声 源 在 预 测 点 的 等 效 声 级 预 测 值,dB(A); 参 数 的 确 定 L eqb 预 测 点 的 背 景 值,dB(A) (1) 声 波 几 何 发 散 引 起 的 A 声 级 衰 减 量 A div A 点 声 源 A div 20 lg r / r B 有 限 长 ( L 0 ) 线 声 源 当 r > L 0 且 r0 > 0 0 当 r < L / 3且 r0 < / 3 0 L 时 A div 20 lg r / r 当 L0 / 3< r < L 0 且 L0 / 3< r 0 < 0 (2) 空 气 吸 收 衰 减 量 A atm A atm ( r r0 ) 1000 式 中 : r 为 预 测 点 距 声 源 的 距 离 (m); r 0 为 参 考 位 置 距 离 (m); L 时 A div 10 lg r / r 0 为 每 100m 空 气 吸 收 系 数 (db(a)) (3) 遮 挡 物 引 起 的 衰 减 量 A bar L 时 A div 15 lg r / r 噪 声 在 向 外 传 播 过 程 中 将 受 到 围 墙 或 其 它 车 间 的 阻 挡 影 响, 从 而 引 起 声 能 量 的 较 大 衰 减, 具 体 衰 减 根 据 不 同 声 级 的 传 播 途 径 而 定, 一 般 取 10~20dB(A) 结 合 项 目 的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和 噪 声 源 分 布 情 况, 本 次 评 价 不 再 考 虑 地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A gr 和 其 他 多 方 面 效 应 引 起 的 倍 频 带 衰 减 A misc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本 项 目 是 在 已 建 成 的 闲 置 厂 区 基 础 上 进 行 改 造 建 设, 项 目 区 呈 不 规 则 形 状, 生 产 储 运 区 与 污 水 处 理 区 相 距 较 远, 距 离 约 为 210m, 彼 此 之 间 相 互 影 响 较 小 ; 另 外, 拟 建 项 目 厂 区 东 邻 山 东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两 个 厂 区 之 间 相 互 交 错, 进 一 步 降 低 了 本 项 目 生 产 储 运 区 与 污 水 处 理 区 的 相 互 影 响 因 此, 本 次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将 分 别 对 生 产 储 运 区 污 水 处 理 区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184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噪 声 源 分 析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泵 类 空 压 机 风 机 等, 噪 声 源 强 在 70~90dB(A) 之 间,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厂 界 距 离 详 见 表 7-4 表 7-5 及 图 7-2 位 置 噪 声 设 备 表 7-4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储 运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厂 界 距 离 表 数 量 ( 台 ) 噪 声 级 ( 整 体 )db(a) 距 厂 界 距 离 (m) 治 理 前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后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储 罐 区 泵 类 隔 音 罩 过 滤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空 压 机 房 空 压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发 酵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液 化 车 间 烘 干 车 间 S 酸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破 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泵 类 隔 音 罩 60 风 机 离 心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制 冷 车 间 泵 类 隔 音 罩 冷 却 循 环 水 站 锅 炉 房 及 软 水 制 备 车 间 60 泵 类 隔 音 罩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位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噪 声 设 备 数 量 ( 台 ) 表 7-5 拟 建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与 厂 界 距 离 表 噪 声 级 ( 整 体 )db(a) 距 厂 界 距 离 (m) 治 理 前 治 理 措 施 治 理 后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风 机 隔 音 罩 减 震 垫 65 泵 类 隔 音 罩 预 测 结 果 根 据 采 取 的 减 噪 措 施, 利 用 以 上 预 测 模 式 和 参 数 计 算 确 定 各 主 要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四 周 的 噪 声 贡 献 情 况 见 表 7-6 表

185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表 7-6 生 产 储 运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声 级 贡 献 情 况 表 [ 单 位 :db(a)] 序 号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贡 献 值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1 储 罐 区 过 滤 车 间 空 压 机 房 发 酵 车 间 液 化 车 间 烘 干 车 间 S 酸 车 间 制 冷 车 间 冷 却 循 环 水 站 锅 炉 房 及 软 水 制 备 车 间 合 计 预 测 值 表 7-7 污 水 处 理 区 主 要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声 级 贡 献 情 况 表 [ 单 位 :db(a)] 序 号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贡 献 值 东 厂 界 南 厂 界 西 厂 界 北 厂 界 1 污 水 处 理 站 合 计 预 测 值 从 表 7-6 表 7-7 中 可 以 看 出, 生 产 储 运 区 设 备 噪 声 对 西 厂 界 贡 献 值 最 高, 其 次 为 南 厂 界, 主 要 是 生 产 车 间 及 部 分 公 用 设 施 距 离 西 南 厂 界 较 近 造 成 的 ; 污 水 处 理 区 设 备 噪 声 对 南 厂 界 贡 献 值 最 高, 主 要 是 由 于 该 部 分 设 备 距 离 南 厂 界 较 近 造 成 评 价 结 果 厂 界 噪 声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7-8 表 7-9 表 7-8 生 产 储 运 区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 单 位 :db(a)] 编 号 测 点 Ld Ln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1# 东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2# 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 西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4# 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表 7-9 污 水 处 理 区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 单 位 :db(a)] 编 号 测 点 Ld Ln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预 测 值 标 准 值 超 标 值 达 标 情 况 5# 东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6# 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7# 西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7-6

186 7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8# 北 厂 界 达 标 达 标 由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可 见, 项 目 运 营 期 间, 生 产 储 运 区 及 污 水 处 理 区 厂 界 预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企 业 周 围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东 北 面 700m 处 梅 埠 村, 因 此 项 目 区 200m 范 围 内 没 有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因 此 项 目 产 生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进 一 步 控 制 噪 声 措 施 通 过 对 上 述 监 测 数 据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但 是 为 了 进 一 步 减 小 噪 声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还 应 严 格 管 理, 避 免 出 现 噪 声 扰 民 现 象, 具 体 措 施 为 : (1) 加 强 设 备 检 修 及 维 护, 避 免 出 现 非 正 常 高 噪 声 运 转 ; (2) 对 项 目 使 用 的 风 机 泵 类 空 压 机 等 高 噪 声 设 备 要 加 装 隔 声 减 震 措 施 ; (3) 项 目 区 内 工 人 不 设 固 定 岗, 只 作 巡 回 检 查 ; 操 作 间 做 吸 音 隔 音 处 理, 进 一 步 减 轻 噪 声 对 车 间 工 作 人 员 的 危 害 ; (4) 项 目 厂 界 及 高 噪 音 车 间 周 围 要 合 理 种 植 降 噪 植 物, 进 一 步 减 轻 项 目 噪 声 排 放 7-7

187 8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8.1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第 8 章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详 见 表 8-1 废 物 类 别 表 8-1 拟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名 称 产 生 量 (t/a) 主 要 成 分 代 码 处 置 方 式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废 培 养 基 S 菌 体 淀 粉 豆 粉 蛋 白 医 药 废 物 S 胨 利 福 霉 素 等 (HW02/ )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菌 体 蛋 白 质 利 福 霉 素 医 药 废 物 554 S1-4 等 (HW02/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5.6 污 泥 其 他 废 物 (HW49/ )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2 异 丙 醇 硫 酸 等 其 他 废 物 (HW49/ ) 废 活 性 炭 4.5 有 机 溶 剂 废 物 乙 酸 丁 酯 活 性 炭 等 (HW06/ ) 废 树 脂 0.1 废 树 脂 等 有 机 树 脂 类 废 物 (HW13/ ) 蛋 白 质 菌 体 葡 萄 糖 90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杂 质 利 福 霉 素 等 其 他 废 物 尘 ( 危 险 收 尘 ) (HW49/ ) 根 据 环 发 [2001]199 号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的 总 原 则 是 减 量 化 资 源 化 和 无 害 化, 即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减 少 废 弃 物 的 产 生, 在 无 法 减 量 化 的 情 况 下 优 先 进 行 废 物 资 源 化 利 用, 最 终 对 不 可 利 用 的 废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置 企 业 必 须 按 照 这 一 技 术 政 策 要 求 进 行 固 废 处 置 0.29 利 福 霉 素 S- 钠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小 计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11.7 蛋 白 胨 鱼 粉 淀 粉 等 分 别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废 包 装 物 1.2 包 装 桶 袋 等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过 滤 残 渣 S 淀 粉 纤 维 素 等 生 活 垃 圾 废 纸 废 塑 料 剩 饭 菜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小 计 合 计

188 8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8.2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措 施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针 对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的 特 点, 本 着 资 源 化 减 量 化 和 无 害 化 原 则, 实 行 不 同 的 处 置 方 式, 在 减 少 外 排 环 境 数 量 的 基 础 上, 力 求 实 现 环 境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统 一 现 将 处 置 措 施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根 据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008), 项 目 产 生 的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培 养 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树 脂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其 中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培 养 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树 脂 喷 雾 干 燥 收 尘 等, 统 一 收 集 后 送 到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可 避 免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危 害, 包 装 工 序 收 尘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2) 厂 区 内 产 生 的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废 包 装 桶 / 袋 等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为 一 般 废 物, 收 集 后 外 运 至 收 购 站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等 属 于 一 般 性 废 物, 统 一 收 集 后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可 以 实 现 合 理 处 置, 减 轻 对 环 境 的 危 害 综 上 所 述, 企 业 采 取 的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方 案 总 体 上 是 可 行 的, 各 种 固 体 废 物 都 能 够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的 影 响 较 小 固 体 废 物 存 放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根 据 不 同 固 体 废 物 的 性 质, 分 别 建 设 有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库 等 固 体 废 物 储 存 设 施, 具 体 储 存 方 案 如 下 : (1)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存 放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过 滤 残 渣 等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于 30m 2 的 一 般 固 废 暂 存 库 内, 生 活 垃 圾 等 平 常 用 垃 圾 桶 进 行 暂 存, 每 天 由 城 市 环 卫 部 门 派 专 车 进 行 清 运, 因 此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2) 危 险 废 物 存 放 及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为 废 活 性 炭 废 树 脂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培 养 基 干 燥 残 渣 等, 全 部 存 储 于 全 封 式 防 渗 性 好 的 危 废 储 存 库 中, 该 场 所 进 行 严 格 防 腐 防 渗 处 理, 并 设 置 有 专 门 的 危 废 储 槽 另 外 危 废 储 存 中, 还 要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1 危 险 废 物 应 与 其 它 固 体 废 物 严 格 隔 离 ; 其 它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应 分 类 存 放, 禁 止 危 险 废 物 和 生 活 垃 圾 混 入 2 应 按 GB 设 置 警 示 标 志 及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3 禁 止 将 不 相 容 ( 相 互 反 应 ) 的 危 险 废 物 在 同 一 容 器 内 混 装 ; 盛 装 危 险 废 物 的 容 8-2

189 8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器 上 必 须 粘 贴 符 合 标 准 的 标 签 4 危 险 废 物 有 专 门 人 员 进 行 收 集 和 储 存, 配 备 通 讯 设 备 照 明 设 施 安 全 防 护 服 装 及 工 具, 并 设 有 应 急 防 护 设 施 5 按 要 求 对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特 别 是 危 险 废 物 进 行 全 过 程 严 格 管 理 和 安 全 处 置 另 外, 还 应 严 格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 ) 以 及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l ) 的 要 求 规 范 建 设 和 维 护 厂 区 内 的 固 体 废 物 临 时 堆 放 场, 必 须 做 好 堆 放 场 防 雨 防 风 防 渗 防 漏 等 措 施, 并 制 定 好 固 体 废 物 特 别 是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运 输 途 中 的 污 染 防 范 及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综 上, 本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暂 存 过 程 中 将 不 可 避 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但 通 过 采 取 本 次 环 评 中 提 出 的 防 治 措 施 后, 可 将 这 种 影 响 控 制 在 厂 区 范 围 内, 对 周 围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影 响 较 小 固 体 废 物 运 输 及 其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所 产 生 的 固 废 全 部 靠 外 部 力 量 运 输, 运 输 过 程 中 有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环 节 主 要 是 固 废 运 输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扬 尘 臭 味 以 及 渗 滤 液 等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根 据 前 面 工 程 分 析, 本 项 目 产 生 固 废 在 外 运 过 程 中, 废 培 养 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和 废 活 性 炭 等 由 专 用 车 辆 密 闭 运 输,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会 有 渗 滤 液 泄 露 ; 运 输 过 程 中 仅 产 生 路 面 扬 尘,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消 散 因 此, 运 输 过 程 中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由 普 通 斗 车 运 输, 以 上 固 体 废 物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一 般 情 况 下 不 会 产 生 较 大 的 运 输 扬 尘, 路 面 扬 尘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消 散,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等 由 固 体 袋 装, 垃 圾 车 运 输, 因 此 外 运 过 程 中 不 会 有 垃 圾 渗 滤 液 泄 露, 路 面 扬 尘 会 在 短 时 间 内 消 散,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部 分 危 险 废 物, 运 输 过 程 中 一 旦 出 现 事 故 将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极 大 危 害, 因 此 危 险 废 物 外 运 过 程 中 必 须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危 险 废 物 的 转 移 和 运 输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报 批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计 划, 填 写 好 转 运 联 单, 并 必 须 交 由 有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运 做 好 每 次 外 运 处 置 废 弃 物 的 运 输 登 记, 认 真 填 写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2) 废 弃 物 处 置 单 位 的 运 输 人 员 必 须 掌 握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的 安 全 知 识, 了 解 所 运 载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性 质 危 害 特 性 包 装 容 器 的 使 用 特 性 和 发 生 意 外 时 的 应 急 措 施 运 8-3

190 8 固 体 废 物 影 响 分 析 输 车 辆 必 须 具 有 车 辆 危 险 货 物 运 输 许 可 证 驾 驶 人 员 必 须 由 取 得 驾 驶 执 照 的 熟 练 人 员 担 任 (3) 处 置 单 位 在 运 输 危 险 废 弃 物 时 必 须 配 备 押 运 人 员, 并 随 时 处 于 押 运 人 员 的 监 管 之 下, 不 得 超 装 超 载, 严 格 按 照 所 在 城 市 规 定 的 行 车 时 间 和 行 车 路 线 行 驶, 不 得 进 入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车 辆 禁 止 通 行 的 区 域 (4) 危 险 废 弃 物 在 运 输 途 中 若 发 生 被 盗 丢 失 流 散 泄 漏 等 情 况 时, 公 司 及 押 运 人 员 必 须 立 即 向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报 告, 并 采 取 一 切 可 能 的 警 示 措 施 (5) 一 旦 发 生 废 弃 物 泄 漏 事 故, 公 司 和 废 弃 物 处 置 单 位 都 应 积 极 协 助 有 关 部 门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扩 大 ; 针 对 事 故 对 人 体 动 植 物 土 壤 水 源 空 气 造 成 的 现 实 危 害 和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害, 应 迅 速 采 取 封 闭 隔 离 洗 消 等 措 施, 并 对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进 行 监 测 处 置, 直 至 符 合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标 准 综 上 所 述, 在 加 强 管 理, 并 在 落 实 好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固 体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8.3 小 结 通 过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可 分 为 危 险 废 物 和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对 其 进 行 处 置 只 要 建 设 单 位 在 厂 内 储 存 转 运 等 环 节 等 严 格 按 危 险 废 物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理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关 于 发 布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进 行 规 范 处 置, 杜 绝 二 次 污 染 的 发 生 落 实 好 上 述 的 措 施 和 建 议,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可 以 得 到 妥 善 的 处 置, 不 会 对 环 境 造 成 较 大 的 影 响 综 上 所 述, 在 加 强 管 理, 并 在 落 实 好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和 固 体 废 物 安 全 处 置 措 施 的 前 提 下,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较 小 8-4

191 9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第 9 章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1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评 价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监 测 布 点 根 据 项 目 周 边 环 境 状 况 及 敏 感 点 分 布 情 况, 本 次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 测 主 要 布 设 1 个 监 测 点 监 测 点 具 体 的 布 点 情 况 见 表 9-1 图 9-1 表 9-1 土 壤 现 状 监 测 布 点 一 览 表 编 号 监 测 点 设 置 意 义 1# 厂 址 了 解 厂 址 处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项 目 ph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等 共 10 项 监 测 时 间 本 次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由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于 2015 年 1 月 6 日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序 号 土 壤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具 体 见 表 9-2 表 9-2 土 壤 监 测 方 法 一 览 表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检 出 限 方 法 来 源 1 ph 土 壤 ph 值 的 测 定 玻 璃 电 极 法 / NY/T 镉 土 壤 质 量 铅 镉 的 测 定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01mg/kg GB/T 汞 4 砷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汞 砷 硒 铋 锑 的 测 定 微 波 消 解 / 原 子 荧 光 法 土 壤 和 沉 积 物 汞 砷 硒 铋 锑 的 测 定 微 波 消 解 / 原 子 荧 光 法 mg/kg HJ mg/kg HJ 铜 土 壤 质 量 铜 锌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1mg/kg GB/T 铅 土 壤 质 量 铅 镉 的 测 定 石 墨 炉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1mg/kg GB/T 铬 土 壤 总 铬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5mg/kg HJ 锌 土 壤 质 量 铜 锌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0.5mg/kg GB/T 镍 土 壤 质 量 镍 的 测 定 火 焰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5mg/kg GB/T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监 测 结 果 森 林 土 壤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的 测 定 0.05cmol/kg LY/T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9-3

192 9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监 测 点 位 表 9-3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监 测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项 目 ph 镉 (mg/kg) 汞 (mg/kg) 砷 (mg/kg) 铅 (mg/kg) 1# 监 测 点 位 铬 (mg/kg) 锌 (mg/kg) 镍 (mg/kg) 铜 (mg/kg)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cmol/kg(+) 1#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根 据 监 测 点 的 阳 离 子 交 换 量 和 ph 值 监 测 结 果, 本 次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标 准 执 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ph 值 大 于 7.5 的 相 关 标 准 值, 具 体 执 行 标 准 详 见 表 9-4 表 9-4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单 位 :mg/kg) 标 准 名 称 镉 铅 汞 铜 镍 铬 砷 锌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评 价 方 法 单 项 水 质 参 数 评 价 采 用 标 准 指 数 法 S i, j C C i, j s, i 式 中 :S i,j 标 准 指 数,S i,j 1 清 洁 S i,j>1 污 染 ; C i,j 评 价 因 子 i 在 j 点 的 实 测 浓 度 值,mg/l; C s,i 评 价 因 子 i 的 评 价 标 准 限 值,mg/l; 评 价 结 果 监 测 点 位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9-5 表 9-5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一 览 表 监 测 项 目 镉 汞 砷 铜 铅 铬 锌 镍 1# 由 现 状 监 测 评 价 结 果 可 看 出, 项 目 监 测 点 的 各 个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的 二 级 土 壤 标 准 要 求, 总 体 来 看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土 壤 环 境 较 好, 目 前 未 受 到 污 染 9-2

193 9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2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土 壤 对 污 染 物 的 净 化 能 力 是 有 限 的 当 外 界 进 入 土 壤 的 污 染 物 的 速 率 不 超 过 土 壤 的 净 化 作 用 速 率, 尚 不 造 成 土 壤 污 染 ; 若 进 入 土 壤 中 的 污 染 物 的 速 率 超 过 了 土 壤 净 化 作 用 速 率, 就 会 使 污 染 物 在 土 壤 中 积 累, 造 成 土 壤 污 染, 导 致 土 壤 正 常 功 能 失 调, 土 壤 质 量 下 降, 影 响 植 物 的 生 长 发 育, 并 通 过 植 物 吸 收 食 物 链 使 污 染 物 发 生 迁 移, 最 终 影 响 人 体 健 康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主 要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异 丙 醇 等 污 染 途 径 主 要 有 跑 冒 滴 漏 大 气 降 尘 等 本 次 项 目 无 重 金 属 污 染 源, 因 此 无 重 金 属 对 土 壤 造 成 影 响 厂 区 内 土 壤 环 境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厂 区 内 除 绿 化 用 地 外, 均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防 渗 处 理, 且 对 厂 区 内 初 期 雨 水 进 行 收 集, 排 入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因 此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粉 尘 泄 漏 物 料 等, 不 会 直 接 与 土 壤 接 触 或 随 雨 水 外 流 污 染 土 壤 等 厂 区 内 设 置 专 门 的 一 般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储 存 场 所, 且 按 照 相 应 的 标 准 进 行 密 闭 防 渗 处 理, 因 此 固 体 废 物 存 放 中 产 生 的 渗 滤 液 等, 不 会 与 土 壤 直 接 接 触 下 渗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事 故 水 池 等 均 进 行 严 格 的 防 渗, 可 避 免 废 水 发 生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污 染 土 壤 环 境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后 全 部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处 置, 全 部 得 到 合 理 的 处 理 因 此 该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对 厂 区 内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厂 区 外 土 壤 环 境 企 业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目 前 周 边 主 要 为 道 路 企 业 等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气 粉 尘 分 别 通 过 活 性 炭 装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等 相 应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能 够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 但 是 外 排 废 气 在 扩 散 过 程 中 发 生 沉 降, 会 进 入 土 壤 中, 间 接 对 土 壤 环 境 造 成 影 响 该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间 接 进 入 土 壤 中 污 染 物 量 较 少, 根 据 相 关 资 料 可 知 乙 酸 丁 酯 为 可 溶 性 有 机 物, 异 丙 醇 为 易 溶 于 水 有 机 物, 在 土 壤 中 吸 附 能 力 较 小, 随 水 迁 移 速 度 较 一 般 有 机 物 快 因 此 短 期 内 污 染 物 对 周 围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但 长 期 来 看, 经 积 累 后 土 壤 中 污 染 物 量 将 会 增 加, 尽 管 转 移 速 度 快, 但 也 会 对 深 层 土 壤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因 此 长 期 来 看 污 染 物 会 对 周 围 土 壤 环 境 会 产 生 影 响, 所 以 企 业 运 行 过 程 中 要 加 强 管 理, 严 格 执 行 和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尽 量 减 少 有 组 织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从 而 减 缓 对 土 壤 尤 其 是 农 田 的 影 响 9-3

194 9 土 壤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3 防 止 土 壤 污 染 的 措 施 企 业 运 营 过 程 中, 为 防 止 事 故 状 态 对 土 壤 的 污 染, 厂 区 应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危 险 废 物 严 格 按 要 求 进 行 处 理 处 置, 严 禁 随 意 倾 倒 丢 弃 ; 企 业 应 及 时 联 系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回 收, 在 危 废 处 理 单 位 未 回 收 期 间, 应 集 中 收 集, 专 人 管 理, 集 中 贮 存, 厂 内 应 建 设 危 险 废 物 周 转 贮 存 设 施, 各 类 危 险 废 物 按 性 质 不 同 分 类 进 行 贮 存 临 时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设 施 应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及 关 于 发 布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的 要 求 贮 存 场 所 要 防 风 防 雨 防 晒, 并 设 计 建 造 径 流 疏 导 系 统 泄 漏 液 体 收 集 装 置, 在 厂 区 内 应 避 开 易 燃 易 爆 危 险 品 仓 库 高 压 输 电 线 路 防 护 区 域, 基 础 必 须 防 渗 拟 建 项 目 危 险 固 废 在 送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前, 可 暂 存 在 相 应 的 危 废 储 存 装 置 中, 设 施 应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2) 一 旦 发 生 原 材 料 化 学 危 险 品 等 泄 漏 事 故, 公 司 应 及 时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并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减 少 事 故 损 失, 防 止 事 故 蔓 延 扩 大 ; 因 此 必 须 修 建 事 故 池, 建 立 严 格 的 规 章 制 度 及 导 排 管 网, 以 保 护 厂 址 附 近 的 土 壤 (3) 为 了 防 止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的 土 壤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建 设 单 位 对 污 水 导 排 设 施 事 故 池 等 采 取 防 渗 措 施, 具 体 如 下 : 对 厂 区 的 道 路 地 面 等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防 止 废 水 发 生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时 污 染 地 下 水 环 境, 另 外, 严 格 按 照 厂 区 的 绿 化 方 案 进 行 喷 洒 绿 化, 对 于 所 有 的 输 水 管 道 贮 水 池 事 故 池 等 均 采 取 了 防 渗 措 施, 如 对 地 面 进 行 碾 压 夯 实, 并 在 地 下 设 置 防 渗 塑 料 等, 管 道 材 料 使 用 防 腐 材 料, 防 止 具 有 腐 蚀 性 的 液 体 泄 露 污 染 地 下 水, 以 保 护 厂 址 附 近 的 土 壤 (4)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减 少 废 气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以 减 少 废 气 污 染 物 通 过 大 气 沉 降 落 在 地 面, 污 染 土 壤 企 业 必 须 确 保 废 气 净 化 装 置 的 正 常 运 行, 并 达 到 本 评 价 所 要 求 的 治 理 效 果, 定 期 检 查 废 气 收 集 装 置 ; 若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发 生 故 障 或 效 率 降 低 时, 企 业 必 须 及 时 修 复, 在 未 修 复 前 必 须 根 据 故 障 情 况 采 取 限 产 或 停 产 措 施, 在 采 取 了 以 上 各 项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对 当 地 的 土 壤 产 生 影 响 较 小 9-4

195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第 10 章 环 境 风 险 影 响 评 价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的 目 的 是 分 析 和 预 测 建 设 项 目 存 在 的 潜 在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建 设 项 目 运 行 期 间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事 件 或 事 故 ( 一 般 不 包 括 人 为 破 坏 及 自 然 灾 害 ), 引 起 有 毒 有 害 和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人 身 安 全 与 环 境 影 响 和 损 害 程 度, 提 出 合 理 可 行 的 防 范 应 急 与 减 缓 措 施, 以 使 建 设 项 目 事 故 率 损 失 和 环 境 影 响 达 到 可 接 受 水 平 遵 照 国 家 环 保 部 (90) 环 管 字 057 号 关 于 对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隐 患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的 通 知 精 神, 以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为 指 导, 通 过 对 本 项 目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分 析 和 后 果 计 算 等 风 险 评 价 内 容, 提 出 本 项 目 减 缓 风 险 的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为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资 料 和 依 据, 达 到 降 低 危 险 减 少 危 害 的 目 的 10.1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包 括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和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生 产 设 施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 主 要 生 产 装 置 贮 运 系 统 公 用 工 程 系 统 工 程 环 保 设 施 及 辅 助 生 产 设 施 等 ; 物 质 风 险 识 别 范 围 : 主 要 原 材 料 及 辅 助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最 终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过 程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等 风 险 类 型 : 根 据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放 散 起 因, 分 为 火 灾 爆 炸 和 泄 漏 三 种 类 型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主 要 危 险 化 学 品 特 性 项 目 生 产 中 所 涉 及 的 原 辅 料 种 类 较 多, 主 要 化 学 品 为 硝 酸 钾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浓 硫 酸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酯 液 氨 双 氧 水 聚 合 氯 化 铝 等 部 分 化 学 品 的 危 险 性 毒 性 毒 理 及 应 急 处 理 处 置 方 法 详 见 表 10-1~ 表 表 10-1 硝 酸 钾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硝 酸 钾 别 名 火 硝 英 文 名 称 potassium nitrate CAS 编 号 无 色 透 明 斜 方 或 三 方 晶 危 险 标 记 11( 氧 化 剂 ) 外 观 性 状 系 颗 粒 或 白 色 粉 末 强 氧 化 剂 遇 可 燃 物 着 火 时, 能 助 长 火 势 与 有 机 物 还 原 剂 易 燃 物 如 硫 危 险 特 性 磷 等 接 触 或 混 合 时 有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 燃 烧 分 解 时, 放 出 有 毒 的 氮 氧 化 物 气 体 受 热 分 解, 放 出 氧 气 急 性 毒 性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 毒 性 刺 激 性 : 家 兔 经 眼 :100mg(24 小 时 ), 中 度 刺 激 家 兔 经 皮 :500mg/24 小 时, 10-1

196 健 康 危 害 操 作 处 置 与 储 存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灭 火 方 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轻 度 刺 激 其 它 有 害 作 用 : 该 物 质 对 环 境 可 能 有 危 害, 在 地 下 水 中 有 蓄 积 作 用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皮 肤 接 触 健 康 危 害 : 吸 入 本 品 粉 尘 对 呼 吸 道 有 刺 激 性, 高 浓 度 吸 入 可 引 起 肺 水 肿 大 量 接 触 可 引 起 高 铁 血 红 蛋 白 血 症, 影 响 血 液 携 氧 能 力, 出 现 头 痛 头 晕 紫 绀 恶 心 呕 吐 重 者 引 起 呼 吸 紊 乱 虚 脱, 甚 至 死 亡 口 服 引 起 剧 烈 腹 痛 呕 吐 血 便 休 克 全 身 抽 搐 昏 迷, 甚 至 死 亡 对 皮 肤 和 眼 睛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甚 至 造 成 灼 伤 皮 肤 反 复 接 触 引 起 皮 肤 干 燥 皲 裂 和 皮 疹 操 作 注 意 事 项 : 密 闭 操 作, 加 强 通 风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专 门 培 训, 严 格 遵 守 操 作 规 程 建 议 操 作 人 员 佩 戴 头 罩 型 电 动 送 风 过 滤 式 防 尘 呼 吸 器, 穿 聚 乙 烯 防 毒 服, 戴 氯 丁 橡 胶 手 套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远 离 易 燃 可 燃 物 避 免 产 生 粉 尘 避 免 与 还 原 剂 酸 类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接 触 搬 运 时 要 轻 装 轻 卸, 防 止 包 装 及 容 器 损 坏 配 备 相 应 品 种 和 数 量 的 消 防 器 材 及 泄 漏 应 急 处 理 设 备 倒 空 的 容 器 可 能 残 留 有 害 物 储 存 注 意 事 项 : 储 存 于 阴 凉 干 燥 通 风 良 好 的 库 房 远 离 火 种 热 源 库 温 不 超 过 30, 相 对 湿 度 不 超 过 80% 应 与 还 原 剂 酸 类 易 ( 可 ) 燃 物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分 开 存 放, 切 忌 混 储 储 区 应 备 有 合 适 的 材 料 收 容 泄 漏 物 应 急 处 理 :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毒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勿 使 泄 漏 物 与 有 机 物 还 原 剂 易 燃 物 接 触 小 量 泄 漏 :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然 后 收 集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消 防 人 员 须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穿 全 身 消 防 服, 在 上 风 向 灭 火 雾 状 水 砂 土 切 勿 将 水 流 直 接 射 至 熔 融 物, 以 免 引 起 严 重 的 流 淌 火 灾 或 引 起 剧 烈 的 沸 溅 表 10-2 乙 酸 丁 酯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乙 酸 正 丁 酯 别 名 醋 酸 丁 酯 ; 乙 酸 丁 酯 英 文 名 称 butyl acetate; butyl ethanoate CAS 编 号 危 险 标 记 7( 中 闪 点 易 燃 液 体 )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果 子 香 味 危 险 特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危 险 特 性 :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氧 化 剂 能 发 生 强 烈 反 应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急 性 毒 性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LC mg/kg( 大 鼠 经 口 ); 人 吸 入 3300ppm 短 暂, 对 眼 鼻 有 明 显 刺 激 ; 人 吸 入 200~300ppm 短 暂, 对 眼 鼻 有 轻 度 刺 激 刺 激 性 : 家 兔 经 皮 开 放 性 刺 激 试 验 :500mg, 轻 度 刺 激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性 : 猫 吸 入 4200ppm,6 小 时 / 天,6 天, 衰 弱, 体 重 减 轻, 轻 度 血 液 变 化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健 康 危 害 : 对 眼 及 上 呼 吸 道 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作 用, 有 麻 醉 作 用 吸 入 高 浓 度 本 品 出 现 流 泪 咽 痛 咳 嗽 胸 闷 气 短 等, 严 重 者 出 现 心 血 管 和 神 经 系 统 的 症 状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角 膜 炎, 角 膜 上 皮 有 空 泡 形 成 皮 肤 接 触 可 引 起 皮 肤 干 燥 防 护 措 施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时, 应 该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197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灭 火 方 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防 苯 耐 油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活 性 炭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干 粉 砂 土 用 水 灭 火 无 效, 但 可 用 水 保 持 火 场 中 容 器 冷 却 表 10-3 盐 酸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盐 酸 别 名 氢 氯 酸 英 文 名 称 Hydrochloric acid; Chlorohydric acid CAS 编 号 危 险 标 记 20( 酸 性 腐 蚀 品 )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色 或 微 黄 色 发 烟 液 体, 有 刺 鼻 的 酸 味 危 险 特 性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遇 氰 化 物 能 产 生 剧 毒 的 氰 化 氢 气 体 与 碱 发 生 中 合 反 应, 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毒 性 急 性 毒 性 :LD50 900mg/kg( 兔 经 口 );LC ppm,1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健 康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健 康 危 害 :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引 起 眼 结 膜 炎, 鼻 及 口 腔 粘 膜 有 烧 灼 感, 鼻 衄 齿 龈 出 血 气 管 炎 ; 刺 激 皮 肤 发 生 皮 炎,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等 病 变 误 服 盐 酸 中 毒, 可 引 起 消 化 道 灼 伤 溃 疡 形 成, 有 可 能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等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时, 必 须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或 供 气 式 头 盔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逃 生 时, 建 议 佩 带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服 : 穿 工 作 服 ( 防 腐 材 料 制 作 ) 手 防 护 : 戴 橡 皮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后, 淋 浴 更 衣 单 独 存 放 被 毒 物 污 染 的 衣 服, 洗 后 再 用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好 面 罩,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禁 止 向 泄 漏 物 直 接 喷 水 更 不 要 让 水 进 入 包 装 容 器 内 用 沙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然 后 收 集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大 量 泄 漏, 利 用 围 堤 收 容, 然 后 收 集 转 移 回 收 或 无 害 处 理 后 废 弃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用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或 用 2%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冲 洗 若 有 灼 伤, 就 医 治 疗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10 分 钟 或 用 2%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冲 洗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输 氧 给 予 2-4%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雾 化 吸 入 就 医

198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食 入 : 误 服 者 立 即 漱 口, 给 牛 奶 蛋 清 植 物 油 等 口 服, 不 可 催 吐 立 即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雾 状 水 砂 土 表 10-4 硫 酸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硫 酸 别 名 磺 镪 水 英 文 名 称 Sulfuric acid CAS 编 号 纯 品 为 无 色 透 明 油 状 液 体, 危 险 标 记 20( 酸 性 腐 蚀 品 ) 外 观 与 性 状 无 臭 危 险 特 性 : 与 易 燃 物 ( 如 苯 ) 和 有 机 物 ( 如 糖 纤 维 素 等 )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反 应, 甚 至 引 起 燃 烧 能 与 一 些 活 性 金 属 粉 末 发 生 反 应, 放 出 氢 气 遇 水 大 量 放 热, 危 险 特 性 可 发 生 沸 溅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氧 化 硫 毒 性 : 属 中 等 毒 性 毒 性 急 性 毒 性 :LD50 80mg/kg( 大 鼠 经 口 );LC50 510mg/m3,2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320mg/m3, 2 小 时 ( 小 鼠 吸 入 )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健 康 危 害 : 对 皮 肤 粘 膜 等 组 织 有 强 烈 的 刺 激 和 腐 蚀 作 用 对 眼 睛 可 引 起 结 膜 炎 水 肿 角 膜 混 浊, 以 致 失 明 ; 引 起 呼 吸 道 刺 激 症 状, 重 者 发 生 呼 吸 困 难 和 健 康 危 害 肺 水 肿 ; 高 浓 度 引 起 喉 痉 挛 或 声 门 水 肿 而 死 亡 口 服 后 引 起 消 化 道 的 烧 伤 以 至 溃 疡 形 成 严 重 者 可 能 有 胃 穿 孔 腹 膜 炎 喉 痉 挛 和 声 门 水 肿 肾 损 害 休 克 等 慢 性 影 响 有 牙 齿 酸 蚀 症 慢 性 支 气 管 炎 肺 气 肿 和 肺 硬 化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或 烟 雾 时, 必 须 佩 戴 防 毒 面 具 或 供 气 式 头 盔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逃 生 时, 建 议 佩 带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措 施 防 护 服 : 穿 工 作 服 ( 防 腐 材 料 制 作 ) 手 防 护 : 戴 橡 皮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后, 淋 浴 更 衣 单 独 存 放 被 毒 物 污 染 的 衣 服, 洗 后 再 用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疏 散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禁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污 染 区,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好 面 罩,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合 理 通 风,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勿 使 泄 漏 物 与 可 燃 物 质 ( 木 材 纸 油 等 ) 接 触, 在 确 保 安 全 情 况 下 堵 漏 喷 水 雾 减 慢 挥 发 ( 或 扩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散 ), 但 不 要 对 泄 漏 物 或 泄 漏 点 直 接 喷 水 用 沙 土 干 燥 石 灰 或 苏 打 灰 混 合, 然 后 收 集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大 量 泄 漏, 利 用 围 堤 收 容, 然 后 收 集 转 移 回 收 或 无 害 处 理 后 废 弃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立 即 用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或 用 2%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冲 洗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急 救 要 求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输 氧 给 予 2-4% 碳 酸 氢 钠 溶 液 雾 化 吸 入 就 医 食 入 : 误 服 者 给 牛 奶 蛋 清 植 物 油 等 口 服, 不 可 催 吐 立 即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砂 土 禁 止 用 水 表 10-5 液 碱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氢 氧 化 钠 别 名 苛 性 钠 烧 碱 火 碱 固 碱 英 文 名 称 Sodiun hydroxide;caustic soda CAS 编 号 稳 定 性 稳 定 危 险 标 记 20( 碱 性 腐 蚀 品 ) 危 害 性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10-4

199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健 康 危 害 : 本 品 有 强 烈 刺 激 和 腐 蚀 性 粉 尘 或 烟 雾 刺 激 眼 和 呼 吸 道, 腐 蚀 鼻 中 隔 ; 皮 肤 和 眼 直 接 接 触 可 引 起 灼 伤 ; 误 服 可 造 成 消 化 道 灼 伤, 粘 膜 糜 烂 出 血 和 休 克 毒 性 LD50:40mg/kg( 腹 注 - 小 鼠 ) 危 险 特 性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防 护 措 施 急 救 措 施 本 品 不 会 燃 烧, 遇 水 和 水 蒸 气 大 量 放 热, 形 成 腐 蚀 性 溶 液 与 酸 发 生 中 和 反 应 并 放 热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可 能 产 生 有 害 的 毒 性 烟 雾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周 围 设 警 告 标 志,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好 防 毒 面 具, 穿 化 学 防 护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用 洁 清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干 燥 净 洁 有 盖 的 容 器 中, 以 少 量 加 入 大 量 水 中, 调 节 至 中 性, 再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经 稀 释 的 洗 水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如 大 量 泄 漏, 收 集 回 收 或 无 害 处 理 后 废 弃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必 要 时 佩 带 防 毒 口 罩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服 : 穿 工 作 服 ( 防 腐 材 料 制 作 ) 手 防 护 : 戴 橡 皮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后, 淋 浴 更 衣 ;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用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若 有 灼 伤, 就 医 治 疗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或 用 3% 硼 酸 溶 液 冲 洗 ;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 必 要 时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 就 医 食 入 : 患 者 清 醒 时 立 即 漱 口, 口 服 稀 释 的 醋 或 柠 檬 汁 ;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雾 状 水 砂 土 表 10-6 液 氨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氨 别 名 液 氨 英 文 名 称 ammonia CAS 编 号 稳 定 性 稳 定 危 险 标 记 6( 有 毒 气 体 ) 危 害 性 毒 性 危 险 特 性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防 护 措 施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健 康 危 害 : 低 浓 度 氨 对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高 浓 度 可 造 成 组 织 溶 解 坏 死 毒 性 : 属 低 毒 类 急 性 毒 性 :LD50350mg/kg( 大 鼠 经 口 );LC501390mg/m 3,4 小 时,( 大 鼠 吸 入 ) 刺 激 性 : 家 兔 经 眼 :100ppm, 重 度 刺 激 亚 急 性 慢 性 毒 性 : 大 鼠,20mg/m 3,24 小 时 / 天,84 天, 或 5~6 小 时 / 天,7 个 月, 出 现 神 经 系 统 功 能 紊 乱, 血 胆 碱 酯 酶 活 性 抑 制 等 致 突 变 性 : 微 生 物 致 突 变 性 : 大 肠 杆 菌 1500ppm(3 小 时 ) 细 胞 遗 传 学 分 析 : 大 鼠 吸 入 19800µg/m 3,16 周 危 险 特 性 :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氟 氯 等 接 触 会 发 生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压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燃 烧 ( 分 解 ) 产 物 : 氧 化 氮 氨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上 风 处, 并 立 即 进 行 隔 离 150 米,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合 理 通 风, 加 速 扩 散 高 浓 度 泄 漏 区, 喷 含 盐 酸 的 雾 状 水 中 和 稀 释 溶 解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产 生 的 大 量 废 水 如 有 可 能, 将 残 余 气 或 漏 出 气 用 排 风 机 送 至 水 洗 塔 或 与 塔 相 连 的 通 风 橱 内 储 罐 区 最 好 设 稀 酸 喷 洒 设 施 漏 气 容 器 要 妥 善 处 理, 修 复 检 验 后 再 用 废 弃 物 处 置 方 法 : 建 议 废 料 液 用 水 稀 释, 加 盐 酸 中 和 后, 排 入 下 水 道 造 纸 纺 织 肥 料 工 业 中 的 含 氨 废 料 回 收 使 用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建 议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半 面 罩 )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必 须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10-5

200 急 救 措 施 灭 火 方 法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应 用 2% 硼 酸 液 或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灭 火 剂 : 雾 状 水 抗 溶 性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表 10-7 异 丙 醇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2- 丙 醇 别 名 异 丙 醇 2-propanol; 英 文 名 称 CAS 编 号 isopropyl alcohol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似 乙 醇 和 危 险 标 记 7( 易 燃 液 体 ) 外 观 与 性 状 丙 酮 混 合 物 的 气 味 易 燃, 其 蒸 气 与 空 气 可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能 引 起 燃 烧 爆 炸 与 危 险 特 性 氧 化 剂 接 触 会 猛 烈 反 应 在 火 场 中, 受 热 的 容 器 有 爆 炸 危 险 其 蒸 气 比 空 气 重, 能 在 较 低 处 扩 散 到 相 当 远 的 地 方,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毒 性 : 属 微 毒 类 急 性 毒 性 :LD mg/kg( 大 鼠 经 口 );12800mg/kg( 兔 经 皮 ); 人 吸 入 980mg/m3 3~5 分 钟, 眼 鼻 粘 膜 轻 度 刺 激 ; 人 经 口 22.5ml 头 晕 面 红, 吸 入 2~3 小 时 后 头 痛 恶 心 毒 性 亚 急 性 和 慢 性 毒 性 : 大 鼠 吸 入 1.0ppm 24 小 时 / 日 3 个 月, 肝 肾 功 能 异 常 ; 大 鼠 吸 入 8.4ppm 24 小 时 / 日 3 个 月, 肝 肾 严 重 损 害 致 突 变 性 : 细 胞 遗 传 学 分 析 : 制 酒 酵 母 菌 200mmol/ 管 致 癌 性 : 小 鼠 吸 入 3000ppm 3~7 小 时 / 日 5 日 / 周 5~8 月 肿 瘤 发 病 率 增 高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食 入 经 皮 吸 收 健 康 危 害 : 接 触 高 浓 度 蒸 气 出 现 头 痛 倦 睡 共 济 失 调 以 及 眼 鼻 喉 刺 激 症 健 康 危 害 状 口 服 可 致 恶 心 呕 吐 腹 痛 腹 泻 倦 睡 昏 迷 甚 至 死 亡 长 期 皮 肤 接 触 可 致 皮 肤 干 燥 皲 裂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空 气 中 浓 度 超 标 时, 应 该 佩 戴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罩 ( 半 面 罩 )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措 施 身 体 防 护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戴 乳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切 断 火 源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消 防 防 护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或 其 它 不 燃 材 料 吸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附 或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液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用 泡 沫 覆 盖, 降 低 蒸 气 灾 害 用 防 爆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运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肥 皂 水 和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皮 肤 眼 睛 接 触 : 提 起 眼 睑, 用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冲 洗 就 医 急 救 要 求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10-6

201 灭 火 方 法 食 入 : 洗 胃 就 医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喷 水 保 持 火 场 容 器 冷 却,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若 已 变 色 或 从 安 全 泄 压 装 置 中 产 生 声 音, 必 须 马 上 撤 离 灭 火 剂 : 抗 溶 性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表 10-8 双 氧 水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过 氧 化 氢 别 名 双 氧 水 英 文 名 称 hydrogen peroxide CAS 编 号 无 色 透 明 液 体, 有 微 弱 的 特 危 险 标 记 11( 氧 化 剂 ),20( 腐 蚀 品 ) 外 观 与 性 状 殊 气 味 爆 炸 性 强 氧 化 剂 过 氧 化 氢 本 身 不 燃, 但 能 与 可 燃 物 反 应 放 出 大 量 热 量 和 气 氛 而 引 起 着 火 爆 炸 过 氧 化 氢 在 ph 值 为 3.5~4.5 时 最 稳 定, 在 碱 性 溶 液 中 极 易 分 解, 在 遇 强 光, 特 别 是 短 波 射 线 照 射 时 也 能 发 生 分 解 当 加 热 到 100 以 上 时, 开 始 急 剧 分 解 它 与 许 多 有 机 物 如 糖 淀 粉 醇 类 石 油 产 品 等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危 险 特 性 合 物, 在 撞 击 受 热 或 电 火 花 作 用 下 能 发 生 爆 炸 过 氧 化 氢 与 许 多 无 机 化 合 物 或 杂 质 接 触 后 会 迅 速 分 解 而 导 致 爆 炸,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量 氧 和 水 蒸 气 大 多 数 重 金 属 ( 如 锨 铜 银 铅 汞 锌 钴 镍 铬 锰 等 ) 及 其 氧 化 物 和 盐 类 都 是 活 性 催 化 剂, 尘 土 香 烟 灰 碳 粉 铁 锈 等 也 能 加 速 分 解 浓 度 超 过 74% 的 过 氧 化 氢, 在 具 有 适 当 的 点 火 源 或 温 度 的 密 闭 容 器 中, 会 产 生 气 相 爆 炸 毒 性 LD504060mg/kg( 大 鼠 经 皮 );LC502000mg/m 3,4 小 时 ( 大 鼠 吸 入 ) 健 康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灭 火 方 法 吸 入 本 品 蒸 气 或 雾 对 呼 吸 道 有 强 烈 刺 激 性 眼 直 接 接 触 液 体 可 致 不 可 逆 损 伤 甚 至 失 明 口 服 中 毒 出 现 腹 痛 胸 口 痛 呼 吸 困 难 呕 吐 一 时 性 运 动 和 感 觉 障 碍 体 温 升 高 等 个 别 病 例 出 现 视 力 障 碍 癫 痫 样 痉 挛 轻 瘫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蒸 气 时, 应 该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毒 面 具 ( 全 面 罩 ) 眼 睛 防 护 :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中 已 作 防 护 身 体 防 护 : 穿 聚 乙 烯 防 毒 服 手 防 护 : 戴 氯 丁 橡 胶 手 套 其 它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工 作 毕, 淋 浴 更 衣 注 意 个 人 清 洁 卫 生 迅 速 撤 离 泄 漏 污 染 人 员 至 安 全 区, 并 进 行 隔 离, 严 格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自 给 正 压 式 呼 吸 器,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尽 可 能 切 断 泄 漏 源, 防 止 进 入 下 水 道 排 洪 沟 等 限 制 性 空 间 小 量 泄 漏 : 用 砂 土 蛭 石 或 其 它 惰 性 材 料 吸 收 也 可 以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洗 水 稀 释 后 放 入 废 水 系 统 大 量 泄 漏 : 构 筑 围 堤 或 挖 坑 收 容 ; 喷 雾 状 水 冷 却 和 稀 释 蒸 汽 保 护 现 场 人 员 把 泄 漏 物 稀 释 成 不 燃 物 用 泵 转 移 至 槽 车 或 专 用 收 集 器 内, 回 收 或 到 家 至 废 物 处 理 场 所 处 置 废 弃 物 处 置 方 法 : 废 液 经 水 稀 释 后 发 生 分 解, 放 出 氧 气, 待 充 分 分 解 后, 把 废 液 冲 入 下 水 道 皮 肤 接 触 : 脱 去 被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饮 足 量 温 水, 催 吐, 就 医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戴 全 身 防 火 防 毒 服 尽 可 能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喷 水 冷 却 火 场 容 器, 直 至 灭 火 结 束 处 在 火 场 中 的 容 器 若 已 变 色 或 从 安 全 泄 压 装 置 中 产 生 声 音, 必 须 马 上 撤 离 灭 火 剂 : 水 雾 状 水 干 粉 砂 土 表 10-9 氯 化 铝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三 氯 化 铝 别 名 英 文 名 称 aluminium trichloride CAS 编 号

20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白 色 颗 粒 或 粉 末, 有 强 盐 酸 危 险 标 记 酸 性 腐 蚀 品 外 观 与 性 状 气 味, 工 业 品 呈 淡 黄 色 遇 水 或 水 蒸 气 反 应 放 热 并 产 生 有 毒 的 腐 蚀 性 气 体 对 很 多 金 属 尤 其 是 潮 湿 空 气 危 险 特 性 存 在 下 有 腐 蚀 性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LD50:3730mg/kg( 大 鼠 经 口 ),LC50: 无 资 料 本 品 对 皮 肤 粘 膜 有 刺 激 作 用 吸 入 高 浓 度 可 引 起 支 气 管 炎, 个 别 人 可 引 起 支 气 管 哮 喘 误 服 量 大 时, 可 引 起 口 腔 糜 烂 胃 炎 胃 出 血 和 粘 膜 坏 死 慢 性 影 响 : 长 期 接 触 可 引 起 头 痛 头 晕 食 欲 减 退 咳 嗽 鼻 塞 胸 痛 等 症 状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可 能 接 触 其 粉 尘 时, 应 该 佩 戴 自 吸 过 滤 式 防 尘 口 罩, 紧 急 事 态 抢 救 或 撤 离 时, 建 议 佩 戴 空 气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镜 身 体 防 护 : 穿 橡 胶 耐 酸 碱 服 手 防 护 : 戴 橡 胶 耐 酸 碱 手 套 其 他 防 护 : 作 现 场 禁 止 吸 烟 进 食 和 饮 水 工 作 完 毕, 淋 浴 更 衣 单 独 存 放 被 毒 物 污 染 的 衣 服, 洗 后 备 用 保 持 良 好 的 卫 生 习 惯 隔 离 泄 漏 污 染 区, 限 制 出 入 建 议 应 急 处 理 人 员 戴 防 尘 面 具 ( 全 面 罩 ), 穿 防 酸 碱 工 作 服 不 要 直 接 接 触 泄 漏 物 小 量 泄 漏 : 避 免 扬 尘, 用 洁 净 的 铲 子 收 集 于 密 闭 容 器 中 大 量 泄 漏 : 用 塑 料 布 帆 布 覆 盖 在 专 家 指 导 下 清 除 皮 肤 接 触 : 立 即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着,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眼 睛 接 触 : 立 即 提 起 眼 睑,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或 生 理 盐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就 医 吸 入 : 迅 速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如 呼 吸 困 难, 给 输 氧 如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就 医 食 入 : 用 水 漱 口, 给 饮 牛 奶 或 蛋 清 就 医 灭 火 方 法 消 防 人 员 必 须 穿 全 身 耐 酸 碱 消 防 服 灭 火 剂 : 干 燥 砂 土 禁 止 用 水 表 天 然 气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天 然 气 别 名 英 文 名 称 CAS 编 号 比 空 气 轻, 具 有 无 色 无 危 险 标 记 易 燃 气 体 外 观 与 性 状 味 无 毒 之 特 性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与 氟 氯 能 发 生 危 险 特 性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 其 蒸 气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牙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无 资 料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急 性 中 毒 时, 可 有 头 昏 头 痛 呕 吐 乏 力 甚 至 昏 迷 病 程 中 尚 可 出 现 精 神 症 状, 步 态 不 稳, 昏 迷 过 程 久 者, 醒 后 可 有 运 动 性 失 语 及 偏 瘫 长 期 接 触 天 然 气 者, 可 出 现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症 工 程 控 制, 密 闭 操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条 件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高 浓 度 环 境 中, 佩 戴 供 气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睛 防 护 服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必 要 时 戴 防 护 手 套 其 他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避 免 高 浓 度 吸 入 进 入 灌 或 其 他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切 断 火 源 戴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穿 一 般 消 防 防 护 服 合 理 通 风, 禁 止 泄 露 物 进 入 受 限 制 的 空 间 ( 如 下 水 道 等 ), 以 避 免 发 生 爆 炸 切 断 气 源, 喷 洒 雾 状 水 稀 释, 抽 排 ( 室 内 ) 或 强 力 通 风 ( 室 外 ) 漏 气 容 器 不 能 再 用, 且 要 经 过 技 术 处 理 以 清 除 可 能 剩 下 的 气 体 吸 入 脱 离 有 毒 环 境,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给 氧, 对 症 治 疗 注 意 防 治 脑 水 肿

203 灭 火 方 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表 沼 气 危 险 特 性 及 应 急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中 文 名 称 沼 气 别 名 英 文 名 称 methane pits CAS 编 号 有 少 量 硫 化 氢, 所 以 略 带 臭 危 险 标 记 易 燃 气 体 外 观 与 性 状 味 其 特 性 与 天 然 气 相 似 与 空 气 混 合 能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遇 明 火 高 热 极 易 燃 烧 爆 炸, 与 氟 氯 能 发 生 危 险 特 性 剧 烈 的 化 学 反 应 其 蒸 气 遇 明 火 会 引 着 回 燃, 若 遇 高 热 容 器 内 牙 增 大, 有 开 裂 和 爆 炸 的 危 险 毒 性 健 康 危 害 防 护 措 施 泄 漏 紧 急 处 理 急 救 要 求 灭 火 方 法 无 资 料 化 学 品 危 险 性 识 别 侵 入 途 径 : 吸 入 急 性 中 毒 时, 可 有 头 昏 头 痛 呕 吐 乏 力 甚 至 昏 迷 病 程 中 尚 可 出 现 精 神 症 状, 步 态 不 稳, 昏 迷 过 程 久 者, 醒 后 可 有 运 动 性 失 语 及 偏 瘫 长 期 接 触 天 然 气 者, 可 出 现 神 经 衰 弱 综 合 症 工 程 控 制, 密 闭 操 作 提 供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条 件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高 浓 度 环 境 中, 佩 戴 供 气 式 呼 吸 器 眼 睛 防 护 : 一 般 不 需 要 特 殊 防 护, 高 浓 度 接 触 时 可 戴 化 学 安 全 防 护 眼 睛 防 护 服 : 穿 防 静 电 工 作 服 手 防 护 : 必 要 时 戴 防 护 手 套 其 他 : 工 作 现 场 严 禁 吸 烟 避 免 高 浓 度 吸 入 进 入 灌 或 其 他 高 浓 度 区 作 业, 须 有 人 监 护 切 断 火 源 戴 自 给 式 呼 吸 器, 穿 一 般 消 防 防 护 服 合 理 通 风, 禁 止 泄 露 物 进 入 受 限 制 的 空 间 ( 如 下 水 道 等 ), 以 避 免 发 生 爆 炸 切 断 气 源, 喷 洒 雾 状 水 稀 释, 抽 排 ( 室 内 ) 或 强 力 通 风 ( 室 外 ) 漏 气 容 器 不 能 再 用, 且 要 经 过 技 术 处 理 以 清 除 可 能 剩 下 的 气 体 吸 入 脱 离 有 毒 环 境,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给 氧, 对 症 治 疗 注 意 防 治 脑 水 肿 切 断 气 源 若 不 能 立 即 切 断 气 源, 则 不 允 许 熄 灭 正 在 燃 烧 的 气 体, 喷 水 冷 却 容 器, 可 能 的 话 将 容 器 从 火 场 移 至 空 旷 处 雾 状 水 泡 沫 二 氧 化 碳 灭 火 器 泡 沫 干 粉 二 氧 化 碳 砂 土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J ), 对 物 质 的 危 险 性 进 行 了 判 定 物 质 危 险 性 的 判 据 见 表 有 毒 物 质 易 燃 物 质 表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标 准 表 项 目 LD50 ( 大 鼠 经 口 ) mg/kg LD50 ( 大 鼠 经 皮 )mg/kg lc50( 小 鼠 吸 入,4 小 时 )mg/l 1 <5 <1 < <LD50<25 10<LD50<50 0.1<LC50< <LD50<200 50<LD50< <LC50<2 1 可 燃 气 体 - 在 常 压 下 以 气 态 存 在 并 与 空 气 混 合 形 成 可 燃 混 合 物 ; 其 沸 点 ( 常 压 下 ) 是 20 0 C 或 20 0 C 以 下 的 物 质 2 易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21 0 C, 沸 点 高 于 20 0 C 的 物 质 3 爆 炸 性 物 质 可 燃 液 体 闪 点 低 于 55 0 C, 压 力 下 保 持 液 态, 在 实 际 操 作 条 件 下 ( 如 高 温 高 压 ) 可 以 引 起 重 大 事 故 的 物 质 在 火 焰 影 响 下 可 以 爆 炸, 或 者 对 冲 击 摩 擦 比 硝 基 苯 更 为 敏 感 的 物 质

204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按 照 HJ/J , 凡 符 合 上 表 中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为 1 2 的 物 质, 属 于 剧 毒 物 质 ; 符 合 有 毒 物 质 判 定 标 准 序 号 3 的 属 于 一 般 毒 物 ; 凡 符 合 上 表 易 燃 物 质 和 爆 炸 性 物 质 标 准 的 物 质, 均 视 为 火 灾 爆 炸 危 险 物 质 经 判 别 后, 本 项 目 原 辅 料 及 产 品 的 主 要 危 险 物 质 识 别 结 果, 具 体 见 表 表 主 要 危 险 物 质 识 别 表 序 号 名 称 存 在 状 态 毒 性 可 燃 性 爆 炸 性 危 险 标 记 1 硝 酸 钾 固 态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氧 化 剂 2 乙 酸 丁 酯 液 态 一 般 毒 性 可 燃 可 爆 可 燃 液 体 3 盐 酸 (30%) 液 态 一 般 毒 性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酸 性 腐 蚀 品 4 硫 酸 液 态 一 般 毒 性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酸 性 腐 蚀 品 5 异 丙 醇 液 态 一 般 毒 性 可 燃 可 爆 可 燃 液 体 6 液 氨 液 态 一 般 毒 性 可 燃 可 爆 有 毒 气 体 7 双 氧 水 液 态 不 可 燃 可 爆 氧 化 剂 8 聚 合 氯 化 铝 固 态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酸 性 腐 蚀 品 9 液 碱 液 态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碱 性 腐 蚀 品 10 碳 酸 钙 固 态 不 可 燃 不 可 爆 11 天 然 气 气 态 一 般 毒 性 易 燃 可 爆 易 燃 气 体 12 沼 气 气 态 一 般 毒 性 易 燃 可 爆 易 燃 气 体 生 产 过 程 潜 在 危 险 性 识 别 潜 在 事 故 类 型 及 原 因 拟 建 项 目 装 置 区 生 产 设 备 主 要 涉 及 发 酵 罐 氧 化 提 取 罐 碱 洗 罐 酸 化 罐 蒸 馏 釜 回 收 塔 液 化 罐 酸 化 反 应 釜 储 罐 等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气, 主 要 成 分 为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及 少 量 乙 酸 丁 醇 等, 若 收 集 系 统 或 输 送 装 置 出 现 故 障, 将 导 致 大 量 废 气 排 空 ; 若 出 现 管 道 设 备 中 间 罐 储 罐 等 破 裂, 将 导 致 大 量 料 液 ( 或 气 体 ) 排 放 ; 各 种 物 料 在 场 内 通 过 管 道 输 送, 若 操 作 方 法 不 当, 存 在 泄 漏 风 险 另 外, 拟 建 工 程 存 在 可 燃 可 爆 物 质, 在 生 产 和 储 存 过 程 中 易 导 致 火 灾 爆 炸, 主 要 原 因 有 : (1) 项 目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等 遇 明 火 高 温 会 发 生 火 灾 爆 炸 等 (2) 装 置 内 使 用 的 电 气 设 备 机 械 设 备 的 电 机 照 明 开 关 箱, 应 设 计 为 防 爆 型 ; 否 则 电 气 设 备 不 防 爆 或 防 爆 级 别 不 够, 在 电 气 设 备 运 行 时, 能 产 生 电 火 花, 存 在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3) 在 设 备 检 修 时, 检 修 的 设 备 如 果 没 有 与 系 统 彻 底 的 断 开 隔 离, 并 对 被 检 修 的 设 备 进 行 置 换, 没 有 进 行 易 燃 易 爆 物 质 的 测 定 并 达 到 合 格, 就 违 章 进 行 动 火 烧 焊 作 10-10

205 业, 存 在 发 生 爆 炸 的 极 大 危 险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4) 进 罐 作 业 或 检 修 时, 使 用 的 照 明 灯, 如 果 不 防 爆 或 没 有 保 护 罩, 灯 泡 接 口 可 能 产 生 电 火 花, 或 因 没 有 保 护 罩, 作 业 人 员 不 慎 将 灯 泡 碰 破, 造 成 灯 丝 暴 露, 就 存 在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5) 项 目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酸 碱 储 罐 等 均 为 露 天 设 置, 要 按 规 定 设 计 设 置 避 雷 器 并 定 期 进 行 检 测, 保 持 避 雷 器 始 终 处 于 良 好 状 态, 否 则 有 可 能 出 现 雷 击 而 造 成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6) 液 氨 储 罐 应 避 光 放 置, 同 时 还 应 在 储 罐 四 周 安 装 水 喷 淋 系 统, 一 点 泄 漏 可 启 动 喷 淋 系 统 对 泄 漏 气 体 进 行 有 效 吸 收 (7) 储 罐 区 应 设 计 有 防 火 堤, 为 贮 罐 配 置 的 专 用 泵, 应 建 在 防 火 堤 外, 否 则 当 储 罐 管 道 发 生 泄 漏 会 造 成 漫 流, 进 入 有 高 热 的 泵 区, 存 在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8) 储 罐 区 属 于 禁 火 区, 机 动 车 辆 不 得 随 意 进 入, 若 要 进 入 一 定 要 采 取 防 火 防 静 电 不 得 违 章 动 火, 检 修 动 焊 时 应 申 报 到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可 燃 物 检 测 并 达 到 合 格,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现 场 检 查 批 准, 作 好 防 护 措 施, 办 理 动 火 证 后, 焊 工 持 证 才 允 许 动 火, 否 则, 存 在 动 焊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潜 在 风 险 事 故 为 储 罐 中 间 罐 反 应 釜 泄 漏 及 燃 爆 事 故 管 道 破 裂 废 气 收 集 或 处 理 系 统 故 障 使 气 体 泄 漏 中 毒 事 故 等 以 上 事 故 发 生 风 险 事 故 的 概 率 虽 然 极 低, 但 一 旦 发 生, 其 影 响 程 度 往 往 较 大 本 次 评 价 着 重 对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以 及 发 生 场 所 进 行 分 析, 详 见 表 表 潜 在 事 故 类 型 及 原 因 分 析 表 序 号 事 故 类 型 产 生 原 因 事 故 易 发 场 所 1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2 泄 漏 中 毒 事 故 各 环 节 危 险 性 分 析 1 误 操 作 ; 2 设 备 缺 陷, 未 及 时 维 修 ; 3 设 备 管 道 泄 漏 使 气 体 外 逸, 形 成 爆 炸 性 气 体 混 合 物 ; 4 设 备 维 修 时 不 慎, 引 起 爆 炸 1 误 操 作 或 违 章 作 业 ; 2 设 备 故 障, 管 道 堵 塞 或 损 坏 ; 3 环 保 设 施 配 置 不 当 ; 4 安 全 设 施 有 缺 陷 1 原 料 及 产 品 储 存 区 2 生 产 装 置 区 根 据 项 目 的 生 产 特 征, 结 合 物 质 危 险 性 识 别,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附 录 A.1, 确 定 潜 在 危 险 单 元 为 储 存 区 和 生 产 装 置 区, 主 要 风 险 10-11

206 物 料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异 丙 醇 沼 气 双 氧 水 等 储 运 过 程 危 险 辨 识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运 输 过 程 风 险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生 产 所 需 原 辅 材 料 成 品 以 及 产 生 的 危 险 废 物 全 部 需 经 公 路 进 行 运 输 各 类 危 险 品 装 卸 运 输 中 可 能 由 于 碰 撞 震 动 挤 压 等, 同 时 由 于 操 作 不 当 重 装 重 卸 容 器 多 次 回 收 利 用, 强 度 下 降, 垫 圈 失 落 没 有 拧 紧 等, 均 易 造 成 物 品 泄 漏, 甚 至 引 起 火 灾 爆 炸 或 污 染 环 境 等 事 故 同 时 在 运 输 途 中, 由 于 意 外 各 种 原 因, 可 能 发 生 汽 车 翻 车 等, 造 成 危 险 品 抛 至 水 体 大 气, 造 成 较 大 事 故, 因 此 危 险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存 在 一 定 环 境 风 险 储 存 过 程 风 险 分 析 项 目 所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在 厂 区 内 需 要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包 括 了 有 毒 可 燃 爆 炸 危 险 和 腐 蚀 性 物 质, 因 此 潜 在 的 事 故 原 因 为 危 险 化 学 品 包 装 物 的 破 损 裂 缝 而 造 成 的 泄 漏, 潜 在 事 故 主 要 是 火 灾 爆 炸 和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的 泄 漏 所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和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是 指 长 期 地 或 临 时 地 生 产 加 工 搬 运 使 用 或 储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且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临 界 量 的 单 元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数 量 等 于 或 超 过 表 1 表 2 规 定 的 临 界 量, 即 被 定 为 重 点 危 险 源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根 据 处 理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多 少, 区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为 单 一 品 种, 则 该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数 量 即 为 单 元 内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总 量, 若 等 于 或 超 过 相 应 的 临 界 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 (2)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为 多 品 种 时, 则 按 下 式 计 算, 若 满 足 下 式, 则 定 为 重 大 危 险 源 q 1/Q 1+q 2/Q 2 +q n/qn 1 式 中 :q 1 q 2 q n 为 每 种 危 险 化 学 品 实 际 存 在 量,t; Q 1 Q 2 Q n 为 与 各 危 险 化 学 品 相 对 应 的 生 产 场 所 或 贮 存 区 的 临 界 量,t;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存 量 临 界 量 及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结 果 见 表

207 序 号 风 险 物 质 临 界 量 (t) 表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表 本 项 目 存 在 量 (t)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重 大 危 险 源 识 别 储 存 区 生 产 区 合 计 q/q 1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30%) 异 丙 醇 硝 酸 钾 液 氨 双 氧 水 沼 气 存 在 良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为 1.22>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 ) 中 规 定 单 元 内 存 在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多 种, 经 过 计 算 项 目 所 用 物 料 的 总 存 在 量 超 过 临 界 量, 将 表 中 数 据 代 入 上 式 计 算 后, 得 到 数 值 为 1.22>1, 因 此 项 目 区 内 物 质 已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根 据 评 价 项 目 的 物 质 危 害 和 功 能 单 元 重 大 污 染 源 判 定 结 果, 以 及 环 境 敏 感 程 度 等 因 素,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划 分 为 一 级 和 二 级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的 划 分 依 据 具 体 见 表 项 目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一 览 表 剧 毒 危 险 性 物 质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质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一 级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二 级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一 级 根 据 以 上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污 染 源 辨 识,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量 与 临 界 量 之 比 大 于 1, 项 目 存 在 重 大 危 险 源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要 求,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进 行 一 级 评 价 根 据 评 价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和 对 各 种 污 染 源 事 故 危 险 性 的 判 定, 确 定 本 次 风 险 评 价 的 范 围 为 以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为 中 心, 半 径 5km 的 范 围 评 价 范 围 内 敏 感 点 详 细 情 况 见 表 1-8, 图 源 项 分 析 对 拟 建 项 目 来 说, 事 故 可 能 发 生 的 概 率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数 据, 利 用 相 关 类 型 装 置 发 生 事 故 的 统 计 资 料, 确 定 事 故 发 生 的 概 率 10-13

208 各 类 化 学 品 事 故 分 析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010 年 前 20~25 年 间, 在 95 个 国 家 登 记 的 化 学 品 事 故 中, 各 类 事 故 的 分 类 情 况 见 表 表 化 学 品 事 故 分 类 情 况 表 类 别 名 称 百 分 数 (%) 液 化 石 油 气 25.3 汽 油 18.0 氨 16.1 化 学 品 类 煤 油 14.9 氯 14.4 原 油 11.2 液 体 45.4 化 学 品 的 物 质 形 态 固 体 8.2 运 输 34.2 生 产 系 统 搬 运 9.7 机 械 故 障 34.2 事 故 来 源 外 部 因 素 16.2 本 项 目 涉 及 危 险 化 学 品, 且 考 虑 到 化 工 行 业 事 故 原 因 统 计 结 果 较 为 完 善,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参 考 化 工 行 业 的 事 故 分 析 近 几 年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116 次 主 要 事 故 原 因 统 计 和 842 起 各 类 事 故 类 型 分 析 结 果 见 表 和 表 表 国 内 主 要 化 工 事 故 原 因 统 计 结 果 表 序 号 主 要 事 故 原 因 出 现 次 数 所 占 百 分 比 (%) 1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不 懂 技 术 操 作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指 挥 失 误 缺 乏 现 场 检 查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缺 陷 设 备 缺 陷 个 人 防 护 用 具 缺 乏 液 化 气 工 艺 过 程 碰 撞 事 故 气 体 储 存 人 为 因 素

209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9 设 计 缺 陷 原 料 质 量 控 制 不 严 操 作 失 灵 没 有 安 全 规 程 合 计 注 : 引 自 全 国 化 工 事 故 案 例 集 表 国 内 化 工 行 业 ( ) 事 故 类 型 统 计 表 事 故 类 型 次 数 ( 次 ) 所 占 比 例 (%)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 万 元 ) 人 身 事 故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设 备 事 故 生 产 事 故 交 通 事 故 总 计 由 表 可 见, 由 于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违 反 劳 动 纪 律 不 懂 技 术 操 作 等 人 为 因 素 发 生 的 事 故 最 多, 占 65% 以 上, 因 设 备 缺 陷 设 计 缺 陷 等 引 起 事 故 次 数 约 占 23.3% 表 表 明, 化 工 行 业 事 故 造 成 人 身 伤 亡 的 事 故 占 到 一 半 以 上, 其 次 是 火 灾 爆 炸 和 生 产 事 故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统 计 (1) 交 通 运 输 中 化 学 事 故 根 据 职 业 卫 生 与 应 急 救 援 ( 第 15 卷 第 3 期,1997 年 9 月 ) 交 通 运 输 中 化 学 事 故 危 害 分 析 资 料, 年 间,873 起 运 输 事 故 中, 由 278 种 化 学 物 质 引 起, 液 态 危 害 源 引 起 的 事 故 占 总 事 故 的 71.5%, 其 中 甲 醇 事 故 23 起, 占 总 事 故 的 2.6% 873 起 运 输 事 故 中, 以 铁 路 事 故 171 起, 公 路 事 故 114 起 船 陆 碰 撞 37 起, 其 它 交 通 工 具 事 故 40 起, 阀 门 泄 漏 35 起 为 多 见, 造 成 的 人 员 伤 亡 和 经 济 损 失 却 以 船 舶 事 故 最 高, 相 比 之 下, 管 道 运 输 事 故 率 较 低 (2)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事 故 统 计 根 据 中 国 安 全 科 学 报 告 (VOL.NO.8 月 )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与 对 策 资 料, 对 117 起 典 型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事 故 统 计, 见 表

210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起 典 型 危 险 化 学 品 公 路 运 输 事 故 原 因 分 析 表 序 号 类 别 原 因 数 目 事 故 起 数 事 故 起 数 占 总 数 的 比 例 1 管 理 原 因 % 2 人 的 失 误 % 3 车 辆 包 装 和 设 备 设 施 的 缺 陷 % 4 路 况 与 环 境 方 面 的 原 因 % 事 故 总 起 数 117, 原 因 总 数 263 个 公 路 运 输 事 故 原 因 总 数 目 大 于 事 故 总 数, 车 辆 缺 陷, 路 况 与 环 境 包 装 等 方 面 的 原 因, 大 多 是 由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人 为 失 误 造 成 的 ; 此 外,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资 质 的 审 核 与 监 管 不 力, 运 输 企 业 对 运 输 车 辆 人 员 管 理 不 到 位 等 造 成 的 各 类 化 学 品 事 故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主 要 是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及 泄 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顶 端 事 故 与 基 本 事 件 的 关 联 见 图 10-1, 储 罐 系 统 事 件 示 意 图 见 图 10-2 顶 端 事 故 发 生 + 泄 漏 事 故 燃 烧 爆 炸 事 故 液 体 泄 漏 火 源 + + 罐 体 破 裂 阀 门 破 损 管 道 破 损 机 泵 破 损 槽 车 损 坏 产 生 明 火 静 电 雷 电 撞 击 摩 擦 + 表 示 逻 辑 或 门 表 示 逻 辑 与 门 图 10-1 顶 端 事 故 与 基 本 事 件 关 联 图 10-16

211 仪 器 显 示 泄 漏, 立 即 关 闭 有 关 阀 门 或 堵 漏 储 罐 管 道 仪 器 故 障, 操 作 工 发 现, 关 闭 有 关 阀 门 或 堵 漏 泄 漏 遇 明 火 操 作 工 未 发 现, 或 阀 门 损 坏 或 堵 漏 失 败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未 造 成 事 故 未 造 成 事 故 爆 炸 事 故 撞 击 破 裂 图 10-2 储 罐 系 统 事 件 树 示 意 图 扩 散 泄 漏 污 染 从 图 10-1 中 可 知, 燃 烧 爆 炸 是 由 两 个 中 间 事 件 ( 设 备 泄 漏 火 源 ) 同 时 发 生 所 造 成 的 泄 露 事 故 是 爆 炸 的 前 提,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要 以 泄 露 事 故 为 条 件, 泄 露 条 件 一 旦 发 生 未 必 会 发 生 爆 炸, 只 有 在 泄 露 和 火 源 同 时 存 在 的 情 况 下, 爆 炸 事 故 才 会 发 生 由 此 可 见,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要 小 于 泄 露 事 故 从 图 10-2 中 可 知, 储 罐 管 道 等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可 能 引 起 燃 爆 危 害 事 故 或 扩 散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事 故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与 泄 漏 时 间 及 各 种 应 急 处 理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密 切 相 关 防 止 设 备 物 料 泄 漏 是 防 止 发 生 燃 爆 事 故 的 关 键 另 外, 加 强 储 罐 区 安 全 管 理, 采 取 避 雷 和 防 静 电 措 施, 严 禁 吸 烟 和 动 用 明 火, 防 止 铁 器 撞 击, 防 止 产 生 静 电 火 花, 以 及 罐 区 内 电 气 设 备 要 符 合 防 火 防 爆 要 求 等, 也 是 防 止 燃 爆 事 故 发 生 的 必 要 条 件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确 定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指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在 所 有 预 测 的 事 故 中 最 严 重, 并 且 发 生 该 事 故 的 概 率 不 为 零 的 事 故 拟 建 项 目 虽 具 有 多 个 事 故 风 险 源, 但 环 境 风 险 将 来 自 主 要 危 险 源 的 事 故 性 泄 漏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的 确 定 是 依 据 事 故 源 大 小 和 物 质 特 性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程 度 确 定, 根 据 事 故 源 识 别 和 事 故 因 素 分 析 表 明, 储 罐 生 产 装 置 中 间 罐 内 的 物 料 存 在 泄 漏 的 事 故 隐 患, 事 故 原 因 主 要 是 生 产 装 置 储 罐 出 口 部 位 断 裂 阀 门 破 损 等 项 目 导 致 环 境 风 险 的 危 险 物 质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等 易 发 生 泄 漏 的 设 备 主 要 有 管 道 接 头 阀 门 废 气 收 集 系 统 及 处 理 系 统 各 类 储 罐 等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中, 储 存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大 于 1, 已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经 过 上 述 分 析, 并 结 合 相 应 物 料 的 毒 理 特 性 可 知, 以 上 物 料 中 液 氨 储 罐 一 旦 发 生 泄 10-17

21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漏,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将 最 为 严 重, 危 害 范 围 最 广, 因 此 本 项 目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结 合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的 具 体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的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分 析 主 要 通 过 分 析 化 工 行 业 的 统 计 资 料 来 进 行 化 工 企 业 用 于 重 大 风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的 泄 漏 概 率 见 表 表 重 大 危 险 源 定 量 风 险 评 价 的 泄 漏 概 率 表 部 件 类 型 泄 漏 模 式 泄 漏 概 率 数 据 来 源 容 器 内 径 50mm 的 管 径 50mm<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内 径 >150mm 的 管 道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内 径 >150mm 手 动 阀 门 内 径 150mm 驱 动 阀 门 泄 漏 孔 径 1mm 5.00E-4a -1 DNV 泄 漏 孔 径 10mm 1.00E-5a -1 Crossthwaiteetal 泄 漏 孔 径 50mm 5.00E-6a -1 Crossthwaiteetal 整 体 破 裂 1.00E-6a -1 Crossthwaiteetal 整 体 破 裂 ( 压 力 容 器 ) 6.50E-5a -1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1mm 5.70E-5(m a -1 ) DNV 全 管 径 泄 漏 8.80E-7(m a -1 )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1mm 2.00E-5(m a -1 ) DNV 全 管 径 泄 漏 2.60E-7(m a -1 )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1mm 1.1E-5(m a -1 ) DNV 全 管 径 泄 漏 8.80E-8(m a -1 )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1mm 5.50E-2a -1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50mm 7.70E-8a -1 DNV 泄 漏 孔 径 1mm 5.50E-2a -1 COVOStudy 泄 漏 孔 径 50mm 4.20E-8a -1 DNV 泄 漏 孔 径 1mm 2.6E-4a -1 DNV 泄 漏 孔 径 50mm 1.9E-6a -1 DNV 根 据 项 目 风 险 因 素 识 别 和 风 险 事 故 调 查 与 分 析, 结 合 项 目 特 点 以 及 项 目 的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较 高 的 自 动 化 程 度 和 抗 事 故 风 险 能 力, 以 偏 安 全 角 度 类 比, 项 目 生 产 运 营 过 程 中,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为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易 泄 漏 部 位 主 要 为 储 罐 与 管 道 接 口 处, 其 最 大 可 信 事 故 概 率 次 / 年 10.3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本 次 环 评 针 对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储 罐 出 口 管 道 接 头 破 裂 的 情 况 进 行 预 测 分 析 泄 漏 源 强 计 算 公 式 选 择 拟 建 项 目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等 储 罐 出 口 管 道 接 头 破 裂, 发 生 泄 漏 并 挥 发 扩 散, 泄 漏 的 乙 酸 丁 酯 氯 化 氢 氨 气 等 挥 发 扩 散 会 引 起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及 人 体 伤 害

213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事 故 统 计,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大 多 数 集 中 在 罐 体 与 进 出 料 管 道 连 接 处 ( 接 头 ), 损 坏 尺 寸 按 100% 管 径 计, 管 道 或 阀 门 完 全 断 裂 或 损 坏 的 可 能 性 极 小, 源 强 按 照 储 罐 阀 门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等 两 种 情 况 计 算, 并 根 据 项 目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时 间 设 定, 事 故 发 生 后 系 统 自 动 报 警,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储 罐 泄 露 事 故 在 10min 内 得 到 控 制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处 泄 漏 速 率 均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HJ/T ) 附 录 A 中 推 荐 的 液 体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公 式 进 行 估 算, 液 氨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处 的 泄 漏 速 率 采 用 其 中 的 两 相 流 泄 露 速 率 计 算 公 示 进 行 估 算, 具 体 公 示 如 下 : (1) 两 相 流 泄 露 速 率 计 算 公 式 (2) 液 体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公 式 泄 漏 速 度 Q L 利 用 下 面 的 柏 努 利 方 程 进 行 计 算 : 2( P P0 ) QL Cd A 2gh 式 中 :Q L 液 体 泄 漏 速 度,kg/s; C d 液 体 泄 漏 系 数, 此 值 常 用 A 裂 口 面 积,m 2 ; 密 度,kg/m 3 ; 10-19

214 P 0 P 储 罐 内 介 质 压 力, 环 境 压 力,Pa;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g 重 力 加 速 度,9.8m/s 2 ; h 裂 口 之 上 液 位 高 度,m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见 表 源 项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源 项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物 料 液 氨 表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一 览 表 泄 漏 孔 径 ( mm) 泄 漏 面 积 (m 2 ) 系 统 压 力 ( MPa) 液 体 密 度 (kg/m 3 ) 汽 化 热 (kj/kg) 沸 点 ( ) 定 压 比 热 (kj/kg ) 气 体 密 度 (kg/m 3 )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见 表 表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一 览 表 物 料 泄 漏 孔 径 (mm) 裂 口 面 积 (m 2 ) 液 体 泄 露 系 数 液 位 高 度 (m) 密 度 (kg/m 3 ) 容 器 介 质 压 力 (Pa) 环 境 压 力 (Pa)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30%) 根 据 上 面 泄 露 速 率 计 算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液 氨 等 泄 漏 量 见 表 表 各 储 罐 泄 露 速 率 计 算 结 果 一 览 表 物 料 液 氨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30%)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破 裂 情 况 100% 破 裂 100% 破 裂 100% 破 裂 泄 漏 速 度 (kg/s) 泄 漏 量 (kg) 挥 发 速 率 计 算 (1)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挥 发 量 计 算 由 于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均 为 液 态, 当 发 生 泄 漏 时, 泄 漏 的 物 料 将 形 成 液 池 上 述 物 质 向 大 气 中 的 扩 散 速 度 受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在 不 考 虑 闪 蒸 与 热 量 蒸 发 的 前 提 下, 主 要 受 地 面 风 速 与 在 环 境 温 度 下 乙 酸 丁 酯 氯 化 氢 的 饱 和 蒸 汽 压 等 因 素 影 响, 其 蒸 发 量 按 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导 则 (HJ/T ) 附 录 A 中 推 荐 的 泄 漏 液 体 蒸 发 量 计 算 公 式 计 算, 只 计 算 质 量 蒸 发 部 分, 乙 酸 丁 酯 氯 化 氢 的 挥 发 量 计 算 公 式 为 : Q 3 a p M / (2 n) /(2 n) (4 n) /(2 n) R T u r 式 中 :Q 3- 质 量 蒸 发 速 度,kg/s; a,n- 大 气 稳 定 度 系 数 ; p-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Pa 0

215 R- 气 体 常 数 ;J/mol k;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T 0- 环 境 温 度,k; u- 风 速,m/s; r- 液 池 半 径,m 液 池 最 大 直 径 取 决 于 泄 漏 点 附 近 的 地 域 构 型 泄 漏 的 连 续 性 或 瞬 时 性 有 围 堰 时, 以 储 罐 在 围 堰 内 位 置 和 泄 漏 后 沿 地 势 流 向 等 条 件, 推 算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源 项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表 液 池 蒸 发 模 式 参 数 一 览 表 稳 定 度 条 件 n α 不 稳 定 (A,B) 中 性 (C,D) 稳 定 (E,F) 物 料 表 质 量 蒸 发 速 率 计 算 参 数 一 览 表 液 池 等 效 半 径 摩 尔 质 量 液 体 表 面 蒸 气 压 (m) (kg/mol) (Pa) 环 境 温 度 ( )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30%) 各 类 天 气 条 件 下 盐 酸 乙 酸 丁 酯 泄 漏 后 液 体 蒸 发 量 见 表 表 各 类 天 气 条 件 下 盐 酸 乙 酸 丁 酯 泄 漏 后 蒸 发 量 一 览 表 蒸 发 量 (kg/s) 气 象 不 稳 定 (A,B) 中 性 (C,D) 稳 定 (E,F) 风 速 (m/s) 盐 酸 (30%) 乙 酸 丁 酯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破 裂 由 表 可 以 看 出, 最 不 利 的 F 类 稳 定 度 条 件 下, 按 风 速 2m/s 计 算, 盐 酸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后 质 量 挥 发 速 度 最 大 数 值 为 0.002kg/s;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后 质 量 挥 发 速 度 最 大 数 值 为 0.01kg/s (2) 液 氨 储 罐 挥 发 量 计 算 液 氨 储 罐 一 点 发 生 泄 漏 后, 泄 漏 的 液 氨 将 变 成 氨 气 体 在 空 气 中 挥 发, 其 最 大 蒸 发 速 率 即 为 其 泄 漏 速 率, 液 氨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在 100% 破 裂 的 情 况, 氨 气 挥 发 速 率 为 10-21

216 0.13kg/s 泄 露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预 测 模 式 选 取 预 测 发 生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破 裂 引 起 泄 漏 事 故 状 态 下, 事 故 排 放 历 时 30 分 钟, 预 测 时 刻 为 开 始 排 放 后 分 钟 在 典 型 气 象 条 件 下 乙 酸 丁 酯 氯 化 氢 氨 气 的 轴 线 浓 度, 预 测 模 式 采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 的 多 烟 团 模 式 : C 式 中 : 2Q H ( x x ) ( y y ) 2 i 2 i 2 i e w w w x, y, o, tw exp( )exp 3/ ,,, x, eff 2 x, eff 2 x eff y eff z eff y, eff C 浓 度 ; i w x, y, o, t w -- 第 I 个 烟 团 在 t 时 刻 ( 即 第 W 时 段 ) 在 点 (X,Y,0) 产 生 的 地 面 w Q -- 烟 团 排 放 量 (MG), Q Q t ; Q 为 释 放 率 (MG.S -1 ), t 为 时 段 长 度 (S); x,eff 可 由 下 式 估 算 : y,eff -- 烟 团 在 W 时 段 沿 X Y 和 Z 方 向 的 等 效 扩 散 参 数 (M), z,eff 式 中 : j, k j, k( t k), j k( t k1) w 2 2 j, eff j, k ( j x, y, z) k 1 i i x w 和 yw -- 第 W 时 段 结 束 时 第 I 烟 团 质 心 的 X 和 Y 坐 标, 由 下 述 两 式 计 算 : x y i w i w w 1 u x, w ( t tw 1) u x, k ( tk tk 1) k 1 w 1 u y, w ( t tw 1) u y, k ( tk tk 1 ) k 1 各 个 烟 团 对 某 个 关 心 点 T 小 时 的 浓 度 贡 献, 按 下 式 计 算 : n C( x, y,0, t) Ci ( x, y,0, t) i 1 式 中 N 为 需 要 跟 踪 的 烟 团 数, 可 由 下 式 确 定 : C ( x, y,0, t) f C ( x, y,0, t) n 1 式 中,F 为 小 于 1 的 系 数, 可 根 据 计 算 要 求 确 定 n i 1 i

217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在 风 速 为 0.4m/s 1.0m/s 1.5m/s 2.0m/s, 不 同 稳 定 度 天 气 状 况 下, 事 故 发 生 后 的 扩 散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乙 酸 丁 酯 泄 漏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按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100% 断 裂 考 虑, 对 乙 酸 丁 酯 泄 露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情 况 下 的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218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5min) 单 位 :mg/m 3 A B C D E F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219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10min) 单 位 :mg/m 3 A B C D E F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220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20min) 单 位 :mg/m 3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221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222 盐 酸 泄 漏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按 盐 酸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100% 断 裂 考 虑, 对 盐 酸 泄 露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盐 酸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情 况 下, 氯 化 氢 扩 散 环 境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223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5min) 单 位 :mg/m 3 下 风 向 距 离 (m)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 , ,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224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10min) 单 位 :mg/m 3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 , ,

225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20min) 单 位 :mg/m 3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 , ,

226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27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 , , , ,

228 液 氨 泄 漏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按 单 个 液 氨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100% 断 裂 考 虑, 对 氨 泄 露 扩 散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预 测, 液 氨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情 况 下 的 预 测 结 果 见 表 至 表

229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5min) 单 位 :mg/m 3 下 风 向 距 离 (m)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230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表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10min) 单 位 :mg/m 3 下 风 向 距 离 (m)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231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 , , , , , ,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下 风 向 距 离 (m) 表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地 面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20min) 单 位 :mg/m3 A B C D E F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0.4m/s 1.0m/s 1.5 m/s 2.0m/s , , , , , , ,

232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33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范 围

234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预 测 结 果 评 价 评 价 标 准 序 号 1 风 险 评 价 的 标 准 具 体 数 据 见 表 表 风 险 事 故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标 准 表 物 质 危 害 浓 度 阈 值 数 值 意 义 来 源 乙 酸 丁 酯 2 氯 化 氢 3 氨 9480mg/m mg/m 3 300mg/m mg/m 3 150mg/m 3 7.5mg/m mg/m 3 360mg/m 3 30mg/m 评 价 结 果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IDLH)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 使 用 与 维 护 (GB/T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GBZ )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IDLH)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 使 用 与 维 护 (GB/T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GBZ ) 半 致 死 浓 度 (LC50) 化 学 品 毒 性 法 规 环 境 数 据 手 册 立 即 危 害 生 命 或 健 康 浓 度 值 (IDLH)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 使 用 与 维 护 (GB/T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GBZ ) 将 预 测 结 果 和 评 价 标 准 进 行 比 较 可 以 看 出,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先 是 对 近 距 离 目 标 影 响 最 大, 且 危 害 程 度 也 大, 随 着 时 间 的 推 移, 逐 渐 对 远 处 产 生 影 响, 但 危 害 程 度 逐 渐 减 小 同 一 稳 定 度 条 件 下, 风 速 越 大 影 响 范 围 越 广, 但 影 响 程 度 却 减 小 评 价 结 果 见 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名 称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储 罐 管 道 接 口 直 径 100% 断 裂 表 污 染 物 泄 漏 风 险 事 故 影 响 评 价 结 果 表 半 致 死 浓 度 影 响 范 围 各 风 速 各 气 象 条 件 下, 均 没 有 出 现 事 故 发 生 5min 10min 20min 后, F 类 稳 定 度 1.5m/s 风 速 条 件 下, 氯 化 氢 超 过 半 致 死 半 径 范 围 最 广, 距 离 下 风 源 距 离 为 41.7m 事 故 发 生 5min 10min 20min 后, F 类 稳 定 度 1.5m/s 风 速 条 件 下, 氨 气 超 过 半 致 死 半 径 范 围 最 广, 距 离 下 风 源 距 离 为 115.1m 对 人 体 健 康 影 响 的 评 价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事 故 发 生 5min 10min 20min 后,F 类 稳 定 度 1.5m/s 风 速 条 件 下, 乙 酸 丁 酯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最 广, 距 离 下 风 源 距 离 为 43.5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为 43.5m 事 故 发 生 20min 后,F 类 稳 定 度 2.0m/s 风 速 条 件 下, 氯 化 氢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最 广, 距 离 下 风 源 距 离 为 ,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为 m 事 故 发 生 20min 后,F 类 稳 定 度 1.5m/s 风 速 条 件 下, 氨 气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范 围 最 广, 距 离 下 风 源 距 离 为 971.7,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为 971.7m 10-40

235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由 上 表 可 知,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各 风 速 各 气 象 条 件 下,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没 有 出 现 ; 乙 酸 丁 酯 浓 度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在 距 源 下 风 向 43.5m 内, 因 此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后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43.5m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为 41.7m,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内 会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 氯 化 氢 浓 度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在 距 源 下 风 向 m 内, 因 此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41.7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m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事 故 发 生 后,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为 115.1m,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内 会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 氨 气 浓 度 超 过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在 距 源 下 风 向 971.7m 内, 因 此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115.1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971.7m 项 目 半 致 死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图 见 图 风 险 可 接 受 水 平 事 故 发 生 时 的 天 气 条 件 及 评 价 范 围 内 保 护 目 标 在 计 算 事 故 风 险 时, 不 仅 要 考 虑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也 应 考 虑 不 利 天 气 条 件 出 现 的 概 率 及 下 风 向 的 人 口 分 布 拟 建 项 目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5km 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基 本 情 况 见 表 1-8 和 图 1-1 根 据 表 10-38, 在 假 定 的 风 险 事 故 状 态 下, 各 泄 露 事 故 的 半 致 死 浓 度 半 径 中 最 大 为 115.1m(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 企 业 周 围 敏 感 点 中 距 离 液 氨 储 罐 最 近 的 敏 感 点 为 东 北 侧 的 梅 埠 村, 该 村 庄 距 离 液 氨 储 罐 约 800m, 因 此 项 目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等 敏 感 点, 泄 漏 事 故 仅 对 厂 区 内 工 作 人 员 构 成 威 胁, 在 事 故 应 急 与 防 范 时, 应 将 厂 区 内 工 作 人 员 作 为 重 点 应 急 迁 移 对 象, 加 强 应 急 措 施, 确 保 应 急 撤 离 迅 速, 避 免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本 次 评 价 项 目 区 的 不 利 气 象 条 件 确 定, 采 用 山 东 省 气 象 局 审 查 提 供 的 临 沂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气 象 站 2011~2014 年 统 计 结 果, 统 计 出 该 区 域 各 气 象 条 件 联 合 频 率, 从 而 确 定 项 目 区 域 静 风 和 小 风 联 合 频 率, 具 体 见 表 稳 定 度 B 类 C 类 风 向 风 速 表 项 目 区 域 静 风 和 小 风 联 合 频 率 (%)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静 风 < ~ ~ ~ ~ ~ D 类 <

236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E 类 1.5~ ~ ~ > < ~ ~ F 类 < ~ 根 据 风 险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半 致 死 范 围 内 的 人 口 主 要 为 企 业 员 工, 事 故 发 生 时 受 害 人 群 约 为 89 人, 事 故 发 生 时 应 将 其 作 为 重 点 转 移 对 象 另 外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内 的 村 庄 应 紧 急 撤 离, 加 强 应 急 措 施, 确 保 应 急 撤 离 迅 速, 避 免 滞 留 时 间 过 长 对 人 体 健 康 造 成 影 响 风 险 可 接 受 水 平 分 析 (1) 风 险 值 定 义 根 据 HJ/T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风 险 可 表 述 为 : 后 果 事 故 数 风 险 = 概 率 危 害 程 度 时 间 单 位 时 间 后 果 每 次 事 故 根 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使 用 技 术 和 方 法 中 关 于 风 险 值 计 算 的 说 明, 在 实 际 计 算 中 上 式 可 以 写 为 : 率 后 果 事 故 数 后 果 风 险 = 概 半 率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内 危 人 害 口 程 数 度 50%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出 现 不 利 天 气 概 时 间 单 位 时 间 每 次 事 故 (2)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分 析 及 事 故 风 险 度 分 析 风 险 的 单 位 多 采 用 死 亡 / 年 安 全 和 风 险 是 相 伴 而 生 的,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频 率 不 可 能 为 0 通 常 事 故 危 害 所 致 风 险 水 平 可 分 为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表 列 出 了 一 些 机 构 和 研 究 者 推 荐 的 最 大 可 接 受 风 险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在 工 业 和 其 它 活 动 中,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见 表 表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和 可 忽 略 水 平 的 推 荐 值 表 机 构 或 研 究 者 最 大 可 接 受 水 平 (a -1 ) 可 忽 略 水 平 (a -1 ) 备 注 瑞 典 环 保 局 化 学 污 染 物 荷 兰 建 设 和 环 境 部 化 学 污 染 物 英 国 皇 家 协 会 Miljostyrelsen( 丹 麦 ) 化 学 污 染 物 10-42

237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Travis( 美 国 ) 表 各 种 风 险 水 平 及 其 可 接 受 程 度 表 风 险 值 ( 死 亡 /a) 危 险 性 可 接 受 程 度 10-3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特 别 高, 相 当 于 人 的 自 然 死 亡 率 不 可 接 受 10-4 数 量 级 操 作 危 险 性 中 等 必 须 立 即 采 取 措 施 改 进 10-5 数 量 级 与 游 泳 事 故 和 煤 气 中 毒 事 故 属 同 一 量 级 人 们 对 此 关 心, 愿 采 取 措 施 预 防 10-6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地 震 和 天 灾 的 风 险 人 们 并 不 关 心 这 类 事 故 发 生 10-7 ~10-8 数 量 级 相 当 于 陨 石 坠 落 伤 人 没 有 人 愿 意 为 这 类 事 故 投 资 加 以 预 防 据 全 国 化 工 行 业 统 计, 可 接 受 的 事 故 风 险 率 为 死 亡 /a (3) 最 大 风 险 值 计 算 结 果 及 风 险 可 接 受 分 析 本 项 目 风 险 计 算 主 要 考 虑 位 于 生 产 及 储 运 区 东 侧 的 办 公 区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通 过 计 算 项 目 最 大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内 人 口 数 50% 不 利 天 气 出 现 频 度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来 计 算 事 故 最 大 风 险 值 事 故 风 险 值 计 算 结 果 见 表 项 目 表 事 故 风 险 计 算 一 览 表 最 不 利 风 向 条 件 NNE N NNW 事 故 发 生 概 率 各 风 向 的 出 现 概 率 1.71% 0.89% 0.85% 事 故 半 致 死 区 内 死 亡 人 数 厂 区 内 职 工 89 人 最 大 风 险 ( 年 -1 ) 经 过 计 算, 可 以 得 知 拟 建 项 目 事 故 风 险 数 值 最 大 为 / 年, 同 化 工 行 业 / 年 相 比 较, 该 项 目 的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接 受 的 本 项 目 设 计 采 取 了 有 效 的 安 全 措 施, 另 外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单 位 在 将 来 生 产 中 制 定 完 善 的 安 全 管 理 降 低 风 险 的 规 章 制 度, 在 管 理 控 制 及 监 督 生 产 和 维 护 方 面 具 备 成 熟 的 降 低 事 故 风 险 的 经 验 和 措 施, 本 项 目 建 设 中 将 加 以 借 鉴, 在 生 产 装 置 及 其 公 用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及 维 护 的 全 过 程 中 将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技 术 和 成 熟 可 靠 的 抗 风 险 措 施 因 此, 项 目 的 安 全 性 将 得 到 有 效 的 保 证,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概 率 应 较 小, 环 境 风 险 属 可 接 受 水 平 10.4 风 险 事 故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泄 漏 事 件 除 对 空 气 会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外, 泄 漏 也 会 对 地 表 水 体 造 成 影 响 因 此, 建 设 10-43

238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单 位 在 运 营 时 既 要 充 分 考 虑 泄 漏 对 大 气 的 影 响, 又 要 特 别 重 视 泄 漏 液 体 的 收 集 和 处 理 问 题, 防 止 因 泄 漏 对 周 围 水 体 造 成 二 次 污 染 项 目 区 不 处 于 饮 用 水 源 保 护 区, 解 白 河 为 Ⅳ 类 水 体,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为 Ⅲ 类, 不 属 于 敏 感 区, 项 目 运 行 后 采 用 公 路 运 输, 不 采 用 水 运 因 此, 只 对 风 险 事 故 发 生 后 产 生 的 水 环 境 影 响 进 行 分 析 项 目 区 周 围 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见 表 表 项 目 区 周 围 水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表 项 目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相 对 项 目 区 方 位 与 厂 界 距 离 (m) 评 价 标 准 地 表 水 黄 白 总 干 渠 N 180 GB Ⅳ 类 解 白 河 E 3800 GB Ⅳ 类 地 下 水 项 目 区 周 围 浅 层 地 下 水 GB/T Ⅲ 类 突 发 性 水 污 染 事 故 分 析 按 事 故 发 生 源, 突 发 性 水 污 染 事 故 可 分 为 : 工 业 生 产 储 罐 设 备 泄 漏 或 事 故 排 放, 燃 烧 和 爆 炸 事 故 排 放, 运 输 管 线 泄 漏, 运 输 车 辆 碰 撞 倾 翻 泄 漏 排 放 等 6 大 类 事 故 化 学 品 进 入 水 环 境 的 最 主 要 的 途 径 是 溶 解 在 水 中 流 入, 只 有 少 数 事 故 包 含 了 空 气 传 输 沉 降 的 途 径 与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储 存 和 处 理 相 关 的 事 故 经 常 引 发 各 种 生 态 效 应 国 内 典 型 水 污 染 事 故 见 表 表 国 内 典 型 水 污 染 事 故 案 例 一 览 表 时 间 地 点 污 染 物 释 放 事 故 原 因 受 损 生 态 系 统 损 害 损 失 广 州 原 油 150t 油 轮 泄 露 河 流 回 收 t 广 州 乐 果 1-1.1t 药 罐 滑 落 破 裂 河 流 水 源 停 止 供 水 几 小 时 三 明 油 变 压 器 破 裂 河 流 自 来 水 中 断 20 小 时 昆 明 工 厂 废 渣 废 料 遇 雨 淋 溶 水 库 渔 业 损 失 14 万 元 广 东 阳 山 砒 霜 1.5t 翻 车 包 装 破 裂 河 流 关 闭 取 水 口 5 小 时 昆 明 甲 醛 4t 罐 体 破 裂 河 流 未 致 人 员 伤 亡 开 封 有 毒 生 产 污 水 暴 雨 冲 刷 河 流 安 阳 硝 基 苯 等 染 化 废 水 渗 坑 下 渗 污 染 地 下 水 河 流 污 染 自 来 水 几 十 万 人 受 害 三 处 水 源 取 水 口 关 闭 直 接 损 失 800 万 元 三 明 市 苯 酚 60-70kg 阀 门 机 械 故 障 河 流 水 源 停 供 水 2d 湖 南 阮 江 黄 磷 污 水 中 高 浓 度 磷 化 物 滑 落 沉 底, 遇 暴 雨 浮 起 河 流 160km 2 死 鱼 50 万 kg 广 州 砷 原 料 硫 铁 矿 中 含 砷 过 高 河 流 无 明 显 影 响 长 沙 硫 酸 800t 设 备 炸 裂 河 流 污 染 下 游 河 长 800m 赤 峰 高 浓 度 红 矾 地 下 贮 液 罐 泄 露 地 下 水 应 急 费 用 11.6 万 元

239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湖 南 泸 阳 黄 磷 滑 落 废 渣 遇 雨 溶 解 河 流 渔 场 减 产 损 失 5 万 元 本 项 目 可 能 发 生 的 突 发 性 水 污 染 事 故 主 要 有 储 罐 生 产 设 备 泄 漏 或 事 故 排 放, 车 辆 碰 撞 倾 翻 泄 漏 排 放 等 事 故 事 故 发 生 后, 污 染 物 可 能 通 过 下 渗 地 表 径 流 地 下 径 流 污 染 周 围 水 环 境 储 罐 设 备 及 运 输 管 线 均 在 项 目 区 内, 发 生 泄 漏 等 事 故 后, 可 通 过 下 渗 地 表 径 流 和 地 下 径 流 污 染 项 目 区 周 围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车 辆 碰 撞 倾 翻 泄 漏 排 放 等 事 故 有 可 能 发 生 在 厂 区 内, 也 有 可 能 发 生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从 而 可 能 影 响 事 故 发 生 点 的 地 表 水 或 地 下 水 本 节 将 只 分 析 项 目 区 内 储 罐 设 备 及 运 输 管 线 发 生 泄 漏 等 事 故 后,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风 险 事 故 水 环 境 风 险 分 析 对 地 下 水 的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区 地 下 水 类 型 为 第 四 系 孔 隙 滑 水, 主 要 赋 存 于 第 3 层 含 砂 姜 粉 质 粘 土 中, 主 要 补 给 方 式 为 大 气 降 水, 主 要 排 泄 方 式 为 大 气 蒸 发 勘 察 期 间, 场 地 平 均 地 下 水 位 年 变 化 幅 度 约 1.0m, 近 年 来 最 高 水 位 为 1.5m( 相 对 标 高 29.0m), 地 下 水 流 向 为 由 北 向 南 项 目 区 如 不 采 取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区 内 生 产 设 备 及 运 输 管 线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后, 由 于 泄 露 物 料 及 消 防 水 不 能 及 时 收 集, 可 通 过 下 渗 及 地 下 径 流 等 对 项 目 区 及 下 游 地 区 浅 层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对 地 表 水 的 风 险 影 响 分 析 由 于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一 旦 发 生 火 灾 泄 露 等 事 故,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消 防 水 会 携 带 大 量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形 成 有 毒 有 害 的 废 水, 由 于 消 防 用 水 瞬 时 量 比 较 大,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含 量 也 较 高, 任 其 漫 流 会 导 致 污 水 通 过 排 放 管 道 进 入 厂 内 的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对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造 成 压 力, 使 废 水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污 染 地 表 水 水 质 项 目 区 内 事 故 废 水 废 液 统 一 收 集 至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然 后 进 企 业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再 进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因 此, 如 项 目 区 发 生 泄 露 事 故 时, 基 本 不 会 对 其 造 成 污 染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企 业 要 建 立 从 污 染 源 头 过 程 处 理 和 最 终 排 放 的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一 级 防 控 : 项 目 装 置 区 设 置 有 导 流 地 槽, 储 罐 区 设 置 有 围 堰 导 流 设 施 等 事 故 发 生 时 装 置 区 物 料 沿 导 流 地 槽,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 储 罐 区 发 生 泄 漏 时, 物 料 将 被 围 堰 阻 挡 于 其 中, 然 后 由 导 流 收 集 设 施 转 入 事 故 水 池 ; 储 罐 区 初 期 雨 水 暂 时 收 集 于 围 堰 中, 然 后 开 10-45

240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启 导 流 阀 门, 使 围 堰 与 污 水 管 网 相 连 将 其 导 出, 以 上 作 为 企 业 以 及 防 控 措 施 可 以 有 效 防 止 少 量 物 料 泄 漏 事 故 和 防 止 初 期 雨 水 造 成 环 境 污 染 二 级 防 控 : 当 厂 区 内 产 生 较 多 事 故 废 水 时, 开 启 围 堰 与 污 水 管 网 的 连 接 阀, 使 大 量 事 故 废 水 沿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厂 区 容 积 为 1000m 3 的 事 故 水 池 中 如 果 部 分 废 水 漫 流 进 入 雨 水 管 网, 应 立 即 关 闭 企 业 雨 水 排 放 口, 将 雨 水 管 网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使 废 水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中, 避 免 进 入 外 环 境 以 上 措 施 作 为 企 业 二 级 防 控 措 施, 目 的 在 于 切 断 污 染 物 与 外 界 的 通 道, 将 污 染 物 导 入 事 故 水 池, 最 终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将 污 染 控 制 在 厂 区, 防 止 产 生 的 较 大 事 故 泄 漏 物 料 和 消 防 废 水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三 级 防 线 :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总 排 口 前 设 置 总 切 断 阀, 作 为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储 存 和 调 开 手 段, 一 旦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出 现 异 常, 立 即 将 排 放 阀 关 闭, 并 将 废 水 导 入 旁 边 的 事 故 水 池 中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厂 区 内, 防 止 重 大 事 故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10.5 工 程 环 境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生 产 装 置 区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用 到 各 类 反 应 釜 回 收 塔 蒸 馏 塔 中 间 罐 等, 为 了 避 免 物 料 泄 露 对 水 环 境 产 生 危 害, 拟 建 项 目 分 别 在 发 酵 车 间 液 化 车 间 S 酸 车 间 内 专 门 建 设 容 积 为 7m 3 1m 3 3m 3 的 物 料 收 集 池, 对 车 间 内 泄 漏 物 料 进 行 收 集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区 设 有 地 槽, 当 生 产 设 施 发 生 泄 漏 时, 关 闭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物 料 可 经 地 槽 导 入 物 料 收 集 池 中, 待 事 故 过 后 收 集 的 原 辅 料 可 经 防 爆 泵 进 入 各 中 间 罐 等 回 收 利 用, 以 减 少 经 济 损 失 生 产 装 置 泄 漏 时 物 料 转 输 图 见 图 10-4 生 产 设 备 泄 漏 地 槽 物 料 收 集 池 防 爆 泵 中 间 罐 关 闭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罐 区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图 10-4 事 故 发 生 时 物 料 转 输 图 (1) 项 目 所 用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盐 酸 储 罐 液 碱 储 罐 等 均 为 一 般 储 罐, 储 罐 上 设 排 气 阀 或 排 气 孔, 储 罐 周 围 筑 围 堰, 以 防 止 储 存 物 质 泄 漏 时 扩 散 到 围 堰 外, 并 设 置 消 防 栓 10-46

241 等 阻 火 设 备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2) 所 有 储 罐 设 置 专 用 罐 区, 不 存 放 于 车 间 内 部 罐 区 间 距 罐 区 与 主 要 干 道 罐 区 与 其 它 建 筑 构 筑 物 间 距 要 满 足 安 全 防 护 要 求, 远 离 厂 区 内 生 产 车 间 和 生 活 办 公 区, 并 采 取 相 应 防 爆 防 火 防 渗 措 施, 保 持 良 好 的 通 风 效 果, 并 杜 绝 一 切 可 能 存 在 的 火 源 项 目 罐 区 设 置 在 项 目 附 近, 罐 区 地 面 硬 化 防 渗, 罐 区 周 围 设 置 了 1.0m 高 围 堰, 并 分 别 设 置 导 排 系 统 (3) 液 氨 储 罐 泄 露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制 冷 机 房 内 设 置 有 2 台 12 万 大 卡 制 冷 机, 该 制 冷 机 配 备 有 容 积 为 0.6m 3 0.8m 3 的 液 氨 储 罐 2 个, 其 中 液 氨 储 罐 设 置 在 制 冷 机 房 外 在 液 氨 储 罐 旁 设 置 有 氨 气 泄 漏 报 警 装 置, 一 旦 发 生 液 氨 泄 漏 事 故, 调 度 室 将 立 即 受 到 警 报, 可 以 在 第 一 时 间 通 知 应 急 人 员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 同 时 液 氨 储 罐 附 近 设 置 有 水 喷 淋 系 统, 当 液 氨 储 罐 发 生 泄 漏 后, 可 开 启 水 喷 淋 装 置, 对 泄 漏 氨 气 进 行 吸 收 ; 应 急 人 员 应 佩 戴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对 泄 漏 储 罐 进 行 应 急 处 置 当 泄 漏 十 分 严 重, 并 判 定 为 危 险 时, 需 迅 速 警 告 附 近 单 位 及 居 民, 并 确 定 风 向 和 扩 散 状 态, 以 利 于 紧 急 疏 散 (4) 物 料 发 生 泄 露 未 燃 烧 时 措 施 当 储 罐 发 生 泄 露 但 没 有 燃 烧 时, 企 业 应 首 先 保 护 现 场, 加 强 人 员 设 备 管 理, 严 禁 火 源 在 现 场 周 围 出 现, 避 免 火 灾 爆 炸 等 连 锁 事 故 发 生 并 保 证 储 罐 围 堤 内 导 流 设 施 的 阀 门 处 于 关 闭 状 态, 泄 漏 的 物 料 全 部 收 集 在 围 堰 内, 不 会 泄 漏 到 外 环 境 中 事 故 结 束 后,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对 泄 漏 物 料 进 行 回 用 或 处 理, 从 而 有 效 减 少 企 业 损 失 用 水 冲 洗 围 堰 区, 打 开 导 流 设 施 阀 门, 将 含 有 少 许 物 料 残 液 的 冲 洗 水 导 入 事 故 水 池 内, 最 终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储 罐 泄 露 时 物 料 转 输 图 见 图 10-5 储 罐 围 堰 防 爆 泵 备 用 罐 / 中 间 罐 关 闭 事 故 水 池 (5) 物 料 发 生 泄 露 并 燃 烧 爆 炸 时 措 施 图 10-5 储 罐 物 料 泄 露 转 输 图 10-47

242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在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并 燃 烧 爆 炸 的 情 况 下, 企 业 应 当 首 先 组 织 消 防 灭 火 此 时 将 会 产 生 大 量 消 防 废 水, 废 水 中 将 会 含 有 部 分 未 燃 烧 物 料 在 该 种 情 况 下, 围 堰 容 积 不 足 以 容 纳 全 部 的 消 防 废 水 量, 此 时 可 开 启 围 堰 内 导 流 设 施 阀 门, 使 其 与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相 连, 将 含 有 泄 漏 物 料 的 消 防 废 水 转 移 到 事 故 水 池 内 对 于 溢 流 至 雨 水 管 网 的 消 防 废 水 可 以 在 雨 排 口 设 置 切 换 阀 门, 将 污 水 切 换 至 污 水 系 统, 最 终 导 入 事 故 水 池 火 灾 事 故 废 水 转 输 图 见 图 10-6 消 防 水 储 罐 围 堰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事 故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溢 流 雨 水 管 网 图 10-6 火 灾 事 故 废 水 转 输 图 雨 污 分 流 设 施 污 水 收 集 排 放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严 格 执 行 雨 污 分 流, 清 污 分 流 厂 区 设 置 雨 水 管 网 和 污 水 管 网, 并 分 别 设 置 雨 水 排 放 口 和 污 水 排 放 口, 雨 水 及 清 净 下 水 经 雨 水 管 网 收 集 后 排 入 彭 白 河 ; 生 产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同 时 满 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事 故 废 水 收 集 排 放 系 统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罐 区 装 置 区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该 收 集 系 统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当 发 生 事 故 发 生 时, 消 防 废 水 及 次 生 伴 污 染 物, 经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排 至 事 故 水 池, 然 后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确 保 事 故 废 水 不 会 排 出 厂 区 污 染 周 围 的 地 表 水 体 通 过 现 场 调 查, 项 目 拟 在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旁 设 置 1 座 事 故 水 池, 该 事 故 水 池 距 离 项 目 生 产 区 较 远, 因 此 本 次 环 评 建 议 企 业 在 生 产 区 附 近 设 置 1 座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以 满 足 厂 区 需 求 10-48

243 拟 建 项 目 事 故 废 水 导 排 路 线 图 见 图 消 防 安 全 设 施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严 格 执 行 以 防 为 主 防 消 结 合 的 原 则,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颁 布 的 消 防 法 规 完 善 厂 区 的 消 防 管 理 体 系 和 消 防 人 员 的 建 制, 配 置 对 外 联 络 的 通 讯 设 备 和 网 站 厂 区 总 图 布 置 执 行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和 其 它 安 全 卫 生 规 范 的 规 定, 并 充 分 考 虑 风 向 因 素, 安 全 防 护 距 离, 消 防 和 疏 散 通 道 以 及 人 货 分 流 等 问 题, 有 利 于 安 全 生 产 本 工 程 为 发 酵 生 产 装 置 及 化 工 生 产 装 置, 大 部 分 生 产 场 所 均 为 甲 类 火 灾 场 所, 需 建 立 专 用 的 消 防 泵 站 和 泡 沫 灭 火 系 统, 配 置 消 防 机 动 灭 火 设 施 罐 区 设 置 有 围 堰 和 消 防 系 统, 并 配 有 移 动 式 的 消 防 器 材 风 险 物 料 的 泄 漏 报 警 系 统 物 料 泄 露 时 挥 发 出 有 毒 有 害 可 燃 可 爆 气 体, 发 生 泄 漏 时 应 加 强 防 范 措 施 防 止 中 毒 事 故 和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还 要 增 加 以 下 防 范 措 施 如 下 : (1)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对 设 备 管 道 各 密 封 点 进 行 经 常 检 查, 防 止 有 毒 有 害 物 可 燃 可 爆 物 质 的 泄 漏 (2) 在 易 泄 露 处 安 装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器,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时, 及 时 报 警, 防 止 中 毒 事 故 和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发 生 (3) 在 厂 区 明 显 部 位 设 置 风 向 标, 事 故 状 态 下 指 导 员 工 跑 向 事 故 发 生 点 的 上 风 向 危 险 化 学 品 运 输 安 全 防 范 措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以 下 几 个 问 题 : (1) 合 理 规 划 运 输 路 线 及 运 输 时 间 (2) 危 险 品 的 装 运 应 做 到 定 车 定 人 定 车 就 是 要 把 装 运 危 险 品 的 车 辆, 相 对 固 定, 专 车 专 用 凡 用 来 盛 装 危 险 物 质 的 容 器, 包 括 槽 ( 罐 ) 车 不 得 用 来 盛 装 其 它 物 品, 定 人 就 是 把 管 理 驾 驶 押 运 及 装 卸 等 工 作 的 人 员 加 以 固 定, 这 就 保 证 了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任 务 始 终 是 由 专 业 人 员 来 担 负, 从 人 员 上 保 障 危 险 品 运 输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3) 担 负 运 输 原 材 料 的 汽 车, 途 中 不 得 停 车 住 宿, 如 果 途 中 因 气 候 恶 劣 运 输 工 具 严 重 故 障 等 原 因 不 能 按 爆 炸 物 品 运 输 证 准 许 时 间 内 达 到 目 的 地 时, 必 须 在 准 许 时 间 内 途 中 向 所 在 地 ( 市 区 ) 公 安 机 关 报 告, 由 公 安 机 关 指 定 临 时 停 靠 站 或 暂 存 库, 并 凭 爆 炸 物 品 运 输 证 到 当 地 公 安 机 关 签 到 延 期 证 明 10-49

244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4) 被 装 运 的 危 险 品 必 须 在 其 外 包 装 的 明 显 部 位 按 危 险 货 物 包 装 标 志 (GB ) 规 定 的 危 险 物 品 标 志, 包 装 标 志 要 粘 牢 固 正 确 (5) 危 险 品 的 运 输 必 须 委 托 有 危 险 运 输 资 质 的 运 输 单 位, 在 途 经 村 庄 河 流 及 人 口 密 集 的 地 段 时, 要 严 格 按 运 输 规 程 操 作, 一 旦 发 生 意 外, 在 采 取 应 急 处 理 的 同 时, 迅 速 报 告 公 安 机 关 和 环 保 等 有 关 部 门,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性 质 划 定 一 定 危 险 区 域, 禁 止 一 般 人 员 靠 近, 马 上 疏 散 危 险 区 域 内 的 群 众, 防 止 事 态 进 一 步 扩 大, 并 积 极 协 助 前 来 救 助 的 公 安 交 通 和 消 防 人 员 抢 救 伤 者 和 物 资, 使 损 失 降 低 到 最 小 范 围 (6) 运 输 有 毒 和 腐 蚀 性 物 品 汽 车 的 驾 驶 员 和 押 运 人 员, 在 出 车 前 必 须 检 查 防 毒 防 护 用 品 和 检 查 是 否 携 带 齐 全 有 效, 在 运 输 途 中 发 现 泄 漏 时 应 主 动 采 取 处 理 措 施, 防 止 事 态 进 一 步 扩 大, 在 切 断 泄 漏 源 后, 应 将 情 况 及 时 向 当 地 公 安 机 关 和 有 关 部 门 报 告, 若 处 理 不 了, 应 立 即 报 告 当 地 公 安 机 关 和 有 关 部 门, 请 求 支 援 温 度 较 高 时, 运 输 易 燃 液 体 等 危 险 物 品, 要 有 防 晒 设 施 运 输 爆 炸 有 毒 物 品, 应 指 专 人 押 运, 押 运 人 员 不 得 少 于 2 人 运 输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的 机 动 车, 其 排 气 管 应 装 阻 火 器, 并 悬 挂 危 险 品 标 志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要 做 到 : 不 超 载 有 接 地 线 有 合 理 的 放 空 设 施 常 备 消 防 器 具 避 免 交 通 事 故 (7) 危 险 物 品 搬 运, 应 对 搬 运 工 具 进 行 必 要 的 通 风 和 清 扫, 不 得 留 有 残 渣, 有 毒 物 品 卸 车 后 必 须 洗 刷 干 净 ; 国 家 对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运 输 实 行 资 质 认 定 制 度, 未 经 资 质 认 定, 不 得 运 输 危 险 化 学 品 ; 装 运 爆 炸 有 毒 放 射 性 易 燃 液 体 可 燃 气 体 等 物 品, 必 须 使 用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的 运 输 工 具 ; 运 输 强 氧 化 爆 炸 品 及 用 铁 桶 包 装 的 一 级 易 燃 液 体 时, 没 有 采 取 可 靠 在 安 全 措 施, 不 得 用 铁 底 板 车 及 汽 车 挂 车 ; 禁 止 用 叉 车 铲 车 翻 斗 车 搬 运 易 燃 易 爆 液 化 气 体 等 危 险 物 品 管 线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中 使 用 大 量 的 管 线, 连 接 储 罐 区 和 生 产 装 置 本 次 评 价 针 对 管 线 提 出 以 下 事 故 防 范 措 施, 以 降 低 风 险 发 生 概 率 和 影 响 (1) 施 工 中, 加 强 监 督, 确 保 接 口 焊 接 质 量 (2) 建 立 施 工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提 高 施 工 检 验 人 员 水 平, 加 强 检 验 手 段 (3) 选 择 有 丰 富 经 验 的 施 工 队 伍 和 优 秀 的 第 三 方 ( 工 程 监 理 ) 对 其 施 工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减 少 施 工 误 操 作 (4) 制 定 严 格 的 规 章 制 度, 发 现 缺 陷 及 时 正 确 修 补 并 做 好 记 录 10-50

245 (5) 进 行 水 压 试 验, 严 格 排 除 焊 缝 和 母 材 的 缺 陷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6) 按 照 化 工 工 艺 管 线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中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施 工 试 压 吹 扫 和 验 收 (7) 每 三 年 进 行 管 道 壁 厚 测 量, 对 管 壁 减 薄 的 管 段 及 时 更 换, 避 免 爆 管 事 故 发 生 (8) 制 定 应 急 操 作 规 程, 说 明 发 生 管 道 事 故 时 应 采 取 的 操 作 步 骤 事 故 连 锁 反 应 防 范 措 施 一 旦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或 储 罐 发 生 重 大 的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物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热 辐 射 将 影 响 其 周 围 装 置, 甚 至 引 发 新 的 火 灾 爆 炸 ; 火 灾 爆 炸 是 通 过 放 出 辐 射 热 影 响 周 围 环 境, 如 果 辐 射 热 足 够 大 时, 可 以 引 起 其 他 可 燃 物 燃 烧, 生 物 也 可 能 被 辐 射 热 点 燃 为 了 防 止 和 减 少 连 锁 效 应 的 发 生, 拟 建 项 目 总 平 面 布 置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安 全 要 求 设 计, 符 合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功 能 分 区 布 置, 各 功 能 区 装 置 之 间 设 环 形 通 道, 并 与 厂 外 道 路 相 连, 有 利 于 安 全 疏 散 和 消 防 事 故 伴 生 / 次 生 污 染 防 范 措 施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液 氨 等 物 质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能 发 生 燃 烧 甚 至 爆 炸 事 故, 燃 烧 过 程 中 的 产 物 将 会 向 大 气 扩 散, 对 周 围 人 群 及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发 生 燃 爆 事 故 时 产 生 的 消 防 废 水 或 者 装 置 区 和 罐 区 泄 漏 物 料 如 不 能 完 全 收 集, 将 会 对 周 围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事 故 伴 生 次 生 污 染 物 对 大 气 环 境 的 影 响, 事 故 排 放 时 间 越 长, 影 响 范 围 越 大, 对 环 境 质 量 和 人 体 健 康 的 危 害 越 大 ; 火 灾 爆 炸 或 扩 散 事 故 停 止 后, 随 着 时 间 的 延 长, 污 染 物 在 环 境 中 的 浓 度 逐 渐 降 低, 但 仍 会 在 一 定 浓 度 范 围 内 超 出 伤 害 阈 浓 度 和 最 高 允 许 浓 度 为 减 小 周 围 敏 感 目 标 处 人 身 健 康 受 到 毒 害 影 响, 必 须 尽 量 缩 短 火 灾 事 故 和 扩 散 的 持 续 时 间, 并 及 时 组 织 下 风 向 人 员 迅 速 转 移 现 场 处 置 人 员 应 根 据 不 同 类 型 环 境 事 件 的 特 点, 配 备 相 应 的 专 业 防 护 装 备,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防 止 爆 炸 及 池 火 的 危 害 同 时 根 据 事 发 时 当 地 的 气 象 条 件, 告 知 群 众 应 采 取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必 要 时 疏 散 群 众 从 而 减 少 爆 炸 池 火 产 生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对 人 体 的 危 害 项 目 罐 区 装 置 区 设 置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收 集 系 统 与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确 保 发 生 事 故 时, 消 防 废 水 及 次 生 伴 污 染 物 不 会 排 出 厂 区 污 染 周 围 的 地 表 水 体 同 时 需 要 对 厂 区 可 能 发 10-51

246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生 火 灾 爆 炸 事 故 的 单 元 和 废 水 收 集 管 道 进 行 硬 化 防 渗 处 理, 从 而 避 免 消 防 废 水 及 次 生 伴 生 污 染 物 下 渗 污 染 土 壤 及 地 下 水 拟 建 项 目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包 括 物 料 收 集 池 事 故 水 池 的 建 设 防 渗 措 施 的 建 设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的 建 设 等,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具 体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见 表 名 称 装 置 区 罐 区 防 渗 事 故 水 池 雨 污 设 施 三 级 防 控 表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一 览 表 企 业 应 采 取 措 施 在 发 酵 车 间 液 化 车 间 S 酸 车 间 内 专 门 建 设 容 积 为 7m 3 1m 3 3m 3 的 物 料 收 集 池, 设 备 周 围 修 建 导 流 地 槽, 与 导 排 沟 相 连, 导 排 沟 通 过 阀 门 分 别 与 物 料 收 集 池 及 事 故 水 池 相 连, 导 排 沟 及 装 置 区 内 地 面 均 进 行 防 腐 防 渗 漏 处 理, 防 止 生 产 区 物 料 泄 露 外 流 或 下 渗 当 生 产 区 少 量 物 料 泄 露 时 用 沙 土 覆 盖 或 者 用 大 量 水 冲 洗, 冲 洗 废 水 进 事 故 水 池, 根 据 废 水 实 际 情 况 处 理 或 委 外 处 理 ; 物 料 大 量 泄 漏 时 泄 露 物 料 进 物 料 收 集 池 中, 根 据 物 料 实 际 情 况 处 理 后 回 用 于 生 产 当 生 产 区 物 料 发 生 泄 漏, 并 燃 烧 爆 炸 的 情 况 下, 首 先 组 织 灭 火, 产 生 消 防 废 水 沿 导 排 沟 进 入 事 故 水 池 中, 根 据 废 水 实 际 情 况 自 己 处 理 或 外 运 委 托 处 理, 对 于 溢 流 至 雨 水 管 网 的 消 防 废 水 可 以 将 雨 水 排 口 切 换 阀 切 换 至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避 免 事 故 水 由 雨 水 收 集 系 统 排 入 外 环 境 原 料 罐 区 周 围 设 置 1.0m 高 围 堰, 液 碱 罐 区 周 围 设 置 1.0m 高 围 堰, 液 氨 罐 区 设 置 0.6m 高 围 堰 围 堰 内 地 面 有 一 定 的 倾 斜 角 度, 同 时 设 置 集 水 井 和 导 流 设 施, 导 流 设 施 通 过 阀 门 分 别 与 雨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相 连, 便 于 前 期 雨 水 消 防 废 水 等 排 放 收 集 和 转 输, 避 免 通 过 渗 透 和 地 表 径 流 污 染 地 下 水 和 地 表 水 项 目 区 内 一 般 区 域 采 用 水 泥 硬 化 地 面,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水 池 罐 区 管 道 导 排 设 施 等 污 染 区 采 取 重 点 防 渗, 并 完 善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主 装 置 的 正 常 生 产 设 备 ( 泵 ) 渗 漏 和 检 修 时 的 输 水 输 液 管 道 采 用 管 架 敷 设 ; 事 故 水 收 集 地 沟 做 防 渗 处 理 ; 对 排 水 点 分 散 的 生 活 污 水 排 水 管 道 在 地 面 下 敷 设, 管 道 采 用 耐 腐 蚀 抗 压 的 夹 砂 玻 璃 钢 管 道 ; 所 有 检 查 井 水 封 井 和 排 水 构 筑 物 ( 包 括 化 粪 池 ) 均 采 用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并 做 防 渗 漏 处 理 ; 在 污 水 排 水 管 与 检 查 井 及 构 筑 物 连 接 的 地 方 采 用 防 渗 漏 的 套 管 连 接, 管 道 与 管 道 的 连 接 采 用 柔 性 的 橡 胶 圈 接 口 危 险 废 物 和 工 业 固 废 贮 存 场 所 防 渗 效 果 应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和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及 关 于 发 布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等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在 生 产 区 附 近 设 置 设 一 座 1000m³ 事 故 池, 满 足 容 纳 全 厂 事 故 废 水 暂 存 的 要 求 在 装 置 区 周 围 设 导 流 槽 和 事 故 水 池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用 管 沟 相 联, 如 发 生 事 故, 事 故 废 水 和 泄 露 物 料 流 入 事 故 水 池 消 防 废 水 通 过 废 水 收 集 系 统 进 入 厂 区 事 故 水 池, 再 分 批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不 直 接 外 排 全 厂 事 故 水 池 足 以 容 纳 事 故 废 水 消 防 废 水 和 雨 污 水, 上 述 废 水 通 过 调 节 和 切 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选 择 回 用 或 处 理 雨 污 分 流, 生 活 污 水 和 生 产 废 水 经 厂 区 自 建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利 用 厂 区 的 围 堰 物 料 收 集 池 事 故 水 池 及 污 水 收 集 设 施, 从 污 染 源 头 过 程 处 理 和 最 终 排 放 形 成 三 级 防 控 体 系 a 一 级 防 控 : 罐 区 装 置 区 设 置 围 堰 或 导 流 地 槽, 事 故 发 生 时 泄 漏 物 料 经 装 置 地 槽 收 集, 泄 漏 物 料 转 移 到 事 故 水 池, 防 止 污 染 雨 水 和 轻 微 事 故 泄 漏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b 二 级 防 控 : 当 装 置 区 或 罐 区 发 生 较 大 量 事 故 废 水 泄 露 或 发 生 火 灾 时, 事 故 废 水 和 消 防 废 水 进 入 厂 区 1000m 3 事 故 水 池 内, 切 断 污 染 物 与 外 部 的 通 道 导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将 污 染 控 制 在 厂 内 c 三 级 防 控 : 在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总 排 口 前 设 置 总 切 断 阀, 作 为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储 存 和 调 开 10-52

247 其 他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手 段, 一 旦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出 现 异 常, 立 即 将 排 放 阀 关 闭, 并 将 废 水 导 入 旁 边 的 事 故 水 池 中 将 污 染 物 控 制 在 厂 区 内, 防 止 重 大 事 故 对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在 装 置 区 和 储 罐 区 等 易 发 生 泄 漏 区 周 围 设 置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自 动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作 为 风 险 事 故 下 的 预 警 ; 拟 建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消 防 安 全 要 求 设 计, 符 合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根 据 功 能 分 区 布 置, 各 功 能 区 装 置 之 间 设 环 形 通 道, 并 与 厂 外 道 路 相 连, 有 利 于 安 全 疏 散 和 消 防 10.6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拟 建 工 程 应 根 据 本 工 程 特 点 和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制 定 环 境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应 急 监 测 应 急 报 告 和 应 急 联 动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基 本 要 求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本 要 求 包 括 :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和 权 威 性 风 险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工 作 是 一 项 科 学 性 很 强 的 工 作, 必 须 开 展 科 学 分 析 和 论 证, 制 定 严 密 统 一 完 整 的 应 急 预 案 ; 应 急 预 案 应 符 合 项 目 的 客 观 情 况, 具 有 实 用 简 单 易 掌 握 等 特 性, 便 于 实 施 ; 对 事 故 处 置 过 程 中 职 责 权 限 任 务 工 作 标 准 奖 励 与 处 罚 等 做 出 明 确 规 定, 使 之 成 为 企 业 的 一 项 制 度, 确 保 其 权 威 性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及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项 目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应 当 有 完 整 的 处 理 程 序 图, 一 旦 发 生 应 急 事 故, 必 须 依 照 风 险 事 故 处 理 程 序 图 进 行 操 作 企 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组 织 系 统 基 本 框 图 如 图 10-8 所 示, 企 业 应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加 以 完 善 10-53

248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企 业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现 场 应 急 指 挥 部 社 会 应 急 救 援 中 心 事 故 应 急 专 家 委 员 会 安 全 监 督 企 业 专 业 部 门 环 境 监 测 工 卫 医 疗 专 业 消 防 信 息 通 讯 物 质 供 应 交 通 运 输 事 故 现 场 生 产 安 全 环 保 义 务 消 防 通 讯 维 修 车 间 装 置 部 门 保 卫 治 安 物 质 维 修 质 图 10-8 企 业 风 险 事 故 应 急 组 织 系 统 基 本 框 图 为 了 防 范 和 应 付 各 类 突 发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发 生, 必 须 建 立 相 应 的 防 范 和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并 且 按 污 染 事 故 的 不 同 等 级, 启 动 相 应 的 应 急 程 序 相 应 的 应 急 组 织 发 挥 作 用 其 指 导 思 想 是 : 企 业 内 发 生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虽 然 概 率 较 低, 但 也 不 是 没 有 可 能, 而 一 旦 发 生, 其 影 响 损 失 处 置 难 度 都 很 大, 此 类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由 公 司 应 急 委 员 会 及 其 设 立 的 应 急 指 挥 部 负 责 统 一 指 导 各 专 业 组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迅 速 协 同 予 以 妥 善 处 置 对 较 常 见 的 一 般 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概 率 较 高 影 响 和 损 失 相 对 较 小, 可 由 公 司 应 急 办 公 室 负 责 处 理 应 急 委 员 会 应 急 委 员 会 是 公 司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最 高 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在 发 生 特 大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时, 设 立 临 时 应 急 指 挥 部 (1) 应 急 委 员 会 职 责 审 定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计 划 ; 负 责 协 调 和 落 实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计 划 的 执 行 ; 处 理 特 大 和 重 大 贡 献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设 立 临 时 应 急 指 挥 部 ; 发 布 应 急 命 令 和 公 告 ; 追 究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责 任 (2) 应 急 指 挥 部 职 责 10-54

249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统 一 指 挥 和 协 调 特 大 和 重 大 事 故 的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 组 织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后 果 评 价 和 善 后 处 理 ; 对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结 果 负 责 应 急 办 公 室 应 急 办 公 室 是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常 设 机 构 为 了 便 于 日 常 工 作, 将 办 公 室 设 在 公 司 的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其 职 责 主 要 包 括 : (1) 组 织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计 划 的 编 制 和 修 订 工 作 ; (2) 检 查 和 报 告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和 应 急 计 划 的 落 实 情 况 ; (3) 建 立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响 应 制 度 ; (4) 建 立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技 术 储 备 ; (5) 建 立 潜 在 高 风 险 度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装 置 的 名 单 资 料, 及 其 场 外 应 急 预 案 ; (6) 协 助 名 单 单 位 建 立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防 范 和 场 内 应 急 预 案 ; (7) 接 收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报 告, 及 时 将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向 应 急 委 员 会 报 告, 并 负 责 把 应 急 委 员 会 的 命 令 及 时 通 知 到 各 有 关 应 急 组 织 ; (8) 配 合 应 急 指 挥 部 组 织 特 大 和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响 应 行 动 ; (9) 受 应 急 委 员 会 委 托, 负 责 处 置 重 大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 (10) 负 责 一 般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处 置 ; (11) 召 集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预 案 实 施 单 位 和 有 关 应 急 组 织, 以 年 会 形 式 交 流 情 况, 修 改 技 术 资 料 和 有 关 制 度 ; (12) 负 责 对 公 众 环 境 污 染 应 急 教 育 应 急 设 施 抢 修 堵 漏 装 备 抢 修 堵 漏 装 备 种 类 : 防 酸 衣 常 规 检 修 器 具 橡 胶 皮 木 条 及 堵 漏 密 封 装 置 卸 料 罐 区 配 置 砂 土 木 屑 等 吸 附 物, 收 集 废 物 的 专 用 容 器 装 备 维 护 保 管 : 由 检 修 组 及 库 房 分 别 维 护 保 管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个 人 保 护 装 备 种 类 : 防 尘 口 罩 防 毒 口 罩, 防 毒 面 具 氧 气 呼 吸 器 手 套 胶 鞋 装 备 维 护 保 管 : 防 尘 口 罩, 防 毒 面 具 手 套 胶 鞋 护 目 镜 由 班 组 个 人 维 护 保 管 氧 气 呼 吸 器 由 库 房 维 护 保 管 灭 火 装 备 灭 火 装 备 种 类 : 雾 状 水 泡 沫 灭 火 器 CO 2 灭 火 器 干 粉 灭 火 器 砂 土 10-55

250 装 备 维 护 保 管 : 由 各 个 小 组 维 护 保 管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通 讯 装 备 通 讯 设 备 种 类 : 直 拨 和 厂 内 固 定 电 话 手 机 维 护 保 管 : 直 拨 由 办 公 室 保 管, 厂 内 固 定 电 话 由 各 事 故 小 组 保 管 ; 手 机 由 领 导 小 组 成 员 和 救 援 队 伍 负 责 人 维 护 保 管, 并 保 证 24 小 时 待 机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处 置 措 施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露 事 故 发 生 后 应 采 取 的 应 急 措 施 企 业 建 成 营 运 后 生 产 过 程 中 存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而 且 多 数 以 液 体 形 式 存 在, 因 而 发 生 泄 漏 事 故, 进 而 引 发 火 灾 爆 炸 窒 息 及 中 毒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量 视 其 漏 点 设 备 的 腐 蚀 程 度 工 作 压 力 等 条 件 而 不 同 泄 漏 时 又 可 因 季 节 风 向 因 素, 涉 及 范 围 也 不 一 样 事 故 起 因 也 是 多 样 的, 如 : 操 作 失 误 设 备 失 修 腐 蚀 工 艺 失 控 物 料 不 纯 等 原 因 一 般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可 因 设 备 的 微 量 泄 漏, 由 安 全 报 警 系 统 岗 位 操 作 人 员 巡 检 等 方 式 及 早 发 现,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予 以 处 理 重 大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可 因 设 备 压 力 容 器, 储 罐 的 大 量 泄 漏 而 发 生 重 大 事 故, 报 警 系 统 或 操 作 人 员 虽 能 及 时 发 现, 但 一 时 难 以 控 制 当 发 生 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事 故 时, 根 据 工 艺 规 程 操 作 规 程 的 技 术 要 求, 应 采 取 以 下 应 急 救 援 措 施 (1) 最 早 发 现 者 应 立 即 拔 打 生 产 调 度 程 控 电 话 向 公 司 调 度 室 报 警, 同 时 采 取 一 切 办 法 切 断 事 故 源 (2) 调 度 室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车 间, 要 求 查 明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以 发 生 的 部 位 ( 装 置 ) 和 原 因, 判 定 事 故 响 应 级 别 ;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时 下 达 按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处 置 的 指 令, 同 时 发 出 警 报, 通 知 指 挥 中 心 成 员 及 消 防 队 和 各 专 业 救 援 队 伍 迅 速 赶 往 事 故 现 场 (3) 指 挥 中 心 成 员 通 知 所 在 处 室 迅 速 向 相 应 主 管 上 级 公 安 安 全 设 备 环 保 卫 生 等 领 导 机 关 报 告 事 故 情 况 (4) 发 生 事 故 的 车 间, 应 迅 速 查 明 事 故 发 生 源 点 泄 漏 部 位 和 原 因, 凡 能 经 切 断 物 料 或 倒 槽 等 处 理 措 施 而 消 除 事 故 的, 则 以 自 救 为 主 如 泄 漏 部 位 自 己 不 能 控 制 的, 应 向 指 挥 中 心 报 告 并 提 出 堵 漏 或 抢 修 的 具 体 措 施 (5) 消 防 队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后, 消 防 人 员 配 戴 好 空 气 面 具, 首 先 明 确 现 场 有 无 受 伤 员, 以 最 快 速 度 将 受 伤 人 员 送 离 事 故 现 场, 交 由 医 疗 救 护 处 置 10-56

251 现 场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的 应 急 措 施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企 业 生 产 场 所 储 存 场 所 主 要 存 在 的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包 括 火 灾 爆 炸 中 毒 窒 息 灼 烫 腐 蚀 噪 声 机 械 伤 害 高 处 坠 落 触 电 粉 尘 等, 一 旦 发 生 伤 害 事 件, 立 即 采 取 如 下 措 施 : (1) 最 早 发 现 者 应 立 即 把 受 伤 者 救 至 安 全 地 带, 利 用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进 行 常 规 医 疗 救 治, 同 时 向 公 司 职 工 卫 生 室 报 告, 医 疗 工 作 人 员 对 伤 情 作 出 判 定 后, 是 否 对 受 伤 人 员 现 场 治 疗 或 转 送 附 近 最 近 医 院 (2) 调 度 室 接 到 报 警 后, 应 迅 速 通 知 有 关 部 门 车 间, 查 明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发 生 部 位 ( 装 置 ) 和 原 因 (3) 安 全 科 到 达 事 故 现 场 后, 会 同 发 生 事 故 的 单 位, 在 查 明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伤 害 的 源 点 部 位 和 原 因, 制 定 符 合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处 理 措 施, 消 除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制 定 相 关 预 防 措 施, 避 免 同 类 事 故 发 生 (4) 对 以 上 危 险 有 害 因 素 造 成 的 伤 害, 各 单 位 要 制 定 好 祥 细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措 施, 并 对 职 工 进 行 培 训 教 育 人 员 紧 急 疏 散 撤 离 指 挥 中 心 根 据 对 事 故 发 展 趋 势 的 预 测, 通 过 电 话 广 播 作 出 撤 离 警 报 ; 撤 离 警 报 发 出 后, 对 于 厂 外 的 群 众, 往 上 风 向 或 侧 风 向 撤 离 对 于 厂 内 的 人 员, 要 根 据 风 向, 保 卫 科 将 厂 区 所 有 大 门 开 至 最 大, 指 挥 厂 内 人 员 及 车 辆 单 向 离 开, 并 禁 止 再 次 进 入, 同 时 指 挥 外 部 组 织 救 助 有 序 进 入 厂 区 撤 离 警 报 发 出 后, 全 体 员 工 应 按 照 要 求 关 闭 正 在 操 作 的 电 气 设 备, 全 体 员 工 尽 快 离 开, 具 体 撤 离 路 线 根 据 现 场 实 际 情 况 而 定 各 单 位 撤 离 至 安 全 区 域 时, 要 以 班 组 为 单 位 进 行 集 合, 由 班 组 长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对 于 人 数 不 足 确 定 还 滞 留 在 危 险 区 域 的 要 及 时 向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汇 报 全 体 人 员 在 指 定 集 中 地 点 停 留, 直 至 警 报 解 除 如 发 生 重 大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有 可 能 威 胁 到 友 邻 单 位 或 周 围 村 庄 时, 指 挥 中 心 立 即 和 地 方 有 关 部 门 或 周 围 村 庄 联 系, 引 导 居 民 和 无 关 人 员 根 据 风 向 指 示 迅 速 撤 离 至 安 全 地 带 危 险 区 的 隔 离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的 危 害 范 围 危 害 程 度 与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源 的 位 置 划 分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事 故 波 及 区 及 事 故 可 能 影 响 区 域 (1)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中 心 区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0~100m 的 区 域 此 区 域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10-57

252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度 指 标 高,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扩 散, 并 伴 有 爆 炸 火 灾 发 生, 建 筑 物 设 施 及 设 备 损 坏, 人 员 急 性 中 毒 此 区 域 内 划 为 事 故 警 戒 区 事 故 中 心 区 的 救 援 人 员 需 要 全 身 防 护, 并 佩 戴 隔 绝 式 面 具 救 援 工 作 包 括 切 断 事 故 源 抢 救 伤 员 保 护 和 转 移 其 它 危 险 化 学 品 清 除 渗 漏 液 态 毒 物 进 行 局 部 的 空 间 洗 消 及 封 闭 现 场 等 非 抢 险 人 员 撤 离 到 中 心 区 域 以 外 后 应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事 故 中 心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警 戒 标 志 (2)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事 故 波 及 区 即 距 事 故 现 场 100~500m 的 区 域 该 区 域 空 气 中 危 险 化 学 品 浓 度 较 高, 作 用 时 间 较 长, 有 可 能 发 生 人 员 或 物 品 的 伤 害 或 损 坏 此 区 域 内 划 定 为 事 故 污 染 区 该 区 域 的 救 援 工 作 主 要 是 指 导 防 护 监 测 污 染 情 况, 控 制 交 通, 组 织 排 除 滞 留 危 险 化 学 品 气 体 视 事 故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人 员 疏 散 转 移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人 员 撤 离 到 该 区 域 以 外 后 应 清 点 人 数, 并 进 行 登 记 事 故 波 及 区 域 边 界 应 有 明 显 警 戒 标 志 (3) 受 影 响 区 域 受 影 响 区 域 是 指 事 故 波 及 区 外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区 域, 该 区 可 能 有 从 中 心 区 和 波 及 区 扩 散 的 小 剂 量 危 险 化 学 品 危 害 此 区 域 内 划 定 为 事 故 影 响 区 该 区 救 援 工 作 重 点 放 在 及 时 指 导 群 众 进 行 防 护, 对 群 众 进 行 有 关 知 识 的 宣 传, 稳 定 群 众 的 思 想 情 绪, 做 基 本 应 急 准 备 监 测 抢 险 救 援 及 控 制 措 施 (1) 事 故 发 生 后, 企 业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要 及 时 联 系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企 业 周 边 环 境 进 行 检 测, 安 排 公 司 环 境 监 测 站 对 厂 内 环 境 进 行 监 测 监 测 人 员 进 入 事 故 现 场 要 穿 戴 好 防 护 用 品, 防 止 发 生 伤 害 事 故 (2) 对 于 抢 险 救 援 人 员 接 到 报 警 后, 必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立 即 赶 赴 事 故 现 场 在 厂 内 的, 要 在 5 分 钟 内 赶 到, 在 厂 外 的, 要 在 30 分 钟 内 赶 到 (3) 扑 救 具 有 沸 溢 和 喷 溅 危 险 的 液 体 火 灾, 必 须 注 意 计 算 可 能 发 生 沸 溢 喷 溅 的 时 间 和 观 察 是 否 有 沸 溢 喷 溅 的 征 兆 总 指 挥 发 现 危 险 征 兆 时 应 迅 速 作 出 准 确 判 断, 及 时 下 达 撤 退 命 令, 避 免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装 备 损 失 现 场 监 测 人 员 和 抢 险 人 员 看 到 或 听 到 统 一 撤 退 信 号 后, 应 立 即 撤 至 安 全 地 带 (4)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日 常 应 该 经 常 训 练, 提 高 业 务 水 平, 对 所 分 管 的 应 急 救 援 器 材 经 常 维 护 保 养, 确 保 正 常 使 用 在 发 生 事 故 时, 必 须 无 条 件 服 从 总 指 挥 的 调 度 受 伤 人 员 现 场 救 护 救 治 与 医 院 救 治 (1) 现 场 医 疗 救 护 的 原 则 10-58

253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分 秒 必 争 地 进 行 心 肺 复 苏, 严 格 阻 止 毒 物 继 续 进 入 体 内, 积 极 对 症 治 疗 和 支 持 治 疗, 尽 快 实 施 解 毒 和 排 毒 治 疗 (2) 现 场 救 护 注 意 事 项 : 1 选 择 有 利 地 形 设 置 急 救 点 ; 2 作 好 自 身 及 伤 病 员 的 个 体 防 护 ; 3 防 止 发 生 继 发 性 损 害 ; 4 应 至 少 2~3 人 为 一 组 集 体 行 动, 以 便 相 互 照 应 ; 5 所 用 的 救 援 器 材 需 具 备 防 爆 功 能 (3) 当 现 场 有 人 受 到 化 学 品 伤 害 时, 应 立 即 进 行 以 下 处 理 : 1 迅 速 将 患 者 脱 离 现 场 至 空 气 新 鲜 处 2 呼 吸 困 难 时 给 氧 ; 呼 吸 停 止 时 立 即 进 行 人 工 呼 吸 ; 心 脏 骤 停, 立 即 进 行 心 脏 按 摩 3 皮 肤 污 染 时, 脱 去 污 染 的 衣 服,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分 钟, 冲 洗 要 及 时 彻 底 反 复 多 次 ; 头 面 部 灼 伤 时, 要 注 意 眼 耳 鼻 口 腔 的 清 洗 眼 睛 污 染 时, 立 即 提 起 眼 脸, 用 大 量 流 动 清 水 彻 底 冲 洗 至 少 15 分 钟 4 当 人 员 发 生 烧 伤 时, 应 迅 速 将 患 者 衣 服 脱 去, 用 流 动 清 水 冲 洗 降 温, 用 清 洁 布 覆 盖 创 伤 面, 避 免 伤 面 污 染 ; 不 要 任 意 把 水 疱 弄 破 患 者 口 渴 时, 可 适 量 饮 水 或 含 盐 饮 料 5 口 服 者, 可 根 据 物 料 性 质, 对 症 处 理 6 经 现 场 处 理 后, 应 迅 速 护 送 至 最 近 医 院 救 治 安 全 防 护 应 急 人 员 的 安 全 防 护 现 场 处 置 人 员 应 根 据 不 同 类 型 环 境 事 件 的 特 点, 配 备 相 应 的 专 业 防 护 装 备, 采 取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严 格 执 行 应 急 人 员 出 入 事 发 现 场 程 序 受 灾 群 众 的 安 全 防 护 现 场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负 责 组 织 群 众 的 安 全 防 护 工 作,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是 :1 根 据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性 质 特 点, 告 知 群 众 应 采 取 的 安 全 防 护 措 施 ;2 根 据 事 发 时 当 地 的 气 象 地 理 环 境 人 员 密 集 度 等, 确 定 群 众 疏 散 的 方 式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无 村 庄, 当 发 生 比 较 大 的 事 故, 要 在 第 一 时 间 通 知 本 公 司 及 附 近 公 司 内 员 工, 组 织 人 员 撤 离 撒 离 后 要 对 影 响 区 进 行 环 境 监 测, 当 环 境 恢 复 到 功 能 区 划 的 要 求, 并 经 过 环 保 卫 生 等 部 门 的 同 意, 事 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安 排 撤 离 人 员 返 回 10-59

254 应 急 监 测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根 据 本 环 评 报 告 要 求, 设 置 大 气 应 急 监 测 点 和 地 表 水 应 急 监 测 断 面, 结 合 企 业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配 备 各 应 急 监 测 项 目 的 监 测 设 备 企 业 应 对 总 排 污 口 每 班 进 行 一 次 监 测 应 急 报 告 企 业 如 发 现 剧 毒 物 质 超 标, 应 在 2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企 业 发 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后, 应 当 在 1 小 时 内 向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报 告 发 生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可 越 级 上 报 应 急 管 理 企 业 应 每 月 检 查 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确 保 风 险 防 范 物 资 充 足, 风 险 防 范 设 备 正 常 应 急 终 止 应 急 终 止 的 条 件 (1) 事 件 现 场 得 到 控 制, 事 件 条 件 已 经 消 除 ; (2) 污 染 源 的 泄 漏 或 释 放 已 降 至 规 定 限 值 以 内 ; (3) 事 件 所 造 成 的 危 害 已 经 被 彻 底 消 除, 无 继 发 可 能 ; (4) 事 件 现 场 的 各 种 专 业 应 急 处 置 行 动 已 无 继 续 的 必 要 ; (5)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 以 保 护 公 众 免 受 再 次 危 害, 并 使 事 件 可 能 引 起 的 中 长 期 影 响 趋 于 合 理 且 尽 量 低 的 水 平 应 急 终 止 的 程 序 (1) 现 场 救 援 指 挥 部 确 认 终 止 时 机, 经 应 急 指 挥 领 导 小 组 批 准 ; (2) 现 场 救 援 指 挥 部 向 所 属 各 专 业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下 达 应 急 终 止 命 令 应 急 终 止 后 的 行 动 (1) 有 关 部 门 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单 位 查 找 事 件 原 因, 防 止 类 似 问 题 的 重 复 出 现 (2) 对 应 急 事 故 进 行 记 录 建 立 档 案 并 根 据 实 践 经 验, 组 织 有 关 类 别 环 境 事 件 专 业 部 门 对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评 估, 并 及 时 修 订 环 境 应 急 预 案 (3) 参 加 应 急 行 动 的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指 导 环 境 应 急 队 伍 维 护 保 养 应 急 仪 器 设 备, 使 之 始 终 保 持 良 好 的 技 术 状 态 应 急 演 习 和 应 急 技 术 培 训 对 于 环 保 管 理 人 员 和 有 关 操 作 人 员 应 建 立 先 培 训 后 上 岗 定 期 培 训 安 全 和 环 保 法 规 知 识 以 及 突 发 性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技 术 的 制 度 应 急 机 构 应 定 期 对 机 构 内 成 员 单 位 的 有 关 人 员 进 行 应 急 技 术 培 训 和 考 核, 并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模 拟 演 习, 以 提 高 应 急 队 伍 10-60

255 的 实 战 能 力, 并 积 累 经 验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每 一 次 演 练 后, 企 业 应 核 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规 定 的 内 容 是 否 都 被 检 查, 并 找 出 不 足 和 缺 点 检 查 主 要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事 故 期 间 通 讯 系 统 是 否 能 运 作 ; (2) 人 员 是 否 能 安 全 撤 离 ; (3) 应 急 服 务 机 构 能 否 及 时 参 与 事 故 抢 救 ; (4) 能 否 有 效 控 制 事 故 进 一 步 扩 大 ; (5) 针 对 在 演 习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企 业 应 及 时 提 出 解 决 方 案, 对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修 订 完 善 ; (6) 企 业 应 在 危 险 设 施 和 危 险 源 发 生 变 化 时 及 时 修 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并 把 对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的 修 改 情 况 及 时 通 知 所 有 与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预 案 有 关 的 人 员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监 测 监 测 方 式 发 生 重 大 化 学 品 事 故 时, 为 确 保 抢 险 人 员 的 安 全 及 划 定 危 险 区 域,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要 及 时 安 排 环 保 监 测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取 样 分 析 检 测 空 气 中 的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含 量 在 进 行 化 学 分 析 的 同 时, 采 用 手 持 式 气 体 泄 漏 检 测 仪 对 事 故 现 场 和 下 风 方 向 区 域 配 合 进 行 检 测, 以 减 少 事 故 造 成 的 危 害 进 行 分 析 检 测 的 人 员 必 须 佩 戴 好 相 应 的 防 护 用 品 或 器 材 以 确 保 自 身 的 安 全, 同 时 还 必 须 有 专 人 进 行 监 护 分 析 检 测 人 员 始 终 要 同 抢 险 人 员 一 同 战 斗 在 事 故 现 场, 直 至 事 故 无 法 控 制, 已 危 及 到 人 身 安 全 时, 在 报 告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同 意 后, 方 可 同 抢 险 救 援 人 员 一 同 撤 离 现 场 当 事 故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较 严 重, 企 业 环 保 监 测 站 因 检 测 设 备 技 术 等 因 素 无 法 更 好 地 完 成 事 故 现 场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时, 指 挥 部 应 及 时 外 请 区 环 境 监 测 站 协 助 对 事 故 所 造 成 的 环 境 污 染 程 度 进 行 跟 踪 监 测 应 急 救 援 指 挥 部 应 根 据 环 境 ( 空 气 水 体 ) 监 测 进 展 情 况, 及 时 调 整 救 援 方 案 或 请 求 社 会 增 援, 避 免 人 员 伤 亡 增 加 及 周 边 河 流 的 严 重 污 染 点 位 设 置 及 监 测 内 容 为 全 面 掌 握 污 染 可 能 涉 及 区 域 的 总 体 变 化 情 况, 根 据 相 关 监 测 规 范 要 求, 结 合 以 往 实 施 常 规 监 测 布 点 情 况, 按 照 应 急 事 件 可 能 形 成 状 态, 设 定 主 要 监 测 点 位,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调 整 (1) 水 体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10-61

256 事 故 情 况 下, 水 体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表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表 水 体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表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备 注 事 故 水 池 厂 区 总 排 污 口 附 近 排 水 沟 流 量 ph COD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硫 酸 盐 硝 酸 盐 氯 化 物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铝 利 福 霉 素 SV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 钠 等 表 地 下 水 监 测 点 位 表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10 分 钟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备 注 1 厂 区 浅 水 井 (2)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 ph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磷 总 氮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铝 利 福 霉 素 SV 利 福 霉 素 S 酸 利 福 霉 素 S- 钠 等 等 事 故 情 况 下,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见 表 表 大 气 环 境 污 染 监 测 点 位 表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10 分 钟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序 号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备 注 1 厂 区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氨 氯 2 梅 埠 村 化 氢 VOCs 等 信 息 上 报 一 般 情 况 下 每 10 分 钟 取 样 一 次 随 事 故 控 制 减 弱, 适 当 减 少 监 测 频 次 采 集 样 品 必 须 于 当 天 进 行 分 析, 严 格 执 行 应 急 事 件 报 告 制 度, 监 测 资 料 和 事 故 发 展 情 况 要 及 时 上 报 有 关 部 门 和 地 方 政 府 企 业 要 加 强 领 导, 高 度 重 视, 积 极 配 合 环 保 部 门 做 好 监 测 工 作 监 测 仪 器 为 了 满 足 事 故 状 态 下 废 气 废 水 等 应 急 监 测 的 需 要, 企 业 需 要 配 备 相 关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具 体 见 表 小 结 (1) 通 过 风 险 源 辨 识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危 险 因 素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异 丙 醇 液 氨 天 然 气 等, 各 风 险 物 质 存 在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为 1.22>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本 次 环 评 对 环 境 风 险 进 行 一 级 评 价, 项 目 对 人 员 伤 害 影 响 最 大 潜 在 风 险 最 高 的 风 险 为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2)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后 各 风 速 各 气 象 条 件 下,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没 有 出 现, 应 急

257 10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43.5m;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41.7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m;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115.1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971.7m (3) 为 了 防 范 事 故 和 减 少 危 害, 针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特 征,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对 应 急 预 案 进 行 了 编 制 在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后, 其 环 境 风 险 可 防 可 控,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综 上 所 述, 在 采 取 合 理 必 要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制 定 并 落 实 完 善 的 应 急 预 案 的 基 础 上, 项 目 的 风 险 水 平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是 合 理 的 10-63

258 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第 11 章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本 项 目 利 用 已 建 成 闲 置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楼 仓 库 等 设 施 及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开 展 生 产 项 目, 企 业 需 新 建 液 碱 罐 区 原 料 罐 区 异 丙 醇 存 储 库 配 料 间 等, 并 对 厂 区 部 分 现 有 闲 置 建 筑 循 环 水 池 事 故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设 施 进 行 改 造, 因 此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主 要 影 响 因 素 包 括 拟 利 用 闲 置 建 筑 改 造 及 拟 建 设 施 的 物 料 堆 存 和 运 输 施 工 场 地 的 清 理 等 环 节 对 水 气 声 等 方 面 的 影 响 11.1 施 工 期 影 响 因 素 及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期 的 影 响 因 素 扬 尘 扬 尘 主 要 来 自 土 方 开 挖 填 筑 混 凝 土 拌 合 料 场 取 土 弃 渣 堆 放 散 装 水 泥 作 业 及 车 辆 运 输,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TSP 施 工 中 土 石 方 开 挖 混 凝 土 拌 合 料 场 取 土 弃 渣 堆 放 等 产 生 的 粉 尘, 基 本 上 都 是 间 歇 式 排 放, 散 装 水 泥 作 业 车 辆 运 输 及 施 工 设 备 运 行 产 生 的 扬 尘 和 废 气, 排 放 方 式 为 线 性 首 先, 拟 建 项 目 施 工 扬 尘 主 要 来 自 于 储 罐 区 异 丙 醇 存 储 区 葡 萄 糖 配 料 间 建 设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库 及 一 般 废 物 暂 存 库 的 改 造 ; 其 次, 由 于 厂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长, 且 一 直 处 于 未 使 用 状 态, 厂 区 车 间 地 面 及 墙 体 均 出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破 损, 在 对 该 部 分 地 面 建 筑 物 维 修 时 会 产 生 扬 尘 ; 最 后, 项 目 需 在 生 产 区 附 件 新 建 事 故 水 池, 同 时 对 厂 区 内 各 水 池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中 产 生 施 工 扬 尘 废 水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中 废 水 主 要 来 自 施 工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来 源 于 基 坑 排 水 混 凝 土 搅 拌 润 湿 建 筑 材 料 和 施 工 设 备 养 护 等, 均 为 间 歇 式 排 放 ; 同 时 对 厂 区 内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过 程 中 还 会 产 生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及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 此 外 还 有 施 工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等 噪 声 施 工 期 噪 声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经 类 比 分 析, 这 些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值 一 般 在 dB(A) 之 间, 在 多 数 情 况 下 混 合 噪 声 在 90dB(A) 以 上, 将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固 体 废 物 施 工 期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有 土 方 施 工 开 挖 出 的 渣 土 及 碎 石, 物 料 运 送 过 程 的 物 料 损 11-1

259 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耗, 包 括 砂 石 混 凝 土 ; 铺 路 修 整 阶 段 时 石 料 灰 渣 建 材 等 的 损 耗 与 遗 弃, 以 及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施 工 期 影 响 的 控 制 措 施 为 减 少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施 工 期 采 取 以 下 控 制 措 施, 以 将 不 利 影 响 降 到 最 低 扬 尘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根 据 山 东 省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管 理 办 法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第 248 号 ), 施 工 期 间, 统 筹 设 计, 科 学 施 工, 合 理 限 定 工 期, 严 格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 1 施 工 现 场 采 用 围 栏 隔 离, 减 小 扬 尘 扩 散 范 围 2 在 施 工 场 地 安 排 员 工 定 期 对 施 工 场 地 洒 水 以 减 少 扬 尘 量, 洒 水 次 数 根 据 天 气 状 况 而 定 一 般 每 天 洒 水 1~2 次 ; 若 遇 到 大 风 或 干 燥 天 气 可 适 当 增 加 洒 水 次 数 3 建 筑 垃 圾 应 当 及 时 清 运, 日 产 日 清, 装 卸 车 不 得 凌 空 抛 洒, 对 运 输 建 筑 材 料 及 建 筑 垃 圾 的 车 辆 加 盖 蓬 布 减 少 洒 落, 车 辆 不 得 粘 带 泥 土 驶 出 施 工 工 地 4 临 时 设 施 的 搭 建 应 做 到 布 局 合 理 经 济 适 用 ; 施 工 现 场 的 临 时 道 路 应 尽 量 硬 化 或 加 铺 炉 渣 石 子 等 以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5 使 用 预 搅 拌 混 凝 土, 减 少 扬 尘 的 产 生, 尽 量 避 免 在 大 风 天 气 下 进 行 施 工 作 业 6 文 明 施 工 规 范 操 作, 施 工 现 场 的 物 料 应 分 区 布 置 排 放 整 齐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20 条 加 严 措 施 的 通 知 ( 临 大 气 发 [2014]15 号 ), 对 于 城 市 扬 尘 治 理 所 有 施 工 工 地 必 须 严 格 落 实 六 个 100% ( 施 工 现 场 围 挡 率 进 出 道 路 硬 化 率 工 地 物 料 篷 盖 率 场 地 洒 水 清 扫 保 洁 率 密 闭 运 输 率 出 入 车 辆 清 洗 率 达 到 100%) 废 水 的 控 制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过 程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为 施 工 废 水 及 厂 区 清 洗 废 水, 根 据 废 水 来 源 及 废 水 水 质 特 点, 建 设 单 位 和 施 工 单 位 要 重 视 施 工 污 水 的 排 放 管 理, 防 止 施 工 污 水 排 放 后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主 要 采 取 的 措 施 包 括 : (1) 修 建 施 工 排 水 沟, 确 保 基 坑 排 水 经 沉 淀 后 排 入 项 目 区 周 围 排 水 沟 (2) 混 凝 土 搅 拌 润 湿 建 筑 材 料 和 施 工 设 备 养 护 废 水 等 主 要 含 悬 浮 物 硅 酸 盐 油 类 等, 施 工 现 场 设 一 座 临 时 废 水 沉 淀 池 用 于 集 中 收 集, 经 沉 淀 中 和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11-2

260 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3) 对 厂 区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及 车 间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等 清 洗 废 水 收 集, 暂 存 在 废 水 罐 或 临 时 废 水 池 内, 当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投 入 使 用 后 分 批 排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放 施 工 噪 声 的 控 制 措 施 施 工 中 要 对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进 行 控 制, 无 法 控 制 的 应 对 施 工 人 员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运 输 工 具 应 采 用 符 合 机 动 车 允 许 噪 声 要 求 的 汽 车 具 体 控 制 措 施 如 下 : (1) 合 理 安 排 施 工 时 间 : 制 订 施 工 计 划 时, 应 尽 可 能 避 免 大 量 的 高 噪 声 设 备 同 时 施 工, 避 开 周 围 环 境 对 噪 声 的 敏 感 时 间, 减 少 夜 间 施 工 量 (2) 降 低 设 备 声 级 : 设 备 选 型 上 尽 量 采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可 通 过 排 气 管 消 音 器 和 隔 离 发 动 机 振 动 部 件 的 方 法 降 低 噪 声 ; 对 动 力 机 械 设 备 进 行 维 修 养 护, 减 少 易 松 动 部 件 的 振 动 所 造 成 的 噪 声 ; 闲 置 不 用 的 设 备 应 立 即 关 闭 ; 运 输 车 辆 进 入 现 场 应 减 速, 并 减 少 鸣 笛 (3) 建 立 临 时 隔 声 障 : 对 位 置 相 对 固 定 的 机 械 设 备, 能 在 棚 内 操 作 的 尽 量 封 闭, 可 适 当 建 立 单 面 隔 声 障 固 体 废 物 的 控 制 措 施 (1) 车 辆 运 土 时 避 免 土 的 洒 落, 车 辆 驶 出 工 地 前 应 将 轮 子 的 泥 土 去 除 干 净, 防 止 沿 程 弃 土 满 地, 影 响 环 境 整 洁 (2) 施 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要 严 格 实 行 定 点 堆 放, 并 及 时 清 运 处 理,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运 输 部 门 做 好 驾 驶 员 的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按 规 定 路 线 运 输, 并 不 定 期 地 检 查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3) 生 活 垃 圾 应 分 类 回 收, 做 到 日 产 日 清, 严 禁 随 地 丢 弃 (4) 施 工 中 如 遇 到 有 毒 有 害 废 弃 物 应 暂 时 停 止 施 工 并 及 时 与 地 方 环 保 部 门 联 系, 经 采 取 措 施 处 理 后 方 能 继 续 施 工 其 它 油 料 化 学 物 品 应 采 用 封 闭 容 器 装 卸, 同 时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加 强 管 理, 杜 绝 运 输 污 染 设 备 运 输 应 与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协 调, 合 理 使 用 车 辆, 集 中 运 输, 避 开 高 峰 运 输 时 间, 减 轻 对 交 通 的 影 响 11.2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在 对 各 种 施 工 期 污 染 因 素 采 取 防 治 措 施 的 情 况 下, 施 工 期 对 周 围 环 境 所 产 生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11-3

261 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的 主 要 大 气 污 染 源 为 TSP 由 于 在 挖 沟 埋 管 铺 路 过 程 中 破 坏 了 地 表 结 构, 会 造 成 地 面 扬 尘 污 染 环 境, 弃 土 和 露 天 堆 放 的 土 石 方 也 产 生 扬 尘, 同 时 施 工 中 运 输 量 增 加 也 会 增 加 沿 路 的 扬 尘 量 输 水 等 管 线 施 工 中 土 方 挖 掘 和 堆 土 扬 尘 影 响 局 部 环 境, 属 短 期 影 响, 其 影 响 随 施 工 结 束 而 消 失 运 输 扬 尘 一 般 在 尘 源 道 路 两 侧 30m 的 范 围, 扬 尘 因 路 而 异, 土 路 比 水 泥 路 TSP 高 2~3 倍 对 于 施 工 扬 尘 应 采 取 定 期 洒 水 作 业,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距 离 最 近 敏 感 点 梅 埠 村 约 700 米, 故 施 工 扬 尘 产 生 的 影 响 不 大 施 工 期 对 大 气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次 污 染 源 是 施 工 机 械 和 运 输 车 辆 燃 烧 柴 油 和 汽 油 排 放 的 废 气, 施 工 车 辆 的 尾 气 排 放 要 满 足 有 关 尾 气 排 放 要 求 但 由 于 拟 建 项 目 土 建 内 容 较 少 并 且 施 工 期 较 短, 场 地 较 小, 所 以 废 气 污 染 是 小 范 围 短 暂 的, 不 会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水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工 程 少 量 基 坑 排 水 主 要 为 地 下 水, 采 用 明 渠 排 水 方 案, 经 沉 淀 后 排 入 项 目 区 周 围 排 水 沟 ; 混 凝 土 搅 拌 润 湿 建 筑 材 料 和 施 工 设 备 养 护 废 水 等 集 中 收 集, 经 沉 淀 中 和 处 理 后 回 用 不 外 排 ; 利 旧 设 备 及 厂 区 车 间 地 面 清 洗 废 水 水 量 较 少, 收 集 废 水 罐 或 废 水 池 内 暂 存, 然 后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 由 于 施 工 人 数 较 少,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较 少, 且 水 质 简 单, 全 部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水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因 此, 施 工 期 废 水 对 附 近 地 表 水 以 及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各 种 机 械 运 行 中 的 噪 声 水 平 如 表 11-l 中 所 示 表 11-1 施 工 阶 段 主 要 机 械 噪 声 平 均 A 声 级 值 施 工 阶 段 噪 声 源 声 级 /db(a) 施 工 阶 段 噪 声 源 声 级 /db(a) 挖 土 机 78~96 混 凝 土 搅 拌 机 100~110 钻 孔 机 105 混 凝 土 输 送 泵 90~100 土 石 方 阶 段 空 压 机 75~85 振 捣 器 100~105 底 板 与 结 构 阶 段 打 桩 机 95~100 电 锯 100~110 电 钻 100~115 电 焊 机 90~95 装 修 安 装 阶 段 电 锤 100~105 空 压 机 75~85 因 为 施 工 阶 段 一 般 为 露 天 作 业, 无 隔 声 与 消 减 措 施, 故 噪 声 传 播 较 远, 受 影 响 范 围 较 大 施 工 各 阶 段 声 级 为 80~105dB(A), 由 于 施 工 场 地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各 类 高 噪 声 施 工 机 11-4

262 1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械, 且 各 施 工 阶 段 均 有 大 量 的 机 械 设 备 于 现 场 运 行, 而 单 机 设 备 声 级 一 般 高 于 90dB(A), 又 因 为 施 工 场 地 内 设 备 位 置 不 断 变 化, 同 一 施 工 阶 段 不 同 时 间 设 备 运 行 数 量 亦 有 所 波 动, 很 难 确 切 的 预 测 施 工 场 地 各 厂 界 噪 声 值 对 厂 区 施 工 的 不 同 施 工 阶 段,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要 求, 其 中 打 桩 阶 段 夜 间 禁 止 施 工 参 考 同 类 施 工 机 械 噪 声 影 响 预 测 结 论, 昼 间 施 工 机 械 影 响 范 围 为 60m, 夜 间 影 响 范 围 为 180m 目 前 项 目 处 最 近 敏 感 点 为 东 北 侧 700m 处 的 梅 埠 村,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很 小 固 体 废 物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分 析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主 要 是 施 工 人 员 的 生 活 垃 圾 土 方 施 工 开 挖 的 渣 土 碎 石 等 ; 物 料 运 送 过 程 的 物 料 损 耗, 包 括 砂 石 混 凝 土 ; 铺 路 修 整 阶 段 石 料 灰 渣 建 材 等 的 损 耗 与 遗 弃 工 程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定 点 堆 放 管 理, 所 以 对 周 围 的 环 境 影 响 很 小 另 外, 车 辆 装 载 运 输 时 泥 土 的 散 落 车 轮 沾 上 的 泥 土 会 导 致 运 输 公 路 上 布 满 泥 土 因 此 施 工 中 必 须 注 意 施 工 道 路 弃 土 的 处 置, 及 时 清 理 施 工 期 生 活 垃 圾 及 时 清 理, 由 市 政 环 卫 部 门 负 责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运 11.3 小 结 在 施 工 期 间 各 项 施 工 活 动 产 生 扬 尘 废 水 噪 声 和 固 废, 可 能 对 周 围 环 境 产 生 短 期 的 局 部 的 影 响 由 于 工 程 规 模 较 小, 土 建 工 程 量 相 对 较 少, 施 工 期 较 短, 再 加 上 周 围 环 境 不 敏 感, 经 采 取 相 应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11-5

263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第 12 章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本 章 主 要 针 对 工 程 所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分 析 其 先 进 性 和 稳 定 达 标 的 可 靠 性, 并 针 对 其 存 在 的 主 要 问 题, 结 合 工 艺 情 况 提 出 进 一 步 改 进 工 艺 和 防 治 污 染 的 措 施, 以 进 一 步 减 少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12.1 项 目 拟 采 取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设 计 采 用 的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具 体 见 表 12-1 项 目 废 气 生 产 项 目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利 福 霉 素 S 酸 表 12-1 拟 建 工 程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一 览 表 污 染 源 名 称 投 料 粉 尘 G1-1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2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3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4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5 发 酵 投 料 粉 尘 G1-6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G1-7 喷 雾 干 燥 废 气 G1-8 萃 取 废 气 G1-9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废 气 G1-12 包 装 粉 尘 G1-13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处 理 措 施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5#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效 率 80%)+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中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中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中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中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 根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燃 气 SO 2 采 用 清 洁 型 燃 料 ( 天 然 气 ), 产 生 烟 气 由 一 根 15m 12-1

264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废 水 固 体 废 物 锅 炉 NO X 烟 尘 工 艺 废 水 溶 剂 回 收 尾 水 W1-1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水 力 喷 射 真 空 泵 废 水 地 面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废 培 养 基 生 活 污 水 S1-2 S1-3 干 燥 残 渣 S1-4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 废 活 性 炭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喷 雾 干 燥 收 尘 烘 干 收 尘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过 滤 残 渣 S1-1 生 活 垃 圾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解 白 河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处 置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分 别 回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12.2 废 气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环 保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1) 粉 尘 处 理 措 施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过 程 中 菌 种 培 养 过 程 中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主 要 含 有 蛋 白 胨 鱼 粉 等 ; 产 生 葡 萄 糖 配 料 粉 尘, 主 要 含 有 淀 粉 ; 产 生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主 要 含 有 蛋 白 质 菌 体 利 福 霉 素 等 ; 产 生 包 装 粉 尘, 主 要 含 有 利 福 霉 素 S- 钠 等, 采 用 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分 别 由 15 米 高 1# 3# 4# 排 气 筒 排 放 上 述 粉 尘 采 用 袋 式 除 尘 器 净 化 处 理 后,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治 理, 大 大 减 少 排 放 量 该 装 置 结 构 简 单, 且 较 为 常 规, 在 许 多 企 业 均 已 实 施,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2) 有 机 废 气 处 理 措 施 1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混 合 处 理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萃 取 工 序 产 生 萃 取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该 部 分 12-2

265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废 气 通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该 部 分 废 气 采 用 吸 附 法 + 吸 收 法 相 结 合 的 处 理 措 施,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述 废 气 均 为 有 机 废 气, 活 性 炭 对 其 有 较 好 的 吸 附 作 用 ; 同 时, 由 于 废 气 中 乙 酸 丁 醇 浓 度 较 低, 且 上 述 物 质 均 具 有 水 溶 性, 因 此 采 用 以 上 净 化 措 施 后,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理, 大 大 减 少 排 放 量 以 上 装 置 结 构 简 单, 且 较 为 常 规, 在 许 多 企 业 均 已 实 施,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2 水 喷 淋 吸 附 装 置 处 理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一 级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发 酵 过 程 中 产 生 呼 吸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丙 酸 等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该 部 分 废 气 统 一 收 集 后 通 过 水 喷 淋 装 置 处 理 后, 分 别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该 部 分 废 气 采 用 吸 收 法 的 处 理 措 施,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述 废 气 均 为 可 溶 于 水 有 机 物 质, 因 此 采 用 上 述 净 化 措 施 后,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理, 大 大 减 少 排 放 量 以 上 装 置 结 构 简 单, 且 较 为 常 规, 在 许 多 企 业 均 已 实 施, 具 有 较 强 的 可 操 作 性 3 燃 烧 处 理 装 置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产 生 溶 剂 回 收 尾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 产 生 烘 干 尾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上 述 废 气 分 别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天 然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 产 生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上 述 废 气 分 别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厂 区 天 然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上 述 废 气 采 用 燃 烧 处 理 措 施, 主 要 是 由 于 该 部 分 废 气 均 为 可 燃 有 机 废 气, 采 用 上 述 净 化 措 施 后, 废 气 中 污 染 物 可 得 到 有 效 的 处 理, 大 大 减 少 排 放 量 (3)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控 制 措 施 拟 建 项 目 装 卸 区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储 罐 区 无 组 织 废 气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恶 臭 等 年 排 放 量 较 小 为 减 少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拟 建 项 目 应 采 用 如 下 措 施 : 1 工 艺 设 备 的 先 进 程 度 和 生 产 的 操 作 管 理 水 平 是 控 制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关 键, 拟 建 项 目 应 采 取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并 加 强 员 工 培 训, 强 化 操 作 规 程 和 提 高 员 工 操 作 水 平 另 外, 在 培 训 时 应 强 化 员 工 自 觉 保 护 环 境 的 意 识 2 拟 建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气 体 主 要 来 自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储 罐 区, 应 加 强 对 以 上 装 置 的 维 护 和 管 理, 经 常 对 其 进 行 检 修, 发 现 事 故 及 时 正 确 地 处 理 12-3

266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3 生 产 前 应 对 设 备 易 老 化 的 部 位, 如 垫 圈 密 封 接 头 与 软 管 连 接 处 等 进 行 检 查,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解 决, 降 低 物 料 跑 冒 滴 漏 发 生 的 机 会 4 对 污 水 处 理 站 周 围 加 强 绿 化, 合 理 布 置 乔 木 绿 化 带, 减 少 臭 气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经 采 取 上 述 措 施 后,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量 可 降 至 较 低 水 平 经 预 测,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能 够 满 足 相 关 标 准 的 要 求, 且 以 上 措 施 较 为 常 规, 在 许 多 企 业 中 均 已 实 行 多 年, 企 业 可 以 参 考 实 行, 不 存 在 技 术 难 度 (4) 排 气 筒 高 度 合 理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有 组 织 废 气 为 粉 尘 及 有 机 废 气, 由 于 产 品 涉 及 工 段 较 多 且 车 间 较 为 分 散, 经 收 集 净 化 处 理 后, 分 别 由 1# 2# 3# 4# 5# 排 气 筒 排 放, 排 气 筒 高 度 均 为 15m 其 中 1# 2# 排 气 筒 设 置 在 发 酵 车 间,3# 排 气 筒 设 置 在 葡 萄 糖 配 料 车 间,4# 排 气 筒 设 置 在 烘 干 车 间,5# 排 气 筒 设 置 在 喷 雾 干 燥 车 间 根 据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要 求,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气 筒 高 度 至 少 为 15m, 均 能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及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中 的 要 求 (5) 活 性 炭 装 置 有 效 性 分 析 项 目 生 产 中 产 生 的 乙 酸 丁 酯 在 处 理 过 程 中 需 使 用 活 性 炭 装 置 ( 活 性 炭 饱 和 后 每 批 增 重 50%) 进 行 吸 附 处 理, 通 过 估 算 及 与 企 业 沟 通 后 确 定, 项 目 正 常 运 行 后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每 30 天 更 换 一 次, 拟 建 项 目 每 次 更 换 活 性 炭 0.45t 环 保 措 施 经 济 合 理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废 气 处 理 设 备 主 要 有 排 气 筒 风 机 水 吸 收 装 置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等 构 成, 预 计 一 次 性 投 入 约 80 万 元 另 外 运 行 过 程 中 吸 附 载 体 电 费 人 工 费 及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费 等 费 用, 预 计 约 20.7 万 元 / 年, 具 体 见 表 12-2 表 12-2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运 行 费 用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年 用 量 / 人 数 单 价 年 需 费 用 1 活 性 炭 2.3t 3000 元 / 吨 0.7 万 元 2 电 费 5 万 kwh 0.7 元 /kwh 3.5 万 元 3 人 工 2 人 2000 元 / 月 4 万 元 4 设 备 折 旧 维 护 3 万 元 5 总 计 11.2 万 元 由 表 12-2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所 采 用 的 废 气 处 理 装 置 运 行 费 用 为 11.2 万 元 / 年, 费 用 12-4

267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适 中, 在 企 业 承 受 范 围 之 内, 因 此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在 经 济 上 是 合 理 的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内 容, 项 目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是 可 行 的 12.3 废 水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废 水 产 生 及 处 置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产 生 废 水 主 要 为 工 艺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地 面 及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真 空 泵 排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等, 废 水 中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氨 氮 等, 统 一 收 集 后 全 部 排 入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综 合 处 理, 达 到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要 求 后, 进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满 足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再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水 质 情 况 见 表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环 保 措 施 可 行 性 分 析 污 水 处 理 站 工 艺 简 介 企 业 拟 建 设 一 座 处 理 规 模 300m 3 /d 的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处 理 工 艺 为 铁 碳 微 电 解 +IC+UASB+ 中 间 池 + 兼 氧 池 +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可 以 对 废 水 中 COD 氨 氮 利 福 霉 素 等 进 行 有 效 去 除 污 水 处 理 站 主 要 工 艺 要 点 说 明 如 下 : (1) 微 电 解 工 艺 废 水 真 空 泵 排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等 收 集 后 进 入 调 节 池 内 调 节 水 质, 然 后 通 过 水 泵 将 其 打 入 铁 碳 微 电 解 罐 内 电 解 技 术 是 基 于 电 化 学 的 氧 化 还 原 反 应 原 理, 通 过 反 应 介 质 组 成 的 原 电 池 对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的 化 学 处 理 工 艺, 具 有 适 用 范 围 广 处 理 效 果 好 成 本 低 及 占 地 面 积 小 等 优 点 内 电 解 是 当 铁 碳 同 时 存 在 于 酸 性 废 水 中 时, 由 于 铁 和 碳 之 间 产 生 电 极 电 位 差, 废 水 中 会 形 成 无 数 个 微 小 原 电 池 其 中 电 位 低 的 铁 成 为 阳 极, 电 位 高 的 碳 成 为 阴 极, 发 生 下 列 电 化 学 反 应 : 阳 极 (Fe): Fe- 2e Fe 2+, 阴 极 (C) : 2H++2e 2[H] H 2, 12-5

268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反 应 中, 产 生 的 初 生 态 的 Fe 2+ 和 原 子 H, 它 们 具 有 高 化 学 活 性, 能 改 变 废 水 中 许 多 有 机 物 的 结 构 和 特 性, 使 难 降 解 化 合 物 发 生 破 环 断 链 等 作 用, 提 高 B/C 值 (2)IC 厌 氧 将 铁 碳 微 电 解 处 理 后 废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化 工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等 经 调 节 池 混 合 后 泵 入 IC 反 应 器 内, 与 反 应 器 内 的 厌 氧 颗 粒 污 泥 混 合 IC 反 应 器 具 有 如 下 工 艺 技 术 特 点 : 容 积 负 荷 高, IC 反 应 器 内 污 泥 浓 度 高, 微 生 物 量 大, 存 在 内 循 环, 传 质 效 果 好, 进 水 有 机 负 荷 可 超 过 普 通 厌 氧 反 应 器 的 3 倍 以 上 ; 抗 负 荷 能 力 强, 普 通 厌 氧 反 应 器 如 ABR 最 高 进 水 COD 负 荷 不 能 高 于 , 而 IC 反 应 器 最 高 进 水 COD 则 可 高 达 几 万, 甚 至 数 十 万 ;COD 去 除 率 高, 对 于 达 到 反 应 器 进 水 条 件 的 废 水, 其 COD 去 除 率 可 高 达 85% 以 上 ; 启 动 周 期 短, 反 应 器 内 污 泥 活 性 高, 生 物 增 殖 快, 为 反 应 器 快 速 启 动 提 供 有 利 条 件 (3)UASB 厌 氧 经 IC 厌 氧 后 废 水 进 入 UASB 厌 氧 反 应 器 上 流 式 厌 氧 污 泥 床 反 应 器 (UASB) 和 厌 氧 滤 池 工 艺 结 构 结 合 在 一 起, 而 形 成 的 厌 氧 复 合 床 反 应 器, 具 有 两 者 的 优 点 反 应 器 下 部 为 高 浓 度 污 泥 床, 上 部 装 有 比 表 面 积 大 空 隙 率 大 且 可 变 不 易 堵 塞 的 组 合 材 料, 可 最 大 限 度 提 高 反 应 器 中 的 微 生 物 量, 是 处 理 高 浓 度 有 机 废 水 的 有 效 装 置 (4) 厌 氧 兼 氧 池 在 无 游 离 氧 的 条 件 下, 借 助 厌 氧 菌 和 专 性 厌 氧 菌 的 生 物 化 学 作 用, 对 有 机 物 进 行 生 物 化 学 降 解 第 一 阶 段 : 污 水 中 不 溶 性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如 多 糖 淀 粉 纤 维 素 烃 类 水 解,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甲 酸 乙 酸 丙 酸 丁 酸 乳 酸 氨 基 酸 蛋 白 质 脂 肪 水 解 成 氨 胺 和 多 肽 等 ; 第 二 阶 段 : 甲 酸 乙 酸 甲 胺 甲 醇 和 CO 2 +H 2 等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在 产 甲 烷 菌 的 作 用 下, 通 过 甲 烷 菌 的 发 酵 过 程 将 这 些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在 产 甲 烷 菌 的 作 用 下, 通 过 甲 烷 菌 的 发 酵 过 程 将 这 些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转 化 为 甲 烷 在 第 一 阶 段 由 于 物 质 只 是 从 大 分 子 有 机 物 水 解 为 小 分 子 有 机 物, 物 质 总 量 并 未 改 变, 因 此,CODcr 和 BOD 5 下 降 不 明 显, 只 是 提 高 了 了 废 水 可 生 化 性, 第 二 阶 段, 由 于 构 成 COD 和 BOD 的 有 机 物 多 以 CH 4 CO 2 和 H 2 的 形 式 逸 出, 才 使 废 水 中 COD BOD 明 显 下 降 (5) 好 氧 池 + 二 沉 池 在 该 段 有 机 物 被 氧 化 成 二 氧 化 碳 和 微 生 物 细 胞 物 质 ( 活 性 污 泥 ) 在 形 成 二 氧 化 碳 过 程 中 释 放 大 量 的 能 量, 并 被 微 生 物 将 有 机 物 转 化 为 自 身 细 胞 物 质 好 氧 池 出 水 经 二 沉 池 进 行 泥 水 分 离, 保 证 最 终 出 水 达 标 排 放 12-6

269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全 厂 废 水 总 产 生 量 为 m 3 /d,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接 纳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量 为 26.89m 3 /d, 总 废 水 量 为 m 3 /d, 即 84582m 3 /a 其 中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总 产 生 量 为 66m 3 /d, 不 需 要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 其 余 废 水 总 产 生 量 为 m 3 /d, 全 部 排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能 力 为 300m 3 /d, 因 此 综 合 来 看, 企 业 全 厂 废 水 总 量 约 占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能 力 的 94%, 所 以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有 足 够 能 力 对 全 厂 废 水 进 行 处 理, 同 时 还 有 部 分 余 量 应 对 其 它 突 发 性 事 故 及 将 来 企 业 的 发 展 另 外,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工 艺 具 有 针 对 性, 因 此 可 以 有 效 去 除 项 目 废 水 中 的 污 染 物 环 保 措 施 经 济 合 理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产 生 废 水, 根 据 其 废 水 水 质 的 不 同, 采 取 分 级 处 理 的 方 式,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与 生 活 污 水 等 一 起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处 理,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直 接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放 流 池,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混 合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过 程 中 药 剂 电 费 人 工 费 及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费 等 费 用 具 体 费 用 情 况 见 表 12-3 表 12-3 废 水 处 理 运 行 费 用 一 览 表 序 号 名 称 单 耗 单 位 单 价 单 位 吨 水 费 用 ( 元 ) 1 药 剂 0.02 kg/m 3 20 元 /kg 电 2.0 kwh/m 元 /kwh 人 工 费 设 备 折 旧 维 护 其 它 费 用 合 计 2.4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一 般 废 水 ( 不 含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 处 理 量 为 64782m 3 /a, 则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处 理 成 本 约 为 15.5 万 元 / 年, 在 企 业 承 受 范 围 之 内, 因 此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在 经 济 上 是 合 理 的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及 接 纳 能 力 分 析 临 沂 城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概 况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位 于 开 发 区 南 部, 解 白 河 与 彭 白 河 交 汇 处, 占 地 面 积 5.8 万 m 2, 由 临 沂 核 新 环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采 用 BOT 合 作 模 式, 截 至 目 前 一 期 二 期 工 程 均 已 建 设 完 成, 总 处 理 规 模 为 6 万 m 3 /d; 采 用 水 解 酸 化 + 缺 氧 + 好 氧 + 曝 气 生 物 滤 池 + 消 毒 处 理 工 艺, 出 水 各 项 指 标 均 稳 定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12-7

270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排 放 标 准 (CODcr 50mg/L,NH 3 -N 5(8)mg/L), 并 达 到 再 生 水 回 用 标 准 要 求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出 水 排 入 解 白 河,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汇 入 沭 河 解 白 河 彭 白 河 下 游 分 别 设 有 两 处 蓄 水 闸 坝, 闸 坝 蓄 水 后 形 成 灌 溉 水 系, 污 水 处 理 厂 外 排 废 水 满 足 回 用 水 标 准 用 于 枯 水 期 农 业 灌 溉, 目 前 中 水 回 用 率 达 到 25%, 其 余 废 水 经 黄 白 排 水 沟 最 终 排 入 沭 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图 见 图 12-1 鼓 风 机 鼓 风 机 加 药 除 磷 废 水 粗 格 栅 进 水 泵 房 细 格 栅 旋 流 沉 砂 池 厌 氧 缺 氧 池 改 良 型 氧 化 沟 二 沉 池 紫 外 线 消 毒 渠 砂 渣 外 运 初 沉 泵 房 回 流 污 泥 二 沉 泵 房 出 水 污 泥 浓 缩 池 污 泥 脱 水 机 泥 饼 外 运 图 12-1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 项 目 废 水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可 行 性 分 析 (1)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时 序 分 析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于 2007 年, 目 前 处 于 正 常 运 营 状 态,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外 排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在 时 间 上 有 保 证 (2) 污 水 管 网 铺 设 时 序 分 析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内, 处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服 务 半 径 之 内, 拟 建 项 目 区 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之 间 的 污 水 管 网 已 经 铺 设 完 成, 因 此 项 目 建 成 后, 项 目 污 水 可 通 过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3)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符 合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首 先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然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根 据 临 沂 经 济 12-8

271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开 发 区 环 评 报 告 内 容,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对 进 水 水 质 没 做 特 殊 要 求,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废 水 水 质 执 行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与 各 项 标 准 对 比 情 况 见 表 12-4 表 12-4 进 污 水 处 理 厂 废 水 与 各 项 标 准 对 比 情 况 表 排 放 标 准 ph COD(mg/L) 氨 氮 (mg/l) 本 项 目 排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500 <45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从 上 表 中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营 运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水 质 能 够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虽 然 项 目 废 水 中 含 有 部 分 有 机 物, 但 是 经 过 上 述 专 门 处 理 工 艺 处 理 后, 难 生 化 降 解 的 物 质 大 大 减 少, 且 满 足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进 水 水 质 要 求, 因 此 其 水 中 特 征 污 染 物 也 不 会 对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造 成 冲 击 (4)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量 接 纳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上 述 分 析, 目 前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为 6 万 m 3 /d, 目 前 实 际 处 理 能 力 为 5.7 万 m 3 /d, 余 量 为 0.3 万 m 3 /d,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废 水 最 大 排 放 量 为 m 3 /d, 仅 占 目 前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余 量 的 9.4% 因 此, 从 水 量 上 分 析,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完 全 有 能 力 接 纳 该 项 目 废 水 12.4 固 体 废 物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环 保 措 施 技 术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是 工 艺 固 废 ( 包 括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培 养 基 过 滤 残 渣 ) 废 包 装 物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 废 活 性 炭 废 树 脂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普 通 收 尘 )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其 中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培 养 基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喷 雾 干 燥 收 尘 ) 和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其 他 均 为 一 般 废 物 项 目 针 对 各 种 固 体 废 物 的 特 点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处 置 措 施 : 废 包 装 物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因 此, 本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可 得 到 合 理 处 置, 而 且 在 厂 内 的 临 时 储 存 转 运 等 环 节 严 格 按 照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理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12-9

272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标 准 (GBl ) 及 关 于 发 布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 ) 等 3 项 国 家 污 染 物 控 制 标 准 修 改 单 的 公 告 (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告 2013 年 第 36 号 ) 进 行 规 范 处 置, 杜 绝 二 次 污 染 的 发 生 项 目 采 取 的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成 熟 可 靠 的 环 保 措 施 经 济 合 理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喷 雾 干 燥 收 尘 ) 废 培 养 基 废 树 脂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污 水 处 理 污 泥 和 废 活 性 炭 等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险 废 物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外 售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过 程 中 具 体 费 用 见 表 12-5 表 12-5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费 用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产 生 量 (t/a) 单 价 ( 元 / 吨 ) 产 生 效 益 ( 万 元 / 年 ) 1 危 险 废 物 由 表 12-5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费 用 约 为 万 元 / 年 该 部 分 处 理 费 用 在 企 业 承 受 范 围 之 内, 因 此 以 上 处 理 措 施 在 经 济 上 是 合 理 的 12.5 噪 声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风 机 空 压 机 泵 类 等 产 生 的 噪 声, 噪 声 级 ( 单 机 ) 一 般 为 70-90dB(A) 为 了 改 善 操 作 环 境, 控 制 动 力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音 在 标 准 允 许 的 范 围 内, 在 设 备 选 型 上, 首 先 选 用 装 备 先 进 的 低 噪 音 设 备,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降 噪 措 施 : (1) 机 组 基 础 设 置 衬 垫, 使 之 与 建 筑 结 构 隔 开 ; 风 机 的 进 出 口 装 消 音 器 ; (2) 针 对 管 路 噪 声, 设 计 时 尽 量 防 止 管 道 拐 弯 交 叉 截 面 剧 变 和 T 型 汇 流 ; (3) 对 与 机 泵 等 振 源 相 连 接 的 管 线, 在 靠 近 振 源 处 设 置 软 接 头, 以 隔 断 固 体 传 声 ; 在 管 线 穿 越 建 筑 物 的 墙 体 和 金 属 桁 架 接 触 时, 采 用 弹 性 连 接 ; (4)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要 优 化, 合 理 布 局, 将 高 噪 声 设 备 尽 量 布 置 在 远 离 厂 界 处, 通 过 距 离 衰 减 减 轻 噪 声 源 对 厂 界 噪 声 的 影 响 ; (5) 设 备 布 置 时 远 离 行 政 办 公 区, 设 置 隔 音 机 房 ; 工 人 不 设 固 定 岗, 只 作 巡 回 检 查 ; 操 作 间 做 吸 音 隔 音 处 理 ; 厂 区 周 围 及 高 噪 音 车 间 周 围 种 植 降 噪 植 物 等 为 改 善 工 人 劳 动 环 境,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达 标, 拟 建 项 目 采 取 的 措 施 均 简 单 易 行, 投 资 较 低, 可 靠 性 强 且 效 果 明 显, 可 确 保 厂 界 噪 声 稳 定 达 标 综 上 所 述, 拟 建 项 目 所 采 取 的 各 类 污 染 治 理 措 施 在 技 术 上 是 可 行 的, 经 济 上 是 合 理 12-10

273 12 环 保 措 施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的, 能 够 确 保 项 目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或 综 合 利 用 12.6 进 一 步 缓 解 污 染 的 对 策 (1) 企 业 应 密 切 关 注 国 内 外 生 产 技 术 及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的 发 展 动 向, 积 极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注 重 清 洁 生 产,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尽 量 降 低 废 物 的 产 生 量 (2) 加 强 生 产 现 场 的 综 合 管 理,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提 高 职 工 的 操 作 水 平, 减 少 和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的 发 生, 以 减 少 工 程 无 组 织 排 放 造 成 的 物 料 流 失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 加 强 对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和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运 行 管 理, 提 高 操 作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建 立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的 排 污 处 理 应 急 措 施, 以 确 保 各 处 理 设 施 的 平 稳 运 行 设 备 检 修 及 非 正 常 工 况 下 排 污 需 要 严 格 监 测, 废 水 应 全 部 截 留, 并 返 回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重 新 处 理, 不 能 直 接 排 放 (4) 加 强 固 废 的 妥 善 处 置 管 理 工 作, 及 时 运 走 不 要 积 存, 对 固 废 暂 存 场 所 作 好 防 渗 防 雨 等, 以 减 少 二 次 污 染 (5) 在 废 水 排 放 口 应 设 置 永 久 性 排 放 口 标 志 污 水 水 量 计 量 装 置 和 污 水 比 例 采 样 装 置 (6) 加 强 企 业 内 部 环 境 质 量 管 理, 建 立 环 保 监 测 机 构, 对 生 产 中 的 三 废 进 行 系 统 化 监 测, 发 现 非 正 常 排 放 及 时 解 决 12-11

274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3.1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的 内 容 第 13 章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是 将 污 染 预 防 的 战 略 持 续 应 用 于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和 服 务 中, 以 提 高 生 态 效 率 及 减 少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风 险 对 于 生 产 过 程, 要 求 节 约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淘 汰 有 毒 原 材 料, 减 降 所 有 废 弃 物 的 数 量 和 毒 性 ; 对 产 品, 要 求 减 少 从 原 材 料 提 炼 到 最 终 处 置 的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不 利 影 响, 对 服 务, 要 求 将 环 境 因 素 纳 入 设 计 和 所 提 供 的 服 务 中 清 洁 生 产 追 求 的 目 标 是 生 产 过 程 产 品 的 设 计 和 开 发 以 及 服 务 过 程, 充 分 提 高 效 率, 减 少 污 染 物 的 产 生, 从 而 达 到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相 统 一 这 一 理 想 环 保 目 标 那 些 技 术 工 艺 落 后, 设 备 陈 旧 产 污 量 大 的 项 目 因 不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而 被 否 定 因 此 将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容 纳 入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制 度 就 更 加 完 善, 可 以 在 预 防 和 控 制 污 染 方 面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规 定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采 用 能 耗 小, 污 染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工 艺,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防 止 环 境 污 染 和 生 态 破 坏 ; 根 据 国 家 环 保 局 [ 环 控 ](1997)232 号 关 于 印 发 国 家 环 保 局 关 于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的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通 知 明 确 提 出 了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应 包 括 清 洁 生 产 的 内 容 具 体 的 要 求 如 下 : (1) 项 目 建 议 书 阶 段, 要 对 工 艺 和 产 品 是 否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提 出 初 评 ; (2)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阶 段, 要 对 重 点 原 料 选 用 生 产 工 艺 和 技 术 改 进 等 方 案 进 行 评 价, 最 大 限 度 的 减 少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环 境 风 险 ; (3) 对 于 使 用 限 期 淘 汰 的 落 后 工 艺 和 设 备, 不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主 管 部 门 不 得 批 准 其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 (4) 所 提 出 的 清 洁 生 产 措 施 要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第 十 八 条 明 确 规 定 : 新 建 改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应 当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对 原 料 使 用 资 源 消 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与 处 置 等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优 先 采 用 资 源 利 用 率 高 以 及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少 的 清 洁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和 设 备 将 清 洁 生 产 的 思 想 引 入 环 评 工 作, 以 此 强 化 工 程 分 析, 可 大 大 提 高 环 评 质 量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而 言, 可 以 减 轻 建 设 项 目 的 末 端 处 理 负 担, 提 高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可 靠 性, 提 高 13-1

275 建 设 项 目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以 及 降 低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责 任 风 险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对 于 建 设 项 目, 要 求 生 产 过 程 中 要 尽 可 能 选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通 过 资 源 的 综 合 利 用 二 次 能 源 的 利 用 以 及 节 能 降 耗 节 水 合 理 利 用 自 然 资 源, 减 少 污 染 物 和 废 物 的 排 放, 降 低 工 业 活 动 对 人 类 和 环 境 的 风 险 13.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针 对 项 目 的 生 产 特 点, 本 次 评 价 将 从 原 料 到 产 品 生 产 的 整 个 过 程 入 手, 对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全 面 分 析, 找 出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相 应 的 改 进 提 高 措 施 和 建 议, 提 出 符 合 该 厂 实 际 条 件 的 经 济 实 用 的 清 洁 生 产 方 案, 减 少 废 物 排 放, 使 环 境 保 护 与 经 济 发 展 相 协 调 统 一 本 次 环 评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从 以 下 方 面 进 行 : 原 料 及 产 品 的 清 洁 性 原 辅 材 料 分 析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生 产 过 程 主 要 为 碳 源 制 备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其 中 碳 源 主 要 葡 萄 糖, 使 用 原 辅 料 主 要 为 淀 粉 淀 粉 酶 糖 化 酶 硫 酸 等 ;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使 用 原 辅 料 主 要 为 葡 萄 糖 蛋 白 胨 鱼 粉 硝 酸 钾 碳 酸 钙 乙 酸 丁 酯 聚 合 氯 化 铝 双 氧 水 液 碱 碳 酸 钠 等, 其 中 乙 酸 丁 酯 为 萃 取 有 机 溶 剂,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项 目 生 产 葡 萄 糖 全 部 用 菌 种 培 养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原 辅 料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浓 硫 酸 异 丙 醇 等, 其 中 该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有 机 溶 剂 异 丙 醇, 通 过 溶 剂 回 收 进 行 重 复 利 用 上 述 生 产 过 程 使 用 原 辅 料 均 从 市 场 购 进, 项 目 周 边 区 域 均 有 较 为 广 泛 的 原 料 市 场, 运 输 方 便, 供 应 充 足 另 外, 生 产 过 程 中 液 体 原 料 全 部 使 用 管 道 进 行 转 输, 大 大 提 高 了 原 料 的 利 用 效 率, 减 少 了 损 耗 量, 对 行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有 重 要 意 义 项 目 建 成 营 运 后, 不 仅 在 生 产 中 注 重 原 料 供 给 和 提 高 利 用 率, 还 对 消 耗 材 料 制 定 严 格 的 定 额 保 管 和 领 料 制 度 从 化 学 品 购 进 检 验 标 注 储 存 到 每 月 安 全 检 查 记 录 以 及 化 学 品 的 转 移 都 有 严 格 的 规 定, 并 有 专 门 的 环 境 工 程 监 督 员 管 理, 有 一 套 完 善 的 组 织 机 构 负 责 管 理 在 使 用 化 学 品 的 作 业 场 所, 设 置 有 废 液 收 集 容 器, 避 免 污 染 物 流 失 产 品 分 析 清 洁 生 产 过 程 中,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是 对 产 品 的 要 求 因 为 产 品 销 售 使 用 过 程 以 及 报 废 后 处 理 处 置 均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有 些 影 响 是 长 期 的, 甚 至 是 难 以 恢 复 的 此 外, 还 应 考 虑 产 品 寿 命 优 化, 因 为 这 也 会 影 响 到 产 品 的 利 用 效 率 13-2

276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产 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钠 利 福 霉 素 S 酸, 作 为 合 成 利 福 霉 素 抗 生 素 药 物 用 医 药 中 间 体, 不 可 以 直 接 使 用, 主 要 作 为 原 料 用 于 其 他 药 品 的 生 产, 使 用 之 后 将 会 转 变 为 其 他 产 品, 本 身 不 会 对 环 境 产 生 直 接 危 害, 影 响 较 小 因 此 项 目 产 品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清 洁 性 生 产 工 艺 清 洁 性 分 析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以 微 量 地 中 海 诺 卡 式 菌, 以 葡 萄 糖 为 碳 源, 以 鱼 粉 蛋 白 胨 黄 豆 粉 饼 为 氮 源, 通 过 批 次 培 养, 使 其 增 长 ; 采 用 溶 媒 法 即 以 聚 合 氯 化 铝 乙 酸 丁 酯 双 氧 水 液 碱 碳 酸 钠 盐 酸 等 为 原 辅 料, 通 过 发 酵 过 滤 纯 化 氧 化 提 取 碱 洗 成 盐 离 心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等 工 序 制 取 而 成 ; 通 过 溶 剂 回 收 系 统 对 乙 酸 丁 酯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减 少 工 艺 废 水 中 COD 排 放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以 利 福 霉 素 S- 钠 浓 硫 酸 为 原 料, 以 异 丙 醇 和 水 为 溶 剂, 通 过 酸 化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冷 却 结 晶 离 心 破 碎 烘 干 包 装 等 工 序 制 取 ; 根 据 异 丙 醇 物 料 特 性, 采 用 蒸 馏 方 式 对 工 艺 中 异 丙 醇 进 行 回 收 处 理, 同 时 将 工 艺 中 蒸 馏 尾 水 回 用 于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生 产 工 艺 中, 减 少 工 艺 废 水 排 放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生 产 采 用 国 内 成 熟 工 艺 及 一 体 化 生 产 设 备, 各 产 品 上 下 游 联 系 紧 密 ; 各 生 产 工 艺 都 具 有 收 率 高 产 品 纯 度 高 原 料 及 能 耗 低 等 优 点,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设 备 清 洁 性 分 析 一 个 工 程 的 控 制 水 平 直 接 关 系 到 工 程 总 体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关 系 到 工 程 的 产 品 质 量 能 耗 和 环 保 等 多 方 面 问 题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中 用 到 的 设 备 包 括 发 酵 罐 纯 化 罐 成 盐 罐 酸 化 釜 回 收 塔 液 化 罐 喷 射 器 糖 化 罐 等 主 要 设 备 和 真 空 泵 空 压 机 等 在 设 备 选 择 上 新 购 设 备 为 成 套 购 买 且 为 国 内 同 类 型 中 较 先 进 设 备 ; 设 备 材 质 选 择 均 考 虑 了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设 备 操 作 的 温 度 和 压 力 条 件 以 及 设 备 接 触 物 料 的 化 学 特 性, 主 要 容 器 管 道 以 及 贮 罐 选 择 不 锈 钢 碳 钢 搪 瓷 等 防 腐 蚀 材 料 由 以 上 分 析 可 知,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基 本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资 源 及 能 源 利 用 分 析 由 工 程 分 析 知, 本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在 设 计 中 采 取 了 以 下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措 施 : (1) 在 工 艺 设 备 选 择 时, 尽 量 选 用 国 内 先 进 节 能 设 备 生 产 车 间 及 公 用 工 程 设 施, 13-3

277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一 律 不 选 用 已 经 公 布 淘 汰 的 机 电 产 品, 变 配 电 设 备 安 装 电 容 自 动 补 偿 装 置, 使 功 率 因 数 提 高 到 0.9 以 上, 减 少 无 功 损 耗 选 择 优 良 的 保 温 保 冷 材 料, 减 少 冷 热 损 失 公 用 动 力 设 施 尽 量 布 置 在 负 荷 中 心, 减 少 管 线 长 度, 能 源 损 失 工 艺 设 计 充 分 考 虑 生 产 连 续 运 行 及 动 力 负 荷 分 布, 合 理 确 定 设 备 功 率, 提 高 设 备 的 负 荷 率, 减 少 能 源 消 耗 (2)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中 间 物 料 实 行 换 热 处 理, 实 现 了 热 量 的 循 环 利 用, 这 不 但 节 约 了 燃 料 的 使 用, 还 能 减 少 燃 料 废 气 对 周 边 环 境 的 危 害 (3) 对 生 产 工 艺 中 部 分 工 艺 废 水 进 行 收 集 回 收 利 用, 这 不 但 节 约 了 实 现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同 时 减 少 工 艺 废 水 排 放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见 表 13-1 所 示, 与 同 类 型 企 业 水 平 对 比 结 果 见 表 13-2 所 示 表 13-1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分 析 一 览 表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分 析 评 价 内 容 评 价 结 果 1 原 辅 材 料 菌 种 培 养 用 葡 萄 糖 为 厂 区 自 产 采 用 聚 合 氯 化 铝 作 为 替 代 品 进 行 纯 化 糖 化 酶 淀 粉 酶 盐 酸 液 碱 等 原 料 均 为 外 购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2 生 产 工 艺 及 设 备 葡 萄 糖 液 化 工 序 采 用 喷 射 液 化, 采 用 淀 粉 酶 糖 化 酶 双 酶 法 制 备 菌 种 培 养 采 用 分 级 培 养 连 续 发 酵 形 式 有 机 溶 剂 采 用 塔 式 汽 提 回 收, 热 量 多 级 利 用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耗 水 量 :133263m 3 /a( 新 鲜 水 ) 3 资 源 和 能 源 消 耗 4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耗 电 量 :1000 万 kwh/a 蒸 汽 量 :17200t/a 天 然 气 消 耗 量 :150m 3 /a 燃 气 锅 炉 采 用 情 节 性 能 源 建 立 完 善 环 境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并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进 行 定 期 监 测 及 管 理, 对 污 染 物 排 放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及 年 度 考 核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满 足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表 13-2 本 装 置 生 产 技 术 指 标 和 国 内 外 同 行 业 水 平 对 比 一 览 表 序 号 资 源 及 能 源 名 称 年 消 耗 量 国 内 同 类 型 企 业 年 消 耗 量 1 淀 粉 2460t/a 3000t/a 2 乙 酸 丁 酯 74t/a( 新 鲜 量 ) 150t/a 3 异 丙 醇 32t/a( 新 鲜 量 ) 50t/a 4 工 艺 用 水 46040t/a 50000t/a 5 电 1000 万 kwh/a 1100 万 kwh/a 6 蒸 汽 17200t/a 25000t/a 综 上 所 述, 本 工 程 通 过 采 取 了 多 项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后, 物 耗 能 耗 指 标 多 数 优 于 现 13-4

278 有 国 内 同 行 业 一 般 水 平, 体 现 了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产 污 排 污 指 标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后 外 排, 从 很 大 程 度 上 减 少 了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量 ; 废 气 主 要 是 工 艺 废 气 和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均 可 达 标 排 放 ; 固 体 废 物 全 部 得 到 妥 善 处 置, 实 现 了 零 排 放 拟 建 项 目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见 表 13-3 表 13-3 拟 建 项 目 主 要 污 染 物 产 生 及 排 放 情 况 表 污 染 物 单 位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消 减 量 废 水 量 m 3 /a 废 水 COD t/a 氨 氮 t/a SO 2 t/a NO X t/a 废 气 烟 尘 t/a 乙 酸 丁 酯 t/a 异 丙 醇 t/a 粉 尘 t/a 固 体 废 物 总 量 t/a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以 上 分 析 表 明,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符 合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及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 项 目 的 原 料 产 品 工 艺 设 备 及 生 产 控 制 均 具 有 一 定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注 意 节 能 降 耗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物 耗 能 耗 较 低 ; 项 目 对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三 废 进 行 了 资 源 化 治 理, 污 染 物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综 合 考 虑, 项 目 总 体 达 到 清 洁 生 产 二 级 水 平,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的 要 求 13.4 清 洁 生 产 建 议 (1) 建 设 单 位 应 加 强 生 产 工 艺 控 制 物 流 管 理 和 全 厂 的 节 能 降 耗 工 作, 设 立 专 职 的 能 源 管 理 机 构, 专 门 负 责 车 间 能 源 定 额 计 划, 统 计 及 定 期 巡 检 等 具 体 工 作, 对 跑 冒 滴 漏 等 情 况 随 时 发 现 随 时 解 决, 并 将 统 计 数 据 输 入 微 机 以 便 于 管 理 (2) 建 设 单 位 应 建 立 健 全 厂 内 环 保 管 理 监 测 机 构, 对 生 产 中 三 废 进 行 系 统 化 监 测, 保 证 生 产 有 效 平 稳 地 进 行 13-5

279 13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3) 工 程 完 成 后, 企 业 应 定 期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工 作 通 过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找 出 了 企 业 内 部 存 在 的 问 题, 并 针 对 这 些 问 题 制 定 企 业 内 部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或 新 技 术 的 研 究 应 用 计 划 在 进 行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的 基 础 上, 坚 持 预 防 为 主 的 原 则, 确 保 新 工 艺 实 施 后 取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果 (4) 建 议 建 设 单 位 应 密 切 关 注 并 继 续 追 踪 国 内 外 最 新 技 术 的 发 展 动 向, 加 强 与 国 内 外 同 行 业 的 技 术 交 流, 为 企 业 日 后 的 技 术 升 级 与 技 术 进 步 奠 定 扎 实 的 基 础 (5) 机 器 检 修 和 开 停 车 等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排 污 需 要 严 格 监 测, 废 水 应 全 部 截 留, 并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事 故 水 池 13-6

280 14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第 14 章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4.1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及 对 象 总 量 控 制 原 则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是 考 核 各 级 政 府 和 企 业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责 任 制 的 重 要 指 标, 也 是 改 善 环 境 质 量 的 具 体 措 施 之 一 目 前, 国 家 实 施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由 各 级 政 府 层 层 分 解 下 达 区 域 控 制 指 标, 各 级 政 府 再 根 据 辖 区 内 企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情 况, 给 企 业 分 解 下 达 具 体 控 制 指 标 对 扩 建 和 技 改 项 目, 必 须 首 先 落 实 现 有 工 程 三 废 的 达 标 排 放, 并 贯 彻 以 新 带 老 的 原 则, 尽 量 做 到 增 产 不 增 污 对 确 需 增 加 总 量 的 新 建 和 扩 建 项 目, 经 企 业 申 请, 由 当 地 政 府 根 据 环 境 容 量 条 件, 从 区 域 控 制 指 标 调 剂 解 决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2011 年 12 月 发 布 了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计 划, 我 省 环 境 保 护 的 总 目 标 具 体 目 标 如 下 : 总 体 目 标 到 2015 年, 完 成 国 家 下 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减 排 指 标, 城 乡 环 境 质 量 明 显 改 善, 环 境 安 全 得 到 有 效 保 障, 基 础 人 才 保 障 三 大 工 程 建 设 取 得 明 显 进 展, 法 律 法 规 经 济 政 策 环 保 科 技 行 政 监 管 和 环 境 文 化 五 大 体 系 基 本 形 成, 社 会 各 界 广 泛 参 与 的 环 保 工 作 大 格 局 更 加 巩 固 环 境 保 护 计 划 指 标 (1) 完 成 国 家 下 达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减 排 指 标 在 全 省 GDP 年 均 增 长 9%, 单 位 GDP 能 耗 比 2010 年 降 低 17% 的 前 提 下, 化 学 需 氧 量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下 降 12.0%( 其 中 工 业 加 生 活 减 少 12.9%); 氨 氮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下 降 13.3%( 其 中 工 业 加 生 活 减 少 13.5%); 二 氧 化 硫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下 降 14.9%;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量 比 2010 年 下 降 16.1% (2) 环 境 质 量 明 显 改 善 全 省 重 点 污 染 河 流 控 制 断 面 平 均 浓 度 比 2010 年 改 善 20% 以 上, 力 争 省 控 重 点 河 流 全 部 消 除 劣 五 类 2013 年 通 水 前, 南 水 北 调 输 水 干 线 水 质 达 到 地 表 水 Ⅲ 类 标 准, 入 干 线 的 支 流 水 质 达 到 国 家 相 应 水 质 要 求 ; 水 质 达 标 的 城 镇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比 例 不 低 于 90%; 近 岸 海 域 水 质 达 到 规 划 功 能 要 求, 一 二 类 海 水 所 占 比 例 达 到 80% 以 上 ; 全 省 17 城 市 空 气 主 要 污 染 物 年 平 均 浓 度 比 2010 年 改 善 20% 以 上 (3) 环 境 安 全 得 到 有 效 保 障 因 违 法 排 污 造 成 的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高 发 态 势 得 到 有 效 14-1

281 14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遏 制 ; 辐 射 水 平 在 正 常 波 动 范 围 内 总 量 控 制 对 象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十 二 五 计 划, 我 省 在 十 二 五 期 间, 除 对 原 有 的 二 氧 化 硫 和 化 学 需 氧 量 2 种 污 染 物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外, 又 新 增 2 种 污 染 物 进 行 总 量 控 制 : 大 气 污 染 物 中 的 氮 氧 化 物 和 废 水 污 染 物 中 的 氨 氮 因 此 本 次 评 价 总 量 控 制 对 象 为 : 二 氧 化 硫 氮 氧 化 物 化 学 耗 氧 量 及 氨 氮 14.2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项 目 总 量 分 析 项 目 营 运 之 后,SO 2 排 放 量 0.6t/a,NO X 排 放 量 2.8t/a, 挥 发 性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量 1.8t/a;COD 氨 氮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3.8t/a,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外 环 境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0.42t/a 由 于 企 业 废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因 此 无 需 单 独 进 行 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申 请,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可 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中 调 剂 本 项 目 当 前 已 取 得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书 ( 编 号 :LYZL(2016)26 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附 件 十 三 ) 14-2

282 1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第 15 章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一 项 重 要 内 容, 其 重 要 任 务 是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投 入 的 环 保 资 金 所 能 收 到 的 环 境 保 护 效 果 以 及 可 能 带 来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是 衡 量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在 环 保 上 是 否 合 理 的 一 个 重 要 尺 度 本 次 环 评 的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主 要 从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社 会 效 益 三 个 方 面 对 工 程 的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作 简 要 的 分 析 15.1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其 主 要 经 济 指 标 见 表 15-1 表 15-1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表 名 称 项 目 单 位 数 额 备 注 总 投 资 万 元 投 资 分 析 固 定 资 产 万 元 9700 流 动 资 金 万 元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550 包 含 在 固 定 资 产 中 年 均 营 业 收 入 万 元 总 成 本 费 用 万 元 收 益 分 析 年 均 利 润 总 额 万 元 年 均 所 得 税 万 元 1147 年 总 利 润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年 4 所 得 税 后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项 目 正 常 营 运 后, 年 均 净 利 润 为 万 元, 投 资 回 收 期 限 为 4 年, 投 资 回 收 期 较 短, 经 济 效 益 较 好, 在 经 济 上 是 可 行 的 15.2 环 保 投 资 及 效 益 分 析 环 保 设 施 投 资 情 况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万 元, 在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方 面 投 资 为 550 万 元, 占 项 目 总 投 资 的 3.9% 环 保 设 施 及 其 投 资 情 况 详 见 表

283 1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表 15-2 环 保 投 资 估 算 表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1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80 2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固 废 处 理 防 渗 系 统 噪 声 治 理 50 6 绿 化 20 7 其 它 40 环 保 总 投 资 550 环 保 总 投 资 占 工 程 总 投 资 的 百 分 比 (%) 3.6%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环 保 投 资 建 设, 加 强 项 目 环 保 工 程 硬 件 建 设, 从 而 实 现 对 生 产 全 过 程 各 污 染 环 节 的 控 制, 确 保 各 主 要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满 足 行 业 要 求, 投 资 也 比 较 合 理 运 行 费 用 运 行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废 气 废 水 及 固 体 废 物 治 理 的 运 行 费 用 等, 共 计 万 元 / 年, 具 体 费 用 见 表 15-3 表 15-3 运 行 费 用 情 况 一 览 表 ( 单 位 : 万 元 / 年 ) 序 号 设 施 名 称 运 行 费 用 ( 电 费 人 工 费 药 剂 费 维 修 维 护 费 折 旧 费 等 ) 1 废 气 处 理 废 水 处 理 固 废 处 置 总 计 环 保 投 资 效 益 分 析 污 染 防 治 工 程 的 建 设, 不 仅 可 以 给 企 业 带 来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经 济 效 益, 更 重 要 的 是 对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水 环 境 和 大 气 环 境 等 起 到 了 重 要 作 用, 减 轻 了 项 目 地 建 设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影 响, 为 当 地 人 民 生 活 环 境 和 身 体 健 康 提 供 了 有 利 的 保 障, 也 使 区 域 各 种 资 源 能 够 得 到 合 理 有 序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1)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达 标 排 放, 其 中 COD 可 减 少 t/a 的 排 放 量, 氨 氮 可 减 少 10.66t/a 的 排 放 量 15-2

284 15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 各 类 有 组 织 废 气 收 集 后 经 相 应 的 处 理 装 置 净 化 处 理 后, 通 过 排 气 筒 达 标 排 放 ; (3)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的 建 设 可 为 企 业 职 工 创 造 一 个 良 好 舒 适 的 工 作 环 境, 对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能 起 到 较 大 作 用 同 时 对 厂 界 声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4)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其 中 危 险 废 物 由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部 分 进 行 外 售 综 合 利 用, 其 他 的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对 周 围 环 境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5) 树 木 花 草 不 仅 能 美 化 厂 区 环 境, 而 且 还 有 产 氧 滞 尘 调 节 气 温 吸 收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降 噪 等 多 种 功 能 绿 化 工 作 做 得 好, 可 增 加 厂 区 景 观, 给 厂 区 形 成 防 护 屏 障, 净 化 美 化 人 们 的 生 活 环 境 由 此 可 见, 项 目 花 费 工 程 总 投 资 3.6% 的 经 费 进 行 污 染 治 理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环 保 投 资 得 到 落 实 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较 少, 可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资 的 效 益 是 显 著 的, 既 减 少 了 排 污, 又 保 护 了 环 境 和 周 围 人 群 的 健 康 15.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仅 具 有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而 且 具 有 一 定 的 社 会 效 益 (1) 项 目 的 运 行, 既 能 给 企 业 发 展 创 造 良 好 开 端, 也 会 给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带 来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2) 项 目 投 产 后, 产 品 可 满 足 国 内 外 市 场 需 求, 提 高 国 内 企 业 在 世 界 市 场 的 竞 争 力, 提 升 出 口 创 汇 水 平 (3)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带 动 其 它 辅 助 行 业 发 展, 创 造 就 业 岗 位, 解 决 当 地 剩 余 劳 动 力 就 业 问 题, 减 轻 地 方 政 府 就 业 压 力, 有 利 于 社 会 安 定 和 经 济 繁 荣 项 目 还 可 增 加 国 家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不 断 增 强 当 地 经 济 实 力, 带 动 当 地 三 产 发 展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提 高 将 起 到 较 大 的 推 动 作 用, 有 利 于 促 进 社 会 全 面 发 展 综 上 所 述, 在 落 实 各 项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三 废 达 标 排 放 的 前 提 下, 工 程 的 运 行 具 有 较 好 的 社 会 环 境 和 经 济 效 益 15-3

285 16 厂 区 绿 化 第 16 章 厂 区 绿 化 16.1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文 件 要 求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 发 布 了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监 管 和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 文 件 要 求 在 规 划 环 评 和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中 设 置 绿 化 专 章 根 据 不 同 地 域 不 同 行 业 的 特 点, 提 出 相 应 的 绿 地 规 划 或 绿 化 工 程 方 案 绿 化 要 注 重 生 态 效 应, 根 据 生 态 承 载 力, 合 理 搭 配 树 种, 注 重 速 生 与 慢 生 常 绿 与 落 叶 树 种 的 搭 配, 并 进 行 适 当 密 植 在 环 评 管 理 过 程 中 强 化 和 细 化 各 项 绿 化 要 求 : 一 是 在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中, 强 化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建 设, 结 合 山 体 林 地 河 流 湖 泊 交 通 干 道 城 市 景 观 等 积 极 构 建 城 市 绿 色 生 态 屏 障 在 工 业 园 区 与 居 民 区 之 间 必 须 设 置 足 够 高 度 和 原 则 上 不 小 于 50m 宽 的 乔 木 隔 离 林 带 二 是 加 强 企 业 厂 区 绿 化 要 因 地 制 宜 地 选 择 污 染 物 高 耐 受 性 植 物, 尽 可 能 多 种 植 乔 木, 沿 厂 界 要 设 置 乔 木 绿 化 带, 努 力 把 企 业 建 在 森 林 中 16.2 绿 化 现 状 调 查 区 域 植 被 分 布 情 况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原 生 地 带 性 植 物 以 华 北 成 分 为 主, 代 表 性 植 被 是 暖 温 带 落 叶 阔 叶 树 由 于 人 类 不 断 的 反 复 破 坏 活 动, 原 始 植 被 现 存 的 已 经 很 少 目 前, 绝 大 多 数 是 人 工 植 被, 主 要 为 农 业 植 被 和 人 工 森 林 植 被, 包 括 小 麦 玉 米 银 杏 杞 柳 等 常 见 和 比 较 常 见 的 乔 木 有 柏 树 旱 柳 黄 连 木 刺 槐 毛 白 杨 榆 楸 树 ; 灌 木 有 杞 柳 胡 枝 子 达 乌 里 胡 枝 子 卫 矛 荆 条 酸 枣 山 槐 绣 线 菊 鼠 李 孩 儿 拳 头 锦 鸡 儿 等 ; 草 本 植 物 有 羊 胡 子 草 狼 尾 草 黄 背 草 柴 胡 白 杨 草 白 莲 蒿 狗 尾 草 大 油 芒 结 缕 草 等 ; 藤 本 植 物 有 山 葡 萄 ; 粮 食 作 物 有 水 稻 小 麦 玉 米 大 豆 甘 薯 谷 子 等 ; 果 树 有 苹 果 梨 桃 石 榴 杏 等 ; 豆 瓜 菜 物 种 有 黄 豆 绿 豆 豆 角 豌 豆 茄 子 番 茄 葱 白 菜 菜 心 萝 卜 芥 菜 等 经 调 查, 区 域 内 无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与 珍 稀 濒 危 植 物 分 布 总 之,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以 草 本 植 物 为 主, 植 物 种 类 为 常 见 种 普 生 种 ; 粮 食 作 物 主 要 为 小 麦 玉 米 等, 产 量 较 低 评 价 区 内 无 重 点 保 护 植 物 与 珍 稀 植 物 ; 植 物 物 种 多 样 性 不 高 16-1

286 16 厂 区 绿 化 区 域 绿 化 概 况 绿 化 现 状 主 要 通 过 资 料 收 集 和 现 场 调 查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区 域 绿 化 主 要 包 括 村 镇 绿 化 道 路 及 农 田 等 人 工 杨 树 林 分 布 较 为 普 遍, 覆 盖 度 最 大, 不 仅 一 些 地 头 平 地 种 植, 村 民 们 的 房 前 屋 后 也 能 看 见 生 长 茂 盛 的 杨 树, 使 得 村 民 家 家 户 户 多 掩 映 在 绿 树 丛 荫 中 此 外, 村 落 周 围 乡 间 小 路 边 农 田 田 埂 上 上 等 地 方 草 被 较 为 繁 茂 居 民 小 院 里 种 植 多 种 花 卉 桃 李 杏 等 庭 院 美 化 绿 化 树 种 本 项 目 位 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根 据 现 场 踏 勘, 目 前 项 目 所 在 厂 区 内 已 进 行 了 部 分 绿 化 16.3 项 目 厂 区 绿 化 随 着 现 代 化 工 业 的 飞 速 发 展, 工 业 企 业 的 环 境 绿 化 美 化 工 作 越 来 越 重 要 除 一 般 绿 化 所 具 备 的 功 能 作 用 外, 厂 区 绿 化 建 设 还 具 有 特 殊 的 功 能 和 意 义 绿 色 植 物 能 够 吸 收 二 氧 化 碳, 释 放 氧 气, 吸 收 有 害 气 体 ( 如 二 氧 化 硫 氯 气 氟 化 氢 二 氧 化 氮 臭 氧 等 ), 具 有 净 化 空 气 的 功 能, 能 够 改 善 生 态 环 境 ; 绿 色 植 物 可 以 调 节 温 度 增 加 空 气 湿 度, 调 节 小 气 候 ; 工 厂 绿 化 可 以 改 善 工 作 环 境,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对 人 体 造 成 的 不 利 影 响 ; 工 厂 绿 化 是 工 厂 总 体 布 局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可 以 美 化 环 境, 树 立 工 厂 形 象 ; 厂 区 绿 化 也 是 构 建 和 谐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产 和 生 活 环 境, 建 设 资 源 节 约 型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的 重 要 环 节, 符 合 未 来 环 境 改 造 和 经 济 发 展 的 方 向 本 项 目 选 址 处 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目 前 本 项 目 未 指 定 详 细 的 绿 化 方 案, 其 周 边 绿 化 基 本 依 托 原 厂 区, 项 目 建 成 后 仅 在 区 域 周 边 进 行 少 量 的 绿 化 种 植 为 提 高 厂 区 的 绿 化 环 境, 同 时 根 据 鲁 环 评 函 [2013]138 号 文 件 的 精 神, 结 合 厂 区 实 际 情 况, 针 对 厂 区 绿 化 工 作 环 评 提 出 以 下 要 求 : (1) 项 目 应 根 据 所 在 地 的 地 域 特 征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特 征, 设 计 项 目 绿 化 工 程 方 案, 并 根 据 绿 化 方 案 实 施 厂 区 绿 化 (2) 区 内 绿 化 设 计 应 根 据 工 厂 的 总 图 布 置 生 产 特 点 消 防 安 全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当 地 的 土 壤 情 况 气 候 条 件 植 物 习 性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合 理 布 置 和 选 择 绿 化 植 物 不 得 妨 碍 废 气 的 扩 散 ; 不 得 妨 碍 道 路 和 行 车 安 全 ; 不 得 妨 碍 生 产 操 作 消 防 作 业 和 物 料 运 输 ; 要 充 分 利 用 通 道 零 星 空 地 及 预 留 地 (3) 项 目 绿 化 要 因 地 制 宜, 以 实 用 经 济 美 观 为 原 则, 另 外 项 目 区 绿 化 要 与 现 16-2

287 16 厂 区 绿 化 有 厂 区 的 总 体 绿 化 相 适 应, 达 到 环 境 相 容, 协 调 一 致 的 效 果 (4) 绿 化 要 注 重 生 态 效 应, 根 据 生 态 承 载 力, 合 理 搭 配 树 种, 注 意 乔 灌 草 的 合 理 搭 配, 注 重 速 生 与 慢 生 常 绿 与 落 叶 树 种 的 合 理 搭 配, 花 卉 与 草 皮 适 当 搭 配 并 进 行 适 当 密 植 (5) 厂 区 绿 化 植 物 的 选 择 要 因 地 制 宜 地 选 择 耐 受 性 植 物, 尽 可 能 多 种 植 乔 木 选 择 相 应 的 抗 污 净 化 减 噪 或 滞 尘 力 强 的 植 物 ; 选 择 有 利 于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 卫 生 的 植 物 ; 选 择 观 赏 性 植 物 ; 选 择 易 于 成 活 病 虫 害 少 及 养 护 管 理 方 便 的 植 物 ; 选 择 乡 土 植 物 和 苗 木 来 源 可 靠 产 地 近 价 格 适 宜 的 植 物 (6) 项 目 区 的 绿 化 管 理 要 纳 入 整 个 厂 区 的 绿 化 管 理 之 中, 绿 化 管 理 人 员 可 由 现 有 绿 化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16-3

288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第 17 章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是 指 与 人 民 群 众 利 益 密 切 相 关 的 重 大 决 策 重 要 政 策 重 大 改 革 措 施 重 大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与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相 关 的 重 大 活 动 等 重 大 事 项 在 制 定 出 台 组 织 实 施 或 审 批 审 核 前, 对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的 因 素 开 展 系 统 的 调 查, 科 学 的 预 测 分 析 和 评 估, 制 定 风 险 应 对 策 略 和 预 案 为 有 效 规 避 预 防 控 制 重 大 事 项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产 生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为 更 好 的 确 保 重 大 事 项 顺 利 实 施 根 据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开 展 重 大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事 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环 函 [2013]172 号 ) 关 于 开 展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办 [2014]10 号 ) 文 件, 对 本 次 项 目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进 行 了 分 析 17.1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根 据 工 程 特 性 建 设 区 域 实 物 指 标 区 域 社 会 经 济 构 成 和 总 体 发 展 水 平 等 综 合 分 析, 本 次 工 程 建 设 的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影 响 因 素 相 对 较 少, 且 在 不 同 的 建 设 阶 段, 表 现 为 不 同 的 影 响 因 素 经 分 析,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影 响 因 素 主 要 有 政 策 规 划 符 合 性 问 题 群 众 支 持 问 题 受 损 补 偿 问 题 工 程 建 设 与 当 地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协 调 问 题 利 益 诉 求 问 题 和 社 会 治 安 问 题 以 及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性 问 题 等 风 险 识 别 一 般 可 选 用 对 照 表 法 专 家 调 查 表 以 及 访 谈 法 实 地 观 察 法 案 例 参 照 法 项 目 类 比 法 等 常 见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因 素 归 纳 起 来 主 要 包 括 : 政 策 规 划 和 公 众 参 与 征 地 拆 迁 涉 农 利 益 技 术 经 济 经 济 效 益 社 会 环 境 建 设 及 运 营 管 理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划 符 合 性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及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中 内 容,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及 当 地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同 时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及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17-1

289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同 时 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中 规 定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与 当 地 基 础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协 调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为 利 福 霉 素 医 药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选 址 为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 项 目 供 水 取 用 彭 白 河 水, 供 电 供 气 等 均 由 园 区 供 水 供 气 管 网 提 供 ;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处 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项 目 区 交 通 便 利, 原 辅 料 供 应 及 产 品 输 运 便 利 群 众 支 持 性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多 为 当 地 居 民 公 司 人 员 通 常 没 有 特 殊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文 化 传 统, 对 当 地 民 族 风 俗 习 惯 和 宗 教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企 业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院 落, 不 存 在 村 庄 搬 迁 移 民 安 置 等 问 题, 不 会 造 成 相 应 的 社 会 矛 盾 通 过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无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提 出 反 对 意 见, 并 得 到 当 地 政 府 大 力 支 持 综 上 分 析, 项 目 的 建 设 在 当 地 具 有 良 好 的 群 众 基 础 17.2 项 目 建 设 可 行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设 条 件 分 析 项 目 条 件 本 项 目 为 利 福 霉 素 医 药 中 间 体 生 产 项 目, 选 址 为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拟 利 用 该 公 司 已 建 成 闲 置 建 筑 及 生 产 办 公 设 施 开 展 此 次 项 目, 地 下 无 历 史 文 物 遗 存, 建 设 前 期 对 场 地 进 行 打 扫 整 理 后 即 可 使 用, 不 涉 及 拆 迁 安 置 问 题 拟 建 项 目 用 水 取 用 彭 白 河 水, 废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达 标 处 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故 对 生 态 环 境 不 会 产 生 太 大 影 响, 对 流 域 或 区 域 环 境 不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政 策 符 合 性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和 地 方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同 时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

290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号 ) 及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同 时 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中 规 定 要 求 经 济 费 用 效 益 或 费 用 效 果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根 据 利 福 霉 素 类 医 药 中 间 体 市 场 调 查 并 结 合 项 目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年 总 利 润 为 万 元,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增 加 国 家 和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有 利 于 促 进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带 动 就 业, 提 高 当 地 人 民 的 收 入 和 生 活 水 平, 促 进 经 济 发 展, 带 来 良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宏 观 经 济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工 程 建 设 及 生 产 运 营 过 程 中, 带 动 区 域 上 下 游 产 品 产 业 链, 提 高 区 域 资 源 利 用 效 率, 促 进 当 经 济 发 展, 改 善 区 域 居 民 生 活 环 境 医 疗 水 平 等, 为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贡 献 17.3 社 会 影 响 和 适 应 性 分 析 社 会 影 响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通 过 对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采 取 必 要 的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一 定 的 环 保 投 资 后, 可 以 减 轻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并 推 动 周 边 经 济 发 展, 促 进 区 域 经 济 效 益 和 稳 定 社 会 环 境, 达 到 社 会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统 一 社 会 适 应 性 分 析 项 目 建 成 后, 由 于 物 流 大 幅 度 增 加 会 提 高 当 地 社 会 运 输 能 力, 带 动 运 输 及 相 关 产 业 发 展, 增 加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扩 大 就 业 机 会, 调 高 当 地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和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促 进 当 地 的 文 化 和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增 强 当 地 的 工 业 实 力 体 现 在 : 1 原 辅 料 的 采 购 产 品 销 售 将 以 地 销 为 主, 地 销 通 过 便 捷 的 公 路 交 通 运 输 网 络, 有 效 降 低 运 输 费 用, 增 强 产 品 的 终 端 竞 争 能 力 2 本 项 目 环 保 投 入 将 切 实 保 证 达 标 排 放, 注 重 社 会 生 态 效 益, 实 现 清 洁 生 产 3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供 电 供 气 等 均 由 经 济 开 发 区 供 给, 项 目 用 水 取 用 彭 白 河 水 ; 厂 址 所 在 位 置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符 合 临 沂 市 总 体 规 划, 不 存 在 不 协 调 或 社 会 矛 盾 17-3

291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4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生 产 过 程 中 生 产 人 员 管 理 人 员 及 技 术 人 员 等, 多 为 当 地 居 民 5 工 作 人 员 基 本 没 有 特 殊 的 宗 教 信 仰 和 文 化 传 统, 对 当 地 民 族 风 俗 习 惯 和 宗 教 不 会 产 生 影 响 本 项 目 建 设 所 涉 及 的 各 种 社 会 因 素, 如 环 境 污 染 劳 动 纠 纷 等 均 引 起 社 会 影 响 只 要 企 业 按 国 家 和 当 地 政 府 政 策 妥 善 进 行 处 理 不 会 引 起 社 会 矛 盾 17.4 风 险 防 范 化 解 措 施 对 可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应 加 强 防 范 并 进 行 有 效 化 解,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为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应 成 立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和 平 安 建 设 工 作 协 调 领 导 工 作 组, 以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制 定 化 解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措 施,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1 群 众 支 持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在 群 众 总 体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的 前 提 下, 针 对 群 众 较 为 关 心 和 关 注 的 问 题, 如 环 境 保 护 生 态 破 坏 等 采 取 相 应 的 措 施, 作 为 重 要 关 注 点 (1) 针 对 施 工 过 程 造 成 的 自 然 环 境 和 生 态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采 取 措 施, 使 不 利 的 负 面 影 响 最 小 化 (2) 合 理 进 行 施 工 布 置 和 作 业 程 度, 减 少 不 利 环 境 影 响, 减 轻 噪 声 扰 民 和 扬 尘 对 居 民 的 影 响 (3)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企 业 应 重 点 加 强 监 管 环 境 处 理 措 施, 使 厂 区 污 染 物 达 标 排 放, 减 轻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及 区 域 环 境 的 影 响 2 受 损 补 偿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1) 广 泛 深 入 宣 传 国 家 有 关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和 地 方 规 定 (2) 统 一 政 策 统 一 补 偿 支 付 时 间 统 一 实 物 补 偿 标 准 准 确 计 算 分 户 居 民 补 偿 额 (3) 实 物 补 偿 程 序 公 开 化 和 程 序 化 (4) 对 居 民 存 在 的 疑 问 及 时 耐 心 解 释 和 引 导 工 作 (5) 保 持 居 民 反 映 和 申 述 渠 道 的 通 畅 3 与 当 地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协 调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1) 各 项 设 施 布 置 和 建 设 前 由 当 地 政 府 和 居 民 积 极 沟 通 交 流 (2) 工 程 基 础 建 设 设 施 建 设 时 应 考 虑 与 当 地 居 民 提 供 方 便 (3) 工 程 涉 及 道 路 交 通 时, 施 工 期 间 交 通 部 门 应 进 行 做 好 宣 传 解 释 17-4

292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4 利 益 诉 求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1) 当 地 政 府 和 建 设 单 位 设 立 专 门 部 门, 听 取 居 民 正 常 诉 求 (2) 主 动 了 解 群 众 思 想 动 态 和 诉 求 需 求 (3) 及 时 解 决 和 处 理 相 关 利 益 方 的 诉 求, 对 不 能 及 时 解 决 的 应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解 决 (4) 保 持 利 益 相 关 方 诉 求 渠 道 的 畅 通, 并 及 时 与 当 地 政 府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解 决 有 关 问 题 5 社 会 治 安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1) 与 当 地 有 关 部 门 配 合, 加 强 居 民 和 施 工 人 员 法 制 教 育 (2) 施 工 单 位 加 强 施 工 外 来 人 员 的 教 育 管 理 工 作, 充 分 尊 重 当 地 群 众 的 生 活 习 惯 宗 教 信 仰 和 风 速 特 点 (3)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加 强 对 外 来 人 口 的 管 理 和 社 会 治 安 管 理 工 作, 打 击 违 法 犯 罪 活 动, 营 造 良 好 环 境 (4) 施 工 单 位 及 时 兑 现 人 员 工 资, 若 出 现 拖 欠 问 题, 业 主 在 劳 动 部 门 的 配 合 下, 有 关 代 扣 施 工 单 位 的 工 程 结 算 款 用 于 发 放 施 工 人 员 工 资 (5)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内 容 丰 富 的 地 企 共 建 活 动, 增 进 了 解 与 友 谊, 共 同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6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性 问 题 风 险 化 解 措 施 针 对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性 的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除 与 当 地 居 民 多 沟 通 交 流 外, 还 应 注 重 于 当 地 政 府 沟 通 交 流, 及 时 分 析 和 预 测 可 能 出 现 的 不 确 定 问 题, 采 取 预 防 或 防 范 措 施, 注 重 及 时 发 现 和 观 察 细 微 矛 盾 的 出 现, 及 时 制 定 应 对 和 采 取 相 应 措 施, 预 防 矛 盾 的 积 累 和 集 中 爆 发 预 防 和 解 决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问 题, 建 设 单 位 所 以 靠 的 主 要 是 当 地 政 府, 因 此 建 设 单 位 应 与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当 地 群 众 及 时 交 流 信 息, 将 有 可 能 影 响 社 会 稳 定 和 事 关 群 众 利 益 的 问 题 完 善 解 决, 积 极 稳 妥 推 荐 前 期 各 项 工 作, 尤 其 做 好 个 人 实 物 的 补 偿 和 解 决 好 工 程 建 设 与 居 民 的 利 益 问 题, 同 时 在 地 方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组 建 专 门 机 构, 并 配 备 响 应 人 员, 处 理 相 关 事 务, 切 实 做 好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7 防 范 措 施 及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可 行 性 和 有 效 性 (1)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防 范, 构 建 风 险 管 理 联 动 机 制, 完 善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是 必 须 的, 此 项 工 作 将 加 强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相 关 部 门 各 管 理 部 门 专 业 部 门 之 间 的 沟 通 协 作, 保 持 信 息 畅 通, 对 于 项 目 应 对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的 把 控 具 有 一 定 的 17-5

293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综 合 效 应 ; (2) 通 过 完 善 项 目 前 期 工 作, 合 理 选 择 宣 传 方 式,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扩 大 民 意 调 查 量, 对 降 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程 度 将 起 到 较 好 效 果 ; (3)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对 于 周 边 的 环 境 影 响 基 本 是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键 在 于 降 低 其 影 响 程 度, 包 括 时 间 以 及 范 围 通 过 项 目 施 工 严 格 按 照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施 工,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工 作, 并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和 施 工 时 段, 风 险 的 影 响 程 度 及 发 生 概 率 将 有 一 定 程 度 降 低 ; (4) 加 强 人 员 管 理 施 工 管 理, 制 定 交 通 及 社 会 管 理 措 施, 有 助 于 减 少 施 工 过 程 中 对 周 边 居 民 的 影 响, 避 免 引 起 周 边 民 众 不 满, 从 而 影 响 项 目 建 设 按 正 常 计 划 进 行, 甚 至 引 起 群 众 事 件 ; (5) 运 营 期 间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运 行, 保 证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各 项 指 标 要 求, 完 善 环 境 检 测, 引 入 第 三 方 检 测 模 式,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检 测 结 果, 对 提 高 公 众 支 持 度, 降 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将 起 到 积 极 作 用 ; (6) 本 次 风 险 分 析 报 告 为 整 体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建 设 单 位 需 全 局 控 制, 从 项 目 前 期 开 始, 至 设 计 施 工 运 行 各 个 阶 段 都 应 加 强 管 理, 保 障 项 目 建 设 17.5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等 级 判 定 标 准 综 合 风 险 指 数 法 将 各 风 险 程 度 分 为 很 低 较 低 中 等 较 大 重 大 五 个 级 别, 并 对 各 级 别 风 险 程 度 进 行 取 值 量 化 ; 同 时, 根 据 项 目 各 种 风 险 的 影 响 程 度, 并 参 考 发 生 概 率 对 其 取 加 权 值 ; 项 目 各 种 风 险 加 权 值 与 风 险 程 度 的 乘 积 之 和 为 综 合 风 险 指 数 根 据 风 险 指 数 指 数 将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分 为 高 中 低 三 级, 拟 建 项 目 风 险 等 级 评 判 参 考 标 准 表 见 17-1 序 号 项 目 综 合 风 险 程 度 整 体 风 险 指 数 调 查 结 果 表 17-1 风 险 等 级 判 定 标 准 17-6 风 险 等 级 高 级 ( 重 大 负 面 影 响 ) 中 级 ( 较 大 负 面 影 响 ) 低 级 ( 一 般 负 面 影 响 ) 2 个 及 以 上 重 大 或 5 个 及 以 上 较 大 单 因 素 风 险 1 个 及 以 上 重 大 或 2-4 个 较 大 单 因 素 风 险 1 个 及 以 上 重 大 或 1-4 个 较 大 单 因 素 风 险 > <0.36 采 用 面 向 特 定 对 象 征 求 意 见 的 方 式, 征 求 意 见 结 果, 明 确 反 采 用 面 向 特 定 对 象 征 求 意 见 的 方 式, 征 求 意 见 结 果, 明 采 用 面 向 特 定 对 象 征 求 意 见 的 方 式, 征 求 意

294 17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评 估 4 5 可 能 引 发 的 事 件 风 险 事 故 人 数 对 者 超 过 33% 确 反 对 者 占 10%-33% 见 结 果, 明 确 反 对 者 低 于 10% 大 规 模 群 体 性 事 件, 如 围 堵 施 工 现 场 堵 塞 交 通 冲 击 党 政 机 关 机 体 械 斗 聚 众 闹 事 人 员 伤 亡 等 一 般 群 体 性 事 件, 如 集 体 上 访 静 坐 请 愿 非 法 聚 合 集 体 散 步 示 威 等 个 体 矛 盾 冲 突, 如 个 体 信 访 网 络 发 布 散 发 宣 传 品 挂 横 幅 等 单 次 事 件 200 人 及 以 上 单 次 事 件 人 单 次 事 件 10 人 及 以 下 风 险 等 级 判 定 结 果 拟 建 项 目 存 在 政 策 规 划 批 复 程 序 经 济 社 会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和 安 全 卫 生 社 会 风 险 因 素 ; 根 据 该 项 目 已 制 定 的 各 项 风 险 防 范 应 急 预 案 情 况, 结 合 建 设 地 市 级 情 况, 同 时 参 考 同 类 型 项 目 经 验, 根 据 表 17-1 中 风 险 等 级 判 定 标 准, 该 项 目 风 险 等 级 为 低 级 17.6 小 结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拟 投 资 万 元,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用 地 规 划 及 产 业 规 划 等 要 求 项 目 周 围 交 通 便 利, 交 通 条 件 优 越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年 均 利 润 为 万 元, 促 进 周 边 周 边 经 济 发 展, 提 高 当 地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增 加 就 业 岗 位, 保 持 社 会 稳 定, 具 有 很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同 时, 当 地 政 府 和 群 众 积 极 关 心 和 支 持 并 参 与 拟 建 项 目 建 设, 为 项 目 早 日 开 工 建 设 早 日 建 成 投 产 实 现 项 目 目 标 提 供 有 效 支 持 17-7

295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第 18 章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环 境 管 理 是 企 业 管 理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之 一 在 企 业 中, 建 立 健 全 环 保 机 构, 加 强 环 保 管 理 工 作, 开 展 厂 内 环 境 监 测 监 督, 并 把 环 保 工 作 纳 入 生 产 管 理, 对 于 减 少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促 进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与 回 收,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和 环 境 效 益 有 着 重 要 意 义 环 境 监 测 是 工 业 污 染 源 监 督 管 理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国 家 和 行 业 了 解 并 掌 握 排 污 状 况 和 排 污 趋 势 的 手 段 监 测 数 据 是 执 行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标 准, 进 行 环 境 管 理 和 污 染 防 治 的 依 据 因 此, 应 建 立 并 完 善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18.1 环 境 管 理 环 保 机 构 设 置 项 目 为 新 建 项 目, 为 便 于 生 产 中 随 时 ( 特 别 是 非 正 常 生 产 工 况 下 ) 了 解 排 污 状 况, 全 面 掌 握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以 保 证 生 产 的 正 常 进 行 根 据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应 当 设 置 以 下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机 构 : (1) 设 立 环 保 管 理 科 工 程 的 行 业 规 模 决 定 了 其 在 废 气 废 水 等 方 面 的 环 境 问 题 相 对 突 出, 另 外 涉 及 固 体 废 弃 物 等 方 面 的 厂 内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任 务 也 较 为 繁 重, 因 此, 应 该 设 立 独 立 的 环 保 管 理 科, 设 科 长 1 名, 直 接 向 分 管 的 技 术 副 厂 长 负 责, 另 设 科 员 2 名 (2) 设 立 环 保 监 测 站 环 保 监 测 站 的 站 长 由 环 保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监 测 分 析 人 员 1-2 人, 统 计 人 员 1 人 ( 可 由 监 测 人 员 兼 任 ) 上 述 人 员 中 需 配 备 环 境 工 程 分 析 化 学 等 专 业 的 技 术 人 员 以 负 责 全 厂 的 环 境 管 理 和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监 测 站 需 配 备 分 析 天 平 酸 度 计 声 级 计 等 分 析 监 测 仪 器 环 境 保 护 职 责 (1) 环 保 科 的 主 要 职 责 和 任 务 1 负 责 组 织 厂 内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及 地 方 环 保 法 规 和 环 境 标 准 的 工 作 ; 2 负 责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本 厂 的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制 度 及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规 划 和 年 度 计 划 ; 3 负 责 对 厂 内 员 工 进 行 环 境 问 题 环 保 知 识 的 宣 传 教 育, 并 负 责 各 种 适 用 的 环 保 新 技 术 的 推 广 应 用 工 作 ; 18-1

296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4 根 据 厂 内 生 产 工 艺 排 污 特 点 及 企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制 定 各 车 间 各 排 污 工 段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并 组 织 执 行 ; 5 按 照 清 洁 生 产 的 原 则,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厂 内 部 清 洁 生 产 管 理 办 法, 达 到 减 少 原 材 料 的 消 耗, 节 约 资 源, 将 污 染 物 产 生 量 控 制 在 最 小 程 度 的 目 的 ; 6 负 责 建 立 全 厂 的 污 染 源 档 案, 做 好 环 保 统 计 工 作 ; 7 制 定 监 测 管 理 制 度 及 本 厂 的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监 督 检 查 监 测 任 务 的 完 成 情 况 ; 制 定 环 保 设 施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定 期 检 查 环 保 设 施 的 运 转 情 况, 确 保 环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转 ; 8 负 责 与 地 方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的 业 务 联 系, 及 时 向 地 方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汇 报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2) 环 保 监 测 站 的 主 要 职 责 和 任 务 1 按 照 厂 内 的 监 测 制 度 及 监 测 计 划, 完 成 厂 内 环 境 空 气 废 气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的 例 行 监 测 任 务, 及 时 统 计 监 测 结 果, 上 报 环 保 科 ; 2 对 各 车 间 的 排 污 情 况 进 行 抽 查, 对 监 测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及 时 向 环 保 科 汇 报 ; 3 负 责 污 水 处 理 装 置 的 进 出 水 水 质 的 监 测 化 验 工 作, 及 时 向 环 保 科 反 映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情 况 ; 4 负 责 建 立 本 厂 环 境 监 测 分 析 数 据 档 案, 填 报 环 境 监 测 报 表 ; 5 完 成 环 保 管 理 科 安 排 的 其 他 环 境 监 测 工 作 (3) 兼 职 环 保 员 的 主 要 职 责 和 任 务 1 注 意 和 了 解 生 产 排 污 和 环 保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汇 报, 及 时 解 决 2 负 责 车 间 及 各 工 段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统 计 工 作, 随 时 了 解 掌 握 生 产 排 污 量 是 否 正 常, 并 及 时 汇 报, 同 时 协 助 环 保 监 测 站 人 员 实 施 监 测 任 务 3 在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可 直 接 向 厂 领 导 报 告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排 污 口 是 污 染 物 进 入 环 境 对 环 境 产 生 影 响 的 通 道 强 化 排 污 口 的 管 理 是 实 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的 基 础 工 作 之 一, 也 是 区 域 环 境 管 理 逐 步 实 现 污 染 物 排 放 科 学 化 定 量 化 的 重 要 手 段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1) 向 环 境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排 污 口 必 须 规 范 化 ; 18-2

297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 根 据 工 程 特 点 和 国 家 列 入 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排 放 COD NH 3 -N 等 污 染 物 的 废 水 排 放 口 和 向 大 气 排 放 废 气 的 排 气 筒 作 为 管 理 的 重 点 ; (3) 排 污 口 应 便 于 采 样 与 计 量 检 测, 便 于 日 常 现 场 监 督 检 查 技 术 内 容 (1) 污 水 排 放 口 与 采 样 点 的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1 排 污 口 的 设 置 必 须 合 理 确 定, 按 照 排 污 口 规 范 化 整 治 技 术 要 求 ( 试 行 ) ( 环 监 [1996]470 号 ) 的 要 求, 进 行 规 范 化 管 理 2 排 污 口 及 采 样 点 原 则 上 应 设 置 在 厂 界 附 近, 采 样 点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污 染 源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要 求, 污 水 采 样 点 设 置 在 工 厂 总 排 放 口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的 进 水 和 出 水 口 等 处 3 对 暂 不 具 备 条 件 排 污 口 确 需 设 置 在 厂 区 内 部 的, 应 至 少 满 足 下 列 任 一 要 求 : a 排 污 口 及 采 样 点 采 用 开 放 性 通 道 与 厂 区 外 界 相 连 通, 通 道 宽 度 应 60cm, 公 众 及 环 保 执 法 人 员 经 过 通 道 可 了 解 污 染 源 排 污 情 况 并 且 不 受 限 制 地 进 行 水 质 采 样 ; b 厂 界 附 近 或 独 立 的 排 污 管 道 末 端 应 设 置 一 处 开 放 性 的 污 水 采 样 点, 方 便 采 样 和 流 量 的 测 定 : 有 压 排 污 管 道 应 安 装 取 样 阀 门 4 排 污 口 和 采 样 点 处 的 水 深 一 般 情 况 下 应 <1.2m, 周 围 应 当 设 置 既 能 方 便 采 样, 又 能 保 障 采 样 人 员 安 全 的 护 栏 等 设 施 ; 排 污 口 和 采 样 点 处 水 深 1.2m 的, 应 设 置 水 深 警 告 标 志, 并 强 化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设 置 本 项 目 污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外 环 境, 不 需 要 设 置 生 物 指 示 池, 需 在 污 水 排 放 口 安 装 在 线 监 测 装 置 (2) 废 气 排 放 口 与 采 样 点 的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1 排 气 筒 应 设 置 便 于 采 样 监 测 的 采 样 口 采 样 口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污 染 源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要 求 2 无 组 织 排 放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应 加 装 引 风 装 置, 进 行 收 集 处 理, 并 设 置 采 样 点 (3)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场 所 的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1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应 设 置 专 用 贮 存 堆 放 场 地 易 造 成 二 次 扬 尘 的 贮 存 堆 放 场 地, 应 采 取 不 定 时 喷 洒 等 防 治 措 施 2 有 毒 有 害 固 体 废 物 等 危 险 废 物, 应 设 置 专 用 堆 放 场 地, 并 必 须 有 防 扬 散 防 流 失 防 渗 漏 等 防 治 措 施 (4) 固 定 噪 声 排 放 源 的 降 噪 措 施 及 监 测 点 的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1 根 据 不 同 噪 声 源 情 况, 可 采 取 减 振 降 噪, 吸 声 处 理 降 噪 隔 声 处 理 降 噪 等 措 施, 18-3

298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使 其 达 到 功 能 区 标 准 要 求 2 在 固 定 噪 声 源 厂 界 噪 声 敏 感 且 对 外 界 影 响 最 大 处 设 置 该 噪 声 源 的 监 测 点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1) 污 水 排 放 口 或 采 样 点 在 厂 界 附 近 或 厂 界 外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应 就 近 在 排 污 口 或 采 样 点 附 近 醒 目 处 设 置 ; 排 污 口 或 采 样 点 采 用 开 放 性 通 道 与 厂 区 外 界 相 连 通 的 : 通 道 长 度 <50m 的,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应 在 近 排 污 口 处 设 置 ; 通 道 长 度 50m 的, 应 在 通 道 入 口 醒 目 处 和 近 排 污 口 处 各 设 置 一 处 标 志 牌 (2) 污 水 排 放 口 标 志 牌 的 形 状 宜 采 取 矩 形, 长 度 应 >600mm, 宽 度 应 >300mm, 标 志 牌 上 缘 距 地 面 2m (3)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设 置 位 置 应 距 污 染 物 排 放 口 ( 源 ) 及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或 采 样 点 较 近 且 醒 目 处, 并 能 长 久 保 留, 其 中 : 噪 声 排 放 源 标 志 牌 应 设 置 在 距 选 定 监 测 点 较 近 且 醒 目 处 设 置 高 度 一 般 为 :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牌 上 缘 距 离 地 面 2 米 (4)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经 区 市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定 后 由 排 污 单 位 制 作 ( 参 考 样 式 见 表 18-1) (5)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的 图 形 标 志 图 形 颜 色 及 装 置 颜 色 标 志 牌 材 质 表 面 处 理 外 观 质 量 以 及 字 体 等 要 求 应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排 放 口 ( 源 ) (GB )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志 -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 处 置 ) 场 (GB ) 及 山 东 省 污 水 排 放 口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技 术 规 范 (DB37/T ) 等 的 要 求 污 水 排 放 口 废 气 排 放 口 噪 声 排 放 源 和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源 的 图 形 符 号 分 为 提 示 图 形 符 号 和 警 告 图 形 符 号 两 种, 其 中 提 示 图 形 符 号 用 于 向 人 们 提 供 某 种 环 境 信 息, 警 告 图 形 符 号 用 于 提 醒 人 们 注 意 污 染 物 排 放 可 能 会 造 成 危 害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设 置 情 况 见 表 18-1 表 18-1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设 置 情 况 一 览 表 序 号 提 示 图 形 符 号 警 告 图 形 标 志 名 称 功 能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排 污 口 编 号 :WS-******** 执 行 标 准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主 要 污 染 物 及 排 放 限 值 :COD 1 500mg/L NH3-N 45mg/L 污 水 排 放 口 排 放 去 向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管 网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监 制 监 督 电 话 :12369 表 示 污 水 向 水 体 排 放 18-4

299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2 废 气 排 放 口 表 示 废 气 向 大 气 环 境 排 放 3 噪 声 排 放 源 表 示 噪 声 向 外 环 境 排 放 4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表 示 一 般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5 危 险 废 物 表 示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场 排 污 口 建 档 管 理 (1) 要 求 使 用 国 家 环 保 局 统 一 印 制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规 范 化 排 污 口 标 志 牌 登 记 证, 并 按 要 求 填 写 有 关 内 容 ; (2) 登 记 证 与 标 志 牌 配 套 使 用, 由 各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签 发 给 有 关 排 污 单 位 登 记 证 的 一 览 表 中 的 标 志 牌 编 号 及 登 记 卡 上 标 志 牌 的 编 号 应 与 标 志 牌 辅 助 标 志 上 的 编 号 相 一 致 编 号 形 式 统 一 规 定 如 下 : 污 水 WS- 废 气 FQ- 噪 声 ZS- 固 体 废 物 GF- 编 号 的 前 两 个 字 母 为 类 别 代 号, 后 五 位 为 排 污 口 顺 序 编 号 排 污 口 的 顺 序 编 号 数 字 由 各 地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自 行 规 定 (3) 根 据 排 污 口 管 理 档 案 内 容 要 求,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应 将 主 要 污 染 物 种 类 数 量 浓 度 排 放 去 向 达 标 情 况 及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于 档 案 活 性 炭 装 置 建 档 管 理 (1) 明 确 工 作 职 责, 由 专 员 定 期 对 环 保 设 施 ( 活 性 炭 装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袋 式 除 尘 器 等 ) 进 行 维 护 检 查 并 登 记 记 录 (2) 定 期 对 活 性 炭 装 置 进 行 更 换 维 修, 对 废 活 性 炭 更 换 时 间 更 换 数 量 存 储 位 置 存 储 时 间 等 进 行 记 录, 存 档 保 存 18-5

300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3) 项 目 运 行 后, 应 将 排 放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种 类 数 量 浓 度 达 标 情 况 及 设 施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存 档 18.2 环 境 监 测 监 测 目 的 环 境 监 测 是 环 境 保 护 中 最 重 要 的 环 节 和 技 术 支 持, 开 展 环 境 监 测 的 目 的 在 于 : (1) 检 查 跟 踪 项 目 投 产 后 运 行 过 程 中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的 实 施 情 况 和 效 果, 掌 握 环 境 质 量 的 变 化 动 态 ; (2) 了 解 项 目 环 境 工 程 设 施 的 运 行 状 况, 确 保 设 施 的 正 常 运 行 ; (3) 了 解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环 境 质 量 监 控 实 施 情 况 ; (4) 为 改 善 项 目 区 周 围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环 境 监 测 站 职 能 (1)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有 关 环 保 法 律 法 规, 根 据 国 家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制 定 监 测 站 的 给 规 章 制 度 监 测 计 划 和 工 作 方 案 (2) 对 本 公 司 污 染 源 和 厂 区 附 近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监 测, 根 据 监 测 项 目 内 容 频 率 按 时 完 成 监 测 任 务, 掌 握 污 染 源 排 放 情 况 和 变 化 规 律, 为 污 染 控 制 和 环 境 管 理 提 供 真 实 有 效 数 据 (3) 定 期 对 各 类 污 染 防 治 设 施 ( 设 备 )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检 测 评 价, 随 时 掌 握 其 正 常 与 非 正 常 运 行 状 况 监 测 结 果 异 常 及 时 上 报, 查 明 原 因 (4)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省 市 和 行 业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全 面 完 成 上 级 下 达 的 各 项 监 测 任 务 归 纳 整 理 监 测 数 据 并 建 立 污 染 源 档 案 (5) 建 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实 施 监 测 站 规 范 化 建 设, 不 断 提 高 监 测 质 量 和 监 测 水 平 (6) 加 强 环 境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的 维 护 和 校 验 工 作, 保 证 监 测 工 作 正 常 进 行 (7) 参 加 本 公 司 环 保 设 施 污 染 事 故 调 查 工 作 和 环 境 科 研 工 作 监 测 制 度 监 测 计 划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的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工 作 规 定, 企 业 环 境 监 测 是 对 生 产 中 排 放 的 三 废 污 染 物 进 行 监 测, 为 各 级 主 管 部 门 和 企 业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环 保 法 规, 制 定 污 染 防 治 对 策, 监 督 生 产 装 置 是 否 正 常 运 行 提 供 依 据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根 据 项 目 排 污 特 点 及 全 厂 实 际 18-6

301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情 况, 需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监 测 制 度 并 保 证 其 实 施 常 规 监 测 制 度 常 规 监 测 项 目 应 设 环 境 监 测 站 专 职 负 责, 环 境 监 测 人 员 应 熟 悉 全 厂 生 产 工 艺, 掌 握 常 规 水 体 大 气 的 采 样 和 测 试 操 作 技 术 有 关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点 的 选 取 与 监 测 频 率 等 的 确 定 和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均 按 照 现 行 国 家 颁 布 的 标 准 和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常 规 监 测 计 划 详 细 内 容 见 表 18-2 表 18-2 项 目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一 览 表 项 目 监 测 点 位 监 测 项 目 监 测 频 次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备 注 废 水 废 气 噪 声 地 下 水 固 废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出 水 厂 总 排 污 口 1#15m 高 排 气 筒 ph COD BOD 5 SS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硝 酸 盐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全 盐 量 石 油 类 苯 系 物 粪 大 肠 菌 群 等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出 水 及 总 排 口 水 量 粉 尘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 S 等 2#15m 高 排 气 筒 VOC S 3#15m 高 排 气 筒 粉 尘 4#15m 高 排 气 筒 粉 尘 5#15m 高 排 气 筒 粉 尘 燃 气 锅 炉 排 气 筒 企 业 厂 界 企 业 厂 界 各 主 要 转 传 动 设 备 ; 各 主 要 操 作 岗 位 等 厂 区 上 游 ( 刘 家 村 ) 厂 区 浅 水 井 厂 区 下 游 ( 王 家 埠 村 ) 全 厂 各 类 固 废 产 生 地 点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VOCs 燃 气 锅 炉 烟 气 粉 尘 HCl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VOCs 等 Leq(A) Leq(A)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硫 酸 盐 氯 化 物 硝 酸 盐 氮 亚 硝 酸 盐 氮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总 大 肠 菌 群 等 统 计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生 活 垃 圾 种 类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1 次 / 天 ( 不 正 常 时 随 时 监 测 ) 1 次 / 月 ( 不 正 常 时 随 时 监 测 1 次 / 月 1 次 / 月 处 置 过 程 随 时 记 录 ; 每 月 统 计 1 次 18-7 按 照 环 境 水 质 监 测 质 量 保 证 手 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按 照 空 气 和 废 气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 第 四 版 )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按 照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按 照 生 活 饮 用 水 标 准 检 验 方 法 (GB ) 和 水 和 废 水 监 测 分 析 方 法 中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按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和 危 险 废 常 规 因 子 可 委 托 当 地 监 测 站 监 测, 特 征 因 子 由 厂 监 测 站 负 责 常 规 因 子 可 委 托 当 地 监 测 站 监 测, 特 征 因 子 由 厂 监 测 站 负 责 厂 监 测 站 常 规 因 子 可 委 托 当 地 监 测 站 监 测, 特 征 因 子 由 厂 监 测 站 负 责 厂 监 测 站

302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去 向 ; 危 险 固 废 种 类 产 生 量 处 理 方 式 去 向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等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管 理 与 处 置 环 境 监 测 站 配 置 为 满 足 监 测 工 作 的 要 求, 环 保 监 测 站 需 要 配 备 以 下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监 测 仪 器 设 备 配 置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18-3 表 18-3 环 境 监 测 配 备 主 要 仪 器 设 备 一 览 表 序 号 仪 器 名 称 数 量 ( 台 套 ) 1 电 子 天 平 1 2 噪 声 统 计 分 析 仪 1 3 ph 计 1 4 COD 测 定 仪 1 5 分 光 光 度 计 1 6 声 级 校 准 仪 2 7 干 燥 箱 1 8 CP3800 气 相 色 谱 仪 1 9 吸 管 滴 定 管 移 液 管 量 筒 烧 杯 锥 形 瓶 等 常 规 仪 器 若 干 18.3 监 测 要 求 (1) 在 污 水 排 放 口 噪 声 排 放 源 设 置 环 境 保 护 图 形 标 注, 便 于 污 染 源 的 监 督 管 理 和 常 规 监 测 工 作 (2) 污 染 源 监 测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3) 其 它 : 按 当 地 环 保 部 门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进 行 监 测 18.4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竣 工 验 收 内 容 为 了 便 于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对 本 次 工 程 进 行 竣 工 验 收, 现 按 照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的 有 关 规 定, 提 出 如 下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8-4 所 示 18-8

303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类 别 废 气 有 组 织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项 目 投 料 粉 尘 G1-2 G1-4 G1-6 萃 取 废 气 G1-9 呼 吸 废 气 G1-5(a) 呼 吸 废 气 G1-7 (a) 呼 吸 废 气 G1-5(b) 呼 吸 废 气 G1-7 (b) 投 料 粉 尘 G1-1 包 装 粉 尘 G1-13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环 保 措 施 表 18-4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吸 附 效 率 80%) +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2#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 效 率 为 98%), 然 后 由 15m 高 烟 囱 排 放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验 收 一 览 表 数 处 理 效 果 量 1 套 1 套 1 套 1 套 1 套 1 套 1 套 粉 尘 :0.1t/a,0.69mg/m 3,0.01kg/h; 乙 酸 丁 酯 :0.1t/a,0.69mg/m 3, 0.01kg/h; 丁 醇 :0.09t/a, 0.62mg/m 3,0.01kg/h; 乙 酸 :0.03t/a,0.21mg/m 3, kg/h;vocs:0.21t/a, 0.97mg/m 3,0.02kg/h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0.01t/a, 0.07mg/m kg/h;vocs: 0.01t/a,0.07mg/m kg/h 粉 尘 :0.02t/a,0.46mg/m 3, kg/h 粉 尘 :0.01t/a,0.28mg/m 3, kg/h 粉 尘 :0.91t/a;12.64mg/m 3 ;0.13 kg/h 乙 酸 丁 酯 :0.65t/a,31.8mg/m 3, 0.09kg/h; 丁 醇 :0.01t/a,0.49mg/m 3, kg/h; 验 收 标 准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及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修 改 单 中 标 准, 有 机 废 气 排 放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18-9

304 18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其 他 无 组 织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12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锅 炉 烟 气 通 过 1 根 15 米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生 产 仓 储 区 储 罐 区 项 目 废 水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主 要 机 泵 设 备 及 其 他 危 险 废 物 一 般 废 物 活 性 炭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水 吸 收 装 置 污 水 处 理 站 事 故 水 池 隔 声 装 置 减 震 措 施 委 托 有 资 质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监 测 设 施 1 套 1 套 1 套 1 座 1 座 异 丙 醇 :0.4t/a,19.6mg/m 3, 0.06kg/h; VOCs:1.07t/a, 52.35mg/m 3,0.02kg/h; SO 2 :0.6t/a;29.36mg/m 3 ; NO X :2.8t/a;137mg/m 3 ; 烟 尘 :0.16t/a;7.83mg/m 3 厂 界 达 标 84582m 3 /a,cod4.23t/a, 氨 氮 0.42t/a 厂 界 达 标 合 理 处 置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满 足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 ) 的 要 求, 危 废 的 转 移 和 运 输 应 按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 的 要 求 无 害 化 处 理 18-10

305 19 公 众 参 与 第 19 章 公 众 参 与 19.1 公 众 参 与 目 的 形 式 和 内 容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公 众 参 与 是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是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同 公 众 之 间 双 向 交 流, 即 通 过 向 本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的 公 众 介 绍 项 目 的 类 型 建 设 规 模 及 工 程 情 况 同 项 目 有 关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解 决 办 法, 使 公 众 充 分 地 了 解 项 目 潜 在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并 确 认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中 环 保 工 作 的 建 议 和 要 求, 进 而 使 项 目 能 被 公 众 认 可, 提 高 项 目 社 会 可 接 受 性, 从 而 提 高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有 效 性 和 透 明 度 因 此,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条 例 中 明 确 规 定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必 须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通 过 项 目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的 调 查, 获 取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建 设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公 众 参 与 的 形 式 及 内 容 根 据 自 2006 年 3 月 18 日 开 始 实 施 的 原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关 于 印 发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6]28 号 ) 的 要 求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共 进 行 了 两 次 信 息 公 开 和 一 次 问 卷 调 查, 相 关 信 息 公 示 材 料 调 查 问 卷 见 附 录,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公 示 照 片 见 图 19-1, 网 上 公 示 图 片 见 图 两 次 信 息 公 开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开 于 2015 年 02 月 9 日 开 始, 主 要 在 厂 址 附 近 梅 埠 村 王 家 埠 村 钟 家 埠 村 张 贴 环 评 公 告, 公 告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项 目 概 况 工 程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主 要 评 价 工 作 内 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联 系 方 式 (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地 址 联 系 人 ) 等 ; 第 一 次 信 息 公 示 于 2015 年 02 月 19 日 结 束, 公 示 期 间 内 未 收 到 电 话 反 馈 意 见 和 电 子 邮 件 等 反 馈 信 息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开 于 2015 年 02 月 26 日 开 始, 主 要 在 厂 址 附 近 的 梅 埠 村 王 家 埠 村 钟 家 埠 村 张 贴 环 评 公 告, 公 示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内 容 : 项 目 情 况 简 述, 项 目 建 设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影 响 的 概 述, 预 防 及 减 轻 不 良 环 境 影 响 的 对 策 和 措 施 的 要 点 简 介,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简 介, 公 众 查 阅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公 众 认 为 必 要 时 向 建 设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索 取 补 充 信 息 的 方 式 和 期 限,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 主 要 为 直 接 受 影 响 区 域 ) 和 主 要 事 项,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 电 话 及 邮 件 形 式 ) 第 二 次 信 息 公 开 于 2015 年 03 月 07 日 结 束, 公 示 期 间 内 未 收 到 电 话 反 馈 意 见 和 电 子 邮 件 等 反 19-1

306 馈 信 息 19 公 众 参 与 公 众 问 卷 调 查 通 过 对 项 目 有 关 环 境 问 题 的 调 查, 以 获 取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投 产 运 行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为 了 能 够 较 真 实 地 反 映 情 况, 此 次 公 众 参 与 还 采 取 了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的 形 式 调 查 的 内 容 主 要 分 为 以 下 四 个 部 分 : (1) 被 调 查 者 的 自 然 情 况 包 括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家 庭 住 址 等, 详 见 表 19-1 (2) 自 然 环 境 情 况 包 括 评 价 区 域 内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水 质 噪 声 等 影 响 居 民 生 活 的 主 要 环 境 要 素, 详 见 表 19-2 (3) 本 项 目 情 况 包 括 该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及 其 投 产 运 行 后 对 当 地 经 济 发 展 周 围 居 民 生 活 的 影 响,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运 行 的 态 度 等, 详 见 表 19-2 (4) 对 该 项 目 环 境 问 题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详 见 表 公 众 参 与 情 况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主 要 调 查 对 象 为 项 目 周 边 的 梅 埠 村 王 家 埠 村 和 钟 家 埠 村 调 查 过 程 中 共 发 放 问 卷 调 查 表 270 份, 回 收 268 份, 回 收 率 99% 为 使 调 查 对 象 有 充 分 的 代 表 性, 调 查 对 象 有 农 民 工 人 学 生 干 部 等, 包 括 不 同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等 方 面 的 公 民, 较 客 观 地 反 映 了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具 体 情 况 见 表 19-1 性 别 年 龄 文 化 程 度 职 业 表 19-1 参 与 调 查 公 众 基 本 情 况 一 览 表 类 别 人 数 占 有 效 调 查 人 数 的 比 例 (%) 男 女 ~40 岁 ~60 岁 岁 以 上 0 0 小 学 中 学 大 中 专 本 科 以 上 工 人 农 民

307 19 公 众 参 与 家 庭 住 址 距 离 厂 址 距 离 军 人 3 1 学 生 2 1 教 师 19 7 干 部 15 6 其 他 公 里 以 内 7 3 1~3 公 里 大 于 3 公 里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观 点 汇 总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情 况 的 观 点 汇 总 详 见 表 您 了 解 本 次 工 程 的 情 况 吗? 表 19-2 调 查 结 果 汇 总 情 况 一 览 表 调 查 项 目 观 点 人 数 占 调 查 人 数 比 例 (%) 2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是 否 对 您 的 工 作 生 活 带 来 了 不 利 影 响? 3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4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情 况 如 何? 5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如 何? 6 您 认 为 目 前 项 目 周 边 地 表 水 质 状 况 如 何? 7 (1) 您 认 为 当 地 浅 层 地 下 水 水 质 状 况 如 何? 7 (2) 您 的 饮 用 水 源 是? A. 了 解 B. 不 了 解 A. 是 B. 否 A. 地 表 水 污 染 B. 地 下 水 污 染 C. 空 气 污 染 D. 噪 声 污 染 A. 较 好 B. 一 般 C. 较 差 A. 严 重 污 染 0 0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A. 严 重 污 染 1 0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A. 严 重 污 染 0 0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A. 自 来 水 B. 浅 井 水

308 19 公 众 参 与 8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情 况 如 何? 9 (1)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 9 (2) 您 认 为 工 程 的 建 设 是 否 会 加 重 当 前 的 环 境 污 染 程 度? 10 您 对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处 理 效 果 满 意 吗? 11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所 起 的 作 用 如 何? 12 (1)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即 环 境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企 业 内 部 将 相 应 完 善 环 保 机 构, 在 项 目 中 建 设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使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水 平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12 (2)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赞 成 该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C. 深 井 水 A. 较 差 B. 一 般 C. 较 好 A. 环 境 空 气 B. 地 表 水 C. 地 下 水 D. 噪 声 A. 会 0 0 B. 不 会 A. 满 意 B. 一 般 C. 不 满 意 0 0 A. 重 要 B. 一 般 C. 没 有 0 0 A. 可 以 B. 不 可 以 0 0 A. 赞 成 B. 不 赞 成 公 众 观 点 分 析 通 过 对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结 果 的 统 计 分 析, 公 众 对 各 个 问 题 的 观 点 较 为 一 致, 公 众 参 加 公 共 事 务 的 积 极 性 在 提 高,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也 有 一 定 的 认 识, 并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提 出 了 很 好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1) 对 于 问 题 1 您 了 解 本 次 建 设 工 程 的 情 况 吗?,99.6% 的 公 众 了 解 本 项 目 这 一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情 况 观 众 是 比 较 关 心 和 了 解 的, 也 说 明 企 业 在 公 示 中 做 了 较 大 宣 传 (2) 对 问 题 2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是 否 对 您 的 工 作 生 活 带 来 了 不 利 影 响?,99.6% 的 公 众 认 为 否 这 一 调 查 结 果 显 示, 项 目 的 现 有 工 程 不 会 对 公 众 的 生 活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3) 对 问 题 3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公 众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地 下 水 污 染, 占 53.7%, 关 心 空 气 污 染 的 占 35.5%, 关 心 地 表 水 污 染 的 占 8.6% 可 见 大 部 分 公 众 关 心 19-4

309 本 项 目 对 水 环 境 和 大 气 环 境 的 污 染 19 公 众 参 与 (4) 对 问 题 4 您 认 为 工 程 周 围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状 况 如 何?, 认 为 较 好 的 占 11.9%, 认 为 一 般 的 占 85.5% 说 明 目 前 公 众 认 为 工 程 周 围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处 于 一 般 水 平 (5) 对 于 问 题 5 您 认 为 工 程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如 何? 认 为 一 般 的 占 88.1%, 认 为 轻 微 污 染 的 占 8.2%, 认 为 较 好 的 占 3.7% 说 明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区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一 般 (6) 对 于 问 题 6 您 认 为 目 前 项 目 周 边 地 表 水 质 状 况 如 何?,95.9% 的 被 调 查 群 众 认 为 一 般,3.7% 认 为 较 好, 认 为 轻 微 污 染 的 占 0.4% 说 明 目 前 项 目 区 周 边 地 表 水 状 况 一 般 (7) 对 于 问 题 7(1) 您 认 为 当 地 浅 层 地 下 水 水 质 状 况 如 何?,85% 的 被 调 查 群 众 认 为 一 般 ;10.2% 认 为 较 好,4.8% 认 为 轻 微 污 染 说 明 目 前 项 目 区 周 边 浅 层 地 下 水 状 况 一 般 (8) 对 于 问 题 7(2) 您 的 饮 用 水 源 是?, 被 调 查 的 群 众 选 择 自 来 水 的 占 75.7%, 选 择 浅 水 井 的 占 29.9%, 选 择 深 井 水 的 占 3.4% 说 明 项 目 区 周 边 居 民 饮 用 水 大 多 数 为 自 来 水 (9) 对 于 问 题 8 您 认 为 工 程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情 况 如 何?,65.3% 的 公 众 认 为 工 程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一 般,32.1% 的 公 众 认 为 较 好,2.6% 的 公 众 认 为 较 差 这 说 明 工 程 周 围 声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一 般 (10) 对 于 问 题 9(1)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51.9% 的 被 调 查 群 众 认 为 是 地 下 水,21.3% 认 为 是 地 表 水, 认 为 是 环 境 空 气 和 噪 声 的 均 占 13.4% 说 明 半 数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 地 下 水 (11) 对 于 问 题 9(2) 您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会 加 重 当 前 的 环 境 污 染 程 度?,100% 被 调 查 群 众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不 会 加 重 污 染 (12) 对 于 问 题 10 您 对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处 理 效 果 满 意 吗?,68.3% 的 被 调 查 群 众 满 意, 说 明 周 边 群 众 对 项 目 采 取 的 措 施 及 处 理 效 果 较 为 满 意 (13) 对 于 问 题 11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所 起 的 作 用?, 有 66.4% 的 公 众 认 为 该 项 目 建 设 对 临 沂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经 济 的 发 展 有 重 要 作 用,33.6% 被 调 查 群 众 认 为 一 般 说 明 大 多 数 群 众 支 持 项 目 建 设 (14) 对 于 问 题 12(1)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即 环 境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企 业 内 部 将 相 应 完 善 环 保 机 构, 19-5

310 19 公 众 参 与 在 工 程 中 建 设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使 工 程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水 平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所 有 被 调 查 公 众 均 表 示 通 过 落 实 各 项 环 保 污 染 措 施 之 后, 该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15) 对 于 问 题 12(2)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赞 成 该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所 有 被 调 查 公 众 均 表 示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可 见 被 调 查 公 众 对 该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理 解 和 支 持 的 19.5 与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程 序 及 内 容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符 合 性 见 表 19-3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主 体 调 查 方 案 调 查 范 围 调 查 内 容 信 息 公 告 调 查 意 见 使 用 19.5 小 结 表 19-3 公 众 参 与 流 程 与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符 合 性 分 析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环 评 机 构 作 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的 实 施 主 体, 应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政 策 要 求, 公 开 公 正 客 观 规 范 地 开 展 工 作 按 照 ( 环 发 [2006]28 号 ) 要 求, 制 定 方 案, 并 取 得 所 在 地 县 级 环 保 部 门 同 意 后 实 施 做 到 公 众 调 查 表 发 放 的 代 表 性 和 覆 盖 性, 对 于 搬 迁 范 围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所 有 住 户 或 单 位 逐 个 进 行 调 查 对 于 环 评 范 围 内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公 众, 按 不 少 于 当 地 常 住 人 口 的 10% 进 行 调 查 被 征 求 意 见 的 对 象 必 须 包 括 可 能 受 到 项 目 影 响 的 公 民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代 表 调 查 内 容 需 包 括 本 文 件 提 出 的 十 二 项 基 本 问 题 按 规 定 在 项 目 所 在 地 主 要 媒 体 发 布 公 告, 应 在 评 价 范 围 所 有 村 委 会 公 告 栏 处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公 告 时 间 不 少 于 10 天 应 将 两 次 征 求 的 公 众 意 见 纳 入 公 众 参 与 章 节, 对 未 采 纳 的 意 见 作 出 说 明, 并 将 调 查 原 始 资 料 存 档 备 查 拟 建 项 目 概 况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按 照 环 发 [2006]28 号 鲁 环 函 [2012]138 号 文 规 定 开 展 了 本 次 评 价 的 公 众 参 与 工 作 拟 建 项 目 按 照 环 发 [2006]28 号 文 要 求 制 定 了 调 查 方 案, 并 向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局 递 交 了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开 发 区 分 局 同 意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实 施 方 案 本 次 公 众 调 差 表 发 放 范 围 涉 及 到 项 目 周 围 1.5km 范 围 内 村 庄 敏 感 点 本 次 问 卷 调 查 范 围 内 的 村 庄 按 常 住 人 口 的 10% 比 例 进 行 调 查 工 作 本 次 调 查 工 作 主 要 针 对 对 象 为 评 价 范 围 内 村 庄 居 民 等 本 次 公 众 参 与 调 查 表 设 计 有 12 个 选 择 题, 1 个 主 观 题 等, 包 括 文 件 提 出 的 十 二 项 要 求 建 设 单 位 在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网 站 发 布 了 项 目 公 告, 并 在 评 价 范 围 内 村 庄 张 贴 信 息 公 告, 每 次 公 告 时 间 为 10 天 已 在 本 章 中 对 公 众 意 见 进 行 了 细 致 分 析, 并 保 存 了 原 始 调 查 资 料 符 合 性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在 被 调 查 的 公 众 中, 所 有 人 均 赞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没 有 人 持 反 对 意 见, 各 村 委 会 支 持 本 项 目 在 此 建 设 的 证 明 见 附 件 公 众 认 为 项 目 的 实 施 能 够 促 进 当 地 的 经 济 发 展, 项 目 运 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必 要 的 19-6

311 19 公 众 参 与 综 上 所 述, 公 众 对 项 目 实 施 比 较 支 持 建 设 单 位 应 认 真 采 纳 公 众 的 意 见 和 建 议, 做 到 项 目 建 设 与 污 染 治 理 统 筹 兼 顾, 经 济 与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19-7

312 19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一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一 次 公 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国 家 环 保 总 局, 环 发 [2006]28 号 ) 以 及 关 于 加 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与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评 函 [2012]138 号 ) 的 相 关 要 求, 对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进 行 公 众 参 与 信 息 公 示, 使 项 目 建 设 可 能 影 响 区 域 内 的 公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有 所 了 解, 并 通 过 公 示 了 解 社 会 公 众 对 本 项 目 的 态 度 和 建 议, 接 受 社 会 公 众 的 监 督 一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及 概 况 项 目 名 称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 项 目 地 点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以 北 ; 建 设 单 位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概 况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和 利 福 霉 素 S 酸 的 民 营 企 业,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厂 区 内 该 公 司 拟 投 资 万 元, 利 用 成 熟 技 术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约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平 方 米, 拟 定 员 工 89 人,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已 建 成 闲 置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楼 仓 库 等 及 其 他 辅 助 设 施 开 展 生 产 项 目 二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联 系 地 址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以 北 ; 联 系 人 : 胡 群 昌 ; 联 系 电 话 : 三 承 担 评 价 工 作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机 构 机 构 名 称 :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联 系 地 址 : 临 沂 市 北 京 路 与 蒙 河 路 交 汇 处 金 玉 山 大 厦 第 24 层 ; 邮 编 :276000; 联 系 人 : 韩 工 ; 联 系 电 话 : 四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和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工 作 程 序 大 体 分 为 三 个 阶 段 : 第 一 阶 段 为 准 备 阶 段, 收 集 相 关 文 件, 进 行 初 步 的 实 地 调 查,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方 案 ; 第 二 阶 段 为 正 式 工 作 阶 段, 进 一 步 做 工 程 分 析 和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并 进 行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与 评 价 ; 第 三 阶 段 为 报 告 书 编 制 阶 段, 其 主 要 工 作 为 汇 总 分 析 第 二 阶 段 工 作 所 得 的 各 种 资 料 数 据, 给 出 结 论, 完 成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编 制 19-8

313 19 公 众 参 与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1 评 价 总 则 ( 包 括 确 定 项 目 的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等 );2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情 况 及 污 染 源 分 析 ;3 建 设 项 目 周 围 地 区 的 环 境 现 状 水 平 ;4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的 影 响 范 围 及 程 度 的 分 析 与 评 价 ;5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的 评 述 及 技 术 经 济 论 证 ; 6 环 境 影 响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7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8 环 境 事 故 风 险 分 析 ;9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10 环 境 监 测 制 度 及 环 境 管 理 的 建 议 ;11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意 见 调 查 及 分 析 ;1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及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五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是 收 集 工 程 影 响 范 围 内 的 民 众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观 点 要 求 和 愿 望, 公 众 如 果 对 项 目 或 环 评 工 作 的 工 作 程 序 及 工 作 内 容 持 有 异 议, 请 在 10 日 内 与 项 目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联 系 六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主 要 方 式 公 众 可 通 过 电 话 传 真 信 函 电 子 邮 件 等 方 式 与 项 目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进 行 联 系, 联 系 方 式 见 上 文 请 在 10 日 内 将 您 的 意 见 反 馈 给 建 设 单 位 或 环 评 单 位 在 第 一 次 公 告 发 布 之 后, 我 们 将 择 机 在 周 围 的 居 民 点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等 发 放 公 众 参 与 问 卷 调 查 表 及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第 二 次 公 示, 希 望 你 们 能 积 极 参 入 该 项 活 动, 发 表 你 们 的 意 见,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和 控 制 污 染 献 计 献 策 我 们 将 认 真 研 究 采 纳 正 确 的 意 见, 将 项 目 的 环 境 不 利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实 现 经 济 效 益 环 境 效 益 和 社 会 效 益 的 统 一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02 月 09 日 19-9

314 附 件 二 : 19 公 众 参 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和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第 二 次 公 示 一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概 述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和 利 福 霉 素 S 酸 的 民 营 企 业, 该 公 司 拟 投 资 万 元,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建 筑 及 设 备,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项 目 区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建 筑 面 积 27000m 2 主 要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线,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线 ; 建 设 5 座 车 间 1 座 仓 库 1 座 办 公 楼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储 罐 区 制 冷 间 空 压 机 房 等 配 套 设 施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为 新 建 二 建 设 项 目 对 环 境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 及 环 保 措 施 概 述 项 目 生 产 中,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通 过 袋 式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 产 生 萃 取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全 部 引 入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 产 生 溶 剂 回 收 尾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上 述 废 气 经 达 标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和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项 目 废 水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体 废 物 为 废 培 养 基 过 滤 残 渣 干 燥 残 渣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活 性 炭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其 中 废 培 养 基 干 燥 残 渣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活 性 炭 为 危 险 废 物,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处 置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收 集 后 外 运 至 收 购 站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等 定 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项 目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布 置 在 车 间 内, 并 通 过 震 垫 消 音 隔 声 等 措 施 有 效 降 低 噪 声 源 ; 同 时 厂 址 距 周 围 附 近 敏 感 点 均 有 一 定 距 离, 因 此 项 目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三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提 出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结 论 的 要 点 本 次 项 目 符 合 当 地 发 展 规 划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 通 过 采 取 相 应 的 污 染 防 治 和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后 极 大 的 降 低 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事 故 风 险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整 体 来 看 本 项 目 投 产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在 采 取 了 相 关 措 施 后, 建 设 项 目 在 环 保 方 面 可 行 四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范 围 和 主 要 事 项 19-10

315 19 公 众 参 与 本 项 目 此 次 公 众 意 见 征 求 范 围 包 括 项 目 厂 址 周 围 村 庄 居 民 以 及 其 他 关 心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公 众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主 要 事 项 有 : 您 对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 您 对 项 目 选 址 的 意 见 ; 您 对 工 程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的 满 意 程 度 和 您 的 建 议 ; 工 程 运 行 后 对 您 的 生 活 质 量 有 否 影 响 等 五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的 具 体 形 式 公 众 可 采 取 直 接 上 门 咨 询 邮 政 信 件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网 上 留 言 等 其 他 便 于 表 达 意 见 的 形 式, 向 建 设 单 位 评 价 单 位 和 临 沂 市 环 保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联 系, 陈 述 对 项 目 的 意 见 建 议, 评 价 单 位 将 认 真 考 虑, 并 在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中 采 纳, 未 采 纳 的 意 见 也 会 给 出 未 采 纳 的 理 由 公 众 联 系 建 设 单 位 和 环 评 单 位 的 方 式 : 建 设 单 位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联 系 地 址 :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以 北 ; 联 系 人 : 胡 群 昌 ; 联 系 电 话 : 环 评 机 构 名 称 :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 联 系 地 址 : 临 沂 市 北 京 路 与 蒙 河 路 交 汇 处 金 玉 山 大 厦 第 24 层 ; 邮 编 :276000; 联 系 人 : 韩 工 ; 联 系 电 话 : 六 公 众 提 出 意 见 的 起 止 时 间 本 次 公 众 公 告 意 见 征 求 时 间 期 限 2015 年 02 月 26 日 ~2015 年 03 月 07 日 请 广 大 领 导 和 群 众 积 极 参 与, 提 出 宝 贵 意 见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02 月 26 日 19-11

316 19 公 众 参 与 附 件 三 :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公 众 意 见 调 查 表 建 设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单 位 地 理 位 置 项 目 内 容 规 模 生 产 过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主 要 危 害 及 污 染 拟 采 取 的 防 治 措 施 和 对 环 境 有 可 能 产 生 的 影 响 简 介 调 查 目 的 项 目 简 介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以 北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和 利 福 霉 素 S 酸 的 民 营 企 业, 该 公 司 拟 投 资 万 元, 拟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建 筑 及 设 备,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项 目 区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建 筑 面 27000m 2 主 要 设 置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线, 1 条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线 ; 建 设 5 座 车 间 1 座 仓 库 1 座 办 公 楼 及 污 水 处 理 站 储 罐 区 制 冷 间 空 压 机 房 等 配 套 设 施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为 新 建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利 福 霉 素 S- 钠 盐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通 过 袋 式 除 尘 器 进 行 处 理 ; 产 生 萃 取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全 部 引 入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水 吸 收 装 置 进 行 处 理 ; 产 生 溶 剂 回 收 尾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乙 酸 丁 酯,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过 程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烘 干 废 气, 主 要 含 有 异 丙 醇 等,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燃 气 锅 炉 进 行 燃 烧 处 理, 上 述 废 气 经 达 标 处 理 后 由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生 产 废 水 及 职 工 生 活 污 水 统 一 收 集 至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和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然 后 排 至 解 白 河 经 上 述 处 理 后, 项 目 废 水 实 现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围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固 体 废 物 为 废 培 养 基 过 滤 残 渣 干 燥 残 渣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活 性 炭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其 中 废 培 养 基 干 燥 残 渣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活 性 炭 为 危 险 废 物, 统 一 收 集 后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进 行 合 理 处 置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收 集 后 外 运 至 收 购 站 进 行 综 合 利 用 ;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等 定 期 由 当 地 环 卫 部 门 清 运 处 理 项 目 主 要 产 噪 设 备 布 置 在 车 间 内, 并 通 过 震 垫 消 音 隔 声 等 措 施 有 效 降 低 噪 声 源 ; 同 时 厂 址 距 周 围 附 近 敏 感 点 均 有 一 定 距 离, 因 此 项 目 噪 声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主 要 了 解 项 目 附 近 村 民 及 其 所 在 地 政 府 企 事 业 人 员 对 项 目 建 设 的 态 度 及 建 议 二 调 查 内 容 ( 一 ) 调 查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1 您 的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或 村 庄 名 称 : 2 您 的 联 系 电 话 : 3 您 的 性 别 : A: 男 B: 女 4 您 的 年 龄 : 5 您 的 文 化 程 度 :A: 小 学 B: 中 学 C: 大 中 专 D: 本 科 以 上 6 您 的 职 业 : A: 工 人 B: 农 民 C: 军 人 D: 学 生 E: 教 师 F: 干 部 G: 其 他 7 您 的 家 庭 住 址 距 厂 址 距 离 : A: 1 公 里 以 内 B: 1~3 公 里 C: 大 于 3 公 里 ( 二 ) 有 关 项 目 环 评 调 查 内 容 : 19-12

317 1 您 了 解 本 次 项 目 的 情 况 吗? 19 公 众 参 与 A 了 解 B 不 了 解 2 厂 区 现 有 工 程 是 否 对 您 的 工 作 生 活 带 来 了 不 利 影 响? A 是 B 否 3 您 最 关 心 的 环 境 问 题 是? A 地 表 水 污 染 B 地 下 水 污 染 C 空 气 污 染 D 噪 声 污 染 4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目 前 的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情 况 如 何? A 较 好 B 一 般 C 较 差 5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如 何? A 严 重 污 染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6 您 认 为 目 前 项 目 周 边 地 表 水 质 状 况 如 何? A 严 重 污 染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7 (1) 您 认 为 当 地 浅 层 地 下 水 水 质 状 况 如 何? A 严 重 污 染 B 轻 微 污 染 C 一 般 D 较 好 (2) 您 的 饮 用 水 源 是? A 自 来 水 B 浅 井 水 C 深 井 水 8 您 认 为 项 目 周 围 的 声 环 境 情 况 如 何? A 较 差 B 一 般 C 较 好 9 (1) 您 认 为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污 染 主 要 表 现 在? A 环 境 空 气 B 地 表 水 C 地 下 水 D 噪 声 (2) 您 认 为 项 目 的 建 设 是 否 会 加 重 当 前 的 环 境 污 染 程 度? A 会 B 不 会 10 您 对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处 理 效 果 满 意 吗? A 满 意 B 一 般 C 不 满 意 11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的 经 济 发 展 所 起 的 作 用 如 何? A 重 要 B 一 般 C 没 有 12 (1)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将 按 照 环 保 要 求, 执 行 三 同 时 制 度, 即 环 境 工 程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同 时 施 工 同 时 投 产 企 业 内 部 将 相 应 完 善 环 保 机 构, 在 项 目 中 建 设 配 套 环 保 设 施, 使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减 至 最 小 水 平 如 果 以 上 措 施 得 到 落 实, 您 认 为 该 项 目 对 环 境 的 不 利 影 响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A 可 以 B 不 可 以 (2) 综 合 利 弊, 您 是 否 赞 成 该 项 目 的 开 工 建 设? A 赞 成 B 不 赞 成 ( 三 ) 您 对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还 有 什 么 其 它 意 见 和 建 议? 19-13

318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第 20 章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20.1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分 析 与 产 业 结 构 指 导 目 录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生 产 利 福 霉 素 S 酸 及 利 福 霉 素 S- 钠 等 医 药 中 间 体 的 生 物 化 工 类 项 目, 根 据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第 9 号 令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项 目 建 设 即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也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取 得 山 东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登 记 备 案 号 : 临 经 开 经 发 证 [2016]7 号 ) 与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生 物 化 工 类 项 目, 通 过 与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对 照 可 知,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鼓 励 类, 也 不 属 于 限 制 类, 为 允 许 类 项 目, 符 合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的 要 求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取 得 山 东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设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登 记 备 案 号 : 临 经 开 经 发 证 [2016]7 号 )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的 符 合 分 析 为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和 生 态 环 境 的 进 一 步 好 转, 山 东 省 环 保 局 以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的 形 式 发 布 了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依 据 131 号 文 件 的 要 求, 本 次 评 价 着 重 论 述 本 项 目 建 设 与 该 文 件 的 符 合 性, 具 体 见 表 20-1 表 20-1 项 目 与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符 合 性 一 览 表 是 否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原 则 选 项 ( 一 ) 是 否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及 相 关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是 否 ( 二 ) 是 否 符 合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保 护 规 划 和 环 境 功 能 区 划 要 求 是 否 ( 三 ) 无 污 染 物 排 放 或 者 污 染 物 排 放 不 影 响 当 地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完 成 是 否 ( 四 ) 污 染 物 是 否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是 否 ( 五 ) 项 目 选 址 选 线 是 否 不 在 禁 批 和 限 批 的 范 围 之 内 是 否 ( 六 ) 建 设 单 位 已 有 项 目 是 否 已 落 实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污 染 物 是 否 达 标 排 放 是 否 按 期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在 企 业 限 批 范 围 之 内 选 项 20-1

319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 一 ) 污 染 物 减 排 指 标 是 否 完 成 是 否 ( 二 ) 主 要 污 染 物 是 否 超 标 排 放 是 否 ( 三 ) 已 建 项 目 是 否 执 行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是 否 ( 四 ) 已 批 项 目 是 否 按 规 定 时 限 申 请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是 否 是 否 在 省 环 保 局 规 定 的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范 围 之 内 选 项 ( 一 ) 是 否 属 于 建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各 类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生 态 功 能 保 护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影 响 生 态 环 境 和 污 染 环 境 的 项 目 是 否 ( 二 ) 是 否 属 于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项 目 是 否 ( 三 ) 是 否 处 于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等 工 业 园 区 之 是 否 外 是 否 属 于 有 污 染 的 新 上 项 目 是 否 ( 四 ) 是 否 处 于 南 水 北 调 和 小 清 河 大 堤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项 目 是 否 ( 五 ) 是 否 处 在 因 执 行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存 在 问 题 而 被 限 批 的 园 区 是 否 ( 六 ) 是 否 处 在 全 省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局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标 的 河 流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是 否 是 否 在 省 环 保 局 规 定 的 区 域 限 批 范 围 之 内 选 项 ( 一 ) 是 否 建 在 连 续 2 年 未 完 成 治 污 减 排 任 务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二 ) 是 否 建 在 严 重 违 反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三 ) 是 否 建 在 2008 年 上 半 年 仍 未 完 成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设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四 ) 是 否 建 在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成 后 1 年 内 污 水 处 理 率 达 不 到 60% 的 县 ( 市 区 ) 是 否 ( 五 ) 是 否 建 在 污 染 严 重 防 治 不 力 的 设 区 市 或 县 ( 市 区 ) 是 否 由 上 表 可 见,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企 业 限 批, 不 属 于 局 部 禁 批 或 限 批, 亦 不 属 于 区 域 限 批 因 此,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文 的 要 求 与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符 合 分 析 拟 建 工 程 与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0-2 表 20-2 拟 建 项 目 与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文 符 合 性 一 览 表 序 号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规 定 工 程 措 施 结 论 1 新 的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产 业 集 中 区 或 化 工 园 区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符 合 2 强 力 推 进 危 险 工 艺 生 产 装 置 安 装 安 全 拟 建 工 程 设 计 安 装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系 统 和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或 安 全 联 锁 报 警 装 置 要 把 涉 联 锁 报 警 装 置 紧 急 停 车 系 统 本 项 目 生 产 中 及 硝 化 氧 化 磺 化 等 危 险 工 艺 ( 以 下 不 涉 及 到 危 险 工 艺 符 合 20-2

320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统 称 危 险 工 艺 ) 的 生 产 装 置 实 现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负 责 人 技 术 负 责 人 中 至 少 有 一 人 具 有 该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已 进 行 多 年 相 关 产 品 的 加 工 国 民 教 育 化 工 专 业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并 有 生 产 经 营, 有 丰 富 的 化 工 生 产 和 管 理 经 验 3 年 以 上 化 工 行 业 从 业 经 历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槽 车 充 装 环 节, 推 广 使 用 项 目 危 险 化 学 品 槽 车 充 装 环 节 使 用 万 向 充 装 万 向 充 装 管 道 系 统 代 替 充 装 软 管, 禁 止 管 道 系 统, 生 产 中 液 体 原 料 装 运 使 用 不 锈 钢 管 使 用 软 管 充 装 液 氯 液 氨 液 化 石 油 气 道 系 统, 不 使 用 软 管 转 送 液 化 天 然 气 等 液 化 危 险 化 学 品 项 目 建 设 中 严 格 落 实 安 全 设 施 环 保 设 施 三 同 时 制 度 项 目 投 产 后 拟 定 期 组 织 职 工 培 训 演 加 强 企 业 安 全 基 础 管 理,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练, 定 期 组 织 安 全 检 查, 把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纳 入 水 平 企 业 的 日 常 安 全 管 理 中 建 议 尽 快 完 成 安 全 评 价 报 告 并 报 安 检 局 审 批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由 表 20-2 可 见, 拟 建 项 目 符 合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要 求 与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于 2003 年 6 月 经 省 政 府 批 准 建 设,2010 年 12 月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升 级 为 国 家 级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 由 于 开 发 区 规 划 范 围 发 生 调 整, 因 此 2012 年 5 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开 始 进 行 调 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并 于 2012 年 11 月 取 得 调 整 后 园 区 环 评 批 复 ( 鲁 环 审 [2012]155 号 ) 拟 建 项 目 属 于 生 物 化 工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因 此 本 项 目 的 开 发 建 设 符 合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 358 号 ) 中 的 相 关 要 求 与 环 发 [2012]77 号 文 与 环 发 [2012]98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及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的 要 求, 本 环 评 报 告 中 专 门 设 置 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对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风 险 问 题 进 行 了 预 测 评 价, 并 提 出 了 相 应 的 风 险 防 护 措 施 ; 同 时 本 次 评 价 过 程 中, 建 设 单 位 在 各 可 能 受 项 目 影 响 的 敏 感 目 标 村 庄 信 息 公 告 栏 中, 向 公 众 公 告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信 息 ; 项 目 作 为 生 物 化 工 项 目,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要 求 满 足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以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综 上,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环 发 [2012]77 号 文 及 环 办 [2012]98 号 文 的 要 求 20-3

321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与 山 东 省 环 保 厅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情 况 见 表 20-3 表 20-3 项 目 与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表 序 号 文 件 要 求 企 业 情 况 符 合 情 况 ( 一 )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和 环 评 审 批 程 序 规 定 1. 实 行 审 批 制 的 政 府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应 首 先 向 本 项 目 属 于 备 案 制 的 企 业 发 展 改 革 等 项 目 审 批 部 门 报 送 项 目 建 议 书, 依 据 项 投 资 项 目, 目 前 该 项 目 已 取 目 建 议 书 批 复 申 请 办 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手 续 得 山 东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建 2. 实 行 核 准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可 直 接 申 符 合 设 项 目 登 记 备 案 证 明 ( 登 记 请 办 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手 续 备 案 号 : 临 经 开 经 发 证 3. 实 行 备 案 制 的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必 须 首 先 [2016]7 号 ) 向 发 展 改 革 等 项 目 备 案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备 案 手 续, 备 案 后 方 可 申 请 办 理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手 续 ( 二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必 备 条 件 符 合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的 认 真 落 实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符 合 有 关 规 定, 具 体 见 表 20-1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有 关 规 定 ( 三 ) 项 目 建 设 与 规 划 环 评 相 协 调 的 要 求 1.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与 规 划 环 评 联 动 机 制 列 入 一 基 本 原 则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条 例 规 定 的 一 地 三 域 十 专 项 等 专 项 规 划 范 围 和 列 入 山 东 省 需 开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具 体 规 划 目 录 范 围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结 合 行 业 规 划 环 评 的 结 论 对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审 批 对 尚 未 开 展 相 关 行 业 规 划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督 促 其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加 快 推 进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在 行 业 规 划 环 评 未 完 没 有 开 展 生 物 化 工 行 业 规 划 环 评 联 动 机 制 成 前, 对 其 建 设 项 目 应 按 相 关 规 定 从 严 审 批 2. 各 类 园 区 必 须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工 作, 并 将 园 区 规 划 环 评 结 论 及 审 查 意 见 要 求 作 为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的 重 要 依 据 对 已 建 成 但 未 完 成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的 各 类 园 区, 其 产 业 结 构 不 明 确 功 能 区 划 不 清 晰 环 保 设 施 不 完 善 的, 不 予 审 批 入 园 建 设 项 目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已 完 成 规 划 环 评 符 合 3. 行 业 或 园 区 规 划 变 更 应 及 时 履 行 规 划 环 评 手 续 已 经 批 准 的 规 划 在 实 施 范 围 适 用 期 限 规 模 结 构 和 布 局 等 方 面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或 者 修 订 的, 应 当 重 新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或 者 进 行 补 充 规 划 环 评, 未 履 行 规 划 环 评 变 更 手 续 的 不 予 受 理 和 审 批 原 批 准 规 划 范 围 外 的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园 区 规 划 没 有 进 行 变 更 符 合 20-4

322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一 基 本 原 则 4.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必 须 进 入 工 业 园 区 化 工 石 化 纺 织 印 染 铅 锌 冶 炼 铅 蓄 电 池 制 造 皮 革 鞣 制 电 镀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集 中 处 理 等 行 业 及 其 拟 建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他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的 新 上 项 目 应 按 规 定 进 入 国 务 符 合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院 和 省 政 府 批 准 设 立 的 经 济 开 发 区 高 新 技 术 开 发 区 等 开 发 区 以 及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确 定 的 各 类 产 业 集 聚 区 工 业 园 区, 否 则 不 予 审 批 5. 已 经 建 成 的 上 述 重 点 行 业 项 目 未 进 入 园 区 的, 应 本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尽 快 迁 入 相 应 环 保 设 施 完 善 的 工 业 园 区, 否 则 对 其 符 合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改 扩 建 项 目 不 予 审 批 ( 四 ) 加 强 环 境 风 险 管 理 的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5]152 号 ) 及 关 于 构 建 全 省 环 境 安 全 防 控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9]80 号 ),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必 须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1. 所 有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均 应 在 其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中 设 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题 章 节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要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对 新 扩 改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源 识 别 环 境 风 险 预 测 选 址 及 敏 感 目 标 防 范 措 施 等 如 实 做 出 评 价, 提 出 科 学 可 行 的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3. 凡 未 按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或 预 警 监 测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经 审 查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环 保 部 门 不 得 审 批 该 建 设 项 目 4. 所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储 存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必 须 在 依 法 规 划 的 专 门 区 域 内, 方 可 进 行 相 关 环 评 工 作 本 次 环 评 设 置 了 环 符 合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本 次 环 评 设 置 了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专 章 包 符 合 含 要 求 内 容 按 规 定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或 预 警 监 测 符 合 措 施 应 急 处 置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在 专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储 符 合 罐 及 仓 库 内, 符 合 有 关 要 求 ( 五 ) 建 设 项 目 审 批 的 限 制 性 要 求 根 据 关 于 加 强 对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审 批 工 作 监 督 检 查 的 意 见 ( 环 发 [2009]62 号 ), 涉 及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 1. 对 国 家 明 令 淘 汰 禁 止 建 设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坚 决 杜 绝 已 被 淘 汰 的 项 目 以 所 谓 技 术 改 造 拉 动 内 需 为 名 义 上 项 目 2. 对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高 能 耗 高 物 耗 高 水 耗 项 目, 其 环 评 文 件 必 须 在 产 业 规 划 环 评 通 过 后 方 可 进 行 环 评 审 查 工 作, 污 染 物 不 能 达 标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审 批 3. 对 于 环 境 质 量 不 能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区 要 求 没 有 完 成 减 排 任 务 的 企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没 有 总 量 指 标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属 于 国 家 允 许 类 建 设 项 目 符 合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大, 高 能 行 业 没 有 耗 高 物 耗 高 水 耗 进 行 规 划 的 建 设 项 目, 山 东 省 环 评, 但 还 没 有 进 行 行 业 规 可 做 到 达 划 环 评, 污 染 物 能 够 标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环 境 质 量 总 体 可 满 足 环 境 功 能 要 求, 不 符 合 20-5

323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一 基 本 原 则 批 涉 及 减 排 任 务, 正 在 进 行 总 量 指 标 的 申 请 4. 对 于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一 级 保 护 区 内 与 供 水 设 施 和 保 护 水 源 无 关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二 级 保 护 区 内 有 污 不 处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核 心 区 缓 冲 区 内 ; 不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染 物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 在 饮 用 水 水 源 准 保 护 区 内 护 区 范 围 内 ; 不 涉 及 新 建 扩 建 可 能 污 染 水 体 的 建 设 项 目 一 律 不 批, 改 建 迁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符 合 建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增 加 排 污 量 其 他 涉 及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从 严 把 握 区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以 及 重 要 生 态 功 能 区 ( 六 ) 区 域 流 域 和 企 业 限 批 要 求 1. 区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对 毗 邻 居 民 区 的 化 工 等 有 环 境 风 险 的 建 设 项 目 要 限 批 ; 城 市 规 划 区 内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和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等 工 业 园 区 之 外, 对 有 污 染 的 新 上 建 设 项 目 要 限 批 ; 对 不 认 真 执 行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有 较 多 未 批 先 建 项 目 有 较 多 不 达 标 排 放 的 区 域 内 污 水 没 有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治 理 的 园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上 述 区 要 从 严 审 批 ; 县 ( 市 区 ) 辖 区 内 一 年 内 出 现 3 次 及 以 上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的 符 合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的,6 个 月 内 对 该 县 ( 市 区 ) 新 上 项 目 有 污 染 物 排 放 的 工 业 类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空 气 环 境 质 量 连 续 3 个 月 排 在 最 差 的 前 3 个 点 位 且 没 有 改 善 的, 对 其 所 在 的 县 ( 市 区 ) 的 涉 及 废 气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 对 污 染 严 重 防 治 不 力 的 设 区 市 或 县 ( 市 区 )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解 白 河 不 属 于 全 省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2. 流 域 限 批 或 从 严 审 批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全 省 重 点 河 流 水 环 境 质 量 未 达 到 省 环 保 厅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确 定 的 年 度 改 善 目 善 目 标 的, 河 流 两 侧 5 公 里 之 内 对 有 污 水 排 放 的 项 目 要 实 标 的 河 流 ; 不 属 于 流 行 流 域 从 严 审 批 流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连 续 3 个 月 超 标 倍 数 排 域 水 环 境 质 量 连 续 3 在 前 3 名 的 断 面 超 过 达 标 边 缘 的 河 流 断 面, 对 其 负 有 责 个 月 超 标 倍 数 排 在 任 的 县 ( 市 区 ) 的 涉 及 废 水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实 行 从 严 审 前 3 名 的 断 面 超 过 批 达 标 边 缘 的 河 流 断 符 合 面 3. 企 业 从 严 审 批 企 业 出 现 一 次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且 限 期 整 改 未 完 成 的, 或 已 批 项 目 未 按 规 定 时 限 申 请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或 验 该 企 业 不 属 于 从 严 收 未 予 通 过 的, 对 该 企 业 的 新 上 项 目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 企 业 审 批 的 企 业 一 年 内 出 现 2 次 及 以 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违 法 行 为 的 企 业 存 符 合 在 信 访 案 件 未 能 及 时 解 决 的, 一 年 内 对 该 企 业 的 新 上 项 目 实 行 从 严 审 批 ( 七 ) 南 水 北 调 流 域 的 有 关 要 求 项 目 不 处 在 南 水 北 符 合 20-6

324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二 重 点 行 业 建 设 项 目 应 遵 循 的 其 它 原 则 ( 一 )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的 建 设 项 目 调 流 域 内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重 金 属 排 放 符 合 ( 三 ) 石 油 化 工 行 业 的 建 设 项 目 依 据 关 于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发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号 ) 等 文 件 1. 原 则 上 不 再 审 批 未 列 入 已 颁 布 行 业 专 项 规 划 且 未 通 过 专 项 规 划 环 评 的 项 目 2. 项 目 涉 及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的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和 进 出 口 等 活 动 的, 在 建 设 单 位 取 得 生 产 或 者 使 用 配 额 许 可 证 前, 不 得 审 批 其 环 评 文 件 3. 搬 迁 项 目 应 对 原 址 进 行 污 染 清 除 和 生 态 恢 复 4. 不 得 审 批 1,1,1- 三 氯 乙 烷 三 氟 三 氯 乙 烷 四 氯 化 碳 和 甲 基 溴 生 产 装 置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未 颁 布 行 业 专 项 规 划 项 目 不 涉 及 消 耗 臭 氧 层 物 质 的 生 产 销 售 使 用 和 进 出 口 等 活 动 项 目 不 属 于 搬 迁 项 目 项 目 无 1,1,1- 三 氯 乙 烷 三 氟 三 氯 乙 烷 四 氯 化 碳 和 甲 基 溴 生 产 装 置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由 表 20-3 可 见, 除 了 拟 建 项 目 所 属 的 行 业 没 有 进 行 规 划 环 评 外, 其 它 都 能 符 合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文 中 要 求 与 环 办 [2013]104 号 文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拟 建 项 目 与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符 合 性 分 析 见 表 20-4 表 20-4 拟 建 项 目 与 环 办 [2013]104 号 文 符 合 性 一 览 表 序 号 环 办 [2013]104 号 规 定 工 程 措 施 结 论 1 对 未 依 法 开 展 规 划 环 评 或 与 规 划 环 评 审 查 本 项 目 所 在 的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已 依 法 开 展 结 论 不 一 致 的, 一 律 不 得 受 理 规 划 所 包 含 的 了 规 划 环 评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文 件 符 合 对 不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法 律 明 令 禁 止 建 设 2 区 域 内 的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不 落 本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及 法 律 规 定, 项 实 重 点 区 域 耗 煤 项 目 煤 炭 等 量 或 减 量 替 代 目 已 正 在 进 行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指 标 确 认, 方 案 不 明 确, 两 高 一 资 以 及 拆 分 项 目 项 目 生 产 中 使 用 天 然 气, 不 使 用 煤 炭 环 评 文 件 编 制 质 量 较 差 的 项 目 不 予 受 理 和 符 合 批 准 对 未 依 法 设 立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不 齐 全 和 环 境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已 依 法 开 展 了 规 划 环 评 工 3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不 落 实 的 产 业 园 区 内 项 目 要 作, 各 项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已 基 本 建 成, 环 境 符 合 暂 停 受 理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已 落 实 4 对 存 在 公 众 参 与 范 围 过 小 代 表 性 差 原 始 本 项 目 公 众 参 与 范 围 为 项 目 区 周 围 1.5 公 符 合 20-7

325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5 材 料 缺 失 程 序 不 符 合 要 求 甚 至 弄 虚 作 假 等 里 内, 调 查 对 象 为 调 查 范 围 内 的 村 民 等, 问 题 的 项 目, 一 律 不 予 受 理 和 批 准 具 有 代 表 性, 公 众 参 与 原 始 资 料 齐 全, 程 序 根 据 法 律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对 环 评 文 件 未 经 批 准 或 重 大 变 更 未 经 审 批, 建 设 项 目 基 本 建 成 的 ; 擅 自 在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等 环 境 敏 感 区 内 开 工 建 设 的, 或 者 擅 自 开 工 建 设 造 成 重 本 项 目 还 未 开 工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大 环 境 污 染 或 严 重 生 态 破 坏 的 ; 建 设 项 目 需 要 求 要 配 套 建 设 的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未 建 成 未 经 验 收 或 验 收 不 合 格, 主 体 工 程 即 正 式 投 产 ( 运 行 ) 的 突 出 违 法 行 为,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予 以 处 罚, 责 令 其 停 止 建 设 或 生 产 ( 运 行 ) 符 合 通 过 以 上 对 照 分 析 可 知, 本 项 目 符 合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中 的 要 求 与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该 规 划 中 内 容 要 求 可 知, 现 有 各 类 工 业 园 区 与 工 业 集 中 区 应 适 时 热 电 联 产 或 集 中 供 热 改 造, 将 工 业 企 业 纳 入 集 中 供 热 范 围 城 市 建 成 区 工 业 园 区 禁 止 新 建 20t/h 以 下 的 燃 煤 重 油 渣 油 锅 炉 及 直 接 燃 用 生 物 质 锅 炉, 其 他 地 区 禁 止 新 建 10t/h 以 下 的 燃 煤 重 油 渣 油 锅 炉 及 直 接 燃 用 生 物 质 锅 炉 企 业 拟 建 设 1 台 8t/h 燃 气 锅 炉 为 项 目 提 供 生 产 用 蒸 汽 及 生 产 用 热 项 目 锅 炉 以 天 然 气 为 燃 料, 不 属 于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中 禁 止 建 设 的 锅 炉 因 此, 本 项 目 符 合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的 要 求 与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5]17 号 ),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水 十 条 ) 第 一 条 全 面 控 制 污 染 物 排 放 中 提 出 专 项 整 治 十 大 重 点 行 业, 制 定 造 纸 焦 化 氮 肥 有 色 金 属 印 染 农 副 食 品 技 工 原 料 药 制 造 制 革 农 药 电 镀 等 行 业 专 项 治 理 方 案, 实 施 清 洁 化 改 造 本 项 目 为 生 物 化 工 行 业, 不 属 于 水 十 条 中 专 项 整 治 十 大 重 点 行 业,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生 产 废 水 及 生 活 污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达 标 处 理 后 排 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不 直 接 外 排 水 环 境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与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 水 十 条 ) 中 要 求 不 冲 突 20.2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十 分 重 要, 涉 及 到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当 地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性 土 地 占 用 20-8

326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交 通 运 输 地 质 构 造 通 讯 电 力 给 排 水 及 项 目 的 经 济 性 要 求 等 内 容 本 次 评 价 将 从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城 市 规 划 及 环 境 因 素 等 方 面 进 行 合 理 性 论 证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符 合 性 分 析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及 当 地 业 政 策,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及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同 时 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中 的 相 关 规 定, 且 满 足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规 划 环 评 的 要 求 规 划 符 合 性 分 析 本 项 目 为 生 物 化 工 行 业, 属 于 开 发 区 主 要 发 展 行 业 之 一, 符 合 开 发 区 准 入 条 件 ;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满 足 开 发 区 产 业 布 局 的 要 求 ; 项 目 区 用 地 性 质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因 此 选 址 符 合 用 地 性 质 要 求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该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环 境 的 相 容 性 分 析 环 境 功 能 规 划 根 据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分 局 下 发 的 关 于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执 行 标 准 的 意 见 ( 临 环 经 开 函 [2015]16 号 ) 内 容 : 环 境 空 气 : 环 境 空 气 执 行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二 级 标 准 ; 地 表 水 : 地 表 水 执 行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Ⅳ 类 标 准 ; 地 下 水 : 地 下 水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 声 环 境 : 声 环 境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环 保 管 理 规 定, 项 目 所 选 厂 址 与 当 地 的 环 境 功 能 不 相 违 背 20-9

327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排 污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项 目 营 运 之 后,SO 2 排 放 量 0.6t/a,NO X 排 放 量 2.8t/a, 挥 发 性 有 机 废 气 量 1.8t/a; COD 氨 氮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3.8t/a,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外 环 境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0.42t/a 由 于 企 业 废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因 此 无 需 单 独 进 行 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申 请,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可 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中 调 剂 本 项 目 当 前 已 取 得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书 ( 编 号 :LYZL(2016)26 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附 件 十 三 ) 项 目 对 环 境 影 响 (1) 大 气 环 境 本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废 气 采 取 相 应 的 治 理 措 施 后, 最 终 废 气 排 放 能 满 足 相 应 的 标 准 要 求 正 常 工 况 下, 拟 建 项 目 有 组 织 排 放 的 各 污 染 物 预 测 轴 线 浓 度 均 不 超 标, 各 污 染 物 在 各 评 价 点 均 不 超 标 从 无 组 织 排 放 厂 界 浓 度 预 测 结 果 可 知,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乙 酸 丁 醇 HCl 粉 尘 VOCs 等 的 无 组 织 废 气 在 厂 界 浓 度 不 超 标 因 此, 工 程 产 生 的 无 组 织 排 放 对 厂 界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2) 水 环 境 项 目 废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经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达 到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项 目 对 生 产 装 置 区 储 罐 区 排 水 管 网 污 水 处 理 站 等 进 行 严 格 防 腐 防 渗 漏 处 理, 杜 绝 各 种 污 水 下 渗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污 染, 因 此 项 目 建 设 对 周 围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声 环 境 项 目 投 入 运 行 后, 对 各 类 噪 声 设 备 均 采 取 了 相 应 的 防 噪 降 噪 措 施, 各 厂 界 噪 声 昼 夜 间 均 能 达 标 项 目 建 成 后 不 会 对 周 围 敏 感 点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大 气 环 境 与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符 合 性 根 据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程 序 计 算,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污 染 物 无 超 标 点 ; 最 终 确 定 项 目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200m 以 污 水 处 理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企 业 周 边 200m 内 无 村 庄 等 居 民 点, 因 此 满 足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20-10

328 20 产 业 政 策 及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分 析 离 的 要 求 其 它 方 面 地 理 位 置 交 通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位 于 临 沂 城 东 南, 沿 海 铁 路 纵 贯 南 北, 西 临 京 沪 高 速, 东 临 东 红 高 速, 南 邻 临 枣 高 速, 北 邻 日 东 高 速,327 国 道 205 国 道 在 开 发 区 中 心 十 字 交 叉, 开 发 区 西 北 侧 紧 邻 临 沂 机 场, 距 连 云 港 石 臼 港 日 照 港 均 不 到 100km, 距 青 岛 港 230km, 交 通 十 分 便 利 本 项 目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北 侧, 处 于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 项 目 生 产 储 运 区 东 侧 为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南 临 兴 梅 路, 西 侧 北 侧 均 为 空 地 项 目 周 边 交 通 便 利 地 理 位 置 优 越 劳 动 力 资 源 临 沂 市 经 济 开 发 区 人 力 物 力 资 源 充 足, 政 府 支 持, 社 会 协 作 条 件 好, 项 目 新 增 劳 动 岗 位 大 部 分 来 自 当 地 居 民, 可 为 当 地 解 决 部 分 劳 动 力 就 业 问 题, 增 强 当 地 的 经 济 实 力, 改 善 居 民 生 活 综 上 所 述, 该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山 东 省 环 境 管 理 和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环 保 和 事 故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等 措 施 条 件 下,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以 接 受,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范 围 内 没 有 居 民 点,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可 以 接 受 综 合 利 弊,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防 范 措 施 前 提 下, 该 项 目 选 址 建 设 方 案 可 行 20-11

329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第 21 章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21.1 评 价 结 论 项 目 概 况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是 一 家 新 成 立 民 营 企 业, 于 2015 年 1 月 取 得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下 发 的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临 ) 登 记 私 名 预 核 字 [2015] 第 0654 号 ), 拟 定 法 人 胡 群 昌 该 企 业 拟 选 厂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内, 处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北 侧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 年 建 成 投 产, 主 要 从 事 柠 檬 酸 柠 檬 酸 钠 等 产 品 生 产, 由 于 受 市 场 销 售 的 影 响, 该 公 司 于 2009 停 产 至 今 为 充 分 利 用 闲 置 资 源, 推 动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的 发 展,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决 定 采 取 合 作 经 营 的 方 式, 将 在 充 分 利 用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部 分 闲 置 建 筑 及 设 备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该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建 筑 面 积 27000m 2, 其 中 生 产 车 间 办 公 室 循 环 水 池 污 水 处 理 站 仓 库 等 设 施 将 在 原 闲 置 建 筑 的 基 础 上 改 造 建 设, 燃 气 锅 炉 房 配 料 间 储 罐 区 等 设 施 为 新 建 另 外, 环 评 过 程 中 将 对 闲 置 设 施 的 防 渗 导 排 及 事 故 防 范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问 题 一 并 解 决 目 前 山 东 宏 仕 德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厂 区 拟 利 用 建 筑 已 基 本 清 理 完 毕, 待 利 用 设 备 保 留 在 各 车 间 内, 其 他 不 需 要 利 用 的 设 备 已 由 原 企 业 负 责 拆 除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性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及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关 于 修 改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有 关 条 款 的 决 定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2013 年 第 21 号 令 ) 及 临 沂 市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指 导 目 录 中 内 容, 项 目 属 于 允 许 类,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及 当 地 产 业 政 策 要 求 ; 同 时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及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同 时 也 21-1

330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中 规 定 要 求 厂 址 选 择 合 理 性 本 项 目 为 生 物 化 工 行 业, 属 于 开 发 区 主 要 发 展 行 业 之 一, 符 合 开 发 区 准 入 条 件 ; 项 目 选 址 位 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满 足 开 发 区 产 业 布 局 的 要 求 ; 项 目 区 用 地 性 质 为 三 类 工 业 用 地, 因 此 选 址 符 合 用 地 性 质 要 求 综 合 以 上 分 析, 该 项 目 开 发 建 设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总 体 规 划 要 求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及 排 放 情 况 废 气 (1) 有 组 织 排 放 A 工 艺 废 气 1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废 气 a 葡 萄 糖 制 备 产 生 配 料 粉 尘 G1-1, 主 要 为 淀 粉,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b 利 福 霉 素 S- 钠 菌 种 培 养 产 生 投 料 粉 尘 G1-2 G1-4 G1-6, 主 要 为 黄 豆 饼 粉 蛋 白 胨 碳 酸 钙 等, 经 集 尘 罩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由 发 酵 车 间 设 置 的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 菌 种 培 养 产 生 呼 吸 废 气 G1-3 G1-5 G1-7, 主 要 为 酸 性 有 味 气 体 等, 收 集 后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吸 收 效 率 为 95%) 处 理, 通 过 发 酵 车 间 设 置 的 15 米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c 喷 雾 干 燥 车 间 产 生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主 要 为 蛋 白 质 利 福 霉 素 等,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后, 通 过 设 置 在 锅 炉 房 15 米 高 5# 排 气 筒 排 放 d 萃 取 工 序 产 生 萃 取 废 气 G1-9,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经 活 性 炭 装 置 ( 吸 附 效 率 为 80%)+ 两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为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为 90%) 处 理, 后 通 15 米 高 1#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e 溶 剂 回 收 工 序 产 生 不 凝 尾 气 G1-10,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f 离 心 工 序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1-11, 主 要 乙 酸 丁 酯 丁 醇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21-2

331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g 烘 干 工 序 产 生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12, 主 要 为 乙 酸 丁 酯 等,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 包 装 工 序 产 生 包 装 粉 尘 G1-13, 主 要 为 利 福 霉 素 S- 钠, 收 集 后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为 99%) 处 理, 然 后 通 过 15 米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以 上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粉 尘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山 东 省 固 定 源 大 气 颗 粒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标 准, 乙 酸 丁 酯 乙 酸 丁 醇 VOCs 等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要 求 2 利 福 霉 素 S 酸 工 艺 废 气 a 利 福 霉 素 S 酸 产 生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主 要 为 异 丙 醇, 将 该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b 烘 干 过 程 中 产 生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主 要 为 异 丙 醇, 将 该 部 分 废 气 收 集 后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 米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以 上 废 气 经 处 理 后, 异 丙 醇 VOCs 等 排 放 浓 度 满 足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 ) 表 2 中 标 准 要 求 B 锅 炉 烟 气 项 目 蒸 汽 锅 炉 所 用 燃 料 为 天 然 气, 天 然 气 燃 烧 后 产 生 的 烟 气 通 过 15m 高 烟 囱 直 接 进 行 排 放, 其 中 SO 2 NO X 烟 尘 等 污 染 物 均 能 够 满 足 山 东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37/ ) 表 2 中 燃 气 锅 炉 标 准 及 山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我 省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的 要 求 ( 鲁 环 函 [2014]420 号 ) 中 要 求 (2) 无 组 织 废 气 项 目 生 产 装 置 区 及 储 罐 区 挥 发 的 废 气 无 组 织 排 放, 年 排 放 量 较 小 具 体 排 放 量 为 : 乙 酸 丁 酯 0.43t/a 乙 酸 0.02t/a HCl0.06t/a 丁 醇 0.02t/a 粉 尘 0.1t/a 异 丙 醇 0.04t/a VOCs 0.51t/a 废 水 拟 建 项 目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工 艺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真 空 泵 排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等, 废 水 中 所 含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COD 氨 氮 等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同 时 接 纳 临 沂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根 据 废 水 水 质 特 点, 将 项 目 工 艺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设 备 及 地 面 冲 洗 废 水 真 空 泵 21-3

332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排 污 水 排 至 污 水 预 处 理 设 施 内, 然 后 与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及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排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综 合 处 理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不 需 要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仅 排 入 公 司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放 流 池, 与 污 水 处 理 站 出 水 混 合, 达 到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及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中 A 等 级 标 准 要 求 后, 进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本 项 目 排 入 外 环 境 的 COD 量 为 4.23t/a, 氨 氮 为 0.42t/a 固 体 废 物 项 目 产 生 的 固 废 主 要 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过 滤 残 渣 废 培 养 基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普 通 收 尘 )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废 活 性 炭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及 生 活 垃 圾 等 其 中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废 培 养 基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废 树 脂 和 废 活 性 炭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产 生 量 为 t/a,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除 喷 雾 干 燥 收 尘 外 ) 产 生 量 为 11.99t/a, 全 部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 一 般 废 物 产 生 量 为 1.2t/a,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 过 滤 残 渣 生 活 垃 圾 等 产 生 量 为 43.67t/a, 由 环 卫 部 门 定 期 清 运 噪 声 防 治 工 程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源 主 要 为 风 机 真 空 泵 料 泵 水 泵 空 压 机 等, 主 要 噪 声 源 强 在 70~90dB(A), 经 采 取 隔 声 减 振 消 声 等 综 合 防 控 措 施 后,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可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的 要 求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环 境 空 气 (1)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环 境 空 气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评 价 区 监 测 点 中 SO 2 NO 2 小 时 浓 度 与 日 均 浓 度 均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 中 二 级 标 准 要 求 ;NH 3 小 时 浓 度 能 够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标 准 ;HCl H 2 S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等 均 没 有 检 出 ; PM 10 TSP 的 日 均 浓 度 在 3 个 监 测 点 均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监 测 点 周 围 环 境 多 为 空 地 道 路 等 地 面 易 扬 尘 有 关 ; 氨 有 检 出 主 要 是 因 为 项 目 选 址 处 于 已 建 成 的 生 物 化 工 区 内, 周 边 部 分 企 业 使 用 了 氨 作 为 原 料 (2) 根 据 预 测 结 果, 项 目 运 行 后 对 敏 感 点 和 厂 界 贡 献 值 较 小, 均 能 够 满 足 环 境 质 21-4

333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量 标 准 要 求, 因 此 拟 建 项 目 建 成 后 对 周 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3) 通 过 大 气 环 境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计 算 程 序 估 算 后, 表 明 项 目 各 特 征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无 超 标 点 拟 建 项 目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200m 以 污 水 处 理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项 目 周 边 200m 内 无 村 庄 等 居 民 点, 因 此 满 足 本 项 目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的 要 求 地 表 水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地 表 水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解 白 河 上 1#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3#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 彭 白 河 上 2#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4# 监 测 点 位 COD Cr BOD 5 总 氮 总 磷 等 部 分 出 现 超 标 5# 监 测 点 位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等 出 现 超 标, 黄 白 排 水 沟 上 6# 监 测 点 位 总 氮 出 现 超 标 其 中 COD Cr BOD 5 氨 氮 总 氮 总 磷 全 盐 量 的 最 大 超 标 倍 数 分 别 为 倍 ; 其 它 因 子 在 各 点 位 均 能 满 足 标 准 要 求 通 过 分 析 可 知,1# 2# 4# 5# 6# 点 位 部 分 监 测 因 子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彭 白 河 解 白 河 及 黄 白 排 水 沟 周 边 分 布 有 大 量 村 庄, 部 分 村 庄 居 民 生 活 污 水 未 经 处 理, 直 接 排 入 导 致 ;3# 点 位 因 子 出 现 超 标, 主 要 是 由 于 上 游 来 水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项 目 外 排 废 水 及 临 沂 信 嘉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废 水 经 自 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CJ ) 表 1 中 A 等 级 标 准 及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水 水 质 标 准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深 度 处 理, 达 到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 ) 一 级 A 标 准 后, 排 入 解 白 河 项 目 废 水 能 够 达 标 排 放, 对 周 边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地 下 水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地 下 水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总 硬 度 在 1# 2# 3# 监 测 点 位 中 均 出 现 超 标,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在 2# 3# 监 测 点 位 出 现 超 标 现 象, 其 他 监 测 点 位 各 监 测 因 子 均 能 满 足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 )Ⅲ 类 标 准 要 求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出 现 超 标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当 地 地 质 原 因 造 成 的 声 环 境 根 据 山 东 君 成 环 境 检 测 有 限 公 司 对 项 目 声 环 境 的 现 状 监 测 数 据 可 知, 厂 区 各 厂 界 昼 间 夜 间 声 环 境 均 能 够 满 足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要 求 项 目 运 行 过 程 中, 生 产 储 运 区 及 污 水 处 理 区 厂 界 预 测 值 均 能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21-5

334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2 类 标 准 工 程 本 身 对 整 个 厂 界 噪 声 贡 献 值 较 小, 对 周 围 环 境 噪 声 影 响 较 小 环 境 风 险 (1) 通 过 风 险 源 辨 识 分 析, 本 项 目 主 要 的 危 险 因 素 为 乙 酸 丁 酯 盐 酸 异 丙 醇 天 然 气 液 氨 等, 各 风 险 物 质 存 在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之 和 为 1.22>1, 构 成 重 大 危 险 源 本 次 环 评 对 环 境 风 险 进 行 一 级 评 价, 项 目 对 人 员 伤 害 影 响 最 大 潜 在 风 险 最 高 的 风 险 为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2) 乙 酸 丁 酯 储 罐 泄 漏 后 各 风 速 各 气 象 条 件 下, 半 致 死 浓 度 范 围 没 有 出 现,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43.5m; 盐 酸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41.7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m; 液 氨 储 罐 泄 漏 后 半 致 死 范 围 为 115.1m, 应 急 处 置 半 径 范 围 为 971.7m 为 了 防 范 事 故 和 减 少 危 害, 针 对 项 目 的 环 境 风 险 特 征, 企 业 制 订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当 出 现 事 故 时 要 采 取 预 案 中 和 环 评 提 出 的 应 急 措 施, 必 要 时 采 取 社 会 应 急 措 施, 以 控 制 事 故 和 减 少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危 害 在 建 设 单 位 严 格 落 实 环 评 提 出 的 各 项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其 环 境 风 险 可 防 可 控, 项 目 建 设 是 可 行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情 况 项 目 营 运 之 后,SO 2 排 放 量 0.6t/a,NO X 排 放 量 2.8t/a, 挥 发 性 有 机 废 气 量 1.8t/a; COD 氨 氮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3.8t/a, 经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后 排 外 环 境 的 量 分 别 为 4.23t/a 0.42t/a 由 于 企 业 废 水 不 直 接 排 入 地 表 水 环 境, 因 此 无 需 单 独 进 行 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申 请,COD 和 氨 氮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可 从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中 调 剂 本 项 目 当 前 已 取 得 项 目 总 量 确 认 书 ( 编 号 :LYZL(2016)26 号,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附 件 十 三 ) 清 洁 生 产 从 生 产 工 艺 与 装 备 资 源 能 源 利 用 指 标 产 品 指 标 污 染 物 产 生 指 标 污 染 物 排 放 指 标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指 标 节 能 减 排 等 方 面 分 析 项 目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工 程 建 设 均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要 求 总 结 论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及 当 地 产 业 政 策, 符 合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相 关 规 划 要 求, 同 时 符 合 关 于 进 一 21-6

335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步 落 实 好 环 评 和 三 同 时 制 度 的 意 见 ( 鲁 环 发 [2007]131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政 办 发 [2008]68 号 ) 及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环 发 [2011]14 号 文 件 加 强 产 业 园 区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有 关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环 函 [2011]35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77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风 险 防 范 严 格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2]98 号 文 ) 中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同 时 也 满 足 建 设 项 目 环 评 审 批 原 则 ( 试 行 ) ( 鲁 环 函 [2012]263 号 ) 关 于 切 实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办 [2013]104 号 ) 山 东 省 年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规 划 等 环 境 管 理 要 求, 在 采 取 严 格 的 环 保 和 事 故 防 范 应 急 预 案 等 措 施 条 件 下, 项 目 对 周 围 环 境 的 影 响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环 境 风 险 水 平 可 以 接 受 ; 项 目 符 合 清 洁 生 产 达 标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的 原 则 因 此, 项 目 在 此 建 设 可 行 21.2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项 目 在 设 计 和 建 设 过 程 中 必 须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把 报 告 书 中 提 出 的 环 保 控 制 措 施 落 实 到 位 工 程 应 当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如 表 21-1 所 示 项 目 生 产 项 目 表 21-1 污 染 物 名 称 工 程 应 当 采 取 的 环 保 措 施 及 效 果 表 处 理 措 施 达 标 情 况 葡 萄 糖 投 料 粉 尘 G1-1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3# 排 气 筒 排 放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2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一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3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投 料 粉 尘 G1-4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废 气 利 福 霉 素 S- 钠 生 产 二 级 种 子 培 养 呼 吸 废 气 G1-5 发 酵 投 料 粉 尘 G1-6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加 装 集 尘 罩, 全 部 引 入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进 行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达 标 排 放 发 酵 呼 吸 废 气 G1-7 经 二 级 水 喷 淋 装 置 ( 效 率 95%)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2# 排 气 筒 排 放 喷 雾 干 燥 粉 尘 G1-8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5# 排 气 筒 进 行 排 放 萃 取 废 气 G1-9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 效 率 80%)+ 二 级 水 吸 收 装 置 ( 乙 酸 丁 酯 吸 收 效 率 80%, 乙 酸 丁 醇 吸 收 效 率 90%)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1# 排 气 筒 排 放 溶 剂 回 收 不 凝 尾 收 集 收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21-7

336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利 福 霉 素 S 酸 生 产 锅 炉 烟 气 气 G1-10 离 心 废 气 G1-11 烘 干 不 凝 废 气 G1-12 包 装 粉 尘 G1-13 离 心 废 气 G2-1 蒸 馏 不 凝 尾 气 G2-2 离 心 废 气 G2-3 烘 干 不 凝 尾 气 G2-4 SO 2 NO X 烟 尘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收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收 集 收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经 袋 式 除 尘 器 ( 效 率 99%) 处 理 后, 通 过 15m 高 4# 排 气 筒 排 放 收 集 收 通 过 管 道 全 部 引 入 天 然 气 锅 炉 燃 烧 处 理 ( 燃 烧 效 率 为 98%) 后, 通 过 15m 高 燃 气 锅 炉 烟 囱 排 放 采 用 清 洁 型 燃 料 ( 天 然 气 ), 产 生 烟 气 由 一 根 15m 高 排 气 筒 排 放 利 福 霉 素 S- 钠 工 艺 废 水 利 旧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废 水 水 吸 收 装 置 废 水 地 面 设 备 清 洗 废 水 冷 却 循 环 排 污 水 先 经 企 业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然 后 排 入 临 沂 经 济 开 发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深 度 处 理, 达 标 后 再 排 入 解 白 河 达 标 排 放 真 空 泵 排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废 培 养 基 喷 雾 干 燥 残 渣 危 险 废 物 危 险 废 包 装 物 废 树 脂 废 活 性 炭 委 托 有 资 质 的 危 废 处 置 单 位 处 置 合 理 处 置 固 废 其 它 一 般 废 物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防 渗 措 施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泥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危 险 收 尘 ) 袋 式 除 尘 器 收 尘 ( 普 通 收 尘 ) 普 通 废 包 装 物 过 滤 残 渣 回 用 于 生 产 工 序 外 售 至 物 资 回 收 站 综 合 利 用 综 合 利 用 合 理 生 活 垃 圾 由 环 卫 部 门 进 行 统 一 清 运 处 置 拟 建 项 目 全 厂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为 以 生 产 储 运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200m 以 污 水 处 理 区 边 界 为 中 心 外 扩 100m 范 围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内 无 敏 感 点, 能 够 满 足 要 求 项 目 应 当 对 全 厂 防 渗 措 施 进 行 严 格 排 查, 要 保 证 达 到 以 下 标 准 : 生 产 车 间 内 进 行 地 面 硬 化, 并 在 装 置 区 边 缘 设 置 导 流 水 沟, 收 集 可 能 滴 漏 的 污 水 ; 对 于 地 上 管 道 阀 门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如 发 现 问 题, 应 及 时 解 决 对 工 艺 要 求 必 须 地 下 走 管 的 管 道 阀 门 设 专 用 混 凝 土 防 渗 管 沟, 管 沟 内 壁 涂 防 水 涂 料, 管 沟 上 设 活 动 观 察 顶 盖, 以 便 出 现 渗 漏 问 21-8

337 风 险 防 范 设 施 环 境 管 理 绿 化 措 施 21.3 建 议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题 及 时 观 察 解 决 ; 管 道 施 工 应 严 格 符 合 规 范 要 求, 接 口 严 密 平 顺, 填 料 密 实, 管 道 沟 渠 做 好 日 常 巡 查 维 护 工 作 切 实 落 实 好 各 项 事 故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建 立 区 域 环 境 风 险 应 急 联 动 响 应 机 制 按 照 环 境 管 理 与 监 测 计 划 内 容 完 善 环 境 管 理 制 度, 配 备 监 测 仪 器, 开 展 监 测 工 作 (1) 项 目 应 根 据 所 在 地 的 地 域 特 征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特 征, 设 计 项 目 绿 化 工 程 方 案, 并 根 据 绿 化 方 案 实 施 厂 区 绿 化 (2) 区 内 绿 化 设 计 应 根 据 工 厂 的 总 图 布 置 生 产 特 点 消 防 安 全 环 境 特 征, 以 及 当 地 的 土 壤 情 况 气 候 条 件 植 物 习 性 等 因 素 综 合 考 虑, 合 理 布 置 和 选 择 绿 化 植 物 不 得 妨 碍 废 气 的 扩 散 ; 不 得 妨 碍 道 路 和 行 车 安 全 ; 不 得 妨 碍 生 产 操 作 消 防 作 业 和 物 料 运 输 ; 要 充 分 利 用 通 道 零 星 空 地 及 预 留 地 (3) 项 目 绿 化 要 因 地 制 宜, 以 实 用 经 济 美 观 为 原 则, 另 外 项 目 区 绿 化 要 与 现 有 厂 区 的 总 体 绿 化 相 适 应, 达 到 环 境 相 容, 协 调 一 致 的 效 果 (4) 绿 化 要 注 重 生 态 效 应, 根 据 生 态 承 载 力, 合 理 搭 配 树 种, 注 意 乔 灌 草 的 合 理 搭 配, 注 重 速 生 与 慢 生 常 绿 与 落 叶 树 种 的 合 理 搭 配, 花 卉 与 草 皮 适 当 搭 配 并 进 行 适 当 密 植 (5) 厂 区 绿 化 植 物 的 选 择 要 因 地 制 宜 地 选 择 耐 受 性 植 物, 尽 可 能 多 种 植 乔 木 选 择 相 应 的 抗 污 净 化 减 噪 或 滞 尘 力 强 的 植 物 ; 选 择 有 利 于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 卫 生 的 植 物 ; 选 择 观 赏 性 植 物 ; 选 择 易 于 成 活 病 虫 害 少 及 养 护 管 理 方 便 的 植 物 ; 选 择 乡 土 植 物 和 苗 木 来 源 可 靠 产 地 近 价 格 适 宜 的 植 物 (6) 项 目 区 的 绿 化 管 理 要 纳 入 整 个 厂 区 的 绿 化 管 理 之 中, 绿 化 管 理 人 员 可 由 现 有 绿 化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1) 项 目 应 注 重 清 洁 生 产,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尽 量 减 降 三 废 的 产 生 量 (2) 加 强 生 产 现 场 的 综 合 管 理, 严 格 按 操 作 规 程 操 作, 提 高 职 工 的 操 作 水 平, 减 少 和 杜 绝 跑 冒 滴 漏 现 象 的 发 生, 以 减 少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造 成 的 物 料 流 失 和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3) 建 议 企 业 在 节 能 降 耗 方 面 再 加 强 科 研 攻 关 力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工 程 的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使 企 业 与 国 际 管 理 标 准 化 接 轨, 从 而 节 约 原 材 料 降 低 能 耗 及 生 产 成 本, 最 大 限 度 减 小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4) 加 强 对 废 气 处 理 设 施 的 运 行 管 理, 提 高 操 作 人 员 的 技 术 水 平, 建 立 非 正 常 情 况 下 的 污 水 处 理 应 急 措 施, 以 确 保 各 处 理 设 施 的 平 稳 运 行 (5) 本 工 程 建 成 后, 企 业 应 按 照 ISO14000 标 准 要 求, 逐 步 理 顺 全 厂 环 境 管 理 关 系, 抓 好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工 作 同 时, 应 全 面 开 展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持 续 改 进 和 提 高 企 业 环 境 管 理 水 平 (6) 加 强 生 产 管 理, 严 格 按 规 程 操 作, 加 强 职 工 的 安 全 教 育 及 防 范 风 险 教 育, 防 21-9

338 21 评 价 结 论 措 施 与 建 议 止 风 险 事 故 的 发 生 进 一 步 制 订 严 格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7) 为 净 化 空 气 降 低 噪 音 美 化 厂 区 环 境, 建 议 充 分 利 用 自 然 条 件 加 强 厂 区 的 绿 化 美 化 工 作 (8) 企 业 在 施 工 和 生 产 过 程 中 应 加 强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项 目 施 工 期 间 应 按 照 各 项 环 保 措 施 进 行 施 工, 同 时 加 强 施 工 人 员 管 理 工 作, 并 合 理 安 排 工 期 和 施 工 时 段 ; 运 营 期 间 应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运 行, 保 证 污 染 物 排 放 符 合 各 项 指 标 要 求, 完 善 环 境 检 测, 引 入 第 三 方 检 测 模 式,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检 测 结 果, 提 高 公 众 支 持 度, 降 低 社 会 稳 定 风 险 21-10

339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审 批 登 记 表 填 表 单 位 ( 盖 章 ):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填 表 人 ( 签 字 ): 项 目 经 办 人 ( 签 字 ): 建 设 项 目 建 设 单 位 建 设 项 目 所 处 区 域 现 状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项 目 名 称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及 1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北 侧 建 设 规 模 及 内 容 占 地 面 积 64300m 2, 年 产 利 福 霉 素 S-Na 盐 300 吨 利 福 霉 素 S 酸 100 吨 建 设 性 质 新 建 行 业 类 别 C2662 专 用 化 学 品 制 造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类 别 编 制 报 告 书 总 投 资 ( 万 元 ) 环 保 投 资 ( 万 元 ) 550 所 占 比 例 (%) 3.6 单 位 名 称 临 沂 拓 洋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联 系 电 话 单 位 名 称 评 价 通 讯 地 址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兴 梅 路 邮 政 编 码 单 位 通 讯 地 址 临 沂 市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研 究 所 有 限 公 司 临 沂 市 北 京 路 与 蒙 河 路 交 汇 处 金 玉 山 大 厦 第 24 层 法 人 代 表 胡 群 昌 联 系 人 杨 化 硕 证 书 编 号 国 环 评 证 乙 字 第 2425 号 评 价 经 费 ( 万 元 )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环 境 质 量 等 级 环 境 空 气 二 级 地 表 水 Ⅳ 类 地 下 水 Ⅲ 类 环 境 噪 声 2 类 海 水 土 壤 其 它 环 境 敏 感 特 征 排 放 量 及 主 要 污 染 物 自 然 保 护 区 风 景 名 胜 区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区 水 土 流 失 重 点 防 治 区 沙 化 地 封 禁 保 护 区 森 林 公 园 地 质 公 园 重 要 湿 地 基 本 草 原 文 物 保 护 单 位 珍 稀 动 植 物 栖 息 地 世 界 自 然 文 化 遗 产 重 点 流 域 重 点 湖 泊 两 控 区 实 际 排 放 浓 度 (1) 现 有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本 工 程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总 体 工 程 ( 已 建 + 在 建 + 拟 建 或 调 整 变 更 )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2) 实 际 排 放 总 量 (3) 核 定 排 放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4) 浓 度 (5) 允 许 排 放 浓 度 (6) 产 生 量 (7) 自 身 削 减 量 (8)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9) 核 定 排 以 新 带 老 削 放 总 量 减 量 (11) (10) 区 域 平 衡 替 代 本 工 程 削 减 量 (12) 预 测 排 放 总 量 (13) 核 定 排 放 总 量 (14) 废 水 化 学 需 氧 量 氨 氮 石 油 类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烟 尘 工 业 粉 尘 氮 氧 化 物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与 项 目 有 关 其 它 特 征 污 染 物 乙 酸 丁 酯 异 丙 醇 VOCs 注 :1 排 放 增 减 量 :(+) 表 示 增 加,(-) 表 示 减 少 ;2 (12): 指 该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通 过 区 域 平 衡 专 为 本 工 程 替 代 削 减 的 量 ; 3 (9)=(7)-(8),(15)=(9)-(11)-(12),(13)=(3)-(11)+(9);4 计 量 单 位 : 废 水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废 气 排 放 量 万 标 立 方 米 / 年 ;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排 放 量 万 吨 / 年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升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毫 克 / 立 方 米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吨 / 年 排 放 增 减 量 (15)

340 主 要 生 态 破 坏 控 制 指 标 影 响 及 主 要 措 施 生 态 保 护 目 标 名 称 级 别 或 种 类 数 量 影 响 方 影 响 程 式 ( 占 度 ( 严 用 切 重 一 隔 阻 断 般 小 ) 或 二 者 皆 有 ) 避 让 减 免 影 响 的 数 量 或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的 种 类 数 量 工 程 避 让 投 资 ( 万 元 ) 另 建 及 功 能 区 划 调 整 投 ( 万 元 ) 迁 地 增 殖 保 护 投 资 ( 万 元 ) 工 程 防 护 治 理 投 资 ( 万 元 ) 其 它 自 然 保 护 区 水 源 保 护 区 重 要 湿 地 风 景 名 胜 区 世 界 自 然 人 文 遗 产 地 珍 稀 特 有 动 物 珍 稀 特 有 植 物 类 别 及 形 式 占 用 土 地 (hm2) 基 本 农 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临 时 占 用 永 久 占 用 移 民 及 拆 迁 人 口 数 量 工 程 占 地 拆 迁 人 口 环 境 影 响 迁 移 人 口 异 地 安 置 后 靠 安 置 其 它 面 积 6.43 环 评 后 减 缓 和 恢 复 的 面 积 噪 声 治 理 费 用 隔 声 工 程 避 屏 障 让 ( 万 ( 万 元 ) 元 ) 隔 声 窗 ( 万 元 ) 绿 化 降 噪 ( 万 元 ) 低 噪 设 备 及 工 艺 ( 万 元 ) 其 它 治 理 水 土 流 失 面 积 工 程 治 理 (km2) 生 物 治 理 (km2) 减 少 水 土 流 失 量 ( 吨 )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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