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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WSE 股 票 代 碼 :3308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stec Power Electronics Co., Ltd. 一 三 年 度 年 報 2014 ANNUAL REPORT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六 月 一 日 刊 印 本 年 報 查 詢 網 址 : 公 司 網 址 :
2 一 本 公 司 發 言 人 代 理 發 言 人 : 發 言 人 : 鄧 瑞 玲 / 總 經 理 代 理 發 言 人 : 許 燕 麗 / 經 營 管 理 室 特 助 聯 絡 電 話 :(03)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總 公 司 : 地 址 :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科 技 一 路 69 號 電 話 :(03) 三 辦 理 股 票 過 戶 機 構 : 名 地 稱 : 台 新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務 代 理 部 址 : 台 北 市 建 國 北 路 一 段 96 號 12F 電 話 :(02) 網 址 :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簽 證 會 計 師 : 會 計 師 姓 名 :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事 務 所 名 稱 :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地 址 : 台 北 市 民 生 東 路 三 段 156 號 12 樓 電 話 :(02) 網 址 : 五 海 外 有 價 證 券 掛 牌 買 賣 之 交 易 場 所 : 無 六 本 公 司 網 址 :
3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目 錄 1~2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3~4 貳 公 司 簡 介 5~6 一 設 立 日 期 5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工 廠 地 址 及 電 話 5 三 公 司 沿 革 5 参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7~32 一 組 織 系 統 7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9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16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29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30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資 訊 30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30 八 持 股 比 例 佔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31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32 肆 募 資 情 形 33~37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33 二 公 司 債 ( 含 海 外 公 司 債 ) 發 行 情 形 36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36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之 辦 理 情 形 36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36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37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37 伍 營 運 概 況 38~57 一 業 務 內 容 38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47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55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55 五 勞 資 關 係 56 六 重 要 契 約 57 陸 財 務 概 況 58~221 一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4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 我 62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三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66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73 五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及 附 註 或 附 表 74 六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152 財 務 報 表 七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221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222~234 一 財 務 狀 況 222 二 經 營 結 果 分 析 223 三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224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224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224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六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評 估 225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234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235~238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235 二 最 近 年 度 私 募 普 通 股 辦 理 情 形 238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238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238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發 生 證 券 238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2 -
5 壹 致 股 東 報 告 書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各 位 股 東 先 生 女 士 首 先 要 感 謝 各 位 股 東, 過 去 一 年 對 聯 德 經 營 團 隊 的 支 持 同 時 也 要 向 全 體 員 工, 全 力 投 入 工 作 的 辛 勞, 致 上 謝 意! 綜 觀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中 日 韓 領 導 人 以 強 勢 新 政 推 動 國 內 經 濟 成 長, 歐 美 等 先 進 國 家 景 氣 逐 漸 擺 脫 谷 底, 量 化 寬 鬆 貨 幣 政 策 可 望 逐 步 退 場, 全 球 經 濟 似 乎 已 漸 由 谷 底 翻 昇 在 科 技 產 業 方 面 競 爭 依 然 激 烈, 且 電 子 科 技 產 品 不 斷 推 陳 出 新, 傳 統 桌 上 型 電 腦 (PC) 之 需 求, 受 筆 記 型 電 腦 佔 有 率 提 高 與 平 板 電 腦 興 起 而 持 續 衰 退, 令 本 公 司 最 大 營 收 比 重 之 桌 上 型 個 人 電 腦 (PC) 電 源 供 應 器 訂 單 受 到 壓 縮, 以 及 中 國 大 陸 勞 工 薪 資 不 斷 上 漲, 使 各 項 營 運 績 效 呈 現 衰 退, 一 三 年 度 總 出 貨 量 為 1,584,434 台, 較 前 一 年 度 衰 退 44.19%; 營 收 淨 額 為 1,904,671 仟 元, 較 前 一 年 度 衰 退 3%; 在 稅 後 純 益 方 面, 一 三 年 度 淨 損 為 33,383 仟 元, 較 一 二 年 度 淨 損 減 少 72.08%, 每 股 稅 後 虧 損 為 0.33 元, 實 應 深 切 內 省 與 改 善 茲 將 本 公 司 一 三 年 度 之 財 務 資 料, 同 時 表 列 如 下 : ( 一 ) 營 業 計 畫 實 施 成 果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虧 損 為 元 項 目 一 三 年 度 一 二 年 度 變 動 比 率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904,671 1,963, 營 業 毛 利 170,768 75, 營 業 淨 損 (48,753) (176,495) 稅 前 淨 損 (16,733) (126,422) 淨 損 (33,383) (119,559) 每 股 虧 損 (0.33) (1.20) ( 二 ) 獲 利 能 力 分 析 : 年 度 一 三 年 度 一 二 年 度 資 產 報 酬 率 ROA(%) (0.59) (3.4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ROE(%) (2.91) (9.90) 營 業 淨 損 佔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稅 前 淨 損 純 益 率 (%) (1.75) (6.09) - 3 -
6 ( 三 ) 研 究 發 展 狀 況 : 年 度 項 目 一 三 年 度 一 二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A) 43,907 56,428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B) 1,904,671 1,963,541 (A)/(B) 2.31% 2.87% 產 品 之 研 發 策 略 : A. 提 昇 現 有 產 品 競 爭 力, 並 積 極 研 發 輕 薄 短 小, 兼 具 省 電 高 效 率 之 環 保 產 品 B. 結 合 資 訊 與 通 訊 電 子 等 產 品 之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以 及 客 戶 需 求, 開 發 設 計 符 合 國 際 潮 流 及 競 爭 趨 勢 的 產 品 C. 加 強 發 展 筆 記 型 電 腦 工 業 用 電 腦 及 其 他 通 訊 用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和 電 源 轉 換 器 展 望 未 來 發 展, 希 望 在 穩 健 經 營 前 提 之 下, 以 開 源 節 流 方 向 持 續 改 善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追 求 最 大 獲 利, 深 信 未 來 在 全 體 董 監 與 同 仁 的 努 力 下, 能 為 企 業 及 各 位 股 東 創 造 更 多 價 值 最 後, 我 們 再 次 感 謝 各 位 股 東 過 去 一 年 持 續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敬 祝 各 位 健 康 如 意! 事 業 鴻 圖 大 展!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 4 -
7 貳 公 司 簡 介 一 設 立 登 記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77 年 2 月 2 日 二 總 公 司 分 公 司 及 工 廠 之 地 址 及 電 話 : 名 稱 地 址 電 話 總 公 司 及 工 廠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科 技 一 路 69 號 (03) 研 發 ㄧ 處 嘉 義 分 部 嘉 義 市 世 賢 路 三 段 320 巷 9 號 (05) 三 公 司 沿 革 : 民 國 77 年 : 公 司 設 立, 登 記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000 仟 元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之 設 計 研 發 製 造 與 銷 售 民 國 86 年 :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51,00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達 新 台 幣 80,000 仟 元 民 國 87 年 :1.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44,000 仟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12,00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136,000 仟 元 2. 於 87 年 12 月 接 獲 世 界 級 電 腦 大 廠 HP 之 訂 單 正 式 量 產 出 貨 民 國 88 年 :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15,000 仟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3,60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164,600 仟 元 民 國 89 年 :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7,707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182,307 仟 元 民 國 91 年 :1. 為 擴 展 產 能, 透 過 子 公 司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大 陸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及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2. 現 金 增 資 新 台 幣 197,693 仟 元 及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9,58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399,580 仟 元 民 國 92 年 :6 月 18 日 通 過 ISO9001 認 證 7 月 29 日 公 司 通 過 股 票 公 開 發 行 民 國 93 年 :9 月 3 日 公 司 通 過 股 票 興 櫃 掛 牌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05,695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505,275 仟 元 民 國 94 年 :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03,975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609,250 仟 元 民 國 95 年 :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125,850 仟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新 台 幣 6,83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增 為 新 台 幣 741,930 仟 元 民 國 96 年 :1. 為 擴 展 產 能, 透 過 子 公 司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大 陸 揚 州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產 品 獲 Dell 認 證 通 過 3.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新 台 幣 3,64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745,570 仟 元 4.12 月 分 別 經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審 議 會 及 董 事 會 通 過 本 公 司 上 市 案 民 國 97 年 :1.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57,249 仟 元, 現 金 增 資 99,410 仟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新 台 幣 95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903,179 仟 元 2.97 年 3 月 12 日 掛 牌 上 市 - 5 -
8 3.97 年 10 月 29 日 向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銘 智 先 生 以 美 金 3,353 仟 元 購 回 其 持 有 之 健 智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 健 智 )100% 股 權 民 國 98 年 :1.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新 台 幣 10,155 仟 元,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新 台 幣 4,762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918,096 仟 元 2.98 年 07 月 01 日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民 國 99 年 :1. 盈 餘 轉 增 資 新 台 幣 9,120 仟 元,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8,240 仟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轉 換 新 台 幣 7,280 仟 元,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新 台 幣 46,760 仟 元,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999,496 仟 元 2. 透 過 境 外 公 司 GREAT CREST( 模 里 西 斯 ) 及 BUILD SUCCESS INC.( 模 里 西 斯 ) 共 同 間 接 投 資 聯 德 電 子 ( 印 尼 ) 有 限 公 司, 以 擴 充 產 能 年 09 月 13 日 發 行 國 內 第 二 次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民 國 101 年 :1.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企 業 總 部 大 樓 建 成,3 月 遷 入 新 址 並 開 始 營 運 2.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新 台 幣 999,496 仟 元 - 6 -
9 參 公 司 治 理 報 告 一 組 織 系 統 ( 一 ) 組 織 結 構 ( 二 ) 各 主 要 部 門 所 營 業 務 部 門 別 負 責 業 務 稽 核 室 (1) 檢 討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是 否 建 全, 並 提 出 分 析 評 估 之 建 議 (2) 建 立 與 修 訂 內 部 稽 核 制 度, 發 揮 預 警 功 能 (3) 定 期 執 行 公 司 內 各 項 管 理 制 度 運 作 之 稽 核 經 營 管 理 室 (1) 經 營 策 略 之 規 劃, 管 理 及 推 行 (2) 督 導 公 司 各 項 作 業 之 落 實 與 執 行 (3) 各 項 專 案 之 管 理 與 執 行 (4) 公 司 及 工 廠 之 電 腦 化 短 中 長 期 計 劃 之 擬 訂 與 推 動 (5) 促 進 以 合 理 成 本 達 到 有 效 控 制 及 改 善 品 質 之 評 估 業 務 行 銷 部 (1) 開 發 新 客 戶 (2) 擬 定 銷 售 預 測 行 銷 計 畫 及 產 品 價 格 之 執 行 方 案 - 7 -
10 (3) 負 責 銷 售 各 項 產 品 及 其 他 相 關 產 品 (4) 與 技 術 單 位 協 調, 就 客 戶 產 品 規 格 需 求 進 行 需 求 產 品 研 發 專 案 管 控, 包 含 樣 品 製 作 送 樣 ; 並 定 期 召 開 專 案 會 議 (5) 就 客 戶 承 認 樣 品 進 行 接 單 生 產 協 調 出 貨 安 排 (6) 應 收 帳 款 及 售 後 服 務 的 執 行 品 質 保 證 部 (1) 依 業 務 接 案 之 Server/IPC 電 源 產 品 規 格 及 時 程 需 求, 展 開 設 計 行 程 (2) 研 發 機 種 之 工 程 樣 機 測 試 除 錯 產 線 測 試 生 產 製 造 之 產 品 技 術 轉 移 及 量 產 導 入 (3) 配 合 業 務 單 位 對 研 發 時 程 之 需 求, 定 期 做 專 案 會 議 討 論 (4) 負 責 研 發 策 略 擬 定 及 專 案 計 劃 管 理 (5) 負 責 產 品 前 期 技 術 開 發 規 劃 與 執 行 及 新 事 業 育 成 (6) 協 調 研 發 內 部 資 源, 開 發 案 進 度 及 成 本 控 管 (7) 支 援 研 發 部 門 技 術 問 題 之 分 析 及 處 理 研 發 一 部 (1) 就 業 務 接 案 之 電 源 適 配 器 產 品 規 格 及 時 程 需 求, 產 開 設 計 製 造 (2) 配 合 業 務 單 位 對 研 發 時 程 之 需 求, 定 期 做 專 案 會 議 討 論 (3) 研 發 機 種 之 工 程 樣 機 測 試 除 錯 產 線 測 試 生 產 製 造 之 產 品 技 術 轉 移 及 量 產 導 入 研 發 二 部 (1) 就 業 務 接 案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品 規 格 及 時 程 需 求, 產 開 設 計 製 造 (2) 配 合 業 務 單 位 對 研 發 時 程 之 需 求, 定 期 做 專 案 會 議 討 論 (3) 研 發 機 種 之 工 程 樣 機 測 試 除 錯 產 線 測 試 生 產 製 造 之 產 品 技 術 轉 移 及 量 產 導 入 技 術 支 援 部 (1) 負 責 研 發 策 略 擬 定 及 專 案 計 劃 管 理 (2) 負 責 前 產 品 技 術 開 發 規 劃 與 執 行 及 新 事 業 育 成 (3) 產 學 合 作 技 術 之 規 劃 及 管 理 (4) 協 調 研 發 內 部 資 源, 開 發 案 進 度 及 成 本 控 管 (5) 支 援 研 發 部 門 技 術 問 題 之 分 析 及 處 理 策 略 採 購 處 (1) 積 極 檢 討 商 品 採 購 策 略 (2) 負 責 審 核 和 分 析 統 計 數 據, 預 測 未 來 的 市 場 趨 勢 (3) 管 理 和 執 行 當 原 物 料 需 求 上 升 和 短 缺 時, 使 公 司 能 正 常 運 作 (4) 競 爭 對 手 之 供 應 商 的 SWOT 分 析 (5) 作 好 供 應 商 付 款 條 件 之 管 理, 以 保 持 良 好 的 CCC (6) 調 查 競 爭 對 手 的 供 應 商, 充 分 利 用 現 有 的 供 應 商 QCDST 行 政 部 (1) 綜 理 公 司 庶 務 固 定 資 產 管 理 及 管 理 辦 法 擬 定 等 行 政 業 務 (2) 負 責 公 司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招 募 甄 選 任 用 教 育 訓 練 薪 資 統 計 等 業 務 (3) 整 體 電 腦 化 作 業 之 規 劃 與 推 展 (4) 電 腦 軟 硬 體 的 規 劃 與 維 護 財 會 部 (1) 負 責 公 司 財 務 資 金 之 調 度 管 理 投 資 規 劃 股 務 等 事 項, 以 維 持 公 司 財 務 及 股 務 工 作 之 正 常 運 作 (2) 負 責 公 司 會 計 作 業 成 本 計 算 稅 務 申 報 等 相 關 事 宜 - 8 -
11 二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資 料 : ( 一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資 料 1.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職 稱 ( 註 1)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 註 2)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台 灣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年 ,730, ,730, 董 事 長 台 灣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 代 表 人 陳 銘 智 年 ,933, ,053, 董 事 台 灣 陳 绣 梅 年 ,059, ,347, 獨 立 董 事 台 灣 胡 森 雄 年 , , , 獨 立 董 事 台 灣 李 靜 怡 年 , 獨 立 董 事 台 灣 陳 思 寬 ( 註 4) 年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EMBA 學 分 班 吳 鳳 工 專 電 子 工 程 科 大 同 高 職 遠 東 機 械 會 計 大 同 商 專 會 統 科 彰 化 銀 行 副 理 國 立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文 教 法 律 碩 士 資 策 會 科 技 法 律 研 究 所 組 長 美 國 耶 魯 大 學 經 濟 學 博 士 台 灣 大 學 國 企 系 教 授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104 年 5 月 2 日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旭 弘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旭 立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健 智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耀 投 資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BUILD SUCCESS INC. 董 事 長 ; Enteck power Electronic Co., Ltd. 董 事 長 ;Popular brand Co., Ltd. 董 事 長 ; EXTRA TALENT International Co., Ltd. 董 事 長 董 事 監 察 人 陳 绣 梅 葉 永 成 二 等 親 二 親 等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嘉 義 研 發 中 心 行 政 管 理 課 主 管 董 事 長 監 察 人 陳 銘 智 葉 永 成 二 親 等 二 等 親 無 耀 南 法 律 事 務 所 律 師 台 大 國 企 系 教 授
12 職 稱 ( 註 1) 國 籍 或 註 冊 地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 註 2) 任 期 初 次 選 任 日 期 選 任 時 持 有 股 份 現 在 持 有 股 數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現 在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監 察 人 台 灣 葉 永 成 年 , , , 監 察 人 台 灣 王 瑞 賓 年 監 察 人 台 灣 陳 柏 華 年 註 1: 法 人 股 東 應 將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代 表 人 分 別 列 示 (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註 明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並 應 填 列 下 表 一 註 2: 填 列 首 次 擔 任 公 司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之 時 間, 如 有 中 斷 情 事, 應 附 註 說 明 註 3: 與 擔 任 目 前 職 位 相 關 之 經 歷, 如 於 前 揭 期 間 曾 於 查 核 簽 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或 關 係 企 業 任 職, 應 敘 明 其 擔 任 之 職 稱 及 負 責 人 之 職 稱 註 4: 獨 立 董 事 陳 思 寬 女 士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1 日 辭 任 主 要 經 ( 學 ) 歷 ( 註 3) 東 吳 大 學 會 計 系 行 政 院 原 民 會 會 計 主 任 美 國 休 士 頓 大 學 會 計 碩 士 美 國 東 密 西 根 大 學 商 管 碩 士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經 濟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台 北 市 會 計 師 公 會 副 理 事 長 名 曜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經 理 執 業 會 計 師 目 前 兼 任 本 公 司 及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無 奇 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AVC International Co., LTD B.V.I.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AVC AMERICA INC.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MACE TECH CORP. B.V.I.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東 莞 明 鑫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NASTECH CORPORATION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NASTECH CHINA INTERNATIONAL,CORP.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富 世 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萬 吉 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鋐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董 事 代 表 人 敦 偉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所 長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茂 佳 精 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尚 芳 國 際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謚 源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其 他 主 管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董 事 長 董 事 陳 銘 智 陳 绣 梅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13 2.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表 一 :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104 年 5 月 2 日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 註 1)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92.38%) 董 事 : 李 惠 玉 (3.08%) 董 事 : 陳 銘 源 ( 0.38%) 監 察 人 : 陳 綉 梅 (0.38%) 註 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股 東 代 表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若 其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應 再 填 列 下 表 二 表 二 :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為 法 人 者 其 主 要 股 東 104 年 5 月 2 日 法 人 名 稱 ( 註 1) 法 人 之 主 要 股 東 ( 註 2) 無 無 註 1: 如 上 表 一 主 要 股 東 屬 法 人 者, 應 填 寫 該 法 人 名 稱 註 2: 填 寫 該 法 人 主 要 股 東 名 稱 ( 其 股 權 比 例 占 前 十 名 )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14 3. 董 事 監 察 人 資 料 條 件 姓 名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商 務 法 法 官 檢 察 官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務 財 會 計 或 公 司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會 計 業 務 所 須 相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或 公 司 業 關 科 系 之 公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務 所 須 之 私 立 大 專 院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工 作 經 驗 校 講 師 以 上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1)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家 數 陳 銘 智 無 陳 绣 梅 無 胡 森 雄 無 李 靜 怡 無 陳 思 寬 無 葉 永 成 無 王 瑞 賓 無 陳 柏 華 2 註 1: 各 董 事 監 察 人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五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親 屬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與 其 他 董 事 間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9)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10)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27 條 規 定 以 政 府 法 人 或 其 代 表 人 當 選
15 ( 二 ) 總 經 理 副 總 經 理 協 理 各 部 門 及 分 支 機 構 主 管 職 稱 國 籍 姓 名 選 ( 就 ) 任 日 期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率 總 經 理 台 灣 鄧 瑞 玲 ,508, , 研 發 處 處 長 台 灣 吳 登 和 財 務 兼 會 計 部 主 管 台 灣 雷 詩 韻 註 1: 會 計 部 主 管 葉 文 斌,103/03/31 已 離 職 註 2: 副 總 經 理 簡 文 松,103/07/04 已 離 職 註 3: 財 務 部 經 理 許 燕 麗,103/08/13 卸 任, 由 雷 詩 韻 兼 任 主 要 經 ( 學 ) 歷 澳 洲 新 南 威 爾 斯 技 術 學 院 淡 江 大 學 法 文 系 鴻 德 興 業 業 務 聯 德 電 子 執 行 副 總 經 理 聯 德 電 子 總 經 理 成 功 大 學 電 機 所 畢 業 力 銘 科 技 研 發 處 處 長 安 雄 電 子 副 總 經 理 逢 甲 大 學 會 計 學 系 研 究 所 邦 泰 複 合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處 課 長 目 前 兼 任 其 他 公 司 之 職 務 104 年 5 月 2 日 具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之 經 理 人 職 稱 姓 名 關 係 瑞 智 建 設 開 發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智 建 設 科 技 ( 股 ) 公 司 董 事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副 總 經 理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16 ( 三 )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1. 董 事 ( 含 獨 立 董 事 )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仟 股 /103 年 12 月 31 日 報 酬 (A) 退 職 退 休 金 (B) 職 稱 姓 名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本 公 司 金 運 投 資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董 事 酬 金 兼 任 員 工 領 取 相 關 酬 金 ( 註 2) A B C 及 D 等 四 項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勞 (C)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2)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D) 合 併 報 本 公 司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註 1)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薪 資 獎 金 及 特 退 職 退 休 金 (F) 盈 餘 分 配 員 工 紅 利 (G) 支 費 等 (E)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2)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本 公 司 公 司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現 金 紅 利 金 額 股 票 紅 利 金 額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股 數 (H) 本 公 司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 註 2) A B C D E F 及 G 等 七 項 總 額 占 有 無 領 取 稅 後 純 益 之 比 例 % 來 自 子 公 ( 註 1) 司 以 外 轉 合 併 報 投 資 事 業 本 公 司 表 內 所 酬 金 有 公 司 ( 註 2) ( 股 ) 公 司 董 事 長 1,523 4, (4.64) (14.35) (4.64) (14.35) 0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董 事 陳 绣 梅 (1.17) (1.17) (1.17) (1.17) 0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胡 森 雄 (1.55) (1.55) (1.55) (1.55) 0 李 靜 怡 (1.55) (1.55) (1.55) (1.55) 0 陳 思 寬 ( 註 3) (1.51) (1.51) (1.51) (1.51) 0 註 1: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產 生 稅 後 虧 損 註 2: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指 包 含 本 公 司 數 字 註 3: 獨 立 董 事 陳 思 寬,104/05/01 已 辭 任
17 2. 監 察 人 之 酬 金 : 職 稱 姓 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3 年 12 月 31 日 監 察 人 酬 金 A B 及 C 等 三 項 有 無 領 盈 餘 分 配 之 酬 業 務 執 行 費 用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報 酬 (A) 退 職 退 休 金 取 來 自 勞 (B) (C) 之 比 例 %( 註 1) 子 公 司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表 內 合 併 報 表 以 外 轉 表 內 所 表 內 所 表 內 所 本 公 司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內 所 有 公 投 資 事 有 公 司 有 公 司 有 公 司 ( 註 2) 司 ( 註 2) 業 酬 金 ( 註 2) ( 註 2) ( 註 2) 監 察 人 葉 永 成 (1.17) (1.17) 0 監 察 人 王 瑞 賓 (1.12) (1.12) 0 監 察 人 陳 柏 華 (1.17) (1.17) 0 註 1: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產 生 稅 後 虧 損 註 2;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包 含 本 公 司 數 字 3.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仟 股 /103 年 12 月 31 日 獎 金 及 特 支 A B C 及 D 等 四 有 無 退 職 退 休 金 盈 餘 分 配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薪 資 (A) 費 等 等 項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領 取 (B) 額 (D) 權 憑 證 數 額 (C) 之 比 例 (%)( 註 1) 來 自 合 併 報 表 內 子 公 本 公 司 職 稱 姓 名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所 有 公 司 合 併 報 合 併 報 司 以 表 內 所 本 公 表 內 所 本 公 表 內 所 表 內 所 本 公 表 內 所 外 轉 本 公 司 現 金 股 票 現 金 股 票 本 公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有 公 司 司 有 公 司 投 資 紅 利 紅 利 紅 利 紅 利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 註 2) 事 業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金 額 酬 金 總 經 理 鄧 瑞 玲 1,014 4, (3.04) (12.70) 簡 文 松 副 總 經 理 722 1, (2.16) (5.89) ( 註 3) 註 1: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產 生 稅 後 虧 損 註 2; 合 併 報 表 內 所 有 公 司 包 含 本 公 司 數 字 註 3: 副 總 經 理 簡 文 松 已 於 103/7/4 離 職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級 鉅 表 給 付 本 公 司 各 個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級 距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姓 名 本 公 司 所 有 轉 投 資 事 業 低 於 2,000,000 元 鄧 瑞 玲 簡 文 松 簡 文 松 2,000,000 元 ( 含 )~5,000,000 元 無 鄧 瑞 玲 5,000,000 元 ( 含 )~10,000,000 元 無 無 10,000,000 元 ( 含 )~15,000,000 元 無 無 15,000,000 元 ( 含 )~30,000,000 元 無 無 30,000,000 元 ( 含 )~50,000,000 元 無 無 50,000,000 元 ( 含 )~100,000,000 元 無 無 100,000,000 元 ( 含 ) 以 上 無 無 總 計 無 無 4. 最 近 年 度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之 經 理 人 姓 名 及 配 發 情 形 : 無
18 ( 四 ) 分 別 比 較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於 最 近 二 年 度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並 說 明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1.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占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之 分 析 : 職 稱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年 度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報 表 所 有 公 司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支 付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佔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酬 金 總 額 佔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稅 後 純 益 比 例 本 公 司 (19.08) 合 併 (42.17) 本 公 司 (6.00) 合 併 (12.26) 2. 關 於 給 付 酬 金 之 政 策 標 準 與 組 合 訂 定 酬 金 之 程 序 與 經 營 績 效 及 未 來 風 險 之 關 聯 性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 金 主 要 有 車 馬 費 及 盈 餘 分 派 之 董 監 酬 勞, 車 馬 費 依 同 業 一 般 水 準 給 付, 盈 餘 分 派 之 董 監 酬 勞 係 依 公 司 章 程 而 定, 依 規 定 提 報 董 事 會 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之 酬 金 給 付, 主 要 有 薪 資 獎 金 員 工 紅 利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等, 係 依 所 擔 任 之 職 位 及 對 公 司 之 貢 獻 暨 參 考 同 業 水 準 訂 定 三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 ( 一 )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董 事 監 察 人 出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B/A ( 註 2) 董 事 長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 % 陳 銘 智 董 事 陳 绣 梅 % 獨 立 董 事 胡 森 雄 % 獨 立 董 事 李 靜 怡 % 獨 立 董 事 陳 思 寬 % 監 察 人 葉 永 成 % 監 察 人 王 瑞 賓 % 監 察 人 陳 柏 華 % 103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備 註
19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證 交 法 第 14 條 之 3 所 列 事 項 暨 其 他 經 獨 立 董 事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之 董 事 會 議 決 事 項,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所 有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及 公 司 對 獨 立 董 事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二 董 事 對 利 害 關 係 議 案 迴 避 之 執 行 情 形, 應 敘 明 董 事 姓 名 議 案 內 容 應 利 益 迴 避 原 因 以 及 參 與 表 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三 當 年 度 及 最 近 年 度 加 強 董 事 會 職 能 之 目 標 ( 例 如 設 立 審 計 委 員 會 提 昇 資 訊 透 明 度 等 ) 與 執 行 情 形 評 估 :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部 分 條 文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案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實 施, 新 增 相 關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內 部 稽 核 實 施 細 則 案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修 訂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部 分 條 文 案 以 上 各 項 辦 法 之 新 增 或 修 訂 能 有 效 建 立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及 全 監 督 功 能, 並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註 1:(1) 董 事 監 察 人 屬 法 人 者, 應 揭 露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及 其 代 表 人 姓 名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3)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如 有 董 事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董 事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董 事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 列 )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董 事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 列 )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註 2: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董 監 改 選 前 3 次, 改 選 後 4 次 ( 二 ) 監 察 人 參 與 董 事 會 運 作 情 形 最 近 年 度 董 事 會 開 會 7 次 (A), 列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實 際 列 席 率 (%) 備 註 (B) (B/A)( 註 1) 監 察 人 葉 永 成 % 監 察 人 王 瑞 賓 % 監 察 人 陳 柏 華 % 其 他 應 記 載 事 項 : 一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 一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員 工 及 股 東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溝 通 管 道 方 式 等 ): 除 本 公 司 業 務 相 關 同 仁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向 監 察 人 報 告 外, 監 察 人 亦 可 依 實 際 需 要 隨 時 與 同 仁 直 接 接 觸 與 溝 通, 以 獲 得 所 需 相 關 資 訊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及 會 計 師 之 溝 通 情 形 ( 例 如 就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進 行 溝 通 之 事 項 方 式 及 結 果 等 ): 1. 稽 核 主 管 每 月 向 監 察 人 提 報 書 面 稽 核 報 告, 監 察 人 並 無 反 對 意 見 2. 稽 核 主 管 列 席 公 司 定 期 性 董 事 會, 並 做 稽 核 業 務 報 告, 監 察 人 並 無 反 對 意 見 3. 監 察 人 不 定 期 與 會 計 師 以 電 話 或 書 面 方 式 進 行 財 務 狀 況 溝 通 二 監 察 人 列 席 董 事 會 如 有 陳 述 意 見, 應 敘 明 董 事 會 日 期 期 別 議 案 內 容 董 事 會 決 議 結 果 以 及 公 司 對 監 察 人 陳 述 意 見 之 處 理 : 無 此 情 形 註 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監 察 人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監 察 人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監 察 人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列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實 際 列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0 ( 三 ) 審 計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 本 公 司 尚 未 設 有 審 計 委 員 會 ( 四 )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 (1)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身 份 別 ( 註 1) 條 件 姓 名 是 否 具 有 五 年 以 上 工 作 經 驗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相 關 料 系 之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講 師 以 上 及 下 列 專 業 資 格 法 官 檢 察 官 律 師 會 計 師 或 其 他 與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國 家 考 試 及 格 領 有 證 書 之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具 有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或 公 司 業 務 所 需 之 工 作 經 驗 符 合 獨 立 性 情 形 ( 註 2) 兼 任 其 他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備 註 ( 註 3) 員 家 數 獨 立 董 事 胡 森 雄 無 獨 立 董 事 李 靜 怡 無 獨 立 董 事 陳 思 寬 無 註 1: 身 分 別 請 填 列 係 為 董 事 獨 立 董 事 或 其 他 註 2: 各 成 員 於 選 任 前 二 年 及 任 職 期 間 符 合 下 述 各 條 件 者, 請 於 各 條 件 代 號 下 方 空 格 中 打 (1)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受 僱 人 (2) 非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但 如 為 公 司 或 其 母 公 司 公 司 直 接 及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之 獨 立 董 事 者, 不 在 此 限 (3) 非 本 人 及 其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或 以 他 人 名 義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一 以 上 或 持 股 前 十 名 之 自 然 人 股 東 (4) 非 前 三 款 所 列 人 員 之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親 屬 或 三 親 等 以 內 直 系 血 親 (5) 非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額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或 持 股 前 五 名 法 人 股 東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受 僱 人 (6) 非 與 公 司 有 財 務 或 業 務 往 來 之 特 定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五 以 上 股 東 (7) 非 為 公 司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提 供 商 務 法 務 財 務 會 計 等 服 務 或 諮 詢 之 專 業 人 士 獨 資 合 夥 公 司 或 機 構 之 企 業 主 合 夥 人 董 事 ( 理 事 ) 監 察 人 ( 監 事 ) 經 理 人 及 其 配 偶 (8) 未 有 公 司 法 第 30 條 各 款 情 事 之 一 註 3: 若 成 員 身 分 別 係 為 董 事, 請 說 明 是 否 符 合 股 票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公 司 薪 資 委 員 會 設 置 及 行 使 職 權 辦 法 第 6 條 第 5 項 之 規 定
21 2. 本 公 司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之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委 員 計 三 人 二 本 屆 委 員 任 期 :101 年 6 月 22 日 至 104 年 6 月 21 日, 最 近 年 度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2 次 (A), 委 員 資 格 及 出 席 情 形 如 下 : 職 稱 姓 名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B) 委 託 出 席 次 數 實 際 出 席 率 (%) (B/A)( 註 ) 備 註 召 集 人 ( 委 員 ) 胡 森 雄 % 委 員 李 靜 怡 % 委 員 陳 思 寬 % 其 他 記 載 事 項 : 一 董 事 會 不 採 納 或 修 正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或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薪 資 報 酬 優 於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建 議 : 無 二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之 議 決 事 項, 成 員 有 反 對 或 保 留 意 見 且 有 紀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 無 註 : (1)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離 職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離 職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2) 年 度 終 了 日 前,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改 選 者, 應 將 新 舊 任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成 員 均 予 以 填 列, 並 於 備 註 欄 註 明 該 成 員 為 舊 任 新 任 或 連 任 及 改 選 日 期 實 際 出 席 率 (%) 則 以 其 在 職 期 間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開 會 次 數 及 其 實 際 出 席 次 數 計 算 之 ( 五 )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及 其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項 目 一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及 股 東 權 益 ( 一 ) 公 司 處 理 股 東 建 議 或 糾 紛 等 問 題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及 主 要 股 東 之 最 終 控 制 者 名 單 之 情 形 ( 三 ) 公 司 建 立 與 關 係 企 業 風 險 控 管 機 制 及 防 火 牆 之 方 式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為 確 保 股 東 權 益, 設 有 發 言 人 及 代 理 發 言 人 擔 任 對 應 窗 口 處 理 相 關 事 宜 ( 二 ) 本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股 東 大 多 為 經 營 團 隊 或 其 親 屬 所 有, 本 公 司 可 隨 時 掌 握 實 際 控 制 公 司 之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且 透 過 股 務 代 理 機 購, 充 分 掌 握 及 了 解 股 東 結 構, 確 保 經 營 權 之 穩 定 性 ( 三 )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子 公 司 監 理 作 業 辦 法 關 係 人 關 係 企 業 及 集 團 企 業 交 易 處 理 辦 法 及 內 部 控 制 相 關 作 業 程 式, 以 規 範 有 關 事 宜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22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二 董 事 會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董 事 之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設 置 三 席 獨 立 董 事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 二 ) 定 期 評 估 簽 證 會 計 師 獨 立 性 之 情 形 三 監 察 人 之 組 成 及 職 責 ( 一 ) 公 司 設 置 獨 立 監 察 人 之 情 形 ( 二 ) 本 公 司 簽 證 會 計 師 為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該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簽 證 係 採 輪 簽 制 度, 且 簽 證 會 計 師 皆 未 擔 任 本 公 司 之 董 監 事, 且 未 在 本 公 司 支 薪, 非 利 害 關 係 人, 其 獨 立 性 應 屬 無 疑 ( 一 ) 本 公 司 目 前 已 設 置 三 席 監 察 人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 二 ) 監 察 人 與 公 司 之 員 工 及 股 東 溝 通 之 情 形 四 建 立 與 利 害 關 係 人 溝 通 管 道 之 情 形 五 資 訊 公 開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財 務 業 務 及 公 司 治 理 資 訊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法 人 說 明 會 過 程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六 公 司 設 置 提 名 薪 酬 或 其 他 各 類 功 能 性 委 員 會 之 運 作 情 形 ( 二 ) 監 察 人 依 相 關 規 定 查 閱 追 蹤 內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控 與 內 稽 之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並 符 在 公 司 網 站 上 設 有 員 工 專 區 及 股 東 信 箱, 作 為 股 東 反 應 溝 通 的 管 道 本 公 司 設 有 發 言 人 制 度 並 妥 善 利 用 公 開 資 訊 系 統, 使 股 東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能 充 分 了 解 公 司 之 財 務 業 務 狀 況 以 及 實 施 公 司 治 理 之 情 形, 與 往 來 銀 行 及 其 他 債 權 人 員 工 客 戶 供 應 商 均 有 暢 通 之 管 道, 並 尊 重 維 護 其 應 有 之 合 法 權 益 ( 一 ) 本 公 司 有 設 立 網 站, 並 有 專 人 負 責 維 護, 隨 時 更 新 重 要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以 利 股 東 及 利 害 關 係 人 參 考 ( 二 ) 本 公 司 已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並 指 定 專 責 單 位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各 項 財 務 業 務 資 訊, 目 前 已 依 規 定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於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揭 露 申 報, 並 依 規 定 落 實 發 言 人 制 度 本 公 司 設 有 薪 酬 委 員 會, 並 訂 有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目 前 委 員 會 成 員 由 本 公 司 三 位 獨 立 董 事 擔 任, 其 職 責 為 訂 定 並 定 期 檢 討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績 效 評 估 與 薪 資 報 酬 之 政 策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與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規 定 相 符
23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制 度 標 準 與 結 構 及 定 期 評 估 並 訂 定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經 理 人 之 薪 資 報 酬, 且 於 101 年 度 開 始 運 作 七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本 公 司 尚 未 建 立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係 考 量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之 建 置, 需 較 長 時 間 之 審 慎 研 究 與 討 論 本 公 司 正 進 行 研 議 相 關 制 度, 將 配 合 相 關 法 令 及 公 司 實 際 運 作 情 形 辦 理 之 ; 但 己 有 完 備 之 內 控 制 度 及 各 項 管 理 辦 法, 並 已 確 實 執 行, 控 管 功 能 尚 稱 健 全, ( 一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尚 未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 二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瞭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本 公 司 尚 未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八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員 工 權 益 僱 員 關 懷 投 資 者 關 係 供 應 商 關 係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等 ): ( 一 ) 員 工 權 益 : 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權 益 之 維 護 亦 不 遺 餘 力, 每 位 員 工 均 依 法 加 入 勞 保 健 保 並 依 法 提 撥 退 休 準 備 金 以 保 障 員 工 權 益, 並 提 供 員 工 良 好 的 工 作 環 境 ( 二 ) 僱 員 關 懷 : 透 過 各 項 福 利 措 施 及 教 育 訓 練 與 員 工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 三 ) 投 資 者 關 係 : 本 公 司 係 隨 時 保 持 暢 通 之 溝 通 管 道, 充 分 發 揮 發 言 人 機 制, 並 秉 持 誠 信 原 則 即 時 發 布 公 開 資 訊 以 維 護 投 資 者 關 ( 四 ) 供 應 商 關 係 : 本 公 司 訂 有 廠 商 評 估 及 管 理 作 業 程 序 書 及 相 關 管 理 辦 法, 除 要 求 供 應 商 密 切 配 合 外, 亦 定 時 對 供 應 商 進 行 評 鑑, 以 確 保 交 期 及 品 質, 並 與 其 保 持 良 好 之 互 動 關 係 ( 五 )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權 利 : 利 害 關 係 人 得 與 公 司 進 行 溝 通 建 言, 以 維 護 應 有 之 合 法 權 益 ( 六 )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進 修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依 相 關 法 令 要 求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每 年 至 少 進 修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六 小 時,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多 有 進 修 相 關 專 業 知 識 課 程, 詳 細 進 修 情 形 請 參 閱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七 )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及 風 險 衡 量 標 準 之 執 行 情 形 : 均 依 相 關 法 令 及 公 司 內 部 之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式 辦 理 ( 八 ) 客 戶 政 策 之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經 通 過 ISO9001 及 認 證, 設 有 完 善 之 客 訴 處 理 流 程, 與 客 戶 互 動 及 溝 通 之 情 形 向 來 良 好 ( 九 ) 公 司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情 形 : 本 公 司 已 完 成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購 買 責 任 保 險 之 作 業 九 如 有 公 司 治 理 自 評 報 告 或 委 託 其 他 專 業 機 構 之 公 司 治 理 評 鑑 報 告 者, 應 敍 明 其 自 評 ( 或 委 外 評 鑑 ) 結 果 主 要 缺 失 ( 或 建 議 ) 事 項 及 改 善 情 形 : 無
24 ( 六 ) 履 行 社 會 責 任 情 形 項 目 一 落 實 推 動 公 司 治 理 ( 一 ) 公 司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以 及 檢 討 實 施 成 效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定 期 舉 辦 董 事 監 察 人 與 員 工 之 企 業 倫 理 教 育 訓 練 及 宣 導 事 項, 並 將 其 與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系 統 結 合, 設 立 明 確 有 效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之 情 形 二 發 展 永 續 環 境 ( 一 ) 公 司 致 力 於 提 升 各 項 資 源 之 利 用 效 率, 並 使 用 對 環 境 負 荷 衝 擊 低 之 再 生 物 料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依 其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合 適 之 環 境 管 理 制 度 之 情 形 ( 三 ) 設 立 環 境 管 理 專 責 單 位 或 人 員, 以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注 意 氣 候 變 遷 對 營 運 活 動 之 影 響, 制 定 公 司 節 能 減 碳 及 溫 室 氣 體 減 量 策 略 之 情 形 三 維 護 社 會 公 益 ( 一 ) 公 司 遵 守 相 關 勞 動 法 規, 保 障 員 工 之 合 法 權 益, 建 立 適 當 之 管 理 方 法 與 程 序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提 供 員 工 安 全 與 健 康 之 工 作 環 境, 並 對 員 工 定 期 實 施 安 全 與 健 康 教 育 之 情 形 ( 三 ) 公 司 制 定 並 公 開 其 消 費 者 權 益 政 策, 以 及 對 其 產 品 與 服 務 提 供 透 明 且 有 效 之 消 費 者 申 訴 程 序 之 情 形 ( 四 ) 公 司 與 供 應 商 合 作, 共 同 致 力 提 升 企 運 作 情 形 ( 一 ) 本 公 司 尚 未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 二 ) 本 公 司 並 無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專 ( 兼 ) 職 單 位 ( 三 ) 本 公 司 董 監 不 定 期 參 與 交 易 所 主 辦 之 說 明 會, 定 期 不 定 期 舉 辦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每 年 定 期 進 行 員 工 績 效 考 核, 設 立 明 確 之 獎 勵 及 懲 戒 制 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本 公 司 將 視 實 際 需 要 研 擬 訂 定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政 策 或 制 度 無 差 異 ( 一 )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綠 色 環 保,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將 完 成 無 鉛 製 程 的 導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入, 以 對 ROHS 的 管 制 則 相 符 ( 二 ) 公 司 已 依 產 業 特 性 建 立 通 過 ISO14001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並 有 專 責 單 位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 三 ) 本 公 司 設 有 專 責 單 位 維 護 環 境 之 情 形 ( 四 ) 本 公 司 宣 導 氣 温 高 於 攝 氏 28 度 使 可 啟 動 冷 氣, 適 度 關 閉 無 人 區 域 之 空 調 系 統, 並 不 定 期 執 行 節 能 及 資 源 回 收 之 宣 導 ( 一 ) 依 勞 基 法 訂 定 退 休 辦 法,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設 有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並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維 護 員 工 則 相 符 權 益 設 有 申 訴 及 懲 戒 管 理 辦 法 ( 二 ) 本 公 司 訂 有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政 策, 並 進 行 安 全 衛 生 宣 導 ( 三 ) 本 公 司 訂 定 客 訴 處 理 程 序 作 業 標 準 及 回 饋 處 理 程 序, 建 立 以 客 戶 為 導 向 的 品 質 系 統 ( 四 ) 本 公 司 之 國 內 外 供 應 商 大
25 項 目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 五 ) 公 司 藉 由 商 業 活 動 實 物 捐 贈 企 業 志 工 服 務 或 其 他 免 費 專 業 服 務, 參 與 社 區 發 展 及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相 關 活 動 之 情 形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揭 露 具 攸 關 性 及 可 靠 性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之 方 式 ( 二 ) 公 司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揭 露 推 動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之 情 形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運 作 情 形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多 為 長 期 合 作 之 廠 商, 所 有 產 品 均 符 合 法 規 之 規 範 以 確 保 使 用 安 全 無 虞 ( 五 ) 本 公 司 與 知 名 大 學 進 行 產 學 合 作, 並 提 供 學 術 贊 助 金 目 前 尚 未 揭 露 企 業 責 任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尚 未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本 公 司 將 視 實 際 需 要 再 研 擬 編 製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目 前 公 司 尚 未 訂 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實 務 守 則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環 保 社 區 參 與 社 會 貢 獻 社 會 服 務 社 會 公 益 消 費 者 權 益 人 權 安 全 衛 生 與 其 他 社 會 責 任 活 動 所 採 行 之 制 度 與 措 施 及 履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透 過 基 金 會 定 期 捐 贈 家 扶 中 心 七 公 司 產 品 或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如 有 通 過 相 關 驗 證 機 構 之 查 證 標 準, 應 加 以 敘 明 : 無
26 ( 七 ) 公 司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情 形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項 目 運 作 情 形 營 守 則 差 異 情 形 及 原 因 一 訂 定 誠 信 經 營 政 策 及 方 案 ( 一 ) 公 司 於 規 章 及 對 外 文 件 中 明 示 誠 信 經 營 本 公 司 已 於 誠 信 經 營 守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之 政 策, 以 及 董 事 會 與 管 理 階 層 承 諾 積 極 則 制 定 左 列 政 策 及 方 營 守 則 相 符 落 實 之 情 形 案 ( 二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之 情 形, 以 及 方 案 內 之 作 業 程 序 行 為 指 南 及 教 育 訓 練 等 運 作 情 形 ( 三 ) 公 司 訂 定 防 範 不 誠 信 行 為 方 案 時, 對 營 業 範 圍 內 具 較 高 不 誠 信 行 為 風 險 之 營 業 活 動, 採 行 防 範 行 賄 及 收 賄 提 供 非 法 政 治 獻 金 等 措 施 之 情 形 二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 一 ) 公 司 商 業 活 動 應 避 免 與 有 不 誠 信 行 為 紀 錄 者 進 行 交 易, 並 於 商 業 契 約 中 明 訂 誠 信 行 為 條 款 之 情 形 ( 二 ) 公 司 設 置 推 動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專 ( 兼 ) 職 單 位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董 事 會 督 導 情 形 ( 三 ) 公 司 制 定 防 止 利 益 衝 突 政 策 及 提 供 適 當 陳 述 管 道 運 作 情 形 ( 四 ) 公 司 為 落 實 誠 信 經 營 所 建 立 之 有 效 會 計 制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以 及 內 部 稽 核 人 員 查 核 之 情 形 三 公 司 建 立 檢 舉 管 道 與 違 反 誠 信 經 營 規 定 之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之 運 作 情 形 本 公 司 已 於 商 業 契 約 內 訂 定 誠 信 條 款, 並 依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制 定 推 動 左 列 兼 職 單 位 及 董 事 會 陳 述 管 道 及 內 稽 內 控 制 度 本 公 司 已 依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設 置 懲 戒 及 申 訴 制 度 四 加 強 資 訊 揭 露 ( 一 ) 公 司 架 設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本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揭 露 企 情 形 業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 二 ) 公 司 採 行 其 他 資 訊 揭 露 之 方 式 ( 如 架 設 英 文 網 站 指 定 專 人 負 責 公 司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揭 露 放 置 公 司 網 站 等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相 符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相 符 本 公 司 將 視 實 際 需 要 與 內 部 資 源 再 研 擬 由 網 站 揭 露 誠 信 經 營 相 關 資 訊 五 公 司 如 依 據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訂 有 本 身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者, 請 敘 明 其 運 作 與 所 訂 守 則 之 差 異 情 形 : 與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相 符 六 其 他 有 助 於 瞭 解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運 作 情 形 之 重 要 資 訊 ( 如 公 司 對 商 業 往 來 廠 商 宣 導 公 司 誠 信 經 營 決 心 政 策 及 邀 請 其 參 與 教 育 訓 練 檢 討 修 正 公 司 訂 定 之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等 情 形 ): 無 ( 八 ) 公 司 如 有 訂 定 公 司 治 理 未 守 則 及 相 關 規 章 者, 應 揭 露 其 查 詢 方 式 : 本 公 司 尚 未 建 立 公 司 治 理 實 務 守 則 ( 九 ) 其 他 足 以 增 進 對 公 司 治 理 運 作 情 形 之 了 解 的 重 要 資 訊, 得 一 併 揭 露 : 無
27 ( 十 )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執 行 狀 況 1. 內 部 控 制 聲 明 書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聲 明 書 日 期 : 104 年 3 月 27 日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依 據 自 行 檢 查 的 結 果, 謹 聲 明 如 下 : 一 本 公 司 確 知 建 立 實 施 和 維 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及 經 理 人 之 責 任, 本 公 司 業 已 建 立 此 一 制 度 其 目 的 係 在 對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 含 獲 利 績 效 及 保 障 資 產 安 全 等 ) 報 導 具 可 靠 性 及 時 性 透 明 性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等 目 標 的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其 先 天 限 制, 不 論 設 計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亦 僅 能 對 上 述 三 項 目 標 之 達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確 保 ; 而 且, 由 於 環 境 情 況 之 改 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有 效 性 可 能 隨 之 改 變 惟 本 公 司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設 有 自 我 監 督 之 機 制, 缺 失 一 經 辨 認, 本 公 司 即 採 取 更 正 之 行 動 三 本 公 司 係 依 據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處 理 準 則 ) 規 定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有 效 性 之 判 斷 項 目, 判 斷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是 否 有 效 該 處 理 準 則 所 採 用 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係 為 依 管 理 控 制 之 過 程, 將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劃 分 為 五 個 組 成 要 素 :1. 控 制 環 境,2. 風 險 評 估,3. 控 制 作 業,4. 資 訊 及 溝 通, 及 5. 監 督 每 個 組 成 要 素 又 包 括 若 干 項 目 前 述 項 目 請 參 見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四 本 公 司 業 已 採 用 上 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判 斷 項 目, 檢 查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的 有 效 性 五 本 公 司 基 於 前 項 檢 查 結 果, 認 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 含 對 子 公 司 之 監 督 與 管 理 ), 包 括 知 悉 營 運 之 效 果 及 效 率 目 標 達 成 之 程 度 報 導 具 可 靠 性 及 時 性 透 明 性 及 符 合 相 關 規 範 及 相 關 法 令 之 遵 循 有 關 的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等 之 設 計 及 執 行 係 屬 有 效, 其 能 合 理 確 保 上 述 目 標 之 達 成 六 本 聲 明 書 將 成 為 本 公 司 年 報 及 公 開 說 明 書 之 主 要 內 容, 並 對 外 公 開 上 述 公 開 之 內 容 如 有 虛 偽 隱 匿 等 不 法 情 事, 將 涉 及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二 十 條 第 三 十 二 條 第 一 百 七 十 一 條 及 第 一 百 七 十 四 條 等 之 法 律 責 任 七 本 聲 明 書 業 經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3 月 27 日 董 事 會 通 過, 出 席 董 事 五 人 中, 有 O 人 持 反 對 意 見, 餘 均 同 意 本 聲 明 書 之 內 容, 併 此 聲 明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簽 章 總 經 理 : 鄧 瑞 玲 簽 章
28 2. 會 計 師 專 案 審 查 報 告 : 不 適 用 ( 十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及 內 部 人 員 依 法 被 處 罰 公 司 對 其 內 部 人 員 違 反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規 定 之 處 罰 主 要 缺 失 與 改 善 情 形 : 無 ( 十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股 東 會 及 董 事 會 之 重 要 決 議 : 會 議 名 稱 開 會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董 事 會 一 一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一 一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3. 民 國 一 二 年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相 關 事 宜 4. 通 過 本 公 司 一 一 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評 估 報 告, 表 示 設 計 或 執 行 均 有 效, 並 出 具 內 控 制 度 聲 明 書 5.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案 6.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部 分 條 文 案 7. 擬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案 8. 擬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部 份 條 文 案 9. 本 公 司 稽 核 主 管 異 動 案 董 事 會 一 二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報 案 2.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對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有 限 公 司 減 少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4. 本 公 司 新 任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任 用 案 股 東 常 會 一 一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2. 一 一 年 度 監 察 人 查 核 報 告 書 3. 本 公 司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資 金 運 用 情 形 4.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報 告 5.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對 本 公 司 可 分 配 盈 餘 調 整 情 形 及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數 額 6. 修 訂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部 分 條 文 案 7. 一 一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8. 一 一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9.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金 計 劃 變 更 案 10.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案, 11. 修 訂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部 分 條 文 案 12. 修 訂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議 事 規 則 部 分 條 文 案 董 事 會 本 公 司 會 計 主 管 辭 任 與 新 會 計 主 管 任 用 案 2. 本 公 司 擬 申 請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4.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5. 本 公 司 102 年 第 一 次 薪 酬 委 員 會 提 案 6. 本 公 司 擬 依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實 施, 新 增 相 關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內 部 稽 核 實 施 細 則 案
29 會 議 名 稱 開 會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董 事 會 一 二 年 第 二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2.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終 止 上 櫃 暨 到 期 還 本 事 宜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4.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5. 本 公 司 擬 申 請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董 事 會 一 二 年 第 三 季 合 併 財 報 案 2.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對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有 限 公 司 減 少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3. 本 公 司 追 認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4. 本 公 司 102 年 第 二 次 薪 酬 委 員 會 提 案 5. 擬 申 請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董 事 會 擬 訂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2. 擬 訂 一 三 年 度 預 算 案 及 營 運 計 劃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4.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二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5. 本 公 司 擬 透 過 增 資 子 公 司 NINETY-NINE ELECTRONIC LIMITED( 九 德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 再 轉 增 資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案 6. 本 公 司 新 任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任 用 案 7. 擬 修 訂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董 事 會 一 二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一 二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3. 本 公 司 一 二 年 度 擬 不 發 放 股 利 案 4. 民 國 一 三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相 關 事 宜 案 5. 通 過 本 公 司 一 二 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評 估 報 告 案 6. 擬 修 訂 本 公 司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部 分 條 文 案 7. 擬 申 請 增 加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8.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9.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10. 變 更 會 計 主 管 案 董 事 會 擬 申 請 增 加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2.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4. 擬 增 訂 合 約 管 理 辦 法 5. 本 公 司 稽 核 主 管 離 職 案
30 會 議 名 稱 開 會 日 期 決 議 事 項 董 事 會 公 司 一 三 上 半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報 告 案 2.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4. 本 公 司 擬 變 更 簽 證 會 計 師 案 5. 本 公 司 為 因 應 業 務 需 要, 原 財 務 經 理 擬 調 升 為 經 營 管 理 室 特 助 董 事 會 公 司 一 三 年 第 三 季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財 務 報 表 查 核 報 告 案 2.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十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3.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十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4. 擬 申 請 增 加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董 事 會 擬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建 立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處 理 準 則 部 份 條 文 案 2. 茲 擬 訂 民 國 一 四 年 度 稽 核 計 劃 案 3. 本 公 司 新 任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任 用 案 4. 茲 擬 訂 一 四 年 度 預 算 案 及 營 運 計 劃 5.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止, 對 子 公 司 增 減 之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6. 本 公 司 擬 追 認 截 至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各 子 孫 公 司 間 之 實 際 資 金 貸 與 額 度 案 7. 本 公 司 擬 在 一 定 額 度 內 資 金 貸 予 各 子 公 司 董 事 會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營 業 報 告 書 財 務 報 表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案 2.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3.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擬 不 發 放 股 利 案 4. 民 國 一 四 年 股 東 常 會 召 開 相 關 事 宜 案 5. 通 過 本 公 司 一 三 年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自 行 檢 查 評 估 報 告, 表 示 設 計 或 執 行 均 有 效, 並 出 具 內 控 制 度 聲 明 書 案 6. 擬 申 請 增 加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7. 修 訂 本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條 文 案 8. 全 面 改 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案 9.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案 10. 解 除 新 任 董 事 及 其 代 表 人 之 競 業 禁 止 限 制 案 11. 受 理 股 東 提 名 公 告 審 查 標 準 及 作 業 流 程 案 董 事 會 民 國 一 四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案 2. 全 面 改 選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案 3. 提 名 獨 立 董 事 候 選 人 案 4. 修 改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管 理 要 點 案 5. 擬 申 請 增 加 銀 行 融 資 額 度 案 ( 十 三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或 監 察 人 對 董 事 會 通 過 重 要 決 議 有 不 同 意 見 且 有 記 錄 或 書 面 聲 明 者, 其 主 要 內 容 : 無
31 ( 十 四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與 財 務 報 告 有 關 人 士 ( 包 括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會 計 主 管 及 內 部 稽 核 主 管 等 )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之 彙 總 : 與 財 務 報 告 有 關 人 士 辭 職 解 任 情 形 彙 總 表 職 稱 姓 名 到 任 日 期 解 任 日 期 辭 職 或 解 任 原 因 會 計 主 管 葉 文 斌 因 個 人 規 劃 辭 任 稽 核 主 管 楊 文 明 因 個 人 規 劃 辭 任 四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期 間 備 註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簡 明 彥 黃 秀 椿 103 年 第 一 二 季 內 部 輪 調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103 年 第 三 四 季 內 部 輪 調 註 :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若 有 更 換 會 計 師 或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者, 應 請 分 別 列 示 其 查 核 期 間, 及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更 換 原 因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公 費 項 目 金 額 級 距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1 低 於 2,000 千 元 2 2,000 千 元 ( 含 )~4,000 千 元 3 4,000 千 元 ( 含 )~6,000 千 元 V V 4 6,000 千 元 ( 含 )~8,000 千 元 5 8,000 千 元 ( 含 )~10,000 千 元 6 10,000 千 元 ( 含 ) 以 上 ( 一 ) 給 付 簽 證 會 計 師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非 審 計 公 費 為 審 計 公 費 之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與 非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非 審 計 服 務 內 容 會 計 師 公 費 資 訊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姓 名 簡 明 彥 黃 秀 椿 審 計 公 費 非 審 計 公 費 制 度 設 計 工 商 登 記 人 力 資 源 其 他 ( 註 2) 小 計 會 計 師 查 核 期 間 103 年 度 第 一 二 季 備 註 ( 註 1) 內 部 輪 調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師 事 務 所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4, 年 度 第 三 四 季 內 部 輪 調 註 1: 本 年 度 本 公 司 若 有 更 換 會 計 師 或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者, 應 請 分 別 列 示 查 核 期 間, 及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更 換 原 因, 並 依 序 揭 露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與 非 審 計 公 費 等 資 訊 註 2: 非 審 計 公 費 請 按 服 務 項 目 分 別 列 示, 若 非 審 計 公 費 之 其 他 達 非 審 計 公 費 合 計 金 額 25% 者 應 於 備 註 欄 列 示 其 服 務 內 容 ( 二 ) 更 換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且 更 換 年 度 所 支 付 之 審 計 公 費 較 更 換 前 一 年 度 之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者, 應 揭 露 更 換 前 後 審 計 公 費 金 額 及 原 因 : 不 適 用 ( 三 ) 審 計 公 費 較 前 一 年 度 減 少 達 百 分 之 十 五 以 上 者, 應 揭 露 審 計 公 費 減 少 金 額 比 例 及 原 因 : 不 適 用
32 五 更 換 會 計 師 資 訊 : 因 應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落 實 內 部 輪 調 之 機 制, 自 民 國 103 年 度 第 3 季 起, 簽 證 會 計 師 將 由 簡 明 彥 會 計 師 及 黃 秀 椿 會 計 師, 變 更 為 韋 亮 發 會 計 師 及 簡 明 彥 會 計 師 六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負 責 財 務 或 會 計 事 務 之 經 理 人, 最 近 一 年 內 曾 任 職 於 簽 證 會 計 師 所 屬 事 務 所 或 其 關 係 企 業 之 資 訊 : 無 此 情 形 七 最 近 年 度 及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移 轉 及 股 權 質 押 變 動 情 形 : ( 一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股 權 變 動 情 形 單 位 : 股 103 年 度 截 至 104 年 5 月 2 日 職 稱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持 有 股 數 增 ( 減 ) 數 質 押 股 數 增 ( 減 ) 數 董 事 長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代 表 人 陳 銘 智 董 事 陳 绣 梅 獨 立 董 事 陳 思 寬 獨 立 董 事 胡 森 雄 獨 立 董 事 李 靜 怡 監 察 人 王 瑞 賓 監 察 人 葉 永 成 監 察 人 陳 柏 華 總 經 理 鄧 瑞 玲 副 總 經 理 簡 文 松 ( 解 職 日 : ) (24,000)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副 總 經 理 吳 登 和 大 股 東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部 主 管 許 燕 麗 ( 解 職 日 : ) 0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財 務 部 主 管 雷 詩 韻 會 計 部 主 管 葉 文 斌 ( 解 職 日 : ) 0 0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會 計 部 主 管 雷 詩 韻 ( 二 ) 股 權 移 轉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之 資 訊 姓 名 股 權 移 轉 原 因 交 易 日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與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持 股 比 例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股 東 之 關 係 股 數 ( 三 )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之 資 訊 : 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止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股 東 並 無 股 權 質 押 之 相 對 人 為 關 係 人 之 情 形 交 易 價 格
33 八 持 股 比 例 佔 前 十 名 之 股 東, 其 相 互 間 為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之 資 訊 : 姓 名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配 偶 未 成 年 子 女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利 用 他 人 名 義 合 計 持 有 股 份 股 數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730, % 陳 銘 智 7,933, % 7,053, % 0 0 李 惠 玉 7,053, % 7,933, % 0 0 陳 綉 梅 6,347, % 陳 銘 源 5,464, % 陳 俞 樺 5,176, % 持 股 比 例 104 年 5 月 2 日 前 十 大 股 東 相 互 間 具 有 財 備 註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六 號 關 係 人 或 為 配 偶 二 親 等 以 內 之 親 屬 關 係 者, 其 名 稱 及 關 係 名 稱 關 係 陳 銘 智 李 惠 玉 陳 銘 源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李 惠 玉 陳 銘 源 陳 綉 梅 陳 俞 樺 陳 宜 汶 陳 頌 哲 陳 銘 智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陳 銘 源 陳 綉 梅 陳 俞 樺 陳 宜 汶 陳 頌 哲 陳 銘 智 李 惠 玉 陳 銘 源 陳 俞 樺 李 惠 玉 金 運 國 際 ( 股 ) 公 司 陳 銘 智 陳 綉 梅 陳 俞 樺 陳 昭 如 陳 銘 源 李 惠 玉 陳 銘 智 陳 綉 梅 負 責 人 董 事 董 事 轉 投 資 配 偶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一 親 等 一 親 等 配 偶 轉 投 資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一 親 等 一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轉 投 資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一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二 親 等 葉 冠 廷 4,655, % 無 無 陳 昭 如 4,022, % 陳 銘 源 一 親 等 陳 宜 汶 2,915, % 陳 頌 哲 2,885, % 陳 銘 智 李 惠 玉 陳 頌 哲 陳 銘 智 李 惠 玉 陳 宜 汶 一 親 等 一 親 等 二 親 等 一 親 等 一 親 等 二 親 等
34 九 公 司 公 司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之 事 業 對 同 一 轉 投 資 事 業 之 持 股 數, 並 合 併 計 算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104 年 03 月 31 日 ; 單 位 : 股 ;%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轉 投 資 事 業 本 公 司 投 資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制 事 業 綜 合 投 資 之 投 資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50, % , %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1,356, % 0 0 1,356, %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0, % ,000, % 健 智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 , % 聯 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00, % 0 0 8,000, %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2,000, % 0 0 2,000, % Great Crest LTD 2,000, % 0 0 2,000, %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90, % 0 0 1,090, % 銓 耀 國 際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1,000, % 0 0 1,000, %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 % 0 0 1,000, % Build Success Inc.( 註 1) 0 0% %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 註 2) % %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 註 2) % % 精 智 有 限 公 司 ( 註 3) % % 東 莞 市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註 4) % % 註 1: 係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九 年 三 月 十 五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於 模 里 西 斯 投 資 設 立, 註 冊 資 本 額 為 美 金 2,000 仟 元, 已 於 九 十 九 年 一 月 完 成 設 立 登 記, 惟 截 至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股 款 2: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3: 原 係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於 香 港 成 立 之 子 公 司, 註 冊 資 本 為 美 金 20,000 仟 元, 已 依 董 事 會 決 議 將 九 德 持 有 之 股 份 全 數 轉 予 Great Crest LTD., 截 至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股 款 4: 係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35 一 資 本 及 股 份 肆 募 資 情 形 ( 一 ) 股 本 來 源 1. 股 本 形 成 單 位 : 仟 股 ; 新 台 幣 仟 元 發 行 核 定 股 本 實 收 股 本 備 註 年 月 價 格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股 數 金 額 股 數 金 額 股 本 來 源 ( 元 )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其 他 87/ ,600 現 金 增 資 44,000 仟 元 136,000 13, ,000 盈 餘 轉 增 資 12,000 仟 元 無 88/ ,460 現 金 增 資 15,000 仟 元 164,600 16, ,600 盈 餘 轉 增 資 13,600 仟 元 無 89/ , ,307 18, ,307 盈 餘 轉 增 資 17,707 仟 元 無 91/ , ,580 39, ,580 現 金 增 資 197,693 仟 元 盈 餘 轉 增 資 19,580 仟 元 93/ , ,000 50, ,275 盈 餘 轉 增 資 105,695 仟 元 無 94/ , ,000 60, ,250 盈 餘 轉 增 資 103,975 仟 元 無 95/ , ,000 74, ,930 盈 餘 轉 增 資 125,850 仟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6,830 千 元 96/ ,000 1,200,000 74, ,570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3,640 千 元 無 97/ ,000 1,200,000 84, ,980 現 金 增 資 99,410 仟 元 無 97/ ,000 1,200,000 84, ,930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950 千 元 無 97/ ,000 1,200,000 90, ,179 盈 餘 轉 增 資 57,249 仟 元 無 98/ ,000 1,200,000 90, ,709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530 仟 元 無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9,625 仟 元 99/ ,000 1,200,000 91, ,096 公 司 債 轉 換 4,762 仟 元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200 仟 元 99/ ,000 1,600,000 94, ,926 公 司 債 轉 換 29,630 仟 元 盈 餘 轉 增 資 9,120 仟 元 99/ ,000 1,600,000 97, ,450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8,240 仟 元 公 司 債 轉 換 1,164 仟 元 99/ ,000 1,600,000 98, ,682 公 司 債 轉 換 11,232 仟 元 無 100/ ,000 1,600,000 99, ,496 員 工 認 股 權 轉 換 7,080 仟 元 公 司 債 轉 換 4,735 仟 元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經 (0 八 七 ) 商 字 第 號 經 (0 八 八 ) 商 字 第 號 經 ( 九 0)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經 授 商 字 第 號 2. 股 份 總 類 104 年 4 月 30 日 ; 單 位 : 仟 股 核 定 股 本 股 份 種 類 流 通 在 外 股 份 備 註 未 發 行 股 份 合 計 已 上 市 櫃 未 上 市 櫃 合 計 普 通 股 99, ,950 60,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執 行 情 形 : 無
36 ( 二 ) 股 東 結 構 104 年 5 月 2 日 股 東 結 構 外 國 機 構 及 政 府 機 構 金 融 機 構 其 他 法 人 個 人 合 計 數 量 外 國 法 人 人 數 , ,138 持 有 股 數 0 2,384,773 23,097,028 74,124, ,410 99,949,663 持 股 比 例 0.00% 2.39% 23.11% 74.16% 0.34% % ( 三 ) 股 權 分 散 情 形 104 年 5 月 2 日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持 股 份 級 股 東 人 數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 1 至 , % 1,000 至 5,000 1,700 3,733, % 5,001 至 10, ,111, % 10,001 至 15, ,677, % 15,001 至 20, ,516, % 20,001 至 30, ,853, % 30,001 至 40, ,302, % 40,001 至 50, ,137, % 50,001 至 100, ,695, % 100,001 至 200, ,419, % 200,001 至 400, ,509, % 400,001 至 600, , % 600,001 至 800, % 800,001 至 1,000, ,877, % 1,000,001 以 上 12 73,071, % 合 計 3,138 99,949, % ( 四 ) 主 要 股 東 名 單 姓 名 持 有 股 數 持 股 比 例 金 運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2,730, % 陳 銘 智 7,933, % 李 惠 玉 7,053, % 陳 綉 梅 6,347, % 陳 銘 源 5,464, % 陳 俞 樺 5,176, % 葉 冠 廷 4,655, % 陳 昭 如 4,022, % 陳 宜 汶 2,915, % 陳 頌 哲 2,885, %
37 項 目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每 股 市 價 淨 值 盈 餘 股 利 及 相 關 資 料 每 股 市 價 每 股 淨 值 每 股 盈 餘 每 股 股 利 投 資 報 酬 分 析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元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截 至 3 月 31 日 最 高 最 低 平 均 分 配 前 分 配 後 ( 註 1)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 仟 股 ) 99,950 99,950 99,950 每 股 盈 餘 (1.20) (0.33) (0.16) 現 金 股 利 無 償 盈 餘 配 股 配 股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累 積 未 付 股 利 本 益 比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本 利 比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註 1: 係 依 據 次 年 度 股 東 決 議 分 配 之 情 形 填 列 註 2: 本 益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盈 餘 註 3: 本 利 比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註 4: 現 金 股 利 殖 利 率 = 每 股 現 金 股 利 / 當 年 度 每 股 平 均 收 盤 價 ( 六 )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及 執 行 情 形 : 1. 股 利 政 策 : 依 據 本 公 司 章 程 每 年 決 算 後 所 得 純 益, 除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 外, 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並 依 證 交 法 第 四 十 一 條 規 定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次 就 其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 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 其 中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五 至 百 分 之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三, 前 項 有 關 員 工 紅 利 部 分, 如 為 分 配 股 票 紅 利 象, 對 象 得 包 括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持 股 超 過 50% 子 公 司 之 員 工, 其 條 件 及 分 配 方 式 授 權 董 事 會 決 定 之 本 公 司 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 及 成 長 階 段, 因 應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及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並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就 可 分 配 盈 餘 提 撥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分 派 股 東 股 利,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惟 此 項 盈 餘 分 派 之 種 類 及 比 率, 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獲 利 及 資 金 狀 況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調 整 之 2. 執 行 情 形 :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因 產 生 稅 後 虧 損, 故 不 擬 分 配 股 利
38 ( 七 ) 本 年 度 股 東 會 擬 議 之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及 每 股 盈 餘 之 影 響 : 不 適 用 ( 八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1. 公 司 章 程 所 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成 數 或 範 圍 : (1) 員 工 紅 利 : 百 分 之 五 至 百 分 之 十 (2)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 百 分 之 一 至 百 分 之 三 2. 本 期 估 列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之 估 列 基 礎 配 發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計 算 基 礎 及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若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之 會 計 處 理 : 不 適 用 3.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業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者 : 不 適 用 4.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業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者 : 不 適 用 (1)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額 若 與 董 事 會 擬 議 分 配 金 額 有 差 異 者, 應 揭 露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2) 股 東 會 決 議 配 發 員 工 股 票 紅 利 者, 所 配 發 股 數 及 其 占 盈 餘 轉 增 資 之 比 例 (3) 考 慮 擬 議 配 發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後 之 設 算 每 股 盈 餘 5. 前 一 年 度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情 形 ( 包 括 配 發 股 數 金 額 及 股 價 ) 其 與 認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有 差 異 者 並 應 敘 明 差 異 數 原 因 及 處 理 情 形 : 不 適 用 ( 九 ) 公 司 買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情 形 : 無 二 公 司 債 ( 含 海 外 公 司 債 ) 發 行 情 形 : 無 三 特 別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四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無 五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 ( 一 ) 公 司 尚 未 屆 期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理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 對 原 有 普 通 股 股 東 權 益 稀 釋 無 重 大 影 響
39 ( 二 ) 累 積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取 得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經 理 人 及 取 得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股 數 前 十 大 且 得 認 購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三 千 萬 元 以 上 員 工 之 姓 名 取 得 及 認 購 情 形 : 無 ( 三 ) 最 近 三 年 度 私 募 員 工 認 股 權 : 無 ( 四 )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無 六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 一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完 成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者, 應 揭 露 事 項 : 無 ( 二 )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者, 應 揭 露 執 行 情 形 及 被 併 購 或 受 讓 公 司 之 基 本 資 料 辦 理 中 之 併 購 或 受 讓 他 公 司 股 份 發 行 新 股 應 揭 露 執 行 情 形 及 對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 無 七 資 金 運 用 計 劃 執 行 情 形 : 國 內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計 畫 內 容 : 無 此 情 形 ( 一 ) 變 更 前 國 內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金 計 畫 內 容 : 不 適 用 ( 二 ) 變 更 後 國 內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資 金 計 畫 內 容 : 不 適 用
40 伍 營 運 概 況 一 業 務 內 容 : ( 一 ) 業 務 範 圍 1. 所 有 營 業 業 務 主 要 內 容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交 換 式 直 流 供 電 設 備 系 統 直 流 電 源 轉 換 器 等 之 研 發 設 計 生 產 製 造 及 銷 售 業 務 2. 主 要 產 品 之 營 業 比 重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年 度 102 年 103 年 主 要 商 品 營 業 淨 額 比 重 營 業 淨 額 比 重 電 源 供 應 器 1,490, % 1,246, % 電 源 轉 換 器 443, % 640, % 其 他 & 材 料 29, % 18, % 合 計 1,963, % 1,904, % 3. 公 司 目 前 之 商 品 ( 服 務 ) 項 目 : 本 公 司 目 前 之 主 要 商 品 為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4.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產 品 產 品 主 要 規 格 應 用 1. I/P: AC V 2. Power range W 3. 90/92/89 % active 桌 上 型 電 腦 1.80 Plus Platinum desktop efficiency AIO 電 源 4. Standby efficiency > 0.52 (Input <0.5W, Output=0.25W) 5. PF>0.95 POS Gaming machine 2.High-efficiency and low no load power adaptor 1. I/P: AC V 2. Power range 10/21/24/48W 3. Up to 89% efficiency 4. No load input power <0.075W 1. I/P: AC V 2. Power range W 3. 87/90/87 % (Multiple outputs)90/92/89 % 3.80 Plus Golden/Platinum (Single output) active 高 效 率 / 高 密 度 雲 端 伺 服 器 用 efficiency 電 源 供 應 器 4. Standby efficiency > 0.52 (Input <0.5W, Output=0.25W) 5. PF>0.95 Printer Scanner 雲 端 伺 服 器
41 1. I/P: AC V 2. Up to 90% efficiency 4. PF> W 系 列 Ultra Slim LED 驅 5. IP 67/65 動 電 源 6. Up to 50,000 hrs life time working environment LED 室 內 外 照 明 本 公 司 除 持 續 耕 耘 應 用 於 桌 上 型 電 腦 及 多 功 能 事 務 機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市 場, 桌 上 型 電 腦 應 用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90 plus 相 關 規 範 之 產 品 外, 亦 積 極 進 入 印 表 機 電 源 掃 描 器 電 源 電 動 車 電 源 伺 服 器 電 源 及 手 機 充 電 器 等 應 用 之 電 源 轉 換 器 市 場, 以 期 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 二 ) 產 業 概 況 1. 產 業 之 現 況 與 發 展 電 源 供 應 器 根 據 產 品 用 途 的 不 同, 一 般 而 言, 可 分 為 不 斷 電 系 統 電 源 供 應 器 (Unintruptible Power Supply, 簡 稱 UPS) 線 性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Linear Power Supply, 簡 稱 LPS) 以 及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Switching Power Supply, 簡 稱 SPS) 等 3 種, 其 中 又 以 SPS 為 產 品 之 主 流 SPS 係 利 用 半 導 體 的 交 換 特 性 及 採 20KHz 頻 率 以 上 之 高 頻 施 行 切 換 開 關 控 制, 以 同 時 使 輸 出 保 持 穩 定 之 電 源 裝 置, 為 電 子 產 品 不 可 或 缺 的 基 礎 零 組 件 由 於 系 統 裝 置 的 電 子 元 件 只 可 接 受 直 流 工 作 電 壓, 因 此 將 接 收 到 的 交 流 電 轉 換 成 直 流 電, 或 是 將 電 流 之 能 量 轉 換 成 電 子 電 路 中 所 需 的 各 種 不 同 直 流 位 準, 就 成 為 不 可 或 缺 的 技 術 SPS 產 品 大 致 可 劃 分 為 二 類, 一 是 交 流 轉 成 直 流 的 轉 換 器 (AC/DC SPS), 另 一 則 為 直 流 轉 成 直 流 的 轉 換 器 (DC/DC SPS) 而 又 以 AC/DC SPS 規 模 最 大, 約 佔 八 成 比 重,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優 點 為 體 積 小 重 量 輕, 且 外 部 可 輸 入 電 壓 範 圍 較 廣, 及 功 率 密 度 / 轉 換 效 率 高, 熱 消 耗 較 少 (Heat Disspation) 等 多 種 優 點, 將 可 適 用 於 輕 薄 短 小 之 終 端 產 品, 主 要 應 用 範 圍 包 括 電 腦 消 費 性 電 子 通 訊 工 業 及 測 試 設 備 國 防 及 航 太 等, 依 據 Frost &Sullivan 資 料 統 計, 電 源 供 應 器 應 用 市 場 包 含 IT 應 用 (61%) 工 業 應 用 (12%) 航 太 軍 用 市 場 (10%) 醫 用 市 場 (11%) 及 其 他 (6%) 目 前 全 球 電 源 供 應 器 市 場 佔 有 率 應 已 突 破 90% 依 據 Frost & Sullivan 的 統 計 預 估, 全 球 電 源 供 應 器 市 場 銷 售 規 模 每 年 以 年 平 均 複 合 成 長 率 9% 穩 定 成 長, 預 測 到 2013 年 全 球 IT 用 SPS 市 場 銷 售 值 將 達 69.6 億 美 元 台 灣 SPS 產 業 發 展 始 於 1980 年 初, 至 1997 年 已 有 300 餘 家 業 者 從 事 SPS 之 生 產, 惟 近 年 來, 由 於 受 到 低 價 電 腦 衝 擊 及 國 際 景 氣 低 迷 影 響, 相 對 亦 壓 縮 電 源 供 應 器 業 者 獲 利 空 間, 為 降 低 製 造 成 本 強 化 國 際 競 爭 優 勢 及 配 合 下 游 資 訊 業 者 產 業 外 移 以 就 近 供 貨 之 業 務 考 量, 國 內 高 達 九 成 SPS 業 者 已 進 駐 中 國 大 陸, 少 數 業 者 亦 在 泰 國 馬 來 西 亞 等 地 設 廠, 因 而 台 商 利 用 台 灣 本 地 研 發 技 術 人 才 提 升 產 品 附 加 價 值 與 大 陸 地 區 生 產 之 經 濟 規 模 優 勢 互 為 分 工 配 合, 已 為 國 內 SPS
42 大 廠 獲 利 之 重 要 關 鍵 因 素 由 於 市 場 光 電 產 品 之 多 樣 化, 故 所 需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亦 有 所 變 化, 近 年 來 由 於 網 路 雲 端 市 場 的 急 速 擴 大, 不 論 是 民 間 單 位 或 是 各 國 政 府 都 大 力 推 動 雲 端 運 算 及 資 料 儲 存 的 概 念 雲 端 市 場 所 帶 來 的 軟 硬 體 科 技 的 進 步 及 龐 大 商 機 都 使 得 相 關 的 供 應 商 開 始 積 極 搶 攻 此 一 市 場 其 相 關 伺 服 器 及 工 業 用 電 腦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成 長, 都 是 十 分 正 面 成 長, 根 據 美 國 市 場 研 究 機 構 IHS isuppli(ihs- US) 的 雲 端 運 算 平 台 趨 勢 報 告,2012 年, 雲 端 伺 服 器 出 貨 量 可 望 達 到 萬 台, 高 於 2011 年 64.7 萬 台 35 個 百 分 點, 也 幾 乎 是 2010 年 46 萬 台 的 二 倍, 再 往 2012 年 後 3 年 來 看,IHS isuppli 預 估 到 2015 年, 雲 端 伺 服 器 將 以 每 年 23 至 30 個 百 分 點 成 長, 屆 時 雲 端 伺 服 器 出 貨 量 將 達 到 180 萬 台 左 右 LED 驅 動 電 源 把 電 源 供 應 轉 換 為 特 定 的 電 壓 電 流 以 驅 動 LED 發 光 的 電 壓 轉 換 器, 通 常 情 況 下 :LED 驅 動 電 源 的 輸 入 包 括 高 壓 工 頻 交 流 ( 即 市 電 ) 低 壓 直 流 高 壓 直 流 低 壓 高 頻 交 流 ( 如 電 子 變 壓 器 的 輸 出 ) 等 而 LED 驅 動 電 源 的 輸 出 則 大 多 數 為 可 隨 LED 正 向 壓 降 值 變 化 而 改 變 電 壓 的 恆 定 電 流 源 LED 電 源 核 心 元 件 包 括 開 關 控 制 器 電 感 器 開 關 元 器 件 (MOSfet) 反 饋 電 阻 輸 入 濾 波 器 件 輸 出 濾 波 器 件 等 等 根 據 不 同 場 合 要 求 還 要 有 輸 入 過 壓 保 護 電 路 輸 入 欠 壓 保 護 電 路,LED 開 路 保 護 過 流 保 護 等 電 路 IMS Research 研 究 報 告 指 出, 在 法 規 和 電 費 節 節 高 漲 的 驅 動 下,LED 照 明 市 場 正 迅 速 興 起, 可 望 帶 動 電 源 供 應 器 的 銷 售 量 節 節 高 升 又 TrendForce 旗 下 研 究 部 門 LEDinside 發 表 2013 年 中 國 照 明 市 場 報 告 指 出,2012 年 中 國 政 府 藉 由 一 系 列 政 策 措 施 刺 激 LED 照 明 內 需, 帶 動 中 國 LED 通 用 照 明 市 場 啟 動, 預 估 至 2015 年, 光 是 中 國 LED 通 用 照 明 需 求 將 可 達 100 億 美 金 由 於 電 源 產 品 應 用 領 域 極 為 廣 泛, 且 進 入 障 礙 不 高, 業 者 眾 多, 產 業 集 中 度 很 低, 保 守 估 計 全 球 具 有 一 定 規 模 的 業 者 超 過 1,000 家, 年 銷 售 額 超 過 3 億 美 元 的 約 10 家, 故 電 源 廠 亦 不 斷 求 新 求 變, 研 發 出 更 多 的 新 產 品, 以 符 合 市 場 的 需 求 2. 產 業 上 中 下 游 之 關 聯 性 (1) 上 游 材 料 與 該 產 業 之 關 聯 性 :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主 要 上 游 材 料 大 致 可 分 為 主 動 元 件 ( 包 括 控 制 IC 功 率 半 導 體 等 ) 被 動 元 件 ( 包 括 電 阻 電 容 ) 磁 性 元 件 ( 包 括 變 壓 器 電 感 器 濾 波 器 等 ) 機 構 原 件 ( 包 括 風 扇 散 熱 片 印 刷 電 路 版 機 殼 輸 出 入 端 子 線 材 組 等 ); 其 中 大 部 分 關 鍵 零 件 ( 如 變 壓 器 濾 波 器 等 ), 多 能 由 國 內 供 應 商 供 應 或 自 行 生 產, 惟 部 分 高 附 加 價 值 元 件 ( 如 控 制 IC 功 率 半 導 體 高 階 電 容 器 等 ), 主 要 仍 仰 賴 國 外 廠 商 進 口 由 於 生 產 電 源 供 應 器 所 需 的 關 鍵 材 料 國 際 貨 源 供 應 穩 定, 故 台 灣 國 內 業 者 生 產 所 需 尚 不 虞 匱 乏 (2) 下 游 應 用 產 品 與 該 產 業 之 關 聯 性 :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為 電 子 產 品 不 可 或 缺 之 主 要 零 組 件, 主 要 下 游 終 端 產 品 包 含 通 訊 產 業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業 資 訊 產 業 國 防 / 航 空 工 業 及 測 試 設 備 等 目 前 台 灣 營 業 規 模 較 大 廠 商, 主 要 產 品 仍 多 集 中 在 資 訊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上, 為 全 球 最 大 的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生 產 國 近 年 來, 由 於 個 人 通 訊 及 網 路 傳 輸 蓬 勃 發 展, 故 通 訊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逐 漸 為 此 產 業 之 發 展 趨 勢
43 上 游 材 料 產 業 中 游 電 源 供 應 器 製 造 業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半 導 體 製 造 業 控 制 IC 功 率 半 導 體 資 訊 產 業 被 動 元 件 製 造 業 電 阻 陶 瓷 電 容 鋁 質 電 解 電 容 磁 性 元 件 製 造 業 變 壓 性 電 感 器 濾 波 器 電 源 供 應 器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業 通 訊 產 業 工 業 及 測 試 設 備 產 業 機 械 零 件 製 造 業 風 扇 散 熱 片 外 殼 線 材 組 印 刷 電 路 板 國 防 及 航 太 產 業 其 他 3. 產 品 之 各 種 發 展 趨 勢 (1) 產 品 朝 向 小 型 化 發 展 電 源 供 應 器 為 電 子 產 品 之 關 鍵 零 組 件, 其 功 能 要 求 與 應 用 產 品 特 性 息 息 相 關, 由 於 近 年 來 隨 著 筆 記 型 電 腦 行 動 電 話 等 可 攜 帶 之 電 子 產 品 的 蓬 勃 發 展, 輕 薄 短 小 成 為 不 可 避 免 之 趨 勢, 電 源 供 應 器 必 須 因 應 此 一 需 求, 朝 向 縮 小 產 品 體 積 發 展 (2) 產 品 品 質 與 技 術 升 級 在 各 類 資 訊 通 訊 產 品 不 斷 的 推 陳 出 新 同 業 競 爭 致 毛 利 率 降 低 等 因 素 的 推 動 下, 加 強 開 發 及 設 計 高 附 加 價 值 產 品, 提 昇 技 術 與 品 質, 以 提 升 競 爭 力 及 爭 取 新 的 應 用 市 場 (3) 銷 售 價 格 競 爭 激 烈 由 於 標 準 品 市 場 漸 趨 成 熟, 進 入 障 礙 低, 競 爭 廠 商 日 漸 多, 以 致 於 價 格 競 爭 激 烈, 此 外, 因 產 品 型 態 趨 小 型 化, 為 達 生 產 經 濟 規 模, 以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紛 紛 提 高 生 產, 在 供 給 量 增 加 的 情 形 下, 致 使 產 品 價 格 下 降
44 (4) 產 業 分 工 及 國 際 化 經 營 由 於 近 年 來 產 品 型 態 趨 向 輕 薄 短 小 化, 產 品 的 生 產 量 為 達 經 濟 規 模 而 增 加, 單 位 成 本 相 對 降 低, 國 內 的 土 地 及 人 工 成 本 高 漲, 使 產 業 改 採 生 產 自 動 化 或 外 移 東 南 亞 中 國 大 陸 等 地, 以 國 際 分 工 之 方 式 降 低 成 本 總 之, 各 廠 商 不 斷 尋 找 各 種 降 成 本 之 方 式, 以 維 繫 其 競 爭 力 及 應 有 的 利 潤 4. 競 爭 情 形 歷 年 來 在 全 球 資 訊 通 訊 家 電 及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等 廣 大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需 求 支 撐 下, 全 球 投 入 電 源 供 應 器 製 造 業 者 眾 多, 但 年 營 業 額 在 10 億 美 元 以 上 者 預 估 不 超 過 5 家, 且 多 數 業 者 基 於 市 場 競 爭 激 烈, 產 品 單 價 日 趨 下 滑 情 況 下, 為 求 大 規 模 量 產 達 到 降 低 成 本 之 目 的, 大 都 採 專 注 經 營 某 些 功 率 範 圍 或 應 用 領 域, 採 全 方 位 產 品 線 的 業 者 並 不 多 根 據 台 灣 區 電 機 電 子 工 業 同 業 公 會 名 錄, 以 變 壓 器 電 源 轉 換 器 及 電 源 供 應 器 為 主 要 產 品 之 相 關 製 造 廠 商 約 200 家 左 右, 其 中 已 上 市 櫃 約 有 20 家 ( 三 ) 技 術 及 研 發 概 況 1. 所 營 業 務 之 技 術 層 次 本 公 司 為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專 業 設 計 及 製 造 廠 商, 持 續 致 力 於 電 力 電 子 產 品, 技 術 及 製 程 之 研 究 發 展 已 行 之 多 年, 成 立 之 初 即 設 有 研 發 部 門, 由 於 該 產 業 已 屬 成 熟 期 產 品, 本 公 司 向 來 致 力 於 技 術 之 提 昇, 截 至 目 前 為 主 其 技 術 來 源 多 為 自 行 設 計 開 發, 因 此 並 未 有 外 部 技 術 來 源 及 支 付 權 利 金 以 取 得 技 術, 故 並 無 與 他 人 簽 訂 技 術 合 作 契 約 之 情 事 另 為 提 昇 研 發 部 門 員 工 專 業 素 養, 本 公 司 會 不 定 期 邀 訪 產 業 界 學 術 界 及 主 要 零 件 供 應 商 對 研 發 工 程 師 做 教 育 訓 練 ; 在 客 戶 層 面 上, 多 與 國 際 知 名 大 廠 維 持 多 年 之 業 務 往 來 關 係, 除 電 腦 資 訊 通 訊 等 相 關 之 電 源 產 品 外, 目 前 更 往 其 他 領 域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拓 展 中 在 技 術 層 次 上, 本 公 司 除 以 改 善 研 發 能 力 來 提 昇 研 發 水 準 外, 目 前 在 研 發 組 織 結 構 劃 分 臺 北 研 發 部 門 及 嘉 義 研 發 部 門, 以 不 同 地 區 研 發 人 員 之 技 術 背 景 專 長 設 立 研 發 中 心, 建 立 完 整 的 研 發 暨 技 術 服 務 網, 另 外 也 以 第 一 時 間 提 供 系 統 客 戶 有 關 電 源 設 計 之 服 務 為 研 發 導 向 2. 研 究 發 展 (1) 目 前 資 訊 產 業 已 有 明 顯 大 者 寡 佔 分 食 市 場 需 求 的 現 象, 少 數 幾 家 重 量 級 的 大 廠 配 合 Intel 掌 握 了 產 業 標 準 的 發 展 方 向 ; 因 此 本 公 司 持 續 與 HP DELL EPSON 歐 洲 美 洲 亞 洲 主 要 系 統 之 EMS 廠 商 完 整 密 切 搭 配, 以 期 掌 握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最 新 業 界 標 準 與 技 術 並 適 時 推 出 新 產 品, 以 有 效 控 管 時 程 成 本 性 能 及 品 質, 即 時 推 出 符 合 業 界 最 新 法 規 之 產 品, 此 為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術 市 場 研 究 之 方 向 (2) 有 鑒 於 全 球 暖 化 現 象 嚴 重, 已 開 發 國 家 節 能 環 保 意 識 日 益 高 漲, 相 關 電 源 轉 換 效 率 之 規 範 要 求 愈 來 愈 高, 本 公 司 體 察 此 一 市 場 需 求 趨 勢, 持 續 開 發 高 效
45 率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3) 網 路 通 信 終 端 用 戶 設 備 (CPE) 科 技 推 陳 出 新, 使 得 網 路 應 用 市 場 蓬 勃 發 展, 之 前 本 公 司 已 開 發 系 列 之 電 源 轉 換 器 應 用 於 網 路 通 信, 針 對 此 一 愈 來 愈 多 元 化 之 市 場, 為 擴 大 市 場 滲 透 率 及 提 昇 營 業 額, 本 公 司 亦 已 獨 立 出 專 屬 的 研 發 團 隊 來 搶 攻 此 一 市 場 (4) 筆 記 型 電 腦 因 價 格 / 技 術 性 能 比 降 低 而 普 及 率 愈 來 愈 高, 儼 然 成 為 各 大 電 源 廠 兵 家 必 爭 之 地, 本 公 司 已 積 極 開 發 完 成 標 準 型 電 源 轉 換 器, 並 投 入 更 多 的 研 發 資 源, 以 期 在 差 異 化 創 新 思 維 上, 即 時 推 出 新 產 品 (5) 液 晶 電 視 終 端 產 品, 近 年 來 因 應 數 位 訊 號 傳 播 系 統 的 變 革 及 逼 真 的 影 像 功 能, 消 費 性 市 場 需 求 正 蓬 勃 發 展 ; 本 公 司 亦 已 成 立 專 屬 的 研 發 團 隊, 積 極 開 發 主 力 型 電 源 轉 換 模 組, 積 極 搶 攻 此 一 市 場 (6) 伺 服 器 / 工 業 電 腦 之 電 源 產 品 : 本 公 司 亦 已 成 立 專 屬 的 研 發 團 隊, 積 極 開 發 相 對 應 的 電 源 供 應 器, 不 論 是 高 效 率 高 穩 定 度 為 主 體 的 1U ( 四 公 分 高 ) 尺 寸 的 電 源, 或 是 備 援 式 1+1 的 可 替 換 電 源 產 品, 都 是 我 們 研 發 團 隊 的 產 品 開 發 重 點 今 年 的 開 發 重 點 將 著 眼 於 : 搭 載 符 合 Pmbus 1.2 之 通 訊 協 定 之 專 用 軟 體 的 高 效 率 之 電 源 產 品 並 將 其 完 成 為 內 部 通 用 的 設 計 概 念 及 技 術, 以 軟 體 控 制 來 取 代 原 來 的 硬 體 IC 控 制, 以 節 省 設 計 的 零 件 數 及 增 加 設 計 的 彈 性 3. 研 究 發 展 人 員 與 其 學 經 歷 學 歷 分 佈 103 年 底 104 年 度 4 月 底 止 人 數 % 人 數 % 博 士 % % 碩 士 % % 大 專 % % 高 中 職 以 下 % % 合 計 % % 平 均 年 資 ( 年 ) 最 近 五 年 度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年 度 項 目 99 年 度 100 年 度 101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研 發 費 用 (A) 82,368 76,731 68,385 56,428 43,907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B) 3,542,063 2,620,796 2,112,409 1,963,541 1,904,671 (A)/(B) 2.33% 2.93% 3.24% 2.87% 2.31%
46 5. 開 發 成 功 之 技 術 或 產 品 : 1.NA6501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2.ATX0300D(P)5WB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3.TFX0250(D)P5W 桌 上 型 企 業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4.ATX0300P5WC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96 年 5.TFX0250P5WB 桌 上 型 企 業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6.PA7020WDB: 高 階 印 表 機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7.SA0151WDA\WDB: 掃 瞄 器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8.ATX0250P5WC/D5WB/H5W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9.NA9002WB/WD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1.ATX0300D5WC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2.ATX0180H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3.ATX0180P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4.ATX0250F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5.ATX0300F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6.ATX Z(C7R)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97 年 7.ATX ES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8.ATX350D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9.BPA AA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10.BPA-8040WW-1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11.BPA-8561WWR.1R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12.EA0121WAA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1.ATX0300EWWE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2.ATX0300FW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3.CDE0255P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4.CDE0235P5WA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98 年 5.ATX0350P5WC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6.NA6501WBB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7.NA9002WBB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8.PAE564WDB 印 表 機 電 源 供 應 器 1.6W/12W/24W 系 列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Telecommunication 應 用 2.36W 系 列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ITE & Industry 應 用 3.65W 系 列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ITE & Industry 應 用 4.80W 系 列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ITE & Industry 應 用 5.120W 系 列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ITE & Industry 應 用 6.80W 系 列 LED 驅 動 電 源 99 年 7.100W 系 列 LED 驅 動 電 源 8.150W 系 列 LED 驅 動 電 源 9.40W/90W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供 應 器 W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W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W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W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1.21W 外 置 式 電 源 供 MFP & Printer 應 用 2.New 40/65/90W 高 效 率 外 置 式 電 源 以 符 合 2013 New DOE and Eup lot6 tier2 要 求, 供 NB Ultrabook 及 AIO 應 用 3.New 180W 高 效 率 外 置 式 電 源 以 符 合 2013 New DOE and Eup lot6 tier2 要 求, 供 AIO & Gaming 應 用 4.65/85W 高 效 率 外 置 式 電 源 以 符 合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供 商 用 型 POS 及 AIO 應 用 100 年 5.10W/20W/60W 系 列 LED 驅 動 電 源 供 室 內 或 戶 外 照 明 /LED 照 明 系 統 / 廣 告 電 子 看 板 6.4W/7W/10W/15W 系 列 高 功 因 Non-Dimmable/Dimmable LED 驅 動 電 源 供 適 用 於 各 式 球 泡 燈 /PAR 燈 /LED 照 明 系 統 ( 內 置 ) 7.220W/270W Low-profile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8.New 300W 高 效 率 ATX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Bronze and
47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9.New 300W 高 效 率 ATX 桌 上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1.60W 系 列 Ultra Slim LED 驅 動 電 源 供 室 內 或 戶 外 照 明 /LED 照 明 系 統 / 廣 告 電 子 看 板 2.New 150W 高 效 率 / 高 密 度 AIO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3.New 115W 高 效 率 / 高 密 度 AIO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Bronze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65W Adaptor 4.New 300W 高 效 率 / 高 密 度 雲 端 伺 服 器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5.New 460W 高 效 率 / 高 密 度 雲 端 伺 服 器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6.255W/290W 高 效 率 商 用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1.MR16 可 調 ( 不 可 調 ) 光 式 驅 動 電 源 供 室 內 或 戶 外 照 明 2.3.CCTV 12VDC 1000 ma 電 源 供 應 器 3.100W LED 驅 動 電 源 供 室 內 或 戶 外 照 明 /LED 照 明 系 統 / 廣 告 電 子 看 板 4.3.5W/6W 球 泡 燈 ( 日 規 ) 電 源 5.10W 筒 燈 電 源 6.AR111 外 接 式 可 調 光 變 壓 器 (Triac) 7.Ultra low profile 185W 高 效 率 商 用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Golden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W/290W 高 效 率 商 用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Bronze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9.New 24W/40W/65W adaptor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10.Ultra low profile 90W adaptor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1. New generation 180W/240W desktop PSU without standby 高 效 率 商 用 型 電 腦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符 合 80 Plus Bronze,Golden, and Platinum and 2013 Eup lot6 tier2 要 求. 2. New 40W/60W/85W adaptor 12V output with twice rated of peak load for more than 10 seconds and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3. New USB output adaptor with single or double ports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104 年 4 月 底 1. New 10W/21W/24W/48W printer adaptor with peak load function and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2. E-bike battery charger complies with new energy sav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2014 DOE and 2016 COC. ( 四 ) 長 短 期 業 務 發 展 計 劃 1. 短 期 計 劃 (1) 行 銷 策 略 A. 積 極 拓 展 海 外 行 銷 據 點, 就 近 服 務 客 戶, 同 時 開 發 潛 在 市 場 及 客 戶, 以 提 升 市 場 佔 有 率 B. 積 極 參 與 國 內 外 商 業 展 覽 活 動, 拓 展 銷 售 觸 角 C. 針 對 國 內 電 子 產 業 之 發 展 趨 勢, 成 立 專 案 開 發 部 門 並 提 升 人 員 素 質, 致 力
48 深 耕 國 內 市 場 (2) 研 究 發 展 策 略 A. 提 昇 現 有 產 品 競 爭 力, 並 積 極 研 發 輕 薄 短 小, 兼 具 省 電 高 效 率 之 環 保 產 品 B. 結 合 資 訊 與 通 訊 電 子 等 產 品 之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以 及 客 戶 需 求, 開 發 設 計 符 合 國 際 潮 流 及 競 爭 趨 勢 的 產 品 C. 加 強 發 展 筆 記 型 電 腦 工 業 用 電 腦 及 其 他 通 訊 用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和 電 源 轉 換 器 (3) 生 產 策 略 A. 積 極 擴 建 大 陸 新 廠, 提 高 產 能, 同 時 持 續 提 升 生 產 技 術 改 善 生 產 製 程, 以 期 降 低 成 本, 強 化 品 質 提 高 競 爭 力 B. 提 升 生 產 自 動 化 之 能 力, 嚴 格 控 管 品 質 (4) 財 務 策 略 A. 股 票 上 市 後 於 資 本 市 場 募 集 資 金 B. 靈 活 財 務 調 度 作 業 善 用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以 降 低 和 規 避 匯 兌 風 險 (5) 管 理 策 略 A. 推 動 資 訊 作 業 平 臺 提 供 各 項 作 業 系 統 及 安 全 管 理 機 制, 確 保 系 統 持 續 正 常 運 作 及 資 料 安 全 B. 加 強 員 工 教 育 訓 練, 提 昇 管 理 績 效, 強 化 內 部 組 織 2. 長 期 計 劃 (1) 行 銷 策 略 A. 積 極 爭 取 國 際 大 廠 之 長 期 訂 單, 以 達 經 濟 生 產 規 模,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市 場 競 爭 力 B. 提 高 海 外 出 貨 比 例 以 直 接 供 應 市 場 需 求 並 不 斷 提 昇 品 質, 提 昇 銷 售 量 及 利 潤, 擴 大 市 場 佔 有 率 (2) 研 究 發 展 策 略 A. 加 強 研 發 部 門 之 功 能 及 效 率, 並 不 斷 延 攬 高 階 技 術 及 研 發 人 員 持 續 提 昇 技 術 能 力 B. 積 極 網 羅 及 培 育 專 業 技 術 人 才, 持 續 研 發 符 合 客 戶 需 求 之 產 品, 迎 合 市 場 發 展 潮 流 (3) 生 產 策 略 A. 加 強 與 上 下 游 業 者 之 溝 通, 確 保 關 鍵 原 件 材 料 來 源 穩 定 及 掌 握 新 趨 勢 B. 積 極 開 發 低 成 本 之 替 代 材 料, 以 提 高 價 格 競 爭 力 C. 引 進 自 動 化 設 備, 並 擴 充 產 能, 以 滿 足 客 戶 品 質 與 交 期 之 需 求
49 (4) 財 務 策 略 持 續 秉 持 穩 健 的 財 務 運 作 方 式, 依 據 長 期 經 營 發 展 計 劃, 並 透 過 資 本 市 場 多 樣 化 的 理 財 工 具, 籌 措 營 運 所 需 資 金, 並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強 化 財 務 結 構 二 市 場 及 產 銷 概 況 (5) 管 理 策 略 積 極 培 養 國 際 化 人 才, 強 化 員 工 國 際 觀, 以 期 躋 身 國 際 級 企 業 之 行 列 ( 一 ) 市 場 分 析 1. 主 要 產 品 之 銷 售 地 區 本 公 司 主 要 產 品 為 電 源 轉 換 器 及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LED 驅 動 電 源, 產 品 係 以 外 銷 為 主, 而 外 銷 區 域 則 以 亞 洲 為 主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地 區 銷 售 金 額 % 銷 售 金 額 % 亞 洲 1,952, % 1,825, % 外 銷 美 洲 9, % 76, % 歐 洲 % 1, % 內 銷 1, % 1, % 合 計 1,963, % 1,904, % 2. 市 場 佔 有 率 本 公 司 主 要 從 事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Switching Power Supply, 簡 稱 SPS) 之 研 發 設 計 生 產 製 造 及 銷 售 本 公 司 依 終 端 產 品 應 用 可 區 分 為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二 大 主 軸 產 品 線, 電 源 供 應 器 主 要 係 應 用 於 個 人 桌 上 型 電 腦 (Desktops;DT) 產 品 ; 電 源 轉 換 器 則 主 要 應 用 於 印 表 機 通 訊 等 產 品, 因 每 台 桌 上 型 電 腦 均 配 有 一 台 電 源 供 應 器, 故 以 全 球 PC 出 貨 量 來 推 估 本 公 司 約 略 市 場 佔 有 率 如 下 : 單 位 : 百 萬 台 項 目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聯 德 出 貨 量 (for PC) 聯 德 出 貨 量 (for NB) 全 球 PC 出 貨 量 全 球 NB 出 貨 量 PC 市 場 佔 有 率 % 0.95% 0.79% NB 市 場 佔 有 率 % 2.14% 4.07% 資 料 來 源 :Gartner
50 3. 市 場 未 來 之 供 需 狀 況 與 成 長 性 競 爭 利 基 (1) 需 求 狀 況 及 成 長 性 電 源 供 應 器 主 要 功 能 在 於 電 壓 及 電 流 轉 換 處 理, 為 各 類 電 子 資 訊 產 品 必 備 之 電 源 供 應 裝 置, 穩 定 之 電 源 供 應 器 是 電 子 產 品 正 常 運 作 之 重 要 關 鍵, 進 而 亦 影 響 產 品 使 用 壽 命 甚 鉅, 因 此 伴 隨 下 游 應 用 端 電 子 產 品 推 陳 出 新, 其 產 業 重 要 性 不 因 技 術 成 熟 而 褪 去, 市 場 需 求 呈 現 穩 定 成 長 (2) 供 給 情 形 電 源 供 應 器 技 術 發 展 至 今 已 相 當 成 熟, 屬 成 熟 期 產 業 我 國 電 子 資 訊 產 業 在 全 球 市 場 高 度 競 爭 下, 已 建 立 相 當 完 整 的 產 業 架 構, 並 具 有 優 異 之 設 計 彈 性 製 造 及 全 球 行 銷 與 管 理 能 力, 亦 已 發 展 成 具 備 有 完 整 上 中 下 游 相 關 支 援 的 產 業, 整 體 來 看, 其 他 電 源 供 應 器 生 產 國 目 前 仍 無 法 與 台 灣 競 爭 另 有 鑑 於 國 內 土 地 勞 工 成 本 日 漸 增 高, 電 源 供 應 器 等 電 子 零 組 件 業, 開 始 以 產 業 外 移 及 生 產 自 動 化 的 方 式, 以 降 低 成 本 及 提 高 產 能 國 內 電 源 供 應 器 廠 商 為 求 技 術 的 突 破, 以 生 產 高 附 加 價 值 的 產 品, 因 此 在 技 術 引 進 方 面, 除 與 國 外 大 廠 技 術 合 作 外, 並 積 極 加 強 培 訓 優 秀 之 人 才, 以 提 昇 其 產 品 品 質 及 技 術 層 次 此 外, 全 球 SPS 產 業 歷 年 來 在 資 訊 通 訊 家 電 等 廣 大 下 游 應 用 產 業 需 求 支 撐 下, 投 入 的 產 業 製 造 者 為 數 眾 多 至 目 前 為 止 有 1,000 餘 家, 但 各 家 全 球 市 場 佔 有 率 均 不 大, 主 要 大 廠 包 括 Emerson Tyco Delta Invensys/Lambda Artesyn Astec 等 4. 競 爭 利 基 (1) 堅 強 的 研 發 團 隊 電 源 供 應 器 雖 屬 發 展 成 熟 的 產 品, 但 因 在 不 同 應 用 時, 會 有 與 系 統 搭 配 問 題, 且 在 成 本 考 量 下, 所 採 用 的 零 組 件 數 量 越 少 越 好, 另 又 需 考 量 產 品 的 可 靠 度 與 穩 定 性, 故 產 品 設 計 與 研 發 能 力 成 為 提 高 公 司 競 爭 力 之 必 要 條 件, 本 公 司 擁 有 實 力 堅 強 及 經 驗 豐 富 之 工 程 師, 截 至 104 年 4 月 底 止, 計 有 研 發 人 員 40 人, 且 主 要 研 發 人 員 均 具 有 10 年 以 上 資 歷, 近 年 來 更 因 業 務 成 長, 不 斷 網 羅 同 業 經 驗 豐 富 之 工 程 師 加 入 研 發 團 隊, 其 堅 強 的 研 發 實 力 成 為 與 同 業 競 爭 的 最 大 利 基 (2) 專 業 分 工 由 於 中 國 大 陸 相 對 擁 有 較 台 灣 本 土 低 的 勞 工 及 土 地 成 本, 因 此 聯 德 電 子 為 降 低 成 本 並 維 持 企 業 競 爭 力 亦 採 取 跨 國 營 運 策 略, 以 台 灣 為 研 發 及 銷 售 中 心, 大 陸 專 責 生 產 之 分 工 模 式, 透 過 子 公 司 九 德 電 子 轉 投 資 聯 德 東 莞 廠,
51 以 去 料 加 工 方 式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以 獲 取 市 場 競 爭 優 勢 (3) 全 球 運 籌 管 理 模 式 個 人 電 腦 廠 商 在 低 價 競 爭 的 環 境 下, 為 了 快 速 反 應 市 場 需 求 的 變 化 及 降 低 營 運 成 本, 發 展 出 全 球 運 籌 (Global Logistic) 的 營 運 模 式, 而 本 公 司 為 了 因 應 下 游 個 人 電 腦 廠 商 庫 存 控 制, 在 最 低 成 本 彈 性 生 產 與 快 速 交 貨 的 目 標 下, 亦 配 合 發 展 接 單 後 生 產 (BTO) 之 生 產 模 式, 並 於 美 國 墨 西 哥 及 大 陸 山 東 等 地 設 置 (HUB) 倉 儲, 以 滿 足 客 戶 品 質 價 格 交 貨 時 間 與 地 點 上 的 需 求, 並 逐 步 爭 取 國 際 客 戶 訂 單, 擴 大 營 運 規 模 (4) 擁 有 專 業 之 電 磁 相 容 安 規 測 試 人 才 與 實 驗 室 由 於 安 全 訴 求 提 高 及 環 保 意 識 抬 頭, 電 磁 相 容 與 安 規 驗 證 成 為 所 有 電 子 及 資 訊 產 品 行 銷 各 國 之 必 要 檢 測, 故 通 過 產 品 驗 證 為 業 務 成 長 之 要 件, 為 此, 本 公 司 自 行 成 立 產 品 驗 證 處, 並 設 立 安 規 測 試 中 心 及 室 內 標 準 3M EMC 實 驗 室, 由 經 驗 豐 富 及 熟 悉 法 令 之 工 程 師 於 產 品 開 發 時 即 進 行 檢 測, 縮 短 測 試 產 品 運 送 時 間 次 數 及 成 本, 以 利 掌 握 市 場 先 機 與 拓 展 業 務 5. 發 展 遠 景 之 有 利 及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1) 有 利 因 素 : A. 產 品 品 質 深 受 肯 定 隨 著 世 界 各 國 消 費 者 對 於 產 品 使 用 安 全 與 環 保 意 識 的 重 視, 各 國 政 府 對 相 關 電 腦 及 家 電 產 品 之 品 質 安 全 性 與 節 約 能 源 之 要 求 日 趨 嚴 格, 本 公 司 在 累 積 長 期 的 經 驗 和 技 術 下, 產 品 品 質 優 良, 深 獲 世 界 知 名 大 廠 如 HP Dell Gateway 及 ASUS 等 公 司 之 肯 定, 目 前 除 已 通 過 CB CE CSA FIMKO NEMKO DEMKO TUV UL VDE FCC 等 各 國 安 規 認 證 及 電 磁 相 容 認 證 外, 亦 陸 續 獲 得 ISO-9001 及 ISO 之 認 證, 顯 示 產 品 品 質 已 獲 肯 定, 有 利 行 銷 業 務 之 拓 展 B.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強 由 於 受 到 低 價 電 腦 衝 擊, 相 對 亦 壓 縮 電 源 供 應 器 廠 商 利 潤, 在 此 趨 勢 下, 本 公 司 除 將 生 產 基 地 外 移 至 大 陸, 透 過 當 地 低 廉 之 勞 工 及 土 地 成 本 以 降 低 單 位 生 產 成 本 外, 亦 與 多 數 供 應 商 維 持 良 好 關 係, 自 上 游 零 組 件 供 應 商 取 得 優 惠 之 價 格, 並 達 到 即 時 供 應 服 務 (JIT), 以 降 低 庫 存 與 資 金 積 壓 風 險 C. 個 人 電 腦 成 長 保 守, 動 能 轉 移 至 平 板 雖 然 桌 上 型 電 腦 的 需 求 衰 退, 但 來 自 ipad 引 領 的 平 板 熱 將 帶 動 平 板 電 腦 的 需 求 大 增, 有 望 於 今 年 首 次 超 越 NB 出 貨 量, 全 球 PC 出 貨 量 在 2013 年 全 球 PC 出 貨 量 達 3.15 億 台, 衰 退 約 10%, 展 望 2014 年 全 球 平 板 電 腦 出 貨 將 成 長 38.6% 達 到 2.7 億 台 左 右 規 模, 傳 統 PC( 包 含 筆 電 與 桌 上 型 電 腦 )
52 出 貨 將 減 少 至 2.76 億 台, 平 板 電 腦 與 傳 統 PC 僅 差 約 600 萬 台,Gartner 預 估 明 年 平 板 電 腦 出 貨 量 將 達 到 3.49 億 台, 一 舉 超 越 傳 統 PC 的 2.63 億 台 o S D D. 積 極 拓 展 海 外 行 銷 通 路 本 公 司 具 有 優 良 的 行 銷 人 才, 並 積 極 蒐 集 市 場 脈 動 與 充 份 掌 握 市 場 需 求, 爭 取 新 客 戶, 對 於 已 開 發 客 戶, 配 合 客 戶 需 求 計 劃 與 研 發 產 品, 並 提 供 即 時 服 務, 以 厚 植 雙 方 之 合 作 關 係, 本 公 司 有 鑑 於 美 國 市 場 深 具 發 展 潛 力, 目 前 已 於 美 國 加 州 設 立 行 銷 及 維 修 據 點, 以 擴 大 銷 售 區 域 範 圍, 就 近 服 務 客 戶 (2) 不 利 因 素 與 因 應 對 策 : A. 同 業 之 價 格 競 爭 目 前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業 正 處 於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之 成 熟 期, 市 場 進 入 障 礙 低 廠 商 家 數 眾 多, 價 格 競 爭 激 烈 因 應 對 策 : 在 行 銷 方 面 擴 展 海 外 銷 售 據 點, 迅 速 掌 握 客 戶 的 需 求 及 市 場 發 展 的 趨 勢, 就 近 服 務 客 戶, 以 強 化 公 司 競 爭 力 ; 在 技 術 與 成 本 控 管 上, 積 極 朝 高 頻 高 成 長 領 域 及 高 利 潤 之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產 品 相 關 技 術 方 向 發 展 致 力 於 降 低 成 本 提 高 研 發 能 力 及 擴 展 市 場 佔 有 率, 以 增 加 進 入 者 的 障 礙 B. 勞 力 短 缺 工 資 上 揚, 致 生 產 成 本 提 高 隨 著 台 灣 的 經 濟 成 長 國 民 所 得 日 益 提 昇, 產 業 結 構 改 變, 勞 工 意 識 抬 頭, 致 使 勞 工 成 本 逐 年 升 高, 造 成 生 產 成 本 相 對 提 高 因 應 對 策 : 由 於 國 內 人 工 成 本 逐 漸 提 高, 影 響 產 品 之 競 爭 力, 為 因 應 此 一 環 境 之 變 動, 本 公 司 主 要 生 產 製 程 皆 委 託 大 陸 東 莞 廠 加 工 生 產, 充 分 利 用 當 地 低 廉 的 人 力, 以 降 低 人 工 成 本 及 增 加 產 品 之 競 爭 能 力 C. 世 界 各 國 之 安 全 規 範 日 趨 嚴 格 隨 著 環 保 意 識 的 抬 頭, 與 各 國 對 電 子 產 品 安 全 性 要 求 趨 於 嚴 格, 以 符 合 環 保 要 求 並 保 護 消 費 者 安 全
53 因 應 對 策 : 本 公 司 積 極 於 產 品 之 認 證 且 電 源 供 應 器 在 設 計 上 均 符 合 UL CE CSA FCC TUV 等 世 界 安 全 標 準, 同 時 也 符 合 CE FCC CLASS B 和 CISPR CLASS 電 磁 波 干 擾 要 求, 為 一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之 專 業 電 源 供 應 器 製 造 廠 商 D. 產 品 之 生 命 週 期 逐 漸 縮 短 隨 著 下 游 電 子 應 用 產 品 推 陳 出 新 及 功 能 日 新 月 異, 本 公 司 產 品 須 配 合 下 游 產 品 發 展 趨 勢 做 適 度 之 更 新 設 計,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有 逐 漸 縮 短 之 現 象 因 應 對 策 : a. 在 各 項 業 務 活 動 中, 積 極 尋 找 潛 在 之 合 作 對 象, 藉 由 訂 單 及 研 發 之 策 略 合 作, 創 造 利 基 產 品 之 發 展 空 間 b. 對 各 型 機 種 之 設 計 結 構 作 各 種 標 準 化 之 整 合, 以 期 降 低 產 品 生 命 週 期 縮 短 之 影 響 c. 加 強 各 部 人 員 之 訓 練 及 研 討, 提 升 人 員 對 產 品 事 務 處 理 之 效 能 及 成 熟 度, 以 期 因 應 各 項 客 戶 需 求 ( 二 ) 主 要 產 品 重 要 用 途 及 產 製 過 程 1. 主 要 產 品 之 重 要 用 途 產 品 項 目 主 要 功 能 主 要 用 途 電 源 轉 換 器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LED 電 源 驅 動 器 使 用 在 各 式 電 子 產 品, 將 外 部 電 源 轉 換 為 適 當 的 電 壓 與 穩 定 的 電 源 使 用 在 各 式 LED 照 明 產 品, 將 外 部 電 源 轉 換 為 適 當 的 電 壓 與 電 流 應 用 範 圍 以 民 生 消 費 性 電 子 用 品 為 主, 例 如 收 錄 音 機 電 視 通 訊 設 備 等 應 用 範 圍 及 各 類 資 訊 通 訊 產 品 工 業 控 制 系 統 及 自 動 測 試 設 備 等, 例 如 網 路 通 信 不 斷 電 系 統 掃 瞄 機 等 應 用 於 室 內 或 戶 外 照 明 /LED 照 明 系 統 / 廣 告 電 子 看 板 / 各 式 球 泡 燈 /PAR 燈
54 2. 主 要 產 品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產 製 過 程 備 料 投 入 (start) 總 檢 (inspection) 裝 插 段 (insertion line) 零 配 件 加 工 (components pre-insertion) 修 理 (repair) 材 料 加 工 (pre-assembly) NG NG 組 立 段 (Assembly line) NG NG OK : 手 插 件 (insertion components) 總 檢 (insertion final inspection) OK 過 錫 爐 (wave soldering) B 補 焊 (touch up) 總 檢 (touch up visual OK ICT (ICT) OK OK 半 成 品 初 測 站 (initial function test) CASE 組 裝 (CASE Assembly line) OK 燒 機 段 (Burn in) A OK CASE 組 裝 測 試 (CASE Assembly test) 燒 機 測 試 (Burn-in test) 修 理 (repair) B NG NG NG NG NG NG 重 工 (rework) 包 裝 段 (packing line) NG A 內 觀 檢 查 (internal inspection) OK HI-POT 測 試 (HI-POT test) 接 地 測 試 (Ground Resistance test) OK OVP 測 試 (over voltage protect test) OK OLP 測 試 (over load protect test) OK 短 路 保 護 測 試 (vibration /short circuit/ripple test) OK OK OK OK ATE (Chroma ate test) 線 材 通 斷 測 試 (wire harness test) 總 檢 (Appearance final inspection) 包 裝 裝 箱 (packing) FQC 檢 驗 (FQC checking) PASS 入 庫 (Finished goods storage) 符 號 表 示 : 動 作 流 動 搬 運 remark (Action) (Flow) (move) 測 試 檢 驗 倉 庫 (test) (inspect) (store)
55 ( 三 ) 主 要 原 料 之 供 應 狀 況 主 要 原 料 主 要 供 應 商 供 應 情 形 外 殼 同 業 興 鴻 海 恒 興 穩 定 PCB 卓 榮 科 聯 致 福 穩 定 電 容 豐 賓 艾 華 泰 陽 BYUNIVERSE 穩 定 半 導 體 友 尚 S.T 有 萬 荃 寶 世 平 興 業 穩 定 風 扇 耐 福 興 旺 奇 鋐 穩 定 ( 四 ) 主 要 進 銷 貨 客 戶 名 單 1.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進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進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單 位 : 新 台 幣 / 仟 元 年 度 名 次 1 名 稱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第 一 季 占 全 年 占 全 年 占 全 年 金 額 度 進 貨 與 發 行 人 度 進 貨 與 發 行 人 之 度 進 貨 名 稱 金 額 名 稱 金 額 淨 額 比 之 關 係 淨 額 比 關 係 淨 額 比 重 重 重 本 公 司 持 1,297, 股 100% 之 子 公 司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持 股 745, % 之 子 公 司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115, 與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本 公 司 持 股 100% 之 子 公 司 增 減 變 動 說 明 : 本 公 司 依 供 應 商 之 品 質 與 成 本 等 考 量 因 素 決 定 採 購 對 象, 故 每 年 之 主 要 進 貨 對 象 會 產 生 些 微 變 化, 由 於 營 業 額 成 長, 使 主 要 進 貨 廠 商 之 進 貨 金 額 金 額 相 對 成 長 ; 此 外, 配 合 公 司 採 購 政 策, 調 高 部 分 主 要 進 貨 廠 商 進 貨 比 重 另 本 公 司 自 96 年 7 月 1 日 起 改 變 營 運 模 式, 由 接 獲 訂 單 後 自 行 備 料 再 委 外 加 工 轉 變 為 由 境 外 子 公 司 萬 智 及 銓 耀 購 料, 再 售 予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及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製 成 成 品, 而 本 公 司 接 獲 訂 單 後 則 透 過 聯 德 國 際 向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購 得 成 品 售 予 客 戶, 故 本 公 司 向 聯 德 國 際 之 進 貨 淨 額 幾 佔 全 額, 成 為 本 公 司 唯 一 進 貨 廠 商
56 2. 最 近 二 年 度 任 一 年 度 中 曾 占 銷 貨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客 戶 名 稱 及 其 銷 貨 金 額 與 比 例, 並 說 明 其 增 減 變 動 原 因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第 一 季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度 與 發 行 人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與 發 行 人 名 稱 金 額 占 全 年 與 發 行 人 銷 貨 淨 額 之 關 係 度 銷 貨 之 關 係 度 銷 貨 之 關 係 名 次 比 重 (%) 淨 額 比 重 (%) 淨 額 比 重 (%) 1 E 公 司 1,157, 非 關 係 人 A 公 司 552, 非 關 係 人 A 公 司 392, 非 關 係 人 B 公 司 317, 非 關 係 人 C 公 司 315, 非 關 係 人 D 公 司 212, 非 關 係 人 E 公 司 206, 非 關 係 人 增 減 變 動 說 明 : 本 公 司 有 銷 貨 集 中 於 單 一 客 戶 集 團 之 情 形, 惟 以 實 質 面 而 言, 本 公 司 原 係 A 公 司 透 過 B C 客 戶 ( 代 工 廠 ) 等 下 單, 近 年 逐 漸 由 A 公 司 直 接 下 單, 因 此 有 銷 貨 逐 年 集 中 的 情 況, 然 本 公 司 已 積 極 開 發 網 通 及 筆 記 型 電 腦 等 電 源 轉 換 器 新 產 品 及 新 客 戶, 冀 以 降 低 銷 貨 集 中 風 險 ( 五 ) 最 近 二 年 度 生 產 量 值 表 : 單 位 : 仟 台 ; 仟 元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主 要 商 品 產 量 產 值 產 量 產 值 電 源 供 應 器 3,090 1,450,963 2, ,951 電 源 轉 換 器 3, ,137 7, ,488 其 他 20 28, 合 計 6,724 1,895,100 10, ,439 ( 六 ) 最 近 二 年 度 銷 售 量 值 表 : 單 位 : 千 台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主 要 商 品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量 值 電 源 供 應 器 ,829 1,459, , ,910 電 源 轉 換 器 , , ,908 其 他 , ,194 合 計 8 1,378 6,565 1,962, ,128 1, ,012 註 : 其 他 類 係 指 多 餘 之 原 物 料, 因 種 類 繁 多, 故 僅 列 示 銷 值 變 動 分 析 : 在 銷 售 量 值 方 面, 隨 著 國 內 外 通 訊 資 訊 工 業 景 氣 蓬 勃 發 展, 相 關 零 組 件 市 場 需 求 殷 切, 本 公 司 在 營 運 策 略 上 亦 朝 POWER SUPPLY 及 ADAPTOR 等 資 訊 通
57 訊 產 業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之 市 場 發 展, 並 配 合 電 子 產 品 汰 舊 換 新 及 短 小 輕 薄 的 特 性, 漸 次 調 整 銷 售 策 略, 且 將 研 發 及 產 銷 重 心 朝 產 品 技 術 層 次 及 附 加 價 值 較 高 之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方 向 發 展 三 最 近 二 年 度 從 業 員 工 人 數 年 度 102 年 度 103 年 度 104 年 ( 截 至 4 月 30 日 ) 作 業 人 員 員 工 人 數 管 理 及 業 務 人 員 研 發 人 員 合 計 平 均 年 歲 平 均 服 務 年 資 博 士 學 歷 分 佈 比 率 碩 士 大 專 高 中 四 環 保 支 出 資 訊 ( 一 ) 依 法 令 規 定, 應 申 領 污 染 設 施 設 置 許 可 證 或 污 染 排 放 許 可 證 或 應 繳 納 污 染 防 治 費 用 或 應 設 立 環 保 專 責 單 位 人 員 者, 其 申 領 繳 納 或 設 立 情 形 之 說 明 : 本 公 司 從 事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之 買 賣, 由 大 陸 轉 投 資 公 司 加 工 製 造, 其 製 程 多 為 組 裝 或 測 試 部 分, 並 無 環 境 污 染 之 虞, 故 不 適 用 ( 二 ) 防 治 環 境 污 染 主 要 設 備 之 投 資 及 其 用 途 與 可 能 產 生 效 益 : 不 適 用 ( 三 )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改 善 環 境 污 染 之 經 過, 其 有 污 染 糾 紛 事 件 者, 並 應 說 明 其 處 理 經 過 : 不 適 用 ( 四 )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污 染 環 境 所 受 損 失 ( 包 括 賠 償 ), 處 分 之 總 額, 並 揭 露 其 未 來 因 應 對 策 ( 包 括 改 善 措 施 ) 及 可 能 之 支 出 ( 包 括 未 採 取 因 應 對 策 可 能 發 生 損 失 處 分 及 賠 償 之 估 計 金 額, 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者, 應 說 明 其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之 事 實 ): 不 適 用 ( 五 ) 目 前 污 染 狀 況 及 其 改 善 對 公 司 盈 餘 競 爭 地 位 及 資 本 支 出 之 影 響 及 其 未 來 二 年 度 預 計 之 重 大 環 保 資 本 支 出 : 不 適 用
58 五 勞 資 關 係 資 訊 ( 一 ) 列 示 公 司 各 項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進 修 訓 練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狀 況, 以 及 勞 資 間 之 協 議 與 各 項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情 形 1. 員 工 福 利 措 施 及 實 施 狀 況 (1) 員 工 分 紅 入 股 為 使 全 體 員 工 皆 能 同 心 協 力 共 創 未 來, 故 本 公 司 在 現 金 增 資 時 依 公 司 法 提 撥 10%~15% 比 例 予 員 工 認 購, 並 於 會 計 年 度 結 算 後, 如 有 盈 餘 除 優 先 彌 補 歷 年 虧 損 並 依 法 提 撥 法 定 公 積 外, 再 從 盈 餘 中 提 撥 百 分 之 五 至 十 的 紅 利,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予 全 體 員 工 (2) 福 委 會 概 況 本 公 司 依 法 於 九 十 一 年 十 二 月 經 臺 北 縣 政 府 勞 工 局 核 准 成 立 職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並 按 期 提 撥 福 利 金, 對 於 員 工 生 日 及 婚 喪 公 傷 假 住 院 皆 有 補 助 2. 員 工 進 修 及 訓 練 本 公 司 對 人 才 的 培 育 一 直 不 遺 餘 力, 並 針 對 年 度 提 出 年 度 教 育 訓 練 需 求 及 計 劃 表, 提 供 同 仁 完 整 訓 練 及 進 修 管 道 3. 退 休 制 度 與 其 實 施 情 形 本 公 司 依 內 政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提 撥 及 管 理 辦 法 第 二 條 規 定 以 實 發 薪 資 總 額 之 6%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並 交 由 勞 工 退 休 準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管 理, 並 以 該 委 員 會 名 義 存 入 中 央 信 託 局 退 休 辦 法 摘 要 如 下 : (1) 適 用 本 辦 法 之 條 件 專 職 員 工 自 正 式 僱 用 日 起 均 得 適 用 本 退 休 金 辦 法 (2) 退 休 條 件 A. 自 請 退 休 a. 服 務 年 資 滿 二 十 五 年 以 上 者 b. 服 務 年 資 滿 十 五 年 以 上, 年 滿 五 十 五 歲 者 B. 強 制 退 休 a. 年 滿 六 十 歲 者 b. 心 神 喪 失 或 身 體 殘 廢 不 堪 勝 任 工 作 者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九 十 四 年 七 月 一 日 起 配 合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新 制 ) 之 實 施, 原 適 用 該 辦 法 之 員 工 如 經 選 擇 適 用 新 制 後 之 服 務 年 資 或 新 制 施 行 後 到 職 之 員 工 其 服 務 年 資 改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其 退 休 金 之 給 付 由 本 公 司 按 月 以 不 低 於 每 月 工 資 百 分 之 六 提 繳 退 休 金, 儲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金 個 人 專 戶
59 4. 勞 資 協 議 情 形 本 公 司 舉 凡 政 策 之 宣 導 員 工 意 見 之 瞭 解, 皆 採 開 放 雙 向 溝 通 方 式 進 行, 以 使 勞 資 關 係 維 持 和 諧, 截 至 目 前 尚 無 重 大 之 勞 資 糾 紛 發 生 5. 員 工 權 益 維 護 措 施 本 公 司 向 來 勞 資 關 係 和 諧, 與 員 工 進 行 雙 向 溝 通 並 組 織 員 工 福 利 委 員 會, 以 維 護 員 工 之 各 項 權 益 ( 二 )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公 司 因 勞 資 糾 紛 所 遭 受 之 損 失, 以 及 目 前 與 未 來 可 能 發 生 之 估 計 金 額 與 因 應 措 施, 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者, 應 說 明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之 事 實 : 請 合 併 參 閱 本 年 報 第 232~233 頁,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說 明 六 重 要 契 約 契 約 性 質 當 事 人 契 約 起 訖 日 期 主 要 內 容 限 制 條 款 融 資 合 約 合 作 金 庫 年 利 率 約 為 1.95% 及 2.26%,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融 資 合 約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年 利 率 區 間 均 約 1.50%-2.95%,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融 資 合 約 彰 化 商 業 銀 行 年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1.946%-1.957% 及 1.61% %,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融 資 合 約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年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 %,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融 資 合 約 大 眾 銀 行 年 利 率 為 2.310%, 為 固 定 利 率 無 融 資 合 約 上 海 商 業 儲 蓄 銀 行 利 率 分 別 約 為 %,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融 資 合 約 台 灣 中 小 企 銀 年 利 率 區 間 均 約 為 2.1% 2.95% 及 %, 並 採 機 動 調 整 無
60 陸 財 務 概 況 ㄧ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綜 合 損 益 表 ( 一 ) 簡 明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當 年 度 截 至 104 年 3 月 31 日 項 度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財 務 資 料 目 ( 註 1) 流 動 資 產 2,262,116 2,406,397 2,250,192 2,070,041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註 2 ) 668, , , ,323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 註 2) 51,416 49,395 49,488 50,328 資 產 總 額 2,982,221 3,097,041 2,918,407 2,726,859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1,150,310 1,477,363 1,353,476 1,189,104 分 配 後 1,150,310 1,477,363 ( 註 3) ( 註 3) 非 流 動 負 債 567, , , ,730 分 配 前 不 不 1,718,175 1,945,458 1,775,216 1,603,834 負 債 總 額 適 分 配 後 適 用 1,718,175 1,945,458 ( 註 3) ( 註 3) 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1,264,046 1,151,583 1,143,191 1,123,025 主 之 權 益 股 本 999, , , ,496 資 本 公 積 261, , , ,362 保 留 分 配 前 18,624 (92,540) (126,412) (142,204) 盈 餘 分 配 後 18,624 (92,540) ( 註 3) ( 註 3) 其 他 權 益 (15,550) (8,735) 16,745 12,371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分 配 前 1,264,046 1,151,583 1,143,191 1,123,025 總 額 分 配 後 1,264,046 1,151,583 ( 註 3) ( 註 3)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04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註 2: 上 列 最 近 三 年 度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盈 餘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61 ( 二 ) 簡 明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項 年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度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流 動 資 產 901, , ,215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註 2 ) 420, , ,368 無 形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 註 2) 1,148,162 1,006,598 1,025,989 資 產 總 額 2,469,901 2,168,085 2,074,753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767, , ,467 分 配 後 767, ,548 ( 註 3) 非 流 動 負 債 438, , ,095 分 配 前 1,205,855 1,016, ,562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後 1,205,855 1,016,502 ( 註 3)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1,264,046 1,151,583 1,143,191 主 之 權 益 股 本 999, , ,496 資 本 公 積 261, , ,362 保 留 分 配 前 18,624 (92,540) (126,412) 盈 餘 分 配 後 18,624 (92,540) ( 註 3) 其 他 權 益 (15,550) (8,735) 16,745 庫 藏 股 票 非 控 制 權 益 權 益 分 配 前 1,264,046 1,151,583 1,143,191 總 額 分 配 後 1,264,046 1,151,583 ( 註 3)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列 最 近 三 年 度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註 3: 盈 餘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62 ( 三 ) 合 併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當 年 度 截 至 104 年 3 月 31 日 項 財 務 資 料 度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 註 1) 目 營 業 收 入 2,222,372 1,963,541 1,904, ,061 營 業 毛 利 222,559 75, ,768 41,006 營 業 損 益 (57,491) (176,495) (48,753) (12,87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32,099 50,073 32,020 (6,567) 稅 前 淨 利 (25,392) (126,422) (16,733) (19,442)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33,612) (119,559) (33,383) (15,792)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33,612) (119,559) (33,383) (15,792)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不 不 (15,577) 7,096 24,991 (4,374)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適 適 (49,189) (112,463) (8,392) (20,166) 淨 利 歸 屬 於 用 用 母 公 司 業 主 (33,612) (119,559) (33,383) (15,792)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49,189) (112,463) (8,392) (20,166) 業 主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每 股 盈 餘 (0.34) (1.20) (0.33) (0.16)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04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63 ( 四 ) 個 體 簡 明 綜 合 損 益 表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度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營 業 收 入 2,112,409 1,349, ,023 營 業 毛 利 55,922 52,156 41,229 營 業 損 益 (84,731) (77,366) (60,655)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54,756 (52,875) 36,305 稅 前 淨 利 (29,975) (130,241) (24,350)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本 期 淨 利 (33,612) (119,559) (33,383) 停 業 單 位 損 失 本 期 淨 利 ( 損 ) (33,612) (119,559) (33,383) 本 期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稅 後 淨 額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15,577) 7,096 24,991 本 期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49,189) (112,463) (8,392) 淨 利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33,612) (119,559) (33,383) 淨 利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49,189) (112,463) (8,392)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歸 屬 於 非 控 制 權 益 每 股 盈 餘 (0.34) (1.20) (0.33)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64 二 最 近 五 年 度 之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及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 一 ) 合 併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流 動 資 產 3,298,730 2,529,295 2,266,511 基 金 及 投 資 固 定 資 產 ( 註 2) 544, , ,122 無 形 資 產 43,141 44,555 41,379 其 他 資 產 206,445 19,593 8,288 資 產 總 額 4,092,941 3,274,443 2,978,300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2,106,484 1,782,666 1,201,847 分 配 後 2,106,484 1,782,666 1,201,847 長 期 負 債 544, , ,177 其 他 負 債 13,832 6,093 1,464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2,665,158 1,965,124 1,718,488 分 配 後 2,665,158 1,965,124 1,718,488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股 本 999, , ,496 資 本 公 積 261, , ,620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158,403 25,843 (8,114) 分 配 後 158,403 25,843 (8,11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8,264 22,360 6,810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庫 藏 股 票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1,427,783 1,309,319 1,259,812 總 額 分 配 後 1,427,783 1,309,319 1,259,812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列 各 年 度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65 ( 二 ) 個 體 簡 明 資 產 負 債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年 項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流 動 資 產 1,720, , ,512 基 金 及 投 資 1,114,044 1,184,206 1,137,463 固 定 資 產 ( 註 2) 237, , ,429 無 形 資 產 2, 其 他 資 產 113,542 2,060 1,374 資 產 總 額 3,188,346 2,572,252 2,465,980 流 動 負 債 分 配 前 1,201,710 1,112, ,621 分 配 後 1,201,710 1,112, ,621 長 期 負 債 544,842 99, ,197 其 他 負 債 14,011 5,988 1,350 負 債 總 額 分 配 前 1,760,563 1,217,933 1,206,168 分 配 後 1,760,563 1,217,933 1,206,168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股 本 999, , ,496 資 本 公 積 261, , ,620 保 留 盈 餘 分 配 前 158,403 25,843 (8,114) 分 配 後 158,403 25,843 (8,114)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8,264 22,360 6,810 未 認 列 為 退 休 金 成 本 之 淨 損 失 股 東 權 益 分 配 前 1,427,783 1,309,319 1,259,812 總 額 分 配 後 1,427,783 1,309,319 1,259,812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列 各 年 度 未 曾 辦 理 資 產 重 估 價
66 ( 三 ) 合 併 簡 明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營 業 收 入 4,694,780 3,101,665 2,222,372 營 業 毛 利 350, , ,559 營 業 損 益 (36,266) (102,102) (57,83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76, ,425 84,695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58, ,374 52,596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17,788) (104,051) (25,737)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60,263) (132,560) (33,957)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本 期 損 益 (60,263) (132,560) (33,957) 每 股 盈 餘 (0.62) (1.33) (0.34)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67 ( 四 ) 個 體 簡 明 損 益 表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 註 1)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營 業 收 入 3,542,063 2,620,796 2,112,409 營 業 毛 利 171,213 75,730 55,922 營 業 損 益 (23,138) (81,055) (85,07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23,621 40,383 89,149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38,631 86,340 34,393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損 益 (38,148) (127,012) (30,320)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損 益 (60,263) (132,560) (33,957) 停 業 部 門 損 益 非 常 損 益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本 期 損 益 (60,263) (132,560) (33,957) 每 股 盈 餘 (0.62) (1.33) (0.34)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 五 ) 最 近 五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姓 名 及 其 查 核 意 見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名 稱 會 計 師 姓 名 查 核 意 見 99 年 度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黃 秀 椿 王 小 蕙 無 保 留 意 見 100 年 度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簡 明 彥 黃 秀 椿 無 保 留 意 見 101 年 度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簡 明 彥 黃 秀 椿 無 保 留 意 見 102 年 度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簡 明 彥 黃 秀 椿 無 保 留 意 見 103 年 度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無 保 留 意 見 104 年 Q1 勤 業 眾 信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已 核 閱
68 三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一 )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當 年 度 截 至 104 年 3 月 31 日 ( 註 1)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0.17) (5.79) 0.11 (3.51)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0.38) (3.42) (0.59) (0.42) 權 益 報 酬 率 (%) (2.61) (9.90) (2.91) (1.39)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註 7) (2.54) (12.65) (1.67) (1.95) 純 益 率 (%) (1.51) (6.09) (1.75) (1.13) 每 股 盈 餘 ( 元 ) (0.34) (1.20) (0.33) (0.16)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1.96) (4.44) 1.07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165.01) (19.01) (75.79) (67.7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0.92) (2.16) 0.46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0.19)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104 年 3 月 31 日 財 務 資 料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增 加 係 因 103 年 度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損 減 少 所 致 2 獲 利 能 力 增 加 係 因 103 年 度 稅 後 淨 損 減 少 所 致 3 現 金 流 量 下 降 係 因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69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70 ( 二 )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 及 設 備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獲 利 能 力 現 金 流 量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0.56) (6.38) (0.5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0.71) (4.58) (0.96) 權 益 報 酬 率 (%) (2.61) (9.90) (2.91) 稅 前 純 益 占 實 收 資 本 額 比 率 (%) (3.00) (13.03) (2.44) 純 益 率 (%) (1.59) (8.86) (4.24) 每 股 盈 餘 ( 元 ) (0.34) (1.20) (0.33)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16.26) (14.00)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87.59) (49.89) (164.5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7.33) 5.65 (2.35)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最 近 三 年 度 各 項 財 務 比 率 變 動 逹 20% 說 明 : 1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增 加 係 因 103 年 度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損 減 少 所 致 2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及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下 降 係 因 103 年 度 銷 貨 淨 額 減 少 所 致 3 獲 利 能 力 增 加 係 因 103 年 度 稅 後 淨 損 減 少 所 致 4 現 金 流 量 下 降 係 因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現 金 流 入 減 少 所 致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註 2: 上 述 計 算 公 式 列 示 如 下 :
71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率 =( 權 益 總 額 + 非 流 動 負 債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權 益 總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損 益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72 ( 三 ) 合 併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比 (%)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0.11) (4.36) (0.19)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1.21) (3.16) (0.51) 權 益 報 酬 率 (%) (4.16) (9.69) (2.64)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獲 利 能 力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10.11) (5.79) 稅 前 純 益 (1.78) (10.30) (2.57) 現 金 流 量 純 益 率 (%) (1.28) (4.27) (1.53) 每 股 盈 餘 ( 元 ) (0.62) (1.33) (0.34)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2.96 (37.60) (1.26)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57.92)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0.07) (44.93) (0.86)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291.36) 4.91 (18.28)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73 ( 四 ) 個 體 財 務 分 析 -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年 度 最 近 五 年 度 財 務 分 析 ( 註 1) 分 析 項 目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財 務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結 構 長 期 資 金 占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比 率 償 債 能 力 % 經 營 能 力 流 動 比 率 速 動 比 率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1.41) (5.98) (1.57)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存 貨 週 轉 率 ( 次 ) 應 付 款 項 週 轉 率 ( 次 )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週 轉 率 ( 次 )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次 ) 資 產 報 酬 率 (%) (1.43) (4.11) (0.72) 權 益 報 酬 率 (%) (4.16) (9.69) (2.64)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獲 利 能 力 占 實 收 資 本 比 率 (%) 營 業 利 益 (2.31) (8.11) (8.51) 稅 前 純 益 (3.82) (12.71) (3.03) 現 金 流 量 純 益 率 (%) (1.75) (5.18) (1.61) 每 股 盈 餘 ( 元 ) (0.62) (1.33) (0.34)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20.69) (25.74) (16.48)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87.75)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52.42) (37.68) (7.44) 槓 桿 營 運 槓 桿 度 度 財 務 槓 桿 度 註 1: 上 列 各 年 度 財 務 資 料 均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74 1. 財 務 結 構 (1) 負 債 占 資 產 比 率 = 負 債 總 額 / 資 產 總 額 (2) 長 期 資 金 占 固 定 資 產 比 率 =(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 長 期 負 債 )/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2. 償 債 能 力 (1) 流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流 動 負 債 (2) 速 動 比 率 =( 流 動 資 產 - 存 貨 - 預 付 費 用 )/ 流 動 負 債 (3) 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所 得 稅 及 利 息 費 用 前 純 益 / 本 期 利 息 支 出 3. 經 營 能 力 (1)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各 期 平 均 應 收 款 項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2) 平 均 收 現 日 數 =365/ 應 收 款 項 週 轉 率 (3) 存 貨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平 均 存 貨 額 (4)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週 轉 率 = 銷 貨 成 本 / 各 期 平 均 應 付 款 項 ( 包 括 應 付 帳 款 與 因 營 業 而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 餘 額 (5) 平 均 銷 貨 日 數 =365/ 存 貨 週 轉 率 (6)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固 定 資 產 淨 額 (7) 總 資 產 週 轉 率 = 銷 貨 淨 額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4. 獲 利 能 力 (1) 資 產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利 息 費 用 (1- 稅 率 ) / 平 均 資 產 總 額 (2)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 稅 後 損 益 / 平 均 股 東 權 益 淨 額 (3) 純 益 率 = 稅 後 損 益 / 銷 貨 淨 額 (4) 每 股 盈 餘 =( 稅 後 淨 利 - 特 別 股 股 利 )/ 加 權 平 均 已 發 行 股 數 ( 註 4) 5. 現 金 流 量 (1)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流 動 負 債 (2) 淨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 最 近 五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最 近 五 年 度 ( 資 本 支 出 + 存 貨 增 加 額 + 現 金 股 利 ) (3)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 現 金 股 利 )/( 固 定 資 產 毛 額 + 長 期 投 資 + 其 他 資 產 + 營 運 資 金 ) ( 註 5) 6. 槓 桿 度 : (1) 營 運 槓 桿 度 =(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 變 動 營 業 成 本 及 費 用 ) / 營 業 利 益 ( 註 6) (2) 財 務 槓 桿 度 = 營 業 利 益 / ( 營 業 利 益 - 利 息 費 用 )
75 四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之 監 察 人 審 查 報 告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監 察 人 承 認 報 告 書 董 事 會 造 送 本 公 司 民 國 一 三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業 經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韋 亮 發 簡 明 彥 查 核 完 竣, 並 出 具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連 同 營 業 報 告 書 及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經 本 監 察 人 審 查, 認 為 尚 無 不 符, 爰 依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九 條 之 規 定 報 告 如 上 敬 請 鑑 察 此 致 本 公 司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股 東 常 會 監 察 人 : 王 瑞 賓 監 察 人 : 葉 永 成 監 察 人 : 陳 柏 華 中 華 民 國 一 四 年 三 月 二 十 七 日
76 五 最 近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及 附 註 或 附 表 股 票 代 碼 :3308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地 址 :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科 技 一 路 69 號 電 話 :(03)
77 目 錄 財 務 報 表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3 - 四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4 - 五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5~ 6 - 六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7 - 七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8~ 9 - 八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一 ) 公 司 沿 革 10 一 ( 二 )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10 二 ( 三 ) 新 發 佈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10~ 17 三 用 ( 四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7~ 28 四 ( 五 )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28~ 29 五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 六 )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29~ 53 六 ~ 二 六 ( 七 ) 關 係 人 交 易 54~ 55 二 七 ( 八 )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56 二 八 ( 九 )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約 承 56~ 57 二 九 諾 ( 十 )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 ( 十 一 )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 - ( 十 二 )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資 57 三 十 訊 (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58~ 62 三 一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58~ 62 三 一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58~ 59 三 一 63~ 64 ( 十 四 ) 部 門 資 訊 - - 九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 表 65~
78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與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狀 況, 暨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財 務 績 效 與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度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明 細 表, 主 要 係 供 補 充 分 析 之 用, 亦 經 本 會 計 師 採 用 第 二 段 所 述 之 查 核 程 序 予 以 查 核 據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該 等 明 細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與 第 一 段 所 述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相 關 資 訊 一 致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韋 亮 發 會 計 師 簡 明 彥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7 日
79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及 六 ) $ 183,945 9 $ 375,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八 ) 106,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四 五 九 及 二 七 ) 283, ,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四 九 及 二 七 ) 69, ,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1,298-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十 四 ) 23, , 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668, , 非 流 動 資 產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七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附 註 四 及 十 一 ) 1,018,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五 十 二 十 五 及 二 八 ) 380, ,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三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一 ) 2,934-2, 存 出 保 證 金 ( 附 註 二 四 ) 預 付 退 休 金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八 ) 4,118-4,404-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1,406, ,405, XXX 資 產 總 計 $2,074, $2,168,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及 十 五 ) $ 300, $ 245,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 附 註 十 五 ) 69, 應 付 帳 款 ( 附 註 二 七 ) 61, ,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十 七 及 二 七 ) 15, ,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十 二 十 五 及 二 八 ) 57,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十 七 ) 6,018-4,991-21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510, , 非 流 動 負 債 2540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十 二 十 五 及 二 八 ) 409,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一 ) 11,855-1, 存 入 保 證 金 ( 附 註 二 四 ) 其 他 非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十 七 ) 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421, , XXX 負 債 總 計 931, ,016, 權 益 ( 附 註 四 十 六 十 八 十 九 二 二 及 二 三 ) 股 本 3110 普 通 股 999, , 資 本 公 積 3210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253, , 保 留 盈 餘 3320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2, , 待 彌 補 虧 損 (148,772) (7) (114,900) (5) 3300 保 留 盈 餘 ( 累 積 虧 損 ) 總 計 (126,412) (6) (92,540) (4) 其 他 權 益 34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6,745 1 (8,735) (1) 3XXX 權 益 總 計 1,143, ,151,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2,074, $2,168,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80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虧 損 為 元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營 業 收 入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4110 銷 貨 收 入 $ 765, $1,312, 銷 貨 退 回 (12,475) (2) (1,415) 銷 貨 折 讓 (3,022) - (957) 銷 貨 收 入 淨 額 750, ,310,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36, , 營 業 收 入 合 計 787, ,349,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十 十 二 十 三 二 十 及 二 七 ) 745, ,297, 營 業 毛 利 41, , 與 子 公 司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之 已 ( 未 ) 實 現 利 益 ( 附 註 十 一 ) 已 實 現 營 業 毛 利 41, ,175 4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十 二 十 三 十 八 二 十 及 二 七 ) 6200 管 理 費 用 58, ,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43, ,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101, , 營 業 淨 損 (60,655) (8) (77,366) (6)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100 利 息 收 入 4, , 壞 帳 轉 回 利 益 ( 附 註 九 ) 820-1,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二 七 ) 6, ,849 - ( 接 次 頁 )
81 ( 承 前 頁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37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 損 ) 益 之 份 額 ( 附 註 十 一 ) $ 13,162 2 ($56,478) (4) 7510 利 息 費 用 ( 附 註 十 五 十 六 及 二 十 ) (15,721) (2) (16,200) (1) 721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附 註 十 二 )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淨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十 ) 26, , 什 項 支 出 (9) - (582)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36,305 5 (52,875) (4) 7900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淨 損 (24,350) (3) (130,241) ( 10) 7950 所 得 稅 ( 費 用 ) 利 益 ( 附 註 二 一 ) (9,033) (1) 10, 本 年 度 淨 損 (33,383) (4) (119,559) (9)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3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附 註 四 十 九 及 二 一 ) 30, , 確 定 福 利 之 精 算 ( 損 ) 益 ( 附 註 十 八 ) (489)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四 十 九 及 二 一 ) (5,218) (1) (1,396)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淨 額 ) 合 計 24, ,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失 總 額 ($8,392) (1) ( $112,463) (8) 每 股 虧 損 ( 附 註 二 二 ) 來 自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9750 基 本 ( $ 0.33) ( $ 1.20) 9850 稀 釋 ( $ 0.33) ( $ 1.20)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理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82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資 本 公 積 ( 附 註 十 六 及 十 九 ) 之 兌 換 差 額 股 本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保 留 盈 餘 ( 累 積 虧 損 )( 附 註 十 八 及 十 九 ) ( 附 註 四 代 碼 ( 附 註 十 九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之 認 股 權 合 計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合 計 及 十 九 ) 權 益 總 額 A1 102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 999,496 $ 256,751 $ 3,867 $ 858 $ 261,476 $ 25,843 $ - ( $7,219) $ 18,624 ($ 15,550) 1,264,046 B3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60 ( 22,360) B 年 度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4,247) ( 3,867) - ( 8,114) ( 25,843) - 33,957 8, C17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到 期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858) D1 102 年 度 淨 損 (119,559) (119,559) - ( 119,559) D3 102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15 7,096 Z1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999, , ,362-22,360 ( 114,900) ( 92,540) ( 8,735) 1,151,583 D1 103 年 度 淨 損 ( 33,383) ( 33,383) - ( 33,383) D3 103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489) ( 489) 25,480 24,991 Z1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999,496 $ 253,362 $ - $ - $ 253,362 $ - $ 22,360 ($148,772) ($126,412) $ 16,745 $1,143,191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83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A1000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24,350) ($130,241) A20010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A20100 折 舊 費 用 22,708 24,277 A20200 攤 銷 費 用 A29900 公 司 債 折 價 攤 銷 數 A20300 呆 帳 費 用 迴 轉 數 ( 820) ( 1,775) A20900 利 息 費 用 15,721 16,200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4,832) ( 2,668) A22300 採 用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子 公 司 ( 利 益 ) 損 失 之 份 額 ( 13,162) 56,478 A22500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利 益 ( 186) - A23900 已 實 現 銷 貨 利 益 ( 1) ( 19) A24100 未 實 現 外 幣 兌 換 損 失 ( 9,407) ( 5,136) A29900 存 出 保 證 金 轉 列 其 他 費 用 - 1,278 A30000 與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30 應 收 票 據 A31150 應 收 帳 款 38, ,583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1,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230) ( 2,075) A31990 預 付 退 休 金 - 非 流 動 ( 203) ( 202)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106,827) ( 22,759)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10,160) 6,554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990 ( 1,708)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 出 ) 入 ( 91,366) 69,266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4,193 2,574 A33200 收 取 之 股 利 35,053 89,940 A33300 支 付 之 利 息 ( 15,417) ( 20,005)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3,914) ( 50,294)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 出 ) 入 ( 71,451) 91,481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1800 取 得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 10,825) $ - ( 接 次 頁 )
84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B00600 取 得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106,932) -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B02700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5,346) ( 5,534) B04300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 增 加 ) 減 少 ( 18,429) 3,039 B04500 購 置 無 形 資 產 - ( 282)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140,752) ( 2,777)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0100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2,070,040 1,549,925 C00200 短 期 借 款 減 少 (2,015,040) (1,584,925) C0050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增 加 69,975 - C01300 償 還 公 司 債 - ( 35,000) C01600 舉 借 長 期 借 款 - 85,000 C01700 償 還 長 期 借 款 ( 104,806) ( 118,329)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20,169 ( 103,329) EEEE 本 年 度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減 少 數 ( 192,034) ( 14,625)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375, ,604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183,945 $ 375,979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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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六 最 近 年 度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股 票 代 碼 :3308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暨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地 址 :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科 技 一 路 69 號 電 話 :(03)
155 目 錄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頁 次 附 註 編 號 一 封 面 1 - 二 目 錄 2 - 三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聲 明 書 3 - 四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4 - 五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5 - 六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6~ 7 - 七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8 - 八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9~ 10 - 九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一 ) 公 司 沿 革 11 一 ( 二 )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11 二 ( 三 )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11~ 18 三 適 用 ( 四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8~ 30 四 ( 五 )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估 計 及 假 設 不 30~ 31 五 確 定 性 之 主 要 來 源 ( 六 ) 重 要 會 計 項 目 之 說 明 32~ 56 六 ~ 二 七 ( 七 ) 關 係 人 交 易 57 二 八 ( 八 ) 質 押 之 資 產 57~ 58 二 九 ( 九 ) 重 大 或 有 負 債 及 未 認 列 之 合 58~ 59 三 十 約 承 諾 ( 十 )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 - ( 十 一 )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 - ( 十 二 )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59~ 60 三 一 資 訊 (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60 63~ 66 三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60 63~ 66 三 二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60~ 三 二 67~ 68 ( 十 四 ) 部 門 資 訊 61~ 62 三 三
156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聲 明 書 本 公 司 103 年 度 ( 自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依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編 製 準 則 應 納 入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公 司 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7 號 應 納 入 編 製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公 司 均 相 同, 且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應 揭 露 相 關 資 訊 於 前 揭 母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均 已 揭 露, 爰 不 再 另 行 編 製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特 此 聲 明 公 司 名 稱 :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負 責 人 : 陳 銘 智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3 月 27 日
157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鑒 :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及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業 經 本 會 計 師 查 核 竣 事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本 會 計 師 之 責 任 則 為 根 據 查 核 結 果 對 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表 示 意 見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規 劃 並 執 行 查 核 工 作, 以 合 理 確 信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有 無 重 大 不 實 表 達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包 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所 揭 露 事 項 之 查 核 證 據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原 則 及 所 作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暨 評 估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整 體 之 表 達 本 會 計 師 相 信 此 項 查 核 工 作 可 對 所 表 示 之 意 見 提 供 合 理 之 依 據 依 本 會 計 師 之 意 見, 第 一 段 所 述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編 製, 足 以 允 當 表 達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狀 況, 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績 效 與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業 已 編 製 民 國 103 及 102 年 度 之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並 經 本 會 計 師 出 具 無 保 留 意 見 之 查 核 報 告 在 案, 備 供 參 考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韋 亮 發 會 計 師 簡 明 彥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號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文 號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號 中 華 民 國 年 3 月 2 7 日
158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3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代 碼 資 產 金 額 %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1100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附 註 四 六 及 二 七 ) $ 966, $ 1,310,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流 動 ( 附 註 四 及 八 ) 291,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 附 註 四 五 九 及 二 七 ) 442, , 其 他 應 收 款 ( 附 註 四 九 及 二 七 ) 6,416-6,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1,394-1, 存 貨 淨 額 ( 附 註 四 及 十 ) 295, , 營 建 存 貨 ( 附 註 四 十 一 十 六 及 二 九 ) 216, , 預 付 租 賃 款 ( 附 註 四 及 十 四 ) 1,154-1,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附 註 四 及 十 五 ) 29, , XX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2,250, ,406, 非 流 動 資 產 1543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附 註 七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附 註 四 五 十 二 十 六 及 二 九 ) 616, , 無 形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三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二 ) 2,938-2, 存 出 保 證 金 ( 附 註 四 二 五 及 二 七 ) 預 付 退 休 金 - 非 流 動 ( 附 註 四 五 及 十 九 ) 4,118-4, 長 期 預 付 租 賃 款 ( 附 註 四 及 十 四 ) 41,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其 他 ( 附 註 十 五 ) 1,659-7,391-15XX 非 流 動 資 產 總 計 668, , XXX 資 產 總 計 $ 2,918, $ 3,097, 代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 動 負 債 2100 短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十 六 及 二 七 ) $ 408, $ 274,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 附 註 十 六 ) 69, 應 付 票 據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應 付 帳 款 ( 附 註 四 及 二 七 ) 645, , 其 他 應 付 款 ( 附 註 四 十 八 二 七 及 二 八 ) 155, ,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十 二 十 六 二 七 及 二 九 ) 57, ,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附 註 四 及 十 八 ) 16, , XX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1,353, ,477, 非 流 動 負 債 2540 長 期 借 款 ( 附 註 四 十 二 十 六 二 七 及 二 九 ) 409,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 附 註 四 五 及 二 二 ) 12, , 存 入 保 證 金 ( 附 註 四 二 五 及 二 七 ) XX 非 流 動 負 債 總 計 421, , XXX 負 債 總 計 1,775, ,945, 權 益 ( 附 註 四 十 七 十 九 二 十 二 二 及 二 四 ) 股 本 3110 普 通 股 999, , 資 本 公 積 3210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253, ,362 8 保 留 盈 餘 3320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22, , 待 彌 補 虧 損 (148,772) ( 5) (114,900) ( 4) 3300 保 留 盈 餘 ( 累 積 虧 損 ) 總 計 (126,412) ( 4) (92,540) ( 3) 其 他 權 益 34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16,745 - (8,735) - 3XXX 權 益 總 計 1,143, ,151,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2,918, $ 3,097,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159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惟 每 股 虧 損 為 元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營 業 收 入 ( 附 註 四 ) 4110 銷 貨 收 入 $ 1,924, $ 2,011, 銷 貨 退 回 ( 14,754) ( 1) ( 2,284) 銷 貨 折 讓 ( 5,049) - ( 45,245) ( 2) 4000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904, ,963, 營 業 成 本 ( 附 註 四 十 十 二 十 三 及 二 一 ) ( 1,733,903) ( 91) ( 1,888,006) ( 96) 5900 營 業 毛 利 170, ,535 4 營 業 費 用 ( 附 註 四 十 二 十 三 十 九 二 一 及 二 八 ) 6200 管 理 費 用 ( 175,614) ( 9) ( 195,602) ( 10) 6300 研 究 發 展 費 用 ( 43,907) ( 3) ( 56,428) ( 3) 6000 營 業 費 用 合 計 ( 219,521) ( 12) ( 252,030) ( 13) 6900 營 業 淨 損 ( 48,753) ( 3) ( 176,495) ( 9)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7100 利 息 收 入 ( 附 註 四 ) 21, , 壞 帳 轉 回 利 益 ( 附 註 四 及 九 ) 820-1, 其 他 收 入 ( 附 註 二 八 ) 22, , 利 息 費 用 ( 附 註 十 七 及 二 一 ) ( 18,820) ( 1) ( 18,628) ( 1) 721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 淨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 3,543) - ( 429)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淨 額 ( 附 註 四 及 二 一 ) $ 10,282 1 $ 43, 什 項 支 出 ( 312) - ( 583) - ( 接 次 頁 )
160 ( 承 前 頁 )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代 碼 金 額 % 金 額 % 7000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合 計 32, , 繼 續 營 業 單 位 稅 前 淨 損 ( 16,733) ( 1) ( 126,422) ( 6) 7950 所 得 稅 ( 費 用 ) 利 益 ( 附 註 四 及 二 二 ) ( 16,650) ( 1) 6, 本 年 度 淨 損 ( 33,383) ( 2) ( 119,559) ( 6)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310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附 註 四 二 十 及 二 二 ) 30,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 損 失 ) 利 益 ( 附 註 四 及 十 九 ) ( 489)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附 註 四 二 十 及 二 二 ) ( 5,218) - ( 1,396)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合 計 24, , 本 年 度 綜 合 損 失 總 額 ($ 8,392) - ($ 112,463) ( 6) 每 股 虧 損 ( 附 註 二 三 ) 9750 基 本 ( $ 0.33) ( $ 1.20) 9850 稀 釋 ( $ 0.33) ( $ 1.20)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161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資 本 公 積 ( 附 註 十 七 及 二 十 ) 之 兌 換 差 額 股 本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保 留 盈 餘 ( 累 積 虧 損 )( 附 註 十 九 及 二 十 ) ( 附 註 四 代 碼 ( 附 註 二 十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之 認 股 權 合 計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待 彌 補 虧 損 合 計 及 二 十 ) 權 益 總 額 A1 102 年 1 月 1 日 餘 額 $ 999,496 $ 256,751 $ 3,867 $ 858 $ 261,476 $ 25,843 $ - ( $ 7,219) $ 18,624 ( $ 15,550) $ 1,264,046 B3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號 令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360 ( 22,360) B 年 度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資 本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 ( 4,247) ( 3,867) - ( 8,114) ( 25,843) - 33,957 8, C17 第 二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到 期 調 整 資 本 公 積 ( 858) D1 102 年 度 淨 損 ( 119,559) ( 119,559) - ( 119,559) D3 102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15 7,096 Z1 102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999, , ,362-22,360 ( 114,900) ( 92,540) ( 8,735) 1,151,583 D1 103 年 度 淨 損 ( 33,383) ( 33,383) - ( 33,383) D3 103 年 度 稅 後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489) ( 489) 25,480 24,991 Z1 103 年 12 月 31 日 餘 額 $ 999,496 $ 253,362 $ - $ - $ 253,362 $ - $ 22,360 ( $ 148,772) ( $ 126,412) $ 16,745 $ 1,143,191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162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 國 1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代 碼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A10000 本 年 度 稅 前 淨 損 ($ 16,733) ($ 126,422) A20010 不 影 響 現 金 流 量 之 收 益 費 損 項 目 A20100 折 舊 費 用 59,681 63,199 A20200 攤 銷 費 用 A29900 預 付 租 賃 款 攤 銷 數 1,115 1,092 A29900 公 司 債 折 價 攤 銷 數 A20300 呆 帳 費 用 迴 轉 數 ( 463) ( 651) A20900 利 息 費 用 18,820 18,628 A21200 利 息 收 入 ( 21,382) ( 11,796) A22500 處 分 及 報 廢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損 失 3, A23700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21,491 42,912 A24100 未 實 現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 3,867) ( 4,162) A30000 與 營 業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淨 變 動 數 A31130 應 收 票 據 A31150 應 收 帳 款 51,694 ( 10,366) A31180 其 他 應 收 款 1,446 ( 1,565) A31200 存 貨 33,330 25,706 A31240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2,920 3,761 A31990 預 付 退 休 金 - 非 流 動 ( 203) ( 202) A32130 應 付 票 據 28 ( 6) A32150 應 付 帳 款 ( 160,919) 322,608 A32180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 41,345) 44,499 A32230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232 2,648 A33000 營 運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 出 ) 入 ( 50,494) 370,864 A33100 收 取 之 利 息 19,783 13,107 A33300 支 付 之 利 息 ( 18,499) ( 22,589) A33500 支 付 之 所 得 稅 ( 10,857) ( 54,160) AAAA 營 業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 出 ) 入 (60,067) 307,222 投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B00600 取 得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291,643) - B02700 取 得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32,711) ( 31,503)
163 ( 承 前 頁 ) 代 碼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B02800 處 分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 1,732 $ 771 B04500 購 置 無 形 資 產 - ( 282) B03800 存 出 保 證 金 ( 增 加 ) 減 少 ( 33) 1,057 BBBB 投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出 ( 322,655) ( 29,957)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C00100 短 期 借 款 增 加 2,206,340 1,579,835 C00200 短 期 借 款 減 少 (2,073,735) (1,584,925) C00500 應 付 短 期 票 券 增 加 69,975 - C01300 償 還 公 司 債 - ( 35,000) C01600 舉 借 長 期 借 款 - 85,000 C01700 償 還 長 期 借 款 ( 181,786) ( 118,329) C03000 存 入 保 證 金 增 加 5 8 CCCC 籌 資 活 動 之 淨 現 金 流 入 ( 出 ) 20,799 ( 73,411) DDDD 匯 率 變 動 對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之 影 響 17,634 ( 2,859) EEEE 本 年 度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減 少 ) 增 加 數 ( 344,289) 200,995 E00100 年 初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1,310,644 1,109,649 E00200 年 底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餘 額 $ 966,355 $1,310,644 後 附 之 附 註 係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一 部 分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經 理 人 : 鄧 瑞 玲 會 計 主 管 : 雷 詩 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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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七 公 司 及 其 關 係 企 業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有 發 生 財 務 週 轉 困 難 情 事, 應 列 明 其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之 影 響 : 無
224 柒 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結 果 之 檢 討 分 析 與 風 險 事 項 ㄧ 財 務 狀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差 異 103 年 度 102 年 度 項 目 金 額 % 流 動 資 產 2,250,192 2,406,397 (156,205) (6.49)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固 定 資 產 618, ,950 (22,404) (3.50) 其 他 資 產 49,669 49,694 (25) (0.05) 資 產 總 額 2,918,407 3,097,041 (178,634) (5.77) 流 動 負 債 1,353,476 1,477,363 (123,887) (8.39) 長 期 負 債 421, ,095 (46,355) (9.90) 負 債 總 額 1,775,216 1,945,458 (170,242) (8.75) 股 本 999, , 資 本 公 積 253, , 保 留 盈 餘 (126,412) (92,540) (33,872) (36.60)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6,745 (8,735) 25, 股 東 權 益 總 額 1,143,191 1,151,583 (8,392) (0.73)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增 減 20% 者 ): 1. 保 留 盈 餘 減 少 : 係 因 產 生 虧 損 致 未 分 配 盈 餘 為 負 所 致 2.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增 加 : 係 因 國 外 公 司 財 報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增 加 所 致
225 二 經 營 結 果 分 析 ( 一 ) 經 營 結 果 比 較 分 析 表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一 三 年 度 一 二 年 度 增 ( 減 ) 變 動 項 目 小 計 合 計 小 計 合 計 金 額 ( % ) 營 業 收 入 總 額 1,924,474 2,011,070 86, 減 : 銷 貨 退 回 及 折 讓 19,803 47,529 (27,726) (58.33)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904,671 1,963,541 (58,870) (3) 其 他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成 本 1,733,903 1,888,006 (154,103) (8.16) 營 業 毛 利 170,768 75,535 95, 營 業 費 用 219, ,030 (32,509) (12.90) 營 業 利 益 (48,753) (176,495) 127,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32,020 50,073 (18,053) (36.05) 稅 前 利 益 (16,733) (126,422) 109, 所 得 稅 費 用 (16,650) 6,863 (23,513) (342.61) 稅 後 淨 利 (33,383) (119,559) 86, 增 減 比 例 變 動 分 析 說 明 ( 增 減 20% 者 ): 1. 銷 折 減 少 : 係 客 訴 減 少 所 致 2. 營 業 毛 利 增 加 : 係 銷 退 折 及 營 業 成 本 減 少 所 致 3. 營 業 淨 利 減 少 : 價 格 不 佳, 營 收 減 少 所 致 4.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減 少 : 係 外 幣 兌 換 利 益 減 少 所 致 5. 所 得 稅 費 用 : 遞 延 所 得 稅 淨 變 動 暫 時 性 差 異 6. 稅 前 及 稅 後 淨 利 : 因 103 年 度 營 收 未 成 長, 使 得 稅 前 及 稅 後 皆 產 生 損 失 ( 二 ) 預 期 未 來 一 年 度 銷 售 數 量 與 其 依 據, 對 公 司 未 來 財 務 業 務 之 可 能 影 響 及 因 應 計 畫 : 銷 售 數 量 係 依 據 市 場 需 求 狀 況 與 發 展 趨 勢 客 戶 營 運 概 況 及 本 公 司 目 前 接 單 情 形, 並 參 酌 本 公 司 之 產 能 規 模 而 訂 定, 估 計 本 公 司 未 來 一 年 度 之 銷 售 將 受 外 部 總 體 經 濟 及 產 業 發 展 前 景 影 響, 應 可 維 持 成 長 之 趨 勢
226 三 現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最 近 年 度 現 金 流 動 性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一 三 年 度 一 二 年 度 增 ( 減 ) 比 例 現 金 流 量 比 率 4.4% 20.80% % 現 金 流 量 允 當 比 率 (75.79)% (19.01)% % 現 金 再 投 資 比 率 (2.16)% 10.95% % 係 因 103 年 度 營 業 活 動 為 淨 現 金 流 出 ( 二 ) 流 動 性 不 足 之 改 善 計 劃 由 於 本 公 司 業 務 處 於 虧 損 階 段, 故 尚 無 資 金 流 動 性 之 虞 亦 無 現 金 不 足 情 況 ( 三 ) 未 來 一 年 度 (104 年 ) 現 金 流 量 性 分 析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現 金 不 足 額 之 補 救 措 施 投 資 計 劃 融 資 計 劃 期 初 現 金 餘 額 (1) 全 年 來 自 營 業 活 動 淨 現 金 流 量 (2) 全 年 現 金 流 出 量 (3) 現 金 剩 餘 ( 不 足 ) 數 額 (1) +(2)-(3) 183, , , ,945 無 無 四 最 近 年 度 重 大 資 本 支 出 對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其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與 其 改 善 計 劃 及 未 來 一 年 投 資 計 劃 : ( 一 ) 最 近 年 度 轉 投 資 政 策 : 本 公 司 決 策 當 局 基 於 營 運 需 求 或 公 司 未 來 成 長 之 考 量 等 因 素 進 行 轉 投 資, 由 相 關 單 位 提 供 專 業 資 訊, 並 由 財 務 單 位 彙 整 資 料 後 向 權 責 主 管 提 出 建 議, 投 資 建 議 案 產 生 後, 應 針 對 被 投 資 公 司 過 去 及 未 來 展 望 市 場 狀 況 及 經 營 體 質 進 行 評 估, 以 做 為 決 策 當 局 進 行 投 資 決 策 之 依 據
227 ( 二 ) 截 至 103 年 底 轉 投 資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改 善 計 劃 : 說 明 項 目 金 額 轉 投 資 政 策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15,716 轉 投 資 大 陸 認 列 投 資 損 失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改 善 計 畫 使 轉 投 資 事 業 發 揮 生 產 效 益 未 來 其 他 投 資 計 畫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12,285 轉 投 資 大 陸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無 無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銓 耀 國 際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5,412 擴 展 美 國 業 務 及 提 供 維 修 服 本 業 收 益 無 無 務 482 轉 投 資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無 無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13,620 來 料 加 工 廠 本 業 虧 損 發 揮 產 能 效 益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1,878 來 料 加 工 廠 本 業 虧 損 無 無 聯 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4,318 轉 投 資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無 無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77 轉 投 資 使 轉 投 資 事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業 發 揮 生 產 無 效 益 GREATCRESTLTD. -1,625 轉 投 資 使 轉 投 資 事 認 列 投 資 損 失 業 發 揮 生 產 無 效 益 健 智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11,303 來 料 加 工 廠 本 業 虧 損 縮 減 規 模 無 東 莞 市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685 來 料 加 工 廠 本 業 虧 損 縮 減 規 模 無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20,975 轉 投 資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無 無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276 開 發 土 地 本 業 虧 損 無 無 無 無 ( 三 ) 未 來 ㄧ 年 度 投 資 計 劃 : 本 公 司 未 來 一 年 度 仍 持 續 調 查 印 尼 越 南 及 其 他 適 合 之 投 資 環 境, 其 中 仍 以 印 尼 為 未 來 重 點 發 展 地 區 六 風 險 事 項 分 析 評 估 (ㄧ) 利 率 匯 率 變 動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對 公 司 損 益 之 影 響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1. 利 率 變 動 本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度 之 利 息 收 入 及 利 息 支 出, 占 營 業 收 入 及 營 業 利 益 之 比 重 均 不 高, 由 於 市 場 融 資 成 本 仍 處 於 低 利 率 之 有 利 環 境, 且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往 來 皆 屬 短 天 期 營 運 資 金 週 轉 需 求, 故 利 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並 未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本 公 司 相 關 人 員 隨 時 注 意 全 球 經 濟 發 展 情 勢, 有 效 掌 握 市 場 利 率 波 動, 並 適 時 採 取 避 險 工 具 以 規 避 利 率 上 漲 之 風 險
228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年 度 項 目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利 息 收 入 (A) 2,477 2,668 4,832 利 息 支 出 (B) 19,257 16,200 15,721 營 業 收 入 (C) 2,112,409 1,349, ,023 營 業 利 益 (D) (85,076) (77,366) (60,655) (A)/(C) 0.12% 0.20% 0.61% (A)/(D) (2.91)% (3.45%) (7.97%) (B)/(C) 0.91% 1.20% 2.00% (B)/(D) (22.64)% (20.94)% (25.92)% 資 料 來 源 :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項 目 2. 匯 率 變 動 年 度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淨 兌 換 ( 損 ) 益 (A) (13,872) 11,093 26,734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B) 2,112,409 1,349, ,023 稅 前 純 益 (C) (30,320) (130,241) (25,350) (A)/(B) (0.66)% 0.82% 3.40% (A)/(C) 45.75% (8.52)% (105.46)% 資 料 來 源 :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告 國 內 交 換 式 電 源 供 應 器 廠 商 主 要 供 應 對 象 係 以 國 際 資 訊 或 電 腦 等 系 統 大 廠 的 OEM 外 銷 訂 單 為 主, 外 銷 比 例 約 佔 99%, 本 公 司 主 要 銷 售 地 區 分 佈 於 亞 洲 美 洲 及 歐 洲 等 海 外 市 場, 本 公 司 與 外 銷 客 戶 之 報 價 及 價 款 收 付 主 要 採 美 元 為 計 價 基 礎, 外 購 係 以 新 台 幣 及 美 元 計 價, 因 此 當 美 金 貶 值 台 幣 升 值 時, 將 對 本 公 司 營 收 及 獲 利 產 生 不 利 之 影 響, 故 匯 率 之 波 動 亦 是 影 響 獲 利 之 要 素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將 進 銷 貨 產 生 之 外 幣 收 付 款 互 抵 以 縮 小 淨 外 幣 部 位, 產 生 自 然 避 險 效 果, 惟 仍 無 法 完 全 規 避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為 加 強 匯 率 之 風 險 管 理 及 降 低 其 對 獲 利 之 影 響, 本 公 司 採 取 下 列 所 述 之 避 險 措 施 : (1) 由 財 務 部 門 依 據 國 際 間 政 經 情 勢 發 展 與 金 融 機 構 保 持 聯 繫 並 蒐 集 即 時 匯 率 資 訊, 以 充 分 掌 握 匯 率 變 動 趨 勢 (2) 透 過 外 銷 及 進 口 貨 物, 其 外 幣 債 權 及 債 務 互 抵 後, 將 產 生 自 然 避 險 效 果, 進 而 可 降 低 匯 兌 風 險 (3) 本 公 司 已 訂 定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做 為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外 匯 金 融 操 作 之 管 理 依 據
229 (4) 由 於 本 公 司 外 銷 金 額 隨 營 業 額 而 逐 年 成 長, 為 進 一 步 控 制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與 數 家 銀 行 簽 訂 以 避 險 為 目 的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額 度, 未 來 將 適 時 運 用 遠 期 外 匯 等 較 穩 健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進 行 避 險 3. 通 貨 膨 脹 變 動 我 國 政 府 對 本 國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控 制 得 宜, 故 國 內 目 前 尚 未 發 生 通 貨 膨 脹 之 問 題, 為 防 止 未 來 國 際 原 物 料 價 格 呈 現 上 漲 趨 勢, 造 成 採 購 成 本 增 加 之 壓 力, 因 本 公 司 同 類 原 物 料 之 供 應 廠 商 超 過 一 家, 未 來 將 密 切 注 意 通 貨 膨 脹 情 形, 分 別 與 不 同 供 應 商 議 價, 以 降 低 通 貨 膨 脹 對 本 公 司 造 成 之 影 響 ( 二 )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之 政 策 獲 利 或 虧 損 之 主 要 原 因 及 未 來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財 務 政 策 係 以 穩 健 保 守 原 則,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未 從 事 高 風 險 高 槓 桿 投 資 之 情 事, 茲 將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情 形 則 彙 總 如 下 表, 至 於 背 書 保 證 之 情 形, 截 至 104 年 3 月 底 為 零 ; 本 公 司 未 來 若 繼 續 有 從 事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及 背 書 保 證 將 爰 依 本 公 司 訂 定 之 資 金 貸 與 及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年 度 104 年 3 月 底 104 年 3 月 底 貸 與 對 象 公 司 名 稱 聯 德 ( 美 國 ) 九 德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關 係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往 來 科 目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其 他 應 收 款 - 關 係 人 104 年 第 一 季 最 高 餘 額 ( 註 一 ) 104 年 3 月 底 餘 額 利 率 區 間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 註 四 ) 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之 原 因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對 個 別 對 象 資 金 貸 與 限 額 ( 註 二 )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 註 三 ) 6,591 6,549-35,769 無 35, ,210 78,750 78,250-0 營 運 週 轉 336, ,210 註 一 : 係 因 營 業 而 來 之 帳 款, 惟 因 授 信 期 間 較 長 而 依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3) 基 祕 字 第 167 號 規 定 轉 列, 並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第 十 五 條 規 定 揭 露 此 表 以 符 合 證 期 局 所 發 布 修 正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公 告 申 報 檢 查 表 之 規 定 註 二 : 本 公 司 對 有 業 務 往 來 之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之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雙 方 間 業 務 往 來 金 額 為 限 ; 對 有 短 期 資 金 融 通 必 要 之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之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本 公 司 一 0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淨 值 為 1,123,025 仟 元 ) 註 三 :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之 最 高 限 額 以 不 超 過 本 公 司 最 近 期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限 ( 本 公 司 一 0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淨 值 為 1,123,025 仟 元 )
230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104 年 最 高 104 年 3 月 以 財 產 擔 累 計 背 書 保 證 背 書 保 證 限 額 年 度 背 書 保 證 底 背 書 保 保 之 背 書 金 額 佔 104 年 3 公 司 名 稱 關 係 單 一 企 業 總 限 額 餘 額 證 餘 額 保 證 金 額 月 底 淨 值 比 率 104 年 3 月 底 無 無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此 外, 本 公 司 並 訂 有 取 得 或 處 分 資 產 處 理 程 序, 做 為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外 匯 金 融 操 作 之 管 理 依 據 103 年 度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並 未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三 ) 最 近 年 度 研 發 計 畫 未 完 成 研 發 計 畫 之 目 前 進 度 須 再 投 入 之 研 發 費 用 預 計 完 成 量 產 時 間 未 來 影 響 研 發 成 功 之 主 要 因 素 : 1. 未 來 研 發 計 畫 如 下 : (1) 在 技 術 及 產 品 研 究 創 新 方 面 A. 發 展 自 激 式 同 步 整 流 準 諧 振 零 電 壓 切 換 LLC 零 電 壓 / 零 電 流 切 換 及 雙 開 關 順 向 轉 換 器 等 高 效 率 電 路 平 台, 供 開 發 滿 足 80plus 或 90plus 效 率 需 求 桌 上 型 電 源 滿 足 電 源 能 源 之 星 LevelV 與 EupLot7 等 級 法 規 規 範 及 8.6W/in3 超 高 功 率 密 度 的 外 置 式 電 源 產 品 B. 整 合 高 效 率 電 路 平 台 與 多 項 創 新 機 構 結 構 設 計 方 法 ( 專 利 申 請 中 ) 進 行 LED 驅 動 電 源 開 發, 其 具 有 領 先 業 界 的 極 佳 產 品 特 性 :93% 超 高 效 率 寬 工 作 溫 度 範 圍 IP67 防 水 防 塵 工 業 等 級 及 50,000 小 時 長 壽 命 C. 整 合 自 我 開 發 技 術 平 台 與 半 導 體 大 廠 IC 設 計 技 術, 可 將 桌 上 型 電 源 待 機 功 率 持 續 降 低, 目 前 已 領 先 業 界 達 到 EupLot6 法 規 2013 年 階 段 <0.5W 規 範 值 ( 輸 出 功 率 為 0.25W 時 ) D. 為 確 保 產 品 設 計 之 品 質 可 靠 度, 並 有 效 縮 短 研 發 週 期, 已 著 手 建 立 CAE 實 驗 數 據 模 擬 電 腦 化 DFXtools, 將 可 提 升 產 品 設 計 之 可 靠 度 及 失 效 因 子 預 測 性 E.DVT 驗 證 測 試 實 驗 室 著 手 量 測 系 統 分 析 MSA 的 提 升, 以 期 技 術 可 獲 得 國 際 大 廠 認 證, 電 源 產 品 將 可 自 我 測 試 通 過 驗 證, 可 降 低 成 本 與 縮 短 開 發 時 間 F. 持 續 進 行 電 路 模 組 化 材 料 標 準 化 設 計 以 控 制 材 料 承 認 時 程 與 品 質 有 效 且 完 整 的 測 試 驗 證 G. 開 發 熱 流 模 擬 系 統, 以 提 前 瞭 解 各 產 品 溫 度 特 性, 以 提 高 後 續 電 子 與 機 構 設 計 準 確 性, 可 大 幅 降 低 每 一 產 品 開 發 時 所 需 人 力 / 物 力 資 源, 並 能 有 效 掌 握 開 發 時 程 H. 提 出 包 括 易 焊 式 訊 號 接 頭 可 防 誤 插 之 二 段 式 結 合 轉 接 頭 可 供 開 放 元 件 與 填 充 物 隔 離 之 電 路 板 結 構 等 共 七 個 新 型 專 利 申 請
231 (2) 計 畫 開 發 之 新 產 品 產 品 主 要 規 格 應 用 1. I/P: AC V 2. Power range W 3. 90/92/89 % active 1.80 Plus Platinum desktop 電 源 efficiency (180W/250W/255W/275W/290W/ Standby W) efficiency > 0.52 (Input <0.5W, Output=0.25W) 5. PF> High-efficiency and High-power adaptor(10w/65w/90w/120w) 1. I/P: AC V 2. Power range 150/230W 3. Up to 92% efficiency 4. No load input power <0.2W 5. PF> I/P: AC V 2. Power range W 3. 87/90/87 % (Multiple outputs)90/92/8 9 % (Single 3.80 Plus Golden/Platinum 高 效 率 output) active / 高 密 度 雲 端 伺 服 器 用 電 源 供 應 器 efficiency 4. Standby efficiency > 0.52 (Input <0.5W, Output=0.25W) 5. PF> W/60W 系 列 Ultra Slim LED 驅 動 電 源 1. I/P: AC V 2. Up to 90% efficiency 4. PF> IP 67 or IP65 6. Up to 50,000 hrs life time working environment 桌 上 型 電 腦 AIO POS Gaming machine AIO 電 腦 LED TV/Monitor POS Plotter Telecommunication Gaming machine 雲 端 伺 服 器 LED 室 內 外 照 明 年 度 預 計 投 入 約 新 台 幣 63,000 仟 元
232 ( 四 )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1. 因 應 主 管 機 關 針 對 公 司 治 理 公 司 法 證 交 法 等 重 要 政 策 及 相 關 法 律 之 修 訂, 本 公 司 均 配 合 之 ; 此 外, 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隨 時 觀 察 注 意 國 內 外 重 要 政 策 及 法 律 變 動, 並 適 時 主 動 提 出 因 應 措 施, 故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2. 歐 盟 於 2003 年 2 月 13 日 在 其 官 方 公 報 中 發 布 有 關 報 廢 電 子 電 氣 設 備 指 令 ;WEEE 及 有 害 物 質 現 用 指 令 ;RoHS 兩 項 強 制 性 的 技 術 法 規, 全 球 大 廠 為 因 應 歐 盟 的 新 環 保 規 定, 已 開 始 建 立 符 合 WEEE 及 RoHS 指 令 之 相 關 標 準 檢 測, 其 中 RoHS 主 要 係 針 對 產 品 中 禁 用 六 種 有 害 物 質, 對 台 灣 代 工 供 應 鏈 影 響 頗 大 本 公 司 大 陸 生 產 工 廠 於 2003 年 3 月 即 開 始 導 入 綠 色 環 保 製 程, 並 於 2006 年 2 月 已 全 面 導 入 綠 色 環 保 製 程, 所 生 產 之 SPS 及 Adaptor 皆 能 符 合 歐 盟 及 日 本 等 先 進 國 家 之 環 保 標 準 要 求, 此 外 亦 持 續 密 切 掌 握 市 場 最 新 動 態 及 環 保 規 章 要 求, 加 強 技 術 研 發 能 力, 以 因 應 國 際 環 境 之 變 化 ( 五 ) 科 技 改 變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隨 時 注 意 所 處 行 業 相 關 科 技 改 變 情 形, 掌 握 市 場 趨 勢 並 評 估 其 對 公 司 營 運 所 帶 來 之 影 響, 惟 最 近 年 度 並 無 重 大 科 技 變 動, 致 本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重 大 影 響 情 事 ( 六 ) 企 業 形 象 改 變 對 企 業 危 機 管 理 之 影 響 及 因 應 措 施 :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來, 即 積 極 強 化 公 司 內 部 之 經 營 管 理, 並 持 續 提 升 生 產 及 品 質 管 理 之 能 力, 且 規 劃 朝 資 本 市 場 發 展, 並 已 於 97 年 3 月 12 日 掛 牌 上 市, 對 公 司 之 形 象 應 有 正 面 之 助 益 ; 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本 公 司 之 企 業 形 象 並 無 發 生 重 大 改 變, 市 場 上 亦 無 任 何 不 利 公 司 企 業 形 象 之 相 關 報 導 ( 七 ) 進 行 併 購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本 公 司 目 前 並 無 併 購 他 公 司 之 計 畫, 故 不 適 用 ( 八 ) 擴 建 廠 房 之 預 期 效 益 及 可 能 風 險 : 本 公 司 目 前 並 無 擴 充 廠 房 之 情 事, 故 不 適 用 ( 九 ) 進 貨 或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 1. 進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為 電 源 供 應 器 及 電 源 轉 換 器 製 造 商, 其 主 要 材 料 包 括 積 體 電 路 線 材 變 壓 器 電 容 電 感 機 殼 等, 均 有 多 方 供 貨 來 源, 本 公 司 選 擇 供 應 商 係 依 據 產 品 價 格 產 品 品 質 供 應 商 產 能 交 期 長 短 等 因 素 為 主 要 考 量, 本 公 司 與 主 要 供 應 商 之 配 合 多 屬 良 好 穩 定, 進 貨 金 額 隨 本 公 司 業 績 穩 定 成 長, 且 子 公 司 進 貨 合 計 之 排 名 中 並 未 有 向 單 一 供 應 商 進
233 貨 比 重 逾 20% 之 情 形, 此 外, 本 公 司 亦 未 與 供 應 商 簽 訂 長 期 供 貨 合 約 之 情 事, 故 應 無 進 貨 集 中 之 風 險 2. 銷 貨 集 中 所 面 臨 之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銷 售 客 戶 類 型 包 括 機 殼 廠 EMS 廠 及 系 統 品 牌 廠 商 等, 其 中 機 殼 廠 EMS 廠 目 前 主 要 配 合 之 品 牌 原 廠 有 HP DELL SAMSUNG CISCO(LINKSYS) 及 GATEWAY 等, 均 為 全 球 PC 印 表 機 及 網 通 產 業 龍 頭 廠 商 對 前 十 大 客 戶 之 銷 貨 總 額 分 別 佔 該 年 度 公 司 整 體 營 業 收 入 比 重 甚 高, 客 源 有 集 中 於 前 十 大 集 團 客 戶 情 形, 惟 此 係 電 子 資 訊 代 工 產 業 之 特 性, 如 鴻 海 華 碩 泰 金 寶 JABIL 及 FLEXTRONICS 等 電 子 專 業 代 工 大 廠 近 年 來 均 成 為 品 牌 廠 商 大 量 釋 單 委 外 製 造 的 對 象 所 致 此 外, 本 公 司 100 年 度 以 前 對 鴻 海 集 團 銷 貨 比 重 甚 高, 然 自 從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起 改 由 終 端 客 戶 直 接 下 訂 單 予 本 公 司, 本 公 司 亦 與 上 述 客 戶 保 持 良 好 的 互 動, 從 源 頭 共 同 進 行 產 品 ODM 開 發, 設 計 出 最 符 合 市 場 趨 勢 及 客 戶 利 益 的 產 品, 在 終 端 品 牌 客 戶 供 應 鏈 中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銷 售 比 重 從 鴻 海 集 團 區 分 出 來, 故 鴻 海 已 非 唯 一 決 定 聯 德 電 子 訂 單 多 寡 的 客 戶, 終 端 品 牌 客 戶 亦 有 權 分 配 各 零 組 件 供 應 商 訂 單 配 額, 加 上 其 他 品 牌 競 爭 因 素 考 量, 故 101 年 本 公 司 有 銷 貨 已 非 集 中 於 鴻 海 集 團 情 形, 然 而 卻 轉 變 形 成 集 中 銷 貨 於 終 端 客 戶 的 情 形, 有 鑑 於 此, 本 公 司 已 積 極 開 發 網 通 及 筆 記 型 電 腦 電 源 轉 換 器 新 產 品 及 新 客 戶, 以 降 低 銷 貨 集 中 風 險 ( 十 )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百 分 之 十 大 股 東 股 權 之 大 量 移 轉 或 更 換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本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或 持 股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之 大 股 東,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無 股 權 大 量 移 轉 之 情 事 ( 十 一 ) 經 營 權 之 改 變 對 公 司 之 影 響 及 風 險 : 本 公 司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並 無 經 營 權 改 變 之 情 形
234 ( 十 二 ) 訴 訟 或 非 訟 事 件 1.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應 揭 露 其 系 爭 事 實 標 的 金 額 訴 訟 開 始 日 期 主 要 涉 訟 當 事 人 及 目 前 處 理 情 形, 請 詳 下 表 說 明 : 判 決 機 關 日 期 原 告 被 告 案 由 說 明 判 決 文 件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重 大 影 響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臺 灣 良 得 電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給 付 1. 聯 德 國 際 下 單 原 告 ( 即 臺 灣 良 得 公 司 ), 未 通 知 交 貨, 亦 未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年 度 司 促 字 第 4218 號 子 股 份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貨 款 實 際 交 貨, 原 告 請 求 該 筆 貨 款 公 司 2.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裁 定 支 付 新 臺 幣 1,984,181 元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3. 本 公 司 對 支 付 命 令 異 議,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以 無 管 轄 權 之 由 轉 102 年 訴 字 第 408 號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辦 理,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裁 定 受 理 4. 本 案 於 由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移 轉 管 轄 至 臺 北 地 臺 灣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102 年 度 訴 方 法 院 法 院 請 兩 造 再 談 和 解 字 第 3670 號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判 決 本 公 司 敗 訴 本 公 司 提 出 上 訴 由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審 理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103 年 度 上 字 第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判 決 本 公 司 敗 訴 446 號 本 公 司 提 出 上 訴, 本 案 刻 正 由 最 高 法 院 審 理 中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聯 德 電 子 股 巨 燊 科 技 有 限 給 付 1. 被 告 前 向 本 公 司 採 購 電 源 組 件 數 批, 僅 支 付 40,525 元, 尚 尚 無 重 大 影 響 102 年 度 訴 字 第 704 號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貨 款 餘 尾 款 963,475 元 未 付, 屢 經 催 索, 亦 未 獲 置 理 2. 本 公 司 於 向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起 訴 3. 向 法 院 申 請 對 巨 燊 假 扣 押, 及 查 詢 財 產 資 料 4. 本 案 目 前 已 判 決 本 公 司 勝 訴, 並 於 確 定 對 巨 燊 負 責 人 提 出 刑 事 詐 欺 告 訴
235 2.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總 經 理 實 質 負 責 人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大 股 東 及 從 屬 公 司,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本 年 度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已 判 決 確 定 或 目 前 尚 在 繫 屬 中 之 訴 訟 非 訟 或 行 政 爭 訟 事 件, 其 結 果 可 能 對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者, 請 詳 下 表 說 明 : 判 決 機 關 日 期 原 告 被 告 案 由 說 明 判 決 文 件 對 公 司 財 務 業 務 之 重 大 影 響 廣 東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案 聯 德 電 子 東 莞 橫 瀝 永 給 付 貨 款 強 1. 承 上 述, 本 公 司 依 東 莞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2009) 東 中 法 執 字 第 432 號 尚 無 重 大 影 號 :(2011) 粵 高 法 執 複 字 ( 東 莞 ) 有 限 鴻 電 子 五 金 制 執 行 事 件 之 四 履 行 執 行 裁 定 書 之 義 務, 而 東 莞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仍 執 意 強 響 第 29 號 公 司 廠 制 執 行 聯 德 ( 東 莞 ) 銀 行 存 款 1700 萬 人 民 幣, 本 公 司 不 服, 向 廣 東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申 請 覆 議 2. 廣 東 省 高 級 人 民 法 院 作 出 執 行 裁 定 書, 駁 回 本 公 司 之 覆 議 申 請 廣 東 省 廣 州 市 蘿 崗 區 人 民 聯 德 電 子 東 莞 橫 瀝 永 返 還 價 金 1. 因 東 莞 市 中 級 人 民 法 院 裁 定 聯 德 ( 東 莞 ) 向 愛 利 生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支 付 尚 無 重 大 影 法 院 ( 東 莞 ) 有 限 鴻 電 子 五 金 的 2,149, 美 元 不 具 有 履 行 (2008) 粵 高 法 民 四 終 第 252 號 民 事 響 公 司 廠 判 決 的 效 力, 故 愛 利 生 公 司 取 得 前 揭 金 額 不 具 有 法 律 依 據, 應 當 予 王 文 勝 以 返 還 2. 目 前 正 進 行 中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101 年 度 重 上 萬 智 有 限 公 冠 寶 科 技 股 損 害 賠 償 1. 同 沛 倫 半 導 體 事 件, 就 被 告 冠 寶 科 技 部 分 原 告 仍 上 訴 中 尚 無 重 大 影 字 第 243 號 司 份 有 限 公 司 臺 灣 高 等 法 院 判 決 本 公 司 敗 訴 響 本 公 司 上 訴 最 高 法 院, 刻 正 由 最 高 法 院 審 理 中 年 度 偵 字 第 號 陳 銘 智 違 反 證 券 交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對 本 公 司 負 責 人 提 出 公 訴, 認 為 有 違 尚 無 重 大 影 103 年 度 金 重 訴 字 第 5 號 易 法 反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情 事 響 2. 本 案 刻 正 由 臺 灣 桃 園 地 方 法 院 刑 事 庭 審 理 中 3. 公 司 董 事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及 持 股 比 例 超 過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大 股 東, 最 近 二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七 條 規 定 情 事 及 公 司 目 前 辦 理 情 形 : 無 ( 十 三 ) 其 他 重 要 風 險 : 無
236 七 其 他 重 要 事 項 : 無
237 ( 模 ( 美 ) 一 國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GREAT CREST LTD. 一 ) % 里 西 斯 精 智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100% 捌 特 別 記 載 事 項 : 一 關 係 企 業 相 關 資 料 : ( 一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營 業 報 告 書 : 1. 關 係 企 業 組 織 圖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模 一 Build Success Inc. ( ) % 健 智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模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台 灣 ) 一 九 德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模 里 西 斯 里 西 斯 里 西 斯 ) 一 銓 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貝 里 斯 ) 一 ) 一 聯 耀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台 灣 ) 一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 模 萬 智 際 有 限 公 司 ( 貝 ( 台 灣 里 西 斯 里 斯 ) 一 ) 一 ) 一 % % % % % % % 健 智 有 限 公 司 ( 東 莞 )100% 聯 德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東 莞 )100% 聯 德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蘇 州 )100%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 東 莞 )100%
238 2. 與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關 係 相 互 持 股 比 例 股 份 及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104 年 03 月 31 日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持 有 本 公 關 係 企 業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關 係 持 股 比 例 股 份 ( 股 ) 實 際 投 資 金 額 司 股 份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1,356, ,863 無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50,000 1,565 無 聯 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8,000,000 80,000 無 銓 耀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1,000,000 31,300 無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1,000,000 31,300 無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1,090,000 34,117 無 GreatCrestLTD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2,000,000 62,600 無 健 智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900, ,949 無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2,000,000 62,600 無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20,000, ,000 無 BuildSuccessInc.( 註 1)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子 公 司 % 無 0 無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孫 公 司 % 無 84,260 無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孫 公 司 % 無 272,030 無 精 智 有 限 公 司 ( 註 2)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孫 公 司 % 無 0 無 東 莞 市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孫 公 司 % 無 20,176 無 註 1: 係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八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八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規 劃 成 立 子 公 司, 投 資 金 額 上 限 為 270,000 仟 元, 並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 元, 惟 截 至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該 公 司 尚 未 設 立 完 成 註 2: 精 智 有 限 公 司 係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於 香 港 成 立 之 子 公 司, 註 冊 資 本 為 美 金 20,000 仟 元, 98 年 12 月 2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將 其 股 份 全 數 移 轉 予 GreatCrestLTD., 已 於 100 年 2 月 完 成 移 轉 登 記, 惟 截 至 一 四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尚 未 投 入 股 款 3. 依 公 司 法 第 條 推 定 為 有 控 制 與 從 屬 關 係 者 : 無 4. 各 關 係 企 業 董 事 監 察 人 及 總 經 理 資 料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 股 ;% 持 有 股 份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 股 ) ( % )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56,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50,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聯 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銓 耀 國 際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1,000, ,000, ,000, 無 無
239 持 有 股 份 企 業 名 稱 職 稱 姓 名 或 代 表 人 持 股 比 例 股 數 ( 股 ) ( % ) 揚 州 聯 德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無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精 智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無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東 莞 市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無 司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健 智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00,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GreatCrestLtd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90,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 代 表 人 : 陳 銘 智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00, 代 表 人 : 鄧 瑞 玲 5. 各 關 係 企 業 營 運 概 況 企 業 名 稱 資 本 額 資 產 總 值 負 債 總 額 淨 值 營 業 收 入 營 業 利 益 ( 損 失 )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本 期 損 益 ( 稅 後 ) 每 股 盈 餘 ( 元 ) ( 稅 後 ) 九 德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427, ,882 43, , , 萬 智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1, , , , , 聯 德 電 子 ( 美 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1,650 34,918 20,548 14,370 54,710 5,028 5, 銓 耀 國 際 ( 貝 里 斯 ) 有 限 公 司 31,650 12, , 聯 德 電 子 ( 東 莞 ) 有 限 公 司 274, , , ,706 1,849,571-3,276-13,620 0 聯 德 電 子 (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86,848 16,561 61,598-45, ,068-1,878 0 聯 耀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000 89, , , 聯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4,499 39, , , GREAT CREST LTD. 63,300 58, , ,358-1, 健 智 電 子 ( 模 里 西 斯 ) 有 限 公 司 106, ,471 98, , , , 東 莞 市 萬 霖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20,368 9,545 1,229 8, 聯 德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63, , , ,884 2,450,970 13,346 20, 寶 泰 建 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 ,956 77, , ,611-3, ( 二 ) 關 係 企 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及 關 係 報 告 書 : 詳 如 第 154 頁
240 二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私 募 普 通 股 辦 理 情 形 : 無 三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子 公 司 持 有 或 處 分 本 公 司 股 票 情 形 : 無 四 其 他 必 要 補 充 說 明 事 項 : 無 五 最 近 年 度 及 截 至 年 報 刊 印 日 止, 如 發 生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三 十 六 條 第 二 項 第 二 款 所 定 對 股 東 權 益 或 證 券 價 格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事 項 : 無
241 聯 德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長 : 陳 銘 智 地 址 :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科 技 一 路 69 號 電 話 :(03)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icrosoft Word - ch07
五 本 要 點 補 助 款 之 請 撥 及 核 結,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 ( 一 ) 補 助 經 費 由 本 署 直 接 撥 付 至 地 方 政 府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及 其 他 學 校 ( 二 ) 聯 絡 處 及 校 外 會 應 檢 附 收 據, 向 經 費 代 管 學 校 或 地 方 政 府 辦 理 核 銷, 原 始 支 出 憑 證 由 經 費 核 銷 單 位 留 存 備 查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學 績 效 考 評 辦 法 修 正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教 育 部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1020118431A 號 令 修 正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任 期 考 評 辦 法, 名 稱 並 修 正 為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校 長 遴 選 聘 任 及 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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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訊 王 資 料 可 於 相 關 網 站 查 詢 對 應 表 系 統 選 項 資 料 選 項 對 應 相 關 網 址 上 櫃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資 料 現 金 增 資 與 股 上 市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票 申 購 上 櫃 股 票 公 開 申 購 資 訊 http://www.twse.com.tw/ch/announcement/public.php 合 併 / 個 別 財 務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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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 東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日 四 技 學 生 專 業 學 習 地 圖 02 年 6 月 28 日 0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財 務 金 融 系 課 程 委 會 議 通 過 名 稱 微 積 分 ( 一 ) 微 積 分 ( 二 ) 個 體 經 濟 學 商 業 套 裝 軟 體 ( 二 ) 應 用 統 計 學 ( 一 ) 期 貨 與 選 擇 權 國 際 - 管 理 學 保 險 學 商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個 資 檔 案 名 稱 保 有 依 據 個 資 類 別 特 定 目 的 保 有 單 位 教 職 員 業 務 聯 絡 資 料 ( 含 教 職 員 工 通 訊 錄 校 安 中 心 通 訊 錄 文 康 活 動 名 冊 ) 電 子 郵 件 管 業 務 需 C001 002 工 業 與 資 訊 管 各 類 申 請 表 相 關 資 料 ( 含 門 禁 磁 卡 申 請 表 汽 機 車 通 行 證 申 請 資 料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法 律 學 系 學 士 班 基 礎 科 目 一 覽 表 101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科 目 名 稱 必 規 定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第 四 學 年 群 學 分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上 下 備 註 ( 先 修 科 目 ) 刑 法 ( 一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刑 法 ( 二 ) 群 3 3 基 礎 科 目 / 先 修 刑 法 ( 一 ) 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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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1 0 3,343,286,709,539.29 2,697,567,620,133.77 645,719,089,405.52 23.94 流 動 資 產 11-12 8 1,045,693,236,706.49 943,992,407,407.67 101,700,829,298.82 10.77 現 金 110 8 17,472,077,610.79 23,418,517,459.20-5,946,439,848.41-25.39
1010327
核 算 加 計 利 息 滯 納 金 滯 納 利 息 規 定 及 計 算 範 例 各 稅 法 對 納 稅 義 務 人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大 多 有 加 徵 滯 納 金 加 計 利 息 之 規 定, 而 逾 期 與 否, 應 以 繳 款 書 所 填 載 之 繳 納 期 間 繳 納 期 限 或 限 繳 日 期 為 準 認 定 之 各 代 收 稅 款 金 融 機 構 對 於 逾 期 繳 納 稅 款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email protected] 2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1288 2016 2016 3 31 571 XIVA 13.09(2) 13.10B 1 1.1 1.2 2016 4 28 2016 5 2016 1414 1.3 1.4 1 2 2.1 A H 2.2 601288 1288 12 360001 360009 69 100005 86-10-85109619 86-10-85108557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公 告 及 送 達 教 育 部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臺 教 師 ( 二 ) 字 第 1030167058A 號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幼 稚 園 及 托 兒 所 在 職 人 員 修 習 幼 稚 園 教 師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課 程 辦 法 草 案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一 條 第 二 項 準 用 第 一 百 五 十 四 條
6-1-1極限的概念
選 修 數 學 (I-4 多 項 式 函 數 的 極 限 與 導 數 - 導 數 與 切 線 斜 率 定 義. f ( 在 的 導 數 : f ( h 對 實 函 數 f ( 若 極 限 存 在 h h 則 稱 f ( 在 點 可 微 分 而 此 極 限 值 稱 為 f ( 在 的 導 數 以 f ( 表 示 f ( f ( 函 數 f ( 在 的 導 數 也 可 以 表 成 f ( 註 : 為 了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管 理 辦 法 (101.06.07 修 正 )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農 產 品 生 產 及 驗 證 管 理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辦 法 用 詞, 定 義 如 下 : 一 生 產 廠 ( 場 ): 指 在 國 內 生 產 加 工 分 裝 或 流 通 有 機
102.6.30.xls
之 二 資 產 負 債 權 益 展 開 表 102 年 6 月 30 日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資 產 會 計 項 目 展 開 項 目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75,497 75,497 存 放 央 行 及 拆 借 銀 178 178 同 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39,578 139,578 對 金 融 相 關 事 業 之 資 本 投 資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4 年 6 月 17 日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問 答 集 一 證 券 商 於 98 年 9 月 28 日 前 經 本 會 核 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者 ( 辦 理 顧 問 諮 詢 業 務 ), 擬 依 新 修 正 證 券 商 辦 理 財 富 管 理 業 務 應 注 意 事 項 ( 以 下 簡 稱 注 意 事 項 ) 第 2 點 第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本 文 件 之 著 作 權 屬 台 灣 高 速 鐵 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非 經 本 公 司 事 先 書 面 同 意, 不 得 以 任 何 電 子 機 器 影 印 紀 錄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製 儲 存 利 用 散 布 或 傳 送 目 次 章 節 名 稱... 頁 次 規 章 名 稱... 封 面 目 次 表... i 1.0 目 的... 1 2.0 範 圍... 1 3.0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20 90 066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專 題 研 究 法 律 與 法 制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探 析 中 國 大 陸 現 行 土 地 估 價 法 律 制 度 體 系 A Study o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China 蔣 國 基 * (Chiang, Kuo-chi) 香 港 鴻 裕 公 司 法 務 長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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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暨 發 行 人 證 券 商 證 券 交 易 所 會 計 主 管 進 修 機 構 審 核 辦 法 問 答 集 105 年 5 月 修 訂 一 會 計 主 管 之 定 義 ( 會 計 主 管 資 格 條 件 及 專 業 進 修 辦 法 第 2 條 ) ( 一 ) 何 謂 會 計 主 管? 證 券 交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桃 園 市 105 年 國 民 中 學 新 進 教 師 甄 選 各 校 複 試 方 式 及 需 求 表 編 號 校 名 教 評 會 審 查 方 式 及 學 校 需 求 備 註 1 2 桃 園 青 溪 ( 一 ) 口 試 8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20% 具 數 學 專 長 者 為 佳 ( 一 ) 口 試 70% 是 否 符 合 學 校 需 求 度 30 % 需 擔 任 資 源 班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外 國 人 來 臺 申 請 創 業 家 簽 證 資 格 審 查 處 理 要 點 一 為 執 行 行 政 院 推 動 創 業 家 簽 證 之 規 劃 有 關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資 格 條 件 之 審 查, 特 訂 定 本 要 點 二 外 國 人 申 請 創 新 創 業 居 留 簽 證 之 資 格, 由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 以 下 簡 稱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 會 商 相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000 0 25,072 24,043 21,950 24,684 17,537 2011 201
第 四 章 金 融 財 務 80 246 000 6.5% 16.6% 香 港 的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地 位 總 覽 24 Z/Yen 證 券 及 衍 生 工 具 市 場 蓬 勃 暢 旺 24.7 1 866 2,630 52 8,530 1,056 52% 951 5.1 94% 1.9 33.3% 730 515 27.2% 179 50.3% 1 30,000 25,000 20,000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境 外 基 金 2016 AA/AD/AT/BA/BD/BT 月 份 除 息 日 2016 年 01 月 01 月 28 日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2 月 02 月 26 日 02 月 29 日 2016 年 03 月 03 月 30 日 03 月 31
基 金 配 息 資 訊 聯 博 基 金 歷 史 配 息 及 報 酬 率 資 訊 境 外 基 金 ( 本 基 金 有 相 當 比 重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本 基 金 主 要 係 投 資 於 非 投 資 等 級 之 高 風 險 債 券 且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本 金 ) ( 基 金 之 配 息 來 源 可 能 為
一 業 務 內 容 本 公 司 依 郵 政 法 第 5 條 得 經 營 下 列 業 務 : 1. 2. 3. 4. 5. 6. 7. 1 6 單 位 : 新 臺 幣 千 元,% 99 98 5,486,746,426 100.00 5,318,734,633 100.00 3,039,301,167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中 華 郵 政 年 報 陸 營 運 概 況 38 41 43 44 48 53 54 55 56 57 58 58 59 60 61 一 業 務 內 容 ( 一 ) 郵 件 業 務 ( 二 ) 郵 件 運 送 ( 三 ) 儲 金 及 匯 兌 業 務 ( 四 ) 簡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環 瑞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內 部 控 制 管 理 辦 法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Page 1 of 7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頁 1 / 8 法 規 名 稱 : 公 務 人 員 俸 給 法 修 正 時 間 :97.1.16 第 一 條 ( 本 法 內 容 ) 公 務 人 員 之 俸 給, 依 本 法 行 之 第 二 條 ( 名 詞 定 義 ) 本 法 所 用 名 詞 意 義 如 下 : 一 本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人 員 依 法 應 領 取 之 基 本 給 與 二 年 功 俸 : 係 指 各 職 等 高 於 本 俸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連 江 縣 中 小 學 兼 任 代 課 及 代 理 教 師 聘 任 補 充 規 定 中 華 民 國 95 年 5 月 4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50012838 號 中 華 民 國 97 年 7 月 25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70022418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 月 11 日 連 教 學 字 第 0990001112 號 修 訂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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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制 訂 及 修 正 紀 錄 一 本 規 則 初 版 於 2012 年 7 月 21 日 制 訂 二 本 規 則 第 一 次 修 訂 於 2013 年 6 月 29 日 三 本 規 則 第 二 次 修 訂 於 2014 年 6 月 25 日 綠 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1 條 本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查 詢 本 公 司 資 訊 公 開 說 明 文 件, 請 上 本 公 司 網 站, 南 山 產 物 團 體 傷 害 保 險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給 付 ( 日 額 型 ) 附 加 條 款 ( 主 要 給 付 項 目 : 傷 害 醫 療 保 險 金 日 額 保 險 金 ) 100.05.27(100) 美 亞 保 精 字 第 0097 號 函 備 查 101.08.08(101) 美 亞 保 精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流 動 股 票 買 賣 服 務 操 作 指 引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24 10 查 詢 股 價 及 指 數 26 11 切 換 語 言 及 登 出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2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2111 2.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一 般 下 單 2111 證 券 快 速 下 單 1. 點 擊 後, 可 選 擇 群 組 帳 號 或 單 一 帳 號, 選 擇 後 快 速 點 擊 滑 鼠 左 鍵 兩 下, 可 將 帳 號 完 成 登 錄 並 帶 入 視 窗 2. 點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暨 普 通 考 試 ( 含 公 職 類 科 第 一 試 ) 報 考 人 數 暨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按 類 科 分 報 考 人 數 到 考 人 數 類 科 別 需 用 人 數 錄 取 標 準 % % % % 錄 取 或 及 格 人 數 到 考 率 (%) 錄 取 或 及 格 率 (%) % % 總 到 考 率 總 及 格 率 1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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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業 學 校 會 計 學 課 程 綱 要 因 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FRSs) 差 異 分 析 報 告 人 : 陳 文 欽 101.9.20 教 材 依 據 教 育 部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課 綱 會 計 會 計 原 則 相 關 法 規 會 計 相 關 法 規 及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適 用 順 序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非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獨 資 合 夥 1.
代 理 人 者, 由 常 務 董 事 或 董 事 互 推 一 人 代 理 之 第 八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召 開 時, 總 經 理 室 應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供 與 會 董 事 隨 時 查 考 召 開 董 事 會, 得 視 議 案 內 容 通 知 相 關 部 門 或 子 公 司 之 人
南 亞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範 民 國 105 年 6 月 22 日 董 事 會 修 正 通 過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之 規 定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本 公 司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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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振 樺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3 年 07 月 2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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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中 華 民 國 一 五 年 六 月 七 日 第 一 章 總 則 一 五 年 股 東 常 會 修 訂 通 過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規 定 組 織 之, 定 名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如 下 : 一 積 體 電 路 二 各 種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如 混 成
一、 資格條件:
臺 灣 港 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進 人 員 甄 選 規 範 交 通 部 民 國 102 年 7 月 22 日 交 人 字 第 1025010095 號 函 核 定 交 通 部 民 國 103 年 8 月 4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300564431 號 函 核 定 修 正 交 通 部 民 國 104 年 2 月 13 日 交 授 港 總 人 字 第 10401620891
智捷合併.2014合併第二季.20140630.FS.AllReport_for 上傳用.pdf
1 7 1 1 7 7 10 102 1 ( 1 11 1 103 ) 1 12 13 1 19 27 28 32 20 2010 2009-2011 9 14 19 36 39 21 2010-2012 2011-2013 - 十 三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是 否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草案)
兆 豐 國 際 商 業 銀 行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第 一 條 第 二 條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則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主 要 議 事 內 容 作 業 程 序 議 事 錄 應 載 明 事 項 公 告 及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示 範 實 德 證 券 網 上 交 易 系 統 分 別 提 供 增 強 版 及 標 準 版, 使 用 標 準 版 必 須 安 裝 JAVA, 標 準 版 自 動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而 使 用 增 強 版 則 不 必 安 裝 JAVA, 但 必 須 按 更 新 鍵 才 能 更 新 戶 口 資 料, 請 用 戶 根 據 實 際 需 要 選 擇 使 用 標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 11 Apr (chi)_Traditional
檔 號 : (20) in EDB(SCR) 25/58/11 Pt.4 教 育 局 通 告 第 3/2012 號 2012 年 教 育 ( 修 訂 ) 規 例 2012 年 教 育 ( 豁 免 )( 提 供 非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學 校 )( 修 訂 ) 令 2012 年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條 例 ( 修 訂 附 表 1) 令 [ 注 意 : 本 通 告 應 交 ( a )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主 席 報 告 2013 12 31 業 務 回 顧 2013 2013 7 30 2013 2013 670.7 2013 415.0 2012 44.9% 52.4% 146.4 22.9% 123.4 73.9 28.2% 6.12 2012 13.56 0.39-2 -
SHIMAO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 世 茂 房 地 產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股 份 代 號 :813)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全 年 業 績 業 績 摘 要 1. 415.0 2012 44.9% 2. 52.4% 146.4 (2012 96.1 2012 33.5% 35.3% 3. 28.2% 73.9 73.19 66.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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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 至 今 的 進 展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建 立 高 水 平 的 系 統 可 使 用 性, 以 確 保 系 統 有 能 力 支 援 醫 療 服 務 需 每 星 期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運 作 的 需 要 2.13 我 們 會 為 電 子 健 康 記 錄 互 通 資 料 建 立 中 央 資 料 儲 存 庫, 所 有 由 參 與 計 劃 的 醫 療 服 務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轉 載 總 統 令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茲 制 定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公 布 之 總 統 馬 英 九 行 政 院 院 長 毛 治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思 華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公 布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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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1 16 序 2 KK KK KK KK KK KK 溫 溫 KK KK 周 婉 芬 博 士 2016 年 5 月 前 言 平 安 健 康 便 好 了 16 10 ICU ICU 26 300 26 10 ICU ICU 曾 錦 強 2016 年 5 月 目 錄 Chapter 1 家 庭 親 子 關 係 1.1 多 存 款 入 關 係 戶 口 2 1.2 不 傷 關 係 管 學 業 12 1.5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項 目 編 號 DA14 金 門 縣 政 府 人 事 處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序 說 明 表 項 目 名 稱 教 師 敘 薪 標 準 作 業 承 辦 單 位 人 事 處 第 一 科 作 業 流 程 說 明 一 起 敘 : ( 一 ) 新 進 教 師 到 職 聘 任 後, 按 其 所 具 資 格 條 件 ( 以 學 歷 為 主 ), 依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職 員 敘 薪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會 議 錄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102 年 度 6 月 份 第 1 次 庭 長 法 官 聯 席 會 議 會 議 日 期 :102 年 6 月 4 日 相 關 法 條 :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第 4 項 ( 民 國 92 年 2 月 6 日 修 正 公 布 ) 公 司 研 究 與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適 用 投 資 抵 減 辦 法 第 3 條 第
瑞興銀行
網 路 銀 行 基 金 服 務 系 統 - 查 詢 類 操 作 手 冊 中 華 民 國 一 零 五 年 版 第 1 頁 目 錄 文 件 導 引 說 明... 3 壹 基 金 服 務 - 查 詢 類... 1 一 我 的 基 金 ( 含 使 用 者 風 險 等 級 )... 1 1.1 更 新 損 益... 2 二 基 金 往 來 明 細 查 詢 ( 含 配 息 )... 5 2.1 基 金 單 筆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教 師 待 遇 條 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0 日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10400067391 號 第 一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依 本 條 例 行 之 第 二 條 教 師 之 待 遇, 分 本 薪 ( 年 功 薪 ) 加 給 及 獎 金 第 三 條 本 條 例 所 稱 主 管 機 關 如 下 : 一 公 立 學 校 : ( 一 ) 國 立 學 校 為 教 育 部 ( 二
第 七 條 本 行 對 於 下 列 事 項 應 提 董 事 會 討 論 : 一 公 司 之 營 運 計 畫 二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及 半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三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十 四 條 之 一 規 定 訂 定 或 修 正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凱 基 商 業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管 轄 單 位 : 董 事 會 秘 書 處 初 訂 日 期 :104.4.13 核 定 日 期 :104.4.13 第 一 條 為 建 立 本 行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提 升 董 事 會 之 運 作 效 率 及 決 策 能 力,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附 件 一 公 務 員 資 歷 組 別 I. 資 歷 組 別 及 名 稱 資 歷 組 別 名 稱 1 無 需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2 中 學 會 考 證 書 第 一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的 第 二 組 : 需 要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五 科 及 格 並 具 相 當 經 驗 的 3 高 級 文 憑 及 文 憑 第 一 組 : 高 級 文 憑 第 二
篇 考 績 察 事 條 例 有 關 額 外 給 與 考 績 獎 金 之 規 定 待 遇 俸 給 現 行 俸 給 及 各 項 加 給 危 勞 降 齡 退 休 具 有 危 險 及 勞 力 等 特 殊 性 質 職 務 降 低 退 休 年 齡 規 定 察 陞 遷 資 積 計 分 察 局 內 部 請 調 或 陞 職, 資 積 計 分 作 業 察 定 期 請 調 作 業 基 層 定 期 請 調 及 特 殊 困
職能基準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基 準 基 準 代 碼 基 準 名 稱 BGM2421-002 職 類 ( 擇 一 填 寫 ) 職 業 專 案 管 理 專 員 所 屬 類 別 職 類 別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 一 般 管 理 職 類 別 代 碼 BGM 職 業 別 組 織 及 政 策 管 理 專 業 人 員 職 業 別 代 碼 2421 行 業 別 專 業 科 學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 企 業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核 數 師 暨 會 計 師 註 冊 委 員 會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及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考 試 規 章 根 據 十 一 月 一 日 第 72/99/M 號 法 令 核 准 之 會 計 師 通 則 第 四 條 第 三 款 之 規 定, 申 請 首 次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本 公 司 銷 售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所 收 取 之 通 路 報 酬 如 下 : ㄧ 投 資 人 支 付 申 購 手 續 費 分 成 (%) 台 端 支 付 的 基 金 申 購 手 續 費 為 0 %~ 2.0 %, 本 公 司 收 取 0%~2.0% ( 依 台 端 申 購 金 額 ) 二 基 金 公 司 ( 或 總 代 理 人 / 境 外 基 金 機 構 ) 支 付 經 理 費 分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想 報 考 103 年 五 專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103.2.20 1. 文 藻 外 語 大 學 ( 雙 外 語 跨 領 域 國 際 專 業 人 才 菁 英 班 ) 2. 國 立 臺 中 科 技 大 學 ( 資 訊 應 用 菁 英 班 創 意 商 品 設 計 菁 英 班 ) 3.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 企 業 管 理 菁 英 班 國 際 貿 易 科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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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一 債 券 名 稱 波 若 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以 下 簡 稱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 二 發 行 日 期 民 國 102 年 7 月 8 日 ( 以 下 簡 稱 發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前 言 民 主 黨 0 9-1 0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1 2002 1 2 2 0 0 5 2 0 1 2 1 2 0. 5 3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前 言... 1 政 治 1....5 2....7 3....8 4....9 5....10 經 濟 6....12 7....13 8....14 9....15 10....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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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 泰 影 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業 誠 信 經 營 守 則 管 理 處 規 章 ADD068(01) 第 一 條 為 協 助 本 集 團 企 業 與 組 織 建 立 誠 信 經 營 之 企 業 文 化 及 健 全 發 展, 並 落 實 公 司 治 理, 特 訂 定 本 守 則 凡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捐 助 基 金 累 計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 882 2014 2 3 5 7 9 15 21 34 45 48 49 50 52 53 54 55 138 2 董 事 會 公 司 秘 書 授 權 代 表 註 冊 辦 事 處 168 200 36 7 13 (852) 2162 8888 (852) 2311 0896 [email protected] www.tianjindev.com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183 22 股 份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細 則 下 述 合 約 細 則 適 用 於 黃 金 期 貨 合 約 : 相 關 資 產 合 約 單 位 交 易 貨 幣 合 約 月 份 報 價 最 低 價 格 波 幅 立 約 成 價 立 約 價 值 持 倉 限 額 成 色 不 少 於 995 的 黃 金 100 金 衡 安 士 美 元 現 貨 月 及 下 兩 個 曆 月 集 團 行 政 總 裁 與 證 監 會 會 商 後 可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師 聘 任 升 等 評 審 辦 法 86 年 4 月 19 日 第 96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條 及 十 八 十 九 條 條 文 87 年 1 月 17 日 第 99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第 廿 八 條 條 文 並 刪 除 第 十 一 之 一 條 文 教 育 部 87 年 221 日 台 ( 八 七 ) 審 字 第 87008833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諮 心 組 職 涯 領 域 與 生 涯 徑 路 圖 一 職 涯 領 域 以 下 為 本 所 畢 業 生 就 業 相 關 領 域 與 簡 介 說 明, 各 類 別 修 課 事 項 之 說 明 請 參 照 頁 碼 欄 位, 並 翻 至 該 頁 詳 讀 其 說 明, 以 作 為 未 來 就 業 與 修 業 課 程 安 排 之 參 考 此 外, 同 學 在 思 索 未 來 實 習 或 工 作 之 機 構 時,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101 年 9 月 19 日 101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系 務 會 議 通 過 第 一 章 訂 定 依 據 第 一 條 會 計 系 管 理 博 士 班 會 計 組 研 究 生 修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本 修 業 要 點 ) 依 據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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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修 正 總 說 明 現 行 國 民 小 學 與 國 民 中 學 班 編 制 及 教 職 員 員 額 編 制 準 則 ( 以 下 簡 稱 本 準 則 ) 係 於 九 十 四 六 月 二 十 三 日 修 正 發 布, 為 配 合 立 法 院 第 六 屆 第 三 會 期 第 五 次 會 議 決 議, 請 教 育 部 (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國 立 高 雄 大 學 東 亞 語 文 學 系 大 學 部 修 業 規 則 (104 學 年 後 入 學 學 生 適 用 ) 修 正 對 照 表 條 文 修 正 後 條 文 原 條 文 備 註 第 二 條 第 三 條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大 學 部 104 學 年 度 入 學 學 生 大 四 上 下 皆 未 選 擇 校 外 實 習 I 及 校 外 實 習 Ⅱ 者 畢 業 學 分 為 128 學
目 錄
目 錄 1. 收 回 本 年 度 經 費 1 ~ 2 2. 收 回 以 前 年 度 保 留 經 費 3 ~ 11 3. 新 舊 年 度 期 間 常 生 問 題 集 12 ~ 20 4. 收 款 收 據 錯 誤 之 問 題 集 21 ~ 22 歲 入 類 - 5. 轉 正 通 知 書 及 收 入 退 還 書 23 ~ 25 6. 其 他 26 ~ 26 7. 保 管 款 之 說 明 27 ~ 30 8.
2. 監 督 現 行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公 司 各 項 規 定 之 確 實 執 行 狀 況 及 目 標 之 達 成 狀 況 3. 推 動 及 評 估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及 一 切 規 章 之 合 宜 性, 並 提 出 應 行 修 正 之 建 議 4. 自 行 檢 查 之 計 劃 複
各 部 門 之 編 制 與 主 要 職 掌 分 別 說 明 如 下 : 董 事 會 秘 書 室 董 事 會 秘 書 室 不 設 科 組, 置 主 任 一 人 副 主 任 一 人 其 他 工 作 人 員 若 干 人 1. 股 東 會 之 召 開 及 議 事 安 排 等 相 關 事 務 2.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治 理 等 配 合 相 關 法 令 之 修 正 草 案 的 提 出 3. 董 事 會 之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一 何 謂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投 資 人 如 何 買 賣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 一 ) 指 數 股 票 型 基 金, 是 指 在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買 賣, 以 追 蹤 證 券 交 易 所 設 計 或 同 意 編 製 之 標 的 指 數, 且 申 購 買 回 採 實 物 (ETF 表 彰 之 股 票 組 合 ) 及 依 據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規 定 方
Microsoft Word - 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學概要
一 會 計 學 適 用 考 試 名 稱 適 用 考 試 類 科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原 住 民 族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考 試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財 稅 行 政 財 稅 行 政 財
總目46-公務員一般開支
管 制 人 員 : 本 總 目 下 的 開 支 會 由 下 列 人 員 交 代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分 目 001 010 0 11 023 024 025 028 037 041 及 042) 公 司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6)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總 裁 ( 分 目 008) 土 地 註 冊 處 處 長 ( 分 目 009) 庫 務 署 署
三 Xl 年 11 月 l 日 甲 公 司 將 與 客 戶 的 應 收 帳 款 $700,000, 以 有 限 追 索 權 方 式 出 售 給 乙 銀 行, 甲 公 司 保 證 移 轉 的 應 收 帳 款 最 少 可 收 現 六 成,3 個 月 到 期 可 收 現 完 畢, 且 約 定 乙 銀 行
等 別 : 三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考 考 試 試 題 甲 申 論 題 部 份 一 甲 公 司 製 造 機 器 出 售,X7 年 初 將 一 台 帳 面 金 額 為 $1,140,000 之 機 器 出 租 予 乙 公 司, 租 期 4 年, 每 年 年 底 收 取 租 金 $400,000, 租 期 屆 滿
Appendix2
附 錄 二 跨 境 服 務 開 放 措 施 ( 正 面 清 單 ) 部 門 或 分 部 門 具 體 承 諾. 商 務 服 務 A. 專 業 服 務 d. 建 築 設 計 服 務 (CPC867) e. 工 程 服 務 (CPC867) f. 集 中 工 程 服 務 (CPC867) g. 城 市 規 劃 和 風 景 園 林 設 計 服 務 ( 城 市 總 體 規 劃 服 務 和 國 家 級 風 景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玄 奘 大 學 應 用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申 請 程 序 項 目 日 期 繳 交 資 料 遴 聘 指 導 教 授 一 提 論 文 題 目 及 論 文 指 導 教 授 同 意 書 需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 一 ) 修 滿 超 過 一 半 的 學 分 (30 學 分 ) 或 ( 二 ) 所 有 必 修 課 已 修 過 ** 符 合 上 述 一 項 條 件 即 可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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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會 重 要 決 議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一 二 年 度 截 至 五 月 底 止 重 要 決 議 摘 要 如 下 : ( 一 ) 民 國 一 二 年 一 月 三 十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1. 本 公 司 透 過 100%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寶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併 購 建 興 電 子 2. 本 公 司 100% 持 有 之 子 公 司 寶 源 股 份 有 限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01 機 電 工 程 署 簡 介 規 管 服 務 營 運 服 務 6 80 / 6 02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機 場 及 車 輛 工 程 部 6,000 綜 合 工 程 部 衛 生 工 程 部 03 工 程 部 別 簡 介 市 政 工 程 部 工 程 策 劃 部 運 輸 保 安 及 中 央 工 程 部 X / 04 技 術 員 訓 練 計 劃 ( 前 稱 學 徒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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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一 : 系 科 自 我 適 性 定 位 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專 長 特 性 為 何? 1-1: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學 歷 專 長 特 性 情 形 1-2: 分 析 系 ( 科 ) 教 師 之 業 界 實 務 背 景 特 性 情 形 1-3: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專 長 背 景 經 驗 分 析 表 1-1: 已 完 成 系 ( 科 ) 教 師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內 政 統 通 報 一 一 年 第 四 週 100 年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度 調 查 結 果 內 政 部 統 處 8 成 5 的 居 家 服 務 使 用 者 對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各 項 服 務 表 示 有 7 成 5 表 示 會 介 紹 他 人 使 用 有 接 受 居 家 服 務 所 提 供 的 協 助 洗 澡 協 助 換 穿 衣 服 協 助 吃 飯 協 助 起 床 站 立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兒 歌 內 容 分 析 ~ 以 台 灣 省 教 育 廳 發 行 之 大 單 元 活 動 設 計 內 之 兒 歌 為 例 ~ 摘 要 82 76 158 一 兒 歌 類 目 的 分 布 情 形 ( ) 26 23 22 16 61 38.6 16.5 ( )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1. 158 2.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79 第 二 節 研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台 中 市 財 團 法 人 光 華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專 業 科 目 -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教 案 本 適 用 科 別 : 機 械 科 製 圖 科 編 寫 單 位 : 光 華 高 工 機 械 製 圖 科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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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委 員 會 於 1987 年 1 月 發 布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6 號 退 休 福 利 計 畫 之 會 計 與 報 導, 並 於 1994 年 重 新 編 排 格 式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2001 年 4 月 決 議, 依 據 舊 章 程 所 發 布 之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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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3 4 2 5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 宜 大 學 教 師 升 等 資 料 ( 僅 供 參 考 ) 一 姓 名 : 二 單 位 : 三 現 職 : 四 學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五 經 歷 ( 請 詳 填 起 訖 日 期 ): 六 教 師 證 書 字 號 : 年 資 起 算 日 : 七 學 術 專 長 領 域 : 八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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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原 課 程 名 稱 修 改 後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數 護 理 助 產 學 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 護 理 助 產 學 II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II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進 階 護 理 助 產 學 實 習 6 表 1-: 課 程 名 稱 開 課 時 間 修 訂 表 課 程 名 稱 原 開 課 學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財 務 委 員 會 討 論 文 件 2011 年 5 月 27 日 總 目 173- 學 生 資 助 辦 事 處 分 目 228 學 生 資 助 請 各 委 員 批 准 由 2011/ 12 學 年 起 推 行 有 關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的 改 善 建 議 問 題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下 稱 文 憑 考 試 ) 將 於 2011/ 12 學 年 首 次 舉 行 我 們 須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總 說 明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業 於 一 百 年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制 定 公 布, 並 自 一 百 零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施 行, 依 本 法 第 五 十 五 條 規 定 : ( 第 一 項 )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許 可 設 立 核
法令輯要9809
證 券 暨 期 貨 月 刊 第 二 十 七 卷 第 十 期 法 令 輯 要 本 刊 資 料 室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9 月 14 日 發 文 字 號 : 金 管 證 期 字 第 0980040418 號 主 旨 : 公 告 期 貨 商 得 受 託 從 事 期 貨 交 易 之 交 易 所 及 種 類 依 據 : 期 貨 交 易 法 第 五 條 公 告 事 項 : 一 公 告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目 次 頁 次 一 總 說 明 ( 一 ) 概 況 1 ( 二 ) 工 作 計 畫 或 方 針 3 ( 三 ) 本 年 度 預 算 概 要 4 ( 四 ) 前 年 度 及 上 年 度 已 過 期 間 預 算 執 行 情 形 及 成 果 概 述 5-6 二 主 要 表 ( 一 ) 收 支 營 運 預 計 表 7 ( 二 ) 現 金 流 量 預 計 表 8 ( 三 ) 淨 值 變 動 預 計 表 9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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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政 部 公 告 發 文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0 日 發 文 字 號 : 台 內 役 字 第 1010830457 號 附 件 : 主 旨 : 預 告 修 正 免 役 禁 役 緩 徵 緩 召 實 施 辦 法 依 據 : 行 政 程 序 法 第 151 條 第 2 項 及 第 154 條 第 1 項 公 告 事 項 : 一 修 正 機 關 : 行 政 院 二 修 正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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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別 :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等 別 : 四 等 考 試 類 科 : 財 稅 行 政 金 融 保 險 科 目 : 會 計 學 概 要 一 甲 公 司 X5 年 12 月 31 日 應 收 帳 款 帳 齡 分 析 表 如 下 : 帳 齡 期 間 金 額 預 估 回 收 率 未 到 期 $350,000 99%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1984 076
F O R U M 學 校 體 育 教 師 與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之 對 談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 ( 星 期 三 )18:30~20:30 地 點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綜 合 體 育 館 247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周 宏 室 教 授 ( 國 立 體 育 大 學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體 育 署 與 談 人 ( 按 姓 氏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圖 書 資 訊 與 檔 案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修 業 要 點 98 年 10 月 9 日 98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通 過 105 年 5 月 16 日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2 次 所 務 會 議 修 正 通 過 (105 學 年 度 起 入 學 生 適 用 ) 一 本 要 點 係 為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105輔系科目學分表
國 立 中 正 大 105 年 度 輔 目 分 表 文 文 中 國 文 外 國 語 文 申 請 名 額 標 準 及 條 件 指 定 必 修 目 分 任 選 必 修 目 分 申 請 人 : 不 限 無 申 請 人 : 不 限 須 檢 附 104 年 第 1 期 之 成 績 排 名 中 國 文 史 (6 分 ) 文 字 (4 分 ) 中 國 思 想 史 (6 分 ) 大 一 英 語 聽 講 (6 分 )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 ) 13 年 類 師 在 職 進 修 專 錄 組 別 別 考 試 科 目 考 試 規 定 及 資 格 限 制 取 人 數 台 北 市 立 大 心 諮 商 位 1. 筆 試 9% 心 ( 含 測 驗 評 量 ) 輔 導 諮 商 2. 服 務 年 資 積 分 1% ( 須 繳 交 服 務 經 歷 證 明 文 件 ) 持 有 國 民 小 或 稚 園 合 格 師 證 書, 並 符 合 下 列 任 一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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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實 施 細 則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建 設 部 令 第 52 號 目 錄 一 九 九 六 年 七 月 一 日 第 一 章 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四 章 第 五 章 總 則 考 試 注 冊 執 業 附 則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根 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建 築 師 條 例 ( 以 下 簡 稱 條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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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基 础 部 分 - 色 彩 TM TM Premier B2C Sales to China 2014 TM OCR www.divcom.com.hk/ocrc 現 在 開 始 計 劃 訪 問 亞 洲 零 售 博 覽 的 行 程! 交 通 配 套 乘 車 路 線 : 由 機 場 乘 坐 公 共 汽 車 : A11 或 E11 到 灣 仔 (~80 分 鐘 ) 地 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