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碩簡章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93碩簡章"

Transcription

1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2:00 止繳費期間 :107 年 12 月 4 日 9:00 至 108 年 5 月 28 日 15:30 止 報名網址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招生系統 :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icare@cycu.edu.tw 服務電話 :(03) 及各系所服務電話傳真專線 :(03) 地址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 維澈 401) 經 107 年 11 月 8 日 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2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3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4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學程簡介 設置宗旨為因應全球化發展 科技快速變遷及產業 文化 教育全球化之趨勢, 台灣為建立在新科技 全球化時代之競爭力, 更應即起開拓全球化 國際化之教育培育未來的國際化青年以面對隨之而來的挑戰, 因此本校為落實學用合一, 強化全球化, 於 106 學年度申請並經審核通過成立 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Chung Yuan Christian Unicersity and Temple Undergraduate Degree Program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 以下簡稱本學程 ) 本學程設置宗旨為提升學生跨國學習機會 打造全球型專業人才, 學生透過 2+2 學程至海外學習專業及通識課程與兼具語言與商學管理實務之訓練, 培養學生之國際商業能力, 增進跨文化思維, 成為與國際接軌且具獨立性的全球型專業人才 課程規劃本學程採多元開課模式, 大一大二於中原大學商學院專班就讀, 課程除了培養基礎商管專業能力外, 增加全英語密集課程 暑期全英語營隊 國際菁英人才課程 托福加強班, 輔助英語能力提升及支援學生通過天普大學 GPA3.0 與托福 IBT85 或雅思 6.5 之英語門檻, 除了英文訓練外,2+2 學程採師資互訪機制, 前兩年部分課程由天普大學教師親自來台授課, 其中教授專業課程涵蓋到合作學校進行短期教學與學術研究, 並與本校教師配搭協同教學 ; 大三大四至美國天普大學福克斯商學院就讀, 課程安排專業學程與商學管理實務之訓練, 可獲得天普大學提供的實習機會, 兩校課程相互鏈結 相輔相成, 以落實多元文化之養成, 並培育堅實的溝通能力, 打造國際職場競爭力 師資特色本學程師資除了以本校商學院各系的專業師資外, 也結合天普大學福克斯商學院專業師資共同規劃與開授, 達到全校性之師資交流, 因師資互訪機制, 希望透過本學程豐富之合作課程, 互相探訪實驗室且面對面交流討論合作契機, 在學術領域形成實力堅強的師資團隊, 透過國際合作機會, 提升本校國際能見度 學術研究影響力及教研品質, 促進重點研究領域, 達到國際一流水準 期望能藉由兩校師資提供專業領域知識 以及商學管理實務應用訓練策略, 培養學生成為商學管理的獨立性全球專業人才, 在國際就業市場上更貼近企業的需求

5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7 年 12 月 108 年 5 月 108 年 6 月 108 年 7 月 108 年 9 月 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日一二三四五六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重要日程 項目 日期 107 年 11 月 簡章公告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簡章下載 ) 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 ( 曾任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 ) 附表 1 第七條 (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 附表 2 且不具備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資格之一者報考資格審查申請 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九條第五項 (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 報考者繳交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及學歷證明相關文件 網路報名 ( 請依右列期限完成相關程序 ) 一 線上報名並取得繳費帳號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 二 繳費 ( 取得繳費帳號後, 請於期限內完成繳費 ) 三 列印准考證明 ( 轉帳成功 30 分鐘後, 即可於系統上列印 )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登入後列印准考證明 ) 完成准考證明列印, 才表示報名成功 審查資料繳交日期國內郵件 : 親送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國外郵件 : 須於 108 年 5 月 29 日 ( 三 ) 前寄達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逾時視同缺考, 請考生自行斟酌郵寄時間, 造成延誤由考生自行負責 108 年 05 月 07 日 ( 二 ) 前郵寄或親送 報考資格審查需二週之工作天, 請申請人自行注意考試報名時間, 如報名時間開始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尚未確認, 請先行報考, 如報考資格審查不通過, 本校將撤銷申請人之報考並退報名費, 申請人不得異議 108 年 05 月 28 日 ( 二 ) 前郵寄 親送或傳真 (03) 報名期間 107 年 12 月 04 日 ( 二 )09:00 至 108 年 05 月 28 日 ( 二 )12:00 繳費期間 107 年 12 月 04 日 ( 二 )09:00 至 108 年 05 月 28 日 ( 二 )15: 年 05 月 28 日 ( 二 ) 前 通知考生參加面試 ( 個別以 或電話聯絡 ) 107 年 12 月 25 日 ( 二 ) 至 108 年 06 月 03 日 ( 一 ) 面試日期 ( 採分批甄審, 依個別約定時間進行面試 ) 108 年 01 月 12 日 ( 六 ) 至 108 年 06 月 08 日 ( 六 ) 開放查詢成績 ( 不含榜單 )(icare.cycu.edu.tw 成績查詢 ) 108 年 06 月 14 日 ( 五 ) 108 年 06 月 17 日 ( 一 )17:00 止 成績複查申請 (icare.cycu.edu.tw 成績複查 ) 開放查詢榜單 108 年 6 月 21 日起寄發成績單 (icare.cycu.edu.tw 榜單查詢 ) 正 備取生就讀意願完成登錄 (icare.cycu.edu.tw 就讀意願 ) 完成登錄後請至招生資訊系統之查詢功能查詢確認 ; 未登錄者視同放棄 可報到者資格驗證及報到 (icare.cycu.edu.tw 線上報到 ) 正取生於就讀意願點選同意後即可辦理線上報到, 不另行通知 ; 備取生於榜單報到狀態出現 可報到 即可辦理線上辦到 第一梯次報到受理期限 (icare.cycu.edu.tw 線上報到 ) 通訊報到者以郵戳為憑, 亦可於期限內親自送件至本校招生中心, 逾期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遞補驗證報到 ( 個別通知 ) 108 年 06 月 20 日 ( 四 )12: 年 06 月 20 日 ( 四 )12:00 至 108 年 06 月 24 日 ( 一 )17:00 止 108 年 06 月 20 日 ( 四 )12: 年 06 月 20 日 ( 四 ) 至 108 年 06 月 27 日 ( 四 ) 止週一至週五受理時間 8:30~12:00 13:30~17:00 遞補至本校 108 學年上學期行事曆開始上課日止

6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流程圖 開始報名 進入本校招生資訊網 :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請詳閱招生簡章, 並依據簡章日程及時間辦理 招生簡章下載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簡章下載 並選擇 招生類別 分類查詢 點選 考試名稱 閱讀報名宣告及注意事項 不同意 離開報名系統 同意 選擇 報考系 ( 所 ) 組 鍵入考生 身分證字號 及 生日 同一考生可報考不同系組, 若因考試時間相衝突請自行考量並擇一應考, 因故放棄報考者請注意退費時間, 逾時一律不接受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境外生請以 居留證號 登錄 輸入個人資料, 確認資料無誤後, 按下 確認報名 後送出 產生繳費帳號 報名表中所有欄位, 請輸入正確資料, 並仔細核對是否正確, 以利聯繫並確保個人權益 點選 確認送出 後資料不得更改 持繳費帳號至銀行或郵局臨櫃匯款或 ATM 轉帳 繳費完成 30 分鐘後 繳費前請先確認報名系所組是否正確, 如有誤請勿繳費, 請重新上網填報正確之系 ( 所 ) 組再以新帳號繳費, 以完成報名程序 進入招生資訊網 :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點選 考試名稱 閱讀報名宣告及注意事項 不同意 離開報名系統 同意選擇 報考系 ( 所 ) 組 鍵入考生 身分證字號 及 生日 不成功 顯示繳費交易結果 成功 列印 准考證明 或郵寄審查資料之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准考證明列印完成即表示報名成功 請使用 A4 白紙列印准考證明, 若無法於系統中列印准考證明時, 有可能是繳費未完成, 請於繳費期限截止前電洽招生專線 (03) 請列印報名表自行存查 ( 不須寄回 ), 若發現有誤, 請於報名表上直接手寫更正後簽章傳真回本校,Fax:(03) , 或 icare@cycu.edu.tw 依簡章規定如須繳交審查資料者, 請列印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並以限時掛號或親送教務處招生服務中心

7 目錄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一 報考資格 1 二 報名費相關規定 4 三 報名程序 4 四 成績 名額處理方式 6 五 成績查詢 成績複查 放榜規定 6 六 入學資格 6 七 報到 7 八 學雜費收費標準 9 九 附則 9 十 招生科系 名額 評分項目及配分 考試日期 10 附錄 附錄 1: 中原大學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規定 11 附錄 2: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13 附錄 3: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19 附錄 4: 香港澳門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21 附錄 5: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22 附錄 6: 中原大學雙重學籍學生處理要點 25 附錄 7: 繳費方式 26 附錄 8: 中原大學招生考試試場規則 27 附錄 9: 中原大學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28 附錄 10: 中原大學路線及停車指示圖 29 附錄 11: 桃園客運 中壢客運 國光客運 至中原大學公車時刻表 30 附錄 12: 中原大學校園地圖 31 附表 附表 1: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資格審查申請表 32 附表 2: 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七條資格審查申請表 33 附表 3: 持 境外學歷 入學報到時須檢覈之證明文件 34 附表 4: 持 境外學歷 報考考生切結書 35 附表 5: 報名異動申請書 36

8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一 報考資格 : 本考試採先報名 面試, 錄取後報到時再審查報考資格, 請自行確實審視資格, 若資格不符將無法報到入學, 考生不得異議及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請考生審慎確認以下各項報考資格及規定 ( 一 ) 本招生依 中原大學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規定 辦理 ( 二 ) 本學程以招收本地生為主, 不受理外籍生 香港 澳門及大陸人士報考, 惟非香港澳門及非大陸之外籍人士已取得在臺合法長期居留者始可報考, 且不得以錄取本學程為由申請在臺居留 ( 或延長居留期間 ), 考生需於報名截止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將在臺居留證明文件傳真至 (03) , 入學驗證報到時需繳驗居留證明文件正本 ( 三 ) 學歷 ( 力 ), 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 1. 凡於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 含應屆畢業生 ) 2. 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附錄 2), 具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資格者 ( 四 ) 持境外學學歷報考者應注意事項 : 1. 於錄取後辦理報到時, 須繳驗學歷證件, 資格不符規定者取消入學資格 2. 需符合相關學歷採認辦法 : (1) 持國外地區學歷, 應依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辦理 ( 附錄 3) (2) 持香港或澳門學歷, 應依 香港澳門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 附錄 4) (3) 持大陸地區學歷, 應依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辦理 ( 附錄 5) 3. 需於報名截止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 填具本簡章附表之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簽名後附上學歷證明相關審查文件, 傳真至 (03) , 獲錄取者於報到時應繳驗報名時所述之學歷證明相關審查文件正本無誤後始得入學 ( 五 ) 以同等學力身分報考者應注意事項 : 1. 持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 應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辦理 ( 附錄 2) 2. 僅下列二種同等學力身分報考者需事先審查, 其餘身分採先考後審方式, 錄取報到時再審核報考資格 (1) 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之第六條 :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資格者 (2) 符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之第七條 : 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 資格者 (3) 上述 1~2 項身分報考者, 請於 108 年 5 月 7 日 ( 二 ) 前, 備妥 曾任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 ( 附表 1) 或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 附表 2) 及相關學歷證件或證明文件, 以親送或掛號郵寄方式至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收 1

9 學力審查應繳交證明文件一覽表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項次學力類別應繳證明文件及說明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高級中等學校肄業 專科肄業 其他同等學力 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第六條 : 曾任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 第七條 :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 1.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2.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3.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4.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5.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畢業證書 (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先檢附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 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附歷年成績單 )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附歷年成績單 ) 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附歷年成績單 ) 修 ( 結 ) 業證明書 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高中學力證明書 考試及格證明書 考試及格證明書 技術士證及相關工作證明書 技術士證及相關工作證明書 技術士證報名前繳交 :(108 年 5 月 7 日前 ) 1. 曾任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資格審查申請表 2. 由任職學校出具之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教師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 報名前繳交 :(108 年 5 月 7 日前 ) 1.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資格審查申請表 2. 符合申請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 學分證明書 2

10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項次 學力類別 應繳證明文件及說明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 1.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可之高 學分證明書 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2.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學分證明書 境外學歷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1. 完成三年實驗教育 2. 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滿三年 境外學歷 1. 境外學歷 ( 非香港澳門或大陸學歷 ) 2. 香港或澳門學歷 3. 大陸學歷 1. 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機關發給之完成實驗教育證明 2. 核准辦理實驗教育函件 學生證 ( 或前一學年度學習狀況審議通過函 ) 及切結書 ( 若辦理實驗教育前曾於高中就讀, 須另檢附高中歷年成績單 ) 須依相關辦法之規定, 完成驗證或採認程序 :( 參考簡章附表 3) 入學大學同等學歷認定標準第九條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報名時繳交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 ) 1.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 附表 4) 2.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附表 3) 注意事項 已有我國合法長期居留身分者, 需檢附在臺居留證明文件影本, 於報名截止日前與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一併寄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入學驗證報到時需繳驗居留證明文件正本, 且不得以錄取本項招生考試為由申請在臺居留或延長在臺居留期間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依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之規定辦理 ( 詳參簡章附錄 3~5) 並符合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之同等學歷 ( 力 ) 者始可報考, 考生需另填具簡章附表 4 之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並附上應備審查文件 ( 學歷相關證明文件 ), 於報名截止日前與指定繳交之審查資料一併寄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僑生 港澳生 外國學生及大陸地區學生等之境外特種生不得報名參加本項招生考試, 前開學生應依其就學相關辦法規定辦理 考生資格含學歷 其他相關條件要求之認定, 以報名完成送達本校之證明文件為準, 所有學歷證明文件正本, 均於入學驗證報到時審查, 經驗證若與考生登錄之報名資料不符或證件有偽造 變造 假借 冒用 不實或不符報考資格等情事, 經查證屬實者, 未入學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已入學者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學歷證件 畢業後始發現者, 除勒令註銷其學位證書外, 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考生能否應試 錄取後能否就讀, 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或遵照所屬機關或上級機關之規定辦理 3

11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二 報名費相關規定 : ( 一 ) 報名費 : 新台幣 1,400 元整 ( 二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名費全額減免 : 於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中午 12 時報名截止前, 檢附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享有免繳交報名費之優待, 逾時不予優待 ( 三 ) 繳費方式 : 一律使用本簡章所規定之繳費方式, 詳參本簡章附錄 ( 四 ) 退費規定 : 1. 考生得於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傳真或親送書面聲明之方式提出放棄報名, 報名費扣除處理手續費 400 元後, 其餘退回考生, 逾期辦理者一律不接受任何理由申請退費 2. 如於審查資料時發現考生報考資格或報名條件不符系 ( 所 ) 組要求者, 將取消其報名並退費, 報名費扣除審查資料及作業費 600 元後, 其餘退回考生 ; 如於面試時發現, 則不予退費 3. 未依系所規定繳交審查資料者視同該科成績缺考, 不得申請退費 三 報名程序 : 請依規定期限辦理相關作業, 可同時參考目錄前頁之報名留程圖 操作程序 步驟 1 : 線上報名 規定期限作業方式 107 年 12 月 04 日 ( 二 )09:00 至 108 年 05 月 28 日 ( 二 )12:00 止 報名網址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選擇招生項目 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完成並取得繳交報名費之繳費帳號 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確認報考資格 ( 詳參簡章 P1: 報考資格 ) 2. 一律採網路報名, 不受理通訊及書面報名 3. 本校教務處招生服務中心 ( 維澈 401 室 ) 於報名期間上班時段提供現場網路報名服務 4. 網路報名資料填寫完成, 系統會於畫面上顯示繳費帳號, 並以簡訊傳送繳費帳號至考生報名時提供之手機號碼, 報名後亦可於報名系統查詢繳費帳號 5.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考生 : 亦需於網路報名, 填寫報名資料完成並取得繳交報名費之繳費帳號 ( 暫毋須繳費 ), 請將證明文件以傳真 (03) 或親送至招生中心 ( 維澈樓 401 室 ), 惟各次考試報名費全額減免以一系組為限, 報考二系以上者, 請於證明上標明欲減免之系組 6. 為免權益受損, 網路報名所登錄之郵遞區號 收件地址 手機 電話 信箱等聯絡方式, 請謹慎確認 如有因登錄資料不齊全或有誤, 而遭退件及延誤等情事, 由考生自行負責 7. 同一系 ( 所 ) 組不得重複報名 同時報名一系 ( 所 ) 組以上者, 請自行注意筆試或面試時間地點相關事宜, 遇有時間衝突或其他情事時, 不得要求招生委員會調整筆試或面試時間亦不得要求退費, 其結果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8. 肢體等行動不便需特別協助之考生, 請於網路報名系統之 行動不便者需求註記 欄填列註記, 本校招生委員會將儘量配合及提供相關協助 9. 報名所繳證件影印本 報名費 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4

12 操作程序 步驟 2 : 繳費 步驟 3 : 列印准考證明 規定期限作業方式 107 年 12 月 04 日 ( 二 )09:00 至 108 年 05 月 28 日 ( 二 )15:30 止 持繳費帳號至自動櫃員提款機 (ATM) 轉帳, 或至銀行 郵局臨櫃匯款, 繳費方式詳見本簡章附錄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考生 : 毋須繳費, 請於報名截止前將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開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註明聯絡電話及報考系所傳真 (Fax:(03) ) 或親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逾期者請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 於期限內繳費完成 30 分鐘以後 操作網址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資訊查詢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列印准考證明 考生完成繳費後, 請於網頁上自行以 A4 白紙列印准考證明, 完成此步驟即完成報名手續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注意事項 1. 繳費前請先確認報名系 ( 所 ) 組是否有誤, 如有誤請勿繳費, 請重新上網報名並選擇正確之報考系 ( 所 ) 組, 取得新繳費帳號後再行繳費 2. 繳費後, 請確認轉帳或匯款交易單是否確實入帳 若發生轉帳未成功且未察覺之情事, 其結果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3. 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之考生 : 證明核驗後符合報名費減免資格 ( 優惠限 1 系 ( 所 ) 組 ) 者, 本校將以簡訊通知考生, 考生至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明後, 即完成報名程序, 若報考二系以上請依系統中產生之報名費金額繳費 4. 繳費完成後, 若發現報名個人資料 ( 除報考系 ( 所 ) 組別 選考科目 應試考區外 ) 有錯誤, 請列印後直接以手寫更正, 並簽名傳真 (03) 至本校修正 5. 報名程序確認完成後 ( 已繳費 ),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或群組 1. 於規定期限內繳費完成 30 分鐘後, 請立即至報名系統列印准考證明, 如無法列印准考證明, 請儘速持金融機構之 繳費明細存根 向本校招生服務中心確認 2. 完成列印准考證明方可確保報名成功 3. 考生提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經核驗後符合報名費減免資格者, 本校將以簡訊通知考生, 考生至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明後, 即完成報名程序 4. 任一招生考試時考生應依本校招生試場規則之規定攜帶准考證明及身分證 ( 或具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 應試, 以備查驗 5. 准考證明須妥為保存, 如有毀損或遺失, 應於考試前自行於招生網頁上列印准考證明 步驟 4 : 繳交審查資料 國內郵件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親送或郵寄, 以郵戳為憑 國外地區郵寄審查資料必須國外於 108 年 5 月 29 日 ( 三 ) 前郵件寄達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操作網址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資訊查詢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列印報名封面 將學程指定繳交資料放入信封, 報名封面貼於信封外, 以掛號方式郵寄, 或親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持國外學歷報考者, 另將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及學歷證明相關審查文件傳真 (03) 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外籍人士 ( 且非香港澳門及非大陸人士 ), 另將在臺長期合法居留證明文件傳真 (03) 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1. 繳費成功後方可上網列印 報名寄件信封封面 依系所指定繳交資料順序排列文件, 寄送前請再次檢查確認 2. 可於本校上班時間, 至招生服務中心 ( 維澈樓 401 室 ) 登錄收件或以掛號郵寄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收 逾期恕不退費亦不退件 未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者, 若遺失信件將無憑證可追查 3. 審查資料請務必列印 報名寄件信封封面, 以免影響收件速度, 收件狀態可至招生資訊網查詢 (icare.cycu.edu.tw 資訊查詢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 資料收件查詢 ) 4. 報名繳交所有資料, 不論錄取與否, 均留校存查 1 年後銷毀, 概不退還 重要文件, 請勿以正本送審 5. 考生如繳交之報名資料不全而遭撤銷報名無法應試者, 由考生自行負責, 請考生郵寄報名資料前, 務必再次確認 6. 未繳交書面資料者, 其審查資料成績以 缺考 計 7. 如面試時需繳交資料, 其期限由各系 ( 所 ) 自訂, 請參閱簡章內系 ( 所 ) 分則或面試公告 8.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 另將簡章附表 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及學歷證明相關審查文件傳真 (03) 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5

13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四 成績 名額處理方式 : ( 一 ) 成績處理方式 : 1. 面試缺考者不予錄取 2. 依各項成績相關規定, 由招生委員會訂定最低錄取標準並決定錄取名單 凡成績已達錄取標準而非正取者, 均為備取生 未達最低錄取標準或各學程相關規定者, 雖有名額, 亦得不足額錄取 3. 各學程組別錄取之正 備取生, 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以各學程組別之同分參酌順序處理 同分參酌結果排名仍相同者均列入正取或備取生 4. 成績按各學程組別訂定之比例計算, 以所得總分高低錄取 5. 凡成績已達錄取標準而非正取者, 均為備取生 ( 二 ) 名額處理方式 : 1. 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2.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七條(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 ) 招收人數以各學系所 ( 組 ) 招生名額 50% 為上限 3. 正取生報到後, 如遇缺額, 得於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前, 以備取生遞補至原核定招生名額數 ; 其遞補期限, 不得逾本校入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 4. 正取生報到後遇缺額得以備取生遞補錄取至核定招生名額額滿為止 ; 不足額錄取者, 不得列備取生 五 成績查詢 成績複查 放榜規定 : ( 一 ) 成績查詢 : 108 年 6 月 14 日 ( 五 ) 中午 12 時起上網查詢成績 ( 不含榜單 ), 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資訊查詢 ( 二 ) 成績複查 : 於規定期限內上網申請成績複查 icare.cycu.edu.tw 成績複查 1. 複查時間 :108 年 6 月 14 日 ( 五 ) 至 6 月 17 日 ( 一 ) 下午 17 時止 2. 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 得依簡章規定於期限內申請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以重新核計試卷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 考生不得申請閱覽 影印 抄寫 攝影 重新閱卷 重新評分 評分標準 試題參考答案或告知命題 閱卷 審查 面試委員之姓名相關資料 ; 考生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3. 成績複查費用 50 元 / 科, 申請及繳費方式, 請參考簡章附錄 7 4. 考生成績經複查後如有更異, 依實際情況重新計算成績及更正 ( 三 ) 放榜查詢 : 108 年 6 月 20 日 ( 四 ) 中午 12 時起上網查詢榜單, 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榜單查詢, 選擇考試類別 選擇系所組 ( 四 ) 考生可逕行於本校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資訊查詢 查詢成績; 成績複查 申請成績複查 ; 榜單查詢 查看榜單; 就讀意願 登錄就讀意願, 或洽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03) 未依上述方式辦理而逾相關作業期限者,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六 入學資格 : ( 一 ) 報名考生需通過考試並達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之錄取標準, 同時需符合本簡章所訂相關學歷 ( 力 ) 經歷之相關要求 ( 二 ) 本校於入學驗證報到時, 審查入學資格 ( 學歷 ( 力 ) 經歷證件), 若資格不符將無法報到入學 6

14 七 報到 :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到程序分為二階段, 考試達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之錄取標準, 亦即正 備取生皆須辦理, 並須符合本簡章規定之各項報考資格, 方可入學 規定期限操作程序對象注意事項作業方式 第一階段 : 上網登錄就讀意願 正取生及備取生 108 年 6 月 20 日 ( 四 )12:00 至 108 年 6 月 24 日 ( 一 )17:00 止 操作網址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就讀意願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 按下 同意 登錄後, 請登出, 並再次至招生資訊網 就讀意願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 查詢就讀意願登錄狀態 1. 正取生及備取生皆須於放榜後, 使用招生資訊系統之就讀意願登錄功能, 登錄並傳送就讀意願, 逾期未成功登錄者以放棄入學資格論 2. 為確保自身權益, 登錄後請務必於登錄截止日前, 再次進入至招生資訊網之就讀意願功能項下, 查詢並確認個人之 就讀意願 欄是否已變更為 同意就讀, 以確保個人權益 3. 報考多系 ( 所 ) 組時, 放榜後皆為正取者請擇一正取系 ( 所 ) 組登錄就讀意願 第二階段 : 入學驗證報到前的準備 ( 驗證注意事項 ) 1. 持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證明者, 應繳交網路報名時所提之學歷 ( 力 ) 證書正本, 如報到時尚未取得證書者, 可於報到系統勾選切結, 保證於規定期限內補繳, 逾期未繳交相關學歷證書正本者, 其缺額依規定由入學考試備取生遞補, 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2.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 經錄取後報到時須繳驗之文件請參照簡章附錄 證明文件如無法於報到日備齊, 可先簽立切結書, 最遲應於該學期新生註冊日前繳驗, 否則視同資格不符, 撤銷入學資格 3. 持國家考試及格證書入學者, 應依據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二條第九項規定辦理 ( 詳參附錄 2), 報到時繳驗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證明 或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明 4. 持技能檢定合格入學者, 應依據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二條第十一項規定辦理 ( 詳參附錄 2), 報到時繳驗 :( 以下三項擇一辦理 )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5. 曾任學校之專業技術人員或技術教師者, 應依據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規定辦理 ( 填寫 附表 1 ), 且經本校報名前審查通過者, 無須再繳驗相關證件 6. 於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依據教育部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七條規定 ( 填寫 附表 2 ), 且經本校報名前審查通過者, 無須再繳驗相關證件 7

15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操作程序 第二階段 : 入學驗證報到 通訊 ( 郵寄 ) 或 現場 二擇一 對象 榜單中狀態為 可報到 之正取生及備取生 規定期限 作業方式 108 年 6 月 20 日 ( 四 )12:00 至 108 年 6 月 27 日 ( 四 )23:59 止上班日每日受理時間 : 9:30~12:00 13:30~16:30 備取生遞補報到時間將依通知辦理 操作網址 : 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線上報到 選擇招生項目 登入 就讀報到手續, 檢核並修正個人基本資料完成後, 自行列印 報到單 並簽名 掛號郵寄或至現場繳交 : 簽名後之報到單 學歷證書正本 ( 郵戳為憑 ) 暫時無法繳交學歷證書者, 需於報到系統勾選切結, 並可於備註欄說明延遲繳交之原因, 請務必將簽名後之報到單傳真或郵寄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FAX:(03) ) 外籍人士 ( 非香港澳門及非大陸人士 ) 需另檢附在臺居留證正本, 且須已取得在臺合法長期居留身份, 不得以錄取本學程為由申請在臺居留 ( 或延長居留期間 ) 注意事項 1. 正取生報到可於 108 年 6 月 24 日 ( 一 ) 17:00 前, 就讀意願登錄後直接辦理線上報到, 備取生遞補報到請於報到通知規定之報到截止日前辦理線上報到, 逾期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年 6 月 20 日 ( 四 ) 以後公告之榜單狀態為 可報到 者即為可線上報到之名單, 備取生將個別通知, 考生亦可自行上網查詢 爾後遞補報到之考生將另以簡訊或 通知, 敬請留意 3. 報到注意事項均公告於招生資訊網 最新消息, 請上網參閱 4. 繳交簽名後之報到單 學歷證書正本, 請於報到截止日前掛號郵寄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 郵戳為憑 ), 或至現場繳交, 亦可委託他人代交 5. 收件地址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位於本校維澈樓 401 室 郵寄信封封面可於線上報到系統, 完成個人資料檢核後下載列印 6. 一人同時錄取 ( 含遞補錄取 ) 多系 ( 所 ) 組時, 報到時請選定一系 ( 所 ) 組辦理報到 ; 若需同時就讀多系 ( 所 ) 組者須提出雙重學籍申請, 申請單最遲應於入學驗證報到時繳交 ( 雙重學籍定義及繳交學雜費規定請見簡章第 12 頁附則 ( 四 )) 除未獲遞補錄取之系 ( 所 ) 組仍可等待遞補外, 其餘已錄取 ( 含遞補錄取 ) 或未申請雙重學籍之系 ( 所 ) 組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7. 入學驗證報到, 經報到後若有缺額, 將不定時以電話 簡訊或 通知遞補報到, 請考生留意行動電話 簡訊或 電子信箱, 並請保持電話 電子郵件信箱暢通, 個人電子郵件信箱之收件問題 ( 例 : 被丟至垃圾信箱 信箱容量已滿 網路斷線或未收信件等 ) 造成延誤由考生自行負責 8. 入學驗證報到 應繳交網路報名時所提之學歷 ( 力 ) 證書正本, 否則註銷入學資格 如報到時尚未取得證書者, 可於報到系統勾選切結, 保證於切結期限內補繳, 並聲明凡逾期未報到或逾補繳規定日期未繳交應考學歷證書正本者, 放棄報到權益, 其缺額依規定由備取生遞補, 事後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9. 未依本簡章規定辦理或逾各階段報到期限者,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10. 未依各報到程序及規定時間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逾期未完成註冊程序者 ( 以 108 學年度公告之第一學期新生註冊日為準 ), 亦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其缺額均由備取生遞補 8

16 八 學雜費收費標準 : 項目 就讀中原大學期間 就讀美國天普大學期間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費用 每年約新台幣 250,000 元 每年約美金 036,000 元 注意事項 : 1.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108 學年度若有調整將依本校公告收費 行政單位 會計室 學雜費 2. 學生就學期間之保險費 住宿費 生活費 交通費等不包含在上述所列學費中 3. 實際金額請參考赴美國留學當年度該校公布之學費標準為基準, 詳細資訊則可參閱網址 九 附則 : ( 一 ) 本校辦理招生工作時,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試務之目的下, 進行資料處理及利用 本校將善盡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 二 ) 公費生及有實習或服務 ( 服役 ) 規定者 ( 如師資培育公費生 軍警院校生 現役軍人 警察等 ), 其報考及就讀應由考生自行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自行負責 ( 三 ) 有關考試規則及處理辦法, 悉依本校考試試場規則辦理 ( 見簡章附錄 ) ( 四 ) 雙重學籍 : 1. 係指本校在學學生同時在國內 外大學修讀學位 ( 詳參簡章附錄 ) 2. 具雙重學籍學生身分者其學雜費繳交須依本校學雜費收費規定辦理 ( 五 ) 權利與義務 : 1. 凡經錄取之考生未於規定期限 ( 依學校註冊通知 ) 完成註冊手續者, 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2. 凡經錄取之考生, 因懷孕 生產 撫育三歲以下子女 重病 簽證 服兵役等理由, 而不能按時入學時, 應於註冊截止前檢具有關證明文件, 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詳情請參閱本校 學則 第六條 3. 入學甄試或考試舞弊, 經學校查證屬實或情節重大判刑確定者, 撤銷入學資格 4. 考生欲放棄錄取 ( 入學 ) 資格者, 請至 icare.cycu.edu.tw 就讀意願 放棄聲明書列印, 下載 中原大學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 填具聲明放棄事項後以傳真 (03) 或以電子郵件 至 icare@cycu.edu.tw 本校招生中心信箱, 並以電話與招生服務中心 (03) 確認是否送達 5. 凡錄取考生, 其所繳證明文件如有偽造 假借 塗改等情事, 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 不發給任何學歷證明 ; 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 除勒令註銷其畢業證明外, 並公告撤銷其畢業資格 6. 考生如對招生試務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有損及個人權益者, 得依本校 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七日內, 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7. 考生若於參加招生考試過程認為本校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時, 得向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訴 8. 其他未盡事宜以本校招生委員會之決議為準 9

17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十 招生科系 名額 評分項目及配分 考試日期 : 招生學程 學程代號 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5971B 招生名額 8 評分項目 滿分 占總成績比例 同分參酌序 檢定標準 日期 考試科目及配分 審查資料 % 2 -- 面試 % 1 本項原始成績未達 60 分者, 不予錄取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繳交資料 108 年 1 月 12 日 ( 六 ) 至 108 年 6 月 08 日 ( 六 ) ( 依個別約定時間進行 ) 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及要求 面試注意事項 放榜日期 1. 自傳 2. 高中 ( 職 ) 在校成績證明 3. 社團 / 才藝 / 活動 / 競賽 / 服務等經歷 4. 英語學習經驗 ( 例如 : 全民英檢 / 雅思 / 托福 / 多益成績 英語相關競賽或活動等證明 ) 107 年 12 月 25 日 ( 二 ) 至 108 年 6 月 3 日 ( 一 ) 以 個別寄發面試通知給考生 108 年 06 月 20 日 ( 四 )12:00 於招生資訊網 :icare.cycu.edu.tw 榜單公告 修業規定本學程修業年限 4 年 流用原則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統一分發後若有缺額, 得於本次招生補足 授予學位商學學士 學程資訊 學程服務電話學程辦公室學程網址 (03) 管理大樓 4 樓 418 室 10

18 附錄 1 中原大學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規定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7 年 3 月 16 日 106 學年度第 11 次招生委員會通過 107 年 5 月 23 日 106 學年度第 15 次招生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 年 6 月 26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號函核定 第一條本校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四條暨其施行細則第十九條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及大學單獨招生申請作業要點, 訂定本規定, 辦理經教育部核定之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事宜 第二條本校依據 中原大學招生委員會設置準則 成立招生委員會, 應擬訂招生簡章, 秉公平 公正 公開之原則辦理單獨招生事宜 第三條單獨招生之學系 學位學程及名額,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相關規定辦理, 應於招生前報請教育部核定, 並納入本校學年度招生總量名額內 第四條凡於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同等學力資格, 得報考本項招生考試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 應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九條等規定 第五條招生考試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舉行, 且以辦理一次為限, 不得將名額分次招生 第六條招生簡章應詳列招生學系 修業年限 招生名額 報考資格 考試項目 考試日期 報名手續 評分標準 錄取方式 流用原則 同分參酌比序 報到程序 遞補規定 成績複查 招生紛爭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規定, 最遲應於受理報名前二十日公告 第七條招生考試項目得採筆試 面試 書面審查 術科或實作等方式進行, 另得參採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成績 指定科目考試成績或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成績, 擇一項或多項辦理, 連同各項分數所占比率, 載明於招生簡章 如採面試 術科或實作方式者, 應以錄音 錄影或詳細文字記錄 ; 文字紀錄應於招生委員會決定錄取名單前完成, 對評分成績特優或特低者, 應於評分表件中註明理由 第八條招生委員會應於放榜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成績在此標準以上且於招生名額內之考生, 列為正取生, 其餘之非正取生, 得列為備取生 考生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 得檢具理由, 提招生委員會核定後, 不足額錄取, 並不得列備取生 正取生報到後, 如遇缺額, 得於本校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前, 以備取生遞補至原核定招生名額數 ; 其遞補期限, 不得逾本校入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 錄取考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及備取生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依據簡章所訂同分參酌處理方式及遞補規定決定錄取順序, 若分數仍相同者, 則以增額方式全部錄取 須增額錄取者, 應提招生委員會開會決定, 並將會議紀錄連同有關證明文件,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屬同分致增額錄取者, 應於本校入學年度當學期行事曆所定開始上課日後兩週內報教育部備查 二 屬校內行政疏失致增額錄取者, 應另檢附招生檢討報告, 於事實確認後一個月內報教育部核定後始得辦理 錄取名單應提經招生委員會確認後正式公告 第九條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 得依簡章規定於期限內申請成績複查, 成績複查以重新核計試卷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 考生不得申請閱覽 影印 抄寫 攝影 重新 11

19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閱卷 重新評分 評分標準 試題參考答案或告知命題 閱卷 審查 面試委員之姓名相關資料 考生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考生對招生委員會有關其個人之決議, 認為不當致有損其權益者, 得依本校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七日內, 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招生委員會自受理申訴處理案件之次日起, 應於一個月內決議後正式回復考生, 必要時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 並告知行政救濟程序 所有應試評分資料應妥予保存一年 但依規定提起申訴者, 應保存至申訴程序結束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時為止 本校辦理試務工作時, 對於命題 印製試卷 製卷 閱卷 彌封 監試 審核作品 核計成績 放榜 報到等事宜, 皆應妥慎處理, 若本人或其配偶 三親等內之血親 姻親報名考試時, 應主動迴避 參與人員對於試務工作負有保密義務 考生對招生委員會有關其個人之決議, 認為不當致有損其權益者, 得依本校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七日內, 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 招生委員會自受理申訴處理案件之次日起, 應於一個月內決議後正式回復考生, 必要時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 並告知行政救濟程序 所有應試評分資料應妥予保存一年 但依規定提起申訴者, 應保存至申訴程序結束或行政救濟程序終結時為止 招生作業之各項經費收支悉依會計作業規定辦理 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招生簡章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規定經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公布實施, 修正時亦同 12

20 附錄 2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6 月 2 日臺教高通字第 B 號令 第一條第二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 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三 ) 修滿規定年限後,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 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 或修滿規定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 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 ( 補習 ) 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 ( 班 ) 三年級 ( 延教班 ) 結業, 持有修 ( 結 ) 業證明書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 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 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 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 並有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三 ) 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 13

21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三 年滿十八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二 )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四 空中大學選修生, 修畢四十學分以上 ( 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 成績及格, 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五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 第三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八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三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休學或退學三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退學二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三 )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下學期期間, 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四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二百二十學分以上, 因故未能畢業,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 修滿二年級下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五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七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 ( 二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八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14

22 第四條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九 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證書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五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 準用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本標準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 已修習前項第八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或三年級 : 一 學士班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 ( 一 )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上學期 ( 二 ) 修業累計滿三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二年級下學期 ( 三 ) 修業累計滿四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上學期 ( 四 ) 修業累計滿五個學期以上者, 得轉入三年級下學期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滿一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專科學校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或專修科畢業 ( 二 )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 持有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五 符合年滿二十二歲 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或修滿高級中等學校規定修業年限資格之一,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八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六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一年級下學期 : 一 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空中大學 ) 肄業學生, 修滿三年級上學期,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大學二年制學士班肄業學生, 修業累計滿一個學期者, 持有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 一 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二 取得學士學位後, 並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15

23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 二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三 )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 四 ) 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 五 ) 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 持有修業證明者, 依其修業情形屬大學學士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 準用第一項第一款 第三款及第二項第一款規定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七月十三日修正施行後, 至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前, 已修習第一項第五款第二目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二十二歲年齡限制 轉學考生報考第一項及第二項轉學考試, 依原就讀學校及擬報考學校之雙重學籍規定, 擬於轉學錄取時選擇同時就讀者, 得僅檢附歷年成績單 第五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在學士班肄業, 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因故退學或休學,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 因故未能畢業, 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已滿一年,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 ( 包括實習 ) 以上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 且已修畢畢業應修學分一百二十八學分以上 四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 其為三年制者經離校二年以上 ; 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校三年以上 ; 取得專科進修 ( 補習 ) 學校資格證明書 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 比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各校並得依實際需要, 另增訂相關工作經驗 最低工作年資之規定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六 技能檢定合格, 有下列資格之一, 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 ( 一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 二 )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第六條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七條大學經教育部核可後, 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經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准其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第五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八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博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碩士班學生修業滿二年且修畢畢業應修科目與學分 ( 不包括論文 ), 因故未能畢業, 經退學或休學一年以上,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二 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修業期滿, 未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或博士學位考試, 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及檢附歷年成績單,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三 修業年限六年以上之學系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經有關專業訓練二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四 大學畢業獲有學士學位, 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16

24 第九條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五 下列國家考試及格, 持有及格證書, 且從事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六年以上, 並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 ( 一 )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 二等 三等特種考試及格 ( 二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前項各款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由各大學自行認定 ; 其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相當於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得以創作 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有關專業訓練及第四款 第五款所定與所報考系所相關工作, 由學校自行認定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應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 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 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 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一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 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 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 前項 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歷 ( 力 ) 證件 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應經我國駐外機構, 或行政院在香港 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 臺灣地區人民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外國人 香港或澳門居民,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 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 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 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 一 其畢 ( 肄 ) 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 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 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 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學士學位, 其畢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且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 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 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 轉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 ( 肄 ) 業學歷報考者, 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 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 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 學歷 ( 力 ) 證件, 及經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 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 17

25 第十條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員會審議通過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但大學得視其於國外或香港 澳門之修業情形, 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軍警校院學歷, 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 除下列情形者外, 自規定起算日, 計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一 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 : 自歷年成績單 修業證明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 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 : 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載開始日期, 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18

26 附錄 3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3 年 8 月 5 日教育部臺教高 ( 五 ) 字第 B 號令修正 第一條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大學辦理持國外學歷入學學生之學歷採認事宜, 應依本辦法規定為之 第三條本辦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採認 : 指受理學校就申請人所檢附之國外學歷文件所為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相當學歷之認定 二 參考名冊 : 指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就外國大專校院, 收錄其名稱 地址所彙集而成並經公告之名冊 三 驗證 : 指申請人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 成績證明等證件, 向我國駐外使領館 代表處 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 ( 以下簡稱駐外館處 ) 申請證明文件為真 四 查證 : 指學校查明證實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 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等事項 第四條國外學歷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 始得採認 : 一 畢 ( 肄 ) 業學校應為已列入參考名冊者 ; 未列入參考名冊者, 應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 二 修業期限 修習課程, 應與國內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第五條申請人申請國外學歷採認, 應自行檢具下列文件, 送各校辦理 : 一 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二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一份 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 免附 三 其他學校規定之相關文件 前項第一款文件, 受理學校得逕向申請人國外畢業學校查證 函請我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 或請申請人辦理驗證 第六條第八項及第九項之申請人, 得以經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出具之證明文件代替第一項第二款資料 第六條第四條第二款所稱修業期限, 指申請人停留於當地學校之修業時間, 其規定如下 : 一 持高級中等學校學歷者, 累計修業時間應符合當地國學制之規定 二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 三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八個月 四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五 碩士 博士學位同時於同校系 ( 所 ) 修習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二十四個月 六 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六個月 前項修業期限, 各校應對照國內外學制情形, 以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當地國學制 修業期間學校行事曆及入出國紀錄等綜合判斷, 其所停留期間非屬學校正規學制及行事曆所示修課時間者, 不予採計 修讀學士學位表現優異者, 其修業期限, 得由各校衡酌各該國外大學學制規定及實際情況, 予以酌減 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者, 其修業期限, 得由各校衡酌各該國外大學學制 身心障礙程度及其他實際情況, 予以酌減 經由國際學術合作模式, 同時在國內外大學修讀同級學位者, 不得全程於國內大學修業 ; 其修業期限, 得累計其停留於各當地大學之修業時間, 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不適用第一項規定 : 一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三十二個月 19

27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二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十二個月 三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修業時間至少須滿二十四個月 前項申請人於國內外大學修習之學分數, 累計應各達獲頒學位所需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上 申請人修業時間達第一項或第五項所定修業期限三分之二以上, 其修業期限得由學校就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當地國學制 修業期間學校行事曆 入出國紀錄及國內同級同類學校學制等綜合判斷是否符合大學入學同等學力後予以採認 申請人入學所持國外學歷依國外學校規定須跨國 ( 不包括我國 ) 修習者, 由申請人出具國外學校證明文件並經學校查證認定後, 其跨國之修業期限得併計為第一項所定之當地修業期限, 且該跨國修習學校應符合第四條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 申請人持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設立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學歷入學者, 其停留國內大學之修業期限得併計為第一項及第五項所定之修業期限 第七條第四條第二款所定修習課程, 如以遠距教學方式修習, 取得國外學校學歷者, 應在符合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學校修習科目學分, 或經由國際學術合作在國內大學修習學分, 其學分數並符合國內遠距教學之規定 第八條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採認, 除藝術類文憑, 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查證後採認外, 應依下列程序為之 : 一 國外高級中等學校學歷或已列入參考名冊之國外學校學歷, 由各校依本辦法規定採認 二 未列入參考名冊之國外學校學歷, 各校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查證後採認 前項採認如有疑義時, 學校應組成學歷採認審議小組進行採認 ; 該小組之組織及運作規定, 由學校定之 經前項學校審議小組審議後仍無法逕行採認者, 學校得敘明疑義, 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部協助 第九條各校辦理國外學歷查證, 應由申請人出具授權查證之同意書及相關文件 各校向申請人國外畢業學校查證, 或函請駐外館處協助查證申請人所持國外學歷之項目如下 : 一 入學資格 二 修業期限 三 修習課程 四 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對學校認可情形 五 其他必要查證事項 第十條國外學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採認 : 一 經函授方式取得 二 各類研習班所取得之修課證書 ( 明 ) 三 取得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未獲得博士學位, 申請採認相當於碩士學位資格 四 未經註冊入學及修業, 僅以論文著作取得博士學位 五 名 ( 榮 ) 譽學位 六 非使用中文之國家或地區, 以中文授課所頒授之學歷 但不包括高級中等學校學歷 七 未經本部核定, 在我國所設分校 分部及學位專班, 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取得之學歷 八 以遠距教學方式取得之學歷不符第七條規定者 第十一條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有偽造 變造 冒用等不實情事, 經調查屬實者, 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 獲錄取者, 撤銷其入學許可 ; 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 且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 ; 畢業後發現者, 撤銷畢業資格, 並請申請人繳還及註銷學位證書 ; 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二條國內各用人或考試機構採認國外學歷者, 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0

28 附錄 4 香港澳門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2 年 7 月 10 日臺教高 ( 五 ) 字第 B 號令修正 第一條本辦法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檢覈, 指香港或澳門各級各類學校畢業證 ( 明 ) 書 學位證 ( 明 ) 書 高級文憑或肄業證 ( 明 ) 書之審查 ; 所稱採認, 指經審查後就香港或澳門學歷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之認定 第三條香港或澳門中等以下學校及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之檢覈, 由受理機關或學校自行審查屬實者予以採認 前項認可名冊由教育部公告之 第四條香港或澳門專科以上學校學歷之檢覈, 應備具下列文件 : 一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學歷證件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二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三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 四 其他相關文件 第五條香港或澳門學歷經檢覈, 其入學資格 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者, 始予認定其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 第六條香港或澳門專科以上學校製發之學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予檢覈及採認 : 一 經函授或遠距教學方式取得者 二 持語文或職業訓練所獲之能力證 ( 明 ) 書者 三 修畢博士班課程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而未獲得博士學位, 申請採認為相當於碩士學位資格者 四 持名 ( 榮 ) 譽博士學位者 五 修習課程非屬正規學制者 六 在香港或澳門以外地區設立之分校就讀者 第七條受理機關或學校辦理香港或澳門學歷之採認發生困難時, 得函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 必要時並得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舉行甄試 甄試合格者, 始予採認 前項所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專科以上學校為教育部, 中等以下學校為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第八條在臺灣地區立案之香港或澳門私立學校學歷依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辦理 第九條香港或澳門中等以下學校學歷之檢覈及採認, 除本辦法之規定外, 得由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補充規定 第十條本辦法自本條例施行之日施行 但有本條例第六十二條但書情形時, 分別自本條例一部或全部施行之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21

29 附錄 5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2 年 4 月 30 日臺教高 ( 五 ) 字第 C 號令修正 第一條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以下簡稱本條例 )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辦法用詞, 定義如下 : 一 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 指由大陸地區各級各類學校或學位授予機構 ( 以下簡稱機構 ) 發給之學歷證件, 包括學位證 ( 明 ) 書 畢業證 ( 明 ) 書及肄業證 ( 明 ) 書 二 查驗 : 指查核驗明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 且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相關證件, 或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及其他依本辦法規定應檢具之相關證件 三 查證 : 指依大陸地區學歷證件 成績證明 論文等文件 資料, 查明證實當地政府權責機關對學校或機構認可情形與其入學資格 修業期限及修習課程等事項 四 採認 : 指就大陸地區學歷完成查驗 查證, 認定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相當之學歷 五 認可名冊 : 指教育部 ( 以下簡稱本部 ) 就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研究及教學品質進行認可後, 收錄其名稱 地址所彙集並公告之名冊 第三條下列人民持有大陸地區學歷證件者, 得依本辦法申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 一 臺灣地區人民 二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三 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四 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五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前項人民, 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後, 於當學期或以後學期入學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始得依本辦法申請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採認 第四條符合前條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 : ( 一 )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 畢業證 ( 明 ) 書或肄業證 ( 明 ) 書 及公證書影本 ; 必要時, 另應檢附歷年成績證明 ( 二 ) 前目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二 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 : ( 一 ) 肄業 : 1 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肄業證( 明 ) 書 歷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影本 2 本目之 1 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 二 ) 畢業 : 1 畢業證( 明 ) 書 2 學位證( 明 ) 書及歷年成績 但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 得免檢具學位證 ( 明 ) 書 3 本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指定之認證中心證明屬實之證明文件 4 碩士以上學歷者, 並應檢具學位論文 22

30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至之 3 文件, 經本部依第六條規定查證認定有疑義時, 並應檢具下列文件 : 一 前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及之 2 文件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二 前款公證書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前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居留證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申請學歷採認, 除應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 第五條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學歷採認, 除準用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規定檢具文件外, 並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明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臺灣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大學就讀後, 依第七條第二項規定,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位者, 其申請學歷採認, 得免檢具前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之 1 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畢業證 ( 明 ) 書 第六條大陸地區學歷之採認,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持大陸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第二款以外, 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採認 二 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 高等學校或機構專科學歷擬就讀學士學位, 或持大陸地區中等學校學歷擬就讀二專副學士學位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三 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碩士 博士學位, 或申請於臺灣地區大專校院依法於境外開設之專班就讀之大陸地區人民, 由就讀學校辦理查驗後, 送本部辦理查證及認定 四 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 除前款以外, 由本部辦理採認 前項第一款所稱直轄市 縣 ( 市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 無戶籍者, 指申請學歷採認當事人擬就讀學校所在地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本部辦理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查證 認定及第四款採認, 必要時, 得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為之 第七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 應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各級學歷或學位之修業期間, 規定如下 : 一 持專科學歷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二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三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八個月 四 持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五 碩士 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六 以專科學校畢業學歷或具專科學校畢業同等學力進修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六個月 經由學術合作, 同時在臺灣地區大學及本部認可名冊內所列之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修讀學位者, 該二校修業期間, 得依下列規定予以併計, 不適用前項規定 但在二校當地修習學分數, 累計應各達獲頒學位所需總學分數之三分之一以上 : 一 持學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三十二個月 二 持碩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十二個月 三 博士學位者, 累計在二校修業期間至少應滿二十四個月 前二項修業期間, 應以申請人所持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行事曆及相關文件綜合判斷 第八條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學歷之採認, 應以認可名冊內所列者為限 ; 其有下列情形 23

31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之一者, 不予採認 : 一 非經正式入學管道入學 二 採函授或遠距方式教學 三 經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方式通過後入學 四 在分校就讀 五 大學下設獨立學院授予之學歷 六 非正規學制之高等學校 七 醫療法所稱醫事人員相關之學歷 八 學士以上學位未同時取得畢業證 ( 明 ) 書及學位證 ( 明 ) 書 九 其他經本部公告不予採認之情形 第九條經本部採認之大陸地區學歷, 不得以該學歷辦理臺灣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審查及教師資格之取得 第十條外國人 香港及澳門居民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 準用本辦法所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採認之規定 第十一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自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制定生效後, 至九十九年九月三日修正生效前, 已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就讀者, 其所取得之學歷或學位, 符合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 得申請參加本部自行或委託學校 機關 ( 構 ) 或團體辦理之學歷甄試 ; 經甄試通過者, 由本部核發相當學歷證明 前項甄試, 得以筆試 口試 論文審查或本部公告之方式辦理 申請參加學歷甄試應檢具之文件, 準用第四條規定 第十二條申請人所提供之各項證件, 有偽造 變造 冒用情事者, 應予撤銷其學歷之採認, 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24

32 附錄 6 中原大學雙重學籍學生處理要點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99 年 3 月 23 日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 99 年 9 月 7 日教育部台高 ( 二 ) 字第 號函備查 105 年 3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 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本要點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暨中原大學學則第二條 第五十二條第七款規定訂定之 本要點所稱雙重學籍學生, 係指本校學生同時在國內或境外大學修讀學位 經國際學術合作至境外修讀學位者, 應依 中原大學與境外大學校院合作辦理雙聯學制實施辦法 辦理 本校在學學生應在每學年開學前填妥 中原大學雙重學籍學生登記單, 經原系 所主管同意後送教務處核備, 始得生效 具雙重學籍之學生, 其入學 選課 休學 退學 復學 轉學 轉系 成績考核 畢業等有關學籍事宜, 悉依本校學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雙重學籍之學生於入學本校前所修習之學分, 得依本校 中原大學辦理學生抵免學分審核要點 提出抵免申請 ; 入學後, 除經甄選前往於本校簽訂學術交流合作協議之學校所修習之學分, 得提出抵免申請外, 至他校所修習之學分不得提出抵免申請 本校在學學生未依規定登記核准具雙重學籍者, 得撤銷本校學籍資格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 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本要點經本校教務會議通過後公告施行, 並報教育部備查, 修正時亦同 25

33 附錄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費 : 各學系 ( 所 ) 為 1400 元 成績複查費 : 每科 50 元 線上報名 :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取得繳費帳號 ATM 轉帳或臨櫃 : 一律至全省各銀行 ( 或郵局 ) 臨櫃繳費或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 手續費最高 17 元, 由轉出帳號負擔 ), 恕不受理其他方式繳款 轉帳交易查詢 :( 於繳費 30 分鐘後可上網查詢 )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查詢轉帳交易明細 繳費後請保留自動櫃員機交易紀錄存根聯 報名費繳費期間 : 107/12/4( 二 )9:00~108/5/28( 二 )15:30 成績複查申請及繳費期間 : 108/6/14( 五 )~108/6/17( 一 ) 報 名 程 序 成績複查申請程序 成績複查 : icare.cycu.edu.tw 成績複查 取得繳費帳號 ATM 轉帳或臨櫃 : 一律至全省各銀行 ( 或郵局 ) 臨櫃繳費或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繳費 ( 手續費最高 17 元, 由轉出帳號負擔 ), 恕不受理其他方式繳款 轉帳交易查詢 :( 於繳費 30 分鐘後可上網查詢 ) icare.cycu.edu.tw 成績複查 查詢轉帳帳號 若成績複查轉帳金額或帳號忘記, 可上網至 icare.cycu.edu.tw 成績複查 複查轉帳查詢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流程 方式一 : 持兆豐商銀金融卡至兆豐商銀自動櫃方式二 : 持其他銀行或郵局金融卡至任何一銀員機轉帳 ( 免轉帳費用 ) 行或郵局自動櫃員機轉帳將金融卡插入提款機將金融卡插入提款機輸入密碼後選擇 自行轉帳 項目輸入密碼後, 銀行提款機請選擇 跨行轉帳 項目, 輸入轉帳帳號 : 請輸入上網申請之報名轉帳帳號郵局提款機請選擇 非約定帳戶 輸入 行庫代碼 : (517.. 共 14 位數 ) 請輸入 017 輸入轉帳金額 : 請輸入應轉金額輸入轉帳帳號 : 請輸入上網申請之報名轉帳帳號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請按 確認鍵, 以完 (517.. 共 14 位數 ) 成交易輸入轉帳金額 : 請輸入應轉金額列印交易明細表 ( 若忘記列印, 請持存摺至銀行補登 ) 確認轉帳帳號與金額無誤後, 請按 確認鍵, 以完成交易列印交易明細表 ( 若忘記列印, 請持存摺至銀行或郵局補登後 ) 注意 :1. 請先確認您的金融卡是否具備轉帳功能, 若沒有該功能, 請向發卡銀行 ( 或郵局 ) 申請金融卡轉帳功能 2. 完成轉帳後, 請至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確認轉帳是否成功 自動提款機 (ATM) 轉帳, 只能將存款轉出而無法轉入, 請小心查證以免上當 臨櫃繳款流程 方式一 : 至兆豐商銀臨櫃繳款 ( 免手續費用 ) 填寫 代收帳單繳款專用憑條 ( 一式二聯 ) 繳款編號 ( 代收碼 + 銷帳編號 ): 請填入上網申請之報名轉帳帳號 (517.. 共 14 位數 ) 戶名 : 中原大學 填入應繳金額至櫃台繳費 ( 免收手續費 ), 收據留存備查 方式二 : 至其他銀行或郵局臨櫃繳款 ( 匯款手續費 30 元 ) 填寫 跨行匯款單 ( 一式二聯 ) 受款行 : 兆豐銀行中壢分行 ( 代號 ) 帳號 : 請填入上網申請之報名轉帳帳號 (517.. 共 14 位數 ) 戶名 : 中原大學 匯款人 : 考生姓名 備註 : 報名費 或 複查費 ( 無則免填 ) 至櫃台繳費 ( 手續費 30 元 ), 收據留存備查 26

34 附錄 8 中原大學招生考試 依據 106 年 4 月 25 日招生委員會議修正進出試場規定 一 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時間入場, 未到考試時間, 不得先行入場, 遲到逾二十分鐘, 不准入場, 已進入試場者, 四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情節嚴重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 考生應按照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視答案卷 ( 卡 ) 考桌 准考證明三者之座位號碼須完全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在場監試人員處理 作答後始發現在同一試場坐錯座位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1.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2. 由監試人員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3. 由監試人員發現交換座位應試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作答後始發現誤入試場應試,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1. 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內發現者, 由試務人員陪同至規定試場應試, 並比照前項各款論處 2. 考試開始二十分鐘後發現者, 一律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凡經作答後, 始發現錯用答案卷 ( 卡 ) 者, 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 1. 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2. 由監試或試務人員發現者, 扣減其該科成績五分 ; 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准考證明及身分證件三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明及身分證件 ( 具有照片及身分證字號之身分證明 ) 進入試場並置放在考試桌上以便查驗 若未攜帶准考證明, 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則准予應試 ; 若未帶身分證件, 除經試務人員拍照存證外, 應於當日最末一科考試鐘聲響畢前將身分證件送至試務中心辦理核驗, 未依規定完成核驗者, 未辦理身分證件核驗之各節考試成績不予計分 四 准考證明必須保持清潔, 且不得書寫其他任何文字或符號,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文具用品五 考生違反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依規定扣減該科成績, 情節嚴重者該科不予計分 : 1. 計算器之使用, 僅限於四則運算 三角函數及對數等基本功能, 可程式之功能不可使用,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五分 2. 除繪圖另有規定外, 各科答案卷限用黑色或藍色筆書寫,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二分 3. 答案卡未以黑色 2B 軟心鉛筆劃記, 致機器無法辨識答案者, 其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 不得攜帶書籍 簿本 紙張 計算器 ( 考科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 電子產品( 例如附計算器之手錶 PDA 行動電話 電子字典 翻譯機 平板電腦 智慧手錶 智慧手環 穿戴式裝置等 ) 具有通訊 記憶 支援藍芽傳輸 拍照 錄影 聲控 上網 及簡訊等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 考試公平之物品入座 ( 置於抽屜中 桌椅下 座位旁或隨身攜帶 ),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五分 攜帶入場 ( 含指定置物區 ) 之電子產品需關閉電源及取消設定鬧鈴, 若於應試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27 時發出聲響 震動者, 扣減該科成績二分 5. 有關個人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 應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 違者扣減該科成績三分 答題規範六 考試題目除印刷不清得於發題後四十分鐘內舉手發問外, 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若答案卷 ( 卡 ) 不慎掉落, 應舉手通知監試人員後再行撿拾 考生不得要求增加各科答案卷 ( 卡 ) 七 各科答案均須寫 ( 劃 ) 在指定之答案卷 ( 卡 ) 上, 作答選擇題時必須書寫與試題相同之選項符號 答案卷 ( 卡 ) 或術科作品上不得書寫姓名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符號或文字, 亦不得擅自拆閱或污損彌封, 邊角之座位號碼不得自行撕毀 違反以上規定者扣減其該科成績二分, 並得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試場秩序八 考生應遵循監試人員指示, 配合核對准考證 身分證件及考生名冊, 並於每節考試時於試場紀載表上以正楷親自簽名, 考生不得拒絕, 亦不得藉此要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 否則依其情節提報本校招生委員會議處 九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 抄襲他人答案 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或擾亂試場秩序及影響他人作答經勸告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十 考生不得有抄襲 傳遞 夾帶 交換 頂替 威脅其他考生共同作弊 或其他舞弊情事, 違者於入場四十分鐘內限制不得出場, 四十分鐘後勒令出場, 並取消其考試資格 情節重大者函請原肄業學校或服務機關予以處分 十一 考生因病 因故 ( 如廁等 ) 須暫時離座時, 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 始准離座 考生經治療或處理後, 如考試尚未結束時, 仍可繼續考試, 但不得要求延長考試時間或補考 交卷規定十二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 應即停止作答並等待監試人員收卷, 仍繼續作答者, 扣減該科成績五分 最後五分鐘內不可自行交卷, 應靜坐於座位上等監試人員收卷後才得離開考場 繳卷離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或高聲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式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經勸止不聽者, 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 試題必須隨答案卷 ( 卡 ) 繳回, 答案卷 ( 卡 ) 不得攜出試場,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其他規定十四 考生應遵守本校校規, 校內一律不准吸煙, 經勸告不理者, 取消考試資格 十五 考生隨身所帶之物品可攜入試場內, 置放於指定位置 十六 考生如有本規則未列之其他舞弊情事 影響考試秩序 考試公平或不當意圖之行為者, 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提請本校招生委員會, 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十七 考試期間若遇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力之情事而須延期考試時, 除在本校公布外, 並在電視台及廣播電台廣播, 不個別通知考生 十八 考生之答案卷 ( 卡 ) 若於考試後登錄成績前遺失或毀損致無法計算成績者, 得予補考, 考生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須依規定時間到場補考, 拒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九 本規則經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報請校長公布施行, 修正時亦同

35 附錄 9 中原大學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5 日 105 學年度第 5 次招生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本校為維護各項招生考試公平性 保障考生權益及有效處理招生考試糾紛, 訂定 中原大學招生考試糾紛處理程序 ( 以下簡稱本程序 ) 第二條考試糾紛之處理, 由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 ( 以下簡稱招生委員會 ) 研議之 第三條招生委員會應有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 糾紛之處理, 應有出席成員二分之一同意, 方得決議 第四條參加本校各項招生考試之考生, 對本校招生委員會有關其個人之決議, 認為不當致有損其權益者, 得以書面提出申訴處理 第五條申訴處理程序如下 : 一 考生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七日內, 以書面向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 逾期原則上不受理, 惟因不可抗力, 致逾期者, 得向招生委員會聲明理由, 請求許可 申訴處理書應記載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通訊地址 申訴處理之事實及理由 二 招生委員會之召開以不公開為原則, 但得通知考生到會說明 三 招生委員會自受理申訴處理案件之次日起, 應於一個月內完成決議正式回復考生, 並告知行政救濟程序 四 招生委員會會議中之言論, 涉及考生之隱私及其基本資料, 應予保密 決議書由主席署名, 包括主文 事實 理由等 ( 不受理之申訴案件亦應做成決議書, 其內容包括主文和理由 ) 五 原則上, 同一案件之申訴處理, 以一次為限 第六條考生不服申訴處理決議, 得於收到決議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 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訴願時並應檢附本校決議書 第七條申訴處理案有調查或實地瞭解之必要時, 經招生委員會決議, 得推派委員三人成立 調查小組 為之 第八條申訴處理案提起後, 若考生就申訴處理事件, 提起訴願 行政訴訟 民事訴訟時, 應即以書面通知招生委員會 招生委員會於接獲通知後, 應即中止研議, 俟中止研議原因消滅後繼續研議 考生於招生委員會未作成決議書前, 得撤回申訴處理案 第九條招生委員會做成決議書後, 應將決議書函送考生及副知相關單位, 並應即採行 第十條依訴願決定或行政訴訟判決另為處分者, 學校即應依規定完成撤銷原處理, 保障考生權益 第十一條本程序經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報請校長公布施行, 修正時亦同 28

36 附錄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交通指南 : 新增國光客運中原大學往返台北班次請參考 33 頁 29

37 附錄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桃園客運 及 國光客運 至中原大學公車時刻表 30

38 附錄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系 / 所 / 學程 辦公室位置 系 / 所 / 學程 辦公室位置 應用數學系 科學館 5 樓 501 室 商學博士學位學程 管理大樓 4 樓 418 室 物理學系 科學館 1 樓 110 室 中原大學語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管理大樓 4 樓 418 室 化學系 理學大樓 2 樓 213 室 企業管理學系 商學大樓 2 樓 210 室 心理學系 科學館 7 樓 701 室 國際與經營貿易學系 商學大樓 3 樓 311 室 生物科技學系 生科館 1 樓 102 室 會計學系 商學大樓 4 樓 411 室 奈米碩士學位學程 科學館 3 樓 301 室 資訊管理學系 資館樓 2 樓 206 室 化學工程學系 工學館 3 樓 303 室 財務金融學系 商學大樓 3 樓 305 室 土木工程學系 土木館 3 樓 308 室 設計學博士學位學程 設計學院 1 樓 機械工程學系 工學館 2 樓 203 室 文化創意設計碩士學位學程 設計學院 1 樓 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工學館 4 樓 403 室 設計學院設計學士原住民專班 設計學院 1 樓 環境工程學系 生科館 3 樓 302 室 建築學系 建築館 2 樓 204 室 通訊碩士學位學程 電學大樓 B01 室內設計學系 望樓 1 樓 101 室 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 電學大樓 B01 商業設計學系 商設館 2 樓 201 室 工業與系統工程學系 莊敬大樓 1 樓 101 室 景觀學系 信樓 1 樓 103 室 電子工程學系 篤信大樓 1 樓 155 室 特殊教育學系 全人村南棟 1 樓 117 室 資訊工程學系 電學大樓 2 樓 209 室 應用外國語文學系 全人村南棟 5 樓 513 室 電機工程學系 電學大樓 3 樓 301 室 應用華語文學系 全人村南棟 1 樓 110 室 財經法律學系 全人村北棟 2 樓 221 室教育研究所 全人村南棟 4 樓 410 室 工程法律實務學士學程 全人村北棟 2 樓 221 室宗教研究所 全人村南棟 9 樓 723 室 數位音樂應用學士學程 全人村南棟 6 樓 619 室招生服務中心 維澈樓 4 樓 401 室 31

39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附表 1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六條曾任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教師 報考中原大學 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考試資格審查申請表 報考系組 系 組 申請人姓名 准考證號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日 : 夜 : 最高學歷 行動電話 緊急聯絡人 資格條件 姓名 : E - mail 行動電話 電話 ( 日 ): 電話 ( 夜 ) 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 :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 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教師, 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 第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檢附證明文件 檢附 學校證明文件 由任職學校出具之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教師在職或離職證明文件 申請說明 : 1. 考生不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如簡章附錄 ) 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資格之一或第九條第五項, 擬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六條之同等學力報考本校者, 請於指定期限內寄送相關證明文件, 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後, 始得報考 報名結束前資格審查尚未完成, 請先行報名, 如審查不通過, 本校將撤銷其報名, 並予以退費, 不得以本校已先受理報名為由, 要求准予報考 逾報名期限未完成報名者, 不得以資格審查未完成為由, 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2. 審查標準 :(1) 依 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或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 所聘之專 兼任技術或專業教師 (2) 年資不限 3. 請於 108 年 5 月 7 日 ( 二 ) 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 將證明文件連同本表一併寄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收 ), 或傳真至 (03) 各項證明文件均需齊備, 方可進行審查, 如有缺件, 將不予審查 報考人簽章 : 審議階段審查結果 ( 本欄考生勿填 ) 招生服務中心審查 執行長簽核 招生委員會審查 審查通過 審查不通過, 原因 : 承辦人簽章 : 年 月 日 簽核意見 : 簽章 : 年月日 審查通過 審查不通過, 原因 : 年月日 經年月日招生委員會議審議 中原大學招生委員會 ( 戳印 ) 32

40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附表 2 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報考中原大學 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考試資格審查申請表 報考系組系組 申請人姓名准考證號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日 : 夜 : 最高學歷 行動電話 公司名稱 資格條件 ( 請勾選 ) E - mail 工作職稱 依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七條就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 符合本校訂定之資格條件之一 : 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 獲得第三名 ( 含 ) 以上獎項 擁有專業書籍著作, 或發表專業論文, 具有學術卓著或實務應用價值者 具有技藝 實務 學術等方面之卓越成就, 於特定專長領域之地位享有聲譽 獲得推崇, 且提出充份證明者 運用專業知能, 在服務社會 從事公益 造福人群等方面著有成效 獲得推崇, 且提出充分證明者 請條列或另冊說明並附上送審證明文件 : 送審文件 申請說明 : 1. 考生不具備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如簡章附錄 ) 第五條第一項各款資格之一或第九條第五項, 擬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七條規定, 以 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 之同等學力報考本校者, 應符合上列本校所訂之資格條件之一, 並於指定期限內寄送相關證明文件, 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 始得報考, 報名結束前資格審查尚未完成, 請先行報名, 如審查不通過, 本校將取消其報名, 並予以退費, 不得以本校已先受理報名為由, 要求准予報考, 逾報名期限未完成報名者, 不得以資格審查未完成為由, 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2. 請於 108 年 5 月 7 日 ( 二 ) 前 ( 以郵戳為憑, 逾期不受理 ), 將相關資格條件審查文件連同本表一併寄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收 ) 3. 各項證明文件均需齊備, 方可進行審查, 如有缺件, 將不予審查 報考人簽章 : 年月日 審議階段審議結果 ( 本欄考生勿填 ) 審議通過, 原因 : 審議不通過, 原因 : 系所審議 招生委員會審議 系所主任簽章 : 年 月 日 院長簽章 : 審議通過 審議不通過, 原因 : 經年月日招生委員會議審議 中原大學招生委員會 ( 戳印 ) 33

41 附表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持 境外學歷 入學報到時須檢覈之證明文件 境外學歷類別檢覈之證明文件法規依據 境外學歷 ( 非香港澳門或非大陸學歷 ) 香港 澳門學歷 大陸學歷 一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一份 ( 非中文或英文者, 另繳交中或英譯本 ) 二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一份 ( 非中文或英文者, 另繳交中或英譯本 ) 三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正本一份 ( 應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 但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 免附 四 其他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一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學歷證件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二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三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 四 其他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一 持大陸地區學士 碩士學歷 ( 畢業 ) 入學者 : 1 畢業證( 明 ) 書影本 2 學位證( 明 ) 書影本 3 歷年成績單影本 4 畢業證( 明 ) 書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 網址 : 5 學位證( 明 ) 書經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 網址 : 6 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7 碩士以上學歷者, 應檢具學位論文 8 臺灣地區人民, 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入出國日期電子證明書正本 ( 均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 ) 9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應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0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應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11 如經查證認定有疑義時, 應另檢具下列文件 : (1) 畢業證 ( 明 ) 書 學位證 ( 明 ) 書及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2) 前項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二 持大陸地區學士學歷 ( 肄業 ) 入學者 : 1 肄業證( 明 ) 書影本 2 歷年成績單影本 3 肄業證( 明 ) 書影本與歷年成績單影本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4 前項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其他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34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香港澳門學歷檢覆及採認辦法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

42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附表 4 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 入學考試持境外學歷報考考生切結書 報考系組系組准考證號 考生姓名 身分證號 ( 或居留證號 ) 英文姓名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國籍 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 請填寫護照上之英文姓名 ) 學校所屬國家 / 州別 ( 城巿別 ) 系所全稱 所持境外學歷 學校全稱 取得學位 修業起迄年月日至年月日 學校地址 應備審查文件 ( 請考生選勾選 並檢核 ) 境外學歷 ( 非香港澳門或非大陸學歷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一分 ( 非中文或英文者, 另繳交中或英譯本 )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影本一份 ( 非中文或英文者, 另繳交中或英譯本 )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影本一份 ( 應包括國外學歷修業之起迄期間, 外國人士 僑民免附 ) 香港 澳門學歷 :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學歷證件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影本 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歷年成績證明 ( 外文應附中譯本 ) 影本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 大陸學歷 : 一 持大陸地區學士 碩士學歷 ( 畢業 ) 入學者 : 畢業證 ( 明 ) 書影本 學位證 ( 明 ) 書影本 歷年成績單影本 畢業證 ( 明 ) 書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學位證 ( 明 ) 書經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或大陸地區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屬實之認證報告影本 碩士以上學歷者, 應檢具學位論文 臺灣地區人民, 應檢具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或效期內之入出國日期電子證明書正本 ( 均應包括大陸學歷修業之起迄時間 )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 應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 應檢具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二 如查證認定有疑義時, 應另檢具下列文件 : 1. 畢業證 ( 明 ) 書 學位證 ( 明 ) 書及歷年成績單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2. 前項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三 持大陸地區學士學歷 ( 肄業 ) 入學者 : 肄業證 ( 明 ) 書影本 歷年成績單影本 肄業證 ( 明 ) 書影本與歷年成績單影本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公證書影本 前項公證書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與大陸地區公證處原發副本相符之文件影本 說明 : 1. 請於報名截止 108 年 5 月 28 日 ( 二 ) 前 ( 以郵戳為憑 ), 將相關資格條件審查文件影本連同本切結書一併寄送或傳真至本校招生服務中心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收,FAX:(03) ) 2. 應於入學報到時至 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新生註冊日前繳驗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驗證無誤後, 方可入學 切結聲明事項 1. 本人所持境外學歷證件, 為教育部認可並符合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及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之規定, 並經相關單位驗證屬實 2. 本人取得學位規定之總學分數中, 遠距教學課程未超過二分之一 3. 本人具結保證如獲錄取, 將於報到驗證時繳交上列審查文件正本 4. 若未如期繳交或經查證結果有不符教育部相關法令規定, 即由貴校撤銷入學資格, 絕無異議 此致中原大學立書人 ( 報考人 ) 簽章 : 年月日 35

43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附表 5 中原大學招生報名異動申請書招生類別 : 碩士班甄試 碩士班考試 碩士在職專班 產業碩士專班 博士班甄試 博士班考試 學士後第二專長 運動績優單獨招生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 四技二專甄選 原住民專班 特殊選才單獨招生 寒假轉學考 暑假轉學考 陸生 寒假轉學考 原住民 寒假轉學考 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 陸生 暑假轉學考 原住民 暑假轉學考 國內外大學合作學位專班 考生身分別 : 一般生 在職生 申請異動別 : 放棄報名 : 茲因 ( 放棄原因 ) 於報名期間申明放棄原報考系組, 並依簡章規定申請退回報名費, 事後絕無反悔或任何異議, 立此切結為證 退費匯款帳號 : 戶名 : ( 請附存摺封面影本 ) 銀行 ( 分行 ) 帳號 : 郵局局號 : 帳號 : 改報系組 :( 限已完成繳費者填寫, 未繳費者無須申請, 請直接以新報考系組繳費 ) 原報考系組別 : 系組 更正報考系組別 : 系 組 此致 中原大學招生委員會 准考證號 : 考生姓名 : 身分證號 : 聯絡電話 : 審核欄 日期 : 年月日 承辦人 招生中心主任 教務長 退回 NT$ 元 無需退費 異動欄 放棄報名, 系統資料已刪除 更改系組, 原系組資料已刪除, 並將資料轉入新系組承辦人 : 36 20P

44 108 學年度中原大學與美國天普大學商學管理雙學士學位學程單獨招生簡章 37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 二 )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 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三 )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 年滿二十二歲, 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 ( 一 )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 二 ) 教育部認可之非 名稱修正日期法規類別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民國 106 年 06 月 02 日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第 1 條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列印時間 :106/06/21 10:05 第 2 條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 ( 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 ) 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 一 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 一 )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條文總說明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修正條文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 為建構終身學習社會及因應國民升學及繼續進修需求, 本部遂依國際視野 制度彈性 學用密合及確保品質等原則, 全面檢討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報考資格之規範條件, 以促使本標準之規定更合乎國家與社會實際需要及人民需求, 爰修正本標準, 其修正要點如次 : 一 增訂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

More information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現行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以下簡稱本標準 ) 係於一百年七月十五日修正發布,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與家長教育選擇權, 配合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第二十三條之一之修正, 及配合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推動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制度, 並因應大學藥學系六年臨床藥學學制之設立, 以符合六年臨床藥學學制的實際狀況與規劃, 且基於鼓勵並回應國民升學需要,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碩士在職專班 : 教育研究所學系電話 :(03)265-6801 招生名額考試科目及配分 組別 ( 身份別 ) 代號名額組別項目滿分 佔總成績比例 教育行政組 7661N 14 教育行 審查資料 100 50% 學校諮商輔導組 7663N 8 政組 面試 100 50% 科學教育組 7662N 18 合計 40 名 入學資格 : 1. 大學畢業或滿足大學同等學歷 ( 力 ) 資格 2. 工作滿 1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華梵大學八十八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招生簡章 108 學年度博士班招生簡章 校址 :22301 新北市石碇區華梵路 1 號電話 :02-26632102 轉 2230~2236 傳真 :02-26633763 網址 :http://www.hfu.edu.tw LINE 官方線上咨詢服務 ID:@gotoHFU - 1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報名日期書面審查資料上傳期限口試日期 108 年 3 月 28 日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年之上學期, 因故休學或 (2) 修畢日間部三年級上退學 2 年以上, 持有附歷學期課程或夜間部四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年級上學期課程, 因故失學離校 ( 或休學 )2 書 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年以上, 持有原校修業明書 ( 或轉學 ) 證明書及歷 (3) 修讀規定修業年限最後 1 年成績單者 年之下學期 1 2 102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護理類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簡章 修訂表 貳 登記資格 ( 二 ) 同等學力 : 依據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增訂之 第 2-1 條條文及第 5 條修訂, 修正對照表如下表所示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1. 二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 5.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 1. 原第 5 條修 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正為第 1 條 (1)

More information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國內 / 國外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應用外語系學生語文證照列表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課程委員會議訂定 103 年 8 月 28 日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證照 代碼 證照名稱 / 級數 / 分數 發照單位 50187862 50188072 50189342 50187746 50187768 50187769 50187659 50187660 50186569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進修學士班簡章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107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107 學年度 原住民專班招生簡章 高齡健康與照護管理原住民專班 報名日期 : 107 年 0 1 月 10 日至 0 2 月 26 日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原住民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招生諮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More information

53 65 70 35 74 31 101 21 105 70 90 101 40 35 735 目的 : 報名資格 : 1. ( ) 2. 12 招生期別 : 36 招生人數 :40 師資陣容 : 修習課程 : 修業期限 : 3 3618 6 收費標準 : 8,500 4,000 報名方式 : 116052 64 2 1. 2. 3. 4. 5. 700 報名日期 : 105 5 27 ( ) 錄取辦法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附錄一 報名表填表說明 一 本表為報考本校 105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考試專用 二 本表除 報名序號 由本校作業人員填寫外, 其餘各欄由報考考生親自以正楷詳細填寫, 字體切勿潦草 三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應與所繳交學歷證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互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機關 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後, 或附上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四 通訊住址欄, 請填寫本年九月以前不變更且報考人最易準時收件之地址,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25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3 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3,105 網址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授予各級各類學位名稱一覽表 東海大學 103 學年度各學系畢業生授予學位中 英文名稱一覽表 學院別系所 ( 組 ) 別學士學位名稱碩士學位名稱博士學位名稱 中國文學系 Arts Arts 文學博士 中國文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Arts 外國語文學系 Arts 文學院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語教學組 外國語文學系碩士班英美文學組 歷史學系 Arts 英語教學碩士 Arts Arts in English/American Literature

More information

5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轉學錄取學校規定, 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 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

5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得三十六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修得七十二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轉學考生依原就讀學校及轉學錄取學校規定, 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 得以歷年成績單代替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符相關學歷採認法規規定 就讀藝術教育法第七條所定一貫制學制肄業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教育部臺高 ( 一 ) 字第 0990198651C 號令訂定中華民國 102 年 06 月 13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20065002B 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 並自即日生效中華民國 103 年 04 月 28 日教育部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030539B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 第 10 點 ; 增訂第 10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7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 全人之光計畫 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6 年 11 月 7 日 9:00 至 106 年 11 月 28 日 12:00 止繳費期間 :106 年 11 月 7 日 9:00 至 106 年 11 月 28 日 15:30 止 報名網址 :icare.cycu.edu.tw 網路報名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地址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 維澈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學年度產業碩士專班招生簡章 105年春季班 報名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2 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2 月 1 日 二 9 00 至 104 年 12 月 22 日 二 15 30 止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 招生系統 http://www.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icare@cycu.edu.tw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4 學年度國際碩士學位學程 招生簡章 本學程採全英語授課 報名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2:00 止 繳費期間 104 年 1 月 13 日 ( 二 )09:00 至 104 年 2 月 10 日 ( 二 )15:30 止 報名網址 :http://www.icare.cycu.edu.tw/ 點選 網路報名 104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國立台東師範學院進修暨推廣部九十學年度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30 日 104 學年度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臺東大學 104 學年度產業管理與數位行銷進修學士學位班招生簡章 校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369 號報名查詢專線 :(089)517332 517334 517335 招生專區網址 :http://coce.nttu.edu.tw/bin/home.php 網路報名系統 :http://enro.nttu.edu.tw/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學群 :A 學群 ( 二年級聯招類組 ) 臺灣綜合大學系統 105 學年度 學士班轉學生 聯合招生考試表 日期 :2016/06/02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文學院 中興大學歷史學系 5 1 文學院 成功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正大學歷史學系 2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外國語文學系進修學士班 5 文學院 中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 4 1 文學院 中興大學中國文學系

More information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華梵大學 2019(108 學年度 ) 學士班單獨招生 入學方式區分為以下二類 : 一 申請入學 二 特殊才能與實驗教育甄審入學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108 年 4 月 3 日 報名 108 年 4 月 23 日至 8 月 16 日止 面談日期 ( 一 )108 年 5 月 25 日 ( 二 )108 年 6 月 08 日 ( 三 )108 年 6 月 22 日 ( 四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東南技術學院九十六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醒吾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招生入學簡章 教育部 101 年 10 月 30 日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1132 號函核定 醒吾科技大學碩士班招生委員會 校 址 :24452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 1 段 101 號 電話總機 :02-26015310 資訊科技應用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3301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碩士班 ( 含在職專班 ): 轉分機

More information

學 國立臺北大學 106 學年度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校址 :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招生專線 :02-86741111#66119 招生傳真 :02-86718006 招生資訊網 :www.ntpu.edu.tw/exam 105.10.27 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目 錄 試務重要日程表 -----------------------------------------------------------------------------------2

More information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八十八學年度景文技術學院生委員會 依教育部 103.02.21 臺教學 ( 四 ) 字第 1030020376 號函辦理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一律由本校網站下載 校址 :24305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 3 段 22 號專線 :( 日 ) 02-22964275 傳真 :( 日 ) 02-22964276 網址 :http://www.lit.edu.tw 黎明技術學院 106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國立臺東大學106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22 日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通過 106 學年度綠色產業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考試簡章 ( 本簡章節錄自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考試簡章 ) 報名日期 105 年 12 月 19 日至 106 年 01 月 23 日止 編印單位 : 國立臺東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委員會學校地址 :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中原大學105學年度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簡章 106年春季班 105學年度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招生簡章 106年春季班 本校配合產業人才需求 強化民眾職場就業能 力 培養第二專長 辦理 商業巨量資料管理 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 歡迎已取得學 士以上學位並對跨領域學程有興趣人士報考 報名期間 105 年 10 月 18 日 9 00 至 105 年 11 月 8 日 12 00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6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6 年 10 月 26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2~1105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6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

More information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19 日 ( 一 ) 民國 107 年 4 月 18 日 ( 三 ) 注意 : 考生網路報名後, 尚需郵寄應繳資料始完成報名手續 ( 請於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107 學年度招生簡章 校址 :709 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 臺南校區 ) 網址 :www.ukn.edu.tw 電話 :06-2559000 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康寧大學 107 學年度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筆試入學招生 日程表 項目 報名 請擇一方式辦理報名 網路報名 : 日期 報名日期 : 民國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Microsoft Word - 04_101\267s\245[\251Y\261M\257Z\251\333\245\315\302\262\263\271-\275T\251w\252\251.doc) 2012 年 4 月 18 日本校 101 學年度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第 7 次會議通過 學年度 ( 新加坡 )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目錄 重要日程表 -------------------------------------------------2 考試資訊 ---------------------------------------------------3 壹 修業年限 -----------------------------------------------4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Microsoft Word - 104教專簡章-網路.doc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104 學年度 教師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招生班別經教育部 103 年 9 月 12 日臺教高 ( 四 ) 字第 1030130082 號函核定招生簡章經 103 年 11 月 18 日本校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通過地址 :30014 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電話 :(03)5213132 轉 2304 2300 傳真 :(03)561728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nhcue.edu.tw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  電話 :(082) 傳真 :(082)312347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國立金門大學進修學制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892 金門縣金寧鄉大學路 1 號網址 :www.nqu.edu.tw 電話 :(082)313367 傳真 :(082)312347 1 國立金門大學 105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網路報名 報名表件及審查資料寄送截止日 104 年 11 月 16 日 ( 一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主辦本招生, 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的目的下, 進行處理 利用及授權查核 本校將善盡良善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本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校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 107 年 10 月 17 日 108 學年度招生策略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中州科技大學招生入學服務中心校址 :510-03 彰化縣員林市山腳路 3 段 2 巷 6 號電話 :(04)8359000 轉分機 1241 ~ 1243 傳真 :(04)8344542 網址 :http://www.ccut.edu.tw 重要注意事項 一 中州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More information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教育開支 % %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 95% 1:15 2, 第七章教育 190 30 香港教育概況 12 ( ) ( ) ( ) 51 ( 15 ) 41 000 ( ) ( ) 政府的角色 112 教育開支 793 18% 714 22% 教育統籌委員會 ( ) 幼稚園教育 176 400 978 76% 95% 1:15 2,500 75 113 小學教育 266 153 452 (34 418 ) 21 53 15 909 35 095 ( ) 50%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貳 報名資訊 目 錄 重要事項說明 招生重要日程壹 招生資訊 ---------------------------------------------------------------------------- 1 貳 報名資訊 ---------------------------------------------------------------------------- 1 參 招生學系分則 ( 學系

More information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簡章公告 ( 網路下載 ) ( 一 ) 網路報名 ( 一律網路報名 ) 取轉帳編號繳交報名費資料繳交 ( 以郵戳為憑 ) 網路公告參加複審名單順序 ( 一併公告複審注意事項 ) 自行上網列印 准考證 ( 務必攜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National Kaoshiung Normal University 106 學年度藝術產業學士原住民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招生簡章公告網址 :http://www.nknu.edu.tw/~course/curricu.htm 簡章上網日期 :105 年 12 月 5 日至 106 年 1 月 13 日 簡章免費下載 報名及准考證下載網址 :http://sso.nknu.edu.tw/recruit/art-aboriginal.aspx

More information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107學年度寒假轉學考招生簡章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簡章 經本校 107 年 10 月 25 日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4 次會議決議通過編印單位 : 慈濟大學招生委員會地址 :97004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 701 號電話 :(03)8565301 轉 1104 1105 1138 網址 :http://www.tcu.edu.tw 慈濟大學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考試招生考試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簡章網路公告

More information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 # 7011 網址 :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校址 :74448 台南市新市區中華路 49 號 電話 :06-5979566 # 7011 網址 :http://www.feu.edu.tw 遠東科技大學編印 目錄 壹 103 學年度遠東科技大學碩士在職專班招生重要日程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修業年限 1 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伍 資格審查及寄發准考證 2 陸 招生系所 名額 考試科目時間...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年 12 月 04 日(五) 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 24 小時開放 105 學年度- 碩士班甄試入學 招生簡章 康寧大學 招生委員會 編印 709 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五段 188 號 www.ukn.edu.tw 06-2559000 康寧大學一 五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 日 程 表 項目 簡 章 日期 公 告 民國 104 年 11 月 04 日(三) (一)網路報名 網路填表 並郵寄報名資料 報名日期 民國 104 年 11 月 23 日(一) 民國 104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7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1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311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108 學年度 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編印單位 : 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地址 : 106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電話 :(02)33662388 轉 405 至 417 招生資訊網址 :http://www.aca.ntu.edu.tw/ 點選 招生資訊 報名登入網址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p/ 編印日期 : 中華民國 107 年 11 月 10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25 日 截止日 105 年 1 月 25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報名期間 105 年 1 月 11 日 ( 星期一 )~ 105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B34EBEC7A874B3E6BF57A9DBA5CDC2B2B3B95F E646F6378> 11114 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華岡路 55 號電話 :(02)2861-0511 傳真(02)2861-8701 http://www.pccu.edu.tw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技擊運動暨國術學系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 項目日期 簡章公告 ( 不販售紙本簡章 ) 106.1.4 (三) 網 路 報 名 網路上傳資料網路填寫報名資料 繳交報名費 (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免繳報名費 ) 106.2.8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附件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美國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高階管理碩士雙聯學位 E M B A 專班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與美國德州大學阿靈頓分校高階管理碩士雙聯學位 EMBA 專班招生委員會簡章網址 :http://www.emba.ntut.edu.tw 報名文件繳交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進修部電話 :(02)2771-2171 轉 1700 1725 傳真 :(02)2752-4269

More information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選送學生出國研修初審學生名單 ( 大陸地區 ) 學院 系所 學號 擬推薦學校 人文社會學院 中國文學系 P0500402 北京師範大學 人文社會學院 公共政策研究所 M0500480 同濟大學 工學院 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學系 D0440389 廈門大學 工學院 綠色能源科技碩士學位學程 M0422533 北京科技大學 工學院 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學系 D0438679 西安交通大學

More information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 -1- 真理大學台北校區 105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申請入學 1. 簡章公告 ( 網路自行下載 ) 105 年 3 月 15 日 ( 週二 ) 起 2. 報名網路系統開放時間 105 年 5 月 02 日 ( 週一 ) 上午 9 時 105 年 5 月 31 日 ( 週二 ) 下午 5 時 3. 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05 年 6 月 08 日 ( 週三 ) -2- 簡章在本校招生網站上免費下載,

More information

碩博士甄試招生簡章

碩博士甄試招生簡章 元智大學 106 學年度碩 博士班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壹 招考類別及報考資格 碩士班報考資格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報考之 一 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獲有學士學位者 ( 含應屆畢業生 ) 二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 獲有學士學位者 ( 含應屆畢業生 )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 須依教育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目錄 104 學年度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重要日程表... 3 壹 法令依據 :... 4 貳 報考資格 :... 4 參 修業年限與授課地點 :... 4 肆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 5 伍 考試資訊及成績規定... 6 陸 錄取標準... 7 柒 放榜... 7 捌 驗證與報到 :.. 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12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境外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越南境外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屏東大學境外招生委員會編印地址.. 90004 屏東市民生東路 51 號 ( 屏商校區 ) 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查詢電話..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08)7663800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GF-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2 月 12 日至 106 年 1 月 6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0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www.gf.ntnu.edu.tw/ (105 年 10 月 2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105 學年度秋季班 )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招生簡章 招生網址 :http://www.ncnu-com.com/emba/c/ 本校地址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TEL:+886-49-2910960 轉 4591 4592;+886-49-2918270 FAX:+886-49-291572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管理學院兩岸高階主管經營管理境外碩士在職學位學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23 日 截止日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以郵戳為憑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 中華民國 105 年 4 月 重要日程 項目 技職教育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期間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105 年 5 月 23 日 ( 星期一 ) 准考證寄出

More information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簡章網路公告 (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 ) 報名 繳費及郵寄審查資料時間網路列印准考證 ( 考生需自行上網列印 ) 日期 105 年 10 月 24 日 ( 一 ) 起 105 年 11 月 14 日 ( 一 ) 上午 9:00 起至 105 銘傳大學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依據本校 106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 (105.10.17) 決議 編印單位 : 銘傳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電話 :(02)2882-4564 轉 2523 2247 2248 傳真 :(02)2880-9774 一律採網路報名, 請至本校網址 http://www.mcu.edu.tw/ 點選 招生資 訊 點選 學士班 點選 特殊選才招生

More information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2012 年多益測驗全球考生資料統計報告 A < 1> 2012 B < 2> 100% 500 2012 2012 / 21 25 (38%) 57% (58%) 25% / 20% 35% 53% 31% 17% / 31% 12% 6 45 1-10% 81% 6 2012 48 3 30% 1 編註 1: 請見 P.15 編註 2: 請見 P.17 1 500 表 1: 各國平均分數 466

More information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105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國立中興大學 105 學年度學生各項繳費標準一覽表 ( 一般生請詳第 1~3 頁, 大陸地區學生請詳第 4 頁及外國學生請詳第 5 頁 ) 一至四年級 管理 法政學 院 1 ( 含五年級 ) 學費 16,530 16,530 16,670 16,710 16,670 雜費 6,860 7,210 10,440 11,170 10,660 合計 23,390 23,740 27,110 27,880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 招生簡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管理學院 EMBA 華南專班招生委員會簡章網址 :http://www.emba.ntut.edu.tw 報名文件郵寄地址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 1 號進修部本校招生委員會電話 :+886-2-2771-2171 轉 1723 江小姐洽詢時間 : 週一至週五,13:30~21:00

More information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育達商業技術學院八十九年度 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30 日本校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11 次委員會議通過 105 學年度二技進修部 現役軍人在職專班 單獨招生簡章 育達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 校 網 址 :36143 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路 168 號 址 :http://www.ydu.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037)651-188 分機 1301~1303 招生事務中心 考生專線 :(037)651-088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教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教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教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教學 促進文化教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

教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教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教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教學 促進文化教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 Studying 育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 為培育國際人才並提升競爭力 我國大學積極推動國 際化以及國際接軌育政策 設置台灣獎學金鼓勵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同時開設 華語文學中心 提供中文課程學 促進文化育交流 另一方面 為吸引國 際人才 營造友善國際生活空間 設立外僑學校 讓來台外籍人士對於子女育 問題可以妥善安置 外僑就學 台灣育中心 外國學生來台就學 臺灣獎學金 來台學華語 19 123 21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4D F736F F D DB669BEC7AF5A2DABFCA6D2A6A8C15AA5D3BDD0A44ABEC7C2B2B3B92D2E646F63> 國立嘉義大學 101 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指考成績申請入學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 期 辦 理 事 項 簡章公告 100.12. 101.7.26 至 101.7.31 101.7.26 至 101.8.1 101.8.1 本校不發售招生簡章亦不印製紙本簡章, 請 考生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網路報名時間 繳交報名費期限 報名完成後請繳費, 並於 8 月 1 日前上網查詢 繳費是否完成 考生郵寄繳交表件截止日 (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目   錄 107 學年度寒假轉學生入學考試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9:00 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12:00 止 繳費期間 107 年 12 月 11 日 ( 二 )9:00 至 108 年 1 月 2 日 ( 三 )15:30 止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招生系統 :icare.cycu.edu.tw 招生信箱 :20TUicare@cycu.edu.twU20T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7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27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3300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 網路報名日期 報名表件及書面審查 資料郵寄截止日期 日期 104 年 10 月 19 日 ( 星期一 )09:00 起 至 104 年 10 月 28 日 ( 星期三 )16:00 止 104 年 10 月 104 年 9 月 17 日 105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一貫道崇德學院 I.K. T. Chong-De School 108 學年度一貫道研究所本國學生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學校地址 : 54552 南投縣埔里鎮鯉魚路 25-8 號招生資訊網 : www.iktcds.edu.tw 考生服務電話 : (049)2988675#206 FAX:( 049)2989314 一貫道崇德學院招生考試委員會編製 107 年 12 月 27 日經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More information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公告簡章 104 年 6 月 10 日 ( 三 ) 簡章下載網址  報名及繳交資料 申請入學審查作業 1. 網路及通訊報名 : 104 年 6 月 30 日 ( 中華民國一 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星期三經本校一 三學年度第十次招生委員會會議通過 104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校址 :613 嘉義縣朴子市學府路二段 51 號電話 :(05)3623133 或 (05)3622889 轉 223 225 311 招生處傳真 :(05)3622505 網址 :http://www.toko.edu.tw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1 0 4 學年度 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0D3B77EC3FEA7DEC3C0C476C1C9A5BFA6A1B8D5C3442DB57BA6A1B35DAD702DBEC7ACEC2E646F6378>

<4D F736F F D B0D3B77EC3FEA7DEC3C0C476C1C9A5BFA6A1B8D5C3442DB57BA6A1B35DAD702DBEC7ACEC2E646F6378> 全國國高級中中等學校 105 學年度商商業類學學生技藝藝競賽 程式式設計 職職種 學學科 試試卷 崗位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案劃記於答案案卡, 未依依規定劃記者者不予計分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每每題 4 分,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Dim i As Byte i = &HFC Console.WriteLine(Not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93碩簡章

93碩簡章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 考試入學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3 年 2 月 11 日 ( 二 )09:00 至 103 年 2 月 20 日 ( 四 )12:00 止 繳費期間 103 年 2 月 11 日 ( 二 )09:00 至 103 年 2 月 20 日 ( 四 )15:30 止 報名網址 :http://www.icare.cycu.edu.tw/ 點選 網路報名 - 1 - - 2 -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依據教育部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國立高雄大學 105 學年度海西國際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IEMBA)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上網瀏覽或列印 國立高雄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4 學年度第 4 次招生委員會決議通過 目 重要日程表..1 簡章內容壹 報考資格... 2 貳 修業年限... 2 參 報名日期 方式及報名程序... 2 肆 招生碩士學程專班別 報考資格 招生名額 考試方式及錄取標準... 5 伍 考試地點...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105 年 6 月 29 日 ( 星期三 )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寄發成績單 105 年 8 月 15 日 105 學年度日間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報名網址 :http://recruit.ctbc.edu.tw/ 校址 :709 台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 600 號電話 :(06) 2873337 或 (06) 2870023 傳真 :06-2873536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備註 簡章公告 105 年 6 月 8 日 ( 星期三 ) 報名申請

More information

103N_GenlReg

103N_GenlReg 103 年 10 月 3 日 104 學年度第 2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 春季班 ) 招生簡章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製校址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電話 :(05)537-2637 傳真 :(05)537-2638 網址 :https://examweb.yuntech.edu.tw/webexams/exam_n/

More information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95年10月27日台技(二)字第 號函核定之 依據教育部 101.11.01 臺技 ( 二 ) 字第 1010205547 號函核定之東南科技大學研究所招生規 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21 日本校 102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 東南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 東南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地址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 152 號電話 :(02)8662-5960 分機 102,103 網址 :http://www.tnu.edu.tw/

More information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 商品設計系專業證照列表 1071203 系務會議通過 系所代碼 雲科大證照代碼 證照名稱國內 / 國外級數 / 分數證照類別發照單位 本校認列獎勵之級別 31 500312466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Visual Communication using Adobe Photoshop 31 50038223 Adobe Certified Associate in Visual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學年度 管理學院高階經理人企業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EMBA) 招生簡章 10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3292 77341184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p/embaentry

More information

33期.indd

33期.indd 99 1 21 99 1 29 99 2 3 99 2 4 99 2 22 99 3 15 99 3 62 5 99 3 812 99 3 7 99 3 10 99 3 16 12 99 4 812 99 2 24 http://tft.tcte.edu.tw 1. http://tft.tcte.edu.tw 2. 0203-0536 0911-536536 1. 2. 99 2 26 1099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Microsoft Word - 106競技單招簡章-公告.docx 106 學年度 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簡章 106 年 1 月 17 日至 1 月 23 日報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招生委員會編訂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電話 :(02)7734-1179 傳真 :(02)2363-5695 網址 :http://enroll.itc.ntnu.edu.tw/enroll/singleentry (105 年 11 月 17 日本校 106

More information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九十三學年度研究所碩、博士班研究生甄試入學招生簡章 高雄醫學大學 105 學年度 腎臟照護學系二年制在職專班 招生簡章 依 104 年 12 月 28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校址 :807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 100 號招生通訊信箱 : 高雄郵政第 72-100 號信箱本校總機 :07-3121101~9 招生專線 :07-3234133,07-3234135 高雄醫學大學招生委員會招生網頁 :https://enr.kmu.edu.tw/

More information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C3特教班學習領域課程計畫 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資源班班領域教學進度表 ( 學習領域課程計畫表 ) 領域 : 社會技巧領域組別 :M/3 教學者 : 陳鴻佳老師每周教學節數 :1 節 1. 能加強多元性別互動技巧 (2-b-4) 2. 能加強學校基本適應技巧 (3-b-1) 3. 能加強社區基本適應技巧 (3-b-2) 第一週 8/29-9/3 第二週 9/4-9/10 第三週 9/11-9/17

More information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電子化助理規劃師鑑定及發證辦法 經濟部工業局 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 九十三年度 應考須知 鑑定執行單位 93 年 2 月 1 日修訂 .... Page 2.... Page 2.... Page 2.... Page 3.... Page 3.... Page 4.... Page 4.... Page 5.... Page 6.... Page 6.... Page 6.... Page 10.... Page 10....

More information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 本校 104 年 10 月 26 日 105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第 2 次會議通過 國立屏東大學 National Pingtung University 原住民族專班招生簡章 原住民族健康休閒與文化產業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專班 國立屏東大學招生委員會編印校址.. 90003 屏東市民生路 4 之 18 號網址.. http.. //www.nptu.edu.tw 聯絡電話 :(08)7663800 轉

More information

學院別 科系別 明新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 進修部 ) 四技 產學四技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學分費 ( 小時 ) 雜費 二技 產技專班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二年制專科 單位 : 元 進修部進修學院進修專校 產專 二專 碩士在職專班 工學院管理

學院別 科系別 明新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 進修部 ) 四技 產學四技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學分費 ( 小時 ) 雜費 二技 產技專班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學分學雜費 ( 小時 ) 二年制專科 單位 : 元 進修部進修學院進修專校 產專 二專 碩士在職專班 工學院管理 明新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 ( 日間部 ) 單位 : 元 學院別工學院管理學院服務產業學院人文社會學院 日間部 所系科別學費雜費合計 機械工程系精密機電工程碩士班 38,517 13,747 313 300 52,877 電機工程系碩士班 38,517 13,747 313 300 52,877 電子工程系碩士班 38,517 13,747 313 300 52,877 化學工程與材料科技系碩士班

More information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二年制日間部申請入學單獨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6 日本校 107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大學部招生第二次招生會議通過 一律網路報名 網路報名網址 107 學年度科技校院二年制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平台網址 :https://ent10.jctv.ntut.edu.tw/tapply/ 網路報名諮詢電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02-27725333 本校地址本校入學資訊網址本校成績查詢網址本校諮詢電話

More information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92學年度亞東技術學院碩士班招生重要日程表 104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 2 段 58 號網址 : http://www.oit.edu.tw 招生專線 : (02)7738-7708 傳真 : (02)7738-6471 中華民國 : 104 年 1 月 29 日 亞東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編印 Creativity Consideration Communication Cooperation 亞東技術學院 104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3D5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931322E3136A4BDA769>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3D5A468AF5AA6D2B8D5A44ABEC7A9DBA5CDC2B2B3B931322E3136A4BDA769> 106 學年度 博士班考試入學 中國文化大學碩博士班招生委員會 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中國文化大學 106 學年度博士班考試入學招生重要日期 項目日期 網路公告簡章 ( 不販售紙本 ) 105 年 12 月 16 日 ( 五 )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 送審 相當於碩士學位論文之著作 日期 1. 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2. 上傳備審資料 1. 列印繳費單 報名表 2. 繳交報名費 1. 列印准考證

More information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龍華科技大學九十五學年度第一學期 106 學年度龍華科技大學 四技日間部單獨招生簡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本校招生委員會第 次會議決議通過 校址 :33306 桃園市龜山區 ( 新莊 廻龍 ) 萬壽路 1 段 300 號網址 :http://www.lhu.edu.tw 電話 :(02)8209-3211 轉 3009~3013( 洽公時間 09:00~16:00) 傳真 :(02)8209-5709 龍華科技大學招生委員會印製 106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程式設計 職種 學科 試卷 選手證號碼 ( 崗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劃記於答案卡, 未依規定劃記者不予計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共 25 題每題 4 分, 答錯不倒扣,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B) 12 (C) 7 (D) 3 Dim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28A977BD5A BEC7A67EABD7BEC7A468AF5AAF53AEEDBFEFA47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4D F736F F D2028A977BD5A BEC7A67EABD7BEC7A468AF5AAF53AEEDBFEFA47EB3E6BF57A9DBA5CDC2B2B3B92E646F63> 106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 全人之光計畫 單獨招生簡章 報名期間 :105 年 11 月 18 日 9:00 至 105 年 12 月 6 日 12:00 止繳費期間 :105 年 11 月 18 日 9:00 至 105 年 12 月 6 日 15:30 止報名網址 :http://www.icare.cycu.edu.tw/ 點選 網路報名 中原大學招生服務中心地址 :32023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