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建立新型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 财教 [2012]342 号 )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 ( 教财 [2014]1 号 ) 和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 ( 试行 ) ( 校研 [2014]17 号 ) 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和管理工作, 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 博士研究生 ; 2. 硕博连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籍当年, 应该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3.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 第二条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 3. 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 4. 学习成绩优异, 科研能力显著, 专业实践潜力突出 第三条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 1. 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 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十佳党支部书记 十佳党员 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 10% 3.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 所发表的论文, 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研究生以第一 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译著或担任主编 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 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 导师为第一发明人, 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 ), 获得授权专利 6. 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 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贡献突出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经历丰富, 表现突出 第四条评审组织机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 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 初步评审和争议受理等工作 其中, 公开答辩环节由学生代表自行组织并担任评委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 研究生辅导员 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 主任 : 周建中 副主任 : 常黎 熊美欣 李小猛 成员 : 导师代表 研究生辅导员 学生代表第五条评选时间和程序 ( 一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每年 10 至 11 月进行
( 二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 1. 对照评选条件,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 2. 导师签署意见 ; 3. 本人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表, 以及成绩单 所获奖励 发表论文 科技成果 社会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 对照评分标准认真填写 自评表, 各班级汇总后交到学院评审委员会 ; 4. 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根据评分标准对申请人 自评表 进行审核, 按照不少于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公开答辩的人选 ; 5. 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 实行差额评选 答辩评审人员组成办法 : 由学生按研究生类别 年级及比例推选, 博士各班按 30% 比例推选, 硕士三年级各班按 30% 比例推选, 硕士二年级各班按 15% 比例推选 直博生一年级和硕士一年级研究生不担任答辩评审人员 评审人员根据科研工作表现 科研工作量 科研工作创新性 科研工作实质性贡献 组织协调能力五个方面对申请人进行打分 ; 6.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评审和公开答辩占综合成绩 ( 百分制 ) 的比例分别为 70% 和 30%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评审和公开答辩占综合成绩 ( 百分制 ) 的比例分别为 60% 和 40% 7. 评选结果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后, 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 报研究生院审查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 一 ) 受到党 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 ( 二 )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
( 三 ) 超资助年限的学生 ; ( 四 ) 在学术研究中, 有弄虚作假行为 ; ( 五 )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 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 ( 六 )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 ( 七 )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 ( 八 ) 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 ( 九 )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 ( 十 )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七条扣分相关规定上一学年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以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 管理秩序等行为, 情节较轻,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总评分中扣减 1 分 有多次类似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取消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第八条相关要求 ( 一 ) 申请人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 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并三年内不得申请奖学金 ( 二 ) 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 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 ( 三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再次参评时, 对往届参评并获同类奖励时已提交过的各类成果不能再次使用 ( 四 )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应认真填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报研究生院统一保存 ( 五 ) 导师和研究生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奖学金评定工作, 要本着 公正 公平 公开 的原则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 进一步规范和
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 第九条附则 ( 一 )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 二 ) 本细则由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若评审过程中有争议, 则提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附表 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评分标准 第一部分 : 学习成绩 (20%) 年级排名第一名计 10 分, 最后一名计 1 分 其他申报人分值按线性插值方法计算 即 : 学习成绩 =10-9 ( 年级排名 1/ 年级总人数 -1) (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1. 学术论文 第二部分 : 学术科研 (40%) A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8 B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5 C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2 D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北大标准 ) 0.8 2. 出版著作 3. 科技奖励 4. 学科竞赛 5. 课题研究 6. 发明 会议论文 ( 限报一篇 ) 0.8 外文版学术专著 ( 著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10 外文版学术专著 ( 编 译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5 中文版学术专著 ( 著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5 中文版学术专著 ( 编 )(2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3 获国家自然科学一 二 三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一 二 三等奖 ; 国家科技进步一 二 三等奖 20,10,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8,4,2 参加全国性学术比赛 ( 挑战杯等 ) 获奖者, 一等奖 ( 含特等奖 ) 二等奖 三等奖 ( 一等奖含 1-3 名, 二等奖含 4-10 名, 三等奖含其它 ) 5 6,4,3 参加省部级比赛 ( 挑战杯等 ) 获奖者, 一等奖 二等奖 4,2 获 学术十杰 科技十佳 荣誉 4 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 5 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 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2 发明专利 3 实用新型专利 1
专利 1. 社会活动 2. 荣誉奖励 第三部分 : 社会实践 (10%) 任校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3 院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班长 党支部书记 2 校 院研究生会部长 副部长, 班委会成员 党支部委员 1 获国家级 省级 校级社会活动及各类文艺体育比赛三等奖以上 ( 含三等奖 ), 或个人项目前 6 名, 集体项目前 3 名 3,2,1 获国家级 省级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 3,2,1 获校三好研究生标兵 品德模范 十佳党支部书记 十佳党员 才艺十佳 获校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知行优秀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学科贡献奖 3 1 附表说明 : 1 从以上三个部分对申请人进行评价, 并按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 2 第一部分得分以学院教务科公布的学习成绩为准 3 第二部分第 1 类 学术论文 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学术作品, 有录稿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学术论文分类见 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4 第三部分第 1 类 社会活动, 担任多个社会职务者, 以得分最高的职务进行评分, 不累加 5 第三部分第 2 类 荣誉奖励, 同一种社会活动 文体比赛若多次获奖, 以最高的级别进行评分, 不累加 ; 同一个荣誉称号若多次获得, 以最高的级别进行评分, 不累加 除此之外, 不同的单个项目得分可以累加 6 对于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所有加分项, 申请人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者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否则不予承认 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
申请人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
附表 2: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评分标准 1. 学术论文 第一部分 : 学术科研 (50%) A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8 B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5 C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2 D 类期刊发表论文 ( 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 2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北大标准 ) 0.8 2. 出版著作 3. 科技奖励 4. 学科竞赛 5. 课题研究 6. 发明专利 会议论文 ( 限报一篇 ) 0.8 外文版学术专著 ( 著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10 外文版学术专著 ( 编 译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5 中文版学术专著 ( 著 )(1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5 中文版学术专著 ( 编 )(20 万字以上正式出版 ) 3 获国家自然科学一 二 三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一 二 三等奖 ; 国家科技进步一 二 三等奖 20,10, 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8,4,2 参加全国性学术比赛 ( 挑战杯等 ) 获奖者, 一等奖 ( 含特等奖 ) 二等奖 三等奖 ( 一等奖含 1-3 名, 二等奖含 4-10 名, 三等奖含其它 ) 5 6,4,3 参加省部级比赛 ( 挑战杯等 ) 获奖者, 一等奖 二等奖 4,2 获 学术十杰 科技十佳 荣誉 4 教育部博士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 5 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 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2 发明专利 3 实用新型专利 1 第二部分 : 社会实践 (10%) 1. 任校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3
社会活动 2. 荣誉奖励 院研究生会主席 副主席, 班长 党支部书记 2 校 院研究生会部长 副部长, 班委会成员 党支部委员 1 获国家级 省级 校级社会活动及各类文艺体育比赛三等奖以上 ( 含三等奖 ), 或个人项目前 6 名, 集体项目前 3 名 3,2,1 获国家级 省级 校级各类荣誉称号 3,2,1 获校三好研究生标兵 品德模范 十佳党支部书记 十佳党员 才艺十佳 获校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知行优秀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学科贡献奖 3 1 附表说明 : 1 从以上两个部分对申请人进行评价, 并按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分 2 第一部分第 1 类 学术论文 必须是已经发表的学术作品, 有录稿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选 学术论文分类见 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 3 第二部分第 1 类 社会活动, 担任多个社会职务者, 以得分最高的职务进行评分, 不累加 4 第二部分第 2 类 荣誉奖励, 同一种社会活动 文体比赛若多次获奖, 以最高的级别进行评分, 不累加 ; 同一个荣誉称号若多次获得, 以最高的级别进行评分, 不累加 除此之外, 不同的单个项目得分可以累加 5 对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有加分项, 申请人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或者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否则不予承认 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申请人出示以上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