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實施計畫 一 依據 : 高雄 MAKER 創意人才培育年度計畫二 目的 ( 一 ) 透過語文 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綜合領域 藝術與人文領域之腦力競賽, 培養學生創造思考能力 ( 二 ) 藉由師生共同參與的過程, 培養學生團隊合作精神及問題解決能力 三 辦理單位 ( 一 ) 主辦單位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二 ) 承辦單位 : 高雄市創造力學習中心 ( 三 ) 協辦單位 : 財團法人中鋼集團教育基金會 高雄市政府體育處 立志中學 陽明國小 中山國中 三信家商 光華國中 中正高中 樹德家商 五福國中 壽山國中 鼎金國中 五甲國中 文府國小 福山國小 鎮北國小 中正國小 ( 苓雅區 ) 四 創意運動會日程 ( 一 ) 初賽 :105 年 11 月 3 4 日 ( 星期四 五 )09:00~16:10 ( 二 ) 藝文領域決賽 : 105 年 11 月 4 日 ( 星期五 )09:00~11:40 ( 三 ) 語文 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綜合領域決賽 : 105 年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08:50~11:30 五 競賽地點 : 中正技擊館與中正高中學生活動中心 ( 如附件 2 3 4) 六 參賽對象 ( 一 ) 國小組 : 高雄市各公私立國小學生 ( 二 ) 國中組 : 高雄市各公私立國中學生七 競賽項目 ( 一 ) 創意競賽 - 語文 數學 綜合 自然與生活科技 藝術與人文領域, 各校就 5 個項目組隊參加,( 每領域每校至多報名 1 隊 ), 每隊 4 人, 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隊, 不得跨領域重複報名 ( 二 ) 語文 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綜合領域受理報名 : 國小組 120 隊 國中組 120 隊 ; 藝術與人文領域 : 國小組 80 隊 國中組 80 隊, 如公告報名隊數不足額時, 依報名方式之說明, 分階段開放各校各領域第二隊以上之報名, 依照網路報名順序, 額滿為止 ( 三 ) 各領域決賽命題方向以 社會問題解決 為主 1
( 四 ) 競賽項目 組別 國小組 競賽項目 語文領域 數學領域 藝術與人文領域 綜合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創意問題 語文領域 數學領域 藝術與人文領域國中組綜合領域 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創意問題 100 101 102 103 104 年競賽考古題公告於高雄市創造力教育入口網 / 最新消息 / 搜尋 創意運動會 供各校參考 八 報名方式 ( 一 )1. 第一階段 : 請自 105 年 9 月 1 日 ( 星期四 ) 至 9 月 10 日 ( 星期六 )17:00 止, 至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報名 ; 依網路報名順序決定先後次序, 額滿截止 2. 第二階段 :105 年 9 月 12 日 ( 星期一 ) 上午 09:00 公告各領域餘額 10:00-17:00 接受各領域第二隊網路報名, 額滿截止, 逾時不予受理 3. 第三階段 :105 年 9 月 13 日 ( 星期二 ) 至 9 月 14 日 ( 星期三 )17:00 止, 接受各領域第三至第五隊網路報名, 額滿截止 ( 二 )105 年 9 月 20 日 ( 星期二 ) 公告參賽隊員姓名, 各校於 9 月 20 日至 22 日可於指定網址進行修改及未足額之新增報名, 以確定參賽隊員名單 ; 主辦單位將於 9 月 23 日 ( 星期五 ) 公告 正式參賽隊員及指導教師名單, 各校得置領隊 1 人, 各競賽項目酌列指導老師 1 至 2 人, 報名表如附件 1 ( 三 ) 於 9 月 23 日 ( 星期五 ) 名單公告後,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需經學校出具更新之報名表核章證明, 方得更換, 每隊隊員 4 名 若適逢病疫流行影響隊員人數時, 由主辦單位另行調整與公告 2
九 競賽時程 類別時間活動內容說明 09:00~09:30 國小組創意競賽檢錄 11 月 3 日 ( 星期四 ) 語文 數學藝文領域初賽 11 月 4 日 ( 星期五 ) 綜合 自然領域初賽 09:40~11:40 13:30~14:00 14:10~16:10 09:00~09:30 09:40~11:40 13:30~14:00 國小組創意競賽活動 國中組競賽檢錄 國中組創意競賽活動 國小組創意競賽檢錄 國小組創意競賽活動 國中組創意競賽檢錄 1. 語文 數學 綜合 自然初賽地點 : 中正技擊館 2. 藝文初賽地點 : 中正高中綜合教學大樓五樓活動中心 3. 初賽檢錄地點 : 如競賽活動位置圖 ( 如附件 2 3), 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4. 初賽成績公布 : (1) 藝文初賽成績 11/3( 星期四 )19:00 前 (2) 語文 數學領域初賽成績 11/4( 星期五 )12:00 前 (3) 綜合 自然領域初賽成績 11/4( 星期五 )19:00 前公告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 14:10~16:10 國中組創意競賽活動 11 月 4 日 ( 星期五 ) 藝文領域決賽 09:00~09:30 09:40~11:40 國小組 國中組創意競賽檢錄 國小組 國中組創意競賽活動 1. 決賽地點 : 中正高中綜合教學大樓五樓活動中心 2. 決賽檢錄地點 : 同上 ( 如附件 3), 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3. 決賽成績公布 : 11/5( 星期六 )19:00 前公告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 3
類別時間活動內容說明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語文 數學綜合 自然領域決賽 08:50~09:20 09:30~11:30 國小組 國中組創意競賽檢錄 國小組 國中組創意競賽活動 1. 決賽地點 : 中正技擊館 2. 決賽檢錄地點 : 中正技擊館八卦中庭 ( 如附件 2, 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3. 決賽成績公布 : 11/5( 星期六 )19:00 前公告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 十 競賽規則 ( 一 ) 各領域採現場比賽方式, 依命題內容採現場 闖關 表演 撰寫報告 或 口頭報告 等多元方式進行 ( 二 ) 各小隊需依據大會指定時間至指定點位置集合 ( 三 ) 競賽題目若要求參賽隊伍進行口頭報告, 則當場抽籤決定口頭報告順位 ; 且報到選手應在準備區待命等候通知進行口頭報告 ( 四 ) 國小組 國中組初賽語文 數學 自然與生活科技 綜合領域取前 20 隊 ; 藝文領域取前 10 隊參加決賽, 若總分相同, 一併錄取進入決賽 ( 五 ) 參賽隊員可攜帶大會所規範之物品進入試場 ; 另外, 競賽期間一律禁止使 用電子產品 ( 如 : 行動電話 筆記型電腦 電子錶 等 ), 違者除令其立 即停止使用外, 並交付評審委員會予以扣分 ( 六 ) 本競賽各領域大會規範攜帶工具與用品如下 : 領域名稱語文 數學 自然 綜合 藝術與人文 自備工具與用品原子筆 鉛筆 橡皮擦 修正帶 水壺 保暖衣物 於 10 月 14 日領隊會議說明, 並公告於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 ( 七 ) 參賽隊伍應完成檢錄, 並於競賽開始前進場, 如有特殊情形需提出相關證明, 並需於競賽開始後 15 分鐘內入場, 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 八 ) 提早完成競賽之團隊應於競賽開始後 1 小時方得離開試場, 並不得影響試場秩序 ( 九 ) 參賽隊員一律配戴識別證, 且穿著不含校名 校徽標示之便服入場 ( 十 ) 參賽隊員每隊 4 名, 無需後補選手 競賽當日如有特殊情形選手請假, 而不足 4 名成員, 仍持有參賽權, 獎狀名單為當日出賽隊員名單 4
十一 領隊會議 會議日期地點備註 領隊會議 10 月 14 日 ( 五 ) 14:00~16:00 陽明國小 ( 陽明樓三樓 視聽教室 ) 請於兩週前至教育部全國教 師在職進修網登錄報名, 以 利核定電子研習時數 領隊會議將研討競賽相關事宜, 請參賽各校務必指派代表 1 名公假參加 十二 獎勵 ( 一 ) 創意競賽優勝 第 1 名 : 頒發獎牌乙座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獎狀各乙紙 第 2 名 : 頒發獎牌乙座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獎狀各乙紙 第 3 名 : 頒發獎牌乙座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獎狀各乙紙 第 4 名至第 8 名 : 頒發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獎狀各乙紙 決賽入選者 : 頒發 佳作獎,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獎狀各乙紙 ( 二 ) 國小組 國中組各領域第 1 名團隊, 結合創客教育博覽會訂於 105 年 11 月 20 日 ( 日 ) 下午 3 時起, 假中正技擊館頒發 高雄 Maker 原創力獎 - 團 隊金頭腦, 屆時另行通知, 請派代表參與頒獎典禮 ( 三 ) 獲得創意競賽優勝第 1 名之領隊及指導教師, 各核予嘉獎 2 次 ; 第 2 名 第 3 名 第 4 名 第 5 名之領隊及指導教師各核予嘉獎 1 次 如有重複得 獎情形時, 領隊擇一敘獎, 各校得循相關規定為獲獎選手辦理敘獎, 如有 重複得獎情形時, 擇一敘獎 ( 四 ) 以上得獎者之獎勵, 以實際決賽參賽者為準 ( 五 ) 各領域前三名之獎牌請於 11 月 9 日 ( 三 ) 上午 9 時至 12 時逕至教育局特教 科領取 ; 獎狀部分由三信家商交換 ( 或郵寄 ) 至各校, 並請學校於公開場合 頒獎表揚 十三 爭議處理 ( 一 ) 比賽爭議如規則有明文規定者, 以評審委員會決議為總決, 不得提出異議 ( 二 ) 合法申訴行為應由各校領隊或指導教師以書面方式提出並簽章, 於比賽完 畢 1 小時內向評審委員會正式提出, 並以該會之決議為終決 ( 三 ) 參加競賽隊員如有冒名頂替, 經證實後除依照規定處理外, 並取消其所屬 學校在該競賽項目資格及已得或應得之分數 5
十四 參賽作品領回 ( 一 ) 時間與地點 : 1. 時間 :105 年 11 月 9 日 ( 星期三 )14:00~16:00 2. 地點 : 中正技擊館東館 2 樓 ( 數學 自然 綜合領域競賽作品 ); 中正高中 5 樓活動中心 ( 藝文領域競賽作品 ) ( 二 ) 各領域決賽前三名具實作作品者, 後續邀請錄影拍攝解說後, 於高雄市創造力學習中心 ( 苓洲國小百苓大樓 2 樓 ) 領回 ( 三 ) 競賽場地有存放時間限制, 於規定時間未領回作品, 由主辦單位處理 十五 附則 ( 一 ) 參賽者均頇於各項競賽開賽前 10 分鐘完成報到手續 各參賽者應派代表於會場聆聽大會報告及注意事項 如有不可抗力之偶發情況, 經大會同意者不在此限, 但必頇按出場順序與賽, 且不得延誤賽程 ( 二 ) 初賽 11 月 3 日至 4 日 ( 星期四 五 ) 當日各校帶隊教師同意公假派代帶隊參賽, 如各校參賽隊伍共 1 隊者, 帶隊教師同意公假派代 1 名 ; 各校參賽隊伍達 2 隊以上者, 帶隊教師公假派代至多 2 名 ; 決賽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各校帶隊教師同意公假帶隊參賽 ( 三 ) 初賽及場佈 11 月 2 日至 4 日 ( 星期三 ~ 五 ) 活動承辦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總計 25 名教師額度內調整, 同意公假派代參加 ; 決賽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活動承辦及協辦單位工作人員同意公假參加 ( 四 ) 各校參賽帶隊教師以及本活動相關工作人員於 6 個月內, 可依實際假日參賽時間辦理補休 ( 課務自理 ) ( 五 ) 因本市幅員廣闊, 考量偏遠地區學校路程經費問題, 由教育局視本活動經費預算額度酌予補助參賽隊伍單趟車程超過 30 公里之參賽學校交通費, 於審核後由教育局函知受補助學校 十六 辦理獎勵 : 辦理本案相關人員, 得於活動結束後, 依規定辦理敘獎鼓勵 十七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 由主辦單位召開籌備會議討論決議之 6
附件 1 高雄市 105 年度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報名表 國小組 國中組 ( 請勾選 ) 學校 ( 全銜 ): ( 行政區 : 區 ) 領隊 : 隊數 領域名稱 隊員姓名班別指導教師 1. 年班 聯絡電話 ( 辦公室及手機 ) 備註 1 語文領域 2. 年 班 3. 年 班 4. 年班 1. 年班 2 數學領域 2. 年 班 3. 年 班 4. 年班 1. 年班 3 自然領域 2. 年 班 3. 年 班 4. 年班 1. 年班 4 綜合領域 2. 年 班 3. 年 班 4. 年班 1. 年班 5 藝文領域 2. 年 班 3. 年 班 4. 年班 承辦人 : 主任 : 校長 : 聯絡電話 : 手機 : 各領域參賽同學, 不得重複報名其他學科領域 請各校自 105 年 9 月 1 日 ( 星期四 ) 至 9 月 10 日 ( 星期六 ) 止, 依網路報名系統決定先後次序, 額滿截止, 請至三信家商網站首頁本競賽專區報名 如公告報名隊數不足額時, 可接受各校各領域第二隊報名, 如再不足額時, 可接受各校各領域第三至第五隊報名, 依網路報名順序額滿為止 指導教師一經公告後不得更改, 指導教師及參賽隊員需經學校出具更新之報名表核章證明方得更換, 參賽隊員每隊 4 名, 無需後補選手 競賽當日如有特殊情形選手請假, 而不足 4 名成員, 仍持有參賽權, 獎狀名單為當日出賽隊員名單, 謝謝您的熱情參與 7
附件 2 高雄市 105 年度 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 語文 數學 綜合 自然領域競賽活動位置一覽表 N 西館 東館 國小組 國中組語文 自然初賽場地 4 樓 國小組 國中組語文決賽場地 初賽領隊教師休息區 國小組 國中組數學 綜合初賽場地 4 樓 國小組 國中組數學決賽場地 國小組 國中組語文 自然初賽場地 2 樓 國小組 國中組自然決賽場地 八中卦庭初賽 決賽檢錄報到中 國小組 國中組數學 綜合初賽場地 2 樓 國小組 國中組綜合決賽場地 中正路 8
附件 3 高雄市 105 年度 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 藝文領域競賽活動位置一覽表 第一教學大樓一樓中庭國小組 國中組初賽檢錄報到處領隊教師休息區 綜合教學大樓五樓國小組 國中組初賽與決賽場地評審與監場休息區決賽檢錄報到處 大門 9
附件 4 高雄市中 105 中年度 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 會場交通位置圖中 102 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中 語文 數學 自然 綜合領域初 決賽場地開幕 頒獎典禮場地 評審及工作人員收費停車場 評審 關主. 監場及工作人員員停車場 國際游泳池 中正技擊館 中中中中 體育場路參賽者及指導教師停車場 收費停車場 藝文領域初 決賽場地參賽隊伍車輛請停放運動場周圍停車場再步行至中正高中 ³³ 請請請請請請請請請請 ³³ 藝文領域於捷運衛武營站下車其餘領域於捷運技擊館站下車 10
附件 5 高雄市 105 年國民中小學創意運動會腦力競賽 申訴事件申請書 一 競賽項目 : 二 申請單位 : 領域 學校 三 申請時間 : 四 申訴事件內容 : 領隊 ( 帶隊教師 ) 簽名 : 領隊 ( 帶隊教師 ) 聯絡電話 : 五 評審委員會決議結果 : 評審委員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