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 黑社联发 2016 12 号 各市 ( 地 ) 社科联 高校社科联 ( 科研处 ) 各有关单位 :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我省艺术学科工作者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鼓励和引导广大艺术工作者的实践与创新精神, 进一步深化艺术理论探索与创作实践, 在 2015 年黑龙江省艺术学科首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取得成功的基础上, 决定开展黑龙江省艺术学科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评奖工作在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由省社科联进行指导和监督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一 评奖原则坚持公开 公平 公正, 加大向一线艺术理论与实践工作者 中青年艺术人才 特色艺术学科倾斜的力度, 注重推出在基础艺术理论和实践上有创新价值 在解决实际问题上有应用 - 1 -
价值以及对艺术学科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有重要贡献的优秀艺术理论和创作成果 二 评选范围凡我省艺术工作者在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创作的各门类的艺术创作实践成果和艺术理论研究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评 其中艺术创作实践成果, 包括原创实物作品或数字化影像作品, 或被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应用成果 ; 艺术理论研究成果, 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发行的专著 编著 译著 教材, 或音像出版物和作品集等 涉及学科门类包括 : 艺术学理论 美术学 (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 篆刻 ) 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工业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表演 作曲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 ( 戏剧表演 电影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 ) 其他 ( 广告学 建筑 民间艺术 舞台艺术 冰雪艺术等 ) 三 评审程序 1. 下发通知 (3 月 21 日 ): 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通过省社科联官方网站 黑龙江艺术设计网下发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艺术学科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 2 -
2. 组织申报 (3 月 21 日 5 月 20 日 ): 各市地社科联 高校社科联 ( 或科研处 ) 各级艺术类社会组织 各院团 各艺术研究机构负责组织申报成果 各单位应对参评成果进行资格审查, 对 申报表 填写情况 匿名处理情况 电子材料等进行逐一审查, 并负责对匿名不符要求的成果进行修正 3. 上报材料 (5 月 20 日 5 月 25 日 ): 各单位将通过审核的成果分类排序后, 统一报至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 本届评委会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秘书处 ) 4. 组织评审 (5 月 25 日 6 月 15 日 ): 由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对入选成果组织评审, 按照评审标准和要求进行综合评定, 经过专家审读 量化打分 民主评议 投票表决等环节确定成果获奖等级 5. 结果公示 (6 月下旬 ): 评审结果报省社科联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内如对获奖成果有异议的, 可实名向评委会提出申诉, 评委会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并报省社科联审定最终结果 四 申报要求 1. 材料要求 : (1) 艺术理论研究成果 申报表 2 份 ; 成果原件 1 份, 匿名原件或复印件 1 份 ; 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 份, 匿名复印件 1 份 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 ( 包括封面 目录 版权页 正文等 ), 以便评委认定 上述材料应以光盘形式提交相应电子版 - 3 -
(2) 艺术创作实践成果 申报表 2 份 ; 此类成果不要求成果原件, 以准确反映成果的照片 (8 寸 ) 光盘 ( 视频或音频 ) 展板 (A3 纸幅面 ) 等形式参评, 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其中至少一份应作匿名处理 ( 即在材料中不体现作者个人姓名 所在单位等信息 ); 此类成果佐证材料包括作品发表 演出 播出 展出的许可证 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2. 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 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 并取消个人 3 年申报资格 3. 每人限报一项成果, 以第一作者为主, 以其他作者代表申报须有第一作者授权证明 4. 申报者应交纳申报费, 无论成果评审结果如何, 所交申报费不予退还 申报费的标准为每项成果 200 元 艺术创作实践类成果, 由于评审条件较为特殊, 需要加收 180 元评奖工作经费 5.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省社科联官方网站和黑龙江艺术设计网查阅和下载 省社科联官方网站 :www.hljskl.gov.cn 黑龙江艺术设计网 :www.hlidesign.org 五 联系方式 1. 本届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艺术设计协会秘书处 地址 :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利民大道 98 号 A 座 17 号联系人 : 张震甫 (57314789 15545170768) - 4 -
电子邮箱 :894703701@qq.com 2.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由省社科联全程指导和监督, 具体联系处室为省社科联学会工作部 联系人 : 曹妍 (82808207 18003661119) 赵永苓 (82808203 18746053035) 附件 :1.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第二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 2.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 年 3 月 21 日 - 5 -
附件 1 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成果名称 成果类别 理论研究类成果 创作实践类成果 学科类别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编印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监制 年月日 - 6 -
一 填报要求 1. 申报表 是评审的主要依据, 填写时须严肃认真 事实求是 文字精炼 对提供不实或虚假情况的, 一经查实, 予以取消奖励 通报批评 2. 填写 申报表 前详细阅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 和当年关于申报的 通知, 严格遵守规定填写 二 相关说明 1. 申报表为计算机录入表格, 请按样表的格式和字号复制或从网上下载 ; 2. 成果形式 栏主要指 : 专著 编译著 论文 研究报告 艺术作品等 ; 3. 学科类别 栏应填写 门类 学科, 如 美术学 绘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 篆刻 设计学 : 视觉传达 环境设计 工业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其它 : 广告学 建筑 ( 含建筑艺术设计 景观学 风景园林 ) 民间艺术 舞台艺术 冰雪艺术 音乐舞蹈学 : 音乐表演 作曲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戏剧与影视 : 戏剧表演 电影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等 4. 申报表 为 A4 纸, 电子版应为 W0RD 格式 请用 4 号仿宋字填写, 统一标明页码, 于左侧装订 - 7 -
成果名称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成果形式 性别 民族 职务 职称学历专业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成果其他作者 ( 不含申报人, 按成果署名顺序排列 ) 简况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手机号码 本人签字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成果全部材料具有真实性, 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否则自行承担所有后果 本人签字 : 年月日 - 8 -
成果简述 ( 不超 2000 字 ) 学术价值介绍 ( 不超 2000 字 ) 被应用 引用 收录 检索 获得奖项等方面的作证材料目录 ( 可加附页 ) - 9 -
申报人所在单位 审核意见 ( 盖章 )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复核意见 年月日 评审委员会 评审意见 年月日 省社科联 审定意见 年月日 - 10 -
附件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艺术学科科学研究的发展, 鼓励和调动艺术学科工作者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多出优秀的艺术科研成果, 充分发挥艺术学研究在学科发展和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在黑龙江省社科联的指导和监督下, 特设立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 为确保评奖工作科学管理 规范实施,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由全省各艺术类社会组织联合发起并组织实施, 由省社科联全程指导监督 评奖工作在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 以下简称评委会 ) 领导下进行 评委会由全省艺术类社会组织 各高校艺术院系 各艺术研究机构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及行业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评委会主任由省社科联主管学会工作副主席担任, 副主任由承办当届评奖工作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当年承办当届评奖工作的社会组织秘书处 评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 第三条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采取个人申报 单位审核 分级评选的办法进行 首次举办的评奖活动, 成果年限可适当前延 第四条评奖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 宁缺毋滥, 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的原则 - 11 -
第二章评奖范围第五条凡我省艺术工作者在评奖公布的时间期限内创作的各门类的艺术创作实践成果和艺术理论研究成果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参评 其中艺术创作实践成果, 包括原创实物作品或数字化影像作品, 或被采纳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应用成果 ; 艺术理论研究成果, 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发行的专著 编著 译著, 或音像出版物和作品集等 第六条本评奖涉及学科门类包括 : 艺术学理论 美术学 ( 绘画 雕塑 摄影 书法 篆刻 ) 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工业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工艺美术 数字媒体艺术 ) 音乐与舞蹈学 ( 音乐表演 作曲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 戏剧与影视学 ( 戏剧表演 电影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导演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音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 ) 其他 ( 广告学 建筑 民间艺术 舞台艺术 冰雪艺术等 ) 第三章评奖等级和标准第七条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的基本标准是 : 在学术上, 坚持以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为黑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具有前沿性 原创性 开拓性 奠基性的优秀研究成果为奖励重点 第八条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分设一 二 三等奖 对成果的评价, 主要从成果的科学性 创新性 理论性 应用性 艺术价值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优中选优, 评定等级 - 12 -
第九条在每届评奖工作中, 根据当届具体情况, 确定拟授奖各类各等级的数量 凡经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机构评定的优秀科研成果, 由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以资鼓励 获奖结果记入获奖者档案, 作为考核 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四章申报第十条申报者限报一项成果, 以第一作者为主 申报多人合作成果, 应以第一作者具名申报, 并注明 等 字样 如果第一作者不能以其名义申报, 可出示让权申报的证明, 由第二作者申报 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成果, 作者自己创作的部分可单独申报 多人合作的同一主编 同一学科的系列丛书, 每一分册主编相同的, 如果整体参评, 不再允许分割参评 ; 如果分割参评, 不再允许整体参评 不属于同一主编 同一学科的系列丛书不能整体参评 第十一条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 一经发现并查实后, 即向所在单位反馈情况, 并取消个人 3 年申报资格 第十二条申报者应根据当年发布的 评奖通知 填写相关表格, 准备申报材料, 交纳申报费 由申报人所在市 ( 地 ) 社科联 高校社科联或省级艺术类社会组织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汇总后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 13 -
第五章评选第十三条评委会办公室组建评审组负责评审工作 遴选省内外学术造诣深 实践经验丰富 群众威信高的艺术学科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组成评审组,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凡申报当届评奖的专家学者, 不进入专家评审组 第十四条评审组从成果的科学性 创新性 理论性 应用性 研究方法 逻辑结构 语言文字及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经审读 打分 评议 投票等环节, 评定成果等次, 报评委会批准后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 由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汇总并提出意见报省社科联, 省社科联同评委会商议裁定 第十五条参与评奖工作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如违反工作纪律, 评委会将取消其参加评奖工作资格, 并建议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或处分 参评成果如有弄虚作假或剽窃等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行为, 由评委会取消其当届参评资格, 已经获奖的撤销奖励, 情节严重的,4 年内不允许申报参评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艺术学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负责解释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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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科联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21 日印发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