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 陽光 公益 透明 效能 專業 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報告書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編印 201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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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 預算案 條約案等和國家重要事項的權力 立法院的立法權相當重要, 代表人民監督 制衡行政院的行政權, 所以, 立法委員的權責非常重大, 他們的決定影響人民的權益和國家的發展 近年來, 立法院每年必須審議近兩兆元的中央政府總預算, 以及近五兆元的國營事業相關預算, 這筆龐大的經費來自人民的納稅錢, 行政部門是否妥善運用, 需要立法院把關 然而, 立委對於行政單位的監督能量, 究竟能發揮多少效用恐怕仍值得商榷,102 年的國營事業預算在本報告書付梓時, 竟然尚未通過便是顯著的實例 有鑑於此,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以下簡稱公督盟 ), 於 2007 年 4 月 18 日成立, 為正式登記立案的組織, 主要是由 47 個會員團體 495 個聯盟團體組成的專責機構 公督盟有五大訴求, 分別為 : 文明國會 陽光國會 公益國會 透明國會 效能國會 公督盟不只監督立委, 更希望推動立法院成為強而有力的行政制衡 公督盟所的工作任務, 可以簡單劃分為 議題倡議 立委評鑑 教育推廣三大主軸, 同時三大主軸之間並非各自獨立而是互相關連 以立委評鑑來說, 固然是在做立委整體表現的評價, 但透過將國會改革的項目納入評鑑指標, 即是鼓勵立委積極推動相關國會改革, 也是議題倡議的一種手段 例如第八屆第一會期與第二會期 簽署履行第八屆立委承諾書 ; 以及第四會期開始新增的 立委利益衝突資訊揭露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對於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的評鑑工作於 2014 年 3 月 22 日圓滿結束 公督盟至今已舉辦了 12 個會期評鑑, 累計參與評鑑工作的夥伴以及志工超過 1 萬人次, 在此要向所有參與評鑑工作的伙伴和志工們致上十二萬分的感謝 大家投入心血和時間, 無私奉獻, 在台灣民主發展的歷程寫下新頁, 也締造了豐碩的成果 公民參與和監督公共事務, 是民主社會公民不可剝奪的權利, 也是促進社會進步 落實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方法 1987 年解嚴至今, 台灣民主發展其實還未臻成熟, 唯有不斷的推動公民參與和監督, 才能促使台灣社會進步以及民主深化
除此之外, 評鑑的過程中公督盟不斷推廣關注立法院的重要性, 如何觀看立委質詢, 亦是在做教育推廣 繼第七屆第四會期評鑑引進 IVOD 成為公督盟重要的公民參與評鑑的項目之後, 日後更將 IVOD 的評鑑方式增加了審議式民主的元素, 在評鑑委員對視訊隨選的影片中所呈現的立委們的表現評分前, 公督盟替評鑑委員準備了該影片所記錄的會議之主題的介紹, 並讓評鑑委員經過充分的討論後再進行評分 本次評鑑依往例分成初審小組會議以及複審大會 常設的初審小組包括基本表現及視訊評鑑小組 法案審查小組 預算案審查小組 言行及官司審查小組與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共開了 19 場審查會議 後經由複審大會廣邀各界代表 54 人進行初審結果複核, 決定了第四會期的優秀立委以及待觀察立委名單 初審部份, 於全國共巡迴舉辦 8 場視訊隨選系統 (IVOD) 評鑑, 而在大專院校合作推廣公民參與部分, 本會期 IVOD 評鑑也延續以往與大專院校合作推廣公民參與 IVOD 宣傳活動, 共獲得國防醫學院 東吳大學 台灣大學 銘傳大學 文化大學 中原大學等學校的協助與幫忙參與, 共號召了 1,688 人次公民參與, 自舉辦 IVOD 評鑑以來總評鑑人次也達 13,238 人次 我們同時要感謝許多立委以及專家學者提供了具體的評鑑方法的修正意見, 相信公督盟所研發的評鑑方法, 愈來愈能夠真正反映出立委們的問政績效 提升國會在文明 陽光 公益 透明和效能上的表現, 改善國會的品質, 是公督盟評鑑立委的最主要目的, 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公督盟會持續推動 目前公督盟秘書處共有 7 名專職, 分別是執行長張宏林 副執行長高如萍 ( 無給職 ), 下設行政部崔彤心主任 政策部賴建寰主任 洪國鈞專員 企劃部易禹昕主任 組織部張榮文專員 對於種種關於評鑑等的建議, 公督盟都虛心受教, 當然也想做得更多更好 但囿於人力與物力的限制, 專責從事評鑑業務的僅有政策部三位專職同仁, 僅能在有限的資源下盡最大的努力, 也期待外界能提供更多的幫助 4
目前國會在透明度上仍有許多有待改進之處, 如各委員會對於法案的審議不主動開放公民旁聽, 還有有關政黨協商的部分仍然是黑箱作業, 其過程不對外公開 這妨害了公民的監督, 也降低了評鑑工作的完整性 讓立法院更透明, 是公督盟未來會持續努力的工作 監督國會是我們的權利, 立委評鑑是監督國會 鞭策立委的利器, 我們歡迎各界對公督盟的立委評鑑工作給予批評指教 優質國會的存在, 台灣人民的福祉才能更為提升 我們由衷的希望所有的公民站出來, 與公督盟一起, 發揮實質監督國會的力量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理事長
目錄 第一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流程說明... 1 壹 公督盟簡介... 1 貳 評鑑目標... 2 參 評鑑原則... 3 肆 評鑑流程... 4 伍 初審會議及複審大會評鑑委員名單... 6 第二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辦法說明... 7 壹 評鑑指標說明... 7 貳 IVOD 公民評鑑說明... 14 伍 IVOD 公民評鑑計分方式... 16 第三章優秀立委 待觀察立委及優秀黨團幹部... 17 第四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總評... 40 壹 基本表現及 IVOD 評鑑小組總評... 40 貳 法案評鑑小組總評... 43 參 預算案評鑑小組總評... 53 肆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總評... 57 第五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成績統計表... 60 壹 出席 質詢 IVOD 評鑑成績表... 60 內政委員會... 60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61 經濟委員會... 62 財政委員會... 63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64 交通委員會... 6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66 社福及環衛委員會... 67 貳 法案提案評鑑成績表... 68 內政委員會... 69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70 經濟委員會... 71 財政委員會... 72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73
交通委員會... 7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75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76 參 陽光公益 ( 義 ) 法案... 77 (1) 新立法... 77 (2) 條文修正... 79 肆 侵害人權扣分法案... 94 伍 陽光公益法案 侵害人權法案加減分總表... 95 陸 預算案評鑑小組成績表... 100 內政委員會... 100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102 經濟委員會... 104 財政委員會... 106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108 交通委員會... 110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112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14 第六章評鑑會議記錄... 130 2
第一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流程說明 壹 公督盟簡介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 以下簡稱公督盟 ) 是由 :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台灣生態學會 台灣愛樹保育協會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然步道協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社團法人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 桃園縣環境保護協會 財團法人文化環境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財團法人自然環境保護基金會 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 臺中市醫界聯盟 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公投護台灣聯盟促進會 台灣和平草根聯盟 台灣教授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 21 世紀議程協會 社團法人台灣北社 社團法人台灣永社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 財團法人台灣智庫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澄社 台灣教師聯盟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 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社團法人南投縣家長關懷教育協會 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文化協會 社團法人新北市愛鄉協會 財團法人中華農學會 財團法人台北市綠台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文化基金會 財團法人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宜蘭人文基金會 財團法人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 財團法人陳定南教育基金會 台北市萬華社區大學等 46 個民間團體組成, 希望透過監督國會的努力及全民的力量, 淘汰不適任的國會議員, 讓立法院成為符合 文明 陽光 透明 公益 效能 五大目標 自立法院第七屆第一會期開始, 公督盟為推動健全國會, 在會期中多次公佈 相關數據並透過媒體訴求國會透明化, 但也因此遭受立委的抨擊與抹黑, 顯見監 督作業上的現實困難 公督盟雖然在立法院受到極大阻力, 自身在財力 物力 人力等處境也異常 艱困, 但依然排除萬難, 於 2008 年 8 月 31 日舉辦台灣史上第一次公開 透明 由公民參與的評鑑大會, 過程雖有美中不足之處, 但仍獲各界一致支持與肯定 之後為了讓評鑑更盡善盡美, 公督盟於現實層面的考量下, 廣納各方意見與 1
看法, 重新修訂監督指標, 並由公督盟學術委員會彙整, 重新擬制一套符合公平 公正的監督指標, 並依照每會期法案審議的重點, 以及過去評鑑經驗, 於第二會期的評鑑中, 修訂指標進行評鑑, 以符合社會之期待, 為推動專業立委問政 公民專業監督打下厚實基礎 然而, 評鑑指標的本質是動態的, 隨著立法院在第七屆第三會期開放網路議事直播隨選系統, 公督盟對於立法委員在質的表現上也有更高要求 因此, 從第七屆第四會期開始, 公督盟在評鑑立委指標除了新增與擴大公民參與外, 更將評鑑會議到全國各地舉辦讓評鑑能在地化紮根 至第七會期, 更將引進審議式民主精神, 以 議題 為導向, 讓參與評鑑活動的公民朋友能夠針對不同議題立委的表現進行評鑑的工作, 希望藉此提升 IVOD 評鑑的質化面向 貳 評鑑目標 秉持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之成立宗旨, 我們希望透過評鑑能夠促成國會改革 達到下述目標 : 一 文明國會 : 立法委員身為台灣的最高層級民意代表, 必須講道理 有禮貌 相互容忍 彼此尊重 ; 至少要做到不罵人 不動粗 不作秀的文明人起碼條件, 而不是鎮日上演野蠻戲碼 二 陽光國會 : 國會本身不能成為利益輸送的分贓管道, 必須要有完整配套的陽光規則來掃除貪腐 ; 國會同時應該制訂嚴格的法律規範, 以促使台灣朝向清廉的國度大步邁進 三 透明國會 : 國會是全民的國會, 一切應該攤在陽光下接受全民檢驗, 議事程序與內容都應即時轉播給全民收視, 讓全國民眾共同監督自己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 不讓代表私心自用 為所欲為 四 公益國會 : 國會對於國家資源的分配, 應該秉持社會公平正義及弱勢優先的原則, 拒絕通過不公不義的法案 國會議員更必須自律自清, 不假公濟私 圖利自肥 五 效能國會 : 我國的國會效能一直都為社會所詬病, 在政黨惡鬥的政治氛圍之下, 國會運作的停擺及功能的失靈, 更讓民主法案屢屢擱淺, 嚴重辜負人民付託 ; 成熟的國 2
會應建立明確的行為規範及效能指標, 以深化並提昇台灣的民主, 絕非反其道而 行 參 評鑑原則 一 評鑑以鼓勵重於苛責延續往常評鑑精神, 立委評鑑的目的是希望指標能成為立委問政與行為表現的準繩, 並在評鑑結果公佈的同時, 表揚表現好的立委作為鼓勵 ; 對於表現不好的, 則給予提醒, 希望他們朝好的方向前進 二 形式與實質並重評鑑資料的取得, 以立法院公開的資料為主, 立委提供公督盟資料為輔, 以質量兼顧的方式進行評鑑 評鑑以量化為主 質化為輔, 並根據現實情況, 逐漸調整質量指標比重 三 科學化標準, 客觀化評斷經蒐集相關評鑑資料後, 就資料 數據進行符合科學標準的彙整與統計, 再交由成員多元的評鑑委員會, 根據學者與專家訂出的評鑑指標, 作出客觀的解讀與判斷 四 以制度性法案為主為避免評鑑委員的判斷過於主觀, 評鑑將以制度性法案為主 除了希望透過提案數等量化評鑑, 督促立委提升法案審查效率外, 也鼓勵立委針對法案舉辦聽證會 公聽會等, 促進公民參與 此外, 陽光法案 公益法案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等亦將就個案, 進行實質討論與評鑑 五 以立法委員的職權義務為評鑑指標設計之依據立法委員應專注於國會事務是全民的共識, 而國會事務具體而言即立委的職權與義務 善用職權 善盡義務的立委基本上就是稱職的立委, 故公督盟的立委評鑑指標設計以此為依據, 以期忠實反應立委問政表現的優劣良窳 六 以個別委員會委員進行比較評鑑由於立法院不同委員會之功能與開會次數有差異, 單一的評鑑指標並不能比較出不同委員會立委間的差異, 故公督盟的立委評鑑採取成熟民主國家常見的 委員會中心主義, 以委員會中之立委表現為主, 藉由比較個別委員會內各立 3
委間的表現作為評鑑的方式 肆 評鑑流程 公督盟之立委評鑑依時程分成兩階段 : 初審評鑑 及 複審評鑑 一 初審評鑑初審評鑑為期約一個半月, 分成五個小組進行評鑑 : 基本表現及視訊評鑑小組 法案評鑑小組 預算案評鑑小組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 與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每個小組成員及人數依其功能及任務需要, 聘請學者專家 公民顧問 媒體代表 公民代表擔任 各組任務簡述如下 : 基本表現及視訊評鑑小組 負責針對公督盟秘書處之立委出缺席 口頭質詢 書面質詢等量化統計的方式與結果進行確認 ; 同時也負責確立定公民評鑑活動的評鑑指標, 並對最後蒐集到的評鑑結果資料進行複核 法案評鑑小組 的主要任務在於決定法律案主提案量化統計公式之參數, 4
並對所選出之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 及 公益 / 陽光法案 的主提案立委進行加減分之評定 預算案評鑑小組 負責決定預算案提案量化統計公式之參數, 並以立委提供之資料為依據, 針對 三讀通過之預算刪減案 符合重大公義 ( 益 ) 價值之預算刪減案 以及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提案 與 預算案特殊事蹟部分 之提案立委進行加減分之判定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 的任務在於評定立委特殊事蹟的採計標準, 並對立委的言行表現 涉入之司法案件進行加減分的評定 -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負責評鑑正副院長是否有遵守自己的權責及黨團幹部的立場態度 二 複審評鑑複審評鑑以針對立法院進行整體評論 決定最後評鑑結果為主要任務, 針對初審結果以及尚無共識 臨時須進行評鑑之個案, 以會議形式進行複核審議 ; 若發生初審結果與評鑑目標 原則相違之情事, 可在複審會議中修正之 複審會議由評鑑委員會總召集人擔任主席, 成員為榮譽職, 由學者專家 公民代表 公民顧問 媒體代表 初審評鑑各小組召集人 資深評鑑委員以及 前會期各小組召集人等各界資深社會賢達擔任 複審會議日期 :2014 年 3 月 22 日 ( 六 ) 複審會議地點 : 義美食品大樓 5
伍 初審會議及複審大會評鑑委員名單 總召集 : 施信民執行統籌 : 張宏林 賴建寰 洪國鈞 謝欣容 委員會 基本表現及視訊 (IVOD) 評鑑小組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 召開會議 次數人次 召集人 1 5 陳建甫 5 36 陳明里 法案評鑑小組 9 63 黃秀端 預算案評鑑小組 3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18 李宗黎 1 11 顧忠華 複審大會 1 54 施信民 總計 187 人次 評鑑委員 莊豐嘉 吳鯤魯 王思為 魏澤民吳麗慧 林欣怡 馮喬蘭 張宏林 江妙瑩 高茹萍 陳永昌 彭素華黃榮墩 詹宗雄 楊聰榮 鄭凱榕劉承武 張宏林陳耀祥 曾建元 劉力仁 陳俍任謝文華 林嘉琪 謝東儒 林長茂林佳和 官曉薇 林仁惠 覃玉蓉張宏林賴芬蘭 趙和賢 高茹萍 羅承宗許主峯 周聖心 黃麗樺 張宏林施信民 王俊秀 陳耀祥 陳曼麗蔡素貞 高成炎 何宗勳 莊豐嘉高涌誠 陳瑞賓 陳建甫 陳明里黃秀端 李宗黎 楊婉瑩李松文 秦偉程 陳梅玲 洪慧中郭明政 張漢 李小惠 莫秋華張軒菁 甄思宇 林彥妤 顏啟安葉曉湄 陳姿羽 陳坤毅 陳福春陳秀英 李彥希 林倚安 許文英黃子宸 楊瑞賓 林凱彥 黃李勤楊博凱 林貞玲 李建陵 鍾音黃曉華 謝宛君 張雅茹 施信民顧忠華 王俊秀 何忠錦 王唯治王叡謙 朱達民 張素華 林瑞霞李宗黎 趙和賢 許主峯 賴芬蘭黃秀端 陳明里 詹宗雄 鄭凱榕劉承武 楊聰榮 馮智能 陳建甫吳麗慧 王塗發 6
第二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辦法說明 壹 評鑑指標說明 類別評鑑項目比重 基本表現指標 質詢評鑑 加分指標 減分指標 出席率 院會 3% 委員會 7% 委員會質詢質詢 20% 法律主提案 15% 提 案 預算案提案 30% 決算審查提案 5% 主指標一 問政專業 主指標二價值立場主指標三問題解決 20% 主指標四 問政態度與技巧 陽光法案 / 新立 Max+10 公益 ( 義 ) 法案修正 Max+5 特殊事蹟 Max+4 預算刪減案三讀通過 Max+5 預算案 預算刪減案符合重大公益 ( 義 ) 價值 Max+10 預算案特殊事蹟加分 無上限 利益衝突迴避揭露 Max+5 開放旁聽 Max+1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 / 提案與連署 Max-10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Max-5 司法案件 Max-5 脫序表現 / 院內與院外 院內 :Max-2/ 筆院外 :Max-1/ 筆 7
基本表現指標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出席率 基本分及視訊評鑑小組 委員會質詢質詢率 20% 提 案 院會 3% 委員會出席僅採計所屬委員出席 委員會 7% 初審複核時, 若遇立委缺席若因 1) 二等血親之喪假 2) 執行立法院公務 3) 人力不可抗拒之事由之一且提出證明者不予扣分 : 此外, 非非因上述原因而缺席者, 若委員有提供缺席之事由 ( 公文 ) 者, 經初審的評鑑委員核可, 將酌情全部給分或部分給分 資料來源 : 立法院院會及各委員會議事錄 為 委員會質詢 的量化評鑑, 僅採計所屬委員會之口頭質詢 若該場質詢之口頭質詢低於可質詢次數, 則 採計書面質詢至達到可質詢次數為止 法案與預算審查之發言不列入統計 資料來源 : 立法院各委員會議事錄 為 法案評鑑 的量化評鑑 慣例上為法案主要起草者的主提案第一人佔 70%, 最高上限採計 5 筆 ; 非主提案佔 30%, 最高上限採計 10 筆 若法案由二位委員以上共同起草, 經委員辦公室提出說明後, 由法案評鑑小組決議視為主提案第一人 若委員所提之各個法律修正案, 同一法案同一修法目的, 或不同法案同一修法目的, 由法案評鑑小組決議合 併計算 例如如為了解決食品安全而修正食安法, 不一次完整提出卻拆成數條分別提案, 此即為 同一法案 同一修法目的 ; 或為因應組織改造修正相關法規中的舊有組織名稱, 此即為 不同法案同一修法目的 法案筆數計分方式為, 主提案第一人每筆 20 分, 第 5 筆起滿分後其餘不再計分, 將此所得分數 70% 即為主 提案第一人分數 ; 非主提案第一人前 5 筆每筆 15 分, 第 6 筆至第 10 筆每筆 5 分, 第 11 筆起不再計分, 將 此所得分數 30% 即為非主提案第一人分數 資料來源 : 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第八屆法律提案審議進度系統 為 預算評鑑 的量化評鑑 預算看出規劃, 決算看出績效, 立法委員在預算審查前應鑒往知來 監察院審計部每年皆應提出正式 審計 報告案 送立法院由各委員會審查, 而非僅提 審計報告, 否則明顯違反決算法 立法委員是否就此加強 質詢 監督將列入評鑑 各部會預算是否浮編 過去年度預算執行是否失職, 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負全責 立法委員是否就此加強質 詢 監督將列入評鑑 只採計預算刪減案, 預算凍結案與決議案等不列入筆數 任何預算刪減提案只要 撤案 皆不列入筆數 若在未撤案的情況下, 該預算刪減案通過委員會初審 ( 含通 過與保留協商 ); 或該預算刪減提案表決時未通過委員會, 但有具體引用資料, 推估今年預算有無高估歲入 與經濟成長率以及歲出成長率突增的情形, 期以此定出預算刪減目標, 亦採計之 對於統刪通過之預算刪減案, 將由預算評鑑小組合併筆數 預算筆數的給分方式, 依據以委員會的單位, 依照其平均筆數與最大值筆數, 將預算分數切成二至三個部分 給分 ( 基本分不一定會有 ), 其各部分所佔之比例, 由預算評鑑小組視各委員會情況訂定之 其後, 再根據 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所佔之比例, 計算出各階段每筆預算分數 資料來源 :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記錄 法案評鑑小組法律主提案 15% 預算案評鑑小組預算案提案 30% 8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質詢評鑑 主指標一主指標二主指標三主指標四 預算案評鑑小組決算審查提案 5% 基本分及視訊評鑑小組 問政專業 價值立場 問題解決 問政態度與技巧 20% 針對預算執行違法不當 無效益 無效率等情事 ( 以審計部及立法院預算中心之資料為主要依據 ), 進行質詢 監督行政機關者 質詢 監督, 促成審計部提出正式 審計報告案, 並加強質詢 進行實質審查者, 亦列入計算 依照決算審查的細緻與完整程度, 將決算筆數分為三個等第, 其各個等第之標準與佔分由預算評鑑小組決定之 資料來源 : 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記錄 為 委員會質詢 的質化評鑑, 以委員於所屬委員會質詢影片作為評鑑依據 共分為四大主指標及十七個細項評分指標, 以 5 點量表呈現, 為避免極端值影響, 評鑑分數以中位數呈現 參與評鑑者皆為實名制, 只要經過身分確認且與非現任立委助理與三等親者, 皆可登記為評鑑委員 參與評鑑者僅能對同一委員評分乙次 從第七屆第四會期起, 至第八屆第四會期為止已累積 13,258 評鑑人次 資料來源 : 立法院 IVOD 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 9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加分指標 法案評鑑小組 陽光法案 / 公益 ( 義 ) 法案 新立 修正 Max+10 Max+5 言行及官司小組特殊事蹟 Max+4 預算案評鑑小組 預算案 預算刪減案三讀通過 Max+5 為 法案評鑑 的質化評鑑 陽光法案 的認定標準為民主改革法案 可以促進利益迴避, 掃蕩任何貪腐弊端, 並有效促使台灣邁向清廉國家的法案 公益( 義 ) 法案 為可以照顧弱勢團體, 促進公平正義 國家資源的合理分配 環境保護 以及保障人權等法案 委員主提陽光公益修正案,+0.1~3 分 / 筆, 資料佐證部分由委員自行提供 ( 是否有召開公聽會 記者會 座談會或聽證會等資料 ) 委員主提陽光公益新立法,+0.5~5 分 / 案, 資料佐證部分由委員自行提供, 由於草擬一陽光公益新立法部分耗時費工, 需有詳細佐證紀錄, 例如 : 專家學者及各團體意見 召開公聽會記者會或座談會等資料, 交由秘書處統整 原則上同一加分法案, 主提案第一人之加分比例高於非主提案第一人, 遇例外情形則由評鑑小組決議同一加分 此外, 若該筆法案於計算筆數時, 有非主提案第一人被列為共提法案, 則該非主提案第一人之加分數視同主提案第一人 針對同一修法目的, 或同一法案不同版本之加分, 僅採計最高分者 法案評鑑小組得針對該會期三讀之法案選出 特殊貢獻法案 法案評鑑時, 將參酌相關領域之 NGO 團體意見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立委辦公室提供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可供加分之類別包括 : 舉辦委員會公聽會 自辦具代表性及功能性之公聽會 記者會 座談會 會勘 爭取地方發展 揭發政府不當施政 ( 所屬委員會之提案與質詢原則不列入特殊事蹟, 但若有具體重大的影響與改變, 由立委辦公室提供資料, 由評鑑小組決議是否採計 ) 特殊事蹟 為立法委員透過各類活動進行政策說明 匯集民意 擴大公民參與, 並滿足 符合中央民代之職權 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具佐證資料 符合中央民代職權 : 評鑑標準為 該特殊事蹟之相關對口單位或主管機關是否為中央政府部門或國營事業? 若該特殊事蹟之相關對口單位或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單位 地方議會或地方公營事業, 則不予採計 不鼓勵立法委員議員化 里長化之現象 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1) 不採計個別選民服務 : 立委服務內容多樣, 當中不乏立委協調選民糾紛 債務協商等 遷移單一電線桿 變電箱 消防栓 交通號誌維修等個別選服案件, 然因不符合 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不予採計 (2) 以推動制度性變革為佳 : 隨著評鑑推展, 評鑑委員對特殊事蹟之篩選逐漸嚴格, 應以推動立法 修法等制度性變革, 之特殊事蹟為佳 (3) 不採計爭議特殊事蹟 : 雖從特殊事蹟可見立委之用心及努力, 然部分特殊事蹟經評鑑委員討論後, 因其具有爭議性而不予採計, 例如有關溫泉業者合法化之座談或記者會等 應附之佐證資料以能 證明該項事蹟確實舉辦 該項事蹟之內容 為原則, 故照片 新聞稿 簽到單 會議資料等皆可 +0.1~3 分 / 筆, 由於預算二 三讀的結果並不會呈現提案人, 故此部分由委員主動提供佐證資料才予採計 資料來源 : 立委辦公室提供 10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預算刪減案符合重大公益 ( 義 ) 價值 預算案特殊事蹟加分 Max+10 無上限 +0.5~5 分 / 筆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立委辦公室提供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預算案特殊事蹟應檢附佐證資料, 否則不予採計 若以 預算案提案 主決議 凍結案 作為特殊事蹟, 應附有 :(1) 提案原文 (2) 提案通過會議及時間 : 年 月 日, 委員會第 次全體委員會議 (3) 造成之具體影響及改變 此外, 由於具體成效大都需一段時日方可顯現, 故只要是第八屆立委任期內之事蹟皆可提出 預決算相關記者會 公聽會 聽證會等, 自第四會期起列入一般特殊事蹟計算 質詢原則上不採計 ; 但若在質詢中揭發政府不當預算, 致使其改善者, 敬請提供佐證資料, 由評鑑委員個案認定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立委辦公室提供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國會改革及透明指標 以利益衝突之迴避為審查重點, 參考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立法委 減分指標 基本分及視訊評鑑小組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 利益衝突迴避揭露 Max+5 員行為法以及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利益衝突迴避規則 ( 如律師倫理規範 法官倫理規範 ) 中, 對 利益衝突之定義及禁止事項, 據此檢視立法委員有無影響其獨立 正行使職權之事項 具體檢視項目包括立委及其關係人是否擔任各種營利 非營利事業之職務, 每填寫一項加 1 分, 加分上限 5 分 ; 內容真偽則由委員自負責任, 秘書處不進行實質審查 召委開放旁聽 Max+1 各常設委員會召集委員若有開放旁聽, 召委個人加分 1 分 法案評鑑小組侵害基本人權法案 / 提案與連署 Max-10 預算案評鑑小組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Max-5 言行及官司小組司法案件 Max-5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主要為該法案可能圖利或傷害某一族群 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破壞環境等法案 主提案人 -0.5~5 分 / 筆, 連署人 -0.2 分 / 筆 原則上同一扣分法案, 主提案第一人之扣分比例高於非主提案第一人, 遇例外情形則由評鑑小組決議同一扣分 此外, 若該筆法案於計算筆數時, 有非主提案第一人被列為共提法案, 則該非主提案第一人之扣分數視同主提案第一人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0.1~1 分 / 筆, 提案與表決皆列入扣分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已經定讞不可再上訴者, 將根據過去言行官司小組之相關案例扣分 資料來源 : 公督盟主動蒐集 相關 NGO 團體提供等 11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言行及官司小組脫序表現 / 院內與院外 Max-3 院內行為 -0.1~-2 分 / 筆, 院外行為 -0.1~-1 分 / 筆 脫序表現之判定, 在院內以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之規範為標準, 在院外則為關說 施壓 特權或其它侵犯公共利益之不當行為 ( 包括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 ), 其扣分幅度將根據過去言行官司小組之相關案例扣分 脫序表現僅針對立委個人的言行, 若涉及黨團的整體表現則由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負責 對於激烈議事肢體衝突, 評鑑小組判定原則如下 : 個人行為個人歸責, 若產生之亂象可歸責於主席, 主席將最先歸責, 並可作為其他人過失相抵之依據 若證據不明則應本於罪疑唯輕及推定無辜原則, 得給予不成案或從輕減分處理 由於立委不當言論密集頻繁, 故自第七屆第八會期起, 對於立委院內 外之不當言辭評論 批評, 進一步明定相關言論之判定原則 : 公務員及民代為公眾人物, 為民之表率, 不應就人之身型 外貌 性別 性傾向 種族等天生無法選擇或改變之特徵, 做批評或類似之攻擊言論 12
正副院長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基本分數 立法院正副院長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由小組委員根據本會期立法委員之相關表現統計數值決議之 1) 是否建立良好的憲政慣例 2) 特殊事蹟表現 3) 主持會議是否遵循議事規則 ±1 分 / 筆 憲政慣例 : 如 : 促成總統來國會進行國情報告 特殊事蹟 : 如 : 聲援國際人權 提升國會形象等 議事規則 : 檢視該會期之新聞報導, 正副院長在主持會議時是否有違議事規則, 若無遵守議事規則, 則每筆扣 1 分 ; 若遵守議事規則, 每筆加分 1 分 4) 國會改革承諾書執行效率 ±2/ 項 國會改革承諾書加分基礎, 需有具體之成果 5) 院內及院外脫序行為 -0.1~-2 分 第 1-3 項最多加至 5 分 扣分事項院內及院外脫序行為不設上限 黨團幹部 類別評鑑小組評鑑項目比重評鑑方式說明 基本分數 由小組委員根據本會期立法委員之相關表現統計數值決議之 黨團整體表現 黨團幹部個人行為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 1) 黨團提案立場 2) 黨團幹部之特殊事蹟表現 3) 黨團幹部對於 重大法案 協商前或後, 是否有召開記者會或提供相關文件, 足以表明黨團立場 4) 針對 重大法案, 黨團動員表決立場為何 5) 黨籍委員在程序委員會內脫序表現, 也視為黨團表現 6) 黨籍召委表現 ( 如 : 是否有開放旁聽 ) 7) 國會改革承諾書執行效率 8) 黨團幹部在院內及院外脫序行為 Max±1/ 筆最多扣 5 分 0.1~2 分 / 筆扣分無上限 Max+2 扣分無上限 扣分無上限 黨團提案及表決立場若為公益則加 1 分, 反之則扣分, 扣分為 -1 分 / 筆, 最多扣至 5 分 黨團幹部針對重大法案協商記者會及表決立場資料, 由立委提供 第 2-6 項每筆加分 0.1~2 分, 最多加至 5 分 各常設委員會召集委員若有開放旁聽, 召委個人加分 1 分 程序委員會內表現, 扣分基礎為 : 黨團幹部及黨籍個別委員在程委會內的脫序表現也會對其所屬黨團予以扣分, 本項扣分不設上限 國會改革承諾書加分基礎, 需有具體之成果, 反之, 若與當初簽署同意之精神相違背, 則予以扣 2 分, 扣分不設上限 有關黨團幹部個人行為 : 公督盟秘書處經由收集媒體報導, 只要有關黨團幹部個人在院內或院外有脫序的表現, 經立法院正副院長級黨團評鑑小組討論後, 予以扣 0.1~2 分, 且扣分不設上限 13
貳 IVOD 公民評鑑說明 1. 前言 立法院於第七屆第三會期開議之時 (2009 年 2 月 19 日 ), 在公督盟與朝野七位立委的努力下開放網際網路隨選視訊系統 (IVOD), 為公民監督國會注入了新的可能性 公督盟在第三會期用了一個會期的時間進行評估後, 於第四會期開始將 IVOD 公民評鑑納入立委評鑑, 希望藉由 IVOD 的開放, 讓全國民眾更容易瞭解立委問政的情況, 在激發公民力量 擴大公民參與的同時, 達成質性評鑑與民主鞏固的目的 公督盟第八屆第一會期至第三會期共舉辦了 15 次公民評鑑活動, 各界均反應踴躍, 也希望本會期能夠以巡迴方式讓民眾廣知 IVOD 評鑑立委方式, 藉此擴大公民評鑑的廣度與深度 2.IVOD 公民評鑑方式如同以往, 第八屆第四會期的 IVOD 公民評鑑仍舊以立法院八個委員會的立委問政質詢影片作為評鑑依據 不同的是, 為使公民評鑑能進入更實質的質詢議題與法案內容的層次, 本次評鑑將篩選出本會期重要的議程, 就特定場次的口頭質詢影片進行立委線上評鑑 此外, 為增加公民評鑑委員對於立委質詢議題之瞭解, 達到可進行實質評鑑之程度, 公督盟將安排學者或民間代表 專家或秘書處之成員, 為公民評委簡扼說明議題背景 釐清現況 提出爭議之焦點並呈現多元觀點 簡言之, 此次公民評鑑的特點是以議題為導向, 讓參與者評鑑時能夠聚焦於本會期的重點議案或重大新聞事件, 並藉由議題背景資訊之提供, 提高評委對於立委立場與問政能力的判斷品質 為維持評鑑之客觀與中立, 避免人為不當操作, 擔任公民評鑑委員必須滿足以下標準 : 一 年滿十八歲以上, 關心國會與公共事務, 且能理性 客觀 公正進行立法委員評鑑者 二 認同國會監督之重要性與價值, 且可全程參與活動者 三 為求評鑑之公正性, 與第八屆立委有明顯利害關係者, 謝絕參加 例如 : 立委助理 親屬, 具第八屆於立法院具有黨團之黨職身份者 黨工 黨務工作人員 14
3. 立委表現評量表 會議次 : 第八屆第四會期 委員會第 次 會議日期 : 評鑑立委 : 全體委員 聯席 會議 評量項目 評委給分 非常不同意 不同意 尚可 同意 得 1 分得 2 分得 3 分得 4 分 非常同意 得 5 分 一問政專業 1 資料準備充分 2 質詢內容考證嚴謹 3 提出專業見解 4 熟悉質詢對象業務與權責 二價值立場 5 關注公眾利益 6 重視弱勢權益 7 沒有為行政部門護航 8 不為特定財團發聲 三問題解決四問政 9 質詢內容緊扣主題 10 就主題具體指出問題癥結點 11 就主題提出具體建議 12 有要求行政機關後續的改善保證 13 質詢時間掌握得宜 14 質詢內容無歧視之言論 15
態 度 與 技 巧 開放式問題 15 質詢內容無人身攻擊言論 16 質詢內容條理清楚 不矛盾 17 讓官員有適當的答詢空間 18 19 觀看 IVOD 影片之前與之後, 請問您對此位立法委員的印象是否改變? 請寫下您的感想 :( 若之前不認識此位委員, 則不需回答此題 ) 觀看 IVOD 影片之後, 請問您對此位立法委員的評語為何? 請寫下您的評語 :( 例如 : 您覺得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 最差的地方?) 20 您是否推薦此部質詢影片? 為什麼? 21 請問您針對本評量表的題目以及活動流程有何意見? I V O D 系統 1 2 您對 IVOD 之系統滿意度為何?(1-5 分 ) 針對 IVOD 系統, 您覺得有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 伍 IVOD 公民評鑑計分方式 一 IVOD 公民評鑑及大專院校 IVOD 合作計畫評鑑的結果經彙整後, 採 中位數 計算, 所得成績佔每位立委總成績之 20% 若公民評鑑委員因遲到未參與 開場 即進行評鑑者, 不予採計 惟曾參與過去的 IVOD 公民評鑑活動者除外 16
第三章優秀立委 待觀察立委及優秀黨團幹部 優秀黨團幹部 民進黨團吳秉叡 內政 李俊俋段宜康陳其邁 外交國防 邱議瑩蕭美琴 優秀立委 ( 依姓名筆劃排列 ) 經濟 黃偉哲 財政 李應元許添財 教育文化 林佳龍邱志偉鄭麗君 交通 李昆澤葉宜津魏明谷 司法法制 尤美女吳宜臻 社福衛環林淑芬陳節如楊曜趙天麟劉建國 內政 高金素梅張慶忠陳超明 外交國防 王進士陳鎮湘 待觀察立委 ( 依姓名筆劃排列 ) 經濟 林滄敏徐耀昌張嘉郡 財政 蔡正元 教育文化孔文吉呂玉玲鄭天財 交通 李鴻鈞盧嘉辰 司法法制 謝國樑顏寬恒 社福衛環 徐少萍楊玉欣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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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總評 壹 基本表現及 IVOD 評鑑小組總評 文 / 陳建甫 ( 基本表現及 IVOD 評鑑小組召集人 ) 整理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一 評鑑指標及資料來源本小組主要負責有關立委出席率 質詢 IVOD 公民評鑑及本會期所新增的 利益衝突資 訊揭露表 有關出席率佔總評鑑成績之比例, 從公督盟開始第一次評鑑, 立法院第七屆第一 會期時的 36%, 歷經數次的調整下降至 10% 質詢次數則從第七屆第一會期時的 12%, 最 高時曾經佔有 35%, 後來則大致維持 20% 的比例 各項評鑑指標的調整, 例如出席率是呼應著當時多數立委出席率不佳 但隨著公督盟展開評鑑, 出席率成績給予不出席委員當頭棒喝後, 開始轉移部分比例至質詢次數, 要求立委不只出席就好, 更必須執行立委質詢的職責 2009 年, 立法院第七屆第四會期, 在公督盟不斷的要求下, 立法院終於開放 IVOD 系統 ( 立法院議事轉播網際網路多媒體隨選視訊系統 ) 以故, 評鑑指標也調降質詢次數之比例, 挪至當時新增之 IVOD 評鑑, 進一步要求立委質詢的品質 本會期, 鑑於部分立法委員身兼多職, 或著透過其親屬擔任特定營利或非營利事業之負責人, 恐有違反利益迴避衝突之疑慮 故新增 利益衝突資訊揭露表, 每回答一項可加 1 分, 包含 : 1. 本人現擔任營利事業 ( 含已民營化事業機構 ) 之決策參與者 ( 如負責人 董事 監事等 ) 2. 現有關係人擔任營利事業 ( 含已民營化事業機構 ) 之決策參與者 ( 如負責人 董事 監事等 ) 3. 本人現執行專門職業 ( 如 : 律師 會計師 醫師 教師等領有專門證照者 ) 之職務 4. 本人現為專門職業機構 ( 如 : 律師事務所 會計師事務所 醫院 診所等 ) 之負責人 5. 本人現擔任非營利組織 ( 如職業團體 社會團體 基金會 工會 學校 研究機構 醫院等 ) 之職位 至於評鑑資料來源, 則以立法院會議議事錄中相關出缺席及質詢記錄為主, 同時出缺 席 質詢皆以郵寄掛號的方式請立委辦公室複核 40
二 評鑑結果 1. 出席率 質詢立委出席各項會議是立委最基本的職責之一, 以常設委員會的出席率來說,90% 以上的委員已經高達 94 位, 可說是大多數的委員皆意識到此為應盡之基本義務 但若扣除正副院長, 仍舊有蔡正元委員與薛凌委員, 出席率不到 60%, 與大多數委員的表現相差甚遠 進一步來說, 雖然多數委員出席率良好, 但卻未同時顯現在質詢率上, 完全百分之百質詢的立委僅有許添財與李昆澤兩位委員, 質詢率 90% 以上也僅有 16 委員 其他委員會的質詢率更是只能用 比誰比較低 來形容, 其中, 潘孟安與顏寬恒所屬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會期應質詢 44 次 ( 扣除兩次尚未公布議事錄之聯席委員會 ), 兩人皆只各質詢 1 次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現象產生, 除了多數立委 只出席 不講話 之外, 各常設委員會會議因併簽, 目前出席率過於高估, 也是原因之一 表一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出席率與質詢率間距人數 出席率 人數 質詢率 人數 100% 39 人 100% 2 人 90%~99% 55 人 90%~99% 14 人 80%~89% 10 人 80%~89% 21 人 70%~79% 3 人 70%~79% 18 人 60%~69% 1 人 60%~69% 17 人 低於 60% 4 人 低於 60% 40 人 表二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質詢率欠佳委員 黨籍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盟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潘孟安 顏寬恒 蔡正元 高金素梅 謝國樑 張慶忠 張嘉郡 有質詢會議次 1 1 2 3 5 5 6 可質詢會議次 44 44 37 26 44 26 31 質詢率 2.27% 2.27% 5.40% 11.54% 11.36% 19.23% 19.35% 2. IVOD 評鑑本會期 IVOD 評鑑雖參與人數較上會期略降, 但相較於第二會期仍是大幅增加, 顯示出就較長期的趨勢而言,IVOD 評鑑參與人數不斷上升 本會期也延續以往與大專院校合作推廣公民參與 IVOD 活動, 並獲得國防醫學院 東吳大學 台灣大學 銘傳大學 文化大學 中原大學等學校老師的協助與幫忙 在校園評鑑方面有效評鑑次數共有 404 人, 評鑑立委 1,384 次 ; 同時在公民評鑑部分, 共有 113 人參與, 評鑑立委 1,384 次 41
第八屆第二會期 人數 人次 公民 45 115 校園 389 1032 總計 434 1147 第八屆第三會期 人數 人次 公民 94 212 校園 460 1944 總計 554 2156 第八屆第四會期 人數人次 公民 113 284 校園 404 1384 總計 517 1668 表三各委員會 IVOD 平均成績 委員會內政外交國防經濟財政教育文化交通司法法制社福衛環 IVOD 成績 13.11 14.21 14.77 15.14 15.44 14.13 14.59 15.38 值得注意的是, 立法院新版 IVOD 網頁已於 2013 年 12 底正式上線, 增加許多實用性的功能 此外,2014 年 2 月間, 立法院議事轉播 APP 也正式上架後, 一般民眾皆可直接於手機或平板上觀看立法院轉播, 或許是系統仍在測試中, 錯誤性與故障機率偏高, 且線上觀看只能開放三個會期的舊問題仍未解決, 但增加立法院透明度的付出仍值得嘉許 42
貳 法案評鑑小組總評 文 / 黃秀端 ( 法案評鑑小組召集人 ) 整理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一 評鑑指標及資料來源公督盟自成立迄今, 不時在思索如何建立公評的評鑑制度, 因此每年定期檢討我們的評 鑑指標 過往公督盟時常受到立委或是新聞媒體, 指責評鑑指標重量不重質, 造成立委亂衝 法案提案量 誠然, 公督盟的評鑑指標是否與法案提案量的增長有關係, 仍須進一步深究 但回歸立委評鑑的本意, 乃是以評鑑作為手段, 引導國會朝向文明 陽光 透明 公益 效 能, 故希望改善評鑑指標, 改變立委 衝案量 的不當現象 一開始, 公督盟透過衡量各委員的提案狀況, 設置採計法案筆數上限的方式, 明示並非法案提得越多就越高分 第八屆第三會期, 法律主提案開始新增 併案標準 : 在同一會期內, 同一委員針對相同法律所提出複數之提案 以及 在同一會期內, 同一委員針對相同修法意旨之不同提案, 由法案評鑑小組逐一審議是否應合併計算 到了本會期, 透過拜訪立委以及立委助理交流座談, 最後經公督盟學術委員會議及理監事會議的辯論, 考量制定或修正法案所需付出的時間, 法案主提案第一人最高只採計 5 筆, 非主提案第一人則最高採計 10 筆 同時, 將加減分指標中的 陽光法案 與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 從最高加 9 分與最高扣 5 分的幅度, 提高至最高加 15 分與最高扣 10 分 以往亦有許多立委反應, 雖立法院正式文書註記皆為 主提案, 但多只有 主提案第一人, 才是真正草擬 推動法案者 因此, 第八屆第三會期經法案評鑑小組及學術委員討論後, 認為若貿然變動為僅採計 主提案第一人, 可能造成提案量爆衝, 反不利於立法院議案審議 ; 但委員也有共識, 認為應差異計分, 對真正主推法案之委員較為公平 故自第八屆第三會期開始, 法案筆數指標評分方式修改為 : 主提案第一人占法律案提案分數 70%, 主提案 但非第一人則占法律案提案分數 30% 至於法案評鑑小組的資料來源, 第一, 法案筆數的計算皆以立法院公告資料為主, 若某法案由兩位以上委員共同草擬並主推者, 得提出相關佐證, 由法案評鑑小組議決是否視同主提案第一人採計 第二, 法案併案由公督盟祕書處逐一檢視各委員之法律提案, 彙整成併案報告後再交由法案評鑑小組議決 第三, 陽光法案 為立委主動提供與公督盟祕書處搜尋雙軌併行, 侵害基本人權法案 則由公督盟祕書處主動搜尋 兩者皆由法案小組審議外, 亦參考各個相關 NGO 團體之意見 43
二 法律提案 1. 評鑑結果慨述本會期法案主提案第一人最高只採計 5 筆後, 全體委員共有 51 位達成此項標準, 已接近半數, 相較於上個會期主提案第一人上限 9 筆, 全體委員僅有 21 位達到的狀況, 明顯上升許多 話雖如此, 若扣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 仍有 13 名委員在法案主提案第一人上掛零 甚至高金素梅不僅在法案主提案第一人掛零, 也在法案非主提案第一人上掛零, 也就是完全零提案 為使法案評鑑質與量並重, 立委所提之法案, 有助於民主改革 國家資源的合理分配 環境保護, 照顧弱勢團體 保障人權 促進公平正義, 以及掃蕩任何貪腐弊端, 促進利益迴避, 則予以加分, 加分之多寡由小組依其內容之品質而定 若該法案可能圖利或傷害某一族群 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 破壞環境等, 則由評鑑小組審議後, 給予減分 本會期經過法案小組多達 9 次會議的討論, 共有 94 筆法案被評定為陽光法案, 其中條文修正有 82 案, 新立法有 12 案 ; 另有 2 筆被列為侵害人權法案予以扣分 在法案併案方面, 經小組委員逐一審議符合併案標準之法案後, 決議共有 235 筆法案應合併計算, 較上個會期多出 179 筆, 更佔第四會期法案總提案量的 26% 這些合併法案中, 因應中央政府組織改造, 而修改相對應法規的政府單位名稱佔最大宗 必須特別指出的是 此類型法案, 是否宜由個別立委分別提案, 造成外界形成刻意衝案量的不良觀感, 或者應轉請行政院主動修法, 值得朝野政黨思考 此外, 黨團在法案上的角色錯亂亦是需進一步釐清的問題 理論上, 由黨團掛名主提案第一人的法案, 應是本會的重點法案或者黨團內部已有高度共識的法案 不過, 以備受矚目的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為例, 除有民進黨黨團的版本之外, 民進黨籍立委也另外提出 7 個不同的修法版本, 令人眼花撩亂弄不清楚該黨立委的修法態度到底是如何! 44
2. 經小組審議, 法律案筆數併案計算之提案 主提案 編扣除提案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日期委員 提案名稱 1 同法案同目的 -5 李俊俋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行政程序法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2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李俊俋 1021213 家事事件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3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李俊俋 1030109 陸海空軍服制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9 警察服制條例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 4 同法案同目的 -1 邱文彥 1021018 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 5 同法案同目的 -1 徐欣瑩 1021129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6 同法案同目的 -2 邱議瑩 1021108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殯葬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8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林滄敏 1021004 下水道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自來水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9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許忠信 1030109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9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九條及第五十二條之 10 1021101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黃昭順 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1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黃偉哲 1021129 專利法第一百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營業秘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銀行法第七條之一 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 1021025 12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李應元 草案 1021025 郵政儲金匯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25 信用合作社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3 不同法案同目的 -9 林德福 1030103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45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14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蔡正元 15 不同法案同目的 -22 蔡正元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30103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國民體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04 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25 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新市鎮開發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保全業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當舖業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儲蓄互助社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信用合作社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中央銀行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票據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鐵路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石油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三及第七十七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 1021206 修正草案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 1021206 正草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八 1021206 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管理外匯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郵政儲金匯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46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16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蔡正元 17 不同法案同目的 -51 李桐豪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21206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04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社會救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志願服務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公益勸募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性騷擾防治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三條 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之一條 1021213 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老人福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醫療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護理人員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助產人員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職能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物理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醫事放射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醫事檢驗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呼吸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社會工作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語言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聽力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牙體技術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47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18 同法案同目的 -1 李桐豪 19 不同法案同目的 -8 林佳龍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21213 藥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營養師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醫師法第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精神衛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優生保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口腔健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血液製劑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癌症防治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人工生殖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 1021213 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 1021213 正草案 1021213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13 藥害救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 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五及第一 1021220 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軍人保險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軍人撫卹條例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48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20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許智傑 21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陳亭妃 22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陳亭妃 23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蔣乃辛 25 同法案同目的 -3 蔣乃辛 26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李昆澤 27 同法案同目的 -2 羅淑蕾 28 不同法案同目的 -6 羅淑蕾 29 不同法案同目的 -11 王惠美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21227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國民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電業法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大學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空中大學設置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專科學校法第五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1021122 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九條及第四十九條之 1021206 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法律扶助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2 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 1021227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當舖業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新市鎮開發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保全業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儲蓄互助社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49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30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呂學樟 31 不同法案同目的 -5 廖正井 32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潘孟安 33 不同法案同目的 -2 賴士葆 34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賴士葆 35 同法案同目的 -1 田秋堇 36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田秋堇 37 同法案同目的 -1 江惠貞 38 不同法案同目的 -38 江惠貞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21115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中央銀行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信用合作社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金融機構合併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票據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政府採購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政治獻金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國有財產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土地稅法第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銀行法第七條之一 第十九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 1021018 草案 1021018 信用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公務員懲戒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監察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醫療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九條條 1021115 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營養師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50
編 號 併案類型 扣除 筆數 主提案 第一人 委員 提案日期 提案名稱 1021206 藥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藥害救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醫事放射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醫事檢驗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呼吸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精神衛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醫療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醫師法第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口腔健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人工生殖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聽力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牙體技術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護理人員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語言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藥事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人體研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血液製劑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菸害防制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癌症防治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癌症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助產人員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職能治療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優生保健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51
主提案 編扣除併案類型第一人號筆數委員 39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陳節如 40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葉津鈴 41 不同法案同目的 -1 趙天麟 42 同法案同目的 -1 鄭汝芬 提案提案名稱日期 1021206 心理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傳染病防治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圖書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第八十條之二及第八十七條之一條 1021129 文修正草案 1030103 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九條 1021108 之三條文草案醫療法第二十四條 第一百零六條及第一百零六條之一條 1021108 文修正草案 1021004 國民年金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國民年金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52
參 預算案評鑑小組總評 文 / 李宗黎 ( 預算案評鑑小組召集人 ) 整理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一 摘要公督盟邀集學者 專家及 NGO 代表組成預算案評鑑小組, 本會期共召開三次會議, 分別於 2 月 13 日 2 月 27 日及 3 月 7 日舉行, 並依照公督盟第八屆第四會期評鑑辦法就預算案 決算審查 預算案特殊事蹟及預算案投票表決進行評鑑 本會期各委員會預算刪減案提案量較上會期皆有相當幅度的成長, 然而在國家財政赤字不斷擴大的情況下, 執政黨委員對預算刪減仍相當保留, 甚至有多個委員毫無刪減預算, 令人遺憾 另一方面, 在野黨委員雖然對預算刪減提案相當踴躍, 卻時有出現相似提案互相掛名的情形, 因此評鑑小組將相似提案併案計算, 避免出現衝提案量的狀況 本會期也將預算案刪減金額納入考量, 決議將刪減超過 1 億元之提案, 列入預算案特殊事蹟中予以加分 並且, 本小組也針對協商無結論, 進行投票表決之預算案, 依據其投票是否違背基本人權, 酌以加減分 本會期立法院共刪減中央政府總預算 245 億元, 約減 1.3% 然而, 過程不公開的黨團協商即決定了兩百多億的預算刪減案, 民眾無法得知各委員對預算刪減的立場及態度, 也使得各委員會之預算審查形同虛設 ; 評鑑小組呼籲正副院長及各黨團幹部應停止越權審理預算, 落實預算審查透明化, 並健全委員會專業審查功能 二 評鑑過程概述本會期評鑑委員較上會期略有異動, 徐嬋娟老師本會期因時間安排因素, 暫時離開預算案評鑑小組 ; 同時, 評鑑小組也邀請了黃麗樺老師 (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會計財稅研究所副教授 ) 加入, 發揮成本分析的專業, 協助評鑑小組檢視立法院的預算審查 1. 預算案評鑑小組第一次會議 : 預算案評鑑小組於 2 月 13 日召開第一次會議, 會議中徵詢委員意見, 核定第五會期評鑑小組新成員 另外, 也對立委主動繳交之預算特殊事蹟訂定採計標準, 要求委員補充證明提案之具體影響 同時, 確認預算提案併案統刪的筆數採計標準, 並特別註記預算刪減案金額過低者 2. 預算案評鑑小組第二次會議 : 預算案評鑑小組於 2 月 27 日召開第二次會議, 由秘書處向評鑑小組報告預算案筆數之初步統計結果, 並依據評鑑作業辦法及各委員會狀況, 修正預算案給分級距 同時就委員補充 53
繳交之預算特殊事蹟逐案進行審議 另外, 秘書處統計預算刪減金額 1 億以上之提案, 依照 金額分三等地, 經決議於預算案特殊事蹟加分 秘書處也於本次會議整理出決算初步筆數, 並依據為第八屆第四會期評鑑作業辦法, 以及過往分為三等第評比之原則, 經由會議確認採 計標準 預算案提案計算方式 : 1.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2. D 為委員會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3. 評鑑小組考量本會期之預算審議情形, 由於整體提案量較前會期增加許多, 故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以鼓勵委員審議預算 4. 預算案得分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預算刪減案 : 金額 計分 10 億以上 每筆 1 分 5 億以上, 未達 10 億 每筆 0.5 分 1 億以上, 未達 5 億 每筆 0.1 分 決算審查提案計分方式 : 具體決議刪減預算, 或具體行動方案第一等第具體決議包含 : 通過委員會初審 三讀, 公報有清楚註記者 第二等第引用具體數據質詢 提案 第三等第 針對預算執行違法不當 無效率等情事進行質詢, 監督行政機關者 1 筆 ( 含 ) 以上 3 分 10 筆 ( 含 ) 以上 2 分 10 筆以下 1 分 20 筆 ( 含 ) 以上 1 分 20 筆以下 0.5 分 決算得分 =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3. 預算案評鑑小組第三次會議 : 預算案評鑑小組於 3 月 7 日召開第三次會議, 針對預算刪減案黨團協商結果, 討論給分標準 ; 以及就協商未獲結論, 交付表決之議案, 依照評鑑作業辦法規定, 給予加減分 另外, 繼續審議委員補充繳交之預算特殊事蹟 三 評鑑結果經評鑑小組會議討論後, 預算案提案成績平均得分 18.4( 標準差 7.0), 決算審查提案平均得分 1.9( 標準差 2.3), 預算特殊事蹟平均得分 1.3( 標準差 1.8),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平均扣分 2.0( 標準差 1.8) 各委員詳細分數請見附表 54
四 評語本會期立法院審查 10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歲出原列 1 兆 9,407 億元, 審議結果減列 245 億元, 約減 1.3% 此刪減金額為近六年來第二高, 僅略低於上年度減列的 370 億元, 在減少預算赤字上, 各委員的表現值得肯定 然而, 本年度為因應歲出歲入短絀之 2,093 億元, 加上償還債務之 640 億元, 總舉債仍高達 2,733 億元, 占歲出 14.3% 支出, 整體國家財政仍是相當險峻 整體而言, 本會期各委員會預算案提案量較前次預算會期略為減少, 並且在許多委員會都有出現重複類似提案, 最後決議併案統刪的狀況 在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時更發現, 許多提案內容完全相同, 僅在要求減列的金額稍有差異, 而這些提案委員卻是互相掛名, 顯見並無捍衛自己預算提案的決心, 僅是一味衝高提案量, 忽略了預算提案的品質 因此, 評鑑小組已將最終決議統刪之相似提案, 合併計算為一案, 以督促預算提案的優質化 在決算部分, 預算小組沿用上一會期之標準 : 引用具體數據質詢 提案; 引用審計部報告, 有具體數據者 ; 具體提出違反預決算法者 ; 針對預算執行違法不當 無效率等情事進行質詢, 監督行政機關者 鼓勵委員在審議國家財政時, 能依各單位經費的實際使用狀況, 對預算提出具體建議, 有所憑據地把關人民荷包 本會期立法院預算審議延宕情形仍相當嚴重, 根據 預算法 第五十一條規定 : 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因此, 理論上各年度預算應於前一年之 11 月 30 日即該審查完竣 遺憾的是, 中央政府總預算拖延將近五十天, 到了會期的最後一刻才拍板定案 ; 國營事業甚至連 102 年度的相關預算都尚未通過, 至今已延宕將近五百天, 更遑論 103 年度的相關預算審查, 完全失去了預算審查的意義! 立法院應該思考重新建立審查制度, 讓立法院恢復監督效能 本會期大部分的預算刪減案仍舊是透過黨團協商決議 各委員會預算初審刪除約 42 億元, 僅占三讀決議刪減金額的 245 億之 17%, 顯見大多數決議都得透過黨團協商 ; 然而, 經由無公開審議且缺少會議紀錄的黨團協商裁決預算, 將架空各委員會的功能, 也無法看見各委員對預算之態度, 並使大眾無從得知預算刪減增列的緣由, 更剝奪人民知的權利 社福衛環司法法制交通教育文化財政經濟外交國防內政 圖一 : 各委員會初審預算審議狀況 ( 單位 : 新台幣百萬元 ) 歲出原列數 歲出刪減數 0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55
表一 : 各委員會初審預算審議狀況 ( 單位 : 新台幣千元 ; 括弧內為刪減百分比 ) 內政外交國防經濟財政教育文化交通司法法制社福衛環 原列歲出刪減歲出初審結果 124,564,702 463,782,985 188,429,001 396,372,817 287,911,119 118,415,091 87,702,237 273,554,290 2,668,197 187,623 263,508 4,901 (2%) (0.0004%) (0.0014%) (0.00001%) 84,928 311,699 565,610 182,894 (0.0003%) (0.003%) (0.006%) (0.0007%) 121,896,505 463,595,362 188,165,493 396,367,916 287,826,191 118,103,392 87,136,627 273,371,396 本會期是預算會期, 立法委員應就其本職對預算審議負責把關 遺憾的是, 執政黨委員的預算刪減提案寥寥可數, 也較少引用審計或決算資料提出凍結案或相關質詢發言, 在預算審議上明顯表現較在野黨差 於預算表決的部分, 也發現執政黨時有出現投票支持不符社會公平正義 背棄環境基本法政策或是護航通過不週全計畫預算等提案, 並無站在把關人民稅金 維護國家財政永續的立場, 相當可惜 總結本會期之預算審查表現, 執政黨在整體預算審議表現過於保守, 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 在野黨的預算提案在數量上堪稱積極, 但其提案品質則尚待加強 同時, 本會期仍有相當高比例的預算審議透過黨團協商處理, 預算小組了解黨團協商有其必要性 ( 如時間不夠 跨委員會之預算通案處理等等 ), 但若黨團協商不公開 無紀錄, 預算即形同落入黑箱審查 因此, 本小組希望各立法委員在預算審查上能 質 量 並進 落實委員會專業化 公開黨團預算協商紀錄, 讓人民有一個更進步的國會 56
肆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總評 文 / 陳明里 ( 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召集人 ) 整理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一 前言言行及官司評鑑小組成員有身心障礙團體代表 性別運動者 學生家長團體代表 公益團體代表 大學教師 專業法界從業人員等組成, 評鑑本會期之立委不當言行及官司案件與立委國會辦公室提供之特殊事蹟, 予以評分 本會期立委不當言行成案之案件計有 18 件, 官司案件 0 件 二 評鑑內容概述 1. 不當言行案件本會期不當言行案件共有 18 案, 本會期最受矚目之案件當屬 國會司法關說 案件 就該案之事實部分而言, 經評審小組決議 : 參考檢評會認定柯建銘委員部分尚無確切證據, 故本案暫不予處理, 若有進一步證據再行處理 而由國會司法關說案件所延伸之 柯建銘以關說案嫌疑人的身分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 則暫時保留 其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亦引起廣大社會關注, 而身為內政委員會召委之張慶忠本應透過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作為審查法案之依據, 但卻將公聽會密集性地三天安排 8 場, 甚至在晚上亦安排公聽會 評審小組決議 : 此行為嚴重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 非質詢期間不得延長開會時間, 同時亦未徵詢其他委員之意見 ; 更違背公聽會廣納公眾意見之本意, 連續召開公聽會, 影響公民參與公眾政策討論之機制, 決議扣 1.5 分 同時, 張慶忠拒絕民眾旁聽服務貿易公聽會之行為, 影響公民參與及討論公共政 策之權益, 有違公聽會廣納多元意見之精神, 更違背其 歡迎所有對服務貿易有意見 的群眾到公聽會發表意見 之承諾, 決議扣 2 分 除了上述之重大案件外, 在國會議事方面,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濫權擋案之情形由來已久, 公督盟亦曾多次公開呼籲停止濫權擋案 據公督盟祕書處所統計之資料, 立法院第 8 屆第 4 會期程序委員會一共提案封殺 170 案次 小組針對提議暫緩列案且表決通過者, 經評審小組決議, 顯已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職權, 造成議案無法依正常程序排入院會進行一讀, 包裹阻擾案, 影響議事效率, 就徐少萍 李貴敏 廖正井 詹凱臣 陳鎮湘 邱文彥 賴士葆等委員各扣 0.5 分 至於 楊瓊瓔違反議事規則, 未表決民進黨團變更議程提案, 即宣布休息, 亦為 57
國會議事上之瑕疵, 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17 條, 楊瓊瓔身為主席應處理議程變更提 案 楊瓊瓔未表決此提案即宣布休息, 顯有失當之處, 決議扣 1 分 在立委不當地要求政府單位提供節慶禮品方面, 本會期發生姚文智委員正式發函要求政府單位提供相關節慶禮品, 姚文智委員雖承認確有此事但強調非用於私用 事前並不知情 小組參考立法院第七屆第五會期及第七屆第六會期之相關案例, 評審小組決議扣 1 分, 理由如下 : 民意代表索取禮品為台灣行之有年之陋習與潛規則, 本案遭蘋果日報頭版報導後引起公民廣泛討論 將問題凸顯 索禮送禮習俗於台灣社會為人情義理, 然因立法與行政為監督制衡關係, 符合本聯盟之院外行為定義 : 1. 因民意代表具有教化功能, 不得因私人不當行為 關說 施壓 特權, 造成社會負面教育 2. 公眾人物在院外不得侵犯公共利益 ( 如關說 特權 ) 助理以辦公室名義發文, 委員本人仍應概括承受, 不得推說事前不知情, 此乃當然之理 故委員應自我約束 在違反交通規則方面, 本會期最大的共同點皆為助理之行為, 顯示立委若不嚴格約束助理行徑, 將有所損其形象亦為不良示範 經評審小組決議, 黃偉哲助理服務處執行長陳濬璋係因酒駕 拒絕酒測 罵三字經, 扣 0.5 分 陳根德蘆竹服務處呂姓助理, 違規於騎樓停放車輛, 扣 0.1 分 蔡錦隆服務處助理違法佔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 扣 0.1 分 以上三案, 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助理不當言行之連帶責任 三 立委提供特殊事蹟首為鼓勵立委響應公民評鑑, 於評鑑指標中設立 特殊事蹟 項目, 立委可主動提供其特殊事蹟, 作為評鑑額外加分之用, 每筆 0.2 分, 最高可採計至 4 分 過往特殊事蹟皆由立委辦公室主動提供, 本會期開始嘗試雙軌式作業, 由祕書處主動蒐集四大報 ( 主要媒體 ) 之報導, 搜尋立委的特事蹟並列入評鑑 而特殊事蹟可供加分之類別包括 :1. 舉辦委員會公聽會 2. 自辦具代表性及功能性之公聽會 3. 記者會 座談會 會勘 4. 爭取地方發展 5. 揭發政府不當施政 ( 惟委員會內提案及質詢因已列入其它評鑑項目, 故不予採計 ) 次為立法委員透過各類活動進行政策說明 匯集民意 擴大公民參與, 並滿足 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與中央民代之職權範圍相符 之標準, 即屬特殊事蹟之採計範圍 唯須有資料予以證明, 否則不予採計 評定 是否符合中央民代職權 部分, 在於該特殊事蹟之對口單位或主管機關是否為中央政府部門或國營事業? 若該特殊事蹟之對口單位或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單位 地方議會或地方公營事業, 則不予採計, 不鼓勵立法委員議員化 里長化之現 58
象 在 是否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部分, 立委提供特殊事蹟內容多樣性, 當中不乏立委協調選民糾紛 債務協商等 遷移單一電線桿 變電箱 消防栓 交通號誌維修等個別選民服務案件, 昔經評鑑委員討論後, 決議此類個別選民服務案件, 因不符合 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 而不予採計 此外, 部分立委提供特殊事蹟之佐證資料, 尚無法證明其關連成效, 亦不予採計 本會期經公督盟秘書處篩選統計後, 本會期共有 40 位立委主動提供特殊事蹟被採計, 若加上祕書處主動搜尋之特殊事蹟, 則有 58 位有特殊事蹟分數, 已超過全體立委之半數 已達一定之公信力, 亦為社會大眾所認可, 將成為督促國會立法委員提升問政的力量 59
第五章第八屆第四會期立委評鑑成績統計表壹 出席 質詢 IVOD 評鑑成績表 內政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實際出席次數 31 30 30 30 29 31 29 31 25 30 28 29 27 23 應出席次數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出席率 100.00% 96.77% 96.77% 96.77% 93.55% 100.00% 93.55% 100.00% 80.65% 96.77% 90.32% 93.55% 87.10% 74.19% 實際質詢次數 18 16 13 17 17 10 5 21 7 10 17 13 15 3 可質詢次數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26 書面質詢次數 2 1 2 1 0 8 13 1 0 0 0 5 3 0 書面質詢採計數 2 2 2 1 0 8 13 1 0 0 0 5 3 0 質詢率 69.23% 61.54% 50.00% 65.38% 65.38% 38.46% 19.23% 80.77% 26.92% 38.46% 65.38% 50.00% 57.69% 11.54% IVOD 評鑑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次數 15 22 9 13 19 11 15 17 10 6 18 17 19 6 分數 (20%) 11.90 13.38 14.80 13.10 11.35 14.25 12.40 14.05 10.30 13.68 14.25 11.55 13.80 14.45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60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出席 17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7 17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實際出席次數 34 33 32 32 30 34 1 33 32 30 28 30 31 應出席次數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34 出席率 100.00% 97.06% 94.12% 94.12% 88.24% 100.00% 2.94% 97.06% 94.12% 88.24% 82.35% 88.24% 91.18% 實際質詢次數 28 28 31 26 24 33 0 28 28 13 24 28 27 可質詢次數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書面質詢次數 0 3 2 1 6 1 0 2 2 16 6 1 2 書面質詢採計數 0 2 2 2 6 1 0 1 2 16 4 1 2 質詢率 80.00% 80.00% 88.57% 74.29% 68.57% 94.29% 0.00% 80.00% 80.00% 37.14% 68.57% 80.00% 77.14%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次數 12 12 18 11 15 13 6 7 10 8 12 12 分數 (20%) 11.20 15.05 14.63 14.25 15.65 14.05 0 14.43 14.20 13.50 14.03 15.25 13.40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61
經濟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丁守中 李慶華 張嘉郡 黃昭順 徐耀昌 楊瓊瓔 簡東明 林滄敏 許忠信 出席 18 18 17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丁守中 李慶華 張嘉郡 黃昭順 徐耀昌 楊瓊瓔 簡東明 林滄敏 許忠信 實際出席次數 30 20 28 30 29 28 30 30 27 29 28 29 30 27 28 應出席次數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出席率 100.00% 66.67% 93.33% 100.00% 96.67% 93.33% 100.00% 100.00% 90.00% 96.67% 93.33% 96.67% 100.00% 90.00% 93.33% 實際質詢次數 20 13 24 29 17 20 25 18 6 24 16 26 18 9 27 可質詢次數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書面質詢次數 6 4 0 0 1 6 0 5 3 3 3 16 10 1 0 書面質詢採計數 6 4 0 0 1 2 0 5 3 3 3 4 10 1 0 質詢率 64.52% 41.94% 77.42% 93.55% 54.84% 64.52% 80.65% 58.06% 19.35% 77.42% 51.61% 83.87% 58.06% 29.03% 87.10%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丁守中 李慶華 張嘉郡 黃昭順 徐耀昌 楊瓊瓔 簡東明 林滄敏 許忠信 次數 17 18 16 11 14 11 19 20 5 20 11 17 17 9 6 分數 (20%) 13.25 13.95 13.70 16.20 15.10 15.70 15.75 14.30 13.68 15.63 12.50 16.25 13.65 15.50 16.73 評鑑結果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62
財政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出席 17 16 18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實際出席次數 24 14 21 21 24 22 24 13 22 23 24 22 22 應出席次數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出席率 100.00% 58.33% 87.50% 87.50% 100.00% 91.67% 100.00% 54.17% 91.67% 95.83% 100.00% 91.67% 91.67% 實際質詢次數 37 30 18 27 32 33 35 2 25 33 35 29 26 可質詢次數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37 書面質詢次數 0 5 17 4 0 0 3 0 5 0 0 0 0 書面質詢採計數 0 4 15 3 0 0 3 0 5 0 0 0 0 質詢率 100.00% 81.08% 48.65% 72.97% 86.49% 89.19% 94.59% 5.41% 67.57% 89.19% 94.59% 78.38% 70.27%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次數 17 31 6 8 13 24 24 6 12 17 9 22 13 分數 (20%) 14.65 14.75 14.90 15.25 14.25 15.88 15.50 13.80 14.90 16.25 14.70 16.50 15.60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63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出席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7 18 17 17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實際出席次數 28 27 28 29 29 27 29 29 27 29 27 29 29 29 應出席次數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出席率 96.55% 93.10% 96.55% 100.00% 100.00% 93.10% 100.00% 100.00% 93.10% 100.00% 93.10% 100.00% 100.00% 100.00% 實際質詢次數 23 28 34 42 32 23 25 41 33 26 19 27 18 37 可質詢次數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書面質詢次數 13 7 2 2 10 29 27 3 1 13 7 1 14 1 書面質詢採計數 12 6 1 1 10 16 13 2 0 13 3 0 13 0 質詢率 52.27% 63.64% 77.27% 95.45% 72.73% 52.27% 56.82% 93.18% 75.00% 59.09% 43.18% 61.36% 40.91% 84.09%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次數 20 16 11 14 12 11 13 14 12 20 19 13 11 14 分數 (20%) 16.13 15.23 14.80 15.43 16.78 15.15 15.80 14.80 14.55 15.90 16.55 13.80 15.45 15.78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64
交通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 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楊麗環 林明溱 羅淑蕾 林國正 盧嘉辰 王廷升 陳雪生 出席 18 18 17 18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 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楊麗環 林明溱 羅淑蕾 林國正 盧嘉辰 王廷升 陳雪生 實際出席次數 24 25 25 25 24 25 23 24 23 24 24 24 24 25 21 應出席次數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出席率 96.00% 100.00% 100.00% 100.00% 96.00% 100.00% 92.00% 96.00% 92.00% 96.00% 96.00% 96.00% 96.00% 100.00% 84.00% 實際質詢次數 25 17 31 30 27 24 20 14 21 16 26 23 21 11 10 可質詢次數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31 書面質詢次數 5 12 0 0 2 4 6 2 6 9 0 5 7 0 0 書面質詢採計數 1 12 0 0 2 4 6 2 5 9 0 5 7 0 0 質詢率 80.65% 54.84% 100.00% 96.77% 87.10% 77.42% 64.52% 45.16% 67.74% 51.61% 83.87% 74.19% 67.74% 35.48% 32.26%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 魏明谷 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劉櫂豪 李鴻鈞 陳根德 楊麗環 林明溱 羅淑蕾 林國正 盧嘉辰 王廷升 陳雪生 次數 28 7 9 29 23 23 21 11 20 22 24 15 9 25 10 分數 (20%) 15.55 11.70 14.15 14.70 15.05 14.55 16.10 13.05 14.95 14.08 12.60 14.48 13.58 14.75 13.25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6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7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實際出席次數 47 48 36 46 47 48 48 46 38 1 46 46 45 應出席次數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49 出席率 95.92% 97.96% 73.47% 93.88% 95.92% 97.96% 97.96% 93.88% 77.55% 2.04% 93.88% 93.88% 91.84% 實際質詢次數 40 40 21 1 34 39 20 26 5 0 0 35 1 可質詢次數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44 書面質詢次數 0 2 0 27 4 0 18 2 16 0 1 1 6 書面質詢採計數 0 2 0 27 3 0 15 1 14 0 1 1 6 質詢率 90.91% 90.91% 47.73% 2.27% 77.27% 88.64% 45.45% 59.09% 11.36% 0.00% 0.00% 79.55% 2.27%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次數 16 13 13 8 14 11 11 8 7 0 8 12 5 分數 (20%) 16.10 14.85 12.95 13.58 14.65 14.10 15.40 15.45 13.75 0 15.90 13.88 13.95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66
社福及環衛委員會 院會出席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 劉建國 楊曜 趙天麟 林淑芬 陳節如 蔡錦隆 徐少萍 鄭汝芬 王育敏 江惠貞 吳育仁 楊玉欣 蘇清泉 葉津鈴 出席 18 18 17 18 17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應出席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分數 (3%) 3 3 2.8333 3 2.8333 3 3 3 3 3 3 3 3 3 3 委員會出席及質詢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 劉建國 楊曜 趙天麟 林淑芬 陳節如 蔡錦隆 徐少萍 鄭汝芬 王育敏 江惠貞 吳育仁 楊玉欣 蘇清泉 葉津鈴 實際出席次數 35 35 35 31 35 35 35 34 35 35 35 35 35 35 34 應出席次數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35 出席率 100.00% 100.00% 100.00% 88.57% 100.00% 100.00% 100.00% 97.14%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7.14% 實際質詢次數 21 22 20 23 25 28 28 19 16 27 26 27 8 27 23 可質詢次數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29 書面質詢次數 1 6 4 4 20 0 1 6 15 1 1 0 5 0 0 書面質詢採計數 1 5 4 3 3 0 0 6 12 1 1 0 5 0 0 質詢率 72.41% 75.86% 68.97% 79.31% 86.21% 96.55% 96.55% 65.52% 55.17% 93.10% 89.66% 93.10% 27.59% 93.10% 79.31% IVOD 評鑑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 劉建國 楊曜 趙天麟 林淑芬 陳節如 蔡錦隆 徐少萍 鄭汝芬 王育敏 江惠貞 吳育仁 楊玉欣 蘇清泉 葉津鈴 次數 17 15 11 10 14 16 11 11 13 16 20 23 17 18 12 分數 (20%) 16.85 15.45 16.60 16.95 14.95 14.50 15.15 13.15 15.25 16.45 15.75 14.40 16.95 14.33 14.03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67
貳 法案提案評鑑成績表 法案提案評鑑成績表說明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 根據立法院資料, 列於主提案第一人之筆數 共提調整 : 雖未列於主提案第一人, 但為委員共同主推之法案筆數調整 併案調整 : 在同一會期內, 同一委員針對相同法律所提出複數之提案 ; 或在同一會期內, 同一委員針對相同修法意旨之不同提案, 由法案評鑑小組議決應合併計算, 而有筆數減少之調整 侵害法案扣除 : 若該委員所提之法案被列為侵害人權法案, 將扣除原有提案筆數 公式參數 :A=5, M=20, B=0, N=0 第一段得分 : 第 A 筆 M 第二段得分 : 第 (A+1) 筆至第 B 筆 N 得分 = 第 A 筆 M + 第 (A+1) 筆至第 B 筆 N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 根據立法院資料, 列於主提案, 但非為第一人之筆數 公式參數 :A=5, M=15, B=10, N=5 第一段得分 : 第 A 筆 M 第二段得分 : 第 (A+1) 筆至第 B 筆 N 得分 = 第 A 筆 M + 第 (A+1) 筆至第 B 筆 N 68
內政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親民黨 無盟 委員姓名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紀國棟 吳育昇 張慶忠 江啟臣 陳超明 徐欣瑩 邱文彥 黃文玲 陳怡潔高金素梅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5 26 6 5 0 4 1 5 1 4 12 4 0 0 共提調整後 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7 0 0 0 0 0 0 0-1 -1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17 19 6 5 0 4 1 5 1 3 11 4 0 0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親民黨 無盟 委員姓名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紀國棟 吳育昇 張慶忠 江啟臣 陳超明 徐欣瑩 邱文彥 黃文玲 陳怡潔高金素梅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22 1 8 7 22 9 4 21 5 8 73 2 68 0 共提調整後 -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1 0 0 0 0 0 0 Final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69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2 0 1 1 4 1 0 1 0 2 0 2 1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 0 0 0-2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2 0 1 1 2 1 0 1 0 2 0 2 1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1 1 5 41 7 7 0 98 10 8 22 30 7 共提調整後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1 0 0 Final 1 1 5 41 7 7 0 98 10 8 21 30 7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70
經濟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丁守中 李慶華 張嘉郡 黃昭順 徐耀昌 楊瓊瓔 簡東明 林滄敏 許忠信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4 3 1 10 2 0 12 5 1 4 0 0 1 4 4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 0 0-2 0 0 0 0 0-1 0 0 0-1 -1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1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4 3 1 8 1 0 12 5 1 3 0 0 1 3 3 評鑑結果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 蘇震清 陳明文 黃偉哲 林岱樺 廖國棟 丁守中 李慶華 張嘉郡 黃昭順 徐耀昌 楊瓊瓔 簡東明 林滄敏 許忠信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17 16 2 20 2 4 40 21 10 3 59 33 5 2 13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17 16 2 20 2 4 40 21 10 3 59 33 5 2 13 評鑑結果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71
財政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6 0 9 5 4 11 11 35 3 6 1 2 5 共提調整 0 0 0 11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 0-2 0 0 0-9 -25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1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6 0 7 15 4 11 2 10 3 6 1 2 5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6 1 2 20 6 16 9 6 2 28 13 0 0 共提調整 0 0 0-11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1 0 0 0 Final 6 1 2 9 6 16 9 6 2 27 13 0 0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72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15 16 7 10 3 5 10 16 2 5 2 2 0 65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2-8 0 0 0-1 0-5 0 0 0 0 0-52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13 8 7 10 3 4 10 11 2 5 2 2 0 13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59 50 33 85 16 18 2 28 7 2 20 6 10 3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59 50 33 85 16 18 2 28 7 2 20 6 10 3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待觀察 73
交通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5 4 18 6 3 0 0 7 2 1 25 1 2 1 3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 0-1 0 0 0 0 0 0 0-8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5 4 17 6 3 0 0 7 2 1 17 1 2 1 3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主提案 非第一人筆數 49 13 31 7 42 53 57 4 5 16 29 59 3 11 2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49 13 31 7 42 53 57 4 5 16 29 59 3 11 2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7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主提案第一人筆數 12 11 0 7 5 14 2 17 10 0 1 23 4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0 0 0-1 -2-5 0-11 0 0 0-3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12 11 0 6 3 9 2 6 10 0 1 20 4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主提案 非第一人 25 3 12 24 54 8 88 19 5 0 0 5 12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Final 25 3 12 24 54 8 88 19 5 0 0 5 12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75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 楊曜 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主提案第一人 11 13 5 8 11 7 1 3 10 14 52 10 7 4 8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併案調整 -2 0 0-1 0-1 0 0-1 0-39 0 0 0-1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1 0 Final 9 13 5 7 11 6 1 3 9 14 13 10 7 3 7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主提案, 非第一人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 楊曜 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主提案 非第一人 41 58 51 19 4 7 8 3 54 8 17 81 36 79 0 共提調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侵害法案扣除 0 0 0 0 0 0 0 0 0 0-1 0 0 0 0 Final 41 58 51 19 4 7 8 3 54 8 16 81 36 79 0 評鑑結果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優秀 待觀察 待觀察 76
參 陽光公益 ( 義 ) 法案 本會期經過法案小組 9 次的會議討論, 共有 94 筆法案被評定為陽光法案, 另有 2 筆被列為侵害人權法案 其中條文修正有 82 案, 新立 法有 12 案 ; 侵害人權之扣分法案則有 2 案 非於本會期提案, 但於本會期有進度者, 亦列入討論 1. 陽光公益加分法案 ( 委員就一個提案有兩個以上的主提案時, 僅採計一個主提案, 也就是僅加一次分 ) (1) 新立法 提案 序 提案 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11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 1021129 民進黨黨團 柯建 1684 委銘 高志鵬 吳秉叡 15716 1021129 一讀 民進黨黨團加 1 分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落實, 並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 15 珍稀樹木保護法草案 1021227 陳其邁 葉宜津 田 917 委秋堇 陳歐珀 林佳 15984 龍 吳宜臻 1021227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2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將樹木保護相關規定由中央統一法制化, 有利珍稀樹木及老樹之保護 陳學聖 ; 段宜康 ; 17 難民法草案 1021025 蕭美琴 ; 尤美女 ; 孔文吉 ; 劉建國 ; 1374 委邱志偉 ; 楊曜 ; 林 15508 佳龍 ; 盧秀燕 ; 鄭 1021025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2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保障難民地位, 維護難民權益, 與世界人權接軌, 將難民保障法制化 麗君 ; 吳育仁 17 難民法草案 1010413 蕭美琴 ; 鄭麗君 ; 1374 委李昆澤 ; 蔡其昌 ; 13213 潘孟安 ; 陳節如 ; 1030109 退回程序 主提案第一人加 2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保障難民地位, 維護難民權益, 與世界人權接軌, 將難民保障法制化 77
序 提案 提案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邱志偉 ; 陳亭妃 ; 田秋堇 ; 許智傑 林淑芬 田秋堇 李 25 廢棄物減量及循環利用法草案 1021213 966 委 1021213 主提案第一人加 3 分, 將廢棄物處理之法規重新做完昆澤 陳其邁 尤美 15873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整修定, 落實環境正義女 楊曜 借鏡歐美相關法案與實務經驗, 訂定吹哨人保護法案, 提供 29 公益揭露人保護法草案 1030109 丁守中 336 委 1030109 舉發不法或不當事件管道與保加 3 分 16067 一讀護違法行為揭露人等制度, 俾利我國得更完善地建立起廉能政府與經營環境 民進黨黨團 ; 柯建 44 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1030109 1374 委 1030109 民進黨黨團加 0.5 分,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銘 ; 高志鵬 ; 吳秉 16070 一讀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協議過程法治與透明化叡 44 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1021025 姚文智 ; 李俊俋 ; 陳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1374 委 1030109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其邁 ; 李應元 ; 吳秉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15231 退回程序協議過程法治與透明化叡 ; 蔡其昌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 註 : 非於本會期提案, 但於本會期有進度者, 亦列入討論 78
(2) 條文修正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鄭麗君 ; 尤美 落實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權利 女 ; 蕭美琴 ; 1150 委 1021025 2 民法親屬編 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25 林淑芬 ; 段宜 15359 一讀 主提案人皆加 1.5 分 康 ; 陳其邁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九尤美女 李俊有助於憲法保障之罷免權行使, 落實人民之 1044 委 1030109 3 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25 俋 陳亭妃 所有主提案人, 加 0.1 分參政權, 酌予加分 15396 退回程序蘇震清 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台灣團結聯盟 1044 委 1030109 有助於憲法保障之罷免權行使, 落實人民之加 0.1 分 15652 退回程序參政權, 酌予加分 5 土地稅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吳宜臻 潘孟 1021213 安 姚文智 邱志偉 285 委 15849 林淑芬 陳其 666 委 6 土地徵收條例部分條文 1021018 邁 鄭麗君 15474 葉宜津 9 9 9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1628 委 1021227 段宜康案 15951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 1628 委 1011019 親民黨黨團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4052 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李應元 ; 管碧 1628 委 1011012 案玲 ; 許添財 ; 陳 13988 對人民因既成道路所造成之財產上特別犧 1021213 一讀 所有主提案人, 加 0.5 分牲, 予以適當補償 本案修法強化公益性與必要性評估及審議機 1021018 主提案第一人加 2 分, 制, 落實正當法律程序, 有助於人民生存與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財產權之保障 1021227 擴大旋轉門條例適用範圍, 加強利益迴避原加 0.5 分一讀則 1011019 擴大旋轉門條例適用範圍, 加強利益迴避原加 0.5 分一讀則 1011012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擴大旋轉門條例適用範圍, 加強利益迴避原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則 79
序 提案 提案日期 主提案 亭妃 ; 李昆 澤 ; 林世嘉 ; 邱 志偉 ; 劉櫂豪 ; 林岱樺 10 12 13 私立學校法增訂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草 1021115 林淑芬案劉建國 田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七堇 林佳龍 1021129 條之一及第八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高志鵬 邱志偉 尤美女 田秋精神衛生法第四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 1021220 堇 劉建國 文修正草案陳亭妃民進黨黨團 14 產業創新條例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柯建銘 高志鵬 吳秉叡蔣乃辛 ; 徐欣 14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瑩 ; 陳學聖 ; 呂玉玲 14 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9 蔡正元 提案編號 963 委 15569 1032 委 15678 1503 委 15898 1539 委 16010 1539 委 16027 1539 委 16069 進度 決議 原因 建立預警機制, 可減少私立學校營運不善而 1021115 一讀 加 0.5 分惡性倒閉, 而侵害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工之工作權益的狀況 明文禁止金融服務機構對身心障礙者之歧 1030113 委員會 1021220 一讀 1021227 一讀 1030103 一讀 1030109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視,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基本權益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落實行政程序正義, 保障人民之人身自由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權 訴願權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促進環境保護, 警惕廠商勿做違法之情事民進黨黨團加 0.5 分促進環境保護, 警惕廠商勿做違法之情事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促進環境保護, 警惕廠商勿做違法之情事加 0.1 分 80
提案提案序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林淑芬 陳其森林法第一條 第九條及第二十四條條邁 許智傑 1544 委 16 1021018 文修正草案劉建國 葉宜 15466 津 蔡其昌許忠信 ; 趙天 962 委 18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9 麟 ; 林佳龍 ; 陳 16037 節如 ; 邱志偉李俊俋 ; 葉宜 962 委 18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津 ; 何欣純 ; 劉 16016 建國民進黨黨團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第三十 962 委 18 1021227 柯建銘 高志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6011 鵬 吳秉叡趙天麟 ; 李昆 962 委 18 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澤 ; 葉宜津 ; 15985 蔡其昌 ; 何欣純 18 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丁守中 ; 林德福 962 委 16008 李昆澤 ; 趙天麟 ; 邱議瑩 ; 邱 962 委 18 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志偉 ; 管碧玲 ; 15959 陳其邁 進度 決議 原因 加強森林資源之保育 1021018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30109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81
提案 序 提案 日期 主提案 18 18 蔣乃辛 劉建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 1021227 國 李貴敏 條條文修正草案陳學聖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條 第二十二條及 1021227 田秋堇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林淑芬 葉宜 18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7 津許忠信 趙天 19 20 21 22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麟 林佳龍 1030109 案陳節如 邱志偉許忠信 趙天 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麟 林佳龍 1030109 條文修正草案陳節如 邱志偉 陳節如 ; 田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1021129 堇 ; 李昆澤 ; 楊案玉欣 ; 陳學聖陳節如 田秋 著作權法第五十三條 第八十條之二及堇 李昆澤 1021129 第八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陳學聖 楊玉欣 提案編號 962 委 15958 962 委 15948 962 委 15944 970 委 16036 1142 委 16038 1032 委 15691 553 委 15690 進度 決議 原因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1021227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30109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 1030109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配套仍顯不足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落實身障者權利保障, 與國際公約接軌 1030113 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加 2 分, 落實身障者權利保障, 與國際公約接軌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1030107 三讀 82
序 提案 提案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決議原因 陳節如 田秋 落實身障者權利保障, 與國際公約接軌 23 圖書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堇 李昆澤 楊玉欣 陳學 786 委 15689 1021129 一讀 聖 陳節如 田秋 落實身障者權利保障, 與國際公約接軌 24 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9 堇 李昆澤 楊玉欣 陳學 230 委 15688 1021129 一讀 聖 吳宜臻 ; 陳其 部分修正條文有助於兒童及少年權益保護 30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修正草案 1021129 邁 ; 陳節如 ; 李昆澤 ; 劉櫂豪 ; 1601 委 15656 1021129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陳歐珀 ; 蔡其昌 32 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草案 1021213 鄭麗君 吳秉叡 陳亭妃 246 委 15778 1021213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刪除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有助於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權益 蔣乃辛 劉建 將派遣勞工之權利保障予以法制化 國 江惠貞 羅淑蕾 林國 33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 1021018 正 盧秀燕 陳碧涵 江啟 468 委 15458 1021031 委員會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臣 蔡錦隆 鄭天財 林明 溱 羅明才 83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尤美女 ; 劉建 將派遣勞工之權利保障予以法制化 國 ; 鄭麗君 ; 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 468 委 33 1021004 孟安 ; 陳亭案 15394 妃 ; 李昆澤 ; 何欣純蕭美琴 ; 葉宜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 53 委 34 1021108 津 ; 田秋堇 ; 陳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5517 唐山尤美女 ; 吳秉 23 委 3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叡 ; 鄭麗君 ; 劉 1021025 15468 櫂豪 ; 陳歐珀李桐豪 ; 林佳 23 委 3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04 龍 ; 陳怡潔 ; 陳 15409 亭妃 ; 林國正台灣團結聯盟 ; 23 委 3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11012 黃文玲 14009 林佳龍 ; 劉櫂豪 ; 陳亭妃 ; 陳 23 委 35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歐珀 ; 黃偉哲 ; 1010918 13813 管碧玲 ; 劉建國 ; 許智傑 1021031 委員會 1021231 三讀 1030109 退回程序 1021004 一讀 1030109 退回程序 1010918 一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明定凌虐之定義, 保障軍人之人權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1 分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非主提案第一人 0.5 分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非主提案第一人 0.2 分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非主提案第一人 0.2 分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 0.2 分 36 法律扶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尤美女 ; 田秋 1798 委 1021206 主提案第一人加 1.5 分, 擴大法律扶助之範圍, 擴大保障人民之訴訟 84
序 提案 37 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條例草案 37 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維護法草案 37 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條例草案 39 39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提案 日期 1021206 堇 ; 1021108 1021108 1021213 案 1021108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 案 1030103 主提案 陳亭妃 ; 李昆 澤 ; 何欣純 ; 林佳龍 吳秉叡 ; 呂學樟 王育敏 ; 吳育 仁 ; 詹凱臣 ; 陳碧 涵 ; 賴士葆 ; 陳學 聖 ; 楊瓊瓔 ; 羅淑蕾 李昆澤 ; 田秋 堇 ; 許智傑 ; 楊曜 何欣純 ; 吳秉 叡 ; 管碧玲 提案 編號 進度決議原因 15777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 0.5 分權益, 有助落實公平正義 1574 委 15567 1574 委 15567 1574 委 15844 1021108 一讀 1021108 一讀 1021213 一讀 陳明文 9 委 15560 1021227 陳其邁 ; 林淑 芬 ; 蔡其昌 ; 葉 退回程序 9 委 16031 1030103 退回程序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 0.5 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 0.5 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 0.2 分 加 0.5 分 將社工人員之權益法制化予以保障 將社工人員之權益法制化予以保障 將社工人員之權益法制化予以保障 將委員會旁聽之相關規定予以法制化, 有助 國會之透明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將委員會旁聽之相關規定予以法制化, 有助 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國會之透明 85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宜津 ; 林佳 龍 ; 邱議瑩 ; 蘇 震清 ; 劉建國 42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 李俊俋 ; 劉建國 23 委 1021025 15469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 李俊俋 ; 陳其 1554 委 43 條 第九十三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條文 1021025 邁 ; 劉建國 15360 修正草案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段宜康 ; 吳秉 1554 委 43 條及第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 1021025 叡 15391 尤美女 ; 李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俋 ; 吳秉叡 ; 蔡 1554 委 43 條之二 第五條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其昌 ; 鄭麗君 ; 1021025 15395 草案何欣純 ; 陳亭 妃 ; 李昆澤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 第六條及第 1407 委 45 1021213 賴士葆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5846 尤美女 ; 葉宜 1407 委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22 津 ; 田秋堇 ; 陳歐珀 15638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民進黨黨團 ; 柯 1407 委 1021108 建銘 ; 高志鵬 ; 15583 進度 決議 原因 1030109 主提案人皆加 0.1 分,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 退回程序 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 與透明化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 1030109 主提案人皆加 0.1 分, 退回程序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 與透明化 1021025 主提案人皆加 0.1 分,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 退回程序 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 與透明化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與透明化 1030109 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退回程序第 42 至 44 案併案加分 1021213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加 0.8 分一讀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1030114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三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1030114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民進黨黨團加 0.8 分三讀 86
序 提案 提案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決議原因 吳秉叡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邱議瑩 ; 趙天麟 ; 高志鵬 ; 葉宜津 1407 委 15535 1030114 三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吳宜臻 ; 段宜康 ; 魏明谷 1407 委 15368 1030114 三讀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林佳龍 ; 黃偉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哲 ; 許忠信 ; 陳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407 委 1030114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1021025 亭妃 ; 楊曜 ; 邱 15526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志偉 ; 陳歐珀 ; 尤美女 ; 劉櫂豪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五條 第十二條及 1407 委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45 1021018 陳歐珀 1030114 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15439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三讀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陳唐山 1407 委 1030114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15439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管碧玲 ; 潘孟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安 ; 劉櫂豪 ; 葉 1407 委 1030114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1021004 宜津 ; 陳亭妃 ; 15433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蔡其昌 4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一條 第十二條及 蔣乃辛 1407 委 主提案第一人加 0.8 分,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87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1010928 13884 1030114 三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4 分 林鴻池 江惠 保障派遣勞工之工作權益 貞 楊玉欣 潘維剛 蔣乃 48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1542 委 1021220 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1021220 辛 吳育仁 15887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1 分林明溱 馬文 君 吳育昇 詹凱臣 盧秀燕 丁守 落實同受國家號召之後備軍人權益 中 陳學聖 蔣乃辛 蔡正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元 吳育昇 1684 委 1021115 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49 正草案 1021115 林國正 林德 15615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1 分 福 楊應雄 徐耀昌 楊瓊 瓔 潘維剛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盧秀燕 蔣乃 1684 委 1030103 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落實同受國家號召之後備軍人權益 49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30103 辛 15998 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1 分 51 家事事件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李俊俋 尤美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保障外國人享有公平之訴訟程序, 及當事人 1058 委 1021213 女 邱志偉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之訴訟權益 1021213 15858 一讀林佳龍 李昆分, 88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澤 葉宜津 蔡其昌 劉櫂 豪 田秋堇 楊曜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一條 第三十五 1684 委 52 李昆澤條之一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15891 53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20 李昆澤 161 委 15892 李俊俋 尤美 女 李昆澤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及第九十九條條蔡其昌 吳秉 161 委 53 文修正草案 1021213 叡 楊曜 林 15859 佳龍 田秋 堇 劉櫂豪 李昆澤 ; 田秋 54 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堇 ; 邱志偉 ; 趙 161 委 1021101 天麟 ; 楊曜 ; 尤 15355 美女 ; 鄭麗君 進度 決議 原因 51 至 53 案併案加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保障外國人享有公平之訴訟程序, 及當事人 1030106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之訴訟權益 委員會 分, 51 至 53 案併案加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保障外國人享有公平之訴訟程序, 及當事人 1021220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之訴訟權益 一讀 分, 51 至 53 案併案加分 保障外國人享有公平之訴訟程序, 及當事人 之訴訟權益 1021213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擴大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1021101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一讀 分, 54 至 57 案併案加分 89
提案序提案主提案日期李昆澤 邱志偉 鄭麗君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四條條文 55 1021018 尤美女 田秋修正草案堇 楊曜 趙天麟李昆澤 田秋堇 邱志偉 56 法律扶助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楊曜 蔡其 1021018 昌 鄭麗君 尤美女李昆澤 ; 邱志偉 ; 田秋堇 ; 吳 57 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1 秉叡 ; 楊曜 ; 尤美女 ; 鄭麗君 57 57 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 第十八條及第十 1021101 劉建國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江啟臣 ; 楊玉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欣 ; 蘇清泉 ; 林 1021004 文修正草案國正 ; 楊應雄 ; 吳育昇 蘇震清 ; 葉宜 57 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 津 ; 陳亭妃 提案編號 1032 委 15496 1032 委 15496 335 委 15356 1455 委 15379 1455 委 15422 1455 委 15486 進度 決議 原因 擴大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1021018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一讀 分, 54 至 57 案併案加分 擴大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1021018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一讀 分, 54 至 57 案併案加分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擴大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1030102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委員會 分, 54 至 57 案併案加分 1021101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1021004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1021018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90
提案 序 提案 日期 主提案 57 57 57 57 57 王育敏 ; 吳育糧食管理法第四條 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仁 ; 鄭汝芬 ; 蔣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018 乃辛 ; 紀國棟 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 1021025 張嘉郡 ; 薛凌文修正草案蔣乃辛 ; 江惠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貞 ; 吳育仁 ; 李 102110 文修正草案貴敏 ; 楊瓊瓔 ; 邱文彥 ; 林國正李貴敏 ; 費鴻泰 ; 陳鎮湘 ; 蔡正元 ; 李慶華 ; 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 第十八條及第十吳育昇 ; 黃偉 1021101 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哲 ; 楊玉欣 ; 王惠美 ; 王廷升 ; 丁守中 ; 陳碧涵 ; 林國正 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八條條田秋堇 ; 陳其 021101 文修正草案邁 ; 蔡煌瑯民進黨黨團 ; 柯 58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108 建銘 ; 高志鵬 ; 吳秉叡 提案編號 1455 委 15502 1455 委 15341 1455 委 15367 1455 委 15379 1455 委 15379 1722 委 15582 進度 決議 原因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1021018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一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1021025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1021101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1021101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 1021101 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 一讀 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2 分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強化源頭管制, 明確標示義務, 補強稽查機 1030128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制, 增訂基改食品之標示等, 具有維護國民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身體健康及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91
序 提案 提案提案主提案日期編號 進度 決議 原因 尤美女 ; 田秋 強化源頭管制, 明確標示義務, 補強稽查機 58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堇 ; 林淑芬 ; 劉 1722 委 1030128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制, 增訂基改食品之標示等, 具有維護國民 1021115 建國 ; 葉宜津 ; 15596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身體健康及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林佳龍 王育敏 ; 鄭汝 強化源頭管制, 明確標示義務, 補強稽查機 58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芬 ; 蔡錦隆 ; 蔣制, 增訂基改食品之標示等, 具有維護國民 1722 委 1030128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1021115 乃辛 ; 潘維剛 ; 身體健康及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15600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陳碧涵 ; 徐欣 瑩 ; 楊瓊瓔 58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1206 田秋堇 強化源頭管制, 明確標示義務, 補強稽查機 1722 委 1030128 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制, 增訂基改食品之標示等, 具有維護國民 15837 三讀非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身體健康及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為了確保長期照護需求者, 落實社會安全制 59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新立吳宜臻 ; 陳其邁 1619 委 1030109 一度, 促進公共利益, 依各個版本的完整性斟 16071 讀酌 59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 新立 吳育仁 ; 王廷吳宜臻版主提案第一人加 1 為了確保長期照護需求者, 落實社會安全制 1619 委 1030109 一升 ; 徐少萍 ; 張分, 非第一人加 0.5 分 其度, 促進公共利益, 依各個版本的完整性斟 16058 讀嘉郡它版本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酌 59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 新立 江惠貞 ; 蘇清分, 非第一人加 0.2 分為了確保長期照護需求者, 落實社會安全制 1619 委 1030108 一泉 ; 羅明才 ; 度, 促進公共利益, 依各個版本的完整性斟 15872 讀王惠美酌 59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 新立 蘇清泉 ; 詹凱 1619 委 1030108 一 為了確保長期照護需求者, 落實社會安全制 92
序 提案 提案 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決議原因 臣 ; 陳碧涵 ; 呂 15581 讀度, 促進公共利益, 依各個版本的完整性斟 玉玲 ; 楊瓊瓔 ; 酌 陳學聖 ; 吳育 仁 ; 江惠貞 ; 潘 維剛 ; 廖正井 ; 楊應雄 93
肆 侵害人權扣分法案 序 提案 提案日期 主提案 提案編號 進度決議原因 41 醫療法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021115 蘇清泉 詹凱臣 江啟臣 李貴敏 江惠貞 1545 委 15580 1021212 委員會 扣分, 主提案 0.5 分, 連署人 0.2 分, 並扣除有提案筆數 侵害醫護人員之勞動權 47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1020924 林岱樺 ; 吳秉叡 1016 委 15345 1020924 一讀 扣分, 主提案 1 分, 連署人 0.5 分, 並扣除有提案筆數 侵害建教生之工作權益 94
伍 陽光公益法案 侵害人權法案加減分總表 1. 本表統計初審會議決議之委員陽光公益 侵害人權法案加減分 2. 依據評鑑作業辦法, 陽光公益 ( 義 ) 新立法加分上限為 10 分, 修正陽光公益 ( 義 ) 修正案加分上限為 5 分 侵害人權法案之扣分上限為 10 分 依據評鑑作業辦法, 侵害人權法案須扣除原法案主提案筆數分數, 因法律提案有區分 主提案第一人 及 主提案非第一人, 故僅針對原本有於筆數採計分數之 主提案第一人 進行筆數分數扣除 立委 新立法加分數 新立法實際加分數 修正案加分數 修正案實際加分數 加分總分 扣分數 陳其邁 5.7 5.7 5.9 5 10.7 0 林淑芬 3 3 5.7 5 8 0 田秋堇 3 3 4.8 4.8 7.8 0 尤美女 2 2 7.2 5 7 0.5 李昆澤 2 2 4.4 4.4 6.4 0 林佳龍 2 2 3.5 3.5 5.5 0 鄭麗君 1 1 4.4 4.4 5.4 0 吳秉叡 0.5 0.5 4.2 4.2 4.7 1 吳宜臻 2 2 2.3 2.3 4.3 0 民進黨黨團 1.5 1.5 2.8 2.8 4.3 0 陳節如 1 1 3.1 3.1 4.1 0.5 陳亭妃 1 1 3.1 3.1 4.1 0.5 葉宜津 1 1 3 3 4 0.5 劉建國 1 1 3 3 4 0 丁守中 3 3 0.8 0.8 3.8 0 蕭美琴 2 2 1.7 1.7 3.7 0 95
立委 新立法加分數 新立法實際加分數 修正案加分數 修正案實際加分數 加分總分 扣分數 陳學聖 2.2 2.2 1.5 1.5 3.7 0 邱志偉 1 1 2.5 2.5 3.5 0 段宜康 1 1 2.5 2.5 3.5 0 蔣乃辛 0 0 3.5 3.5 3.5 0.2 楊曜 2 2 1.3 1.3 3.3 0 蔡其昌 1.2 1.2 1.9 1.9 3.1 0 陳歐珀 1 1 1.8 1.8 2.8 0.5 王育敏 0 0 2.5 2.5 2.5 0 吳育仁 1.5 1.5 0.8 0.8 2.3 0 潘孟安 1 1 0.9 0.9 1.9 0.5 許智傑 1 1 0.9 0.9 1.9 0 許忠信 0 0 1.9 1.9 1.9 0 劉櫂豪 0 0 1.8 1.8 1.8 0 李俊俋 0.2 0.2 1.5 1.5 1.7 0.5 趙天麟 0 0 1.7 1.7 1.7 0 管碧玲 0 0 1.6 1.6 1.6 0.5 陳碧涵 0.2 0.2 1.4 1.4 1.6 0 盧秀燕 1 1 0.4 0.4 1.4 0 何欣純 0 0 1.4 1.4 1.4 0 賴士葆 0 0 1.3 1.3 1.3 0 邱議瑩 0 0 1.2 1.2 1.2 0 蘇震清 0 0 1.2 1.2 1.2 0.5 姚文智 0.5 0.5 0.5 0.5 1 0 孔文吉 1 1 0 0 1 0 江惠貞 0.5 0.5 0.5 0.5 1 0.5 96
立委 新立法加分數 新立法實際加分數 修正案加分數 修正案實際加分數 加分總分 扣分數 楊瓊瓔 0.2 0.2 0.8 0.8 1 0.2 陳唐山 0 0 0.9 0.9 0.9 0.5 潘維剛 0.2 0.2 0.7 0.7 0.9 0.2 楊玉欣 0 0 0.8 0.8 0.8 0 黃偉哲 0 0 0.8 0.8 0.8 0 魏明谷 0 0 0.8 0.8 0.8 0 詹凱臣 0.2 0.2 0.6 0.6 0.8 0.5 李應元 0.2 0.2 0.5 0.5 0.7 0.5 李貴敏 0 0 0.7 0.7 0.7 0.5 林國正 0 0 0.7 0.7 0.7 0.2 江啟臣 0 0 0.7 0.7 0.7 0.5 張嘉郡 0.2 0.2 0.5 0.5 0.7 0 徐欣瑩 0 0 0.7 0.7 0.7 0 蔡錦隆 0 0 0.7 0.7 0.7 0 蘇清泉 0.5 0.5 0.2 0.2 0.7 0.5 鄭汝芬 0 0 0.7 0.7 0.7 0.2 高志鵬 0 0 0.6 0.6 0.6 0 台灣團結聯盟 0 0 0.6 0.6 0.6 0 李桐豪 0 0 0.5 0.5 0.5 0 呂學樟 0 0 0.5 0.5 0.5 0 陳明文 0 0 0.5 0.5 0.5 0 楊應雄 0.2 0.2 0.3 0.3 0.5 0.2 蔡正元 0 0 0.4 0.4 0.4 0 吳育昇 0 0 0.4 0.4 0.4 0 97
立委 新立法加分數 新立法實際加分數 修正案加分數 修正案實際加分數 加分總分 扣分數 呂玉玲 0.2 0.2 0.2 0.2 0.4 0.2 羅明才 0.2 0.2 0.2 0.2 0.4 0 王惠美 0.2 0.2 0.2 0.2 0.4 0 王廷升 0.2 0.2 0.2 0.2 0.4 0 林德福 0 0 0.3 0.3 0.3 0.2 林明溱 0 0 0.3 0.3 0.3 0.2 許添財 0 0 0.2 0.2 0.2 0.5 陳鎮湘 0 0 0.2 0.2 0.2 0.2 林岱樺 0 0 0.2 0.2 0.2 1 羅淑蕾 0 0 0.2 0.2 0.2 0 鄭天財 0 0 0.2 0.2 0.2 0 陳怡潔 0 0 0.2 0.2 0.2 0 林鴻池 0 0 0.2 0.2 0.2 0 紀國棟 0 0 0.2 0.2 0.2 0.2 薛凌 0 0 0.2 0.2 0.2 0.5 邱文彥 0 0 0.2 0.2 0.2 0 費鴻泰 0 0 0.2 0.2 0.2 0 李慶華 0 0 0.2 0.2 0.2 0 蔡煌瑯 0 0 0.2 0.2 0.2 0.5 廖正井 0.2 0.2 0 0 0.2 0.2 徐少萍 0.2 0.2 0 0 0.2 0 馬文君 0 0 0.1 0.1 0.1 0 徐耀昌 0 0 0.1 0.1 0.1 0 柯建銘 0 0 0 0 0 0.5 王進士 0 0 0 0 0 0.2 98
立委 新立法加分數 新立法實際加分數 修正案加分數 修正案實際加分數 加分總分 扣分數 盧嘉辰 0 0 0 0 0 0.2 陳超明 0 0 0 0 0 0.2 陳根德 0 0 0 0 0 0.2 99
陸 預算案評鑑小組成績表 內政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預算筆數 165 146 117 153 0 1 0 1 1 1 1 38 53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48.36; 最大筆數 :165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第一等第 20 17 11 20 0 0 0 0 0 0 0 1 3 0 第二等第 17 12 13 15 0 0 0 0 0 0 0 2 6 0 第三等第 11 11 10 11 0 0 0 0 0 0 0 0 3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00
內政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10 億以上 1 1 1 1 0 1 0 1 1 1 1 0 1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1 1 1 1 0 1 0 1 1 1 1 0 1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具體監督事蹟 0.8 0.5 0 0.5 0 0.5 0.5 0 0 0.5 0.5 0 0.5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2.3 0.8 0 得分 3.1 2.8 2.3 2.3 0 0.5 0.5 0 0 0.5 0.5 2.3 1.3 0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親民黨無盟 委員姓名陳其邁李俊俋姚文智段宜康紀國棟吳育昇張慶忠江啟臣陳超明徐欣瑩邱文彥黃文玲陳怡潔高金素梅 得分 0 0 0 0-3.7-3.7-3.7-3.7-3.7-3.7-3.7 0-1.2 0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01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陳唐山蔡煌瑯蕭美琴陳歐珀邱議瑩林郁方王金平陳碧涵陳鎮湘馬文君詹凱臣楊應雄王進士 預算筆數 23 29 30 9 31 11 0 7 2 3 13 3 5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12.77; 最大筆數 :31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陳唐山蔡煌瑯蕭美琴陳歐珀邱議瑩林郁方王金平陳碧涵陳鎮湘馬文君詹凱臣楊應雄王進士 第一等第 5 8 9 4 10 0 0 0 0 2 0 0 0 第二等第 2 2 3 5 7 2 0 1 0 5 3 0 1 第三等第 1 2 3 0 2 0 0 0 0 1 1 1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02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陳歐珀 邱議瑩 林郁方 王金平 陳碧涵 陳鎮湘 馬文君 詹凱臣 楊應雄 王進士 10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0 0 0 0 0 1 0 0 0 0 1 1 0 得分 0 0 0 0 0 0.1 0 0 0 0 0.1 0.1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陳唐山蔡煌瑯蕭美琴陳歐珀邱議瑩林郁方王金平陳碧涵陳鎮湘馬文君詹凱臣楊應雄王進士 具體監督事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1.1 0 0 0 0 0 0 0 0 得分 2.3 2.3 2.3 2.3 1.1 0 0 0 0 0 0 0 0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陳唐山蔡煌瑯蕭美琴陳歐珀邱議瑩林郁方王金平陳碧涵陳鎮湘馬文君詹凱臣楊應雄王進士 得分 0 0 0 0 0-3.7 0-3.7-3.7-3.7-3.7-3.7-3.7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03
經濟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蘇震清陳明文黃偉哲林岱樺廖國棟丁守中李慶華張嘉郡黃昭順徐耀昌楊瓊瓔簡東明林滄敏許忠信 預算筆數 54 52 47 71 40 4 4 5 3 4 3 6 7 1 14 評鑑結果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16.08; 最大筆數 :71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蘇震清陳明文黃偉哲林岱樺廖國棟丁守中李慶華張嘉郡黃昭順徐耀昌楊瓊瓔簡東明林滄敏許忠信 第一等第 18 19 18 19 18 1 0 0 0 1 0 1 1 0 8 第二等第 0 1 0 1 0 1 0 0 0 1 0 1 1 0 0 第三等第 1 4 3 4 3 0 0 0 0 0 0 0 0 0 4 評鑑結果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04
經濟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蘇震清陳明文黃偉哲林岱樺廖國棟丁守中李慶華張嘉郡黃昭順徐耀昌楊瓊瓔簡東明林滄敏許忠信 10 億以上 3 3 2 4 3 1 0 1 0 1 0 1 1 0 2 5 億以上 0 0 0 0 0 1 0 0 0 0 1 1 1 0 0 1 億以上 5 5 4 6 5 1 2 0 1 0 0 0 1 0 2 得分 3.5 3.5 2.4 4.6 3.5 1.6 0.2 1 0.1 1 0.5 1.5 1.6 0 2.2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蘇震清陳明文黃偉哲林岱樺廖國棟丁守中李慶華張嘉郡黃昭順徐耀昌楊瓊瓔簡東明林滄敏許忠信 具體監督事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2.3 0 0.5 0 0 0.5 0 0 0 0 2.3 得分 2.3 2.3 2.3 2.3 2.3 0 0.5 0 0 0.5 0 0 0 0 2.3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高志鵬蘇震清陳明文黃偉哲林岱樺廖國棟丁守中李慶華張嘉郡黃昭順徐耀昌楊瓊瓔簡東明林滄敏許忠信 得分 0 0 0 0 0-3.7-2.7-2.7-3.7-2.7-3.7-3.7-3.7-2.7 0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05
財政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許添財薛凌李應元吳秉叡羅明才盧秀燕林德福蔡正元翁重鈞李貴敏費鴻泰曾巨威孫大千 預算筆數 20 19 10 21 2 3 0 0 0 3 0 2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6.15; 最大筆數 :21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許添財薛凌李應元吳秉叡羅明才盧秀燕林德福蔡正元翁重鈞李貴敏費鴻泰曾巨威孫大千 第一等第 7 6 4 7 2 1 0 0 0 1 0 1 0 第二等第 1 1 1 1 0 0 0 0 0 0 0 0 0 第三等第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06
財政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許添財 薛凌 李應元 吳秉叡 羅明才 盧秀燕 林德福 蔡正元 翁重鈞 李貴敏 費鴻泰 曾巨威 孫大千 10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許添財薛凌李應元吳秉叡羅明才盧秀燕林德福蔡正元翁重鈞李貴敏費鴻泰曾巨威孫大千 具體監督事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0 0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許添財薛凌李應元吳秉叡羅明才盧秀燕林德福蔡正元翁重鈞李貴敏費鴻泰曾巨威孫大千 得分 0 0 0 0-2.7-3.7-3.7-3.7-3.7-3.7-3.7-3.7-3.7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07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親民黨 委員姓名陳亭妃林佳龍何欣純邱志偉鄭麗君許智傑黃志雄蔣乃辛孔文吉陳淑慧陳學聖鄭天財呂玉玲李桐豪 預算筆數 6 12 9 18 20 6 0 1 1 1 2 1 2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5.64; 最大筆數 :20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親民黨 委員姓名陳亭妃林佳龍何欣純邱志偉鄭麗君許智傑黃志雄蔣乃辛孔文吉陳淑慧陳學聖鄭天財呂玉玲李桐豪 第一等第 1 1 0 0 1 1 0 0 0 0 1 1 1 0 第二等第 19 21 5 28 11 0 1 3 1 1 6 6 6 3 第三等第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08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親民黨 委員姓名 陳亭妃 林佳龍 何欣純 邱志偉 鄭麗君 許智傑 黃志雄 蔣乃辛 孔文吉 陳淑慧 陳學聖 鄭天財 呂玉玲 李桐豪 10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親民黨 委員姓名陳亭妃林佳龍何欣純邱志偉鄭麗君許智傑黃志雄蔣乃辛孔文吉陳淑慧陳學聖鄭天財呂玉玲李桐豪 具體監督事蹟 0 0.5 0 0.5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0.9 得分 2.3 2.8 2.3 2.8 2.3 2.3 0 0 0 0 0 0 0 0.9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親民黨 委員姓名陳亭妃林佳龍何欣純邱志偉鄭麗君許智傑黃志雄蔣乃辛孔文吉陳淑慧陳學聖鄭天財呂玉玲李桐豪 得分 0 0 0 0 0 0-3.7-3.7-3.7-3.7 0-3.7-3.7-1.2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09
交通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 委員姓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預算筆數 67 59 69 61 41 60 1 1 2 5 9 7 1 1 8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20.46; 最大筆數 :69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 委員姓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第一等第 12 10 8 7 7 11 0 0 1 1 2 2 0 0 1 第二等第 19 13 20 20 13 18 1 2 2 8 11 8 1 1 7 第三等第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10
交通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委員姓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10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2 2 2 2 2 2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0.2 0.2 0.2 0.2 0.2 0.2 0 0 0 0 0 0 0 0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 委員姓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具體監督事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2.3 2.3 0 0 0 0 0 0.5 0 0 0 得分 2.3 2.3 2.3 2.3 2.3 2.3 0 0 0 0 0 0.5 0 0 0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 委員姓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得分 0 0 0 0 0 0-3.7-3.7-3.7-3.7-2.7-2.7-3.7-3.7-3.7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尤美女吳宜臻柯建銘潘孟安呂學樟廖正井潘維剛王惠美謝國樑洪秀柱林鴻池賴士葆顏寬恒 預算筆數 11 19 1 0 2 5 2 9 0 0 0 2 1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4.00; 最大筆數 :19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尤美女吳宜臻柯建銘潘孟安呂學樟廖正井潘維剛王惠美謝國樑洪秀柱林鴻池賴士葆顏寬恒 第一等第 2 3 0 0 1 2 1 1 0 0 0 1 0 第二等第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三等第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1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尤美女 吳宜臻 柯建銘 潘孟安 呂學樟 廖正井 潘維剛 王惠美 謝國樑 洪秀柱 林鴻池 賴士葆 顏寬恒 10 億以上 1 1 0 0 1 1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1 1 0 0 1 1 1 1 0 0 0 1 0 得分 1.1 1.1 0 0 1.1 1.1 0.1 0.1 0 0 0 0.1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尤美女吳宜臻柯建銘潘孟安呂學樟廖正井潘維剛王惠美謝國樑洪秀柱林鴻池賴士葆顏寬恒 具體監督事蹟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2 2.3 2.3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2.3 2.2 2.3 2.3 0 0 0 0 0 0 0 0 0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委員姓名尤美女吳宜臻柯建銘潘孟安呂學樟廖正井潘維剛王惠美謝國樑洪秀柱林鴻池賴士葆顏寬恒 得分 0 0 0 0-3.7-3.7-3.7-3.7 0 0-3.7-3.7-3.7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13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預算案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楊曜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預算筆數 3 47 25 16 24 13 0 0 0 0 0 0 0 0 3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委員會平均比數 :6.00; 最大筆數 :47 C 為委員會筆數之平均數 ( 四捨五入至整數 ),X 為 (9/C) D 為委員會筆數之最大筆數,Y 為 [9/(D-C)] 考量本會期預算刪減金額為近六年第二高, 給予每位委員基本分 12 分 預算得分為 = 基本分 + 前 C 筆 * X 分 + ( 第 C+1 筆至 D 筆 ) * Y 分 決算審查提案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楊曜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第一等第 0 3 2 0 3 1 0 0 0 0 0 0 0 0 0 第二等第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第三等第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評鑑結果優秀優秀優秀優秀優秀待觀察待觀察 第一等第 :1 筆以上 3 分, 最多 3 分 ; 第二等第 :10 筆以上 2 分 未達 10 筆 1 分, 最多 2 分 ; 第三等第 :20 筆以上 1 分 未達 20 筆 0.5 分, 最多 1 分 決算得分 =( 第一等第得分 + 第二等第得分 + 第三等第得分 )*5/6 114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預算特殊事蹟 : 重大刪減案 黨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 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楊曜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10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億以上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得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0 億以上, 每筆加 1 分 ;5 億以上未達 10 億, 每筆加 0.5 分 ;1 億以上未達 5 億, 每筆加 0.1 分 其他預算特殊事蹟 黨籍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台聯 委員姓名 田秋堇劉建國楊曜趙天麟林淑芬陳節如蔡錦隆徐少萍鄭汝芬王育敏江惠貞吳育仁楊玉欣蘇清泉葉津鈴 具體監督事蹟 0.5 1.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預算表決 2.3 2.3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0 2.3 得分 2.8 3.3 2.3 2.3 2.3 2.3 0 0 0 0 0 0 0 0 2.3 具體監督事蹟需造成具體影響及改變方採計加分 預算表決需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減少財政赤字 刪除不當預算方採計加分 侵害基本人權預算案 黨籍 委員姓名 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民進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國民黨無黨籍 葉宜津魏明谷李昆澤管碧玲蔡其昌劉櫂豪李鴻鈞陳根德楊麗環林明溱羅淑蕾林國正盧嘉辰王廷升陳雪生 得分 0 0 0 0 0 0-3.7-3.7-3.7-3.7-3.7-3.7-3.7-3.7 0 預算表決違背社會公平正義 擴大財政赤字 護航通過不當預算即予以扣分 115
柒 立法委員不當言行評鑑結論整理 編號 事件標題 決議 扣分案件 01 姚文智要求政府單位提供禮品 扣 1 分 02 內政委員會召委張慶忠服務貿易公聽會三天排 8 場 扣 1.5 分 03 張慶忠拒絕民眾旁聽服務貿易公聽會 扣 2 分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楊瓊瓔違反議事規則, 未表決民進黨團變更議程扣 1 分提案, 即宣布休息廖正井於 9/17 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將 25 個報告事 0.5 分 項暫緩列案並表決通過李貴敏於 10/1 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將 35 個報告事 0.5 分 項暫緩列案並表決通過徐少萍 10/1 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將 40 個報告事項 0.5 分 暫緩列案並表決通過賴士葆 11/26 賴士葆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將 4 個 0.5 分 議案暫緩列案並表決通過詹凱臣於 12/24 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議案暫緩列 0.5 分 案並表決通過陳鎮湘於 12/31 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議案暫緩列 0.5 分 案並表決通過邱文彥三名立委, 於程序委員會中, 逾越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所賦予之權力, 提案議案暫 0.5 分 緩列案並表決通過 黃偉哲助理服務處執行長陳濬璋因酒駕 拒絕酒測 罵三字經 0.5 分 陳根德蘆竹服務處呂姓助理, 違規於騎樓停放車輛 0.1 分 14 蔡錦隆服務處助理違法佔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 0.1 分 評議案件 15 管碧玲質詢法務部監聽調查報告時質疑報告造 不扣分但給予譴 116
編號 事件標題 決議 假, 當場撕報告 責 16 賴士葆 10/22 程序委員會中質疑在野黨利用外面不扣分但給予譴的力量 ( 公督盟 ) 責 17 林鴻池 10/22 程序委員會中說 偏執的公督盟 不扣分但給予譴責 18 吳育昇 10/22 程序委員會中說 不公不義的公督不扣分但給予譴盟 責 不成案 緩議之案件 19 黃偉哲要求取締愛國同心會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20 林郁方說, 南部民眾該自問, 有沒有把首長寵壞了? 有地方首長拿治水經費去做大型活動, 例如放煙火 這些華而不實, 拿錢打水漂 的活動, 都只為了一時的快樂 一時的虛榮來討好民眾, 說穿了就是只在乎民調壓力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林郁芳說, 馬王兩人都很菜 很遜, 都是 C 不成案 本案未 21 咖 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 件 在謝國樑協調的要求下, 國防部核准三軍儀隊在 22 雞籠中元祭擔任開場表演 輿論擔心此例一開, 各方關注未來地方也可能循例透過立委運作, 要求三軍儀隊在其他節慶活動中比照辦理 國防部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則表示, 一切都是為推動募兵制 23 王育敏於勞委會專案報告關廠勞工疑似失言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24 吳育昇質詢時誤稱看過黃世銘編 六法全書, 但黃世銘從來沒有編過 六法全書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25 蔡煌瑯於 10/15 程序委員會中說, 真的要打架不成案 本案未符嗎? 你們看起來都文縐縐的, 要打架嗎? 合評鑑作業辦法 所有的理性方法用盡之後, 就是用野蠻的手不當言行之要件 段 我看你們敢打不敢打 並揚言 如果今天 117
編號 事件標題 決議 再擋 40 個案子, 下個禮拜就把提案人通通找來, 就在這裡跟你們幹架, 打得頭破血流都沒關係 26 蔡煌瑯 陳其邁於 10/15 程序委員會中怒丟文件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陳其邁 10/22 程序委員會中大罵林鴻池不要臉 不成案 本案未 27 墮落政黨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 件 28 林鴻池協商施政報告條件說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29 洪秀柱收受 30 萬股案 因本案相關資訊並不明確, 另請秘書處研議處理, 如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處理 30 柯建銘與王金平國會關說案 參考檢評會認定柯建銘委員部份尚無確切證據, 故本案暫不予處理, 若有進一步證據再行處理 31 柯建銘以關說案嫌疑人的身分質詢檢察總長黃世銘, 違反利益迴避原則 參考檢評會認定柯建銘委員部份尚無確切證據, 故本案暫不予處理, 若有進一步證據再行處理 32 立委林岱樺質詢經濟部長張家祝時, 要求經濟部追回補助日月光的租稅優惠, 但張家祝卻說不清到底補助多少金額, 被林岱樺痛批 混蛋! 不成案 本案未符合評鑑作業辦法不當言行之要件 118
捌 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提供特殊事蹟評鑑結果 排序經由委員會依序排列 委員 委員會 採計 不採計 主動搜尋 總採計 實際採計 加分數 陳其邁 內政 10 24 6 16 16 3.2 黃文玲 內政 16 11 16 32 20 4 段宜康 內政 13 6 6 19 19 3.8 李俊俋 內政 15 19 1 16 16 3.2 陳怡潔 內政 0 0 3 3 3 0.6 林郁方 外交國防 16 8 1 17 17 3.4 陳歐珀 外交國防 20 2 1 21 20 4 蕭美琴 外交國防 11 25 1 12 12 2.4 楊應雄 外交國防 0 0 1 1 1 0.2 馬文君 外交國防 3 8 0 3 3 0.6 林岱樺 經濟 26 19 0 26 20 4 高志鵬 經濟 12 7 8 20 20 4 黃偉哲 經濟 19 32 4 23 20 4 許忠信 經濟 24 28 34 58 20 4 丁守中 經濟 7 12 1 8 8 1.6 林滄敏 經濟 0 0 1 1 1 0.2 徐耀昌 經濟 0 0 2 2 2 0.4 楊瓊瓔 經濟 0 0 2 2 2 0.4 李慶華 經濟 21 47 0 21 20 4 吳秉叡 財政 19 22 7 26 20 4 李應元 財政 20 2 1 21 20 4 許添財 財政 14 10 0 14 14 2.8 盧秀燕 財政 21 15 3 24 20 4 林德福 財政 0 0 3 3 3 0.6 何欣純 教育文化 17 8 6 23 20 4 林佳龍 教育文化 17 53 4 21 20 4 許智傑 教育文化 8 14 2 10 10 2 陳亭妃 教育文化 20 9 6 26 20 4 蔣乃辛 教育文化 13 29 1 14 14 2.8 鄭麗君 教育文化 7 20 13 20 20 4 陳學聖 教育文化 0 0 3 3 3 0.6 李桐豪 教育文化 0 0 1 1 1 0.2 陳雪生 交通 21 6 1 22 20 4 李昆澤 交通 20 18 0 20 20 4 119
委員 委員會 採計 不採計 主動搜尋 總採計 實際採計 加分數 劉櫂豪 交通 27 26 2 29 20 4 盧嘉辰 交通 10 9 0 10 10 2 林明溱 交通 21 36 0 21 20 4 蔡其昌 交通 10 1 0 10 10 2 魏明谷 交通 17 4 2 19 19 3.8 管碧玲 交通 0 0 4 4 4 0.8 王廷升 交通 0 0 3 3 3 0.6 柯建銘 司法法制 0 0 6 6 6 1.2 尤美女 司法法制 17 38 11 28 20 4 謝國樑 司法法制 11 0 0 11 11 2.2 林鴻池 司法法制 0 0 3 3 3 0.6 王惠美 司法法制 0 0 1 1 1 0.2 吳育仁 社福衛環 27 22 2 29 20 4 陳節如 社福衛環 11 4 2 13 13 2.6 楊曜 社福衛環 21 7 1 22 20 4 趙天麟 社福衛環 7 14 3 10 10 2 劉建國 社福衛環 48 64 5 53 20 4 蔡錦隆 社福衛環 12 7 1 13 13 2.6 王育敏 社福衛環 0 0 4 4 4 0.8 江惠貞 社福衛環 0 0 4 4 4 0.8 楊玉欣 社福衛環 0 0 2 2 2 0.4 田秋堇 社福衛環 0 0 11 11 11 2.2 林淑芬 社福衛環 0 0 13 13 13 2.6 葉津鈴 社福衛環 0 0 11 11 11 2.2 註 : 每筆採計之特殊事蹟可得 0.2 分, 得分上限為 4 分 120
玖 第八屆第四會期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成績表 1.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加減分統計 職稱 姓名 ( 所屬委員會 ) 推動新版 IVOD, 符合國會改革承諾書第七項之 積極推動國會資料之數位化與公開化以便 根據檢評會調查報告, 王金平院長確有涉及關說, 不符合國會院長形象, 故扣 1 分 總計 於民眾檢閱 院長 王金平 ( 外交國防 ) +1-1 0 副院長洪秀柱 ( 司法法制 ) +0 +0 0 職稱 程序委員會濫權姓名 ( 所屬委員會 ) 擋案之脫序表現 法案加減分統計 ( 黨團 ) 法案加減分統計 ( 個人 ) 小計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 ( 司法法制 ) -1 0 +0.2-0.8 書記長 林德福 ( 財政 ) -0.5 0 +0.1-0.4 首席副書記長王廷升 ( 交通 ) -0.5 0 +0.4-0.1 民進黨總召集人 柯建銘 ( 司法法制 ) 0 +4.3-0.5 +3.8 幹事長 高志鵬 ( 經濟 ) 0 +4.3 +0.6 +4.9 書記長 吳秉叡 ( 財政 ) 0 +4.3 +3.7 +8.0 台聯 總召 許忠信 ( 經濟 ) 0 +0.6 +1.9 +2.5 副總召 黃文玲 ( 內政 ) 0 +0.6 0 +0.6 幹事長 葉津鈴 ( 社福衛環 ) 0 +0.6 0 +0.6 121
2. 黨團幹部個人法案加減分細目職稱姓名 ( 所屬委員會 ) 總計法案加減分項目 國民黨民進黨 政策會執林鴻池 ( 司法法制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保障派遣勞工之工作權益, 第一人主提案人林鴻池 +0.2 行長加 0.2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1 分 書記長 林德福 ( 財政 ) 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關配套仍顯不足, 第 一人主提案人丁守中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落實同受國家號召之後備軍人權益, 第一 +0.1 人主提案人盧秀燕加 0.2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1 分 醫療法第五十九條及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侵害醫護人員之勞動權, 主提案人扣 0.5 分, 署人扣 0.2 分 首席副書記長 王廷升 ( 交通 ) 糧食管理法第十四條 第十八條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增加明確標示義務 公告業者資訊及修正相關罰則, 有助強化消費者權益保障, 第一人主提案人李貴敏加 0.5 分, +0.4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 為了確保長期照護需求者, 落實社會安全制度, 促進公共利益, 第 一人主提案人吳育仁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總召集人柯建銘 ( 司法法制 )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侵害建教生之工作權 -0.5 益, 提案人扣 1 分, 連署人扣 0.5 分 幹事長 高志鵬 ( 經濟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七條之一及第八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 明文禁止金融服務機構對身心障礙者之歧視,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基本權益, 第一人主提案人劉建國加 +0.6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第一人主提案人邱議瑩加 0.8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4 分 書記長 吳秉叡 ( 財政 ) 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條文草案, 有助於保障人民言論自由之 權益, 第一人主提案人鄭麗君加 1.0 分 ( 吳秉叡委員共提 ), 其餘提案人加 0.5 分 +3.7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 第一人主提案人尤美女加 1.0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5 分 122
台灣團結聯盟 職稱 姓名 ( 所屬委員會 ) 總計 法案加減分項目 法律扶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擴大法律扶助範圍, 擴大保障人民之訴訟權益, 有助落實公平正義, 第一人主提案人尤美女加 1.5 分 ( 吳秉叡委員共提 ), 其餘提案人加 0.5 分 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條例草案, 將社工人員之權益法制化予以保障, 第一人主提案人何欣純加 0.5 分 ( 吳秉叡委員共提 ),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與透明化, 第一人主提案人姚文智加 0.5 分 ( 吳秉叡委員共提 ),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保障外國人享有公平之訴訟程序, 及當事人之訴訟權益, 第一人主提案人李俊俋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擴大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第一人主提案人李昆澤加 0.5 分 ( 吳秉叡委員共提 ),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侵害建教生之工作權益, 提案人扣 1 分, 連署人扣 0.5 分 總召 許忠信 ( 經濟 )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關配套 仍顯不足, 第一人主提案人許忠信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關 配套仍顯不足, 第一人主提案人許忠信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1.9 噪音管制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企業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 義, 然相關配套仍顯不足, 第一人主提案人許忠信加 0.5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2 分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第一人主 提案人林佳龍加 0.8 分, 其餘提案人加 0.4 分 副總召 黃文玲 ( 內政 ) 無 幹事長 葉津鈴 ( 社福衛環 ) 無 123
3. 黨團幹部法案加減分細目黨團名稱 總計 法案加減分項目 國民黨黨團 無 本會期無任何法律提案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草案, 促進身心障礙者之權益落實, 並與國際人權標準 接軌, 加 1 分 產業創新條例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促進環境保護, 警惕廠商勿做違法之情事, 加 0.5 分 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條之一 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企業 之社會責任 維護環境正義, 然相關配套仍顯不足, 加 0.5 分 民進黨黨團 +4.3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0.6 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 有助於國會監督兩岸事務, 將協議過程法治與透明化, 加 0.5 分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加強保障人民之秘密通訊自由與隱私權, 加 0.8 分 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源頭管制, 明確標示義務, 補強稽查機制, 增訂基改食品之標示等, 具有維護國民身體健康及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 加 1 分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有助於憲法保障之罷免權行使, 落實人民之參政權, 加 0.1 分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關於國會調查權之建立, 有助於落實立法監督, 防止行政機關濫權或貪腐之情形, 加 0.5 分 124
基本表現及視訊評鑑小組會議照片 法案評鑑小組會議照片 125
預算案評鑑小組會議照片 言行及官司小組會議照片 126
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會議照片 複審大會照片 127
IVOD 評鑑活動台北場 IVOD 評鑑活動台南場 128
IVOD 評鑑活動嘉義場 IVOD 評鑑活動高雄場 129
第六章評鑑會議記錄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基本表現及 IVOD 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 壹 會議時間 :2014 年 03 月 13 日 ( 四 )15: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陳建甫 ( 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所助理教授 ) 出席委員 : 莊豐嘉 ( 新頭殼新聞資訊平台總製作 ) 吳麗慧 ( 台灣教師聯盟副理事長 ) 馮喬蘭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 張宏林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請假委員 : 吳鯤魯 (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 ) 林欣怡 ( 廢死聯盟執行長 ) 王思為 ( 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 魏澤民 ( 國防醫學院 虎尾科技大學 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紀錄 : 賴建寰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政策部主任 ) 肆 業務報告 : 伍 提案討論 : 提案一 : 院會 委員會出缺席及質詢成績初步統計, 提請討論 秘書處建議 : 社福衛環有兩次聯席會議無議事錄, 建議不納入應出席數 ( 參考附件一 二 )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案二 :IVOD 成績初步統計, 提請討論 ( 參考附件三 ) 130
第八屆第二會期 人數 人次 公民 45 115 校園 389 1032 總計 434 1147 第八屆第三會期 人數 人次 公民 94 212 校園 460 1944 總計 554 2156 第八屆第四會期 人數人次 公民 113 284 校園 404 1384 總計 517 1668 決議 : 建議秘書處以各種創意方式增加評鑑人數 提案三 : 利益衝突迴避揭露表 回答狀況, 就給分標準敬請討論? ( 參考附件四 ) 決議 : 劉櫂豪未回答完整資訊, 僅加 4 分, 其餘照案通過 另建議於評鑑辦法中加入資訊造假者分數倒扣 提案四 : 質詢次數過低者,IVOD 計分是否做調整? 黨籍 民進黨 國民黨 國民黨 無盟 國民黨 國民黨 國民黨 委員姓名 潘孟安 顏寬恒 蔡正元 高金素梅 謝國樑 張慶忠 張嘉郡 有質詢會議次 1 1 2 3 5 5 6 可質詢會議次 44 44 37 26 44 26 31 質詢率 2.27% 2.27% 5.40% 11.54% 11.36% 19.23% 19.35% 決議 : 另定期討論 提案五 : 於會期間即開始舉行 IVOD 巡迴場次, 是否得宜? ( 參考附件五 ) 決議 : 照案通過 提案六 :IVOD 評鑑指標是否需要調整? ( 參考附件六 ) 決議 : 留待下次討論 陸 臨時動議 : 柒 下次開會議案 時間 地點 : 131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一次會議紀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1 / 22 ( 三 ) 中午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官曉薇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伍 提案討論提案一 : 委員辦公室提供之陽光法案如何討論? 列表初步選取欲討論之法案, 或全面列表討論決議 : 秘書處先初步篩選, 將未挑選列表清單給小組委員提案二 : 法案初步討論 ( 見附件 ) 選取要予以加減分之法案列入討論決議 : 提案三 : 法案討論 ( 見附件 ) 加減分數為何? 1.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2. 民法親屬編 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三條及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 132
決議 : 陸 臨時動議 : 提案一 : 尚待整理之討論法案 : 食品衛生管理法 糧食管理法 通保法 地政士法地政士法, 不予討論小組老師認為目前其他需列入討論之法案建議 133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二次會議紀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2 / 12 ( 三 ) 中午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官曉薇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前次會議紀錄確認 伍 提案討論提案 : 法案編號 1-17 討論加減分記錄見附件一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會議提議 : 評鑑作業辦法之減分指標於未來檢討時須考慮用字 目前僅有侵害人權相關之扣分, 缺乏侵害重大公益 如本次會議所討論張嘉郡版本水患治理, 條文有綁樁之嫌疑, 本次會議因評鑑作業辦法關係, 暫不處理未來類似法案討論須謹慎處理 陸 臨時動議 : 林佳和老師建議, 是否增列思慮不周 討論規劃不全之類別 134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二次諮詢會議紀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2 / 14 ( 五 ) 中午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官曉薇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報告事項一 : 確認第二次會議會議紀錄報告事項二 : 確認小組委員之聘書頒發報告事項三 : 本次會議因人數不足改列為諮詢會議 伍 提案討論第一案 : 說明 : 決議 : 2/20( 四 ) 12:30 第三次會議主席黃秀端老師該次會議請假, 須定代理主席由官曉薇老師暫代 第二案 : 法案編號 8-17 討論加減分 說明 : 記錄見附件一 決議 : 詳見附件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陸 臨時動議 : 135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三次諮詢會議紀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2 / 20 ( 四 ) 中午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官曉薇代理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會議出席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報告事項一 : 確認第二次諮詢會議會議紀錄報告事項二 : 確認小組委員之聘書頒發報告事項三 : 3/22 複審會議邀請函頒發 伍 提案討論第一案 : 法案編號 18-32 討論加減分說明 : 記錄見附件一決議 : 詳見附件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陸 臨時動議 : 136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四次諮詢會議紀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2 / 27 ( 四 ) 19:0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官曉薇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報告事項一 : 確認第三次諮詢會議會議紀錄報告事項二 : 確認小組委員之聘書頒發報告事項三 : 3/22 複審會議邀請函頒發 伍 提案討論 第一案 : 序號 7 文化基本法草案加分確認 說明 : 依據評鑑作業辦法, 新立法之加分為 0.5 ~ 5 分 / 筆 決議 : 不予加分 第二案 : 法案編號 33-40 討論加減分 說明 : 記錄見附件一 決議 : 詳見附件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陸 臨時動議 : 退回程序之法案, 因有正式編號, 如符合陽光公益之加 分範疇, 仍予以加分 因法案數量較多, 為求法案審查 之效率, 將評鑑委員與以分組進行會議 137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一組會議議程壹 會議時間 : 2014 / 3 / 6 ( 四 )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官曉薇代理主席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會議出席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報告事項一 : 確認第四次諮詢會議會議紀錄報告事項二 : 確認小組委員之聘書頒發報告事項三 : 3/22 複審會議邀請函頒發 伍 提案討論第一案 : 法案編號 42 56 討論加減分說明 : 記錄見附件一決議 : 詳見附件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陸 臨時動議 : 138
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二組會議議程壹 會議時間 : 2014 / 3 / 7 ( 五 ) 18: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謝欣容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肆 業務報告 : 報告事項一 : 確認第一組會議會議紀錄報告事項二 : 確認小組委員之聘書頒發報告事項三 : 3/22 複審會議邀請函頒發 伍 提案討論第一案 : 說明 : 決議 : 法案共同提案調整確認見附件一陳其邁 吳秉叡 魏明谷共 24 案確認 第二案 : 擬併案法律案確認 說明 : 見附件二 決議 : 詳見附件二 ( 詳參本報告書頁 45 至頁 52 ) 第三案 : 說明 : 決議 : 第二案 : 說明 : 法案編號 1 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諮詢徐嬋娟老師確認加減分數, 紀錄見附件三不予加分法案標號 37 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條例草案致電王育敏委員辦公室後, 確認加減分數, 紀錄見 139
附件四 決議 : 不變更原決議 第一案 : 法案編號 57 59 討論加減分 說明 : 記錄見附件五 決議 : 記錄見附件五 ( 詳參本報告書頁 77 至頁 99 ) 陸 臨時動議 : 140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大會法案評鑑小組第三次會議記錄壹 會議時間 : 2014 / 3 / 17 ( 一 ) 中午 12:30 貳 會議地點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辦公室 參 會議主席 : 黃秀端 (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 ) 會議出席 : 陳耀祥 (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 曾建元 (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 劉力仁 ( 資深媒體人 ) 陳俍任 ( 資深媒體人 ) 林仁惠 (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 ) 覃玉蓉 ( 財團法人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 謝東儒 ( 輔仁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 ) 林嘉琪 ( 資深媒體人 記者 ) 張宏林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 會議請假 : 官曉薇 (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 林佳和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 ) 林長茂 (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 ) 謝文華 ( 資深媒體人 ) 會議列席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洪國鈞 ( 公督盟政策部專員 ) 會議記錄 : 賴建寰 ( 公督盟政策部主任 ) 肆 業務報告 : 確認 20140214 法案小組第二次諮詢會議記錄 20140220 法案小組第三次諮詢會議 20140227 法案小組第四次諮詢會議 20140306 法案小組第一組會議 20140307 法案小組第二組會議 伍 提案討論第一案 : 有關詢問相關團體本會期各立委所提案之 長期照顧法, 是否比曾加過分之田秋堇版本更佳, 請討論 說明 : 1. 本會期計有尤美女版 吳宜臻版 吳育仁版 江慧貞版 蘇清泉版 2. 洽詢團體 :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婦女新 141
知基金會 社團法人社會福利總盟 3. 除老盟 社福總盟仍未回復意見, 以及婦女新知可於本次會議詢問外, 家盟認為 目前長照法作為母法, 未來會修訂細則, 而現在討論的都是大方向, 重要的細則都未被討論 彭婉如認為, 現行的版本不外乎是針對民間版本或行政院版本進行大修或小修, 而長照法制定是針對管理上去做出規定範, 就我們的立場而言對於現行版本都是不滿意的 決議 : 吳宜臻版主提案第一人加 1 分, 非第一人加 0.5 分 其它版本主提案第一人加 0.5 分, 非第一人加 0.2 分 第二案 : 說明 : 決議 : 陸 臨時動議 : 確認 第 8 屆第 4 會期法案評鑑小組總評 詳如附件一 請秘書處修正後, 再寄給評委確認 142
143 社會福利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環境保護台灣生態學會台灣愛樹保育協會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自然步道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社團法人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桃園縣環境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文化環境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財團法人自然環境保護基金會性別人權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健康促進財團法人台灣紅絲帶基金會臺中市醫界聯盟法律政治台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台灣公投護台灣聯盟促進會台灣自由選舉觀察協會台灣和平草根聯盟台灣教授協會社團法人台灣 21 世紀議程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北社社團法人台灣永社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財團法人台灣智庫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澄社教育文化台灣教師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社團法人南投縣家長關懷教育協會社團法人華人民主文化協會社團法人新北市愛鄉協會財團法人中華農學會財團法人台北市綠台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宜蘭人文基金會財團法人紀念殷海光先生學術基金會財團法人陳定南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愛家文化事業基金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會員團體名單
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報告書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台北市 :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2014.7 ISSN:2075-7387 立法院第八屆第四會期立法委員評鑑報告書 作者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發行人 : 施信民總編輯 : 張宏林編輯 : 賴建寰總務會務 : 崔彤心財務會計 : 崔彤心出版 : 社團法人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地址 :10476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 183 號 10 樓電話 :(02)2367-1571 傳真 :(02)2364-1694 網址 :http://www.ccw.org.tw 電子郵件 :ccw@ccw.org.tw 劃撥帳號 :19271289 編輯委員 : 顧忠華王俊秀陳耀祥陳曼麗蔡素貞高成炎何宗勳莊豐嘉黃秀端高涌誠陳瑞賓法律顧問 : 高涌誠義賣價 : 平裝本 500 元精裝本 1000 元出版日期 :2014 年 7 月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若欲用於學術研究 社會公益或公民參與等用途者, 歡迎先與本會聯繫, 可無償提供使用 如有缺頁 破損 倒裝, 請寄回更換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