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 YMCA 国际商业专门学校日本语科 2016 年 4 月 10 月留学生招生简章 1. 入学申请书分发受理期间 2016 年 4 月入学生 : 2015 年 8 月 3 日 ( 周一 )~2015 年 11 月 27 日 ( 周五 ) 2016 年 10 月入学生 : 2016 年 2 月 1 日 ( 周一 )~2016 年 5 月 27 日 ( 周五 ) 但是, 达到招生定额时截止招生 2. 入学资格在报名时必须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1 修满 12 年以上的正规学校教育者 2 尽量是最终学校毕业后未满 5 年者 3 有学习日语 150 小时以上并具有日语能力考试 N5 以上的水平 最好参加过日语能力考试或 J TEST 4 有明确的就学目的及毕业后去向者 5 紧急时, 在福山附近必须有能够取得联系的保证人 6 能够保证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 生活费等逗留费用 7 向本校以外的日语教育机关申请过 在留资格 时, 没有被拒批者 3. 关于身分保证人 ( 对本校的保证人 ) 根据法务省入管局的公布, 从 1997 年 4 月开始 身分保证人制度 已经被废除 但是, 本校为了便于代办留学生入学申请手续 入学手续, 去机场迎接, 居住及生活上的指导等, 仍继续要求有身分保证人 4. 身分保证人的资格及作用 身分保证人在留学生在日留学期间, 起到代替其父母的作用 所以, 必须选择相应的人选 资格 必须满足下述所有条件 1 在必要时能够来校, 并在平时也能够接触到学生的人 * 最好居住在福山附近 2 保证人为在日外国人时, 在日本 ( 福山 ) 工作 2 年以上, 或有定居, 永住等在留资格并有工作者 * 日语学校学生 大学生不能成为保证人 3 保证人为在日外国人时, 要能够流畅地用日语进行交流 1
保证人的作用 1 代替预定入学者办理关于入学的各种手续 在保证人面试时, 我校将对关于预定入学者的详细情况提问 所以, 在提交申请书之前请浏览入学申请资料, 有不懂的地方必须事先与本人确认 2 必须对留学生的, 金钱方面的各种问题, 生活方面的各种问题, 居住方面的照顾等所有方面负责 5. 学费及交纳方法 学费 4 月入学 10 月入学 1 年课程 2 年课程 1.5 年课程 1 年生 2 年生 1 年生 (10 月 ~3 月 ) 2 年生 (4 月 ~3 月 ) 1. 报名费 20,000 日元 20,000 日元 20,000 日元 2. 入学金 120,000 日元 120,000 日元 120,000 日元 3. 学费 572,000 日元 572,000 日元 572,000 日元 286,000 日元 572,000 日元 4. 教材费 15,000 日元 15,000 日元 15,000 日元 10,000 日元 15,000 日元 合 计 727,000 日元 587,000 日元 436,000 日元 587,000 日元 总合计 727,000 日元 1,314,000 日元 1,023,000 日元 交纳方法 请直接汇入本校的银行帐户里 交纳日期 1 报名费 请在保证人面试时交纳 2 入学金 请在本校指定的日期之前交纳 ( 寄出 入学许可 后, 大约 2 周之内 ) 3 学费, 教材费, 实习费 在入学式前,1 年课程者交纳全额,1.5 年 2 年课程者交纳第 1 年的所有费用 关于交纳时的注意事项 请交纳第 1 年的全额学费 从第 2 年起, 可以分期交纳 关于退款 除以下情况, 交纳后的学费一律不与退款 1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没有被交付时, 除报名费 (20,000 日元 ) 以外全部退款 2 取得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在办理出国手续过程中没有被许可的情况下, 只要提交出能够证明没有发行 入学许可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书, 入境签证的资料时, 除报名费 (20,000 日元 ) 以外全部退款 但是, 由于本人的原因不能入境时, 不退款 2
关于减免学费 对在报名时, 取得日语能力考试 ( 日本国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国际交流基金主办 ) 的 N1 N2 N3, 以及 J TEST 的 A B C D 级的任意一项资格的学生, 第 1 年的学费按下述规定减免学费 减免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日语能力考试合格者 日语能力认定书 ( 原件 ) 及 日语能力考试合格通知书 减免额 取得 N1 第 1 年的学费 150,000 日元减免 取得 N2 第 1 年的学费 100,000 日元减免 取得 N3 第 1 年的学费 50,000 日元减免 J TEST 合格者 认定书 ( 原件 ) 及 J TEST 实用日语成绩表 减免额 取得 A B C 级 第 1 年的学费 100,000 日元减免 取得 D 级 第 1 年的学费 50,000 日元减免 6. 课程时间表 * 从周 1 到周 5 ( 周六 周日 国定节假日及本校规定的日期为休息日 ) 第 1 节 第 2 节 午休 第 3 节 第 4 节 开始时刻 9:20 10:40 11:50 13:00 14:20 结束时刻 10:30 11:50 13:00 14:10 15:30 7. 教学计划 初级 主教材 大家的日本语 内容 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表现方法, 培养包括读, 写, 听的能力 汉字 400 字左右, 词汇 1,500 词左右 ( 日本语能力试验 N3 左右 ) 中级 主教材 从中级学习的日本语 内容联系复杂表现的传达, 理解 或指导会话, 作文, 听解, 读解的各种 汉字 1,000 字左右, 词汇 6,000 字左右培养 ( 日本语能力试验 N2 左右 ) 3
上级 教材 实际应用教材 内容培养理解新闻或报纸的能力 同时掌握进入社会也需要的论文, 概要, 报告书等 汉字 2,000 左右, 词汇 10,000 字左右 ( 日本语能力试验 N1 左右 ) * 4 月入学者从报名到入学 10 月的入学请看 P.6 报名 4 月入学者受理报名 2015 年 8 月 3 日 ( 周一 )~2015 年 11 月 27 日 ( 周五 ) 受理时间 : 周一 ~ 周五 9:00 ~18:00 周六, 日, 庆祝日休息 到入学为止的流程 1 作成报名资料 2 < 报名期间内 > 报名 3 < 报名期间内 > 报名资料审查取得高考及会考证明书或取得成绩认证 4 <11 月中旬 > 申请人日语面试 5 <11 月下旬 ~12 月上旬 > 保证人面试 6 <12 月中旬 ~ 下旬 > 合格通知 7 < 本校指定日期 > 交纳入学金 8 <12 月下旬 > 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9 < 取得 入学许可书 后 > 取得护照 请将报名资料向本校提交 报名资料不全时, 不予受理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中毕业的报名者 ( 含职业高中 ), 请申请成绩认证 关于申请时期, 申请方法, 在报名后另行通知 对申请人本人进行日语面试 (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 关于报名者, 报名资料进行询问 在面试时, 请交纳报名费 (20,000 日元 ) 合否结果的通知将通过邮送的方式寄至保证人处 合格时 寄送 入学许可书 及入学手续指南 不合格时 退还报名资料 请在指定日期前交纳入学金 由本校向法务省广岛入国管理局申请被批准入学者的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没有护照者, 请申请护照 4
10 <2 月下旬 ~3 月上旬 >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11 <3 月上旬 ~ 中旬 >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12 <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 取得签证 13 <4 月上旬 > 赴日 14 < 到开学典礼前为止 > 交纳学费 15 <4 月中旬 > 开学典礼 法务省广岛入国管理局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或 不交付通知书 寄至本校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时 本校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邮送至保证人处 此时, 会附寄关于入学式等日程的通知及毕业证书的原件 但是, 没有交纳入学金时, 不能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请注意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不交付时 将 不交付通知书 寄至保证人处 保证人请用国际邮件 (EMS) 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入学式的日程等寄给报名者 报名者在收到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请立即到驻外国的日本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 没有批下签证时, 请与学校联系 请赶上入学日程赴日 赴日日期决定后, 请通知日程 请交纳 2016 年度的全额学费 5
* 10 月入学者从报名到入学 4 月的入学请看 P.4 报名 10 月入学者受理报名 2016 年 2 月 1 日 ( 周一 )~2016 年 5 月 27 日 ( 周五 ) 受理时间 : 周一 ~ 周五 9:00 ~ 18:00 周六, 日, 庆祝日休息 到入学为止的流程 1 作成报名资料 2 < 报名期间内 > 请将报名资料向本校提交 报名资料不全时, 不予受理 报名 3 < 报名期间内 > 报名资料审查取得高考及会考证明书或取 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中毕业的报名者 ( 含职业高中 ), 请申请成绩认证 关于申请时期, 申请方法, 在报名后另行通知 得成绩认证 4 <5 月中旬 > 申請人日語面试 对申请人本人进行日语面试 (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 5 <5 月下旬 ~6 月上旬 > 保证人面试 关于报名者, 报名资料进行询问 在面试时, 请交纳报名费 (20,000 日元 ) 6 <6 月中旬 ~ 下旬 > 合格通知 合否结果的通知将通过邮送的方式寄至保证人处 合格时 寄送 入学许可书 及入学手续指南 不合格时 退还报名资料 7 < 本校指定日期 > 请在指定日期前交纳入学金 交纳入学金 8 <6 月下旬 > 由本校向法务省广岛入国管理局申请被批准入学者的 在留资 申请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格认定证明书 9 < 取得 入学许可书 后 > 取得护照 没有护照者, 请申请护照 10 <8 月下旬 ~9 月上旬 > 法务省广岛入国管理局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或 不交付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通知书 寄至本校 6
11 <9 月上旬 ~ 中旬 >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12 < 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 取得签证 13 <10 月上旬 > 赴日 14 < 到开学典礼前为止 > 交纳学费 15 <10 月中旬 > 开学典礼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时 本校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邮送至保证人处 此时, 会附寄关于入学式等日程的通知及毕业证书的原件 但是, 没有交纳入学金时, 不能交付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请注意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不交付时 将 不交付通知书 寄至保证人处 保证人请用国际邮件 (EMS) 将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入学式的日程等寄给报名者 报名者在收到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后, 请立即到驻外国的日本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 没有批下签证时, 请与学校联系 请赶上入学日程赴日 赴日日期决定后, 请通知日程 请交纳 2016 年度的全额学费 7
报名资料明细 报名者的提交资料 No. 资料名称 1 入学报名书 规定格式 * 必须由本人填写 不允许代笔 * 在姓名上方, 必须填写拼音 * 必须粘贴照片 2 履历书 规定格式 * 必须由本人填写 不允许代笔 * 在姓名上方, 必须填写拼音 * 请详细填写学校地址和工作地址具体到 号 3 护照的复印件 * 请提交所有有记载页的复印件 * 如果没有护照, 请提交能证明 国籍, 姓名及其拼音, 性别和生日年月日 的材料 4 就学理由及毕业后的计划说明书 规定格式 * 必须由本人填写 不允许代笔 * 请明确填写学习目的, 毕业后的安排 5 日语学习状况证明书 (1 或者 2) 1 本国日语学校开具的证明书, 或者由任课教师或负责人填写的 YMCA 规定格式的日语学习状况证明书 * 在作资料时日语学习时间必须超过 150 小时 2 日语能力考试或者实用日语检定考试 (J-TEST) 的结果通知书 * 日语能力考试必须是 N5 以上, 实用日语检定考试 (J-TEST) 必须是 F 级以上 6 照片 竖 4 cm 横 3 cm 3 张 * 在报名前 3 个月以内摄影, 正面, 脱帽, 无背景, 鲜明的照片 * 在照片背面明确记录姓名及国家 * 请将 1 张粘贴在履历书上 7 高中的毕业证明书及毕业证书的原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名者必须提交毕业证书的原件 毕业证书的封皮也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高中毕业者必须提交公证书 8 大学等的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的原件 ( 高中毕业后, 升学至大学, 研究生院, 短期大学, 专科学校等报名者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名者必须提交毕业证书的原件 毕业证书的封皮也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并毕业于 4 年制本科大学的报名者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 在校者必须提交在校证明书 * 休学赴日者必须提交学校开具的复学证明书 8
9 高中的成绩证明书 * 请提交记载有每个年度成绩的证明书 13 大学等的成绩证明书 ( 高中毕业后, 升学至大学, 研究生院, 短期大学, 专科学校等报名者 ) * 请提交记载有每个年度成绩的证明书 14 户籍誊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报名者 * 户籍誊本需要最新的 必须提交有记载的所有页的加深的复印件 15 居民户口薄的所有页的复印件或其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名者 * 请提交所有家庭成员的复印件 * 请提交能反应最新情况的复印件 ( 住所, 职业, 文化程度等 ) * 请提交家属 亲属关系的公证书 16 在职证明书 ( 有工作经历者 ) * 请提交记载有在职期间及职务内容的证明书 * 请使用在职单位专用纸, 并记载有, 在职单位所在地, 电话 /FAX 号 17 复职证明 (YMCA 毕业后复职者, 或单位派遣赴日者 ) * 请使用在职单位专用纸, 并记载有, 在职单位所在地, 电话 /FAX 号 * 请提交明确记录有复职年月的证明书 18 过去来日次数多时, 提交来日证明书或说明书 19 有研修来日经历者, 提交研修证明书 * 请提交明确记录有研修内容, 期间, 工资, 接受机关的连络方式的资料 * 请提交之前上交给入国管理局材料的复印件 20 将家属 ( 配偶 ) 留在国内赴日者, 关于家属生活的说明书及家属的同意书 * 家属 ( 配偶 ) 用 ( 母语 ) 作成 不允许代笔 21 身分证的复印件 所有日语以外的资料必须添附上日语翻译 请在翻译页的最后, 记录翻译者的姓名及联系 方式. 9
经费 ( 赴日期间的学费 生活费等 ) 支付者提交的资料 报名者本人自己负担时 1 经费支付书 规定格式 * 请经费支付者本人用母语填写 不允许代笔 2 年度收入证明书及过去 3 年的纳税证明书 * 由单位开具的证明书必须使用在职单位专用纸, 并记载有单位的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 3 本人名义的银行存款证明书 * 请提交在银行指定的正式纸张上记载有银行的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的证明书 * 请提交能够向海外银行汇款的银行开具的证明书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的, 必须添附上存折 ( 定期存单 ) 的复印件及其照片 4 能证明经费积攒经过的存折的复印件等 * 提交有记载的所有页的复印件或其照片 * 需要存折封面的复印件 从本国汇款支付时 1 经费支付书 规定格式 * 请经费支付者本人用母语填写 不允许代笔 2 在职证明书 * 须用工作单位专用纸详细记载工作单位, 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 在职期间及职务内容 * 公司经营者及董事者, 请提交公司登记薄誊本 * 个体经营者, 请提交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 中国国籍的人请把营业执照拍成相片后提出 3 年度收入证明书及过去 3 年的纳税证明书 * 收入证明书必须使用在职单位专用纸, 并记载有单位的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 * 公司经营者, 请提交损益决算书 4 银行存款证明书 * 请提交在银行指定的正式纸张上记载有银行的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的证明书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的, 必须添附上存折 ( 定期存单 ) 的复印件或其照片 * 请提交能够向海外银行汇款的银行的证明书 5 能证明经费积攒经过的存折的复印件等 * 提交有记载的所有页的复印件或其照片 * 需要存折封面的复印件 6 证明报名者与本人关系的资料 * 是亲属时, 请提交户籍誊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报名者, 提交居民户口薄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公证书 ( 户口薄必须是最新的 提交有记载的所有页的加深复印件及户口薄的照片 ) * 汇款者是亲属以外时, 必须添附上能够证明其关系的资料 ( 信笺或照片 ), 并具体地证明其关系 10
在日居住者支付经费时 1 经费支付书 规定格式 * 请经费支付者本人用母语填写 不允许代笔 2 在职证明书 * 提交记载有在职期间及职务内容的资料 * 请使用在职单位专用纸, 并记载有单位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等的资料 * 公司经营者及董事者, 请提交公司登记薄誊本 * 个体经营者, 请提交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3 过去 3 年的年度所得证明 * 住民税的征税证明书以及纳税证明书 ( 记载有总所得金额以及纳税状况的 ) * 源泉征收票不可 4 银行存款证明书 * 请提交在银行指定的正式纸张上记载有银行的所在地, 电话 /FAX 号码的证明书 5 能证明经费积攒经过的存折的复印件等 * 提交有记载的所有页的加深复印件或其照片 * 需要存折封面的复印件 6 证明报名者与本人关系的资料 * 是亲属关系时, 户籍誊本 * 汇款者是亲属以外时, 必须添附上能够证明其关系的资料 ( 信笺或照片 ), 并具体地证明其关系 7 记载有同一户口中所有人的住民票 * 是在日外国人时, 请提交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企业或公益法人等团体支付时 1 经费支付书 规定格式 * 请经费支付者本人用母语填写 不允许代笔 2 登记薄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或与其相当的资料 * 请提交 3 个月以内发行的证明书 3 银行存款证明书 * 请提交 3 个月以内发行的证明书 4 证明与报名者本人关系的资料 所有日语以外的资料必须添附上日语翻译 请在翻译页的最后记录翻译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11
身分保证人提交资料 1 身分保证书 ( 提交本校 ) 规定格式 * 请身分保证人本人填写 不允许代笔 * 请添附上身分保证人的照片 2 身分保证经过说明书 ( 提交本校 ) 规定格式 * 请身分保证人本人填写 不允许代笔 注意事项 1 写有规定格式的资料, 必须使用另纸的格式 不可以使用复印件及旧格式的资料 2 尽量提供 A4 纸张单面的复印件 3 申请资料内容陈旧时, 不予受理 请提交 3 个月以内发行的资料 4 报名资料不全时, 不予受理资料 必须在报名资料明细上确认后提交 ( 提交资料时, 本校将确认是否在报名资料明细上进行了确认 5 所有日语以外的资料必须添附上日语翻译 请在翻译页的最后记录翻译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 在入学许可审查时, 有可能要求提交上述资料以外的资料 此时, 必须迅速提交 7 用短期逗留签证以外的签证已经入境者, 或有入境预定者的入学手续与上述不同, 请直接向日语科办公室咨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