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 建館佈置須知 1. 展品進 出場及攤位佈置出場及攤位佈置 拆除日期及時間 項目時間備註建館時間 8 月 25~26 日 08:00~17:00 承租淨空地廠商淨空地廠商進場建館 8 月 27 日 08:00~17:00 自建館廠商廠商進場佈置裝潢攤位佈置 8 月 27 日 10:00~17:00 標準攤位廠商進場佈置裝潢時間展期及時間參展商進出場時間買主進出場時間 8 月 28~30 日 09:00~18:00 8 月 28~30 日 10:00~18:00 展品離場 8 月 30 日 18:00~19:00 撤除攤位輕型及手提展品離場攤位拆除 8 月 30 日 19:00~23:00 撤除所有裝潢材料 (1) 建館及攤位佈置期間於每日 17:00 以後車輛不得再進入展館, 進出場期間進入展場之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 ( 參見 P.8) (2) 進出場期間出入口 :B 區市府路貨品出入口 (3) 進出場期間如需加班請於每日 16:00 前提出申請 (4) 配合信義路上午 7-9 時交通管制, 建議大型車輛 8/25~26 期間於上午 5 時進場, 其他淨空地參展商請於上午 8 時進場 另為顧及參展商佈置安全進場車輛需於 8/27 中午 12:00 前離開, 不可留滯 備註 : A. 對於進場車輛之管理, 會場管理員於各入口處登記每一車輛進場時間及車號, 並預收車輛管理費新台幣壹仟元, 管理費於車輛按時限出場時發還, 逾時出場者, 依停車場臨時停車收費規定計費並製據 B. 廠商如於 8 月 25~26 日建館或 8 月 30 日 18:30 以後拆館須使用總重量超過 6.5 噸之貨車或聯結車搬運展品時, 請於 8 月 14 日前提供車號與本展承辦人, 俾利彙總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一申請通行證 ( 惟若獲核准, 通行時間應避開上午 6:30 至 9:00 及下午 16:00 至 20:00 時之交通尖峰時段 ) (5) 主辦單位將於 8 月 30 日 23:00 時驗收展場拆館情形, 承租淨空地廠商所委託之建館公司需準時於 23:00 完成拆館工程並清除所有裝潢材料, 若無法如期完成拆館工程, 主辦單位將依廠商委託大會拆館工程同意書 ( 表格十, 參見 P.44 ) 代為處理拆運, 如因處理拆運致延長展場使用時間而延生展場加班費時, 廠商需自行負擔加班費, 另如垃圾未完全清運乾淨, 將須負擔垃圾清運費予本展大會建館公司 (6) 廠商如於上述進出場時間外另外加班, 需自行負擔加班費, 加班申請及費用請參考延長加班申請表 ( 表格四, 參見 P.32 ) (7) 攤位撤除期間, 請各參展廠商必須派員全程照料展品及裝潢材料, 若有遺失,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 依據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公告 : 凡各單位於台北世貿中心展覽館舉辦展覽, 請各承租淨空地參展商及承包商應確實遵守 勞工安全衛生法 及相關法規,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將不定期赴展場檢查, 查核重點如下 : A. 是否依照規定穿繫戴安全帽 B. 2 公尺以上作業禁止使用合梯 C. 活電作業應配戴絕緣防護器具 D. 起重機作業具備一機三證 ( 起重機檢查合格證 操作人員合格證 吊掛人員合格證 ), 作業中有無淨空安全管制 E. 堆高機作業具備一機二證 ( 堆高機檢查合格證 操作人員合格證 ), 作業中有無安全管制 (9) 為因應勞安檢查, 請各承包商確實遵守上述法規, 如未遵循相關規定並發生勞安事故, 台北市政府勞檢處將依情節重大允以罰緩或勒令停工, 如因停工影響整體展出, 本會將處以法律追訴賠償責任 A. 對勞工安全衛生法規有不明之處, 請參照 www.doli.taipei.gov.tw 或參閱世貿南港館網站外貿協會場地借用單位勞安管理辦法 (www.twtcnangang.com.tw) B. 租用淨空地自建館之參展商, 請於 7 月 15 日以前將參展商 ( 承租淨空地 ) 施工安全衛生承諾書及 ( 表格十一之一,P.45 ) 及展覽活動裝潢切結書 ( 表格十一之二,P.46 ) 送交紡拓會市場拓展處余文玲專員收, 以留存備查 7
TIS 2009 展區圖示世貿一館展場展場平面圖參展及參觀者及車輛進出場路線圖 B 區市府路車輛進出入口 信義路主入口 參觀入口 參展商及專業買主請至信 義路主入口右邊櫃檯辦理 證件辦證入口 8
2. 攤位裝潢佈置應注意事項 : (1) 攤位之裝潢本展主辦單位之建館公司為台灣筆克台灣筆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整個展覽場地標準攤位建館及設備施工 台灣筆克股份有限公司聯絡人 : 謝宛倫小姐 / 分機 121 聯絡地址 :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 343 號 3 樓之 1 電話 :886-2-2753-5990 / 分機 121 電傳 :886-2-2766-6900 A. 租用淨空地淨空地參展廠商特別注意事項 : 租用淨空地自行規劃攤位之參展廠商, 請於 7 月 15 日以前將自建館承建商申請表 ( 表格九,P.43 ) 及設計規劃圖送交紡拓會市場拓展處余文玲專員收, 以留存備查 參展廠商如須自行聘請建館公司, 則貴公司所聘請之建館公司必須提供書面通知 ( 附建館施工圖及電氣配置圖 ),), 供主辦單位指定之建館公司 ( 筆克公司 ) 查存並統計總用電量, 始得進場施工 主辦單位指定之建館公司 ( 筆克公司 ) 將不提供提供承租承租服務 ( 如地毯鋪設 投射燈等其他基本配備 ) 予承租 淨空地之參展廠商, 除委託該公司承包攤位建館將不在此限將不在此限 應於攤位招牌或其他明顯位置標示參展公司名稱及攤位號碼 攤位高度以 2.5 公尺為限, 但公司招牌或產品標誌得提高至 4 公尺, 惟提高部分應自攤位外緣向內縮 0.5 公尺搭設 若攤位高度超過 2.5 公尺或需申請搭建二層樓或單座裝潢, 預計高度達 4 公尺, 請於 7 月 15 日以前填妥搭建二層樓攤位申請表 ( 表格十一,P.46) 並傳真至本會余文玲專員收 如因特殊情形, 參展廠商需搭建超過 4 公尺但低於 6 公尺之超高建築時, 廠商應於展前 20 天檢具切結書 公共意外及第三人責任險保單影本 設計結構及設計地點圖說等文件, 經本會依規定向外貿協會申請獲同意並由廠商繳納 超高建築使用費 ( 每座收費新台幣 10 萬元 ) 後, 方得興建 凡超過 2.5 公尺以上之廣告招牌及產品標誌, 其前後左右視線所及部分, 均應予油漆美化 招牌應採立體造型, 避免採用單片平面長條式 面臨走道或相鄰攤位之隔牆 背牆及招牌背面應予整平美化, 或先與隔牆攤位協調, 取得協議後施工, 如違反此項規定主辦單位將不供電 攤位裝潢佈置, 採用封閉式之面積, 不得超過所承租攤位面積的 1/2 利用相鄰攤位隔牆者, 請加以美化 如需架設電視牆 大螢幕牆等, 其正面不得面向走道, 至少須與走道成 30~45 度斜角, 以免參觀人潮阻塞交通, 影響鄰近攤位之權益 設置電視牆須遵守下列事項 : * 高度不得超過 2.5 公尺 * 正面必須距離走道外緣 1 公尺以上或與走道外緣成 30 度以上斜角 * 放映影片必須符合展覽主題 * 放音量不得超過 70 分貝 如攤位裝潢採木作方式, 應事先於展場外施工完成後運往展場組合, 禁止在展場內使用電鋸及噴漆, 以免噪音及污染 嚴令禁止展場內懸升廣告氣球 承租淨空地的廠商所聘之裝潢承包商須為依規定向外貿協會台北國際展覽中心管理組完成辦理登記並已繳交保證金, 未完成登記之廠商, 該中心將拒絕承包商進入展場施工 參展廠商使用攤位範圍包含展場柱子之全部或一部分, 如需包柱必需遵守下列規定 : (a) 不得封閉消防箱 (94 公分寬 126 公分高 ) 及滅火器箱 (65 公分寬 75 公分高 ) (b) 不得封閉電箱 (60 公分寬 136 公分高 ) 9
(c) 須於新增牆板上留設 60 公分高 60 公分寬以上之牆洞, 俾供該牆面既有排風百葉設備直接外露 (d) 空氣偵測器必需外露, 且其前方不得以隔間牆或任何物品遮蔽, 一顆偵測器 (15 公分寬 15 公分高 ), 2 顆偵測器 (15 公分寬 30 公分高 ),3 顆偵測器 (15 公分寬 45 公分高 ), 且須於偵測器上下方各留 30 公分之牆洞 (e) 包柱牆面高度不得高於 4 公尺 如違反上述規定, 經通知而未立即改善者, 將罰參展廠商每一事件新台幣 5,000 元 ; 如消防及相關單位開立罰單時, 該罰款及相關責任概由參展廠商負責 B. 租用標準攤位標準攤位參展廠商特別注意事項 : 參展廠商不得擅自對標準攤位結構作任何改變, 也不得拆除架設完成之配備 ; 如欲更改攤位內配備, 請聯絡主辦單位的建館公司 承租標準攤位參展廠商公司名稱之攤位招牌由紡拓會委託建館公司統一製作, 廠商請勿自行變更設計 不可在隔板釘上釘子或黏貼任何不易拆除之展品或宣傳物 ; 攤位內基本設備如有所損害, 由參展廠商負責賠償 (2) 電力申請 A. 主辦單位提供每一攤位 9 m 2 免費一般用電 (110 伏特 )500 瓦電量, 依攤位數累計 ; 若需使用插頭, 請廠商務必填寫水電設施申請表 ( 表格五,P. 33-36), 傳真至筆克公司統一辦理 B. 為確保水電施工之安全, 所有參展廠商申請供應水電, 一律向主辦單位指定建館公司 ( 筆克公司 ) 提出申請並由其統籌整理後統一向外貿協會申請供應水電 承租基本攤位之廠商一律由主辦單位指定建館公司 ( 筆克公司 ) 進行施工 ; 承租淨空地攤位之廠商得自行聘用合格之電氣承包商進行施工 C. 廠商申請使用水電所須費用應於 2009 年 7 月 15 日前繳清, 未繳費者大會得不准予施工 D. 未經申請之電源, 不得私自接用, 違者將處以數倍罰金 (3) 其他應注意事項 : A. 佈置展品或裝潢時應於各自攤位內為之, 不得佔用走道, 妨礙交通與安全 B. 天花板及管道不得懸掛任何物品 C. 牆柱不得張貼海報或宣傳物, 不得使用鋼釘懸吊物品 D. 為維護展區內安全, 配電箱及消防栓前禁止堆放物品 E. 本展僅提供展場公共走道之清潔服務, 參展廠商攤位內部之清潔須自理, 惟展出期間 (8/28~30) 每日展畢 (18:00) 時, 請各廠商將垃圾桶置於攤位前之走道邊, 以利清潔作業 F. 外貿協會清潔合約公司 ( 保德 ) 為方便參展廠商清潔自己攤位, 於展覽期間, 另備有掃帚及畚箕共六組, 可免費供廠商借用 若有需求, 請逕洽該公司辦公室 ( 電話 : 886-2-27255200 轉 2319 或 27223497) 辦理借用事宜, 惟需押金新台幣貳佰元, 在半小時時限內歸還及退還押金 G. 展覽期間勿將以非透明容器 ( 塑膠袋 ) 包裝之垃圾及廢棄物, 任意丟入外貿協會垃圾集中場 走道或垃圾桶內 如遭查獲, 將由廠商自行負擔所有清運責任 H. 為確保展區內安全, 請勿於展覽場內吸菸, 以免被取締處置 I. 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請盡量使用節能省電燈具, 避免使用白熾燈具 J. 其他相關攤位裝潢佈置應注意事項未詳列者, 以 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裝潢作業一般規定 (http://www.twtc/db/images_g1/m1.doc) 為標準 10
1. 基本攤位說明 (1) A 流行服裝區 9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單面開 ) 11
(2) A 流行服裝區 9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雙面開 ) 12
(3) A 流行服裝區 18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單面開 ) 13
(4) A 流行服裝區 18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雙面開 ) 14
(5)B 流行服飾品 / 其他相關服務區 9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單面開 ) 15
(6)B 流行服飾品 / 其他相關服務區 9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雙面開 ) 16
(7)B 流行服飾品 / 其他相關服務區 18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單面開 ) 17
(8)B 流行服飾品 / 其他相關服務區 18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 雙面開 ) 18
(9) 設計師展台 4.5m 2 基本攤位平面與透視圖 19
A 流行服裝區 9 m 2 基本配備數量明細表 LEGEND 圖面符號 DESCRIPTION 圖面符號說明 QTY. 數量 Fascia/ 招牌板 ( 公司名及攤位號碼 ) 1 100 Watt Long Arm Spotlight/ 長柄投光燈 5 Hanger/ 掛桿 100cm( 寬 )x150cm( 高 )x50cm( 深 ) Lockable Cupboard/ 可鎖櫃 100cmx50cmx82cm( 高 ) Flat Shelf/ 平層板 100cm( 寬 )x150cm( 高 )x30cm( 深 ) Sloped Shelf/ 斜層板 100cm( 寬 )x150cm( 高 )x30cm( 深 ) Round Table/ 洽談桌 1 張 + Folding Chair/ 椅子 4 張 Dia 75x75cm( 高 ) Waste Basket 垃圾桶 3 1 1 1 1 組 1 掛桿 平層板平層板 斜層板之標準高度皆為 150cmH, 如有其他需求, 請另行表示 (1) 標準配備數量與攤位對照表 攤位數 洽談桌 椅子 可鎖櫃 長柄燈 掛桿 平層板 斜層板 垃圾桶 1 個 1 4 1 5 3 1 1 1 2 個 2 8 2 10 6 2 2 1 3 個 3 12 3 15 9 3 3 2 4 個 4 16 4 20 12 4 4 2 5 個 5 20 5 25 15 5 5 3 6 個 6 24 6 30 18 6 6 3 (2) 9 m 2 基本攤位內掛桿數 / 平層板 / 斜層板, 可依實際需要等價等價替換, 其他面積之攤位配備情形相同, 差價不退費 (3) 標準攤位之掛桿 / 平層板 / 斜層板高度若需變動, 請事先於表格二之一,P.26 攤位基本配備確認表上註明 (4) 若參展廠商欲增租上表所提供配備或其他項目, 請參見增租配備申請表 ( 表格二之二,P.27-28), 並於 7 月 15 日以 前填妥增租配備申請表, 傳真至筆克公司及紡拓會, 以便辦理 20
B 流行服飾品 / 其他相關服務區 9 m 2 基本配備數量明細表 LEGEND 圖面符號 DESCRIPTION 圖面符號說明 QTY. 數量 Fascia/ 招牌板 ( 公司名及攤位號碼 ) 1 100 Watt Long Arm Spotlight/ 長柄投光燈 5 Lockable Cupboard/ 可鎖櫃 100cmx50cmx82cm( 高 ) Flat Shelf/ 平層板 100cm( 寬 )x150cm( 高 )x30cm( 深 ) Sloped Shelf/ 斜層板 100cm( 寬 )x150cm( 高 )x30cm( 深 ) Round Table/ 洽談桌 1 張 + Folding Chair/ 椅子 4 張 Dia 75x75cm( 高 ) Waste Basket 垃圾桶 1 4 4 1 組 1 平層板 斜層板之標準高度皆為 150cmH, 如有其他需求, 請另行表示 (1) 標準配備數量與攤位對照表 攤位數 洽談桌 椅子 可鎖櫃 長柄燈 平層板 斜層板 垃圾桶 1 個 1 4 1 5 4 4 1 2 個 2 8 2 10 8 8 1 3 個 3 12 3 15 12 12 2 4 個 4 16 4 20 16 16 2 5 個 5 20 5 25 20 20 3 6 個 6 24 6 30 24 24 3 (2)9m 2 基本攤位內平層板 / 斜層板總和為 8, 可依實際需要等價替換掛桿, 其他面積之攤位配備情形相同, 差價不退費 (3) 標準攤位之平層板 / 斜層板高度若需變動, 請事先於表格二之一,P.26 攤位基本配備確認表上註明 (4) 若參展廠商欲增租上表所提供配備或其他項目, 請參見增租配備申請表 ( 表格二之二及二之三,P.27-28), 並於 7 月 15 日以前填妥增租配備申請表, 傳真至筆克公司及紡拓會, 以便辦理 21
C 設計師專區 4.5 m 2 基本配備數量明細表 LEGEND 圖面符號 DESCRIPTION 圖面符號說明 QTY. 數量 Fascia/ 招牌板 ( 公司名及攤位號碼 ) 1 100 Watt Long Arm Spotlight/ 長柄投光燈 5 Hanger/ 掛桿 100cm( 寬 )x180cm( 高 )x50cm( 深 ) Lockable Cupboard/ 可鎖櫃 ( 固定式, 不可取消 ) 100cmx50cmx82cm( 高 ) Round Table/ 洽談桌 1 張 + Folding Chair/ 椅子 2 張 Dia 75x75cm( 高 ) Waste Basket 垃圾桶 掛桿之高度可調整, 如有其他需求, 請另行表示 3 1 1 組 1 (1) 標準配備數量與攤位對照表 攤位數 洽談桌 椅子 可鎖櫃 長柄燈 掛桿 垃圾桶 1 個 1 2 1 5 3 1 2 個 2 4 2 10 6 1 (2) 若參展單位欲增租上表所提供配備或其他項目, 請參見增租配備申請表 ( 表格二之二及二之二之三,P.27-28 ), 並於 7 月 15 日以前填妥增租配備申請表, 傳真至筆克公司及紡拓會, 以便辦理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