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銀行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出類拔萃的機會不容錯過月薪 6 至 7 萬, 年薪超過百萬 ( 平均年薪 16.6 個月以上 ) 歡迎願意接受挑戰 具企圖心勇於追求績效的您加入 第 1 頁, 共 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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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總行總務室

高雄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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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碳素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106 年新進人員甄試重要時程表 試別要項時間備註 初 試 ( 筆 試 ) 複 試 ( 口 試 ) 報名及繳費期間 網路查詢及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 初試日期 特殊身分審查結果查詢 105 年 12 月 23 日 09:00 起至 106 年 1 月 3 日 18:00 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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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甄試重要時程表... 1 壹 資格條件 甄試類別 甄試方式 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 2 貳 成績計算及錄取方式... 3 參 報名期間及方式... 3 肆 測驗日期 時間及應攜帶 繳交證件資料... 5 伍 應試注意事項... 7 陸 進用 待遇與福利 柒 其他注意事項... 11

「94年度勞工保險局進用業務人員招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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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臺灣銀行「100年新進人員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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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 簡章 試務受託辦理單位 :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 62 號電話 :(02)33653666 按 1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中華民國 105 年 9 月 14 日公告

華南銀行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出類拔萃的機會不容錯過月薪 6 至 7 萬, 年薪超過百萬 ( 平均年薪 16.6 個月以上 ) 歡迎願意接受挑戰 具企圖心勇於追求績效的您加入 第 1 頁, 共 9 頁

壹 甄選重要時程表 試別 第一階段 : 書面審查 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要項時間備註 報名期間 報名資料郵寄 書面審查結果查詢 105 年 9 月 20 日 ( 星期二 ) 起一律採網路報名, 逾期恕不受理 至 10 月 14 日 ( 星期五 )18:00 105 年 10 月 14 日 ( 星期五 ) 前 郵戳為憑 105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一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5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一 ) 完成網路報名者, 請務必於 105 年 10 月 14 日以前 ( 含 10 月 14 日, 以郵戳為憑 ), 將報名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10099 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箱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及銷售幹部甄選專案組收 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郵寄者,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取消應試資格 報名方式詳見簡章 P.2~3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時間 地點及應試注意事項 ; 請自行由網頁列印, 不另行郵寄 筆試日期 105 年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1. 地點 : 僅設台北考區 面試日期 第二階段結果查詢 105 年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至 11 月 6 日 ( 星期日 ) 2. 請依通知面試時間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 105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一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報到,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第三階段 : 模擬實作評量 第四階段 : 面試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5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一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模擬實作評量 105 年 12 月 4 日 ( 星期日 ) 第二階段結果查詢 入場通知書查詢 105 年 12 月 19 日 ( 星期一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105 年 12 月 19 日 ( 星期一 )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面試日期 105 年 12 月 24 日 ( 星期六 ) 甄選結果查詢 105 年 12 月 30 日 ( 星期五 ) 1. 地點 : 僅設台北考區 2. 請依通知面試時間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 華南銀行提供應考人到考津貼 2000 元 1. 地點 : 僅設台北考區 2. 請依通知面試時間攜身分證件正本辦理 報到,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3. 華南銀行提供應考人到考津貼 2000 元 請至甄試專區查詢, 錄取人員將由華南銀行個別通知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註 :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第 2 頁, 共 9 頁

貳 招募職缺 資格條件 需才地區及錄取名額 : 一 國籍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本次甄選合計錄取 24 名, 報名資格條件如下 : 甄試類別 正取 需才地區 ( 類組代碼 ) 必要資格條件 ( 均需取得 ) 筆試科目測驗範圍與題型 12 新竹以北 (J7901) 1. 學歷 : 國內 外大學畢業, 且已取得學 士以上學位證書 2. 工作經驗 : 具 3 年以上工作經驗 3. 英語程度 : 通過下列任一語言測驗標準 : 4 台中地區 (J7902) (1) 全民英檢 (GEPT) 中高級檢定合格 (2) 托福 (IBT) 達 98 分 ( 含 ) 以上或 (ITP) 達 585 分 ( 含 ) 以上 儲備管理 幹部 4 台南地區 (J7903) (3) 多益 (TOEIC) 達 860 分以上 (4) 國際英語測試 (IELTS)5 以上 (5)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3 以上 (6) 英文外語能力測驗 (FLPT) 口試成績 綜合科目 (100%): (1) 經濟金融知能與時事 (2) 邏輯推理能力 選擇題 + 非選擇題 為 S-2+ 以上, 筆試達 195 分以上 (7) 全球英檢 (GET)B2 級 4 高雄地區 (J7904) 4 證照 : 人身保險業務員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 信託業業務人員 投資型保險業務員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未取得仍可報名, 惟進用後須於半年內取得上列證照, 否則視為試用不通過 ) 薪資標準 :60,000 至 70,000 元 第 3 頁, 共 9 頁

參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期間 : 自 105 年 9 月 20 日 ( 二 )09:00 起至 105 年 10 月 14 日 ( 五 )18:00 截止, 逾期恕不受理 二 本次甄選毋須繳交報名費 三 報名方式 : ( 一 ) 須完成以下二項報名步驟, 未依下列規定方式報名者, 視為資格不符 : 1. 步驟一 : 應詳閱本甄選簡章各項規定, 並同意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有意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內, 依網頁說明填妥基本資料並上傳制式招募履歷表 ( 含自傳 ) 2. 步驟二 : 報名者應依下列順序 ( 印製為 A4 格式,1 份 ) 以迴紋針裝妥或以釘書機裝訂報名資料, 並於 105 年 10 月 14 日 ( 星期五 ) 以前, 以限時掛號方式 ( 郵戳為憑, 含 10 月 14 日 ) 郵寄至 10099 台北郵政 30-110 號信箱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及銷售幹部甄選專案組收 (1) 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 (2) 列印已上傳的制式招募履歷表 ( 含自傳 ) (3) 畢業證明書影本 (4) 語言檢定證明影本 (5) 工作經驗證明 : 工作經驗年資計算, 不含在校期間工讀 派遣人員及 替代役服役年資, 須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 均須檢附 ) (a)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 明細 ) : 請至各縣市勞保局申請或 以自然人憑證下載列印勞保明細表 (b) 工作經歷說明表 : 請至甄試專區下載填寫並親筆簽名具結 (6) 其他相關資料 : 其他技能檢定 經歷證明 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 作為 參考依據, 故請儘量提供 ) ( 二 ) 報名資料收件以郵戳為憑, 未於指定期限內完成郵寄者, 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並取消應試資格 ( 三 )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 採認辦法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之規定, 並加附中文譯本 ; 國外學歷影本, 應經我國駐外單位, 包括我國 駐當地使 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 貿易 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 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 ( 認 ) 證 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 ( 認 ) 證者, 請及早申 請, 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 四 ) 應徵人員報名資料由華南銀行初審, 書面審查結果請至本院甄試專區查詢, 華南銀行保有書面審查准駁權利, 初審未通過者亦不退件 第 4 頁, 共 9 頁

四 應考人於報名前, 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 ; 一經報名, 即視同應徵者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恕不接受取消報名或要求退還報名資料 五 應考人如有身心障礙或特殊因素於測試時需要特殊試場或服務, 請於報名時提出需求, 本院得要求應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並在考試公平原則下, 提供多元化適性協助 六 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如有資格不符 偽造 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 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 於甄選期間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 並拒絕其進場應試 ; 於甄選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 ; 榜示後發現者, 撤銷其錄取資格 肆 甄選方式 :( 華南銀行保有最終調整甄選方式之權力 ) 甄選分四階段舉行 : 參加各階段甄選人員務必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或健保 IC 卡, 其中護照須為有效期間內 ) 入場應試 ; 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 不得入場應試 ; 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一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 : 書面審查係依招募職缺需求, 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二 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105 年 11 月 5 日 ( 星期六 ) ( 一 ) 僅設台北考區, 應考人請於 105 年 10 月 31 日 ( 星期一 ) 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筆試測驗及面試之地點, 並直接由網頁列印, 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 二 ) 筆試測驗時間及科目 : 節次測驗科目預備測驗時間題型 第一節綜合科目 8:30 08:40 ~ 10:40 選擇題 + 非選 擇題 ( 三 ) 第二階段 ( 面試 ) 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並依儀態 語言表達 反應能力 才識及人格特質等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已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四 ) 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成績計算 : 筆試測驗占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成績 40%; 面試占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成績 60% 2 項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 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成績 ( 五 ) 按成績擇優通知參加第三階段模擬實作評量 ( 最高為正取名額之 3 倍數人 數 ) 第二階段 ( 筆試及面試 ) 成績相同時, 依序以 (1) 面試 (2) 筆試測驗原始分 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如仍為相同者, 增額通知參加第三階段 ( 六 ) 第二階段筆試零分 面試分數未達 60 分或有缺考者, 不得參加第三階段 ( 模 擬實作評量 ) 第 5 頁, 共 9 頁

三 第三階段 ( 模擬實作評量 ): ( 一 ) 僅設台北考區, 應考人請於 105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一 ) 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模擬實作評量時間 地點及注意事項, 並直接由網頁列印, 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 二 ) 依第三階段 ( 模擬實作評量 ) 結果, 擇優通知參加第四階段 ( 面試 ) ( 三 ) 第三階段 ( 模擬實作評量 ) 成績未達 60 分或有缺考者, 不得參加第四階段 ( 面試 ) 四 第四階段 ( 面試 ): ( 一 ) 僅設台北考區, 應考人請於 105 年 12 月 19 日 ( 星期一 ) 起至甄試專區查詢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面試時間 地點及注意事項, 並直接由網頁列印, 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 ( 二 ) 第四階段 ( 面試 ) 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並依儀態 語言表達 反應能力 才識及人格特質等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各階段成績與已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五 錄取方式 : ( 一 ) 按第四階段 ( 面試 ) 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 惟第四階段 ( 面試 ) 成績未達 70 分者, 不予錄取 ( 二 ) 相關錄取人員名單移請華南銀行辦理後續進用事宜 伍 筆試試場規則 一 請攜帶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 ( 限新式國民身分證 駕照 護照或健保 IC 卡, 請擇一攜帶, 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 ), 並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 ; 未攜帶前述指定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 二 應考人應於測驗預備鈴響時依座號就座, 測驗開始後遲到 10 分鐘內得准許入場, 凡逾時者一律不得入場應試 測驗結束前 5 分鐘始得離場 ; 測驗期間應考人擅自離場, 該節以零分計 三 應考人須按編定座位入座, 作答前先檢查答案卡 ( 卷 ), 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 座位標籤號碼 甄試類別 需才地區等是否相符, 如有不同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處理 使用非本人答案卡 ( 卷 ) 作答者, 不予計分 四 請依題型方式自備以下文具 : ( 一 ) 選擇題 : 限用 2B 鉛筆劃記 ( 二 ) 非選擇題 : 限用藍 黑色鋼筆或原子筆 修正帶 ( 液 ) 等文具 五 應考人除應試文具之外, 其餘個人物品請置於座位下方自行保管 六 應試時請詳閱試卷題頭說明及配分, 並依規定在答案卡 ( 卷 ) 上作答 七 答案卡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違反規定致讀卡機器無法正確判讀時,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 第 6 頁, 共 9 頁

( 一 ) 請應考人自備 2B 鉛筆 擦拭易淨之橡皮擦, 切勿使用立可白或其他修正液 ( 二 ) 請按試題之題號, 依序在答案卡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 並完全塗 滿, 不可塗出方格外 塗滿一半 打 或打勾, 劃記請粗黑 清晰, 以免 影響計分 未劃記者, 不予計分 ( 三 ) 如答案要更改時, 請用橡皮擦擦拭乾淨, 再行作答, 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答案卡污損 ( 四 ) 答案卡須保持清潔完整, 請勿折疊 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 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 號 八 答案卷依下列各項規定作答 : ( 一 ) 限用藍 黑色原子筆 修正帶 ( 液 ) 等文具作答 ( 二 ) 每人每節限使用一本, 內頁不得自行撕毀, 請應考人衡酌作答 ( 三 ) 答案卷須保持清潔完整, 請勿折疊 破壞或塗改入場通知書號碼及條碼, 亦不得書寫應考人姓名 入場通知書號碼或與答案無關之任何文字或符 號 ( 四 ) 請參照答案卷注意事項, 依指示方式作答 九 測驗期間嚴禁使用行動電話或其他具可傳輸 掃描 交換或儲存資料功能之電子通訊器材或穿戴式裝置 ( 包括但不限於 : 微型耳機 智慧型手錶 智慧型手環 智慧型眼鏡 電子字典 個人數位助理機 呼叫器等 ), 違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 請務必將鐘錶之鬧鈴及整點報時功能關閉, 測驗中聲響者該節以零分計 十一 本項測驗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 ( 不具任何財務函數 工程函數功能 儲存程式功能 ), 但不得發出聲響 ; 若應考人於測驗時將不符規定之電子計算器放置於桌面或使用, 經勸阻無效, 仍執意使用者, 該節扣 10 分 ; 該電子計算器並由監試人員保管至該節測驗結束後歸還 十二 本甄選試卷 答案卡 ( 卷 ) 一律回收, 且不提供試題解答公告及試題疑義之釋示 應考人測驗結束離場前應將試卷及答案卡 ( 卷 ) 併同繳回給監試人員, 若未繳回試卷 答案卡 ( 卷 ) 者, 該科以零分計 十三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如於測驗期間發現, 將收回試卷 答案卡 ( 卷 ), 不得繼續應考, 並應於規定可離場時間後, 始得離場 ; 如於測驗後成績公告前發現, 其已測驗之各節成績, 均認無效 ; 如於成績公告後發現, 合格者撤銷其合格資格, 未合格者取消其成績 ( 一 ) 冒名頂替 ; ( 二 )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 ; ( 三 ) 互換座位 答案卡 ( 卷 ) 或試題 ; ( 四 ) 傳遞文稿 參考資料 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 ; 第 7 頁, 共 9 頁

( 五 ) 夾帶書籍文件 ; ( 六 ) 在桌椅 文具或肢體上或其他處所, 書寫有關文字 ; ( 七 ) 電子通訊舞弊行為 ; ( 八 ) 窺視或抄寫他人答案卡 ( 卷 ) 試題 ; ( 九 ) 其他破壞試場秩序等事項 ; 如上述情節涉及刑責, 本院得向檢察或警察機關告發 十四 應考人有下列情事, 如經監試人員制止而未立即停止者, 視其情節輕重, 酌扣該節成績 5 分至 20 分 ; 經監試人員持續制止而仍執意續犯者, 該節不予計分 ( 一 ) 每節測驗開始鈴 ( 鐘 ) 響前, 即擅自在答案卡 ( 卷 ) 上書寫 ( 二 ) 測驗結束鈴 ( 鐘 ) 響時, 仍繼續作答 十五 其他應試須知 : 詳如測驗入場通知書及試場張貼之試場規則所示, 請應考人於應試前詳讀各有關規定, 以免影響本身權益 十六 若違反上述試場規則, 於測驗後發現者, 仍依本規定處理 陸 錄取及進用 : 一 錄取人員於錄取名單公告後由華南銀行視業務需要及職缺通知進用 惟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 即視為放棄, 並註銷錄取資格, 一律不得請求保留 進用後依規定試用六個月, 考核合格者正式雇用, 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契約 二 錄取人員於錄取進用後, 當年度將核給 1 年之休假年資, 並依在職月數比例 ( 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 計算當年度休假日數 三 正取人員中如有華南銀行現職員工, 其進用條件 ( 含薪資待遇等 ) 依本次甄試簡章辦理, 且不占此次甄試正取名額 ( 原正取名額依甄試總成績排序遞補 ) 四 錄取人員於分發報到時須繳驗下列證明文件, 如有偽造 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 或未提出繳驗者, 即撤銷其錄取資格 : ( 一 ) 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 ( 二 ) 畢業證書正本 ( 三 ) 各甄試類別須具備之工作經驗 專業證照等證明資料正本 ( 四 ) 經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單位 ( 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 ) 出具之體格檢查有效證明正本 (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 ) ( 五 ) 依華南銀行通知之其他相關資料 五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 將不予進用或即予終止勞動契約 : ( 一 ) 犯內亂罪 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二 ) 曾服公職有貪污行為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 三 ) 犯前二款以外之罪, 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尚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者 第 8 頁, 共 9 頁

( 四 ) 依法停止任用 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 五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 六 ) 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尚未撤銷者 ( 七 ) 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 柒 個人資料蒐集 處理及利用 應徵者報名 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 須提供個人資料類別包含但不限於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別 身分證統一編號 戶籍地 通訊地 E-MAIL 電話 緊急連絡人及其連絡方式 學歷 是否具原住民身分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是否有親屬任職華南銀行 工作經歷 語言程度 專業證照 自傳 最高學歷在學成績單 畢業證明書 語言檢定證明等 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為蒐集 處理及利用前揭資料, 並僅用於製作甄選相關表單 通知甄選訊息及資料分析等人才招募用途 應徵者報名表件自收到日起保存 6 個月, 上述保存期限屆滿後, 即停止處理 利用並刪除之, 應徵者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資料保存期間內查閱 請求製給複製本 補充或更正資料 要求停止蒐集 處理 利用或刪除所提供之資料 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 惟選擇不提供者, 華南銀行將無法評估所應徵職務之適任性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項甄選有關訊息登載於網際網路, 歡迎上網查閱 華南銀行 (http://www.hncb.com.tw/) 台灣金融研訓院 / 華南銀行 105 年儲備管理銷售幹部甄選專區 (https://ptc.tabf.org.tw/tw/ptc_10505hncb/) 二 應考人於報名前, 務請詳閱本簡章內容 ; 一經報名, 即視同應考人同意本簡章之各項內容 ; 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 以華南銀行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甄試專區最新公告為準 三 試務行政作業洽詢電話 : 台灣金融研訓院測驗中心 (02)3365-3666#1;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四 測驗當日如遇颱風 豪雨 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 請密切注意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所發佈之訊息, 以確認本項測驗是否延期 第 9 頁, 共 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