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ty Data Sheet) 1/7 編號 :33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化學品名稱 : 勝一酯 (SHINYTATE) 其他名稱 :-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 硝化纖維素油漆 波革處理 香料 香味萃取物等之溶劑 ; 天然樹膠及合成樹脂之溶劑 ; 水劑 製造者 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五號電話 :07-8619171 轉 711~714 緊急聯絡電話 : 07-8619171 轉 711~714 傳真電話 : 07-6222620 二 危害辨識資料 化學品危害分類 : 易燃液體第 2 級 急毒性物質第 3 級 ( 吸入 ) 腐蝕 / 刺激皮膚物質第 3 級 嚴重損傷 / 刺激眼睛物質第 2 級 標示內容 : 象徵符號 : 火焰 骷髏與兩根交叉骨警示語 : 危險危害警告訊息 : 高度易燃液體和蒸氣吸入有毒造成輕微皮膚刺激造成眼睛刺激危害防範措施 : 勿讓小孩接觸置容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避免與眼睛接觸其他危害 :- 三 成分辨識資料混物質 : 化學性質 : 危害物質成分之中英文名稱濃度或濃度範圍 ( 成分百分比 ) 乙酸異丁酯 Isobutyl acetate 21.0% 乙酸正丙酯 n-propyl acetate 9.8% 混合酯 13.5% 乙酸正丁酯 (n-butyl acetate) 55.7%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吸 安全資料表 (Safety Data Sheet) 2/7 入 :1. 若患者已無意識或反應, 施救前先做好身體的防護措施, 以確保自己安全 2. 移走污染源或將病患移到空氣新鮮處 3. 若呼吸停止, 立刻由受訓過的人施行人工呼吸 ; 心跳停止則施行心肺復甦術 4. 立即就醫 皮膚接觸 :1. 立即緩和的刷掉或吸掉多餘的化學品 2. 用水和非磨砂性肥皂徹底緩和的清洗至少 20 分鐘或直到污染物去除 3. 沖水中脫掉受污染的衣物 鞋子和皮飾品 ( 如表帶皮帶 ) 4. 如沖洗後刺激感持續, 立即就醫 5. 需將污染的衣服 鞋子以及皮飾品須完全洗淨除污後方可再用或丟棄 眼睛接觸 :1. 立即將眼皮撐開, 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 20 分鐘 食 2. 沖洗時要小心, 不要讓含污染物的沖洗水流入未受污染的眼睛裡 3. 沖洗後若仍有刺激感, 再反覆沖洗 4. 立即就醫 入 :1. 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 已失去意識或痙攣, 不可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 若患者意識清楚, 讓其用水徹底漱口 3. 不可催吐 4. 給患者喝下 240~300 毫升的水 5. 若患者自發性嘔吐讓其身體向前傾以 減低吸入危險, 並讓其漱口及反覆給水 6. 若呼吸停止, 立即由受過訓的人施以人工呼吸, 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復甦術 7. 立即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 高濃度下造成中央神經系統抑制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 應穿著 C 級防護裝備在安全區實施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 :- 五 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 : 二氧化碳 化學乾粉 酒精泡沫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 1. 易燃性液體, 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 蒸氣可傳播至遠處, 若空氣的溫度超過閃點則會造成回火 3. 液體會浮在水面而傳播火勢 4. 火場中的容器可能會破裂 爆炸 5. 會累積在封閉地區增加引燃和毒性的危害性 特殊滅火程序 : 1. 撤退並自安全距離或受保護的地點滅火 2. 位於上風處以避免危險的蒸氣和有毒的分解物 3. 滅火前先阻止溢漏, 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圍無任何危險, 讓火燒完, 若沒有阻止溢漏而先滅火, 蒸氣會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 4. 隔離未著火物質且保護人員 5. 安全情況下將容器搬離火場 6. 以水霧冷卻暴露火場的貯槽或容器 7. 以水霧滅火可能無效, 除非消防人員受過各種易燃液體之滅火訓練
(Safety Data Sheet) 3/7 8. 如果溢漏未引燃, 噴水霧以分散氣並保護試圖止漏的人員 9. 以水柱滅火無效 10. 大區域之大型火災, 使用無人操作之水霧控制架或自動搖擺消防水瞄 11. 儘可能撤離火場並允許火燒完 12. 遠離貯槽 13. 貯槽安全閥已響起或因著火而變色時立即撤離 14. 未著特殊防護設備的人員不可進入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裝備 : 消防人員必須配戴空氣呼吸器 防護手套 消防衣 六 洩漏處理方法個人應注意事項 :1. 在污染區尚未完全清理乾淨前, 限制人員接近該區 2. 確定清理工作是由受過訓練的人員負責 3. 穿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環境注意事項 :1. 對該區域進行通風換氣 2. 撲滅或移走所有發火源 3. 報告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 1. 不要碰觸外洩物 2. 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 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 在安全狀況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4. 用砂 泥土或其他不與洩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洩漏物 5. 少量洩漏 : 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 已污染的吸收物質和外洩物具有同樣 的危害性, 須置於加蓋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 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 的水稀釋 6. 大量洩漏 : 聯絡消防, 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 處置 : 1. 此物質是易燃性和毒性液體, 處置時工程控制應運轉及善用個人防護設備 ; 工作人員應受適當有關物質之危險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訓練 2. 若此物質釋放應立刻戴上呼吸防護具且離開, 直到確定釋放的嚴重性 3. 工作區應有立即可得之逃生型呼吸防護設備 4. 溢漏或通風不良立即通報 5. 未著防護設備的人避免接觸此化學品包括受污染的設備 6. 熟知中毒的徵兆及症狀, 若有不適立即通報 7. 當調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閉系統進行時, 確保調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輸送設備和容器要等電位連接 8. 空的桶槽 容器和管線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殘留物, 未清理前不得從事任何焊接 切割 鑽孔或其它熱的工作進行 9. 桶槽或貯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氣體以減少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10. 大量操作的區域, 考慮安裝溢漏和火災偵測系統及適當的自動消防系統或足夠且可用的緊急處理裝備 11. 作業避免產生霧滴或蒸氣, 在通風良好的指定區內操作並採最小使用量, 操作區與貯存區分開
(Safety Data Sheet) 4/7 12. 不要與不相容物一起使用 ( 如強氧化劑 ) 以免增加火災和爆炸的危險 13. 使用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 分裝時小心不要噴灑出來 14. 操作前檢查容器是否溢漏 15. 不要以空氣或惰性氣體將液體自容器中加壓而輸送出來 16. 除非調配區以耐火結構隔離, 否則不要在貯存區進行調配工作 17. 使用經認可的易燃性液體貯存容器和調配設備 18. 不要將受污染的液體倒回原貯存容器 19. 容器要標示, 不使用時保持緊密並避免受損 20. 應有足夠可用的火災 溢漏等緊急處理設備 儲存 : 1. 貯存在陰涼 乾燥 通風良好以及陽光無法直接照射的地方, 遠離熱源 發火源及不相容物 2. 貯存設備應以耐火材料構築 3. 地板應以不滲透性材料構築以免自地板吸收 4. 門口設斜坡或門檻或挖溝槽使洩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5. 貯存區應標示清楚, 無障礙物, 並允許指定或受過訓的人員進入 6. 貯存區與工作區應分開 ; 遠離升降機 建築物 房間出口或主要通道貯存 7. 貯存區附近應有適當的滅火器和清理溢漏設備 8. 定期檢查貯存容器是否溢漏或過期 9. 檢查所有新進容器是否適當標示並無破損 10. 限量貯存 11. 以相容物質製成的貯存容器裝溢漏物 12. 貯桶接地並與其它設備等電位連接 13. 貯存易燃液體的所有桶子應安裝釋壓閥和真空釋放閥 14. 依化學品製造商或供應商所建議之貯存溫度貯存, 必要時可安裝偵溫警報器, 以警示溫度是否過高或過低 15. 貯存於堅固 沒有破裂且貼有標示的容器 16. 空桶應與貯存區分開 17. 空的容器可能仍具危害性的殘留物, 保持密閉 18. 貯存區核可的防火櫥櫃和房間, 儘可能貯存於隔離的防火建築 八 暴露預防措施工程控制 : 1. 單獨使用接地的防爆型通風系統 2. 排氣直接到室外 3. 使用局部排氣裝置或必要的製程隔離以控制蒸氣 4. 提供足夠新鮮空氣以補足排氣系統抽出的空氣 控制參數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最高容許濃度 生物指標 BEI TWA STEL CEILING BEIs 150ppm 187.5ppm - - 個人防護設備 : 呼吸防護 : 1.1500ppm 以下 : 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或供氣式呼吸防護具 2.1700ppm 以下 : 含有機蒸氣濾罐之化學濾罐式 動力型空氣淨化式 供氣式
(Safety Data Sheet) 5/7 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3. 未知濃度 : 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4. 逃生 : 含有機蒸氣濾罐之氣體面罩 逃生型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 :1. 材質以 4H 為佳之防滲手套 眼睛防護 :1. 化學安全防濺護目鏡 護面罩 皮膚及身體防護 :1. 上述橡膠材質的連身式防護衣 工作靴 衛生措施 : 1.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 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之危害性 2. 工作場所嚴禁抽煙或飲食 3. 處理此物後, 須徹底洗手 4. 維持作業場所清潔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 : 無色 無色液體 氣味 : 水果味 嗅覺閾值 :0.063-7.4ppm( 偵測 ) 0.038-12ppm熔點 :-77.9 ( 覺察 ) ph 值 :- 沸點 / 沸點範圍 :126.3 易燃性 ( 固體, 氣體 ):- 閃火點 : 22 分解溫度 :- 測試方法 : 閉杯 自燃溫度 :425 爆炸界限 :1.7 % ~ 7.6 % 蒸氣壓 :15 mmhg @25 蒸氣密度 :4( 空氣 =1) 密度 :0.882( 水 =1) 溶解度 :7 g/l 水 @20 辛醇 / 水分配係數 (log Kow):1.79-2.06 揮發速率 :120(NBAC=100)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安定性 : 正常狀況下安定特殊狀況下可能之危害反應 : 1. 強氧化劑 ( 如硝酸鹽 過氯酸鹽 過氧化物 ): 增加火災爆炸危險性 2. 強酸或強鹼 : 產生分解 ( 水解 ) 反應 3. 三級丁酸鉀 : 導致著火 應避免之狀況 : 明火 火花 靜電 熱 引燃源 水氣 應避免之物質 : 強氧化劑 強酸或強鹼 三級丁酸鉀 危害分解物 :- 十一 毒性資料 暴露途徑 : 皮膚接觸 吸入 食入 眼睛接觸 症狀 : 刺激感 頭痛 暈眩 噁心 嘔吐 動作不協調 喪失意識 眼睛充血 流淚 急毒性 : 皮膚 :1. 其液體可能引起皮膚刺激 2. 會經由皮膚吸收, 症狀與吸入及食入相似 吸入 :1. 其蒸氣刺激鼻及咽, 濃度較高時刺激增加 2. 暴露於 15~295ppm 下 2 分鐘 ~4 小時, 輕微刺激鼻及咽 3. 濃度超過 3300ppm, 會極刺激而無法忍受 4. 更高濃度下造成中央神經系統抑制的症狀, 包括頭痛 頭暈 嘔吐及無知覺 食入 :1. 可能產生口及咽的刺激 2. 大量食入引起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的症狀如頭痛 衰弱 暈眩 噁心
(Safety Data Sheet) 6/7 眼睛 :1. 其蒸氣或其液體會造或刺激,200~300ppm 下輕微刺激,3,300ppm 下明顯刺激, 更高濃度會造成眼睛充血及流淚 2. 濺到所引起的眼睛刺激於 48 小時內會康復 LD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13100 mg/kg( 大鼠 吞食 ) LC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2000 ppm/4h( 大鼠 吸入 ) 500mg/24H( 兔子, 皮膚 ): 造成中度刺激 100ppm/( 兔子, 眼睛 ): 造成中度刺激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1. 長期或再暴露可造成皮膚乾裂及刺激, 曾有一皮膚炎的報導 1500 ppm/7h( 懷孕 7-16 天雌鼠, 吸入 ) 造成胚胎中毒及發育不正常 十二 生態資料生態毒性 :LC50( 魚類 ):18mg/l/96H EC50( 水生無脊椎動物 ):- 生物濃縮係數 (BCF):4-14 持久性及降解性 : 1. 生物含氧需求度 (BOD) 為 0.15~0.5LB/LB(5 天 ) 2. 釋放至土壤與水中, 預期會有生物分解反應 3. 釋放至大氣中, 與氫氧自由基作用的半衰期約為 6 天 4. 對水中生物具中度毒性 半衰期 ( 空氣 ):144 小時半衰期 ( 水表面 ):178~27156 小時半衰期 ( 地下水 ):- 半衰期 ( 土壤 ):- 生物蓄積性 : 可能不會蓄積 動物實驗中發現在體內會很快地分解成醋酸及丁醇, 藉由尿排出 土壤中之流動性 :- 其他不良效應 :-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 1. 參考相關法規處理 2. 依照倉儲條件的廢棄物 3. 可採用特定的焚化或衛生掩埋法處理 十四 運送資料聯合國編號 :1123 聯合國運輸名稱 : 乙酸正丁酯運輸危害分類 : 第三類易燃液體包裝類別 :Ⅱ 海洋污染物 ( 是 / 否 ): 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十五 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 1.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2.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4.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7.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十六 其他資料 參考資料 安全資料表 (Safety Data Sheet) 7/7 1.CHEMINFO 資料庫,CCINFO 光碟,2005-2 2.RTEC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3.HSDB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4. ChemWatch 資料庫,2004-4 製表單位 製表人 名稱 : 勝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環室地址 / 電話 : 高雄市永安區永工一路五號 / 07-8619171 轉 711~714 職稱 : 姓名 ( 簽章 ): 二級主管施勛齡 製表日期 2016/09/01 上述資料中符號 "-" 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 備註而符號 "/" 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