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疾終身保計劃 健康保障
限期供款的危疾保險, 讓您獲得周全的醫療保障及財務支援 突如其來的致命疾病不但打擊身心, 更導致財務困難 有見危疾患者有年輕化的趨勢, 大眾會選擇額外支援來保障自己及家人 危疾終身保計劃讓您以實惠保費獲得周全的終身健康保障 計劃提供一筆過賠償, 讓您 安心休養, 毋須擔心醫療費用及收入減少 危疾終身保計劃概覽 周全的終身保障涵蓋 69 項嚴重病況 1, 包括 17 項預支賠償病況 預支賠償, 提供緊急現金作即時治療 指定嚴重病況 可享一次性 的額外 0% 保障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於首 10 個保單年度提供基本保額的額外 5% 或 50% 保障 4 定額保費兼 6 項供款年期選擇 5, 最短為 5 年 融合靈活理財和人壽保障於單一計劃
危疾終身保計劃 周全的終身保障涵蓋 69 項嚴重病況 1, 包括 17 項預支賠償病況危疾終身保計劃 ( 本計劃 ) 是專為 1 至 65 歲 5 ( 下次生日年齡 ) 人士而設, 全面照顧每個人生階段的需要 本計劃為您提供妥善周全的終身保障, 涵蓋 69 項嚴重病況 1, 包括 17 項預支賠償病況, 常見的危疾例如癌症 心臟病和中風等亦列入保障範圍內 如受保人不幸被證實患上任何 1 項受保之嚴重病況 (17 項 1 預支賠償病況除外 ), 將可獲發一筆嚴重疾病保障的賠償 預支賠償, 提供緊急現金作即時治療我們明白患上嚴重疾病所承受的壓力, 本計劃特別為 17 項預支賠償病況作出最多 次的預支賠償, 為受保人提供即時支援, 讓他們及早接受妥善的治療 預支賠償病況分為三組 : 組別一 組別二和組別三 以 次索賠總額為限, 投保人可在組別一或組別 6 二索償兩次, 其中包括原位癌及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7, 在組別三 則可索償 1 次, 該組別涵蓋重要的兒童及青少年疾病 預支賠償的最高賠償額為每名受保人 90,000 美元 /70,000 港元, 每名受保人於每組疾病的最高賠償金額則為 0,000 美元 /40,000 融合靈活理財和人壽保障於單一計劃港元 詳情請參閱本冊子的保障一覽表 1 為加強您的財務彈性, 您可申請保單貸款, 金額高達保證當計算預支賠償的最高應付金額時, 我們會計算同一受保人現金價值的 0% 此外, 如您選擇退保, 本計劃會向您提供所有危疾終身保計劃保單已支付的預支賠償 您持有的保誠一筆過的退保金額 倘若受保人不幸身故, 受益人將獲發身故保險有限公司 ( 保誠 ) 其他危疾計劃已支付的預支賠償將賠償, 為他們提供額外的財務支援 不會計算在內 此外, 危疾終身保計劃更為您提供下列的額外保障以供選擇 : 指定嚴重病況可享一次性的額外 0% 保障倘若受保人被確診患上癌症 心臟病發作或中風, 不論 (i) 是 在首次診斷時已達至保單註明的嚴重程度, 或是 (ii) 受保人在 獲發癌症 心臟病發作或中風的嚴重疾病保障賠償 9 後, 該相同 嚴重病況之病情由首次被診斷患上該疾病起計的指定時間 10 內 惡化的程度至符合保單所載條款之定義, 本計劃將提供當時,1 保額的 0% 作為額外賠償, 讓您倍感安心 同樣, 若不幸於 61 歲 ( 下次生日年齡 ) 或之前被診斷患上阿耳滋,1 海默氏症 柏金遜病或多發性硬化症, 我們將賠償的 0%, 助您渡過難關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於首 10 個保單年度提供基本 保額的額外 5% 或 50% 保障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為 1 至 1 歲 ( 下次生日年齡 ) 的受保人於 首 10 個保單年度提供相等於危疾終身保計劃基本保額之 50% 作額外保障 ; 對 19 至 65 歲 ( 下次生日年齡 ) 的受保人則提供 基本保額之額外 5% 此外, 假如您希望將此短期保障轉換 為一份永久保障, 您可選擇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轉換至備有 現金價值的全新壽險計劃 ( 提供人壽及 / 或危疾保障計劃 ), 而 毋須提供健康證明 定額保費 4 兼 6 項供款年期選擇 5, 最短為 5 年 本計劃特設多項供款年期, 迎合不同人士的需要 您可選擇於 尚有收入期間繳清保費, 以便在退休後安享周全保障 計劃 提供港元或美元保費選擇, 方便理財預算 本計劃收取定額 保費, 惟保費並非保證不變 4 1) 遞增保障照顧個人需要 15 本計劃特設遞增保障權益, 助您紓解通脹壓力, 惟於 16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及其他附加保障 您只需另繳保費, 最初保額將每年自動提升 5% 至高達最初保額的 00%, 且毋須提供可保證明 ) 附加保障全面照顧所需您只需另繳保費, 便可按照個人需要, 增添一系列的附加 16 保障, 以應付額外醫療開支 完全及永久傷病 意外及其他保障需要
受保嚴重病況一覽表 # 嚴重病況 癌症 與主要器官及功能相關的疾病 1. 癌症 9. 慢性肝病. 腦腫瘤擴散 0. 復發性慢性胰臟炎 1. 末期肺病與心臟相關的疾病. 腎衰竭. 心肌病. 主要器官移植 4. 需要進行外科手術的 4. 壞死性筋膜炎冠狀動脈病 5. 肢體切斷 5. 心臟病發作 6. 系統性紅斑狼瘡而併發 6. 心瓣及結構性手術狼瘡性腎炎 7. 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 大動脈外科手術其他嚴重疾病 與神經系統相關的疾病 9. 阿耳滋海默氏症 10. 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 植物人 1. 細菌感染腦膜炎 1. 良性腦腫瘤. 腦部外科手術 15. 昏迷 16. 克雅二氏症 17. 腦炎 1. 嚴重頭部創傷 19. 腦膜結核病 0. 運動神經元病 1. 多發性硬化症. 肌營養不良. 癱瘓 4. 柏金遜病 5. 脊髓灰質炎 ( 小兒麻痺症 ) 6. 進行性延髓癱瘓 7. 進行性核上性麻痺. 中風 7. 因輸血引致的愛滋病. 障礙性貧血 9. 失明 40. 克羅恩氏病 41. 失聰 4. 伊波拉 4. 象皮病 44. 暴發性病毒肝炎 45. 失去獨立生活能力 ( 保障期 :19-65 歲, 下次生日年齡 ) 46. 喪失語言能力 47. 嚴重燒傷 4. 腎髓質囊腫病 49. 因職業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50. 嚴重類風濕關節炎 51. 末期疾病 5. 完全及永久傷殘 ( 保障期 :1-65 歲, 下次生日年齡 ) 預支賠償病況 組別一 : 1. 原位癌所保障之器官包括乳房 子宮頸 大腸及直腸 輸卵管 肺 鼻咽 卵巢 陰莖 胃及食道 睪丸 泌尿道 子宮及陰道 組別二 :. 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組別三 : 其他預支賠償病況. 嚴重中樞神經性睡眠窒息症或混合性睡眠窒息症 4. 嚴重腦癇症 5. 嚴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6. 嚴重精神病 ( 請查閱 *) 7. 激光心肌血運重建術. 自閉症 ( 請查閱 *) 9. 出血性登革熱 10. 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 川崎病 1. 成骨不全症 1. 風濕熱合併心瓣膜損害. 嚴重哮喘 15. 嚴重血友病 16. 系統性兒童類風濕關節炎 17. 第一型兒童脊髓肌萎縮 ( 保障期 :1-1 歲, 下次生日年齡 ) # 除特別註明外, 所有疾病均保障至終身 * 本嚴重病況只適用於診斷當日為香港居民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明文件的受保人 詳情請參考備註 17
危疾終身保計劃 保障一覽表 保障 危疾終身保計劃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每張保單最多賠償次數 1 嚴重疾病保障 嚴重疾病額外保障 ( 癌症 心臟病發作 中風 阿耳滋海默氏症 柏金遜病及多發性硬化症 ) 嚴重疾病保障預支賠償 身故賠償退保保障 遞增保障權益 15 的 100% + 終期獎賞面值,1 的 100% 1 的額外 0%,1 的額外 0% 1 組別一 : 原位癌 的 5% +,1 的 5% 或 每名受保人 0,000 美元 /40,000 港元, 須扣除所有危疾 終身保計劃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就原位癌已支付及 / 組別二 : 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或須支付的總賠償額 ( 以較少者為準 ) 的 5% +,1 的 5% 或 每名受保人 0,000 美元 /40,000 港元, 須扣除所有危疾 終身保計劃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就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已支付及 / 或須支付的總賠償額 組別三 : 其他預支賠償病況 ( 以較少者為準 ) 的 0% +,1 的 0% 或 每名受保人 0,000 美元 /40,000 港元, 須扣除所有危疾 終身保計劃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就所有組別三之預支賠償 病況已支付及 / 或須支付的總賠償額 ( 以較少者為準 ) 所有預支賠償的最高次數 的 100% + 終期獎賞面值,1 的 100% 保證現金價值 + 終期獎賞現金價值 每年增加最初保額的 5% 1 支付上述賠償時須扣減危疾終身保計劃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之相關已支付及 / 或應支付的預支賠償金額及未償還的貸款連利息 ( 如有 ), 支付嚴重疾病額外保障及預支賠償則只須扣減未償還的貸款連利息 ( 如有 )
備註 : 1. 嚴重疾病保障將根據保單內之定義包括但不限於年齡限制而支付 除就 17 項預支賠償病況而支付的預支賠償外, 每張保單只會支付一次賠償, 而保單於賠償後將隨即終止. 指定嚴重病況包括阿耳滋海默氏症 柏金遜病 多發性硬化症 癌症 心臟病發作及中風 只要該嚴重疾病符合保單所載之條款, 嚴重疾病額外保障將會作出賠償 每張保單只會就此保障支付一次賠償, 保障亦會隨即終止.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為 1 至 1 歲 ( 下次生日年齡 ) 的受保人於首 10 個保單年度提供相等於危疾終身保計劃基本保額之 50% 的保障額及為 19 至 65 歲 ( 下次生日年齡 ) 的受保人提供基本保額之 5% 的保障額, 但不包括由遞增保障權益所衍生的保額 ( 如適用 ) 倘若危疾終身保計劃的基本保額減少,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的保額將按比例調整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不會獲享終期獎賞及現金價值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會於危疾終身保計劃結束或在第 10 個保單周年日終止, 以較先者為準 如需將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轉換至新的壽險計劃, 必須於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完結前後的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惟於轉換至新計劃時必須符合當時指定的條款及行政規則 4. 保誠保留權利於每個保單周年日檢討保費率, 並相應劃一調整特定風險級別的保費率, 但不會向個別人士提出檢討保費率 特定風險級別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及吸煙習慣 5. 在簽署計劃建議書時, 受保人必須最少年滿 0 日, 而供款年期則根據受保人的投保年齡而定 ( 見下表 ): 供款年期投保年齡 ( 下次生日年齡 ) 5 年 1-65 10 年 1-65 15 年 1-60 0 年 1-55 直至 55 歲 1-50 直至 65 歲 1-60 6. 若就原位癌提出第二次索償, 第二次索償必須為 1 個指定器官之一, 並與第一次賠償的器官不同 第二次原位癌索償將計算入每張保單最多三次預支賠償之總數內 7. 若就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提出第二次索償, 有關治療的主要冠狀動脈的收窄或阻塞位置在此疾病首次索償時的冠狀動脈造影顯示其狹窄程度為不多於 60% 第二次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索償將計算入每張保單最多三次預支賠償之總數內. 以同一受保人所有危疾終身保計劃及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計算 9. 倘若保單於支付癌症 心臟病發作或中風之嚴重疾病保障賠償後終止, 只要該相同嚴重病況於指定時間內符合保單所載之條款定義, 我們仍會就該嚴重病況支付嚴重疾病額外保障之賠償 10. 指定時間是指 :(i) 就癌症而言, 由首次診斷日起計 4 個月內 ;(ii) 就心臟病發作及中風而言, 由首次診斷日起計 6 個月內 指危疾終身保計劃保單之最新保額, 惟不包括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 但反映了 (i) 任何因行使遞增保障權益而增加的保額, 及 / 或 (ii) 任何保額之調減 1. 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的是指因任何調低危疾終身保計劃的保額而被調整後的最新保額 ( 如適用 ) 請參閱第 15 項以獲取進一步資料 1. 所有保單貸款均會被收取利息, 而利息將根據由保誠全權不時釐定的息率計算 如所欠之貸款金額及利息多於保單的保證現金價值的 90% 減去危疾終身保計劃預支賠償後之金額, 保單亦會隨即終止. 終期獎賞金額將按多項因素釐定, 相關因素包括但不限制於索償 續保率及投資等方面的假設, 並從第 5 個保單周年日起每年派發 派發的金額並非保證, 並由本公司作檢討及全權酌情釐定, 而港元及美元保單所派發的金額亦會有所不同 15. 遞增保障權益只適用於供款年期為 年或以上的危疾終身保計劃標準保費率保單, 並須受行政指引規限 受保人當時的年齡及於本公司之最近期吸煙習慣紀錄, 將會作為計算增加危疾終身保計劃 4 保額所需額外保費之基礎 由遞增保障權益所衍生的將 不會作為計算免費 10 年期危疾保之 16. 若申請附加其他額外保障, 須經一般核保程序及支付額外保費 17. 就自閉症及嚴重精神病而言, 嚴重疾病保障預支賠償只適用於診斷患上該嚴重病況當日為香港居民並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明文件的受保人 倘若受保人於保單繕發後方成為香港居民並獲發有效的香港身份證明文件, 受保人必須於診斷日期前通知本公司此變更並得到本公司認可, 方可以就該嚴重病況獲發嚴重疾病保障預支賠償 有關不保範圍, 請參閱保單 上述資料只作參考之用, 不能作為保誠保險有限公司與任何人士或團體所訂立之任何合約或合約之任何部分 有關本計劃之其他詳情及條款及條件, 請參閱保單 如有需要, 保誠樂意提供保單樣本以供閣下參考 繳付保費之劃線支票抬頭請註明 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此文件僅旨在香港派發, 並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任何保險產品 如在香港境外之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下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屬於違法, 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 香港 ) 不會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供或出售該保險產品 MKTX/QB04C(07/) 保誠保險有限公司 ( 英國保誠集團成員 ) 香港中環交易廣塲第一座 5 樓總機電話 : 977 客戶服務熱線 : 1 1 產品網頁 : www.prudential.com.hk/prumyhealthcrisislifelongcare 公司網頁 : www.prudential.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