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 共 5 頁 安全資料表 一 化學品與廠商資料化學品名稱 : 鹽酸 (HYDROCHLORIC ACID) 物品編號 :NA 建議用途及限制使用 : 油井之酸化 ( 活化 ); 鍋爐污垢去除 ; 化學中間體 ; 礦砂還原 ; 金屬洗與清潔 ; 工業酸化 ; 一般之清洗, 如去鹽工廠之簿膜 ; 酒精變性 製造者 輸入者或供應者名稱 地址及電話 : 台硝股份有限公司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 3 鄰 29-25 號緊急聯絡電話 / 傳真 : 電話 :(03)3241126 / 傳真 :(03)3241128 二 危害辨識資料物品危害分類 : 金屬腐蝕物 ; 急毒性物質 : 吞食 ; 急毒性物質 : 吸入 ; 腐蝕 / 刺激皮膚物質 標示內容 : 象徵符號 : 腐蝕 骷顱與兩根交叉骨警示語 : 危險危害警告訊息 : 可能腐蝕金屬 ; 皮膚接觸有害 ; 吞食有毒 ; 吸入有毒 ; 長期或重複暴露會對器官造成傷害 ; 造成皮膚刺激 ; 造成眼睛刺激危害防範措施 : 勿吸入氣體 / 煙氣 / 蒸氣 / 霧氣若與眼睛接觸, 立刻以大量的水洗滌後洽詢醫療戴眼罩 / 護面罩只能使用於通風良好的地方其他危害 :- 三 成分辨識資料中英文名稱 : 鹽酸 (HYDROCHLORIC ACID) 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 (CAS NO.):7647-01-0 鹽酸 危害物質成分 ( 成分百分比 ):35-40% 化學性質 : 腐蝕性物質 危害物質成分中英文名稱 濃度或濃度範圍 ( 成分百分比 ) 危害物質分類及圖示 鹽酸 35 ~ 40 % 8
第 2 頁, 共 5 頁 四 急救措施不同暴露途徑之急救方法 : 吸入 : 1. 移走污染源或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 2. 若無法呼吸, 施予人工呼吸 ; 若呼吸困難, 提供氧氣 皮膚接觸 : 1. 立即以大量溫水沖洗至少 20-30 分鐘, 並在沖洗時脫去污髒衣物 2. 受污染的衣服, 須完全洗淨方可再用或丟棄 3. 立即就醫 眼睛接觸 : 1. 立即將眼皮撐開, 用緩和流動的溫水沖洗污染的眼睛 20 分鐘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2. 避免清洗過的污水進入未受影響的眼睛 3. 立即就醫 食入 : 1. 若患者即將喪失意識或痙攣, 勿經口餵食任何東西 2. 讓患者用水徹底漱口 3. 勿催吐 4. 讓患者喝 240~300 毫升的水, 若有牛奶, 喝水後再給喝牛奶 5. 若患者自發嘔吐, 讓其身體前傾以免吸入嘔吐物 6. 必要時就醫 最重要症狀及危害效應 : 極具腐蝕性 可造成致命的肺水腫 甚至可致死 引起灼傷, 甚至失明 對急救人員之防護 : 急救人員進入洩漏災區搬運傷患應穿著 C 級防護裝備或全身式耐酸防護衣, 並移致安全區進行急救 對醫師之提示 : 患者吸入時, 考慮給予氧氣 避免洗胃及引發嘔吐 五 滅火措施適用滅火劑 : 此物不燃 ; 噴霧水 二氧化碳 粉末皆可 滅火時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 與金屬接觸會產生氫氣 特殊滅火程序 : 噴水霧冷卻暴露於火場中的容器以防止容器爆裂, 並可因此降低或驅散蒸氣 消防人員之特殊防護設備 : 配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 六 洩漏處理方法 : 個人應注意事項 : 限制人員進入, 直至外溢完全清乾淨為止 ; 作業時請帶適當保護具 環境應注意事項 : 1. 對該區域進行通風換氣 2. 移開所有引燃源 3. 通知政府安全衛生與環保相關單位 清理方法 : 1. 不要碰觸外洩物 2. 避免外洩物進入下水道 水溝或密閉的空間內 3. 在安全許可狀況下設法阻止或減少溢漏 4. 用砂 泥土或其他不與洩漏物質反應之吸收物質來圍堵洩漏物 5. 少量洩漏 : 用不會和外洩物反應之吸收物質吸收 已污染的吸收物和外洩物具有同樣的危害性, 須置於加蓋並標示的適當容器裡, 用水沖洗溢漏區域 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釋 6. 大量洩漏 : 聯絡消防, 緊急處理單位及供應商以尋求協助 7. 用水沖洗外洩區, 但勿讓水滲入容器內 8. 大量外洩時可能需噴水霧遏止蒸氣
七 安全處置與儲存方法處置 : 1. 避免讓蒸氣或霧滴釋放至工作場所的空氣中, 操作區維持通風良好 2. 稀釋或製備溶液時, 應緩慢將酸加入水中, 以免發生噴濺 3. 僅可能採最少用量 ; 在特定而通風處使用 4. 容器應標示, 不用時應蓋緊, 並避免受損 儲存 : 1. 儲存於陰涼 乾燥 通風區, 避免陽光直射或熱源 2. 儲桶應先排氣且至少每週檢查內部壓力一次 3. 儲存區採用防蝕之建材, 照明及通風設備 4. 限量儲存, 並定期檢查容器是否損害或洩漏 第 3 頁, 共 5 頁 八 暴露預防措施工程控制 :1. 局部排氣裝置 2. 最好在密閉系統中作業 控制參數 : 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TWA 短時間時量平均容許濃度 STEL 最高容許濃度 CEILING 生物指標 -- -- 5PPM -- 個人防護設備 : 呼吸防護 :50ppm 以下 : 含防 HCL 濾罐之化學濾罐式 動力型空氣淨化式 供氣式 自吸式呼吸防護具 未知濃度 : 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正壓全面型供氣式呼吸防護具輔以正壓自攜式呼吸防護具 手部防護 : 防滲手套, 材質以丁基橡膠 類橡膠 Viton CPF3 Trellchem HPS Saranex Barricade Responder 為佳 眼睛防護 : 氣密式化學安全護目鏡 全面罩 皮膚及身體防護 : 上述橡膠材質連身式防護衣, 工作靴 衛生措施 : 1. 工作後儘速脫掉污染之衣物, 洗淨後才可再穿戴或丟棄, 且須告知洗衣人員污染物之危害性 2. 處理此物後, 須徹底洗手 九 物理及化學性質 外觀 : 無色或淡黃色具刺鼻味的發煙液體 氣味 : 刺激性嗆鼻味 嗅覺閾值 :1-5ppm( 偵側 ) 熔點 :-35 o C PH 值 :1.1(0.1N 溶液 ) 沸點 / 沸點範圍 :108.6 o C 易燃性 ( 固體, 氣體 ):NA 閃火點 :NA 分解溫度 :NA 測試方法 :NA 自燃溫度 :NA 爆炸界限 :NA 蒸氣壓 :100 mmhg@20 o C 蒸氣密度 :1.268 密度 :1.18 於 20 ( 水 =1) 溶解度 : 全溶於水 辛醇 / 水分配係數 :- 揮發速率 :- 十 安定性及反應性安定性 : 常溫時安定 特殊情況下之危害反應 :
第 4 頁, 共 5 頁 1. 避免過度高溫 150 度以上, 以免分解成氫及氧 2. 其本身不會聚合反應, 但與某些不相容物 例如環氧化物 接觸, 則會發生聚合反應 3. 金屬 : 會反應生成易燃性氫氣 4. 鹼 ( 如氫氧化鈉 胺 ): 劇烈反應生成熱及壓力 5. 醛 環氧化物 : 可能造成劇烈的聚合作用, 產生熱及壓力 6. 還原劑 : 起反應, 可能釋放出熱量 引火災並釋放出易燃氫氣 7. 氧化劑 : 可能起反應, 放除了極具腐蝕性毒性的氯氣 8. 爆炸物 : 會生熱造成爆轟 9. 乙炔化物 溴化物 碳化物 矽化物 : 可能反應生成易燃氣體 例如乙炔 10. 氰化物 硫化物 : 可能產生毒氣 氫化氰或硫化氰 11. 磷化物 ; 可能反應放出毒氣性且易燃的磷化物 應避免之狀況 :1. 應避免過高溫度 (150 o C 以上 )2. 與某些不相容物接觸 ( 例如環氧化物 ) 應避免之物質 :1. 金屬 2. 鹼 ( 如氫氧化鈉 胺 )3. 醛 環氧化物 4. 還原劑 5. 氧化劑 6. 爆炸物 7. 乙炔化物 溴化物 碳化物 矽化物 8. 氰化物 硫化物 9. 磷化物 危害分解物 :NA 十一 毒性資料急毒性 : 吸入 : 1. 極具腐蝕性 2. 濃溶液 PH<=3 之蒸氣或霧滴會嚴重刺激鼻子, 引發喉嚨痛 咳嗽及呼吸困難 50~100PPm ; 曝露時間過久可至鼻 喉灼傷及潰瘍 3.1000~2000PPm 下數分鐘即可造成致命的肺水腫 但其症狀 如呼吸急促 之症狀可能數小時後才出現 皮膚 :1. 會造成嚴重刺激, 引起紅腫疼痛 腐蝕性傷害及永久的疤痕, 甚至可致死 眼睛 :1. 滴濃度 10~35PPm 的蒸氣或霧滴會立即使眼睛發紅 2. 噴濺到溶液或接觸高度濃度蒸氣或霧滴皆會造成嚴重刺激, 引起灼傷, 甚至失明 食入 :1. 會腐蝕灼傷口 喉 食道及胃 ; 症狀包括吞嚥困難 噁心 嘔吐 腹瀉, 甚至虛脫或死亡 2. 吸入肺部會導致嚴重傷害及死亡 LD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900mg/kg( 兔子, 吞食 ) LC50( 測試動物 吸收途徑 )8300mg/m3/30min( 大鼠, 吸入 ) LDL0:81mg/kg 男人 LCL0:1300PPm/30M 人類, 吸入 慢毒性或長期毒性 : 1. 低濃度可使牙齒變棕色 ; 皮膚紅腫 疼痛 引起皮膚炎 ; 並可能造成鼻及牙齦出血或慢性支氣管及胃炎 2. 高濃度暴露可能造成牙齦糜爛 3. 450mg/m3/1H 懷孕 1 天雌屬, 吸入 造成胚胎中毒及發育不正常 4. IARC 將之列為 Grouq3: 無法判斷為人體制癌性 特殊效應 :NA 十二 生態資料生態毒性 :LC50 鰷魚 :21900UG/L/96H 持久性及降解性 :-- 生物蓄積性 : 在體內不會蓄積
土壤中之流動性 : 會滲透土壤中, 會溶解土壤中的物質, 尤其是碳酸鹽減的物質, 就某些程度而言會被中和 其他不良效應 :-- 第 5 頁, 共 5 頁 十三 廢棄處置方法廢棄處置方法 : 1. 依照倉儲條件儲存待處理的廢棄物 2. 可考慮將以中和過的廢棄物安全掩埋 3. 小量 : 可將污染物小心的加入水中, 用碳酸納或碳酸鈣慢慢中和, 但需小心過程中可能會放熱及蒸氣 十四 運送資料聯合國編號 :1789 聯合國運輸名稱 : 腐蝕性物質國內運送規定 : 1.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84 條 2. 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3. 台灣鐵路局危險品裝卸運輸實施細則 包裝類別 :Ⅱ 海洋污染物 ( 是 / 否 ): 否特殊運送方法及注意事項 :-- 十五 法規資料適用法規 : 1.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3.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4. 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5.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6.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十六 其他資料參考文獻環保署網站毒性物質安全資料庫 勞委會網站物質安全資料庫 工安衛技術中心網站物質安全資料庫 CHEMINFO 資料庫,CCINFO 光碟,2005-3 RTECS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HSDB 資料庫,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Chemwatch 資料庫 2005-1 名稱 : 台硝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製表單位地址 / 電話 : 桃園市蘆竹區坑口里 3 鄰 29-25 號 / 電話 :(03)3241126 製表人職稱 : 安管處副理姓名 ( 簽章 ): 高彥博製表日期 104 年 07 月 01 日上述資料中符號 - 代表目前查無相關資料, 而符號 / 代表此欄位對該物質並不備註適用 本公司對上述資料已力求正確, 但錯誤恐仍難免, 各項數據與資料僅供參考, 使用者請依應用需求, 自 行負責判斷其可用性, 台硝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