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 104 年 7 月 7 日教育部臺教技 ( 一 ) 字第 1040091457 號函核准之美和科技大學五專部續招招生規定訂定 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2 日本校第 10 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美和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 招生簡章 南臺灣私立大學畢業生就業率第一名本校榮獲 104-105 年教學卓越計畫臺灣第一所私立護理專科學校美和科技大學 地址 :912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電話 :08-7799821 分機 8201 傳真 :08-7796078 網址 :www.meiho.edu.tw
美和科技大學 1 05 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 目 錄 壹 招生科別及名額 1 貳 報考資格 1 參 報名 1 肆 成績採計 2 伍 成績查詢及複查 3 陸 錄取標準 3 柒 報到及註冊 3 捌 考生糾紛申訴及處理程序 4 玖 注意事項 4 附表一報名表 5 附表二複查成績申請表 6 附表三報名專用封面 7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說明 通訊報名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五 ) 至 105 年 7 月 23 日 ( 星期六 ) 請以限時掛號郵或宅急便寄至本 校招生組 地點 : 本校興春樓一樓招生組辦公現場報名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五 ) 至 105 年 7 月 24 日 ( 星期日 ) 室每日上午 9 點至下午 4 點 成績上網查詢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上午 10 點開始 成績複查 錄取查詢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中午 12 點前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下午 3 點開始 公告網址 : http://www.meiho.edu.tw 公告網址 : http://www.meiho.edu.tw 錄取生報到 105 年 7 月 2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0 點地點 : 本校興春樓一樓 招生各科分機號碼 ( 本校總機 :08-7799821) 護理系 :8288 8303 8305 觀光系 :6320 美容系 :8622 餐旅管理系 :6613 6601
壹 招生科別及名額 科別名額備註 護理科美容科餐旅管理科觀光科 總計 約 8 名 1. 每位考生限報考一科別 2. 本校所有科別男女兼收, 修業年限為五年 約 19 名 約 5 名 約 10 名 約 42 名 3. 為配合臨床實習及工作需要, 患有辨色力異常 語言 聽力 行動 精神障礙及法定傳染病者, 足以影響專業實習 實務工作及維護個案安全考量, 宜審慎考慮就讀護理科 餐旅管理科 美容科 4. 護理科學生須於畢業前取得 基本救命術 證照, 方得畢業 5. 餐旅管理科學生須於畢業前依 餐旅管理系 ( 科 ) 專業證照認可辦法 規定, 取得相關專業證照, 方得畢業 6. 美容科學生須於畢業前取得行政院勞動部頒發之美容及美髮丙級技術士證, 方得畢業 7. 觀光科學生須於畢業前依 觀光系 ( 科 ) 專業證照認可辦法 規定, 取得相關專業證照, 方得畢業 貳 報考資格凡具備下列學歷 ( 力 ) 資格條件之一, 且未錄取 105 學年度高中職及五專各項招生入學管道, 或已經錄取但放棄錄取資格者, 得就本簡章所列招生科別報名 : 參 報名 一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 非應屆畢業生 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 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業或修畢國民中學三年級課程者 二 依 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及升學辦法 之規定,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其畢業資格之國民中學學生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之同等學歷者 : ( 一 ) 曾在公 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業三年級課程, 持有修 業證明書者 ( 二 ) 曾在公 私立國民中學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補習學校結業, 取得結業證明 書者 ( 三 ) 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取得學力鑑定及格證者 ( 四 )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 ( 五 ) 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資格者 四 注意事項 : ( 一 ) 凡符合本簡章報名資格之考生, 皆為一般身分考生, 本校不另訂其它考生身分別及 降低錄取標準 ( 二 ) 已由本年度先前入學管道錄取報到者, 需繳交原錄取報到學校之 放棄錄取資格聲 明書 一 報名方式 : ( 一 ) 通訊報名 : 1. 報名日期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五 ) 至 105 年 7 月 23 日 ( 星期六 ) 2. 報名收件地址 :912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3. 報名收件單位 : 美和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收 4. 請以郵局 限時掛號 或 宅急便 寄送報名資料, 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 1
( 二 ) 現場報名 : 1. 報名時間 :105 年 7 月 22 日 ( 星期五 ) 至 105 年 7 月 24 日 ( 星期日 ) 2. 現場報名地點 : 本校興春樓一樓教務處招生組辦公室 ( 三 ) 報名日期截止後, 尚未額滿之科別, 將於本校網站公告延長報名時間至額滿為止 二 報名費 : 免收 三 報名時請備妥下列文件, 依編號順序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 於報名時繳交或寄出, 所有文件報名後概不退還 編號報名資料注意事項 1 報名表 2 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件影本 3 成績採計書面資料 附表一 ( 第 5 頁 ), 考生須自行以正楷填寫並於考生確認簽章欄處親自簽名, 並貼妥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1. 學歷 ( 力 ) 證明文件請以 A4 紙張縮印 2. 錄取報到時須繳交學歷 ( 力 ) 證件正本 105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通知單 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單, 無則免附 四 凡報名本招生者, 即同意本校對於考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使用範圍 方式 目的 對 肆 成績採計 象及使用期間等之相關規範, 並同意本校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一 本招生成績計算方式依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 高低排定分發順位,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總積分 採計包含 多元學習表現 技藝優良 弱勢身分 均衡學習 適性輔導 及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 : 各科精熟 3 分 基礎 2 分 待加強 1 分 等六項 主項目, 另採計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成績 二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成績採計方式如下 :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 (GEPT) 積分 通過中級初試 ( 含 ) 以上 5 通過初級複試 4 通過初級初試 3 三 各科超額比序 積分採計項目與權重 及 同分比序項目順位 如下表所列 : ( 一 ) 護理科 積分採計項目與權重 多元學習表現 1 1 國中教育會考 10 服務學習 技藝優良 1 2 多元學習表現 11 體適能 弱勢身分 1 3 均衡學習 12 英語同全民英語能力分級均衡學習 1 分 4 13 國文比檢定測驗適性輔導 1 序 5 技藝優良 14 數學項國中教育會考 2 目 6 弱勢身分 15 自然全民英語能力順 1 分級檢定測驗位 7 適性輔導 16 社會 8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17 寫作測驗 9 競賽 2
( 二 ) 美容科 餐旅管理科 觀光科 積分採計項目與權重 多元學習表現 1.5 1 技藝優良 10 弱勢身分 技藝優良 1.5 2 多元學習表現 11 國中教育會考弱勢身分 1 3 競賽 12 社會同均衡學習 1.5 分 4 日常生活表現評量 13 寫作測驗適性輔導 1.3 比 5 服務學習 14 國文序國中教育會考 1.2 項 6 均衡學習 15 自然全民英語能力目 1 順 7 體適能 16 英語分級檢定測驗位 8 適性輔導 17 數學 9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 伍 成績查詢及複查 一 考生請於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上午 10 點開始起, 於本校網站 (http://www.meiho.edu.tw) 查詢個人總成績 ( 查詢方式 : 美和科技大學首頁 招生資訊 ) 二 成績複查 : 陸 錄取標準 ( 一 ) 考生若對成績有疑義, 請於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中午 12 時前申請複查, 但不得申 請閱覽 抄寫 複印或攝影, 各項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 二 ) 複查成績限於複查時間內, 填寫複查成績申請表 ( 附表二, 本簡章第 6 頁 ), 傳真至 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傳真電話 :(08)779-6078, 逾期或未依規定者, 概不受理 本校 以電話聯繫複查結果, 恕不受理現場申請複查 ( 三 ) 繳交複查費 : 複查費用另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每項目新台幣五十元 ( 以郵票代替現金 ) ( 四 ) 若成績複查後名次有異動, 則以異動後名次為準 一 考生請於 105 年 7 月 26 日 ( 星期二 ) 下午 3 點起, 於本校網站 (http://www.meiho.edu.tw) 查詢錄取結果 ( 查詢方式 : 美和科技大學首頁 招生資訊 ), 本校不另寄通知單 二 各科錄取標準由本校依各科報名考生成績高低統一分發至額滿為止 三 正取生錄取最後一名, 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 依 同分比序項目順位 依序錄取 若分數仍相同, 則提交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是否增額錄取 四 備取若干名, 遇缺額依名次遞補至額滿為止 柒 報到及註冊 一 正取生報到地點 : 本校興春樓一樓 二 正取生報到時間 :105 年 7 月 28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0 點至上午 11 點 正取生逾時未至指定地點報到者,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報到, 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三 錄取生報到時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證件正本 四 正取生報到後, 各科若有缺額, 本校將用電話方式通知備取生依序報到遞補, 遞補作業 持續進行至開學前一日為止 3
捌 考生糾紛申訴及處理程序 : 一 考生於參加本招生時, 因接受不當處置或行政措施, 致使其權益受損, 雖依行政程序仍無法解決者, 得向本校提出申訴 二 申訴及處理程序 : ( 一 ) 考生申訴應於知悉日起一週內以書面為之 ( 二 ) 申訴者應為考生本人, 應於申訴書中載明申訴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 報名編號 住 址 申訴之事實及理由, 並檢附相關之文件及證據後, 以雙掛號郵件向本校提出 ( 三 ) 本校接受申訴案件後, 應逕行瞭解狀況與收集資料, 並於一週內舉行會議 會議採 不公開舉行, 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 關係人與會說明 ( 四 ) 本校決議後應草擬評議書, 一週內提出討論通過, 評議書由召集人署名 ( 五 ) 評議書應明確記載事件經過, 雙方陳述, 評議理由 評議書送請主任委員核備, 並 函送申訴人及其有關單位 三 本校對逾越期限之申訴案件, 不予受理 四 在申訴程序中, 申訴人對其利害關係人提出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者, 應即通知本校 本校得知後應即停止申訴案件之評議, 俟訴訟結束後再行處理 玖 注意事項 : 一 報名學生於錄取後, 經本校查證發現與報名資格不符者, 一律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報名學生不得異議 二 本招生簡章其他未盡事宜, 悉依相關法令規章處理之, 若相關法令規章仍未明定而造成疑義者, 由本校處理之 4
附表一報名表 美和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五專續招報名表 報名科別限勾選一個科別報名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就讀國中 護理科 美容科 餐旅管理科 觀光科 性別 男 女 民國年月日 縣 / 市 國中 應屆畢業生 : 年班 非應屆畢業生 同等學力 通訊地址 比序項目 證明文件說明 國民身分證正 反面影印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身分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請影印清晰 註 : 尚未取得國民身分證者, 可用健保 IC 卡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 浮貼於背面相關證明文件浮貼表 ) 代替 積分上限 市內電話 行動電話 此欄由本校審查人員填寫初審複審 多元學習表現 競賽競賽得獎證明或獎狀 7 就讀國中或校外服務單位出具之服務學習服務學習時數證明 7 日常生活國民中學學生個人成績證明單 4 表現評量 體適能 體適能檢測站成績證明或體適能檢測網路護照成績證明 技藝優良技藝教育課程成績證明 3 弱勢身分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2 均衡學習國民中學學生個人成績證明單 6 適性輔導 加蓋國中學校戳章之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生涯發展規劃書影本 3 國中教育會考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通知單各科精熟 3 分 基礎 2 分 待加強 1 分 15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單其他初級 ( 初試 )3 分 初級 ( 複試 )4 分 中級 ( 初試 )5 分 5 報名及填表注意事項 : 1. 請將證明文件於本表後依序附上 : (1) 國中畢業證書影本 ( 正本須於報到當日繳交 ) (2) 就讀國中所提供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 須加蓋就讀國中學校戳章 ) (3)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證明文件 (4) 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單 2. 考生可自行提供就讀國中出具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中未出具之積分項目證明文件 考生監護人確認簽章確認簽章 5 6 16
附表二複查成績申請表 美和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 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日期 : 年月日 查詢編號 : ( 考生勿填 ) 答覆日期 : 年 月 日 報名編號 姓名 聯絡電話 1 2 3 4 5 其他複查事項 ( 請說明 ): 日 : 夜 : 複查項目處理結果 ( 考生勿填 ) 本申請計複查 項, 每項複查費新台幣伍拾元 ( 以郵票代替現金 ), 計新台幣 元 注意事項 考生簽章 : ( 一 ) 考生對成績有疑義時, 可申請複查, 但不得申請閱覽 抄寫 複印或攝影, 各項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 二 ) 複查方式 : 複查成績請於規定時間內 ( 參照本簡章第 3 頁 ), 填寫本申請表, 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傳真電話 :(08)779-6078, 逾期或未依規定者, 概不受理, 恕不受理現場申請複查 ( 三 ) 繳交複查費 : 複查費用另以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每項目新台幣 50 元 ( 以郵票代替現金 ) ( 四 ) 若成績複查後名次有異動, 則以異動後名次為主 ( 五 ) 本表各欄填寫時務必字體工整, 切勿潦草 6
附表三報名專用封面 美和科技大學 105 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續招招生簡章報名專用封面 應考人 : 連絡電話 :( ) 郵票黏貼處 聯絡地址 :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街路段巷弄號樓室 9120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屏光路 23 號 美和科技大學教務處招生組啟 限時掛號 報名科別 護理科 美容科 餐旅管理科 觀光科 報名資料確認 報名資料包括 :( 請依序整理, 並以迴紋針固定於左上角 ) 報名表 ( 應正楷填寫, 親自簽名並浮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105 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通知單 全民英檢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