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各有关申请人 : 经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 开展 2016 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 一 申请条件根据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 ( 粤府令第 124 号, 下称 规定 ) 第六条规定, 申请认定及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 应具备以下条件 : ( 一 ) 认定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 是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注册的同一商标, 应当由所有商标注册人共同提出申请, 且各申请人应当符合上述规定 2. 申请认定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 3 年并继续有效 ; 1
3. 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 4.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 具有良好的信誉 ; 5.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 3 年来的年销售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位, 销售区域较为广泛 ; 6.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 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 ( 区 ) 注册, 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 7. 申请人近 3 年未因违反商标管理 生产经营 劳动保障 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等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受到处罚 ; 8. 申请人具有健全的商标使用 管理和保护制度 ( 二 ) 延续申请条件 1. 申请延续的商标应是 2014 年 4 月 24 日认定的广东省著名商标 ; 2. 申请人应当是广东省著名商标所有人 ; 3. 申请延续的商标和商品应当是原认定的商标和商品 ; 4. 申请延续的著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即将届满 3 年 ; 5. 符合 规定 第六条规定的广东省著名商标条件 二 证明材料根据 规定 第七条规定, 申请认定及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 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2
( 一 ) 认定申请证明材料申请认定著名商标, 应当填写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材料 : 1.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 2.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 商标注册证 及商标连续使用满 3 年的证明材料, 包括 : (1) 申请认定商标的 商标注册证 及其所有变更 续展 转让 移转证明 ; (2) 最早使用以及连续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的发票 合同 广告 ; (3) 申请认定商标的黑白图样电子版 (BMP 或 JPEG 图形格式, 分辨率不低于 150 像素 / 英寸, 宽度为 4.5cm 5.5cm, 与 商标注册证 核准注册商标图样一致, 不带注册标记 ) 3. 在申请认定商品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 或者标识的照片及其电子版 ; 4. 使用申请认定商标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主要设备情况 ; 5.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销售区域的证明材料, 包括 : (1) 国内销售经营情况, 应当提交每一销售区每年 1 3
2 张有效销售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2) 境外销售经营情况, 应当提交每一国家或者区每年 1 2 张有效销售发票 或者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6.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 3 年的年销售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纳税额 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的证明材料 包括 :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商品的年销售量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和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者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行业排名 ( 或者市场占有率 ) 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上述主要经济指标包括被许可人的, 应当提供被许可人的资格证明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局出具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申请认定商标是申请人 ( 或者被许可人 ) 的总商标或者唯一使用商标的, 可以提供申请人 ( 或者被许可人 ) 的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 申请认定商标不是申请人 ( 或者被许可人 ) 的总商标, 或者只是其使用商标之一的, 应当提供申请人 ( 或者被许可人 ) 使用申请认定商标商品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 申请人或者被许可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完税证明包括内销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 出口型企业提交的完税证明及应免抵税额证明 4
7.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 应当提供其商标在相关国家 ( 区 ) 的注册情况, 包括提交其商标在相关国家 ( 区 ) 取得商标注册或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证明 8. 申请认定商标使用 管理和保护情况, 应当提交申请人的 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作为证明材料 9. 申请认定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可以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判决书 ( 裁定书 ) 或者和解协议等证明材料 10. 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包括 : (1) 申请认定商标近三年的广告发布情况, 应当提交每年每一区每一媒体 1 2 张广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广告发票无法证明广告覆盖范围的, 应当同时提供相应的广告合同 (2) 申请人市场信誉 资质 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证明 可以提交近 5 年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包括驰名商标 名牌产品 中华老字号 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国家重点新产品 星火计划项目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者方标准起草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 专利证书 ( 发明 实用新型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 ( 二 ) 延续申请证明材料申请延续广东省著名商标, 应当填写 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表, 并按照认定申请证明材料 1 2 3 6 7 和 5
10(2) 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其中 2(2) 不需提供,10(2) 仅需提供著名商标认定后新增加的证明材料 ( 三 ) 申请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 除 规定 第七条第 ( 五 ) 项所规定的审计报告 完税证明和同行业排名 ( 或者市场占有率 ) 证明应当提交原件外, 可以提交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依照 规定 及本通知要求提交的各种证件 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 应当附送中文译文 ; 未附送的, 视为未提交该证件 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三 申请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广东商标网 (http://www.gdta.com.cn) 下载并使用著名商标申请录入程序, 按照程序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形成数据文件, 连同书面材料报送所在级市 ( 区 )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由其对申请材料进行指导 核实, 出具核实意见与监管意见一并统一报送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各级市 ( 区 )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 四 申报材料时间各级市 ( 区 )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收取 2016 年度广东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 6
办公时间 : 上午 08:30-12:00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 14:00-17:30 五 其他事项 ( 一 ) 申请人应按照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和 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表 各页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 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二 ) 申请人应采用 A4 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 按照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和 广东省著名商标延续申请表 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目录, 将材料装订成册, 标明页码, 并将相关页码填写在本表相应栏目 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6 年 7 月 18 日 7
附件 : 23 个级市 ( 区 ) 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 ) 及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的联系方式 : 广州市工商局商标处 址 : 广州市天河路 112 号 1413 房 邮政编码 :510620 联系人 : 陈韬联系电话 :020-85598282 传真 :020-85598282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促进处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 ( 市工商物价大厦 )7010 号 909 室邮政编码 :518040 联系人 : 邓爱科联系电话 :0755-83070159 珠海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珠海市人民东路 125 号工商大厦 615 室 邮政编码 :510900 联系人 : 汤莉莉联系电话 :0756-2622357 8
传真 :0756-2622833 汕头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 151 号 邮政编码 :515041 联系人 : 刘思佳联系电话 :0754-88563231 传真 :0754-88563231 佛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佛山市汾江中路 219 号 邮政编码 :528000 联系人 : 卢信宇联系电话 :0757-83380210 传真 :0757-83327859 韶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韶关市惠民南路 32 号 邮政编码 :512026 联系人 : 巫新红 联系电话 :0751-8178295 河源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河源市区兴源路 15 号 9
邮政编码 :517000 联系人 : 廖海莲联系电话 :0762-3296193 传真 :0762-3296193 梅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梅州市彬芳大道南 邮政编码 :514072 联系人 : 陈军忠联系电话 :0753-2326505 传真 :0753-2326505 惠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 43 号 邮政编码 :516003 联系人 : 黄威鸣联系电话 :0752-2789813 传真 :0752-2789813 汕尾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工商大楼 邮政编码 :516600 联系人 : 杨永长 10
联系电话 :0660-3314063 传真 :0660-3314063 东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 :523200 联系人 : 何汉标 联系电话 :0769-26986599 传 真 :0769-26986576 中山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中山市悦来南路 12 号 邮政编码 :528400 联系人 : 乔兰联系电话 :0760-87898388 传真 :0760-87898398 江门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江门市东华二路 7 号 邮政编码 :529000 联系人 : 陈彩虹联系电话 :0750-3167896,18933188913 传真 :0750-3167897 11
阳江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市工商局大楼 邮政编码 :529500 联系人 : 韦湛联系电话 :0662-3366991 传真 :0662-3327019 湛江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 16 号 邮政编码 :524022 联系人 : 杨芳联系电话 :0759-3586237 13922082316 传真 :0759-3586239 茂名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茂名市人民南路龙湖一街 23 号大院 邮政编码 :525000 联系人 : 陈文一联系电话 :0668-2280619 传真 :0668-2280619 肇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12
址 : 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 68 号市工商局 办公楼 304 室邮政编码 :526060 联系人 : 杜丛联系电话 :0758-2738385 传真 :0758-2738273 清远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中心市场 D 栋 邮政编码 :511518 联系人 : 王远容联系电话 :0763--3864823 传真 :0763--3864823 潮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潮州市枫春路中段 邮政编码 :521000 联系人 : 许瑞鑫联系电话 :0768-2284959 13902793642 传真 :0768-2284959 揭阳市工商局商标管理科 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山新阳路 13
邮政编码 :522031 联系人 : 谢丹波联系电话 :0663-8291578 传真 :0663-8291552 云浮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云浮市河滨西路工商大楼 邮政编码 :527300 联系人 : 莫志爱联系电话 :0766-8923726 传真 :0766-8923726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广告科 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 欣荣路西 1 号邮政编码 :528300 联系人 : 王仕钰联系电话 :0757-22803222 传真 :0757-22803221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南角街 15 号 邮政编码 :519031 14
联系人 : 甘婉贤 联系电话 :0756-8813068 传真 :0756-8841288 广东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址 : 广州市体育西横街 1 号 216 室 邮政编码 :510620 联系电话 :020-87512603 85586292 传真 :020-85586510 联系人 : 张玫李灵丽陈颖贤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