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办公室文件 海大党办 2015 12 号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南大学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的通知 各部门 各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考核工作, 经校党委同意, 现将 海南大学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10 日 - 1 -
抄送 : 校领导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 年 10 月 10 日印发 - 2 -
海南大学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工作, 检验和衡量各二级学院班子工作实绩和工作成果, 提高各二级学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确保学校年度各项工作的完成, 根据我校实际, 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机构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 成立学院领导班子学年度考核工作组 ( 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 ), 组长由校领导担任 成员由组织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 科研处 人事处 计划财务处 研究生处 学生工作处 国际交流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 成员可根据学院量化考核指标适当增减 )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 ( 设在党委组织部 ), 负责具体的组织 协调工作 二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 民主公开 实事求是的原则, 注重实绩, 以评价学院的量化指标完成情况和发展为重点, 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以定量考核为主, 确保全面准确地评价各学院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 三 考核时间学院领导班子考核按年度实施, 结合学院处级干部和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安排 - 3 -
四 考核内容及等次学院领导班子考核由五部分内容构成 第一部分为各学院年度事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占 50%; 第二部分学院经费执行情况, 占 15%; 第三部分为综合测评, 占 35%, 其中, 本学院民主测评占 15%, 部分职能部门测评占 10%, 分管校领导测评占 10%; 第四部分为负面扣分项目, 占 10 分 ; 第五部分为奖励加分项目, 最多 20 分 公示表述如下 : 学院班子考核总分 = ( 第一部分得分 50%+ 第二部分得分 15%+ 第三部分得分 35%)- 负面扣分项目分 + 奖励加分项目分 其中 :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得分为学院基本得分, 满分 100 分 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分为好 较好 一般 差四个等次, 按考核总分确定 90-100 分为好 75-89 分为较好 60-74 分为一般 60 分以下为差 ( 一 ) 学院年度事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得分学院年度事业发展主要可量化指标由发展规划处组织拟定, 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下达到各二级学院, 量化指标每年根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动态调整, 以当年正式下达的为准 量化指标按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 未下达量化指标的学院, 该项指标得分按平均分计 ), 各项量化指标得分之和即为学院的年度事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得分 2015 年纳入学院量化考核指标计分方法 2015 年纳入学院量化考核的二级指标及其权重分配详见附件 4-4 -
( 二 ) 学院经费执行情况得分学院经费执行情况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考核打分, 考核范围包括 :1.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总分值 7 分 ), 每年以 11 月 30 日为最终时间节点进行考核计算打分 达到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的得 7 分, 每滞后 1 个百分点扣减 0.1 分, 直到扣完为止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 50% 的, 则为零分 2. 财政资金执行的绩效情况 ( 总分值 3 分 ) 主要是针对各项目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评价打分, 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得 3 分, 良好的得 2.5 分, 合格的得 2 分, 不合格的零分 3. 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数据的及时性 ( 总分值 2 分 ) 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 0.3 分, 未报送的每次扣 0.5 分, 直到扣完为止 4. 各项经费预算及绩效工资额度分配的合理性 合规性和严谨性 ( 总分值 1 分 ) 主要考核各单位对本单位各项经费的分配是否合理, 是否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二次分配 5. 各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 总分值 1 分 ) 主要考核各单位的资金使用用途及票据是否合理 合法 规范 6. 各单位对财务工作的整体支持程度 ( 总分 1 分 ) 细则由计划财务处另行制订 ( 三 ) 综合测评得分 1. 本学院民主测评学院召开全院职工参加的年度述职考核大会, 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作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基础上, 参会人员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 进行打分 测评项目包括 : 政治方向 履行职责 内部管理与制度建设 工 - 5 -
作创新 班子和教职工队伍建设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廉洁自律等 ( 测评标准详见附件 1) 所有评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学院的 民主测评成绩 民主测评表由组织部负责收回统计 2. 分管校领导测评按照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原则, 每个学院的分管校领导, 对学院领导班子在年度内完成任务情况和现实表现, 进行测评打分 ( 详见附件 2), 所打分值即为 分管校领导测评成绩 分管校领导测评表, 由组织部负责收回统计 3. 职能部门测评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召集考核工作组成员进行测评打分, 测评项目包括 : 政策水平与决策能力 民主作风 班子执行力 组织协调能力 工作创新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工作配合 廉洁自律等 ( 详见附件 3) 所有评分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学院的 职能部门测评成绩 ( 四 ) 负面扣分负面扣分项目占 10 分, 由党委办公室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打分, 相关部门配合 1. 考核年度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予扣分 : (1) 学院主要领导缺席学校重要会议每人次扣 0.5 分 (2) 教职工受学院内通报批评或受组织诫勉谈话每人次扣 0.5 分 ; 受学校通报批评或受党内通报批评每人次扣 1 分 (3) 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每人次扣 2 分 ; 受到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每人次扣 3 分 - 6 -
(4) 学院在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视情节扣 5-10 分, 考核等次不能为 好 (5) 除不可抗力外, 对学校安排的工作, 经督办后仍不能按期完成的, 每项扣 5 分 (6) 与上年度相比, 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出现明显退步, 每退后 1 个百分点扣减 0.1 分, 最多扣 5 分 2. 年度工作中出现下列重大工作失误之一, 实施一票否决, 扣 10 分, 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次 : (1) 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并在社会或者业界产生恶劣影响的学术道德事故 ; (2) 发生重大案件和安全事故 ; (3) 发生重大教学事故 ; (4)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 计划生育等 ; (5)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重大工作失误, 或因工作不到位对学校工作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值扣分, 不重复扣分 ( 五 ) 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多加 20 分 ( 国家科技成果奖除外 ), 由科研处负责打分, 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配合 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予加分 : - 7 -
1. 获科技成果奖 ( 含社科成果奖 ), 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 等次 级别 国家级奖 ( 含教学成果奖 ) 省部级奖 特等奖 30 10 一等奖 20 5 二等奖 15 / 注 : 主持单位系数按 1 计算, 参加单位系数按 0.5 计算 同一成果同一年度按最高 级别计算, 不重复计算 2. 引进和培养国家级人才, 奖励加分标准如下 : 等次分值备注 A 20 B 15 C 10 3. 在 Nature Science cell 上发表论文, 每篇 20 分 ; 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影响因子超过 20 的, 每篇 15 分 ; 影响因子 15-20 的, 每篇 10 分 ; 影响因子 10-15 的, 每篇 5 分 4. 批准立项实施的国家级科研和教学团队 ( 指科技部创新团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创新团队和教育部评审的教学团队 ), 加 20 分 5. 研究报告得到国家领导人 ( 指政治局常委 ) 批示的, 加 - 8 -
20 分 ; 得到部省主要领导批示的, 每次加 10 分 6. 学生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的 ( 请教务处 研究生处列出赛事项目清单, 参赛队伍中来自 211 或 985 高校的, 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 每次加 10 分 7. 参加全国学科评估, 排在前 20% 的, 加 20 分 ; 排在前 50% 的, 加 10 分 8. 学院主要领导带队外出调研 交流, 每次 0.5 分, 最高加 10 分 9. 与上年度相比, 完成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有明显提高, 每提高 1 个百分点加 0.1 分, 最多加 5 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 印发材料 领导批示 证书等为依据, 确认后予以加分 同一项目受到多头表彰, 只记一次最高加分 五 考核程序 ( 一 ) 党委组织部结合职工年度考核, 发布考核通知, 启动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 ( 二 ) 被考核学院进行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根据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上级的决策部署 完成目标任务 执行民主集中制 干部选拔任用 反腐倡廉等方面情况, 形成详实的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并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 三 ) 各考核部门 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开展考核打分 ; ( 四 ) 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汇总 ; ( 五 ) 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得分情况初步确定各学院领导班子学年度考核等次, 并按文理科分别进行初步排名 ; - 9 -
( 六 ) 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 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加强学院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培养教育 管理监督 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束后, 学校以适当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 一 ) 对年度考核等次被评为 好 的学院领导班子, 予以表扬鼓励, 总结推广经验 ( 二 ) 对被评为 差 或基本得分达不到 60 分的学院, 应向学校党委书面说明情况, 提出整改措施, 扣减该学院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 20%( 不足 1 个的按 1 个计 ), 减下来的指标由学校用于奖励工作突出的学院 ( 三 ) 年度事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完成较差的学院, 要提出分析报告及进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考核指标涉及的职能部门也要分析原因, 提出解决办法 ( 四 ) 领导班子在本学院民主测评中 好 和 较好 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 差 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 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 主要负责人应向党委书面说明情况, 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对确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领导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督促整改, 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 五 ) 根据考核等次和排名, 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各学院处级干部 优秀 等次指标分配, 学院按学校下达的 优秀 等次指标, 经班子集体研究后推荐优秀人选, 报分管校领导和学校党委书记审批确定 - 10 -
七 其他 ( 一 ) 学院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 可向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负责考核打分的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核, 经考核工作组研究后形成复核意见并反馈学院 ( 二 )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由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