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229917S-2016 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2 日 Q/FMT 吉林省佛曼特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MT0003S-2016 人参植物饮料浓浆 Q/FMT0003S-2016 229917S-2016 2016 05 03 2019 05 02 2016-04-06 发布 2016-04-06 实施 吉林省佛曼特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人参植物饮料浓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或沙棘 辣木叶 短梗五加 草莓 树莓 萝卜 玛卡粉 枸杞子 橘红 薄荷 黄精 蜂蜜 猴头菌 生姜 库拉索芦荟凝胶 广东虫草子实体 苦丁茶 余甘子 马齿笕 蒲公英 覆盆子 芜菁 葛根 重瓣红玫瑰花 纳豆 玫瑰茄 百合 金银花 玉竹 鱼腥草 茯苓 桔梗 紫苏 菊花 甘草 白扁豆 诺丽果浆 桂圆 当归 大枣 蓝莓 阿胶 黑木耳 香菇 果仁为主要原料, 辅以白砂糖 阿拉伯半乳聚糖 壳寡糖 酵母 叶黄素柠檬酸 山梨酸钾, 经清洗 打浆 混合发酵 过滤 浓缩等工艺制成 需加水稀释后饮用的人参植物饮料浓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 适应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987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2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 饮料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101 固体饮料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143.1 软饮料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方法折光计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方法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 19297 果 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1
GB/T 19506 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 GB/T 19696 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 GB 19778 包装玻璃容器铅 镉 砷 锑溶出允许限量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 ( 蔗糖素 ) 的测定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 GB 264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叶黄素 GB/T 27657 树莓 GB/T 27658 蓝莓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3 生姜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NY 318 人参制品 NY/T 444 草莓 NY/T 864 苦丁茶 NY/T 1267 萝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1793 天然薄荷脑 QB/T 4594 玻璃容器食品罐头瓶 SB/T 10528 纳豆 DBS2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 DB52/T 816 芜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0 版 ) 沙棘 枸杞子 橘红 桂圆 黄精 大枣 余甘子 马齿笕 蒲公英 覆盆子 百合 金银花 玉竹 鱼腥草 茯苓 桔梗 紫苏 菊花 甘草 白扁豆 葛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疫 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3.1.1 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人参 0.75g 3.1.2 蓝莓应符合 GB/T 27658 的规定 3.1.3 辣木叶应符合卫生部 2012 年第 19 号公告的规定 3.1.4 短梗五加应符合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短梗五加 1.1g 3.1.5 草莓应符合 NY/T 444 的规定 3.1.6 树莓应符合 GB/T 27657 的规定 3.1.7 萝卜应符合 NY/T 1267 的规定 3.1.8 玛卡粉应符合卫生部 2011 年第 13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玛卡粉 6.2g 2
3.1.9 沙棘 枸杞子 橘红 桂圆 黄精 大枣 余甘子 马齿笕 蒲公英 覆盆子 百合 金银花 玉竹 鱼腥草 茯苓 桔梗 紫苏 菊花 甘草 白扁豆 葛根应符合 中国药典 一部 (2010 版 ) 的规定 3.1.10 薄荷应符合 QB/T 1793 的规定 3.1.1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 3.1.12 猴头菌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 3.1.13 生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 3.1.14 库拉索芦荟凝胶应符合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 7.5g 3.1.15 广东虫草子实体应符合卫生部 2013 年第 1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中添加广东虫草子实体 0.7g 3.1.16 苦丁茶应符合 NY/T 864 的规定 3.1.17 重瓣红玫瑰花应符合 GB/T 19696 的规定 3.1.18 纳豆应符合 SB/T 10528 的规定 3.1.19 玫瑰茄应符合 GB 2762 GB 2763 的规定 3.1.20 诺丽果浆应符合卫生部 2010 年第 9 号公告的规定 3.1.21 黑木耳应符合 GB/T 6192 的规定 3.1.22 香菇应符合 GH/T 1013 的规定 3.1.23 果仁应符合 GB/T 22165 的规定 3.1.24 叶黄素应符合 GB 26405 的规定 3.1.25 阿拉伯半乳聚糖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20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阿拉伯半乳聚糖 3.7g 3.1.26 壳寡糖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4 年第 6 号公告的规定, 每 100ml 添加壳寡糖 0.1g 3.1.27 芜菁应符合 DB52/T 816 的规定 3.1.28 酵母应符合 GB/T 20886 的规定 3.1.29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 3.1.30 柠檬酸应符合 GB 1987 的规定 3.1.31 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3736 的规定 3.1.32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 色泽组织形态滋 气味杂质 褐色半固态清香, 不得有异味 异臭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取试样适量, 搅拌均匀后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 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 体态, 用嗅觉鉴别其气味, 用舌尖品尝其滋味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3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 (20 C 折光法计算 ),% 15 GB/T 12143 铅 ( 以 Pb 计 ),mg/kg 0.3 GB 5009.12 总砷 ( 以 As 计 ),mg/kg 0.2 GB/T 5009.11 来源于人参的固形物 ( 稀释后 ),% 0.5 GB/T 31326-2014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表 4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ml 100 大肠菌群,MPN/100mL 3 霉菌,cfu/mL 20 GB/T 4789.21 酵母,cfu/mL 20 表 4 致病菌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 若非指定, 均以 /25g 或 /25/mL 表示 ) N C m M 检验方法 沙门氏菌 5 0 0 -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mL) 1000CFU/g(mL) GB 4789.10 第二法 注 :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 :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 食品添加剂使用 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食品添加剂 品种 使用功能 最大使用量 残留量 检验方法 山梨酸钾 防腐剂 0.5g/kg 0.5g/kg GB/T 5009.29 叶黄素 着色剂 0.05g/kg - GB 26405 柠檬酸 酸度调节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 - - 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年第 75 号的规定, 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 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4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 净含量 大肠菌群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 b) 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 ;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 组批 同一批投料 同一个班次 同一条生产线 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抽样时的环境应符合产品要求的贮运条件下,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四箱, 每箱抽一小瓶, 供检验与仲裁用 6.5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感官 净含量 理化指标等项目有 2 项 ( 含 2 项 ) 以上不合格时, 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 如有 1 项不符合要求, 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 以复验结果为准 任何一项卫生 ( 安全 ) 或微生物学 ( 生物学 ) 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7 标签 应符合 GB 7718 GB 28050 和国家质量检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 第 123 号的规定 7.1 标签式样 食品名称 : 人参植物饮料浓浆配料表 : 水 人参 ( 人工种植,5 年生 ) 沙棘 辣木叶 短梗五加 草莓 树莓 萝卜 玛卡粉 枸杞子 橘红 薄荷 黄精 蜂蜜 猴头菌 生姜 库拉索芦荟凝胶 广东虫草子实体 苦丁茶 余甘子 马齿笕 蒲公英 覆盆子 芜菁 葛根 重瓣红玫瑰花 纳豆 玫瑰茄 百合 金银花 玉竹 鱼腥草 茯苓 桔梗 紫苏 菊花 甘草 白扁豆 诺丽果浆 桂圆 当归 大枣 蓝莓 阿胶 黑木耳 香菇 果仁 阿拉伯半乳聚糖 壳寡糖 酵母 白砂糖 食品添加剂 ( 柠檬酸 叶黄素 山梨酸钾 ) 净含量和规格 :3g/ 瓶 5g/ 瓶 10g/ 瓶 20g/ 瓶 30g/ 瓶 50g/ 瓶 60g/ 瓶 100g/ 瓶 l20g/ 瓶 180g/ 瓶 200g/ 瓶 250g/ 瓶 300g/ 瓶 375g/ 瓶 450g/ 瓶 500g/ 瓶 550g/ 瓶 600g/ 瓶 750g/ 瓶生产者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吉林省佛曼特科技有限公司贮存条件 : 阴凉干燥处保存产品标准代号 :Q/FMT0003S-2016 其他需要标识的内容 : 5
不适宜人群 : 本产品不适宜婴幼儿 孕妇 哺乳期妇女 14 周岁以下儿童食用 人参食用量 3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人参 0.75g ; 短梗五加食用量 4.5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短梗五加 1.1g ; 玛咖粉食用量 25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玛咖粉 6.2g ; 库拉索芦荟凝胶食用量 30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 7.5g ; 广东虫草子实体食用量 3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广东虫草子实体 0.7g ; 阿拉伯半乳聚糖食用量 15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阿拉伯半乳聚糖 3.7g ; 壳寡糖食用量 0.5 克 / 天, 本产品每 100mL 中添加壳寡糖 0.1g 每日一次, 每次 1g 或在用 200ml 温开水冲溶后饮用或在营养师指导下饮用 7.2 营养成分表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营养成分表 项目 每 100 毫升 营养素参考值 % 能量 219 千焦 3% 蛋白质 0.9 克 2% 脂肪 0 克 0% 碳水化合物 12.0 克 4% 钠 0 毫克 0% 8 包装 运输 贮存 8.1 包装 8.1.1 包装瓶选用聚乙烯材料或 ( 和 ) 玻璃容器, 聚乙烯瓶应符合 GB 9687 的规定, 玻璃瓶应符合 QB/T 4594 的规定, 铅 镉 砷 锑溶出允许限量应符合 GB 19778 的规定 8.1.2 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 8.1.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 8.1.4 运输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 运输本产品运输中不得与非食品物质混装 混运, 并应轻装轻卸, 避免生物挤压 撞击, 防止潮湿 雨淋日晒 保持清洁 避免强烈震荡 日晒 雨淋 防止冰冻, 不与有毒 有害 有腐蚀性物品同运 运输温度宜保持在 5-25, 运输时不得接近热源 防止冷冻 8.3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 通风良好的库房场所, 不得与有毒 有害 有异味 易挥发 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贮存时不得接近热源 防止冷冻 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 贮存条件下, 自生产之日起, 产品保质期不低于 24 个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