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5 年 10 月 10 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 ) 为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研究生培养的激励导向作用, 根据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 西师发 2014 93 号 )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西师发 2014 94 号 )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 西师发 2013 197 号 )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模范干部评选办法 ( 西师发 2009 206 号 ) 和 西北师范大学李秉德教育基金章程 等有关规定, 结合学院实际, 制定本细则 一 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西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二 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条件 ( 一 )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基本条件, 可申请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3 诚实守信, 品学兼优, 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 学习成绩优异, 学业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且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记录 5 科研能力显著, 发展潜力突出, 取得一定科研成果
6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 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 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 二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基本条件按照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 西师发 2013 197 号 ) 文件规定执行, 由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确定, 逐月发放 ( 三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 1 违反国家法律 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有抄袭剽窃 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 因疾病 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4 在科研和教育教学实践中因自身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和较大损失者 5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者 6 处于休学状态 保留学籍者 7 一学期内, 无故旷课 10 学时以上者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校者 8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三 奖助学金评定程序按照研究生本人申请 导师推荐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确定初评名单 公示初评人选 汇总 上报学校的程序进行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四 奖助学金奖项设置及获奖条件 ( 一 ) 国家奖学金 1 获奖条件:(1) 在校期间, 上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 80 分以
上且无补考课程记录 (2)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 3) 取得 C 类以上 ( 含 C 类 ) 科研成果至少一项 科研成果等级确定以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 成果分类办法 ( 西师发 2011 231 号 ) 为准 (4) 二 三年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注册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申请 2 奖励标准:20000 元 ( 二 ) 学业奖学金 1 硕士一等奖学金 (1) 获奖条件 : 1 在校期间, 上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且无补考课程记录 2 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3 取得 D 类以上 ( 含 D 类 ) 科研成果至少一项 科研成果等级确定以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 成果分类办法 ( 西师发 2011 231 号 ) 为准 4 二 三年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注册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申请 (2) 奖励标准 :5000 元 2 硕士二等奖学金 (1) 获奖条件 : 1 在校期间, 上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且无补考课程记录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 3 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 科研成果等级确定以 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 成果分类办法 ( 西师发 2011 231 号 ) 为准 4 二 三年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注册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
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申请 (2) 奖励标准 :3000 元 ( 三 ) 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 (1) 获奖条件 : 1 在校期间, 上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且无补考课程记录 2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 3 在学术 科研或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二 三年级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注册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申请, 往年已享受过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者不再重复奖励 (2) 奖励标准 :1000 元 ( 四 ) 研究生模范干部奖 (1) 获奖条件 : 上学年度担任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干部, 日常工作表现突出且各方面综合表现优良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申请 (2) 奖励标准 :1000 元 ( 五 ) 国家助学金 (1) 资助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具有西北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 ( 全脱产学习 ) 且将相关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 ( 不含定向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金 (2) 资助标准 :6000 元 / 生 / 年 五 评定分值计算在符合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基本条件和各奖项获奖条件的基础上, 按照总分排名依次确定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李秉德教育基
金奖学金入围人选 总分计算办法为 : 总分 = 学习成绩平均分 30% + 科研分 60% + 社会活动分 10% ( 一 ) 学习成绩研究生学习成绩指上学年度排入课表的所有课程成绩 学习平均成绩 = ( 上学年度所学课程成绩 相应课程学分 ) 上学年度所学课程总学分 ( 二 ) 科研分 1. 论文加分由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与篇数来确定加分总和 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西北师范大学,D 类论文最多计算 2 篇 其加分分值见下表 : 论文级别 A1 类 A2 类 B 类 C 类 D 类 独立作者 90 60 30 10 5 合作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共有两名作 第二作者 90 60 30 10 第三作者 45 30 15 5 第一作者 90 60 30 10 5 者 ( 不包括导 师或导师为 第二作者 45 30 15 5 第二作者 ) 共有三名作 者 ( 不包括导 师, 或导师为 第一作者 90 60 30 10 5 第二作者 45 30 15 5 第三作者 27 18 9 3
第二 第三作者 ) 注 : 论文必须见刊方能作为加分依据 如是第一通讯作者, 必须在刊物上有注明 发表在增刊上的论文不加分 论文作者若有三名, 其中导师排名第一, 则第二和第三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100% 和 50% 共有两名作者, 导师为非第一作者, 排名第一和第二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100% 和 50%; 若有三名作者, 导师为非第一作者, 排名第一 第二和第三的研究生分别计独立作者的 100% 50% 和 30% 排名第四或以后作者不计分 课题和科研获奖及不同排名获得者均按照与论文相同标准加分 课题必须有结项书, 获奖必须有获奖证书, 且有可靠依据说明参与者 2. 学术活动 (1) 经济学院 研究生学术活动月 论文报告会 奖励级别 一等 二等 优秀奖 加分 10 8 5 (2) 学术年会或其他重要会议 会议级别 国家级 省级 独立作者 10 5 第一作者 7 3 第二作者 3 2 注 : 研究生参加本专业学术年会, 提交并在会议上公开发表论文 要求研究生为论文第一作者 ( 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 且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 须提交会议论文集 研究生发言照片和会议日程为依据
(3) 参加学院举办的专家学术报告会参加学院举办的专家学术报告会次数以研究生会点名簿记录为准, 每缺勤 1 次从科研分中扣减 1 分 ( 三 ) 社会活动分 1. 研究生会活动 职务 校研究生会 主席 校研究生会副主 席 院研究生会主 席 院研究生会 副主席 部 长 研究生会工 作人员 加分 15 12 10 5 注 : 研究生会干部和党支部委员任期至少一学年以上, 不按任期年限重复累计 2. 党支部活动 职务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文体委员 加分 10 10 10 3. 社会实践活动 活动级别 学校组织 学院组织 每次加分 5 5 注 : 社会实践活动限定为由学院组织或委派的各种社会活动 如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支教活动等 参加的确实与专业相关, 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活动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社会实践活动累计不超过 10 分 六 其他事项 ( 一 ) 破格申请在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产生巨大社会反响
的研究生, 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充分讨论, 取得一致认可的情况下可以破格申请与评选 ( 二 ) 二次申请研究生在学业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 三 ) 各类奖学金评定顺序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 研究生模范干部每年在同一时间集中评选 学院按照 就高不就低 原则, 统筹使用学校下达的各类研究生奖学金指标, 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 同一学年原则上研究生只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 模范干部中的一项 研究生需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最为合适的奖学金, 但在难以判断申请何种奖学金较为合适的情况下, 可以依据 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申请 奖学金评审的顺序是, 首先评审国家奖学金, 未入选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入学业奖学金的评审, 未入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进入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和模范干部奖的申请时间 评审程序参见研究生院通知 ( 四 ) 监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接受老师和研究生的共同监督 对不符合学校 学院规定而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 老师和研究生有权向学院反映 学院核实情况后, 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 五 ) 本评定办法自 2015 年 10 月 10 日起执行, 由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5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