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行服 2016 80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 东至和平路 南至富盛路 西至清凉支路 北至中吴大道 2.2 工程规模 :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 104119.13m 2, 地上建筑面积 64177.87 m 2, 地下建筑面积 39941.26 m 2 地上由综合管理用房与控制中心组成, 其中西侧 24F 主楼为综合管理用房, 框架 - 核心筒结构, 建筑高度为 99.5m, 东侧 9F 为控制中心 (8F 为调度大厅 ), 框架 - 剪力墙结构, 建筑高度为 44.7m 地下部分由厨房 职工餐厅 配套便民设施 设备机房 机动车库 非机动车库 人防地下室等组成, 其中地下一层由厨房 职工餐厅 配套便民设施 设备机房 非机动车库等组成, 地下二层由配套便民设施 设备机房 机动车库等组成, 地下三层由设备机房 机动车库 人防地下室等组成, ±0.000 下建筑高度为 13.4m 结构类型 : 东侧 9F 为控制中心 (8F 为调度大厅 ), 框架 - 剪力墙结构 ; 西侧 24F 主楼为综合管理用房, 框架 - 核心筒结构 2.3 招标范围 : 常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中心及综合管理用房工程土建安装总承包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控制中心 综合管理用房 下沉广场以及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室外工程的建设内容 控制中心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 ( 含金属屋面系统 ) 建筑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 室外工程 ( 含道路 边坡 附属建筑 室外环境 综合管网等 ); 综合管理用房的地基与基础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屋面工程 ( 含金属屋面系统 ) 建筑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筑电气工程 建筑节能工程 室外工程 ( 含道路 边坡 附属建筑 室外环境 综合管网等 ) 具体按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包含钢制防火门, 幕墙以及与室外相连的门窗, 控制中心 综合管
理用房及下沉广场的室内装修工程 ), 控制中心 综合管理用房及下沉广场的智能建筑工程 ( 含室外 LED 显示屏, 不含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及设备 ) 电梯工程( 包含综合管理用房的电梯及下沉广场的电扶梯 ) 多联式空调机组等以专业工程暂估价形式计入, 纳入总承包的管理范围 还包括但不限于 :(1) 专业分包工程需同步实施的预留预埋的管线 孔洞 埋件等 ;( 2) 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全部深化设计 申报设计审核及最终出图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 金属屋面系统 楼宇泛光照明等深化设计工作 ), 深化设计配合管理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3) 对专业工程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 服务及配合工作等 ;(4) 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书面指令完成的其他工程, 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总承包管理需实施的其它工作等 2.4 计划开竣工时间 : 2016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5 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 标段内容 标段建筑 面积 (m 2 ) 标底价 ( 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 等 级 注册建造师专 业 等级 见本章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104119.13 56845.94467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总承包一级及以 上 建筑工程一级 3.2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良好 ; (6)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建筑层数 20 层及以上且具有地下三层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 ( 居住建筑除外 ) 上述业绩 :1 需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招标办 ) 签发或加盖备案章的中标通知书 ( 或
直接发包批准书 ) 原件 ;2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的施工合同原件 ;3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原件 ( 由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 ) 等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3.3 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 (1) 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 证书注册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 (2) 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4 开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未参加 不准时参加或身份不符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登陆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投标单位登录 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2016 年 9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 本项目评标细则 : 见附件 见附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9 号 邮编 : 213022 联系人 : 朱宏润 林轶伦 电话 : 0519 81160032 传真 : 0519 81160033 邮箱 : czdthtc@czmetro.net.cn
2016 年 09 月 22 日 注 1.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 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如在投标 ( 报名 ) 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 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 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 要求办理 2. 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 公告发布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 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 等全部相关信息, 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一 :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 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 户名 :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 :32001628636052505597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3.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 元 4.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 5.0 企业诚信库, 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通过 ) 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现金除外 ) 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 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0519-86680601) 7 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 号 常建 [2014]100 号通知要求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 :0519-86680601
附件二 : 资格审查办法 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 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 (4)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 (5) 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 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7)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并且 :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满 6 个月 ; 或者, 因非承包人原有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 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建筑层数 20 层及以上且具有地下三层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 ( 居住建筑除外 ) (9)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责令停业的 ;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 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由招标人委托的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五 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 ( 一 ) 投标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后审 :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注 : 电子签章不予认可 ) 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如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但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 2. 投标建造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3. 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 二 ) 上述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在资审规定的时间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凡 招标公告 中要求提供原件的还需另行按要求提供原件 六 投标人的以下资料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 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 ) 企业诚信库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投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社保机构出具的报名单位为被委托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等投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 ( 养老保险缴纳时间 : 2016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 ), 本项原件录入 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 系统 ) 投标所需材料 注 : 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包括 :1 社保手册 ;2 该投
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3 从社保机构打印的交费凭证 ( 其中之一均可 ) 4. 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文件七 开标时间 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投标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企业加密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 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 如需远程解密, 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出书面申请, 格式见附件四 ) 否则, 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 其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 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 ( 含附件 ) 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备注 : 1 信息公布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图纸 ) 的下载 招标控制价的下载 招投标答疑 :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网址 http://58.216.237.117/czztb 2 招标文件自由下载, 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 300 元费用 3 本工程不满 3 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 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5 本工程评分办法以公告附件评标细则为准 6 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 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 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 ; 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已经年审通过的, 开标前必须在 5.0 库里重新上传新的资料扫描件, 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附件三 :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 报价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具体办法如下 : 一 评标办法 1. 评标程序 : (1) 评标准备 ; (2) 初步评审 ; (3) 详细评审 ; (4) 澄清 说明或补正 ; (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2 定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按照 资格审查办法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按详细评审中报价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详细评审出现投标人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二 详细评审 ( 一 ) 技术标评审 ( 合格制 ) 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详见废标条件的有关规定 ) ( 二 ) 报价标评审 1 投标报价得分 T( 满分 100 分 ) 1.1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 暂估价 )*K 暂估价及包含内容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A=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00%- 下浮率 Δ ) B 值的抽取方式 :B= 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若有效投标报价在 A 值的 100%-97%( 含 ) 范围内, 则该类报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 若在 A 值的 97%-94%( 含 ) 94%-91%( 含 ) 范围内, 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价, 与在 A 值的 91%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有效投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若未能抽取到 B 值, 则本次招标失败
C= 本次开标有效投标价最低价 K 值为下浮系数 :95% 96% 97% 98% 共 4 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Δ 值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 :2% 3% 4% 5% 6% 7% 8% 9% 10% 11% 共 10 个数值中随机抽取 规定范围内 : 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70% 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30% 之和下浮 20% 以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注 : a 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 3 家的, 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 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b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 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 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1.2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评标价扣除暂估价后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投标人评标价扣除暂估价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 每高或低 1% 的扣 (0.4 分 0.5 分 0.6 分, 随机抽取 ), 中间用插入法, 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至小数点之后两位 ( 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 2 投标报价合理性扣分 H( 扣分分值不封顶 ) (1) 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价 (J) 计算公式调整及下浮系数 F 为 : J= K*55%+(S1+S2+S3)/3*45% *(1-F) K: 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 ( 或总措施费 ) 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 ( 或总措施费 ) 的最高价 S1 中间价 S2 次低价 S3, 若 S1 S2 S3 超过 K 值的均剔除, 以 K 进入合成 中间价按有效投标人总数计算, 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奇数取中间值 ; 如有效投标人总数为偶数按投标人总数除以 2 的数值, 按从高到低排序计取 F: 下浮系数 ; 子目综合单价为 25%, 总措施费为 45% (2) 不平衡报价分析 : 1 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 (S) 金额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 A=(J-S)/J 100 2 将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 (S) 与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限价比较 B=(S-K)/K 100 3 将投标单位总措施费 (S) 与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相比较 C=(J-S)/J 100 (3) 投标人每个子目的 A B C 值必须在一个合理范围内, 如果超出范围, 按附表的
规定扣分 投标报价不合理性扣分表 A 值 A 6 6<A 10 10<A 15 15<A 20 20<A 25 25<A 30 30<A 扣分 0 0.02 0.1 0.5 1 2 5 B 值 B 0 0<B 6 6<B 10 10<B 15 15<B 20 20<B 扣分 0 0.5 1 2 5 10 C 值 C 40 40<C 50 50<C 60 60<C 70 70<C 扣分 0 1 2 4 5 (4) 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 3 家的, 不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 (5) 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的扣分分值不封顶 (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 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以及其他任何情形都不改变上述基准价和 J 值的结果 3 报价标评审最终得分 =T+H ( 三 ) 报价标评审相关系数 K 值 B 值 Δ 值和扣分分值的抽取在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和技术标评审, 并经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签字认可确定有效标后, 由招标人组织进行报价标评审相关系数 K 值 B 值 Δ 值和扣分分值的抽取, 抽取方法如下 : 1 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由招标人代表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用人工方式随机抽取两个投标人 ; 2 由抽中的第一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按抽签内容制作纸签, 所有纸签制作完成后由这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批放入抽签箱内 ; 3 由抽中的第二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进行随机抽取, 作好记录并由所有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 4K 值 Δ 值 扣分分值抽取的参数范围见前文规定 5B 值的抽取 确定 : 由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的所有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分别编为 1 2 3... 号 将在 B 值抽取范围内的投标人的号码制作成纸签并进行随机抽取, 抽取的序号即是领取该号码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 B 值
附件四 : 电子化招投标远程解密申请 ( 招标人 ): 我单位 所列的开标会, 特申请在 ( 单位名称 ) 需同时参与下表 ( 标段名称 ) 项目开标 会使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开标时间 地区 申请单位 ( 盖章 ) 2016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