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學院教師新聘資格審查提送文件一覽表 ( 送審人提供 ) 類別 序號 1 擬新聘教師推薦書 項目備註 2 學士 ( 含 ) 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經歷證件影本 ( 在職證明 離職證明 服務證明 臨床訓練證明 專兼任教師聘書 醫師證書及教師證書 )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4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入出境主管機關核發之國外就學期間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持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者請提供此項 * 已具部定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5 國立陽明大學學年第學期教師任教課目 授課時數證明書請按預定授課課目填列 A 6 國立陽明大學學年第學期授課進度表請填預定授課課目進度表 7 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 供外審使用 ) 8 送審人履歷 9 送審人研究 教學 服務成果及未來研究 教學 服務方向之說明 ( 以五頁為限 ) 請以文字呈現在教學 服務 研究的創見和學術貢獻 10 推薦函 新聘專任教師至少二封 新聘兼任教師請附系所主管推薦函 1 生命科學院教師聘任升等送審論文目錄 B 2 主論文合著人證明 3 送審著作 請依送審論文目錄上之順序排放, 並於各論文第一頁右上角標上論文 ( 主論文 / 參考著作 ) 編號且在左上角裝訂 說明 1. 以上資料請製作 pdf 電子檔, 檔案名稱 : ( 送審人姓名 ) 2. 紙本資料請按照序號排列並依類別分別用長尾夾固定左上方, 一式 10 份 ( 含正本 ) 送交系所辦公室 1
歷 專 兼年月至年月年月教師證書國立陽明大學擬新聘教師推薦書 聘任單位所 ( 系 ) 科 擬聘職稱 姓 住址學 專任 兼任 ( 聘 1 學年 聘 1 學期 ) 專案, 經費來源 : 身份證字號 ( 護照號名碼 )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電 送審 著作送審類 學位 ( 文憑 ) 送審別 性別出生年月日是否具有外國國籍 話 e - m a i l 年月日 是, 國籍 : 否 學校名稱所系科畢業或領受年月學位名稱 年 年 月 月 職及經歷服 務 機 關 名 稱職 稱專 兼 任任職起訖年月 任 職 年 資 現職 專 兼 年月至年月 年 月 專 兼 年月至年月 年 月 專 兼 年月至年月 年 月 已審定之最高等級教師資格證書級別教師證書字號 年 資 起 算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字第 號 年 月 預計授課科目與時數 科目名稱每週時數必或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系所 ( 科 ) 單位主管 教務處 擬聘專 兼任教師已檢附學經歷證件無誤, 專任 ( 案 ) 教師則併附下列文件 : 員額核准簽呈 徵聘公告 甄審或面談紀錄 系級教評會初審意見 院級教評會複審意見 人事室 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審 校 長 附記 :1. 本表粗框欄位均須填寫, 並檢附學經歷證件影本, 以便核對審查, 著作請逕送系 所 科教評會 2. 如擬聘教師正由其他學校辦理教師資格送審, 本校將不再重複辦理送審 3. 請勿變更表格格式, 編輯時盡量以 1 頁為原則 2
學士 ( 含 ) 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經歷證件影本 ( 在職證明 離職證明 服務證明 臨床訓練證明 專兼任教師聘書 醫師證書及教師證教師證書 )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身份證字號 送審人姓名中文外文 國內 最高學歷 送審學歷 頒授學校 送審學位或文 憑 名 送審學位或文憑 獲得方式 送審學歷修業 起迄年月 大學 ( 學院 ) 所在系 ( 所 ) 年畢業 地中文名稱 國別 國 外文名稱 地區 州 ( 省 ) 中文名稱 外文名稱 修習課程並撰寫論文 修習課程未撰寫論文 1 博士 2 碩士 3 文憑 送審學位 入學資格 學歷證件所 載畢業年月 未修習課程以論文審查獲得 函授 自年月日起迄年月日止 各學期修業情形暨起迄年月 第一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二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三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四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五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六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七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第八學期 ( 季 ) Semester Quarter Summer Session 自年月起迄年月止 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出入境記錄 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 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 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 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 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出境年月 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入境年月 送審人對送審學歷之補充說明送審人簽章審查結果核對人簽章 年 月 上列所填各項資料, 如有不實, 同意自負法律責任 4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 入出境主管機關核發之國外就學期間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 * 持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者請提供此項 * 已具部定教師證書者得免附 5
國立陽明大學 學年第學期教師任教課目 授課時數證明書 新聘 升等 單位姓名擬聘職級 專任 兼任 授課系級任教課目每學期時數 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小時 / 學期 合計授課時數 臨床實習教學合計 ( 折算後上限為 7*18=126 小時 ) 共 換算為共 小時 / 學期 小時 / 學期 小時 / 週 大學部授課時數合計 專任教師升等 註 : 一 新聘教師填報擬聘所屬學期之預授課目 時數 二 新聘專任教師每週授課時數需符合本校 教師授課時數計算辦法 第 2 條規定 三 請檢附課表供教務處審核 共 小時 /3 年內 請課務組勾選 : 符合部定專任教師授課時數 教授每週授課時數 8 小時 副教授每週授課時數 9 小時 助理教授每週授課時數 9 小時 講師每週授課時數 10 小時 兼任教師符合部定授課時數每學期 18 小時 兼任教師臨床見實習課程經折算後滿每學期 18 小時 兼任教師授課時數及臨床見實習課程折計後合併滿每學期 18 小時 單位主管 ( 科系所 ): 課務組組長 : 6
國立陽明大學學年度第學期授課進度表 授課系級 : 負責教師姓名 : 時 間 : 地 點 : 聯絡電話 : 日 期 講 題 時 數 教師姓名 ( 中文 ) 授 課 時 數 合 計 小 時 教科書名 : 作 者 : 出版社 : 單位主管 ( 科系所 ): 課務組 : 7
專兼任別 專任 專案 兼任新聘或升等 新聘 升等大專以上學歷年月至年月年月經歷 供外審使用 國立陽明大學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姓名科系所送審資格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學 校 名 稱系 畢業或領受所修業起迄年月學位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月 年 月至年月 年月 學位名稱 年月至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年月 服務機關名稱職別專兼任任職起迄年月合計年資 年月至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年月 年月至年月年月 已審定之最高等級教師資格或目前正在他校送審中之教師等級 年資起算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師 無年月 授課科目系所年級每週時數 8
送審人履歷 9
送審人研究 教學 服務成果及未來研究 教學 服務方向之說明 10
推薦函 11
國立陽明大學生命科學院教師聘任升等送審論文目錄 新聘 升等 單位姓名 現 職 現職年資起算 年 月 一 近五年內完成之研究成果, 其中最具代表性研究成果論文 ( 一 ) 主論文 論文編號 1 主代表作 論文資料 ( 請依發表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 每篇論文之資料內容依序為 : 作者姓名依原出版之排序 題目 期刊名稱 期號 起訖頁數 出版年 期刊在 SCI/SSCI 的影響係數 學門排名, 學門名稱 ) 2 3 4 5 註 : 1. 主論文請選列近五年內最具代表申請者研究成果之論文或系列相關研究著作, 申請人須為該論文之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申請教授級以 3 至 5 篇為原則, 申請副教授 助理教授 講者級者以 2 至 5 篇為原則 申請人得自行擇定一篇為主代表著作, 主代表著作應併送所有合著人證明 主論文以在本校完成者為限, 新聘者不在此限 2. 送審著作辦理實質審查, 代表著作需為取得前一等級資格及送審前五年內, 但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 得依各學院之規定申請延長 2 年 3. 學門排名 : 如該篇論文在該學門共 60 種雜誌中排名第 6, 則為 6/60 ( 以該學年度 JCR 網路版資料為準 ) 12
( 二 ) 參考著作 論文編號 論文資料 ( 請依發表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 每篇論文之資料內容依序為 : 作者姓名依原出版之排序 題目 期刊名稱 期號 起訖頁數 出版年 期刊在 SCI/SSCI 的影響係數 學門排名, 學門名稱 ) 1 2 3 4 5 6 7 8 9 10 ( 可另紙繕寫 ) 註 : 1. 參考著作請選列主論文外近五年內重要之研究著作 2. 參考著作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及送審前五年內之著作, 但曾於前述期限內懷孕或生產者, 得依各學院之規定申請延長 2 年 13
二 已發表過之最佳論文 ( 不限近五年內發表之論文, 限五篇內 ) 序號 論文資料 學術上貢獻說明 ( 請依發表時間之先後順序填寫, 每篇論文之 ( 例如 : 被引用次數 發表期刊的卓越性 資料內容依序為 : 作者姓名依原出版之排序 獨特性發現.) 題目 期刊名稱 期號 起訖頁數 出版年 ) 1 2 3 4 5 三 五年內已執行或執行中之所有研究計畫 計畫名稱擔任之工作起迄年月補助 / 委託機構執行情形補助金額 ( 可另紙繕寫 ) 14
四 智慧財產權及應用成果 專利請填入目前仍有效之專利 類別 請填入代碼 :(A) 發明專利 (B) 新型專利 類別專利名稱國別專利號碼發明人專利權人專利期間 技術移轉 技術名稱專利名稱授權單位接受單位合約期間 目前績效 :( 可另紙繕寫 ) 著作授權 類別 分 (1) 語文著作 (2) 電腦程式著作 (3) 視聽著作 (4) 錄音著作 (5) 其他, 請擇一代碼填入 類別著作名稱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人被授權人 目前績效 :( 可另紙繕寫 ) 其他協助產業技術發展之具體績效 15
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查代表作合著人證明 送審人姓名中文 外文 任教 學校 代表著作名稱 出版 時間 合著人 ( 或共 同研究人 ) 親自簽名 1 2 3 4 5 6 送審人完成部分或貢獻 ( 請詳列 ) % 合著人完成部分或貢獻 ( 請詳列 ) % 申請人簽名 : ( 以上登載資料屬實 ) 中華民國年月日 註 : 一 本證明係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 13 條規定辦理 二 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 37 條第 1 款規定, 合著人證明故意登載不實, 經本部審議確定者, 應不通過其資格審定, 並處 1 至 3 年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 ; 另依同法同條第 4 款規定, 合著人證明偽造 變造, 經本部審議確定者, 除不通過其資格審定, 並處 7 至 10 年不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之申請 三 合著人 ( 或共同研究人 ) 為第一作者或通信 ( 訊 ) 作者者應親自簽章 ; 若合著人為非本國籍人士得免簽章, 但仍應填寫貢獻度 送審人為中央研究院院士者, 得免合著人之簽章 四 合著之著作, 僅可一人用作代表著作送審, 他人須放棄以該著作作為代表著作送審之權利, 但得作為參考著作 五 如各欄不敷填寫者, 可另以附件呈現 16
The Statement of Authorship Name of candidate Affiliation Title of journal Title of publication Publication date Name Signature/Date 1. 2. Co-authors 3. 4. 5. Contribution of the candidate Contribution of the co-authors The co-authors should sign. This article is solely for academic promotion of the candidate. The co-authors who sign this document recognize that they will waive their rights to use this article for academic promotion purposes. 17
送審著作 ( 請依送審論文目錄上之順序排放, 並於各論文第一頁右上角標上論文編號且在左上角裝訂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