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CDF8D5BEB9ABCABEC4DAC8DD2D2DD0D0D5FEB4A6B7A32E646F63>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20B9ABC2B7B0B2C8ABB1A3BBA4CCF5C0FD2E646F63>

事件应对法 的规定, 制定地震 泥石流 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 ( 以下简称公路突发事件 ) 应急预案,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路管理机构 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建应急队伍, 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八条国家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

广东省公路条例

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责令假冒授权品种人停止假 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的 冒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 2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假冒授权品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七十三条第五 六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主管部门处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时, 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 行政审批类 ) 部门 : 区统计局 序号 办理数量 廉政风险点 1421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二条 :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 报

行政法规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 国务院令第 473 号 ) 3 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生产经营户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 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处罚 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 给予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的, 对负有直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348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科员 ( 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科员 ( 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科员 ( 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审计机关

zizhan.mot.gov.cn

Microsoft Word - ~dj71.tmp

1. 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 : 不定期开展文化市 场管理的宣传, 引导公众重视和参与文化市场管 理工作 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 书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 涂改 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

untitled

<4D F736F F D20BCE0C0ED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行政处罚类 -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原始记录 统计台账违法行为的处罚 1. 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不及时 4. 超越职权, 擅自销案 2.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 不按规定组织调查, 调查对象或方案带有倾向性, 办理人情案 4. 回避或隐瞒调查信息, 隐报 擅改调查结果, 重要情况不如向

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 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 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第七条两个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因行政处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 由其共同的上一级

附件2

第七章行政工作 7.1 預算 法律依據 預算收入 94

untitled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7A8>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南通市通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TablesDivision_Chinois

较轻 初次违法, 没有违法所得, 或者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下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二个月 对有关责任人员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 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 旅游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第三项业务, 或者出租 出借旅行社业务

第28号令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 运用私募基金财产, 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 应当诚实守信 谨慎勤勉 第四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照 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 领域的安全生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甬鄞市监处 号 当事人 : 麦克英孚 ( 宁波 ) 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辉西路 188 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立宏 ; 注册资本 : 壹仟零捌万元整 ; 成立日期 :200

东南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第 卷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 纠正违法行为, 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教育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 享有陈述权 申辩权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

Microsoft Word - 简本--Only this one for distribution.docx

»

裁量基准 中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部分 序号 行为类别 企业综合管理 职权编号 C6004 C000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认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一条 处罚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 构批准或者备案,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 法规, 坚持为 人民服务 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第十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第三章基金托管人第四章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第五章基金的公开募集第六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 申购与赎回第七章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第十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修订通过, 现将修 订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布, 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

<433A5C C41646D696E F725C B746F705CB2B9B3E4D7CAC1CF5CB9ABB2BC5CB9E3B5E75CD6B4B7A8B2BFC3C5D0D0D5FED7D4D3C9B2C3C1BFC8A85CD0C2BDA8CEC4BCFEBCD05CB6ABDDB8CAD0C9E7BBE1B1A3D5CFBED6B9E6B7B6D0D0D5FEB4A6B7A3D7D4D3C9B2C3C1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276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已经 1999 年 12 月 2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00 年 1 月 4 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7d 1 2 GB GB/T GB/T :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市监处 号 当事人 : 宁波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长寿东路 168 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奇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企业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乡 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 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市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指导 协调 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 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用本法 ; 本法未规定 的,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第十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 ) 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金管理人 第三章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五章基金的公开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

5 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 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 供应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 6 负责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 ( 修 试 ) 单位资格审查, 并核发许可证 ; 7 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治安 刑事案件 ; 8 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行为, 并作出行政处罚 第六条供用电监督人员在依法执行监督检查公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 ) 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应当遵循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履行受托职责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基金 ( 以下简称非公开募集基金 ) 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由基金合同约定 第四条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4D F736F F D20D6D0BBAAC8CBC3F1B9B2BACDB9FAD6A4C8AFCDB6D7CABBF9BDF0B7A8A3A C4EAD0DEB6A9A3A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用本法 ; 本法未规定的, 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章基金托管人 第四章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组织 第五章基金的公开募集 第六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的交易 申购与赎回 第七章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清算 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 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十一章基金服务机构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七章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与信息披露 第八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变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十一章基金服务机构 第十二章基金行业协会 第十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九章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十章非公开募集基金 第十一章基金服务机构 第十二章基金行业协会 第十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六条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八条基金财产

第五条基金财产的债务由基金财产本身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基金合同依照本法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 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金 ), 由基金管理人管理, 基金托管人托管,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适

第十二章基金行业协会 第十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证券投资 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基 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因依法解散 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 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六条基金财产的债权, 不得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 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 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条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八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 由基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 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 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 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

Microsoft Word docx

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四 行政强制 (1 项 ) 1. 登记保存检查对象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 统计台账 统计调查表 会计资料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五 行政征收 (0 项 ) 六 行政给付 (0 项 ) 七 行政检查 (0 项 ) 八 行政确认 (0 项 ) 九 其他职权 (3 项 ) 1. 区政府部门公布统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

( 一 ) 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的, 以产品销售价格乘以所销售产品的数量作为其违法所得 ; ( 二 ) 订立假冒他人专利的合同的, 以收取的费用作为其违法所得 3 辽宁省专利条例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假冒专利的, 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 由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公告,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曲周县 2018 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场考号报考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进入面试 第一考场 01 初中语文 67 是 第一考场 02 初中语文 0 第一考场 03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4 初中语文 63 是 第一考场 05 初中语文 58 第一考场 06 初中语文

<4D F736F F D20CAA9B9A4B5A5CEBBD6CAC1BFB9DCC0EDCFE0B9D8B7A8C2C9A1A2B7A8B9E6A1A2B9E6D5C2BDDAC4BFC2BC2E646F63>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其生产规模 生产条件 固定从业人数等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餐饮服务类和非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是指即时制作加工 销售食品并向消费者提

—002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巳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 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7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第 86 号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 附件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部长 趁 2017 年 4 月 21 日 1 `{

untitled

Microsoft Word - Direct Selling Regulation Overall _Chinese_.doc

甬水建201566号不良行为等级认定标准表.xls

第五条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 不得有欺骗 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第六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 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申请成为直销企业,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

2016年公报(第二期)最新

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 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 建立政府 银行业金融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 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

Transcription: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 : 项目名称 : 未经批准, 开展涉路施工 作业, 损坏公路, 损坏 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建筑控制区的标桩 界桩, 利用公路附属 设施架设管道 悬挂物品, 超限运输, 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子项 : ( 一 ) 擅自占用 挖掘公路的处罚 ( 二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穿越 跨越公路 的桥梁 渡槽 涵洞隧道, 以及架设 埋设管线等设施的处罚 处罚 ( 三 )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四 ) 铁轮车 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 五 )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罚 ( 六 ) 损坏 移动 涂改 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 挪动建筑 控制区的标桩 界桩 ; 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 悬挂物品, 可能 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 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擅自占用 挖掘公路的 ;

2.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 渡槽或者架设 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 ; 3.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 4. 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铁轮车 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 5. 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 6. 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规定, 损坏 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 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 界桩, 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 二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 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 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 公路桥梁 公路隧道 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办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在公路 公路用地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塔 杆 变压器等设施的 ; 2.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跨越 穿越公路修建桥梁 渡槽 涵洞 隧道或者设置管线 电缆 龙门架等设施的 ; 3.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在公路上设置立体交叉道口的 ;

4.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 其他占用 挖掘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 四 ) 路政管理规定 ( 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号 )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依照 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1. 违反 公路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擅自占用 挖掘公路的 ; 2. 违反 公路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跨越 穿越公路的桥梁 渡槽或者架设 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 ; 3. 违反 公路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 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 ; 4. 违反 公路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铁轮车 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 ; 5. 违反 公路法 第五十条规定,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 6. 违反 公路法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规定, 损坏 移动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 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 界桩, 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7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 桂交法规发 2012 146 号 )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附件 :1. 办理流程 2.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 见尾页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 条件 :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条件 :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 案件受理审查 : 查明案件来源, 落实相关材料, 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 : 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 必要时应填制 现场勘验笔录 或 现场调查询问笔录 立案调查取证 : 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 : 现场勘验笔录 调查询问笔录 证人证言 抽样取证通知 抽样取证登记表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 鉴定书 等 审查调查报告 当事人陈述申辩 告知 : 制发 违法行为通知书 作出当场处罚决定 : 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陈述 申辩, 制作 陈述申辩笔录 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 (3 日内提出 ) 交付当事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 送达处罚决定, 填制 送达回证 结案归档 执行 结案归档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 未按指定时间 路线和速度行驶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 未按照指定时间 路线和速度行驶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 二 ) 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规定, 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 接受调查 处理 并可处以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对公路造成损害的, 还应按公路赔 ( 补 ) 偿标准给予赔 ( 补 ) 偿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涂改 租借 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使用伪造 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租借 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伪造 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 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交通部令 2000 年第 2 号 ) 第十五条承运人不得涂改 伪造 租借 转让 通行证 第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载的物品必须与签发的 通行证 所要求的规格保持一致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规定的, 按擅自超限行使公路论,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 并可处以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 安全和畅通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 安全和畅通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构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 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将公路渡口码头作为横水渡 圩渡或者其他用途码头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将公路渡口码头作为横水渡 圩渡或者其他用途码头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 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 利用公路桥梁 ( 含桥下空间 ) 公路隧道 地下通道 涵洞 ( 管涵 ) 堆放物品 搭建设施 进行明火作业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 液体的管道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二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 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禁止利用公路桥梁 ( 含桥下空间 ) 公路隧道 涵洞堆放物品, 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 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 液体的管道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公路污染 损坏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在公路桥梁 地下通道 管涵内堆放物品 进行明火作业 搭建设施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 污染 影响公路畅通或者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 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 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公路污染 损坏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二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打场 晒粮 种植作物 放养牲畜 积肥或者焚烧物品的 ; ( 六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 其他污染 损坏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堵塞 损坏公路排水设施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公路污染 损坏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三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堵塞 损坏公路排水设施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 掉落 遗洒或者飘散,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 污染的 ; 泄露 抛撒 散落物品损坏 污染公路或者载物拖地行驶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九条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 掉落 遗洒或者飘散,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 污染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公路污染 损坏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五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泄漏 抛撒 散落物品损坏 污染公路或者载物拖地行驶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 ; 砍伐 损坏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花草等绿化植物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采伐林木价值 3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 二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 造成公路污染 损坏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四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砍伐 损坏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花草等绿化种植物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 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造成公路损坏, 未报告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 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逾期不拆除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 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擅自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擅自在公路上增设交叉道口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 ) 路政管理规定 ( 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2 号 ) 第二十七条违反 公路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 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的, 依照 公路法 第八十条的规定, 责令恢复原状, 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擅自在公路上设置立体交叉道口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在公路上设置立体交叉道口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 扩建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 电缆等设施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 有关费用由建筑者 构筑者承担 ( 二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 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一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 扩建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 电缆等设施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在新建 改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重建 扩建 改建原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在新建 改建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重建 扩建 改建原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 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拆除, 所需费用由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所有人承担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四 实施对象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五 办结时限法定期限 : 无承诺期限 : 无六 监督方式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 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 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擅自在公路 公路用地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塔 杆 变压器等设施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在公路 公路用地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塔 杆 变压器等设施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涂改公路标志 标线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办法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 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涂改公路标志 标线的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一 行政处罚项目名称 类型项目名称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处罚项目类型 : 行政处罚二 执法行为依据及处罚标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 ; 拒不改正的, 吊销其资质证书 三 行使部门 办理地点 行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 办理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及其直属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办公地点 四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 : 机关 事业单位 企业 社会组织 公民 五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 : 无 承诺期限 : 无 六 监督方式 案件举报电话 :0771-2115896 行风投诉通信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3 号广西公路管理 局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 :530028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六条第五项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行 车货总重超限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表三公路管理机构超限运输处罚部分 车货总重在 55 吨以下车货总重超过 55 吨违法种类实际重量 ( 吨 ) 实际重量 ( 吨 ) 处罚幅超限率两轴车三轴车四轴车五轴车度 ( 元 ) 六轴及以上两轴车三轴车四轴车五轴车车辆 5%( 含 ) 以下属执法测量设备测量误差范围内, 不予处罚 5%~10%( 含 ) 21-22 31.5-33 42-44 52.5-55 200 \ \ \ \ 57.75-60.5 500 10%~20%( 含 ) 22-24 33-36 44-48 \ 400 \ \ \ 55-60 60.5-66 1000 20%~30%( 含 ) 24-26 36-39 48-52 \ 600 \ \ \ 60-65 66-71.5 1500 30%~40%( 含 ) 26-28 39-42 52-55 \ 800 \ \ \ 65-70 71.5-77 2000 40%~50%( 含 ) 28-30 42-45 \ \ 1000 \ \ 55-60 70-75 77-82.5 2500 50%~60%( 含 ) 30-32 45-48 \ \ 1500 \ \ 60-64 75-80 82.5-88 3500 60%~70%( 含 ) 32-34 48-51 \ \ 2000 \ \ 64-68 80-85 88-93.5 4500 70%~80%( 含 ) 34-36 51-54 \ \ 2500 \ \ 68-72 85-90 93.5-100 5500 80%~90%( 含 ) 36-38 54-55 \ \ 3000 \ \ 72-76 90-95 \ 6500 90%~100%( 含 ) 38-40 \ \ \ 3500 \ 55-60 76-80 95-100 \ 7500 100% 以上 40-55 \ \ \ 5000 55 以上 60 以上 80 以上 100 以上 处罚幅度 ( 元 ) 100 以上 10000

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 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 )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 ( 二 ) 采取短途驳载等 车货几何总尺寸超限 自由裁量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5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0-4.5 米 ( 其中 : 集装箱运输车辆总高为 4.2-4.5 米, 含 4.5 米 ) (2) 车货长度 :18-25 米 ( 含 25 米 ) (3) 车货总宽度 :2.5-3.2 米 ( 含 3.2 米 )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10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5-4.8 米 ( 含 4.8 米 ) (2) 车货长度 :25-30 米 ( 含 30 米 ) (3) 车货总宽度 :3.2-4 米 ( 含 4 米 ) 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20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8-4.9 米 ( 含 4.9 米 ) (2) 车货长度 :30-35 米 ( 含 35 米 ) (3) 车货总宽度 :4-5 米 ( 含 5 米 ) 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30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9-5 米 ( 含 5 米 ) (2) 车货长度 :35-45 米 ( 含 45 米 ) (3) 车货总宽度 :5-6 米 ( 含 6 米 ) 5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40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5 米以上 (2) 车货长度 : 45 米以上 (3) 车货总宽度 :6 米以上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5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0-4.5 米 ( 其中 : 集装箱运输车辆总高为 4.2-4.5 米, 含 4.5 米 );(2) 车货长度 :18-25 米 ( 含 25 米 );(3) 车货总宽度 :2.5-3.2 米 ( 含 3.2 米 ) 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每次处 1000 元罚款 :(1) 车货总高 ( 从地面算起 ):4.5 米以上 ;(2) 车货长度 : 25 米以上 ;(3) 车货总宽度 :3.2 米以上 作出罚款额低于全区统一额度的处罚决定的, 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 一 ) 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 当事人及时对损坏的公路采取了防护措施或进行了修复 5 当事人有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二 ) 各级路政执法机构实施自由裁量后实际处罚金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的全区统一处罚额度的 50% ( 三 ) 从轻行政处罚, 实际处罚金额在全区统一处罚额度的 70% 以上 ( 含 70%) 的, 由县 ( 城区 ) 级公路管理机构授权路政执法大队审批 ; 实际处罚金额在全区统一处罚额度的 50%( 含 50%) 以上的, 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授权路政执法支队审批 ; 高速公路审批权限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确定 ( 四 ) 各级路政执法机构实施自由裁量权时, 对实际处罚金额在 5000 元及以上的处罚应由单位集体讨论决定, 并做好记录

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1 超限车辆存在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按照本处罚额度的规定提高一档处罚 ( 如超限率为 20%-30% 的超限车辆逃避超限检测的, 按超限率为 30%-40% 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 特殊处罚幅度 2 超限车辆司机存在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参照该车辆超限处罚档次提高三档或按法定最高限额处罚 3 对存在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 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 情节严重,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司机和车主, 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注 : 表中 以上 不包含本数, 以下 包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