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 2012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 拥有从学士 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 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 被誉为 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五十多年来, 华东政法大学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 同时设有经济学 管理学 文学 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 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长宁 松江两个校区, 占地面积 1300 余亩, 设有 16 个学院 ( 部 ),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 硕士学位授予权, 以及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公共管理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一 培养目标培养德 智 体全面发展,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 教学 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人数 学制及学习方式我校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 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1250 名 ( 含推荐免试生 ) 其中,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 850 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400 名 录取时视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学制三年 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学制二年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学制二年 三 招生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有三个学科门类的 22 个学科专业, 专业硕士学位有三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 除公共管理硕士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 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详情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 报考条件 ( 一 ) 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包括通过成人高校 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 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 经两年或两年以上 (2010 年 9 月 1 日以前毕业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上述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 :A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以上 );B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 由本科院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证明 ) (4)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符合第 (4) 条要求的, 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 年 11 月 14 日 )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5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报考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者不受此限制 6 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 国防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 8 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 二 )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第四条第( 一 ) 款中 1 8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
( 三 )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第四条第( 一 ) 款中 1 8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 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的毕业生方可报考 ) ( 四 )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符合第四条第( 一 ) 款中第 1 4 5 8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 经 5 年或 5 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 报名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逾期不再补办理 ( 一 ) 网上报名考生在网报时间内 (2011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 通过互联网登录到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http://yz.chsi.com.cn), 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 市 ) 报考点, 其它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 ( 市 ) 报考点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在上述报名期间, 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 二 ) 现场确认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 (2011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 )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 现役军人持军官证 文职干部证 ) 本科毕业证书( 应届生凭学生证, 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 ) 确认报考资格, 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 ( 上海市万航渡路 1575 号 ) 进行现场确认, 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 ( 市 自治区 ) 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我校公共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必须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 ( 含推免生 ) 在报名时应全面 客观填写个人信息, 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 录取资格的, 一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 录取资格 ( 三 ) 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 http://yz.chsi.com.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 考试 ( 一 )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 二 ) 考试时间为 2012 年 1 月 7 日 8 日 ( 三 )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 四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 ( 详见招生目录 )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 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 学校提供考试参考书目或大纲 ), 除统考英 俄 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满分各 100 分, 两门业务课满分各 150 分 ( 五 ) 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专业学位初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 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非法学 ) 法硕联考综合( 非法学 ),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 六 ) 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初试科目 :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 英语一 )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 法学 ) 法硕联考综合( 法学 ),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 七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初试科目 : 外国语 ( 英语二 )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其中外国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 八 ) 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 4 月中旬公布,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 九 ) 以同等学力资格 ( 以报名时为准 ) 报考的考生 ( 除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公共管理硕士外 ), 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 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七 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 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 可以申请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届时, 考生可通过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 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 ( 含二级甲等 ) 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 培养费用各类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如下 : ( 一 ) 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 10000 元 ( 二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 ( 非法学 ) 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 10000 元 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每学年培养费为 13000 元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 21000 元 我校从 2011 年 9 月起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加大对第一志愿优秀考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的资助和奖励 获三等及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其奖励金额可抵全额学费 获二等级以上新生或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其奖励金额可抵全额或半额学费 ( 上述奖学金不适用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 具体方案请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 网址 : http://www.law.ac.cn) 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十 录取 ( 一 ) 按照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保证质量 宁缺毋滥 的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 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 ( 含初试和复试 )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 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 二 ) 录取前, 定向 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单位 学校和考生三方之间签署培养合同, 入学时其人事档案 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 ; 其他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 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 十一 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毕业后均回原定向或委托单位 其他毕业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 双向选择 的方式, 落实就业去向, 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二 其他 ( 一 ) 我校全面实施以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 三助 津贴 研究生教育创新专项资金等为主要构成的研究生资助体系, 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困难补助等各类资助 ( 二 ) 除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所有专业 ( 含专业学位 ), 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接受推免生的名额可占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 15% 2011 年起我校对优秀推免生加大奖励力度 奖助标准参照 九 培养费用 的规定 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 ( 三 ) 为适应社会高层次 复合型 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 学校设置法律硕士 ( 法学 ) 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 法律与金融 (2) 法律与国际经济 (3) 刑事法律实务 (4) 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 :(1) 司法行政管理 (2) 行政管理 (3) 社会保障 (4) 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 上述研究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 录取后选择确定 ( 四 ) 报考商学院 ( 金融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保障 ) 政治学研究院( 政治学理论 中外政治制度 ) 政治理论部(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 等院 部的硕士研究生在我校松江校区 ( 龙源路 555 号 ) 就读, 其他学院在我校长宁校区 ( 万航渡路 1575 号 ) 就读 ( 五 )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考生欲购买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 可与上海法律图书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 ( 电话 :021 62071636)
( 六 ) 如在 2012 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 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并及时予以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东方法学网 ( 网址 : http://www.law.ac.cn) 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 七 ) 联系方式如下 : 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 1575 号 17 号楼 103 室联系部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200042 咨询电话 :021-62071885 传真 :021-62071672 邮箱 :y_zsb@163.com 华东政法大学 二 一一年八月 201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知识产权法 ) 院系所 专业代码 名称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06 知识产权学院 030121 知识产权 50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或 203 日语 3621 知识产权法学 4 806 法学综合 ( 知产 ) 806 法学综合 ( 知产 ) 包括 :1 法学基础 ( 宪法学 法理学 ) 2 专业基础 ( 民法学 高等数学任选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