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人 2016 701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 委 ) 公路局,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厅直属各单位, 省交通集团 省航运集团 : 根据 关于做好 2016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粤人社发 2016 86 号 ) 的精神, 结合我省路桥 港航 船舶工程高级 ( 正 副高 )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评审工作的要求, 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
一 报送评审材料时间 ( 一 ) 省路桥 航运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安排 : 受理时间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9 月 25 日 各地市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盖章, 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 ( 委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收齐并核查后, 配合当地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前报至厅人事处 厅不接收各地市申报人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报送的本专业申报材料, 各地市申报人需于 8 月 15 日至 9 月 15 日, 将申报材料提交到各地市交通运输局 ( 委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省直单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按以往途径报送, 受理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9 月 15 日 ( 二 ) 船舶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受理申报评审材料安排 : 受理时间 :2016 年 8 月 15 日至 2016 年 9 月 5 日 申报船舶工程专业的申报材料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于 2016 年 9 月 5 日前报厅人事处 评审材料受理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27 号广东交通大厦 2712 室 2715 室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 二 申报评审条件 2016 年的评审工作继续按原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 广东省工 2
程技术高级工程师 ( 教授级 ) 资格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粤人发 2001 89 号 ) 关于印发广东省路桥 港口航道 水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 粤人职 2000 2 号 ) 关于印发广东省船舶工程专业高 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 ( 粤人职 2000 29 号 ) 等文件规定执行 ( 一 ) 资历条件申报人学历 资历条件执行 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 粤人发 2003 178 号 )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 粤人发 2005 177 号 ) 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 ( 粤人发 2007 197 号 )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高级工班 预备技师 ( 技师 ) 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工作资历计算和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 由此日上推, 凡未满规定年限的, 一律不得申报 在截止日期后取得的业绩成果 发表的论文 考取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 取得的学历 ( 学位 ) 证及职业资格证等, 一律不计入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 二 ) 外语条件申报人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原省人事厅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 粤人发 2007 120 号 ) 的相关规定,2001 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 3
据 并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1)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 (2)2015 年 8 月 31 日年满 50 岁的 ;(3) 在县 ( 不含市辖区 ) 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4) 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或按 2005 年 6 月后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 60% 以上申报正 副高级资格的 ( 三 ) 计算机条件申报人计算机条件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人社发 2010 176 号 ) 及粤人发 2002 81 号 粤人发 2005 177 号有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免考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必备条件 :(1)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2)2015 年 8 月 31 日年满 50 岁的 ;(3) 在县 ( 不含市辖区 ) 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4)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 四 ) 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条件执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等相关政策规定 申报评审时需提供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 五 ) 论文著作条件申报人论文著作条件执行粤人发 2001 89 号 粤人职 2000 2 号 粤人职 2000 29 号及粤人发 2005 300 号文件有关规定, 4
并在此基础上, 结合粤人社规 2015 4 号精神, 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 可降低相应论文要求 : 荣获 1 项广东专利优秀奖 ( 发明人排名前 3) 或荣获 1 项授权发明专利 ( 排名前 3) 的可替代 1 篇论文要求 三 重要说明 ( 一 ) 省外来粤 ( 来粤前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 ) 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按如下规定办理 :1. 从中央部委 外省 ( 市 ) 和军队, 通过组织调动 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粤工作且人事档案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 均可根据我省的职称政策, 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粤人社发 2010 306 号要求, 其在省外 ( 军队 ) 通过人事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须经确认取得我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 方可作为我省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2. 人事档案不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我省高级 ( 副高 正高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除按本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评审材料外, 还须提交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原件 各地市申报材料原件由各地市交通运输局 ( 委 )( 含顺德区 ) 验证后退回 复印件 ( 必须由经办人签名 注明日期并加盖经办人所在单位公章 ); 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 另须提交省外 ( 符合事权层级的政府人社部门 ) 实行以考代评的政策文件 考试报名表 ; 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时获得的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材料等材料 5
( 二 ) 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 ( 分公司 办事处等 ) 专业技术人员, 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 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省评委会评审的, 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后, 评委会方可受理 ( 三 )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 按粤人发 2007 197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 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 ; 晋升时, 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 工作能力 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从取得现岗位职称后起算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专业岗位工作满 1 年以上的, 可申报现岗位同级职称, 不受所属系列 专业的限制 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 同时把原岗位职称 评审表 ( 复印件 ) 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 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 不得用原岗位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申报现岗位职称 ( 四 ) 申报正高级资格的实行全员答辩 面试答辩内容为申报人自我工作简述 回答工作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专业问题, 时间一般控制在每人 20 分钟以内 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 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 五 ) 严格实行 双公示 制度 一是评审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 并同时在所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主要内容为 高级专业技术 6
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不便于张榜和网上公示的其他申报材料应统一 有序放置在会议室等场所对外开放, 以供查验 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 ( 职称 ) 管理部门负责, 接受单位纪检 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应如实注明, 评审材料先行报送, 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 由单位纪检 监察或人事部门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高 ( 中 )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和 网上公示页面打印件 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是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我厅公众网公示, 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接到公示公告后, 应在本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 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公示结束后, 由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 ( 或业务归口主管单位 ) 纪检 ( 监察 ) 或人事部门在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上如实加具意见, 盖公章, 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经公示无异议的, 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按程序办理核准 发证手续 ( 五 ) 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申报职称, 执行原人事部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说明 ( 人职发 1991 17 号 ) 人社部发 2011 90 号文, 以及原省人事厅 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 ( 粤人 7
函 2005 301 号 ) 粤人发 2007 197 号文有关规定 ( 六 ) 结合工作安排, 船舶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将视情委托国务院有关部委或外省进行评审, 请各申报人务必按照本通知关于该专业受理时间进行报送申报材料 ( 七 ) 为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自今年起, 我厅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启用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专业技术人员除报送本通知上述申报材料外, 务必同时通过两个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评审 我厅申报系统为 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58.62.172.115:9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系统为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 ( 网址 :www.gdhrss.gov.cn/zyjsrc/index.jsp) 两个系统填报的内容必须与递交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 评审材料要求 ( 一 ) 申报人必须按照路桥 港航 船舶工程高级 ( 正 副高 )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 1. 广东省交通工程专业申报副( 正 )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移交登记表 1 式 2 份,A4 规格,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电子文档 (Excel 表格 ) 发至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邮箱 gdsjtrsc@163.com, 邮件标题中注明单位 人数 申报专业 2. 送评材料目录单 1 份,A4 规格, 贴在送审材料袋上 3.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1 份 8
4.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1 份, 表内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完整且不得涂改, 用 A4 纸双面打印, 省直单位申报人的评审表须有主管部门盖章, 其他单位申报人的评审表须有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 评审表中外语 计算机合格证号须填写准确, 如属免考或政策倾斜范围, 则写明具体原因 5.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1 式 35 份 ( 可复印, 须有原件 1 份 ),A3 规格, 不装订 评审表 的 单位综合评价意见 和 评审登记表 的 单位审核评价意见 指申请人任现职 ( 指专业技术职务 ) 以来的专业工作业绩 专业技术 ( 学术 ) 水平以及工作表现等内容, 要求填写客观 准确 ( 字数 100 字以上 ) 6. 业绩 成果材料 申报人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 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 成果材料, 包括论文 著作 奖励等方面的证书 证明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从事施工 监理 维修 制造 检测 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等材料 ; 从事工程设计人员须提供设计扉页, 工程规模等证明材料 所有业绩 成果材料合订成册, 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每页加盖公章和核对人签章后提交 业绩 成果材料须与 评审表 评审登记表 所填内容相符 7. 证书 证明材料 申报人提交其学历 ( 学位 ) 非学历教育 资格证 任职资历 外语成绩通知单 计算机成绩通知单 继续教育等证书 证明材料 凡提供复印件的, 须加盖单位验证 9
印章 校验人签字 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通知单须提供原件, 如由于同时申报评审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所持外语成绩 计算机成绩通知单为复印件的, 须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或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部门或考试机构验证盖章 如以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外语专业 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为由申请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免考的, 须在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核验 地市申报人 ( 申报船舶工程专业除外 ) 交各地级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验原件后退回, 将盖有单位验证印章及校验人签字的复印件报送我厅, 省直申报人交原件至我厅核验 以在县 ( 不含市辖区 ) 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为由申请免试外语 计算机的, 需提交本单位是县 ( 不含市辖区 ) 属企事业单位的佐证材料 长期在野外从事公路施工满足外语免考条件的, 须填写 专业从事野外专业技术工作免试职称外语申请表 ( 见附表 ), 并与其他材料一起经评前公示后提交, 所填报的每个项目须附该项目的相关佐证材料, 与申请表一起装订,1 式 2 份 (1 份原件,1 份复印件 ) 8. 各年度或聘用期满 考核登记表 1 式 1 份, 提交复印件的, 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验证 9.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 式 2 份 ( 申报正高级须提交 1 式 15 份 ) 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不得写成工作简历, 需体现本人专业技术水平 A4 纸打印, 由单位审核后加 10
盖公章 10. 贴资格证相片页 1 份, 提交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1 张, 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本人名字, 贴在 贴资格证相片页 上 ( 只贴上端, 便于摘取 ) 11.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普通 ) 1 份, 联系电话填手机号码 12.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 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论文 ( 须发表在有 CN 刊号 ISSN 刊号的专业期刊上 ) 和著作原件 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 ; 提交的论文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 且申报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用彩笔在目录勾出本人所著论文 ; 论文 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的数量原则上须达到粤人发 2001 89 号 粤人职 2000 2 号 29 号文规定的下限 ; 提交的著作应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最高水平, 且申报人须为著作的主要编著者 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报告等, 仅作为实例材料参考, 且须由所在单位验证盖章 13.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 需另外提供按评审材料第 12 点要求所提交的论文正文 该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 目录复印件一份 ( 复印件无需单位盖验核章 ) 请各报送单位将上述论文扫描版 ( 须保存为 PDF 格式 ) 以及 2016 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论文情况登记表 ( 详见附件 ) 电子版汇总刻录成光盘随其他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14. 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审核意 11
见表 1 式 2 份 ( 详见附件 ) 15. 提交申报材料时, 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 ( 档案保管部门 ) 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16.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必须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 17. 申报评审交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承诺书, 由申报人签名确认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必须由经办人签名 注明日期并加盖经办人所在单位公章 ( 二 ) 评审材料一律要求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 ( 不得使用硬纸壳 塑料壳档案盒 ) 密封, 并加盖骑缝章, 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否则不予受理 档案袋底部须用白色纸条打印申报人所在地市 ( 省直单位写单位简称 ) 申报人姓名 申报专业( 如路桥 港航 船舶 ), 并粘贴牢固 ; 如有多袋材料, 则按顺序在专业名称后用数字标示, 如共有 2 袋, 则分别标注 2-1 2-2 ( 三 )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 对照相应资格条件和申报评审办法的规定, 认真客观填报相关表格 ( 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网址 : www.gdhrss.gov.cn), 并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 12
( 过后不得补充 ), 由所在单位审核 公示 评审表中必填栏目必须完整填写, 并如实填报负面情况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 ( 专业 ) 的资格及其名称 凡不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 一经发现并核实, 取消今年申报 ( 或评审通过 ) 的资格, 并从下年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视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五 评审收费根据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 > 的通知 ( 粤人发 2007 35 号 ) 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 ( 粤价函 2013 1026 号 ) 的规定, 高级 ( 正 副高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为 580 元 / 人, 论著鉴定费 200 元 / 人, 按规定应参加面试答辩的 ( 正高级评审实行全员答辩 ), 需缴纳答辩费 140 元 / 人 评审材料符合提交评委会评审要求的, 申报人持我厅开具的 缴款通知书, 到相关银行营业所办理缴款手续 六 证书及材料领取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 各地市申报人的证书及申报材料由当地交通运输局 ( 委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统一领回,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到当地交通运输局 ( 委 )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领取 ; 省直单位按原渠道领回 七 其他评审工作开始后, 公示名单 发证时间等信息皆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发布为准 ( 网址 :www.gdcd.gov.cn; 路径为 : 广 13
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 - 通知公告 ), 请注意查看 联系电话 :020-83730806 附件 :1. 2016 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移交登记表 2. 2016 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移交登记表 3. 申报评审交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承诺书 4. 专业从事野外专业技术工作免试职称外语申请表 5. 2016 年度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论文情况登记表 6. 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审核意见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6 年 6 月 28 日 1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抄送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人力资源 ) 局, 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28 日印发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