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哈尔滨工业大学 ( 深圳 ) 硕士统一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 报名 考试及录取 1.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深圳 ) 硕士统一招生考试各招生学科的报考条件 报名 考试及录取工作均与哈工大校本部要求一致 具体参照 2017 年哈工大硕士统一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 附件 1) 2. 各招生学科考试科目与哈工大校本部各学院对应学科的考试科目相同, 参考书和考试大纲也相同 3. 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复试地点在哈工大校本部 二 培养方式及学制 硕士生采取传统实验室培养 校企联合培养 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的三种培养方式 学制为 2 年或 2.5 年, 由硕士生所在学院在第二学年的 11 月 1 日之前确定各位硕士生学制 三 关于公派出国留学 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 同哈工大校本部要求一致, 请参照哈工大校本部报考须知 四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 硕士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 年 其他类型研究生以及有特殊收费政策的研究生学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深圳 ) 在复试录取阶段确定统一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奖助学金 一等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 19000 元 / 生, 二等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 16000 元 / 生, 三等基本奖助学金额度为每年 11000 元 / 生, 具体评定办法详见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 哈工大深研院发 [2014]25 号 ) 六 报考联系方式 联系人 :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55-86132651 传真 :0755-26033356 通信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 B 栋 202A 室 学生发展处 ( 部 ) 邮编 :518055 电子邮箱 :yzb@hitsz.edu.cn 学院网址 :http://www.hitsz.edu.cn 附件 1 2017 年哈工大硕士统一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一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及相关安排,2017 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 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 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 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 ) 内, 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 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 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 学业成绩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 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 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 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MBA) 只招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 二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2.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包括 :1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2 年 ( 从毕业后到 2017 年 9 月 1 日 ) 以上, 并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至少 10 门课程成绩合格的人员 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在核心或核心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 3.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 公共管理硕士 (MPA) 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从毕业到 2017 年 9 月 1 日, 下同 ); 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 招生学科与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目录按全日制研究生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分别公布 具体招生学科详见各院 ( 系 ) 招生学科目录 目录中所列各院 ( 系 ) 招生计划为参考计划, 全日制招生计划中包含接收推免生的计划, 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学校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院 ( 系 ) 和统一接收部分优秀统考调剂生源 各学科招生人数由相关院 ( 系 ) 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 考生可在网上查阅往年的录取数据作为参考 四 报名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 :2016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网址 :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进行报名 现场确认 :11 月中旬 ( 具体时间由各省招办确定和公布 ) 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的确认时间为 11 月 8 日 -11 日, 地点及有关要求届时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 以下简称 研招网 ) http:// yzb.hit.edu.cn 查询 2. 报考点选择 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点 ( 代码 2301) 仅接受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考生及所有报考我校 单独考试 强军计划 的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 ( 区 市 ) 的报考点 ;; 工商管理硕士 ( 代码 :1251) 公共管理硕士 ( 代码 :1252) 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 ( 市 ) 招生办网站 3. 报名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 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 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 列为统考生 国防生在报名时须在现役军人码 (xyjrm) 一栏中选择 3- 国防生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 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 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 1. 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 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 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 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 初试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4 日 -26 日 初试成绩预计于 2017 年 3 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 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预计于 2017 年 3 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 复试时间预计为 2017 年 3 月下旬 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具体要求以各院 ( 系 ) 确定的为准 复试笔试科目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 同等学
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具体科目由相关院 ( 系 ) 确定 3. 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 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 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 学位证书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其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 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六 录取 我校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 确保质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 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 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 预计发放时间为 6 月中旬 七 关于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 ( 深圳 ) 和哈尔滨工业大学 ( 威海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深圳 ) 和哈尔滨工业大学 ( 威海 ) 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有关两个校区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 深圳校区和威海校区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由校本部相关学科按照 分开报名 统一考试 的原则进行 八 关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 我校 2017 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学科除外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工作按照 定向招生 定向培养 定向就业 和 自愿报考 统一考试 单独划线 择优录取 的原则进行, 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的统一政策确定, 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九 关于报考定向就业 1. 以下类别考生须报考定向就业 : (1) 报考单独考试 强军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 (2)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 代码 :1251) 的考生 ( 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 (3) 其他须保留单位工作关系并报考全日制的考生 ( 含国防生 ); (4) 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 2.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 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 3. 定向就业学生 ( 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 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 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其他事项 1.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 我校将多方面提供调剂信息, 并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2.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3.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在学期间收取学费, 硕士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 年 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4.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普通硕士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 额度分别为 16000 元 13000 元和 8000 元, 具体评定办法以学校录取时公布的文件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5. 我校对于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 6. 本须知有关内容, 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