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簡章 本簡章無發售紙本, 請自行至網頁瀏覽或列印 網路報名後請將報名表格及相關資料寄 / 送至本校 地址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電話 :(02)2322-6048 2322-6038 傳真 :(02)2322-6045 網址 :http://www.ntub.edu.tw/ 報名登錄 / 成績查詢網址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104 年 3 月 30 日本校 104 學年度招生委員會大學部轉學第一次招生會議通過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 重要提醒 本招生考試由日間部與進修推廣部共同辦理, 招生院系 ( 部別 ) 名額以及考試方式 科目參見簡章第 7 至 11 頁 本招生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後將報名資格書面資料 ( 報考需書審學系者併同書審資料 ) 寄 ( 送 ) 達本校, 報名日期 :104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各系報名費用及繳交方式參見簡章第 11 至 12 頁, 報考兩系以上者, 請注意須合計並繳交兩系以上之報名費用 (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得免繳報名費 ) 考生依報名資格報考大學部四年制二或三年級, 但可報名多系, 並於網路報名時明確勾選報考學系 報考二年級會計資訊系或報考三年級企業管理系 資訊管理系者, 因三系於日間部與進修推廣部皆有招生名額, 請考生務必勾選錄取部別志願序 ( 請明確勾選 1 2, 如不考慮另一部別, 該志願序請選擇 ), 若考生成績皆達該系兩部別之最低錄取標準時, 本校招生委員會 ( 以下簡稱本會 ) 將以此志願序作錄取部別之放榜依據, 事關考生權益, 請審慎勾選 例如 : 甲生報考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兩系, 列印出之報名正 副表內容如下 : 報考系別 ( 確實勾選 ) 二年級 ˇ 三年級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商業設計管理系日間部 會計資訊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會計資訊系日間部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ˇ 企業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1 進修推廣部: 2 ) ˇ 資訊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1 ) 注意一 考生依報名資格報考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二或三年級, 但可報名多系 二 報名二年級並勾選報考會計資訊系, 或報名三年級並勾選企業管理系或資訊管理系者, 請務必勾選錄取部別志願序 ( 請勾選 1 2, 如不考慮另一部別, 該志願序請選擇 ), 本招生委員會將以此志願序作各部別之放榜依據, 事關考生權益, 請審慎勾選 即表示 : 甲生若達企業管理系之最低錄取標準時, 以就讀日間部為第一志願 進修推廣部 為第二志願 甲生若達資訊管理系之最低錄取標準時, 僅選擇就讀進修推廣部 注意請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 語系之考生, 除寄送報名表件外, 另須依每系之規定檢附書面審查資料各乙份 ( 參見簡章 第 8 至 10 頁 ) 並列印 書面審查表 [ 參見附件五 ( 第 25 頁 )], 以 A4 規格裝訂成冊 本 會僅就書面審查資料進行編碼與送審, 請考生寄出前謹慎核對資料是否齊全, 經寄出後不 得要求補件或抽換, 亦不退還 招生院系上課地點與上課時間參見簡章第 17 頁 1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 重要日程表 項目日期 招生簡章公告 ( 網路免費下載 ) 即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 ( 星期一 ) 報名作業 逾期不受理, 亦不退費 網路報名 親自送達 / 郵寄 報名資料 104 年 6 月 1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至 104 年 6 月 22 日 ( 星期一 ) 下午 4 時止送達期限為 104 年 6 月 1 日至 104 年 6 月 22 日 1. 郵寄送達 : 以郵戳為憑 2. 親自送達 : 送達期限內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止, 送達本校行政大樓 3 樓教務處 准考證網路下載 104 年 7 月 3 日 ( 星期五 ) 筆試試場公告 104 年 7 月 15 日 ( 星期三 ) 考試 ( 筆試 ) 日期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六 ) 成績單寄發及網路成績查詢 104 年 7 月 30 日 ( 星期四 )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複查成績截止日 104 年 8 月 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4 時止 放榜 104 年 8 月 10 日 ( 星期一 ) 報到 ( 現場報到 ) 104 年 8 月 20 日 ( 星期四 ) 2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簡章目錄 重要提醒 ------------------------------------------------------------------- 1 重要日程表 ------------------------------------------------------------------ 2 壹 招生依據 ------------------------------------------------------------- --- 4 貳 報名資格 ---------------------------------------------------------------- 4 參 招生院系與招生名額 ---------------------------------------------------- 7 肆 考試方式與科目 ------------------------------------------------------------- 8 伍 指定最低錄取標準科目 ------------------------------------------------ 12 陸 報名方式及報名期限 --------------------------------------------------- 12 柒 准考證列印 ------------------------------------------------------- ------ 14 捌 筆試日期與時間 -------------------------------------------------------- 15 玖 成績單寄發及查詢 ----------------------------------------------------- 15 拾 成績複查 --------------------------------------------------------------- 16 拾壹 錄取原則 -------------------------------------------------------------- 16 拾貳 放榜 ------------------------------------------------------------------ 16 拾參 報到 ------------------------------------------------------------------ 17 拾肆 其他事項 ------------------------------------------------------------- 18 拾伍 考生申訴程序及方式 ----------------------------------------------- - 18 附錄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19 附件一 報名正表 ----------------------------------------------------- 20 附件二 報名副表 ----------------------------------------------------- 22 附件三 准考證 ------------------------------------------------------- 24 附件四 報名專用信封 ----------------------------------------------- 25 附件五 書面審查表 ( 報考會資 財金 財稅 商務 企管 應外等六系專用 )--- 27 附件六 成績複查申請書 --------------------------------------------- 29 附件七 國外學歷切結書 -------------------------------------------- 30 附件八 未享退伍軍人身分加分優待切結書 ---------------------------- 31 附件九 授權報到委託書 ------------------------------------------------- 32 附件十 考生申訴書 ------------------------------------------------------- 33 3
壹 招生依據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簡章 依據大學法 大學法施行細則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及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大學部轉學招生規定 奉教育部臺教技 ( 四 ) 字第 1010190484 號函准備查 等之規定, 訂定本簡章 貳 報名資格 : 一 凡具備下列學歷 ( 力 ) 資格條件之一者, 得准予報考本校大學部四年制二 三年 級 : ( 一 )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肄業生, 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得報考二年級 ; 修業滿四個學期以上者, 得 報考三年級 ( 二 )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 境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得報考二或三年級 ( 三 )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二或三年級 : 1.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2. 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 四 ) 年滿 22 歲 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 ( 結 ) 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 修習下列 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 80 學分以上, 持有學分證明, 得報考二或三年級 : 1.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2.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3. 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3 日修正施行 後, 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 102 年 6 月 13 日修正施行前, 已修習本項所定課程學分者, 不受 22 歲年齡之限制 ( 五 )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修滿 36 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二年級, 滿 72 學分者, 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 ( 六 ) 考生除具上述報考資格外, 尚須符合各系性質相近系組之規定, 如下表 : 財經學院管理學院創新經營學院 招生院系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資訊管理系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商業設計管理系 性質相近系別商管類相關學系無商管類或資訊類相關學系無無 4
二 報名資格注意事項 ( 一 ) 有以下情況者, 不得報考本校之轉學考試 : 1. 考量學制不同衍生入學公平性之質疑與學分抵免之困難, 四技與二技學生不得互轉 2. 凡因操行成績不及格經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 不得報考本校轉學招生考試 3. 本校不招收外國學生及陸生轉學 ( 二 ) 持境外學歷 ( 力 ) 證件者, 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中 英文以外之語文, 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 ( 三 ) 僑生必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生身分證明書, 始得以僑生身分登記, 惟其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五條規定, 僑生不得報考進修推廣部 ( 四 ) 現役軍人 現在軍事機關服務人員 軍警校院畢業生 師範校院或教育院系之公費畢業生及有實習或服務 ( 服役 ) 規定等各種特殊身分人員, 能否報考及就讀, 悉由所屬管轄機關規範 考生請按所屬管轄機關規定辦妥手續, 取得正式許可, 始可報考 ( 報名時不須繳附 ) 如經錄取, 未能於當學年度註冊入學, 視同放棄, 本校不予保留入學資格 ( 五 ) 退伍軍人身分之資格審查 : 1. 凡以退伍軍人身分報考之考生, 須繳交有關證明文件, 始得依各該項身分考生升學優待法規規定辦理, 否則概依普通身分考生不予優待 [ 參見附表一 退伍軍人身分應繳交證件一覽表 ( 第 6 頁 )] 2. 網路報名時謹慎勾選身分代碼, 列印出報名表正 副表後, 將所須繳交之證件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 及填寫 未享退伍軍人身分加分優待切結書 [ 參見附件八 ( 第 30 頁 )] 如未將所須證件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者,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繳且不得享加分優待 3. 考生經本會審查後, 符合退伍軍人身分資格者, 始得依規定享有加分優待 [ 參見附表二 退伍軍人報考優待標準一覽表 ( 第 6 頁 )] ( 六 ) 經錄取之轉學生, 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註冊入學者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辦理學分抵免, 逾期不予受理, 若因學分抵免不足, 需延長修業年限, 概依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 七 ) 考生錄取後, 經發現與報名資格不符者, 一律取消其錄取及入學資格, 考生不得異議 5
附表一 退伍軍人身分應繳交證件一覽表 身分類別應繳交證件 ( 影本 ) 備註 退伍軍人 ( 含替代役 ) 1. 軍官 : 繳交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及初任官人事命令 初任官任官令或軍事校院畢業 ( 結 ) 業證書 2. 士官 士兵 : 繳交各主管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3. 替代役 : 繳交內政部核發退役證明文件 附表二退伍軍人報考優待標準一覽表 1. 曾以退伍軍人身分報考經加分優待錄取者, 無論是否已註冊入學, 均不得再享受加分優待 2. 網路報名時謹慎勾選身分代碼, 列印出報名表正 副表後, 將所須繳交之證件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 及填寫 未享退伍軍人身分加分優待切結書 3. 左列證件如遺失, 經權責單位核發之遺失證明書可視同原始證件 ( 權責單位 : 校尉官及士官兵為縣市後備指揮部 ) 4. 服役 5 年以上之志願役軍 士官, 須附繳初任人事命令或初任任官令或軍校畢 ( 結 ) 業證書影本 ; 病殘服兵役退伍人員應繳撫卹令影本 5. 凡 在營服役 10 年以上 之退伍軍人, 於錄取註冊入學後, 請與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025 臺北市忠孝東路五段 222 號 ) 就學就業處聯繫, 以憑寄送輔導有關資料 特種身分名稱代碼特種身分考生種類加分比例 退伍軍人 ( 含替代役 ) 01 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退伍後未滿一年者 加計總成績 25%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退伍後一年以上, 未滿二年者 加計總成績 20% 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退伍後二年以上, 未滿三年者 加計總成績 15% 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退伍後三年以上, 未滿五年者 加計總成績 10% 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退伍後未滿一年者 加計總成績 20% 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退伍後一年以上, 未滿二年者 加計總成績 15% 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退伍後二年以上, 未滿三年者 加計總成績 10% 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退伍後三年以上, 未滿五年者 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退伍後未滿一年者 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退伍後一年以上, 未滿二年者 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退伍後二年以上, 未滿三年者 加計總成績 5% 加計總成績 15% 加計總成績 10% 加計總成績 5% 6
特種身分名稱 代碼 特種身分考生種類 加分比例 12 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退伍後三年以上, 未滿五年者 加計總成績 3% 13 在營服役 ( 含替代役 ) 期間未滿三年, 已達義務役法定期間者 ( 不含服補充兵及國民兵役者 ) 且 加計總成績 5% 退伍軍人退伍後未滿三年者 在營服現役 ( 含替代役 ) 期間因作戰或因公成 ( 含替代役 ) 14 殘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 領有撫卹證明, 於加計總成績 25% 免役 除役後未滿五年者 在營服現役 ( 含替代役 ) 期間因病成殘不堪服 15 役而免役或除役, 領有撫卹證明, 於免役 除役後未滿五年者 加計總成績 5% 退伍軍人退伍時間之說明如下 : 1. 退伍後未滿一年之退伍時間為 103 年 6 月 1 日至 104 年 6 月 22 日 2. 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之退伍時間為 102 年 6 月 1 日至 103 年 5 月 31 日 3. 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之退伍時間為 101 年 6 月 1 日至 102 年 5 月 31 日 4. 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之退伍時間為 99 年 6 月 1 日至 101 年 5 月 31 日 5. 99 年 5 月 31 日 ( 含 ) 以前退伍之退伍軍人, 不予加分優待 三 本會辦理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四年制轉學考試入學招生, 依個人資料保護 法規定, 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在辦理招生事務之目的下, 進行處理及運用 本會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 妥善保管考生個人資料, 僅提供相關工作 目的使用 凡報名本招生者, 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會, 得將自考生報名參加本招生 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 運用於本招生事務使用, 並同意本會提供其報 名資料及成績予考生本人及辦理新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 參 招生院系與招生名額 : 校區 學院 一 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 招生學系 一般生 招生名額 註 1 日間部進修推廣部 退伍軍人 ( 外加名額 ) 註 2 一般生 退伍軍人 ( 外加名額 ) 註 2 備註 臺北校區 桃園校區 財經學院 管理學院創新經營學院 會計資訊系財政稅務系國際商務系 1 1 2 1 1 1 1 1 註 1 左列係為暫訂之招生名額 ; 各系實際招生名額, 以考試 (104 年 7 月 18 日 ) 當日之實際缺額為準 企業管理系 2 1 應用外語系 1 1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1 1 商業設計管理系 1 1 合計 9 7 1 1 註 2 依據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之規定, 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為限, 其計算遇小數點時, 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7
二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 校區 臺北校區 學院 財經學院 管理學院 招生學系 一般生 招生名額 註 1 日間部進修推廣部 退伍軍人 ( 外加名額 ) 註 2 一般生 退伍軍人 ( 外加名額 ) 註 2 備註 會計資訊系 2 1 註 1 左列係為暫訂之招生名額 ; 各系實際招 財務金融系 1 1 生名額, 以考試 (104 財政稅務系 1 1 年 7 月 18 日 ) 當日之實際缺額為準 國際商務系 註 2 依據退伍軍人報 2 1 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 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應用外語系 3 1 4 1 1 1 1 7 1 1 待辦法之規定, 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為限, 其計算遇小數點時, 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合計 14 7 8 2 肆 考試方式與科目 : 系別 一 四技二年級採計項目與方式 會計資訊系 ( 日間部 ) 財政稅務系 ( 日間部 ) 國際商務系 ( 日間部 ) 筆試書面審查同分參酌 科目 ( 一 ) 權重科目 ( 二 ) 權重繳交資料權重 初級會計學 60% -- -- -- -- -- -- 英文 50% --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例如 : 曾就讀高職含總平均及排名百分比之歷年成績單 證照證明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40% 比序 1. 初級會計學 2. 書面審查 100% -- 50% 1. 英文 2. 書面審查 8
系別 採計項目與方式 企業管理系 ( 日間部 ) 應用外語系 ( 日間部 )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 日間部 ) 筆試書面審查同分參酌 科目 ( 一 ) 權重科目 ( 二 ) 權重繳交資料權重 -- -- -- -- 翻譯 ( 中翻英英翻中 ) 30% 聽力測驗 30%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在學期間歷年獎懲紀錄 競賽成績 證照 專題製作及學術作品 ) 1. 三年內英文證照 (TOEIC GEPT TOEFL IELTS BULATS) 等相關語言能力證明 2. 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 設計概論 50% 英文 50% -- -- 比序 100% -- 40% 1. 聽力測驗 2. 翻譯 3. 書面審查 1. 設計概論 2. 英文 商業設計管理系 ( 日間部 ) 會計資訊系 ( 進修推廣部 ) 管理學 50% 設計概論 50% -- -- 初級會計學 60% --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40% 1. 管理學 2. 設計概論 1. 初級會計學 2. 書面審查 二 四技三年級 系別 採計項目與方式 會計資訊系 ( 日間部 ) 財務金融系 ( 日間部 ) 筆試 書面審查 科目 ( 一 ) 權重科目 ( 二 ) 權重繳交資料權重 中級會計學 60% -- -- -- -- --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財金專業證照 優先考慮 相關競賽證明等 ) 40% 同分參酌比序 1. 中級會計學 2. 書面審查 100% -- 9
系別 採計項目與方式 財政稅務系 ( 日間部 ) 國際商務系 ( 日間部 ) 企業管理系 ( 日間部 ) 筆試 書面審查 科目 ( 一 ) 權重科目 ( 二 ) 權重繳交資料權重 -- -- -- -- 英文 50% -- -- -- -- --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例如 : 曾就讀高職含總平均及排名百分比之歷年成績單 證照證明 )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在學期間歷年獎懲紀錄 競賽成績 證照 專題製作及學術作品 ) 同分參酌比序 100% -- 50% 1. 英文 2. 書面審查 100% -- 資訊管理系 ( 日間部 ) 管理資訊系統 100% -- -- -- -- -- 應用外語系 ( 日間部 ) 企業管理系 ( 進修推廣部 ) 英文作文 30% 口說測驗 30% -- -- -- -- 1. 三年內英文證照 (TOEIC GEPT TOEFL IELTS BULATS) 等相關語言能力證明 2. 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 1. 履歷自傳 ( 含成長背景 學習計畫 求學經歷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2. 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 在學期間歷年獎懲紀錄 競賽成績 證照 專題製作及學術作品 ) 40% 1. 口說測驗 2. 英文作文 3. 書面審查 100% -- 資訊管理系 ( 進修推廣部 ) 管理資訊系統 100% -- -- -- -- -- 10
伍 指定最低錄取標準科目 : 各系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會依考試成績及各系性質另訂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若因 成績未達各系所訂最低錄取標準者, 雖有名額亦不錄取 各系最低錄取標準如下 : 校區學院招生院系最低錄取標準 會計資訊系 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 臺北校區 財經學院 財務金融系財政稅務系 書面審查須達最低錄取標準書面審查須達最低錄取標準 國際商務系 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 臺北校區 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系資訊管理系應用外語系 書面審查須達最低錄取標準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 桃園校區 創新經營學院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商業設計管理系 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筆試科目須達最低錄取標準 陸 報名方式及報名期限 : 一 報名前請先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 ( 一 ) 登錄網址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 二 ) 上網報名登錄期限 :104 年 6 月 1 日 ( 星期一 ) 上午 9 時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 ( 星期一 ) 下午 4 時止 二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為全日 24 小時開放, 為避免報名網路壅塞, 請考生儘早上網報名, 逾期概不受理, 亦不退費 三 網路報名後將報名資格書面資料 ( 報考需書審學系者併同書審資料 ) 送達本校, 期限日期 :104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一 ) 通訊送達 : 以郵戳為憑 ( 二 ) 親自送達 : 請於報名期限內之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 送達本校行政大樓 3 樓教務處, 收件截止時間 104 年 6 月 22 日下午 5 時 四 報名費參見 各學系報名費用一覽表 ( 第 12 頁 ), 網路完成報名後, 將會產生一組臺灣銀行虛擬帳號之繳費單, 報名費繳費期限 : 自網路報名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止, 未繳報名費者, 不予受理 五 考生報名後可依繳費單之個人虛擬 繳款帳號 及其繳款金額, 以 ATM 轉帳 ( 臺灣銀行代碼 :004) 跨行匯款 臨櫃繳款或超商繳費( 手續費由考生支付 ) 等方式繳交報名費, 繳費後請考生自行確認是否扣款成功並留存繳費收據 11
六 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 不含中低收入戶證明及清寒證明 ) 免繳報名費, 考生應檢 附證明影本 ( 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背面 ), 未附證明者不予減免 七 各學系報名費用一覽表 : 招生系別 報名費用 招生系別 報名費用 會計資訊系 1,200 元 資訊管理系 600 元 財務金融系 600 元 應用外語系 1,200 元 財政稅務系 600 元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1,200 元 國際商務系 1,200 元 商業設計管理系 1,200 元 企業管理系 600 元 八 報名流程 : 登入系統 1 登錄網址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依欲考試年級進入報名系統, 新登入帳號為身分證字號, 密碼自行設定 2 輸入資料時若遇需造字的情形, 請先以 # 代替, 待列印後以正楷書寫 3 輸入報名資料後, 考生仍可修改個人報名資料 4 當按下 確認報名 鍵後, 報考之系所組別等欄位均無法更改, 請各位考生仔細核對後送出資料 輸入報名資料 確認資料 5 確認資料後, 請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列印報名表 ( 正 副表 證件黏貼於本表背面 ) 書面審查表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專用 ) 及郵寄信封封面 6 報名表上需黏貼二吋照片, 核對報名表後請考生親筆簽名 ( 勿用鉛筆 ) 並自行準備標準回郵信封 1 個, 以作為郵寄成績單之用, 並以正楷填寫收件人姓名及回郵地址 7 繳交網路銀行 ATM 匯款或便利商店等繳費證明影 ( 正 ) 本, 但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免繳報名費 繳費 列印報名表件 掛號郵寄或親自 ( 委託 ) 送達 8 請考生於報名表副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繳費收據正本等, 其他學歷證件 歷年成績單 兵役證明 未享退伍軍人身分加分優待切結書 低收入戶證明.. 等, 請以 A4 格式影印後裝訂或黏貼於背面 9 將報名表正表與副表 ( 含其他證明表件 ) 書面審查表與自傳等資料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 ) 貼好 12 元限時專送郵資之回郵信封 1 個等, 依序放入 B4 信封內, 郵寄或親自 ( 委託 ) 送本校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大學部轉學招生行政組 10 如表件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而無法完成報名者, 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所繳報名費一概不予退還, 請於郵寄 / 送達前再核對確認 12
九 報名應繳證件 : 依考生身分繳交, 黏貼或裝訂於報名表副表背面 [ 參見附件二 ( 第 21 頁 )] 證件身分 身分證影本 照片 成績單 學生證影本 ( 加蓋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註冊章 ) 修業證明書 學歷證件 在校生 ˇ ˇ ˇ ˇ 休學生 ˇ ˇ ˇ 休學證明書 退學生 ˇ ˇ ˇ ˇ 畢業生 ˇ ˇ ˇ 空中大學全修生 備 註 十 注意事項 : 13 畢業證書 ( 影本 ) ˇ ˇ ˇ 學分證明 1. 退學生資格限制參見 報名資格注意事項 ( 第 5 頁 ) 2. 凡以同等學力 特種身分報考者, 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 一 ) 考生網路報名登錄之通訊地址 電話號碼及 E-mail 資料應正確, 並保持電 話暢通, 若因無法通知而致延誤重要事項, 其後果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 二 ) 考生依報名資格報考大學部四年制二或三年級, 但可報名多系, 請考生自 行考量各學系考試科目及時間, 未能同時應考者由考生自行負責, 不得要 求退費或更改報名學系 ( 三 ) 各系報名費用參見簡章第 12 頁, 報考兩系以上者, 請注意須合計並繳交兩 系以上之報名費用 重複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 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之書審資料可合併裝袋寄送, 但 須依報考學系分別裝訂 ( 四 ) 報名資料寄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 考生無論錄取與否, 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 五 ) 考生經確認報名後, 若經複審作業或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者, 應取消其 報名資格或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學系或 退報名費 ( 六 ) 持境外學歷 ( 力 ) 證件 ( 經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大學 專科學校 ) 報考者, 考生應於報名時, 繳交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境外學歷 ( 力 ) 證件影本 如經查證不實, 或不符教育部採認之規定時, 逕行取消其入學資格或予以 退學處分 柒 准考證列印 : 由應考人自行於網路列印, 於考試時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如身分 證 學生證 駕照 護照 等 ) 正本入場應試 : 一 經審查合格之應考人, 請於 104 年 7 月 3 日 ( 星期五 ) 起, 至招生報名網站 ( 網 址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密碼後, 即可自 行以 A4 紙列印准考證 ( 黑白或彩色列印皆可 ) 無法列印之考生, 請撥服務電 話 :(02)2322-6048 洽詢
二 考生請仔細核對准考證上各項資料, 若有錯誤, 應於考試前一日以書面傳真方式向本校會申請更正, 並於次日重新列印正確之准考證應試, 否則影響權益, 由考生自行負責且不得有異議 傳真號碼 :(02)2322-6045 捌 筆試日期及時間 : 一 日期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六 ) 二 地點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 三 時間 : 本校接受報名多系, 各系考試科目筆試時間暫訂如下表列, 並於確認考生選考科目後, 調整各科目考試節次, 於 104 年 7 月 3 日開放准考證網路下載時同步公告 節次筆試時間筆試科目報考系別 第一節 08:30~09:30 英文管理資訊系統 國際商務系 資訊管理 系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第二節 09:50~10:50 翻譯英文作文應用外語系 第三節 11:10~12:10 聽力測驗口說測驗應用外語系 第四節 13:30~14:30 管理學設計概論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商 業設計管理系 第五節 14:50~15:50 初級會計學中級會計學會計資訊系 備 註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企業管理系無筆試 四 注意事項 : ( 一 ) 試場地點於 104 年 7 月 1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3 時在本校穿堂及網站公布, 試場於考試前不開放查看, 請於筆試當日提前 20 分鐘查看 ( 二 ) 考生應試時, 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如身分證 學生證 駕照 等 ) 正本入場應試, 並請攜帶 2B 鉛筆及原子筆 ( 三 ) 考生不得攜帶手機 計算機 英語翻譯機及通訊設備等進入考場, 考試科目若需計算機將由本校統一發給 ( 四 ) 在考試日期前, 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 請注意收聽廣播或電視台發佈緊急措施消息 玖 成績單寄發及成績查詢 : 成績單將於 104 年 7 月 30 日 ( 星期四 ) 寄發, 考生可於當日起至本校網站 https://study.ntub.edu.tw/imt1/index.asp 連結系統輸入報考號碼及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詢成績 14
拾 成績複查 : 一 一律採傳真方式申請, 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請填妥附件六 成績複查申請表 連同購買郵政匯票影本, 於 103 年 7 月 31 日 ( 星期五 ) 上午 10 時起至 8 月 5 日 ( 星期三 ) 下午 4 時止傳真至本會辦理複查, 並以電話確認, 逾期不予受理 傳真 :(02)2322-6045 電話:(02)2322-6048 二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 若所付之申請複查費用不足, 本會得不予受理 三 請將郵政匯票 ( 受款人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及貼足 12 元限時郵資之回郵信封 ( 請自行填妥收件人姓名 地址及郵遞區號 ) 於 104 年 8 月 5 日 ( 星期三 ) 前以限時掛號 ( 郵戳為憑 ) 寄至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招生委員會大學部轉學招生行政組收, 否則不予書面答覆 四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複查成績以複查成績是否加總有誤 是否漏閱及成績登錄是否錯誤為範圍, 不得提出資料重審 試卷重閱及調閱或影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及其他有關考試資料 五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致使錄取情形有所異動, 考生不得異議 拾壹 錄取原則 : 拾貳 放榜 : 一 各系之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會訂定, 依招生名額錄取正取生, 實際錄取名額視考生成績而定, 最多不得超過招生名額 ; 各系得依考試成績及各系性質另訂指定科目最低錄取標準, 考生若因指定科目之成績未達各系所訂最低錄取標準者, 雖有名額亦不錄取 二 正取生報到後如尚有缺額, 由備取生依名次順序遞補, 各系得錄取備取生若干名, 其名額由本會視考生成績決定之 三 退伍軍人原始總分已達一般生最低錄取標準者, 以招生名額內錄取, 若以優待加分後達外加名額最低錄取標準時, 以外加名額錄取 四 考生成績若有一科零分或缺考者, 總分雖達最低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五 各系別錄取學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分相同者, 則依本簡章第肆條 考試方式與科目 表內 同分參酌比序 之科目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 若參酌至最後一項仍相同時, 得增額錄取並報教育部核備, 備取生遞補時亦同 各系正 備取生名單預定於 104 年 8 月 10 日 ( 星期一 ) 在本校網站 (http://www.ntub.edu.tw) 公告, 不另行寄發報到通知單, 請考生自行注意網路公告並依公告訊息辦理報到手續 ( 本校得視實際作業情形, 提前或延後放榜, 請隨時留意本校網站公告事項 ) 15
拾參 報到 : 各系正 備取生須在規定時間由本人親自或委託一人代理至本校辦理報到手續 因 故無法親自辦理報到者, 可填具 附件九 授權報到委託書 ( 第 31 頁 ) 委託他人 辦理 ; 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學生為限, 需備妥報名學生應帶證件與身分證件, 始得 承認分發資格, 惟報名學生不得委託其他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違者不予受 理 凡逾時未報到者, 視同放棄資格,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手續 一 正取生 ( 一 ) 請於 104 年 8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上午 9 時前於本校承曦樓 10 樓國際會 議廳辦理現場報到手續 ( 二 ) 正取生若同時錄取多系時, 僅得擇一系辦理正取報到手續 ; 正取生若同 時獲備取於其他系時, 考生已辦理正取報到手續者, 視同放棄其他系備 取遞補資格, 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 三 ) 逾期未報到者, 取消該系之正取資格 若該系列有備取生者, 其缺額由 二 備取生 備取生依序遞補 ( 一 ) 請於 104 年 8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上午 11 時前於本校承曦樓 10 樓國際 會議廳辦理現場報到手續, 以正取生報到完畢後之缺額依名次順序遞補 至該系額滿為止 ( 二 ) 備取生擇一系辦理備取報到手續後, 視同放棄其他系備取遞補資格, 事 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 三 ) 逾期未報到者, 取消該系之備取資格, 由該名次後一位之備取生依序遞 補 三 繳驗之證件若與報名填列之資料不符或有假冒 偽造 抄襲等情事時取消錄取 資格 ; 經註冊入學後發現者, 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 畢業離校後者, 則開除學籍, 並專案報請教育部備查 四 繳驗 ( 交 ) 證件 : 1. 本次轉學考成績單正本繳驗 2. 身分證正本 影本 3. 學歷證件 ( 畢業證書或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 選擇同時就讀致無法辦理退學或休學者, 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 正本繳驗影本繳交 繳交 4. 兩吋相片 2 張繳交 5. 其他因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而需繳交之資格證明 ( 如現役軍人准考證明 等 ) 繳交 16
拾肆 其他事項 : 一 本簡章僅提供網路免費下載, 請考生至本校招生資訊轉學招生網頁專區下載使用 (http://www.ntub.edu.tw) 二 本校學雜費收費標準請至本校網頁下載參考 ( 首頁 / 校務財務暨學雜費公開專區 / 學雜費資訊 ) 三 有關考生入學後學分抵免規定請至至本校網頁下載參考 ( 首頁 / 教務處 / 教務法規 / 考試暨成績 / 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 ) 四 考生欲了解招生各系相關資訊 ( 含各系設定之語文能力與專業證照畢業門檻 ), 請至本校網站 (http://www.ntub.edu.tw) 連結查詢 招生各系諮詢電話如下 : 系別電話系別電話會計資訊系 (02)2322-6368 資訊管理系 (02)2322-6413 財務金融系 (02)2322-6376 應用外語系 (02)2322-6418 財政稅務系 (02)2322-6385 國際商務系 (02)2322-6391 企業管理系 (02)2322-6339 商業設計管理系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 (03)450-6333 轉 8151 (03)450-6333 轉 8141 五 本招生簡章未盡事宜或試務糾紛, 悉依據本校學則 本會決議及招生辦法等相 關規定辦理 六 招生院系上課地點與時間 : ( 一 ) 臺北校區及桃園校區上課地點 : 1. 臺北校區 ( 財經學院 管理學院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2. 桃園校區 ( 創新經營學院 ):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 100 號 ( 二 ) 日間部及進修推廣部上課時間 : 拾伍 考生申訴程序及方式 : 1. 日間部 : 星期一至星期五 8:10~18:05 2. 進修推廣部 : 星期一至星期五 18:30~21:50, 並得視情況於週六排課 一 考生對本項招生考試認有損及其權益時, 得於錄取名單公告次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訴 ( 附件十 第 32 頁 ), 本會必要時得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處理, 並於受理後一個月內正式答復 考生對於本會處理申訴之結果若有不服, 得依程序再提行政救濟 二 考生之申訴案如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 ( 一 ) 申訴內容於招生相關法令或招生簡章內已有明確規範者 ( 二 ) 不具名申訴者 ( 三 ) 逾期申訴者 17
附錄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一 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每節考試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入場, 已入場應試, 三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反本條規定者, 取銷該節 該科目之考試資格 考生如因生 心理特殊情況, 需提前於三十分鐘內出場者, 得由監試協同試務辦公室人員權宜處理, 不受本條出場時間之限制 二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如身分證 學生證 駕照 護照 等 ) 正本入場應試, 准考證未帶或遺失者, 第一節考試前半小時得向招生委員會行政組申請補發 ( 一次為限 ), 逾時不再補發 未帶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入場, 如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准予應試, 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 仍未送達, 則該節應試科目扣三分, 扣分以一次為限 三 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 准考證 座位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查對, 未經查明前, 不得作答, 違者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四 考生除應試必要之文具 橡皮擦 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 尺及修正液外, 不得自行攜帶計算器 ( 由招生委員會提供 ) 書刊 簿籍 紙張 發聲設備 ( 如鬧鈴 手錶 筆 ) 通訊設備 ( 如呼叫器 行動電話 ) 電子翻譯機 個人數位助理 (PDA) 具儲存媒體之電子設備, 或任何足以影響考試公平性之物品入場應試, 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五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 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六 考生應在答案卷上規定之作答範圍內書寫答案, 不得在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文件上抄寫題目或答案, 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七 考生不得撕去答案卷 ( 卡 ) 上之座位號碼 拆閱答案卷彌封, 將答案卷 ( 卡 ) 污損 摺疊 卷角 撕毀 或書寫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八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窺視, 違者初次予以警告, 經警告不理者, 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九 考生不得有傳遞 夾帶 交換答案卷 自誦或以暗號告人答案 相互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有關考生該科不予計分, 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 考生不得在試場內吸煙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警告, 經警告無效時即請其出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一 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答案卷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二 考生已交卷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 考生於每節考試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卷, 違者該科扣二分, 其後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 除收回試卷外, 再扣三分, 情節重大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四 考生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強行攜出場外,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五 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混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其有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十六 考生不得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 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 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七 考生答案卷若有遺失, 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行到場補考, 拒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八 考生如有違反本辦法所列之各項規定或未列之其他舞弊行為或特殊事故時, 均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後提請招生委員會處理 18
附件一 (1) 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表 ( 正表 ) 報考號碼 姓名 通訊處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請貼脫帽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電話 ( ) 考生手機 E-mail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二年級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商業設計管理系日間部 會計資訊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身心障礙考生 ( 請勾選 ) 檢附資料 切結事項 考生簽名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 年級 ( 肄業 ) 畢業 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 月 日入伍, 年 月 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多重障礙 肢體障礙 聽覺障礙 視覺障礙 腦性痲痺 其他請求服務事項 ( 請列示 ): ( 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1. 報名表 ( 正 副表 ): 應正楷填寫, 親自簽名並貼妥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請黏貼在報名表副表上 ) 3. 學生證或學歷證件 : 繳交影印本即可 ( 請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上 ) 4. 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 ( 請黏貼在報名表副表上 ) 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5. 歷年成績單 : 含總平均 排名百分比 操行成績 6. 附標準回郵信封 1 個 : 寄發成績單之用, 請詳細書寫收信人姓名及地址, 並黏貼限時專送 12 元郵票 7. 書審資料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考生必繳 )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經本人詳實核對無誤, 並切結若有不實, 本人願接受招生委員會處置, 若註冊入學後始發現, 則以退學論, 絕無異議 考生親自簽名 : 註 : 1.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或確認 ( 報考號碼欄除外 ) 2. 請將報名有關證件依上列次序排列, 並將左上角對齊, 以迴紋針夾好 3.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 : (1) 每科目之考試時間依一般考試時間再延長二十分鐘, 但二科目間之休息時間減為十分鐘 (2) 以原答案卡放大二倍後之影印本或以空白答案紙供考生作答選擇題 (3) 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4) 提供視障考生影印放大 1.5 倍之試題 以上方式由招生委員會試務組依各考生之功能性障礙審定其一或多種方式為之 處理程序 1. 審查證件 2. 資料核對 3. 報名費 4. 編准考證號碼審查結果 合格 不合格 19
附件一 (2)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表 ( 正表 ) 報考號碼 姓名 通訊處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請貼脫帽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電話 ( ) 考生手機 E-mail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三年級 會計資訊系日間部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資訊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身心障礙考生 ( 請勾選 ) 檢附資料 切結事項 考生簽名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 年級 ( 肄業 ) 畢業 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 月 日入伍, 年 月 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多重障礙 肢體障礙 聽覺障礙 視覺障礙 腦性痲痺 其他請求服務事項 ( 請列示 ): ( 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1. 報名表 ( 正 副表 ): 應正楷填寫, 親自簽名並貼妥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請黏貼在報名表副表上 ) 3. 學生證或學歷證件 : 繳交影印本即可 ( 請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上 ) 4. 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 ( 請黏貼在報名表副表上 ) 或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5. 歷年成績單 : 含總平均 排名百分比 操行成績 6. 附標準回郵信封 1 個 : 寄發成績單之用, 請詳細書寫收信人姓名及地址, 並黏貼限時專送 12 元郵票 7. 書審資料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考生必繳 ) 本表所填各項資料及所附文件均經本人詳實核對無誤, 並切結若有不實, 本人願接受招生委員會處置, 若註冊入學後始發現, 則以退學論, 絕無異議 考生親自簽名 : 註 : 1.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或確認 ( 報考號碼欄除外 ) 2. 請將報名有關證件依上列次序排列, 並將左上角對齊, 以迴紋針夾好 3. 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項目 : (1) 每科目之考試時間依一般考試時間再延長二十分鐘, 但二科目間之休息時間減為十分鐘 (2) 以原答案卡放大二倍後之影印本或以空白答案紙供考生作答選擇題 (3) 提早五分鐘進入試場準備 (4) 提供視障考生影印放大 1.5 倍之試題 以上方式由招生委員會試務組依各考生之功能性障礙審定其一或多種方式為之 處理程序 1. 審查證件 2. 資料核對 3. 報名費 4. 編准考證號碼審查結果 合格 不合格 20
附表二 (1) 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表 ( 副表 ) 報考號碼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姓名 通訊處 E-mail 二年級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身心障礙考生 ( 請勾選 )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電話 ( ) 考生手機 請貼 脫帽 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 商業設計管理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日間部 會計資訊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 年級 ( 肄業 ) 畢業 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 月 日入伍, 年 月 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多重障礙 肢體障礙 聽覺障礙 視覺障礙 腦性痲痺 其他請求服務事項 ( 請列示 ): ( 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註 : 1.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 ( 報考號碼欄除外 ) 繳費收據正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 請浮貼 -------------------- ( 在校生 ) 學生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 在校生 ) 學生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 請浮貼 -------------------- 其他學歷證件 歷年成績單 兵役證明 退伍軍人考生聲明書 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考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請黏貼或裝訂於本表背面 21
附表二 (2)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表 ( 副表 ) 報考號碼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姓名 通訊處 E-mail 三年級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身心障礙考生 ( 請勾選 )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電話 ( ) 考生手機 請貼 脫帽 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會計資訊系日間部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資訊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 年級 ( 肄業 ) 畢業 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 月 日入伍, 年 月 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多重障礙 肢體障礙 聽覺障礙 視覺障礙 腦性痲痺 其他請求服務事項 ( 請列示 ): ( 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註 : 1.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 ( 報考號碼欄除外 ) 繳費收據正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 請浮貼 -------------------- ( 在校生 ) 學生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 在校生 ) 學生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 請浮貼 ------------------- ----------------- 請浮貼 -------------------- 其他學歷證件 歷年成績單 兵役證明 退伍軍人考生聲明書 低收入戶證明 身心障礙考生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 請黏貼或裝訂於本表背面 22
附件三 ( 開放網路下載期間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 考試地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 考試時間 104 年 7 月 18 日 ( 星期六 ) 准 准考證號碼 ( 考生勿填 ) 考生姓名 ( 考生勿填 ) 考 請自行黏貼兩吋脫帽近照 報考學系 : ( 考生勿填 ) 考試時間與科目 : ( 考生勿填 ) 證 考生應試時, 應詳讀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並攜帶本准考證及身分證件備查 本表請填寫並貼妥相片連同報名資料寄送本校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一 考生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 每節考試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入場, 已入場應試, 三十分鐘內不得出場 違反本條規定者, 取銷該節 該科目之考試資格 考生如因生 心理特殊情況, 需提前於三十分鐘內出場者, 得由監試協同試務辦公室人員權宜處理, 不受本條出場時間之限制 二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及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如身分證 學生證 駕照 護照 等 ) 正本入場應試, 准考證未帶或遺失者, 第一節考試前半小時得向本招生委員會業務組申請補發 ( 一次為限 ), 逾時不再補發 未帶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入場, 如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 准予應試, 至當節考試結束鈴 ( 鐘 ) 聲響畢前, 仍未送達, 則該節應試科目扣三分, 扣分以一次為限 三 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 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卷 准考證 座位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 如有不同, 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查對, 未經查明前, 不得作答, 違者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四 考生除應試必要之文具 橡皮擦 無色透明無文字墊板 尺及修正液外, 不得自行攜帶計算器 ( 由招生委員會提供 ) 書刊 簿籍 紙張 發聲設備 ( 如鬧鈴 手錶 筆 ) 通訊設備 ( 如呼叫器 行動電話 ) 電子翻譯機 個人數位助理 (PDA) 具儲存媒體之電子設備, 或任何足以影響考試公平性之物品入場應試, 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五 考生在考試進行中, 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得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六 考生應在答案卷上規定之作答範圍內書寫答案, 不得在准考證或身分證明文件上抄寫題目或答案, 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理 七 考生不得撕去答案卷 ( 卡 ) 上之座位號碼 拆閱答案卷彌封, 將答案卷 ( 卡 ) 污損 摺疊 卷角 撕毀 或書寫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 符號, 違者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八 考生不得左顧右盼 相互交談, 意圖窺視他人答案或便利他人窺視, 違者初次予以警告, 經警告不理者, 該科視情節輕重予以扣分 九 考生不得有傳遞 夾帶 交換答案卷 自誦或以暗號告人答案 相互抄襲等舞弊情事, 違者有關考生該科不予計分, 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 考生不得在試場內吸煙或擾亂試場秩序影響他人作答, 違者初次予以警告, 經警告無效時即請其出場, 該科不予計分 ; 拒不出場者, 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一 考生完卷後一經離座, 應即將答案卷與試題紙併交監試人員驗收, 不得再行修改答案,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二 考生已交卷出場後, 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喧嘩 宣讀答案或以其他方法指示場內考生作答, 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 考生於每節考試終了鈴 ( 鐘 ) 聲響畢後, 應即停止作答, 靜候監試人員收卷, 違者該科扣二分, 其後仍繼續作答經勸止不理者, 除收回試卷外, 再扣三分, 情節重大者, 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四 考生不得將試題或答案卷強行攜出場外,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十五 考生不得請人頂替或偽造證件混入試場應試, 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其有關人員送請有關機關處理 十六 考生不得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 或威脅監試人員之言行, 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十七 考生答案卷若有遺失, 應於接到補考通知後, 即行到場補考, 拒絕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八 如有違反本辦法所列之各項規定或未列之其他舞弊行為或特殊事故時, 均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登記後提請招生委員會處理 23
限時掛號 附件四 (1) 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專用 請自行列印並黏貼於 B4 信封封面使用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信封 寄件人 : 地址 : 電話 : 郵票黏貼處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招生委員會轉學招生行政組收 報名日期 :104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二年級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 商業設計管理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日間部 會計資訊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考生所勾選之報考系別係供本會核對報名系別數與所繳之報名費用是否相符 報考多系者, 請複選 考生繳交資料請依編號順序整理齊全, 用迴紋針在左上角夾妥後, 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1. 報名表 ( 正 副表 ):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或確認, 並貼妥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黏貼在報名表副表 ) 3. 學生證影本或相關學歷證件等 ( 各身分別應繳資料請見簡章第 5 頁, 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背面 ) 4. 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 ( 黏貼在報名表副表 )( 低收入戶證明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背面 ) 5. 歷年成績單 : 含總平均 排名百分比 操行成績 6. 附標準回郵信封 1 個 : 寄發成績單之用, 請詳細書寫收信人姓名及地址, 並分別黏貼 12 元郵票 ( 限時專送 ) 7. 書審資料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必繳 ) 每一信封限裝一人報名資料 書審資料必須於期限內以郵局 ( 其他寄件方式恕不受理 ) 限時掛號郵寄, 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 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24
限時掛號 附件四 (2)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專用 請自行列印並黏貼於 B4 信封封面使用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報名專用信封 寄件人 : 地址 : 電話 : 郵票黏貼處 10051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21 號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招生委員會轉學招生行政組收 報名日期 :104 年 6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2 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三年級 會計資訊系日間部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資訊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考生所勾選之報考系別係供本會核對報名系別數與所繳之報名費用是否相符 報考多系者, 請複選 考生繳交資料請依編號順序整理齊全, 用迴紋針在左上角夾妥後, 平放裝入此信封內 1. 報名表 ( 正 副表 ): 各欄位請考生親自以正楷填寫或確認, 並貼妥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黏貼在報名表副表 ) 3. 學生證影本或相關學歷證件等 ( 各身分別應繳資料請見簡章第 5 頁, 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背面 ) 4. 報名費繳費收據正本 ( 黏貼在報名表副表 )( 低收入戶證明黏貼或裝訂在報名表副表背面 ) 5. 歷年成績單 : 含總平均 排名百分比 操行成績 6. 附標準回郵信封 1 個 : 寄發成績單之用, 請詳細書寫收信人姓名及地址, 並分別黏貼 12 元郵票 ( 限時專送 ) 7. 書審資料 ( 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必繳 ) 每一信封限裝一人報名資料 書審資料必須於期限內以郵局 ( 其他寄件方式恕不受理 ) 限時掛號郵寄, 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遲誤而致無法報名, 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25
報考號碼 姓名 通訊處 附件五 (1) 大學部四年制二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書面審查表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電話 ( ) 考生手機 請貼 脫帽 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E-mail 二年級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檢附資料 ( 請自行勾選 ) 注意事項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日間部 商業設計管理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日間部 會計資訊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年級 ( 肄業 ) 畢業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月日入伍, 年月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1. 書面審查表 ( 本表 ): 請填妥各項欄位 貼妥兩吋照片一張 2. 履歷自傳 3. 證照證明 4. 學習計劃 5. 求學經歷 (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6. 其他 : 1. 凡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用外語系等系必 繳, 請依每系規定之項目檢送書面審查資料各一份 ( 會計資訊系之日間部與進修 推廣部採統一審查, 僅須繳交一份資料 ) 2. 本表僅作一系之書面審查資料之用, 如報考多系者, 請再自行列印使用 3. 請將本表置於書面審查資料之首頁 ( 如有自行製作封面者, 請將本表置於次頁 ), 並以 A4 規格繕打 裝訂成冊, 以便進行審查作業 4. 請勿將報名表件 ( 附件一至二 ) 與本表以及書審資料一併裝訂 5. 請確實填妥本表各項欄位 檢核各項資料是否檢附齊全, 經寄出後不得要求補件 或抽換, 亦不退還 26
報考號碼 姓名 通訊處 E-mail 附件五 (2) 大學部四年制三年級專用 ( 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書面審查表 ( 考生勿填 ) 身分證統一編號 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縣 / 市 市 / 區 / 鄉 / 鎮 村 / 里 鄰 路 / 街 段 巷 弄 號 電話 ( ) 考生手機 請貼 脫帽 照片 ( 六個月內二吋照片 ) (報確考實系勾別選) 三年級 會計資訊系日間部 財政稅務系日間部 應用外語系日間部 財務金融系日間部 國際商務系日間部 企業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資訊管理系 ( 志願序 : 日間部 : 進修推廣部: ) 就讀 ( 畢業 ) 學校科系 ( 報考資格 ) 特種考生 ( 一般生免填 ) 檢附資料 ( 請自行勾選 ) 注意事項 在學 ( 肄業 ) 大學 ( 學院 ) 系年級 ( 肄業 ) 畢業大學 ( 學院 ) 系畢業 其他 ( 請說明 ) 退伍軍人 : 年月日入伍, 年月日退伍 ( 代碼 : ) 加總分 3% 加總分 5% 加總分 10% 加總分 15% 加總分 20% 加總分 25% 1. 書面審查表 ( 本表 ): 請填妥各項欄位 貼妥兩吋照片一張 2. 履歷自傳 3. 證照證明 4. 學習計劃 5. 求學經歷 ( 含社團參與證明 班級幹部擔任證明或其他表現證明等 ) 6. 其他 : 1. 凡報考會計資訊系 財務金融系 財政稅務系 國際商務系 企業管理系 應 用外語系等系必繳, 請依每系規定之項目檢送書面審查資料各一份 ( 企業管理 系之日間部與進修推廣部採統一審查, 僅須繳交一份資料 ) 2. 本表僅作一系之書面審查資料之用, 如報考多系者, 請再自行列印使用 3. 請將本表置於書面審查資料之首頁 ( 如有自行製作封面者, 請將本表置於次 頁 ), 並以 A4 規格繕打 裝訂成冊, 以便進行審查作業 4. 請勿將報名表件 ( 附件一至二 ) 與本表以及書審資料一併裝訂 5. 請確實填妥本表各項欄位 檢核各項資料是否檢附齊全, 經寄出後不得要求補 件或抽換, 亦不退還 27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 正表 ) 附件六 申請日期 :104 年月日複查編號 : ( 考生請勿填寫 ) 姓 名 報考學系 ( 限填申請成績複查之學系 ) 連絡方式 電話 :( ) 傳真 :( ) 行動電話 : 報考號碼 申請複查共科 筆試 書審 成績單所示分數 ( 請自行填入 ) E-mail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書面審查成績 系系系 本會複查成績 ( 考生勿填 ) 複查 回覆事項 注意事項 : 一 一律採傳真方式申請, 其他方式概不受理 請填妥本表連同成績單 購買郵政匯票影本, 於 104 年 7 月 31 日 ( 星期五 )10:00 起至 8 月 5 日 ( 星期三 )16:00 止傳真至本校辦理複查, 並以電話確認, 逾期不予受理 傳真 :(02)2322-6045 電話 :(02)2322-6034 二 本表之正副聯不可裁開 考生請勿填寫本會複查成績欄 每科複查費新臺幣 50 元, 若所付之申請複查費用不足, 本校得不予受理 三 若未將郵政匯票 成績單正本及回郵信封於規定時間前以限時掛號 ( 郵戳為憑 ) 寄至本校, 本校得不予書面答覆 四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 複查成績以複查成績是否加總有誤 是否漏閱及成績登錄是否錯誤為範圍, 不得提出資料重審 試卷重閱及調閱或影印試卷, 亦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及其他有關考試資料 五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至錄取情形有所異動, 考生不得異議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 副表 ) 申請日期 :104 年月日複查編號 : ( 考生請勿填寫 ) 姓 名 報考學系 ( 限填申請成績複查之學系 ) 報考號碼 申請複查共科 筆試 書審 成績單所示分數 ( 請自行填入 ) 本會複查成績 ( 考生勿填 ) 複查 回覆事項 連絡方式 E-mail 28 電話 :( ) 傳真 :( ) 行動電話 :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筆試科目 : 書面審查成績 系系系
國外學歷切結書 附件七 本人所持外國學歷證件確為教育部所認可, 且經駐外單位驗證屬實, 並保證於錄取後報到時, 繳交原校成績單正本及入出境管理局出具之出入時間證明, 若未如期繳交, 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學校所在國家及地區 : 報考系別 : 立書人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29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未享退伍軍人身分加分優待切結書 附件八 立切結書人 未曾享受過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 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規定加分優待而錄取他校 ( 無論已否 註冊入學 ), 若有不實, 願依規定接受取消錄取資格, 絕無異 議 立切結書人 : ( 請簽章 ) 身分證統一編號 : 通訊地址 : 連絡電話 : 中華民國年月日 30
附件九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 授權報到委託書 本人因, 無法如期親自前 往辦理錄取報到作業, 特委請 代為辦理報到相關 作業 若因此遭致權益受損, 本人 ( 委託人 ) 願負一切責任 此致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委託人簽章 : 委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 委託人聯絡電話 : 受委託人簽章 : 受委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 受委託人聯絡電話 : 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中華民國年月日 31
附件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轉學招生考試 考生申訴書 考生姓名 通訊地址申訴事由 : 報考系別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具體要求 : 申訴人 ( 簽章 ) 與考生之關係 申訴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