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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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不斷電系統 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請以行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為準 1 臺灣銀行採購部招標案號 :LP 大同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分區 - 新北市 臺北市 桃園市 臺中市 彰化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契約期間 : ~ 契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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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 地球的熱循環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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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2 關於本報告 2 環境 社會及管治理念及戰略 3 利益相關方參與 年度 ESG 議題重要性評估 5 為員工創造價值 12 為供應商創造價值 14 為客戶創造價值 20 反貪腐與廉潔建設 21 為環境創造價值 28 為社會創造價值 33 附表一 :2017 年度綠色建築認證項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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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02/ 關於本報告 03/ 05/ 06/ 環境保護 排放物的管理 資源使用的管理 環境及天然資源 07/ 07/ 07/ 08/ 08/ 09/ 僱傭及勞工常規 人才甄選 勞工準則 員工待遇及福利 發展及培訓 健康和安全 合規 10/ 10/ 11/ 營運慣例 供應鏈管理 產品責任 反貪污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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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技術專欄 航力 電能補充的方便性與成本方面尚無法與傳統內燃機車輛相較, 為彌補電動車不足, 提高其實用性, 並善用電動車在能源效率與降低污染方面優勢, 亦有車廠開發出各式非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Hybrid Vehicle) 因此, 依動力系統的差異, 目前以插電方式補充電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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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word (Social Indicators, 2006) (U.S.Census Bureau, Jan, 13, 2015) 第 1 個 1804 第 2 個 1927

Transcription:

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 ( 核定本 ) 103 年 5 月

目錄 壹 背景說明... 1 一 環境現況說明... 1 二 階段性成果... 3 貳 電動車輛推動現況檢討... 16 一 國際電動汽車推動現況... 16 二 國際電動機車推動現況... 19 三 國內電動車輛導入現況... 21 四 問題評析及對策... 25 參 政策願景與推動目標... 28 一 政策願景... 28 二 推動目標... 28 肆 第二階段推動策略及作法... 31 一 智慧電動車推動策略... 31 二 電動機車推動策略... 35 三 工作項目與部會分工... 37 伍 資源需求... 41 陸 預期效益... 42 一 量化效益... 42 二 質化效益... 42 I

圖目錄 圖 1-1 電動車輛種類... 1 圖 1-2 各型式電動車動力驅動方式... 2 圖 1-3 全台充電設施分布圖... 5 圖 1-4 國內電動二輪車銷售情況... 9 圖 1-5 經濟部建立電動機車測試規範與標準... 9 圖 1-6 經濟部認可補助之電動機車廠與車款... 10 圖 1-7 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全國分布情況... 11 圖 2-1 全球電動二輪車銷售數量... 19 圖 2-2 全球電動二輪車市場銷售占比... 20 圖 4-1 智慧電動車五大推動策略... 31 圖 4-2 跨部會共同推動電動大客車規劃現況... 32 圖 4-3 電動機車五大推動策略... 35 II

表目錄 表 1-1 各部會推動智慧電動車進度現況綜整... 11 表 1-2 各部會推動電動機車進度現況綜整... 13 表 2-1 國際主要城市純電動車推動目標與實際導入數量... 16 表 2-2 主要國家電動車發展策略... 18 表 2-3 主要國家電動機車發展策略... 21 表 2-4 國內地方政府電動大客車使用情況... 23 表 4-1 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工作項目及分工表... 37 表 4-2 電動機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工作項目及分工表... 40 表 5-1 資源需求... 41 III

壹 背景說明一 環境現況說明行政院 97 年 6 月 5 日通過 永續能源政策綱領 揭示目標 : 2016 至 2020 年間 CO 2 回到 2008 年排放量的水準 於 2025 年回到 2000 年排放量水準 而我國 2005 年運輸部門的 CO 2 總排放量位居第 2, 占全台總排放量的 14.4%, 由於工業部門對於推動低碳節能已有共識, 故運輸部分車輛 CO 2 減量更相形重要 行政院推動 新興智慧型產業, 規劃發展雲端運算 智慧電動車 智慧綠建築及發明專利產業化, 揭櫫台灣未來將發展低碳高值之產業方向 行政院為達產業發展政策目標, 於 98 年 8 月核定 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 繼於 99 年 9 月 2 日核定修正計畫, 並於 99 年 4 月核定 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 訂定具體推動我國新興智慧電動車產業之策略與行動方案 後依據前述各行動方案於 99 年 5 月 12 日正式成立智慧電動車發展推動小組, 開始執行推動方案及定期管考 電動車輛種類大致區分為電動大客車 甲類電動大客車 ( 大巴 ) 乙類電動大客車( 中巴 ) 電動汽車及電動機車等 3 類, 如圖 1-1 所示 圖 1-1 電動車輛種類 1

如上圖 1 所示, 電動汽車主要依據動力驅動來源可區分以下 4 種, 說明如圖 1-2: 混合動力車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HEV)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 PHEV) 增程式電動車 (Extended Range Electric Vehicle, EREV) 純電動車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BEV) 圖 1-2 各型式電動車動力驅動方式 目前電動車輛發展現況, 電動機車部分國內屬領先地位, 已開發多款小型輕型電動機車及輕型電動機車, 且已打入國際市場 電動汽車部分, 因為混合動力車專利布局嚴密, 雖然國內已有車廠導入國產化量產, 但關鍵技術仍掌握於國際大廠, 且節能減碳效益仍屬有限 ; 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 雖為混合動力車及純電動車衍生產品, 但可採一般家用電源或引擎發電機進行充電, 屬過渡產品, 然已較混合動力車更具節能減碳效益, 且在電池技術限制車輛續航力及充電設施尚未普及之環境下, 民眾接受度較高 純電動車的零碳排放量則可謂最為環保及具大幅節能減碳效果, 因此, 國內電動車輛初期即以純電動車做為推動主軸 ; 惟受限於目前動力電池性價比及續航里程無法與傳統內燃機車輛 2

相當 充電環境尚未布建, 以及消費者用車觀念未調整之際, 在推動上更需要政府政策持續引導與協助 二 階段性成果自 99 年 4 月行政院核定 智慧電動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 後, 我國智慧電動車產業則依循 以環保節能減碳標準健全智慧電動車的發展環境 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提高消費者購車誘因 健全智慧電動車友善使用環境, 以及 輔導產業發展 等五大發展策略逐步推動, 在各部會協助之下, 已有初步成果, 簡述如下 : ( 一 ) 訂定環保 / 節能標準 1. 環保署已於 101 年 5 月 9 日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公告為空氣污染物 2. 針對車輛二氧化碳管制標準, 環保署已於 102 年 12 月 13 日完成第一階段小客車二氧化碳排放標準公告, 設定以 98 年為基準年, 自 104 年起達成小客車二氧化碳減量 15% 之目標 3. 經濟部能源局依據行政院 永續能源政策綱領, 已完成車輛耗能標準修訂規劃方向, 擬參考國際耗能管制之趨勢調整方向, 將現行油耗標準加嚴 15% 目前已於 103 年 4 月 14 日預告修正 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 預計於 103 年第二季完成辦法 ( 草案 ) 公告,104 年實施 ( 二 ) 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1. 目前先導運行案已有台中市府 格上租車 台南市府 日月潭 新北市府 科技之星及綠色高屏等 7 案通過經濟部 3

審議, 全台累計已有 289 輛電動小客車及 11 輛電動大客車上路運行中, 總行駛里程累計突破 210 萬公里, 且無相關事故發生, 初步實現電動車上路目標 2. 先導運行案中, 格上租車案租賃體驗人次累計已達 3 萬 4 千人次以上, 累計里程超過 68 萬公里 ; 另台中市府案及台南市府案均為市府公務車及企業用車模式並行, 其中台中市府案截至 102 年 12 月底累積已超過 100 萬公里 3. 先導運行案中日月潭案為環湖旅遊租賃營運模式, 亦為經濟部 交通部與環保署跨部會合作成果, 該案透過電子旅遊套票, 串聯電動車及電動大客車等相關電動載具, 並整合觀光雲端服務平台及交通資訊監控平台, 創造遊客智慧零碳旅遊新體驗 自 102 年 4 月 25 日推出迄今, 租賃人次已超過 18,500 人次, 累積里程超過 10 萬公里 4. 先導運行專案另有 3 提案刻正審查中, 包括各縣市政府大眾運輸 旅遊接駁, 以及公務與企業用車等營運模式 ; 另有商務接駁及物流等多案潛在提案也刻正溝通規劃中 ( 三 ) 提高購車誘因 1. 財政部於 100 年完成 貨物稅條例 修正草案修法作業, 自 100 年 1 月 28 日生效起 3 年內購置電動車之貨物稅全免 ; 另外 使用牌照稅法 修正案亦於 101 年 1 月 6 日生效, 授權地方政府 3 年內得免徵電動車牌照稅 目前除連江縣外, 各縣市均已完成免徵電動車牌照稅公告 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電動車購置 1 項 車體購置 2 項 電池租賃 2 項 充電設備 7 項之共同供應契約, 有利於公務機關採購電動車輛 4

3. 內政部於 101 年 9 月 27 日公告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三條附表修正案, 放寬公共設施用地得作充電站及交換站使用 4. 交通部協助推動電動車專用標誌納入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並於 99 年 8 月 1 日起, 正式核發電動車專屬牌照 另充電站指引標誌增訂已於 102 年 2 月 7 日完成法規公告施行 5. 臺中市政府為展現推動低碳車輛決心, 規劃制定 臺中市低碳城市發展自治條例, 其中針對充電站設置及電動車購置特別予以規範或補助 目前該條例已於 102 年 12 月 25 日通過議會審議, 將待中央核備後實施 ( 四 ) 建全使用環境 1. 經濟部為建立完善便利之電動車使用環境及因應各種充電使用需求, 全台充電設施已建置 509 座充電座, 初步已可連結北 中 南三地, 並藉由先導運行計畫帶動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引領企業參與 促進交通與觀光旅遊地區建置 相關充電設置分布如下圖 1-3 所示 : 圖 1-3 全台充電設施分布圖 5

2. 經濟部能源局於 99 年 7 月 2 日發布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第 26 條第 1 項規定解釋令, 使加油站得以設置汽機車電池充電與更換服務設施, 更有利電動車輛充電站之普及化 3. 經濟部工業局於 100 年 3 月 2 日公告 電動車充電系統實務規範 設置 介面及安全等 3 項電動車充電系統實務規範, 有助計畫初期國內業者投入參與先導運行 4. 經濟部標檢局於 100 年 10 月 25 日正式公布 電動車輛傳導式充電系統 之介面及安全 2 項 CNS 國家標準 5. 經濟部標檢局於 102 年 11 月 28 日正式公布 電動車輛直流充電站 之介面 安全及通訊等 3 項 CNS 國家標準, 並完成共 51 項電動汽車相關國家標準制定, 可提供國內充電系統產業標準發展之依據, 加速國內產業發展 6. 經濟部能源局已於 102 年 12 月 16 日完成 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條文修正, 將電動車輛充電系統相關安全納入規範 ( 五 ) 輔導產業發展 1. 電動車及充電站認證 : 已輔導 11 家電動汽車廠商, 共 25 款電動車輛取得交通部安審合格證, 可掛牌合法上路 並推動完成 4 家 33 款充電系統, 以及 5 家 10 款電動車充電系統驗證測試, 並順利取得 CNS 標準認證 2. 智慧電動車產業輔導 : 經濟部工業局已輔導 102 家電動車相關業者進行產品性能改良, 廠商範疇從原材料 系統整合到整車廠等完整電動車供應鏈 3. 開發國產電動商用車 : 經濟部技術處協助發展動力系統 電能系統 充電系統及車輛底盤等技術, 並成功應用於國產電動商用車 6

4. 推動國際合作案 : 促成菲律賓 法國郵局 (La Poste) Bollore 集團 Venturi 及 PSA 等車廠來台, 尋求電動車整車及關鍵零組件供應商 其中, 華德動能 ( 股 ) 公司已於 101 年 2 月順利外銷首輛電動低地板公車至菲律賓 5. 從整車到關鍵零組件已逐步建置國內產業鏈能量, 除整車已有外銷實績外, 部分關鍵零組件廠商如動力系統 充電器等也已進入國際供應鏈 我國電動車產業發展近期重大成果如下 : (1) 整車 : 華德 : 甲類電動大客車陸續運行於新北市 新竹縣市 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 ( 共計 30 輛 ), 並於 101 年外銷菲律賓 ; 乙類電動大客車於 102 年 3 月取得證照合格上路, 已有 5 輛乙類電動大客車運行於新竹縣市 高雄市及屏東縣等地區 立凱 : 甲類電動大客車陸續運行於台北市 桃園縣 新竹市 金門縣等地 ( 共計 27 輛 ); 乙類電動大客車於 102 年 3 月取得證照合格上路, 已有 11 輛加入新竹市市區公車運行中 唐榮 : 已有甲類電動大客車運行於桃園縣及台中市等地區 ( 共計 16 輛 ) 納智捷 : 已改用新開發完成之第二代國產減速齒輪傳動機構, 明顯降低振動 噪音與散熱等問題 現正積極改用國產化零件測試驗證中, 以提升整車產品性能及競爭力 必翔 : 外銷歐洲 L 類電動車 (2) 零組件 : 台達電 : 完成符合日規 CHAdeMo 充電器開發並外銷至歐洲 7

光寶 : 充電器外銷美國及歐洲 東元 : 與日本電動車用馬達研發商 SIM-Drive 簽訂合約合作生產電動車用輪轂馬達 富田 : 外銷美國 Tesla 廠 (102 年訂單達 28,000 套電動馬達 ) 及提供國內多款電動大客車使用 和大 : 外銷美國 Tesla 車用變速箱齒輪 群創 / 宸鴻 / 達鴻 : 外銷美國 Tesla 車用 17 吋面板零組件 貿聯 : 外銷美國 Tesla 車用電池動力線束 致茂 : 外銷美國 Tesla 車用機電控制模組及測試設備 高力 / 六方精機 / 公準 : 外銷美國 Tesla 車用關鍵零組件機械加工 在電動機車部分, 自行政院於 98 年 8 月 26 日核定 電動機車產業發展推動計畫 後, 透過市場補助 賦稅減免 產業輔導 示範與推廣等政策措施, 已初步奠定國內電動機車產業發展基礎, 主要成果如下 : ( 一 ) 車輛銷售成長 1. 電動機車內銷逐年成長, 由 98 年 27 輛 99 年 3,061 輛 100 年 7,563 輛 101 年 11,299 輛 102 年 10,177 輛, 累計銷售量 32,127 輛, 期間帶動電動自行車大幅成長, 累計銷售 126,249 輛 總計電動二輪車 ( 包含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 ) 於 98 年至 102 年銷售 158,376 輛, 初步達到取代 50cc 二行程機車效果 歷年國內電動二輪車銷售情況如圖 1-4 8

圖 1-4 國內電動二輪車銷售情況 2. 電動機車自 98 年至 102 年總計外銷 19,053 輛, 前 5 大外銷售國家依序為荷蘭 (20.2%), 法國 (16.9%), 日本 (10.8%), 美國 (7.3%), 澳洲 (6.5%) ( 二 ) 領先全球訂定電動機車標準 1. 為確保電動機車符合性能與安全要求, 經濟部於 98 年訂定 經濟部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 包含 35 個測試項目, 100 年已協助標檢局轉為 13 項 CNS 國家標準, 包含整車 8 項 鋰電池 3 項 充電系統 2 項, 詳如圖 1-5 工業局 標檢局 整車性能 (6 個測試項目 ) 爬坡能力 TES 最高速率測 加速性能試 續航力規 加速耐久範 殘電顯示 國家標準 爬坡能力 最高速率 加速性能 續航力 加速耐久 殘電顯示 整車安全 (2 個測試項目 ) 電磁干擾 特殊安全 電磁干擾 特殊安全 鋰電池組安全 (13 個測試項目 ) 過充 外部短路 內部短路 壓毀 衝擊 掉落 振動 溫度循環 外觀及結構 插拔耐久 耐電壓 絕緣電阻 靜電放電等測試 充電系統安全 (14 個測試項目 ) 外觀結構 放電 空間沿面 插拔遮斷 防水 溫升 衝擊 輾壓 接地電阻 耐壓 絕緣 接觸電流 標示耐久 電池相容性等測試 轉換轉換轉換轉換 (6 項標準 ) (2 項標準 ) (3 項標準 ) (2 項標準 ) 鋰電池組安全性檢驗法 一般要求 抽取式電池系統安全 安全連接要求 固定式電池系統安全 ( 已轉為國家標準, 未來推動納入應施檢驗項目 ) 圖 1-5 經濟部建立電動機車測試規範與標準 2. 標檢局於 102 年 4 月審議通過, 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將電動機車用二次鋰電池列為應施檢驗商品 3. 輔導車廠通過測試認可之電動機車, 由 98 年 1 家 1 款, 至 102 年底累計達 15 家 40 款 ( 如圖 1-6), 提供民眾多樣性選擇 註 : 考量延伸車款 ( 小型輕型 5 款, 輕型 13 款 ) 外觀多與原車款相似或雷同, 在此省略之 9

圖 1-6 經濟部認可補助之電動機車廠與車款 ( 三 ) 建立國產化供應體系 1. 歷年輔導 15 家車廠投入電動機車生產, 帶動國內相關系統 次系統 ( 模組 ) 零組件與材料業者投入, 初步建立產業供應鏈體系 2. 電動機車之電池模組 車身 轉向 避震 制傳動與電裝等, 國內已可自主供應, 另關鍵零組件電池芯及其部分原材料, 目前則屬少量供應 ( 四 ) 建立澎湖電動機車推廣示範區 1. 為推動澎湖低碳島電動機車使用, 經濟部於 100 年 7 月訂定 經濟部發展澎湖地區電動機車補助實施要點, 提供小輕 17,000 元與輕型 24,000 元之加碼補助 2. 截至 102 年底, 電動機車銷售 3,430 輛 ( 澎湖加碼於 103 年 8 月 12 日用罄 ), 相當於每 3 輛新掛牌機車 (9,949 輛 ) 即有 1 輛電動機車 此外補助建置能源補充設施 612 座 ( 五 ) 完善電動機車使用環境 1. 建立一般充電站 ( 應急用 ) 快速充電站 智慧型充電站及人工電池交換站等 4 種商業示範模式, 並於全國設置 2,349 座 ( 如圖 1-7) 北部地區 : 經銷商 1. 設置 518 座, 占全國通路 23.6% 桃園縣 182 座最多, 占該地區之 35.1% 2. 皆為經銷商通路模式 中部地區 : 經銷商 1. 設置 282 座, 占全國通路 12.8% 台中市 125 座最多, 占該地區之 44.3% 2. 皆為經銷商通路模式 南部地區 : 經銷商通路 1. 設置 569 座, 占全國 25.9% 屏東縣 246 座最多, 占 43.2% 2. 皆為經銷商通路模式 東部地區 : 智慧型經銷商充電站通路 經銷商通路 1. 設置 95 座占全國 4.3% 台東縣 41 座最多, 占 43.2% 2. 皆為經銷商通路模式 連鎖店交換充電服務服務 離島地區 : 1. 設置 734 座, 占全國 33.4% 澎湖縣 591 座最多, 占離島地區之 80.5% 2. 智慧型充電站 (330 座 ) 最多, 其次為經銷商通路 (242 座 ), 另設有連鎖店充電服務 (76 座 ) 與交換服務 (41 座 ) 等示範 10

圖 1-7 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全國分布情況 2. 自 100 年起, 環保署已於新北市與高雄市各設置 30 座電動機車電池自動交換站,102 年底開始逐步投入電動機車試運轉中 各部會推動智慧電動車及電動機車進度現況摘要, 綜整如下表 1-1 表 1-2 所示 表 1-1 各部會推動智慧電動車進度現況綜整 部會別 環保署 交通部 主計總處 財政部 內政部 經濟部 ( 能源局 ) 經濟部 ( 能源局 ) 部會分工 ( 推動措施 / 工作項目 ) 建立合理 CO2 標準 補助電動車輛購置 普及充電基礎設施 制定電動車專屬牌照 促進國營企業及政府機關採購電動公務車 --- 政府機關優先採購或租賃電動車 推動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 制定充電站設置法規 -- 持續檢討及增修訂充 換電設施設置相關法規 建立合理油耗標準 11 辦理情形 一 已將 CO2 等溫室氣體公告為空氣污染物 二 針對車輛 CO2 管制標準, 已完成第一階段小客車 CO2 排放標準公告 配合日月潭案及金門縣府免費接駁電動大客車案補助相關費用 一 同意清水休息站設置充電站 二 增修訂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二十二條之二, 充電站標誌 指 58-2 交通部正式核發電動車專屬號牌 完成時間 101.5.9 102.12.13 進行中 101.6.30 102.2.7 99.08 完成相關作業規定修訂, 將電動車納入各機關公務車輛優先租用對象 102.6.20 一 完成貨物稅條例修法作業 100.1.28 二 完成使用牌照稅法修法作業 101.1.6 完成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第三條附表修正案, 101.9.27 放寬公共設施用地得作電動車輛充電站及交換站使用 完成 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條文修 102.12.16 正, 增訂電動車充電系統一節 已於 103.4.14 預告修正 車輛容許進行中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 部

部會別 部會分工 ( 推動措施 / 工作項目 ) 辦理情形 完成時間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標檢局 ) 經濟部 ( 技術處 ) 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輔導產品行銷國際市場 建立電動車輛與基礎建設標準 補助電動車輛及關鍵零組件研發計畫 --- 持續建置多型式插電電動車 / 電動大客車關鍵零組件檢測標準與能量 輔導智慧電動車關鍵零組件技術開及產品性能提升 建構驗證設施及實驗運行環境, 營造成適合產業發展之智慧電動車發展運用環境 列入關鍵產品項目, 提高業界科專研發補助比例, 以加速產業發展 分條文, 預計於 103 年第二季完成辦法 ( 草案 ) 公告 已推動台中市政府等 7 案完成計畫審議, 陸續執行中 促成華德動能電動大客車順利外銷菲律賓 完成 51 項電動車整車及關鍵零組件 CNS 國家標準制修訂及公告 一 驗證能量建置 :EMC 實驗室 電動機車電池組實驗室 大型鋰電池組振動試驗設備及充電站電力及影像監控等 二 產業驗證服務 :5 家 10 款電動車廠商通過充電系統相容性測試 4 家 33 款充電器 廠商通過驗證服務及辦理 3 場技術研討會等 三 參與國際標準及驗證技術交流 發展高能量密度電池芯及模組 動力系統及小型化車載充電器等, 並於實驗車平台上進行整合驗證, 累積總里程約 6 萬公里 一 環構計畫於 100~102 年已建構電動車相關安全研測能量 二 現正發展電動車及系統性能提升 可靠度提升研測技術, 以及建置試量產能量 / 平台 一 提高業界科專補助比例至 50% 二 至 102 年底共促成 21 個研發聯盟 進行中 101.02 102 年底 進行中 進行中 進行中 102 年底 102 年底 102 年底 國營事業 優先採購電動車參與示範運行 已有台電 台水 台糖 中華電信 中油等機關共購置 54 輛電動車 102 年底 12

表 1-2 各部會推動電動機車進度現況綜整 部會別工業局經濟部能源局標檢局技術處主計總處 部會分工 ( 推動措施 / 工作項目 ) 協助業者進行新產品開發 協助供應鏈體系提升能量 推動澎湖低碳島專案計畫投入綠色運輸 公共充電環境之建置 ( 工業局會同能源局辦理 ) 推動鋰電池電動機車及其電池組 CNS 標準之建置 電動機車及鋰電池檢驗制度 大功率鋰電池技術開發 修訂 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 納入公務車輛應優先採購電動機車之規定 13 辦理情形 輔導 15 家 40 款電動機車通過 TES(Taiwan E-Scooter Standard) 測試認可, 已推動電動機車銷售 32,127 輛 已透過 TES 測試平台協助國內建立產業供應體系, 目前車身 轉向 剎車與避震等系統組件已充分供應, 關鍵組件電池芯 馬達 ( 含控制器 ) 已具部分供應能力 100 年起爭取石油基金加碼補助澎湖地區購置電動機車, 小型輕型 17,000 元, 輕型 24,000 元, 截至 102 年底推動澎湖電動機車 3,430 輛, 建置能源補充設施 612 座 建立一般充電站 快速充電站 智慧型充電站與電池交換站等 4 種能源補充商業營運示範, 並於全國設置能源補充設施 2,349 座 訂定電動機車國家測試標準 13 項, 包含整車 8 項 電池組 3 項 充電系統 2 項 電動機車用二次鋰電池及充電器公告自 103 年 7 月 1 日起納入應施檢驗項目 輔導業者進行能量密度 120Wh/kg 140Wh/kg 與 160Wh/kg 等規格高能量密度電池開發, 測試樣品電容量分別可達 40Ah 48Ah 與 58Ah 一 完成修正 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 第 2 點, 規定各機關採購各式公務車輛需優先購置電動機車等低污染性之車種 二 於 101 年度中央 直轄市及縣 ( 市 ) 鄉( 鎮 市 ) 共同性費 完成時間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部會別 環保署 交通部 部會分工 ( 推動措施 / 工作項目 ) 必要時研訂更嚴格排放法規 必要時要求車廠所生產銷售的機車需有一定比例之電動機車 修訂現行電動機車環保標章, 鼓勵公私部門優先採購具環保標章之電動機車 金門低碳島運輸旗艦計畫 推動電池交換系統示範運行 研訂將電動機車鋰電池組納入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綠島小琉球推動低碳觀光島示範計畫 辦理情形 用編列基準納入 2 項電動機車費用編列標準 : 小型輕型為新台幣 50,000 元, 輕型為新台幣 80,000 元 於 100 年 12 月 7 日辦理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 6 條 第 7 條修正草案預告, 後續擬配合歐盟機車污染排放標準實施時程, 評估國內實施作業時程 規劃機車六期排放標準草案, 規定年銷量達 1 萬輛以上之車廠, 應有 10% 車款須符合怠速零排放 (CO=0% 及 HC=0ppm), 電動機車亦符合本草案標準 電動機車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已依經濟部測試標準修正, 另管制塗料及電池重金屬含量及回收與標示等 行政院於 102 年 5 月 20 日核定 建置金門低碳島計畫, 規劃自 102 年至 105 年於金門地區推動電動機車 1,500 輛, 加碼補助每輛 10,000 元 完成制訂 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補助辦法 及 電動機車電池交換費用補助辦法, 並委託城市動力及見發分別於新北市及高雄市各設置 30 座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 進行電池交換營運系統示範運行計畫 已完成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第 65 項電動機車高溫擠壓電擊安全防護規範規定 100 至 102 年補助屏東縣政府推動 300 輛電動機車於小琉球試營運 完成時間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14

綜上所述, 雖然我國智慧電動車產業仍處於萌芽階段, 但國內廠商已逐步累積厚實的技術能量, 並與國際大廠建立商務或技術合作關係 ; 且行政院於 100 年 5 月 9 日核定之 產業發展綱領, 以及續於 100 年 11 月 21 日核定 經濟部 2020 產業發展策略, 皆將電動車輛列為我國產業發展重點之一, 揭櫫政府未來將致力推動綠色運輸工具產業之發展 推動電動車輛可促使相關產業增加投資, 創造就業人口增長, 並具有節能減碳效益, 其綜效同時達成產業發展與節能減碳雙重目標, 將有助我國新興綠能產業之發展 15

貳 電動車輛推動現況檢討 一 國際電動汽車推動現況 ( 一 ) 國際電動車推動達成率普遍未如預期 2009 年起, 國際研究機構及車廠均樂觀預估,2020 年全球各型式電動車可占 10%~20% 市場規模, 然根據各國車輛公會調查,2013 年全球導入市場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增程式電動車及純電動車共約 21 萬輛, 已較 2012 年增加 70%, 惟僅達同年度全球汽車市場 8,200 萬輛的 0.26%, 表現未如預期 另根據國際能源總署 (IEA)2012 年 5 月針對全球主要城市導入純電動車成效調查結果 ( 如下表 2-1), 目標達成率均不及 10% 其中日本神奈川案因採幾近與傳統汽油車全額價差補助購車方式推動, 故達成率達 7 成以上 由此可知強力優惠的補貼政策是現階段推動純電動車的利基所在 表 2-1 國際主要城市純電動車推動目標與實際導入數量 資料來源 : 國際能源總署 IEA 統計導入期間 導入數量 ( 輛 ) 目標導入數量 達成率 中國大陸上海 2009~2012 年 1,633 80,000(2015 年 ) 2.0% 美國洛杉磯 2009~2012 年 2,000 80,000(2015 年 ) 2.5% 德國柏林 2009~2012 年 350 15,000(2015 年 ) 2.3% 荷蘭阿姆斯特丹 2009~2012 年 750 10,000(2015 年 ) 7.5% 註日本神奈川 2008 年 ~2011 年 2,183 3,000(2014 年 ) 72.8% 台灣 20010 年 ~2013 年 287 3,000(2013 年 ) 9.6% 註 : 神奈川電動車推動方式以提供幾近全額購車差額補貼以達成推動目標 ( 補貼後 較類似汽油車款差額約 4.5 萬日圓 ) 分析全球純電動車發展遭遇困難之原因, 略以下列六個面向簡要說明 : 16

1. 性價比待提升 : 電池技術未有大幅進展, 電動車成本遠超出傳統車輛, 且安全性及續航能力仍待改善, 使用者對性能及可靠度仍有疑慮 2. 充電設施待布建 : 電動車充電時間相較傳統車輛加油時間長, 能源補充之配套環境尚待建立 3. 消費者使用習慣待培養 : 電動車適用短程, 惟民眾使用純電動車習慣尚未調適及發展合適營運模式 4. 市場誘因逐步減弱 : 美國油頁岩 (Oil Shale) 開採技術逐步精進, 能源匱乏壓力趨緩, 且傳統車輛節能技術改善及混合動力車量產, 抑制電動車市場發展 5. 市場未達量產規模 :2013 年全球純電動車市場不及 12 萬輛, 導入狀況不如預期, 產業仍須投入資源扶持 6. 資源投入需整合 : 推動電動車涉及產業 交通及環保等相關法規及資源, 尤需跨部會資源整合及共同推動 ( 二 ) 電動車產業朝向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發展在電動車發展啟動之初, 各國多以嚴苛節能減碳目標, 讓部分車廠直接轉入純電動車研發, 因此 2008 年前後, 車廠均以開發純電動車為主,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為輔之策略 然而 2012 年因純電動車開發不如預期, 故轉向研發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等過渡性產品 由於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可解決充電環境尚未完善 消費者不安全感, 以及累積充電型態交通營運的寶貴經驗, 因此各國對電動車整體發展策略亦已依據所遭遇困境及瓶頸, 積極務實調整其發展核心策略與實施重點 詳如下表 2-2: 17

表 2-2 主要國家電動車發展策略 資料來源 : 車輛中心整理 核心策略 實施重點 美國 日本 歐洲 中國大陸 高度投入電動車領域 高度投入節能車輛領域及動力技術發展 透過訂定排放法規要求, 作為購車補助及獎勵基準 重新檢視新能源車發展方向, 十二五規劃中, 以三縱三橫註進行規劃發展 2015 年插電式混合動力車普及達 100 萬輛 能源部提出各種支援方案 : 1) 針對電動車零組件 電子及各種儲電技術的研發預算增加 30%; 並建置 能源創新中心 (Energy Innovation Hub), 主要進行電動車與蓄電技術的研發 2) 電動車購買補助及減稅優惠 3) 對於境內 30 個地區的電動車推動提供 1,000 萬美金補助 2020 年次世代汽車 ( 含各款式電動車及柴油車 ) 達 20~50% 節能環保車輛購買補助及減稅優惠 對於電動車核心領域, 尤其電池技術的領先特別重視 各國推動研發投資及提供購買獎勵金 : 德國 :2020 年以前 100 萬輛電動車 國家電動車平台建置 英國 :2020 年 120 萬輛電動車 法國 :2020 年 200 萬輛電動車 2020 年新能源車 ( 含純電動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 產銷達 500 萬輛 強化與德國 美國合作進行電動車研究開發與生產 推動電動車示範運行 : 奧運 / 世博 + 25 城千輛 + 上海電動車試乘中心 註 : 三縱就是混合動力汽車 純電動汽車 燃料電池汽車 ; 三橫就是多能源動力總成控制系統 電機及其控制系統和電池及其管理系統 此外, 依國際能源總署 ( IEA) 推估, 當電池價格降至 500 USD/kWh 時,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即具有市場競爭力 ; 而國際能源總署也指出, 國際鋰電池價格於 2012 年已達 485 USD/kWh, 預估 2020 年將進一步降至 300 USD/kWh; 且以各國際主要車廠均已投入各款電動車研發推估, 待進入正式量產提升產量後, 將進一步有效降低電動車成本及增加競爭力 另從市場發展性觀察, 根據國際著名調研機構 Markline EV obsession 及各大車廠資料統計,2013 年全球純電動車銷售約 11.9 萬輛 插電式混合動力車銷售約 6.2 萬輛 增程式電動車銷售約 2.9 萬 18

輛,3 款電動車合計銷量約 21 萬輛, 已較 2012 年成長 70%, 預估後續全球市場仍將穩健成長 其中國際能源總署 (IEA) 預估 2015 年純電動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合計銷售超過 100 萬輛,2020 年將達 600 萬輛 另外在增程式電動車部分, 市場也是樂觀看待, 根據美國 Frost & Sullivan 公司 2013 年 2 月研究報告指出, 預計 2014 年可達近 10 萬輛,2018 年銷量更將達 35 萬輛, 顯示大幅成長之可能性 ( 三 ) 重點國家 / 地區補貼已納入增程式電動車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等車款目前歐 美 日及中國大陸等主要國家的補助政策, 除純電動車外, 已將範疇擴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與增程式電動車, 並以車輛排碳量或電池儲能之能力分級進行補貼, 以強化自身電動車產業優勢與技術 二 國際電動機車推動現況全球電動二輪車 ( 電動機車與電動自行車 ) 市場主要集中於中國 歐盟 日本 美國 印度與台灣等國家,2011 年以來全球電動二輪車銷量突破 3,000 萬輛, 全球電動二輪車銷售數量以電動自行車居多約占 98% 以上, 電動機車目前尚不及 2% 近 5 年全球電動二輪車銷售數量詳圖 2-1, 各國市場銷售占比如圖 2-2 圖 2-1 全球電動二輪車銷售數量 19

圖 2-2 全球電動二輪車市場銷售占比 根據國際市場研究機構 Pike Research 預測,2010 至 2016 年電動二輪車全球總銷量達 4.6 億輛,Navigant Research 則預估市場經濟規模, 將由亞洲及部分歐洲國家帶領下, 由 2013 年之 84 億美元, 提升至 2020 年 108 億美元 各國政府為推動電動機車使用, 主要投入政策措施包括 :( 詳如表 2-3) ( 一 ) 購車補助 : 實施國家包括荷蘭 日本 印度與台灣, 其中以荷蘭補助售價之 40% 最高, 其次為台灣約 30%, 日本為 12.5%, 印度為 10% ( 二 ) 賦稅減免 : 實施國家包括荷蘭 美國與台灣, 針對購買電動機車提供賦稅減免, 如荷蘭零稅率, 美國為聯邦稅, 台灣為貨物稅等 ( 三 ) 摩托車禁限行 : 中國透過地方實施摩托車 ( 包含燃油機車與電動機車 ) 禁限行政策, 促使電動自行車銷售高速成長 20

表 2-3 主要國家電動機車發展策略 國家發展策略說明 日本 荷蘭 印度 美國 中國大陸 發展次世代電動車輛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及對石油依存 將阿姆斯特丹與鹿特丹建設為電動交通之都 補助本土製造電動車輛, 引導業者投入研發及生產, 帶動電動車輛倍數成長 電動車零排放政策 各地方政府實施禁限摩 1. 經產省補助電動機車價差之 1/4 2. 靜岡縣加碼補助 3 萬日圓 3. 依廠商建置充電站之金額, 補助 50%( 上限 ) 1. 阿姆斯特丹市補助淘汰老舊汽油機車換購電動機車, 金額為新購電動機車售價之 30%, 最高不超過 750 歐元 2. 海牙地區補助企業 ( 如披薩外送 ) 租賃或購置電動機車每輛上限 1,000 歐元, 補助個人每輛 250 歐元 3. 奈梅亨市補助補助企業購買電動機車, 金額為車價之 30% 每輛最高 750 歐元, 每家公司以 10 輛為上限 4. 荷蘭鐵路公司推動租用服務, 於阿姆斯特丹 海牙 鹿特丹 烏得勒支 格羅寧根 阿納姆 奈梅亨等火車站提供電動機車租借服務, 每日費用 7.5 歐元 5. 電動機車免徵營業稅與機動車輛登記稅 6. 公共場所 ( 博物館 動物園等 ) 設置免費充電設備 1. 印度能源再生部自 2011 年起投入 9.5 億盧比, 補助本土製造之電動二輪車 2. 補助金額為電動二輪車平均出廠價之 20%, 其中, 電動自行車補助上限為 4,000 盧比 電動機車則為 5,000 盧比 3. 德里 (Delhi) 提供電動機車售價 15% 之購車補 助, 及 12.5% 加值稅減免 1. 電動二輪車提供稅賦減免, 金額為購車成本之 10%, 最高 2,500 美元 2. 聯邦政府另提供建置充電站賦稅減免, 個人設置者為建置成本之 30% 或最高 1,000 美元 ( 取其低者 ); 企業 ( 作為營業用途 ) 為建置成本之 30% 或 30,000 美元 ( 取其低者 ) 1.1994 年起, 大陸 168 個城市實施禁限摩 2. 禁限摩, 未禁電動自行車, 多數民眾對免掛牌 性能優於慣用之自行車與價廉 ( 人民幣 1,500 至 2,500 元 ) 之電動自行車接受度高, 促成電動自行車銷售大幅成長 三 國內電動車輛導入現況 ( 一 ) 國產電動車尚未進入正式量產階段 21

1. 先導運行計畫之車輛導入數量較原訂目標落後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專案自民國 100 年推動迄今, 已有台中市府 格上租車 台南市府 日月潭 新北市府 科技之星及綠色高屏等 7 案通過經濟部專案審議刻正執行中, 全台累計已有 289 輛電動小客車及 11 輛電動大客車上路運行中 站在扶植國內產業之立場及計畫規定需為合法上路電動車之條件下, 核定車輛多以國產車為主 ; 惟國產車中主要廠商 ( 納智捷 ) 電動車尚未完全進入量產, 故受限於車型 成本 交車數量及交期等因素, 導入狀況不如預期 至 102 年底止, 電動車輛推動數為 287 輛, 目標達成率為 9.6%, 產值估算達 29.7 億元 2. 國營事業用車採購及交車情形未如預期為配合計畫推動, 行政院核定國營事業配合採購純電動車, 至 101 年度份額共計 156 輛, 惟至 102 年底止, 實際交車數量為 54 輛, 僅為目標值之 34.6% 3. 電動大客車導入數量有限電動大客車具有節能效益及低噪音污染特性, 易於管理及避免現階段電池續航力不足問題等優勢, 且可增加民眾體驗經驗及提高認同度, 易使民眾有感, 故交通部 環保署 經濟部及地方政府均積極推動電動大客車 ; 惟礙於整體產業仍未發展成熟, 在技術及產品上仍需發展, 故導入數量共計 89 輛, 國內各地方政府電動大客車使用情況如下表 2-4 所示 22

表 2-4 國內地方政府電動大客車使用情況 年度地區甲類 ( 輛 ) 乙類 ( 輛 ) 供應商補助單位 99 新北市 2 --- 華德 交通部 100 高雄市 11 --- 華德 交通部 100~101 新竹市 13 11 華德 *6 大交通部立凱 *7 大 +11 中 101 台北市 2 --- 立凱環保署 ( 已停駛 ) 金門縣 2 --- 立凱環保署 101~102 桃園縣 12 --- 立凱 *6 交通部 (101 年核定 ) 唐榮 *6( 桃客 ) 桃園縣環保局 ( 補助 2 輛 ) 新竹縣 2 1 華德 刻正申請交通部補助, 已運行 新竹市 --- 2 華德 交通部 102 交通部 (101 年核定 ) 桃園縣 10 --- 立凱桃園縣環保局 ( 補助 1 輛 ) 台中市 10 --- 唐榮 刻正申請交通部補助, 已運行 103 高雄市 / 屏東縣 9 2 華德 經濟部 合計 73 16 ( 二 ) 電動機車已於全國各地展開運行 1. 電動機車示範運行模式經濟部投入電動機車推廣與宣導, 目前除一般消費者已運用於日常生活外, 並廣泛運用於租賃服務 機關用車與企業用車等, 推廣情況如下 : (1) 租賃服務 : 電動機車已於澎湖及綠島等觀光離島發展租賃服務 (2) 機關用車 : 以電動機車作為公務使用之案例逐漸增加, 用途以巡邏 路邊收費居多, 主要機關包括 : 工研院 澎湖縣政府 台北市政府 台東縣政府 文化大學等 23

A. 工研院 : 於院內推動電動機車示範運行, 自 100 年起陸續採購 50 輛, 用於院內公文傳遞與駐衛警巡邏 B. 澎湖縣政府 : 自 100 年起陸續採購 129 輛作為公務用車, 供縣府警察局 消防局 衛生局等公務使用 C. 台北市政府 : 共採購 50 輛, 其中 10 輛係作為清潔隊環境巡檢車,40 輛作為台北市路邊停車收費用途 D. 台東縣政府 : 台東縣停管處委託台灣國際公司辦理路邊停車收費, 該公司購買 7 輛, 提供收費員使用 E. 文化大學 : 為響應政府節能環保政策, 並朝綠色永續校園發展, 100 年起陸續採購 2 輛作為校園巡邏之用 (3) 企業用車 : 利用電動機車推廣綠色環保形象之企業案例, 包括 : 黑松公司 摩斯漢堡 達美樂披薩 澎湖鮮茶道 遠雄建設等 A. 黑松公司 : 該公司為建立綠色環保之企業形象, 採購 150 輛, 提供各地經銷商業務拜訪用 B. 摩斯漢堡 : 採購 50 輛供各分店速食外送 C. 達美樂披薩 : 採購 16 輛, 於大台北披薩外送試運行 D. 澎湖鮮茶道 : 為澎湖之飲料連鎖店, 配合中華汽車於各分店設置電動機車充電站, 該公司並採購 4 輛, 用於飲料外送服務 E. 遠雄建設 : 採購 50 輛電動機車, 提供給該公司三峽社區建案之警衛巡邏使用 2. 澎湖低碳島電動機車示範成果尚待擴散 24

經濟部自 100 年起加碼補助澎湖電動機車以來, 截至 102 年底澎湖電動機車銷售 3,430 輛, 相當於每 3 輛新掛牌機車即有 1 輛電動機車 ( 新掛牌機車 9,949 輛 ), 初步達到電動機車於離島示範運行之目的 四 問題評析及對策為因應節能減碳趨勢及帶動新興產業發展, 國內發展智慧電動車未如預期, 說明如下 : ( 一 ) 電動大客車發展涉及多部會, 亟需跨部會整合推動電動大客車具有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目的, 除可改善環境外, 更可進一步促進我國車輛產業升級, 惟推動電動大客車之使用環境 法規及產業發展, 亟需藉由整合跨部會資源及共同合作推動, 以提升推動績效 ( 二 ) 輔導及鼓勵產業開發新車型及新車種由於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可解決充電環境尚未完善 消費者不安全感, 以及累積充電型態交通營運的寶貴經驗, 因此, 國內車廠已仿效國際車廠著手進行開發, 以作為銜接純電動車產品成熟前之過渡產品 另近來台灣網購市場逐漸擴大, 物流業者送件數量倍數成長, 但同時也造成空氣污染排放增加與油費增長 ; 若其商用車輛可導入電動車輛運行, 將有助物流業者減少燃料費用支出, 並可減少污染排放 政府除務實調整其發展策略與實施重點外, 可藉由輔導國內廠商開發上述車型及車種, 並推動特定區域及市區短程代步 家用第二部代步車等運行模式與用途, 以及持續深化電動化技術如馬達 電池及控制器等關鍵零組件技術, 提升其市場競爭力 ( 三 ) 產業尚於起步階段, 須透過稅賦減免及政策補助提供誘因 25

政府積極透過市場補助 輔導 示範運行與推廣等政策措施, 已初步奠定國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基礎 展望未來全球市場仍將維持穩定成長, 環保標準亦持續趨嚴, 考量國內產業尚於起步階段, 因此, 發展初期亟需透過稅賦減免及政策補助方式, 以增加誘因, 並協調地方政府持續提供稅賦減免與補助資源 ( 四 ) 由政府部門帶頭使用, 提高消費者使用意願及信心由於民眾對電動車輛性價比 安全性與續航里程之憂慮, 因此, 發展初期可透過各級政府及國營企業投入資源帶頭優先使用, 以達到政策宣導及示範效果, 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目標, 增加消費者信心 ( 五 ) 智慧電動車產業上下游待串連整合, 並持續投入資源加強關鍵技術開發近年來, 我國電動車關鍵零組件廠商之技術開發能力已逐漸受到國際肯定, 並已累積相當經驗與實力, 惟仍待建立自主的智慧電動車整車, 以及電能與動力系統等關鍵零組件上下游產業合作與串連之產業價值體系, 並藉由導入智慧化及安全系統 訂定相關產業標準及建立系統模組開發與驗證能力, 以順利建構我國智慧電動車產業價值鏈 並應掌握此一關鍵契機, 持續投入資源以推動國內產業升級與拓展綠能新興市場 ( 六 ) 創新營運模式尚待推動部分業者已投入發展車電分離 ( 購車不含電池 ) 創新營運模式, 有助於降低購車初始成本, 並提供完善之電池更新與維護服務, 政策上可提供相關鼓勵措施, 積極推動營運商投入, 將車電分離納入補助範圍, 並推動車廠或營運商建立回收機制, 以發展電池回收再利用 ( 七 ) 電動機車示範成果尚待擴散經濟部近年推動之澎湖電動機車已初步達成示範目的, 可協助各部會推動低碳島 ( 城市 ) 計畫, 將電動機車拓展至其他離島及本島適合 26

地區 ; 另電動機車已可符合消費者一般使用需要, 後續可朝宅配 外送 郵務等商用領域開發, 俾利擴大市場應用面 ( 八 ) 電動機車性能尚待提升目前國內已有業者生產約相當於 80 cc之電動機車, 惟國人慣於騎乘 100cc 至 125cc 之普通重型機車, 為滿足民眾需求, 可輔導業者開發 4.3 至 7.9kW 性能相當之電動機車切入需求市場 ( 九 ) 關鍵零組件國產化比例偏低電動機車關鍵組件電池芯 馬達 ( 含控制器 ) 等, 國內雖可部分產製, 惟仍以使用進口產品為主, 產業價值偏低, 未來可研議將國產關鍵組件納入 TES(Taiwan E-Scooter Standard) 合格產品審查要件, 並輔導車廠與關鍵組件業者共同開發與測試, 俾利提升國產化比率 過去幾年來, 政府積極透過市場補助 輔導 示範運行與推廣等政策措施, 已初步奠定國內電動車輛產業發展基礎, 展望未來全球市場發展, 以及環保要求趨勢, 並考量國內產業發展現況, 政府未來除繼續投注資源以延續成果外, 並應進一步以關鍵零組件國產化 提升電動車輛性能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建構產業價值鏈與擴大示範運行等作為推動主軸, 期以協助國內電動車輛產業於全球市場競爭取得領先 27

參 政策願景與推動目標一 政策願景 ( 一 ) 電動大客車 : 建構節能減碳生活環境, 使民眾有感 - 成為全球電動綠色大眾運輸國家典範及主要生產國 - 推動電動大客車關鍵零組件國產化, 研擬創新營運模式, 成為全球電動大客車營運及生產基地 ( 二 ) 電動汽車 : 建立以臺灣關鍵零組件為核心的新產業鏈 - 推動開發增程式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汽車, 滿足使用需求 - 推動關鍵零組件國產化, 研擬創新營運模式及推廣家用第二部車用途 ( 三 ) 電動機車 : 建構低碳生活環境, 成為整車及關鍵組件主要輸出國 - 成為全球低碳島電動機車推動典範 - 成為電動機車整車及關鍵零組件主要生產國, 以及創新營運示範基地 二 推動目標考量國際電動車輛發展趨勢及分析我國產業發展現況及廠商能力, 務實檢討修正計畫, 延續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期 (103~105 年 ), 電動機車推廣期 (103~106 年 ), 並以創造市場商機 提供購車誘因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鼓勵業者投入 產業價值鏈發展 擴大示範運行 開發高性能電動機車, 以及提升關鍵組件量產供應能量等策略進行, 推動方向及預期達成目標如下 : 28

電動大客車 : 以國內市場培養基礎, 進軍國外市場 ( 一 ) 數量 : 合計 10,390 輛, 包括交通部及環保署合推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公車汰舊換新 10,000 輛 (103~112 年 ) 及經濟部推動先導運行案 390 輛 (103~105 年 ) ( 二 ) 產值 : 合計 122 億元 (105 年 ) ( 三 ) 就業人口 :105 年創造 2,234 人以上就業人口 ( 四 ) 國產化 : 原產地附加價值率提升, 於 105 年達 50% 以上 ( 五 ) 節能 : 累計 103~105 年預估減少柴油使用約 6,393 萬公升, 總計約可減少新台幣 20.3 億元燃油費支出 ( 六 ) 減碳 : 累計 103~105 年總減碳可達 44,994 公噸, 等同約 113 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吸碳量 電動機車 : 以國內市場扶植產業鏈, 進軍全球市場 ( 一 ) 數量 :3.7 萬輛 (103~106 年 ) ( 二 ) 產值 :12 億元 (106 年 ) ( 三 ) 就業人口 : 每年平均促成就業人口 500 人 ( 四 ) 國產化 : 原產地附加價值率提升, 於 106 年達 93% ( 五 ) 節能 : 累計 103~106 年預估減少汽油使用約 433 萬公升, 總計約可減少新台幣 1.5 億元燃油費支出 ( 六 ) 減碳 : 累計 103~106 年總減碳可達 8,203 公噸, 等同約 21 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吸碳量 電動汽車 : 以自主關鍵零組件培養基礎, 切入全球供應鏈 ( 一 ) 推動產業開發 2 款以上增程式及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 29

( 二 ) 輔導廠商推出工程車或工務車用途之廂型車或貨車等商業車種 ( 三 ) 推動 5 家以上關鍵零組件廠商進入國際電動車供應鏈 ( 四 ) 國產化 : 原產地附加價值率提升, 於 105 年達 55% ( 五 ) 推動開發滿足國營企業用車需求車型及持續推動國營企業使用電動車 30

肆 第二階段推動策略及作法一 智慧電動車推動策略為推動智慧電動車正式上路及普及化之目標早日落實, 並帶動智慧電動車產業升級, 經分析我國產業面對之現況及廠商能力, 並以務實態度與精神, 重新規劃推動方向與作法, 修正計畫朝五大推動策略進行 :( 如圖 4-1) ( 一 ) 第 1 階段 : ( 二 ) 第 2 階段 : 1. 訂定環保節能標準 (1) 環保署訂定二氧化碳排放標準 (2) 能源局研擬油耗標準加嚴 2. 推動先導運行 (1) 經濟部已推動 7 案 287 輛電動車先導運行 (2) 推動 11 家 25 款電動車安審合格 3. 提高購車誘因 (1) 財政部提供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 3 年減免 (2) 內政部放寬公有地設置充電站 (3) 工程會訂定共同供應契約 4. 建全使用環境 (1) 建置 500 座充電設施 (2) 訂定 50 項國家標準 (3) 交通部增訂充電站標誌 1. 跨部會推動電動大客車 (1) 交通部及環保署合推電動大客車汰換 (2) 經濟部推動先導運行 (3) 農委會推動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接駁 (4) 協助廠商國際行銷 2. 提供購車誘因 (1) 持續提供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 3 年減免 (2) 交通部 環保署及經濟部提供補助 3. 創新營運模式 (1) 以車電分離降低初購成本 (2) 推動電池回收機制及再利用營運模式 (3) 推動果菜市場營運模式 4. 鼓勵業者投入 5. 輔導產業發展 5. 建構產業價值鏈 (1) 鼓勵產業開發增程式或插電式混合動力車 (2) 協助產業開發電動箱型車或貨車等商用車種 (3) 推動特定區域及市區短程代步等運行模式 (4) 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優先採購或租賃電動車 (1) 輔導 73 家廠商產品改良 (1) 推動電能及動力系統自主技術開發 (2) (2) 推動整車開發持續制定法規標準與建構產業能量 (3) 推動上下游產業鏈合作及國產化 (3) 推動零組件外銷, 進入 Tesla 供應鏈 (4) 導入智慧化及安全車電系統 圖 4-1 智慧電動車五大推動策略 ( 一 ) 跨部會推動電動大客車, 擴大接觸面 1. 交通部及環保署合推電動大客車汰換 : 為促進公共大眾運輸工具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目的, 交通部及環保署以補助既有或新增市區公車或一般公路客運路線公車汰舊換新為主, 且補助車輛須符合原產地附加價值率 103 年 30% 104 年 40% 及 105 年 50% 之標準 交通部補助以車體為主 31

( 不含電池 ); 環保署則規劃於 102 年起 10 年內, 配合交通部逐步汰換全台約 8,000 輛柴油市區公車及約 2,000 輛一般公路客運公車, 補助除車體 動力電池外, 亦包括充換電站之費用 2. 經濟部推動先導運行 : 為使國內電動巴士產業擴大整體規模及達成部會分工之效果, 經濟部除負責推動企業接駁用電動大客車及配合農委會推動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接駁先導運行外, 並以配合產業發展需求之具有研究性價值之先導運行計畫為主 3. 農委會推動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接駁 : 由農委會主導, 經濟部協助於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以電動大客車提供接駁或遊園使用, 藉以增加民眾體驗電動大客車安靜及環保搭乘經驗, 提高認同度 上述各項推動作法係藉由跨部會推動, 探尋出電動大客車適合之營運模式及進行車輛實地驗證, 以達成推動誘因及跨部會分工合作之綜效 跨部會共同推動電動公車規劃現況如下圖 4-2 所示 圖 4-2 跨部會共同推動電動大客車規劃現況 32

4. 協助廠商國際行銷 : 以推廣宣傳與國際合作, 提高產業合作發展層級, 包含事業夥伴合作 研發設計合作 生產製造合作到最後的市場行銷合作 ( 二 ) 持續提供購車誘因, 展現政策延續性 1. 延長免徵電動車輛貨物稅及研議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 : 電動車輛貨物稅已於 103 年 1 月 21 日經行政院公告延長 3 年至 106 年 1 月 27 日 ; 為維持政策力道, 請財政部於電動車使用牌照稅減免年限屆滿後, 研議繼續延長減免優惠 3 年 2. 提供補助以降低使用成本 : 礙於現階段電動車成本仍偏高, 價格因素造成推動不易, 對於符合審查資格之申請案件, 由交通部 環保署補助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汰換, 經濟部補助先導運行, 以提供一定比例之經費補助 ( 補助期間追溯至 103 年 1 月 1 日起 ) ( 三 )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建立電池回收機制 1. 推動車電分離 : 鼓勵車廠 營運商投入, 以車電分離運行模式, 降低使用者初購成本, 並透過專業管理, 延長電池使用壽命及降低使用風險 2. 發展電池回收再利用 : 推動車廠或營運商建立回收機制及再利用營運模式, 以妥善處理廢棄動力電池, 如 : 重整後投入社區微電網 基地台儲能備用等, 以減少對環境造成污染 3. 推動果菜市場營運模式 : 由環保署與農委會合力推動電動搬運車, 作為市場 倉庫及菜園間蔬果運送使用, 並鼓勵電動搬運車營運商提出可行營運方案, 以達到全面以電動 33

蔬果搬運車取代柴油搬運車, 改善蔬果交易場所的空氣污染問題 ( 四 ) 鼓勵及輔導業者投入新車型及車種, 以滿足不同需求 1. 鼓勵廠商開發插電式及增程式電動車 : 仿效國際大廠協助產業開發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及增程式電動車, 因其部分關鍵零組件如電能 動力系統及充電設施均與純電動車相近, 除可同步增進技術能力及銜接共用既有充電設施外, 更有助於建構電動車友善使用環境, 並作為銜接純電動車產品成熟前之過渡產品 2. 輔導產業開發電動商用車型 : 協助輔導產業開發電動廂型車或貨車, 並輔導業者配合客製化需求 並導入物流業者使用, 以有助物流業者降低燃料費用支出, 減少污染排放 3. 推動特定區域及市區短程代步運行模式 : 藉由推動特定區域及市區短程代步等運行模式, 並推廣電動車成為家用第二部代步車之用 4. 國營事業及政府機關優先採購或租賃 : 電動車發展初期可透過各級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等公部門投入資源帶頭優先使用, 以達到政策宣導及示範效果, 並落實節能減碳政策目標, 增加消費者信心 ( 五 ) 建構產業價值鏈, 提升整車與關鍵零組件業者競爭力 1. 關鍵技術開發 : 推動智慧化 電能及動力系統等關鍵零組件自主技術及產品開發 2. 持續環境建構 : 訂定通訊介面 整車耐久 能耗及電能補充相關產業標準, 並持續制修訂法規標準與建置檢測技術及驗證能量, 以利產業發展 34

3. 供應鏈建構 : 推動整車與關鍵零組件上下游產業鏈合作串連, 推動同步開發驗證及國產化, 並提升妥適性及性價比 4. 智慧安全加值 : 導入智慧化及安全相關車電系統, 建置電能補充智慧管理, 加值電動大客車 二 電動機車推動策略為促使國內電動機車產業精進及普及化之目標早日落實, 並實現帶動電動機車產業升級之目的, 經分析我國產業面對之現況及廠商能力, 並以務實態度與精神, 重新規劃推動方向與作法, 建議修正計畫朝五大推動策略進行 :( 如圖 4-3) ( 一 ) 第 1 階段 :(98~102 年 ) ( 二 ) 第 2 階段 :(103~106 年 ) 1. 有效獎勵促進研發 (1) 訂定獎勵措施帶動大廠投入 (2) 建立測試開發平台 (3) 建立產業供應體系 2. 提高品質安全方便 (1) 訂定產業規範與標準 (2) 提供消費者高安全品質產品 (3) 完善電動機車使用環境 3. 降低成本創造誘因 (1) 提供全國性購車補助 (2) 爭取地方縣市加碼 (3) 免徵貨物稅 4. 擇地示範樹立標竿 (1) 建立澎湖電動機車示範亮點 (2) 協助各部會規劃辦理低碳島運行 1. 擴大示範運行 (1) 推動離島與本島運行 (2) 建立商業應用示範 2. 提供購車誘因 (1) 維持全國性補助 (2) 延長免徵貨物稅期限 3.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1) 推動車電分離 (2) 發展電池回收再利用 4. 開發高性能電動機車 (1) 提升標準與檢測能量 (2) 開發普通重型車款 5. 全面推廣開拓市場 (1) 辦理電動機車推廣及產銷媒合 (2) 推動標章提升電動機車形象 (3) 多元推廣建立低碳消費認知 5. 建構產業價值鏈提升關鍵零組件 (1) 輔導關鍵零組件車款通過測試 (2) 國產化納入合格產品審查要件 圖 4-3 電動機車五大推動策略 ( 一 ) 擴大示範運行, 拓展商業應用 35

1. 推動離島與本島運行 : 目前國內已有業者生產約 80 cc之電動機車, 已足夠離島旅遊時雙載使用, 可規劃推廣離島旅遊使用, 再於本島全面推廣 2. 建立商業應用示範 : 發展宅配 郵務 外送及校園等商業示範應用 ( 二 ) 持續提供購車誘因, 展現政策延續性 1. 維持補助金額持續提供購車誘因 :103 至 106 年全國性補助電動機車 3.7 萬輛, 金額為小型輕型每輛 7,200 元 輕型每輛 10,000 元 ( 補助期間追溯至 103 年 1 月 1 日起 ) 2. 延長免徵電動機車貨物稅期限 : 延長免徵電動機車貨物稅 3 年, 自 103 年 1 月 28 日起至 106 年 1 月 27 日止 ( 三 )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建立電池回收機制 1. 推動車電分離 : 推動營運商投入車電分離營運模式, 並將其納入補助範圍 2. 發展電池回收再利用 : 推動車廠或營運商建立回收機制 ( 四 ) 開發高性能電動機車, 切入機車主流市場 1. 增訂 100 至 125cc 等級電動機車測試標準 : 增訂工作電壓 120 伏特之整車安全國家測試標準 2. 提升電動機車檢測能量 : 將檢測設備能量由目前工作電壓 60 伏特, 提高至 120 伏特 3. 輔導開發 100 至 125cc 等級電動機車 : 開發馬達最大輸出功率 4.3 至 7.9kW( 相當於 100 至 125cc) 車款 ( 五 ) 提升關鍵零組件量產供應能量, 提高產業價值 36

1. 輔導國產關鍵零組件電動機車通過測試 : 輔導使用國內電 池芯 馬達 ( 含控制器 ) 及其材料等車款通過測試 2. 將國產化納入 TES 合格產品補助審查要件 三 工作項目與部會分工本方案中有關智慧電動車 ( 大客車及汽車 ) 及電動機車各項推動措施 工作項目與部會分工, 規劃建議如下表 4-1 表 4-2 所示 : 表 4-1 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工作項目及分工表 推動策略推動措施主辦機關協辦機關 1. 建立合理 CO 2 與油耗標準 參考先進國家車輛環境標準, 以利適時制定我國合理的 CO2 與油耗標準 經濟部 ( 能源局 ) 環保署 2. 電動車輛發展推動小組 協調跨部會相關事宜 經濟部 ( 工業局 ) 交通部 財政部 環保署 國發會 內政部 主計總處 農委會 3. 推動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 3.1 執行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專案 3.2 納入 PHEV EREV 車型參與先導運行計畫 經濟部 環保署 經濟部 ( 工業局 ) 地方政府 4. 促進國營企業及政府機關採購電動公務車 4.1 國營事業或政府持股較高之企業優先採用電動公務車 4.2 政府機關優先採購或租賃電動車 經濟部 ( 國營會 ) 交通部 經濟部 各政府機關 5. 建立電動車輛銷售營運模式 鼓勵電動車輛與電池分離的生產及銷售模式 推動果菜市場營運模式 經濟部 環保署 農委會 台電 中油 經濟部 37

推動策略推動措施主辦機關協辦機關 6. 提供電動車租稅優惠 6.1 延長免徵電動車貨物稅之期限 6.2 研議延長免徵電動車牌照稅之期限 財政部 財政部 地方政府 經濟部 經濟部 7. 補助電動大客車汰舊換新 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汰換優先加碼補助 交通部 環保署 經濟部 8. 推動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使用電動大客車 推動電動大客車接駁或遊園使用 農委會 經濟部 9. 提供電動車輛充電優惠 配合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期間, 研議電動車輛充電優惠 地方政府 10. 投入電動車輛廣宣 觀光景點活動推廣 舉辦大型推廣活動 經濟部 ( 工業局 ) 交通部 ( 觀光局 ) 11. 制定充電站設置法規 持續檢討及增修訂充 換電設施設置相關法規 內政部 經濟部 ( 能源局 ) 12. 建立電動車輛與基礎建設標準 13. 評估電動車輛對電網的影響 14. 普及充電基礎設施 12.1 發展電池租賃 公眾充電站及交換站營運模式 12.2 電動車輛與充電站連接接頭規格 充電站充電電壓 / 流相關規範 評估充電站對電力供應之影響 14.1 公私立停車場設置充電設施 14.2 高速公路休息站設置充電設施 經濟部 環保署 經濟部 ( 標檢局 ) 台電 地方政府 交通部 14.3 加油站增設充電設施經濟部 14.4 設置電池交換設施環保署 經濟部 ( 能源局 ) 交通部 經濟部 中油 台電 15. 補助電動車輛及關鍵 15.1 輔導廠商開發多型式電動車整車 關鍵零組件模組 經濟部 ( 技術處 工業局 ) 38

推動策略推動措施主辦機關協辦機關 零組件研發計畫 15.2 持續建置多型式電動車整車檢測標準 交通部 15.3 持續建置多型式電動車關鍵零組件檢測標準與能量 經濟部 ( 標檢局 ) 15.4 列入關鍵產品項目, 提高業界科專研發補助比例, 加速產業發展 經濟部 ( 工業局 技術處 ) 16. 建立電動車輛及汽車電子驗證管道 建立電動車輛及汽車電子驗證管道, 爭取國際認可證書, 協助廠商進入國際供應鏈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貿易局 ) 註 : 網底部分為本次新增或修訂之工作項目 39

表 4-2 電動機車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工作項目及分工表 推動策略推動措施主辦機關協辦機關 1. 擴大示範運行 2. 提供購車誘因 3. 推動創新營運模式 4. 開發高性能電動機車 5. 提升關鍵零組件量產供應能量 1.1 推動綠島 小琉球生態觀光島電動機車使用 1.2 推動金門低碳島電動機車使用 交通部 金門縣政府 / 環保署 1.3 推動台東地區電動機車使用台東縣政府 1.4 建立電動機車商業應用示範 2.1 維持全國性電動機車補助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能源局 ) 2.2 延長免徵電動機車貨物稅期限財政部 3.1 推動車電分離營運模式 3.2 發展電池回收再利用 4.1 增訂 100 至 125cc 等級電動機車測試標準 4.2 提升電動機車檢測能量 4.3 輔導開發 100 至 125cc 等級電動機車 5.1 輔導國產關鍵零組件電動機車通過測試 5.2 國產化納入 TES 合格產品審查要件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標檢局 / 工業局 ) 經濟部 ( 技術處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工業局 ) 經濟部 ( 技術處 ) 註 : 網底部分為本次新增或修訂之工作項目 40

伍 資源需求原規劃石油基金補助款總經費為新台幣 20.20 億元 ( 石油基金 19.77 億元 + 澎湖低碳島計畫加碼 0.43 億元 ), 第一期 (100 年至 102 年 ) 智慧電動車使用新台幣 4.07 億元, 電動機車使用新台幣 1.42 億元, 剩餘款新台幣 14.71 億元 ; 第二階段智慧電動車續辦 3 年 (103 年至 105 年 ) 所需經費新台幣 10.66 億元, 電動機車續辦 4 年 (103 年至 106 年 ) 所需經費新台幣 3.69 億元, 共計新台幣 14.35 億元, 擬由原計畫石油基金剩餘款持續支持 詳見下表 5-1 表 5-1 資源需求 電動車 電動機車 車型 實際車輛數 ( 輛 ) 換算小客車數 ( 輛 ) 年度 100 年 101 年 102 年小計 103 年 104 年 105 年 106 年小計總計 電動小客車 24 177 86 287 46 46 82-174 461 純電動車 24 177 86 287 46 46 50-142 429 增程式 / 插電式 0 32-32 32 乙類大客車 0 0 101 110 116-327 327 甲類大客車 0 0 22 20 21-63 63 小計 24 177 86 287 169 176 219-564 851 電動小客車 24 177 86 287 46 46 82-174 461 乙類大客車 0 0 505 550 580-1,635 1,635 甲類大客車 0 0 176 160 168-504 504 小計 24 177 86 287 727 756 830-2,313 2,600 石油基金補助款 84,217 161,509 161,593 407,319 1,065,990 1,473,309 經費 ( 千元 ) 335,820 348,720 381,450 - 補助車輛數 10,374 7,800 8,500 26,674 8,800 9,000 9,400 9,800 37,000 63,674 石油基金補助款 經費 ( 千元 ) 12,072 37,080 92,635 141,787 87,648 89,640 93,624 97,608 368,520 510,307 合石油基金補助款計經費 ( 千元 ) 96,289 198,589 254,228 549,106 423,468 438,360 475,074 97,608 1,434,510 1,983,616 41

陸 預期效益一 量化效益 ( 一 ) 節能減碳效益以每輛電動小客車每年減碳效益 1,764 公斤 乙類電動大客車 14,938 公斤 甲類電動大客車 18,993 公斤 小型輕型電動機車 158.6 公斤及輕型電動機車 145 公斤計算, 預估 103~105 年 ( 電動機車累計至 106 年 ) 總減碳效益累計可達 55,371 公噸 等同約 139 座大安森林公園一年吸碳量 ( 二 ) 產業效益 1. 產業產值 : 智慧電動車先導運行計畫續推 3 年 ( 電動車 103~105 年 ; 電動機車 103~106 年 ), 預計可創造產業產值 ( 含括服務業 ) 達新台幣 365 億元以上 2. 就業人口 : 目標 105 年可創造 3,200 人以上就業人口 3. 國產化率 : 電動大客車原產地附加價值率提升 :103 年達 30% 104 年達 40% 105 年達 50% 二 質化效益 ( 一 ) 市場效益可協助智慧電動車整車及關鍵零組件廠商開拓新市場及商機, 透過取得相關認證, 切入國際電動車市場供應鏈體系, 帶動我國相關綠能新興產業應用之發展 ( 二 ) 建立全電動化運輸載具示範島 42

以既有電動化之高鐵及捷運等大眾運輸系統為基礎, 加上推廣市區公車及一般公路客運電動化, 以及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的導入, 建立全電動化運輸載具之示範島 ( 三 ) 創造環保與帶動產業競爭力可提升國內技術研發能力, 整合相關資源, 建構智慧電動車關鍵模組之供應鏈體系及服務創新商業模式, 以落實產業鏈紮根, 使我國成為智慧電動車研發製造重鎮及創造國際品牌 ( 四 ) 建立智慧清淨城市及特定風景區藉由電動大客車與各型電動車導入至城市 森林遊樂區或風景區運行, 以及營運模式的創新, 可讓民眾感受智慧電動車所帶來空氣 噪音等環境改善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