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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甄選簡章 承辦單位 : 師資培育中心網址 :http://www.ncue.edu.tw/~practice/ 服務專線 :04-7232105 分機 1122-1123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甄選作業日程表 日期內容備註 96.06.08( 五 ) 中午 12 時 10 分 96.06.12( 二 ) 起至 96.06.13 ( 三 ) 9:00-16:30 止 辦理甄選說明會 ( 招生活動 ) 受理初審階段 -- 報名 地點 : 第一會議室 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網站下載簡章地點 : 學生所屬系所辦公室 96.06.14( 四 ) 起至 96.06.15( 五 ) 前 96.06.21( 四 ) 下午 5 點 審查初審報名資料 師資培育中心網路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學生所屬系所審查並將審核結果提供給師培中心 初審合格得參加複審名單 96.06.22( 五 ) 9:00-16:30 止 受理複審階段 -- 報名 ( 繳費報名費 900 元 核發准考證 ) 地點 : 師資培育中心外 ( 白沙大樓二樓 ) 96.07.12( 四 ) 下午 5 點 師資培育中心網路公告試場地點 座位表 口試時間表 試場佈置 96.07.13( 五 ) 9:00-17:00 止 舉行筆試 口試 地點 : 進德校區 96.08.03( 五 ) 上午 10 點師資培育中心網路公告錄取名單當日寄發成績單 96.08.06( 一 ) 起至 96.08.08( 三 ) 9:00-16:00 止 96.08.06( 一 ) 起至 96.08.10( 五 ) 9:00-16:00 止 受理成績複查申請 錄取生報到 申請表件如簡章之附件三攜帶准考證及成績單親自或委託他人 ( 或以傳真 郵寄報到單方式 ) 至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辦理報到手續, 未報到者, 將取消錄取資格 1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甄選簡章 一 報名資格 : 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 一 ) 本校師資培育學系之非師資培育生及碩 博士班學生, 惟 95 及 96 學年度將畢業之學生無甄選資格 ( 二 ) 所修專業課程符合本校 中等學校教師專門科目學分對照表 ( 請參閱本校師資培育中心 \ 課程與認證組 \ 教育學程認證之網頁 ) 之規定, 有可任教之科目 ( 別 ) 者或在校期間可修習完欲任教科目之專門科目學分者 ( 三 )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及格 ( 大學生 60 分以上, 研究生 70 分以上 ) 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 無記小過以上紀錄 二 錄取名額 : 大學部預計錄取 77 名, 研究所預計錄取 107 名, 得不足額錄取 ; 原住民籍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試, 按學生錄取標準降低總分百分之 25, 其名額採外加方式, 每班最多 3 人 考試成績未經降低錄取標準分數已達一般錄取標準者, 不占上開外加名額 三 修習年限 學分數 : ( 一 ) 教育學程之修業期間, 其修業期程為二至三年 未在規定修畢年限內修滿學分者, 得申請延長年限一至二年 ; 其延長之年限應併入大學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延長修業年限內計算 ( 二 ) 至少應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 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 四 報名 : ( 一 ) 報名流程 : 1. 載取簡章及報名表 : 請自行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 http://www.ncue.edu.tw/~practice/class/index3.htm 2. 填妥報名表, 所附各項證件如有偽造 變造 冒用 不實等情事, 一經查獲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並應自行負法律責任 3. 分兩階段報名 : 初審通過, 始得報名參加複審 (1) 第一階段初審 : 至學生所屬系 ( 所 ) 繳交報名表 ( 附件一 ), 系 ( 所 ) 得自訂初審方式審查, 並於 96 年 6 月 20 日 ( 星期三 ) 之前將初審結果送師資培育中心彙整 (2) 第二階段複審 : 至師資培育中心繳交報名費及報名表 ( 附件二 ), 並領取准考證 ( 二 ) 報名相關事項 逾時不受理 1. 第一階段初審報名 (1) 報名時間 :96 年 6 月 12 日 ( 星期二 ) 至 6 月 13 日 ( 星期三 ) 9:00~16:30 止 (2) 報名地點 : 學生所屬系所辦公室 (3) 報名費用 : 免費 (4) 應繳交下列資料 : 初審報名表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成績單 (5) 初審單位為學生所屬之系所, 請依各系所相關規定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2. 第二階段複審報名 初審合格者, 始得報名參加複審 (1) 報名時間 :96 年 6 月 22 日 ( 星期五 ) 9:00~16:30 止 2

(2) 報名及繳費地點 : 師資培育中心 ( 白沙大樓二樓, 教務處對面 ) (3) 報名費用 : 現金新台幣 900 元整 低收入戶考生得檢附台灣省所屬各縣市政府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非清寒證明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免付報名費 (4) 應繳交下列資料 : 複審報名表 國民身分證 ( 正本 ) 本校學生証 ( 正本 ) 原住民籍學生請攜帶相關證明身份文件正本 ( 驗證後即歸還 ) 五 甄選方式 時間及地點 : ( 一 ) 甄試方式 : 本校學生申請修習教育學程, 須經初審及複審二階段審查 1. 初審 : 審查單位為學生所屬之系所, 其審查方式由各系所訂定之 初審報名表經學 生所屬之系所審查, 初審合格者, 始得報名參加複審 2. 複審 : 主辦單位為師資培育中心, 複審包含 筆試 口試 特殊表現 等 三項 (1) 筆試 : 佔總成績 70% 應試科目為 國文 ( 佔總成績 30%) 教育基 本理念 ( 佔總成績 40%) 二科 (2) 口試 : 佔總成績 30% (3) 特殊表現 : 總成績之額外加分項目,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得檢附證明提 出申請, 證明文件總數以 6 件為上限, 經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予以評分, 每項評分上限為 5 分, 特殊表現 總分以 15 分為上限 : 1. 以第一志願考入本校大學部各學系 2. 以前三志願獲甄試進入本校就讀之各類科資優生 3. 曾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競賽獲前三名之團隊成員或個人 4. 通過 全民英語檢定 中級測驗 ( 含 ) 以上或同等級之相關英語檢定測驗者 ( 例 如 :TOEFL- 紙筆型態 457 分以上,TOEFL- 電腦型態 137 分以上,TOEIC 550 分以上, IELTS 4 以上 其他相關英語檢定測驗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之標準對照表為 準, 詳細資料請參考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網站 ) 5. 在大專院校階段曾從事教育服務及社會服務等相關活動者 6. 其他在大專院校階段參加重大賽會成績傑出 ( 二 ) 甄選時間及地點 : 1. 第一階段初審甄選 : 依學生所屬之系所相關規定辦理 2. 第二階段複審甄選 : (1) 筆試時間 :96 年 7 月 13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 時 00 分開始至 12:00 止時間 8:50~9:00 9:00~10:40 10:40~10:50 10:50~12:00 科目預備國文休息教育基本理念 (2) 口試時間 :96 年 7 月 13 日 ( 星期五 ) 下午 13:00 開始 口試截止時間得視報名人數多寡予以調整, 確切截止時間以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公告之 口試時間表 為主 3

3. 複試甄選地點為本校進德校區, 試場座位及相關事項於 96 年 7 月 12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於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及公佈欄公告 ( 三 ) 參加口試者, 請攜帶師資培育中心核發之准考證及學生證應試, 未帶者不得參加口試 六 錄取規定 : ( 一 ) 由本校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於甄選榜示前決定最低錄取標準, 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少於招生名額時, 得不足額錄取, 不列備取生 ( 二 ) 正取生最後一名如有 2 人以上總成績相同時, 依 筆試 成績 口試 成績 特殊表現 成績順序比較成績高低, 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若經比較後仍相同時, 則增額錄取 備取生遞補原則與正取生相同 ( 三 ) 筆試 及 口試 成績如有一科缺考或零分者, 不予錄取 ( 四 ) 錄取名單 ( 得另列備取名單 ) 經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決議通過後, 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之 七 放榜日期 : 公告於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及公佈欄, 請申請甄選同學自行上網查詢, 不另函通知 ( 一 ) 第一階段初審結果公告 :96 年 6 月 21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 ( 二 ) 第二階段複審成績公告 ( 教育學程錄取名單公告 ): 96 年 8 月 3 日 ( 星期五 ) 上午 10 時 成績複查日期 :96 年 8 月 6 日 ( 星期一 ) 至 8 月 8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 時至 16 時止 複查複試成績之申請方式 : 考生請備妥成績單影印本 複查費及複查申請單 ( 附件三 ) 郵寄或親自至繳交師資培育中心辦理成績複查 ( 請以購買匯票方式繳款, 僅提供筆試成績複查, 每科新台幣 50 元 ) 八 報到 : ( 一 ) 96 年 8 月 6 日 ( 星期一 ) 至 8 月 10 日 ( 星期五 ) 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止 攜帶准考證及成績單親自或委託他人 ( 或以傳真 郵寄報到單方式 ) 至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辦理報到手續 ( 二 ) 甄選錄取後, 未依期限報到者, 即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由備取生遞補 ( 三 ) 備取生遞補事宜, 將於正取生報到時間截止後, 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九 注意事項 : ( 一 ) 學生若以休學方式保留其在學資格, 不得報考 ( 二 ) 各項證件如有偽造 變造 冒用 不實等情事, 一經查獲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並應自行負責法律責任 ( 三 ) 遇颱風警報或其它不可抗拒之重大天然災害時, 得緊急調整考試時間, 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彰化縣政府公告為準, 順延辦理時間由師資培育中心另行於網頁公告之 ( 四 ) 考生對本簡章內容若有疑義, 請電 :(04)7232105 轉 1122~1124( 師資培育中心 ) 洽詢 ( 五 ) 有關修習教育學程相關規定請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參考本校修習教育學程辦法 十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依本校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各項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辦理 ( 請參閱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公告 ) 4

附件一 編碼 : ( 師培中心填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初審 報名表 姓名 系所年級 ( 班別 ) 學號 聯絡方式 電話 : 手機 : e-mail 95 學年度 第 1 學期成績 ( 須附成績單 ) 申請者 學業平均成績 ( 大學部 60 分 ) ( 研究生 70 分 ) 操行成績 ( 須達 80 分 ) 是否有小過以上紀錄 是 否 本人已詳閱簡章內容及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相關規定, 若因甄選資格或任教科別不符, 致無法辦理教師資格檢定, 願自行負責 簽名 簽名 : 日期 : 指導教授或導師簽名 同意學生參加教育學程甄選 不同意 指導教授或導師簽名或蓋章 : 以下欄位由所屬系所審查 符合系所初審規定 ( 請系所向學務處生輔組查詢學生是否有小過以上紀錄 ) 系所初審結果 不符合系所初審規定, 原因 : 系所承辦人簽章 : 系所主管簽章 : ( 系所審核完成請送回師資培育中心 ) 備註 申請人請確實填寫本表, 各項資料如有偽造 變造 冒用 不實等情事, 一經查獲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並應自行負法律責任 5

附件二 准考證號碼 : ( 師培中心填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複審 報名表 姓名 聯絡方式 e-mail 電話 : 手機 : 性別 系所年級 通訊地址 (96/8/3 後能收到複試成績單地址 ) 特殊表現項目 男 女 是否具低收入戶身分 ( 檢據得免收報名費 ) 出生年月 日 學號 是 否 是否具原住民身分 ( 請檢據 ) 請貼最近 6 個月 1 吋 ( 半身脫帽 ) 相片 相片背面註明姓名 系所 班級 學號 是 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請勾選, 並填項次, 另須檢附證明提出申請, 經甄選委員會審查通過者, 予以評分, 請勾選符合項目 : 符合 1. 以第一志願考入本校大學部各學系 符合 2. 以前三志願獲甄試進入本校就讀之各類科資優生 符合 3. 曾代表本校參加全國性競賽獲前三名之團隊成員或個人 符合 4. 通過 全民英語檢定 中級測驗 ( 含 ) 以上或同等級之相關英語檢定測驗者 符合 5. 在大專院校階段曾從事教育服務及社會服務等相關活動者 符合 6. 其他在大專院校階段參加重大賽會成績傑出者 申請者簽名 應繳交資料 報名審核欄 筆試成績 70% 複審結果師資培育中心 本人已詳閱簡章內容及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辦法相關規定, 若因甄選資格或任教科別不符, 致無法辦理教師資格檢定, 願自行負責 簽名 : ( 必填 ) 日期 : ( 代理報名者簽名 : ) 1. 請攜帶學生證 國民身分證繳交報名費 ( 如無法親自報名者, 請代理人攜帶雙方證件代理報名 ) 2. 若有特殊表現事項, 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 ( 證明文件總數以 6 件為上限, 請攜帶正本檢驗 ) 1. 報名資料 相關證明審查 口試成績 30% 以下欄位由師資培育中心辦理審查 錄取 備取 ( 第名 ) 不錄取 2. 收取報名費 3. 核發准考證 特殊表現評分總成績 承辦人組長主任 6

附件三 ( 正面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95 學年度教育學程大學部暨研究所 ( 二招 ) 複審考試成績複查申請表 收件編號 : 姓名系所別准考證號碼聯絡電話複查科目原來得分複查得分 考生簽章 : 申請日期 : 年月日申請成績複查科, 每科複查費新台幣 50 元, 共計新台幣元 ( 一律收取郵政匯票, 受款人為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複查回覆事項 : 回覆日期 : 注意事項 : 1. 複查申請可親自或以郵寄方式申辦, 收件截止日期為 8 月 8 日 ( 星期三 ) 下午 16 時, 逾期不予受理 ( 郵寄以郵戳為憑 ) 2. 本表正面 ( 本頁 ): 姓名 系 ( 所 ) 組別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原來得分及考生簽章等應逐項填寫清楚 3. 本表背面 ( 次頁 ): 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請填寫正確, 貼足 12 元郵票, 以憑回覆 4. 請備妥本申請表 匯票及原成績通知單影本, 郵寄或親自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收 5. 複查成績僅就筆試成績核計及漏閱辦理查核, 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或影印 調閱試卷 7

附件三 ( 背面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緘校址:500 彰化市進德路一號電話:(04)7232105 轉1122~1124 教程甄選成績複查申請 請貼 12 元郵票限時專送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