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9D2CDF8B8E C4EAC9CFBAA3BDBBCDA8B4F3D1A7D2BDD1A7D4BAC1D9B4B2D2BDD1A7CBB6CABFD7A8D2B5D1A7CEBBD1D0BEBFC9FABDCCD3FDD7DBBACFB8C4B8EFCAD4B5E3CFEEC4BFD5D0C9FACEC4BCFE28B7BDD1E0D0DEB8C4292D7A6AD0DE2DB9D2C

Similar documents
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52 号 ) 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所规定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 一 ) 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 1 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

国卫医发﹝2014﹞11号

大连医科大学 2018 年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代码 大连市友谊医院 1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1 13 青岛市市立医院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 神经内科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5 大连市中心医院 4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3 辽宁省人民医院 3 38 泰州市人民

附件 : 上海市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 : 科研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 一 年一月四日印发 ( 共印 200 份 ) 2

中医类 (E) 高密市井沟镇卫生院 针灸推拿 中医类 (E) 高密市井沟镇卫生院 针灸推拿 中医类 (E) 高密市井沟镇卫生院 中药 中医类 (E) 高密市井沟镇卫生院 中药

单位挂网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 版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及有关规定, 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 第一条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4 号 ) 和 传统医学师承和

2017 年医学院 ( 含转化院 遗传所 )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成绩 准考证号 报考专业 外语政治业务 1 业务 2 总成绩 备注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4D F736F F D C4EACDACBCC3B4F3D1A7C1D9B4B2D2BDD1A7CBB6CABFD7A8D2B5D1A7CEBBD1D0BEBFC9FABDCCD3FDD7DBBACFB8C4B8EFCFEEC4BFD5D0C9FACEC4BCFE76332E646F63>

附件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 版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及有关规定, 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 第一条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4 号 ) 和 传统医学师承和

天津市 06 年度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结核病防治所 结核病防治所 结核病防治所 结核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心血站 0 专技岗 0 专技岗 0 0 专技岗 0 0 专技岗 专技岗 专技岗 专技岗 0 03

附件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 版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及有关规定, 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 第一条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4 号 ) 和 传统医学师承和

<4D F736F F D20D7A1D4BAD2BDCAA6B8BDBCFEB2C4C1CF2E646F6378>

招生人数 其中合计推免推免硕士连读 考 试 科 目 01( 全日制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业学位 ) 肿瘤学 01( 全日制 ) 内科学 ( 专业学位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1( 全日制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专业学位 ) 麻醉学

附件 2: 2019 年阳谷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类别 岗位等级 岗位性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专业名称其他条件要求 面试比例 咨询电话 备注 1 阳谷县人民医院卫健局 专业技术 初级 医疗类 (A) 临床 全

附件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06 版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现对医师 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 一 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卫生部令第 4 号 ) 和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

儿科学 儿科学 儿科学 儿科学 儿科学 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儿科学 ( 专业学位 ) 耳鼻咽喉科学 ( 专业学位 ) 非定向 全国统考

序学科代 2019 年计划医院名称学科号码专业学位研其它本小计究生结合硕博 合计 P01 内科 P02 外科 P03 妇产科 P05 急诊科 P06 神经内科 P07 皮肤科 P08 眼科 复旦大学

干细胞和再生医学 科学学位 免考 免考 非定向 干细胞和再生医学 科学学位 免考 85 非定向 干细胞和再生医学 科学学位 免考 69 非定向 护理学 科学学位 免考 免考 非定向 护理学 科学学位

1 系所码 系所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推免直升 考试报名 考试录取 力学 建筑学 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船舶与海洋工程

神经病学 00 不区分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皮肤病与性病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0 不区分 不区分 01 影像诊断与介入放射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 神经内科 神经内科 精神科 皮肤科 皮肤科 放射科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大

006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 修复 )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 正畸 ) 第一临床医学院 1001Z1 生殖医学 第一临床医学院 内

< CBB6CABFC2BCC8A1C7E9BFF6202D20B8B1B1BE2E786C73>

42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900 麻醉科 15 国家级 43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000 临床病理科 6 国家级 44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100 检验医学科 7 国家级 45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200 放射科 30 国家级 46 沈阳 中国

临沂市人民医院 肿瘤放疗技术岗位 B 临沂市人民医院 肿瘤放疗技术岗位 B 临沂市人民医院 肿瘤放疗技术岗位 B 临沂市人民医院 肿瘤放疗技术岗位 B 53.4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外科学 -01 普通外科疾病研究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外科学 -02 肛肠外科疾病研究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第一临床 专业型 儿科学 ( 新生儿科学 ) 第一临床 学术型 耳鼻咽喉科学 第一临床 专业型 耳鼻咽喉科学 第一临床 学术型 妇产科学 第一临床 专业型 妇产科学

分委会专业代码专业类型专业名称推免生统考生总计划 基础医学 生物学 学术型肿瘤学 基础医学 生物学 学术型 动物学 基础医学 生物学 学术型 生理学 基础医学 生物学 学术型 神经生物学 基础

女 中医七 11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内科 神经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女 中西七 111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内科 脾胃病临床研究 女 中医七 11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

001 中医学院 学术型方剂学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中医综合方剂学 同等学力需加试 : 中诊 方剂 001 中医学院 学术型 中医诊断学 ( 团队 )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中医综合中医诊断学 001 中医学院 学术型 中医内科学 ( 团队

Microsoft Word - 校研通知[2008]101号.doc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内科学 04 肺脏病临床研究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中医内科学 05 肝脏病临床研究 第一临床医学院 ( 江苏省中医院 ) 105

<CDC6C3E2C4BFC2BC2E786C73>

潍坊市中医院 电生理医师 潍坊市中医院 电生理医师 潍坊市中医院 儿科医师 潍坊市中医院 儿科医师

附属八一医院 中西医结合临床 04 普通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按专业录取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中医内科学 07 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 按专业录取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中医妇科学 01

002 公共卫生学院 社会医学教研室 公共卫生 专业学位 公共卫生学院 社会医学教研室 1004Z1 卫生事业管理 学术学位 人文社科学院 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学术学位 药学院 药理学教研室 药理

硕士 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学术学位 硕士 0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市政工程 学术学位 硕士 0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 学术学位 硕士 0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学术学位 硕士 05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轮复试名单公示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复试院所 复试专业代码 复试专业 总分 李 ** 马克思主义学部 思想政治教育 张 ** 马克思主义学部 思想政治教育

<4D F736F F D20C0A5C3F7D2BDBFC6B4F3D1A C4EACBB6CABFD1D0BEBFC9FAC8EBD1A7BFBCCAD4B3F5CAD4B3C9BCA8>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0 不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卫生毒理学 00 不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1004J1 传染病预防控制 01 寄生虫学学术型全日制 02 微生物学学术型全日制 006 公共卫生与预 军事预防医学 00 不分研究方向 学术型 全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2016 级生技班 临床医学 儿科学 临床医学 第二临床学院 精神医学 2016 级精医 01 班 临床医学 麻醉学 临床医学 外语学院 英语 2016 级英语 01

< D3A1CBA22DBBF9B5D8C3FBB5A52DB8BDBCFE32A3A8B0B4B5D8C7F8B7D6C0E0A3A92E786C73>

006 基础医学 生物学学位分委员会 007 中医 中药 中西医结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遗传学 00 不分研究方向学术型全日制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619 生物综合 ( 一 )4802 分子生物学 发育生物学 00 不分研究方向学术型全日制 1101

002 临床医学系 老年医学 01 老年疾病 临床医学系 神经病学 02 癫痫 痴呆和头痛 医学影像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1 体部 CT/MRI

市五一街代钦路 30 号 二 2013 年兴安盟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安排 审核现场布置与安排 ( 考务办 ) 接待自治区专家组 审核培训会议与设备调试 ( 领导小组 考务办负责人, 全体工作人员 ) 科右前旗现场审核 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600 妇产科 1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700 眼科 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800 耳鼻咽喉科 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1900 麻醉科 8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000 临床病理科 2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2100 检验医学科 4

福建中医药大学 2020 年招收大陆地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注 : 年专业拟招生总人数 一栏为预估 ( 含统考生 推免生 ), 统考生计划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 医学长学制转段生等原因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变动, 最终各类别招生计划将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 2020

Microsoft Word - 历年国家考研分数线2006~2012.doc

23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4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5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6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7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8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 深圳市人民医院 29 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学术学位 临床病理学 ( 不授博士学位 ) 专业学位 2 超声科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学位 18 儿内科 儿科学学术学位 儿科学专业学位 23 儿外

Microsoft Word - 鄂卫函[2010]829号.doc

11 费县人民医院病案编码岗位临床医学及相近专业 12 费县中医医院护理岗位护理及相近专业 13 费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岗位临床医学及相近专业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与英语 临床医学 ( 辅修英语 ) 全科医学 临床医学全科方向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临床医学 ( 全科医学方向 ) 临床医学 ( 全科方向 )

4 病案室技师 副主任技师 5 病理科技师主任技师 6 病理科医师主任医师 7 病理科医师. 具有副主任技师职称 ; 2.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并取得国内外知名高校 知名医学类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 4. 在三甲医院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0 年以上 ; 5. 具备副主任技师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并

传染科医院 5 河南省人民医院 获提名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耳鼻喉科医院 3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获提名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湖南省人民医院 放射科医院 2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5 中南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报名 招生 报录比 推免 综合测评 报录比 ( 去掉推免及综合测评 ) 00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卫生院 护理 护理学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卫生院 护理 护理学 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卫生院 护理 护理学

昆明医科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 复核结果 统考科目复核结果 序号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科目代码科目名称 客观题 主观题 总分 英语一 英语一

耳鼻咽喉科医师 是 耳鼻咽喉科医师 耳鼻咽喉科医师 是 耳鼻咽喉科医师 是 耳鼻咽喉科医师 耳鼻咽喉科医师 耳鼻

遗传学学术学位生物学学科综合 细胞生物学学术学位生物学学科综合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 物学 学术学位生物学学科综合 生物物理学学术学位生物学学科综合 生物医学工 程 生物医学工程学术学位基础医学学科综合学校自命题 1001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是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是 神经功能检查医师 急诊内科医师 1

代码 基础医学院 ( 二 ) 生命科学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 含生物医学研究所 ) 卫生管理学院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病理生 放射医学 小计 遗传学 细胞生物

儿少卫生学教研室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学术学位 公共卫生 专业学位 6 卫生毒理学教研室 卫生毒理学 学术学位 公共卫生 专业学位 a 公共卫生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1 社会医学教研室 公共卫生

第一临床学院 皮肤病与性病学 皮肤性病科 皮肤科 7 专业学位 全日制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超声科 超声医学科 3 专业学位 全日制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放射科 放射影像科 10 专业学位 全日制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

006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超声科 超声医学科 006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心血管超声科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放射科 放射影像科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


成都军区总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xls

52 临沂市人民医院 放疗技术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民医院 放疗技术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民医院 放疗技术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民医院 心脏介入技术岗位 ( 医疗

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急救部医师 是 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急救部医师 是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19 兴宁市人民医院 兴宁市人民医院 兴宁市中医医院 缺考 兴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

临沂市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医疗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医疗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医疗岗位 ( 医疗类 ) 临沂市人

四川省 2014 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 2019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招生考试录取名单 考生号 英语四级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排序成绩成绩 录取医院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

考生编号政治政治分外语外语分科目 1 科目 1 分科目 2 科目 2 分总分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试方式报名号 思想政治理论缺考英语一 45 生物综合 38 生理学缺考 药理学全国统考 思想政治理论



17 高密市人民医院 18 高密市人民医院 19 高密市人民医院 20 高密市人民医院 21 高密市人民医院 22 高密市人民医院 23 高密市人民医院 24 高密市人民医院 25 高密市人民医院 26 高密市人民医院 27 高密市人民医院 28 高密市人民医院 29 高密市人民医院 30 高密市人

表 1-2 师资队伍概况 单位 :( 人 教师 总计 598 其中 : 女 性 323 双师型 101 具有行业背景 89 其中 : 教 授 81 副 教 授 98 讲师 299 助教 114 无 6 博士 29 硕士 316 学士 246 无 7 35 岁及以下 ~45 岁 215 4

刘 * 于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分委会 麻醉学 专业型 卢 * 秀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分委会 内科学 专业型 黄 * 倚 第二临床医学学位分委会 外科学 学术型 陈 * 第二临床

( 未填报志愿 )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绵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5101

外语学院 学术 全日制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英 ) 6 外语学院 学术 全日制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韩 ) 2 外语学院 专业 全日制 英语笔译 2 18 外语学院 专业 全日制 英语口译 2 17 外语学院 专业

肾内科医师 2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内科相关专业 老年病科医师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内科相关专业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2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备执业资格或完成规培人员优先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传染病

8 药学院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 医学心理学系 11 护理学院 12 第一临床医学院 ( 第一附属医院 ) 药剂学 1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药理学 7 中药学 1 药学 9 1 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 1

中国医科大学 09 年硕士研究生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位 0509 外科学胰胆外科外科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位 053 肿瘤学肿瘤外科外科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位 053 肿瘤学乳腺外科外科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位 0509 外科学神经外科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位 0509 外科学心脏外科 第一临床学院专业学

专 业 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最高分最低分一本线 临床医学 ( 5+3 一体化 ) 口腔医学 ( 5+3 一体化 )

山西医科大学 2016 级临床医学 ( 5+3 一体化 )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第二临床医学院年级 / 专业 :2016 级临床医学 ( 5+3 一体化 ) 班级 :5 人数 :148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0912zsz - 拟上传 - 更新学院奖励 - 加医政

生殖医学科医师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生殖医学专业 肾内科医师 2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内科相关专业 老年病科医师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内科相关专业 感染性疾病科医师 2 医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备执业资格或完成规培人员优

2014 年度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信息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2016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

2017 年度公开招聘人才岗位信息表 ( 编内 ) 财政核补 1712 肾脏内科副主任医师 5 专技岗 7 级 45 财政核补 1713 内分泌科住院医师 2 财政核补 1714 内分泌科主治医师 1. 具有内分泌学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 具有 4 年以上综合性医院相关临床工

6 费县人民医院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区直卫生类医疗类康复治疗岗位从事康复技术工作 大学专科及以上不限康复治疗技术及相近专业男性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医疗 费县人民医院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区直卫生类护理类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 0 大学专科及以上不限护理及相

科室

山西医科大学 2017 级护理学 学年第二学期周教学进度表 学院 系 ( 部 ): 护理学院年级 / 专业 :2017 级护理班级 :10 人数 :303 实习分组 :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课 实验课 实践

002 政法与经管学院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15 01( 全日制 ) 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管理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科目 : 命题论文 02( 全日制 ) 民族地区旅游经济 3611 民族学概论 4814 政治经济学 003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

岗位 序号 单位 经费 性质 岗位类别岗位专业对象及条件 开考 比例 考试方式 14 临床急诊科临床医学相应学位 1:3 笔试 + 面试 2 15 临床感染科临床医学 1:3 笔试 + 面试 2 16 临床儿科临床医学 1:3 笔试 + 面试 2 17 临床妇产科临床医学 1:3 笔试 + 面试 4

第一临床学院 皮肤病与性病学皮肤性病科皮肤科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科 1 2 超声医学科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心血管超声科 第一临床学院 影像医

专业名称 学院 学生类别 授课语言 学制 ( 年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 ( 普进 ) 汉语 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 ( 普进 ) 汉语 三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 ( 普进 ) 汉语 三 社会学 公共管理学院

31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2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3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4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35 中学语文教师 进入面试

Transcription:

上海市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 年 ) 和 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 ), 上海市开展临床医学硕士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 为了更好地进行试点工作, 现根据 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4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和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 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详见附件五 ), 在 2015 年推免生中同时进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 按照该项目的要求, 特制订我院口腔医学硕士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一 基本条件及申请材料 1.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的本科毕业生, 并满足以下条件者 : (1) 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 无任何考试作弊 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 (2) 考生来源原则上为各高校临床医学 ( 西医 ) 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良好, 特别是专业成绩优良 ; (4) 符合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 (5) 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 (6) 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 ( 详见附件一 二 ) 2. 申请材料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 见附件四 ); (2) 本科阶段成绩单 1 份, 须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 (3) 外英语能力水平证明 ( 如 :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 雅思 托福 GMAT GRE 等 ); (4) 本科阶段获奖证书 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 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 二 申请办法 ( 一 )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中医药大学四所学校临床医学 ( 西医 ) 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1. 上述四所学校临床医学 ( 西医 ) 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申请该项目的推荐免试生, 请暂不要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进行任何操作, 先查询我院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录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标有 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的研究方向和本项目招生计划 ( 见附件三 ), 据此填写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并于 9 月 28 日前交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东院 1 舍 317 办公室 2. 研究生院初审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3 复试和考核办法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差额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 地点由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 由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参见网上信息 4 拟录取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结果, 择优录取, 并将录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5 录取 1). 接收高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 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 择优录取 2). 拟录取的学生须与接收学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 组织关系等材料 3).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 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 取消入学资格 4). 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 达到 实施办法 的要求后, 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5).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 2015 年 6 月寄给录取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 6). 学制为 3 年, 修读年限最长为 4 年

( 二 ) 其他院校临床医学 ( 西医 ) 和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1. 查询招生专业目录 有意申请我院者访问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 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 : http://yz.chsi.com.cn/tm), 或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 ( 网址 :http://yzw.shsmu.edu.cn/), 查询我院 上海 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目录 招生目录备注栏中标有 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 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的研究方向和本项目招生计划 ( 见附件三 ) 2. 网上申请 有意者在 推免服务系统 中填报申请信息, 并将所需申请材料 ( 详见本简章第一条 ) 扫描件压缩打包作为附件上传 网上报名截止 时间 10 月 8 日 3. 研究生院初审 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并在 推免服务系统 向初审通过的其他院校临床医学 ( 西医 ) 和口腔医学专 业全日制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 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 点击 同意复试 4 复试和考核办法 学校根据报考情况组织差额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 地点由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复试时须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原件, 由各培训 医院管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参见网上信息 5 拟录取 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复试结果, 择优录取, 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拟录取考生 须在院系规定时间内同意拟录取通知, 如逾期未同意, 院系有权撤回拟录取通知并取消考生拟录取资格 6 录取 1). 接收高校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考生考核成绩和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 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 择优录取 2). 拟录取的学生在 推免服务系统中 点击 接受待录取, 须与接收学校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 议书, 并按有关规定寄送人事档案 组织关系等材料 3). 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 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 取消入学资格 4). 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教学计划培养, 达到 实施办法 的要求后, 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5).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 2015 年 6 月寄给录取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 6). 学制为 3 年, 修读年限最长为 4 年 三 其他 1.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信息详见上海市卫生信息网 :http://wsj.sh.gov.cn( 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业 务类 >> 医学教育与科研 ) 部分重要文件可见附件五 六和七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招生学校将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张榜公 示, 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 将不予录取 3. 因各种原因, 学生未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 其推荐免试和入学资格将予以取消 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 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 ; 未获得 医师资格证书 和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合格证书 者, 其研究生学籍也将予以取消 研究生培养期间, 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5. 其他未尽事项, 按照国家 上海市和上海交通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培训医院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 医院联系方式序号单位部门 联系人 办公电话 1 瑞金临床医学院 王诗潇 64370045*610402 2 仁济临床医学院须捷平 68383791 3 新华临床医学院刘世萍 25076405 4 九院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办公室 / 科研处陈洁 23271263

5 一院科教处华萃 36126212 6 六院临床医学院朱晓庆 24056320 7 三院临床医学院严晓蕾 56698368 8 精神卫生中心科学培训科张云 34773073 9 儿童医学中心科教部王鹿 38626161-3181 10 儿童医院科教部乔静华 62475103 11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科教科张黎文 34070434-25517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9:00~17:00

附件材料目录 ( 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 版 ) ( 二 ) 住院医师招录相关问题汇总 ( 三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上海市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招录计划 ( 四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 五 )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 六 )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 七 )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附件一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14 版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以下简称 执业医师法 ) 及有关规定, 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 第一条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4 号 ) 和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原卫生部令第 52 号 ) 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 执业医师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所规定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 一 ) 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 1 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 并于当年 8 月 31 日前提交试用期满 1 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 ( 含多个机构 ) 试用时间满 1 年 ( 二 ) 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方可报考 ( 三 )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 一 ) 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 军官证 警官证 文职干部证 士兵证 军队学员证 ;

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 二 ) 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 一 ) 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 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 二 ) 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 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 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 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 三 ) 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四 ) 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 符合 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第十条规定条件的, 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基础医学类 法医学类 护理 ( 学 ) 类 医学技术类 药学类 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 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一 ) 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 ( 含中医 中西医结合 )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在符合条件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 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 1 年的, 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 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眼视光医学 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 1 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 1 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 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 ( 含中医 中西医结合 )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 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 须在当年 8 月 31 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 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 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 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民族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 ( 原 科学学位 ) 研究生, 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 1 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 1 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 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 须在当年 8 月 31 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 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 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 或临床医学 ( 护理领域 )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 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二 ) 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 麻醉学 精神医学 医学影像学 放射医学 眼视光医学 ( 眼视光学 仅限温州医科大学 20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 医学检验( 仅限 201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 妇幼保健医学( 仅限 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 专业本科学历, 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3. 五年制预防医学 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4. 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藏医学 蒙医学 维医学 傣医学 壮医学 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5. 2009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 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 应以学历专业报考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 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 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6.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 年 9 月 1 日以后升入本科的, 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三 ) 高职 ( 专科 ) 学历 1. 2005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 ( 含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中医学 中医骨伤 针灸推拿 蒙医学 藏医学 维医学等 ) 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 卫生行政部门 ( 中医药管理部门 ) 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 ( 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 ) 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 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 5 年制医学专业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 5 年后, 方可申请将执业

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 5 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 ( 含教育部 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 5 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 含初中起点 5 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 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入学的, 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 应以学历专业报考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 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 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 四 ) 中职 ( 中专 ) 学历 1. 2010 年 9 月 1 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 中医药管理部门 ) 同意设置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 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 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 2000 年 9 月 25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 ( 中等专业学校 ) 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 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 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除农村医学专业外, 其他专业的中职 ( 中专 ) 学历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1 年 8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 ( 中等专业学校 ) 社区医学 预防医学 妇幼卫生 医学影像诊断 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 年 9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5. 2006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 ( 中等专业学校 ) 中医 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 ( 中等专业学校 ) 中医 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 其中职 ( 中专 ) 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11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 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6.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 1999 年 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五 ) 成人教育学历

1. 2002 年 10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 年 1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 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 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除上述情形外,2002 年 11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 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 年 8 月 31 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 年 9 月 1 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 六 ) 西医学习中医人员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 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 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 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 取得相应证书的, 或者按照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 3 年并取得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的, 可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七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二十八条有关规定

2.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 可以报考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 八 ) 其他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 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同时符合 执业医师法 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 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 第七条台湾 香港 澳门永久性居民以及外籍人员报考的,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 ( 卫医政发 2009 37 号 ) 规定, 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2006 版 ) 和 关于修订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 版 ) 有关条款的通知 ( 卫办医发 2008 64 号 ) 同时废止

附件二 : 住院医师招录相关问题汇总 1 2010 年获得主治医师资格的人员是否纳入培训? 答 :2010 年获得中级职称的人员也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因上海自 2010 年起已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2009 年以前 ( 包含 2009 年 ) 获得中级职称证的人员可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而直接从业 2 麻醉 影像 护理 口腔 眼视光等本科专业是否能参加全科医学培训? 答 : 护理 口腔专业本科由于不可参加国家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故不可参加全科医学培训 ; 根据 教育部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 7125 号建议的答复, 眼视光专业授予医学学位, 毕业生可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故眼视光专业本科生可参加全科医学培训 ; 部分外地院校设置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 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可报名参加国家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故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生可参加全科医学培训 3 校医院 民营医院是否可直接招录未经培训的住院医师? 答 : 民营医院 校医院不可直接招录未经培训的住院医师 4 中医本科毕业后读西医研究生, 现研究生毕业后是否可参加培训? 西医本科毕业后读中医研究生, 现研究生毕业后是否可参加培训? 答 : 中医本科毕业后读西医研究生, 现研究生毕业后可参加西医基地培训, 不可参加中医基地培训 ; 西医本科毕业后读中医研究生, 现研究生毕业后, 可参加中医基地培训, 不可参加西医基地培训 5 专升本学制人员是否可参加培训? 答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人员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但成人教育专升本人员不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6 外藉人员是否可参加培训? 港澳台是否可参加培训? 双重国籍人员 ( 例如美国 台湾双重身份 ) 是否可参加培训? 答 : 现阶段只允许港澳台学生参加 目前不考虑招收外藉人员, 待相关制度及政策成熟后再考虑招收 7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为非临床医学专业 ( 如药学 基础 理学专业 ) 是否能参加培训? 答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研究生专业为非临床类专业 ( 如药学 基础医学 护理等专业 ) 者, 不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非临床类本科专业毕业后, 就读科研型研究生者, 也不能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附件三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 临 - 住项目 " 研究生招生计划汇总表 序号基地名称 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名称代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 各医院计划招录数 1 瑞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5 2 瑞金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3 3 瑞金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3 4 瑞金医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医学检验科 1 5 瑞金医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临床病理科 3 6 瑞金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2 7 瑞金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1 8 瑞金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2 9 瑞金医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4 康复医学科 1 10 瑞金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5 11 瑞金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3 12 瑞金医院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科 1 13 仁济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2 14 仁济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8 15 仁济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2 16 仁济医院 神经病学 105104 神经内科 2 17 仁济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1 18 仁济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临床病理科 1 19 仁济医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医学检验科 1 20 仁济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2 21 仁济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2 22 仁济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1 23 仁济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1 24 仁济医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4 康复医学科 1 25 仁济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2 26 仁济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2 27 新华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3 28 新华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1 29 新华医院 神经病学 105104 神经内科 4 30 新华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2 31 新华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2 32 新华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2 33 新华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2 34 新华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外科 2 35 新华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4 36 新华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4 37 新华医院 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6 皮肤科 2 38 新华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2 39 新华医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医学检验科 2 40 新华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2 41 第九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2

42 第九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2 43 第九人民医院 神经病学 105104 神经内科 2 44 第九人民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2 45 第九人民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2 46 第九人民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2 47 第九人民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2 48 第九人民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2 49 第九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2 50 第九人民医院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科 7 51 第一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2 52 第一人民医院 神经病学 105104 神经内科 1 53 第一人民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1 54 第一人民医院 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08 医学检验科 1 55 第一人民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2 56 第一人民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1 57 第一人民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2 58 第一人民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1 59 第一人民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1 60 第一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1 61 第一人民医院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科 1 62 第一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3 63 第六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5 64 第六人民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5 65 第六人民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1 66 第六人民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1 67 第六人民医院 急诊医学 105117 急诊科 1 68 第六人民医院 神经病学 105104 神经内科 1 69 第六人民医院 眼科学 105111 眼科 1 70 第六人民医院 耳鼻咽喉科学 105112 耳鼻咽喉科 3 71 第六人民医院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4 康复医学科 2 72 第六人民医院 麻醉学 105116 麻醉科 2 73 第六人民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2 74 第六人民医院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科 1 75 第六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2 76 第三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内科 3 77 第三人民医院 内科学 105101 全科医学科 3 78 第三人民医院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5107 医学影像科 1 79 第三人民医院 外科学 105109 外科 3 80 第三人民医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1 8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5105 精神科 6 82 儿童医学中心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9 83 儿童医学中心 儿科学 105102 儿外科 1 84 儿童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科 10 85 儿童医院 儿科学 105102 儿外科 5 86 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学 105110 妇产科 6 合计 209 注 : 各医院计划招录数含招收推荐免试生数和统考生数, 其中招收推荐免试生的比例不超过 80%

附件四 : 填表日期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5 年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所在院校 院系 本科专业 联系电话 外语语种 等级 E-mail 照 片 ( 近照 ) 通讯地址 邮编 志愿 1 学校 医院 专业 1 专业 2 志愿 2 学校 医院 专业 1 专业 2 何时何地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 ( 本科期间 ): 有何成果 ( 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等 ): 我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我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 我同意申请学校或医院拒绝我的免试申请或取消我的免试资格 如果申请人同意如上的声明, 请在此处签名 : 申请人签名 : 年月日 申请人所在专业的同年级人数共人, 学习成绩总排名第名, 在前 % 以内 成绩绩点 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 教务部门 ( 公章 ): 年 月 日 申请人所在学院推荐意见 ( 请注明是否同意向申请学校或医院推荐 ): 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意见 ( 请注明是否同意向申请学校或医院推荐 ): 学院负责人签字 : 学院 ( 公章 ): 年月日 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 教务部门 ( 公章 ): 年月日 注 : 填写不够, 可附页

附件五 : 关于印发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有关高等学校 中福会, 各市级医疗机构 : 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提出的 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的总体要求, 结合卫生部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规定, 本市把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医改方案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加以重点推进 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研究起草了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 试行 ), 现将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 一 年二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 全面提高本市临床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 为人民提供安全 优质 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本市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扎实的医学理论 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 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第三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 ( 以下简称 培训对象 ) 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拟在本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本市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 ( 以下简称 市联席会议 ), 负责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各相关学科专家,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 ( 以下简称 培训医院 ) 标准 培训大纲 培训考核的规定, 开展培训医院评估认定 培训标准细则制定 培训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医院第六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经认定的培训医院内进行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培训医院实行动态管理, 定期抽查督导, 每 3 5 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 未经认定的医院不得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七条培训医院要成立本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 统一领导 协调本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八条各培训医院在每年 9 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拟招录培训对象数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培训医院带教能力和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需求, 确定下一年度各培训医院的招录计划 第九条各培训医院按下达的招录计划数, 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导下, 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组织招录, 并将录取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培训和考核第十条培训按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在内科 外科 妇产科 儿科 急诊科 神经内科 皮肤科 眼科 耳鼻喉科 精神科 小儿外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影像科 医学检验科 临床病理科 口腔科 全

科医学科 肿瘤学等 19 个临床学科和中医内科 中医外科 中医妇科 中医儿科 中医针灸推拿 中医五官科 中医骨伤和中医全科等 8 个中医学科开展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 在报请卫生部同意后, 增设或调整部分培训学科 第十一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训医院的带教医师指导下,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大纲以及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的要求, 以从事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为主 本科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 毕业研究生根据其已有的临床经历可相应减少培训时间 第十二条培训对象出科考核由培训医院自行组织 公共科目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统一组织 考核结果作为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于达到执业医师报名条件的培训对象, 培训医院应组织其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第十四条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 可以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者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自 2010 年起,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培训期间, 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 培训对象劳动关系委托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培训结束后, 合同自然终止, 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第十七条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 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第十八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者, 可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 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十九条培训所需经费按照多元化投入的原则, 由政府 培训医院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 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 须由本人申请, 培训医院同意, 延长期内只签订培训协议, 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六 :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劳动人事管理, 根据市卫生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 <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 试行 )> 的通知 ( 沪卫科教 2010 5 号 ) 文件精神, 结合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 坚持公平竞争 择优录用 自愿签约 契约管理的原则, 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培训医院和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责分工, 协调配合, 实行统一的劳动人事管理模式 第三条培训医院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须按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 ( 以下简称 市联席会议 ) 办公室下达的招录计划数, 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导下, 参照原有的招录用工方式进行, 录取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培训对象是在规定期限内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从业人员, 培训期间由培训医院与培训对象签订 培训暨劳动合同, 培训期限为合同期限 劳动关系委托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培训结束后, 合同自然终止, 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第五条培训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 医疗 失业 生育 工伤 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 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第六条根据 执业医师法 及有关规定, 培训对象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由所在培训医院负责申报 培训期间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是培训考核合格的必备条件 培训对象取得执业资格后, 执业注册地点与其劳动关系所在培训医院相一致 第七条培训期间培训对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 按照有关规定, 承担资质允许的相应临床医疗工作 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在培训医院的培训年限计为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不再另设试用期, 并办理相应执业注册变更手续 第八条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 可按国家规定年限标准, 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自 2010 年起,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作为新进人员聘任临床医学类初级医师岗位和晋升临床医学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 培训对象因培训考核不合格需要延长培训期限的, 须由本人申请, 培训医院同意 延长期内签订培训协议, 不再签订 培训暨劳动合同, 不再享受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培训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培训对象为非上海生源的应届医科类高校毕业生, 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市户籍或人才居住证 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后自主择业到郊区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 可按规定优先申请办理居住证转户籍手续 第十二条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后, 除培训医院及经批准同意的有关单位以外, 本市用人单位不再从医学院校直接招录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启动三年期间, 采取延长退休 退休返聘 二 三级医疗机构临床主治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工作 鼓励三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柔性流动或直接下沉等措施予以过渡 第十三条其他未尽事项仍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七 : 关于印发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中福会,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 : 为切实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结合工作, 根据 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精神, 上海市卫生局联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 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 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 教研函 2010 1 号 ) 精神, 为切实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结合工作,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行住院医师招录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相结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相结合 临床医师准入标准与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相结合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中的 临床医学 包括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和中医学 第四条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领导小组, 负责该项工作的全面实施 ; 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小组, 负责指导相关工作的实施 ;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各相关高校和培训医院的管理人员组成工作小组, 具体实施此项工作 第五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的双重身份, 接受高校 培训医院管理 第六条招生对象原则上为参加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第七条招考方式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 并根据教育部当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高校和培训医院共同组织研究生入学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 第九条培训课程由政治理论课 外语 基础理论及专业课三部分组成 第十条基础理论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公共科目相结合 ; 专业课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中规定的专业理论课相结合 第十一条研究生应按照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要求, 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完成临床培训轮转, 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规定的各科出科考核 年度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 取得 医师资格证书 和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 最长为 4 年 研究生培养期间, 因个人原因终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研究生学籍同时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各高校应根据本实施办法要求, 制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培养方案 第十四条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 一 )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 成绩合格 ; ( 二 ) 取得 医师资格证书 ; ( 三 ) 取得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 四 ) 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论文答辩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者, 可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 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获得研究生学籍, 但不纳入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围, 不享受国家和高校研究生助教 助研 助管补助和生活补贴 第十六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住院医师 ) 在参加培训期间, 享受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由上海市卫生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