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各学院 : 研究生院通字 [2015]6 号 为做好 201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 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 按需招生 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 确保质量 宁缺勿滥 的原则, 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 公正 公开, 并在学院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下进行 二 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复试不予 录取 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 特色,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办法, 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一 ) 招生计划的确定 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考生的初试成绩 生源和学科等情况研 究制定本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 并于 3 月 17 日下午 17 点前上报研究生院 ( 二 )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参加本次复试考生有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 ( 含与淮海工学 院 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 ) 全国联考考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夏 令营优秀营员和部分优质生源调剂考生 1. 参加统考的考生 (1)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 差额比例一般按照 120% 左右掌握, 生源充足 的专业, 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差额比例超过 150% 时需注明理由, 各学 1
院以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以下简称 国家线 ) 为基础, 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 (2) 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 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公布 国家线 为准 (3) 报考与淮海工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 ( 以考生考前提交报名申请为准 ), 复试分数线以教育部公布的 国家线 为准, 录取时按实际下达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2. 全国联考考生 (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法律硕士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相关学院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3. 部分优质生源调剂考生 :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 国家线, 且经考生个人申请, 学校审核通过的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 被确定为我校 2014 年优秀大学生学术夏令营优秀营员, 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 国家线 的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 在职人员单独考试的考生 : 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复试时间拟定 4 月上旬 ( 三 ) 复试组织及要求 1.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须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 制定切实可行的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具体包括 : 分专业招生计划 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 复试分数线 复试办法 复试内容 录取办法等并严格执行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在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并于 3 月 18 日之前报研究生院 ( 包括电子版和纸质文件 ), 并由研究生院复试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监察处备案 2. 各学院成立复试小组, 组织进行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按专业组建, 一般由不少于 5 位办事公正 教学经验丰富 外语水平较高 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的教师组成 招生人数较多的专业, 可以平行组织若干复试小组 3.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程序, 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 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4.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政策 业务 纪律等方面 2
的培训, 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 5. 各学院须对复试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或录音, 并确保录音录像的质量和完整性,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影音材料报研究生院, 由校纪委进行回放抽查 ( 四 ) 复试时间 形式及复试成绩 1.2015 年 3 月 20 日报到 体检,3 月 21 日 22 日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考试时间定于 3 月 23 日上午 9 点,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试一律采用笔试形式, 考试时间 2~3 小时, 满分为 100 分, 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 中国矿业大学 201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在网上选择 试题由各单位自行命制并按 机密 级保管, 并组织考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的测试方法和形式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综合面试是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 创新精神和能力 专业兴趣以及身体状况等的评价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各学院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 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 爱好 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成绩 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加权计算, 各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各部分所占权重并在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中明确说明 5. 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 工程管理硕士 (125600) 会计硕士(125300)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须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 五 ) 复试工作注意事项 1. 复试前应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 学历证书 学生证等报考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核对报名现场采集的照片和本人相貌是否一致, 以确保考生的信息 3
真实 准确 2. 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做好试题保密 复试记录 ( 特别是面试现场记录 ) 等工作, 保证复试的公平 公正 有效性和质量, 复试材料要保留备查 3. 复试完毕后应及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尤其是复试不合格或复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录取的考生 4. 同等学力考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试 2 门专业课 ( 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125100) 公共管理硕士 (125200) 工程管理硕士(125600) 专业考生 ), 加试方式为笔试, 每门课考试时间 2 小时, 满分 100 分, 由各学院命题, 并于 3 月 21 日之前将试题送交研招办, 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 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但有 1 门加试科目低于 60 分者, 将不予录取 5. 学校的纪检 监察部门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 有效监督, 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 6. 复试小组成员名单请于 3 月 21 日之前, 以书面形式交研招办 7. 复试表中 学院录取意见 一栏要注明考生的 拟录取专业和录取类别 其中 录取类别 为 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两种形式 8. 与淮海工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招生计划若未完成, 名额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三 调剂工作 ( 一 )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 改善学缘结构, 学校单列部分计划用于调剂接收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 985 工程 高校的优秀生源 ( 二 ) 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优先调剂接收校外非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水平大学的优秀生源, 也可在校内相近专业进行调剂 ( 三 ) 接受非汉族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的调剂, 报考专业一般应为工学门类相关专业, 指标单列 ( 四 ) 未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但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以及参加复试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 各学院也应积极并及时协助其做好调出工作 四 录取工作 ( 一 )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 复试成绩应在总成绩中占 4
有一定的比例, 其权重一般占到 30% 50%, 具体权重由各学院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如复试权重越大, 对复试的内容和形式要求也要相应提高 ( 二 ) 生源充足的各专业录取的考生 ( 推免 + 统考 ) 人数不能低于 2015 年专业目录公布计划, 以确保招生专业目录计划的严肃性 各专业严格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录取阶段不得擅自变更 ( 三 )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 ( 低于 60 分 ) 者不予录取, 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 四 )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各学院将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 总成绩和拟录取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对公示的信息, 各学院应认真检查 审核, 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并按照 谁公开 谁把关, 谁公开 谁解释 的原则, 做好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 4 月 10 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复试登记表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 ( 五 ) 我校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结束后十天为准, 受理举报部门为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 学业奖学金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应在复试录取时确定, 具体评定办法依据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