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文件 西石大研 2016 110 号 关于印发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院 ( 部 系 ) 及有关单位 : 现将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印发 你们, 请遵照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 2016 年 6 月 6 日 1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提高研究生培养 质量, 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方式与命题 第一条 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列的所有课程都必须参加考 核 研究生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 成绩 60 分以上 ( 含 60 分 ) 为合格, 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公共课考核由研究生院组织安排, 专业课考核由开课院 ( 部 系 ) 组织安排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由学科负责人或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牵头, 经充分讨论后提出, 由开课院 ( 部 系 ) 教授委员会审定通过后, 列入培养方案 考试必须要有试卷, 考试方法可采用闭卷笔试 开卷笔试或口试 ; 考查可采用笔试 课程论文 课程项目报告等形式进行考核 第三条在课程考核前两周, 任课教师提供 A B 两套水平相当的试题 ( 包括笔试 口试试题, 课程论文或课程项目报告标题 内容要求等 ) 及其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试题要难易合理 题量恰当 内容准确无误 公共课试题印刷由研究生院负责, 专业课试题印刷由开课院 2
( 部 系 ) 负责 试题 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应按我校研究生试题格式打印 任课教师对试题内容负责, 学科负责人或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对试题内容审核负责, 特殊情况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试题内容 任课教师和试题保管人员要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和试卷保管工作 第四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 不允许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 1. 缺课时间 ( 包括病 事假及无故旷课 ) 累计超过该课程本学期学时三分之一以上 ( 含三分之一 ) 者 ; 2. 缺交作业达学期作业总数三分之一以上 ( 含三分之一 ) 者 第二章免修免考 缓考 补考 重修 重考第五条免修免考 1. 免修免考课程仅限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英语课程 ( 含阅读 翻译和口语 ) 2.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参加全国统考科目英语一或英语二 且考试成绩达到 70 分以上或近 2 年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者, 可申请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填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 附件 1)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经导 3
师和所在院 ( 部 系 ) 审核, 在开课学期第 3 周内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3. 被批准免修免考的研究生其英语入学考试成绩直接记入学位英语考试成绩, 国家六级成绩折算方法按 CET6-425 分折合学位英语 70 分计算 4. 符合学校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也可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以实际考核成绩计入成绩单 第六条课程缓考研究生因病 ( 须提供医院证明 ) 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 须填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 附件 2), 经导师和所在院 ( 部 系 ) 审核, 在课程考核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学校不为缓考单独安排考核, 获准缓考的研究生应参加该门课程补考考核 第七条课程补考研究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 可参加补考一次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 : 1. 第三条规定不允许参加课程考核者 ; 2. 旷考者 ; 3. 违反考场纪律且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公共课补考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开课院 ( 部 4
系 ) 统一安排, 于每学期开学第 4 周集中进行 第八条课程重修不能参加课程补考或补考不及格 或缓考不及格者, 应参加该门课程重修 申请课程重修的研究生须填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 附件 3), 经导师和所在院 ( 部 系 ) 审核, 在开课学期第 1 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 安排到有关课程教学班级学习并参加考核 重修仍不及格的课程, 在学习年限内可继续申请重修 第九条课程重考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内, 对于考核合格的课程可申请重考, 限定不超过 3 门次 重考超过 3 门次者, 可申请参加课程重修 申请课程重考的研究生须填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重考申请表 ( 附件 4), 经导师和所在院 ( 部 系 ) 审核, 在开课学期第 5 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后, 安排到有关课程教学班级参加考核 第三章成绩管理及考核材料存档第十条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由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 其中考核成绩占 80% 70%, 平时成绩占 20 30%, 平时成绩主要根据研究生听课 完成作业 课堂讨论 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 5
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一条 成绩录入与查询 研究生课程考核结束后, 任课教师应及时 准确 公正 合理地评阅试卷, 在考核后七天内登录 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 录入课程成绩, 分别将公共课和专业课的试卷 ( 含口试情况记录 课程论文 课程项目报告 ) 记分册等考核资料交研究生院或研究生所在院 ( 部 系 ) 存档, 并打印课程成绩单 研究生可凭学号登录 研究生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 或 研究生管理移动平台, 查询课程成绩 第十二条 成绩归档 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 任课教师签字生效, 一份留存开课院 ( 部 系 ), 一份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三条 考核资料存档 课程考核资料包括记分册 试卷, 由开课院 ( 部 系 ) 装订 存档, 保管期限为五学年 第十四条 研究生个人成绩单的办理 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第五学期第 4 周, 由研究生院负责打印研究生个人成绩单一式两份, 加盖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后统一组织发放 凡因特殊原因需要另外办理个人成绩单的研究生, 须由本人 6
打印, 研究生院审核并加盖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成绩专用章 后生效 已毕业研究生个人成绩单可直接前往图书馆的档案馆办理 第四章试卷查阅第十五条研究生对课程考核成绩有疑问要求查阅试卷的, 须本人于每学期第 2 周填写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表 ( 附件 5), 经开课院 ( 部 系 ) 主管领导同意后, 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逾期不再受理 第十六条 研究生院于每学期第 3 周组织查阅前一学期考核 试卷 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持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 表, 与开课院 ( 部 系 ) 教学秘书 任课教师一同查阅试卷, 三方缺一不可 任何人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改动 第十七条 试卷查阅结束后, 由任课教师填写 西安石油大 学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表 有关内容 若试卷评阅确有错误, 须 由试卷评阅人写出情况说明, 经开课院 ( 部 系 ) 主管领导同意 后, 报研究生院批准, 方可更正成绩 第十八条 补考试卷的查阅程序与正常考核的查阅程序相 同, 但时间限定为补考结束后一周内 第十九条为保证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所有试卷查阅工作及因评阅有误的成绩更正工作应于第 3 周前完成, 逾期不再 7
受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16 年 9 月起开始施行, 学校原有相 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 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8
附件 1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免修免考申请表 院 ( 部 系 ) 学科 ( 领域 / 类别 ) 姓名学号性别 ( 需附证明材料 ) 申请 免修 理由 申请人签字 : 年月日 导师 导师签字 : 年月日 院 ( 部 系 ) 研究生院 备注 :1. 本申请办理时间为开课学期第 3 周 2. 本表一式一份, 审核通过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备案 9
附件 2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 院 ( 部 系 ) 学科 ( 领域 / 类别 ) 姓名学号性别 缓考科目开课学期学时 / 学分 申请 缓考 理由申请人 ( 签字 ): 年月日 校医院 负责人 ( 签章 ): 年月日 导师 导师 ( 签字 ): 年月日 院 ( 部 ) 研究生 院 注 :1. 本申请须在考试前一天办理完毕 2. 因病缓考, 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并经校医院审核 3. 本表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培养科 学生所在院 ( 部 系 ) 各一份 10
附件 3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院 ( 部 系 ) 学科 ( 领域 / 类别 ) 姓名学号性别 重修科目开课学期学时 / 学分 申请 重修 理由 申请人 ( 签字 ): 年月日 导师 导师 ( 签字 ): 年月日 院 ( 部 系 ) 研究生 院 注 :1. 本申请须在开课学期第一周内办理完毕 2. 本表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培养科 学生所在院 ( 部 系 ) 各一份 11
附件 4: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重考申请表 院 ( 部 系 ) 学科 ( 领域 / 类别 ) 姓名学号性别 重考科目开课学期学时 / 学分 申请 重考 理由 申请人 ( 签字 ): 年月日 导师 导师 ( 签字 ): 年月日 院 ( 部 系 ) 研究生 院 注 : 1. 本申请办理时间为每学期第 5 周, 由院 ( 部 系 ) 教学秘书统一办理, 提前 过期或学生个人前来均不受理 2. 本表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和院 ( 部 系 ) 各一份 12
附件 5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表 姓名学号院 ( 部 系 ) 课程名称开课院 ( 部 系 ) 任课教师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字 : 年月日 开课院 ( 部 系 ) 查阅结论 任课教师签字 : 年月日 开课院 ( 部 系 ) 处理 处理 ( 若选其他, 请明确说明处理具体 ): (1) 更正成绩 (2) 不更正成绩 (3) 其他 主管领导签字 ( 盖公章 ): 年 月 日 处理结果 : 及结果 经办人 : 年月日 研究生院 审核 注 :1. 研究生查阅试卷申请须在每学期第 2 周内提出并通过开课院 ( 部 系 ) 审核 2. 本表一式两份, 研究生院和学生所在院 ( 部 系 ) 各一份 13
抄送 : 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6 日印发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