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 願 代 碼 招 生 學 校 系 ( 組 ) 學 程 一 覽 表 聯 絡 電 話 (07)60000 傳 真 電 話 (07)600 否 僅 限 選 填 系 ( 組 ) 學 程 [8445] 高 雄 市 燕 巢 區 大 學 路 號 http://www.nkfust.edu.tw 招 生 系 ( 組 ) 學 程 招 生 名 額 志 願 代 碼 招 生 系 ( 組 ) 學 程 0500 營 建 工 程 系 9 0500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8 0500 創 新 設 計 工 程 系 6 05004 電 腦 與 通 訊 工 程 系 5 05005 電 子 工 程 系 5 05006 運 籌 管 理 系 9 05007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6 05008 財 務 管 理 系 8 05009 應 用 英 語 系 8 0500 應 用 日 語 系 7 050 應 用 德 語 系 5 招 生 名 額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本 校 係 因 應 國 家 經 濟 建 設 及 產 業 需 求 而 設 立, 為 大 高 雄 地 區 第 一 所 成 立 的 科 技 大 學, 以 培 育 理 論 實 務 並 重 之 博 雅 專 業 人 為 教 育 目 標 本 校 蟬 連 0 及 04 年 英 國 QS 亞 洲 大 學 排 名 前 00 大 的 學 校, 台 灣 僅 有 4 所 國 立 科 技 大 學 入 榜, 本 校 為 唯 一 在 南 部 的 科 技 大 學 ; 此 外, 上 海 交 通 大 學 世 界 一 流 大 學 研 究 中 心 發 佈 0 兩 岸 四 地 大 學 排 名, 第 一 科 大 為 國 內 南 部 唯 一 入 選 百 強 的 科 技 大 學 本 校 於 00 年 提 出 邁 向 創 業 型 大 學 之 策 略 目 標, 期 望 透 過 創 新 創 業 教 育 及 創 新 創 業 育 成 兩 大 主 軸, 培 育 學 生 具 備 創 新 的 特 質 及 擁 有 熱 忱 投 入 與 分 享 的 創 業 家 精 神 開 設 創 新 創 業 學 分 學 程 辦 理 創 業 講 座 出 版 創 新 與 創 業 教 材 拍 攝 完 成 小 資 創 業 日 記 微 電 影 舉 辦 創 業 星 光 研 習 營, 及 鼓 勵 參 與 創 業 競 賽 等 本 校 首 創 將 創 意 與 創 新 課 程 列 為 大 學 共 同 必 修, 有 系 列 的 提 供 創 新 創 意 創 業 課 程 教 育 同 時, 成 立 第 一 科 大 天 使 投 資 ( 股 ) 有 限 公 司, 結 合 學 校 投 入 資 源 指 導 老 師 專 家 諮 詢 及 業 師 經 驗 傳 承 等 實 質 協 助 04 年 完 工 啟 用 創 夢 工 場, 涵 蓋 創 意 教 學 展 示 中 心 創 意 發 想 創 新 實 作 及 創 業 培 育, 為 創 新 創 業 的 全 方 位 培 育 基 地, 亦 推 廣 與 實 踐 創 客 精 神 的 平 台 與 旗 艦 基 地, 落 實 推 動 創 意 發 想 產 業 化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修 業 年 限 4 年, 修 業 期 滿 成 績 及 格 者, 授 予 學 士 學 位. 本 校 專 任 教 師 博 士 學 歷 佔 全 校 教 師 人 數 比 率 九 成 以 上, 師 資 優 異. 大 學 部 新 生 修 習 服 務 教 育 課 程, 為 必 修 零 學 分, 成 績 及 格 方 准 畢 業 4. 大 學 部 學 生 實 施 英 語 畢 業 門 檻 及 外 語 學 分 數 規 定 5. 大 學 部 四 年 制 學 生 須 於 畢 業 前 修 畢 一 種 職 場 實 習 課 程 惟 具 特 殊 身 分 之 學 生 ( 持 有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者 ) 除 外 6. 04 學 年 度 大 學 部 每 學 期 學 雜 費, 每 生 約 為,500 元 至 6,00 元 生 活 上 有 需 要 學 生, 本 校 提 供 各 類 獎 助 學 金 及 助 學 貸 款 7. 學 生 宿 舍 5 棟, 設 施 完 善 新 穎 男 女 學 生 住 宿 床 位 計 78 個,4 人 房, 提 供 學 生 上 網 申 請, 新 生 優 先 住 宿 ( 高 雄 市 部 份 地 區 除 外 ), 每 學 期 住 宿 費 約 6 千 元 至 9 千 元 ( 依 房 型 設 備 不 同 區 分, 冷 氣 費 用 另 計 ) 8. 校 園 環 境 優 美, 設 有 中 西 式 餐 廳 及 便 利 商 店, 供 應 自 助 餐 麵 食 水 果 冷 飲 等 並 設 有 美 髮 部 圖 文 部 等 圖 書 館 設 施 新 穎, 附 設 讀 者 自 修 室 校 園 有 運 動 場 籃 球 場 網 球 場 壘 球 場 溜 冰 場 射 箭 場 室 內 游 泳 池 體 適 能 中 心 及 學 生 活 動 中 心 等 多 元 健 康 活 動 場 所 9. 本 校 打 造 國 內 首 座 實 習 金 控 中 心, 設 有 兩 岸 財 金 資 訊 實 習 券 商 及 實 習 銀 行 等 間 專 業 教 室 0. 交 通 便 捷 近 國 道 號 0 號, 可 由 交 流 道 快 速 抵 達 高 雄 捷 運 都 會 公 園 站 及 青 埔 站 均 有 接 駁 公 車 進 入 校 區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營 建 工 程 系 0500 招 生 名 額 9 05.4.0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45 數 學 x.00 000 自 然 x.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必 繳 ).05 學 年 度 成 績 單 影 本 ( 必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0500 招 生 名 額 8 05.4.0.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習 能 力 () 專 業 能 力 () 其 他 (0%)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表 達 能 力 () 思 考 邏 輯 () 溝 通 及 反 應 () 5.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英 文 人 數 90 數 學 x.00 社 會 x.00 000 自 然 x.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05 學 年 度 成 績 單 影 本 ( 必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創 新 設 計 工 程 系 0500 招 生 名 額 6 05.4.0.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習 能 力 (60%) 其 他 ()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表 達 能 力 () 思 考 邏 輯 () 溝 通 及 反 應 (), 採 團 體 5.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0%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80 數 學 社 會 x.00 000 自 然 x.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必 繳 ). 作 品 集 ( 必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在 校 學 業 成 績 () 專 業 能 力 () 其 他 能 力 (0%)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思 考 邏 輯 () 表 達 能 力 () 溝 通 及 反 應 () 5.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辨 色 能 力 異 常 及 手 部 操 作 能 力 不 佳 者, 報 名 時 請 慎 重 考 慮.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0% 4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電 腦 與 通 訊 工 程 系 05004 招 生 名 額 5 05.4.0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英 文 人 數 5 數 學 x.00 0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選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電 子 工 程 系 05005 招 生 名 額 5 05.4.0.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業 成 績 及 學 習 能 力 (70%), 社 團 各 項 檢 定 證 照 與 競 賽 以 及 各 項 服 務 表 現 ()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 自 我 介 紹 () 未 來 規 劃 () 5.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英 文 人 數 5 數 學 x.00 0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必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運 籌 管 理 系 05006 招 生 名 額 9.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習 能 力 (0%) 基 礎 專 業 能 力 (60%) 其 他 表 現 (0%)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表 達 能 力 與 學 習 能 力 (00%) 5.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英 文 x.00 人 數 45 數 學.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必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習 表 現 () 學 習 規 劃 () 專 業 成 就 () 其 他 (0%) 4.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80% 0% 4
日 期 日 期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05007 招 生 名 額 6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0 數 學 x.00 社 會 x.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05 學 年 度 成 績 單 影 本 ( 選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選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財 務 管 理 系 05008 招 生 名 額 8.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在 校 學 業 成 績 與 專 業 能 力 (70%) 其 他 能 力 () 4.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70%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英 文 成 績 數 學 國 文 成 績.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無 須 上 傳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80% 0% 4 05.4.0.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及 至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寄 至 本 校 (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進 行 寄 件 及 繳 費 作 業 ).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自 我 介 紹 (0%) 專 業 能 力 (80%).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日 期 應 用 英 語 系 05009 招 生 名 額 8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數 學.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相 關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或 表 現 證 明 ( 必 繳 ).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歷 年 在 校 成 績 () 相 關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或 表 現 證 明 () 4.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4
日 期 日 期 應 用 日 語 系 0500 招 生 名 額 7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5 數 學 x.00 社 會 x.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選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應 用 德 語 系 050 招 生 名 額 5 05.4.0.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業 成 績 與 學 習 能 力 () 社 團 各 項 檢 定 證 照 與 競 賽 以 及 各 項 服 務 表 現 () 修 習 日 語 為 第 二 外 語 或 任 一 日 語 檢 定 (0%) 若 有 習 得 第 二 外 語 日 語 課 程 成 績 或 任 一 日 語 檢 定 能 力 證 明 亦 請 務 必 將 相 關 資 料 網 路 上 傳 以 利 審 查. 修 習 日 語 為 第 二 外 語 或 任 一 日 語 檢 定 計 分 標 準 (0%): () 修 習 第 二 外 語 日 語 課 程 學 分 以 上 : 得 5 分 () 修 習 高 中 生 預 修 大 學 日 語 學 分 4 學 分 以 上 : 得 分 () 任 一 日 本 語 能 力 檢 定 證 明 : 依 級 數 得 0-0 分 ( 以 上 ()-() 項 擇 其 最 高 得 分 項 目 計 分 ). 本 系 訂 有 畢 業 門 檻 詳 情 請 上 本 系 系 網 之 系 所 規 章 之 學 生 應 日 系 ( 所 ) 畢 業 資 格 考 修 業 規 定 參 閱.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4.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5.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甄 試 全 部 科 目 權 重 國 文 x.00 英 文 x.00 人 數 75 數 學 000. 歷 年 成 績 單 正 本 排 名 / 班 級 人 數 / 成 績 百 分 比 應 屆 生 應 附 在 校 前 五 學 期 成 績 ( 必 繳 ).05 學 年 度 成 績 單 影 本 ( 必 繳 ). 自 傳 及 讀 書 計 畫 (A4 格 式, 請 註 明 申 請 姓 名, 申 請 系 別, 並 陳 述 申 請 入 學 動 機, 一 千 字 以 內 )( 選 繳 ). 其 他 有 利 審 查 資 料 ( 社 團 參 與, 學 生 幹 部, 證 照, 競 賽 成 果, 語 文 能 力, 成 果 作 品, 特 殊 才 能 及 體 適 能 檢 測 成 績 證 明 書 等 )( 選 繳 ). 通 過 第 一 階 段 篩 選 學 生,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招 生 資 訊 招 生 資 訊 網 四 技 申 請 入 學 查 詢 指 定 項 目, 申 請 學 生 無 需 等 待 本 校 於 05.0.5( 五 ) 寄 送 寄 達 後 才 上 傳 之 文 件. 申 請 學 生 請 至 上 述 網 頁 列 印 繳 費 單 系 統 下 載 繳 費 單, 並 於 05.0.9( 二 ) 前 ( 以 郵 戳 為 憑 ) 將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及 繳 費 收 據 影 本.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學 習 能 力 () 專 業 專 長 () 技 藝 能 競 賽 (5%) 其 他 (5%) 4. 評 分 標 準 ( 總 分 00 分 ): 外 語 學 習 發 展 潛 力 (5%) 表 達 與 組 織 能 力 () 人 格 特 性 (5%) 認 知 與 學 習 動 機 (0%). 郵 寄 資 格 審 查 資 料 與 網 路 上 傳 書 審 資 料 均 不 予 退 還, 學 歷 證 件 請 勿 寄 送 正 本. 查 資 料 請 依 序 上 傳 並 標 示 清 楚, 以 利 審 查. 本 系 每 年 安 排 大 二 學 生 5-0 名 赴 德 國 波 昂 大 學 進 修 一 學 期, 另 每 學 期 大 四 學 生 名 有 機 會 赴 奧 地 利 FH Joanneum 大 學 進 修, 此 外, 修 讀 本 校 運 籌 系 為 輔 系 之 學 生, 可 申 請 至 德 國 姊 妹 學 校 福 茲 堡 大 學 交 換 學 生 4. 如 有 未 盡 事 宜, 依 照 招 生 簡 章 及 本 校 相 關 規 定 事 項 辦 理 60% 0%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