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業 貿 易 署 環 保 報 告 2014 2015
0 目 錄 引 言... 1 服 務 簡 介... 1 環 境 管 理 架 構... 1 環 保 政 策 和 目 標... 4 2014-2015 年 推 行 的 環 保 措 施... 4 2014-2015 年 的 環 保 成 效... 14 2016 年 的 目 標... 14 意 見... 15
1 引 言 為 響 應 政 府 推 動 環 保 管 理, 工 業 貿 易 署 ( 本 署 ) 一 直 致 力 確 保 以 對 環 境 負 責 的 方 式 執 行 本 署 的 工 作 和 活 動 本 報 告 現 開 列 本 署 在 2014 年 1 月 至 2015 年 9 月 在 九 龍 旺 角 彌 敦 道 700 號 工 業 貿 易 署 大 樓, 以 及 在 2015 年 10 月 至 12 月 期 間 在 九 龍 城 協 調 道 3 號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內 所 有 辦 事 處 的 環 保 成 效 本 署 會 繼 續 努 力 推 行 各 項 環 保 內 部 管 理 措 施, 並 採 用 良 好 的 環 保 管 理 方 法, 致 力 達 成 2016 年 的 環 保 目 標 服 務 簡 介 2. 本 署 專 責 處 理 香 港 的 國 際 貿 易 關 係 推 行 貿 易 政 策 和 協 定, 以 及 為 工 業 和 中 小 型 企 業 提 供 一 般 支 援 服 務 3.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 署 長 ) 除 了 有 香 港 駐 內 地 及 海 外 的 多 個 經 濟 貿 易 辦 事 處 就 對 外 貿 易 關 係 工 作 提 供 協 助 及 支 援 外, 亦 會 就 有 關 政 策 向 多 個 不 同 的 委 員 會 徵 詢 意 見, 當 中 包 括 工 業 貿 易 諮 詢 委 員 會 紡 織 業 諮 詢 委 員 會 中 小 型 企 業 委 員 會 和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香 港 委 員 會 為 了 進 一 步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本 署 成 立 了 多 個 客 戶 聯 絡 小 組, 促 進 與 各 個 業 界 的 溝 通 環 境 管 理 架 構 4. 本 署 轄 下 共 有 約 六 百 名 員 工 本 署 署 長 由 兩 位 副 署 長 協 助, 兩 位 副 署 長 之 下 有 七 位 助 理 署 長, 各 助 理 署 長 分 別 掌 管 一 個 分 部, 此 外 還 有 部 門 秘 書, 負 責 部 門 行 政 工 作 環 境 管 理 的 工 作 由 上 而 下, 推 及 整 個 部 門
2 工 業 貿 易 署 組 織 編 制 圖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副 署 長 ( 多 邊 貿 易 區 域 合 作 組 織 及 雙 邊 貿 易 ) 副 署 長 ( 雙 邊 貿 易 管 制 及 工 商 業 支 援 ) 新 聞 及 公 共 關 係 組 高 級 新 聞 主 任 助 理 署 長 ( 區 域 合 作 組 織 部 ) 助 理 署 長 ( 多 邊 貿 易 部 ) 助 理 署 長 ( 歐 洲 部 ) 助 理 署 長 ( 美 洲 部 ) 助 理 署 長 ( 內 地 部 ) 助 理 署 長 ( 制 度 部 ) 助 理 署 長 ( 工 商 業 支 援 部 ) 行 政 科 部 門 秘 書 ( 部 門 環 保 經 理 ) 副 部 門 秘 書 ( 副 環 保 經 理 )
3 5. 本 署 一 直 致 力 保 護 環 境, 每 年 均 會 訂 立 一 系 列 環 保 管 理 措 施 和 目 標, 藉 以 培 養 職 員 的 環 境 保 護 意 識, 並 繼 續 致 力 推 廣 無 紙 貿 易 服 務 和 電 子 服 務 為 此, 高 層 管 理 人 員 負 責 訂 定 環 保 政 策 和 目 標, 而 部 門 秘 書 則 獲 委 為 部 門 環 保 經 理, 並 由 副 環 保 經 理 協 助 工 作 環 保 經 理 及 其 轄 下 人 員 負 責 制 定 各 項 環 保 措 施, 以 及 監 察 部 門 在 環 保 方 面 的 表 現 他 們 並 與 七 個 分 部 的 辦 公 室 經 理 緊 密 合 作, 推 行 各 項 環 保 措 施 有 關 人 員 定 期 與 辦 公 室 經 理 和 員 工 協 商 委 員 會 委 員 舉 行 會 議, 以 收 集 他 們 對 環 保 管 理 的 意 見 此 外, 部 門 亦 透 過 客 戶 聯 絡 小 組 和 各 個 諮 詢 委 員 會, 收 集 工 商 界 人 士 對 本 署 環 保 措 施 的 意 見 環 境 管 理 系 統 意 見 署 長 檢 討 有 關 措 施 訂 定 政 策 及 目 標 客 戶 聯 絡 小 組 諮 詢 委 員 會 副 署 長 主 席 檢 討 有 關 措 施 意 見 工 業 貿 易 署 員 工 協 商 委 員 會 環 保 經 理 意 見 檢 討 有 關 措 施? 監 察 表 現? 制 定 措 施 公 眾 副 環 保 經 理 視 察 報 告 意 見 主 席 辦 公 室 經 理 辦 公 室 經 理 會 議 意 見 審 核 視 察 各 部 的 員 工
4 環 保 政 策 和 目 標 6. 本 署 的 環 保 政 策 是 倡 導 環 保 管 理, 並 培 養 員 工 建 立 積 極 保 護 環 境 的 自 覺 性, 使 其 成 為 部 門 文 化 本 署 的 工 作 多 在 辦 公 室 內 進 行, 因 此 我 們 的 環 保 目 標 特 別 集 中 於 減 少 辦 公 室 的 紙 張 和 信 封 使 用 量 節 約 用 電, 以 及 廢 物 循 環 再 造 2014-2015 年 推 行 的 環 保 措 施 7. 我 們 採 取 了 下 列 措 施, 在 辦 公 地 方 提 倡 環 保 管 理 : 用 紙 盡 可 能 使 用 循 環 再 造 紙 代 替 全 木 漿 紙 使 用 循 環 再 造 紙, 減 少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善 用 曾 使 用 過 紙 張 的 空 白 面 充 分 使 用 電 子 方 式 在 部 門 內 和 對 外 發 放 資 訊 進 行 快 捷 通 訊 和 處 理 各 項 申 請 -
5 內 部 通 訊 (a) 透 過 內 聯 網 以 電 子 形 式 發 放 資 訊 : 安 排 以 電 子 形 式 發 放 和 再 行 傳 閱 部 門 通 告 通 知 資 料 摘 要 和 職 位 調 派 通 知 藉 電 子 布 告 板 發 放 各 種 信 息, 例 如 捐 款 和 訓 練 課 程 等 部 門 通 告 透 過 電 子 形 式 傳 閱 和 再 行 傳 閱, 可 在 瞬 息 間 送 達 所 有 員 工 (b) 以 電 子 方 式 預 訂 會 議 室 : 提 供 自 助 設 備 透 過 網 上 系 統 預 訂 會 議 室 電 子 預 訂 會 議 室 糸 統 既 環 保 又 方 便 快 捷, 同 事 可 在 網 上 查 看 預 訂 的 情 況 (c) 部 門 入 門 網 站 : 為 同 事 提 供 單 一 進 出 點, 通 往 政 府 的 電 子 交 易 平 台 ( 例 如 電 子 處 理 假 期 申 請 系 統 電 子 薪 酬 系 統 等 ) 政 府 其 中 一 項 環 保 措 施 是 推 行 無 紙 的 政 府 與 僱 員 服 務, 例 如 以 電 子 方 式 遞 交 假 期 申 請 整 個 申 請 過 程, 由 申 請 推 薦 批 核 以 至 通 知, 均 無 需 使 用 紙 張
6 與 市 民 的 溝 通 (a) 電 子 賀 卡 : 向 各 界 人 員 發 送 電 子 賀 卡 Christmas Card 2011 Chinese New Year Card 2011 自 2003 年 以 來, 我 們 已 停 止 印 製 聖 誕 卡 和 賀 年 卡 (b) 電 子 服 務 及 本 署 網 站 : (i) 上 載 貿 易 通 告 至 本 署 網 站, 以 及 向 已 登 記 商 號 發 出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以 往 主 要 以 紙 張 形 式 發 放 的 貿 易 資 訊, 由 於 涉 及 印 刷 和 郵 寄 等 工 序, 一 般 需 時 數 天 才 能 送 達 商 號 商 號 登 記 使 用 免 費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服 務 後, 便 可 收 到 每 日 摘 要 的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從 而 得 知 本 署 發 出 新 的 貿 易 資 料 或 通 告 這 項 措 施 是 既 可 提 高 效 率 又 能 體 現 環 保 的 好 例 子
7 (ii) 全 面 提 供 電 子 服 務, 供 商 號 以 電 子 形 式 提 交 產 地 來 源 證 申 請 和 貨 物 倉 單 ( 航 空 鐵 路 和 水 路 模 式 ); 本 署 亦 提 供 電 子 形 式 選 擇, 供 商 號 提 交 戰 略 物 品 許 可 證 申 請 工 廠 登 記 金 伯 利 證 書 貯 存 商 報 表 / 獲 批 准 食 米 貯 存 地 方 月 報 表 報 名 參 加 研 討 會 和 預 約 業 務 諮 詢 服 務, 以 及 透 過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網 站 所 設 的 工 貿 署 選 項 服 務 功 能 更 改 地 址 (iii) 於 網 站 提 供 下 列 各 項 電 子 查 詢 功 能 : 紡 織 商 登 記 工 廠 登 記 進 出 口 簽 證 管 制 一 般 概 覽 申 請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下 的 原 產 地 證 書 的 代 碼 表 查 詢 戰 略 物 品 許 可 證 的 申 請 狀 況 由 工 業 貿 易 署 編 製 的 香 港 工 商 組 織 便 覽 中 小 企 業 支 援 與 諮 詢 中 心 網 站 的 商 業 牌 照 資 訊 服 務, 以 及 中 小 企 業 資 助 計 劃 和 發 展 品 牌 升 級 轉 型 及 拓 展 內 銷 市 場 的 專 項 基 金 ( 機 構 支 援 計 劃 ) 網 站 內 某 些 與 申 請 相 關 的 查 詢 功 能 提 供 電 子 服 務, 讓 商 號 可 透 過 電 子 方 式 遞 交 各 類 申 請
8 (iv) 在 本 署 網 站 所 有 固 定 網 頁 設 立 流 動 版 本, 讓 使 用 者 能 以 流 動 裝 置 登 入 網 站 本 署 網 站 的 流 動 版 本 在 洗 手 間 內 安 裝 乾 手 機 以 減 少 使 用 抹 手 紙 在 工 業 貿 易 署 大 樓 洗 手 間 內 安 裝 乾 手 機, 以 鼓 勵 減 少 使 用 抹 手 紙 在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洗 手 間 內 安 裝 乾 手 機, 以 鼓 勵 減 少 使 用 抹 手 紙
9 廢 物 循 環 再 造 在 每 一 樓 層 設 置 分 類 回 收 箱, 收 集 紙 張 塑 膠 和 金 屬 廢 物 以 供 循 環 再 造 Registries are provided with green boxes to collect used envelopes. Colleagues are encouraged to reuse them fo 在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內 每 一 樓 層 的 垃 圾 收 集 房 放 置 廢 物 分 類 回 收 箱 和 垃 圾 處 理 口, 方 便 同 事 使 用 在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內 每 一 樓 層 的 垃 圾 收 集 房 放 置 廢 物 分 類 回 收 箱 藍 色 回 收 箱 收 集 廢 紙 ; 啡 色 回 收 箱 收 集 膠 樽 及 黃 色 回 收 箱 收 集 金 屬 在 每 一 樓 層 安 裝 垃 圾 處 理 口, 收 集 紙 張 和 普 通 廢 物, 包 括 廚 餘 透 過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內 的 自 動 垃 圾 收 集 系 統 收 集 紙 張 和 普 通 廢 物, 以 便 廢 紙 循 環 再 造 和 減 少 升 降 機 載 重
10 循 環 再 造 紙 張 及 信 封, 以 及 設 置 回 收 箱, 分 別 收 集 曾 使 用 過 的 紙 張 及 信 封 以 供 循 環 再 造 提 供 廢 紙 回 收 袋, 收 集 廢 紙 以 供 循 環 再 造 在 當 眼 位 置 放 置 廢 紙 回 收 箱 環 保 採 購 守 則 : 使 用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 強 制 性 標 籤 計 劃 ) 一 級 能 源 標 籤 的 雪 櫃, 以 及 其 他 環 保 產 品, 以 保 護 環 境 在 茶 水 間 放 置 符 合 強 制 性 能 源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 強 制 性 標 籤 計 劃 ) 一 級 能 源 標 籤 的 雪 櫃 使 用 關 顧 人 體 健 康 和 環 境 的 環 保 產 品
11 教 育 和 宣 傳 : 透 過 內 聯 網 發 出 良 好 環 保 行 為 指 引, 以 推 廣 環 保 工 作 ; 並 透 過 工 貿 大 樓 內 的 互 動 顯 示 屏, 宣 傳 大 樓 環 保 設 計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特 色 環 保 指 引 及 良 好 節 能 行 為 載 於 內 聯 網, 供 員 工 參 考 工 貿 大 樓 一 樓 大 堂 已 安 裝 互 動 顯 示 屏, 增 加 同 事 對 大 樓 的 環 保 設 計 的 認 識, 鼓 勵 同 事 爭 取 更 佳 環 保 表 現 管 理 層 對 環 保 工 作 的 支 持 : 透 過 由 管 理 層 對 同 事 給 予 充 分 認 同, 鼓 勵 他 們 維 持 對 環 保 工 作 的 動 力 工 業 貿 易 署 副 署 長 頒 發 2014 年 度 環 保 大 使 獎 和 環 保 先 鋒 獎 工 業 貿 易 署 署 長 頒 發 2015 年 度 環 保 大 使 獎 和 環 保 先 鋒 獎
12 節 約 用 水 用 水 : 於 洗 手 間 安 裝 獲 自 願 性 能 源 效 益 一 級 標 籤 認 證 的 水 龍 頭, 以 減 少 耗 水 量 使 用 獲 自 願 性 能 源 效 益 一 級 標 籤 認 證 的 水 龍 頭, 以 節 約 用 水 節 約 用 電 根 據 清 新 空 氣 約 章 的 原 則 及 精 神, 透 過 以 下 途 徑, 節 約 用 電 和 盡 力 改 善 空 氣 質 素 : 提 醒 員 工 在 辦 公 時 間 把 辦 公 室 設 備 調 校 至 節 能 模 式, 以 及 在 無 需 使 用 時, 關 掉 所 有 電 子 設 備 和 電 燈 採 用 具 節 能 模 式 的 影 印 機
13 安 裝 人 流 感 應 器 以 控 制 公 眾 範 圍 及 辦 公 室 範 圍 燈 光 自 動 開 關, 從 而 推 動 節 能 辦 公 室 內 已 安 裝 人 流 感 應 器, 以 推 動 節 能 走 廊 及 電 梯 大 堂 的 電 燈 已 設 置 時 間 掣, 於 午 飯 時 間 一 半 電 燈 自 動 關 上 在 蒸 餾 水 機 安 裝 時 間 掣, 以 減 少 辦 公 時 間 後 的 電 量 在 蒸 餾 水 機 安 裝 時 間 掣, 可 在 辦 公 時 間 後 自 動 關 掉 水 機 的 電 源
14 設 定 及 維 持 室 內 溫 度 於 25.5, 令 溫 度 舒 適, 且 耗 能 最 少 設 定 及 維 持 室 內 溫 度 於 25.5 以 節 省 能 源 2014-2015 年 的 環 保 成 效 8. 相 比 2013 年, 我 們 於 2014 年 減 省 了 9.8% 的 信 封 用 量, 而 環 保 紙 佔 總 用 紙 量 的 98.5%, 屬 紀 錄 新 高 回 收 廢 紙 方 面, 我 們 亦 穩 步 進 展, 輕 微 上 升 0.5%, 回 收 量 達 27 612 公 斤 用 紙 量 和 用 電 量 分 別 有 4.7% 和 4% 的 温 和 上 升 9. 對 比 2014 年 的 表 現, 我 們 在 2015 年 多 省 了 8.3% 的 用 紙 量, 並 在 信 封 用 量 方 面 多 省 了 30.6%, 刷 新 了 紀 錄 回 收 廢 紙 方 面, 我 們 亦 打 破 了 紀 錄, 回 收 量 達 47 330 公 斤, 這 主 要 由 於 辦 公 室 搬 遷 期 間 清 除 過 期 檔 案 所 致 使 用 回 收 紙 張 方 面, 我 們 表 現 出 色, 環 保 紙 佔 總 用 紙 量 的 97.3% 至 於 耗 電 量 上 升, 是 由 於 需 在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設 置 一 個 精 密 的 伺 服 器 房 間 以 配 合 部 門 的 運 作 需 要, 以 致 未 能 達 成 減 少 耗 電 量 的 目 標 2016 年 的 目 標 10. 在 2016 年,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再 節 省 5% 的 信 封 用 量 控 制 用 紙 量 於 零 增 長 回 收 26 000 公 斤 廢 紙, 以 及 環 保 紙 用 量 達 96% 耗 電 方 面, 我 們 將 與 機 電 工 程 署 合 作, 探 討 進 一 步 節 能 的 可 能 性 11. 一 如 既 往, 我 們 會 繼 續 鼓 勵 員 工 珍 惜 資 源, 並 全 面 支 持 各 項 節 能 措 施 我 們 致 力 探 索 和 推 行 更 多 有 效 的 措 施, 進 一 步 提 高 我 們 的 環 保 表 現
15 意 見 12. 如 對 本 署 的 環 保 工 作 有 任 何 查 詢 意 見 或 建 議, 可 循 以 下 途 徑 向 部 門 環 保 經 理 提 出 : 電 郵 地 址 enquiry@tid.gov.hk 網 址 www.tid.gov.hk 郵 寄 地 址 香 港 九 龍 城 協 調 道 3 號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1720 室 電 話 2398 5337 傳 真 2787 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