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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ATM 轉 帳 或 匯 款 : 第 一 銀 行 信 義 分 行 ( 代 號 :007), 帳 號 :16250287776, 戶 名 : 政 大 公 企 中 心 請 將 轉 帳 或 匯 款 單 簽 名 連 同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2)23419602 或 (02) 23959225, 奚 先 生 收 十 二 其 他 : ( 一 ) 課 程 修 畢 並 經 考 評 成 績 及 格 者, 由 本 校 發 給 碩 士 學 分 成 績 證 明, 但 不 授 予 學 位 ( 二 ) 學 員 經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相 關 ( 系 ) 所, 在 本 班 修 習 之 學 分 得 依 各 系 所 有 關 規 定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三 ) 本 中 心 為 公 務 人 員 終 身 學 習 之 合 格 認 證 機 構, 修 畢 本 課 程, 可 登 錄 學 習 時 數 36 小 時

附 表 班 別 代 碼 273-004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及 企 業 管 理 教 育 中 心 報 名 表 報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班 別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碩 士 學 分 班 政 策 管 理 照 姓 名 中 : 英 :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身 份 證 字 號 電 話 公 : 宅 : 電 子 郵 件 通 訊 地 址 手 機 : 傳 真 : 最 高 學 歷 ( 學 校 ) ( 科 系 所 ) 博 士 碩 士 學 士 其 他 現 職 單 位 職 稱 年 資 預 選 課 程 政 策 管 理 (2 學 分 ) 聲 繳 費 明 報 名 費 500 元 ( 3/15 前 臨 櫃 報 名 現 金 繳 費 免 收 ) 公 務 人 員 總 年 資 本 人 已 詳 閱 瞭 解 報 名 表 背 頁 所 列 事 項, 並 同 意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使 用 本 人 資 料 做 為 學 習 資 料 保 存 課 務 聯 繫 以 及 課 程 活 動 優 惠 訊 息 提 供 之 用 簽 名 : 學 分 費 4,000 元 2 學 分 =8000 元 合 計 元 現 金 匯 款 信 用 卡 ( 後 四 碼 ) 審 核 ( 授 權 碼 ) 收 據 號 碼 收 費 章 片 備 考 ( 收 據 抬 頭 ) 有 補 助 者 請 用 現 金 此 處 為 黏 貼 ATM 轉 帳 單 或 銀 行 匯 款 單 傳 真 (02)23419602 或 (02)23959225 ATM 第 一 銀 行 (007)16250287776 匯 款 第 一 銀 行 (007) 信 義 分 行 16250287776 戶 名 : 政 大 公 企 中 心

本 人 報 名 參 加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及 企 業 管 理 教 育 中 心 推 廣 教 育 訓 練 班 次, 並 已 充 份 瞭 解 下 列 事 項 : 一. 本 人 報 名 之 班 次 為 學 分 班 非 學 分 班 二. 本 人 報 名 之 課 程 不 授 予 學 位 ; 欲 取 得 學 位 應 經 各 類 入 學 考 試 通 過 後 依 規 定 辦 理 三. 本 人 已 知 退 費 相 關 規 定 - 報 名 費 不 退 按 教 育 部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第 十 七 條 : ( 一 ) 報 名 繳 費 後 至 開 班 上 課 日 前 申 請 退 費, 退 還 已 繳 學 ( 分 )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九 成 ( 二 ) 自 開 班 上 課 之 日 起 算 未 逾 全 期 三 分 之 一 申 請 退 費, 退 還 已 繳 學 ( 分 ) 費 雜 費 等 各 項 費 用 之 半 數 ( 三 ) 開 班 上 課 時 間 已 逾 全 期 三 分 之 一 始 申 請 退 費, 不 予 退 費 四. 成 績 證 明 或 結 業 證 書 之 取 得 : ( 一 ) 學 分 班 : 二 學 分 課 程 缺 課 時 數 未 逾 八 小 時, 三 學 分 課 程 缺 課 時 數 未 逾 十 二 小 時, 且 成 績 及 格 者, 始 得 請 領 成 績 證 明 修 畢 規 定 學 分, 始 得 發 給 結 業 證 書 ( 遺 失 不 補 發 ) ( 二 ) 非 學 分 班 : 修 業 期 滿, 缺 課 時 數 未 逾 課 程 總 時 數 五 分 之 一 且 成 績 及 格 者, 始 得 請 領 結 業 證 書 或 成 績 證 明 五. 上 課 期 間 如 遇 天 災 或 其 他 原 因 經 台 北 市 政 府 宣 佈 停 止 上 課, 則 當 日 課 程 暫 停 一 次 該 次 課 程 將 採 順 延 補 課 或 其 他 方 式, 將 由 授 課 老 師 權 宜 決 定 如 補 課 時 間 無 法 配 合, 則 視 同 放 棄 ( 不 記 缺 課 ), 但 不 得 要 求 退 費 折 讓 六. 其 他 未 盡 事 宜 依 公 企 中 心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此 致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公 共 行 政 及 企 業 管 理 育 中 心

東 海 大 學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碩 士 學 分 班 計 畫 書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承 辦 單 位 : 東 海 大 學 推 廣 部 承 辦 人 : 唐 家 華 電 話 :04-23591239 分 機 669 通 訊 地 址 :40799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東 海 大 學 5-1175 號 信 箱 網 址 :http://eec.thu.edu.tw

追 求 卓 越 就 在 東 海 東 海 大 學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碩 士 學 分 班 計 畫 書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及 大 學 辦 理 推 廣 教 育 計 畫 審 查 要 點 二 目 的 : 為 使 政 府 機 關 具 升 官 等 訓 練 之 公 務 人 員, 尤 其 未 具 公 共 行 政 背 景 者, 可 預 先 瞭 解 並 修 習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課 程 相 關 理 論 知 識 ; 並 配 合 學 術 資 源,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多 元 學 習 機 會, 以 提 升 整 體 專 業 素 質, 特 與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合 作 開 設 本 課 程 三 報 名 資 格 : ( 一 ) 以 公 務 人 員 未 來 3 年 具 有 參 加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晉 升 簡 任 ( 含 警 正 升 警 監 ) 官 等 訓 練 ( 以 下 簡 稱 薦 升 簡 訓 練 ) 資 格 者 為 主, 並 以 未 具 公 共 行 政 背 景 人 員 為 優 先 ( 二 ) 有 意 願 學 習 行 政 管 理 相 關 課 程 者 ( 三 ) 參 訓 學 員 須 具 備 報 考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資 格 四 預 定 開 設 課 程 : 課 程 主 題 課 程 科 目 學 分 數 政 策 規 劃 專 題 政 策 規 劃 執 行 與 評 估 2 學 分

追 求 卓 越 就 在 東 海 五 課 程 師 資 : 由 本 校 公 共 行 政 學 系 專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授 課, 必 要 時 得 商 請 校 外 具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教 師 及 專 業 人 士 任 課 ( 以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薦 升 簡 訓 練 講 座 薦 介 名 單 中 相 關 課 程 之 講 座 為 優 先 洽 聘 師 資 ) 六 授 課 方 式 : 以 講 授 為 主, 並 配 合 各 主 題 進 行 專 題 研 討 及 討 論 交 流 七 報 名 : ( 一 ) 日 期 : 自 即 日 起 至 本 (103) 年 4 月 3 日 止 ( 額 滿 即 提 前 截 止 ) ( 二 ) 採 網 路 及 通 訊 報 名, 通 訊 報 名 請 詳 填 本 學 分 班 報 名 表 ( 如 附 表 ), 請 郵 寄 東 海 大 學 推 廣 部 ( 東 海 大 學 1175 號 信 箱 推 廣 部 課 務 組 )( 網 址 :http://eec.thu.edu.tw) ( 三 ) 聯 絡 電 話 :(04)23591239 轉 669 0800-663688 唐 先 生 八 學 分 費 : 每 學 分 4,000 元 2 學 分 合 計 8,000 元 ( 免 報 名 費 ) 九 繳 費 方 式 : ( 一 ) 臨 櫃 繳 費 : 週 一 至 週 五 8~21 時 及 週 六 週 日 8~18 時 請 至 東 海 大 學 省 政 研 究 大 樓 一 樓 大 廳 櫃 檯 現 場 接 受 現 金 即 期 支 票 刷 卡 繳 費 ( 限 VISA Master 卡 ) ( 二 ) 傳 真 授 權 刷 卡 : 請 至 ttp://eec.thu.edu.tw 後 點 選 常 見 問 題, 再 選 取 傳 真 刷 卡 單 下 載, 填 妥 後 傳 真 至 (04)23590922 ( 三 )ATM 轉 帳 繳 費 : 網 路 線 上 報 名 者 可 依 專 屬 繳 費 帳 號 以 提 款 機 或 網 路 ATM 繳 交 學 費

追 求 卓 越 就 在 東 海 十 預 計 上 課 時 間 上 課 : 1. 日 期 : 自 本 (103) 年 04 月 12 日 至 05 月 17 日 ( 上 課 總 次 數 六 ) 2. 時 間 : 每 週 六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及 下 午 2 時 至 5 時 3. 時 數 : 每 週 上 課 6 小 時,6 週 合 計 36 小 時 4. 地 點 : 東 海 大 學 ( 校 內 ) 省 政 研 究 大 樓 ( 臺 中 市 西 屯 區 台 灣 大 道 四 段 1727 號 ) 十 一 招 生 人 數 :40 人, 未 達 20 人 不 開 班 十 二 其 他 : ( 一 ) 課 程 修 畢 並 經 考 評 成 績 及 格 者, 由 本 校 發 給 碩 士 學 分 成 績 證 明, 但 不 授 予 學 位 ( 二 ) 學 員 經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相 關 ( 系 ) 所, 在 本 班 修 習 之 學 分 得 依 各 系 所 有 關 規 定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三 ) 本 校 推 廣 部 為 公 務 人 員 終 身 學 習 之 合 格 認 證 機 構, 修 畢 本 課 程, 可 登 錄 學 習 時 數 36 小 時

追 求 卓 越 就 在 東 海 東 海 大 學 103 年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碩 士 學 分 班 報 名 表 報 名 科 目 政 策 規 劃 專 題 (2 學 分 ) 編 號 ( 由 本 校 填 寫 ) 姓 名 出 生 日 期 年 月 日 性 別 身 分 證 字 號 報 名 學 歷 學 校 年 制 科 系 ( 所 ) 畢 業 服 務 機 關 部 門 職 稱 機 關 地 址 機 關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E - mail 電 子 信 箱 曾 參 加 本 校 班 別 屆 期 行 動 電 話 傳 真 FAX (0 ) 分 機 收 據 抬 頭 開 立 本 人 姓 名 開 立 機 關 名 稱 :. 建 議 或 問 題 本 報 名 表 如 不 敷 使 用 請 自 行 影 印 即 可 網 路 報 名 :http://eec.thu.edu.tw 傳 真 報 名 :(04)23590922 開 課 繳 交 資 料 : 兩 吋 照 片 1 張 身 份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最 高 學 歷 畢 業 證 書 影 本

佛 光 大 學 終 身 教 育 處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碩 士 學 分 班 計 畫 書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推 廣 教 育 實 施 辦 法 及 大 學 辦 理 推 廣 教 育 計 畫 審 查 要 點 二 目 的 : 為 使 政 府 機 關 具 升 官 等 訓 練 之 公 務 人 員, 尤 其 未 具 公 共 行 政 背 景 者, 可 預 先 瞭 解 並 修 習 行 政 管 理 知 能 課 程 相 關 理 論 知 識 ; 並 配 合 學 術 資 源, 提 供 公 務 人 員 多 元 學 習 機 會, 以 提 升 整 體 專 業 素 質, 特 與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合 作 開 設 本 課 程 三 報 名 資 格 : ( 一 ) 以 公 務 人 員 未 來 3 年 具 有 參 加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薦 任 公 務 人 員 晉 升 簡 任 ( 含 警 正 升 警 監 ) 官 等 訓 練 ( 以 下 簡 稱 薦 升 簡 訓 練 ) 資 格 者 為 主, 並 以 未 具 公 共 行 政 背 景 人 員 為 優 先 ( 二 ) 有 意 願 學 習 行 政 管 理 相 關 課 程 者 四 預 定 開 設 課 程 : 課 程 主 題 課 程 科 目 學 分 數 組 織 理 論 與 管 理 公 共 政 策 公 共 組 織 理 論 公 共 管 理 績 效 管 理 政 策 規 劃 與 執 行 政 策 評 估 政 策 分 析 1 3 3

五 課 程 師 資 : 由 本 校 公 共 事 務 學 系 專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教 師 授 課, 必 要 時 得 商 請 校 外 具 助 理 教 授 以 上 資 格 教 師 及 專 業 人 士 任 課 ( 以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薦 升 簡 訓 練 講 座 薦 介 名 單 中 相 關 課 程 之 講 座 為 優 先 洽 聘 師 資 ) 六 授 課 方 式 : 以 講 授 為 主, 並 配 合 各 主 題 進 行 專 題 研 討 及 討 論 交 流 七 報 名 : ( 一 ) 日 期 : 自 即 日 起 至 本 (103) 年 3 月 15 日 止 ( 二 ) 詳 填 本 學 分 班 報 名 表 ( 如 附 表 ) ( 三 ) 電 話 :(03)9313343 轉 102 王 小 姐 ( 佛 大 終 身 教 育 處 網 址 : http://extension.fguweb.fgu.edu.tw/front/bin/home. phtml) 八 上 課 : ( 一 ) 日 期 : 自 本 (103) 年 3 月 22 日 至 5 月 17 日 ( 二 ) 時 間 : 每 週 六 上 午 9 時 至 12 時 ; 下 午 2 時 至 5 時 ( 三 ) 時 數 : 每 週 上 課 6 小 時,9 週 合 計 54 小 時 ( 四 ) 校 本 部 : 雲 起 樓 109 教 室 ( 礁 溪 鄉 林 尾 路 160 號 ) 城 區 部 : 蘭 陽 文 教 中 心 509 教 室 ( 宜 蘭 市 中 山 路 三 段 257 號 ) 九 招 生 人 數 :20 人, 未 達 12 人 不 開 班 2

十 收 費 標 準 : 學 分 費 : 每 學 分 3,000 元 十 一 繳 費 方 式 : ( 一 ) 應 備 之 報 名 資 料 :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一 份 身 分 證 影 本 一 份 二 吋 脫 帽 照 片 二 張 ( 二 ) 現 場 繳 費 : 週 一 至 週 五 上 午 8 時 30 分 至 下 午 8 時, 至 本 校 城 區 部 櫃 檯 以 現 金 繳 費 ( 三 )ATM 轉 帳 或 匯 款 : 合 作 金 庫 宜 蘭 分 行 ( 代 號 :006), 帳 號 :0130-765-875-669, 戶 名 : 佛 光 大 學 請 將 轉 帳 或 匯 款 單 簽 名 連 同 報 名 表 傳 真 至 (03)9315904 王 小 姐 收 十 二 其 他 : ( 一 ) 課 程 修 畢 並 經 考 評 成 績 及 格 者, 由 本 校 發 給 碩 士 學 分 成 績 證 明, 但 不 授 予 學 位 ( 二 ) 學 員 經 研 究 所 入 學 考 試 入 學 相 關 ( 系 ) 所, 在 本 班 修 習 之 學 分 得 依 各 系 所 有 關 規 定 申 請 學 分 抵 免 ( 三 ) 本 校 為 公 務 人 員 終 身 學 習 之 合 格 認 證 機 構, 修 畢 本 課 程, 可 登 錄 學 習 時 數 108 小 時 3

佛 光 大 學 終 身 教 育 處 碩 士 學 分 班 報 名 表 班 別 姓 名 性 別 男 女 第 1 張 實 貼 身 分 證 字 號 最 高 學 歷 通 訊 地 址 學 校 名 稱 : 科 系 ( 所 ) 畢 / 肄 : 出 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吋 半 身 照 片 背 面 書 寫 姓 名 第 2 張 浮 貼 聯 絡 電 話 (O): 手 機 : (H): 傳 真 選 修 科 目 學 分 課 程 名 稱 學 分 E-MAIL 服 務 機 關 名 稱 職 稱 地 址 訊 息 取 得 ( 請 勾 選 ) 招 生 簡 章 報 紙 朋 友 告 知 網 路 其 他 其 他 報 名 班 別 額 滿 ( 或 未 達 12 人 ) 時 是 否 願 意 報 名 另 一 班 : 繳 交 資 料 ( 自 行 勾 選 ) 應 繳 納 金 額 是 : 班 否 相 片 二 張 學 歷 證 件 影 本 匯 款 單 帳 收 據 正 本 收 據 編 號 合 計 : 學 分 經 辦 人 出 納 匯 款 帳 號 : 佛 光 大 學 合 作 金 庫 銀 行 宜 蘭 分 行 0130-765-875-669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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