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 香 港 澳 門 ( 內 地 ) 巡 迴 推 廣 周 暨 中 國 內 地 與 港 澳 經 貿 合 作 發 展 研 討 會 粵 港 澳 落 實 CEPA 政 策 報 告 會 CEPA 框 架 下 的 粵 澳 經 濟 合 作 展 望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李 炳 康 主 席 2004 年 2 月 11 日 各 位 嘉 賓 女 士 們 先 生 們 : 今 天 和 各 位 相 聚 在 廣 州, 共 同 出 席 粵 港 澳 落 實 CEPA 政 策 報 告 會, 本 人 感 到 非 常 榮 幸 藉 此 次 寶 貴 的 機 會, 本 人 謹 代 表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向 各 位 介 紹 一 下 澳 門 的 經 濟 發 展 情 況, 以 及 粵 澳 企 業 在 CEPA 框 架 下 的 合 作 商 機 一 粵 澳 經 貿 往 來 連 續 20 多 年 的 持 續 高 增 長 - 為 雙 方 的 經 濟 合 作 提 供 了 廣 闊 的 空 間 澳 門 與 廣 東 省 的 關 係 源 遠 流 長, 具 有 相 同 的 嶺 南 文 化 背 景, 大 多 數 澳 門 居 民 的 祖 藉 是 廣 東 省 ; 由 於 地 緣 人 緣 相 近, 兩 地 的 合 作 潛 力 非 常 大 國 家 實 行 對 外 開 放 以 來, 粵 澳 兩 地 的 經 貿 往 來 與 合 作 更 加 密 切, 由 最 初 以 貿 易 為 主 逐 步 擴 展 到 工 業 服 務 業 旅 遊 業 等 多 個 領 域 1981 年 至 2002 年, 粵 澳 進 出 口 貿 易 每 年 平 均 增 長 10.4%,2002 年 的 貿 易 額 達 到 8.8 億 美 元, 佔 澳 門 與 中 國 內 地 貿 易 總 額 的 86% 澳 門 也 是 廣 東 省 直 接 利 用 外 資 的 主 要 來 源 地 之 一,1979 年 至 2002 年, 澳 門 商 人 累 計 在 廣 東 省 簽 訂 投 資 項 目 10,928 個, 合 同 金 額 61.6 億 美 元, 廣 東 省 實 際 利 用 澳 門 資 金 超 過 30 億 美 元, 約 佔 澳 門 在 全 國 各 地 投 資 總 額 的 50% 同 時, 廣 東 企 業 也 積 極 開 展 對 澳 門 的 投 資 工 程 承 包 及 勞 務 合 作 業 務, 並 已 在 澳 門 建 立 服 務 型 及 生 產 加 工 型 企 業 78 家, 完 成 承 包 工 程 及 勞 務 合 作 營 業 額 14 億 美 元 20 多 年 來, 粵 澳 兩 地 由 最 1
初 以 民 間 為 主 的 分 散 自 發 性 合 作 發 展 成 為 政 府 協 調 與 市 場 導 向 相 結 合 的 高 層 次 全 方 位 的 更 緊 密 經 濟 合 作, 並 且 有 力 地 促 進 了 兩 地 的 經 濟 繁 榮 與 社 會 穩 定 二 澳 門 經 濟 發 展 的 良 好 勢 頭 澳 門 回 歸 以 來, 營 商 環 境 不 斷 優 化 和 完 善, 各 項 建 設 事 業 穩 步 推 進, 整 體 經 濟 進 入 了 一 個 新 的 發 展 階 段 特 區 政 府 確 定 了 以 博 彩 旅 遊 業 為 龍 頭, 以 服 務 業 為 主 體, 各 行 業 協 調 發 展 的 經 濟 發 展 路 向, 因 此 澳 門 能 夠 充 分 發 揮 自 身 的 的 經 濟 特 點 和 中 介 優 勢, 致 力 成 為 區 域 性 的 商 貿 服 務 平 台 雖 然 澳 門 只 有 44.1 萬 人 口, 但 2003 年 接 待 的 旅 客 多 達 1188.7 萬, 儘 管 當 時 受 到 SARS 衝 擊, 入 境 旅 客 人 數 的 同 比 增 長 仍 達 到 3.1%, 主 要 是 中 央 政 府 推 出 港 澳 自 由 行 政 策 之 後, 內 地 來 澳 旅 客 大 量 增 加, 增 幅 高 達 35.4%, 佔 入 境 旅 客 總 數 的 48.3% 在 澳 門 博 彩 業 開 放 之 後, 三 間 在 公 開 競 投 中 勝 出 的 承 批 公 司, 即 澳 博 永 利 及 銀 河 公 司 的 合 同 投 資 總 額 超 過 22 億 美 元, 一 批 新 的 酒 店 娛 樂 場 及 旅 遊 娛 樂 設 施 的 建 造 工 程 進 展 迅 速 2003 年 第 一 至 第 三 季 度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率 高 達 13.4%, 全 年 新 成 立 公 司 數 目 同 比 增 長 34.5%, 其 中 外 資 公 司 的 同 比 增 長 為 46.5% 預 計 今 年 澳 門 經 濟 的 發 展 仍 會 保 持 良 好 的 勢 頭 三 澳 門 具 有 多 方 面 的 獨 特 優 勢 澳 門 作 為 毗 鄰 廣 東 省 的 特 別 行 政 區, 具 有 下 列 獨 特 的 優 勢 : 1. 澳 門 是 一 個 自 由 港, 也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關 稅 區, 沒 有 外 匯 管 制, 資 金 進 出 自 由, 機 械 設 備 和 原 材 料 等 絕 大 部 分 貨 品 可 免 稅 進 口 澳 門 還 是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世 界 旅 遊 組 織 海 關 合 作 理 事 會 等 國 際 組 織 的 成 員 2
2. 澳 門 一 直 奉 行 簡 單 低 稅 制 政 策, 工 商 業 營 運 成 本 較 低, 企 業 所 得 稅 的 上 限 為 15%, 是 區 內 稅 率 最 低 的 城 市 ; 特 區 政 府 今 年 還 將 研 究 調 低 該 項 稅 率 外 地 企 業 可 考 慮 在 澳 門 設 立 後 勤 服 務 基 地 和 區 域 辦 事 處, 以 取 得 稅 務 減 免 優 惠 去 年 年 底, 澳 門 與 內 地 簽 署 了 關 於 對 所 得 避 免 雙 重 徵 稅 和 防 止 偷 漏 稅 的 安 排, 因 此 可 避 免 兩 地 政 府 對 兩 地 居 民 的 同 一 項 收 入 雙 重 徵 稅, 進 一 步 推 動 澳 門 與 內 地 的 經 貿 往 來 3. 中 國 內 地 和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服 務 平 台 由 於 葡 萄 牙 語 言 及 文 化 因 素, 澳 門 與 分 佈 於 世 界 四 大 洲 並 擁 有 兩 億 人 口 的 8 個 葡 語 國 家 保 持 著 傳 統 聯 繫, 雖 然 它 們 大 多 是 發 展 中 國 家, 但 普 遍 擁 有 豐 富 的 自 然 資 源, 與 中 國 經 濟 的 互 補 性 較 強, 發 展 潛 力 巨 大 去 年 十 月 中 旬, 由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主 辦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承 辦 的 中 國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論 壇 在 澳 門 成 功 舉 行, 與 會 各 國 的 部 長 們 簽 署 了 經 貿 合 作 行 動 綱 領, 確 立 了 未 來 多 個 領 域 的 合 作 方 向, 並 決 定 於 2006 年 在 澳 門 召 開 第 二 次 部 長 級 論 壇 以 及 在 澳 門 設 立 常 設 秘 書 處 跟 進 落 實 有 關 工 作 ; 論 壇 進 一 步 強 化 了 澳 門 作 為 中 國 內 地 與 葡 語 國 家 經 貿 合 作 的 平 台 作 用 4. 粵 西 地 區 商 貿 服 務 平 台 澳 門 也 根 據 現 有 的 國 際 市 場 網 絡 及 中 介 優 勢, 致 力 成 為 中 國 內 地 特 別 是 廣 東 西 部 地 區 的 商 貿 服 務 平 台, 與 該 地 區 在 貿 易 投 資 金 融 物 流 旅 遊 以 及 多 項 專 業 服 務 領 域 開 展 合 作, 實 現 優 勢 互 補 去 年 4 月 份, 儘 管 亞 洲 多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受 到 SARS 的 衝 擊,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仍 然 如 期 舉 辦 了 一 次 大 型 的 粵 西 名 優 產 品 展 銷 會, 向 與 會 的 中 外 客 商 推 介 和 展 示 了 廣 東 西 部 地 區 的 優 質 農 產 品 海 產 品 以 及 特 色 工 業 產 品, 這 次 展 銷 會 得 到 粵 西 九 市 政 府 部 門 的 大 力 支 持, 成 效 顯 著 3
5. 世 界 華 商 聯 繫 與 合 作 平 台 在 澳 門 也 成 立 了 世 界 華 商 組 織, 多 次 舉 辦 國 際 性 的 華 商 經 貿 合 作 活 動, 為 內 地 企 業 與 世 界 華 商 台 商 的 合 作 創 造 了 一 個 便 利 的 平 台 1995 年 已 開 通 內 地 與 台 灣 經 澳 門 一 機 到 底 的 航 線, 台 灣 旅 客 可 免 簽 證 進 入 澳 門, 目 前 每 日 的 澳 台 航 機 達 46 班 次 海 峽 兩 岸 交 流 協 會 更 於 2002 年 3 月 在 澳 門 設 立 辦 事 處, 提 供 兩 岸 人 員 交 流 經 貿 合 作 等 方 面 的 聯 絡 諮 詢 服 務 四 CEPA 結 合 澳 門 的 獨 特 優 勢 - 進 一 步 深 化 粵 澳 兩 地 的 經 濟 合 作 內 地 與 澳 門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即 CEPA, 於 去 年 10 月 份 正 式 簽 署, 並 於 今 年 1 月 1 日 起 全 面 實 施, 這 標 誌 著 粵 澳 經 濟 合 作 邁 向 了 一 個 新 的 台 階 CEPA 不 是 一 個 單 方 面 的 協 議, 它 是 以 互 惠 互 利 為 基 本 原 則 的 雙 贏 的 安 排, 也 是 一 個 共 同 發 展 的 安 排, 粵 澳 兩 地 的 企 業 都 將 受 惠 去 年 12 月 9 日, 澳 門 特 區 何 厚 鏵 行 政 長 官 與 廣 東 省 黃 華 華 省 長 共 同 主 持 了 粵 澳 合 作 聯 席 會 議 以 及 珠 澳 跨 境 工 業 區 奠 基 儀 式, 聯 席 會 議 確 定 了 六 個 重 點 合 作 項 目, 其 中 包 括 服 務 業 珠 澳 跨 境 工 業 區 及 旅 遊 業 的 合 作, 這 些 項 目 在 CEPA 框 架 下 可 望 取 得 長 足 的 發 展 CEPA 包 括 三 個 經 濟 範 疇, 即 貨 物 貿 易 服 務 貿 易 及 貿 易 投 資 便 利 化, 在 服 務 貿 易 方 面, 內 地 同 意 放 寬 法 律 會 計 房 地 產 銀 行 保 險 旅 遊 物 流 等 18 個 行 業 的 市 場 准 入 條 件, 便 於 業 內 人 士 發 揮 澳 門 的 國 際 市 場 網 絡 及 管 理 優 勢, 在 廣 東 省 拓 展 業 務 因 應 各 自 比 較 優 勢 及 資 源 共 享, 粵 澳 兩 地 的 企 業 還 可 在 以 下 三 個 方 面 研 究 加 強 合 作 : 4
1. 珠 澳 跨 境 工 業 區 將 進 一 步 發 揮 澳 門 作 為 獨 立 關 稅 區 及 自 由 港 的 優 勢, 以 及 廣 東 省 的 製 造 技 術 人 才 和 低 成 本 優 勢, 推 動 兩 地 加 工 製 造 基 建 旅 遊 商 貿 物 流 等 領 域 的 更 緊 密 合 作 2. 今 後, 來 澳 門 投 資 的 企 業, 包 括 廣 東 省 的 民 營 中 小 企 業, 可 利 用 CEPA 的 便 利 條 件 在 澳 生 產 相 關 產 品, 享 受 零 關 稅 優 惠, 返 銷 內 地 市 場 3. 廣 東 企 業 還 可 利 用 澳 門 的 商 貿 服 務 平 台 作 用, 與 澳 門 企 業 合 作, 共 同 開 拓 海 外 市 場, 特 別 是 葡 語 國 家 的 市 場 五 CEPA 推 廣 工 作 在 CEPA 框 架 下, 粵 澳 兩 地 貿 促 機 構 現 有 的 的 協 作 機 制 將 得 到 進 一 步 的 強 化 和 完 善 澳 門 貿 易 投 資 促 進 局 是 澳 門 特 區 政 府 專 責 促 進 貿 易 投 資 的 職 能 部 門, 自 從 CEPA 於 去 年 10 月 份 正 式 簽 署 後, 本 局 就 連 同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本 澳 工 商 界 以 及 內 地 有 關 部 門 開 展 了 一 系 列 面 向 本 澳 及 內 地 企 業 的 CEPA 推 廣 工 作 1. 經 濟 局 及 本 局 的 網 站 已 開 設 CEPA 專 頁, 並 與 廣 東 省 外 經 貿 廳 聯 網, 詳 細 介 紹 CEPA 的 內 容 以 及 相 關 的 合 作 商 機 2. CEPA 資 訊 中 心 於 去 年 11 月 21 日 正 式 投 入 運 作, 各 界 人 士 可 致 電 或 親 臨 查 詢 CEPA 的 相 關 信 息, 本 局 與 經 濟 局 負 責 為 澳 門 及 海 外 的 投 資 者 免 費 提 供 這 項 服 務 3. 本 局 現 有 的 一 站 式 服 務 為 投 資 者 在 各 方 面 提 供 支 持 和 協 助, 由 簡 單 的 諮 詢 開 始, 提 供 關 於 在 澳 投 資 程 序 及 手 續 的 指 引, 直 至 跟 進 落 實 投 資 項 目, 這 項 服 務 經 過 進 一 步 的 充 實, 可 為 內 地 企 業 提 供 CEPA 帶 來 的 商 機 4. CEPA 推 廣 活 動 本 局 已 計 劃 在 澳 門 內 地 及 海 外 舉 行 多 項 CEPA 實 施 情 況 及 商 機 的 推 廣 活 動, 包 括 研 討 會 企 業 洽 談 會 展 覽 會 5
商 業 配 對 等, 在 目 前 階 段 最 大 型 的 一 項 活 動 就 是 今 次 由 中 國 貿 促 會 香 港 投 資 推 廣 署 及 本 局 聯 合 主 辦 的 CEPA 香 港 澳 門 ( 內 地 ) 巡 迴 推 廣 周 活 動, 它 的 主 題 是 讓 港 澳 走 進 內 地 讓 內 地 瞭 解 港 澳, 包 括 展 覽 會 和 研 討 會 兩 部 份, 目 的 是 更 有 效 地 落 實 CEPA 進 一 步 發 展 內 地 與 港 澳 的 經 貿 關 係 本 次 活 動 分 別 於 北 京 上 海 及 廣 州 三 站 進 行, 其 中 北 京 上 海 兩 站 的 活 動 已 順 利 完 成 本 局 將 持 續 開 展 CEPA 的 推 廣 工 作, 並 歡 迎 各 位 就 此 項 工 作 向 本 局 提 出 寶 貴 意 見 CEPA 本 身 就 是 一 個 開 放 性 的 協 議, 正 如 CEPA 總 則 第 三 條 - 建 立 與 發 展 所 規 定, 澳 門 與 內 地 將 通 過 不 斷 擴 大 相 互 之 間 的 開 放, 增 加 和 充 實 CEPA 的 內 容 因 此, 各 界 人 士 可 根 據 粵 澳 兩 地 的 經 濟 發 展 情 況 提 出 與 時 並 進 的 新 建 議, 以 更 好 地 利 用 CEPA 帶 來 的 商 機 我 們 相 信,CEPA 的 落 實 必 將 為 粵 港 澳 三 地 提 供 更 廣 闊 的 發 展 空 間, 在 此, 祝 愿 大 家 充 分 把 握 CEPA 帶 來 的 寶 貴 機 遇, 開 拓 進 取, 邁 向 新 的 台 階, 並 預 祝 今 次 報 告 會 取 得 圓 滿 成 功! 謝 謝 各 位!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