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病 蟲 草 鼠 害 之 藥 劑 防 治 乃 目 前 植 物 保 護 工 作 重 要 之 一 環, 政 府 為 測 試 農 藥 施 用 後 所 可 能 產 生 之 結 果, 每 年 皆 委 由 各 試 驗 改 良 場 所 及 學 校 從 事 農 藥 委 託 試 驗, 以 確 保 一 般 民 眾 農 民 及 農 藥 廠 商 之 權 益 此 係 各 試 驗 研 究 單 位 及 植 物 保 護 界 團 隊 合 作 之 表 現, 實 在 辛 苦 亦 值 得 嘉 許 98 年 度 之 委 託 試 驗 報 告 涵 蓋 農 藥 技 術 諮 議 委 員 會 第 53 次 55 次 審 議 結 果 ( 包 含 免 藥 效 試 驗 之 藥 害 及 殘 留 公 務 預 算 試 驗 ), 針 對 水 稻 雜 糧 蔬 菜 果 樹 花 卉 特 用 作 物 及 其 他 作 物 之 病 蟲 草 害 等, 進 行 58 項 田 間 試 驗 試 驗 結 果 由 本 所 技 術 服 務 組 彙 集 編 修 成 冊, 提 供 各 界 參 考 由 於 人 力 經 費 之 限 制, 本 報 告 之 編 排 及 印 刷 如 有 疏 忽 之 處, 期 予 諒 察 與 指 正 行 政 院 農 委 會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所 長 高 清 文 謹 識
目 錄 Ⅰ 水 稻 病 害 類 一 水 稻 秧 苗 徒 長 病 Bacillus subtilis ( 枯 草 桿 菌 ) 1 10 10 cfu/ml AL -- 1 二 水 稻 稻 熱 病 fenoxanil ( 芬 諾 尼 ) 20% SC -------------------------- 3 三 水 稻 紋 枯 病 epoxiconazole ( 依 普 座 ) 75g/L EC -------------------- 6 四 水 稻 紋 枯 病 thifluzamide ( 賽 氟 滅 ) 2% GR ------------------------ 8 蟲 害 類 一 水 稻 褐 飛 蝨 dinotefuran ( 達 特 南 ) 20% SG --------------------- 11 雜 草 類 一 移 植 水 稻 田 雜 草 penoxsulam ( 平 速 爛 ) 0.12% GR ---------------- 13 Ⅱ 雜 糧 作 物 病 害 類 一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mancozeb ( 鋅 錳 乃 浦 ) 47.5% OD --------------------- 17 二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 19 ( 四 氯 福 多 寧 ) 48.9% SC 三 落 花 生 銹 病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 20 ( 四 氯 福 多 寧 ) 48.9% SC 蟲 害 類 一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chlorpyrifos ( 陶 斯 松 ) 40.8% EC ------------------- 22 deltamethrin ( 第 滅 寧 ) 2.4% SC fenitrothion ( 撲 滅 松 ) 50% EC chlorfenapyr ( 克 凡 派 ) 10% SC * 二 薏 苡 二 化 螟 cartap ( 培 丹 ) 50% SP ------------------------------ 24 fenthion ( 芬 殺 松 ) 50% EC - 1 -
Ⅲ 蔬 菜 病 害 類 一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 26 ( 達 滅 克 敏 ) 18.7% WG 二 香 瓜 蔓 枯 病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 白 列 克 敏 ) 38% WG -------- 28 三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metrafenone ( 滅 芬 農 ) 42.37% SC ------------------- 30 四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 32 ( 達 滅 克 敏 ) 18.7% WG 五 甜 椒 炭 疽 病 pyraclostrobin ( 百 克 敏 ) 23.6% EC ------------------- 34 六 萵 苣 露 菌 病 dimethomorph ( 達 滅 芬 ) 50% WP ----------------------- 36 * 七 胡 蘿 蔔 白 絹 病 flutolanil ( 福 多 寧 ) 50% WP---------------------- 38 八 豌 豆 白 粉 病 boscalid ( 白 克 列 ) 50% WG --------------------------- 38 九 菜 豆 銹 病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 白 列 克 敏 ) 38% WG ---------- 40 十 芋 頭 白 絹 病 mepronil ( 滅 普 寧 ) 75% WP --------------------------- 42 蟲 害 類 一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chlorantraniliprole ( 剋 安 勃 ) 18.4% SC ------ 43 二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spinosad ( 賜 諾 殺 ) 80% WP ------------------- 45 三 蔥 韭 薊 馬 類 methiocarb ( 滅 賜 克 ) 50% WP ------------------------- 47 四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chlorantraniliprole ( 剋 安 勃 ) 18.4% SC ------------ 49 五 菜 豆 赤 葉 蟎 pyridaben ( 畢 達 本 ) 20% WP -------------------------- 51 六 豌 豆 甜 菜 夜 蛾 nuclear polyhedronsis virus --------------------- 53 ( 甜 菜 夜 蛾 核 多 角 體 病 毒 ) 2 10 9 OBs/ml SC 七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imidacloprid ( 益 達 胺 ) 28.8% SL ------------------- 56 * 八 金 針 蚜 蟲 bifenthrin ( 畢 芬 寧 ) 2.8% EC------------------------- 58 malathion ( 馬 拉 松 ) 50% EC deltamethrin ( 第 滅 寧 ) 2.8% EC - 2 -
Ⅳ 果 樹 病 害 類 一 柑 桔 潰 瘍 病 validamycin A ( 維 利 黴 素 ) 10% SL -------------------- 59 二 檬 果 炭 疽 病 pyraclostrobin + dithianon ( 腈 硫 克 敏 ) 16% WG ------- 60 三 檬 果 炭 疽 病 thiophanate-methyl ( 甲 基 多 保 淨 ) 70% WP ------------- 62 四 檬 果 白 粉 病 boscalid + kresoxim-methyl ( 白 列 克 收 欣 ) 27.3% SC --- 64 五 葡 萄 黑 痘 病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 貝 芬 菲 克 利 ) 34.5% SC --- 66 六 葡 萄 白 粉 病 metrafenone ( 滅 芬 農 ) 42.37% SC --------------------- 68 七 蓮 霧 疫 病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 達 滅 克 敏 ) 18.7% WG ---- 70 八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 貝 芬 菲 克 利 ) 34.5% SC - 72 * 九 印 度 棗 炭 疽 病 azoxystrobin ( 亞 托 敏 ) 23% SC-------------------- 73 蟲 害 類 一 檬 果 葉 蟬 dinotefuran ( 達 特 南 ) 20% SG -------------------------- 74 二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fipronil ( 芬 普 尼 ) 4.95% SC ----------------------- 77 三 檬 果 薊 馬 類 chlorfenapyr ( 克 凡 派 ) 10% SC ----------------------- 79 四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cyflumetofen ( 賽 芬 蟎 ) 20% SC ------------------- 81 五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tebufenpyrad ( 得 芬 瑞 ) 10% WP ------------------- 84 六 梨 蚜 蟲 類 flonicamid ( 氟 尼 胺 ) 10% WG --------------------------- 86 七 草 莓 花 薊 馬 dinotefuran ( 達 特 南 ) 20% SG ------------------------ 89 八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tebufenpyrad ( 得 芬 瑞 ) 10% WP ------------------- 90 * 九 柿 柑 桔 粉 介 殼 蟲 pyriproxyfen ( 百 利 普 芬 ) 11% EC --------------- 93 malathion ( 馬 拉 松 ) 50% EC 雜 草 類 一 柑 桔 園 雜 草 pyraflufen-ethyl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93 ( 嘉 磷 派 芬 草 ) 30.15% SC Ⅴ 花 卉 病 害 類 一 玫 瑰 白 粉 病 boscalid ( 白 克 列 ) 50% WG --------------------------- 98-3 -
Ⅵ 特 用 作 物 病 害 類 一 茶 餅 病 flutriafol ( 護 汰 芬 ) 11.8% SC --------------------------- 100 二 茶 餅 病 triadimefon ( 三 泰 芬 ) 25% WP ---------------------------- 103 三 茶 赤 葉 枯 病 tetraconazole ( 四 克 利 ) 11.6% EW -------------------- 106 蟲 害 類 一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spirodiclofen ( 賜 派 芬 ) 30% SC -------------------- 109 二 茶 小 綠 葉 蟬 flonicamid ( 氟 尼 胺 ) 10% WG ------------------------- 114 Ⅶ 其 他 有 害 動 物 防 除 一 田 間 野 鼠 flocoumafen ( 伏 滅 鼠 ) 0.005% RB ----------------------- 120 雜 草 防 除 一 草 皮 雜 草 halosulfuron-methyl ( 合 速 隆 ) 75% WG ------------------ 122 Ⅷ 保 留 案 蟲 害 類 一 菜 豆 赤 葉 蟎 milbemectin ( 密 滅 汀 ) 1% EC ------------------------- 126 二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carbofuran ( 加 保 扶 ) 3% GR -------------------- 128 * 免 藥 效 試 驗 之 政 府 預 算 試 驗 ( 已 登 記 使 用 於 其 他 作 物 上 該 害 物 之 防 治, 故 免 藥 效 試 驗, 僅 執 行 藥 害 及 殘 留 消 退 試 驗 ) - 4 -
Ⅰ 水 稻 病 害 類 一 水 稻 秧 苗 徒 長 病 Gibberella fujikuroi (Sawada) S.Ito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吳 信 郁 姚 瑞 禎 桃 園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桃 園 新 屋 台 南 11 號 廖 君 達 吳 世 偉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7-8 月 彰 化 大 村 台 農 71 號 許 迪 川 黃 國 興 台 東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台 東 市 當 地 栽 培 品 種 * 小 組 長 : 陳 昱 初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枯 草 桿 菌 1 10 10 cfu/ml AL 2. 田 間 設 計 : 育 苗 箱 每 2 箱 為 1 小 區, 堆 積 及 綠 化 均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由 前 期 作 罹 患 徒 長 病 之 水 稻 田 區 採 集 供 試 稻 種, 試 驗 前 稻 種 預 先 浸 水 催 芽 至 微 萌 芽 期, 隨 後 浸 泡 於 枯 草 桿 菌 液 劑 30 倍 及 50 倍 稀 釋 液 內 8 小 時, 浸 泡 期 間 充 分 攪 動 稻 種 取 出 後, 陰 乾 後 隨 即 播 種 於 育 苗 箱, 秧 苗 綠 化 期, 以 枯 草 桿 菌 液 劑 200 倍 稀 釋 液, 均 勻 噴 灑 於 育 苗 箱, 每 隔 7 天 施 用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秧 苗 徒 長 病 罹 病 株 數 調 查 : 於 綠 化 後 第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紀 錄 每 個 育 苗 箱 之 罹 病 苗 數 目 2 秧 苗 生 育 調 查 : 於 綠 化 後 第 21 天 進 行, 每 箱 調 查 5 點, 每 點 調 查 12 株 秧 苗, 每 箱 共 調 查 60 株 秧 苗, 調 查 項 目 為 秧 苗 高 度 ( 單 位 :mm) 3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各 處 理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之 平 均 值 如 差 異 顯 著, 以 鄧 肯 氏 多 重 變 域 測 驗 法 分 析, 而 顯 著 基 準 以 1% 及 5% 比 較 之 ( 三 ) 試 驗 結 果 : -1-
表 一 綠 化 後 第 14 天 秧 苗 徒 長 病 罹 病 苗 數 調 查 1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3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2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5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罹 病 苗 數 / 箱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25.0 a a 60.5 a a 24.9 a a 21.3 a a 110.0 b ab 19.6 a a 3C.K 31.5 a a 149.5 c b 36.1 a a 表 二 綠 化 後 第 21 天 秧 苗 徒 長 病 罹 病 苗 數 調 查 1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3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2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5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罹 病 苗 數 / 箱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24.8 a a 201.8 a a 17.3 a a 34.5 a ab 346.5 b a 19.5 a a 3C.K 56.8 b b 374.3 b a 20.0 a a 表 三 綠 化 後 第 21 天 秧 苗 高 度 調 查 1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3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2 浸 種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50 倍 秧 苗 綠 化 期 :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200 倍 秧 苗 高 度 (mm)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147 a a 217 a a 46.0 a a 150 a a 218 a a 46.6 a a 3C.K 157 a a 244 b a 47.3 a a -2-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 10 10 cfu/ml 枯 草 桿 菌 AL (Bacillus subtilis strain WG6-14) 水 稻 秧 苗 徒 長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每 箱 用 藥 量 2.5 公 撮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00 1. 稻 種 催 芽 後, 以 30 倍 稀 釋 液 浸 泡 8 小 時 2. 秧 苗 綠 化 期, 以 200 倍 稀 釋 液 均 勻 噴 灑 於 育 苗 箱,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二 水 稻 稻 熱 病 Pyricularia oryzae Cav.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賴 守 正 苗 栗 改 良 場 91 年 2-6 月 苗 栗 苑 裡 台 梗 8 號 陳 啟 吉 台 中 改 良 場 91 年 3-6 月 南 投 名 間 台 農 67 號 郭 振 欽 台 南 改 良 場 91 年 第 一 期 作 雲 林 斗 六 台 梗 14 號 李 惠 鈴 許 迪 川 黃 國 興 台 東 改 良 場 91 年 3-6 月 台 東 鹿 野 高 雄 139 號 * 小 組 長 : 游 俊 明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BAS 546 05F 20% SC 亞 賜 圃 40% WP 對 照 藥 劑 三 賽 唑 75%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處 理 4 重 複,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小 區 與 小 區 間 空 植 一 行 -3-
3. :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用 藥 量 120% BAS 546 05F SC 葉 稻 熱 病 1.0 公 升 穗 稻 熱 病 1.2 公 升 220% BAS 546 05F SC 葉 稻 熱 病 0.67 公 升 穗 稻 熱 病 0.80 公 升 340% 亞 賜 圃 WP 葉 稻 熱 病 0.67 公 升 穗 稻 熱 病 0.80 公 升 475% 三 賽 唑 WP 葉 稻 熱 病 0.33 公 升 穗 稻 熱 病 0.40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1000 1500 5C.K - - 注 意 事 項 1500 對 照 藥 劑 加 展 著 劑 新 利 農 3000 倍 3000 對 照 藥 劑 4. 施 藥 方 法 : 葉 稻 熱 病 - 初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10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穗 稻 熱 病 - 抽 穗 前 7 天 及 齊 穗 期 各 施 藥 一 次 5. 耕 作 方 法 : 按 當 地 慣 行 方 法 耕 種, 並 酌 加 施 氮 肥, 促 進 發 病 6.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a. 葉 稻 熱 病 :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第 一 次 調 查,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一 日 第 二 次 調 查, 再 於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日 行 第 三 次 調 查, 每 小 區 取 樣 40 叢, 依 葉 稻 熱 病 病 斑 面 積 率 基 準 圖 調 查 b. 穗 稻 熱 病 : 水 稻 成 熟 期 調 查 一 次, 每 處 理 取 樣 40 叢, 稻 穗 有 1/3 以 上 穀 粒 或 枝 梗 罹 病 者 視 為 罹 病 穗 罹 病 穗 數 與 調 查 總 穗 換 算 罹 病 罹 病 莖 率 (%)= 發 病 莖 數 / 調 查 莖 數 100 2 藥 害 調 查 :0= 無 += 微 ++= 輕 +++= 中 ++++= 重 3 產 量 調 查 : 將 各 小 區 四 周 一 行 除 外, 收 穫 中 央 部 份, 經 曬 乾 後 秤 其 乾 穀 重, 再 經 風 選 後 秤 其 選 穀 重, 再 換 算 成 公 頃 重 量 7.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後, 再 依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處 理 間 5% 及 1%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病 斑 面 積 率 之 調 查 病 斑 面 積 率 (%)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120% BAS 546 05F SC 1000 倍 0.14a 0.03a 0.12ab 2.2a 220% BAS 546 05F SC 1500 倍 0.13a 0.03a 0.14b 2.3a 340% 亞 賜 圃 WP 1500 倍 0.15a 0.03a 0.11a 2.4a 475% 三 賽 唑 WP 3000 倍 0.19a 0.03a 0.14ab 2.3a 5C.K 0.14a 0.02a 0.12ab 2.4a -4-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病 斑 面 積 率 之 調 查 病 斑 面 積 率 (%)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120% BAS 546 05F SC 1000 倍 3.51a 0.1a 0.29ab 8.1a 220% BAS 546 05F SC 1500 倍 4.30a 0.1a 0.27a 9.1ab 340% 亞 賜 圃 WP 1500 倍 4.64a 0.1a 0.36b 8.9ab 475% 三 賽 唑 WP 3000 倍 4.13a 0.2a 0.33ab 8.8ab 5C.K 5.00a 1.3b 1.32c 11.1b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病 斑 面 積 率 之 調 查 病 斑 面 積 率 (%)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120% BAS 546 05F SC 1000 倍 4.25a 0.2a 0.25a 11.4a 220% BAS 546 05F SC 1500 倍 6.15b 0.4a 0.27a 11.9a 340% 亞 賜 圃 WP 1500 倍 5.68ab 0.4a 0.32a 11.4a 475% 三 賽 唑 WP 3000 倍 5.19ab 0.6a 0.29a 13.4a 5C.K 6.38b 14.7b 2.07b 18.8b 表 四 成 熟 期 罹 病 穗 率 之 調 查 罹 病 穗 率 (%)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120% BAS 546 05F SC 1000 倍 1.13a 4.7a 0.19a 5.7a 220% BAS 546 05F SC 1500 倍 1.91b 13.3bc 0.26a 9.7a 340% 亞 賜 圃 WP 1500 倍 1.82b 20.8c 0.32a 14.0a 475% 三 賽 唑 WP 3000 倍 1.12a 11.7b 0.26a 9.5a 5C.K 1.16a 53.1d 1.12b 33.2b 表 五 產 量 調 查 產 量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120% BAS 546 05F SC 1000 倍 5540a 5423a 6390a 6545.5a 220% BAS 546 05F SC 1500 倍 5448ab 5389ab 6357a 6978.1a 340% 亞 賜 圃 WP 1500 倍 5390b 5385b 6354a 5739.5a 475% 三 賽 唑 WP 3000 倍 5446ab 5418ab 6362a 7051.4a 5C.K 5321b 5223c 5625b 5014.7a -5-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0% 芬 諾 尼 SC (fenoxani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葉 稻 熱 病 0.67 公 升 穗 稻 熱 病 0.8 公 升 水 稻 稻 熱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500 1. 葉 稻 熱 病 : 初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10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2. 穗 稻 熱 病 : 抽 穗 前 7 天 及 齊 穗 期 各 施 藥 一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三 水 稻 紋 枯 病 Thanatephorus cucumeris (Frank) Donk =Rhizoctonia solani Kuh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吳 信 郁 廖 高 宗 姚 瑞 禎 桃 園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桃 園 新 屋 台 中 秈 10 號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第 二 期 作 雲 林 斗 六 台 梗 14 號 許 迪 川 黃 國 興 台 東 改 良 場 97 年 第 一 期 作 台 東 市 當 地 栽 培 品 種 * 小 組 長 : 陳 昱 初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依 普 座 75g/L EC 菲 克 利 23% SC 2. 田 間 設 計 :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10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4. 調 查 方 法 :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於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行 第 一 次 調 查,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行 第 二 次 調 查,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第 三 次 調 查, 每 小 區 取 樣 40 叢 每 叢 調 查 5 分 蘗, 每 分 蘗 調 查 自 劍 葉 以 下 三 葉 片, 調 查 病 斑 長 度, 其 週 查 基 準 如 下 : N: 總 調 查 莖 數 n1: 劍 葉 第 2 3 4 葉 鞘 或 葉 身 上 有 病 斑 之 莖 數 -6-
n2: 第 2 3 4 各 葉 鞘 或 葉 身 上 有 病 斑 之 莖 數 n3: 第 3 4 葉 鞘 或 葉 身 上 有 病 斑 之 莖 數 3n1+2n2+n1+0n4 發 病 度 (%)= ) 100 3 N 2 藥 害 調 查 :0= 無 += 微 ++= 輕 +++= 中 ++++= 重 3 產 量 調 查 : 將 各 小 區 四 周 一 行 除 外, 收 穫 中 央 部 分, 經 曬 乾 後 秤 其 乾 穀 重, 再 經 風 選 後 秤 其 選 穀 重, 再 換 算 成 公 頃 產 量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後, 再 依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處 理 間 5%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水 稻 紋 枯 病 發 病 度 調 查 發 病 度 (%)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175g/L 依 普 座 EC 750 倍 1.0 a a 16.2 a a 2.0 a a 275g/L 依 普 座 EC 1000 倍 1.6 a a 15.7 a a 2.1 a a 323%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1.3 a a 18.9 a a 1.9 a a 4C.K 1.5 a a 19.4 a a 2.0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水 稻 紋 枯 病 發 病 度 調 查 發 病 度 (%)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175g/L 依 普 座 EC 750 倍 1.4 a a 9.1 a a 10.2 a a 275g/L 依 普 座 EC 1000 倍 2.1 a a 9.3 a a 5.3 a a 323%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1.5 a a 8.8 a a 4.4 a a 4C.K 32.1 b b 23.7 b b 6.0 a a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水 稻 紋 枯 病 發 病 度 調 查 發 病 度 (%)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東 場 5% 1% 175g/L 依 普 座 EC 750 倍 1.8 a a 3.3 a a 4.8 b b 275g/L 依 普 座 EC 1000 倍 2.6 a a 2.4 a a 6.5 b b 323%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1.8 a a 6.3 a a 8.4 b b 4C.K 39.1 b b 22.6 b b 17.7 a a -7-
表 四 產 量 調 查 產 量 ( 公 斤 / 公 頃 ) 桃 園 場 台 南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75g/L 依 普 座 EC 750 倍 4655a 6729a 5384a 5589.33 275g/L 依 普 座 EC 1000 倍 4575a 7219a 5055a 5616.33 323%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4652a 7229a 5303a 5728.00 4C.K 3651b 6479a 5276a 5135.33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75g/L 依 普 座 EC (epoxiconazol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0-1.2 公 升 水 稻 紋 枯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隔 10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0 天 停 止 施 藥 四 水 稻 紋 枯 病 Thanatephorus cucumeris (Frank) Donk =Rhizoctonia solani Kuh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郭 振 欽 林 義 雄 台 南 改 良 場 88 年 二 期 作 雲 林 斗 六 台 梗 14 號 邱 明 德 陳 珠 惜 高 雄 改 良 場 88 年 二 期 作 高 雄 岡 山 台 梗 5 號 葉 俊 巖 黃 義 雄 桃 園 改 良 場 88 年 8-12 月 新 竹 北 埔 台 梗 14 號 姚 瑞 禎 李 惠 鈴 黃 國 興 林 永 川 台 東 改 良 場 90 年 3-6 月 台 東 鹿 野 台 梗 205 * 小 組 長 : 游 俊 明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Greatam 2% GR 鐵 甲 砷 酸 銨 1% MG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4 重 複 -8-
3. :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施 藥 次 數 注 意 事 項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1 施 藥 時 保 持 田 間 水 深 3-5 公 分, 維 持 3-5 天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1 施 藥 時 保 持 田 間 水 深 3-5 公 分, 維 持 3-5 天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1 施 藥 時 保 持 田 間 水 深 3-5 公 分, 維 持 3-5 天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2 施 藥 時 保 持 田 間 水 深 3-5 公 分, 維 持 3-5 天 5C.K 4. 病 原 菌 接 種 : 病 原 菌 培 養 於 稻 草 ( 切 成 3-5 公 分 ) 培 養 基, 俟 瓶 內 菌 絲 充 分 長 滿 以 後, 接 種 於 插 秧 後 40 天 左 右 之 水 稻, 每 欉 3-4 支 5. 施 藥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於 發 病 初 期 或 分 蘗 盛 期 施 藥 一 次 2 對 照 藥 劑 於 發 病 時 行 第 一 次 施 藥, 經 8-14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6. 調 查 方 法 : 1 罹 病 莖 率 調 查 : 施 藥 前 與 施 藥 後 10 天 及 成 熟 期, 各 調 查 一 次, 每 次 每 小 區 取 樣 40 欉 罹 病 莖 率 (%)= 發 病 莖 數 / 調 查 莖 數 100 2 病 斑 高 率 調 查 : 施 藥 前 與 施 藥 後 10 天 及 成 熟 期 調 查 病 斑 高 度 稻 欉 高 度, 求 病 斑 高 率 3 藥 害 調 查 : 施 藥 後 第 5 天 調 查 0= 無 += 微 ++= 輕 +++= 中 ++++= 重 4 產 量 調 查 : 小 區 四 周 一 行 除 外, 收 穫 中 央 部 份, 秤 其 濕 穀 重, 曬 乾 去 雜 再 秤 其 乾 穀 重 換 算 成 公 頃 產 量 7. 資 料 分 析 : 依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5% 及 1%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水 稻 紋 枯 病 罹 病 莖 率 調 查 罹 病 莖 率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56.9 20.89 18.43 35.2 32.86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58.7 16.03 22.73 49.3 36.69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54.5 19.92 21.34 36.4 33.04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51.2 19.72 16.64 43.5 32.77 5C.K 61.7 16.71 25.84 56.7 40.24-9-
表 二 施 藥 前 水 稻 紋 枯 病 病 斑 高 率 調 查 病 斑 高 率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19.4 13.63 7.82 31.9 18.19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19.4 12.35 9.26 37.4 19.60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20.6 13.36 8.86 32.7 18.88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20.6 13.29 11.48 33.0 19.59 5C.K 20.3 13.01 10.78 36.9 20.25 表 三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水 稻 紋 枯 病 罹 病 莖 率 調 查 罹 病 莖 率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100 18.34 37.11 43.4 49.71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100 14.52 40.02 43.2 49.44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96.6 14.15 46.15 65.0 55.48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98.4 22.57 33.33 19.4 43.43 5C.K 100 39.37 53.92 78.9 68.05 表 四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水 稻 紋 枯 病 病 斑 高 率 調 查 病 斑 高 率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56.0 16.75 16.43 43.4 33.15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57.1 15.11 16.82 39.1 32.03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50.4 15.21 17.55 45.8 32.24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53.2 18.93 14.81 23.7 27.66 5C.K 60.4 24.28 22.83 49.1 39.15 表 五 成 熟 期 水 稻 紋 枯 病 病 斑 高 率 調 查 病 斑 高 率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41.8 40.86 26.51 63.4 43.14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33.1 32.00 19.98 59.6 36.17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31.5 19.58 18.05 61.2 32.58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66.0 60.84 28.28 64.9 55.01 5C.K 77.2 68.94 49.65 65.2 65.25-10-
表 六 水 稻 紋 枯 病 產 量 調 查 產 量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桃 園 場 台 東 場 平 均 12% Greatam GR 20 公 斤 4228 5596 5615 1212 4162.8 22% Greatam GR 30 公 斤 4511 5752 5551 1088 4225.5 32% Greatam GR 40 公 斤 4521 5700 5401 1150 4193.0 41% 鐵 甲 砷 酸 銨 MG 30-40 公 斤 3754 4964 5455 1113 3821.5 5C.K 3634 5062 4710 925 3582.8 ( 四 ) 推 薦 方 法 : 水 稻 紋 枯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2% 賽 氟 滅 GR (thifluzamid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 公 斤 - 發 病 初 期 或 分 蘗 盛 期 施 藥 一 次 施 藥 時 保 持 田 間 水 深 3-5 公 分, 維 持 3-5 天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4 天 停 止 施 藥 蟲 害 類 一 水 稻 褐 飛 蝨 Nilaparvata lugens (Stal)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林 金 樹 謝 正 雄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10-11 月 台 中 神 岡 台 南 11 號 黃 守 宏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7-11 月 嘉 義 民 雄 台 梗 14 號 黃 榮 作 李 兆 彬 陳 昇 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11-12 月 雲 林 斗 六 台 梗 8 號 * 小 組 長 : 廖 君 達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特 南 20% SG 可 尼 丁 16% SG 對 照 藥 劑 賽 速 安 10% SG 對 照 藥 劑 -11-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小 區 面 積 40 平 方 公 尺,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於 水 稻 孕 穗 期, 田 間 褐 飛 蝨 密 度 每 叢 平 均 達 5 隻 左 右 時 施 藥 一 次, 其 後 如 密 度 升 高 每 叢 20 隻 以 上 時, 行 第 二 次 施 藥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3 7 14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以 目 測 方 法, 每 小 區 隨 機 取 樣 20 叢 計 算 褐 飛 蝨 蟲 數 ( 包 括 成 蟲 及 若 蟲 ), 並 換 算 其 防 治 率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活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活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0.5) 1/2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達 顯 著 性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達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水 稻 褐 飛 蝨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 隻 )/ 叢 台 中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1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5.45a 2.53a 5.4a 2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4.69a 2.49a 5.2a 316% 可 尼 丁 SG 3000 倍 4.65a 2.76a 5.3a 410% 賽 速 安 SG 4000 倍 4.71a 3.01a 5.5a C.K 4.83a 2.63a 5.4a 表 二 施 藥 後 3 天 水 稻 褐 飛 蝨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0.25a 0.45a 0.4a 93.1 87.5 92.0 90.87 2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0.28a 0.49a 0.7a 91.2 86.2 85.5 87.63 316% 可 尼 丁 SG 3000 倍 0.43ab 0.21a 0.8a 86.3 94.7 83.7 88.23 410% 賽 速 安 SG 4000 倍 0.83b 0.56a 0.7a 73.8 86.9 86.3 82.33 C.K 3.23c 3.36b 5.0b - - - - -12-
表 三 施 藥 後 7 天 水 稻 褐 飛 蝨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1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0.18a 0.63a 0.5a 95.6 91.4 89.8 92.27 2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0.43a 0.75a 0.5a 87.5 89.6 89.4 88.83 316% 可 尼 丁 SG 3000 倍 0.48a 1.13a 0.5a 85.9 85.8 89.6 87.10 410% 賽 速 安 SG 4000 倍 1.00a 1.99a 0.3a 70.8 77.1 94.0 80.63 C.K 3.50b 6.81b 4.9b - - - - 平 均 表 四 施 藥 後 14 天 水 稻 褐 飛 蝨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南 場 1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0.05a 0.95a 0.3a 99.0 94.1 93.2 95.43 2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0.28a 1.00a 0.4a 93.5 93.6 90.6 92.57 316% 可 尼 丁 SG 3000 倍 0.30a 1.64ab 0.2a 92.9 90.6 95.4 92.97 410% 賽 速 安 SG 4000 倍 0.68a 2.79b 0.4a 84.2 85.3 91.1 86.87 C.K 4.38b 14.91c 4.4b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水 稻 褐 飛 蝨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平 均 藥 劑 名 稱 20% 達 特 南 SG (dinotefura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4 公 斤 3000 田 間 褐 飛 蝨 密 度 每 叢 平 均 達 5 隻 左 右 施 藥 一 次, 其 後 如 密 度 升 高 至 每 叢 20 隻 以 上 時, 行 第 二 次 施 藥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4 天 停 止 施 藥 雜 草 類 一 移 植 水 稻 田 雜 草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張 素 貞 李 秉 松 劉 雲 霖 苗 栗 改 良 場 96 年 一 二 期 作 苗 栗 公 館 水 稻 台 梗 9 號 楊 嘉 凌 許 志 聖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一 二 期 作 台 中 大 甲 水 稻 台 南 11 號 吳 志 文 管 仁 修 高 雄 改 良 場 96 年 一 二 期 作 屏 東 長 治 水 稻 高 雄 145 號 * 小 組 長 : 蔣 永 正 -13-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平 速 爛 0.12% GR 丁 基 拉 草 5% GR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複, 小 區 面 積 10 平 方 公 尺 以 上 3. :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施 用 量 稀 釋 水 量 ( 公 升 / 公 頃 ) 施 用 方 法 及 時 期 10.12% 平 速 爛 GR 25 公 斤 - 田 面 雜 草 2-3 葉 時 施 用, 保 持 積 水 3-5 日, 水 深 3-5 公 分 20.12% 平 速 爛 GR 30 公 斤 - 田 面 雜 草 2-3 葉 時 施 用, 保 持 積 水 3-5 日, 水 深 3-5 公 分 35% 丁 基 拉 草 GR 30 公 斤 - 依 植 物 保 護 手 冊 所 列 方 法 使 用 4 人 工 除 草 區 - - 人 工 除 草 3-4 次, 全 期 維 持 低 草 量 不 除 草 區 - - 全 期 不 除 草 4. 調 查 方 法 : 1 作 物 反 應 : a. 藥 害 : 施 藥 後 稻 株 如 有 形 態 異 常, 記 錄 發 生 時 間 徵 狀 及 恢 復 情 形 b. 生 育 情 形 : 記 錄 抽 穗 及 成 熟 日 期, 以 插 秧 後 日 數 表 示 株 高 及 分 蘗 取 10 叢 調 查, 並 配 合 雜 草 調 查 時 間 取 樣 ; 成 熟 期 調 查 株 高 及 穗 數, 取 樣 方 式 與 前 者 相 同 c. 產 量 : 小 區 產 量 換 算 為 含 水 13% 之 精 榖, 以 公 頃 產 量 表 示 2 除 草 效 果 : a. 施 藥 後 10-15 天, 每 試 區 取 0.5-1.0 平 方 公 尺 之 取 樣 點 2 處, 調 查 樣 區 內 不 同 雜 草 之 株 數 施 藥 後 30-35 天, 調 查 株 數 及 草 鮮 重, 取 樣 方 式 與 第 一 次 者 相 同 b. 樣 區 大 小 可 視 田 間 雜 草 密 度 適 度 調 整, 以 取 得 可 靠 數 據 供 處 理 間 之 比 較 為 原 則 5. 資 料 分 析 : 各 項 資 料 需 行 變 方 分 析, 並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方 法 (5%) 表 示 處 理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14-
表 一 水 稻 成 熟 期 ( 生 育 ) 調 查 : 株 高 ( 公 分 ) 分 蘗 ( 支 ) 藥 劑 名 稱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高 雄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高 雄 場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10.12% 平 速 爛 GR 91 95 95 95 94 98 29 15 29 19 27 16 20.12% 平 速 爛 GR 91 96 95 91 92 99 27 15 28 18 27 16 35% 丁 基 拉 草 GR 93 95 97 92 92 100 27 14 28 18 27 15 4 人 工 除 草 區 93 95 96 92 90 98 28 15 28 17 28 16 5 不 除 草 區 93 95 97 93 92 99 29 13 29 14 29 16 表 二 雜 草 調 查 : 雜 草 總 株 數 ( 株 /m 2 ) 雜 草 總 鮮 重 (g/m 2 ) 藥 劑 名 稱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高 雄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高 雄 場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10.12% 平 速 爛 GR - 48ac 9a 18b 15ab 2a - 106b 23b 499b 60ab 68a 20.12% 平 速 爛 GR - 17bc 9a 18b 6ab 1a - 10c 13b 357b 26a 6a 35% 丁 基 拉 草 GR - 12c 9a 37ab 1a 1a - 126b 33b 682b 0a 47a 4 人 工 除 草 區 - 34bc 0b 0c 0a 0a - 50bc 0c 0c 0a 0a 5 不 除 草 區 - 88a 25a 82a 26b 31b - 1390a 43a 2693a 137b 1206b 調 查 日 期 : 一 期 作 為 施 藥 後 35-40 日 ; 二 期 作 為 施 藥 後 30-35 日 苗 栗 場 一 期 作 無 資 料, 二 期 作 主 要 雜 草 為 鴨 舌 草 球 花 蒿 草 及 尖 瓣 花 台 中 場 一 期 作 主 要 雜 為 鴨 舌 草 ; 二 期 作 為 鴨 舌 草 稗 草 球 花 蒿 草 及 尖 瓣 花 高 雄 場 一 期 作 主 雜 草 為 千 金 子 及 稗 草 ; 二 期 作 為 稗 草 及 球 花 蒿 草 表 三 產 量 調 查 ( 公 斤 ): 藥 劑 名 稱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高 雄 場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一 期 作 二 期 作 10.12% 平 速 爛 GR 6309a 2923a 7894a 4278a 7703a 5055a 20.12% 平 速 爛 GR 6451a 2997a 7242a 4066a 7555a 5444a 35% 丁 基 拉 草 GR 6355a 2994a 6899a 4186a 8222a 5444a 4 人 工 除 草 區 6618a 3128a 7056a 3823a 8148a 5000a 5 不 除 草 區 6092a 2960a 7214a 2012b 7778a 5333a -15- -15-
( 四 ) 結 果 分 析 : 1. 藥 害 發 生 情 形 : 各 試 驗 場 兩 期 作 各 處 理 施 藥 後 均 未 發 生 藥 害 2. 作 物 生 育 情 形 : 兩 期 作 各 處 理 之 水 稻 均 未 明 顯 受 到 抑 制 3. 殺 草 效 果 : 苗 栗 場 : 施 用 0.12% 平 速 爛 GR 30 公 斤 對 雜 草 株 數 之 影 響, 與 對 照 藥 劑 5% 丁 基 拉 草 GR 的 表 現 無 顯 著 性 差 異, 但 前 者 對 雜 草 鮮 重 之 抑 制 率 顯 著 為 高, 其 中 鴨 舌 草 鮮 重 達 顯 著 性 差 異 台 中 場 : 一 期 作 施 藥 後 之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施 用 0.12% penoxsulam GR 的 兩 個 處 理 劑 量 之 雜 草 總 數, 與 對 照 藥 劑 5% 丁 基 拉 草 GR 的 表 現 相 近 二 期 作 試 驗 結 果 顯 示 施 用 0.12% penoxsulam GR 對 鴨 舌 草 螢 藺 與 球 花 蒿 草 的 除 草 效 果 明 顯, 惟 對 稗 草 的 防 除 效 果 均 略 遜 於 對 照 藥 劑 5% 丁 基 拉 草 GR 但 在 控 制 雜 草 總 數 與 雜 草 重 量 的 表 現 卻 優 於 對 照 藥 劑, 統 計 分 析 的 結 果, 三 者 位 於 同 一 顯 著 水 準 上 高 雄 場 : 一 期 作 田 間 主 要 發 生 之 雜 草 為 稗 草 畔 茅 螢 藺 及 醴 腸 等 雜 草 除 施 用 0.12% penoxsulam GR 25 公 斤 對 稗 草 畔 茅 之 防 治 效 果 較 差 外,30 公 斤 之 0.12% penoxsulam GR 與 對 照 藥 劑 對 上 述 雜 草 皆 有 相 當 的 防 治 效 果 在 雜 草 總 鮮 草 重 與 總 草 數 之 結 果, 與 不 除 草 區 皆 有 明 顯 差 異 二 期 作 試 驗 田 間 草 相 主 要 為 稗 草 鴨 舌 草 球 花 蒿 草 水 丁 香 鐵 線 草 及 螢 藺 等 雜 草 對 稗 草 鴨 舌 草 及 球 花 蒿 草 等 都 有 顯 著 的 抑 制 效 果, 雜 草 株 數 呈 明 顯 減 少 從 試 驗 區 雜 草 總 鮮 草 重 與 總 草 數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之 雜 草 防 治 率 均 達 94.4% 以 上 ; 且 藥 效 長 達 1 個 月 以 上 4. 產 量 表 現 情 形 : 苗 栗 場 : 一 二 期 作 均 以 人 工 除 草 處 理 之 產 量 最 高, 次 為 0.12% 平 速 爛 GR 每 公 頃 施 用 30 公 斤 者, 不 除 草 處 理 最 低, 但 試 驗 處 理 間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台 中 場 : 一 期 作 以 0.12% penoxsulam GR 每 公 頃 施 用 25 公 斤 者 最 高,5% 丁 基 拉 草 GR 每 公 頃 施 用 30 公 斤 者 最 低, 但 試 驗 處 理 間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二 期 作 仍 以 每 公 頃 施 用 25 公 斤 0.12% penoxsulam GR 者 產 量 最 高, 不 除 草 區 產 量 最 低, 顯 示 雜 草 確 會 造 成 水 稻 減 產, 且 試 驗 處 理 間 達 顯 著 水 準, 試 驗 藥 劑 0.12% penoxsulam GR 與 對 照 藥 劑 5% 丁 基 拉 草 GR, 及 人 工 除 草 區 的 產 量 表 現 位 於 同 一 等 級 高 雄 場 : 一 二 期 作 處 理 間 之 產 量 沒 有 明 顯 差 異 5. 綜 合 結 論 : 供 試 藥 劑 均 未 對 水 稻 生 育 引 起 藥 害 的 發 生 為 達 有 敦 的 防 治 效 果, 建 議 0.12% 平 速 爛 GR(penoxsulam) 以 每 公 頃 施 用 30 公 斤 ( 高 劑 量 ) 的 施 用 量 為 宜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0.12% 平 速 爛 GR (penoxsulam)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移 植 水 稻 田 雜 草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用 水 量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 公 斤 - 田 間 雜 草 2-3 葉 時 施 用 防 除 對 象 鴨 舌 草 球 花 蒿 草 水 丁 香 螢 藺 稗 草 注 意 事 項 -16-
Ⅱ 雜 糧 作 物 病 害 類 一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褐 斑 病 :Mycosphaerella arachidicola (Hori) Jenk 黑 澀 病 :Mycosphaerella berkeleyii Jenk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朝 坤 陳 志 剛 花 蓮 改 良 場 96 年 5-7 月 花 蓮 新 城 花 蓮 1 號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南 善 化 台 南 14 號 賴 守 正 苗 栗 改 良 場 96 年 10-11 月 苗 栗 後 龍 台 農 9 號 * 小 組 長 : 陳 昱 初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鋅 錳 乃 浦 47.5% OD 四 氯 異 苯 腈 4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平 方 公 尺,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隨 機 取 樣 30 欉, 每 欉 調 查 主 枝 總 葉 片 之 發 病 面 積 罹 病 指 數 為 :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病 斑 佔 葉 面 積 1-5%,2 代 表 病 斑 佔 葉 面 積 6-25%,3 代 表 病 斑 佔 葉 面 積 26-50%,4 代 表 病 斑 佔 葉 面 積 51% 以 上, 並 用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先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如 差 異 顯 著, 依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各 處 理 間 5%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17-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苗 栗 場 5% 1% 147.5% 鋅 錳 乃 浦 OD 400 倍 12.7 a a 0.4 a a 1.5 a a 247.5% 鋅 錳 乃 浦 OD 600 倍 12.7 a a 0.6 a a 1.4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11.7 a a 0.2 a a 1.2 a a 4C.K 10.8 a a 0.6 a a 1.3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苗 栗 場 5% 1% 147.5% 鋅 錳 乃 浦 OD 400 倍 15.0 a a 0.4 a a 2.2 a a 247.5% 鋅 錳 乃 浦 OD 600 倍 17.1 a a 0.8 a a 2.6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15.7 a a 0.4 a a 2.8 a a 4C.K 19.2 a a 0.8 a a 15.4 b b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苗 栗 場 5% 1% 147.5% 鋅 錳 乃 浦 OD 400 倍 19.2 a a 0.8 a a 3.1 a a 247.5% 鋅 錳 乃 浦 OD 600 倍 19.4 a a 1.0 a a 3.8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22.1 a a 0.8 a a 3.7 a a 4C.K 34.8 b b 1.2 a a 20.3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7.5% 鋅 錳 乃 浦 OD (mancozeb)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2 公 升 6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3 天 停 止 施 藥 -18-
二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褐 斑 病 :Mycosphaerella arachidicola (Hori) Jenk 黑 澀 病 :Mycosphaerella berkeleyii Jenk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吳 信 郁 姚 瑞 禎 桃 園 改 良 場 96 年 6-8 月 桃 園 新 屋 台 南 11 號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南 善 化 台 南 14 號 王 朝 坤 陳 志 剛 花 蓮 改 良 場 96 年 5-7 月 花 蓮 新 城 花 蓮 1 號 * 小 組 長 : 陳 昱 初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四 氯 福 多 寧 48.9% SC 四 氯 異 苯 腈 4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隨 機 取 樣 30 欉, 每 欉 調 查 主 枝 總 葉 片 之 發 病 面 積,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1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1-5%;2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6-25%, 3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26-50%;4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51% 以 上,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先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如 差 異 顯 著, 依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之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4.5 a a 0.2 a a 12.5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5.0 a a 0.2 a a 12.5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3.8 a a 0.2 a a 11.7 a a 4C.K 5.3 a a 0.6 a a 10.8 a a -19-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11.3 a ab 0.2 a a 16.1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9.0 a a 0.8 a a 16.3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10.5 a a 0.4 a a 15.7 a a 4C.K 19.3 b b 0.8 a a 19.2 a a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15.5 a a 0.4 a a 19.4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15.8 a a 0.8 a a 19.2 a a 340% 四 氯 異 苯 腈 SC 700 倍 14.5 a a 0.8 a a 22.1 a a 4C.K 41.8 b b 1.2 a a 34.8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落 花 生 葉 斑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2 公 升 75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7 天 停 止 施 藥 三 落 花 生 銹 病 Puccinia arachidis Speq.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吳 信 郁 姚 瑞 禎 桃 園 改 良 場 96 年 6-8 月 桃 園 新 屋 台 南 11 號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南 善 化 台 南 14 號 王 朝 坤 陳 志 剛 花 蓮 改 良 場 96 年 5-6 月 花 蓮 新 城 花 蓮 1 號 * 小 組 長 : 陳 昱 初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20-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四 氯 福 多 寧 48.9% SC 菲 克 利 5%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14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隨 機 取 樣 30 欉, 每 欉 以 成 長 複 葉 調 查 病 斑 面 積 率, 罹 病 指 數 為 :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1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1-5%;2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6-15%,3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16-30%;4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31-50%; 5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51% 以 上,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5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先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如 差 異 顯 著, 依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之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17.5 a a 0 a a 0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16.3 a a 0 a a 0 a a 35% 菲 克 利 SC 1500 倍 17.8 a a 0 a a 0 a a 4C.K 16.0 a a 0 a a 0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落 花 生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27.5 a a 7.0 a a 0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29.5 ab a 8.8 a a 0 a a 35% 菲 克 利 SC 1500 倍 34.3 ab a 7.5 a a 0 a a 4C.K 38.8 b a 8.5 a a 0 a a -21-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14 天 落 花 生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花 蓮 場 5% 1% 1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500 倍 23.8 a a 26.5 a a 25.1 a a 2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750 倍 24.5 a a 33.5 b a 25.7 a a 35% 菲 克 利 SC 1500 倍 31.0 a a 56.3 c b 27.0 a a 4C.K 52.5 b b 72.5 d c 62.7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8.9% 四 氯 福 多 寧 SC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落 花 生 銹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2 公 升 75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7 天 停 止 施 藥 蟲 害 類 一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Harpedona marginata Distant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奕 仁 桃 園 改 良 場 95 年 9 月 台 北 市 山 藥 ( 當 地 品 種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陶 斯 松 40.8% EC 1000 第 滅 寧 2.4% SC 1000 撲 滅 松 50% EC 1000 克 凡 派 10% SC 1500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小 區 行 長 10 公 尺, 行 株 距 採 慣 行 栽 培 方 法 距 離, 5 處 理,4 重 複, 採 作 畦 栽 培 3. 施 藥 方 法 : 於 生 育 期 間 害 蟲 發 生 初 期 施 藥 一 次, 隔 7-10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每 公 頌 每 次 用 水 量 1200 公 升 -22-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14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每 小 區 調 查 10 蔓, 每 蔓 各 取 中 老 葉 10 葉, 記 錄 每 一 葉 片 蟲 數 ( 若 蟲 成 蟲 合 併 計 算 ),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存 活 蟲 數 經 (x+0.5) 1/2 轉 角 後,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ANOVA), 若 顯 著 再 以 Duncan s 多 重 變 域 測 定, 比 較 不 同 處 理 蟲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140.8% 陶 斯 松 EC 1000 倍 218a 22.4% 第 滅 寧 SC 1000 倍 180a 350% 撲 滅 松 EC 1000 倍 162a 4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229a C.K 161a 表 二 施 藥 後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第 一 次 施 藥 7 天 後 第 二 次 施 藥 7 天 後 第 二 次 施 藥 14 天 後 140.8% 陶 斯 松 EC 1000 倍 155a 1.25a 3.5a 22.4% 第 滅 寧 SC 1000 倍 63a 0a 0.5a 350% 撲 滅 松 EC 1000 倍 74a 1.25a 23a 4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68a 0a 0a C.K 362b 156b 142b 表 三 施 藥 後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之 防 治 效 果 防 治 率 第 一 次 施 藥 7 天 後 第 二 次 施 藥 7 天 後 第 二 次 施 藥 14 天 後 140.8% 陶 斯 松 EC 1000 倍 68 99 98 22.4% 第 滅 寧 SC 1000 倍 84 100 99 350% 撲 滅 松 EC 1000 倍 88 99 84 4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86 100 100 C.K - - - -23-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0.8% 陶 斯 松 EC (chlorpyrifos) 山 藥 黑 盲 椿 象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5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 倍 ) 1000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2.4% 第 滅 寧 SC (deltamethrin) 1-1.5 公 升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50% 撲 滅 松 EC (fenitrothion) 1-1.5 公 升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10% 克 凡 派 SC (chlorfenapyr) 0.8-1.0 公 升 15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二 薏 苡 二 化 螟 Chilo suppressali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啓 吉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10-12 月 南 投 草 屯 薏 苡 * 小 組 長 : 廖 君 達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培 丹 50% SP 500 培 丹 50% SP 1000 芬 殺 松 50% EC 500 芬 殺 松 50% EC 1000 2. 田 間 設 計 :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覆 3. 施 藥 方 法 : 於 薏 苡 生 育 期 間 以 背 負 式 動 力 噴 霧 機 均 勻 噴 佈 於 全 株, 隔 7 後 後 再 噴 施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施 後 隨 時 觀 察 有 無 藥 害 發 生 -24-
4. 試 驗 結 果 : 本 試 驗 僅 作 藥 害 發 生 與 否 評 估, 試 驗 期 間 全 區 各 處 理 植 株 均 無 藥 害 發 生, 目 視 區 對 二 化 螟 防 治 效 果 佳 ( 三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培 丹 SP (cartap)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2 公 斤 薏 苡 二 化 螟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1000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50% 芬 殺 松 EC (fenthion) 1.2 公 斤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25-
Ⅲ 蔬 菜 病 害 類 一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Peronospora brassicae Gauman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曾 敏 南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屏 東 九 如 包 心 白 菜 ( 台 農 8 號 ) 林 金 樹 謝 正 雄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2-4 月 彰 化 永 靖 結 球 白 菜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雲 林 土 庫 結 球 白 菜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滅 克 敏 18.7% WG 亞 托 敏 23%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30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20 株, 每 株 由 外 向 內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調 查 5 葉, 計 算 罹 病 級 數,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1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1/4 以 下 ;2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1/4-1/2;3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1/2 以 上,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3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結 果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26-
表 一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0 a a 1.0 a a 0.3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500 倍 0 a a 1.5 a a 0.5 a a 323% 亞 托 敏 SC 2000 倍 0 a a 1.0 a a 0.5 a a 4C.K 2 b b 5.5 b b 0.4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1.0 a a 1.0 a a 0.5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500 倍 2.9 b b 0.5 a a 0.7 a a 323% 亞 托 敏 SC 2000 倍 4.8 c c 0.5 a a 0.7 a a 4C.K 10.7 d d 6.0 b b 0.8 a a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1.3 a a 1.0 a a 1.0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500 倍 4.5 b b 0.8 a a 1.1 a a 323% 亞 托 敏 SC 2000 倍 5.8 c c 1.5 a a 1.0 a a 4C.K 21.3 d d 13.8 b b 1.2 a 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8.7% 達 滅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露 菌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66-0.8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5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27-
二 香 瓜 蔓 枯 病 Didymella bryoniae (Auersw.) Rehm Phoma cucurbitacearum (Fr.) Sacc.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周 浩 平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屏 東 九 如 香 瓜 ( 美 濃 瓜 ) 林 金 樹 謝 正 雄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9-10 月 彰 化 二 林 香 瓜 郭 源 燿 鄭 安 秀 台 南 改 良 場 96 年 9-10 月 雲 林 崙 背 香 瓜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Pristine 38% WG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前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10 株, 計 算 罹 病 級 數,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罹 病 級 數 以 香 瓜 莖 基 部 感 病 全 部 枯 死 者 為 3, 莖 基 部 30 公 分 以 上 發 病 者 為 2, 莖 基 部 30 公 分 以 內 發 病 者 為 1, 未 發 病 者 為 0 葉 部 發 生 蔓 枯 病 時, 每 株 任 選 一 蔓, 由 頂 端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調 查 10 葉,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1-5% 發 病 面 積,2 代 表 6-15% 發 病 面 積,3 代 表 16-30% 發 病 面 積,4 代 表 31-50% 發 病 面 積,5 代 表 51% 以 上 發 病 面 積,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株 數 )/(3 總 調 查 株 數 ) 100 葉 部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5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罹 病 度 經 轉 角 後, 以 變 方 分 析 (ANOVA) 不 同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28-
表 一 施 藥 前 香 瓜 蔓 枯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Pristine WG 1000 倍 1.8 a a 0 - - 21.7 a a 238% Pristine WG 1500 倍 1.9 a a 0 - - 26.7 a a 3C.K 1.8 a a 0 - - 28.3 a a 表 二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香 瓜 蔓 枯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Pristine WG 1000 倍 3.7 a a 0 a a - - - 238% Pristine WG 1500 倍 3.8 a a 11.7 a ab - - - 3C.K 18.9 b b 40.8 b b - - - 台 南 場 因 強 烈 颱 風 柯 羅 莎 10/6-10/7 侵 襲, 試 驗 田 浸 水, 植 株 死 亡, 試 驗 被 迫 中 斷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香 瓜 蔓 枯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Pristine WG 1000 倍 5.1 a a 14.2 a a - - - 238% Pristine WG 1500 倍 5.5 a a 22.5 a a - - - 3C.K 29.8 b b 65.8 b b - - - 台 南 場 因 強 烈 颱 風 柯 羅 莎 10/6-10/7 侵 襲, 試 驗 田 浸 水, 植 株 死 亡, 試 驗 被 迫 中 斷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38% 白 列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65-0.8 公 斤 香 瓜 蔓 枯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5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1.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2. 加 強 瓜 蔓 地 際 部 之 藥 劑 噴 施 -29-
三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Sphaerotheca fuliginea (Schlecht) Poll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何 婉 清 馮 靖 廷 大 仁 科 技 大 學 97 年 5-6 月 台 南 白 河 洋 香 瓜 ( 農 友 77 號 ) 林 駿 奇 陳 定 琳 花 蓮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宜 蘭 壯 圍 洋 香 瓜 ( 新 世 紀 ) 郭 源 燿 鄭 安 秀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雲 林 崙 背 洋 香 瓜 ( 香 華 )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滅 芬 農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42.37% SC 四 克 利 11.6% EW 對 照 藥 劑 克 熱 淨 ( 烷 苯 磺 酸 鹽 ) 4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10 株, 計 算 罹 病 級 數 罹 病 級 數 由 洋 香 瓜 頂 端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調 查 10 葉,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1-5% 發 病 面 積,2 代 表 6-15% 發 病 面 積,3 代 表 16-30% 發 病 面 積,4 代 表 31-50% 發 病 面 積, 5 代 表 51% 以 上 發 病 面 積,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5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結 果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30-
表 一 施 藥 前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大 仁 科 技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2.3 a a 32.6 a a 25.6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5.3 a a 32.6 a a 22.4 a a 3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5.2 a a 32.6 a a 26.8 a a 440% 克 熱 淨 ( 烷 苯 磺 酸 鹽 ) WP 4.5 a a 31.8 a a 29.7 a a 1500 倍 C.K 4.2 a a 31.1 a a 27.2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大 仁 科 技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2.1 a a 23.3 a a 7.5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3.0 a a 28.1 b b 9.7 a a 3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4.3 ab a 28.5 b b 9.1 a a 440% 克 熱 淨 ( 烷 苯 磺 酸 鹽 ) WP 5.3 ab a 30.5 c b 7.8 a a 1500 倍 C.K 7.1 b b 46.7 d c 58.2 b b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大 仁 科 技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1.3 a a 0 a a 2.7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1.3 a a 1.1 a a 2.5 a a 3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1.7 a a 0.7 a a 3.2 a a 440% 克 熱 淨 ( 烷 苯 磺 酸 鹽 ) WP 2.6 a a 0.3 a a 3.2 a a 1500 倍 C.K 32.3 b b 56.4 b b 76.4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2.37% 滅 芬 農 SC (metrafenon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洋 香 瓜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25 公 升 4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31-
四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Peronoplasmopara cucumi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惠 亮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97 年 1-2 月 台 南 東 山 洋 香 瓜 ( 蜜 世 界 ) 林 駿 奇 陳 定 琳 花 蓮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宜 蘭 壯 圍 洋 香 瓜 ( 新 世 紀 ) 郭 源 燿 鄭 安 秀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4 月 台 南 西 港 洋 香 瓜 ( 歐 香 )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滅 克 敏 18.7% WG 凡 殺 克 絕 52.5% WG 對 照 藥 劑 達 滅 芬 5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10 株, 計 算 罹 病 級 數, 罹 病 級 數 由 洋 香 瓜 頂 端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調 查 10 葉,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1-5% 發 病 面 積,2 代 表 6-15% 發 病 面 積,3 代 表 16-30% 發 病 面 積,4 代 表 31-50% 發 病 面 積, 5 代 表 51% 以 上 發 病 面 積,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5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結 果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32-
表 一 施 藥 前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11.3 a a 20.4 a a 11.5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12.0 a a 21.4 a a 10.5 a a 352.5% 凡 殺 克 絕 WG 2500 倍 15.8 a a 20.8 a a 10.1 a a 4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13.9 a a 20.8 a a 10.6 a a C.K 12.4 a a 21.2 a a 10.0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20.1 a a 15.0 a a 7.6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21.2 a a 16.7 b b 6.4 a a 352.5% 凡 殺 克 絕 WG 2500 倍 24.8 a a 17.0 b b 6.3 a a 4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25.5 a a 17.0 b b 6.1 a a C.K 31.8 b b 29.4 c c 19.7 b b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花 蓮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23.9 a a 0 a a 3.9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25.3 a a 0 a a 4.2 a a 352.5% 凡 殺 克 絕 WG 2500 倍 30.1 a a 0 a a 4.4 a a 4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29.5 a a 0 a a 4.6 a a C.K 42.2 b b 56.3 b b 26.4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8.7% 達 滅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洋 香 瓜 露 菌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 公 斤 1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2 天 停 止 施 藥 -33-
五 甜 椒 炭 疽 病 Colletotrichum capsici (Syd.) Butler et Bisby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周 浩 平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屏 東 九 如 甜 椒 陳 啟 吉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5-6 月 南 投 名 間 甜 椒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3 月 台 南 新 化 甜 椒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百 克 敏 23.6% EC 腈 硫 醌 22.7%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 畦 5 公 尺,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中 果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50 個 成 熟 果 實, 計 算 罹 病 果 數 及 每 果 罹 病 級 數 0 代 表 無 病 斑,1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佔 果 實 面 積 5% 以 下 者 ;2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佔 果 實 面 積 6-15% 者 ;3 代 表 病 斑 面 積 佔 果 實 面 積 16% 以 上 者 ;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果 率 及 罹 病 度 : 罹 病 果 率 (%)= 罹 病 果 數 / 總 調 查 果 數 100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果 數 )/(3 總 調 查 果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1.4 a a 0 - - 1.0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1.7 a a 0 - - 1.9 a a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1.6 a a 0 - - 1.8 a a 4C.K 1.9 a a 0 - - 1.5 a a -34-
表 二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2.3 a a 0 - - 2.9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2.6 a a 0 - - 3.4 a a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2.5 a a 0 - - 6.7 ab ab 4C.K 21.5 b b 0 - - 11.3 b b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3.2 a a 1.3 a a 3.7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3.6 a a 2.0 a a 6.7 a a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3.8 a a 2.2 a a 6.5 a a 4C.K 33.0 b b 6.2 b b 15.2 b b 表 四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果 率 調 查 罹 病 果 率 (%)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4.5 a a 0 - - 2.0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5.0 a a 0 - - 5.5 a a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5.5 a a 0 - - 5.0 a a 4C.K 5.5 a a 0 - - 4.0 a a 表 五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果 率 調 查 罹 病 果 率 (%)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6.0 a a 0 - - 5.5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6.0 a a 0 - - 6.0 a a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7.0 a a 0 - - 9.5 ab a 4C.K 36.5 b b 0 - - 15.5 b a 表 六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甜 椒 炭 疽 病 罹 病 果 率 調 查 罹 病 果 率 (%)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23.6% 百 克 敏 EC 2000 倍 7.5 a a 4.0 a a 6.5 a a 223.6% 百 克 敏 EC 3000 倍 7.5 a a 5.5 a a 10.0 a ab 322.7% 腈 硫 醌 SC 700 倍 8.5 a a 5.0 a a 13.0 ab ab 4C.K 44.0 b b 16.5 b b 19.5 b b -35-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3.6% 百 克 敏 EC (pyraclostrobi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4 公 升 甜 椒 炭 疽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中 果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六 萵 苣 露 菌 病 Bremia elliptica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鄭 安 秀 吳 雅 芳 陳 紹 崇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2-3 月 雲 林 麥 寮 ( 一 ) 結 球 萵 苣 ( 當 地 栽 培 種 ) 雲 林 褒 忠 ( 二 ) 結 球 萵 苣 ( 當 地 栽 培 種 ) -36- 雲 林 二 崙 ( 三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滅 芬 50% WP 松 香 酯 銅 48% EC 對 照 藥 劑 結 球 萵 苣 ( 當 地 栽 培 種 )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小 區 面 積 20 平 方 公 尺, 行 株 距 依 當 地 慣 行 法,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噴 藥 前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20 株, 每 株 由 頂 端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向 下 調 查 5 葉, 計 算 罹 病 級 數,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1-5% 病 斑 面 積,2 代 表 6-15% 病 斑 面 積,3 代 表 16-30% 病 斑 面 積,4 代 表 31% 以 上 病 斑 面 積 ;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萵 苣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台 南 場 ( 一 ) 5% 1% 台 南 場 ( 二 ) 5% 1% 台 南 場 ( 三 ) 5% 1% 150% 達 滅 芬 WP 1500 倍 2.38 a a 1.00 a a 0.19 a a 2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1.69 a a 0.44 a a 0.19 a a 348% 松 香 酯 銅 EC 1000 倍 2.31 a a 0.63 a a 0.06 a a 4C.K 2.50 a a 0.63 a a 0.13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萵 苣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台 南 場 ( 一 ) 5% 1% 台 南 場 ( 二 ) 5% 1% 台 南 場 ( 三 ) 5% 1% 150% 達 滅 芬 WP 1500 倍 3.00 a a 0.06 a a 0.19 a a 2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2.69 a a 0.19 a ab 0.06 a a 348% 松 香 酯 銅 EC 1000 倍 2.94 a a 0.81 b ab 0.19 a a 4C.K 5.19 b b 1.00 b b 0.31 a a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萵 苣 露 菌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台 南 場 ( 一 ) 5% 1% 台 南 場 ( 二 ) 5% 1% 台 南 場 ( 三 ) 5% 1% 150% 達 滅 芬 WP 1500 倍 2.06 a a 0.94 a a 0.69 a a 250% 達 滅 芬 WP 3000 倍 1.85 a a 0.63 a a 1.44 a a 348% 松 香 酯 銅 EC 1000 倍 8.56 b b 1.13 a a 4.00 a a 4C.K 9.00 b b 2.25 b b 16.00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達 滅 芬 WP (dimethomorph)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4 公 斤 萵 苣 露 菌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葉 萵 苣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37-
七 胡 蘿 蔔 白 絹 病 Athelia rolfsii (Curzi) C.C. Tu & Kimb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2-3 月 台 南 佳 里 胡 蘿 蔔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滅 普 寧 75% WP 福 多 寧 50% WP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設 3m(2 行 ) 2 畦,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於 胡 蘿 蔔 根 部 肥 大 期 施 藥 一 次, 施 藥 時 將 藥 劑 噴 及 植 株 地 際 部 4. 結 果 分 析 : 1 目 視 田 區 試 驗 結 果 藥 效 甚 佳 2 全 區 各 處 理 間 植 株 無 藥 害 發 生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福 多 寧 WP (flutolani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4 公 斤 胡 蘿 蔔 白 絹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發 病 初 期 施 藥 一 次,7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注 意 事 項 1.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2. 施 藥 時 將 藥 劑 噴 及 植 株 地 際 部 八 豌 豆 白 粉 病 Erysiphe pisi DC.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李 昱 輝 藥 毒 所 96 年 3-4 月 彰 化 埔 鹽 豌 豆 廖 君 達 吳 世 偉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12 月 -97 年 1 月 彰 化 竹 塘 豌 豆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雲 林 土 庫 豌 豆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38-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白 克 列 50% WG 平 克 座 10.5%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計 算 罹 病 級 數, 調 查 時 每 株 選 最 長 蔓 之 第 10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往 下 調 查 5 複 葉, 估 算 複 葉 中 每 單 葉 之 發 病 面 積,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葉 片 發 病 面 積 1/4 以 下,2 代 表 葉 片 發 病 面 積 1/4-1/2,3 代 表 葉 片 發 病 面 積 1/2 以 上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3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調 查 結 果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結 果 顯 著,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豌 豆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26.7 a a 11.3 a a 5.2 a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29.4 a a 11.5 a a 6.0 a a 310.5% 平 克 座 EC 4000 倍 27.5 a a 11.4 a a 4.8 a a 4C.K 27.6 a a 10.3 a a 5.2 a a 表 二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豌 豆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6.1 a a 38.1 a a 0.9 a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10.3 a a 43.3 a a 1.7 a a 310.5% 平 克 座 EC 4000 倍 11.3 a a 30.6 a a 1.8 a a 4C.K 35.6 b b 77.8 b b 6.3 b b -39-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豌 豆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4.8 a a 69.9 a a 1.2 ab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18.2 b a 62.8 a a 0.6 a a 310.5% 平 克 座 EC 4000 倍 40.6 c b 51.1 a a 3.0 b a 4C.K 54.4 c b 98.8 b b 7.2 c b 藥 毒 所 :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調 查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白 克 列 WG (boscalid)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豌 豆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4 公 斤 25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九 菜 豆 銹 病 Uromyces appendiculatu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曾 敏 南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1-2 月 屏 東 九 如 菜 豆 陳 啟 吉 廖 君 達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12 月 -98 年 1 月 南 投 名 間 菜 豆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3-4 月 台 南 新 化 菜 豆 ( 農 友 162)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白 列 克 敏 38% WG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5 公 尺,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噴 藥 前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任 選 20 株, 計 算 罹 病 級 數, 罹 病 級 數 以 主 莖 地 基 部 往 上 10 片 複 葉,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1 代 表 1-5% 發 病 面 積,2 代 表 6-15% 發 病 面 積,3 代 表 16-30% 發 病 面 積,4 代 表 31-50% 發 病 面 積,5 代 表 51% -40-
以 上 發 病 面 積,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5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罹 病 度 經 轉 角 後, 以 變 方 分 析 (ANOVA)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結 果 顯 著, 則 利 用 Duncan s 多 變 域 檢 定, 進 行 各 處 理 平 均 值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測 驗, 顯 著 性 水 準 分 別 定 為 1% 及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菜 豆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白 列 克 敏 WG 1000 倍 9.1 a a 2.0 a a 2.5 a a 238% 白 列 克 敏 WG 1500 倍 8.1 a a 2.2 a a 1.7 a a 3C.K 9.1 a a 2.3 a a 2.2 a a 表 二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菜 豆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白 列 克 敏 WG 1000 倍 23.9 a a 3.3 a a 0.8 a a 238% 白 列 克 敏 WG 1500 倍 25.6 a a 3.8 a a 1.5 ab a 3C.K 55.4 b b 15.7 b b 5.3 b a 表 三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菜 豆 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138% 白 列 克 敏 WG 1000 倍 24.7 a a 4.5 a a 1.4 a a 238% 白 列 克 敏 WG 1500 倍 28.2 b a 6.4 a a 2.6 ab ab 3C.K 58.1 c b 24.3 b b 7.5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38% 白 列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菜 豆 銹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6 公 斤 15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41-
十 芋 頭 白 絹 病 Sclerotium rolfsii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楊 秀 珠 王 櫻 枝 林 怡 婷 藥 毒 所 96 年 7-9 月 台 中 霧 峰 ( 二 區 ) 當 地 栽 培 之 感 病 品 種 林 秀 芳 金 門 防 疫 所 96 年 6-8 月 金 門 當 地 栽 培 之 感 病 品 種 * 小 組 長 : 鄭 安 秀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福 多 寧 50% WP 加 展 著 劑 2500 倍 滅 普 寧 75% WP 加 展 著 劑 2500 倍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五 次 以 上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前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逢 機 調 查 50 葉 片, 計 算 莖 部 受 害 及 枯 死 病 株,0 代 表 未 受 害 ; 1 代 表 莖 基 部 3 公 分 以 下 受 害,3 代 表 莖 基 部 6 公 分 以 下 受 害 ;5 代 表 全 株 枯 死, 並 用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株 數 )/(5 總 調 查 株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芋 頭 白 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 一 ) 5% 1% 藥 毒 所 ( 二 ) 5% 1% 金 門 防 疫 所 5% 1% 150% 福 多 寧 WP 3000 倍 7.4 a a 5.1 a a 66.25 a a 275% 滅 普 寧 SC 1000 倍 8.5 a a 5.8 a a 80.00 a a 3C.K 21.6 b b 10.8 b a 82.50 a a -42-
表 二 第 四 次 施 藥 後 7 天 芋 頭 白 絹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 一 ) 5% 1% 藥 毒 所 ( 二 ) 5% 1% 金 門 防 疫 所 5% 1% 150% 福 多 寧 WP 3000 倍 7.90 a a 3.5 a a 51.25 a a 275% 滅 普 寧 SC 1000 倍 11.50 a a 5.2 a a 42.50 a a 3C.K 22.45 b b 47.6 b b 53.75 a 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75% 滅 普 寧 WP (mepronil )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2 公 斤 芋 頭 白 絹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倍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注 意 事 項 1. 本 藥 劑 試 驗 時 加 展 著 劑 加 展 2500 倍 2. 若 為 水 芋, 先 排 水 後 再 施 藥 3. 施 藥 時 勿 噴 及 葉 面, 避 免 藥 害 發 生 4.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蟲 害 類 一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Plutella xylostella (Linnaeu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林 大 淵 謝 正 雄 台 中 改 良 場 98 年 2 月 彰 化 大 村 甘 藍 ( 初 秋 ) 陳 昇 寬 張 煥 英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10-11 月 雲 林 元 長 甘 藍 ( 初 秋 ) 李 兆 彬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屏 東 公 館 甘 藍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剋 安 勃 18.4% SC 脫 芬 瑞 15% SC 對 照 藥 劑 因 得 克 14.5% SC 對 照 藥 劑 -43-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12 株,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小 菜 蛾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藥 時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調 查 中 間 兩 行 ( 首 末 兩 株 除 外 ) 各 調 查 10 株 ( 共 20 株 ) 之 幼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20 株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118.4% 剋 安 勃 SC 2500 倍 21.0a 21.5a 89.8a 2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18.8a 20.5a 93.8a 315% 脫 芬 瑞 SC 2000 倍 23.8a 16.8a 89.8a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28.5a 19.0a 90.3a C.K 20.5a 20.0a 92.8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8.4% 剋 安 勃 SC 2500 倍 3.0a 0.8a 21.8a 91.6 97.8 77.1 88.83 2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2.0a 2.8a 29.8ab 93.7 91.4 70.1 85.07 315% 脫 芬 瑞 SC 2000 倍 6.0ab 2.0a 31.3ab 85.1 92.5 67.1 81.57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11.3b 10.0b 37.5b 76.7 66.9 60.8 68.13 C.K 34.8c 31.8c 97.8c - - - - -44-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8.4% 剋 安 勃 SC 2500 倍 1.3a 0.8a 11.0a 95.5 98.3 87.3 93.70 2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1.0a 2.5a 17.0ab 96.0 94.3 81.2 90.50 315% 脫 芬 瑞 SC 2000 倍 2.3a 2.3a 23.3b 92.8 93.6 73.1 86.50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8.0ab 13.5b 22.8b 78.7 66.8 73.8 73.10 C.K 27.0b 42.8c 89.3c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擬 推 薦 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台 南 場 擬 推 薦 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高 雄 場 擬 推 薦 18.4% 剋 安 勃 SC 3000 倍 供 農 民 使 用 之 參 考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8.4% 剋 安 勃 SC (chlorantraniliprole)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5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包 葉 菜 類 採 收 前 12 天, 小 葉 菜 類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二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Plutella xylostella (Linnaeu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昇 寬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雲 林 土 庫 甘 藍 ( 初 秋 )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屏 東 公 館 甘 藍 郝 秀 花 鳳 山 試 驗 分 所 97 年 3-4 月 鳳 山 市 甘 藍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賜 諾 殺 80% WP 因 得 克 14.5% SC 對 照 藥 劑 克 凡 派 10% SC 對 照 藥 劑 -45-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3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12 株,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小 菜 蛾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藥 時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調 查 中 間 兩 行 ( 首 末 兩 株 除 外 ) 各 調 查 10 株 ( 共 20 株 ) 之 活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20 株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180% 賜 諾 殺 WP 7500 倍 29.8a 39.0a 40.0a 280% 賜 諾 殺 WP 10000 倍 27.0a 40.8a 42.0a 380% 賜 諾 殺 WP 15000 倍 36.5a 41.0a 34.5a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46.3a 42.8a 30.0a 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47.3a 36.0a 39.8a C.K 44.5a 45.0a 33.0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平 均 180% 賜 諾 殺 WP 7500 倍 9.0a 23.0a 6.0a 72.3 44.1 86.8 67.73 280% 賜 諾 殺 WP 10000 倍 14.5ab 26.8a 11.5a 50.7 37.8 75.9 54.80 380% 賜 諾 殺 WP 15000 倍 23.0b 29.3a 5.8a 42.2 32.4 85.2 53.27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14.8ab 25.8a 5.3a 70.7 42.9 84.5 66.03 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7.0ab 27.3a 10.0a 67.0 28.3 77.9 57.73 C.K 48.5c 47.5b 37.5b - - - - -46-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180% 賜 諾 殺 WP 7500 倍 34.0a 12.3a 4.5a 81.7 78.7 82.6 81.00 280% 賜 諾 殺 WP 10000 倍 55.5ab 18.0ab 3.5a 67.0 70.0 87.1 74.70 380% 賜 諾 殺 WP 15000 倍 85.5c 22.5b 3.8a 62.4 62.7 82.9 69.33 414.5% 因 得 克 SC 2500 倍 66.3bc 17.3ab 5.8ab 77.0 72.6 70.0 73.20 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66.0bc 18.0ab 11.0b 77.6 66.0 57.2 66.93 C.K 277.0d 62.3c 21.3c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南 場 擬 推 薦 80% 賜 諾 殺 WP 7500 倍 高 雄 場 擬 推 薦 80% 賜 諾 殺 WP 7500 倍 鳳 山 分 所 擬 推 薦 80% 賜 諾 殺 WP 15000 倍 供 農 民 使 用 之 參 考 ( 五 ) 推 薦 方 法 : 十 字 花 科 蔬 菜 小 菜 蛾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平 均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80% 賜 諾 殺 WP (spinosad) 0.1-0.2 公 斤 75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包 葉 菜 類 採 收 前 10 天, 小 葉 菜 類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三 蔥 韭 薊 馬 類 Thrips tabaci Lindema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林 大 淵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彰 化 大 村 青 蔥 陳 昇 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1-2 月 台 南 官 田 青 蔥 林 慶 元 花 蓮 改 良 場 蘭 陽 分 場 96 年 4-5 月 宜 蘭 壯 圍 青 蔥 ( 宜 蘭 2 號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滅 賜 克 50% WP 貝 他 - 賽 扶 寧 2.9%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12 株, 重 複 4 次 3. 施 藥 方 法 : 薊 馬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7-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四 次 ; 每 小 區 調 查 中 間 兩 行 ( 首 株 除 外 ) 逢 機 摘 取 20 蔥 管, 置 於 塑 膠 採 樣 袋 內, 攜 回 室 內 計 算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蔥 韭 薊 馬 類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20 蔥 管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150% 滅 賜 克 WP 800 倍 241.8a 69.5a 122.3a 2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248.5a 64.8a 120.0a 32.9% 貝 他 - 賽 扶 寧 EC 1500 倍 163.8a 87.0a 124.0a 4C.K 260.0a 87.3a 124.3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蔥 韭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平 均 150% 滅 賜 克 WP 800 倍 4.0a 25.0a 53.5a 98.1 73.2 77.2 82.83 2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4.8a 31.0a 58.3a 97.8 64.4 75.0 79.07 32.9% 貝 他 - 賽 扶 寧 EC 3.8a 28.5a 55.3a 97.4 75.6 76.8 83.27 1500 倍 4C.K 225.8b 117.3b 238.5b - - - -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蔥 韭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平 均 150% 滅 賜 克 WP 800 倍 0.8a 20.0a 21.8a 99.6 84.9 92.6 92.37 2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0.8a 27.8a 31.1a 99.6 77.5 89.1 88.73 32.9% 貝 他 - 賽 扶 寧 EC 0.8a 19.0a 26.0a 99.4 88.6 91.3 93.10 1500 倍 4C.K 190.8b 166.8b 298.5b - - - - -48-
表 四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蔥 韭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台 中 場 台 南 場 蘭 陽 分 場 平 均 150% 滅 賜 克 WP 800 倍 2.3a 9.0a 25.3a 98.8 93.4 91.3 94.50 2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2.0a 11.5a 36.0b 99.0 93.0 90.9 94.30 32.9% 貝 他 - 賽 扶 寧 EC 1500 倍 1.3a 7.0a 33.0ab 99.0 96.8 88.8 94.87 4C.K 204.5b 220.0b 296.3c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擬 推 薦 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台 南 場 擬 推 薦 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花 蓮 場 擬 推 薦 50% 滅 賜 克 WP 1000 倍, 防 治 蔥 韭 薊 馬 類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滅 賜 克 WP (methiocarb)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2 公 斤 蔥 韭 薊 馬 類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5 天 停 止 施 藥 四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Spodoptera exigua Hubne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郝 秀 花 鳳 山 試 驗 分 所 97 年 9-10 月 高 雄 梓 官 青 蔥 ( 北 蔥 ) 賴 信 順 陳 定 琳 花 蓮 改 良 場 97 年 10 月 宜 蘭 三 星 青 蔥 ( 宜 蘭 2 號 ) 蘭 陽 分 場 陳 昇 寛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9-10 月 雲 林 元 長 青 蔥 ( 北 蔥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CORAGEN 18.4% SC 因 滅 汀 5% SG 對 照 藥 劑 因 得 克 14.5% SC 對 照 藥 劑 -49-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2 行,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甜 菜 夜 蛾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藥 時 應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 每 小 區 自 中 間 兩 行 ( 首 株 兩 株 除 外 ) 逢 機 調 查 20 叢 之 活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明 顯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20 叢 鳳 山 分 所 蘭 陽 分 場 台 南 場 118.4% CORAGEN SC 2000 倍 9.0a 10.0a 4.3a 218.4% CORAGEN SC 2500 倍 22.8b 11.3a 5.3a 35% 因 滅 汀 SG 5000 倍 17.8ab 6.5a 6.0a 414.5% 因 得 克 SG 2000 倍 13.3a 15.8a 5.8a C.K 10.8a 9.5a 5.8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鳳 山 分 所 蟲 數 防 治 率 (%) 蘭 陽 分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蘭 陽 分 場 台 南 場 平 均 118.4% CORAGEN SC 2000 倍 0.5a 0.3a 0a 97.18 98.84 100.0 98.67 218.4% CORAGEN SC 2500 倍 0.8a 1.0a 0.3a 98.22 98.97 98.0 98.40 35% 因 滅 汀 SG 5000 倍 15.5b 2.3a 6.0b 55.85 83.96 65.5 68.44 414.5% 因 得 克 SG 2000 倍 14.0b 2.8a 9.8b 46.63 91.91 41.7 60.08 C.K 21.3b 20.5b 16.8c - - - - -50-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鳳 山 分 所 蟲 數 防 治 率 (%) 蘭 陽 分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蘭 陽 分 場 台 南 場 平 均 118.4% CORAGEN SC 2000 倍 0.5a 0.3a 4.5a 97.76 99.56 84.8 94.04 218.4% CORAGEN SC 2500 倍 1.0a 1.3a 5.5a 98.23 98.03 85.0 93.75 35% 因 滅 汀 SG 5000 倍 9.0b 1.5a 14.3b 79.62 95.90 65.4 80.31 414.5% 因 得 克 SG 2000 倍 7.8b 4.0a 16.8b 76.37 95.49 58.0 76.62 C.K 26.8c 53.5b 40.0c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8.4% 剋 安 勃 SC (chlorantraniliprole) 青 蔥 甜 菜 夜 蛾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4-0.6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5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五 菜 豆 赤 葉 蟎 Tetranychus cinnabarinus (Boisduval)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文 哲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4 月 彰 化 大 村 ( 三 區 ) 菜 豆 ( 當 地 品 種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畢 達 本 20% WP 密 滅 汀 1% EC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1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24 株,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自 菜 豆 植 株 發 現 赤 葉 蟎 危 害 時 開 始 噴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藥 時 應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51-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逢 機 選 取 20 株 ( 首 末 兩 株 除 外 ) 每 株 調 查 1 葉, 計 算 20 葉 之 活 蟎 數 ( 幼 若 成 蟎 合 併 計 算 ),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蟎 數 處 理 前 對 照 區 蟎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蟎 數 處 理 後 對 照 區 蟎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蟎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菜 豆 赤 葉 蟎 蟎 數 之 調 查 蟎 數 ( 隻 /20 葉 ) 蟎 數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133.3a 231.1a 355.6a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117.8a 275.6a 335.6a 3C.K 275.6a 435.6a 328.9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菜 豆 赤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 一 ) 蟎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平 均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284.4ab 293.3b 462.2b 22.9 70.5 70.5 54.63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26.7a 62.2a 44.4a 91.9 94.8 97.0 94.57 3C.K 773.3b 1875.6c 1448.9c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菜 豆 赤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 一 ) 蟎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平 均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80.0a 266.7a 302.2a 87.6 73.2 88.2 83.00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53.3a 62.2a 115.6a 90.6 94.8 95.2 93.53 3C.K 1333.3b 2746.7b 2364.4b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擬 推 薦 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及 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防 治 菜 豆 赤 葉 蟎 -52-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0% 畢 達 本 WP (pyridaben) 菜 豆 赤 葉 蟎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4-0.5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4 天 停 止 施 藥 六 豌 豆 甜 菜 夜 蛾 Spodoptera exigua Hubne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林 大 淵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彰 化 福 興 ( 一 ) 豌 豆 97 年 3-4 月 彰 化 大 村 ( 二 ) 甜 碗 豆 陳 昇 寛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雲 林 土 庫 豌 豆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SPOD-X 2 10 9 OBs/ml SC 克 凡 派 1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1 行, 每 行 10 公 尺, 重 複 4 次 3. 施 藥 方 法 : 於 甜 菜 夜 蛾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1 7 14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六 次, 每 小 區 調 查 中 間 兩 行 ( 首 株 除 外 ) 存 活 之 幼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53-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20 叢 蟲 數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15.3a 15.8a 54.3a 22 10 9 OBs/ml SPOD-X SC 3000 倍 13.0a 12.0a 33.8a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3.5a 13.5a 66.8a 4C.K 16.3a 12.5a 48.8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台 中 場 ( 一 )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平 均 2.0a 1.8a 29.5a 81.1 88.7 79.3 83.03 22 10 9 OBs/ml SPOD-X SC 2.8a 3.8ab 26.0a 69.4 68.1 70.7 69.40 3000 倍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0a 0.3a 42.3a 89.3 98.1 79.5 88.97 4C.K 11.8b 12.3b 128.0b - - - -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台 中 場 ( 一 )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平 均 0.8a 2.0a 13.8a 88.2 82.4 84.7 85.10 22 10 9 OBs/ml SPOD-X SC 1.5a 3.3ab 10.0a 72.2 62.4 82.2 72.27 3000 倍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0.8a 0.5a 17.8a 86.2 94.9 84.0 88.37 4C.K 6.8b 9.0b 81.3b - - - - 表 四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 天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台 中 場 ( 一 )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平 均 0.8a 1.8a 4.5a 91.4 84.1 81.2 85.57 22 10 9 OBs/ml SPOD-X SC 1.0a 2.5ab 5.0a 86.5 70.2 89.9 82.20 3000 倍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0.3a 0.3a 0.5a 96.7 97.4 98.3 97.47 4C.K 9.3b 8.8b 21.5b - - - - -54-
表 五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22 10 9 OBs/ml SPOD-X SC 3000 倍 台 中 場 ( 一 )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平 均 1.0a 0.8a 0a 87.1 92.8 100 93.30 1.5a 1.3a 0a 77.3 84.2 100 87.17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0.5a 0.3a 0a 92.7 97.2 100 96.63 4C.K 8.3b 8.3b 3b - - - - 表 六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4 天 碗 豆 甜 菜 夜 蛾 之 防 治 效 果 1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22 10 9 OBs/ml SPOD-X SC 3000 倍 台 中 場 ( 一 )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南 場 平 均 2.3a 2.3ab 0a 76.0 80.7 100 85.57 3.3ab 2.5ab 0a 59.4 71.8 100 77.07 3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3a 0.5a 0a 85.0 95.0 100 93.33 4C.K 10.0b 9.3b 0.8a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兩 場 試 驗 擬 推 薦 2 10 9 OBs/ml SPOD-X SC 1500 倍, 台 南 場 擬 推 薦 2 10 9 OBs/ml SPOD-X SC 3000 倍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 10 9 OBs/ml 甜 菜 夜 蛾 核 多 角 體 病 毒 SC (nuclear polyhedronsis virus) 豌 豆 甜 菜 夜 蛾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4-0.5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 倍 ) 3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55-
七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Bemisia argentifolii Bellows & Perring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昇 寬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1-2 月 台 南 永 康 毛 豆 ( 高 雄 5 號 ) 莊 益 源 廖 蔚 章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10-12 月 屏 東 萬 丹 毛 豆 ( 高 雄 6 號 ) 郝 秀 花 李 存 生 鳳 山 試 驗 分 所 97 年 12 月 屏 東 萬 丹 毛 豆 ( 高 雄 6 號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益 達 胺 28.8% SL 派 滅 淨 25% WP 對 照 藥 劑 達 特 南 20% SG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5 公 尺,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自 毛 豆 植 株 發 現 銀 葉 粉 蝨 危 害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施 藥 時 應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調 查 中 間 兩 行 ( 首 末 兩 株 除 外 ) 逢 機 選 取 20 片 中 老 部 位 葉 片, 調 查 葉 片 上 之 若 蟲 數,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56-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蟲 數 之 調 查 若 蟲 數 /20 葉 蟲 數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128.8%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81.3a 230.5a 76.3a 2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56.8a 238.5a 82.5a 325% 派 滅 淨 WP 2000 倍 65.8a 246.8a 78.5a 420% 達 特 南 SC 3000 倍 95.0a 232.8a 66.3a C.K 70.5a 227.8a 75.3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平 均 128.8%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43.5a 64.8a 12.8a 88.1 77.9 92.4 86.13 2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60.8a 75.5a 20.5a 76.2 75.1 88.7 80.00 325% 派 滅 淨 WP 2000 倍 71.3a 70.3a 27.5a 75.9 76.2 84.1 78.73 420% 達 特 南 SC 3000 倍 79.0a 59.0a 21.0a 81.5 79.9 85.6 82.33 C.K 316.8b 289.0b 165.8b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鳳 山 分 所 平 均 128.8%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19.3a 71.5a 12.8a 96.4 79.8 93.9 90.03 2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31.0a 82.3a 22.8a 91.6 77.5 89.9 86.33 325% 派 滅 淨 WP 2000 倍 61.3a 72.8a 28.8a 85.7 80.8 86.6 84.37 420% 達 特 南 SC 3000 倍 76.8a 64.0a 30.3a 87.6 82.1 83.3 84.33 C.K 458.8b 349.8b 206.5b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南 場 擬 推 薦 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高 雄 場 擬 推 薦 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鳳 山 分 所 擬 推 薦 28.8% 益 達 胺 SL 4500 倍 供 農 民 使 用 之 參 考 ( 五 ) 推 薦 方 法 : 毛 豆 銀 葉 粉 蝨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28.8% 益 達 胺 SL (imidacloprid) 0.2-0.3 公 升 45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57-
八 金 針 蚜 蟲 Aphis gossypii Glove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蘇 東 生 台 東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東 縣 金 針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畢 芬 寧 2.8% EC 1000 畢 芬 寧 2.8% EC 500 馬 拉 松 50% EC 1000 馬 拉 松 50% EC 500 第 滅 寧 2.8% EC 1000 第 滅 寧 2.8% EC 500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4 4 公 尺,4 重 複, 共 64 平 方 公 尺 3. 施 藥 方 法 : 於 金 針 抽 苔 前 期 全 株 噴 藥 一 次,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試 驗 期 間 隨 時 觀 察 各 處 理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4. 試 驗 結 果 : 台 東 場 擬 推 薦 2.8% 畢 芬 寧 EC 1000 倍 50% 馬 拉 松 EC 1000 倍 2.8% 第 滅 寧 EC 1000 倍 防 治 金 針 蚜 蟲 ( 三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8% 畢 芬 寧 EC (bifenthri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2 公 升 金 針 蚜 蟲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1000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50% 馬 拉 松 EC (malathion) 1-1.2 公 升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三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2.8% 第 滅 寧 EC (deltamethrin) 1-1.2 公 升 1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三 次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58-
Ⅳ 果 樹 病 害 類 一 柑 桔 潰 瘍 病 Xanthomonas campestris pv. citri (Hasse) Dye.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吳 信 郁 姚 瑞 禎 桃 園 改 良 場 97 年 5-9 月 新 竹 新 埔 柑 桔 ( 茂 谷 ) 陳 啓 吉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6-8 月 南 投 名 間 臍 橙 陳 俊 源 農 業 試 驗 所 關 西 工 作 站 96 年 6-8 月 新 竹 關 西 紅 柑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維 利 黴 素 10% SL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3 株,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 五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噴 藥 前 第 三 次 噴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若 於 新 梢 萌 發 期 施 藥, 則 調 查 葉 片 及 果 實 之 罹 病 度, 結 果 後 施 藥, 則 調 查 果 實 罹 病 度 a. 葉 片 : 每 株 調 查 5-6 月 間 萌 發 之 20 新 梢, 每 枝 由 上 向 下 調 查 5 葉, 計 算 葉 片 100 片 之 病 斑 數, 再 換 算 成 罹 病 度 1-3 病 斑 者 為 1,4-10 病 斑 者 為 2, 11 病 斑 以 上 為 3,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3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b. 果 實 : 除 施 藥 期 外, 於 採 收 期 前 1-2 個 月 及 1 週 前 亦 調 查 一 次, 每 株 調 查 果 實 100 粒, 罹 病 指 數 及 罹 病 度 之 計 算 方 法 與 葉 部 者 相 同 ( 因 潰 瘍 病 亦 引 起 嚴 重 落 果, 於 採 收 前 1-2 個 月 及 1 週 前 調 查 著 果 數, 並 換 算 成 平 均 著 果 數 及 落 果 數 供 參 考 )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59-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柑 桔 潰 瘍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關 西 工 作 站 5% 1% 110% 維 利 黴 素 SL 500 倍 1.75 a a 1.25 a a 32.67 a a 210% 維 利 黴 素 SL 800 倍 1.33 a a 2.50 a a 29.50 a a 3C.K 1.42 a a 1.67 a a 30.92 a a 表 二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柑 桔 潰 瘍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關 西 工 作 站 5% 1% 110% 維 利 黴 素 SL 500 倍 1.25 a a 0.50 a a 6.75 a a 210% 維 利 黴 素 SL 800 倍 1.25 a a 1.00 a a 5.92 a a 3C.K 2.08 a a 6.17 b b 11.67 b b 表 三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柑 桔 潰 瘍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桃 園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關 西 工 作 站 5% 1% 110% 維 利 黴 素 SL 500 倍 1.92 a a 3.34 a a 22.58 a a 210% 維 利 黴 素 SL 800 倍 2.75 a ab 4.17 a a 23.42 a a 3C.K 5.34 b b 18.75 b b 30.58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維 利 黴 素 SL (validamycin A)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柑 桔 潰 瘍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13 公 升 8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 五 次 注 意 事 項 二 檬 果 炭 疽 病 Glomerella cingulata (Ston.) Spauld et Schrenk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惠 亮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97 年 1-6 月 屏 東 里 港 愛 文 品 種 陳 紹 崇 郭 源 燿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8 月 台 南 玉 井 檬 果 凱 特 王 櫻 枝 魏 麗 惠 黃 逸 湘 藥 毒 所 97 年 1-6 月 高 雄 大 寮 愛 文 品 種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60-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腈 硫 克 敏 16% WG 賽 普 護 汰 寧 62.5% WG 對 照 藥 劑 撲 克 拉 錳 5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3 株, 每 處 理 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自 開 花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謝 花 結 果 後 每 隔 14 天 施 藥 一 次 至 套 袋 前 為 止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採 收 當 天 調 查 一 次, 經 益 收 3000 倍 催 熟 後 3 天 及 6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區 採 20 粒 果 實, 每 次 調 查 罹 病 度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方 式 以 病 斑 面 積 表 示 : 未 發 病 者 為 0, 發 病 面 積 1-5% 者 為 1, 發 病 面 積 6-25% 者 為 2, 發 病 面 積 26-50% 者 為 3, 發 病 面 積 51-75% 者 為 4,76% 以 上 者 為 5,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果 數 )/(5 總 調 查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採 收 後 0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6% 腈 硫 克 敏 WG 750 倍 0 a a 4 a 0 a a 216% 腈 硫 克 敏 WG 1000 倍 0 a a 6 ab 0 a a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0 a a 12 b 0 a a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0 a a 17 b 0 a a C.K 0 a a 31 c 0 a a 表 二 採 收 後 3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6% 腈 硫 克 敏 WG 750 倍 21.9 a a 8 a a 19.7 a a 216% 腈 硫 克 敏 WG 1000 倍 24.1 a a 15 ab a 24.1 a a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38.0 b b 25 b ab 35.9 b b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39.1 b b 43 c bc 39.8 b b C.K 56.3 c c 56 c c 55.5 c c -61-
表 三 採 收 後 6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6% 腈 硫 克 敏 WG 750 倍 29.8 a a 20 a a 36.0 a a 216% 腈 硫 克 敏 WG 1000 倍 45.8 b b 28 a ab 40.7 a a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58.8 c c 53 b bc 52.9 b b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58.4 c c 59 bc c 61.1 c b C.K 73.1 d d 75 c c 73.5 d c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6% 腈 硫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dithiano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2 公 斤 檬 果 炭 疽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開 花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謝 花 結 果 後, 每 隔 14 天 施 藥 一 次 至 套 袋 前 為 止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2 天 停 止 施 藥 三 檬 果 炭 疽 病 Glomerella cingulata (Ston.) Spauld et Schrenk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惠 亮 國 立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97 年 4-7 月 台 南 南 化 愛 文 陳 紹 崇 郭 源 燿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8 月 台 南 玉 井 凱 特 倪 蕙 芳 楊 宏 仁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4-7 月 嘉 義 市 愛 文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甲 基 多 保 淨 70% WP 賽 普 護 汰 寧 62.5% WG 對 照 藥 劑 撲 克 拉 錳 5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5 公 尺 4 公 尺,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62-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a. 葉 片 調 查 :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噴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計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逢 機 取 20 枝 條, 調 查 每 一 枝 條 前 端 之 10 葉 片 之 發 病 級 數, 共 計 200 葉 片 ; 級 數 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 級 數 1: 葉 片 上 有 1-3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2: 葉 片 上 有 4-9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3: 葉 片 上 有 10-20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4: 葉 片 有 21 個 病 斑 以 上 者,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b. 果 實 調 查 :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噴 藥 前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計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時 調 查 20 果 房, 紀 錄 每 果 房 發 病 果 數 率 ( 發 病 果 粒 數 / 每 房 總 果 粒 數 ) 100%, 再 依 如 下 公 式 算 出 每 小 區 罹 病 度 =Σ( 每 果 房 發 病 率 )/( 調 查 果 房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採 收 當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750 倍 28.0 a a 2.0 a a - - - 2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1000 倍 30.0 a a 6.0 a ab - - -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33.6 a a 12.0 b ab - - -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28.9 a a 17.0 b b - - - C.K 43.2 b b 31.0 c c - - - 表 二 果 實 催 熟 後 3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750 倍 34.1 a a 11.0 a a - - - 2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1000 倍 39.2 ab ab 37.0 ab bc - - -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42.9 b b 25.0 b ab - - -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48.2 b b 43.0 cd bc - - - C.K 59.9 c c 56.0 d c - - - -63-
表 三 果 實 催 熟 後 6 天 檬 果 炭 疽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750 倍 39.4 a a 18.0 a a - - - 2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1000 倍 44.3 a a 43.0 b b - - - 362.5% 賽 普 護 汰 寧 WG 2000 倍 56.7 b b 53.0 bc bc - - - 450% 撲 克 拉 錳 WP 6000 倍 57.4 b b 59.0 c bc - - - C.K 74.2 c c 75.0 d c - - - 嘉 義 分 所 因 颱 風 來 襲, 試 驗 田 無 法 提 供 樣 品 作 為 調 查 ( 四 ) 推 薦 方 法 : 檬 果 炭 疽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70% 甲 基 多 保 淨 WP (thiophanate-methyl) 1-1.2 公 斤 1000 開 花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結 果 後 每 隔 14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至 套 袋 為 止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四 檬 果 白 粉 病 Oidium mangiferae Bert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惠 亮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97 年 1-2 月 高 雄 大 寮 愛 文 陳 紹 崇 郭 源 燿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台 南 新 市 愛 文 倪 蕙 芳 楊 宏 仁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3 月 嘉 義 市 愛 文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BAS 517F 27.3% SC 賽 普 待 克 利 31.25% WG 對 照 藥 劑 四 克 利 10.7%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每 處 理 3 株,4 重 複,5 處 理, 計 60 株 3. 施 藥 方 法 : 開 花 期 間,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4. 調 查 方 法 : -64-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施 藥 及 第 二 次 施 藥 當 天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每 小 區 每 株 芒 果 樹 逢 機 調 查 20 枝 花 穗 罹 病 度, 調 查 方 式 為 每 花 穗 白 粉 病 斑 發 病 比 率 表 示 : 未 發 病 者 為 0; 發 病 率 為 1-10% 者 為 1; 發 病 率 為 11-25% 者 為 2; 發 病 率 為 26-50% 者 為 3; 發 病 率 51-75% 者 為 4; 76% 以 上 者 為 5;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花 穗 數 )/(5 總 調 查 數 ) 100 若 病 害 發 生 於 果 實, 則 每 株 逢 機 調 查 400 粒 果 實, 罹 病 度 計 算 方 法 同 葉 片 之 計 算 方 法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檬 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27.3% BAS 517F SC 1500 倍 29.0 a a 52.5 a a 15.0 a a 227.3% BAS 517F SC 2000 倍 29.7 a a 66.5 a a 10.6 a a 331.25% 賽 普 待 克 利 WG 1000 倍 28.7 a a 60.5 a a 11.0 a a 410.7% 四 克 利 EC 2500 倍 29.8 a a 60.8 a a 12.6 a a C.K 32.4 a a 67.5 a a 14.4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檬 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27.3% BAS 517F SC 1500 倍 31.0 a a 25.8 a a 10.8 a a 227.3% BAS 517F SC 2000 倍 37.1 a ab 32.3 ab ab 5.5 a a 331.25% 賽 普 待 克 利 WG 1000 倍 38.1 ab ab 42.5 bc ab 9.3 a a 410.7% 四 克 利 EC 2500 倍 46.9 bc bc 49.0 c bc 11.8 a a C.K 55.2 c c 65.0 d c 37.3 b b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台 南 場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27.3% BAS 517F SC 1500 倍 21.6 a a 4.0 a a 6.3 a a 227.3% BAS 517F SC 2000 倍 23.2 a a 9.0 a a 1.9 a a 331.25% 賽 普 待 克 利 WG 1000 倍 22.7 a a 17.8 a a 3.9 a a 410.7% 四 克 利 EC 2500 倍 29.4 a a 16.0 a a 13.2 a a C.K 46.1 b b 60.8 b b 35.1 b b -65-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7.3% 白 列 克 收 欣 SC (boscalid + kresoxim-methy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檬 果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 2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五 葡 萄 黑 痘 病 Elsinoe ampelina (De B.) Shea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蔡 志 濃 農 業 試 驗 所 97 年 5-6 月 彰 化 福 興 金 香 蘇 秋 竹 李 祈 益 藥 毒 所 97 年 5-6 月 台 中 后 里 金 香 羅 朝 村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97 年 5-6 月 彰 化 福 興 金 香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貝 芬 菲 克 利 34.5% SC 甲 基 多 保 淨 4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5 公 尺 4 公 尺,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a. 葉 片 調 查 :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噴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計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逢 機 取 20 枝 條, 調 查 每 一 枝 條 前 端 之 10 葉 片 之 發 病 級 數, 共 計 200 葉 片 ; 級 數 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 級 數 1: 葉 片 上 有 1-3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2: 葉 片 上 有 4-9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3: 葉 片 上 有 10-20 個 病 斑 者 ; 級 數 4: 葉 片 有 21 個 病 斑 以 上 者,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b. 果 實 調 查 :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噴 藥 前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計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時 調 查 20 果 房, 紀 錄 每 果 房 發 病 果 數 率 ( 發 病 果 粒 數 / 每 房 總 果 粒 數 ) 100%, 再 依 如 下 公 式 算 出 每 小 區 罹 病 度 -66-
=Σ( 每 果 房 發 病 率 )/( 調 查 果 房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黑 痘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1.7 a a 10.5 a a 1.5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2.0 a a 12.4 a a 2.0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1.8 a a 11.6 a a 1.8 a a 4C.K 1.6 a a 11.4 a a 1.8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黑 痘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1.2 a a 5.4 a a 1.2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1.4 a a 4.1 a a 1.4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1.4 a a 5.1 a a 1.4 a a 4C.K 2.0 a a 9.0 a a 1.8 a a 表 三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葡 萄 黑 痘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1.3 a a 3.2 a a 1.3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1.5 a a 5.3 a a 1.5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1.6 a a 5.1 a a 1.6 a a 4C.K 3.0 b b 12.7 b a 3.1 b b 表 四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黑 痘 病 ( 果 實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0.6 a a 3.0 a a 0.6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0.3 a a 1.1 a a 0.4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0.6 a a 4.6 a a 0.7 a a 4C.K 0.6 a a 1.5 a a 0.6 a a -67-
表 五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黑 痘 病 ( 果 實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0.5 a a 1.3 a a 0.4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0.3 a a 1.1 a a 0.5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0.3 a a 1.1 a a 0.3 a a 4C.K 0.6 a a 2.3 a a 0.8 a a 表 六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葡 萄 黑 痘 病 ( 果 實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農 試 所 5% 1%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2000 倍 0.1 a a 0.6 a a 0.2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0.2 ab a 0.9 a a 0.3 a a 340% 甲 基 多 保 淨 SC 1500 倍 0.3 b a 1.9 a a 0.3 a a 4C.K 0.8 c b 2.1 a a 1.0 b 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4 公 升 葡 萄 黑 痘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六 葡 萄 白 粉 病 Uncinula necator (Schw.) Burrill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蘇 秋 竹 李 祈 益 藥 毒 所 97 年 5-6 月 彰 化 大 村 巨 峰 羅 朝 村 國 立 虎 尾 科 技 大 學 98 年 2-3 月 彰 化 溪 湖 巨 峰 倪 蕙 芬 楊 宏 仁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4-5 月 彰 化 溪 湖 巨 峰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滅 芬 農 42.37% SC 護 汰 芬 11.8% SC 對 照 藥 劑 -68-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5 4 公 尺,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幼 果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第 二 三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小 區 於 中 心 3 2 公 尺 區 域 內, 數 30 果 穗, 調 查 罹 病 果 實 佔 全 果 穗 之 百 分 率 並 依 下 列 等 級 分 級 記 錄 之 ;0 為 未 發 病 ;1 代 表 果 實 罹 病 率 為 1-5% 者 ;2 代 表 果 實 罹 病 率 為 6-25% 者 ;3 代 表 果 實 罹 病 率 為 26-50%;4 代 表 果 實 罹 病 率 為 51% 以 上 者,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果 穗 數 )/(4 總 調 查 果 穗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33.2 a a 0.6 a a 22.3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32.8 a a 0.6 a a 24.6 a a 3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29.7 a a 0.8 a a 22.1 a a 4C.K 27.7 a a 0.6 a a 22.9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19.8 a a 2.9 a a 40.8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22.0 a a 3.8 a a 39.8 a a 3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33.6 a a 3.4 a a 43.9 a a 4C.K 31.4 a a 5.1 b a 50.6 a a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葡 萄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10.6 a a 3.7 a a 47.1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8.8 a a 4.9 a a 46.7 a a 3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14.2 ab a 5.8 a a 34.5 a a 4C.K 23.1 b a 12.8 b b 56.7 a a -69-
表 四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葡 萄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藥 毒 所 5% 1% 虎 尾 科 大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42.37% 滅 芬 農 SC 2500 倍 4.5 a a 5.1 a a 27.9 a a 242.37% 滅 芬 農 SC 4000 倍 5.2 a a 5.8 a a 26.0 a a 3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2.8 a a 6.6 a a 20.2 a a 4C.K 14.7 b a 33.2 b b 36.7 a 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2.37% 滅 芬 農 SC (metrafenon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葡 萄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3 公 升 4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七 蓮 霧 疫 病 Phytophthora palmivora Butle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惠 亮 高 雄 師 範 大 學 96 年 2-5 月 屏 東 東 港 當 地 栽 培 品 種 周 浩 平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2-5 月 屏 東 南 州 蓮 霧 ( 粉 紅 種 ) 王 櫻 枝 魏 麗 惠 黃 逸 湘 藥 毒 所 96 年 3-6 月 屏 東 林 邊 當 地 栽 培 品 種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滅 克 敏 18.7% WG 嘉 賜 快 得 寧 43.5%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 株,4 重 複,4 處 理 共 32 株 3. 施 藥 方 法 : 開 花 盛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至 套 袋 為 止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採 收 時 每 株 採 取 50 個 果 實, 用 衛 生 紙 或 包 果 紙 包 裝 置 室 內, 經 0 3 6 天 後 逐 果 調 查 發 病 情 形 發 病 面 積 之 等 級 區 分 為 0 1-5% 6-10% 11-30% 及 31% 以 上, 依 序 為 0 1 2 3 4 級,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70-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果 數 )/(5 總 調 查 果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採 收 當 天 蓮 霧 疫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高 雄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0 a a 3.3 a a 0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0 a a 3.8 a a 0 a a 343.5% 嘉 賜 快 得 寧 WP 1500 倍 0 a a 3.6 a a 0 a a 4C.K 0 a a 29.3 b b 0 a a 表 二 採 收 後 3 天 蓮 霧 疫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高 雄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4.0 a a 3.6 a a 4.4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9.7 a a 4.3 a a 8.5 a a 343.5% 嘉 賜 快 得 寧 WP 1500 倍 8.2 a a 4.1 a a 8.2 a a 4C.K 24.3 b b 34.0 b b 25.4 b b 表 三 採 收 後 6 天 蓮 霧 疫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師 大 5% 1% 高 雄 場 5% 1% 藥 毒 所 5% 1% 118.7% 達 滅 克 敏 WG 750 倍 12.5 a a 4.1 a a 12.5 a a 218.7% 達 滅 克 敏 WG 1000 倍 20.5 b b 4.5 a a 18.1 b b 343.5% 嘉 賜 快 得 寧 WP 1500 倍 18.6 b b 4.3 a a 17.2 b b 4C.K 33.8 c c 36.3 b b 32.7 c c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蓮 霧 疫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18.7% 達 滅 克 敏 WG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2-1.5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開 花 盛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至 套 袋 為 止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5 天 停 止 施 藥 -71-
八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Oidium ziziphi (Yen at Wang) Brau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曾 敏 南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9 月 屏 東 鹽 埔 印 度 棗 ( 蜜 棗 ) 曹 麗 玉 鳳 山 試 驗 分 所 97 年 12 月 - 屏 東 鹽 埔 印 度 棗 ( 蜜 棗 ) 98 年 1 月 倪 蕙 芬 楊 宏 仁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10-11 月 嘉 義 民 雄 印 度 棗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貝 芬 菲 克 利 34.5% SC 三 泰 隆 23% DC 對 照 藥 劑 邁 克 尼 4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3 株,3 重 複,5 處 理, 計 45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幼 果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前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次 每 株 調 查 100 粒 果 實, 紀 錄 罹 病 數 及 罹 病 級 數, 罹 病 級 數 之 調 查 方 式 以 病 斑 面 積 率 表 示 : 未 發 病 者 為 0; 發 病 面 積 1-5% 者 為 1; 發 病 面 積 6-25% 者 為 2; 發 病 面 積 26-50% 者 為 3; 發 病 面 積 51% 以 上 者 為 4,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果 數 )/(4 總 調 查 果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各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鳳 山 分 所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0.16 a a 1.60 a a 11.53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0.16 a a 1.70 a a 17.28 a a 323% 三 泰 隆 DC 3000 倍 0.22 a a 1.50 a a 9.19 a a 440% 邁 克 尼 WP 6000 倍 0.19 a a 1.90 a a 11.41 a a C.K 0.16 a a 2.20 a a 12.44 a a -72-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鳳 山 分 所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2.19 a a 1.20 a a 6.25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2.38 a a 2.00 b b 6.69 a a 323% 三 泰 隆 DC 3000 倍 2.66 a a 2.10 b b 8.85 a a 440% 邁 克 尼 WP 6000 倍 3.00 a a 3.00 c c 10.75 a a C.K 12.75 b b 5.00 d d 8.72 a a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鳳 山 分 所 5% 1% 嘉 義 分 所 5% 1% 1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3000 倍 3.31 a a 0.30 a a 1.97 a a 2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4000 倍 3.66 a a 0.80 b b 1.94 a a 323% 三 泰 隆 DC 3000 倍 4.16 a b 0.90 b b 2.72 a a 440% 邁 克 尼 WP 6000 倍 4.59 a b 1.30 c b 4.44 a a C.K 24.50 c c 7.40 d c 4.13 a 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34.5% 貝 芬 菲 克 利 SC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印 度 棗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4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九 印 度 棗 炭 疽 病 Glomerella cingulata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3 月 屏 東 鹽 埔 印 度 棗 * 小 組 長 : 楊 宏 仁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亞 托 敏 23% SC -73-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2 株 為 一 處 理 小 區, 重 複 4 次, 即 2 株 3 處 理 4 重 複 =24 株 3. 施 藥 方 法 : 於 病 害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一 次,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機 均 勻 噴 佈 於 全 株 4. 調 查 方 法 : 本 試 驗 只 做 藥 害 及 採 樣 送 檢 做 殘 留 量 分 析 5. 結 果 分 析 : 試 驗 結 果 發 現 23% 亞 托 敏 SC 3000 倍 和 23% 亞 托 敏 SC 1500 倍, 施 藥 後 新 梢 及 印 度 棗 果 實 均 無 藥 害 情 形 發 生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3% 亞 托 敏 SC (azoxystrobi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印 度 棗 炭 疽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於 病 害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10-14 天 施 用 一 次, 連 續 二 ~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9 天 停 止 施 藥 蟲 害 類 一 檬 果 葉 蟬 褐 葉 蟬 :Idioscopus niveosparsus (Lethierry) 綠 葉 蟬 :Idioscopus clypealis (Lethierry)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昇 寛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3-4 月 台 南 楠 西 檬 果 ( 愛 文 ) 姚 美 吉 農 業 試 驗 所 97 年 3-4 月 南 投 草 屯 檬 果 曾 敏 南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屏 東 枋 寮 檬 果 ( 愛 文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特 南 20% SG 益 達 胺 9.6% SL 對 照 藥 劑 賽 洛 寧 2.8% EC 對 照 藥 劑 -74-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供 試 檬 果 2 株,5 處 理, 重 複 4 次, 共 40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在 檬 果 抽 穗 及 開 花 初 期 發 生 為 害 時 全 株 以 動 力 施 藥 器 施 藥 一 次,7 天 後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二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於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及 施 藥 後 7 天 ( 即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 各 調 查 一 次, 再 於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五 次 調 查 時 於 各 處 理 株 任 選 5 個 花 穗, 估 算 穗 上 之 檬 果 葉 蟬 數 ( 蟲 數 之 估 算 可 將 一 手 固 定 花 穗 基 部, 另 一 手 輕 拍 花 穗 三 下, 使 棲 息 於 花 穗 上 之 葉 蟬 掉 落 由 另 一 工 作 人 手 持 之 塑 膠 盤 (30 40cm) 內, 計 數 成 若 蟲 數, 兩 者 合 併 計 算 )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活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活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蟲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變 方 分 析 若 顯 著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蟲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檬 果 葉 蟬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葉 蟬 數 ( 隻 )/5 花 穗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94.3b 31.9a 46.8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75.0ab 35.7a 63.6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69.8ab 32.8a 60.8 42.8% 賽 洛 寧 EC 4000 倍 48.0a 30.6a 50.8 C.K 68.5ab 35.8a 50.9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葉 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11.0a 1.7a 0.6a 93.9 92.4 95.3 93.87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15.5a 2.1a 0.7a 89.2 91.6 96.3 92.3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32.0a 6.9b 1.2b 75.9 66.0 93.2 78.37 42.8% 賽 洛 寧 EC 4000 倍 22.3a 7.2b 8.6c 75.6 51.0 40.6 55.73 C.K 130.5b 22.5c 14.5d - - - - -75-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葉 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0a 0.8a 0.5a 100 96.5 92.5 96.33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0a 2.8ab 0.8a 100 87.7 91.5 93.0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3.3a 7.4b 0.6a 94.7 64.6 93.4 84.23 42.8% 賽 洛 寧 EC 4000 倍 1.5a 3.1ab 3.2b 96.5 84.1 56.2 78.93 C.K 61.0b 29.8c 7.3c - - - - 表 四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4 天 檬 果 葉 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0a 2.3a 2.8a 100 93.3 76.1 89.80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0.5a 3.3a 2.3a 99.6 92.1 85.2 92.30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10.0ab 6.6a 1.9a 91.3 77.2 87.5 85.33 42.8% 賽 洛 寧 EC 4000 倍 17.0b 5.5a 6.8b 78.5 80.5 45.5 68.17 C.K 113.0c 42.3b 12.6c - - - - 表 五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21 天 檬 果 葉 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4.5a 4.1a 4.1a 97.9 91.4 64.5 84.60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5.5a 7.2a 5.6a 96.9 83.0 64.2 81.3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25.5b 14.4a 6.7b 84.1 34.2 55.5 57.93 42.8% 賽 洛 寧 EC 4000 倍 31.0b 11.8a 8.5c 71.9 33.0 32.2 45.70 C.K 157.3c 55.4b 12.6d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0% 達 特 南 SG (dinotefuran) 檬 果 葉 蟬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5-0.7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抽 穗 及 開 花 期 害 蟲 發 生 時,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76-
二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Scirtothrips dosalis Hood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謝 再 添 藥 毒 所 96 年 11-12 月 南 投 草 屯 檬 果 ( 四 季 紅 ) 姚 美 吉 農 業 試 驗 所 96 年 10 月 南 投 草 屯 檬 果 曾 敏 南 高 雄 改 良 場 96 年 12 月 -97 年 1 月 屏 東 枋 寮 檬 果 ( 愛 文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芬 普 尼 4.95% SC 丁 基 加 保 扶 48.34%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供 試 檬 果 樹 2 株,4 處 理, 重 複 4 次, 共 32 株 3. 施 藥 方 法 :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發 生 時, 全 株 噴 射 施 藥 一 次, 尤 須 注 意 將 藥 液 噴 及 新 梢 及 葉 背 處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於 姬 黃 薊 馬 發 生 初 期 進 行 第 一 次 施 藥,7 天 後 進 行 第 二 次 施 藥, 施 藥 時 行 全 株 噴 灑, 尤 須 注 意 將 藥 液 噴 及 新 梢 及 葉 背 處 於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及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14 及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處 理 逢 機 調 查 25 葉 片 上 存 活 之 姬 黃 薊 馬 數 ( 計 數 成 若 蟲 數, 兩 者 合 併 計 算 )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活 蟲 數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活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採 集 調 查 不 同 處 理 區 間 之 姬 黃 薊 馬 活 蟲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平 均 值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蟲 數 之 調 查 -77- 蟲 數 蟲 數 ( 隻 )/25 片 葉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14.95% 芬 普 尼 SC 2000 倍 32.5a 23.6a 385.5a 24.95% 芬 普 尼 SC 2500 倍 21.0a 28.5a 326.0a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29.0a 23.3a 319.5a 4C.K 74.0b 21.1a 399.0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4.95% 芬 普 尼 SC 2000 倍 0.75a 0a 23.5a 97.5 100 92.9 96.80 24.95% 芬 普 尼 SC 2500 倍 7.5ab 0a 19.5a 62.4 100 93.1 85.17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6.0ab 2.5b 22.8a 77.7 87 91.7 85.47 4C.K 68.5b 23.4c 344.3b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4.95% 芬 普 尼 SC 2000 倍 0.8a 0a 9.0a 96.2 100 97.7 97.97 24.95% 芬 普 尼 SC 2500 倍 1.3a 0a 9.0a 91.2 100 97.2 96.13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1.5a 0.5a 22.3b 91.4 97.9 93.0 94.10 4C.K 44.5b 24.1b 399.5c - - - - 表 四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4 天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4.95% 芬 普 尼 SC 2000 倍 0.8a 0.4a 25.0a 97.3 96.7 93.9 95.97 24.95% 芬 普 尼 SC 2500 倍 1.5a 1.1a 29.5a 91.8 91.4 91.5 91.57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3.0a 1.1a 74.8b 87.9 88.8 78.1 84.93 4C.K 64.0b 11.5b 427.0c - - - - 表 五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21 天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4.95% 芬 普 尼 SC 2000 倍 0.8a 0.9a 34.3a 97.8 92.4 91.6 93.93 24.95% 芬 普 尼 SC 2500 倍 1.3a 1.3a 41.0a 94.2 89.2 88.2 90.53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10ab 1.1a 112.3b 66.5 71.9 66.9 68.43 4C.K 76b 11.9b 423.8c - - - - -78-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4.95% 芬 普 尼 SC (fipronil) 檬 果 姬 黃 薊 馬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8-1.0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500 害 蟲 發 生 初 期 施 藥, 施 藥 間 隔 7 天, 共 施 藥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1. 採 收 前 28 天 停 止 施 藥 2. 抽 穗 開 花 及 幼 果 期, 注 意 防 治 三 檬 果 薊 馬 類 姬 黃 薊 馬 :Scirtothrips dosalis Hood 腹 鉤 薊 馬 :Rhipiphorothrips cruentatus Hood 花 薊 馬 :Thrips hawaiiensis Morgan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昇 寬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4-6 月 台 南 玉 井 檬 果 ( 愛 文 ) 何 坤 耀 洪 士 程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5-6 月 台 南 玉 井 檬 果 ( 愛 文 )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4-5 月 屏 東 枋 山 檬 果 ( 愛 文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克 凡 派 10% SC 丁 基 加 保 扶 48.34%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 株,4 處 理,4 重 複, 共 32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害 蟲 發 生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前,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及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每 次 調 查 時 於 各 處 理 區 逢 機 摘 取 25 葉 片 置 於 塑 膠 封 口 袋 內 攜 回, 在 立 體 放 大 鏡 下 檢 查 記 錄 薊 馬 數 ( 若 成 蟲 合 併 計 算 ),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79-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蟲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變 方 分 析 若 顯 著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蟲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檬 果 薊 馬 類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 隻 )/25 片 葉 台 南 場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1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19.0a 14.8a 122.3a 2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157.8a 14.3a 123.5a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132.8a 18.0a 139.3a 4C.K 139.0a 10.8a 141.8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30.8a 1.5b 32.5a 79.5 97.3 76.0 84.27 2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45.5ab 2.3b 41.5ab 77.1 95.7 69.4 80.73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52.3b 4.5b 52.3b 68.8 93.3 66.2 76.10 4C.K 175.3c 40.3a 157.3c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檬 果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2.3a 0.5b 15.5a 93.2 97.9 90.1 93.73 2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60.5b 0.5b 32.8b 74.6 97.8 79.3 83.90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64.0b 1.0b 46.3b 68.1 96.6 74.1 79.60 4C.K 209.8c 17.5a 181.8c - - - - -80-
表 四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4 天 檬 果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4.5a 0.3a 8.8a 96.5-93.9 95.20 2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30.3a 0.3a 23.3b 82.3-84.0 83.15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33.0a 0.0a 59.8c 77.1-63.4 70.25 4C.K 151.0b 0.0a 166.3d - - - - 表 五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21 天 檬 果 薊 馬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嘉 義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克 凡 派 SC 1000 倍 17.5a 0.0a 15.8a 84.9-88.6 86.75 210% 克 凡 派 SC 1500 倍 32.5a 0.0a 28.8b 78.8-79.3 79.05 348.34% 丁 基 加 保 扶 EC 1000 倍 35.0a 0.0a 63.8c 72.9-59.3 66.10 4C.K 135.0b 0.0a 159.5d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克 凡 派 SC (chlorfenapyr) 檬 果 薊 馬 類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5-2.0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0 薊 馬 發 生 初 期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最 多 施 藥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2 天 停 止 施 藥 四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Tetranychus Kanzawai Kishida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謝 再 添 藥 毒 所 97 年 6-7 月 南 投 草 屯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陳 昇 寛 張 煥 英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南 玉 井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李 兆 彬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屏 東 高 樹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81-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賽 芬 蟎 20% SC 合 芬 寧 5% CS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供 試 木 瓜 4 株,5 處 理, 重 複 3 次, 共 60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平 均 每 葉 10 隻 葉 蟎 以 上 ( 包 括 各 齡 期 ) 時 全 株 噴 施 藥 劑 一 次, 尤 須 注 意 將 藥 液 噴 及 新 梢 及 葉 背 處 4. 調 查 方 法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於 施 藥 前 及 施 藥 後 3 7 14 21 及 28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取 樣 初 著 果 位 置 之 葉 片, 每 次 每 株 逢 機 選 取 一 葉 片, 攜 回 以 立 體 顯 微 鏡 下 檢 查 並 記 錄 存 活 蟎 數 ( 幼 若 成 蟎 數 合 併 計 算 )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活 蟎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活 蟎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蟎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變 方 分 析 若 顯 著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蟎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蟎 數 之 調 查 成 若 蟎 數 /4 葉 片 蟎 數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24.3ab 222.3a 573.67a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23.3ab 249.3a 563.00a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20.0a 336.7a 501.67a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49.3c 280.7a 579.67a C.K 40.7bc 454.7a 519.67a 表 二 施 藥 後 3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2.0a 10.7a 265.00a 98.7 94.9 60.28 84.63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1.3a 15.7a 275.00a 99.1 93.3 58.00 83.47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2.3a 12.7a 294.30a 98.2 96.0 49.55 81.25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2.3a 42.0a 426.67b 99.3 84.1 36.71 73.37 C.K 265.7b 428.7b 604.33c - - - - -82-
表 三 施 藥 後 7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2.7a 13.3a 70.33a 96.3 91.6 90.78 92.89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1.3a 27.3ab 96.00a 98.1 84.5 87.17 89.92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2.3a 42.3ab 135.67a 96.1 82.3 79.65 86.02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6.7a 62.0b 250.33b 95.4 68.8 67.51 77.24 C.K 121.3b 322.0c 690.67c - - - - 表 四 施 藥 後 14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7.3a 23.0a 54.67a 86.4 96.4 93.62 92.14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2.7a 19.7a 121.33ab 94.8 89.6 85.57 89.99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33.3b 33.7a 173.67b 24.7 86.8 76.83 62.78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4.0a 48.7a 298.0c 96.3 77.2 65.59 79.70 C.K 90.0b 345.3b 776.33d - - - - 表 五 施 藥 後 21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52.7a 42.0a 84.33a 92.1 76.2 89.24 85.85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54.7a 57.0a 132.00b 91.4 71.2 82.83 81.81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38.0a 98.0a 207.33c 93.1 63.3 69.74 75.38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24.0a 85.7a 279.33d 98.2 61.5 64.71 74.80 C.K 1114.0b 361.0b 709.67e - - - - 表 六 施 藥 後 28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20% 賽 芬 蟎 SC 1000 倍 15.0a 44.0a 20.67a 97.2 70.3 88.30 85.27 220% 賽 芬 蟎 SC 2000 倍 68.0a 55.3a 26.67a 86.6 66.7 84.61 79.30 320% 賽 芬 蟎 SC 3000 倍 59.0a 81.0a 57.33ab 86.4 63.9 62.88 71.06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169.3a 74.3a 81.33b 84.2 60.3 54.43 66.31 C.K 885.0b 303.0b 160.0c - - - - -83-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0% 賽 芬 蟎 SC (cyflumetofen)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1.2 公 升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000 害 蟎 發 生 時 施 藥 一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2 天 停 止 施 藥 五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Tetranychus Kanzawai Kishida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謝 再 添 藥 毒 所 97 年 9-10 月 南 投 草 屯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陳 昇 寛 張 煥 英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台 南 玉 井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李 兆 彬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屏 東 高 樹 木 瓜 ( 台 農 2 號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得 芬 瑞 10% WP 合 芬 寧 5% CS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供 試 木 瓜 4 株,5 處 理, 重 複 3 次, 共 60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平 均 每 葉 10 隻 葉 蟎 以 上 ( 包 括 各 齡 期 ) 時 全 株 噴 施 藥 劑 一 次, 尤 須 注 意 將 藥 液 噴 及 新 梢 及 葉 背 處 4. 調 查 方 法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當 天 及 施 藥 後 7 14 21 28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取 樣 初 著 果 位 置 之 葉 片, 每 次 每 株 逢 機 選 取 一 葉 片 調 查 幼 若 成 蟎 數, 攜 回 以 立 體 放 大 鏡 檢 查, 並 記 錄 存 活 蟎 數 ( 幼 若 成 蟎 合 併 計 算 )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防 治 率 (%)=1-(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蟎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蟎 數 ) 100 5. 資 料 分 析 : 蟎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變 方 分 析 若 顯 著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蟎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84-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蟎 數 之 調 查 成 若 蟎 數 /4 葉 片 蟎 數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027.3a 77.3a 607.0a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4579.0b 142.0a 593.7a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2899.3ab 49.3a 562.7a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1950.0ab 169.7a 579.7a C.K 2061.3ab 35.7a 519.7a 表 二 施 藥 後 7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57.3a 7.7ab 77.7a 79.2 94.8 90.4 88.13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305.3a 35.7ab 93.0a 90.9 86.9 88.2 88.6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77.7a 19.0ab 131.3a 91.7 79.9 82.4 84.67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364.3a 4.0a 250.3b 74.6 98.8 67.5 80.30 C.K 1517.3b 68.3b 690.7c - - - - 表 三 施 藥 後 14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26.3a 32.0a 57.7a 90.4 73.3 93.6 85.77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225.0a 63.0a 115.7ab 96.2 71.4 87.0 84.8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96.7a 34.7a 175.7b 94.7 54.6 79.1 76.13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368.3a 34.0a 298.0c 85.2 87.1 65.6 79.30 C.K 2635.7b 55.3a 776.3d - - - - 表 四 施 藥 後 21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50.3a 53.7a 83.0a 96.0 76.7 90.0 87.57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77.3a 85.7ab 143.7b 98.6 79.7 82.3 86.8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60.0a 65.7ab 241.0c 95.4 55.2 68.6 73.07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385.3b 162.3b 279.3c 83.7 67.9 64.7 72.10 C.K 2498.0c 106.3ab 709.7d - - - - -85-
表 五 施 藥 後 28 天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蟎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台 南 場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240.0a 72.7a 16.7a 49.9 94.2 91.1 78.40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372.0a 179.3b 24.3a 82.6 92.2 86.7 87.1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782.0bc 380.0c 56.7ab 42.1 52.4 67.3 53.93 45% 合 芬 寧 CS 500 倍 502.3ab 240.3b 81.3b 44.7 91.2 54.4 63.43 C.K 960.7c 577.7d 160.0c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得 芬 瑞 WP (tebufenpyrad) 木 瓜 神 澤 氏 葉 蟎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1.0-1.5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000 害 蟎 發 生 時 施 藥 一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六 梨 蚜 蟲 類 棉 蚜 :Aphis gossypii 蘋 果 蚜 :Aphis pomi 柑 桔 捲 葉 蚜 :Aphis citricola van der Goot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謝 再 添 藥 毒 所 96 年 4 月 台 中 石 岡 橫 山 梨 ( 嫁 接 梨 ) 姚 美 吉 農 業 試 驗 所 97 年 10-11 月 台 中 新 社 梨 樹 葉 士 財 台 中 改 良 場 95 年 5-6 月 台 中 東 勢 寄 接 梨 ( 新 興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氟 尼 胺 10% WG 益 達 胺 9.6% SL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供 試 梨 樹 1 株,4 處 理, 重 複 4 次, 共 16 株 -86-
3. 施 藥 方 法 : 梨 蚜 蟲 發 生 時, 全 株 噴 射 施 藥 一 次, 尤 須 注 意 將 藥 液 噴 及 新 梢 及 葉 背 處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於 蚜 蟲 發 生 時 進 行 施 藥, 於 施 藥 前 當 日 及 施 藥 後 3 7 14 21 28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處 理 株 摘 取 樹 冠 周 圍 及 中 央 葉 片 共 25 片, 調 查 存 活 蚜 蟲 數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活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活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採 集 調 查 不 同 處 理 區 間 之 梨 蚜 蟲 活 蟲 數 經 (x+0.5)1/2 轉 換 後,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平 均 值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梨 蚜 蟲 類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蟲 數 ( 隻 )/25 葉 片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915.8a 121a 219.0a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753.8a 109a 190.5a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344.0a 133a 268.5a 4C.K 474.0a 127a 182.5a 表 二 施 藥 後 3 天 梨 蚜 蟲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10.3a 0a 8.3a 97.3 100.0 92.5 96.60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242.5a 0a 15.8a 93.5 100.0 83.6 92.3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54.8a 1.5a 17.0a 92.5 98.7 87.4 92.87 4C.K 1006.8b 114b 92.0b - - - - 表 三 施 藥 後 7 天 梨 蚜 蟲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3a 0.3a 9.3a 99.9 99.7 92.2 97.2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5.5a 0.8a 19.3a 99.7 98.9 81.2 93.2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7.5a 3.3a 23.5a 99.3 97.2 83.7 93.40 4C.K 1450.8b 101b 98.0b - - - - -87-
表 四 施 藥 後 14 天 梨 蚜 蟲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24.0a 0.5a 9.5a 99.1 99.8 92.5 97.1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3.0a 0.0a 17.5a 99.8 100.0 84.1 94.63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4.5a 2.0a 19.8a 90.3 98.3 87.3 91.97 4C.K 641.8b 198b 105.5b - - - - 表 五 施 藥 後 21 天 梨 蚜 蟲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4.8a 0.5a 5.0a 98.3 99.4 86.5 94.7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40.8a 2.0a 8.3a 95.0 98.5 74.3 89.27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33.5a 20.0b 7.3a 79.2 81.2 84.0 81.47 4C.K 221.5b 125c 30.8b - - - - 表 六 施 藥 後 28 天 梨 蚜 蟲 類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藥 毒 所 農 試 所 台 中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49.5a 2.3a 1.9a 89.7 93.1 88.8 90.5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60.3a 4.0a 4.5a 88.0 85.9 66.8 80.23 39.6% 益 達 胺 SL 3000 倍 131.5a 2.0a 2.5a 49.6 74.6 85.6 69.93 4C.K 359.5b 40.8b 13.0b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氟 尼 胺 WG (flonicamid) 梨 蚜 蟲 類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5-1.0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 倍 ) 3000 蚜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一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88-
七 草 莓 花 薊 馬 Frankliniella intonsa Trybom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李 聯 興 姜 義 根 桃 園 改 良 場 98 年 2-4 月 新 竹 關 西 草 莓 ( 豐 香 ) 彭 淑 貞 苗 栗 改 良 場 98 年 3 月 苗 栗 獅 潭 草 莓 ( 豐 香 ) 葉 士 財 謝 正 雄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12 月 南 投 國 姓 草 莓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達 特 南 20% SG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2 畦, 每 畦 種 2 行, 重 複 4 次 3. 施 藥 方 法 : 自 草 莓 植 株 發 現 花 薊 馬 危 害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施 藥 時 應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逢 機 取 樣 嫩 心 與 花 朵 各 20 枚, 裝 入 塑 膠 袋 中 攜 回 室 內, 計 算 存 活 薊 馬 之 成 蟲 與 若 蟲 數 量,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防 治 率 (%)=1-(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對 照 區 蟲 數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蟲 數 施 藥 後 對 照 區 蟲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草 莓 花 薊 馬 蟲 數 之 調 查 蟲 數 ( 隻 )/ 花 芽 各 20 枚 蟲 數 桃 園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22.8a 18.3a 5.5a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19.8a 17.3a 6.0a 3C.K 19.3a 15.3a 7.0a -89-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草 莓 花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桃 園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2.8a 10.3a 1.75a 74.5 65.3 68.2 69.33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1.8a 18.5ab 3.5a 81.1 34.0 41.7 52.27 3C.K 9.3b 24.8b 7.0b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草 莓 花 薊 馬 之 防 治 效 果 蟲 數 防 治 率 (%) 桃 園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苗 栗 場 台 中 場 平 均 1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14.0a 9.5a 1.25a 50.6 85.5 78.1 71.40 220% 達 特 南 SG 3000 倍 14.8a 46.3b 3.0a 40.7 25.4 51.7 39.27 3C.K 24.3b 54.8b 7.25b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擬 推 薦 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苗 栗 場 擬 推 薦 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桃 園 場 擬 推 薦 20% 達 特 南 SG 2000 倍 供 農 民 使 用 之 參 考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0% 達 特 南 SG (dinotefuran) 草 莓 花 薊 馬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5-1.0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0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3 天 停 止 施 藥 八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Panonychus citri Mcgvegor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陳 昇 寬 張 煥 英 李 兆 彬 台 南 改 良 場 97 年 11-12 月 台 南 玉 井 印 度 棗 ( 蜜 棗 ) 溫 宏 治 鳳 山 試 驗 分 所 97 年 11-12 月 屏 東 里 港 印 度 棗 ( 蜜 棗 ) 陳 明 昭 高 雄 改 良 場 98 年 2-3 月 屏 東 高 樹 印 度 棗 ( 蜜 棗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90-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得 芬 瑞 10% WP 依 殺 蟎 1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 株,5 處 理, 重 複 3 次, 共 30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印 度 棗 平 均 每 葉 5 隻 葉 蟎 以 上 ( 包 括 各 齡 期 ) 時, 全 株 噴 施 藥 劑 一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當 天 及 施 藥 後 7 14 21 28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取 樣 初 著 果 位 置 之 葉 片, 每 次 每 株 逢 機 選 取 1 葉 片 調 查 幼 若 成 蟎 數, 攜 回 以 立 體 放 大 鏡 檢 查, 並 記 錄 存 活 蟎 數 ( 幼 若 成 蟎 合 併 計 算 ) 依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並 列 表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前 蟎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蟎 數 對 照 區 處 理 後 蟎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蟎 數 經 (x+0.5) 1/2 轉 換 後, 變 方 分 析 若 顯 著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蟎 數 差 異, 顯 著 水 準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蟎 數 之 調 查 蟎 數 成 若 蟎 數 /20 葉 片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02.7a 153.7a 161.7bc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144.7a 152.0a 162.7c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98.7a 140.3a 145.0abc 410% 依 殺 蟎 SC 3500 倍 154.3a 153.3a 142.0ab C.K 126.7a 189.7a 138.0a 表 二 施 藥 後 7 天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6.7a 52.8a 35.0a 90.3 77.1 84.2 83.87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18.0a 51.8a 47.0a 92.6 77.2 74.9 81.5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8.3a 53.2a 50.3a 94.5 74.8 69.9 79.73 410% 依 殺 蟎 SC 3500 倍 39.3a 58.2a 48.0a 84.9 74.7 70.7 76.77 C.K 213.3b 283.3b 159.0b - - - - -91-
表 三 施 藥 後 14 天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4.7a 20.8a 49.7a 92.9 91.2 75.6 86.57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8.0a 28.5a 54.7a 91.4 87.9 73.4 84.23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11.3a 34.2a 64.3a 91.1 84.1 64.4 79.87 410% 依 殺 蟎 SC 3500 倍 18.0a 38.3a 61.0a 81.8 83.8 65.9 77.17 C.K 81.3b 291.5b 174.0b - - - - 表 四 施 藥 後 21 天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12.7a 8.2a 57.0a 91.3 96.7 69.1 85.70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8.7a 15.2a 67.7a 95.8 93.8 63.5 84.3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6.7a 31.3a 62.0a 97.6 92.4 62.5 84.17 410% 依 殺 蟎 SC 3500 倍 67.3b 16.3a 59.7a 69.2 96.4 63.1 76.23 C.K 179.3c 300.7b 157.3b - - - - 表 五 施 藥 後 28 天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南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鳳 山 分 所 高 雄 場 平 均 110% 得 芬 瑞 WP 1000 倍 24.7a 37.5a 65.7a 88.9 80.2 66.2 78.43 210% 得 芬 瑞 WP 2000 倍 36.0ab 32.2a 71.7a 88.6 82.9 63.3 78.27 310% 得 芬 瑞 WP 3000 倍 43.3ab 36.3a 73.0a 90.0 79.1 58.1 75.73 410% 依 殺 蟎 SC 3500 倍 54.7b 16.2a 68.7a 83.7 91.5 59.7 78.30 C.K 276.0c 234.2b 165.7b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得 芬 瑞 WP (tebufenpyrad) 印 度 棗 柑 桔 葉 蟎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0.4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 倍 ) 3000 葉 蟎 發 生 時 施 藥 一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92-
九 柿 柑 桔 粉 介 殼 蟲 Planococcus citri Risso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葉 士 財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8-9 月 台 中 東 勢 甜 柿 ( 次 郎 ) * 小 組 長 : 陳 健 忠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稀 釋 倍 數 馬 拉 松 50% EC 800 百 利 普 芬 11% EC 1500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 株,3 處 理,4 重 複, 共 計 24 株 3. 施 藥 方 法 : 害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隔 7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施 藥 二 次 施 藥 時 需 噴 及 果 實 及 萼 片 處 4. 調 查 方 法 : 施 藥 前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第 7 14 及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每 株 逢 機 選 取 樹 冠 周 圍 ( 東 南 西 北 及 中 央 ) 共 5 個 方 位, 每 方 位 各 調 查 2 個 果 實, 計 每 株 調 查 10 個 果 實 是 否 藥 害 發 生 施 藥 後 隨 時 注 意 觀 察 有 無 藥 害 發 生 ( 三 ) 推 薦 方 法 : 柿 柑 桔 粉 介 殼 蟲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11% 百 利 普 芬 EC (pyriproxyfen) 0.75-1.0 公 升 1500 害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每 隔 7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施 藥 二 次 採 收 前 6 天 停 止 施 藥 50% 馬 拉 松 EC (malathion) 1.5-2.0 公 升 800 害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每 隔 7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施 藥 二 次 採 收 前 8 天 停 止 施 藥 雜 草 類 一 柑 桔 園 雜 草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黃 阿 賢 嘉 義 試 驗 分 所 97 年 4-5 月 嘉 義 市 椪 柑 張 林 仁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7-9 月 台 中 石 岡 椪 柑 羅 國 偉 桃 園 改 良 場 97 年 4-6 月 新 竹 寶 山 桶 柑 * 小 組 長 : 蔣 永 正 -93-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NNH-950 30.15% SC 嘉 磷 塞 ( 異 丙 胺 鹽 ) 41% SL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選 擇 雜 草 多 且 地 力 均 勻 之 田 區 進 行 試 驗,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複, 小 區 面 積 至 少 10 平 方 公 尺 3. :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施 用 量 稀 釋 水 量 ( 公 升 / 公 頃 ) 施 用 方 法 及 時 期 130.15% NNH-950 SC 4 公 升 600 雜 草 生 長 旺 盛 至 開 花 前, 將 藥 液 均 勻 噴 施 於 植 株 上, 不 可 噴 及 作 物 以 免 發 生 藥 害 230.15% NNH-950 SC 6 公 升 600 雜 草 生 長 旺 盛 至 開 花 前, 將 藥 液 均 勻 噴 施 於 植 株 上, 不 可 噴 及 作 物 以 免 發 生 藥 害 341% 嘉 磷 塞 ( 異 丙 胺 鹽 ) SL 5 公 升 600 依 植 物 保 護 手 冊 所 列 方 法 使 用 4 人 工 除 草 區 - - 人 工 除 草 3-4 次, 全 期 維 持 低 草 量 不 除 草 區 - - 全 期 不 除 草 4. 調 查 方 法 : 1 作 物 反 應 : 藥 害 : 施 藥 後 柑 桔 植 株 如 有 形 態 異 常, 記 錄 發 生 時 間 徵 狀 及 恢 復 情 形 2 除 草 效 果 : a. 施 藥 後 10-20 天, 以 目 測 方 式 評 估 樣 區 內 主 要 雜 草 受 藥 劑 影 響 之 傷 害 程 度 ( 傷 害 指 數 0-100% 之 範 圍 ;0 為 植 株 正 常 生 育,100 為 植 株 完 全 死 亡 ) 施 藥 後 30-35 天, 每 試 區 取 0.5-1.0 平 方 公 尺 之 取 樣 點 2 處, 調 查 傷 害 程 度 及 草 鮮 重 b. 調 查 樣 區 大 小 可 視 田 間 雜 草 密 度 適 度 調 整, 以 取 得 可 靠 數 據 供 處 理 間 之 比 較 為 原 則, 並 請 務 必 依 循 所 附 表 格 調 查 及 記 錄 3 田 間 管 理 : a. 記 錄 各 項 工 作 之 日 期 及 噴 藥 前 後 一 星 期 之 氣 象 資 料 b. 依 慣 用 之 方 法 行 施 肥 灌 溉 及 病 蟲 害 防 治 等 田 間 作 業 5. 資 料 分 析 : 各 項 資 料 需 行 變 方 分 析, 並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方 法 (5%) 表 示 處 理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94-
表 一 施 藥 後 15-20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植 株 生 長 之 影 響 : 雜 草 傷 害 指 數 (%) 處 理 別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1 68b 74a 31b 60a 70a 73a 99a 94a 92a 89a 81a 38a 2 80a 86a 64a 55a 75a 89a 91a 98a 93a 90a 86a 40a 3 83a 79a 53a 65a 71a 79a 99a 91a 95a 83ab 80a 23a 4 78ab - - 14b - - 39b - - 68ab - - 5 0c - - 0c - - 0c - - 0c - - 30.15% NNH-950 SC 處 理 後, 會 引 起 植 株 分 生 組 織 黃 化 生 長 抑 制 及 葉 片 產 生 黃 綠 斑 萎 凋 乾 枯 等 異 常 徵 狀 施 藥 後 15-20 日 調 查 除 草 劑 對 田 區 內 雜 草 植 株 之 傷 害 率 嘉 義 試 區 於 施 藥 後 15 日 之 調 查, 以 低 劑 量 之 混 合 劑 對 禾 本 科 之 傷 害 率 較 低 (68%) 三 處 理 對 闊 葉 草 之 傷 害 率 均 達 91% 以 上, 其 次 為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之 效 果 最 差, 介 於 55-65% 間, 主 要 是 因 為 香 附 子 的 傷 害 率 極 低 但 若 將 藥 劑 直 接 噴 施 於 香 附 子 植 株, 則 傷 害 率 有 明 顯 提 高 之 趨 勢 試 區 中 莎 草 科 植 株 效 果 較 差, 可 能 與 噴 施 時 受 到 較 高 之 茅 草 野 莧 馬 唐 等 植 株 之 遮 蔽, 無 法 接 觸 到 足 量 之 藥 量 有 關 石 岡 鄉 試 區 之 椪 柑 果 園 因 採 草 生 栽 培 管 理, 主 要 雜 草 之 華 九 頭 獅 子 草 及 竹 仔 葉 在 施 藥 後 之 傷 害 指 數 均 達 90% 以 上 ; 其 次 為 禾 本 科 及 莎 草 科 寶 山 鄉 試 區 之 處 理 結 果 亦 以 闊 葉 草 之 傷 害 率 最 高 (92% 以 上 ), 其 次 為 莎 草 科 (87.5% 以 上 ), 再 次 為 禾 本 科 (31.3% 以 上 ) 表 二 施 藥 後 30-35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植 株 生 長 之 影 響 : 雜 草 傷 害 指 數 (%) 處 理 別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1 65c 55a 70a 54a 52a 88a 86a 75a 83a 85a 70a 68a 2 78ab 63a 88a 51a 62a 96a 80a 79a 90a 86a 76a 68a 3 83a 52a 80a 55a 60a 93a 89a 69a 80a 80b 64a 75a 4 68bc - - 8b - - 68b - - 49b - - 5 0d - - 0c - - 0c - - 0c - - -95- -95-
30.15% NNH-950 SC 施 藥 後 35-40 日 對 禾 本 科 草 莎 草 科 草 及 闊 葉 草 類 之 傷 害 作 用, 與 施 藥 後 15-20 日 有 一 致 之 趨 勢 ( 表 一 二 ) 嘉 義 試 區 於 施 藥 後 31 日 調 查 不 同 類 別 雜 草 之 生 長, 與 施 藥 後 15 日 之 影 響 相 近 高 低 劑 量 之 混 合 劑 對 禾 本 科 之 傷 害 率 為 65-78%, 莎 草 科 為 51-54% 闊 葉 草 為 80-86%, 兩 者 間 無 明 顯 差 異 此 外 對 照 藥 劑 嘉 磷 塞 在 5 L ha -1 施 用 劑 量 下, 對 果 園 內 之 雞 屎 藤 與 竹 仔 菜 之 效 果 略 低 石 岡 鄉 試 區 於 施 藥 後 36 日 與 施 藥 後 19 日, 藥 劑 對 不 同 類 別 雜 草 生 長 之 影 響 亦 相 近 以 高 劑 量 之 雜 草 傷 害 率 較 高, 依 劑 量 者 雖 高 於 對 照 藥 劑, 但 三 處 理 間 無 顯 著 差 異 寶 山 鄉 試 區 之 對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及 闊 葉 草 之 傷 害 率 並 無 顯 著 差 異 以 莎 草 科 及 闊 葉 草 效 果 較 佳, 傷 害 率 在 80-95% 間 表 三 施 藥 後 30-35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植 株 鮮 重 之 影 響 : 雜 草 鮮 重 (g/m 2 ) 處 理 別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總 重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嘉 義 分 所 台 中 場 桃 園 場 1 398 97 130 3 0 15 146 819 7 59 102 72 603b 1018c 228c 2 198 91 76 5 0 13 106 808 16 387 108 11 387b 1007c 121c 3 96 180 106 15 0 13 40 1336 5 192 159 124 192b 1675b 254c 4 601 152 584 20 0 105 323 1330 144 1130 164 196 1130a 1646b 1035b 5 828 341 1320 6 0 59 570 2845 384 1559 336 658 1559a 3522a 2428a 測 試 藥 劑 30.15% NNH-950 SC 以 6 L ha -1 高 劑 量 或 4 L ha -1 低 劑 量 施 用 下, 施 藥 後 35-40 日 雜 草 總 鮮 重 與 對 照 藥 劑 嘉 磷 塞 (5 L ha -1 ) 之 比 較 列 於 表 三 嘉 義 試 區 中 地 毯 草 野 莧 茅 草 滿 天 星 為 數 量 較 多 之 雜 草 測 試 藥 劑 在 高 低 劑 量 處 理 之 雜 草 總 重, 仍 較 對 照 藥 劑 為 高, 但 差 異 不 顯 著 石 岡 鄉 測 試 藥 劑 在 高 低 劑 量 處 理 之 雜 草 總 重, 卻 較 對 照 藥 劑 顯 著 為 低 寶 山 鄉 試 區 之 雜 草 鮮 重 雖 較 對 照 藥 劑 為 低, 但 差 異 不 顯 著 由 各 處 理 之 雜 草 鮮 重 顯 示, 測 試 藥 劑 在 低 劑 量 下 對 雜 草 防 除 效 果 較 差, 但 對 闊 葉 草 類 有 明 顯 之 抑 制 作 用 -96- -96-
( 四 ) 結 果 分 析 : 1. 藥 害 評 估 : 試 驗 期 間 經 目 視 評 估, 各 處 理 均 未 引 起 柑 桔 植 株 外 觀 形 態 生 育 等 之 傷 害 2. 討 論 : 本 試 驗 中 各 試 區 之 結 果 顯 示, 嘉 義 地 區 之 測 試 藥 劑 對 試 區 中 之 雜 草 均 有 防 治 效 果, 但 對 地 毯 草 香 附 子 鐵 線 草 等 匍 匐 性 或 較 低 矮 的 雜 草 效 果 較 差, 可 能 與 噴 施 時 部 分 藥 劑 被 高 莖 雜 草 植 株 遮 蔽, 減 少 藥 量 的 吸 收 有 關 石 岡 鄉 及 寶 山 鄉 試 區 之 結 果 均 顯 示, 測 試 混 合 劑 對 椪 柑 園 雜 草 的 防 治 效 果 與 對 照 藥 劑 相 近, 但 高 劑 量 (6 L ha -1 ) 處 理 對 以 營 養 莖 繁 殖 之 多 年 生 雜 草 的 防 治 效 果 較 明 顯 綜 合 藥 效 及 藥 害 試 驗 結 果,30.15% NNH-950 SC 以 6 L ha -1 劑 量 噴 施 於 柑 桔 園, 對 雜 草 之 防 除 效 果 較 低 劑 量 (4 L ha -1 ) 或 嘉 磷 塞 單 劑 (5 L ha -1 ) 明 顯 為 佳, 且 對 柑 桔 植 株 之 生 育 亦 未 引 起 異 常 之 藥 害 現 象 ( 五 ) 推 薦 方 法 : 柑 桔 園 雜 草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防 除 對 象 注 意 事 項 30.15% 嘉 磷 派 芬 草 SC (pyraflufen-ethyl + glyphosate-isopropy lammonium) 6 公 升 600 雜 草 生 長 旺 盛 至 開 花 前, 均 勻 噴 施 於 植 株 上 馬 唐 野 莧 滿 天 星 鐵 莧 草 飛 揚 草 咸 豐 草 牛 筋 草 香 附 子 竹 仔 菜 酢 醬 草 霍 香 薊 不 可 噴 及 作 物, 以 免 發 生 藥 害 -97-
Ⅴ 花 卉 病 害 類 一 玫 瑰 白 粉 病 Sphaerotheca pannosa (Wallr.) Lev.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周 浩 平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5-6 月 屏 東 新 園 玫 瑰 ( 紅 衣 武 士 ) 陳 紹 崇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2-3 月 雲 林 虎 尾 玫 瑰 ( 冰 火 ) 林 金 樹 葉 清 漢 台 中 改 良 場 96 年 11-12 月 南 投 草 屯 玫 瑰 ( 佳 娜 紅 ) * 小 組 長 : 楊 大 吉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白 克 列 50% WG 賽 福 寧 18.6% E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20 株,4 重 複 3. 施 藥 方 法 :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以 後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第 一 次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調 查 時 每 株 由 頂 端 完 全 展 開 葉 開 始 調 查 10 複 葉, 成 長 複 葉 調 查 病 斑 面 積 率 ; 罹 病 指 數 為 :0 代 表 葉 片 無 病 斑 ;1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1-5%; 2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6-25%;3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26-50%;4 代 表 發 病 面 積 51% 以 上, 並 依 下 列 公 式 算 出 罹 病 度 : =Σ( 指 數 該 指 數 罹 病 葉 數 )/(4 總 調 查 葉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不 同 處 理 間 進 行 顯 著 性 測 驗, 若 達 顯 著 水 準, 則 進 行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1% 及 5% 顯 著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98-
表 一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玫 瑰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1.4 a a 1.1 a a 29.6 a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1.4 a a 2.4 a a 34.8 a a 318.6% 賽 福 寧 EC 1000 倍 1.7 a a 2.1 a a 27.1 a a 4C.K 1.8 a a 3.1 a a 35.6 a a 表 二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玫 瑰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2.0 a a 1.5 a a 84.0 a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2.3 a a 3.1 a a 84.1 a a 318.6% 賽 福 寧 EC 1000 倍 2.5 a a 2.4 a a 87.1 a a 4C.K 10.2 b b 11.9 b b 92.0 a a 表 三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玫 瑰 白 粉 病 罹 病 度 調 查 高 雄 場 5% 1% 台 南 場 5% 1% 台 中 場 5% 1% 150% 白 克 列 WG 1500 倍 2.9 a a 0.8 a a 89.4 a a 250% 白 克 列 WG 2500 倍 3.2 a a 1.3 a a 91.4 a a 318.6% 賽 福 寧 EC 1000 倍 3.3 a a 4.4 a a 88.0 a a 4C.K 18.9 b b 29.1 b b 96.1 a 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50% 白 克 列 WG (boscalid)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玫 瑰 白 粉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4 公 斤 25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注 意 事 項 -99-
Ⅵ 特 用 作 物 病 害 類 一 茶 餅 病 Exobasidium vexans Mas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施 欣 慧 高 東 榮 陳 建 宗 范 宏 杰 賴 貴 祥 張 德 旺 江 正 享 * 小 組 長 : 蕭 建 興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茶 業 改 良 場 文 山 分 場 茶 業 改 良 場 台 東 分 場 茶 業 改 良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97 年 5-6 月 宜 蘭 大 同 茶 ( 武 夷 ) 97 年 5-6 月 台 東 太 麻 里 青 心 烏 龍 茶 樹 95 年 8 月 南 投 鹿 谷 茶 ( 青 心 烏 龍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護 汰 芬 11.8% SC 賽 福 座 30% WP 試 驗 時 加 組 展 3000 倍 2. 田 間 設 計 : 選 擇 罹 病 均 勻 的 茶 園 做 為 試 區,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處 理,3 重 複, 每 重 複 每 處 理 有 20 株 茶 樹 ( 視 田 間 情 況 度 調 整 ) 3. 施 藥 方 法 : 萌 芽 初 期 病 害 發 生 時 施 藥,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器 均 勻 噴 灑 每 叢 噴 施 稀 釋 液 150-200 毫 升, 施 藥 前 先 以 清 水 噴 灑, 以 決 定 確 實 用 量 每 隔 10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罹 病 率 調 查 : a. 罹 病 級 數 分 成 0 1 2 3 4 等 五 級 0 級 為 茶 樹 葉 片 無 茶 餅 病 病 斑 1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10%( 含 ) 以 內 2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10% 至 30%( 含 ) 3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30% 至 50%( 含 ) 4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50% 以 上 b. 罹 病 率 (%)=Σ( 罹 病 級 數 茶 株 數 )/(4 總 調 查 株 數 ) 100 c. 每 處 理 逢 機 調 查 10 棵 茶 樹 -100-
2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利 用 20 20cm 之 框 逢 機 置 於 茶 樹 之 採 摘 面, 逢 機 調 查 已 展 開 之 第 2 或 第 3 片 新 葉 共 計 10 片, 每 處 理 5 點 共 調 查 50 片 葉 片, 計 算 病 斑 密 度 病 斑 密 度 = 病 斑 數 / 調 查 總 葉 數 3 調 查 次 數 : 施 藥 前 調 查 一 次,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 即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 即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四 次 4 藥 害 調 查 : 每 次 取 樣 調 查 時, 並 調 查 葉 片 有 無 藥 害 及 藥 害 程 度 5. 資 料 分 析 : 罹 病 度 經 轉 角 後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如 處 理 間 差 異 顯 著 再 依 多 變 域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機 率 水 準 (P.S.) 為 5% 病 斑 密 度 亦 以 前 述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25.8a 40.0a 20.3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30.0a 40.2a 20.0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30.8a 38.5a 20.3a 4C.K 33.3a 40.0a 20.3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35.0b 31.6ab 14.7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20.0a 26.6a 13.7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30.0ab 35.0b 14.7a 4C.K 41.7b 60.8c 23.7b 文 山 分 場 :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8 天 調 查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16.7b 8.3a 8.3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a 6.5a 8.0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a 19.2b 9.0a 4C.K 18.3b 37.5c 26.0b 文 山 分 場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8 天 調 查 -101-
表 四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24.2c 0.8a 2.7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a 0.0a 3.3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a 0.8a 2.7a 4C.K 15b 14.1b 29.3b 表 五 施 藥 前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0.5a 1.3a 1.6ab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8a 1.4b 1.6ab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1.2a 1.4b 1.4a 4C.K 0.9a 1.3a 1.6b 表 六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0.2ab 1.1b 1.1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1ab 0.9a 1.1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0a 1.2b 1.2a 4C.K 0.3b 3.2c 1.8b 文 山 分 場 :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8 天 調 查 表 七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0.1a 0.2a 0.4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a 0.1a 0.3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a 0.8b 0.4a 4C.K 0.2a 1.6c 2.0b 文 山 分 場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8 天 調 查 表 八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文 山 分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11.8% 護 汰 芬 SC 2000 倍 1.0b 0a 0.2a 211.8% 護 汰 芬 SC 1500 倍 0a 0a 0.2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a 0a 0.3a 4C.K 0.6ab 0.7c 2.1b -102-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1.8% 護 汰 芬 SC (flutriafo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茶 餅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5 公 升 2000 發 病 初 期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二 茶 餅 病 Exobasidium vexans Mass.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李 昱 輝 藥 毒 所 96 年 6-7 月 南 投 竹 山 茶 ( 烏 龍 品 種 ) 許 飛 霜 鄒 元 文 羅 增 榮 江 正 享 * 小 組 長 : 蕭 建 興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茶 業 改 良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業 改 良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96 年 4-6 月 南 投 魚 池 茶 (20 年 生 臺 茶 18 號 ) 96 年 3-4 月 南 投 鹿 谷 茶 ( 青 心 烏 龍 )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三 泰 芬 25% WP 賽 福 座 30% WP 試 驗 時 加 組 展 3000 倍 2. 田 間 設 計 : 選 擇 罹 病 均 勻 的 茶 園 做 為 試 區,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3 重 複,4 處 理, 每 重 複 每 小 區 有 20 株 茶 樹 ( 視 田 間 情 況 度 調 整 ) 3. 施 藥 方 法 : 萌 芽 初 期 病 害 發 生 時 施 藥,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器 均 勻 噴 灑 每 叢 噴 施 稀 釋 液 150-200 毫 升, 施 藥 前 先 以 清 水 噴 灑, 以 決 定 確 實 用 量 每 隔 10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三 次 4. 調 查 方 法 : ( 含 取 樣 方 法 數 據 收 集 方 式 等 ) 1 罹 病 率 調 查 : a. 罹 病 級 數 分 成 0 1 2 3 4 等 五 級 0 級 為 茶 樹 葉 片 無 茶 餅 病 病 斑 1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10%( 含 ) 以 內 2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10% 至 30%( 含 ) 3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30% 至 50%( 含 ) 4 級 為 茶 樹 罹 病 葉 片 佔 全 部 葉 片 之 50% 以 上 -103-
b. 罹 病 率 (%)=Σ( 罹 病 級 數 茶 株 數 )/(4 總 調 查 株 數 ) 100 c. 每 小 區 逢 機 調 查 10 棵 茶 樹 2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利 用 20 20cm 之 框 逢 機 置 於 茶 樹 之 採 摘 面, 逢 機 採 取 已 展 開 之 第 二 或 第 三 片 新 葉, 共 採 10 片 ( 可 依 各 試 區 之 發 病 情 況 決 定 ), 每 小 區 五 點, 共 調 查 50 片 葉 片 上 之 病 斑 數, 計 數 病 斑 密 度 病 斑 密 度 = 病 斑 數 / 調 查 總 葉 數 3 調 查 次 數 : 施 藥 前 調 查 一 次,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 即 第 二 次 施 藥 前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 即 第 三 次 施 藥 前 ) 及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四 次 4 藥 害 調 查 : 每 次 取 樣 調 查 時, 並 調 查 葉 片 有 無 藥 害 及 藥 害 程 度 5. 資 料 分 析 : 罹 病 度 經 轉 角 後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如 處 理 間 差 異 顯 著 再 依 多 變 域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機 率 水 準 (P.S.) 為 5% 病 斑 密 度 亦 以 前 述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104- 罹 病 率 (%)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46.5a 46.7a 24.1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36.4a 52.5a 24.3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54.5a 44.2a 24.3a 4C.K 39.0a 45.0a 24.5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25.8a 39.2a 15.7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21.4a 46.7a 15.2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28.3a 45.0a 14.5a 4C.K 29.9a 42.5a 24.3b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17.5ab 34.2a 11.2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10.6a 40.8a 10.9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33.3c 30.8a 9.8a 4C.K 25.6bc 39.2a 25.6b 魚 池 分 場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1 天 調 查
表 四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罹 病 率 調 查 罹 病 率 (%)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5.8a 36.7a 2.8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5.6a 38.3a 3.3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8.1a 29.2a 3.2a 4C.K 9.0a 36.7a 29.6b 魚 池 分 場 :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9 天 調 查 表 五 施 藥 前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46.6a 2.8a 1.6b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39.7a 3.6a 1.6b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58.7a 2.3a 1.5a 4C.K 56.8a 2.3a 1.6b 表 六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5.6a 2.2a 1.1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4.9a 2.4a 1.2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20.3b 1.7a 1.1a 4C.K 26.4b 2.4a 1.9b 表 七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0.9a 1.3a 0.3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0.2a 1.4a 0.5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4.8a 2.1a 0.4a 4C.K 7.2a 1.9a 2.0b 魚 池 分 場 :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11 天 調 查 表 八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0 天 茶 餅 病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病 斑 數 / 每 葉 ) 病 斑 密 度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125% 三 泰 芬 WP 2000 倍 0a 1.6a 0.3a 225% 三 泰 芬 WP 1500 倍 0a 1.5a 0.2a 330% 賽 福 座 WP 2000 倍 0a 0.6a 0.3a 4C.K 0.2a 1.0a 2.0b 魚 池 分 場 :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9 天 調 查 -105-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25% 三 泰 芬 WP (triadimefo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5 公 斤 茶 餅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2000 倍 發 病 初 期 每 隔 1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15 天 停 止 施 藥 三 茶 赤 葉 枯 病 Glomerella cingulata (Stonem) S.& Sc. Colletotrichum camelliae (Cook) Battler Gloeosporium theae-sinensis Miyake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李 昱 輝 藥 毒 所 97 年 5-6 月 南 投 名 間 茶 ( 烏 龍 品 種 ) 許 飛 霜 鄒 元 文 羅 增 榮 茶 業 改 良 場 魚 池 分 場 95 年 5-6 月 南 投 魚 池 茶 (24 年 生 青 心 烏 龍 ) 江 正 享 茶 業 改 良 場 94 年 10-11 月 南 投 鹿 谷 茶 ( 青 心 烏 龍 ) 凍 頂 工 作 站 簡 禎 佑 茶 業 改 良 場 文 山 分 場 96 年 8-9 月 台 北 石 碇 茶 ( 青 心 烏 龍 ) * 小 組 長 : 蕭 建 興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四 克 利 11.6% EW 免 賴 得 5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選 擇 罹 病 均 勻 的 茶 園 做 為 試 區,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3 重 複,4 處 理, 每 重 複 每 處 理 20 株 茶 樹 ( 視 田 間 情 況 度 調 整 ) 3. 施 藥 方 法 : 採 茶 後 7 天 施 藥, 隔 7 天 再 施 藥 一 次, 共 二 次,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器 均 勻 噴 灑 於 茶 葉 背 面 及 葉 叢 內 每 叢 噴 施 稀 釋 液 150-200 毫 升, 施 藥 前 先 以 清 水 噴 灑, 以 決 定 確 實 用 量 4. 調 查 方 法 : 1 罹 病 度 調 查 : a. 藥 效 調 查 : 選 擇 發 病 均 勻 的 茶 園 進 行, 每 重 複 每 小 區 固 定 放 置 3 個 20 20 公 分 之 鐵 絲 框, 固 定 點 調 查, 每 框 調 查 10 片 葉 片, 每 小 區 共 調 查 30 片 葉 片, 紀 錄 所 調 查 葉 片 發 生 赤 葉 枯 病 病 斑 的 等 級 b. 發 病 等 級 標 準 : 0 級 - 無 病 斑 -106-
1 級 -1 至 5 個 病 斑 2 級 -5 至 10 個 病 斑 3 級 - 病 斑 超 過 10 個 以 上 c. =Σ( 罹 病 級 數 茶 株 數 )/(3 調 查 總 株 數 ) 100 2 嫩 莖 病 斑 密 度 調 查 : 嫩 莖 有 病 斑 時 增 加 此 項 調 查 在 前 述 固 定 框 內 調 查 有 病 斑 的 嫩 莖 數 及 健 康 的 嫩 莖 數, 計 算 嫩 莖 罹 病 率 嫩 莖 罹 病 率 (%)= 有 病 斑 的 嫩 莖 數 / 調 查 總 嫩 莖 數 3 調 查 次 數 : 施 藥 前 調 查 一 次, 在 每 次 噴 藥 後 第 7 天 調 查 一 次, 最 後 一 次 噴 藥 後 第 14 天 再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五 次 4 藥 害 調 查 : 每 次 取 樣 調 查 時, 調 查 葉 片 有 無 藥 害 及 藥 害 程 度, 包 括 是 否 有 藥 斑 產 生, 葉 片 是 否 畸 形, 茶 樹 是 否 生 長 延 滯 矮 化 或 其 他 不 正 常 現 象 5. 資 料 分 析 : 罹 病 度 經 轉 角 後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如 處 理 間 差 異 顯 著 再 依 多 變 域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機 率 水 準 (P.S.) 為 5% 嫩 莖 罹 病 率 亦 以 前 述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茶 赤 葉 枯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8.4a 48.9bc 15.7a 14.4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7.7a 43.3c 15.3a 20.0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11.4a 55.2ab 15.3a 20.0a 4C.K 6.7a 58.5a 15.7a 17.0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2.1a 38.9a 13.7a 16.3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1.2a 36.3a 15.0a 23.3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1.5a 50.8a 14.7a 21.5a 4C.K 11.2b 50.8a 16.7b 17.0a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2.9a 23.0a 7.3b 14.1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1.1a 24.5a 6.3a 32.6b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8.4b 31.5a 6.0a 31.9b 4C.K 10.2b 31.8a 16.0c 27.4ab -107-
表 四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17.9a 18.9a 3.3a 16.3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16.7a 26.3a 2.7a 25.2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26.6a 29.3a 4.3b 24.1a 4C.K 33.2b 23.7a 17.3c 28.2a 表 五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4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葉 片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30.3a 30.0a 4.0b 13.0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29.5a 36.7a 2.3a 22.2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44.0b 43.0a 5.3c 15.2a 4C.K 47.4b 43.0a 18.3d 19.3a 表 六 施 藥 前 茶 赤 葉 枯 病 ( 嫩 莖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0a 0a 0.7a 8.8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0a 0a 0.7a 10.8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0a 0a 0.7a 7.8a 4C.K 0a 0a 1.0a 7.2a 表 七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嫩 莖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0a 0a 0.3a 4.1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0a 0a 0.3a 3.8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0a 0a 0.3a 5.9a 4C.K 0a 0a 1.0a 1.7a 表 八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嫩 莖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0.3a 0a 0.3a 8.2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0.1a 0a 0.3a 12.2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1.3a 0a 0.3a 6.9a 4C.K 3.7a 0a 1.0a 6.0a -108-
表 九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7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嫩 莖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5.9a 0.2a 0.3a 8.8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3.8a 0.1a 0.7a 14.7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9.2ab 0.2a 0.3a 10.5a 4C.K 13.4b 0.2a 1.7b 8.4a 表 十 第 三 次 施 藥 後 14 天 茶 赤 葉 枯 病 ( 嫩 莖 ) 罹 病 度 之 調 查 藥 毒 所 魚 池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文 山 分 場 111.6% 四 克 利 EW 2000 倍 10.6ab 0.2a 0.3a 7.1a 211.6% 四 克 利 EW 1500 倍 7.5a 0.1a 0.3a 16.7a 350% 免 賴 得 WP 1500 倍 14.4bc 0.2a 1.0ab 7.2a 4C.K 18.1c 0.2a 1.7b 5.5a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1.6% 四 克 利 EW (tetraconazole)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茶 赤 葉 枯 病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5 公 升 2000 發 病 初 期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蟲 害 類 一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Tetranychus Kanzawai Kishida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許 飛 霜 鄒 元 文 羅 增 榮 茶 業 改 良 場 魚 池 分 場 97 年 3-4 月 南 投 竹 山 茶 (20 年 生 台 茶 12 號 ) 曾 信 光 茶 業 改 良 場 96 年 10 月 桃 園 楊 梅 青 心 大 冇 范 宏 杰 賴 貴 祥 張 德 旺 * 小 組 長 : 蕭 建 興 茶 業 改 良 場 台 東 分 場 97 年 4-5 月 台 東 鹿 野 台 茶 12 號 茶 樹 -109-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Spirodiclofen 30% SC 依 殺 蟎 10% SC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重 複 4 次, 每 一 重 複 3 行, 每 一 小 區 30 株 茶 樹, 另 加 保 護 行 3. 施 藥 方 法 : 害 蟎 發 生 初 期 施 藥,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器 施 藥 一 次, 葉 面 與 葉 背 均 勻 噴 灑 每 叢 噴 施 稀 釋 液 150-200 毫 升, 每 小 區 7.5-12 公 升, 施 藥 前 先 以 清 水 噴 灑, 以 決 定 確 實 用 量 4. 調 查 方 法 : 1 害 蟎 密 度 調 查 : 噴 藥 前 及 噴 藥 後 第 3 7 14 21 日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在 每 小 區 隨 機 採 取 幼 葉 50 片, 攜 回 實 驗 室 內 鏡 檢, 計 算 存 活 的 成 蟎 數 幼 若 蟎 數 及 卵 數 並 以 下 列 公 式 分 別 計 算 防 治 率 :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蟎 數 對 照 區 施 藥 前 蟎 數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蟎 數 對 照 區 施 藥 後 蟎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取 樣 調 查 時 同 時 調 查 茶 芽 及 葉 片 有 無 藥 害 及 藥 害 程 度 5. 資 料 分 析 : 蟎 數 (x) 取 log(x+1) 值,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後 再 依 多 變 域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基 準 為 5%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成 蟎 ) 蟎 數 之 調 查 ( 隻 /50 葉 ) 蟎 數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1.5a 111.3a 26.8a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0.8a 117.3a 24.3a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1.8a 114.5a 72.0a 4C.K 0.8a 109.5a 37.0a 表 二 施 藥 後 3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成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魚 池 分 場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3a 64.3b 8.3a 75.0 51.3 49.1 58.47 230% Spirodiclofen SC 1.0a 50.5a 8.3a 0 63.7 43.8 35.83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5a 60.5b 9.0a 57.1 55.5 79.4 64.00 4C.K 0.5a 130.0c 22.5a - - - - -110-
表 三 施 藥 後 7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成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0a 23.8b 15.0a 0 85.7 43.0 42.90 0.3a 16.5a 7.5a 0 90.6 68.5 53.03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0a 31.8b 6.5a 0 81.4 90.8 57.40 4C.K 0.0a 163.3c 36.3a - - - - 表 四 施 藥 後 14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成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0a 4.0a 11.5abc 100.0 98.1 63.1 87.07 0.3a 3.3a 10.3ab 66.7 98.5 63.5 76.23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0a 31.3b 7.0a 100.0 85.9 91.6 92.50 4C.K 0.8a 211.8c 43.0c - - - - 表 五 施 藥 後 21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成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5a 1.5a 27.5ab 0 99.4 0.9 33.43 0.0a 0.5a 18.3ab 0 99.8 27.3 42.37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3a 36.5b 16.3a 0 85.0 78.2 54.40 4C.K 0.0a 232.8c 38.3b - - - - 表 六 施 藥 前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幼 若 蟎 ) 蟎 數 之 調 查 ( 隻 /50 葉 ) 蟎 數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7.0a 63.8a 94.0a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3.0a 62.5a 112.3a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7.8a 62.8a 215.1a 4C.K 3.0a 59.8a 91.8a -111-
表 七 施 藥 後 3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幼 若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1.0a 10.3b 18.5a 42.9 87.3 82.2 70.80 230% Spirodiclofen SC 1.8a 5.5a 15.3a 0 93.1 87.7 60.27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1.3a 19.5c 7.3a 35.5 75.6 96.3 69.13 4C.K 0.8a 76.0d 101.8b - - - - 表 八 施 藥 後 7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幼 若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魚 池 分 場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5a 5.5b 9.3a 78.6 93.1 94.5 88.73 230% Spirodiclofen SC 0.5a 2.3a 5.0a 50.0 97.0 97.5 81.50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3a 10.3b 9.0a 90.3 86.8 97.7 91.60 4C.K 1.0a 74.3c 164.3b - - - - 表 九 施 藥 後 14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幼 若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3a 3.0b 21.0a 93.9 96.6 87.4 92.63 230% Spirodiclofen SC 1.0a 1.3a 21.5a 42.9 98.5 89.2 76.87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0.3a 11.8c 51.0a 94.5 86.6 86.6 89.23 4C.K 1.8a 83.8d 162.8b - - - - 表 十 施 藥 後 21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幼 若 蟎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魚 池 分 場 蟎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0.3a 4.3b 99.3ab 94.6 95.3 49.9 79.93 1.3a 1.5a 47.3a 37.5 98.3 80.0 71.93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1.0a 14.3c 44.5a 80.6 84.2 90.2 85.00 4C.K 2.0a 86.0d 193.5b - - - - -112-
表 十 一 施 藥 前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卵 ) 卵 數 之 調 查 ( 個 /50 葉 ) 卵 數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0.5a 16.8a 200.5a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17.0a 12.3a 212.0a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18.8a 11.8a 410.3a 4C.K 14.8a 12.0a 229.8a 表 十 二 施 藥 後 3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卵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卵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3.5a 3.8ab 89.5ab 47.0 79.9 49.1 58.67 230% Spirodiclofen SC 8.8a 2.0a 66.0a 0.0 85.5 64.5 50.00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6.0a 4.8b 111.5ab 0.6 63.8 69.1 44.50 4C.K 4.8a 13.5c 201.3b - - - - 表 十 三 施 藥 後 7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卵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卵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8.8a 4.0a 67.5a 38.6 88.0 62.5 63.03 230% Spirodiclofen SC 6.3a 4.5a 22.5a 47.1 81.6 88.2 72.30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10.5a 6.0a 87.5a 19.4 74.4 76.3 56.70 4C.K 10.3a 23.8b 206.5b - - - - 表 十 四 施 藥 後 14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卵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230% Spirodiclofen SC 2000 倍 魚 池 分 場 卵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5.0a 0.8a 94.5a 42.4 98.5 70.4 70.43 7.0a 0.3a 68.3a 2.8 99.2 73.0 58.33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2.5a 8.0b 101.0a 68.5 79.1 84.5 77.37 4C.K 6.3a 39.0c 365.8b - - - - -113-
表 十 五 施 藥 後 21 天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 卵 ) 之 防 治 效 果 130% Spirodiclofen SC 2500 倍 魚 池 分 場 卵 數 防 治 率 (%)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魚 池 分 場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平 均 4.5b 0.8a 116.5ab 48.2 98.9 50.4 65.83 230% Spirodiclofen SC 10.8c 0.3a 70.5a 0 99.4 71.2 56.87 2000 倍 310% 依 殺 蟎 SC 4000 倍 2.3a 16.0b 56.0a 71.7 67.8 88.4 75.97 4C.K 6.3b 50.5c 269.3b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茶 神 澤 氏 葉 蟎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30% 賜 派 芬 SC (spirodiclofe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0.4 公 升 2500 害 蟎 發 生 初 期 施 藥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二 茶 小 綠 葉 蟬 Jacobiasca formosana (Paoli)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范 宏 杰 賴 貴 祥 徐 福 聲 茶 業 改 良 場 台 東 分 場 97 年 10-11 月 台 東 鹿 野 台 茶 12 號 茶 樹 江 正 享 茶 業 改 良 場 97 年 3 月 南 投 鹿 谷 台 茶 12 號 茶 樹 凍 頂 工 作 站 曾 信 光 茶 業 改 良 場 98 年 8 月 桃 園 楊 梅 茶 ( 青 心 烏 龍 ) * 小 組 長 : 蕭 建 興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氟 尼 胺 10% WG 芬 普 寧 10% EC 對 照 藥 劑 亞 滅 培 20% S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50-60 株 茶 樹, 每 一 重 複 3-5 行, 重 複 4 次, 視 田 間 實 際 狀 況 調 整, 另 加 保 護 行 -114-
3. 施 藥 方 法 : 萌 芽 初 期 害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以 背 囊 式 半 自 動 噴 霧 器 施 藥 一 次, 均 勻 噴 灑 於 茶 葉 葉 面 葉 背 及 葉 叢 內 每 叢 噴 施 稀 釋 液 150-200 毫 升, 每 小 區 7.5-12 公 升, 施 藥 前 先 以 清 水 噴 灑, 以 決 定 確 實 用 量 4. 調 查 方 法 : 1 害 蟲 密 度 調 查 : 噴 藥 前 及 噴 藥 後 第 3 7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以 捕 蟲 網 在 小 區 之 中 央 三 行 來 回 掃 網 共 12 次, 分 別 計 算 掃 得 成 若 蟲 之 活 蟲 數, 以 下 列 公 式 計 算 防 治 率 防 治 率 (%)=1-( 處 理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處 理 區 施 藥 前 活 蟲 數 對 照 區 施 藥 後 活 蟲 數 ) 100 2 茶 芽 受 害 率 調 查 : 於 噴 藥 後 第 7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逢 機 採 取 100 個 一 心 二 葉 之 標 準 採 摘 芽, 凡 有 一 葉 黃 化 或 葉 緣 褐 化 即 屬 受 害 芽, 計 算 受 害 芽 數 3 天 敵 調 查 : 於 噴 藥 後 第 14 21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調 查 時 逢 機 採 取 一 心 二 葉 新 梢 10 枝, 裝 入 三 角 瓶 內, 調 查 羽 化 之 寄 生 蜂 數 4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蟲 數 (x) 經 (x+0.5) 1/2 轉 換 進 行 變 方 分 析, 如 處 理 間 差 異 顯 著, 再 依 多 變 域 分 析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的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基 準 (P.S.) 為 5%, 茶 芽 受 害 率 經 轉 角 後, 以 前 述 方 法 分 析 各 處 理 間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茶 小 綠 葉 蟬 ( 成 蟲 ) 蟲 數 之 調 查 ( 隻 / 掃 網 12 次 ) 蟲 數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6.8a 1.3a 22.0ab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6.3a 3.8b 25.3ab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6.8a 1.3a 20.8a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6.3a 1.0a 19.3a C.K 7.0a 1.0a 27.5b 表 二 施 藥 後 3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成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2.0a 1.3ab 1.8a 77.9 0.0 93.2 57.0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4.0b 3.8c 2.3a 52.2 0.0 92.3 48.17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7.3cd 1.8b 10.0c 19.2 0.0 58.6 25.93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5.0bc 0.3a 4.3b 40.3 75.0 81.0 65.43 C.K 9.3d 1.0ab 32.0d - - - - -115-
表 三 施 藥 後 7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成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5.0a 1.0a 1.5a 72.6 84.0 93.2 83.2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6.8a 2.0bc 1.5a 59.8 78.7 94.1 77.53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13.5b 1.5abc 9.0c 26.1 52.0 56.6 44.90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11.3b 1.3ab 4.8b 33.2 50.0 75.3 52.83 C.K 18.8c 2.5c 27.5d - - - - 平 均 表 四 施 藥 後 14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成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7.0a 0.8a 1.8a 57.1 76.0 91.9 75.00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8.0a 2.0b 3.3a 47.1 78.7 86.9 70.90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8.5a 2.3b 6.8b 47.9 28.0 66.9 47.60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12.3b 1.5ab 5.8b 18.7 40.0 69.6 42.77 C.K 16.8c 2.5b 27.0c - - - - 表 五 施 藥 後 21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成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5.8a 0.8a 6.0b 62.7 73.3 73.2 69.7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5.8a 2.3b 3.0a 59.7 73.3 88.3 73.77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10.8b 2.0b 7.3b 30.5 28.9 65.7 41.70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8.8ab 2.0b 8.3b 38.9 11.1 57.9 35.97 C.K 16.0c 2.3b 28.0c - - - - 表 六 施 藥 前 茶 小 綠 葉 蟬 ( 若 蟲 ) 蟲 數 之 調 查 ( 隻 / 掃 網 12 次 ) 蟲 數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4.5a 4.8a 7.3a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5.8a 4.3a 9.3a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6.0a 4.8a 7.5a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4.3a 2.5a 7.0a C.K 7.0a 4.0a 12.8b -116-
表 七 施 藥 後 3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若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0.8a 3.3ab 0.8a 84.0 35.6 94.1 71.23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5bc 3.8b 1.0a 76.8 17.0 93.9 62.57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3.8c 3.5b 2.3a 43.2 30.7 83.0 52.30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3.3c 2.3a 3.0a 31.1 15.3 75.7 40.70 C.K 7.8d 4.3b 22.5b - - - - 表 八 施 藥 後 7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若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5a 1.8a 1.0a 68.0 73.2 90.7 77.30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2.3ab 2.3ab 0.8a 62.0 61.5 94.6 72.70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3.8b 4.8c 4.3b 39.3 27.3 62.0 42.87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3.8b 4.0bc 1.3a 15.3 0.0 88.0 34.43 C.K 7.3c 5.5c 19.0c - - - - 表 九 施 藥 後 14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若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3a 2.0a 1.8a 81.3 67.9 84.2 77.80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3.5b 3.0ab 1.5a 60.9 46.2 89.4 65.50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5.5b 3.3ab 6.8b 40.6 47.9 41.2 43.23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5.5b 3.5b 2.5a 17.1 0.0 76.6 31.23 C.K 10.8c 5.3c 19.5c - - - - 表 十 施 藥 後 21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 若 蟲 )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東 分 場 蟲 數 防 治 率 (%)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0.8a 3.8a 2.0a 84.4 51.4 84.9 73.5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4.3b 4.3ab 1.5a 35.1 38.5 91.1 54.90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4.0b 4.0a 6.0c 41.7 48.2 56.1 48.67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4.3b 6.0bc 3.5b 12.5 0.0 72.6 28.37 C.K 8.0c 6.5c 23.3d - - - - -117-
表 十 一 施 藥 後 7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茶 芽 受 害 率 之 調 查 (100 芽 ) 茶 芽 受 害 率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2.8a 20.6a 8.8a 14.0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3.8a 14.6a 11.3a 13.23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20.5b 14.6a 10.5a 15.20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17.5b 27.3a 8.8a 17.87 C.K 27.8c 9.5a 27.5b 21.60 表 十 二 施 藥 後 14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茶 芽 受 害 率 之 調 查 (100 芽 ) 茶 芽 受 害 率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4.0a 9.5a 8.5a 10.6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6.0a 20.6a 8.8a 15.13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26.0b 79.4b 7.8a 37.73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27.0bc 72.7b 9.5a 36.40 C.K 32.0c 50.0ab 23.3b 35.10 表 十 三 施 藥 後 21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茶 芽 受 害 率 之 調 查 (100 芽 ) 茶 芽 受 害 率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平 均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6.3a 9.5a 9.8a 11.87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25.5b 27.3ab 8.5a 20.43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32.0bc 79.4c 8.8a 40.07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36.0c 72.7bc 8.5a 39.07 C.K 36.0c 65.5bc 24.3b 41.93 表 十 四 施 藥 後 14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對 寄 生 蜂 的 影 響 ( 隻 /10 枝 新 梢 ) 天 敵 數 ( 隻 )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3a 0.0a 0.0a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1.0a 0.0a 0.0a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1.3a 0.0a 0.0a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0.8a 0.0a 0.0a C.K 1.8a 0.0a 2.5b -118-
表 十 五 施 藥 後 21 天 茶 小 綠 葉 蟬 對 寄 生 蜂 的 影 響 ( 隻 /10 枝 新 梢 ) 天 敵 數 ( 隻 ) 台 東 分 場 凍 頂 工 作 站 茶 改 場 110% 氟 尼 胺 WG 2000 倍 1.0a 0.0a 0.8a 210% 氟 尼 胺 WG 3000 倍 0.5a 0.0a 0.5a 310% 芬 普 寧 EC 2000 倍 0.5a 0.0a 0.3a 420% 亞 滅 培 SP 4000 倍 1.0a 0.0a 0.3a C.K 1.8a 0.0a 2.8b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10% 氟 尼 胺 WG (flonicamid) 茶 小 綠 葉 蟬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0.35 公 斤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3000 萌 芽 初 期 害 蟲 發 生 時 施 藥 注 意 事 項 採 收 前 21 天 停 止 施 藥 -119-
Ⅶ 其 他 一 田 間 野 鼠 有 害 動 物 防 除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李 聯 興 桃 園 改 良 場 98 年 2-4 月 桃 園 縣 鬼 鼠 月 鼠 小 黃 腹 鼠 赤 背 條 鼠 莊 益 源 廖 蔚 章 高 雄 改 良 場 97 年 7-11 月 屏 東 長 治 陳 昇 寬 台 南 改 良 場 98 年 2-3 月 台 南 西 港 鬼 鼠 月 鼠 小 黃 腹 鼠 赤 背 條 鼠 * 小 組 長 : 施 錫 彬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使 用 濃 度 備 註 伏 滅 鼠 0.005% RB 40g/ 站 可 滅 鼠 0.005% RB 40g/ 站 對 照 藥 劑 伏 滅 鼠 0.005% RB( 臘 米 ) 40g/ 站 對 照 藥 劑 2. 試 驗 設 計 : 各 試 驗 場 所 選 擇 鼠 害 嚴 重 之 鄉 鎮 一 處, 每 鄉 鎮 設 置 4 個 試 驗 區, 分 別 為 試 驗 區 對 照 藥 劑 區 ( 二 區 ) 及 對 照 不 施 藥 區, 每 區 面 積 1 公 頃 試 區 間 至 少 相 隔 200 公 尺 以 上, 每 區 設 置 25 處 毒 餌 站, 每 站 隔 20 公 尺 毒 餌 採 用 穿 田 法 施 放 3. 施 藥 方 法 : 1 第 一 次 無 毒 餌 期 :5 天, 以 無 毒 糙 米 餵 食 之 2 毒 餌 期 :5 天, 於 無 毒 餌 停 飼 後, 改 換 供 試 餌 劑 餵 食 5 天, 每 站 均 放 置 餌 劑 40 公 克 3 第 二 次 無 毒 餌 期 : 於 停 飼 毒 餌 10 天 後, 改 用 無 毒 糙 米 供 飼 5 天 4. 調 查 方 法 : 第 一 次 及 第 二 次 無 毒 餌 期 試 驗 期 間, 每 天 調 查 被 取 食 站 數 及 每 站 被 取 食 量, 並 補 充 不 足 之 餌 劑 毒 餌 期 施 用 餌 劑 後, 每 天 僅 調 查 被 取 食 站 數 及 每 站 被 取 食 量, 而 不 補 充 餌 劑 試 驗 期 間 如 發 現 死 鼠 應 記 錄 其 種 類 性 別 體 重 每 一 餌 期 之 餌 料 總 消 耗 量 應 予 秤 量 記 錄 之 毒 殺 期 間 試 區 內 鼠 害 嚴 重 處 應 多 施 放 毒 餌, 試 區 四 周 並 予 以 同 時 施 藥 毒 殺 5. 資 料 分 析 : 防 除 效 果 (%)=[(A-B)A] 100% A: 第 一 次 無 毒 餌 取 食 站 數 B: 第 一 次 無 毒 餌 取 食 站 數 -120-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第 一 次 無 毒 餌 期 田 間 野 鼠 防 除 效 果 調 查 取 食 站 數 ( 站 ) 取 食 總 量 ( 公 克 )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10.005% 伏 滅 鼠 RB 11.0 21.8 18 358.5 2670 2155 20.005% 可 滅 鼠 RB 13.0 21.8 15 403.6 2810 1835 30.005% 伏 滅 鼠 RB( 臘 米 ) 11.8 21.2 16 382.5 2700 1815 4C.K 12.4 22.4 11 371.4 2920 1310 表 二 毒 餌 期 田 間 野 鼠 防 除 效 果 調 查 取 食 站 數 ( 站 ) 取 食 總 量 ( 公 克 )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10.005% 伏 滅 鼠 RB 20 22.8 22 361.0 830 820 20.005% 可 滅 鼠 RB 22 21.2 22 557.1 740 840 30.005% 伏 滅 鼠 RB( 臘 米 ) 13 20.8 20 344.1 790 800 4C.K 17 24.2 20 672.5 940 800 表 三 第 二 次 無 毒 餌 期 田 間 野 鼠 防 除 效 果 調 查 取 食 站 數 ( 站 ) 取 食 總 量 ( 公 克 )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10.005% 伏 滅 鼠 RB 1.4 6.6 8 41.4 520 1110 20.005% 可 滅 鼠 RB 7.6 9.0 9 156.5 760 1145 30.005% 伏 滅 鼠 RB( 臘 米 ) 7.4 7.2 9 288.5 680 1250 4C.K 17.0 24.4 20 499.4 3880 3385 表 四 田 間 野 鼠 防 除 效 果 調 查 防 除 率 (%) 桃 園 場 高 雄 場 台 南 場 平 均 10.005% 伏 滅 鼠 RB 83.7 69.7 55.6 69.67 20.005% 可 滅 鼠 RB 47.4 58.7 40.0 48.70 30.005% 伏 滅 鼠 RB( 臘 米 ) 44.4 66.0 43.8 51.40 4C.K - - - - ( 四 ) 推 薦 方 法 : 田 間 野 鼠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藥 劑 名 稱 0.005% 伏 滅 鼠 RB (flocoumafe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 公 斤 每 公 頃 設 置 50 個 毒 餌 站, 每 站 放 置 毒 餌 15-20 公 克, 鼠 隻 密 度 較 高 地 區 酌 量 增 加 餌 劑 用 量 注 意 事 項 -121-
雜 草 防 除 一 草 皮 雜 草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徐 玲 明 藥 毒 所 97 年 10-11 月 台 中 大 雅 ( 一 ) 百 慕 達 草 97 年 10-11 月 台 中 霧 峰 ( 二 ) 百 慕 達 草 陳 富 永 高 雄 改 良 場 98 年 2-3 月 屏 東 長 治 類 地 毯 草 * 小 組 長 : 蔣 永 正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Halosulfuron-methyl 75% WG 伏 速 隆 10% WP 對 照 藥 劑 百 速 隆 10% WP 對 照 藥 劑 2. 田 間 設 計 : 選 擇 雜 草 分 佈 比 較 均 勻 之 草 皮 進 行 試 驗,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4 重 複, 小 區 面 積 至 少 10 平 方 公 尺 3. : 藥 劑 名 稱 175% Halosulfuron-methyl WG 275% Halosulfuron-methyl WG 每 公 頃 施 用 量 稀 釋 水 量 ( 公 升 / 公 頃 ) 施 用 方 法 及 時 期 0.3 公 斤 1500 雜 草 生 育 初 期 均 勻 噴 施 於 草 上 0.4 公 斤 1500 雜 草 生 育 初 期 均 勻 噴 施 於 草 上 310% 伏 速 隆 WP 0.75 公 斤 1500 依 植 物 保 護 手 冊 所 列 方 法 使 用 410% 百 速 隆 WP 1.5 公 斤 600 人 工 除 草 3-4 次, 全 期 維 持 低 草 量 不 除 草 區 - - 全 期 不 除 草 4. 調 查 方 法 : 1 作 物 反 應 : 藥 害 : 施 藥 後 草 皮 如 有 形 態 異 常 之 藥 害 發 生, 記 錄 發 生 時 間 徵 狀 及 恢 復 情 形 2 除 草 效 果 : -122-
a. 施 藥 前 及 施 藥 後 15-20 天, 每 試 區 取 0.5 平 方 公 尺 之 取 樣 點 2 處, 調 查 樣 區 內 不 同 雜 草 種 類 及 發 生 株 數 施 藥 後 35-40 天 調 查 株 數 及 草 鮮 重, 取 樣 方 式 與 前 者 相 同 b. 樣 區 大 小 可 視 田 間 雜 草 密 度 作 適 度 調 整, 以 取 得 可 靠 數 據 供 處 理 間 比 較 為 原 則 3 田 間 管 理 : a. 記 錄 各 項 工 作 之 日 期 及 噴 藥 前 後 一 星 期 之 氣 象 資 料 b. 依 慣 用 之 方 法 行 施 肥 灌 溉 及 病 蟲 害 防 治 等 田 間 作 業 5. 資 料 分 析 : 各 項 資 料 需 行 變 方 分 析, 並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方 法 (5%) 表 示 處 理 差 異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後 15-20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之 防 治 率 *: 雜 草 防 治 率 (%) 處 理 別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1 -** - 91 31.9 88 31 29.9 39 78 70.5 21 100 2 - - 91 34.4 85 27 31.9 39 82 72.5 23 100 3 - - 89 35.4 95 22 39.4 37 90 70.3 31 99 4 - - 83 31.4 79 47 34.2 38 70 61.5 35 100 5 - - 81 0 0 48 0 0 72 0 0 99 * 藥 毒 所 ( 一 ) ( 二 ) 之 雜 草 防 治 率 評 估 項 目 為 覆 蓋 率, 高 雄 場 為 株 數 ** 試 驗 期 間 無 禾 本 科 雜 草 發 生 表 二 施 藥 後 30-35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防 治 率 *: 雜 草 防 治 率 (%) 處 理 別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藥 毒 所 ( 一 ) 藥 毒 所 ( 二 ) 高 雄 場 1 11.5 -** 13 97.7 99 100 66.9 74 91 91.3 19 96 2 20.5-9 100 100 100 70.8 77 91 94.5 21 100 3 25.3-7 100 100 100 83.8 78 93 95.3 13 100 4 15.5-21 99.2 91 100 77.3 77 79 89.5 16 100 5 0-81 0 0 43 0 0 76 0 0 99 * 藥 毒 所 ( 一 ) ( 二 ) 之 雜 草 防 治 率 評 估 項 目 為 覆 蓋 率, 高 雄 場 為 株 數 ** 試 驗 期 間 無 禾 本 科 雜 草 發 生 -123-
表 三 施 藥 後 30-35 日 測 試 藥 劑 對 雜 草 植 株 鮮 重 之 影 響 : 雜 草 鮮 重 (g/m 2 ) 處 禾 本 科 莎 草 科 闊 葉 草 其 他 總 重 理 別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藥 毒 所 高 雄 場 高 雄 場 高 雄 場 高 雄 場 高 雄 場 ( 一 ) ( 二 ) ( 一 ) ( 二 ) ( 一 ) ( 二 ) ( 一 ) ( 二 ) ( 一 ) ( 二 ) 1 26.5 0 108 2.4 0.3 0 23.9 70 17.5 1.4 7.1 65.5 108b 78cd 128 2 25.4 0 102 0 0 0 17.6 66 25 0.5 4.5 74 90c 71d 127 3 22.8 0 49 0 0 0 7.7 60 4.5 0.2 3.2 22.5 66d 63d 53 4 27.0 0 153 0.6 0.4 0 17.3 89 67.5 1.1 3.2 58 92bc 92b 220 5-29.8 0 84 14.9 7.1 47 52.9 160 143 21.8 19.3 6 217a 186a 282 藥 毒 所 ( 一 ): 試 驗 藥 劑 在 施 藥 後 15 天 第 一 次 調 查 時, 對 莎 草 科 較 大 的 植 株 呈 現 葉 片 黃 化 的 現 象, 玄 參 科 植 物 則 有 萎 凋 的 現 象 ; 施 藥 後 35 天 第 二 次 調 查 才 有 黃 化 枯 死 或 不 再 生 長 的 現 象 ; 繖 花 龍 吐 珠 在 試 驗 期 間 會 有 葉 片 枯 黃 掉 落 之 現 象, 在 試 驗 期 間 過 後 仍 有 再 生 長 之 現 象 禾 本 草 的 牛 筋 草 不 受 試 驗 藥 劑 之 影 響, 馬 唐 則 有 葉 片 紅 化 枯 萎 的 情 形, 在 割 草 之 後 仍 繼 續 生 長 藥 毒 所 ( 二 ): 試 驗 藥 劑 在 施 藥 後 15 天 第 一 次 調 查 時 對 短 葉 水 蜈 蚣 在 ( 此 草 皮 中 的 短 葉 水 蜈 蚣 是 新 發 生 的 雜 草 ) 呈 現 葉 片 枯 黃 枯 死 的 現 象, 玄 參 科 植 物 則 有 萎 凋 的 現 象 ; 施 藥 後 35 天 第 二 次 調 查 時 明 顯 的 枯 死 ; 繖 花 龍 吐 珠 在 試 驗 期 間 會 有 葉 片 枯 黃 掉 落 之 現 象, 在 試 驗 期 間 過 後 仍 有 再 生 長 之 現 象 禾 本 草 的 鯽 魚 草 不 受 試 驗 藥 劑 之 影 響, 馬 唐 只 有 葉 片 紅 化 枯 萎 的 情 形, 在 割 草 之 後 仍 繼 續 生 長 高 雄 場 : 施 藥 後 20 日 調 查, 四 種 並 未 對 目 標 雜 草 ( 莎 草 科 及 闊 葉 草 ) 產 生 立 即 的 致 死 效 果, 但 藿 香 薊 呈 現 生 育 停 滯 現 象 而 藿 香 薊 及 香 附 子 植 株 略 有 黃 化 現 象 鐵 莧 草 及 禾 本 科 雜 草 均 完 全 不 受 影 響 施 藥 後 35 日 調 查, 試 驗 藥 劑 兩 種 濃 度 處 理 下, 藿 香 薊 均 完 全 乾 枯 死 亡, 香 附 子 亦 完 全 黃 化 判 定 植 株 死 亡 ; 鐵 莧 草 及 三 種 主 要 禾 本 科 雜 草 牛 筋 馬 唐 狗 牙 根 同 樣 均 完 全 不 受 影 響, 且 三 種 禾 本 科 雜 草 成 為 試 區 主 要 優 勢 雜 草, 因 此 在 鮮 重 調 查 結 果 中, 禾 本 科 雜 草 佔 最 重 的 比 例 對 照 藥 劑 伏 速 隆 的 結 果 與 試 驗 藥 劑 相 仿 百 速 隆 的 試 區 有 3.5 株 紫 花 藿 香 薊 未 完 全 死 亡, 葉 片 已 完 全 乾 枯 但 莖 桿 仍 是 黃 綠 色, 判 定 植 株 尚 未 死 亡 ; 其 餘 結 果 與 試 驗 藥 劑 相 仿 ( 四 ) 結 果 分 析 : 1. 藥 害 評 估 : 試 驗 藥 劑 在 試 驗 期 間 對 於 作 物 ( 百 慕 達 草 及 類 地 毯 草 ), 各 處 理 均 未 引 起 植 株 外 觀 形 態 生 育 等 之 傷 害 2. 討 論 : 本 試 驗 中 各 試 區 之 結 果 顯 示, 藥 毒 所 ( 一 ) 之 試 驗 藥 劑 及 對 照 藥 劑 對 莎 草 科 短 -124-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葉 水 蜈 蚣 扁 穗 莎 草 及 玄 參 科 藍 豬 耳 泥 花 草 雜 草 防 治 效 果 佳, 對 禾 本 科 雜 草 防 治 效 果 差, 對 繖 花 龍 吐 珠 有 抑 制 效 果 藥 毒 所 ( 二 ) 試 驗 顯 示 對 莎 草 科 短 葉 水 蜈 蚣 及 玄 參 科 藍 豬 耳 通 泉 草 泥 花 草 雜 草 防 治 效 果 佳, 對 禾 本 科 雜 草 防 治 效 果 不 明 顯, 對 繖 花 龍 吐 珠 伏 生 大 戟 紅 乳 草 有 抑 制 效 果 高 雄 場 試 驗 藥 劑 對 於 目 標 雜 草 的 防 治 效 果 並 不 顯 著, 僅 產 生 生 育 停 滯 現 象, 試 驗 後 期 效 果 始 逐 漸 呈 現, 其 對 莎 草 科 雜 草 及 闊 葉 草 ( 藿 香 薊 ) 的 防 治 效 果 與 對 照 藥 劑 相 同 綜 合 藥 效 及 藥 害 試 驗 結 果,75% halosulfuron- methyl WG 以 0.3 kg ha -1 劑 量 噴 施 於 草 皮, 對 莎 草 科 雜 草 及 闊 葉 草 雜 草 之 防 除 效 果 與 高 劑 量 (0.4 kg ha -1 ) 或 對 照 藥 劑 無 明 顯 差 異, 且 對 草 皮 植 株 之 生 育 亦 未 引 起 異 常 之 藥 害 現 象 藥 劑 名 稱 75% 合 速 隆 WG (halosulfuronmethyl)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草 皮 雜 草 擬 增 列 下 列 藥 劑 每 公 頃 用 水 量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0.3 公 斤 1500 公 升 雜 草 生 育 初 期 均 勻 噴 施 於 雜 草 植 株 上 防 除 對 象 短 葉 水 蜈 蚣 扁 碎 莎 草 香 附 子 藿 香 薊 白 花 藿 香 薊 通 泉 草 藍 豬 草 注 意 事 項 1. 適 用 於 百 慕 達 草 及 地 毯 草 草 皮 2. 對 鐵 莧 菜 等 大 戟 科 雜 草 及 繖 花 龍 吐 珠 效 果 較 差 -125-
Ⅷ 保 留 案 蟲 害 類 一 菜 豆 赤 葉 蟎 Tetranychus cinnabarinus (Boisduval)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王 文 哲 台 中 改 良 場 97 年 4 月 彰 化 大 村 ( 三 區 ) 菜 豆 ( 當 地 品 種 ) * 小 組 長 : 白 桂 芳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畢 達 本 20% WP 密 滅 汀 1% EC 2. 田 間 設 計 : 採 逢 機 完 全 區 集 設 計, 每 小 區 作 1 畦, 每 畦 種 2 行, 每 行 24 株, 重 複 4 次 ( 行 株 距 採 農 民 慣 用 距 離 ) 3. 施 藥 方 法 : 自 菜 豆 植 株 發 現 赤 葉 蟎 危 害 時 開 始 噴 藥, 每 隔 7 天 噴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噴 藥 時 應 全 株 均 勻 噴 佈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每 次 施 藥 前 及 最 後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7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共 調 查 三 次 每 小 區 逢 機 選 取 20 株 ( 首 末 兩 株 除 外 ) 每 株 調 查 1 葉, 計 算 20 葉 之 活 蟎 數 ( 幼 若 成 蟎 合 併 計 算 ), 防 治 率 計 算 方 式 如 下 : 施 藥 後 處 理 區 蟎 數 處 理 前 對 照 區 蟎 數 防 治 率 (%)=1-( 施 藥 前 處 理 區 蟎 數 處 理 後 對 照 區 蟎 數 ) 100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每 小 區 蟎 數 (x), 取 (x+1) 之 平 方 根 作 變 方 分 析, 如 各 處 理 間 具 顯 著 差 異, 再 以 鄧 肯 氏 多 變 域 分 析 法 比 較 各 處 理 組 平 均 值 之 差 異 顯 著 性, 顯 著 水 準 (P.S.) 為 5% -126-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施 藥 前 菜 豆 赤 葉 蟎 蟎 數 之 調 查 蟎 數 ( 隻 /20 葉 ) 蟎 數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133.3a 231.1a 355.6a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117.8a 275.6a 335.6a 3C.K 275.6a 435.6a 328.9a 表 二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7 天 菜 豆 赤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 一 ) 蟎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平 均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284.4ab 293.3b 462.2b 22.9 70.5 70.5 54.63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26.7a 62.2a 44.4a 91.9 94.8 97.0 94.57 3C.K 773.3b 1875.6c 1448.9c - - - - 表 三 第 二 次 施 藥 後 7 天 菜 豆 赤 葉 蟎 之 防 治 效 果 台 中 場 ( 一 ) 蟎 數 防 治 率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台 中 場 ( 一 ) 台 中 場 ( 二 ) 台 中 場 ( 三 ) 平 均 1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80.0a 266.7a 302.2a 87.6 73.2 88.2 83.00 2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53.3a 62.2a 115.6a 90.6 94.8 95.2 93.53 3C.K 1333.3b 2746.7b 2364.4b - - - - ( 四 ) 結 果 分 析 : 台 中 場 擬 推 薦 20% 畢 達 本 WP 3000 倍 及 1% 密 滅 汀 EC 1500 倍 防 治 菜 豆 赤 葉 蟎 ( 五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注 意 事 項 1% 密 滅 汀 EC (milbemectin) 0.6-0.8 公 斤 1500 害 蟲 發 生 時 開 始 施 藥, 每 隔 7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二 次 採 收 前 天 停 止 施 藥 ( 六 ) 農 藥 技 術 諮 議 委 員 會 決 議 : 本 案 保 留, 俟 殘 留 量 試 驗 完 成 後 再 予 討 論 -127-
二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Aulacaspis yasumatsui Takagi ( 一 ) 試 驗 負 責 人 期 間 及 地 點 : 負 責 人 單 位 期 間 地 點 試 驗 品 種 謝 清 祥 宋 欣 穎 蘇 士 宏 國 立 屏 東 科 技 大 學 97 年 12 月 -98 年 3 月 台 東 東 河 蘇 鐵 * 小 組 長 : 吳 孟 玲 ( 二 ) 試 驗 材 料 與 方 法 97 年 12 月 -98 年 3 月 台 東 鹿 野 蘇 鐵 97 年 12 月 -98 年 3 月 屏 東 內 埔 蘇 鐵 1. 供 試 藥 劑 : 名 稱 成 份 及 劑 型 備 註 加 保 扶 3% GR 2. 田 間 設 計 : 採 完 全 逢 機 排 列 (CRD), 每 試 驗 12 株 3. 施 藥 方 法 : 於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發 生 時 施 於 蘇 鐵 莖 基 部, 每 隔 3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4. 調 查 方 法 : 1 藥 效 調 查 : 施 藥 前 調 查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15 30 天 各 調 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每 次 調 查 蘇 鐵 上 下 層 葉 片 各 形 態 之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數 量 採 樣 時 每 株 葉 片 採 10 片 小 葉, 將 一 完 整 的 小 葉 取 中 央 5cm 的 部 分 進 行 介 殼 蟲 各 齡 期 數 量 分 別 計 算 每 段 小 葉 上 之 蘇 鐵 白 盾 介 殼 蟲 卵 一 齡 若 蟲 二 齡 若 蟲 雌 成 蟲 ( 未 產 卵 產 卵 ) 及 雄 若 蟲 的 數 量, 統 計 分 析 防 治 效 果 2 藥 害 調 查 : 試 驗 期 間 觀 察 是 否 有 藥 害 發 生 5. 資 料 分 析 : 試 驗 結 果 經 變 方 分 析 測 定 處 理 差 異 後 以 Duncan s 多 變 域 分 析 測 定 5% 差 異 顯 著 性 ( 三 ) 試 驗 結 果 : 表 一 台 東 東 河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蟲 卵 防 治 效 果 97.12.08 97.12.23 98.01.07 98.01.22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27.6±21.16a a 14.6±22.96b 72.5±89.12b 21.9±28.29ab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10.4±24.29 8.5±20.47b 34.7±80.03b 56.7±65.69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17.3±16.93ab 29.2±86.99a 36.1±48.57b 28.0±42.44ab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0.5±24.85b 87.3±89.94a 62.2±26.05b 11.7±21.04b C.K 0 0 151.0±76.07a 54.4±52.55ab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128-
表 二 台 東 鹿 野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蟲 卵 防 治 效 果 97.12.08 97.12.23 98.01.07 98.01.22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3.8±2.65a a 79.5±5.58a 139.4±79.19a 34.0±20.89ab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28.7±40.85a 89.3±36.04a 131.6±95.24a 46.9±42.57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20.4±17.33a 62.2±62.57a 109.9±63.52a 6.1±6.47b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20.1±12.36a 52.4±9.39a 69.3±49.85a 14.3±12.59ab C.K 19.4±21.14a 42.3±56.83a 113.8±172.15a 20.5±21.39a ( 續 ) 98.02.06 98.02.20 98.03.06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18.5±15.31a 93.3±19.11a 105.9±30.38a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22.6±6.79a 72.4±29.18ab 66.3±28.33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10.2±6.01a 57.5±11.66ab 78.9±30.00a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4.5±11.43a 54.5±22.55b 73.0±80.70a C.K 16.7±17.90a 50.2±35.80b 91.2±91.47a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表 三 台 東 鹿 野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一 齡 若 蟲 防 治 效 果 97.12.08 97.12.23 98.01.07 98.01.22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1.0±0.68a a 63.2±60.09a 14.4±10.48b 16.4±7.67a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10.6±14.85a 43.7±38.73a 86.2±57.26a 14.1±8.02ab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4.2±4.62a 29.7±51.38a 58.6±28.96ab 3.8±3.52b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1.1±8.89a 51.1±47.03a 40.2±20.68ab 7.0±9.39ab C.K 9.4±14.26a 17.2±23.08a 32.4±24.12b 5.4±4.57b ( 續 ) 98.02.06 98.02.20 98.03.06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9.6±1.42a 45.8±18.15a 27.2±22.92a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9.4±7.81a 41.7±11.91a 31.3±18.37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9.2±9.46a 30.3±14.35a 25.9±20.53a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5.4±4.51a 25.8±10.67a 27.4±15.35a C.K 4.9±2.74a 27.0±13.61a 22.9±17.86a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129-
表 四 屏 東 內 埔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蟲 卵 防 治 效 果 97.12.15 98.01.02 98.01.16 98.01.30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16.3±16.90a a 19.5±19.52a 5.8±7.94a 0.5±0.57ab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2.7±3.99b 0.9±1.28b 2.9±3.72a 0.1±0.10b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2.8±3.78b 2.7±2.83b 0.9±1.75a 1.9±2.84a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6.9±5.08ab 3.7±4.93b 0.8±1.41a 0.7±0.80ab C.K 3.0±2.43b 0.7±1.23b 1.3±1.50a 0.5±0.95ab ( 續 ) 98.02.13 98.02.27 98.03.13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0.8±0.90a 7.8±14.13a 0.2±0.17b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1.2±0.88a 0.4±0.80a 1.5±1.77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1.0±1.95a 0 1.1±1.77ab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2±0.92a 0.9±1.80a 0 C.K 0.5±1.00a 3.9±5.7a 0.7±1.35ab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表 五 台 東 市 台 東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蟲 卵 防 治 效 果 98.05.06 98.05.28 98.06.10 98.06.23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124.2±75.33a 31.8±24.13a 31.5±12.86a 63.8±15.77a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62.1±23.67a 40.1±22.40a 32.6±11.34a 112.3±77.12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89.9±47.95a 57.3±44.35a 37.9±26.21a 68.2±33.69a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01.8±59.01a 27.6±20.90a 41.0±26.54a 94.7±74.59a C.K 73.8±76.91a 45.8±34.94a 34.3±14.74a 99.7±74.55a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表 六 台 東 市 台 東 場 供 試 藥 劑 對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一 齡 若 蟲 防 治 效 果 98.05.06 98.05.28 98.06.10 98.06.23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30.3±30.01a 29.3±9.92a 39.4±23.50a 24.0±7.16a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34.7±25.04a 62.6±32.83a 46.3±11.51a 29.2±14.31a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53.1±38.93a 71.9±53.15a 42.6±27.29a 35.6±23.56a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42.1±56.51a 44.0±26.32a 37.3±27.86a 30.7±29.05a C.K 26.1±23.73a 48.4±43.60a 38.3±29.23a 34.2±18.84a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130-
表 七 台 東 市 台 東 場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後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卵 防 治 效 果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二 週 施 藥 後 第 二 至 四 週 施 藥 前 卵 減 少 數 量 降 比 (%) 卵 減 少 數 量 降 比 (%)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124.2 97.7±80.29a 78.6 8.3±12.92a 26.2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62.1 26.9±22.79a 43.3 13.8±21.00a 34.3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89.9 50.9±60.51a 56.6 27.3±27.90a 47.6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101.8 74.3±53.26a 72.9 3.8±7.63a 13.9 C.K 72.1 45.9±63.22a 63.6 15.6±19.56a 34.0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表 八 台 東 市 台 東 場 第 一 次 施 藥 前 後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一 齡 若 蟲 防 治 效 果 第 一 次 施 藥 後 第 二 週 施 藥 後 第 二 至 四 週 施 藥 前 一 齡 若 蟲 減 少 數 量 降 比 (%) 一 齡 若 蟲 減 少 數 量 降 比 (%) 13% 加 保 扶 GR 25kg ha -1 30.3 12.3±26.17a 40.7 7.0±10.36a 23.9 23% 加 保 扶 GR 50kg ha -1 34.7 9.8±18.68a 28.3 19.1±20.47a 30.6 33% 加 保 扶 GR 75kg ha -1 53.1 16.4±25.73a 30.8 29.2±29.50a 40.7 43% 加 保 扶 GR 100kg ha -1 42.1 23.2±51.76a 55.1 12.4±9.53a 28.2 C.K 26.1 4.8±10.66a 18.3 10.2±16.25a 21.2 a :a b 為 不 同 處 理 間 顯 著 性 差 異 P 0.05(LSD) ( 四 ) 推 薦 方 法 : 藥 劑 名 稱 3% 加 保 扶 GR (carbofuran) 每 公 頃 每 次 施 藥 量 稀 釋 倍 數 ( 倍 ) 施 藥 時 期 及 方 法 100 公 斤 蘇 鐵 白 輪 盾 介 殼 蟲 發 生 時 施 於 蘇 鐵 莖 基 部, 每 隔 30 天 施 藥 一 次, 連 續 四 次 注 意 事 項 ( 五 ) 農 藥 技 術 諮 議 委 員 會 決 議 : 不 予 通 過 -131-
農 藥 名 稱 索 引 azoxystrobin ( 亞 托 敏 ) Bacillus subtilis ( 枯 草 桿 菌 ) BAS 517F ( 白 列 克 收 欣 ) BAS 546 05F ( 芬 諾 尼 ) bifenthrin ( 畢 芬 寧 ) boscalid ( 白 克 列 ) boscalid + kresoxim-methyl ( 白 列 克 收 欣 ) 英 boscalid + pyraclostrobin ( 白 列 克 敏 )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 貝 芬 菲 克 利 ) carbofuran ( 加 保 扶 ) cartap ( 培 丹 ) chlorantraniliprole ( 剋 安 勃 ) chlorfenapyr ( 克 凡 派 ) chlorothalonil + flutolanil ( 四 氯 福 多 寧 ) chlorpyrifos ( 陶 斯 松 ) CORAGEN ( 剋 安 勃 ) cyflumetofen ( 賽 芬 蟎 ) deltamethrin ( 第 滅 寧 ) dimethomorph ( 達 滅 芬 ) dimethomorph + pyraclostrobin ( 達 滅 克 敏 ) dinotefuran ( 達 特 南 ) 文 dithianon + pyraclostrobin ( 腈 硫 克 敏 ) epoxiconazole ( 依 普 座 ) fenitrothion ( 撲 滅 松 ) fenoxanil ( 芬 諾 尼 ) fenthion ( 芬 殺 松 ) fipronil ( 芬 普 尼 ) flocoumafen ( 伏 滅 鼠 ) flonicamid ( 氟 尼 胺 ) flutolanil ( 福 多 寧 )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 四 氯 福 多 寧 ) flutriafol ( 護 汰 芬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pyraflufen-ethyl ( 嘉 磷 派 芬 草 ) GREATAM ( 賽 氟 滅 ) halosulfuron-methyl ( 合 速 隆 ) hexaconazole + carbendazim ( 貝 芬 菲 克 利 ) imidacloprid ( 益 達 胺 ) kresoxim-methyl + boscalid ( 白 列 克 收 欣 ) malathion ( 馬 拉 松 ) mancozeb ( 鋅 錳 乃 浦 ) mepronil ( 滅 普 寧 ) methiocarb ( 滅 賜 克 ) -132-
metrafenone ( 滅 芬 農 ) milbemectin ( 密 滅 汀 ) NNH-950 ( 嘉 磷 派 芬 草 ) nuclear polyhedronsis virus ( 甜 菜 夜 蛾 核 多 角 體 病 毒 ) penoxsulam ( 平 速 爛 ) PRISTINE ( 白 列 克 敏 ) pyraclostrobin ( 百 克 敏 )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 白 列 克 敏 )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 達 滅 克 敏 ) pyraclostrobin + dithianon ( 腈 硫 克 敏 ) pyraflufen-ethyl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嘉 磷 派 芬 草 ) pyridaben ( 畢 達 本 ) pyriproxyfen ( 百 利 普 芬 ) spinosad ( 賜 諾 殺 ) spirodiclofen ( 賜 派 芬 ) SPOD-X ( 甜 菜 夜 蛾 核 多 角 體 病 毒 ) tebufenpyrad ( 得 芬 瑞 ) tetraconazole ( 四 克 利 ) thifluzamide ( 賽 氟 滅 ) thiophanate-methyl ( 甲 基 多 保 淨 ) triadimefon ( 三 泰 芬 ) validamycin A ( 維 利 黴 素 ) -133-
中 文 2 劃 丁 基 加 保 扶 48.34% EC 77 79 丁 基 拉 草 5% GR 13 3 劃 三 泰 芬 (triadimefon) 25% WP 103 三 泰 隆 23% DC 72 三 賽 唑 75% WP 3 凡 殺 克 絕 52.5% WG 32 5 劃 加 保 扶 (carbofuran) 3% GR 128 可 尼 丁 16% SG 11 可 滅 鼠 0.005% RB 120 四 克 利 (tetraconazole) 10.7% EC 64 11.6% EW 30 106 四 氯 異 苯 腈 40% SC 17 19 四 氯 福 多 寧 (flutolanil + chlorothalonil) 48.9% SC 19 20 平 克 座 10.5% EC 38 平 速 爛 (penoxsulam) 0.12% GR 13 甲 基 多 保 淨 (thiophanate-methyl) 40% SC 66 70% WP 62 白 列 克 收 欣 (boscalid + kresoxim-methyl, BAS 517F) 27.3% SC 64 白 列 克 敏 (pyraclostrobin + boscalid, PRISTINE ) 38% WG 28 40 白 克 列 (boscalid) 50% WG 38 98 6 劃 伏 速 隆 10% WP 122 伏 滅 鼠 (flocoumafen) 0.005% RB 120 合 芬 寧 5% CS 81 84 合 速 隆 (halosulfuron-methyl) 75% WG 122 因 得 克 14.5% SC 43 45 49 因 滅 汀 5% SG 49 百 克 敏 (pyraclostrobin) 23.6% EC 34-134-
百 利 普 芬 (pyriproxyfen) 11% EC 93 百 速 隆 10% WP 122 7 劃 克 凡 派 (chlorfenapyr) 10% SC 22 45 53 79 克 熱 淨 ( 烷 苯 磺 酸 鹽 ) 40% WP 30 免 賴 得 50% WP 106 貝 他 - 賽 扶 寧 2.9% EC 47 貝 芬 菲 克 利 (carbendazim + hexaconazole) 34.5% SC 66 72 8 劃 亞 托 敏 (azoxystrobin) 23% SC 26 73 亞 滅 培 20% SP 114 亞 賜 圃 40% WP 3 依 殺 蟎 10% SC 90 109 依 普 座 (epoxiconazole) 75g/L EC 6 松 香 酯 銅 48% EC 36 芬 殺 松 (fenthion) 50% EC 24 芬 普 尼 (fipronil) 4.95% SC 77 芬 普 寧 10% EC 114 芬 諾 尼 (fenoxanil, BAS 546 05F) 20% SC 3 9 劃 剋 安 勃 (chlorantraniliprole, CORAGEN) 18.4% SC 43 49 枯 草 桿 菌 (Bacillus subtilis) 1 10 10 cfu/ml AL 1 氟 尼 胺 (flonicamid) 10% WG 86 114 派 滅 淨 25% WP 56 10 劃 益 達 胺 (imidacloprid) 9.6% SL 74 86 28.8% SL 56 馬 拉 松 (malathion) 50% EC 58 93 11 劃 培 丹 (cartap) 50% SP 24 密 滅 汀 (milbemectin) 1% EC 51 126 得 芬 瑞 (tebufenpyrad) 10% WP 84 90 甜 菜 夜 蛾 核 多 角 體 病 毒 (nuclear polyhedronsis virus, SPOD-X) 2 10 9 OBs/ml SC 53 畢 芬 寧 (bifenthrin) 2.8% EC 58-135 -
畢 達 本 (pyridaben) 20% WP 51 126 第 滅 寧 (deltamethrin) 2.8% EC 58 2.4% SC 22 脫 芬 瑞 15% SC 43 陶 斯 松 (chlorpyrifos) 40.8% EC 22 12 劃 菲 克 利 5% SC 20 23% SC 6 腈 硫 克 敏 (pyraclostrobin + dithianon) 16% WG 60 腈 硫 醌 22.7% SC 34 13 劃 滅 芬 農 (metrafenone) 42.37% SC 30 68 滅 普 寧 (mepronil) 75% WP 38 42 滅 賜 克 (methiocarb) 50% WP 47 達 特 南 (dinotefuran) 20% SG 11 56 74 89 達 滅 克 敏 (pyraclostrobin + dimethomorph) 18.7% WG 26 32 70 達 滅 芬 (dimethomorph) 50% WP 32 36 14 劃 嘉 賜 快 得 寧 43.5% WP 70 嘉 磷 派 芬 草 (pyraflufen-ethyl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NNH-950) 30.15% SC 93 嘉 磷 塞 ( 異 丙 胺 鹽 ) 41% SL 93 福 多 寧 (flutolanil) 50% WP 38 42 維 利 黴 素 (validamycin A) 10% SL 59 15 劃 撲 克 拉 錳 50% WP 60 62 撲 滅 松 (fenitrothion) 50% EC 22 賜 派 芬 (spirodiclofen) 30% SC 109 賜 諾 殺 (spinosad) 80% WP 45 鋅 錳 乃 浦 (mancozeb) 47.5% OD 17 17 劃 賽 芬 蟎 (cyflumetofen) 20% SC 81 賽 氟 滅 (thifluzamide, GREATAM) 2% GR 8 賽 洛 寧 2.8% EC 74 賽 速 安 10% SG 11-136 -
賽 普 待 克 利 31.25% WG 64 賽 普 護 汰 寧 62.5% WG 60 62 賽 福 座 30% WP 100 103 賽 福 寧 18.6% EC 98 邁 克 尼 40% WP 72 21 劃 護 汰 芬 (flutriafol) 11.8% SC 68 100 鐵 甲 砷 酸 銨 1% MG 8-137 -
國 家 圖 書 館 出 版 品 預 行 編 目 資 料 農 業 藥 劑 委 託 試 驗 報 告. 98 年 度 / 廖 瓊 惠. 陳 富 翔. 李 貽 華. 費 雯 綺 主 編 -- 第 一 版,-- 臺 中 縣 霧 峰 鄉 : 農 委 會 藥 毒 所, 民 98.12 面 : 公 分 含 索 引 ISBN 978-986-02-0242-7( 平 裝 ) 1. 農 藥 2. 檢 驗 433.73 98022394 98 年 度 農 業 藥 劑 委 託 試 驗 報 告 主 編 : 廖 瓊 惠 陳 富 翔 李 貽 華 費 雯 綺 出 版 機 關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農 業 藥 物 毒 物 試 驗 所 地 址 : 台 中 縣 霧 峰 鄉 舊 正 村 光 明 路 11 號 電 話 :04-23302101 傳 真 :04-23323073 網 址 :http://www.tactri.gov.tw 電 子 信 箱 :dcmgr@tactri.gov.tw 出 版 年 月 :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版 次 : 第 一 版 刷 次 : 第 一 刷 展 售 處 : 國 家 書 店 松 江 門 市 / 台 北 市 松 江 路 209 號 1 樓 (02)25180207 網 路 書 店 /http://www.govbooks.com.tw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 台 中 市 中 山 路 6 號 (04)22260330 印 刷 者 : 學 安 文 化 事 業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台 中 市 南 區 仁 和 二 街 78 號 電 話 :04-22861600 定 價 : 新 台 幣 250 元 ( 版 權 所 有, 翻 印 必 究 ) GPN: 1009803681 ISBN: 978-986-02-0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