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劉詩敏.doc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 ch07

Microsoft Word doc

untitled

6-1-1極限的概念

100 學 年 度 科 技 校 院 四 年 制 及 專 科 學 校 二 年 制 日 間 部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入 學 各 校 系 科 組 學 程 總 成 績 統 計 表 ( 一 般 生 ) 類 別 代 碼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組 學 程 名 稱 01 機 械 066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27 中 國 海 洋 大 學 山 東 52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8 南 京 理 工 大 學 江 蘇 53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星 級 中 國 高 水 準 大 學 29 西 南 交 通 大 學 四 川 55 行 業 特 色 研 究 型 四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103學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學學區劃分一覽表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五 四 五 說 ( 代 序 ) 李 澤 厚 劉 再 復 I I II IV V VII 第 一 篇 五 四 新 文 化 運 動 批 評 提 綱 附 論 一 中 國 貴 族 精 神 的 命 運 ( 提 綱 )

2.報考人數暨錄取或及格率按類科分_1試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16

333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衛 生 局 / 所 蘇 澳 衛 生 所 薛 佳 鳳 宜 蘭 縣 蘇 澳 志 成 路 六 十 號 334 宜 蘭 縣 蘇 澳 針 具 回 收 桶 藥 局 宏 一 藥 局 賴 美 雲 宜 蘭 縣 蘇 澳 中 山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二零零六至零七年施政報告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X 桃 園 市 立 建 國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中 興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慈 文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福 豐 國 民 中 學 X 桃 園 市 立

高 雄 市 政 府 頒 發 台 塑 公 司 儲 運 處 海 汙 防 治 優 良 感 謝 狀 #29 #30 李 永 得 副 市 長 ( 中 ) 與 海 洋 局 孫 志 鵬 局 長 ( 左 一 ) 在 6 月 12 日 於 市 政 會 議 上 頒 發 感 謝 狀 給 海 洋 團 隊 成 員, 本 公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f o r u m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制 度 沿 革 之 回 顧 江 海 泉 臺 中 市 立 梧 棲 國 民 中 學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T????????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章節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簽 呈

寫 作 背 景 導 讀 [98] L Lyman Frank Baum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台中市29個行政區至中山醫學大學附設文心院區之交通路線規劃

ART_RAE16_ticket_cn_p.1

( ) 1 5 ( ) ( ) ( )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BSP 烤箱 - 封面-2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02 動 機 2052 中 華 醫 事 科 技 大 學 環 境 與 安 全 衛 生 工 程 系 動 機 2029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工 程 系 動 機 2094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機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2 2.1 A H ir@abchina.com 2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長跨距暨挑高建築特殊結構系統之調查分析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HSBC Holdings plc Interim Report Chinese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中 國 大 陸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之 初 探 專 題 研 究 壹 前 言 貳 老 年 人 力 就 業 問 題 理 論 與 文 獻 檢 閱 1 首 都 經 濟 貿 易 大 學 學 報 (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Layout 1

名 師 峻 堯 老 師 地 理 考 科 壹 前 言 ( 筆 者 對 於 指 定 考 科 的 界 定 ) ~

國 立 臺 北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調 查 背 景 去 年 年 尾 奶 粉 供 應 緊 張 有 零 售 商 大 幅 抬 價 的 報 導 和 投 訴 在 每 兩 個 月 進 行 的 定 期 嬰 幼 兒 奶 粉 價 格 調 查 以 外, 在 農 曆 新 年 前 後, 特 別 加 強 奶 粉 供 應 和 價 格 的 調 查 工 作 2

期交所規則、規例及程序

BOT_BS_audited_96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xls

printing.indd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Microsoft Word - 稱謂表-v4.doc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Microsoft Word - 附件.docx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75 叁 積 木 遊 戲 的 教 學 功 能 一 促 進 體 能 發 展 二 發 展 社 會 技 巧 Ramsey 1991 Beaty 1995 ( ) ( ) ( ) 三 學 習 情 緒 處 理 國 教 之 友 第 59 卷 第 3 期 19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2 工 礦 衛 生 技 師 證 明 文 件 者 火 災 學 消 防 法 規 警 報 系 統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專 技 人 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技 師 考 試 高 考 ( 專 技 ) 專 科 三 高 等 檢 定 相 當 類 科 及 格 者 四 消 防 設 備

<4D F736F F D20B773A55FA5ABAC46A9B2BDC3A5CDA7BD313034A67EA6DC313035A67E33A4EBBFECB27AA9CAA74FA5ADB5A5ABC5BEC9B1A1A7CE>

Microsoft Word - 附表二

0040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化 學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

0042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工 程 科 學 及 海 洋 工 程 學 系 國 文 x1.00 英 文 x1.00 數 學 甲 x1.00 物 理 x1.00 化 學 x *****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材 料 科 學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CONTENTS 訓 練 內 容 設 計 法 056 淡 季 期 的 訓 練 058 旺 季 期 的 訓 練 060 針 對 爬 坡 賽 的 訓 練 內 容 062 賽 後 的 資 料 分 析 PART4/ 鏑 木 毅 先 生 的 建 言 活 用 於 越 野 路 跑 的 心 跳 訓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4D F736F F D20A4BDA640BADEB27ABD64C3A5A44AC2BEB4B6B371B67DA6D25FB3F8A6D2B0DDC344B6B05F F636E>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在大陸地區設立辦事處從事商業行為審查原則

<BDC4B0F3A657B3E62DA4BDA769>

及 業 務 人 員 所 推 介 銷 售 之 基 金, 容 或 與 台 端 個 人 投 資 組 合 之 利 益 不 相 一 致, 請 台 端 依 個 人 投 資 目 標 及 基 金 風 險 屬 性, 慎 選 投 資 標 的 註 : 台 新 投 信 系 列 基 金 之 明 細 表 台 新 主 流 台 新

第 6. 節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我 們 可 以 把 已 經 知 道 反 導 函 數 之 所 有 函 數 都 視 為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公 式 基 本 公 式 涵 蓋 的 範 圍 愈 大, 我 們 求 解 積 分 就 愈 容 易, 但 有 記 憶 不 易 的 情 事 研 讀

1公告[1].rtf

7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財 政 部 北 區 國 稅 局 三 重 稽 徵 所 第 二 辦 公 室 地 址 : 新 北 市 三 重 區 重 陽 路 1 段 115 號 1 樓 服 務 時 間 : 週 一 至 週 五 9:00~16:30 12:00~13:30 : 例 假 日 稽

歸 回 安 息. 平 靜 安 穩 重 新 得 力. 展 翅 上 騰 Sing 2016 fermata 13 vs Sing 本 刊 經 文 引 自 和 合 本 修 訂 版, 版 權 屬


PowerPoint 簡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教育實習問與答: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DataWindow

澳門業餘籃球總會

Transcription:

芎 林 劉 承 豪 家 族 初 探 之 研 究 劉 詩 敏 漢 人 在 台 灣 開 發 史 上, 隨 著 時 間 演 變 對 不 同 區 域 有 不 同 進 程 竹 塹 城 在 台 灣 北 部 開 發 史 上, 有 著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而 新 竹 縣 境 內, 除 五 峰 之 外, 多 為 客 家 人 的 居 地, 處 處 皆 有 動 人 的 拓 墾 史 竹 塹 地 區 的 開 發, 是 台 灣 史 上 重 要 的 里 程 碑, 更 是 客 家 人 在 台 灣 史 上 重 要 的 一 頁 芎 林 鄉 位 於 新 竹 縣 中 央 偏 西, 舊 稱 九 芎 林, 因 開 墾 之 初, 芎 林 一 帶 多 九 芎 樹 之 故 行 政 區 劃 上, 清 代 隸 屬 於 新 竹 縣 竹 塹 堡 東 廂 其 開 發 可 溯 及 清 乾 隆 四 十 年 ( 西 元 1775 年 ), 由 粵 籍 墾 戶 姜 勝 智 劉 承 豪 等 開 拓, 後 閩 人 粵 人 相 繼 開 發, 至 道 光 初 年 已 有 相 當 規 模, 至 今 已 有 二 百 二 十 多 年 歷 史 嘉 慶 年 間 是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一 帶 最 大 的 市 街, 可 說 是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地 區 進 墾 的 重 要 根 據 地 此 外 據 林 玉 茹 的 一 個 傳 統 地 區 性 市 場 圈 的 構 成 以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為 例 1 及 吳 學 明 的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史 暨 史 料 彙 編 2 中 皆 提 到 九 芎 林 是 頭 前 溪 流 域 最 大 的 商 街, 竹 塹 城 要 進 入 所 謂 的 內 山 地 區 的 重 要 交 通 要 道 當 時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 如 竹 東 橫 山 北 埔 峨 眉 等 ) 的 開 墾 多 以 九 芎 林 為 根 據 地 因 此 芎 林 地 區 的 開 發, 是 由 劉 承 豪 及 姜 勝 智 共 同 努 力 而 成, 姜 家 後 來 重 心 移 往 北 埔 地 區, 劉 家 則 繼 續 留 在 芎 林 地 區 且 今 日 多 探 討 姜 家, 對 劉 家 少 有 提 及 其 原 因 為 何? 劉 承 豪 不 但 是 芎 林 地 區 開 發 的 重 要 功 臣, 其 子 1 林 玉 茹, 一 個 傳 統 地 區 性 市 場 圈 的 構 成 : 以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為 例 台 灣 文 獻 49:,1998, 2 吳 學 明,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暨 史 料 彙 編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化 中 心,1998) 1

劉 里 益 亦 擔 任 芎 林 地 區 墾 首, 劉 家 在 芎 林 地 區 確 有 其 重 要 性 因 此 本 文 欲 探 討 開 發 芎 林 地 區 的 豪 族 之 一 --- 劉 承 豪 派 下 對 本 地 造 成 的 影 響 一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遷 徙 與 奠 基 劉 承 豪 家 族 中, 劉 承 豪 與 其 弟 最 早 渡 海 來 台, 後 又 返 鄉 攜 家 帶 眷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渡 過 黑 水 溝 若 說 來 台 第 一 代 應 為 劉 承 豪 父 親 劉 儒 俊, 但 其 來 台 期 間 不 長, 且 劉 氏 家 族 的 開 發 多 由 劉 承 豪 劉 承 英 劉 承 燕 及 劉 承 豪 三 子 里 益 伯 益 請 益 等 ( 見 表 1-2) 的 努 力 其 中 又 因 劉 承 英 劉 承 燕 未 婚 無 子 嗣, 故 本 文 將 研 究 重 心 放 在 劉 承 豪 及 其 三 子 里 益 伯 益 請 益 三 房 的 發 展 上 劉 承 豪 家 族 來 台 至 今 約 為 二 百 六 十 年, 從 劉 儒 俊 來 台 後 的 世 系 亦 傳 了 十 二 代 左 右 由 於 家 族 人 數 眾 多, 故 共 分 成 三 大 房 : 里 益 伯 益 請 益 又 更 成 系 統 發 展, 其 中 尤 以 里 益 ( 劉 阿 別 ) 派 下 最 為 興 盛 族 人 的 居 住 範 圍 除 芎 林 新 竹 等 地 區 外, 更 分 佈 於 全 台 表 1-2: 劉 承 豪 家 族 世 系 簡 表 汀 洲 府 上 坑 縣, 分 廣 東 廣 西 惠 州 五 華 揭 陽 大 埔 高 陂 古 埜 村 南 坑 桐 仔 崗 巨 浪 ( 開 基 首 世 ) 俊 秀 ( 十 一 世 ) 2

明 揚 ( 十 二 世 ) 儒 俊 ( 十 三 世 ) 開 臺 祖 大 埔 縣 桃 花 村 尖 山 下 淡 水 廳 竹 塹 城 苦 棟 腳 竹 塹 堡 九 芎 林 承 燕 承 英 承 豪 ( 十 四 世 ) 墾 闢 芎 林 始 祖 請 益 伯 益 里 益 ( 十 五 世 ) 芎 林 首 任 總 理 長 亮 廣 亮 響 亮 珍 亮 星 亮 ( 十 六 世 ) 資 料 來 源 : 研 究 者 自 行 整 理 3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發 展 可 歸 為 ( 表 1-3), 自 劉 承 豪 遷 台 之 後, 雖 主 要 目 的 在 土 地 的 開 發, 但 對 文 教 的 發 展 卻 未 荒 廢, 除 藉 由 經 濟 發 展 力 求 上 進 外, 亦 栽 培 子 弟 讀 書 應 試 取 得 功 名, 或 透 過 其 他 捐 納 軍 功 等 方 式 求 得 紳 士 地 位 表 1-3 劉 承 豪 家 族 發 展 模 式 3 在 蔡 淵 洯 的 清 代 台 灣 的 望 族 新 竹 北 郭 園 鄭 家, 將 台 灣 地 區 社 會 上 生 模 式 分 成 三 種 :1. 下 層 之 家 藉 讀 書 應 試 成 為 紳 士 之 家 ;2. 下 層 之 家 藉 經 濟 活 動 成 為 富 豪 之 家 ;3. 下 層 之 家 藉 由 經 濟 活 動 成 為 富 豪 之 家, 再 藉 讀 書 應 試 及 捐 納 軍 功 成 為 紳 士 之 家 茲 將 劉 承 豪 家 族 歸 類 為 第 三 種 3

經 濟 活 動 讀 書 應 試 下 層 之 家 富 豪 之 家 紳 士 家 族 捐 納 軍 功 資 料 來 源 : 蔡 淵 洯, 清 代 台 灣 的 望 族 新 竹 北 郭 園 鄭 家 第 三 屆 亞 洲 族 譜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議 記 錄,( 台 北 : 國 學 文 獻 館,1987) 劉 承 豪 原 為 廣 東 省 大 埔 縣 高 陂 鎮 桃 花 村 人, 儒 俊 公 長 子, 其 生 於 雍 正 二 年 (1724), 卒 於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1790), 享 壽 六 十 七 歲, 諡 剛 義, 被 譽 為 墾 闢 芎 林 之 始 祖 為 劉 氏 廣 東 大 埔 始 祖 巨 浪 公 之 第 十 四 世 子 孫 4 據 劉 氏 族 譜 記 載, 其 渡 台 經 過 為 : 承 豪 公 生 長 大 陸, 氣 概 天 然, 且 多 承 庭 訓, 才 識 超 群 當 乾 隆 初 代, 航 海 來 台, 歷 遍 山 川 險 阻, 考 察 天 候 土 宜, 閱 二 載 熟 籌 方 案, 遂 回 籍 奉 親 攜 眷, 振 與 重 來, 寓 塹 城 南 郊 劉 承 豪 於 乾 隆 十 六 年 (1751) 與 二 弟 承 英 承 燕 渡 台 於 紅 毛 城 上 岸, 暫 居 此 地 5 當 時, 芎 林 地 區 另 一 開 墾 始 祖 姜 朝 鳳 父 子, 已 在 此 墾 耕 多 年, 6 劉 承 豪 可 能 於 此 時 認 識 二 人, 埋 下 日 後 合 作 開 墾 九 芎 林 之 契 子 因 此 其 勘 查 人 文, 經 歷 山 川 險 境 考 察 開 墾 土 宜 天 候 經 三 年 的 籌 劃, 回 籍 奉 親 攜 眷, 舉 家 來 台 乾 隆 十 九 年 (1754), 劉 承 豪 攜 眷 再 次 渡 海 來 台, 因 颱 風 而 改 由 安 平 港 上 岸 後 再 費 十 餘 天 從 台 南 府 城 走 回 竹 塹 城 劉 承 豪 的 父 親 劉 俊 儒 剛 開 始 執 教 於 竹 塹 城 周 府 中 據 劉 氏 祖 譜 記 載 : 4 5 6 新 竹 縣 誌 人 物 志 客 家 大 埔 劉 派 吳 學 明, 清 代 一 個 務 實 拓 墾 家 族 的 研 究 以 新 竹 姜 朝 鳳 家 族 為 例, 台 灣 史 研 究 2:2,1995, p.8 4

承 住 桃 花 村 尖 山 下, 書 香 繼 世, 儒 素 有 風 然 知 諸 子 有 為, 不 甘 株 守, 舉 家 冒 險 航 臺, 卜 居 淡 水 廳 竹 塹 城 南 ; 內 則 課 子 策 謀 業 務, 外 則 於 城 中 周 氏, 及 上 下 員 山, 設 帳 授 徒, 以 資 世 用 可 見 當 時 劉 氏 非 只 是 一 般 墾 戶 豪 族, 而 是 耕 讀 世 家, 對 日 後 劉 氏 家 族 的 在 芎 林 發 展, 有 相 當 大 的 影 響 力, 亦 奠 定 受 劉 氏 開 墾 的 芎 林 地 區, 文 風 鼎 盛 的 先 備 條 件 當 時 渡 台 的 還 有 承 豪 公 的 二 弟 承 英 承 燕, 據 劉 氏 族 譜 記 載 : 二 公 天 資 渾 厚, 刻 苦 耐 勞, 隨 父 兄 渡 台, 悉 心 協 理 業 務, 常 抱 不 患 無 室, 只 患 無 家 之 志, 故 不 願 早 計 妻 孥 ; 年 復 一 年, 迆 家 道 擴 張, 而 婚 期 已 過 矣 或 勸 已 無 後 為 大, 強 為 作 伐 時, 則 答 曰 : 兄 弟 之 子, 可 以 主 後 遂 畢 世 鰥 居 慟 哉! 公 有 功 于 前, 無 嗣 於 後 者, 顧 終 身 全 力, 盡 灌 注 於 承 豪 公 之 勳 業 矣 願 吾 族 肖 子 賢 孫, 應 以 血 祖 之 禮, 敬 之 祀 之, 及 維 持 墳 墓, 尤 宜 一 致 熱 誠, 方 不 負 先 人 之 遺 志 者 也 可 知 承 英 承 燕 隨 父 兄 來 台, 專 心 協 助 開 墾, 直 到 家 道 開 始 擴 張, 才 覺 婚 期 已 過 從 中 不 難 發 現 開 墾 過 程 的 艱 辛, 無 法 顧 及 個 人 私 領 域 的 問 題 也 相 當 程 度 反 映 出 當 時 台 灣 社 會 男 女 比 率 懸 殊 的 社 會 狀 況, 以 及 劉 氏 家 族 在 發 展 上 所 遇 到 的 人 丁 興 旺 與 否 與 家 族 勢 力 消 長 的 問 題 由 於 劉 承 豪 志 在 開 墾 土 地, 約 於 乾 隆 二 十 年 左 右, 邀 弟 承 英 與 承 燕 共 同 前 往 六 張 犁 開 墾, 因 深 受 番 害 侵 擾, 故 遷 往 九 芎 林 下 山 地 區 7 為 劉 氏 開 墾 芎 林 之 始, 奠 定 日 後 在 芎 林 的 影 響 力 受 到 乾 隆 二 十 一 年 (1756), 淡 水 廳 同 知 王 錫 縉, 將 淡 水 廳 署 游 彰 化 遷 到 竹 塹 城 乾 隆 二 十 七 年 (1762), 淡 水 廳 同 知 胡 邦 翰, 實 施 開 荒, 將 土 牛 界 外 尚 未 開 墾 之 地, 全 部 開 放 領 墾 等 外 在 環 境 的 影 響, 劉 承 豪 在 前 7 何 明 星, 清 代 陳 朝 綱 家 族 之 研 究 ( 新 竹 : 新 竹 師 院 社 教 所,2004)p.59 5

往 九 芎 林 地 區 開 墾 以 前, 先 於 乾 隆 三 十 年 (1765) 由 六 張 犛 前 往 新 埔 鎮 枋 寮 開 墾, 並 與 當 時 惠 州 府 陸 豐 縣 大 墾 戶 彭 開 耀 共 同 開 墾 六 甲 山 但 因 番 害 嚴 重, 乃 在 遷 至 九 芎 林 下 山 五 座 屋 後 與 林 供 寰 林 體 魁 合 作 開 墾 六 張 犛 及 九 芎 林 之 交 界 地 乾 隆 五 十 年 (1785) 根 據 劉 世 偉 先 生 所 保 存 的 佃 批 記 載 : 立 給 佃 批 竹 塹 社 通 事 什 班 土 目 斗 限 比 抵 仝 眾 番 等, 今 有 員 山 仔 溪 北 梨 頭 山 隘 邊 草 地 壹 所, 未 經 開 墾 茲 蒙 大 憲 奏 明 委 官 勘 丈 劃 入 界 內, 准 番 開 墾, 業 經 呈 明 淡 分 府 給 示 墾 種 在 案 茲 番 等 乏 力 開 墾, 愿 召 得 漢 人 劉 承 豪 自 備 牛 隻 工 本 前 來 認 墾, 梨 分 壹 張, 坐 第 O 分, 即 當 丈 明 每 張 五 甲, 分 定 界 址, 其 丈 嵩 係 東 興 庄 裁 縫 尺 一 丈 四 尺 七 寸 為 一 篙, 議 定 五 年 內 不 得 抽 的, 三 年 之 外 圳 水 到 田, 每 甲 納 租 捌 石, 旱 園 納 租 肆 石, 其 谷 車 運 至 社 倉, 租 斗 量 納, 不 得 少 欠 如 佃 人 要 別 創 退 費 頂 耕, 務 須 向 社 對 佃 過 名, 不 得 私 相 授 受 如 要 開 築 坡 圳, 議 定 工 資 銀 兩 四 六 均 出, 業 出 四 佃 人 出 六 至 於 分 灌 小 圳 係 佃 人 之 事, 其 陂 圳 日 后 或 有 崩 壞 亦 係 四 六 均 出, 其 佃 人 務 要 安 分 守 法, 不 得 窩 容 匪 類, 如 有 窩 斐 及 拋 荒 拖 租 累 課 情 事, 即 將 田 取 回 另 招 別 佃 承 耕, 此 係 兩 愿 各 無 異 言 立 給 佃 批 付 炤 劉 承 豪 向 通 事 什 班 取 得 墾 批 員 山 仔 溪 北 黎 頭 山 隘 ( 芎 林 鄉 下 山 平 原 ) 之 申 請 8, 招 募 佃 戶 十 八 戶, 與 什 班 共 同 開 墾, 並 建 公 館 等 地 9 此 乃 劉 承 豪 家 族 開 墾 九 芎 林 之 先 聲 劉 承 豪 並 擔 任 九 芎 林 地 區 總 理, 處 理 官 隘 的 行 政 事 務 當 時 劉 承 豪 已 六 十 出 頭, 因 此 墾 務 工 作 多 由 其 三 個 兒 子 里 益 伯 益 請 益 進 行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1790), 劉 承 豪 死 後, 劉 氏 家 族 的 墾 業 以 其 長 子 劉 里 益 主 導, 後 亦 擔 任 芎 林 地 區 總 理 10 8 竹 塹 社 通 事 什 班 平 埔 族 頭 目 斗 限 比 抵 及 眾 番 所 立 給 之 佃 批 字 據, 劉 氏 家 族 後 裔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9 盛 清 沂, 新 竹 桃 園 苗 栗 三 縣 地 區 開 闢 史 ( 上 ), 台 灣 文 獻,32:1 p.171 10 新 竹 文 獻 記 載 首 任 九 芎 林 總 理 視 為 承 豪 公, 但 族 譜 記 載 視 為 里 益 公 因 年 代 推 演, 本 文 採 取 劉 6

劉 氏 家 族 開 墾 的 過 程 當 中, 除 了 漢 人 間 的 角 力 外, 來 自 原 住 民 的 阻 力 也 相 當 大 當 時 芎 林 地 區 仍 多 山 胞, 開 墾 時 常 發 生 衝 突 據 新 竹 縣 治 人 物 志 記 載 : 一 日, 山 胞 乘 三 兄 弟 不 在, 大 舉 來 襲, 包 圍 公 館 ; 妯 娌 三 人 奮 勇 與 抗, 被 圍 三 日, 堅 守 堡 壘, 毫 無 懼 色 後 三 兄 弟 從 竹 城 討 救 來 援, 圍 始 得 解 事 聞 淡 水 廳, 三 兄 弟 接 授 職 義 勇, 並 給 有 文 憑, 今 尚 珍 藏 劉 家 可 知 當 時 與 原 住 民 衝 突 相 當 嚴 重, 開 墾 過 程 相 當 艱 辛 而 三 兄 弟 不 但 英 勇 秉 承 父 志, 致 力 於 墾 務 其 妻 子 亦 負 起 保 衛 家 園 的 職 責, 從 中 也 可 看 出 客 家 女 性 在 開 墾 史 中 扮 演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二 劉 承 豪 家 族 與 芎 林 地 區 的 土 地 拓 墾 ( 一 ) 芎 林 地 區 的 開 發 芎 林 地 區 因 位 於 頭 前 溪 旁, 屬 新 竹 平 原 的 ㄧ 部 分, 故 在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中 因 地 形 及 位 置 的 影 響, 本 區 屬 於 較 早 開 發 的 地 區 亦 為 當 時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地 區 開 發 的 根 據 地 1. 土 地 拓 墾 : 芎 林 鄉 在 未 開 墾 前 為 原 住 民 游 獵 採 集 的 棲 息 地, 直 至 竹 塹 開 發 後 方 為 人 煙 之 所 致 據 施 添 福 指 出, 本 區 在 乾 隆 時 期 畫 分 為 保 留 區 11, 後 這 片 未 維 護 熟 番 的 保 留 地, 仍 舊 成 為 漢 人 的 家 園 芎 林 的 開 發 可 分 成 三 階 段 : 12 (1). 草 創 期 : 氏 族 譜 11 據 施 添 福, 清 代 台 灣 的 地 域 社 會 竹 塹 地 區 的 歷 史 地 理 研 究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化 局,2001) 中 指 出, 乾 隆 年 間 為 使 生 番 在 內 漢 民 在 外, 熟 番 間 隔 於 中 於 乾 隆 二 十 六 年 全 面 築 土 牛 溝, 永 禁 漢 人 逾 越 私 墾, 做 為 緩 和 漢 民 和 生 番 緊 張 關 係 的 緩 衝 地 帶 因 漢 墾 區 的 開 發 已 趨 飽 和, 且 不 斷 有 人 逾 越 土 牛 溝 私 墾 ( 芎 林 地 區 的 開 發 即 為 違 法 開 墾 的 土 地 ), 故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正 式 設 屯 而 再 畫 另 一 條 番 界 芎 林 地 區 就 是 界 於 土 牛 溝 與 番 界 中 間 的 保 留 區 中, 這 片 原 為 維 護 熟 番 生 計 而 特 別 保 留 的 地 區, 最 終 仍 成 為 漢 人 的 家 園 12 莊 興 惠 編, 芎 林 鄉 志 ( 新 竹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49~54; 潘 國 正 等, 頭 前 溪 的 記 憶 (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1999),58~59; 吳 學 明,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暨 史 料 彙 編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化 中 心,1998)p29~42 7

根 據 新 竹 文 獻 會 通 訊 13 姜 氏 祖 譜 14 劉 氏 祖 譜 15 等 記 載, 芎 林 的 開 發 是 在 清 乾 隆 四 十 年 (1775) 左 右, 由 粵 人 姜 勝 智 劉 承 豪 等 人, 再 向 竹 塹 社 通 事 什 班 取 得 墾 批 後, 才 至 芎 林 地 區 進 行 開 墾 為 拓 展 墾 務, 並 於 今 廣 福 宮 附 近 建 立 公 館, 以 此 為 根 據 地 另 據 芎 林 文 獻 採 訪 錄 的 記 載 : 考 九 芎 林 官 隘 距 城 東 四 十 里 使 堵 禦 生 番 出 擾 沿 山 一 帶 地 埔 於 乾 隆 四 十 年 至 五 十 年 之 間, 由 屯 番 懇 戶 錢 什 班 批 與 姜 勝 智 時, 官 隘 之 隘 首 為 劉 里 益 ( 劉 承 豪 長 子 ),, 至 乾 隆 五 十 年 復 有 閩 人 粵 人 陸 續 入 墾, 合 力 驅 逐 原 住 民 16 可 知 開 墾 初 期 因 位 保 護 區 中, 常 受 生 番 侵 擾, 而 墾 成 的 田 園 又 常 被 洪 水 沖 毀 故 再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正 式 設 屯 (2). 全 盛 期 :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1788), 此 地 正 式 設 屯 由 姜 勝 智 為 佃 首, 日 後 芎 林 地 區 的 拓 墾 多 由 其 主 導 下 開 展 17 芎 林 地 區 在 道 光 年 間 大 致 已 開 發 完 成 18 從 乾 隆 四 十 年 至 嘉 慶 末 年, 九 芎 林 公 館, 已 成 為 當 時 芎 林 地 區 的 主 要 中 心, 並 開 發 成 為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最 大 的 市 街 及 內 山 地 區 進 墾 的 根 據 地 而 在 嘉 慶 道 光 年 間, 芎 林 地 區 不 但 已 成 為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重 要 的 市 街, 亦 為 竹 塹 地 區 與 內 山 地 區 重 要 的 交 通 要 道 19 (3). 衰 退 期 : 九 芎 林 的 開 發 至 道 光 年 間 達 於 集 盛, 但 隨 著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其 他 地 區 如 樹 杞 林 猴 洞 咸 菜 甕 北 埔 等 地 的 開 發, 商 業 重 心 逐 漸 轉 移, 以 及 由 樹 杞 林 志 中 記 載 : 13 14 15 16 17 18 19 新 竹 縣 文 化 委 員 會 編, 新 竹 文 獻 會 通 訊 ( 第 011 號, 芎 林 文 獻 採 訪 錄 )( 新 竹 : 新 竹 文 獻 會, 1954)p.2 姜 坤 賢 編, 姜 勝 智 公 派 下 祖 譜 ( 新 竹,1988)p46~47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 編, 彭 城 劉 氏 祖 譜 ( 新 竹 :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1974)p92 同 註 12 吳 學 明,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暨 史 料 彙 編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化 中 心,1998)p32 同 註 7,p53 林 玉 茹,< 一 個 傳 統 地 區 性 市 場 圈 的 構 成 : 以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為 例 > 台 灣 文 獻 49:1,1998, p145-202 8

樹 杞 林 堡 內 自 下 山 九 芎 林 透 入 石 壁 潭 等 莊, 市 場 建 在 九 芎 林 街, 又 名 為 公 館 街 先 年, 樹 杞 林 未 設 有 市, 石 壁 潭 僅 有 小 市, 大 市 總 聚 在 九 芎 林 街, 最 盛 也 後 樹 杞 林 設 市, 而 九 芎 林 一 帶 屢 被 水 沖, 市 遂 衰 微 及 清 代 新 竹 地 區 風 災 與 水 災 一 覽 表 ( 表 2-2-1) 和 新 竹 縣 堤 防 概 況 圖 ( 圖 2-2-1) 表 3-1-1 清 代 新 竹 地 區 風 災 與 水 災 一 覽 表 乾 隆 四 十 年 (1775)~ 同 治 十 三 年 (1874) 時 間 概 況 敘 述 出 處 乾 隆 59 年 新 竹 地 區 洪 仝 立 合 約 字 人 林 端 源 官 與 清 田 德 淡 新 檔 案 < (1794) 水 玉 林 永 茂, 有 承 明 賈 明 給 九 甲 埔 地 各 22603-5> 壹 所, 田 野 仳 連, 各 業 各 管 於 乾 隆 59 年 間, 該 處 被 洪 水 沖 壞 嘉 慶 23 年 7 月 大 水, 田 園 沖 壓 ; 豁 免 水 沖 田 園 陳 淑 均 葛 瑪 蘭 20 日 (1818) 廳 ;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誌 道 光 元 年 6 月 5 台 灣 北 部 颶 道 光 元 年 夏 六 月 大 風, 早 禾 損 淡 水 廳 誌 卷 十 四 日 (1821) 風 大 雨 < 祥 異 考 > 道 光 元 年 ~ 二 年 (1821~1822) 水 源 里 張 黎 庄, 道 光 元 二 年 疊 遭 洪 水 漂 流 王 世 慶 台 灣 公 私 藏 古 文 書 彙 編 道 光 十 二 年 8 大 雨 釀 成 巨 道 光 任 辰 年, 大 雨 樹 杞 林, 大 河 中, 毀 樹 杞 林 志 < 祥 異 月 22 日 (1832) 災 田 宅 無 數 考 > 道 光 28 年 9 月 10 日 ~13 日 台 灣 北 部 颱 風 大 雨 成 災 ( 道 光 ) 二 十 有 八 秋 九 月 水 返 腳 大 水 淡 水 廳 誌 卷 十 四 < 祥 異 考 > (1848) 道 光 30 年 6 月 苗 栗 以 北 大 三 十 年 夏 六 大 水 十 二 日 午 刻 大 雨, 山 淡 水 廳 誌 卷 十 四 9

12 日 (1850) 雨 頹 水 溢, 海 漲 暴 潮, 淹 壞 民 居, 多 溺 死 者 < 祥 異 考 > 咸 豐 2 年 6 月 間 新 竹 地 區 大 大 水 ; 沖 毀 田 數 百 甲 宅 數 十 家 樹 杞 林 志 < 祥 異 (1852) 雨 成 災 考 > 咸 豐 3 年 月 日 6 台 灣 北 部 大 具 稟 九 芎 林 猴 洞 庄 武 生 墾 戶 劉 維 翰 為 水 淡 水 檔 案 月 16 日 ~19 日 風 雨 成 災 災 疊 害, 糧 絕 隘 廢 本 年 六 月 十 日 夜 至 (1853) 十 九 日, 又 遭 連 日 大 雨, 洪 水 橫 流, 浪 湧 掀 天, 平 地 水 深 二 丈 有 餘, 較 之 去 年 由 為 更 甚, 所 有 猴 洞 等 庄 田 園, 又 加 沖 失 二 十 餘 甲 咸 豐 4 年 新 竹 地 區 大 烏 蝶 重 見 二 次, 地 方 皆 不 安 寧 樹 杞 林 志 < 祥 異 (1854) 水 成 災 考 > 同 治 元 年 大 風, 饑 沈 茂 蔭 苗 栗 縣 (1862) 誌 ; 陳 培 桂 淡 水 廳 誌 同 治 5 年 新 竹 竹 東 一 大 水 ; 沖 毀 石 壁 潭 街 舖 戶 數 十 家 田 宅 亦 樹 杞 林 志 < 祥 異 (1865) 帶 水 災 無 數 考 > 同 治 10 年 新 竹 地 區 洪 ( 光 緒 十 四 年 二 月 十 八 日 蔣 金 和 具 呈 ) 為 淡 新 檔 案 (1871) 水 勢 豪 串 謀 越 界 混 佔, 恩 迅 吊 契 質 訊 分 別 斷 事 向 得 楊 克 昌 買 九 芎 林 庄 林 陳 兩 姓 田 尾 界 外 田 一 所 不 料 同 治 辛 未 年 ( 十 年 ) 被 水 沖 流, 不 能 耕 作 同 治 13 年 8 月 台 灣 北 部 風 近 聞 北 路, 自 初 六 日 後, 亦 風 雨 交 作, 溪 甲 戌 牘 鈔 存 6 日 ~13 日 雨 交 加 流 四 溢, 途 徑 不 通 (1874) 資 料 來 源 : 10

1. 潘 國 正 等, 頭 前 溪 的 記 憶 (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1999)pp.145~149 2. 林 百 川 林 學 源, 樹 杞 林 志 (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1960) 3.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台 灣 水 災 之 研 究 (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1967) 圖 3-1-4 新 竹 縣 堤 防 概 況 圖 資 料 來 源 : 黃 旺 成, 台 灣 省 新 竹 縣 志 ( 卷 三 土 地 志 ) 可 知, 地 勢 低 且 受 地 形 之 影 響 的 芎 林 地 區, 屢 遭 水 患 的 侵 擾 再 加 上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1895), 日 本 登 台 後, 受 到 芎 林 地 區 鄉 民 的 抵 抗, 九 芎 林 街 市 盡 被 兵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漸 復, 仍 舊 建 街, 然 尚 難 如 前 時 之 起 色 也 使 得 芎 林 地 區 在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的 主 導 地 位, 漸 由 地 勢 較 高 的 竹 東 地 區 取 代 20 本 區 的 開 發 方 式, 以 招 佃 墾 闢 為 主, 所 招 漢 佃 亦 多 屬 散 佃, 合 夥 開 墾 20 林 百 川 林 學 源 著, 樹 杞 林 志, 臺 銀 文 獻 第 63 種 p.126 11

者 雖 亦 有, 但 合 股 金 額 均 不 很 大 因 此, 芎 林 地 區 各 村 落 的 完 成, 是 以 九 芎 林 街 為 中 心, 分 向 西 北 或 東 南, 做 點 的 墾 拓 換 言 之, 芎 林 的 開 發 並 非 從 竹 北 東 海 沿 今 之 120 線 道 路, 由 西 向 東 溯 頭 前 溪 作 面 的 開 墾 2. 水 利 開 發 清 代 台 灣 的 開 發, 農 業 是 經 濟 發 展 的 主 軸 農 業 得 以 發 展, 最 主 要 是 在 於 土 地 的 拓 墾 及 水 力 的 開 發 蔡 志 展 指 出 : 土 地 的 開 發 與 政 治 重 心 的 發 展 同 軌, 而 水 利 的 開 發 又 與 土 地 的 開 墾 同 軸 從 此 開 發 方 向 便 由 南 而 北, 由 西 向 東 由 此 推 知, 藉 由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的 水 利 開 發, 可 了 解 此 區 域 的 開 墾 過 程 及 先 後 關 係 如 ( 表 3-1-1) 中 可 知 已 芎 林 地 區 的 水 利 開 發 甚 早, 主 要 創 建 於 乾 隆 道 光 年 間, 接 著 是 竹 東 地 區, 多 創 建 於 嘉 慶 年 間, 再 來 是 橫 山 與 北 埔 地 區, 其 水 利 開 發 是 以 道 光 咸 豐 年 間 為 主 其 水 利 開 發 大 致 的 先 後 順 序 為 : 芎 林 竹 東 再 來 是 北 埔 和 橫 山 故 可 知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的 開 發, 由 下 游 往 上 游 逐 步 開 發 的 就 墾 民 活 動 區 而 言, 九 芎 林 不 僅 是 一 個 中 心, 而 且 是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內 山 地 區 進 墾 的 根 據 地 21 表 3-1-1 清 初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地 區 水 利 開 發 分 佈 年 表 乾 隆 年 間 (1736)~ 同 治 十 三 年 (1874) 地 名 灌 溉 甲 數 創 建 朝 代 西 元 創 建 人 灌 溉 區 域 芎 林 石 壁 潭 數 10 甲 乾 隆 間 1736~ 廳 東 二 十 五 里 今 芎 林 鄉 芎 林 五 座 屋 138 乾 隆 間 1736~ 竹 東 下 員 山 100 乾 隆 間 1736~ 新 社 番 通 事 21 同 註 7,p51 12

芎 林 下 山 180 乾 隆 50 1785 劉 承 豪 柯 仔 林 庄 下 山 庄 姜 勝 智 芎 林 高 梘 20 餘 乾 隆 54 1789 劉 承 豪 姜 勝 智 石 壁 潭 崁 下 上 下 五 股 林 高 梘 頭 九 芎 林 竹 東 何 勝 70 嘉 慶 間 1796 林 泉 興 廳 東 十 里, 今 新 竹 縣 竹 東 鎮 東 勢 水 磨 口 枕 頭 山 竹 東 雞 油 林 70 嘉 慶 間 1796 上 公 館 崁 水 雞 油 林 竹 東 坪 林 60 嘉 慶 間 1796 金 惠 成 水 屋 頭 員 崠 仔 庄 屋 上 公 館 軟 陂 仔 庄 之 坪 林 芎 林 旱 溪 仔 20 嘉 慶 間 1796 楊 神 助 廳 東 十 五 里 今 芎 林 鄉 十 塊 寮 庄 竹 東 樹 杞 林 183 嘉 慶 16 1811 金 惠 成 水 屋 頭 上 公 館 下 軟 陂 仔 諸 庄 樹 杞 林 芎 林 五 塊 厝 18 道 光 初 1821 姜 勝 祉 廳 東 十 五 里 今 芎 林 鄉 芎 林 九 芎 林 下 山 400 道 光 初 1821 姜 勝 祉 芎 林 芎 林 365 道 光 初 1821 姜 勝 祉 竹 東 頂 員 山 80 道 光 2 1822 陳 徹 倡 拖 盤 山 四 重 埔 崁 下 三 重 埔 橫 山 大 肚 190 道 光 3 1823 13

橫 山 山 豬 湖 149 道 光 4 1824 竹 東 菜 頭 寮 12 道 光 間 1821 王 光 泉 翁 貞 軍 廳 東 十 五 六 今 芎 林 鄉 芎 林 猴 洞 40 道 光 間 1821 劉 萬 政 廳 東 三 十 五 里 今 芎 林 鄉 猴 洞 山 豬 湖 橫 山 九 層 頭 30 道 光 間 1821 劉 萬 政 廳 東 四 十 里 今 新 竹 縣 橫 山 謀 人 岐 20 道 光 間 1821 徐 元 官 北 埔 南 埔 50 餘 道 光 間 1821 金 廣 福 廳 東 南 三 十 五 里 今 北 埔 鄉 北 埔 北 埔 南 埔 溪 底 北 埔 崁 下 20 餘 道 光 間 1821 金 廣 福 廳 東 南 三 十 五 里 今 北 埔 鄉 20 餘 道 光 間 1821 金 廣 福 廳 東 南 三 十 四 里 今 北 埔 鄉 北 埔 崁 下 橫 山 街 頭 188 咸 豐 元 1851 竹 東 梘 頭 壢 陂 10 餘 咸 豐 間 1851~ 彭 慶 添 廳 東 南 三 十 二 里 今 竹 東 鎮 老 隘 口 平 頂 埔 竹 東 芎 林 員 崠 仔 陂 石 壁 潭 20 咸 豐 間 1851~ 陳 士 義 廳 東 南 三 十 里 今 竹 咸 豐 間 1851~ 劉 阿 成 東 鎮 老 隘 口 新 北 埔 南 埔 80 餘 咸 豐 間 1851~ 黃 流 民 廳 東 南 四 十 里 今 北 埔 鄉 橫 山 橫 山 二 172 咸 豐 3 1853 14

崁 橫 山 埔 心 41 咸 豐 7 1857 徐 玉 成 竹 東 芎 蕉 坑 10 餘 同 治 間 1862 鄭 穎 記 資 料 來 源 : 1. 蔡 志 展, 明 清 臺 灣 水 利 開 發 研 究,( 南 投 市 : 省 文 獻 會,1999)pp54~70, pp112~115 2. 潘 國 正 等, 頭 前 溪 的 記 憶,( 台 北 : 時 報 文 化,1999)pp.107~120 3. 莊 興 惠 編, 芎 林 鄉 志,( 新 竹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p.200~205 芎 林 地 區 的 開 發 約 在 乾 隆 四 十 年 到 五 十 年 間, 其 中 第 一 條 陴 圳 下 山 圳 於 乾 隆 五 十 年 (1785), 由 劉 承 豪 及 姜 勝 智 等 人 開 鑿 之 後 隨 著 土 地 了 拓 墾 又 於 乾 隆 五 十 四 年 開 闢 高 梘 圳 等 對 芎 林 地 區 的 開 墾 有 相 當 重 要 的 影 響 ( 二 )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土 地 拓 墾 乾 隆 五 十 年 (1785), 九 芎 林 設 隘 ( 屬 竹 塹 堡 線 東 廂 ), 22 由 劉 承 豪 出 任 總 理, 23 且 跟 據 劉 世 偉 先 生 所 保 存 的 佃 批 記 載, 24 劉 承 豪 向 通 事 什 班 申 請 墾 批 開 拓 員 山 仔 溪 北 犁 頭 山 隘 ( 今 芎 林 上 下 山 平 原 一 帶 ) 當 時 承 豪 公 招 閩 粵 佃 戶 共 十 八 戶 隨 同 前 往 設 立 九 芎 林 公 館 乾 隆 五 十 一 年 (1786), 林 爽 文 事 件 爆 發, 六 張 犁 地 區 首 當 其 衝 當 地 墾 首 林 先 坤 陳 玆 雲 劉 朝 珍 錢 茂 祖 等 人 集 結 客 家 人, 組 織 義 民 軍, 協 助 清 廷 廷 定 叛 軍 雖 無 史 料 記 載 劉 承 豪 有 參 與, 但 從 當 初 與 其 開 墾 重 要 伙 伴 與 地 緣 關 係, 其 或 多 或 少 有 出 資 出 力 參 與 22 根 據 芎 林 文 獻 採 訪 記 錄 記 載 : 九 芎 林 官 隘 設 於 乾 隆 四 十 年 至 五 十 年 間 而 戴 炎 輝 在 清 代 臺 灣 之 鄉 治 認 為 : 九 芎 林 屬 於 全 官 隘, 隘 費 全 由 官 負 擔, 乾 隆 五 十 年 (1785) 奏 設 本 文 按 戴 炎 輝 之 說 法 23 新 竹 文 獻 記 載 首 任 九 芎 林 總 理 視 為 劉 承 豪, 但 劉 氏 族 譜 記 載 視 為 劉 里 益 按 戴 炎 輝 九 芎 林 設 立 官 隘 的 時 間 為 乾 隆 五 十 年, 劉 承 豪 仍 在 世, 故 以 劉 承 豪 為 隘 首 24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15

乾 隆 五 十 二 年 (1787), 據 道 光 四 年 九 月 之 在 立 分 田 字 : 議 就 段 再 立 分 田 約 字, 叔 請 益 姪 星 亮 廣 亮 三 大 房 等, 先 年 父 親 承 墾 在 九 芎 林 土 名 公 館 前, 向 竹 塹 社 給 有 墾 單 貳 紙... 又 批 乾 隆 五 十 二 年 又 向 竹 塹 社 給 佃 批, 犁 份 貳 甲 存 在 請 益 收 執, 要 用 取 出 不 得 隱 匿 批 炤 劉 承 豪 向 竹 塹 社 通 事 什 班 申 請 墾 批, 並 與 姜 勝 智 等 其 他 佃 戶 再 深 入 至 九 芎 林 附 近 開 墾 劉 承 豪 並 與 林 拱 寰 林 體 魁 等 開 墾 下 山 一 帶 荒 埔, 同 時 劉 承 豪 也 開 墾 了 九 芎 林 公 館 前 崁 下 埔 地 ( 今 上 山 一 帶 ) 25 乾 隆 五 十 三 年 (1788), 淡 水 廳 正 式 將 竹 塹 城 九 芎 林 一 帶 歸 為 屯 租 田, 任 命 承 豪 公 為 墾 首 姜 勝 智 為 佃 首 劉 承 豪 姜 勝 智 和 通 事 什 班 先 後 建 公 館 於 九 芎 林 街, 昔 稱 公 館 街 劉 氏 公 館 同 時 為 九 芎 林 的 行 政 所 在 處 姜 勝 智 公 館 為 處 理 佃 租 開 墾 事 宜 之 場 所 此 外, 九 芎 林 在 正 式 劃 歸 番 屯 招 佃 開 墾 丈 報 餘 埔 後, 由 佃 首 姜 勝 智 催 收 屯 租, 使 成 為 後 來 的 主 導 者 之 一 26 乾 隆 五 十 四 年 (1789), 劉 承 豪 與 姜 勝 智 等 完 成 灌 溉 用 之 高 梘 頭 圳 及 石 壁 潭 圳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1790), 在 道 光 四 年 之 立 分 田 字 亦 載 明 即 日 批 明 乾 隆 伍 十 五 年 向 竹 塹 社 給 佃 批, 犁 份 五 甲 壹 紙 存 在 長 房 星 亮 收 執, 要 用 取 出 不 得 隱 匿 批 炤 可 知 劉 承 豪 再 次 向 竹 塹 社 給 出 土 地 開 墾 但 在 這 年 的 四 月 劉 承 豪 去 世, 劉 氏 家 族 的 墾 業 由 三 子 繼 承 其 中 由 長 子 劉 里 益 繼 續 擔 任 芎 林 地 區 總 理 27 從 乾 隆 晚 年 嘉 慶 年 間 劉 氏 家 族 的 墾 業 由 劉 承 豪 有 三 子 里 益 伯 益 請 25 吳 學 明,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暨 史 料 彙 編 ( 新 竹 : 新 竹 縣 文 化 中 心,1998)p35 26 同 上 註,p41 27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 編, 彭 城 劉 氏 祖 譜 ( 新 竹 :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1974)p92 16

益, 在 召 集 佃 戶 十 餘 人, 協 同 姜 勝 智 等, 將 九 芎 林 街 一 帶 繼 續 開 墾 完 成 後 又 與 其 他 墾 戶 續 進 埤 塘 窩 倒 別 牛 五 股 林 石 碧 潭 猴 洞 鹿 寮 坑 員 山 仔 竹 東 二 重 埔 和 三 重 埔 中 水 坑 山 豬 湖 橫 山 大 肚 關 西 下 橫 坑 等 地 28 嘉 慶 年 間, 九 芎 林 發 展 迅 速, 成 為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一 帶 最 大 的 市 街, 九 芎 林 與 竹 塹 城 間 的 道 路 與 渡 船, 成 為 竹 塹 城 進 入 內 山 的 重 要 道 路 竹 塹 城 內 山 主 要 商 業 活 動 以 九 芎 林 最 繁 榮, 九 芎 林 亦 是 淡 水 廳 竹 塹 城 外 最 早 形 成 街 道 的 新 興 市 集 之 一 嘉 慶 十 五 年 後 九 芎 林 庄 佃 首 由 饒 繼 昌 繼 任, 至 道 光 初 年, 九 芎 林 地 區 大 部 分 已 開 發 完 成 道 光 年 間, 根 據 道 光 元 年 劉 承 豪 孫 廣 亮 立 杜 賣 盡 耕 田 契 及 道 光 四 年 九 月 之 在 立 分 田 字, 可 知 其 仍 為 九 芎 林 地 區 的 土 地 拓 墾 者 之 一 道 光 十 四 年 (1834), 姜 秀 巒 和 閩 人 周 邦 正 在 淡 水 同 知 李 嗣 鄴 授 意 下 籌 組 金 廣 福, 由 姜 秀 巒 擔 任 墾 首, 漸 將 重 心 移 至 北 埔 地 區 三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社 會 網 絡 1. 政 治 基 礎 清 代 臺 灣 地 方 官 吏 為 加 強 對 地 方 的 控 制 及 增 進 基 層 政 治 體 系 中 非 正 式 結 構 效 能, 故 開 始 推 行 總 理 制, 以 維 持 社 會 的 穩 定 藉 由 總 理 及 各 種 鄉 職 人 員 負 責 協 調 地 方 糾 紛 管 理 公 共 事 業 維 持 地 方 治 安 及 宣 導 政 令 等 工 作 總 理 制 雖 非 清 制 中 正 統 的 地 方 行 政 組 織, 但 經 地 方 政 府 透 過 驗 充 給 戳 斥 退 等 程 序, 得 賦 予 其 與 地 方 領 袖 處 理 地 方 公 務 權 力 因 此, 總 理 可 說 是 介 於 非 正 式 政 治 結 構 與 正 式 的 地 方 行 政 組 織 之 間 的 地 方 領 導 人 物 29 不 論 是 劉 承 豪 或 是 其 子 劉 里 益 擔 任 九 芎 林 首 任 總 理, 及 劉 里 益 被 任 命 為 首 任 官 隘 隘 首 皆 代 表 其 經 由 官 方 正 式 的 認 定 程 序, 賦 予 其 處 理 地 方 事 務 之 職 28 劉 氏 族 譜 記 載 : 一 日 原 住 民 趁 三 兄 弟 不 在, 大 舉 來 襲, 包 圍 公 館 ; 妯 娌 三 人 奮 勇 與 抗, 被 圍 三 日, 堅 守 堡 壘, 毫 無 懼 色 後 三 兄 弟 從 竹 城 討 救 來 援, 圍 始 得 解 事 聞 淡 水 廳, 三 兄 弟 接 授 職 義 勇, 並 給 有 文 憑 29 吳 學 明, 清 代 一 個 務 實 拓 墾 家 族 的 研 究 以 新 竹 姜 朝 鳳 家 族 為 例 台 灣 史 研 究 2:2,1995, p24 17

權, 更 鞏 固 其 在 地 方 上 的 領 導 勢 力, 奠 定 其 在 九 芎 林 地 區 開 墾 的 基 礎 及 勢 力 的 穩 固 此 外, 鄉 莊 組 織 是 地 方 家 族 宗 族 為 實 現 共 同 目 的 ( 包 括 政 治 軍 事 經 濟 文 化 等 ) 而 形 成 的 聯 合 組 織 30 鄉 莊 頭 人 通 常 是 鄉 莊 組 織 中 的 任 職 人 員, 同 時 也 可 將 他 們 視 為 鄉 里 基 層 組 織 中 的 核 心 人 物, 其 地 位 大 多 來 自 政 府 指 派 或 民 眾 推 舉, 產 生 出 來 的 人 物 大 部 分 是 當 地 富 豪 或 有 力 之 家, 經 由 政 府 的 授 權 辦 理 地 方 事 務, 如 總 理 董 事 街 庄 正 副 聯 甲 頭 人 等 皆 屬 之 可 將 其 分 為 兩 類, 一 為 地 方 臨 時 有 事 或 從 事 公 共 措 施 而 暫 時 推 舉 出 的 負 責 人 或 督 導 人 ; 另 一 類 為 鄉 莊 組 織 中 正 規 體 制 下 的 領 導 者 31 兩 者 中 不 論 何 者 皆 代 表 其 對 地 方 上 相 當 之 影 響 力 此 後 又 有 劉 長 亮 擔 任 第 四 任 九 芎 林 總 理 劉 仕 樑 擔 任 第 六 任 總 理, 以 及 多 位 劉 氏 家 族 成 員 擁 有 例 授 登 仕 郎 例 授 鄉 飲 大 賓 受 五 品 軍 功 候 補 赴 守 府 授 六 品 軍 功 例 授 監 生 等 職 銜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1895), 由 唐 景 崧 丘 逢 甲 等 所 創 建 的 台 灣 民 主 國, 劉 氏 族 人 亦 曾 揭 竿 起 義, 未 嘗 缺 席, 導 致 日 軍 進 入 九 芎 林 地 區 受 到 嚴 重 抵 抗, 憤 而 焚 毀 九 芎 林 公 館 街 日 治 期 間, 有 劉 仁 超 擔 任 首 位 九 芎 林 區 區 長 九 芎 林 壯 丁 團 團 長, 劉 仁 鍊 擔 任 就 芎 林 第 二 任 區 長 及 當 時 九 芎 林 公 學 校 唯 一 漢 學 老 師 等 行 政 職 務 而 國 民 政 府 來 台 後, 亦 指 派 劉 德 炃 為 芎 林 庄 接 管 委 員 及 首 任 官 派 鄉 長 後 又 有 多 位 人 士 擔 任 芎 林 鄉 鄉 長 鄉 民 代 表 等 行 政 職 務 由 此 可 知 芎 林 劉 承 豪 家 族 除 了 劉 承 豪 及 劉 里 益 外, 不 論 是 清 領 時 期 或 是 日 治 時 期, 皆 有 後 代 延 續 其 對 芎 林 地 區 的 影 響 力 劉 氏 家 族 繼 續 藉 由 官 方 所 賦 予 的 職 權 擴 大 其 在 鄉 里 間 的 影 響 力, 卻 也 藉 由 其 在 鄉 里 間 的 影 響 30 張 研, 十 八 世 紀 的 中 國 社 會,( 台 北 : 昭 明 出 版 社,2000),p.280 31 何 明 星, 清 代 陳 朝 綱 家 族 之 研 究 ( 新 竹 : 新 竹 師 院 社 教 所,2004)p.111 18

力, 獲 得 不 同 政 權 時 期 的 官 方 職 權 兩 者 互 為 表 裡, 相 得 益 彰, 更 凸 顯 出 劉 氏 家 族 在 芎 林 地 區 的 影 響 力 2. 公 共 事 務 的 參 與 劉 氏 家 族 在 九 芎 林 地 區 所 參 與 的 地 方 公 共 事 務 相 當 廣 泛, 舉 凡 造 橋 鋪 路 文 教 社 會 福 利 事 業 地 方 宗 教 活 動 等, 皆 可 發 現 其 蹤 跡 茲 以 地 方 事 務 宗 教 活 動 文 教 發 展 等 三 方 面 加 以 討 論 (1) 地 方 事 務 同 治 六 年 (1867), 署 同 知 嚴 金 清 喻 派 生 員 魏 贊 唐 廩 生 劉 仁 壽 和 董 事 五 品 軍 功 劉 仕 統 林 希 賢 林 蔚 華 羅 在 田 曾 清 機 鄭 家 茂 等 共 同 籌 組 九 芎 林 共 同 一 義 倉 供 給 清 朝 政 府 使 用 依 據 新 竹 縣 採 訪 冊 中 津 渡 所 載 : 九 芎 林 義 渡, 在 縣 東 十 八 里 九 芎 林 溪, 為 九 芎 林 適 二 重 埔 樹 杞 林 各 莊 之 所 兩 岸 相 距 五 十 餘 丈, 義 渡 船 一, 咸 豐 間 設 光 緒 十 九 年, 紳 士 鄭 獻 瑞 彭 殿 華 劉 如 棟 等 倡 捐 置 買 義 田, 年 收 租 榖 四 十 三 石 ; 每 年 除 給 渡 夫 工 食 榖 四 十 石 外, 尚 賸 三 石 存 作 修 船 修 路 諸 費 本 件 碑 記 係 清 光 緒 二 十 年 (1894) 所 立, 詳 載 彭 殿 華 鄭 獻 瑞 劉 如 棟 等 人 捐 置 九 芎 林 義 渡 田 業 的 情 形 32 此 外 根 據 九 芎 林 街 前 義 渡 碑 (1984) 經 理 人 彭 殿 華 鄭 獻 瑞 黃 坤 南 劉 如 棟 徐 炳 南 邱 欽 明, 劉 如 棟 施 銀 貳 拾 大 元, 彭 世 和 施 銀 貳 拾 大 元, 一 保 醮 局 施 銀 參 拾 陸 元, 劉 陳 氏 施 銀 壹 拾 貳 元, 羅 許 文 秀 施 銀 肆 大 元 可 知 劉 氏 族 人 在 地 方 上 積 極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亦 代 表 其 對 地 方 上 的 影 響 力 (2) 宗 教 活 動 清 代 中 葉 以 後, 台 灣 鄉 村 的 寺 廟 擔 負 起 整 合 鄉 村 社 會 的 任 務, 經 由 村 32 新 竹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新 竹 文 獻 會 通 訊, 第 011 號, 芎 林 採 訪 錄 ( 新 竹 : 新 竹 文 獻 委 員 會, 1954)p5 19

落 與 超 村 落 地 緣 組 織 的 建 立, 在 新 移 民 環 境 中 建 立 新 的 社 會 秩 序 33 其 中 地 方 的 村 廟 是 移 墾 中 的 文 化 活 動 中 心, 兼 具 了 宗 教 教 育 社 會 政 治 交 際 社 交 的 功 能 通 常 是 由 地 方 上 的 領 導 者 擔 任 這 些 祭 祀 組 織 的 頭 家 爐 主 劉 承 豪 與 姜 勝 智 為 感 謝 三 山 國 王 於 拓 墾 期 間 的 保 佑, 於 嘉 慶 五 年 與 地 方 士 紳 集 資 興 建, 定 名 為 廣 福 宮, 即 廣 澤 福 佑 之 意, 亦 有 廣 佈 神 靈 臨 下 有 赫 ; 福 緣 善 慶 惠 我 無 疆 之 意 34 道 光 元 年 (1821), 以 錢 什 班 所 施 山 場 公 館 之 位 置 及 劉 承 豪 孫 劉 長 亮 加 施 地 基 六 尺 作 為 廟 地, 由 九 芎 林 庄 經 理 人 黃 克 昌 何 俊 享 徐 元 華 劉 維 翰 劉 嵩 山 姜 殿 魁 林 賢 德 葉 杯 思 鄭 家 寶 劉 珍 亮 等 倡 議 改 建 其 中, 國 王 聖 像 仍 安 置 於 石 壁 潭, 每 年 祭 祀 時 在 從 中 請 出 道 光 六 年 (1826), 國 王 聖 像 曾 被 原 住 民 所 盜, 其 逃 至 今 王 爺 坑 後 突 然 腹 痛 不 已, 乃 將 王 爺 聖 像 置 於 半 坑 中 有 鑑 於 此, 九 芎 林 莊 眾 信 士 故 將 國 王 聖 像 恭 請 至 九 芎 林 國 王 宮 供 奉 咸 豐 五 年 (1855), 由 鄉 紳 黃 克 昌 劉 維 翰 劉 嵩 山 等 倡 議 開 設 中 元 35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1895) 農 曆 六 月 十 六 日, 廟 宇 被 日 軍 所 燒 毀 因 此 在 明 治 三 十 一 年 (1898), 由 經 理 人 林 學 源 劉 仕 樑 劉 仕 確 陳 貴 進 林 文 勝 劉 仁 超 徐 宏 春 劉 朝 品 姜 紹 清 劉 仕 祥 等 奔 走 努 力 下 重 建 次 年 (1899) 有 鄉 紳 劉 如 棟 彭 殿 華 林 學 源 劉 仕 確 鄭 獻 瑞 等, 與 鄉 里 集 資, 成 立 贊 元 社, 生 放 利 息, 以 應 中 元 之 需, 乃 復 興 中 元 之 盛 況 也 36 此 外 神 明 會 這 種 民 間 專 門 為 祭 祀 神 明 而 設 立 的 宗 教 團 體, 其 成 立 與 移 33 陳 其 南, 台 灣 的 傳 統 中 國 社 會,( 台 北 : 允 晨 出 版 社,1991)p.117 34 莊 興 惠 邱 秀 珠 編, 廣 福 宮 簡 介,( 新 竹 : 芎 林 鄉 廣 福 宮 管 理 委 員 會,2006),p.3 35 莊 興 惠 總 編 輯, 芎 林 鄉 治,( 芎 林 鄉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407 36 鄭 寶 珍, 日 治 時 期 客 家 地 區 鸞 堂 發 展 : 以 新 竹 九 芎 林 飛 鳳 山 代 勸 堂 為 例 ( 桃 園 : 中 央 大 學 客 家 社 會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2008)p.22 莊 興 惠 總 編 輯, 芎 林 鄉 治,( 芎 林 鄉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87 20

墾 時 期 的 聚 落 與 村 莊 有 相 當 密 切 的 關 係 通 常 當 村 莊 拓 墾 有 成 後, 村 民 往 往 就 其 村 莊 寺 廟 所 祀 主 神 之 名 義 成 立 神 明 會 37 地 方 精 英 通 常 藉 由 主 持 或 菜 與 地 方 祭 祀 的 活 動, 強 化 其 地 位 學 者 曾 指 出 : 不 同 類 的 地 方 精 英, 無 論 是 個 人 或 家 族 會 在 地 方 中 運 用 策 略 (Strategies) 來 建 構 其 支 配 模 式 (patterns of dominance) 在 各 種 不 同 的 策 略 中, 支 持 地 方 寺 廟 為 地 方 精 英 選 擇 的 重 要 方 式 之 一 38 根 據 芎 林 鄉 志 所 載 : 神 明 會 名 稱 祭 祀 主 神 設 立 年 代 祭 祀 地 點 原 管 理 人 現 任 管 理 人 復 興 嘗 福 德 正 神 咸 豐 十 一 年 芎 林 福 德 爺 劉 仁 杰 劉 世 文 (1861) 福 德 祀 福 德 正 神 同 治 元 年 伯 公 廟 劉 仁 杰 劉 煥 麟 (1862) 春 和 祀 上 元 天 官 同 治 八 年 芎 林 廣 福 宮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69) 元 昌 祀 北 帝 爺 光 緒 元 年 當 空 時 請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75) 顯 湄 祀 天 上 聖 母 光 緒 元 年 芎 林 廣 福 宮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75) 應 善 祀 萬 善 爺 光 緒 二 年 芎 林 石 壁 潭 萬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76) 善 爺 廟 福 隆 祀 萬 善 爺 光 緒 三 年 芎 林 柵 門 口 萬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77) 善 爺 廟 昌 盛 祀 三 山 國 王 光 緒 四 年 芎 林 廣 福 宮 劉 仁 杰 37 周 宗 賢, 台 灣 民 間 組 織,( 台 北 : 幼 獅 文 化 事 業 公 司,1986),p.1 38 康 豹, 日 治 時 期 新 庄 地 方 菁 英 與 地 藏 庵 的 發 展, 北 縣 文 化, 第 64 期,(2000),pp.83-100 21

(1878) 成 福 祀 萬 善 爺 光 緒 四 年 芎 林 柵 門 口 萬 劉 仁 杰 劉 世 湧 (1878) 善 爺 廟 讚 元 社 慶 讚 中 原 光 緒 十 二 年 芎 林 廣 福 宮 林 德 業 林 煥 坤 (1886) 聖 母 祀 媽 祖 光 緒 九 年 劉 仁 添 (1883) 褒 忠 祀 義 民 爺 光 緒 九 年 枋 寮 義 民 爺 魏 慶 雲 鄭 新 全 (1883) 資 料 來 源 : 莊 興 惠 編, 芎 林 鄉 志,( 新 竹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p.395~397 可 知 不 但 可 看 出 以 劉 氏 族 人 積 極 參 與 芎 林 地 區 的 神 明 會 組 織, 且 對 神 明 會 組 織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影 響 力 (3) 文 教 發 展 : 九 芎 林 地 區 在 是 竹 塹 城 外 文 風 最 盛 的 地 方, 也 可 是 說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一 帶 的 文 教 中 心 剖 析 其 成 因, 應 可 由 九 芎 林 之 開 發 說 起 根 據 劉 氏 族 譜 記 載 : 承 住 桃 花 村 尖 山 下, 書 香 繼 世, 儒 素 有 風 然 知 諸 子 有 為, 不 甘 株 守, 舉 家 冒 險 航 臺, 卜 居 淡 水 廳 竹 塹 城 南 ; 內 則 課 子 策 謀 業 務, 外 則 於 城 中 周 氏, 及 上 下 員 山, 設 帳 授 徒, 以 資 世 用 可 知 劉 承 豪 家 族 世 代 皆 有 文 風, 在 這 樣 的 背 景 下, 九 芎 林 地 區 在 當 時 不 僅 是 土 地 拓 墾 及 商 業 中 心, 亦 是 竹 塹 城 外 重 要 文 教 中 心, 文 風 鼎 盛 每 村 皆 有 蒙 館 達 二 三 十 所, 39 書 房 數 亦 有 十 所 之 多, 遍 佈 各 庄 40 至 光 緒 二 39 新 竹 縣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新 竹 文 獻 會 通 訊, 第 零 壹 壹 號,1954.02.28,p.6 22

年 (1876), 得 劉 仕 樑 林 學 源 彭 殿 華 鄧 兆 熊 邱 學 德 等 獻 款 捐 地, 創 建 廟 宇 定 名 為 文 林 閣, 取 其 人 文 蔚 起, 多 士 如 林 之 義 41 3. 宗 族 組 織 台 灣 社 會 在 清 代 的 社 會 組 織 可 以 分 成 以 血 緣 關 係 為 主 的 祠 堂 組 織, 及 由 地 緣 關 係 奠 定 的 村 廟 組 織 而 漢 人 的 宗 族 組 織 是 建 立 在 血 緣 關 係 之 上 的, 其 中 宗 祠 的 則 是 宗 族 得 以 凝 聚 及 團 結 的 要 素, 除 了 祭 祀 祖 先 的 功 用 外, 亦 帶 有 自 力 維 持 治 安 抵 抗 外 笛 平 解 糾 紛 濟 貧 寒 救 孤 寡 設 贖 教 子 弟 資 助 獎 勵 科 舉 等 功 能 42 宗 族 是 不 能 移 植 的 (Crissman,1967:194), 這 是 科 立 斯 曼 對 華 僑 社 會 研 究 的 結 論 但 陳 其 男 先 生 認 為 在 台 灣 的 漢 人 移 民 在 台 灣 重 建 其 宗 族 組 織 的 過 程, 再 再 顯 示 出 他 們 將 台 灣 當 作 永 久 故 鄉 的 決 定, 不 像 南 洋 華 僑 始 終 抱 持 落 葉 歸 根 的 想 法 在 台 灣 的 漢 人 社 會 到 了 晚 期, 許 多 移 民 是 帶 著 公 媽 牌 渡 海 而 來 當 有 足 夠 的 宗 族 成 員 後, 他 們 便 有 機 會 在 台 灣 重 新 建 立 一 個 與 祖 籍 宗 族 類 似 的 組 織 因 此 在 中 法 戰 爭 後, 當 台 灣 與 大 陸 間 的 交 通 越 趨 困 難, 台 灣 祭 祀 公 業 便 大 量 增 加, 此 可 做 為 台 灣 漢 人 土 著 化 速 度 加 快 的 現 象 也 可 以 說 是 台 灣 漢 人 社 會 已 從 移 民 社 會 轉 變 為 典 型 的 土 著 社 會 43 戴 炎 輝 將 台 灣 的 祭 祀 公 業 組 成 分 為 : 鬮 分 字 44 祭 祀 團 體 與 合 約 字 45 祭 祀 團 體 鬮 分 字 的 宗 族 團 體, 是 以 血 緣 關 係 所 組 成 以 某 位 特 定 來 台 的 祖 先, 的 所 有 男 性 後 代 為 主, 在 鬮 分 財 產 時 抽 出 一 部 份 充 當 祭 祀 公 業 其 中 這 位 特 定 的 祖 先 通 常 即 為 開 台 祖, 而 這 種 鬮 分 字 祭 祀 公 業 所 組 成 40 新 竹 廳 編, 新 竹 廳 報, 第 百 五 號,1903.06.25,p.171 41 文 林 閣 一 百 週 年 廟 慶 紀 念 冊,( 財 團 法 人 文 林 閣 獎 學 財 團 恭 印 ),1976,p.9-10 劉 名 揚, 客 家 大 埔 劉 派 ( 劉 承 豪 ) 與 新 竹 內 山 之 開 發,( 新 竹, 行 政 院 客 委 會,),p.34 文 林 閣 對 42 戴 炎 輝, 中 國 法 制 史,( 台 北 : 三 民 書 局,1966),p.193 43 陳 其 男, 家 族 與 社 會 : 台 灣 與 社 會 研 究 的 基 礎 理 念,( 台 北 : 聯 經,1988),p.86 44 鬮 分 字 為 鬮 分 家 產 時 抽 出 一 部 份 來 做 祭 祀 公 業, 鬮 分 時 對 家 族 有 份 的 人 全 部 為 派 下, 而 其 派 下 權 的 份 量 則 照 其 家 產 應 分 額 來 分 配 45 合 約 字 為 來 自 同 一 祖 籍 地 的 墾 民 以 契 約 方 式 共 同 湊 錢 而 購 置 田 產, 派 下 人 僅 限 於 出 錢 的 族 人 23

的 宗 族 稱 為 開 臺 祖 宗 族, 其 祭 祀 對 象 通 常 是 以 第 一 位 開 臺 祖 或 其 後 代 46 本 文 所 探 討 的 劉 承 豪 家 族, 即 屬 於 此 類 不 論 什 麼 原 因 來 台 後 的 劉 承 豪 家 族, 只 有 劉 承 豪 結 婚 並 留 有 後 代 是 事 實 依 照 劉 家 留 下 的 幾 張 鬮 書 可 以 一 覽 其 家 族 鬮 分 的 演 變 及 家 族 發 展 的 狀 況 根 據 道 光 四 年 九 月 的 鬮 書 : 再 批 明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三 大 房 分 管 各 立 鬮 書 壹 紙 又 嘉 慶 貳 十 貳 年 石 壆 內 浮 復 三 大 房 分 鬮 各 立 鬮 書 壹 紙 共 貳 紙 存 乾 隆 五 十 五 年, 劉 承 豪 死 後, 由 於 其 弟 承 英 承 燕 未 有 子 嗣, 因 此 當 時 的 鬮 分 均 由 劉 承 豪 的 三 個 兒 子 繼 承 依 據 民 間 習 俗 可 知, 應 該 是 先 將 儒 俊 公 嘗 分 出, 長 房 抽 出 一 份 後, 再 由 劉 承 豪 的 三 個 兒 子 均 分 雖 然 文 件 已 經 損 壞, 無 法 得 知 當 時 分 配 的 實 際 範 圍, 但 由 後 來 劉 里 益 擔 任 九 芎 林 庄 的 首 任 隘 首, 加 上 由 長 房 負 責 儒 俊 公 嘗 可 以 推 測, 當 時 劉 家 的 發 展 應 該 仍 有 劉 里 益 的 主 導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分 家 狀 況 除 了 家 族 人 員 的 衰 亡 外, 自 然 外 力 也 是 一 大 因 素 在 道 光 四 年 的 鬮 書 中 提 到 : 因 徐 憲 丈 量 玖 甲 零 歸 屯 嗣 因 被 洪 水 沖 崩 又 經 袁 憲 復 丈 缺 額 實 存 有 田 五 甲 零 如 前 文 所 提, 受 到 洪 水 的 破 壞, 是 造 成 劉 承 豪 後 代 於 道 光 四 年 再 次 分 家 的 主 因 在 這 此 的 鬮 分 中 可 知 其 先 將 儒 俊 公 嘗 分 出 陸 分 四 厘 四 毫 八 絲, 載 囤 租 壹 拾 貳 石 後, 又 抽 出 長 房 也 就 是 當 時 的 嫡 孫 劉 里 益 後 代 星 亮 一 份, 將 剩 餘 的 田 四 甲 分 八 分 成 三 大 股 第 一 股 由 貳 房 廣 亮 鬮 得, 第 二 股 由 長 房 星 亮 鬮 得, 第 三 股 由 三 房 請 益 鬮 得 藉 由 這 次 的 鬮 分 不 但 可 以 瞭 解 首 次 鬮 分 的 狀 況, 鬮 分 後 每 股 即 自 行 管 理 道 光 元 年, 劉 廣 亮 即 將 其 所 鬮 得 的 土 地, 在 三 大 房 星 亮 長 亮, 及 母 親 曾 氏 的 見 證 下, 割 出 兩 份 賣 給 姜 秀 鑾 及 珠 福 又 如 咸 豐 元 年 劉 長 亮 死 46 陳 其 男, 家 族 與 社 會 : 台 灣 與 社 會 研 究 的 基 礎 理 念,( 台 北 : 聯 經,1988),p.87 24

47 後, 其 後 三 房 天 寶 天 來 及 嫡 孫 仕 麟, 在 大 房 星 亮 貞 亮, 貳 房 廣 亮 的 見 證 下, 又 將 三 房 中 田 一 甲 六 分, 分 成 富 貴 春 三 分, 各 田 五 分 三 厘 三 絲, 配 納 屯 租 粟 六 石 正 其 中 仕 麟 拈 得 富 字 號, 天 來 拈 得 貴 字 號 天 寶 拈 得 春 字 號 漢 人 宗 族 對 每 個 成 員 的 權 利 義 務 更 不 相 同, 對 鬮 分 字 的 祭 祀 團 體 而 言, 照 房 份 是 相 當 普 遍 的 一 種 方 式 但 這 種 照 房 份 的 分 配 方 式 要 以 族 譜 為 基 礎, 對 族 譜 有 相 當 清 楚 的 概 念 根 據 現 存 的 鬮 書 可 知, 劉 承 豪 死 後, 其 子 里 益 請 益 伯 益 等, 運 用 鬮 分 字 的 分 配 方 式, 將 家 族 的 財 產 先 抽 出 一 份 作 為 祭 祀 的 儒 俊 公 嘗, 再 由 嫡 長 子 多 出 一 份, 除 後 再 將 三 者 平 分 其 後 三 家 也 更 自 依 家 庭 狀 況 進 行 鬮 分 其 中 里 益 應 仍 為 劉 氏 家 族 當 時 的 大 家 長 而 鬮 分 後 的 三 大 房, 彼 此 間 仍 存 在 相 當 的 連 繫 關 係, 如 道 光 元 年 劉 廣 亮 將 土 地 賣 給 姜 秀 巒 及 珠 福, 買 賣 仍 要 先 詢 問 親 族 內 有 無 承 購 意 願 後, 在 大 房 代 表 星 亮 三 房 代 表 長 亮 的 見 證 下, 方 能 將 土 地 轉 賣 從 這 幾 次 的 鬮 分 可 知,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土 著 化 在 幾 次 的 鬮 分 中 已 然 形 成 其 宗 族 的 形 成, 也 在 幾 次 的 鬮 分 中, 更 加 穩 固 但 是, 這 是 否 代 表 其 與 大 陸 聯 繫 完 全 斷 絕? 此 後 依 劉 氏 家 族 只 以 劉 承 豪 的 父 親 劉 儒 俊 為 開 臺 祖, 不 顧 在 大 陸 的 源 頭 呢? 根 據 劉 氏 族 譜 及 劉 氏 宗 親 會 的 紀 錄, 劉 家 在 台 落 地 生 根 後 仍 多 次 前 往 大 陸 祭 祖 如 劉 氏 祖 譜 所 載 : 立 施 山 場 竹 木 定 界 字 人 可 傳 可 富 公 敬 益 公 諸 公 陽 公 子 孫 等 先 年 承 祖 父 遺 下 有 桃 花 村 下 湖 角 西 湖 堂 屋 背 龍 一 代, 上 至 未 埕 頭 為 界 下 至 伯 公 廟 前 崁 眉 埋 石 為 界 屋 後 左 至 紫 凌 樹 埋 石 界, 右 至 田 面 大 陸 為 界, 及 舊 石 界 為 界 經 眾 房 人 等 面 踏 分 明 交 作 八 世 祖 安 溪 公 祠 堂, 風 圍 日 後 界 內 竹 木 祖 孫 人 等, 永 不 能 砍 伐, 如 有 砍 伐 弩 獲 從 重 議 罰, 絕 不 寬 恕 立 碑 證 字 豎 於 荷 樹 凹 以 垂 永 遠 為 照 即 日 批 明 立 碑 記 字 界 內 所 有 分 約 賣 買 字 契, 作 為 故 紙, 日 後 不 得 照 用 生 端 批 照 在 批 明 貢 生 如 棟 廩 生 耀 藜 備 資 贖 回 出 典 逾 限 祖 堂 背 樹 山 一 所, 永 歸 公 有 為 歲 時 祭 祀 香 燈 等 47 又 名 瓊 寶 瓊 來 25

費, 暨 保 全 龍 脉 維 護 環 境 再 批 照 明 屋 背 和 分 下 之 竹 木 現 人 使 用 外, 日 後 子 孫 不 能 砍 伐, 永 久 歸 公 又 批 照 48 49 光 緒 十 三 年 (1887), 由 貢 生 劉 仕 樑 與 秀 才 劉 仁 壽 回 祖 地 廣 東 省 大 埔 縣 桃 花 村 祭 祖, 同 時 帶 回 手 抄 族 譜 並 贖 回 祖 堂 背 公 業, 當 作 後 來 的 祭 祖 基 金 可 知 當 時 劉 氏 家 族 與 大 陸 祖 籍 關 係 之 密 切 4. 社 群 關 係 : 閩 粵 移 民 渡 海 來 台 之 初, 大 多 缺 乏 血 緣 紐 帶 作 為 聚 落 組 成 的 條 件, 通 常 是 採 取 祖 籍 居 地 的 關 係, 依 附 於 來 自 相 同 祖 籍 同 姓 或 異 姓 的 村 落, 同 鄉 的 移 民 遷 到 同 鄉 所 居 住 的 地 方, 與 同 鄉 的 移 民 共 同 組 成 地 緣 聚 落 50 芎 林 地 區 鄉 內 居 民 百 分 之 九 十 五 為 客 家 籍, 51 其 大 都 來 自 廣 東 原 鄉 包 括 潮 州 府 的 大 埔 饒 平 揭 揚 縣, 嘉 應 州 的 鎮 平 長 樂 以 及 惠 州 府 的 陸 豐 等 縣 姓 氏 以 劉 黃 陳 林 張 彭 等 居 多 52 其 中, 劉 氏 家 族 是 第 一 大 姓 除 了 劉 承 豪 家 族 開 墾 九 芎 林 地 區 外, 尚 有 劉 朝 珍 劉 萬 成 開 墾 石 壁 潭 山 豬 湖, 以 及 劉 傳 老 所 開 墾 的 紙 寮 窩 等 甚 至 於 紙 寮 窩 此 地 形 成 單 一 的 劉 姓 聚 落, 其 對 芎 林 地 區 的 影 響 不 言 可 喻 劉 姓 族 人 之 所 以 在 此 聚 集, 劉 承 豪 在 此 地 開 墾 必 然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關 係, 同 為 粵 籍 劉 姓 族 人, 劉 承 豪 家 族 在 此 地 的 勢 力 與 影 響, 對 後 來 的 粵 籍 劉 姓 族 人 而 言, 不 外 是 另 一 種 保 障 與 支 持 劉 承 豪 的 夥 伴 姜 勝 智, 今 雖 無 直 接 證 據 可 證 明 其 為 何 時 與 劉 承 豪 家 族 有 直 接 關 係, 但 倆 家 最 早 可 能 在 紅 毛 城 等 地 接 觸, 因 姜 勝 智 家 族 來 台 後 先 落 腳 於 紅 毛 城 地 區, 劉 承 豪 家 族 亦 曾 於 紅 毛 城 地 區 停 留, 其 父 劉 儒 俊 甚 至 曾 授 課 於 此 地 周 家, 可 見 倆 家 與 此 地 淵 源 甚 深, 很 有 可 能 在 此 地 留 下 合 作 的 基 礎 劉 承 豪 在 芎 林 地 區 開 墾 後, 可 能 受 到 資 金 原 住 民 政 府 等 多 重 48 三 房 請 益 後 代, 字 如 棟 49 大 房 里 益 後 代, 字 耀 藜 50 莊 吉 發, 篳 路 藍 縷 : 從 檔 案 資 料 看 清 代 臺 灣 粵 籍 客 民 的 拓 墾 過 程 與 社 區 發 展, 客 家 文 化 學 術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台 北 : 行 政 院 客 委 會,2002),p.268 51 曾 喜 城, 台 灣 客 家 文 化 研 究 ( 台 北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台 灣 分 館,1997),p.39 52 莊 興 惠 總 編 輯, 芎 林 鄉 治,( 芎 林 鄉 : 芎 林 鄉 公 所,2004),p.599 26

勢 力 的 影 響, 轉 而 與 姜 勝 智 共 同 合 作 開 發, 但 隨 著 拓 墾 事 業 的 擴 大, 劉 家 與 姜 家 轉 而 變 成 亦 敵 亦 友 的 競 爭 關 係, 姜 家 甚 至 多 次 購 買 劉 家 後 代 的 土 地, 擴 充 其 勢 力 直 至 姜 家 重 心 轉 往 北 埔 為 止, 倆 家 的 競 爭 關 係 才 漸 漸 結 束 根 據 劉 氏 祖 譜 記 載, 劉 承 豪 在 開 發 的 過 程 中, 多 次 與 六 張 犛 林 先 坤 家 族 及 樹 杞 林 彭 源 盛 家 族 合 作, 檢 視 其 開 墾 時 間 及 劉 承 豪 開 發 先 後 順 序, 不 難 發 現 兩 者 皆 有 相 當 高 的 重 疊 之 處 此 外 根 據 劉 氏 族 人 所 遺 留 之 台 灣 民 主 國 餉 單 中 可 發 現, 劉 氏 族 人 不 但 在 政 治 事 務 上 不 缺 席, 與 當 時 的 黃 家 亦 有 相 當 程 度 的 合 作 關 係, 方 才 聯 合 族 人 共 同 對 抗 來 台 日 人, 此 舉 也 造 成 日 後 芎 林 公 館 地 區 被 日 軍 報 復 式 放 火 燒 毀 劉 承 豪 家 族 藉 由 與 同 姓 或 同 籍 間 的 合 作, 推 展 他 的 土 地 拓 墾, 奠 定 其 家 族 的 影 響 力, 強 化 他 在 地 方 上 的 地 位 此 外 亦 利 用 與 其 他 領 導 家 族 間 的 接 觸 合 作, 更 加 鞏 固 其 對 地 方 事 務 的 領 導 權 限 四 結 論 乾 隆 五 十 年 九 芎 林 地 區 開 發 以 後, 隨 著 土 地 拓 墾 及 水 利 設 施 的 開 鑿, 漸 漸 進 入 水 田 化, 經 濟 亦 趨 繁 榮, 先 後 設 置 私 塾 學 墊 等 的 完 成, 人 口 的 增 加, 使 得 移 墾 社 會 轉 型 為 文 治 社 會 的 因 素 越 來 越 成 熟 此 後 又 經 由 科 舉 方 式 或 捐 納 軍 功 等 形 成 的 仕 紳, 廣 泛 參 與 了 地 方 上 非 民 間 正 式 組 織, 建 廟 修 橋 鋪 路 義 倉 義 渡 等, 擴 大 了 他 們 的 社 經 網 絡, 以 與 官 方 建 立 良 好 關 係, 累 積 更 多 的 政 治 資 源, 成 為 社 會 中 的 權 力 份 子, 取 代 過 去 豪 強 之 士 的 領 導 地 位, 使 得 芎 林 地 區 及 劉 氏 家 族 由 移 墾 社 會 的 世 俗 化, 進 入 文 制 化 的 階 段 53 劉 承 豪 家 族 自 乾 隆 十 九 年 (1754) 渡 台 後, 經 歷 了 一 段 遷 徙 期 後, 將 53 張 德 南, 淡 水 廳 築 成 時 期 的 文 治 社 會 27

其 發 展 中 心 放 在 九 芎 林 地 區, 並 以 九 芎 林 地 區 為 中 心, 像 樹 杞 林 鹹 菜 甕 洞 洞 新 埔 等 地 區 發 展 藉 由 其 所 拓 墾 的 土 地 資 源 累 積 財 富, 再 由 其 所 建 立 的 社 會 網 絡, 強 化 對 芎 林 地 區 的 影 響 力 此 外 透 過 地 方 事 務 的 參 與 與 資 源 的 掌 握, 快 速 累 積 其 家 族 勢 力, 並 透 過 與 其 他 家 族 間 的 競 合 關 係, 奠 定 其 芎 林 地 區 的 領 導 地 位 但 也 因 異 姓 家 族 間 的 角 力 劉 氏 族 人 間 的 彼 此 的 競 爭 人 丁 遲 遲 無 法 興 旺 等 問 題, 使 得 其 發 展 侷 限 漸 漸 局 限 於 九 芎 林, 隨 著 九 芎 林 的 興 盛 而 昌 盛 ; 亦 隨 著 九 芎 林 地 區 的 轉 變 而 式 微 總 體 而 言, 劉 承 豪 家 族 在 九 芎 林 地 區 及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的 開 發, 不 但 有 不 可 抹 滅 的 影 響 力 其 家 族 的 發 展 過 程 與 其 他 重 要 家 族 有 其 相 通 性 亦 各 有 其 特 殊 性, 其 中 劉 承 豪 家 族 發 展 的 特 性, 形 成 日 後 芎 林 地 區 發 展 的 特 殊 模 式 本 文 對 芎 林 劉 承 豪 家 族 的 開 發 僅 做 初 步 探 究, 其 在 與 姜 氏 家 族 的 關 係 以 及 對 其 他 地 方 的 影 響, 尚 值 得 近 一 步 深 入 研 究 參 考 書 目 : 壹 史 料 與 檔 案 : ( 一 ) 族 譜 劉 輝 清 編 1961 劉 氏 家 譜 芎 林 : 劉 輝 清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 編 1972 彭 城 劉 氏 族 譜 芎 林 : 廣 傳 公 派 下 第 六 房 第 一 五 八 代 祖 譜 增 修 委 員 會 劉 明 雙 彙 編 1983 劉 氏 大 宗 譜 中 壢 : 中 壢 劉 氏 宗 親 委 員 會 姜 坤 賢 編 28

1988 姜 勝 智 公 派 下 祖 譜 劉 百 忠 編 輯 1999 揭 陽 劉 氏 族 譜 台 中 市 : 劉 百 忠 ( 私 人 出 版 ) 劉 邦 武 彙 編 2000 劉 氏 家 譜 芎 林 : 劉 阿 別 祭 祀 公 業 ( 二 ) 古 文 書 乾 隆 五 十 年 墾 單,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道 光 元 年 林 慶 頂 契 書,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道 光 四 年 星 亮 請 益 廣 亮 鬮 書,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台 灣 民 主 國 餉 單, 劉 世 偉 先 生 提 供 ( 三 ) 手 稿 益 泰 嘗, 明 治 三 十 八 年 (1905), 無 頁 碼, 手 稿, 作 者 不 詳, 劉 邦 武 先 生 提 供 承 英 承 燕 公 修 坟 費 用 簿, 昭 和 十 三 年 (1938), 無 頁 碼, 手 稿, 作 者 不 詳, 劉 邦 武 先 生 提 供 承 英 承 燕 公 修 坟 裔 孫 者 獻 金 氏 名, 昭 和 十 三 年 (1938), 無 頁 碼, 手 稿, 作 者 不 詳, 劉 邦 武 先 生 提 供 築 祖 堂 收 支 一 覽 表, 無 年 代, 無 頁 碼, 手 稿, 作 者 不 詳, 劉 邦 武 先 生 提 供 ( 四 ) 檔 案 淡 新 檔 案, 未 刊 藏 於 台 大 特 藏 組 臨 時 台 灣 土 地 調 查 局 1901 新 竹 廳 九 芎 林 土 地 申 告 書, 藏 於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學 研 究 所 圖 書 館 國 史 館 台 灣 文 獻 館 典 藏 文 物 1895 台 灣 總 督 府 檔 案, 藏 於 國 史 館 台 灣 文 獻 館 29

( 五 ) 碑 文 廣 福 宮 : 奉 憲 示 禁 碑, 同 治 六 年 (1867) 九 芎 林 義 渡 碑, 光 緒 二 十 年 (1894) 義 渡 碑, 大 正 四 年 (1915) 飛 鳳 山 : 飛 鳳 山 開 路 紀 念 碑, 昭 和 二 年 (1927) 感 應 橋 記 碑,1957 代 勸 堂 : 飛 鳳 山 碑, 明 治 三 十 六 年 (1903) 樂 善 碑 ( 年 代 不 詳 ) 文 林 閣 : 創 建 文 林 閣 碑, 光 緒 二 年 (1876) 積 德 橋 碑, 明 治 四 十 年 (1907) 文 林 閣 改 築 捐 題 碑, 昭 和 十 二 年 (1937) ( 六 ) 方 志 其 他 畢 慶 昌 等 1958 新 竹 新 志 台 北 市 : 台 灣 書 店 郁 永 河 1959 裨 海 紀 遊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林 百 川 林 學 源 1960 樹 杞 林 志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周 鍾 瑄 1962 諸 羅 縣 志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2 新 竹 縣 采 訪 冊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2 新 竹 縣 制 度 考 台 北 : 臺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3 清 代 台 灣 大 租 調 查 書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30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4 清 高 宗 實 錄 選 集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6 台 灣 之 河 川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6 台 灣 之 河 谷 地 形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7 台 灣 之 自 然 災 害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經 濟 研 究 室 編 1967 台 灣 水 災 之 研 究 台 北 : 台 灣 銀 行 台 灣 省 文 獻 會 編 1975 台 灣 使 槎 錄 等 九 篇 南 投 : 省 文 獻 會 黃 旺 成 主 修 1976 台 灣 省 新 竹 縣 志 新 竹 : 新 竹 市 政 府 王 世 慶 編 1977 台 灣 公 私 藏 古 文 書 彙 編 台 北 : 環 球 陳 培 桂 1977 淡 水 廳 志 南 投 : 省 文 獻 會 台 灣 省 文 獻 會 編 1978 日 本 據 台 初 期 重 要 檔 案 南 投 縣 : 省 文 獻 會 台 灣 省 文 獻 會 編 1993 新 竹 縣 志 初 稿 新 竹 縣 制 度 考 南 投 : 省 文 獻 會 新 竹 市 立 文 化 中 心 編 1998 竹 塹 古 文 書 新 竹 : 新 竹 市 立 文 化 中 心 台 灣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2000 北 部 地 區 古 文 書 專 輯 南 投 : 省 文 獻 會 31

台 灣 省 文 獻 會 編 2000 北 部 地 區 古 文 書 專 輯 南 投 : 省 文 獻 會 台 灣 史 料 集 成 編 輯 委 員 會 編 2005 諸 羅 縣 志 台 北 市 : 文 建 會 貳 專 書 : 新 竹 縣 文 獻 委 員 會 編 1954 新 竹 文 獻 會 通 訊 新 竹 縣 : 新 竹 縣 文 獻 會 胡 振 洲 1977 聚 落 地 理 學 台 北 市 : 三 民 曹 永 和 1979 台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台 北 市 : 聯 經 楊 緒 賢 1979 台 灣 區 姓 氏 堂 號 考 南 投 市 : 省 文 獻 會 戴 炎 輝 1979 清 代 台 灣 之 鄉 治 台 北 市 : 聯 經 陳 紹 馨 1979 台 灣 的 人 口 變 遷 與 社 會 變 遷 台 北 市 : 聯 經 洪 敏 麟 1980 台 灣 地 名 沿 革 ( 第 二 冊 ) 上 台 中 市 : 省 文 獻 會 蔡 志 展 1980 清 代 台 灣 水 利 之 研 究 台 中 市 : 昇 朝 洪 敏 麟 1984 台 灣 舊 地 名 之 沿 革 南 投 市 :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司 馬 嘯 青 32

1987 台 灣 五 大 家 族 台 北 市 : 自 立 晚 報 社 文 化 出 版 部 施 添 福 1987 清 代 在 台 漢 人 的 祖 籍 分 佈 和 原 鄉 生 活 方 式 台 北 市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學 系 尹 章 義 1989 台 灣 開 發 史 台 北 市 : 聯 經 陳 運 棟 1989 台 灣 的 客 家 人 台 北 市 : 台 原 出 版 陳 其 南 1990 家 族 與 社 會 -- 台 灣 與 中 國 社 會 研 究 的 基 礎 理 念 台 北 市 : 聯 經 許 雪 姬 1990 龍 井 林 家 的 歷 史 台 北 市 : 中 央 研 究 院 近 代 史 研 究 所 彭 一 剛 1991 村 鎮 聚 落 的 景 觀 分 析 台 北 市 ; 地 景 陳 亦 榮 1991 清 代 漢 人 在 台 灣 地 區 遷 移 之 研 究 台 北 市 ; 東 吳 大 學 費 孝 通 1993 鄉 土 中 國 與 鄉 土 重 建 台 北 市 : 風 雲 莊 英 章 1994 家 族 與 婚 姻 台 灣 北 部 兩 個 閩 客 村 落 之 研 究 台 北 市 : 中 央 研 究 院 民 族 所 黃 朝 進 1995 清 代 新 竹 地 區 的 家 族 與 地 域 社 會 : 以 鄭 林 兩 家 為 中 心 台 北 縣 : 國 史 館 花 松 村 1996 台 灣 鄉 土 全 誌 ( 第 三 四 冊 ) 台 北 市 : 中 一 33

林 滿 紅 1997 茶 糖 樟 腦 業 與 臺 灣 之 社 會 經 濟 變 遷 1860~1895 台 北 市 : 聯 經 陳 正 祥 1997 台 灣 地 誌 台 北 市 : 南 天 吳 學 明 1998 頭 前 溪 中 上 游 開 墾 史 暨 史 料 彙 編 新 竹 縣 : 新 竹 縣 立 文 化 中 心 李 曉 峰 張 炎 憲 戴 寶 村 編 1999 台 灣 史 論 文 精 選 台 北 市 : 玉 山 蔡 志 展 1999 明 清 台 灣 水 利 開 發 研 究 南 投 市 :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潘 國 正 等 1999 頭 前 溪 的 記 憶 台 北 市 : 時 報 文 化 陳 板 1999 水 與 竹 塹 新 竹 市 : 新 竹 市 文 化 出 版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2000 台 灣 地 區 水 資 源 史 南 投 市 : 省 文 獻 會 吳 育 臻 2000 大 隘 地 區 聚 落 與 生 活 方 式 的 變 遷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吳 學 明 2000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上 )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吳 學 明 2000 金 廣 福 墾 隘 研 究 ( 下 )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吳 育 臻 2000 大 隘 地 區 聚 落 與 生 活 方 式 的 變 遷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蔡 宇 元 34

2000 清 末 北 埔 地 區 客 家 聚 落 之 構 成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張 婉 如 等 2000 關 西 上 南 片 羅 姓 村 的 形 成 與 發 展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吳 明 忠 沈 維 淇 撰 稿 2000 ㄔ 九 讚 頭 新 竹 縣 橫 山 鄉 : 新 竹 縣 九 讚 頭 文 化 協 會 曹 永 和 2000 台 灣 早 期 歷 史 研 究 續 集 台 北 市 : 聯 經 施 添 福 2001 清 代 台 灣 的 地 域 社 會 竹 塹 地 區 的 歷 史 地 理 研 究 新 竹 縣 : 竹 縣 文 化 局 鍾 肇 政 劉 還 月 ( 主 編 ) 2001 台 灣 客 家 族 群 史 移 墾 篇 上 南 投 縣 : 台 灣 省 文 獻 委 員 會 李 昭 容 2002 鹿 港 丁 家 之 研 究 鹿 港 鎮 : 左 羊 出 版 社 李 欽 賢 2002 台 灣 的 古 地 圖 -- 日 治 時 期 台 北 市 : 遠 足 徐 仁 修 2003 家 在 九 芎 林 台 北 市 : 遠 流 劉 名 揚 2003 客 家 大 埔 劉 派 ( 劉 承 豪 ) 與 新 竹 內 山 之 開 發 台 北 市 : 行 政 院 客 委 會 莊 興 惠 編 2004 芎 林 鄉 志 新 竹 縣 : 芎 林 鄉 公 所 陳 秋 坤 洪 麗 完 編 2005 契 約 文 書 與 社 會 生 活 (1600-1900) 台 北 市 : 中 研 院 台 灣 史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35

吳 學 明 2007 地 方 菁 英 與 地 域 社 會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 竹 縣 文 化 局 參 期 刊 論 文 芮 逸 夫 1969 中 國 家 制 的 演 變 中 華 民 族 及 其 文 化 論 稿 黃 厚 源 1973 楊 梅 鎮 的 城 鄉 景 觀 台 灣 文 獻 24:2,pp.1~9 黃 厚 源 1977 楊 梅 鎮 寺 廟 查 訪 台 灣 文 獻 28:4 pp.120~128 盛 清 沂, 1980 新 竹 桃 園 苗 栗 三 縣 地 區 開 墾 史 ( 上 ), 台 灣 文 獻, 31:4 pp.154~176 盛 清 沂 1981 新 竹 桃 園 苗 栗 三 縣 地 區 開 墾 史 ( 下 ), 台 灣 文 獻, 32:1 pp.136~157 張 炎 憲 1986 台 灣 新 竹 鄭 氏 家 族 的 發 展 型 態, 中 國 海 洋 使 發 展 論 文 集 ( 二 ) 蔡 淵 洯 1987 清 代 台 灣 的 望 族 ⴭ 新 竹 北 郭 園 鄭 家, 第 三 屆 亞 洲 族 譜 學 術 研 討 會 會 議 記 錄 奚 淞 李 修 璋 江 慧 君 1989 桃 園 地 區 台 地 上 千 塘 之 鄉 的 墾 殖, 漢 聲 雜 誌,23 pp.76~87 陳 憲 明 1992 一 個 珊 瑚 礁 漁 村 的 生 態 : 澎 湖 鳥 嶼 的 研 究, 師 大 地 理 研 究 36

報 告 18,( 臺 北 :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p.109~158 陳 板 1995 土 牛 溝 和 楊 梅 文 化 之 夢 竹 塹 文 獻, 試 刊 號 pp.52~83 吳 學 明 1995 清 代 一 個 務 實 拓 墾 家 族 的 研 究 以 新 竹 姜 朝 鳳 家 族 為 例 台 灣 史 研 究 2:2 pp5~52 林 玉 茹 1998 一 個 傳 統 地 區 市 場 圈 的 構 成 : 以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為 例, 台 灣 文 獻,49:1 pp.145~202 林 玉 茹 1998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的 商 人 與 商 業 活 動, 台 灣 文 獻,49:4 pp.136~157 林 玉 茹 1999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在 地 商 人 的 活 動 與 網 絡 ( 上 ), 台 灣 風 物,49:2 pp.15~64 林 玉 茹 1999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在 地 商 人 的 活 動 與 網 絡 ( 中 ), 台 灣 風 物,49:3 pp.61~93 林 玉 茹 1999 清 代 竹 塹 地 區 在 地 商 人 的 活 動 與 網 絡 ( 下 ), 台 灣 風 物,49:4 pp.61~89 王 靜 秋 2002 芎 林 鄉 下 山 村 鄭 氏 家 族 之 發 展, 新 竹 文 獻,,10,pp.6-28 趙 正 貴 2002 賽 夏 族 遷 移 發 展 史 之 源 考 新 竹 文 獻, 第 十 一 期 pp6-16, 楊 鏡 汀 37

2002 北 賽 夏 與 客 家 族 的 互 動 以 金 廣 福 大 隘 為 例 新 竹 文 獻, 第 十 二 期 pp.64-74 洪 健 榮 2005 清 代 台 灣 文 教 發 展 與 風 水 習 俗 ( 上 ), 台 灣 風 物,49:4 pp.115~144 肆 學 位 論 文 : 梁 宇 元 1988 清 末 北 部 聚 落 構 成 之 研 究 一 個 客 家 居 住 型 態 之 探 討 台 南 薛 雅 惠 市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建 築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990 高 雄 縣 茄 萣 鄉 漁 民 生 活 世 界 之 探 究 台 北 市 : 國 立 台 灣 師 範 鄭 全 玄 大 學 地 理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1995 台 東 平 原 的 移 民 拓 墾 與 聚 落 台 北 市 : 知 書 坊 游 振 明 2001 當 客 家 遇 到 福 佬 -- 中 壢 地 區 的 社 會 變 遷 研 究 (1684-1920) 桃 園 : 國 陳 思 全 立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2002 綠 村 共 生 生 態 的 集 村 規 劃 以 新 竹 縣 為 例 中 壢 市 : 中 原 大 學 建 陳 俞 伊 築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2002 竹 東 的 經 濟 發 展 (1718-2000)- 一 個 時 間 縱 深 的 研 究 台 中 市 : 國 立 中 興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林 桂 玲 2003 客 家 與 寺 廟 ⴭ 以 竹 北 林 家 與 枋 寮 義 民 廟 為 例 (1749-1895) 新 竹 : 清 華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38

陳 雪 玉 2003 桃 園 閩 客 族 群 與 地 方 政 治 關 係 的 歷 史 探 討 (1950-1996) 桃 園 : 羅 烈 師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2003 新 竹 大 湖 口 的 社 會 經 濟 結 構 : 一 個 客 家 農 村 的 歷 史 人 類 學 探 何 明 星 討 新 竹 : 清 華 大 學 人 類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2004 清 代 新 埔 陳 朝 綱 家 族 之 研 究 新 竹 :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社 會 科 江 天 健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2004 日 治 時 期 新 竹 地 區 仕 紳 的 社 會 角 社 變 遷 (1895-1937) 新 竹 : 國 立 新 竹 師 範 學 院 社 會 科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論 文 張 素 芬 2006 北 埔 姜 家 女 性 研 究 (1834-1945) 桃 園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陳 志 豪 2006 北 台 灣 愛 墾 社 會 轉 型 之 研 究 : 以 新 竹 關 西 地 區 為 例 桃 園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鄭 寶 珍 2008 日 治 時 期 客 家 地 區 巒 堂 發 展 : 以 新 竹 九 芎 林 飛 鳳 山 代 勸 常 為 例 桃 園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歷 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