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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 度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新 任 科 主 任 ( 召 集 人 ) 及 新 進 教 師 課 綱 宣 導 及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暨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教 師 研 習 活 動 研 習 手 冊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推 動 工 作 圈 執 行 單 位 :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與 評 鑑 中 心 ) 時 地 間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09 月 19 日 星 期 三 點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進 修 推 廣 學 院 1 樓 演 講 堂

目 錄 壹 研 習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1 貳 專 題 演 講 : 職 校 課 綱 簡 介 ------------------------------------------------------5 職 校 課 綱 簡 介 -------------------------------------------------------------------6 職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20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之 意 涵 與 實 例 ------------------------------------------------33 參 研 習 人 員 名 單 ------------------------------------------------------------------42 肆 工 作 人 員 名 單 -----------------------------------------------------------------44 Memo---------------------------------------------------------------------------46

壹 研 習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第 1 頁

101 年 度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新 任 科 主 任 ( 召 集 人 ) 及 新 進 教 師 課 綱 宣 導 及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暨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宣 導 教 師 研 習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一 辦 理 依 據 : 教 育 部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101 年 度 工 作 計 畫 辦 理 二 計 畫 目 的 : ( 一 ) 宣 導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提 升 新 任 主 與 進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 二 ) 進 行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規 畫 實 務 經 驗 分 享, 協 助 各 發 展 進 行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並 建 立 特 色 三 辦 理 單 位 : 指 導 單 位 :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推 動 工 作 圈 ( 國 立 臺 灣 科 技 大 學 ) 主 辦 單 位 :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與 評 鑑 中 心 ) 四 研 習 日 期 : ( 一 ) 北 區 :101 年 9 月 19 日 ( 三 ) 上 午 10 時 至 下 午 4 時 30 分, 課 程 代 碼 :1124497 ( 二 ) 南 區 :101 年 9 月 21 日 ( 五 ) 上 午 10 時 至 下 午 4 時 30 分, 課 程 代 碼 :1124502 五 研 習 地 點 : ( 一 ) 北 區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 進 修 推 廣 學 院 1 樓 演 講 堂 ( 台 北 市 大 安 區 和 平 東 路 一 段 129 號, 圖 書 館 校 區 ); 詳 如 附 件 一 ( 二 ) 南 區 : 高 雄 市 私 立 中 華 藝 術 學 校 - 北 校 區 N41 會 議 室 ( 高 雄 市 鼓 山 區 美 術 館 路 89 號 ); 詳 如 附 件 二 六 研 習 對 象 : 公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高 中 附 設 職 業 類 科 學 校 及 綜 合 高 中 之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群 教 師 參 加, 每 校 1~2 名 ( 名 額 有 限, 額 滿 為 止 ) 七 研 習 內 容 : 如 研 習 課 程 表 八 研 習 方 式 : 以 專 題 演 講 及 綜 合 座 談 方 式 辦 理 九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 請 於 101 年 9 月 16 日 ( 日 ) 前 報 名 ( 一 ) 網 路 報 名 : 全 國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資 訊 網 網 址 :http://www1.inservice.edu.tw/ ; 報 名 限 額 :100 名 ( 二 ) 傳 真 報 名 :02-2341-5994( 報 名 表 如 附 件 一 ) ( 三 )e-mail 報 名 : 林 筱 雯 (02-7734-3671): vicky2810@ntnu.edu.tw 第 2 頁

十 其 他 : ( 一 ) 本 活 動 所 需 費 用 由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計 畫 工 作 經 費 支 應 ( 二 ) 研 習 期 間 請 各 校 核 與 參 加 人 員 公 ( 差 ) 假, 其 往 返 差 旅 費 膳 雜 費 等 均 由 服 務 學 校 依 規 定 支 給 ( 三 ) 研 習 結 束 後, 全 程 參 予 者 給 予 5.5 小 時 之 教 師 研 習 時 數 認 證 ( 四 ) 本 研 習 周 邊 皆 設 有 路 邊 停 車 場, 本 中 心 不 另 行 提 供 停 車 位, 請 多 利 用 大 眾 交 通 工 具 前 往 ( 五 ) 為 響 應 節 能 減 碳 政 策, 研 習 中 不 提 供 紙 杯, 請 自 備 環 保 杯 十 一 研 習 課 程 表 : 北 區 101 年 9 月 19 日 ( 三 ) 上 午 10:00 至 下 午 4:30, 課 程 代 碼 1124497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人 / 主 講 人 備 註 09:40~10:00 報 到 10:00~10:20 開 幕 致 詞 許 殷 宏 副 教 授 承 辦 學 校 主 持 人 10:20~11:50 99 課 程 綱 要 簡 介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楊 萬 和 督 學 主 講 90 分 鐘 11:50~13:00 休 息 及 用 餐 70 分 鐘 13:00~14:00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特 色 課 程 發 展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楊 萬 和 督 學 主 講 60 分 鐘 14:00~14:20 休 息 及 茶 敘 20 分 鐘 14:20~15:50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鄭 淑 惠 助 理 教 授 主 講 90 分 鐘 15:50~16:30 綜 合 座 談 許 殷 宏 教 授 高 職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課 綱 召 集 人 ; 藝 術 群 課 綱 委 員 40 分 鐘 16:30~ 賦 歸 第 3 頁

南 區 101 年 9 月 21 日 ( 五 ) 上 午 10:00 至 下 午 4:30, 課 程 代 碼 1124502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主 持 人 / 主 講 人 備 註 09:40~10:00 報 到 10:00~10:20 開 幕 致 詞 許 殷 宏 副 教 授 承 辦 學 校 主 持 人 10:20~11:50 99 課 程 綱 要 簡 介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楊 萬 和 督 學 主 講 90 分 鐘 11:50~13:00 休 息 及 用 餐 70 分 鐘 13:00~14:00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特 色 課 程 發 展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楊 萬 和 督 學 主 講 60 分 鐘 14:00~14:20 休 息 及 茶 敘 20 分 鐘 14:20~15:50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國 立 臺 北 藝 術 大 學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育 研 究 所 顏 淑 惠 助 理 教 授 主 講 90 分 鐘 15:50~16:30 綜 合 座 談 許 殷 宏 教 授 高 職 國 文 英 文 數 學 課 綱 召 集 人 ; 藝 術 群 課 綱 委 員 40 分 鐘 16:30~ 賦 歸 第 4 頁

貳 專 題 演 講 第 5 頁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介 紹 楊 萬 和 督 學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第 6 頁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簡 介 0 報 告 大 綱 一 修 訂 理 念 二 修 訂 特 色 三 課 綱 內 容 說 明 四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與 95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五 預 期 效 果 六 配 套 措 施 1 一 修 訂 理 念 1. 務 實 致 用, 加 強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2. 以 能 力 本 位 為 核 心 3. 符 應 產 企 業 人 力 需 求 4. 落 實 証 照 制 度 2 第 7 頁

二 修 訂 特 色 1. 三 項 研 究 成 果 作 為 課 程 規 劃 之 基 礎 先 進 國 家 技 職 教 育 課 程 改 革 方 向 研 究 建 構 群 科 能 力 指 標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整 合 2.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以 職 校 教 師 為 規 劃 主 體, 技 專 院 校 教 授 為 輔, 具 有 職 校 行 政 實 務 與 教 學 經 驗, 並 結 合 學 術 理 論 基 礎 與 前 瞻 性 3. 依 據 研 究 成 果 敘 寫 群 科 教 育 目 標 與 能 力 3 二 修 訂 特 色 4. 兼 顧 升 學 準 備 與 就 業 準 備 5. 技 藝 競 賽 證 照 檢 定 融 入 課 程 規 劃 6.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80 學 分, 其 中 至 少 60 學 分 及 格, 實 習 科 目 ( 含 實 習 實 驗 及 實 務 科 目 ) 佔 30 學 分 7. 增 設 校 訂 參 考 科 目 教 學 綱 要, 以 利 各 校 發 展 校 本 課 程, 齊 一 全 國 職 校 課 程 水 準 ( 共 563 門,2689 學 分 ) 4 三 課 綱 內 容 說 明 壹 總 綱 一 教 育 目 標 二 群 科 能 力 三 群 科 歸 屬 與 設 科 原 則 四 課 程 架 構 教 學 科 目 與 學 分 ( 節 ) 數 五 校 訂 科 目 規 劃 原 則 六 實 施 通 則 5 第 8 頁

三 課 綱 內 容 說 明 貳 教 學 綱 要 一 一 般 科 目 二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參 設 備 基 準 一 設 備 規 劃 共 同 原 則 二 一 般 科 目 設 備 基 準 三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設 備 基 準 附 錄 1. 職 業 學 校 訂 定 課 程 發 展 組 織 參 考 注 意 事 項 6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總 綱 (1/3) 項 目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共 同 核 心 課 程 指 引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改 為 多 元 彈 性 以 因 應 群 科 特 性 於 一 般 科 目 之 自 然 領 域 及 社 會 領 域 科 目 開 課 科 目 及 時 段, 給 予 各 群 適 當 的 彈 性, 增 加 專 業 實 習 科 目 開 設 空 間, 加 強 學 生 專 業 及 實 務 能 力 之 建 立 95 暫 綱 開 課 科 目 及 時 段 不 具 彈 性 1. 職 校 學 生 應 於 一 二 年 級 參 與 專 業 丙 級 檢 定, 二 三 年 級 參 與 專 業 乙 級 檢 定 2. 受 後 期 中 等 教 育 共 同 核 心 課 程 指 引 的 影 響, 一 年 級 時 無 法 開 設 專 業 課 程, 影 響 職 校 學 生 專 業 能 力 之 養 成 7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總 綱 (2/3) 項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一 般 科 目 課 綱 版 本 規 劃 說 明 針 對 不 同 群 科 之 教 學 需 求, 增 修 不 同 版 本, 以 增 加 彈 性 空 間 1. 數 學 課 綱 維 持 4 種 版 本 新 增 :(1) 國 文 課 綱 :2 種 版 本 (2) 物 理 課 綱 :3 種 版 本 (3) 化 學 課 綱 :3 種 版 本 (4) 生 物 課 綱 :3 種 版 本 2. 規 劃 有 科 普 版 本 及 基 礎 版 本 供 不 同 類 群 科 使 用 8 課 綱 內 容 規 範 過 於 剛 性 缺 乏 彈 性 空 間 1. 僅 數 學 課 綱 有 4 種 版 本 2. 自 然 領 域 僅 1 學 分 及 2 學 分 版 本 3. 未 針 對 不 同 類 群 科 設 計 課 綱, 導 致 群 科 教 學 需 求 缺 乏 彈 性 因 應 空 間 第 9 頁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總 綱 (3/3) 項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80 學 分, 其 中 至 少 60 學 分 及 格 說 明 1. 落 實 務 實 致 用 2. 學 校 增 加 開 設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以 提 昇 學 生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60 學 分 及 格 9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開 課 架 構 註 : 及 開 課 時 段 可 因 應 群 科 特 性 彈 性 調 整 10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87 課 程 標 準 部 共 同 核 心 科 目 (A1 ) (48) 註 48 定 職 校 一 般 科 目 (A2 ) 20-28 24-32 66-72 科 一 般 科 目 小 計 (A1 +A2 ) 66-76 72-80 66-72 目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A3 ) 15-30 15-30 44-57 (A) 合 計 (A=A1 +A2 +A3 ) 81-106 87-110 110-129 校 訂 科 目 合 計 ( B ) 86-111 ( 含 專 題 製 作 2-6 學 分 ) 82-105 ( 含 專 題 製 作 2 學 分 ) 彈 性 授 課 節 數 ( C ) 0-8 0-8 0 總 ( D = A + B - C) 184-192 184-192 162(186-198) 活 動 科 目 ( E ) 18 18 24 33-52 總 上 課 節 數 ( D + E ) 202-210 202-210 210-222 畢 業 條 件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80 學 分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60 學 分 及 格, 含 實 習 ( 含 實 驗 實 務 ) 科 目 至 少 30 學 分 以 上 及 格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及 格 60 學 分 以 上, 其 中 實 習 科 目 ( 含 實 驗 實 務 科 目 ) 至 少 30 學 分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1/6) 語 文 領 域 數 學 領 域 社 會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課 綱 暫 綱 增 減 國 文 AⅠ Ⅵ 16 16 0 國 文 BⅠ Ⅵ 16(20) 0 0 英 文 Ⅰ Ⅵ 12 12 0 數 學 A(8) B(12) C(16) S(4~6) 歷 史 A B C(2) 地 理 A BⅠ BⅡ(2) 公 民 與 社 會 A BⅠ BⅡ(2) 4-8 6-8 (-2) 因 應 藝 術 群 6-10 6-10 0 11 第 10 頁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2/6) 科 目 名 稱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暫 綱 增 減 自 然 領 域 藝 術 領 域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音 樂 (2) 美 術 (2) 藝 術 生 活 (2) A(1~2) B(2) C(4~6) A(1) B(2) C(4) A(1) B(2) C(4) 4-6 4-6 0 4 4 0 12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3/6) 生 活 領 域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生 活 科 技 家 政 計 算 機 概 論 生 涯 規 劃 法 律 與 生 活 環 境 科 學 概 論 體 育 I -Ⅳ 健 康 與 護 理 4 4 0 12 12 0 2 4-2 全 民 國 防 通 識 2 4-2 綜 合 活 動 0(12) 0(12) 0(12) 小 計 66-76 72-80 -6~-4 13 領 域 數 學 領 域 生 活 領 域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4/6) 科 目 數 學 計 算 機 概 論 版 本 (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14 備 註 A(8) 建 議 適 用 於 其 他 類 科 各 校 仍 可 依 建 議 適 用 於 商 業 類 科 群 科 屬 性 B(12) 管 理 類 科 設 計 類 科 學 生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發 建 議 適 用 於 工 業 類 科 C(16) 展 特 色, 彈 資 訊 類 科 類 科 性 選 擇 開 課 S(4~6) 專 供 藝 術 類 使 用 版 本 A(2) 供 其 他 類 使 用 BⅠ(2) 專 供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外 語 群 列 為 必 選 第 11 頁

領 科 域 目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5/6) 版 本 (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15 備 註 A(2) 以 中 國 近 代 現 代 史 為 主 社 會 領 域 歷 史 B(2) 以 臺 灣 史 為 主 包 括 歷 史 地 理 C(2) 以 世 界 文 化 史 為 主 公 民 與 社 會 A(2) 通 論 地 理 學 三 科, 各 校 社 地 可 依 群 科 屬 性 會 理 BⅠ(2) 通 論 地 理 學 重 大 議 題 融 領 BⅡ(2) 區 域 地 理 域 入 學 生 生 涯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 政 發 展 學 校 發 公 A(2)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民 展 特 色 師 資 與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等 主 調 配 等 彈 性 開 社 BⅠ(2) 題 設, 合 計 為 6- 會 BⅡ(2) 政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10 學 分 領 域 自 然 領 域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一 般 科 目 (6/6) 版 本 (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16 備 註 A(1~2) 建 議 適 用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藝 術 群 自 然 領 域 包 B(2)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括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C(4~6)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基 礎 生 物 A(1) 其 他 類 三 科, 各 校 可 依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 化 工 群 除 外 ) 家 事 群 科 屬 性 重 大 B(2)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議 題 融 入 學 生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C(4)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化 工 群 農 業 類 發 展 特 色 師 資 A(1) 建 議 適 用 其 他 類 調 配 等 因 素 彈 性 B(2)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開 設, 合 計 為 4- 海 事 群 6 學 分 C(4)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水 產 群 機 械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機 械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製 圖 實 習 6 6 0 機 械 材 料 4 4 0 機 械 基 礎 實 習 3 3 0 機 械 電 學 實 習 4 4 0 機 械 製 造 4 4 0 機 件 原 理 4 4 0 機 械 力 學 4 4 0 合 計 28 28 0 17 第 12 頁

動 力 機 械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動 力 機 械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機 械 工 作 法 及 實 習 4 4 0 引 擎 原 理 及 實 習 4 4 0 動 力 機 械 概 論 4 4 0 機 電 識 圖 與 實 習 ( 原 名 為 機 電 識 圖 與 製 圖 實 習 ) 4 4 0 液 氣 壓 原 理 及 實 習 4 4 0 電 工 概 論 與 實 習 3 3 0 電 子 概 論 與 實 習 3 3 0 應 用 力 學 2 2 0 機 件 原 理 2 2 0 小 計 18 30 30 0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電 機 與 電 子 群 科 目 19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基 本 電 學 Ⅰ-Ⅱ 6 6 0 基 本 電 學 實 習 Ⅰ-Ⅱ 6 6 0 電 子 學 Ⅰ-Ⅱ 6 6 0 電 子 學 實 習 Ⅰ-Ⅱ 6 6 0 1. 數 位 邏 輯 數 位 邏 輯 實 習 2. 電 工 機 械 Ⅰ-Ⅱ ( 由 各 科 視 需 要 二 選 一 ) 6 6 0 小 計 30 30 0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土 木 與 建 築 群 土 木 與 建 築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20 95 暫 綱 增 減 工 程 材 料 ⅠⅡ 2 4-2 工 程 力 學 ⅠⅡ 6 6 0 工 程 概 論 ⅠⅡ 4 4 0 製 圖 實 習 ⅠⅡ 6 8-2 測 量 實 習 ⅠⅡ 6 8-2 電 腦 繪 圖 實 習 ⅠⅡ 6 0 +6( 新 增 ) 小 計 30 30 0 第 13 頁

化 工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化 工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小 計 30 30 0 21 說 明 化 學 工 業 概 論 2 2 0 1. 新 增 基 礎 化 工 普 通 化 學 8 8 0 及 化 工 裝 置 以 分 析 化 學 6 4 +2 增 強 化 工 基 礎 理 論 基 礎 化 工 6 0 +6( 新 增 ) 2. 化 學 工 業 概 論 化 工 裝 置 8 0 +8( 新 增 ) 普 通 化 學 實 工 業 安 全 與 衛 生 0 2-2( 刪 除 ) 驗 分 析 化 學 普 通 化 學 實 驗 0 8-8( 刪 除 ) 實 驗 列 為 校 本 課 程, 以 因 應 分 析 化 學 實 驗 0 6-6( 刪 除 ) 化 工 產 業 快 速 發 展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農 業 群 科 目 農 業 概 論 4 4 0 生 物 技 術 概 論 4 4 0 農 農 業 資 訊 管 理 0 4 4 業 ( 原 為 農 業 資 訊 處 理 ) 群 農 業 安 全 與 衛 生 2 2 0 農 園 場 實 習 ( 原 為 農 園 場 實 務 實 習 ) 林 場 實 習 ( 原 為 林 場 實 務 實 習 ) 6 6 0 牧 場 實 習 ( 原 為 牧 場 實 務 實 習 ) 小 計 20 20 0 22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備 註 依 屬 性 3 科 選 1 科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食 品 群 食 品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23 95 暫 綱 增 減 食 品 加 工 4 4 0 食 品 加 工 實 習 6 6 0 食 品 微 生 物 2 2 0 食 品 微 生 物 實 習 6 6 0 食 品 化 學 與 分 析 4 4 0 食 品 化 學 與 分 析 實 習 6 6 0 生 物 技 術 概 論 2 2 0 小 計 30 30 0 第 14 頁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水 產 群 水 產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水 產 概 要 Ⅰ-Ⅱ 4 4 0 水 產 生 物 概 要 Ⅰ-Ⅱ 4 4 0 生 態 學 概 要 Ⅰ-Ⅱ 4 4 0 栽 培 漁 業 3 3 0 小 計 15 15 0 24 海 事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海 事 群 科 目 25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船 藝 概 論 3 3 0 輪 機 概 論 3 3 0 基 本 電 工 與 實 習 6 6 0 海 上 安 全 法 規 概 論 3 2 +1 海 運 概 論 2 2 0 自 動 控 制 概 論 3 4-1 合 計 20 20 0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26 95 暫 綱 增 減 備 註 計 算 機 概 論 Ⅱ 2 0 +2( 新 增 )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增 刪 計 算 機 概 論 ⅢⅣ 6 8-2 依 據 高 職 ( 原 為 數 位 化 資 料 處 理 ) 商 管 群 能 商 業 概 論 ΙⅡ 4 0 +4 力 指 標 建 經 濟 學 ΙⅡ 8 8 0 構 研 究 結 果 建 議 案 會 計 學 ΙⅡ 6 6 0 會 計 學 ⅢⅣ 4 4 0 合 計 30 26 +4 第 15 頁

設 計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設 計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繪 畫 基 礎 ⅠⅡ 6 6 0 基 本 設 計 ⅠⅡ 6 6 0 基 礎 圖 學 ⅠⅡ 6 6 0 色 彩 原 理 2 2 0 設 計 與 生 活 2 2 0 造 形 原 理 2 2 0 數 位 設 計 基 礎 2 2 0 設 計 概 論 2 2 0 創 意 潛 能 開 發 2 2 0 合 計 27 30 30 0 外 語 群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外 語 群 科 目 英 語 聽 講 練 習 Ⅰ-Ⅳ 日 語 聽 講 練 習 Ⅰ-Ⅳ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8 8 0 英 文 閱 讀 與 習 作 ⅠⅡ 4 8-4 日 文 閱 讀 與 習 作 Ⅰ-Ⅳ 0 8-8( 刪 除 ) 英 文 閱 讀 與 寫 作 ⅠⅡ 4 0 +4( 新 增 ) 日 文 閱 讀 與 翻 譯 Ⅰ-Ⅳ 8 0 +8( 新 增 ) 計 算 機 概 論 Ⅱ 2 0 +2( 新 增 ) 計 算 機 概 論 ⅢⅣ 6 0 +6( 新 增 ) 商 業 概 論 ⅠⅡ 4 0 +4( 新 增 ) 合 計 28 16 +12 28 備 註 及 科 目 增 刪 與 外 語 群 核 心 能 力 對 應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家 政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備 註 家 政 群 家 政 概 論 ⅠⅡ 4 4 0 1. 家 政 群 實 務 包 含 : 家 庭 教 育 ⅠⅡ 4 2 +2 家 庭 生 活 管 理 實 務 嬰 幼 色 彩 概 論 2 2 0 兒 照 護 實 務 人 際 溝 通 0 2-2( 刪 除 ) 服 飾 實 務 美 容 實 務 家 政 行 職 業 衛 生 與 安 全 2 2 0 膳 食 與 營 養 實 家 政 職 業 倫 理 2 2 0 務 共 5 科, 可 依 屬 性 任 選 兩 科 家 政 行 銷 與 服 務 2 2 0 目 開 課 家 政 群 實 務 4 0 +4( 新 增 ) 2. 科 目 增 刪 為 使 家 群 各 科 學 生 具 備 群 核 心 能 力 合 計 20 16 +4 29 第 16 頁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餐 旅 群 餐 旅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30 95 暫 綱 增 減 餐 旅 英 文 與 會 話 8 8 0 餐 旅 概 論 ( 原 為 餐 旅 服 務 技 術 ) 4 4 0 餐 旅 服 務 10 8 +2 飲 料 與 調 酒 6 4 +2 初 級 會 計 0 4-4( 刪 除 ) 合 計 28 28 0 備 註 科 目 及 學 分 數 增 刪 依 據 高 職 餐 旅 群 能 力 指 標 建 構 研 究 結 果 建 議 案 四 課 綱 與 暫 綱 差 異 分 析 - 藝 術 群 藝 術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95 暫 綱 增 減 備 註 展 演 實 務 12-18 18 0~-6 因 應 新 設 專 業 藝 術 概 論 4 4 0 藝 術 與 科 技 4 4 0 藝 術 欣 賞 4 4 0 合 計 24~30 30 0~-6 科 增 列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因 而 調 整 學 分 數 31 五 課 綱 實 施 後 預 期 效 果 1. 強 化 專 業 與 實 習 課 程 教 學 精 神 2. 落 實 務 實 致 用 課 程 特 色 3. 提 升 學 生 證 照 取 得 比 率 與 證 照 層 級 4. 達 成 一 般 與 專 業 能 力 之 均 衡 發 展 32 第 17 頁

六 配 套 措 施 (1/4) 類 別 項 目 內 容 具 體 作 法 ㄧ 法 規 研 修 法 規 修 訂 1. 檢 視 與 課 綱 實 施 有 關 之 法 規 是 否 需 要 修 正, 包 括 2. 由 權 責 單 位 辦 理 修 正 工 作 二 宣 導 說 明 ( 一 ) 課 綱 宣 導 活 動 ( 二 ) 課 程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研 習 ( 種 子 教 師 研 習 ) 33 辦 理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宣 導 會 辦 理 學 校 本 位 與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工 作 坊 ( 三 ) 宣 導 品 編 製 1. 編 撰 宣 導 手 冊 及 摺 頁 2. 編 撰 於 相 關 網 站 公 布 宣 導 手 冊 及 摺 頁 六 配 套 措 施 (2/4) 類 別 三 課 程 與 教 材 項 目 內 容 ( 一 ) 學 校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格 式 開 發 及 撰 寫 宣 導 ( 二 ) 課 程 資 料 庫 建 置 ( 三 ) 稀 有 部 定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與 各 科 校 訂 科 目 教 材 編 選 具 體 作 法 1. 開 發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撰 寫 格 式 2. 辦 理 總 體 課 程 計 畫 書 撰 寫 說 明 會 線 上 填 報 系 統 建 置 以 95 暫 綱 課 程 填 報 系 統 為 基 礎, 依 課 綱 內 容 擴 充 系 統 功 能, 其 功 能 包 括 : 課 程 資 訊 教 學 論 壇 教 材 開 發 課 程 發 展 相 關 文 獻 ( 件 ) 下 載 課 程 審 查 機 制 等 1. 調 查 統 計 稀 有 部 定 科 目 及 各 科 校 訂 科 目 教 材 編 撰 需 求 2. 獎 勵 編 撰 3. 協 助 需 求 學 校 取 得 教 材 34 類 別 六 配 套 措 施 (3/4) 項 目 內 容 四 教 教 師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師 研 習 35 具 體 作 法 1. 辦 理 教 師 參 與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2. 辦 理 相 關 之 專 業 知 能 研 習 3. 補 助 學 校 辦 理 校 內 教 師 研 習 或 教 學 觀 摩 活 動 五 ( 一 ) 現 有 設 備 檢 討 與 調 查 1. 檢 討 現 有 設 備 設 2. 調 查 設 備 需 求 備 ( 二 ) 設 備 經 費 編 列 1. 依 調 查 結 果 預 估 設 備 經 費 需 求 需 2. 逐 年 編 列 設 備 經 費 求 第 18 頁

六 配 套 措 施 (4/4) 類 別 六 考 試 與 招 生 項 目 內 容 36 具 體 作 法 ( 一 ) 研 商 考 試 科 目 與 範 圍 群 科 中 心 蒐 集 相 關 意 見, 提 供 技 專 招 策 總 會 與 入 學 測 驗 中 心 參 酌, 修 定 各 類 科 考 試 科 目 與 範 圍 ( 二 ) 證 照 及 中 等 學 校 技 藝 ( 能 ) 競 賽 項 目 檢 討 ( 三 ) 研 商 證 照 競 賽 之 採 認 與 加 分 比 重 1. 新 項 目 開 發 2. 辦 理 項 目 調 整 因 應 學 生 適 性 學 習 與 學 校 選 才 需 求, 研 商 證 照 等 級 競 賽 成 績 之 採 認 與 加 分 比 重 ( 四 ) 建 立 學 科 考 試 題 庫 因 應 技 專 校 院 入 學 方 式 調 整, 適 時 建 立 題 庫 職 業 學 校 課 程 綱 要 簡 介 報 告 完 畢 敬 請 指 正 37 第 19 頁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楊 萬 和 督 學 臺 北 市 教 育 局 第 20 頁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報 告 人 : 楊 萬 和 大 綱 壹 前 言 貳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意 義 参 學 校 本 位 特 色 課 程 的 意 義 與 特 性 肆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模 式 伍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組 織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捌 結 語 壹 前 言 一 我 國 職 業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歷 程 實 施 名 稱 特 點 說 明 40 學 年 度 暫 行 各 類 職 業 學 校 課 程 標 準 初 級 以 培 養 各 種 初 級 技 術 人 員 為 主, 其 課 程 應 注 重 實 際 技 能 訓 練 高 級 以 培 養 各 種 中 級 技 術 人 員 為 主, 其 課 程 應 注 重 實 際 技 能 訓 練 外, 並 兼 顧 基 本 理 論 之 講 述 1. 施 行 各 類 職 校 暫 行 課 程 標 準 2. 美 援 教 育 開 始 對 工 職 援 助 3. 陸 續 推 動 單 位 行 業 課 程 53 學 年 度 各 類 職 業 課 程 標 準 實 施 單 位 行 業 訓 練 課 程 教 學, 用 以 改 善 以 積 極 培 育 經 建 發 展 所 需 基 層 技 往 偏 重 理 論, 忽 略 技 能 訓 練 之 教 學 活 動 術 人 力 63 學 年 度 各 類 職 業 課 程 標 準 小 幅 修 改 1. 專 科 學 校 改 招 高 職 生 2. 成 立 技 術 學 院 招 收 專 科 生 75 學 年 度 高 級 職 業 學 校 課 程 標 準 工 業 類 單 位 行 業 訓 練 課 程 改 為 職 業 群 集 教 育 課 程, 分 甲 乙 兩 類 課 程 1. 甲 類 課 程 強 調 學 生 適 應 變 遷 及 自 我 發 展 能 力 之 培 養 2. 乙 類 課 程 強 調 專 業 技 術 之 養 成, 以 提 升 技 術 水 準 89 學 年 度 高 職 新 課 程 標 準 高 職 分 成 7 大 類 70 科, 選 修 課 程 增 加 至 10-15% 實 施 學 年 學 分 制 工 業 類 採 群 集 精 神 設 計 95 學 年 度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依 專 業 屬 性 分 15 群, 規 劃 群 核 心 課 程, 強 定 位 暫 行 綱 要 暫 行 綱 要 暨 設 備 標 化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準 98 學 年 度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小 幅 修 改, 強 化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綱 要 暨 設 備 標 準 第 21 頁

壹 前 言 二 面 對 快 速 更 迭 的 社 會, 傳 統 課 程 發 展 的 模 式 已 經 不 符 合 時 代 及 學 生 的 需 求 在 教 育 鬆 綁 及 校 園 民 主 的 趨 勢 下,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發 展 已 成 為 各 級 學 校 課 程 革 心 的 核 心 三 就 當 前 技 職 體 系 課 程 規 劃 的 實 務 而 言, 除 了 群 核 心 科 目 外,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便 成 為 未 來 各 校 發 展 的 重 心 貳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意 義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一 詞 涵 蓋 相 當 廣 泛 而 且 多 樣 化 的 意 涵, 國 內 外 學 者 依 各 自 的 觀 點 分 別 提 出 了 不 同 的 界 定, 茲 歸 納 各 專 家 學 者 的 觀 點, 定 義 如 下 :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是 以 學 校 的 背 景 為 基 礎, 以 學 生 的 需 求 為 目 標, 以 社 會 的 期 望 為 依 據, 在 法 規 授 權 範 圍 內, 結 合 校 內 外 資 源 與 人 力, 為 達 成 學 校 教 育 目 標 及 發 展 特 色, 所 進 行 的 課 程 規 劃 設 計 實 施 與 評 鑑 ( 楊 泯 榕, 民 90) 此 一 定 義 包 含 幾 個 重 要 觀 點 : 貳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之 意 義 一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以 學 校 為 主 體 二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是 指 在 學 校 指 導 下 的 一 切 學 生 學 習 經 驗 三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強 調 課 程 的 適 切 性, 必 須 能 立 即 回 應 社 會 社 區 學 校 與 學 生 的 需 要 四 學 生 應 具 備 的 基 本 課 程, 宜 由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統 一 頒 定 標 準, 另 開 放 局 部 課 程 供 各 校 依 其 需 求 自 訂, 所 以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應 在 法 規 授 權 範 圍 內 行 之 五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參 與 的 成 員 及 可 運 用 的 資 源, 不 局 限 於 學 校 內 部, 且 應 結 合 校 內 外 各 種 人 力 資 源 加 以 運 用 與 整 合 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須 具 備 規 劃 設 計 實 施 評 鑑 的 經 營 理 念 第 22 頁

参 學 校 本 位 特 色 課 程 的 意 義 與 特 性 一 特 色 課 程 的 意 義 ( 一 ) 特 色 課 程 ( feature curriculum) 可 指 某 所 學 校 不 同 於 一 般 學 校 的 課 程, 或 為 提 及 某 項 特 色 就 聯 想 到 某 學 校 所 實 施 的 課 程 ( 鄭 淵 全, 2003) ( 二 ) 透 過 學 校 不 斷 創 新, 發 展 學 校 特 色 可 以 吸 引 學 生 和 家 長 注 意, 讓 課 程 更 生 動 多 元 化 且 富 有 價 值 ( 三 ) 不 論 是 學 校 內 外 或 周 遭 各 種 人 事 物, 如 社 區 文 化 當 地 特 有 資 源 等, 皆 可 能 成 為 學 校 特 色 課 程 的 內 容 参 學 校 本 位 特 色 課 程 的 意 義 與 特 性 二 特 色 課 程 的 特 性 ( 吳 錦 惠, 2008): ( 一 ) 特 殊 性 : 學 校 特 有 的 課 程 ( 二 ) 價 值 性 : 符 合 學 校 在 地 文 化 與 實 際 需 求 ( 三 ) 參 與 性 : 全 校 成 員 建 立 的 共 識 與 努 力 的 目 標 ( 四 ) 卓 越 性 : 課 程 內 涵 追 求 精 緻 化 優 質 化 肆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模 式 技 職 一 貫 課 程 科 大 四 技 二 專 課 程 校 外 影 響 因 素 時 代 需 求 社 區 資 源 產 業 發 展 考 試 制 度 夥 伴 關 係 現 行 課 程 藝 術 生 活 體 育 科 技 專 業 自 然 核 心 課 程 本 國 社 會 語 文 外 國 數 學 語 文 高 職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校 內 影 響 因 素 學 校 背 景 學 生 素 質 學 習 環 境 家 長 期 待 師 資 條 件 行 政 資 源 語 文 健 康 與 體 育 社 會 藝 術 與 人 文 數 學 自 然 與 科 技 綜 合 活 動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第 23 頁

伍 職 業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組 織 一 課 程 發 展 組 織 架 構 一 校 務 會 議 二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三 課 程 研 究 小 組 四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二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一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圖 二 工 作 要 項 1. 成 立 課 程 發 展 組 織 (1)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2) 課 程 研 究 小 組 (3)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2. 蒐 集 資 料 (1) 教 育 部 97 年 公 布 之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暨 設 備 標 準 (2) 各 課 程 發 展 中 心 網 站 資 料 (3) 蒐 集 或 製 定 相 關 表 件 3. 進 行 需 求 評 估 分 析 (1) 行 業 分 析 (2) 家 長 學 生 需 求 調 查 (3) 學 生 能 力 分 析 4. 訂 定 教 育 目 標 及 能 力 標 準 第 24 頁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4. 擬 定 各 項 章 程 辦 法 及 細 則 (1) 擬 定 校 訂 科 目 設 計 與 審 查 程 序 a. 校 訂 科 目 設 計 原 則 (a) 參 考 本 校 現 有 師 資 設 備 (b) 參 考 社 會 需 求 (c) 符 合 學 生 需 求 b. 校 訂 科 目 設 計 與 審 查 程 序 如 下 : 各 科 提 出 科 目 大 要 各 群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擬 訂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定 正 式 列 入 科 目 表 輔 導 學 生 選 修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5. 擬 定 各 項 章 程 辦 法 及 細 則 (2) 擬 定 校 訂 科 目 大 要, 撰 寫 格 式 (3) 擬 定 排 課 原 則 與 方 式 (4) 擬 定 學 生 選 課 方 式 (5) 擬 定 補 救 教 學 實 施 要 點 (6) 擬 定 重 補 修 學 分 實 施 辦 法 (7) 擬 定 成 績 考 查 辦 法 補 充 規 定 14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6. 師 資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1) 依 全 校 總 班 級 數, 統 計 所 有 開 課 之 總 時 數 (2) 調 查 近 三 年 教 師 退 休 人 數, 並 統 計 各 學 科 教 師 人 數 (3) 分 析 統 計 各 科 教 師 之 基 本 教 學 時 數 (4) 做 出 各 科 目 教 師 及 教 學 時 數 分 析 表 (5) 校 內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並 分 析 統 計 (6) 人 力 資 源 供 需 整 合 15 第 25 頁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7. 空 間 資 源 規 劃 (1) 現 有 空 間 調 查 調 查 學 校 現 有 之 空 間 及 使 用 率, 如 實 習 工 場 教 室 辦 公 室 圖 書 館 活 動 中 心 運 動 場 地 等 區 域 (2) 需 求 空 間 調 查 依 據 學 校 班 級 數 學 生 數 教 學 時 數 以 決 定 空 間 之 需 求 (3) 空 間 需 求 整 合 依 據 學 校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作 空 間 需 求 整 合 與 規 劃 16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8. 設 備 資 源 規 劃 (1) 設 備 資 源 整 合 (2) 設 備 新 置 及 汰 舊 換 新 之 經 費 預 算 與 計 劃 9. 社 會 資 源 規 劃 與 運 用 (1) 在 職 業 技 能 上 運 用 企 業 界 之 資 源 (2) 在 學 校 行 政 上 運 用 社 會 社 團 之 資 源 (3) 在 學 校 功 能 上 運 用 學 生 家 長 之 資 源 (4) 在 課 程 師 資 上 運 用 鄰 近 學 校 的 人 力 設 備 資 源 17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10. 溝 通 及 宣 導 11. 擬 定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架 構 表 12. 擬 定 各 類 課 程 領 域 開 設 學 分 數 表 13. 規 劃 校 訂 必 選 修 科 目 14. 擬 定 各 領 域 教 學 科 目 與 學 分 數 表 15. 擬 定 各 領 域 課 程 開 設 流 程 表 16. 擬 定 各 學 期 開 設 科 目 表 17. 擬 定 進 路 選 課 建 議 表 18 第 26 頁

陸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流 程 與 工 作 要 項 18. 擬 定 教 學 科 目 時 數 總 表 19. 撰 寫 科 目 大 要 20. 撰 寫 總 體 計 畫 書 21. 召 開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審 議 22.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23. 呈 報 教 育 主 管 機 關 核 備 24. 正 式 實 施 25. 成 效 檢 討 修 正 19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一 部 定 領 域 課 程 採 用 版 本 依 課 綱 規 定 採 用 領 域 數 學 領 域 生 活 領 域 科 目 數 學 計 算 機 概 論 版 本 ( 學 分 數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備 註 A(8) 建 議 適 用 於 其 他 類 科 各 校 仍 可 依 群 建 議 適 用 於 商 業 類 科 管 理 科 屬 性 學 生 B(12) 類 科 設 計 類 科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C(16) 建 議 適 用 於 工 業 類 科 資 訊 彈 性 選 擇 開 課 類 科 類 科 版 本 S(4~6) 專 供 藝 術 類 使 用 A(2) 供 其 他 類 使 用 BⅠ(2) 專 供 商 業 與 管 理 群 外 語 群 列 為 必 選 領 科 域 目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一 部 定 領 域 課 程 採 用 版 本 依 課 綱 規 定 採 用 版 本 ( 學 分 數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備 註 A(2) 以 中 國 近 代 現 代 史 為 主 社 會 領 域 歷 史 B(2) 以 臺 灣 史 為 主 包 括 歷 史 地 理 C(2) 以 世 界 文 化 史 為 主 公 民 與 社 會 A(2) 通 論 地 理 學 三 科, 各 校 可 社 地 依 群 科 屬 性 會 理 BⅠ(2) 通 論 地 理 學 重 大 議 題 融 入 領 BⅡ(2) 區 域 地 理 域 學 生 生 涯 發 展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 政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公 A(2)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民 師 資 調 配 等 彈 與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等 主 性 開 設, 合 計 社 BⅠ(2) 題 為 6-10 學 分 會 BⅡ(2) 政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第 27 頁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一 部 定 領 域 課 程 採 用 版 本 依 課 綱 規 定 採 用 領 域 自 然 領 域 科 目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基 礎 生 物 版 本 ( 學 分 數 ) 建 議 適 用 類 群 / 課 綱 內 容 備 註 A(1~2) 建 議 適 用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藝 術 群 自 然 領 域 包 B(2)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括 基 礎 物 理 基 礎 化 學 C(4~6)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基 礎 生 物 三 A(1) 其 他 類 科, 各 校 可 依 群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 化 工 群 除 外 ) 家 事 科 屬 性 重 大 議 B(2)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題 融 入 學 生 生 涯 發 展 學 校 發 C(4)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化 工 群 農 業 類 展 特 色 師 資 調 A(1) 建 議 適 用 其 他 類 配 等 因 素 彈 性 開 B(2)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設, 合 計 為 4-6 海 事 群 學 分 C(4)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水 產 群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二 課 程 架 構 學 分 數 依 規 定 配 置 部 定 科 目 (A) 校 訂 科 目 合 計 (B) A3+B2 比 較 項 目 職 校 群 科 課 綱 學 分 數 共 同 核 心 指 引 科 目 (A1) (48) 學 分 數 及 開 課 時 段 可 因 應 群 科 特 性 彈 性 調 整 職 校 一 般 科 目 (A2) 20-28 一 般 科 目 小 計 (A1+A2) 66-76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A3) 15-30 合 計 (A=A1+A2+A3) 81-106 一 般 科 目 (B1) 專 業 及 實 習 ( 務 ) 科 目 (B2) 86-111 ( 含 必 修 專 題 製 作 2-6 學 分 ) 80 彈 性 授 課 節 數 (C) 0-8 總 學 分 數 (D=A+B-C) 184-192 活 動 科 目 (E) 18 總 上 課 節 數 (D+E) 202-210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三 畢 業 條 件 符 合 課 綱 規 定 1.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80 學 分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60 學 分 及 格, 含 實 習 ( 含 實 驗 實 務 ) 科 目 至 少 30 學 分 以 上 及 格 2. 畢 業 學 分 數 160 學 分 四 群 科 歸 屬 合 乎 課 綱 規 定 第 28 頁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五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與 學 分 數 表 審 查 重 點 1. 總 學 分 數 是 否 等 於 192 學 分, 少 於 192 學 分 應 加 註 說 明 ( 例 : 彈 性 教 學 時 數 ), 多 於 192 學 分 則 無 法 通 過 審 查 說 明 : 部 分 學 校 可 能 規 劃 彈 性 教 學 時 數, 致 學 分 數 未 滿 192 學 分, 其 規 劃 用 意 應 予 說 明 2. 活 動 科 目 是 否 依 班 會 1 節 綜 合 活 動 2 節 規 劃 3. 檢 核 部 定 一 般 科 目 之 國 文 等 7 領 域 是 否 符 合 課 綱 規 定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語 文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備 註 語 文 領 域 (16) 國 文 Ⅰ Ⅵ A 版 16 3 3 3 3 2 2 適 用 所 有 類 國 文 Ⅰ Ⅳ B 版 16 4 4 4 4 適 用 所 有 類 英 文 Ⅰ Ⅵ 12 2 2 2 2 2 2 單 一 版 本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數 學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備 註 數 學 Ⅰ Ⅳ A 版 8 2 2 [2] [2] 建 議 適 用 其 他 類 科 數 學 領 域 (4-8) 數 學 Ⅰ Ⅳ B 版 12 3 3 [3] [3] 數 學 Ⅰ Ⅳ C 版 16 4 4 [4] [4] 建 議 適 用 商 業 類 科 管 理 類 科 設 計 類 科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科 資 訊 類 科 數 學 Ⅰ Ⅳ S 版 4-6 2 2 專 供 藝 術 類 使 用 第 29 頁

社 會 領 域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社 會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學 分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歷 史 2 A B C 地 理 2 A BⅠ BⅡ (6-10) 公 民 與 社 會 2 A BⅠ BⅡ 備 註 科 目 歷 史 地 理 公 民 與 社 會 課 綱 內 容 A 以 中 國 近 代 現 代 史 為 主 B 以 臺 灣 史 為 主 C 以 世 界 文 化 史 為 主 A 通 論 地 理 學 BⅠ 通 論 地 理 學 BⅡ 區 域 地 理 A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 政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BⅠ 心 理 社 會 與 文 化 ; 教 育 道 德 與 法 律 等 主 題 BⅡ 政 府 與 民 主 政 治 ; 經 濟 與 永 續 發 展 等 主 題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自 然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學 分 基 礎 物 理 A 版 1~2 基 礎 物 理 B 版 2 第 一 學 年 第 二 學 年 第 三 學 年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自 然 領 域 (4-6) 基 礎 化 學 A 版 基 礎 化 學 B 版 1 2 其 他 類 基 礎 化 學 C 版 4 備 註 建 議 適 用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藝 術 群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基 礎 物 理 C 版 4~6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 化 工 群 除 外 ) 家 事 類 海 事 水 產 類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化 工 群 農 業 類 基 礎 生 物 A 版 1 建 議 適 用 其 他 類 基 礎 生 物 B 版 2 建 議 適 用 工 業 類 商 業 類 家 事 類 海 事 群 基 礎 生 物 C 版 4 建 議 適 用 農 業 類 水 產 群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生 活 領 域 生 活 領 域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科 目 名 稱 職 校 課 綱 95 暫 綱 生 活 科 技 家 政 計 算 機 概 論 生 涯 規 劃 法 律 與 生 活 環 境 科 學 概 論 體 育 I -Ⅳ 健 康 與 護 理 4 4 12 12 2 4 全 民 國 防 通 識 2 4 綜 合 活 動 0(12) 0(12) 第 30 頁

教 學 科 目 學 分 數 及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 專 業 科 目 實 習 ( 務 ) 科 目 藝 術 群 科 目 群 科 課 程 綱 要 學 分 數 95 暫 綱 學 分 數 增 減 學 分 數 備 註 展 演 實 務 12-18 18 0~-6 因 應 新 設 專 業 藝 術 概 論 4 4 0 藝 術 與 科 技 4 4 0 藝 術 欣 賞 4 4 0 合 計 24~30 30 0~-6 科 增 列 課 程 綱 要 內 容, 因 而 調 整 學 分 數 31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4. 部 定 科 目 學 分 數 必 須 按 規 定 範 圍 規 劃, 所 設 置 之 學 年 學 期 或 學 分 數, 得 視 實 際 需 要 酌 予 調 整, 惟 科 目 內 容 有 其 學 習 先 後 順 序 者, 應 依 序 開 設, 不 得 任 意 顛 倒 5. 校 訂 科 目 分 為 必 選 修 科 目, 可 開 設 一 般 科 目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每 一 科 目 規 劃 以 2-4 學 分 為 原 則, 其 中 必 修 科 目 須 規 劃 專 題 製 作 2-6 學 分 6. 每 週 得 規 劃 0-2 節 彈 性 教 學 時 間, 可 作 為 補 救 教 學 輔 導 活 動 自 習 或 重 補 修 之 用, 其 中 重 補 修 得 依 規 定 核 計 學 分, 其 餘 不 計 學 分 7. 學 校 原 則 開 設 規 定 選 修 學 分 數 1.2 倍 以 上 之 選 修 課 程 供 學 生 自 由 選 修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8. 檢 核 部 定 專 業 與 實 習 科 目 之 學 分 數 與 開 課 學 期 是 否 合 乎 規 範 說 明 : 填 寫 時 務 必 勾 選 科 目 屬 性, 以 利 後 續 線 上 填 報 時 統 計 及 表 格 輸 出 9. 檢 核 校 訂 必 修 科 目 之 學 分 數 與 開 課 學 期 是 否 合 乎 規 範 說 明 : 依 一 般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實 習 科 目 進 行 填 寫 10. 檢 核 校 訂 選 修 科 目 之 學 分 數 與 開 課 學 期 是 否 合 乎 規 範 說 明 : 依 一 般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實 習 科 目 撰 寫, 各 校 應 將 所 有 開 設 之 選 修 科 目 依 前 三 類 分 別 填 寫, 至 於 一 般 科 目 專 業 科 目 實 習 科 目 應 選 修 學 分 數 則 由 各 校 核 算 後 填 入 第 31 頁

柒 職 業 學 校 群 科 課 程 規 劃 注 意 事 項 11. 檢 核 專 業 科 目 與 實 習 科 目 是 否 至 少 開 設 80 學 分 以 上, 實 習 ( 務 ) 科 目 學 分 數 是 否 至 少 30 學 分 以 上 說 明 : 畢 業 條 件 - 專 業 及 實 習 科 目 至 少 需 修 習 80 學 分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60 學 分 及 格, 含 實 習 ( 含 實 驗 實 務 ) 科 目 至 少 30 學 分 以 上 及 格 故 建 議 實 習 ( 含 實 驗 實 務 ) 科 目 至 少 40 學 分 以 上 較 妥 12. 說 明 欄 : 就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規 畫 較 為 特 殊 之 科 目 進 行 說 明 六 開 課 流 程 是 否 與 每 週 教 學 節 數 與 學 分 數 表 一 致 七 校 訂 科 目 教 學 綱 要 是 否 依 範 例 撰 寫 柒 結 語 - 優 質 卓 越 精 緻 創 新 謝 謝 指 教! 第 32 頁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之 意 涵 與 實 例 鄭 淑 惠 教 授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暨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研 究 所 第 33 頁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之 意 涵 與 實 例 講 授 者 : 鄭 淑 惠 老 師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暨 教 育 政 策 與 行 政 研 究 所 2012 年 9 月 19 日 1 為 何 要 談 專 業 發 展? 根 據 您 的 想 法 : 何 謂 專 業 發 展? 誰 需 要 專 業 發 展? 專 業 發 展 對 教 師 角 色 有 何 重 要 性?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目 的 為 何? 2 專 業 發 展 的 基 本 概 念 ( 鄭 淑 惠,2007) 視 教 師 為 專 業 人 員, 強 調 教 師 持 續 學 習 的 歷 程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涵 蓋 教 育 專 業 的 不 同 層 面 :( 鄭 詩 釧,2004 ; 饒 見 維,1996) 一 般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 包 括 對 教 育 目 標 價 值 脈 絡 等 理 解 課 程 與 教 學 相 關 知 能 : 包 括 課 程 教 學 班 級 經 營 學 科 教 學 等 知 能 教 育 專 業 精 神 : 包 括 教 育 工 作 的 認 同 承 諾 精 進 等 教 師 主 體 建 構 知 能 : 包 括 人 際 互 動 與 溝 通 批 判 思 考 與 問 題 解 決 後 設 認 知 等 知 能 3 第 34 頁

分 享 主 題 想 一 想 : 在 我 的 專 業 生 涯 中, 最 常 採 用 的 專 業 發 展 途 徑 有 哪 些? 其 具 有 的 優 缺 點 為 何? 4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趨 勢 ( 修 改 自 張 新 仁 教 授 團 隊 之 中 小 學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簡 報 )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支 持 平 台 提 供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資 源 1990 以 前 傾 向 教 師 被 動 接 受 由 上 而 下 之 安 排 或 教 師 自 我 取 向 成 長 自 我 成 長 學 習 參 加 研 習 學 分 學 位 進 修 閱 讀 專 家 諮 詢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以 學 校 為 本 位, 採 教 師 合 作 方 式 促 進 專 業 成 長 教 學 輔 導 教 師 針 對 新 進 教 師 需 要 協 助 的 個 別 教 師 1990 以 後 強 調 學 校 本 位 專 業 合 作 取 向 5 教 育 信 念 您 的 看 法 是 : 我 認 為 學 生 學 習 此 科 目 的 目 的 為 何? 我 認 為 教 學 過 程 中, 教 師 與 學 生 的 角 色 為 何? 我 如 何 界 定 成 功 的 教 學? 6 第 35 頁

教 學 輔 導 ( 以 下 教 學 輔 導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之 內 容, 參 考 北 北 基 中 學 組 2012 年 辦 理 進 階 評 鑑 人 員 研 習 手 冊 ) 陪 同 協 助 夥 伴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透 過 觀 察 夥 伴 教 師 教 學 或 由 輔 導 教 師 教 學 示 範 等, 提 供 相 關 的 回 饋 與 教 育 諮 詢, 以 協 助 教 師 發 現 診 斷 解 決 問 題, 達 到 改 善 教 學 之 目 的 7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的 意 涵 ( 黃 伯 勳,2009) 一 群 教 育 工 作 者, 以 合 作 的 方 式, 持 續 不 懈 地 進 行 探 究 與 行 動 研 究, 以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結 果 基 本 假 設 : 每 個 學 生 都 能 學 習 (All children can learn.) 我 們 的 教 學 會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All children will learn because of what we do.) 8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特 徵 -1 ( 黃 伯 勳,2009) 有 共 同 的 使 命 願 景 價 值 觀 及 目 標 有 共 同 的 信 念 及 態 度 採 合 作 / 團 隊 的 方 式, 致 力 於 學 生 學 習 共 同 探 索 教 學 的 最 佳 實 務 及 實 際 現 況 高 度 的 信 任 願 意 坦 誠 溝 通, 尊 重 彼 此 意 見, 並 願 意 參 與 以 行 動 / 實 驗 為 基 礎 9 第 36 頁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特 徵 -2 ( 黃 伯 勳,2009) 有 權 力 作 出 重 要 的 決 定, 並 承 擔 決 定 的 責 任 致 力 於 持 續 不 斷 地 改 進 以 學 生 表 現 為 導 向 ( results orientation ) 我 們 期 望 學 生 學 會 什 麼? 我 們 如 何 知 道 他 們 已 經 學 會 了? 若 他 們 還 沒 有 學 會, 我 們 應 該 如 何 做? 如 果 他 們 早 已 學 會, 我 們 該 如 何 處 理? 10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的 運 作 可 採 多 樣 化 方 式 推 動 : 以 年 級 別 學 科 別 以 學 校 任 務 方 式 組 成 以 共 同 的 專 業 發 展 主 題 組 成, 例 如 : 製 作 教 學 檔 案 網 頁 或 部 落 格 班 級 經 營 閱 讀 教 學 融 合 教 育 專 業 學 習 社 群 網 站 http://teachernet.moe.edu.tw/main/index.aspx 11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1. 教 育 部 六 大 學 習 網 目 的 : 提 供 中 小 學 課 程 服 務 與 教 學 資 源 包 含 : 歷 史 文 化 自 然 生 態 生 命 教 育 人 文 藝 術 科 學 教 育 等 六 大 學 習 網 連 結 http://learning.edu.tw/sixnet/index.php 12 第 37 頁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2. 教 育 部 全 國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資 訊 網 http://www4.inservice.edu.tw/ 目 的 : 提 供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相 關 資 訊 特 色 : 全 國 的 教 師 的 在 職 的 進 修 的 網 路 的 主 動 的 及 互 動 的, 集 結 全 國 各 地 進 修 資 訊, 提 供 全 體 教 師 e 化 的 進 修 網 路 資 訊 13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3. 教 育 部 國 民 教 育 社 群 http://teach.eje.edu.tw/ 目 的 : 健 全 落 實 國 中 小 課 程 之 推 展, 積 極 建 構 之 中 央 與 地 方 課 程 與 教 學 輔 導 網 絡, 希 望 健 全 組 織 運 作 強 化 輔 導 功 能, 使 其 成 為 教 師 教 學 支 持 系 統, 以 精 進 教 師 課 堂 教 學 解 決 教 學 疑 難 提 升 教 師 教 學 效 能 專 區 : 訊 息 公 告 課 程 綱 要 資 源 分 享 網 站 連 結 專 家 人 才 庫 及 發 問 區 14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4. 教 育 部 數 位 教 學 資 源 入 口 網 - 學 習 加 油 站 http://content.edu.tw/ 特 色 : 提 供 學 科 教 材 及 鄉 土 教 材, 由 全 國 各 縣 市 資 源 中 心 學 校 負 責 建 置 專 區 : 資 源 百 寶 箱 學 習 資 源 知 識 競 賽 成 果 班 級 網 頁 教 育 Wiki 等 15 第 38 頁

數 位 學 習 資 源 5. 教 育 部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網 http://tepd.moe.gov.tw 希 冀 輔 導 參 與 評 鑑 之 縣 市 行 政 單 位 學 校 與 教 師 順 利 進 行 評 鑑 作 業, 同 時 蒐 集 並 瞭 解 評 鑑 實 施 過 程 中 之 相 關 問 題, 與 評 鑑 之 成 效, 在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實 施 計 畫 的 過 程 中, 提 供 一 個 資 訊 傳 達 與 意 見 交 流 之 溝 通 平 台 目 的 : 有 效 協 助 學 校 實 施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瞭 解 並 解 決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實 施 之 相 關 問 題, 促 使 評 鑑 目 標 之 達 成 16 6. 中 小 學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整 合 平 台 http://teachernet.moe.edu.tw/ 17 日 本 經 驗 - 授 業 研 究 (Lesson Study) Lesson Planning( 備 課 ): 設 定 目 標 選 擇 教 材 研 擬 教 學 流 程 可 與 同 儕 討 論 / 共 同 備 課 Lesson Presentation/ Observation( 授 課 與 教 學 觀 察 ): 教 學 時 關 注 學 生 的 想 法 ; 觀 課 者 分 別 以 教 師 與 學 生 ( 如 學 生 是 否 學 習 如 何 思 考 ) 的 觀 點 觀 察 18 第 39 頁

日 本 經 驗 - 授 業 研 究 (Lesson Study) Lesson Reflection( 討 論 與 省 思 ) 討 論 聚 焦 於 教 學 目 標 的 設 定 ( 我 想 要 學 生 學 到 甚 麼? ) 學 生 實 際 的 反 應 學 生 如 何 學 習 有 信 任 安 全 的 氛 圍 默 契 : 不 同 的 意 見 有 助 於 教 學 上 的 精 進 與 成 長 影 片 ( 時 間 2-6; 公 開 授 課 13-14) 19 日 本 經 驗 - 學 習 共 同 體 (Learning Community) : 觀 課 與 評 課 例 子 說 明 觀 課 與 評 課 者 包 括 校 內 教 師 與 校 外 專 家 校 內 教 師 : 觀 察 學 生 的 學 習 情 形, 並 從 其 他 課 堂 或 年 級 表 現 加 以 比 較, 也 表 達 對 授 課 教 師 教 學 的 感 謝 校 外 教 師 : 提 供 其 授 課 經 驗 供 參, 如 串 聯 學 生 的 提 問 設 定 引 起 學 生 好 奇 心 的 課 題 等 校 外 教 授 : 對 於 不 同 性 別 參 與 的 情 形 學 生 是 否 學 習 等 提 供 回 饋 20 美 國 的 個 案 經 驗 ( 陳 佩 正 譯, 2005, D. B. Reeves ) 個 案 學 校 教 師 分 享 授 課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資 料, 互 相 請 教 經 驗, 此 可 形 成 學 校 會 議 討 論 的 主 題, 必 要 時 會 聘 請 專 家 指 導 21 第 40 頁

回 顧 與 分 享 我 對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的 想 法 為 何? 我 的 專 業 發 展 需 求 為 何? 我 需 要 怎 樣 的 協 助? 我 想 採 取 怎 樣 的 行 動? 其 他 想 法 22 感 謝 您 的 參 與! ~ 期 待 更 多 的 討 論 與 回 饋 ~ 鄭 淑 惠 shcheng@ntnu.edu.tw 23 第 41 頁

參 研 習 人 員 名 單 第 42 頁

編 號 服 務 單 位 姓 名 職 稱 任 教 科 目 1 新 北 市 國 立 華 僑 中 學 徐 亞 寧 教 學 組 長 國 文 2 新 北 市 國 立 瑞 芳 高 工 高 川 博 專 任 教 師 兼 課 程 組 組 長 公 民 與 社 會 科 3 新 北 市 財 團 法 人 南 山 高 中 林 昭 嚴 職 科 主 任 資 訊 科 4 新 北 市 私 立 東 海 高 中 吳 黛 玲 科 主 任 商 業 與 管 理 5 6 7 8 9 10 11 12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私 立 協 和 高 級 工 商 職 業 學 校 陳 在 韋 班 級 導 師 數 位 多 媒 體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商 業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高 鳳 蓮 教 師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立 松 山 高 級 商 業 家 事 職 業 學 校 鄭 瑞 芝 教 師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私 立 金 甌 女 中 張 慧 英 專 任 教 師 國 文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立 大 安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陳 美 榕 教 師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私 立 稻 江 高 級 商 業 職 業 學 校 林 澤 源 合 格 專 任 教 師 數 學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立 木 柵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王 怡 雯 實 習 教 師 機 械 科 臺 北 市 臺 北 市 立 內 湖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黃 千 蘭 教 師 13 桃 園 縣 國 立 楊 梅 高 中 陳 一 綾 實 研 組 組 長 國 文 14 桃 園 縣 國 立 龍 潭 農 工 朱 梅 韶 教 師 15 桃 園 縣 私 立 清 華 高 中 黃 秀 如 餐 飲 科 主 任 餐 飲 概 論 16 新 竹 市 私 立 磐 石 高 中 周 濟 壢 專 任 教 師 國 文 17 新 竹 縣 國 立 竹 北 高 中 駱 佳 慧 專 任 教 師 美 術 18 新 竹 縣 私 立 東 泰 高 中 陳 世 軒 合 格 專 任 教 師 數 學 19 苗 栗 縣 私 立 建 臺 高 中 王 麗 雅 專 任 教 師 兼 任 國 文 科 召 集 人 國 文 20 臺 中 市 國 立 大 甲 高 工 張 珮 懿 教 師 英 文 21 臺 中 市 私 立 玉 山 高 中 趙 國 儲 組 長 兼 學 科 召 集 人 公 民 22 雲 林 縣 國 立 北 港 高 中 吳 新 蓮 國 文 教 師 國 文 23 嘉 義 市 私 立 仁 義 高 中 江 集 燕 教 師 教 師 24 臺 南 市 私 立 南 英 商 工 張 雯 貞 教 師 25 宜 蘭 縣 國 立 羅 東 高 商 曾 麗 真 教 師 26 宜 蘭 縣 國 立 蘇 澳 海 事 游 仲 萱 教 師 27 花 蓮 縣 國 立 玉 里 高 中 楊 雅 筑 科 主 任 室 內 設 計 第 43 頁

肆 工 作 人 員 名 單 第 44 頁

承 辦 單 位 :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與 評 鑑 中 心 ) 計 畫 主 持 人 : 許 殷 宏 組 長 計 畫 協 同 主 持 人 : 陳 瓊 花 教 授. 湯 仁 燕 教 授. 王 燕 超 教 授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 李 世 佳 研 究 助 理 林 筱 雯 研 究 助 理 蕭 潔 兼 任 助 理 職 業 學 校 一 般 科 目 暨 藝 術 群 科 中 心 學 校 網 址 : http://www.cer.ntnu.edu.tw/gcss/index.htm 請 老 師 填 寫 本 次 研 習 活 動 之 意 見 調 查 問 卷, 會 後 請 交 給 承 辦 人 員, 或 是 您 可 以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之 研 習 活 動 紀 錄 中 下 載 問 卷 電 子 檔, 填 寫 完 後 e-mail 給 我 們 承 辦 人 員 : 林 筱 雯 小 姐 vicky2810@ntnu.edu.tw (02)7734-3671 李 世 佳 小 姐 apple@cer.ntnu.edu.tw (02)7734-3673 第 4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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