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 園 預 防 禽 流 感 手 冊 (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修 訂 ) 學 校 必 須 時 刻 保 持 警 覺, 加 強 環 境 衞 生, 及 提 醒 學 生 及 教 職 員 保 持 個 人 衞 生, 以 防 備 禽 流 感 病 毒 在 這 方 面, 我 們 必 須 加 強 在 個 人 家 庭 學 校 社 區 等 各 方 面 的 預 防 措 施 ; 在 制 訂 學 校 應 變 措 施 方 面, 也 要 以 身 作 則, 盡 自 己 的 社 會 及 公 民 責 任, 作 出 以 學 生 學 習 利 益 為 依 歸 的 專 業 決 定 教 育 局 ( 本 局 )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首 次 編 訂 這 份 校 園 預 防 禽 流 感 手 冊 幫 助 學 校 實 施 適 當 的 防 禦 及 行 政 措 施, 以 預 防 禽 流 感 在 校 園 擴 散 為 向 學 校 提 供 這 方 面 的 最 新 資 訊, 本 局 最 近 修 訂 這 份 手 冊 學 校 如 需 任 何 支 援 或 有 查 詢, 請 聯 絡 各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教 育 局 二 零 一 一 年 二 月 ( 修 訂 )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
1. 基 本 原 則 : 學 生 為 重, 學 校 為 本, 專 業 領 導, 靈 活 應 變 1.1 學 校 應 採 取 一 切 必 要 措 施 防 禦 禽 流 感, 以 保 障 學 生 的 健 康, 及 照 顧 他 們 的 學 習 需 要 按 校 本 管 理 的 原 則, 學 校 應 配 合 本 身 實 況, 並 參 酌 本 手 冊 的 建 議, 作 出 以 校 為 本 的 專 業 決 定 遇 有 重 大 決 策, 例 如 因 停 課 而 作 出 的 假 期 調 動 等, 學 校 應 徵 得 教 師 代 表 家 長 教 師 會 及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的 同 意, 並 應 通 知 本 局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有 關 的 詳 細 安 排, 以 作 存 案 1.2 學 校 應 組 織 一 個 應 變 小 組, 專 責 策 劃 及 處 理 防 禦 禽 流 感 事 宜, 例 如 教 導 員 生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知 識 日 常 預 防 措 施 員 生 如 染 上 禽 流 感 的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停 課 復 課 安 排 人 力 及 財 力 資 源 調 配 有 關 資 料 及 數 據 的 處 理 聯 絡 機 制 的 設 立, 以 及 家 長 的 參 與 和 通 訊 等 有 關 的 具 體 安 排 應 通 知 全 體 員 生 及 家 長 1.3 學 校 管 理 層 應 時 刻 關 注 事 態 的 最 新 發 展, 留 意 本 局 和 衞 生 署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網 上 消 息 和 資 料, 網 址 分 別 為 http://www.edb.gov.hk 和 http://www.chp.gov.hk 校 長 應 提 醒 教 職 員 及 家 長 瀏 覽 本 局 網 頁, 使 能 知 悉 本 局 的 公 布 學 校 應 與 友 校 分 享 經 驗, 互 相 學 習, 共 謀 良 策 遇 有 突 發 及 不 可 預 見 的 事 件, 校 長 應 發 揮 專 業 領 導, 參 酌 本 手 冊 的 建 議, 採 取 主 動 和 靈 活 應 變 措 施 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啟 動 戒 備 應 變 級 別 : 2. 日 常 預 防 措 施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2.1 公 民 教 育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2 預 防 禽 流 感, 人 人 有 責 學 校 應 向 全 校 教 職 員 及 學 生 ( 以 下 稱 員 生 ) 解 釋 衞 生 措 施 對 防 止 傳 染 疾 病, 特 別 是 對 防 止 傳 染 禽 流 感 的 重 要 性 指 出 如 禽 流 感 在 香 港 擴 散 會 引 致 的 嚴 重 後 果, 強 調 防 止 禽 流 感 擴 散 是 社 會 上 每 一 個 市 民 應 盡 的 責 任, 並 要 求 員 生 如 發 燒 及 / 或 有 呼 吸 系 統 感 染 病 徵 時, 必 須 立 即 求 診 無 論 他 們 自 己 或 家 人 經 診 斷 後 懷 疑 / 證 實 染 上 禽 流 感, 都 應 該 通 知 學 校 學 校 可 在 學 習 活 動 上 加 入 包 括 預 防 傳 染 病 / 禽 流 感 的 相 關 課 題, 用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方 式, 增 強 學 生 的 認 識 和 關 注 如 有 真 實 事 件, 可 藉 著 對 真 實 事 件 的 觀 察 和 討 論, 引 導 學 生 檢 討 及 分 析 相 關 問 題, 探 討 如 何 在 逆 境 中 作 出 利 己 利 他 的 行 為 取 捨 個 人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逃 避 或 承 擔 等 問 題 此 外, 學 校 應 要 求 學 生 一 方 面 實 踐 良 好 的 衞 生 措 施, 避 免 受 感 染 ; 另 一 方 面 盡 己 所 能, 協 助 關 懷 和 鼓 勵 有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並 應 把 有 關 信 息 帶 給 親 友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資 料 可 參 閱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和 世 界 衞 生 組 織 的 網 頁 (www.who.int) or (http://www.who.i nt/csr/disease/av ian_influenza/en/ index.html) ( 此 網 頁 無 中 文 版 )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學 校 也 可 善 用 其 他 機 構 的 資 料 和 資 源, 例 如 報 章 新 聞 報 導 電 視 節 目 特 輯 等, 組 織 學 習 活 動,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危 機 意 識 處 理 逆 境 的 能 力 及 社 會 責 任 在 學 校 當 眼 處 貼 上 有 關 的 海 報 和 單 張, 也 可 以 設 置 壁 報 版, 張 貼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資 料 和 數 字, 包 括 外 國 的 情 況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向 社 區 所 發 出 的 公 布 及 指 示 等 2.2 家 長 參 與 家 校 攜 手 齊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應 透 過 家 長 講 座 或 家 長 通 訊, 把 有 關 信 息 傳 達 給 家 長, 並 向 家 長 分 發 單 張 或 有 關 資 料, 例 如 本 局 或 其 他 有 關 機 構 ( 例 如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 的 熱 線 號 碼 及 網 址 等, 提 醒 家 長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應 呼 籲 家 長 協 力 預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每 天 在 子 女 離 家 上 課 前 為 他 們 探 熱, 並 記 錄 體 溫, 並 將 簽 署 妥 當 的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每 天 交 回 校 方 查 核 家 長 切 勿 帶 患 病 子 女 回 校 子 女 如 有 發 燒 或 感 到 不 適, 家 長 不 應 讓 他 們 上 學,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附 件 一 : 預 防 禽 流 感 量 度 體 溫 表 格 A: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學 校 應 向 家 長 詳 細 解 釋 禽 流 感 的 病 徵, 促 請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子 女 有 發 燒 及 其 他 病 徵, 例 如 肌 肉 疼 痛 及 疲 倦 發 冷 頭 痛 腹 瀉 咳 嗽 喉 嚨 痛 及 呼 吸 急 促 等 病 徵, 他 們 便 不 應 上 學, 並 應 即 時 求 診 若 子 女 被 證 實 患 上 禽 流 感, 家 長 應 立 刻 通 知 校 方, 讓 學 校 提 高 警 覺 並 做 好 防 控 措 施 學 校 應 勸 喻 家 長 避 免 帶 子 女 到 已 受 禽 流 感 影 響 的 地 區 旅 遊, 及 更 重 要 是 避 免 觸 摸 禽 鳥 或 牠 們 的 排 泄 物 外 遊 回 港 的 人 士 如 出 現 發 燒 咳 嗽 喉 嚨 痛 或 呼 吸 困 難 應 立 即 求 醫, 並 把 旅 遊 情 況 告 知 校 方 及 醫 生 世 界 各 地 禽 流 感 的 最 新 統 計 數 字, 上 載 於 以 下 網 頁 : http://www.info.g ov.hk/info/flu/ch i/global.htm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3 為 預 防 禽 流 感, 學 校 可 透 過 家 長 教 師 會, 招 募 家 長 義 工, 協 助 清 潔 消 毒 和 在 有 需 要 時, 查 核 量 度 體 溫 記 錄 表 ; 培 養 學 生 自 我 照 顧 的 能 力 學 校 可 呼 籲 辦 學 團 體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和 家 長 教 師 會 提 供 額 外 支 援, 包 括 人 力 和 物 力 為 保 障 學 生 健 康, 家 長 如 有 發 燒 或 呼 吸 道 病 徵, 則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不 應 到 訪 學 校 2.3 預 防 措 施 為 員 生 提 供 安 全 及 衞 生 的 教 與 學 環 境 學 校 應 依 據 附 件 二 及 附 件 三, 制 訂 學 校 的 預 防 及 應 變 措 施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兩 方 面 學 校 應 通 知 員 生 和 家 長 有 關 措 施, 並 應 提 醒 他 們 切 實 執 行, 使 預 防 禽 流 感 的 措 施, 能 夠 由 個 人 家 庭 及 學 校 做 起 附 件 二 : 預 防 禽 流 感 - 學 校 的 健 康 指 引 附 件 三 : 佩 戴 口 罩 指 引 為 更 有 效 推 行 各 項 預 防 禽 流 感 及 其 他 傳 染 病 在 校 園 擴 散 的 措 施, 學 校 應 委 派 專 責 人 員 或 危 機 應 變 小 組 負 責 統 籌 及 督 導 一 切 有 關 校 園 環 境 衞 生 教 導 學 生 及 通 知 家 長 應 採 取 的 預 防 措 施 等 事 宜 學 校 亦 應 檢 視 危 機 處 理 應 變 措 施 是 否 完 備, 並 與 家 長 建 立 完 善 的 聯 絡 機 制, 以 便 於 緊 急 事 故 發 生 時 可 採 取 適 當 的 應 變 措 施 及 盡 速 通 知 家 長 個 人 衞 生 為 確 保 良 好 的 個 人 衞 生, 全 校 員 生 應 在 如 廁 咳 嗽 或 打 噴 嚏 後, 及 戴 上 口 罩 前 及 後, 用 梘 液 和 清 水 徹 底 潔 淨 雙 手 當 雙 手 沒 有 明 顯 污 垢 時, 用 酒 精 搓 手 液 消 毒 雙 手 同 樣 有 效 避 免 用 手 觸 摸 眼 睛 鼻 及 口 部 切 勿 與 人 共 用 毛 巾 餐 具 等 打 噴 嚏 或 咳 嗽 時 應 掩 住 口 鼻, 然 後 用 梘 液 和 清 水 徹 底 潔 淨 雙 手 ; 不 要 隨 地 吐 痰 ; 妥 善 處 理 口 鼻 分 泌 物 附 件 三 : 佩 戴 口 罩 指 引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督 促 子 女 自 備 紙 巾 上 學 患 病 不 適 的 員 生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有 發 燒 或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的 員 生 應 戴 上 口 罩, 減 低 疾 病 傳 播 的 機 會 他 們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及 早 求 醫 學 校 應 存 放 適 量 的 口 罩 以 作 應 急 之 用 員 生 使 用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飲 用 食 水 時, 不 應 直 接 自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飲 用 食 水 或 與 噴 水 口 防 護 裝 置 有 直 接 接 觸, 而 應 使 用 個 別 水 杯 請 參 閱 有 關 建 議 (http://www.chp.gov.hk/files/pdf/guidelines_on_use _of_drink_fountain_public-20080422-tc.pdf)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4 校 內 應 購 備 有 充 足 的 量 度 體 溫 器 使 用 水 銀 量 度 體 溫 器 後, 必 須 清 潔 及 消 毒 ( 先 以 冷 清 水 及 清 潔 劑 清 洗, 再 浸 於 70% 濃 度 的 酒 精 不 少 於 10 分 鐘, 然 後 風 乾 ) 視 乎 生 產 商 的 建 議, 耳 溫 量 度 體 溫 器 所 配 對 的 耳 套 可 於 每 次 使 用 後 用 酒 精 消 毒 及 供 同 一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人 再 次 使 用 學 校 應 請 家 長 每 天 在 子 女 上 學 前 為 他 們 量 度 體 溫 如 家 長 沒 有 為 學 生 量 度 體 溫, 學 校 應 為 他 們 量 度 體 溫 負 責 量 度 體 溫 的 員 工 應 作 好 有 需 要 的 安 全 措 施, 例 如 佩 戴 用 完 即 棄 手 套 有 關 使 用 個 人 防 護 裝 備 詳 情, 請 參 閱 學 校 /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 幼 兒 中 心 預 防 傳 染 病 指 引 (2009 年 1 月 修 訂 ) 第 4.3 段 (http://www.chp.gov.hk/files/pdf/school_full_tc_200 90115.pdf) 學 校 應 要 求 所 有 員 工 ( 包 括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以 及 隨 車 人 員 ) 每 天 回 校 前 量 度 體 溫 如 有 發 燒, 切 勿 回 校 學 校 應 於 週 會 或 班 主 任 課, 提 醒 學 生 留 意 自 己 及 同 學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不 適, 應 立 即 通 知 老 師 或 同 學 ; 並 應 提 醒 學 生 切 勿 共 用 個 人 物 品, 共 享 飯 盒 或 飲 品 應 提 醒 員 生 在 用 膳 前 應 洗 手, 用 膳 時 應 使 用 公 筷 和 公 匙 維 持 健 康 的 生 活 習 慣 - 均 衡 飲 食 適 量 運 動 和 足 夠 休 息 避 免 接 近 雀 巢 及 不 要 觸 摸 活 / 死 雀 鳥 家 禽 及 其 排 泄 物 ( 在 接 觸 活 / 死 雀 鳥 或 沾 有 雀 鳥 糞 便 的 物 件 後, 應 立 即 用 梘 液 及 清 水 洗 手 )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禮 堂 及 課 室 應 保 持 清 潔 及 空 氣 流 通, 每 天 以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學 生 常 觸 摸 的 物 品 和 器 材, 例 如 電 腦 鍵 盤, 應 定 期 用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拭 抹, 並 用 清 水 抹 淨 ; 學 童 玩 具, 在 一 般 清 洗 前, 應 定 期 用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浸 泡 就 日 常 的 清 潔, 學 校 應 使 用 清 潔 劑 或 1 比 9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 即 將 一 份 含 5.25% 次 氯 酸 鈉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99 份 清 水 ) 定 期 清 潔 傢 俬 和 設 備, 再 用 浸 透 清 水 的 抺 布 抹 拭, 然 後 抹 乾 金 屬 表 面 應 用 70% 酒 精 消 毒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5 窗 戶 應 經 常 打 開 以 保 持 空 氣 流 通 ; 如 用 空 調, 應 定 期 清 洗 冷 氣 機 隔 塵 網 學 校 小 食 部 飯 盒 和 飲 水 器 應 時 刻 保 持 清 潔 校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舍 內 要 去 鼠 除 蟲, 並 留 意 任 何 校 內 飼 養 的 動 物 的 清 潔 狀 況 洗 手 間 應 時 刻 保 持 清 潔, 及 應 定 時 清 洗 洗 手 間 內 應 設 置 梘 液 乾 手 機 用 完 即 棄 抹 手 紙 和 有 蓋 垃 圾 箱, 不 應 使 用 公 用 毛 巾 在 校 內 張 貼 指 示, 要 求 員 生 用 梘 液 洗 手 當 清 潔 被 體 液 ( 例 如 : 嘔 吐 物 呼 吸 道 分 泌 物 等 ) 污 染 的 地 方 時, 應 使 用 1 比 49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 即 將 一 份 含 家 用 漂 白 水 加 入 49 份 清 水 ) 消 毒, 再 用 清 水 洗 淨, 然 後 抹 乾 確 保 定 期 清 潔 消 毒 及 維 修 保 養 公 共 設 施, 例 如 樓 梯 升 降 機 大 堂 垃 圾 站 簷 篷 和 抽 氣 扇 等 校 內 所 有 的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應 保 持 衞 生, 按 一 般 清 潔 的 程 序, 學 校 應 定 期 以 1 比 99 稀 釋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和 清 水 清 洗 校 內 的 噴 射 式 飲 水 器, 尤 其 是 噴 水 口 的 防 護 裝 置 及 按 鍵 部 分 附 件 四 : 處 理 野 生 禽 鳥 屍 體 的 安 全 指 引 學 校 應 盡 量 避 免 在 學 校 內 飼 養 雀 鳥, 同 時 注 意 政 府 已 修 訂 有 關 規 例 及 條 例, 由 二 零 零 六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起 禁 止 本 港 所 有 散 養 家 禽 活 動 如 發 現 校 園 內 有 患 病 受 傷 的 雀 鳥 或 禽 鳥 屍 體, 學 校 應 致 電 政 府 熱 線 1823, 要 求 提 供 處 理 的 意 見 如 有 需 要,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會 檢 走 該 等 禽 鳥 化 驗 學 校 應 採 取 措 施 以 防 員 生 接 觸 到 鳥 屍, 並 必 須 謹 記 用 1 比 49 稀 釋 的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洗 可 能 被 沾 污 的 地 方, 例 如 地 面 平 台 石 階 等 應 特 別 留 意 校 園 內 野 生 雀 鳥 容 易 出 沒 的 地 方 的 衞 生 情 況, 例 如 : 露 天 操 場 籃 球 場 等 每 天 應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如 發 現 雀 鳥 的 排 泄 物, 應 立 刻 以 1 比 4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消 毒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6 舉 行 校 內 或 校 外 集 體 活 動 時, 應 考 慮 場 地 空 氣 流 通 問 題, 及 避 免 擠 迫 應 盡 可 能 打 開 窗 戶 和 使 用 抽 氣 扇, 以 便 空 氣 流 通 如 在 課 餘 時 間 開 放 校 舍 作 夜 校 或 租 借 給 外 界 舉 辦 活 動, 學 校 可 事 先 要 求 進 入 學 校 人 士 必 須 保 持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如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應 戴 上 口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罩 所 有 發 燒 或 患 病 者 不 應 進 入 校 園 活 動 完 畢 後, 必 須 清 潔 和 消 毒 校 舍 和 曾 使 用 的 物 品 保 存 員 生 的 最 新 病 假 記 錄, 及 在 徵 得 員 生 同 意 後, 將 有 關 個 人 資 料 ( 如 姓 名 和 電 話 號 碼 ) 交 予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以 便 調 查 及 跟 進 校 內 或 校 外 集 體 活 動 其 他 安 排 校 長 及 教 師 應 特 別 留 意 員 生 的 健 康 狀 況 ; 如 有 異 樣, 應 為 他 們 探 熱 在 校 內 如 有 員 生 ( 包 括 校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 感 到 不 適, 應 安 排 病 者 到 人 少 及 清 靜 地 方 休 息 ; 如 該 員 生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或 發 燒, 應 勸 籲 他 / 她 佩 戴 口 罩, 並 應 聯 絡 其 家 人 帶 他 / 她 回 家 及 求 診 如 有 學 生 嚴 重 不 適, 而 校 方 未 能 聯 絡 其 家 人 / 監 護 人, 則 應 把 學 生 送 到 附 近 醫 院 的 急 症 室 診 治 負 責 照 顧 病 者 的 人 員, 應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例 如 佩 戴 口 罩 及 用 完 即 棄 的 手 套, 並 在 接 觸 病 童 後 以 梘 液 洗 手 按 個 別 學 校 所 適 用 的 情 況, 學 校 可 運 用 本 局 所 提 供 的 擴 大 的 / 營 辦 開 支 整 筆 津 貼 / 擴 大 科 目 及 課 程 整 筆 津 貼 或 其 他 學 校 收 入 購 買 各 種 預 防 傳 染 病 的 物 資, 例 如 梘 液 漂 白 水 口 罩 及 探 熱 器 等 如 學 校 遇 有 任 何 困 難, 請 與 本 局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聯 絡 當 缺 席 員 生 人 數 有 不 尋 常 的 增 加, 或 大 量 缺 席 員 生 都 有 出 現 流 感 的 病 徵, 例 如 發 燒 咳 嗽 喉 嚨 痛 頭 痛 肌 肉 疼 痛 及 疲 倦 等, 學 校 應 聯 絡 缺 席 教 職 員 或 病 童 的 家 長 / 監 護 人, 查 明 缺 席 原 因, 例 如 在 短 時 間 內 同 一 班 有 三 位 或 以 上 的 學 生 相 繼 出 現 呼 吸 道 病 徵, 學 校 應 盡 早 向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呈 報 及 通 知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便 及 時 作 出 預 防 / 控 制 措 施, 對 抗 傳 染 病 蔓 延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及 早 呈 報 疑 似 爆 發 個 案 7 有 關 各 項 預 防 措 施 的 詳 情, 學 校 應 參 閱 學 校 /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暨 幼 兒 中 心 / 幼 兒 中 心 預 防 傳 染 病 指 引 (2009 年 1 月 修 訂 ) 中 的 第 3.1 至 3.3 段 ; 有 關 疑 似 傳 染 病 爆 發 及 呈 報 傳 染 病 機 制 詳 情, 請 參 閱 該 指 引 的 第 5 段 及 附 錄 四 的 流 程 表 (http://www.chp.gov.hk/files/pdf/school_full_tc_200 90115.pdf) 當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啟 動 嚴 重 應 變 級 別 - 所 有 員 生 應 密 切 遵 守 上 述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的 措 施
3. 員 生 需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措 施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3.1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校 方 及 教 育 局 的 跟 進 個 案 曾 與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觸 的 員 生 有 可 能 需 要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他 們 應 聽 從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指 示, 戴 上 口 罩, 並 嚴 格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他 們 亦 應 留 意 有 否 出 現 類 似 禽 流 感 的 病 徵 為 防 止 禽 流 感 蔓 延, 政 府 會 視 情 況 需 要 規 定 曾 與 禽 流 感 患 者 有 密 切 接 觸 的 人 士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或 其 它 形 式 的 醫 學 監 察 如 員 生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向 他 們 發 出 書 面 法 令, 要 求 他 / 她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留 在 家 中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有 關 員 生 不 可 回 校,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向 有 關 員 生 發 出 包 括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的 病 假 證 明 書 如 懷 疑 個 案 其 後 證 實 為 非 禽 流 感 個 案,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盡 快 書 面 通 知 有 關 員 生 不 須 繼 續 家 居 隔 離 員 生 在 該 段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應 當 作 一 般 病 假 處 理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將 根 據 有 人 類 感 染 禽 流 感 的 國 家 的 最 新 科 學 資 料 及 按 個 別 個 案 建 議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名 單 及 其 所 需 的 家 居 隔 離 時 間 學 校 應 按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指 示, 清 洗 及 消 毒 校 園 指 定 範 圍 ; 提 示 全 校 學 生 貫 徹 執 行 預 防 措 施 禽 流 感 的 擴 散 會 引 起 家 長 較 大 的 顧 慮, 學 校 應 彈 性 地 處 理 學 生 告 假 事 宜 3.2 家 長 信 學 校 應 發 出 以 下 信 件 : ( 一 ) 發 給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員 生 的 信 件 : 說 明 原 委, 並 提 示 員 生 密 切 留 意 自 己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患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須 即 時 求 診 並 通 知 校 方 及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在 適 當 時 候 向 須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提 供 熱 線 號 碼 ) 附 件 五 : 致 家 居 隔 離 / 留 家 觀 察 學 生 家 長 信 樣 本 向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說 明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學 習 支 援 ; 說 明 如 在 隔 離 期 間 校 內 有 測 驗 及 考 試, 可 安 排 該 學 生 在 復 課 後 進 行 補 考, 並 如 常 評 分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8 ( 二 ) 發 給 全 校 家 長 的 信 件 : 通 知 全 校 家 長 有 關 情 況, 並 請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健 康 情 況, 如 有 患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應 即 時 求 診 附 件 六 : 學 校 有 家 居 隔 離 / 留 家 觀 察 員 生 致 全 校 家 長 信 樣 本 學 校 可 斟 酌 實 況, 加 以 增 刪 或 修 訂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如 因 為 校 內 有 家 居 隔 離 的 員 生, 而 引 起 其 他 員 生 不 安,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學 校 社 工 和 班 主 任 應 向 他 們 加 以 輔 導 應 引 導 學 生 體 會 病 者 和 受 隔 離 員 生 的 感 受, 鼓 勵 他 們 表 達 對 他 人 的 愛 心 和 關 懷, 激 發 他 們 思 考 在 這 情 況 下, 可 以 作 出 甚 麼 貢 獻 學 校 亦 應 鼓 勵 員 生 致 電 正 在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關 心 他 們 的 身 體 狀 況 生 活 情 況 和 感 受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可 聯 絡 本 局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便 安 排 提 供 心 理 支 援 服 務 為 減 輕 對 有 關 學 生 學 業 方 面 的 影 響,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學 校 應 為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支 援, 例 如 安 排 同 學 或 教 師 透 過 電 話 電 郵 傳 真 或 學 校 網 頁 等 聯 絡 方 式, 提 供 學 習 材 料 或 幫 助 解 決 學 習 問 題 受 影 響 學 生 在 家 居 隔 離 期 間 如 需 應 考 公 開 試, 可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絡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熱 線 及 網 址 見 下 文 6.3 段 4. 證 實 / 懷 疑 有 員 生 染 上 禽 流 感 的 措 施 措 施 4.1 個 案 處 理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校 方 及 教 育 局 三 方 面 的 跟 進 個 案 ) 說 明 如 證 實 / 懷 疑 有 員 生 染 上 禽 流 感,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可 能 建 議 全 校 停 課 * 該 員 生 發 病 的 首 天 及 他 / 她 上 課 的 最 後 一 天 是 決 定 學 校 何 時 開 始 停 課 的 關 鍵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根 據 個 別 個 案 的 情 況 聯 絡 校 方 及 本 局, 以 商 討 開 展 有 關 停 課 措 施 的 安 排 備 註 / 附 件 *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會 在 評 估 個 別 個 案 的 情 況 後, 才 決 定 停 課 所 需 的 時 間 學 校 應 立 即 啟 動 危 機 應 變 小 組, 專 責 策 劃 及 處 理 停 課 的 各 項 安 排, 以 及 商 討 倘 要 延 長 停 課 時 間 的 應 變 措 施 全 校 須 根 據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建 議 停 課, 並 採 取 該 中 心 所 建 議 的 各 項 防 控 措 施 校 方 應 加 強 環 境 衞 生 措 施, 包 括 首 日 先 以 1 比 4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清 潔 整 間 校 舍, 再 每 日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進 行 清 潔, 然 後 用 清 水 揩 抹 及 抹 乾 緊 記 保 持 良 好 的 空 氣 流 通 如 校 舍 採 用 空 調 系 統, 要 確 保 經 常 有 對 流 的 新 鮮 空 氣, 有 良 好 維 修 保 養 及 清 潔 的 空 調 系 統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9 校 方 應 通 知 全 體 家 長, 讓 家 長 了 解 情 況, 以 釋 除 疑 慮 ; 提 示 家 長 要 留 意 子 女 的 健 康 情 況, 如 發 現 有 禽 流 感 的 徵 狀, 他 們 應 立 即 就 診, 並 通 知 校 方 及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停 課 期 完 結 後, 學 校 應 避 免 讓 附 件 七 : 學 校 有 員 生 證 實 / 懷 疑 患 上
措 施 說 明 不 適 的 員 生 上 學, 尤 其 是 有 呼 吸 道 感 染 病 徵 的 員 生 備 註 / 附 件 禽 流 感 致 全 體 家 長 信 樣 本 如 有 員 生 與 禽 流 感 病 者 曾 有 密 切 接 觸, 必 須 根 據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建 議 作 家 居 隔 離 校 方 應 與 校 車 服 務 供 應 商 及 午 膳 供 應 商 聯 絡, 商 討 暫 停 校 車 服 務 及 午 膳 供 應 的 安 排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學 校 如 希 望 繼 續 停 課, 應 在 作 出 任 何 決 定 前, 諮 詢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並 與 所 屬 的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確 定 有 關 情 況 後 才 通 知 家 長 相 關 的 安 排 4.2 發 出 家 長 指 引 指 引 內 容 應 包 括 下 列 各 項 : 促 請 家 長 留 意 教 育 局 有 關 禽 流 感 的 公 布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各 項 安 排, 包 括 考 試 測 驗 校 內 校 外 活 動 午 膳 校 車 服 務 等 停 課 期 間 校 方 為 有 需 要 的 家 長 提 供 照 顧 學 童 的 服 務, 例 如 家 長 是 否 需 自 行 接 送 學 生 午 膳 安 排, 學 生 是 否 須 要 穿 著 校 服 等 指 導 家 長 預 防 禽 流 感 擴 散 的 措 施 提 供 學 校 聯 絡 電 話, 讓 家 長 可 於 其 子 女 或 家 人 一 旦 被 證 實 感 染 禽 流 感, 即 時 向 學 校 報 告 4.3 設 立 聯 絡 機 制 在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設 立 有 效 的 聯 絡 機 制, 印 備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本 局 和 學 校 有 關 人 士 的 電 話 號 碼 傳 真 號 碼 和 / 或 電 郵 地 址 的 一 覽 表, 並 分 發 給 教 職 員 及 家 長, 以 便 在 有 需 要 時, 教 職 員 家 長 及 學 校 能 迅 速 和 有 效 地 互 通 信 息 4.4 設 立 呈 報 機 制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4.5 10 學 生 學 習 支 援 在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設 立 呈 報 有 關 禽 流 感 個 案 的 機 制 ; 應 明 確 要 求 如 教 職 員 / 學 生 一 經 被 證 實 感 染 禽 流 感, 教 職 員 / 家 長 須 即 時 通 知 校 方 指 定 聯 絡 人 員, 以 便 校 方 決 定 應 變 措 施, 及 通 知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和 本 局 停 課 不 停 校, 停 課 不 停 學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應 與 教 師 及 家 長 商 討 如 何 為 學 生
措 施 說 明 提 供 學 習 支 援, 例 如 利 用 學 校 網 頁 及 香 港 教 育 城 網 頁 的 教 材, 繼 續 教 學 活 動, 為 學 童 安 排 學 習 材 料, 例 如 補 充 練 習 和 課 外 讀 物, 或 要 求 學 生 記 錄 這 次 事 件 的 發 展 ; 亦 應 適 當 地 調 整 學 校 時 間 表, 以 補 償 學 生 因 停 課 而 減 少 的 學 習 時 間 備 註 / 附 件 停 課 期 間, 學 校 可 以 透 過 電 郵 學 校 網 頁 或 其 他 有 效 方 法, 向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材 料 或 幫 助 學 生 解 決 學 習 問 題 學 校 又 可 以 向 學 生 發 放 其 他 輔 導 學 習 的 資 訊, 讓 學 生 可 以 在 家 中 學 習 學 校 可 因 應 學 生 的 需 要, 加 以 修 改 和 調 適 教 材, 然 後 用 有 效 的 方 法 ( 例 如 : 透 過 電 郵 ) 通 知 家 長 和 學 生, 並 提 醒 家 長 留 意 子 女 在 家 中 的 學 習 進 展 4.6 假 期 調 動 及 補 課 為 減 低 停 課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影 響, 原 則 上, 除 公 眾 假 期 外, 停 課 日 數 應 由 全 年 的 學 校 假 期 內 扣 除 停 課 日 數 也 應 撇 除 在 停 課 期 間 原 定 的 學 校 假 期 日 數 如 有 需 要, 學 校 可 考 慮 延 遲 放 假 學 校 可 以 按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度 及 停 課 期 間 對 學 生 學 習 進 度 的 影 響, 作 出 校 本 假 期 安 排, 惟 任 何 決 定 必 須 以 學 生 學 習 需 要 為 依 歸 和 有 充 分 理 據 學 校 應 在 徵 得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教 師 代 表 及 家 長 代 表 同 意 後, 將 假 期 新 安 排 的 詳 情 於 復 課 後 一 個 月 內 交 予 所 屬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存 案 同 時 學 校 也 應 盡 早 把 安 排 細 則 及 假 期 的 開 始 及 完 結 日 期 通 知 家 長 4.7 測 考 安 排 校 方 應 考 慮 以 學 生 平 日 學 習 表 現 作 進 展 性 評 估, 以 取 代 測 驗 和 考 試 如 學 校 有 意 取 消 測 驗 及 考 試, 應 徵 得 教 師 代 表 家 教 會 及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同 意 學 校 應 向 家 長 解 釋, 總 結 性 評 估 並 非 評 估 學 生 表 現 的 唯 一 方 式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進 展 性 評 估 過 程 中 提 供 有 效 的 回 饋, 對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甚 有 成 效 4.8 教 職 員 當 值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4. 11 4.9 為 復 課 作 好 準 備 為 配 合 停 課 期 間 校 內 的 實 際 需 要, 校 方 應 安 排 適 量 的 教 職 員 當 值, 處 理 校 務 及 回 答 家 長 查 詢 如 有 需 要, 校 方 應 安 排 教 職 員 照 顧 家 中 乏 人 照 顧 的 回 校 學 童, 並 提 供 自 習 材 料, 如 課 外 讀 物 益 智 影 片 等 回 校 當 值 教 職 員 應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以 防 受 到 感 染 在 復 課 前, 學 校 應 通 知 家 長 學 校 復 課 的 安 排, 請 家 長 在 家 做 好 預 防 措 施, 例 如 請 家 長 每 天 送 子 女 附 件 八 : 復 課 致 家 長 信 樣 本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上 學 前 為 他 們 探 熱 及 督 促 子 女 注 意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例 如 : 帶 備 紙 巾 和 口 罩 回 校 等 ) 本 局 已 為 學 校 提 供 復 課 致 家 長 信 樣 本, 學 校 可 因 應 校 本 情 況, 增 刪 或 修 訂, 於 復 課 前 將 有 關 資 料 通 知 家 長 4.10 復 課 後 第 一 天 上 課 的 安 排 學 校 應 與 校 車 供 應 商 聯 絡, 確 保 於 復 課 當 日 恢 復 服 務 學 校 應 要 求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每 天 回 校 前 量 度 體 溫, 如 有 發 燒, 不 應 駕 駛 / 登 車, 並 應 立 即 通 知 學 校 及 家 長, 另 作 安 排 學 校 亦 應 把 運 輸 署 發 出 的 公 共 運 輸 司 機 船 員 和 工 作 人 員 預 防 流 感 的 健 康 指 引 分 發 給 所 有 校 車 及 褓 姆 車 司 機 及 隨 車 人 員, 要 求 他 們 按 指 引 切 實 執 行 附 件 九 : 公 共 運 輸 司 機 船 員 和 工 作 人 員 預 防 流 感 的 健 康 指 引 學 校 應 與 午 膳 供 應 商 聯 絡, 確 保 於 復 課 當 日 恢 復 服 務, 並 提 醒 有 關 方 面 注 意 衞 生 情 況 學 校 應 為 原 定 在 停 課 期 間 舉 行 的 考 試 / 測 驗 / 活 動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配 復 課 前 學 校 應 聯 絡 家 長 義 工, 請 他 們 協 助 復 課 前 的 準 備, 例 如 在 復 課 初 期, 協 助 指 導 學 生 佩 戴 口 罩 和 定 時 洗 手 等 為 保 障 學 生 安 全, 學 校 應 提 醒 家 長 義 工 回 校 前 為 自 己 量 度 體 溫, 確 保 沒 有 發 燒 家 長 在 學 校 內 亦 應 戴 上 口 罩 復 課 第 一 天, 班 主 任 應 瞭 解 學 生 在 停 課 期 間 的 生 活, 關 注 學 生 及 其 家 人 的 健 康 情 況, 也 可 以 請 學 生 集 體 訂 定 班 中 健 康 守 則 請 學 生 時 刻 注 意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特 別 應 提 醒 學 生 佩 戴 口 罩 和 洗 手 的 正 確 方 法 學 生 如 有 不 適, 應 留 在 家 中 休 息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2 除 非 有 適 當 的 安 排, 否 則 不 宜 集 中 大 量 學 生 在 禮 堂 上 週 會 課 學 校 可 透 過 中 央 廣 播 系 統 或 班 主 任 課 向 學 生 解 釋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對 預 防 傳 染 病 的 重 要 性, 特 別 是 如 何 預 防 禽 流 感 ; 應 指 出 禽 流 感 在 社 區 擴 散 會 引 致 的 嚴 重 後 果, 並 強 調 防 止 禽 流 感 擴 散 是 每 一 個 市 民 應 盡 的 社 會 責 任 ; 應 鼓 勵 員 生 無 論 自 己 或 家 人 如 懷 疑 或 證 實 染 上 禽 流 感, 必 須 立 即 求 診, 並 通 知 學 校 第 一 天 上 課, 不 一 定 要 按 原 定 的 時 間 表 上 課 校 方 可 透 過 自 選 的 教 材 多 元 化 的 學 習 模 式 及 學 習
措 施 說 明 活 動, 和 學 生 一 起 探 討 預 防 傳 染 病 ( 包 括 禽 流 感 ) 的 課 題 透 過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學 校 可 增 加 員 生 對 該 課 題 的 認 識 和 關 注, 引 導 學 生 仔 細 思 考 分 析 及 探 討 在 危 難 中 作 出 利 己 利 人 的 抉 擇 以 及 個 人 對 社 會 責 任 的 逃 避 或 承 擔 等 問 題 此 外, 學 校 應 要 求 學 生 保 持 良 好 的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以 避 免 受 感 染, 及 協 助 關 懷 和 鼓 勵 有 需 要 幫 助 的 人, 並 把 信 息 帶 給 親 友 備 註 / 附 件 復 課 以 後, 學 校 應 繼 續 密 切 留 意 全 校 員 生 的 健 康 情 況 全 校 員 生 應 嚴 格 執 行 各 項 預 防 措 施, 如 有 發 燒 或 感 到 不 適 則 不 應 回 校, 並 應 立 即 求 診 如 學 校 因 相 同 的 傳 染 病 及 類 似 的 病 徵 而 休 病 假 的 人 數 有 上 升 趨 勢 或 異 常, 學 校 應 及 早 向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呈 報, 並 通 知 所 屬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有 關 呈 報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機 制 的 詳 情, 請 參 考 上 文 第 2.3 節 的 及 早 呈 報 疑 似 爆 發 個 案 4.11 學 生 輔 導 學 校 輔 導 教 師 學 校 社 工 和 班 主 任 等 應 關 注 學 生 的 行 為 和 表 現, 特 別 是 病 癒 者 和 曾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的 學 生, 並 向 有 精 神 心 理 壓 力, 或 有 情 緒 困 擾 的 學 生, 給 予 輔 導 學 校 應 輔 導 學 生, 引 導 他 們 體 會 患 病 者 和 接 受 家 居 隔 離 人 士 的 感 受, 鼓 勵 他 們 對 他 人 的 愛 心 和 關 懷, 激 發 他 們 思 考 在 這 情 況 下, 他 們 可 以 作 出 甚 麼 貢 獻 學 校 可 以 組 織 愛 心 服 務 隊, 協 助 低 年 級 同 學 保 持 良 好 個 人 及 環 境 衞 生 ; 可 以 招 募 衞 生 大 使, 改 善 學 校 的 環 境 衞 生 學 校 可 宣 揚 好 人 好 事, 培 養 團 結 關 顧 及 憐 憫 的 氣 氛 5. 其 他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5.1 行 政 事 務 學 校 應 預 備 足 夠 的 潔 手 設 備 ( 例 如 : 梘 液 酒 精 搓 手 液 * 抺 手 紙 等 ) 家 用 漂 白 水 探 熱 器 和 口 罩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3 學 校 應 編 訂 時 間 表 安 排 人 手 擔 任 清 潔 及 消 毒 學 校 應 選 取 最 適 當 的 時 間 和 最 有 效 的 清 潔 方 法, 並 可 考 慮 發 動 家 長 及 社 區 義 務 支 援 學 校 應 訂 定 應 變 措 施, 確 保 學 校 能 夠 正 常 運 作, 並 設 立 收 集 員 生 有 關 資 料 的 機 制, 使 能 迅 速 向 衞 * 學 校 應 依 從 容 器 上 的 指 引, 正 確 地 使 用 和 貯 存 酒 精 搓 手 液 根 據 消 防 處 的 建 議, 每 間 學 校 不 能 存 放 多 於 二 十 公 升 的 含 酒 精 液 體 為 減 低 發 生 火 警 的 危 險, 多 於 二 十 公 升 的 酒 精 液 體
措 施 說 明 備 註 / 附 件 生 防 護 中 心 及 本 局 呈 報 有 關 資 料 詳 情 學 校 可 因 應 本 身 情 況, 為 校 內 考 試 測 驗 活 動 校 車 服 務 午 膳 等 作 適 當 安 排 ( 包 括 酒 精 搓 手 液 ) 應 存 放 於 經 認 可 的 第 五 類 危 險 品 倉 庫 內 為 方 便 學 校 清 潔 和 消 毒, 以 及 讓 學 生 有 充 足 時 間 洗 手, 學 校 可 靈 活 調 動 常 規 上 課 時 間, 只 要 該 項 調 動 經 審 慎 計 劃, 有 充 分 理 據, 又 能 適 當 地 照 顧 學 生 的 安 全 和 學 習 有 關 安 排, 應 得 到 校 董 會 / 法 團 校 董 會 教 師 代 表 及 家 長 代 表 同 意, 並 應 通 知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以 供 存 案 學 校 應 適 當 處 理 使 用 過 的 預 防 流 感 物 品, 例 如 使 用 過 的 口 罩 和 抹 手 紙 應 放 置 在 有 蓋 的 垃 圾 箱 內 垃 圾 箱 應 適 當 及 定 時 地 徹 底 清 理 及 清 潔 5.2 公 開 考 試 每 日 以 1 比 99 的 稀 釋 家 用 漂 白 水 徹 底 清 潔 和 消 毒 用 作 試 場 的 禮 堂 及 課 室 內 的 桌 椅 地 板 門 窗, 以 及 供 考 生 使 用 的 升 降 機 走 廊 廁 所 和 通 道 等, 並 以 清 水 洗 淨 及 抹 乾 考 試 監 考 員 應 按 既 定 安 排 工 作 教 師 如 感 不 適, 應 及 早 通 知 其 所 屬 學 校, 以 便 安 排 人 手 調 動 若 有 查 詢 及 / 或 疑 難, 學 校 應 致 電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 電 話 :36288860), 尋 求 協 助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熱 線 及 網 址 見 下 文 6.3 段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4
6. 支 援 / 查 詢 6.1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的 中 央 呈 報 辦 公 室 : 電 話 :2477 2772 傳 真 :2477 2770 中 央 健 康 教 育 24 小 時 錄 音 資 料 電 話 熱 線 :2833 0111 衞 生 防 護 中 心 網 頁 :http://www.chp.gov.hk 6.2 教 育 局 學 校 所 屬 分 區 學 校 發 展 組 / 學 前 服 務 聯 合 辦 事 處 教 育 局 24 小 時 錄 音 資 料 電 話 熱 線 :2891 0088 教 育 局 網 頁 :http://www.edb.gov.hk 6.3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考 評 局 熱 線 :3628 8860 考 評 局 網 頁 :http://www.hkeaa.edu.hk 2011 年 2 月 修 訂 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