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自 來 水 公 司 105 年 評 價 職 位 人 員 甄 試 試 題 甄 試 類 組 代 碼 : 全 類 別 I6001-I6010 共 同 科 目 : 一 般 法 律 常 識 公 民 電 子 計 算 機 概 論 及 國 文 閱 讀 測 驗 等 選 擇 題 各 科 分 為 多 種 版 面 ( 各 版 之 題 目 相 同 而 排 列 順 序 不 同 ) 依 據 我 國 憲 法 本 文, 其 保 障 的 基 本 人 權 可 以 分 為 平 等 權 自 由 權 受 益 權 與 參 政 權 等 四 大 類 下 列 敘 述 中, 何 者 屬 於 受 益 權 的 保 障 範 圍? 政 府 不 得 以 內 容 為 由, 拒 絕 民 眾 對 遊 行 之 申 請 財 產 權 受 侵 害 者, 可 提 起 訴 訟 以 進 行 權 利 救 濟 檢 警 單 位 應 依 法 定 程 序, 方 能 進 行 逮 捕 或 拘 禁 政 府 定 期 辦 理 選 舉, 以 落 實 公 民 參 政 權 的 行 使 人 民 權 利 若 受 損 害 時, 可 透 過 公 部 門 所 設 的 請 願 訴 願 訴 訟 等 制 度, 進 行 相 關 的 權 利 救 濟 下 列 敘 述 中, 何 者 符 合 我 國 現 行 法 規 中 有 關 三 者 的 內 涵? 請 願 可 被 歸 納 為 參 政 權 的 一 種 訴 願 須 以 不 當 行 政 處 分 為 前 提 訴 訟 的 主 要 負 責 機 關 為 監 察 院 三 者 皆 隸 屬 於 行 政 救 濟 的 一 種 所 謂 的 平 等 有 兩 個 面 向, 除 了 形 式 平 等 之 外, 真 正 的 平 等 還 必 須 包 括 實 質 平 等 與 合 理 的 差 別 待 遇 兩 項 概 念 下 列 作 法 中, 何 者 乃 有 助 於 促 進 真 正 的 平 等? 政 府 立 法 保 障 父 母 雙 方 皆 可 以 申 請 育 嬰 假 老 師 在 評 比 成 績 時 一 律 給 予 高 分 以 示 公 平 公 立 圖 書 館 更 新 並 且 增 設 各 項 無 障 礙 設 施 禁 孕 條 款 內 容 經 公 司 與 員 工 協 商 後 才 簽 約 小 明 參 加 國 家 考 試 時 有 一 道 題 目 寫 著 : 行 政 機 關 依 法 律 授 權 所 訂 定 的 法 規 命 令, 不 能 牴 觸 法 律 的 規 定 或 逾 越 法 律 的 授 權 範 圍 根 據 這 道 題 目 的 內 涵, 它 意 指 行 政 法 所 強 調 的 何 項 基 本 原 則? 明 確 性 原 則 法 律 優 位 原 則 積 極 的 依 法 行 政 禁 止 差 別 待 遇 原 則 小 明 於 公 廁 偷 窺 被 當 場 逮 捕 後,( 甲 ) 機 關 依 據 社 會 秩 序 維 護 法 中 對 於 ( 乙 ) 行 為 的 禁 止, 對 小 明 處 以 1,000 元 的 ( 丙 ) 處 分, 同 時 也 告 知 小 玉, 若 不 服 處 分 可 進 一 步 向 ( 丁 ) 機 關 聲 明 異 議 有 關 ( 甲 )( 乙 )( 丙 )( 丁 ) 的 敘 述,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正 確? 甲 機 關 指 的 是 中 央 的 司 法 院 乙 行 為 意 指 安 寧 秩 序 的 妨 害 丙 處 分 意 指 行 政 罰 中 的 罰 鍰 丁 機 關 意 指 地 方 法 院 普 通 庭 損 失 補 償 乃 基 於 特 別 犧 牲 的 概 念, 由 政 府 所 設 置 的 一 種 補 償 制 度 下 列 援 例 中 的 對 象, 何 者 符 合 這 項 制 度 的 救 濟 範 圍? 長 年 遭 受 家 庭 暴 力 而 導 致 精 神 異 常 的 大 平 在 公 司 裡 不 斷 被 主 管 施 以 職 權 騷 擾 的 華 華 因 遊 樂 園 業 者 管 理 不 當 而 受 傷 的 遊 客 敏 敏 因 都 市 更 新 案 房 屋 被 地 方 政 府 徵 收 的 阿 土 依 據 我 國 民 法 規 定, 權 利 主 體 的 四 種 能 力 包 括 權 利 能 力 行 為 能 力 意 思 能 力 及 責 任 能 力 有 關 四 種 能 力 的 敘 述,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正 確? 意 思 能 力 的 有 無, 乃 是 行 為 能 力 的 基 礎 行 為 能 力 的 區 分, 僅 與 精 神 的 狀 況 有 關 責 任 能 力 的 起 迄, 乃 始 於 出 生 終 於 死 亡 只 要 有 權 利 能 力, 就 一 定 具 備 行 為 能 力 依 據 我 國 民 法 規 定, 債 發 生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契 約 無 因 管 理 不 當 得 利 侵 權 行 為 等 四 種 情 形, 下 列 援 例 中 何 者 屬 於 無 因 管 理 此 一 因 素? 小 明 點 完 菜 後 正 在 排 隊 等 結 帳 阿 花 騎 機 車 時 不 小 心 撞 傷 路 人 共 5 頁 第 1 頁
大 任 衝 入 火 場 搶 救 鄰 居 的 愛 犬 志 忠 剛 剛 跟 朋 友 借 了 一 百 萬 元 我 國 民 法 雖 有 契 約 自 由 的 規 定, 但 當 雙 方 權 利 不 對 等 時, 契 約 內 容 往 往 受 到 優 勢 者 左 右, 因 而 另 訂 有 特 別 法 以 維 護 弱 勢 者 的 權 益, 如 公 平 交 易 法 即 屬 之, 下 列 事 項 中 何 者 符 合 公 平 交 易 法 所 規 範? 對 定 型 化 契 約 的 介 入 懲 罰 性 賠 償 金 的 設 置 針 對 特 種 賣 賣 的 規 範 針 對 聯 合 行 為 的 禁 止 隨 著 網 路 科 技 的 發 達, 除 了 改 變 人 們 的 溝 通 方 式, 網 路 購 物 也 成 為 當 代 普 遍 且 重 要 的 消 費 模 式, 因 而 政 府 也 制 訂 相 關 法 律 加 以 規 範 下 列 選 項 中, 何 者 符 合 我 國 消 費 者 保 護 法 對 於 此 類 交 易 方 式 的 規 定? 所 有 商 品 均 應 享 有 猶 豫 期 間 鑑 賞 期 為 收 受 商 品 後 七 日 內 此 類 交 易 應 歸 類 為 訪 問 交 易 契 約 應 以 書 面 為 之 否 則 無 效 大 雄 與 靜 香 結 婚 後, 以 書 面 契 約 約 定 雙 方 間 的 財 產 關 係 為 分 別 財 產 制, 並 至 法 院 完 成 登 記 手 續, 但 不 到 半 年, 由 於 發 現 大 雄 外 遇, 靜 香 只 好 訴 請 法 院 判 決 離 婚 確 定 依 據 我 國 民 法 的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符 合 上 述 情 境? 兩 人 至 法 院 登 記 者, 稱 之 為 法 定 財 產 制 大 雄 若 過 世, 靜 香 仍 可 為 其 法 定 繼 承 人 靜 香 若 生 活 困 難, 可 向 大 雄 請 求 贍 養 費 靜 香 可 以 主 張 剩 餘 財 產 差 額 分 配 請 求 權 阿 明 由 於 犯 下 強 盜 殺 人 的 重 罪, 最 後 被 法 官 依 刑 法 判 處 死 刑 定 讞 針 對 阿 明 所 受 的 刑 罰,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可 將 其 歸 納 為 從 刑 的 一 種 可 將 其 視 為 自 由 刑 的 一 種 這 可 視 為 應 報 理 論 的 落 實 這 有 助 於 保 安 處 分 的 推 動 罪 刑 法 定 主 義 意 指 判 斷 一 個 行 為 是 否 構 成 犯 罪, 必 須 依 據 刑 法 的 明 文 規 定, 而 下 列 何 項 原 則 即 屬 之? 罪 刑 明 確 原 則 溯 及 既 往 原 則 類 推 適 用 原 則 習 慣 法 適 用 原 則 花 花 在 上 班 途 中 遭 搶 後, 立 即 至 附 近 的 警 察 局 報 案, 而 花 花 的 這 項 作 為, 在 法 律 上 稱 之 為 下 列 何 者? 告 發 告 訴 自 訴 公 訴 強 制 辯 護 係 指 若 被 告 沒 有 請 律 師 辯 護 時, 法 院 應 該 要 指 定 公 設 辯 護 人 或 律 師 為 被 告 辯 護 依 據 我 國 現 行 法 律 規 範,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符 合 這 項 制 度 所 規 範 的 情 形? 被 告 犯 最 輕 本 刑 為 兩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所 犯 的 案 件 乃 高 等 法 院 管 轄 其 第 一 審 被 告 因 肢 體 障 礙 無 法 為 完 全 之 陳 述 者 被 告 為 原 住 民 或 檢 察 官 認 為 有 必 要 者 在 名 人 自 傳 中 不 時 可 聽 聞, 該 位 名 人 之 所 以 成 功, 是 因 為 受 到 某 位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對 於 他 的 啟 發 若 依 據 米 德 的 自 我 形 成 理 論, 這 同 時 也 凸 顯 何 者 在 名 人 成 長 過 程 中 的 重 要 性? 鏡 中 自 我 重 要 他 人 真 實 的 我 概 括 化 他 人 法 國 國 會 於 2013 年 通 過 同 志 婚 姻 與 領 養 法 後, 也 成 為 全 球 第 十 四 個 同 志 婚 姻 合 法 化 的 國 家, 而 這 項 政 策 作 為 將 有 助 於 促 進 何 項 性 別 概 念 的 多 元 化? 性 傾 向 性 別 認 同 生 物 性 別 社 會 性 別 經 濟 學 人 在 一 篇 報 告 中 指 出, 臺 灣 在 2013 年 的 人 均 出 版 書 籍 量 並 列 全 世 界 第 二, 因 而 有 網 友 表 示, 根 本 原 因 可 能 與 臺 灣 是 華 人 世 界 中 唯 一 擁 有 出 版 自 由 的 國 家 有 關, 這 同 時 也 象 徵 我 國 在 於 何 項 人 權 的 充 分 保 障 有 關? 消 極 人 權 積 極 人 權 第 二 代 人 權 第 三 代 人 權 在 民 主 國 家 中, 當 人 民 面 對 國 家 的 不 公 義 時, 包 括 社 會 運 動 與 公 民 不 服 從 皆 是 可 採 取 的 表 達 方 式 下 列 選 項 中, 何 者 為 兩 者 共 同 的 特 色? 皆 隸 屬 惡 法 非 法 的 實 踐 皆 屬 違 法 且 須 受 制 裁 的 行 為 皆 必 須 是 非 和 平 的 暴 力 手 段 皆 採 公 開 方 式 且 須 合 乎 公 益 有 關 日 本 提 出 總 白 癡 化 一 詞, 乃 在 於 批 判 當 代 傳 播 媒 體 對 大 眾 的 誤 導, 有 使 舉 國 一 起 被 白 癡 化 的 可 能 面 對 這 樣 的 現 象, 下 列 何 者 並 非 閱 聽 眾 應 採 取 的 因 應 之 道? 共 5 頁 第 2 頁
深 化 媒 體 再 現 加 強 媒 體 識 讀 落 實 媒 體 監 督 運 用 媒 體 近 用 依 據 推 動 者 的 不 同 來 做 文 化 的 分 類, 可 分 為 官 方 文 化 與 民 間 文 化 兩 大 類,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符 合 兩 者 的 敘 述? 官 方 文 化 所 具 內 涵 必 然 會 優 於 民 間 文 化 不 可 能 有 文 化 的 內 涵 能 同 時 隸 屬 於 兩 者 受 官 方 重 視 後 就 不 會 再 轉 變 為 民 間 文 化 官 方 文 化 與 民 間 文 化 兩 者 皆 為 人 文 化 成 不 同 行 業 間 各 自 有 其 專 業 的 術 語, 以 進 行 該 族 群 成 員 間 才 能 理 解 的 溝 通 模 式, 係 稱 為 下 列 何 者? 次 文 化 民 間 文 化 精 緻 文 化 邊 緣 文 化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在 世 界 文 化 多 樣 性 宣 言 中 宣 示 : 文 化 在 不 同 的 時 空, 具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表 現 形 式 這 種 多 樣 化 的 具 體 表 現, 是 構 成 人 類 各 群 體 和 社 會 特 性, 重 要 的 獨 特 性 和 多 樣 性 依 據 這 項 宣 示 的 內 涵, 其 與 下 列 何 項 文 化 概 念 是 相 通 的? 文 化 位 階 反 全 球 化 文 化 全 球 化 文 化 相 對 論 2 一 位 我 國 婦 人 臨 盆 在 即, 卻 執 意 要 搭 乘 我 國 航 空 公 司 的 飛 機 前 往 美 國 旅 遊, 但 在 飛 行 途 中 嬰 兒 即 出 生 下 列 敘 述 中, 何 者 符 合 該 名 新 生 兒 的 國 籍 課 題? 若 出 生 時 位 於 公 海 領 域, 該 名 新 生 兒 將 無 法 取 得 任 何 一 國 國 籍 若 出 生 時 位 於 美 國 領 海 上 空, 該 名 新 生 兒 將 可 以 取 得 美 國 國 籍 出 生 時 需 其 父 母 皆 有 我 國 國 籍, 該 名 新 生 兒 方 可 取 得 我 國 國 籍 出 生 時 需 飛 機 未 進 入 美 國 領 空, 該 名 新 生 兒 方 可 取 得 我 國 國 籍 2 某 地 方 首 長 為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在 取 得 議 會 的 立 法 核 可 後, 並 未 與 地 方 居 民 做 更 進 一 步 的 溝 通 與 協 商, 隨 即 展 開 拆 遷, 因 而 引 起 廣 大 民 眾 的 抗 議 下 列 分 析 中, 何 者 符 合 這 項 政 策 推 動 情 形? 僅 具 有 合 法 性 僅 具 有 正 當 性 同 時 具 合 法 性 與 正 當 性 同 時 缺 乏 合 法 性 與 正 當 性 憲 政 主 義 的 精 神 在 於 建 立 一 套 制 度, 以 限 制 政 府 權 力 範 圍, 並 保 障 人 民 合 法 的 權 利, 下 列 主 張 何 者 為 其 重 要 的 原 理 原 則? 萬 能 政 府 權 力 分 立 人 治 政 治 君 權 神 授 歸 納 民 主 國 家 的 憲 政 發 展 經 驗, 憲 法 的 變 遷 與 成 長 有 若 干 途 徑 就 我 國 現 行 法 律 規 範 而 言, 下 列 途 徑 中, 何 者 為 須 經 公 民 投 票 程 序 方 可 生 效 者? 法 令 補 充 憲 法 解 釋 憲 政 慣 例 憲 法 修 改 民 主 國 家 中 常 見 的 政 府 體 制, 包 括 內 閣 制 總 統 制 混 合 制 三 種 政 體 下 列 特 色 中, 何 者 為 內 閣 制 有 別 於 其 他 二 種 政 體 的 內 涵? 行 政 與 立 法 分 立 且 相 互 制 衡 閣 員 可 同 時 兼 任 議 員 的 身 分 元 首 擁 有 完 全 的 覆 議 否 決 權 法 令 發 佈 前 須 經 內 閣 之 副 署 國 家 公 務 員 一 般 可 分 為 政 務 官 與 事 務 官 兩 種, 下 列 選 項 中, 何 者 符 合 對 於 事 務 官 的 敘 述? 主 要 職 務 為 制 定 政 策 並 監 督 之 任 期 受 終 身 保 障 不 隨 政 黨 進 退 任 用 資 格 並 無 特 殊 限 制 或 條 件 必 須 同 時 擔 負 法 律 與 政 治 責 任 從 小 到 大 就 學 時, 原 則 上 每 個 班 級 都 只 會 選 出 一 位 同 學 擔 任 該 班 的 班 長, 這 樣 的 選 舉 方 式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選 舉 制 度? 單 一 選 區 制 絕 對 多 數 制 複 數 選 區 制 比 例 代 表 制 關 於 對 等 式 網 路 相 較 於 主 從 式 網 路 之 優 勢,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無 需 添 購 伺 服 器 網 路 規 模 容 易 擴 充 容 易 架 設 有 電 腦 故 障 時 不 會 影 響 整 個 網 路 關 於 雲 端 運 算,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雲 泛 指 網 路 企 業 善 用 雲 端 運 算 可 以 節 省 軟 硬 體 建 置 成 本 Dropbox 屬 於 雲 端 運 算 的 實 例 Office 2010 屬 於 雲 端 運 算 的 實 例 共 5 頁 第 3 頁
資 料 單 位 大 小 順 序,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KB<MB<GB<TB KB<MB<TB<GB KB<GB<MB<TB TB<MB<KB<GB 下 列 何 種 記 憶 體 的 存 取 速 度 最 快? 動 態 隨 機 存 取 記 憶 體 固 態 硬 碟 CPU 內 的 暫 存 器 光 碟 一 微 米 是 一 奈 米 的 幾 倍? 10 3 倍 10 6 倍 10 9 倍 10 12 倍 磁 碟 機 是 屬 於 計 算 機 系 統 中 的 那 一 部 份? 中 央 處 理 器 (CPU) 輸 入 輸 出 (IO) 記 憶 體 (Memory) 匯 流 排 (bus) 在 組 合 語 言 的 指 令 中 有 一 類 指 令, 例 如 ADD 5, 其 指 令 的 運 算 資 料 直 接 顯 示 於 指 令 中, 請 問 這 是 哪 一 種 定 址 法 (addressing mode)? 直 接 (direct) 立 即 (immediate) 索 引 (index) 間 接 (indirect) 在 C 語 言 中, 以 下 哪 一 個 關 鍵 字 可 讓 副 程 式 還 沒 執 行 到 最 後 的 敘 述 句 就 提 早 結 束? break; exit; return; stop; 網 際 網 路 協 定 (protocol) 中, 下 列 何 者 在 各 種 不 同 技 術 的 網 路 間 能 夠 相 互 交 換 訊 息 扮 演 最 重 要 的 角 色? IP NAT TCP DHCP 無 線 區 域 網 路 (Wi-Fi) 標 準 中, 下 列 何 者 的 傳 輸 速 率 最 高? IEEE 802.11a IEEE 802.11b IEEE 802.11g IEEE 802.11n 下 列 何 者 是 十 六 進 位 數 字 1AF.8 轉 換 成 十 進 位 數 的 對 應 值? 431.8 431.5 433.8 433.5 試 求 二 進 位 數 110101011 的 2 的 補 數 (complement) 為 何? 110101011 110101010 001010101 001010100 圖 43 之 資 料 庫 範 例 屬 於 下 列 何 種 資 料 庫 模 型 (database model)? 圖 43 Relational database model Hierarchical database model Network database model Structural database model 關 於!(not) &&(And) 及 (Or) 三 種 邏 輯 運 算 子, 其 執 行 上 之 優 先 順 序 為 何? 高 於 && 高 於 && 高 於! 高 於 高 於! 高 於 && 高 於 && 高 於! 下 列 何 者 最 適 合 描 述 : 它 是 一 種 研 究 開 發 能 模 擬 延 伸 和 拓 展 人 類 智 能 活 動 ( 例 如 : 認 知 學 習 思 考 及 行 動 ) 的 理 論 方 法 技 術 及 應 用 系 统 的 科 學? Software Agent Artificial Intelligent Expert System Machine Learning - 題, 請 依 據 文 章 回 答 : 我 思 索 我 焦 慮 陳 義 芝 有 人 問 為 什 麼 獨 留 一 朶 紅 花 在 枝 頭 我 說 像 那 懸 絲 玩 偶 的 命 背 後 也 總 有 一 隻 手 共 5 頁 第 4 頁
有 人 問 為 什 麼 設 下 一 重 又 一 重 的 門 我 說 要 安 定 人 哪 一 顆 顆 左 顧 右 盼 的 心 有 人 問 如 何 去 到 山 的 頂 上, 森 林 原 始, 彩 虹 的 另 一 端 我 說 雷 雨 的 清 晨 望 日 出 夢 是 一 條 出 路 但 無 人 問 童 話 究 竟 是 什 麼 顏 色 也 無 人 答 像 等 待 延 長 的 那 串 音 符 嗎 一 部 汽 車 甲 蟲 般 越 過 丘 陵 地 一 列 火 車 在 海 藍 的 天 空 下 駛 過 平 原 黃 昏 升 起 了 倦 意 港 灣 中 的 大 油 輪 眨 眼 就 消 失 不 見 這 世 界, 彷 彿 有 人 其 實 沒 有 我 握 筆 沉 吟 中 看 到 心 頭 狂 飛 的 蓬 草 詩 中 有 人 問 為 什 麼 獨 留 一 朶 紅 花 在 枝 頭, 詩 人 的 回 答 意 味 什 麼? 世 事 無 常, 人 應 該 樂 觀 看 待 生 死 人 間 充 滿 心 機, 應 審 慎 面 對 問 題 表 象 後, 總 有 不 可 知 的 真 正 原 因 人 應 憑 自 我 意 志, 不 屈 不 撓 奮 鬥 詩 中 有 人 問 為 什 麼 設 下 一 重 又 一 重 的 門, 詩 人 的 回 答 意 味 什 麼? 人 心 充 滿 不 安, 需 要 重 重 安 慰 世 界 充 滿 危 險, 需 要 多 多 提 防 社 會 充 滿 爭 奪, 需 要 常 常 警 惕 夢 想 充 滿 困 難, 需 要 時 時 奮 鬥 詩 人 說 雷 雨 的 清 晨 望 日 出 / 夢 是 一 條 出 路 是 什 麼 意 思? 現 實 中 無 法 完 成 的 理 想, 可 在 在 夢 想 中 實 踐 明 知 不 可 為 而 為 之, 表 現 勇 者 的 決 心 和 毅 力 心 存 僥 倖 的 人, 往 往 無 法 腳 踏 實 地 完 成 夢 想 不 要 畏 懼 黎 明 前 的 黑 暗, 光 明 就 在 不 遠 前 方 此 詩 末 二 段 寓 意 為 下 列 何 者? 變 動 的 世 界, 將 孤 獨 留 給 心 靈 敏 感 的 詩 人 人 類 十 分 渺 小, 不 應 有 自 大 的 想 法 與 作 為 交 通 便 捷 的 今 日, 一 切 的 行 動 都 十 分 迅 速 自 然 世 界 明 朗 遼 闊, 卻 被 人 類 行 為 所 汙 染 詩 人 以 狂 飛 的 蓬 草 來 比 喻 下 列 何 者? 活 力 旺 盛 的 春 天 無 法 安 定 的 情 緒 多 元 繽 紛 的 世 界 隨 遇 而 安 的 情 懷 共 5 頁 第 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