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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 術 教 育 研 究 (2006), 11,33-55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Exploring graphic simplification methods through design practice * 王 韋 堯 Regina W. Y. Wang ** 許 峻 誠 Chun-Cheng Hsu * 國 立 台 灣 科 技 大 學 設 計 研 究 所 助 理 教 授 Assistant Professor/Graduate School of Design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實 踐 大 學 媒 體 傳 達 設 計 學 系 專 任 講 師 Full Time Instructor/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 Design Shih-Chien University 本 文 於 2006 年 5 月 16 日 評 審 通 過 35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摘 要 幾 乎 所 有 的 設 計 人 員, 都 曾 遇 到 缺 乏 靈 感 或 者 無 法 判 斷 設 計 傳 達 正 確 性 等 相 關 問 題 設 計 方 法 學 的 目 的, 就 在 提 供 明 確 的 步 驟 及 方 針, 使 設 計 人 員 即 使 在 創 新 目 的 上 有 所 侷 限, 仍 可 提 供 一 個 可 依 循 的 方 針 因 此, 發 展 一 套 清 楚 可 操 作 的 圖 形 設 計 方 法, 對 於 設 計 教 學 具 有 重 要 的 意 義 然 而, 圖 形 設 計 包 含 的 感 性 層 面 問 題 太 多, 要 找 出 其 中 的 規 則 性 是 困 難 的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法, 利 用 研 究 過 程 與 設 計 實 作 相 結 合 的 方 式, 針 對 藝 術 與 設 計 領 域 中 應 用 最 廣 泛 的 手 法 之 一 圖 形 簡 化, 探 討 其 設 計 規 則 與 明 確 的 操 作 步 驟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兩 種 具 定 量 規 則 的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分 別 是 :( 1) 網 格 簡 化 法 ( 2)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並 以 這 兩 種 手 法 說 明 圖 形 簡 化 的 等 距 ( interval measure) 操 作 過 程 從 學 理 的 角 度, 本 研 究 說 明 圖 形 簡 化 被 測 量 的 可 行 性 ; 從 設 計 實 務 角 度, 這 兩 種 手 法 規 則, 除 了 對 設 計 教 學 具 參 考 性, 也 可 應 用 於 電 腦 輔 助 圖 形 設 計 領 域 關 鍵 字 : 圖 形 簡 化, 設 計 教 育, 行 動 研 究 法, 設 計 規 則, 測 量 Abstract Almost all designers experienced problems of inspiration block. Design methodology is to provide clear steps and policies to counter this problem. Developing a clear and operable graphic design method is thus significant in the design education. The present research employs action research method in discussing the design operability of graphic simplification. The research proposes that two graphic simplification techniques can be quantitatively operated: (1) Grid-simplification method, (2) Node-reduction method. The simplification methods, with their characteristics and grammatical rules, provide valuable implication to future practices in design education as well as design computation. Keywords: graphic simplification, design education, action research, design rule, measurement 36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前 言 設 計 在 過 去 常 被 認 為 與 感 性 直 覺 相 關, 難 以 理 性 分 析, 直 到 設 計 方 法 學 (design methodology) 設 計 科 學 (the science of design) ( Simon,1956; Jones,1992) 的 概 念 出 現 後, 漸 漸 開 始 以 嚴 謹 的 科 學 方 法 與 微 觀 角 度 分 析 設 計 行 為 雖 然 設 計 行 為 中 仍 有 許 多 無 法 以 科 學 解 釋 的 模 糊 地 帶, 但 方 法 學 對 設 計 教 育 來 說 具 有 很 大 的 意 義 (Munari,1989;Burden,1996) 此 外, 隨 著 數 位 科 技 的 發 展, 將 分 析 出 的 方 法 與 規 則 帶 入 電 腦 輔 助 圖 形 設 計 領 域 (Stiny & Mitchell,1978; Kirsch & Kirsch,1986), 也 成 為 相 當 重 要 的 研 究 議 題 圖 形 設 計 (graphic design) 方 法 相 當 多, 本 文 以 圖 形 設 計 中 的 簡 化 手 法 作 為 個 案 進 行 探 討 過 去 圖 形 簡 化 的 研 究 大 多 探 討 次 序 之 間 的 程 度 變 化 關 係 (Arnheim,1969;Meyer & Laveson,1981;Ocvirk,2004), 至 於 程 度 之 間 的 距 離 卻 很 少 被 提 及, 如 果 要 將 設 計 規 則 帶 入 基 礎 設 計 教 育 或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領 域, 等 距 關 係 的 探 討 是 必 要 的 ( 許 峻 誠 王 韋 堯,2004a;2004b) 因 此,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探 索 圖 形 簡 化 過 程, 是 否 能 以 定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設 計 操 作, 並 從 中 分 析 規 則 本 研 究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法, 以 理 論 發 展 與 設 計 實 作 相 互 驗 證 的 方 式 進 行, 在 行 動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就 是 實 踐 者, 在 實 踐 中 檢 驗 構 想, 並 從 過 程 中 記 錄 與 評 估, 以 改 善 現 有 問 題 及 累 積 設 計 知 識, 並 提 昇 研 究 結 果 之 精 確 性 與 應 用 性 (Kemmis & McTaggart,1982;Swann,2002; 徐 秀 菊 主 編,2004) 文 獻 探 討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方 法 很 多 人 認 為 視 覺 創 作 難 以 用 理 性 分 析, 但 是 早 在 文 藝 復 興 時 期, 達 文 西 就 提 出 要 用 科 學 態 度 學 習 繪 畫 他 認 為 一 門 真 科 學 必 須 具 備 兩 個 條 件 :(1) 以 感 性 經 驗 為 基 礎 ;( 2) 要 能 像 數 學 一 樣 嚴 密 論 證 圖 形 以 人 體 極 精 密 且 重 要 的 感 官 - 視 覺 為 基 礎, 由 於 能 敏 捷 準 確 地 傳 遞 外 界 形 象 到 人 的 知 覺 層 面, 傳 達 性 最 佳, 所 以 是 最 有 用 的 科 學 他 並 認 為 在 描 繪 結 構 和 外 表 時, 若 是 只 靠 印 象 而 非 測 量, 常 常 會 出 差 錯, 因 此, 達 文 西 很 早 就 以 理 性 的 方 式 對 藝 術 / 設 計 進 行 實 驗 (Peladan,1956) 一 直 到 二 十 世 紀 初, 方 法 學 開 始 大 量 運 用 於 設 計 領 域, 例 如 :Osborn(1938) 提 出 的 腦 力 激 盪 法 (brainstorming), 用 來 幫 助 廣 告 創 意 人 員 發 想 ;Zwicky (1942) 提 出 的 形 態 分 析 法 (Morphological Charts) 應 用 於 火 箭 外 型 的 研 究 ;Gordon(1944)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37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提 出 的 關 聯 法 (Synectics) 應 用 於 魚 雷 開 發 (Jones,1992) 另 一 方 面, 最 早 提 出 設 計 科 學 一 詞 的 諾 貝 爾 獎 得 主 Simon(1956) 則 認 為, 設 計 是 問 題 解 決 的 過 程, 不 過 此 類 問 題 卻 是 不 良 結 構 的 (ill-structure problem) 設 計 除 了 要 解 決 理 性 的 問 題 之 外, 感 性 也 佔 了 很 大 的 部 分, 例 如 美 感 就 是 一 種 包 含 主 觀 沒 有 正 確 解 答 的 問 題 在 眾 多 設 計 領 域 中, 機 械 產 品 或 建 築 等 設 計 學 門 顯 然 有 較 多 理 性 與 邏 輯 的 特 性 可 以 分 析, 然 而 在 圖 形 設 計 領 域 中, 即 使 方 法 學 的 探 討 不 少, 但 是 當 其 應 用 在 實 際 操 作 時, 卻 仍 無 法 具 體 說 明 細 部 的 過 程 與 規 則, 設 計 學 習 者 仍 需 依 賴 直 覺 與 創 意 進 行 圖 形 設 計 以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的 探 討 為 例, 設 計 人 員 常 會 將 一 個 物 體 原 本 的 輪 廓 簡 化, 讓 觀 者 更 容 易 瞭 解 此 物 體 的 特 性, 進 而 加 強 辨 識 與 記 憶 (Arnheim,1969; Bell,1991;Focillon,2001;Gombrich,1982), 因 此 簡 化 手 法 在 視 覺 創 作 上 一 直 很 重 要 一 般 提 到 的 簡 化 過 程, 就 是 從 原 形 萃 取 (extract) 出 主 要 元 素 或 關 係, 能 使 萃 取 出 的 部 分 代 表 (represent) 原 本 事 物, 也 就 是 簡 化 後 的 形 能 代 替 原 形 ( 請 參 考 圖 1) 圖 1 簡 化 過 程 模 型 為 了 更 具 體 說 明 簡 化 在 藝 術 / 設 計 的 過 程,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b) 從 外 部 視 覺 簡 化 的 角 度 提 出 簡 化 過 程 模 型 如 圖 2 所 示, 左 邊 是 卓 別 林 的 完 整 形 象, 其 中 最 能 代 表 卓 別 林 特 色 的 主 要 元 素 是 頭 部 的 帽 子 和 鬍 子, 相 對 來 說, 身 體 是 次 要 元 素 右 邊 是 經 簡 化 後 的 形, 即 使 從 原 形 中 省 略 掉 很 多 元 素, 但 是 因 為 主 要 元 素 或 關 係 被 保 留, 人 們 仍 可 以 從 非 常 簡 化 的 圖 中 辨 識 出 其 代 表 卓 別 林 從 這 個 簡 化 過 程 模 型 的 推 演 與 說 明, 雖 然 可 以 解 釋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的 原 則, 但 是 在 細 部 的 設 計 規 則 與 明 確 的 操 作 步 驟 上, 仍 然 不 夠 清 楚 38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圖 2 以 藝 術 / 設 計 為 例 的 簡 化 過 程 模 型 ( 來 源 :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2004b) 測 量 理 論 與 圖 形 簡 化 規 則 測 量 層 次 對 設 計 規 則 分 析 的 影 響 科 學 研 究 中 的 測 量 尺 度 有 4 種 層 次, 包 括 名 目 (nominal) 測 量 程 度 ( ordinal) 測 量 等 距 (interval) 測 量 等 比 (ratio) 測 量 (Babbie,2002;McBurney,2001) 它 們 所 代 表 的 意 義 分 別 是 :(1) 類 別 測 量 : 變 項 的 屬 性 只 具 有 周 延 性 (exhaustive) 和 互 斥 性 (exclusive) 的 特 質 ( 2) 次 序 測 量 : 變 項 的 屬 性 可 依 邏 輯 來 排 列 順 序 ( 3 ) 等 距 測 量 : 屬 性 間 的 實 際 距 離 可 經 由 有 意 義 的 標 準 間 距 來 表 示 ( 4) 等 比 測 量 : 除 了 前 述 的 所 有 特 性 外, 更 有 一 個 真 正 的 原 點, 即 絕 對 零 點 ( 請 參 考 表 1) 在 這 四 個 測 量 中, 測 量 的 層 次 越 高, 代 表 越 精 密 的 量 測 結 果 表 1 測 量 的 尺 度 ( 來 源 : 本 研 究 ) 測 量 的 層 次 範 例 說 明 名 目 測 量 例 : 性 別 男 性 例 :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對 你 的 重 要 性? 女 性 次 序 測 量 非 常 不 重 要 不 重 要 重 要 非 常 重 要 等 距 測 量 等 比 測 量 例 : 智 商 例 : 收 入 95 100 105 110 115 低 高 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39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將 一 個 不 易 觀 察 的 感 性 概 念 轉 換 成 明 確 可 測 量 的 步 驟 如 下 ( 如 圖 3): 概 念 化 名 目 上 的 定 義 操 作 性 定 義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測 量 圖 形 設 計 中 最 難 分 析 的 操 作 規 則, 可 以 被 類 比 為 研 究 中 的 操 作 性 定 義, 而 本 研 究 假 設 : 如 果 可 以 先 設 計 出 等 距 簡 化 的 圖 形, 那 就 可 以 反 過 來 更 清 楚 釐 清 圖 形 簡 化 的 操 作 性 定 義 ( 如 圖 3 中 的 虛 線 表 示 ) 因 為 測 量 理 論 中, 次 序 量 尺 意 味 著 : 一 個 變 項 (variable) 的 屬 性 可 依 邏 輯 來 排 列 順 序 ; 等 距 量 尺 意 味 著 : 屬 性 間 的 實 際 距 離 可 經 由 有 意 義 的 標 準 間 距 來 表 達, 後 者 代 表 可 以 更 精 確 的 分 析, 所 以 若 想 要 更 明 確 地 瞭 解 設 計 操 作 規 則,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的 討 論 是 有 必 要 的 概 念 化 名 目 上 的 定 義 操 作 型 定 義 ( 設 計 操 作 規 則 ) 現 實 生 活 中 的 測 量 ( 等 距 之 圖 形 簡 化 ) 更 深 入 分 析 與 釐 清 規 則 圖 3 將 概 念 轉 換 成 可 具 體 測 量 的 過 程 ( 修 改 自 Babbie,1998) 圖 形 簡 化 可 被 測 量 的 程 度 研 究 工 具 的 進 步 讓 許 多 不 能 直 接 觀 察 的 概 念 得 以 量 化 探 討, 例 如 操 作 性 定 義 讓 任 何 概 念 可 以 被 測 量 近 來 藝 術 / 設 計 領 域 開 始 了 這 方 面 的 探 討, 例 如 Chan(1994) 對 於 建 築 風 格 的 研 究 Chuang & Shiau(1998) 的 中 國 明 式 椅 風 格 研 究 都 是 以 量 化 方 式 說 明 感 性 的 風 格 概 念 ; 在 圖 形 設 計 領 域,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b) 採 用 測 量 (measurement) 的 概 念 分 析 圖 形 創 作 中 簡 化 手 法 的 使 用 模 式, 他 們 利 用 三 角 檢 測 原 則 (principles of methodological triangulation), 分 別 從 文 獻 檔 案 調 查 設 計 軟 體 調 查 及 學 生 實 作 調 查 等 三 個 角 度 進 行 資 料 收 集 首 先, 在 檔 案 調 查 階 段, 整 理 相 關 簡 化 理 論 資 料, 並 且 收 集 藝 術 史 及 設 計 史 中 具 有 簡 化 概 念 的 作 品 ; 第 二 階 段 則 調 查 設 計 常 用 數 位 軟 體 之 圖 形 簡 化 功 能, 例 如 :Adobe Illustrator Macromedia Flash 等 ; 第 三 階 段 藉 由 學 生 實 作 調 查 以 瞭 解 簡 化 手 法 的 使 用 現 況 在 資 料 分 析 上, 他 們 從 測 量 概 念 中 的 次 序 和 等 距 兩 個 面 向 分 析 簡 化 手 法 結 果 發 現 無 論 是 文 獻 或 實 作 資 料, 簡 化 手 法 目 前 都 只 有 次 序 層 次 的 概 念, 還 未 以 定 量 方 式 作 描 述 ( 如 表 2) 40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表 2 以 測 量 概 念 看 三 個 面 向 的 調 查 結 果 ( 來 源 :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2004b) 手 法 取 向 測 量 調 查 檔 案 調 查 次 序 感 性 < > 理 性 數 值 等 距 視 覺 簡 化 理 論 X X 藝 術 / 設 計 史 作 品 X X 數 位 工 具 X 設 計 人 員 實 作 X 註 : - 有 探 討 ;X- 沒 有 探 討 在 此 研 究 中 得 知, 從 早 期 憑 直 覺 的 創 作 到 現 代 藝 術 對 於 簡 化 手 法 的 實 驗, 相 關 研 究 漸 漸 嘗 試 從 感 性 轉 為 偏 重 理 性 的 探 討 此 外, 設 計 的 數 位 化, 使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的 創 作 可 輕 易 的 透 過 電 腦 輔 助 工 具 實 現 然 而, 在 學 生 實 作 階 段 中 發 現, 雖 然 研 究 者 要 求 他 們 必 須 具 體 描 述 圖 形 簡 化 過 程 的 細 節 與 規 則, 但 結 果 顯 示 : 無 論 學 生 們 使 用 傳 統 或 數 位 工 具, 他 們 能 描 述 的 設 計 操 作 僅 於 憑 感 覺 約 略 減 少 圖 形 細 節 或 者 將 軟 體 中 的 控 制 數 值 減 少, 其 簡 化 手 法 仍 偏 重 直 覺, 沒 有 一 個 人 能 更 精 確 地 描 述 視 覺 等 距 的 方 法 所 謂 視 覺 等 距 指 的 是 各 簡 化 程 度 看 起 來 為 相 等 距 離 的 意 思, 目 前 的 軟 體 只 能 透 過 數 值 來 控 制 簡 化 程 度, 當 其 數 值 等 距 時, 視 覺 上 的 簡 化 程 度 卻 非 等 距 呈 現, 這 是 目 前 數 位 工 具 的 侷 限 現 有 的 圖 形 簡 化 研 究 都 在 討 論 次 序 間 的 變 化 關 係, 至 於 變 化 之 間 定 量 的 距 離 關 係 少 被 提 及,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b) 認 為 可 能 的 原 因 有 三 點 :(1) 創 作 行 為 過 去 一 直 被 視 為 黑 箱 作 業, 難 以 描 述 操 作 步 驟 也 不 易 用 量 化 概 念 探 討 ;( 2) 早 期 並 沒 有 數 位 設 計 工 具, 所 以 不 用 考 慮 電 腦 運 算 中 所 需 要 的 明 確 規 則 與 指 令 ;( 3) 過 去 研 究 方 法 不 像 現 在 進 步, 因 此 當 時 沒 有 適 當 的 研 究 方 法 或 工 具 可 以 分 析 感 性 的 概 念 不 過 上 述 所 提 的 三 點 問 題 目 前 都 得 到 了 解 決, 因 此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的 探 討 是 可 行 的 也 是 必 要 的 簡 化 設 計 手 法 的 構 想 發 展 目 前 視 覺 等 距 的 探 討 相 當 缺 乏, 也 是 本 研 究 欲 釐 清 的 重 點 科 學 實 驗 的 概 念 和 藝 術 創 造 發 展 過 程 中 的 嘗 試 精 神 十 分 相 似 Medawar (1977) 曾 說 : 為 了 檢 驗 某 種 假 設 而 採 取 的 行 動 就 可 稱 為 實 驗 (experiment) 在 藝 術 / 設 計 中,Gombrich(1982) 認 為 實 驗 法 (experimentation) 是 以 一 個 問 題 為 前 提, 並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提 出 更 好 的 解 決 辦 法, 藝 術 / 設 計 家 本 身 就 是 進 行 實 驗 與 被 檢 驗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41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的 人, 這 和 行 動 研 究 法 的 精 神 是 一 致 的, 他 們 把 自 己 腦 子 裡 的 構 思 交 給 眼 睛 作 測 量 判 斷, 越 是 和 傳 統 不 同, 這 樣 的 實 驗 越 有 趣 (Gombrich,1982) 針 對 圖 形 簡 化 這 個 主 題, 現 代 藝 術 家 Cezanne Doesburg Picasso 和 Lichtenstein 等 人 都 做 了 很 多 的 實 驗 與 嘗 試 ( 如 圖 4) 所 以, 本 研 究 以 這 些 創 作 者 的 簡 化 創 作 實 驗 精 神 為 基 礎, 結 合 具 現 代 科 學 方 法 為 依 據 的 行 動 研 究, 以 實 作 方 式 驗 證 本 研 究 之 假 設 : 利 用 某 些 具 體 的 設 計 手 法 可 以 進 行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圖 4a. Cezanne(1892) 牌 友 圖 4b. Doesburg(1916-17) 牌 友 圖 4c. Doesburg (1917) 牌 友 從 外 部 簡 化 的 角 度 發 想 簡 化 手 法 為 了 讓 簡 化 手 法 可 被 測 量, 本 研 究 必 須 先 提 出 可 具 體 被 操 作 的 指 標 (indicators)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a) 提 到 藝 術 / 設 計 中 的 簡 化, 過 去 相 關 探 討 主 要 可 以 分 成 內 在 心 理 機 制 ( Langer,1953;Worringer,1953;Arnheim,1969) 與 外 在 視 覺 模 仿 ( Arnheim,1969;Goodman,1976; 李 澤 厚,1987; 徐 書 城, 1993) 兩 種 研 究 途 徑 ( 如 表 3) 若 從 後 者 的 角 度 來 看 圖 形 簡 化, 指 的 是 : 物 體 從 具 象 到 簡 化 的 視 覺 變 化 過 程, 如 輪 廓 簡 化 節 點 減 少 細 節 模 糊 等, 這 些 設 計 實 務 上 可 被 具 體 操 作 方 式 都 可 以 作 為 測 量 時 的 指 標 本 研 究 將 從 外 部 視 覺 簡 化 的 角 度 建 構 簡 化 手 法, 雖 然 仍 無 法 完 全 解 釋 設 計 與 藝 術 中 簡 化 的 豐 富 意 義, 卻 可 以 讓 研 究 的 測 量 結 果 更 精 確 可 信 有 比 較 精 確 的 測 量 結 果, 就 可 能 找 出 細 節 較 明 確 的 操 作 性 定 義 (operational definition), 也 就 是 圖 形 簡 化 的 規 則 表 3 簡 化 在 藝 術 與 設 計 相 關 探 討 之 研 究 途 徑 ( 修 改 自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2004a) 研 究 途 徑 解 釋 研 究 者 應 用 實 例 內 部 心 理 機 制 內 在 抽 象 的 具 體 化 外 部 視 覺 簡 化 外 在 實 體 的 簡 化 Langer(1953) Worringer(1953) Arnhiem, (1969) Arnhiem(1969) Goodman(1976) 李 澤 厚 (1987) 抽 象 主 義 藝 術 原 始 藝 術 最 後, 本 研 究 在 行 動 研 究 過 程 中 發 展 出 兩 種 方 法 : 網 格 簡 化 法 和 節 點 減 少 法 網 格 簡 化 法 是 所 使 用 的 網 格 比 例 越 大, 描 圖 時 細 節 會 越 少 ; 節 點 減 少 法 42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則 是 透 過 物 體 的 主 要 輪 廓 線 之 節 點 數 量 減 少 使 圖 形 簡 化 接 下 來 本 文 將 針 對 這 兩 種 定 量 簡 化 手 法 的 樣 本 挑 選 學 理 基 礎 以 及 設 計 實 作 分 別 做 更 進 一 步 的 說 明 實 驗 樣 本 的 選 擇 與 製 作 為 了 提 高 兩 種 簡 化 手 法 操 作 的 一 致 性 及 易 判 斷 性, 本 研 究 參 考 Mayer & Laveson (1981) 提 出 的 式 樣 化 的 程 度 (levels of stylization), 並 歸 納 了 Modley(1976) Wileman(1993) 和 Arnheim(1969) 等 人 對 於 圖 形 簡 化 看 法, 整 理 出 簡 化 的 七 個 程 度 ( 如 圖 5), 分 別 是 : 實 際 物 體 (Actual Object) 寫 實 攝 影 (Natural Photography) 精 密 繪 圖 (Pictorial Illustration) 圖 形 線 化 (Line drawing) 圖 形 符 號 (Graphic Symbology) 幾 何 符 號 (Abstract Symbology) 純 簡 化 (Abstraction) 本 研 究 原 始 樣 本 的 選 擇 都 是 從 寫 實 攝 影 圖 ( Natural Photography) 開 始, 為 求 探 討 的 統 一 與 便 利, 在 進 行 設 計 實 作 前, 會 將 所 有 的 寫 實 攝 影 的 樣 本 圖 統 一 處 理 為 圖 形 線 化 圖 (Line drawing), 以 此 作 為 兩 種 簡 化 手 法 在 實 作 上 的 第 一 階 圖 形 實 際 物 體 寫 實 攝 影 精 密 繪 圖 圖 形 線 化 圖 形 符 號 幾 何 符 號 純 簡 化 圖 5 圖 形 簡 化 的 七 個 程 度 樣 本 的 選 擇 本 研 究 從 Rosch,Mervis,Gray,Johnson,& Boyes-Braem(1976); Snodgrass & Vanderwart,( 1980) 等 人 的 相 關 研 究 中 挑 選 了 五 個 樣 本, 樣 本 挑 選 的 原 則 以 構 造 與 屬 性 差 異 較 大 的 物 件 為 主, 分 別 是 : 陸 地 的 哺 乳 類 動 物 大 象 飛 禽 類 的 鳥 水 中 生 物 類 的 魚 植 物 類 的 花 以 及 人 工 製 品 茶 壺, 且 各 樣 本 都 以 符 合 典 型 角 度 (canonical perspective) 原 則 呈 現 ( 如 圖 6)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43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圖 6 本 研 究 之 五 個 樣 本 樣 本 的 繪 製 為 了 避 免 過 多 變 數 的 干 擾, 首 先 必 須 將 五 個 原 始 樣 本 ( 寫 實 攝 影 圖 ) 經 過 線 條 化 處 理, 轉 換 成 圖 5 所 定 義 的 圖 形 線 化, 至 於 色 彩 因 素 在 本 研 究 暫 不 探 討 線 條 化 處 理 過 程 利 用 繪 圖 軟 體 的 筆 刷 工 具 來 描 繪 原 始 寫 實 照 片, 使 精 細 的 影 像 轉 變 為 線 條 圖 使 用 的 工 具 是 向 量 繪 圖 軟 體 Adobe Illustator10 以 及 WACOM 數 位 筆 在 描 繪 原 始 攝 影 圖 時, 哪 些 部 分 應 該 被 轉 換 為 線 條? 本 研 究 將 描 繪 的 規 則 列 於 表 4: 表 4 繪 製 線 條 圖 形 之 規 則 A. 線 條 保 留 之 規 則 : 規 則 描 述 舉 例 1. 可 交 代 物 體 (object) 結 構 各 部 件 邊 界 關 係 的 輪 廓 線, 如 右 圖 以 線 條 清 楚 劃 分 出 吹 風 機 之 基 本 構 造 部 件 定 義 之 判 斷, 本 研 究 主 要 參 考 Marr 和 Nishihara (1978) 從 電 腦 運 算 角 度 提 出 對 於 物 體 整 體 與 部 件 的 結 構 描 述 方 式 2. 物 體 表 面 具 有 識 別 性 及 象 徵 意 義 之 紋 理, 有 清 晰 可 辨 之 線 條 或 輪 廓, 如 西 瓜 綠 色 外 皮 的 黑 色 紋 路 或 是 右 圖 上 方 乳 牛 身 上 的 斑 點 若 該 圖 形 的 紋 理 面 積 小 且 數 量 多 時 ( 如 象 皮 皺 折 魚 鱗 斑 馬 虎 豹 等 動 物 身 上 特 有 的 紋 路 ), 因 描 繪 的 面 積 有 限, 若 逐 一 描 繪 細 節 容 易 使 線 條 糊 成 一 片, 失 去 原 本 細 紋 的 特 質, 因 此 僅 保 留 局 部 幾 個 象 徵 性 色 塊 或 者 以 數 條 象 徵 性 線 條 代 替, 如 右 圖 下 方 複 雜 的 象 皮 皺 折 紋 理 簡 化 為 象 徵 性 的 細 條 44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B. 線 條 捨 棄 之 規 則 : 會 因 光 源 或 視 度 而 產 生 不 同 形 態 變 化 者, 略 過 不 畫 如 : 1. 光 源 在 物 件 表 面 產 生 之 反 射 線 條 與 亮 點, 如 右 圖 光 線 在 茶 壺 壺 身 光 滑 球 面 反 射 的 亮 點 2. 因 光 源 的 照 射 或 不 同 角 度 所 產 生 的 陰 影, 如 右 圖 茶 壺 壺 身 下 方 的 陰 影 3. 部 件 與 部 件 相 疊 產 生 之 投 影, 如 右 圖 象 耳 投 射 在 身 體 上 造 成 的 陰 影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之 提 出 下 面 就 本 研 究 所 提 出 之 兩 種 圖 形 簡 化 方 法 的 構 想 發 展 設 計 實 作 說 明 以 及 過 程 觀 察 與 檢 討 三 方 面 進 行 說 明 網 格 簡 化 法 構 想 發 展 網 格 簡 化 法 構 想 來 自 格 線 工 具 及 式 樣 化 (stylization) 風 格 格 線 工 具 ( 如 圖 7) 的 輔 助 能 讓 繪 圖 或 學 習 有 規 則 可 循 ( 林 品 章,1990;Elam,2001) 設 計 或 繪 畫 的 初 學 者 常 利 用 工 具 ( 例 如 尺 規 網 格 線 等 ) 進 行 規 則 性 的 繪 圖, 透 過 座 標 方 格, 可 以 更 客 觀 的 看 到 相 對 關 係 (Gombrich,1969), 這 種 方 法 也 廣 泛 的 使 用 於 書 法 或 素 描 的 訓 練 上 另 外, 像 素 藝 術 (Pixel Art)( 如 圖 8) 織 品 圖 樣 ( 如 圖 9) 中 所 形 成 的 特 殊 簡 化 ( 式 樣 化 ) 風 格 也 是 此 法 的 構 想 來 源 目 前 流 行 的 數 位 像 素 藝 術, 是 在 早 期 電 腦 軟 體 限 制 下 而 形 成, 而 織 品 的 圖 樣 也 是 由 極 小 的 點 與 線 構 成 的 特 殊 形 式 基 於 格 線 工 具 及 式 樣 化 風 格 兩 點, 研 究 者 發 展 出 第 一 種 方 法 : 網 格 簡 化 法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45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圖 7 格 線 工 具 圖 8 像 素 藝 術 (Pixel Art) 圖 9 織 品 圖 樣 設 計 實 作 說 明 ( 一 ) 簡 化 規 則 規 則 (1)- 網 格 單 位 : 將 原 始 圖 形 樣 本 透 過 五 種 疏 密 程 度 不 同 之 網 格 繪 製 成 較 簡 化 圖 形 網 格 由 許 多 基 本 單 元 ( check box) 所 組 成, 其 分 割 數 目 每 次 以 2 倍 數 增 加, 產 生 1x1 2x2 4x4 8x8 12x12 五 階 的 分 割 結 果 ( 如 圖 10), 當 網 格 數 目 越 少, 簡 化 程 度 越 高 網 位 格 單 12 x 12 簡 化 程 度 1 8 x 8 簡 化 程 度 2 4 x 4 簡 化 程 度 3 2 x 2 簡 化 程 度 4 1 x 1 簡 化 程 度 5 五 種 比 例 之 網 格 圖 10 五 種 不 同 比 例 之 網 格 規 則 (2)- 原 稿 的 大 小 與 位 置 : 使 用 Adobe Illustrator 軟 體, 將 欲 簡 化 之 原 稿 墊 在 網 格 下 方 的 中 央 位 置, 原 稿 圖 形 的 長 或 寬 至 少 一 端 必 須 頂 到 格 線 邊 緣 ( 如 圖 11 箭 頭 指 示 處 ) 46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圖 形 高 度 頂 到 網 格 邊 緣 圖 形 寬 度 頂 到 網 格 邊 緣 圖 11 圖 形 放 置 於 網 格 之 說 明 規 則 (3)- 有 效 線 條 之 認 定 : 原 稿 線 條 與 網 格 線 或 與 已 繪 製 的 線 條 的 交 集 處 視 為 一 點 ( 如 圖 12 的 許 多 方 形 小 點 標 示 處 ), 由 兩 個 點 連 成 一 條 實 線 ( 如 圖 中 的 線 條 ) 圖 12 規 則 (4)- 無 效 線 條 之 認 定 : 若 原 稿 線 條 與 網 格 線 或 與 已 繪 製 的 線 條 僅 一 端 交 集 ( 如 圖 13 虛 線 A) 或 者 沒 有 任 何 交 集 ( 虛 線 B), 則 此 原 稿 線 段 忽 略 不 畫 ; 藉 此 規 則 過 濾 掉 圖 形 中 較 短 的 線 段 圖 13 規 則 (5)- 圓 形 或 弧 形 線 段 之 繪 製 : 圓 形 ( 如 圖 14 的 A 線 ) 及 弧 形 線 段 (B 線 ) 與 網 格 線 共 有 兩 個 交 集 點, 因 此 簡 化 後 均 為 一 直 線 圖 14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47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規 則 (6)- 簡 化 圖 形 位 移 後 的 處 理 : 若 原 稿 線 條 與 圖 形 的 原 交 集 點 ( 如 圖 15 A 點 ) 因 簡 化 而 改 變 位 置, 則 該 交 集 點 可 依 照 原 比 例 移 到 簡 化 後 圖 形 之 相 對 位 置 ( B 點 ) 上 圖 15 ( 二 ) 網 格 法 之 圖 形 簡 化 過 程 下 表 5 和 圖 16 為 網 格 1x1 2x2 4x4 8x8 12x12 五 階 的 簡 化 結 果, 由 簡 化 後 的 圖 例 可 以 發 現 : 當 網 格 數 目 越 少, 圖 形 簡 化 程 度 越 高 表 5 五 階 層 網 格 與 圖 形 對 應 簡 化 處 理 之 結 果 - 大 象 長 x 寬 簡 化 程 度 (1) 12 x 12 簡 化 程 度 (2) 8 x 8 簡 化 程 度 (3) 4 x 4 簡 化 程 度 (4) 2 x 2 簡 化 程 度 (5) 1 x 1 格 線 單 位 簡 化 後 圖 例 手 繪 原 稿 : 鳥 簡 化 程 度 (1):12 x 12 簡 化 程 度 (2):8 x 8 簡 化 程 度 (3):4 x 4 簡 化 程 度 (4):2 x 2 簡 化 程 度 (5):1 x 1 過 程 觀 察 與 檢 討 圖 16 網 格 簡 化 法 之 簡 化 過 程 圖 例 - 鳥 1. 線 段 越 短, 越 容 易 被 省 略 ; 較 長 線 段 因 為 與 網 格 線 或 與 已 繪 製 的 線 條 48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交 集 的 機 會 較 多, 容 易 被 保 留 下 來 以 表 5 的 象 為 例, 表 現 物 體 質 感 或 皮 膚 皺 折 之 處 的 短 線 最 早 被 淘 汰, 而 線 段 較 長 形 態 較 封 閉 的 輪 廓 線 則 被 保 留 下 來 2. 若 將 圖 形 的 各 構 造 視 為 獨 立 單 位 個 別 簡 化, 較 能 保 留 圖 形 簡 化 後 的 相 對 位 置 如 圖 17, 過 程 中 發 現 圖 形 若 分 為 兩 大 部 分 描 繪 :(1) 總 輪 廓 線 與 (2) 內 部 線 條, 將 有 助 於 保 持 物 件 簡 化 時 的 完 整 性 圖 17 (b) 花 朵 將 各 花 瓣 視 為 獨 立 單 位 逐 一 簡 化 而, 圖 17(c) 的 花 朵 則 從 外 圍 輪 廓 線 開 始 簡 化, 最 大 的 差 異 在 於 花 朵 (b) 保 留 了 各 花 瓣 獨 立 的 特 質, 不 至 於 融 成 一 片 a. 簡 化 前 的 原 始 圖 b. 狀 況 一 : 將 各 個 花 瓣 視 為 一 個 個 單 位 進 行 簡 化 c. 狀 況 二 : 將 外 圍 輪 廓 線 視 為 一 個 單 位 進 行 簡 化 圖 17 簡 化 的 兩 種 狀 況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構 想 發 展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的 概 念 來 自 於 格 式 塔 心 理 學 和 物 體 辦 識 理 論 的 相 關 研 究 人 類 的 視 覺 具 有 將 點 與 點 之 間 連 成 一 直 線 的 傾 向, 例 如 各 星 座 的 產 生 即 是 人 們 善 用 這 種 能 力 的 聯 想 結 果 這 方 面 格 式 塔 理 論 曾 做 過 許 多 相 關 探 討 (Arnheim,1974; 雷 圭 元,1984) 此 外, 物 體 辨 識 理 論 也 有 很 多 關 於 點 與 形 之 間 的 探 討, 例 如 Attneave (1954) Snodgrass & Vanderwart(1980) 和 Lowe(1984) 等 學 者 先 後 利 用 貓 圖 形 的 辦 識 實 驗 作 探 索 ( 如 圖 18), Biederman(1988) 後 來 利 用 了 上 述 學 者 們 研 究 曾 用 過 的 貓 圖 片 樣 本 中 的 6 張 作 實 驗, 其 中 左 邊 3 張 是 比 較 接 近 寫 實 ( 不 同 角 度 及 動 作 ); 而 右 邊 3 張 則 比 較 簡 化 ( 將 重 要 的 轉 折 點 利 用 直 線 連 起 來, 因 此 沒 有 弧 線 ) 結 果 發 現, 如 圖 18F 的 貓, 即 使 經 過 大 量 的 節 點 減 少, 人 們 還 是 可 以 正 確 的 辨 識 出 該 圖 形 代 表 的 是 貓 然 而, 上 述 實 驗 圖 形 的 節 點 均 由 研 究 者 主 觀 地 選 擇 刪 除 或 保 留, 缺 乏 等 距 或 規 則 性 的 基 礎, 而 且 並 非 從 設 計 角 度 作 探 討, 因 此 難 以 在 設 計 教 學 上 提 供 可 操 作 性 的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49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建 議, 也 不 易 提 供 具 參 考 性 之 規 則 於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領 域 不 過 這 些 研 究 激 發 了 本 創 作 實 驗 第 二 個 方 法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靈 感 A B C D E F 受 測 人 數 689 697 714 1078 939 845 錯 誤 率 (0) (0) (0) (17) (39) (42) 圖 18 不 同 貓 圖 形 的 辦 識 率 實 驗 設 計 實 作 說 明 ( 一 ) 簡 化 規 則 規 則 (1)- 起 始 圖 形 的 產 生 :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的 起 始 圖 形, 以 網 格 簡 化 法 第 一 階 長 寬 比 12x12 的 網 格 所 繪 製, 使 各 物 件 原 始 圖 形 的 節 點 數 ( 圖 形 線 條 與 網 格 交 會 的 點 ) 能 有 統 一 計 算 標 準 本 法 採 用 間 隔 的 方 式 刪 除 節 點, 以 達 簡 化 效 果 ( 如 圖 19) 圖 19 取 自 網 格 簡 化 法 12x12 繪 製 的 圖 形 樣 本 規 則 (2)- 間 隔 的 刪 除 節 點 : 圖 形 內 每 一 條 線 段 視 為 一 個 獨 立 簡 化 單 位 採 用 間 隔 的 方 式 刪 除 節 點 ( 如 表 6 的 簡 化 步 驟 ), 除 非 線 段 最 後 只 剩 下 起 訖 兩 個 節 點 ( 簡 化 步 驟 4), 否 則 起 訖 點 不 被 計 算 為 可 刪 除 之 節 點 舉 例 來 說, 表 6 簡 化 步 驟 (2) 中, 依 照 間 隔 的 算 法, 應 該 有 2 個 被 刪 除 的 節 點, 但 是 因 為 第 2 個 節 點 落 在 線 段 起 訖 點 上, 所 以 略 過 50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表 6 節 點 減 少 的 步 驟 步 驟 (1) 步 驟 (2) 步 驟 (3) 步 驟 (4) 間 隔 刪 除 節 點 示 意 說 明 原 始 數 量 :7 點 4 點 3 點 2 點 因 第 2 個 節 點 為 線 段 起 訖 點, 不 能 刪 除, 到 了 這 個 階 段, 所 以 只 刪 除 了 1 個 節 線 已 經 不 存 在 點 了 : 線 段 起 訖 點 : 線 段 上 的 節 點 : 欲 刪 除 的 節 點 ( 二 ) 節 點 法 之 圖 形 簡 化 過 程 圖 20 和 圖 21 為 間 隔 節 點 簡 化 法 的 五 階 圖 形, 在 這 兩 個 圖 例 中 可 以 發 現, 當 所 含 節 點 數 量 越 少, 圖 形 簡 化 程 度 越 高 原 始 線 稿 簡 化 程 度 (1) 簡 化 程 度 (2) 簡 化 程 度 (3) 簡 化 程 度 (4) 圖 20 魚 的 間 隔 節 點 簡 化 過 程 原 始 線 稿 簡 化 程 度 (1) 簡 化 程 度 (2) 簡 化 程 度 (3) 簡 化 程 度 (4) 圖 21 鳥 的 間 隔 節 點 簡 化 過 程 過 程 觀 察 與 檢 討 1. 如 圖 22, 線 段 的 弧 度 越 複 雜, 所 含 的 節 點 數 量 相 對 越 多, 因 此 簡 化 的 步 驟 越 多 ; 反 之, 線 段 的 弧 度 越 小, 越 容 易 在 簡 化 的 初 期 步 驟 被 省 略 掉 (1) 弧 度 較 複 雜 : 含 17 個 節 點 (2) 弧 度 較 單 純 : 含 6 個 節 點 : 線 段 起 訖 點 : 線 段 上 的 節 點 : 欲 刪 除 的 節 點 圖 22 線 段 弧 度 與 其 所 含 節 點 數 之 關 係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51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2. 在 封 閉 的 形 狀 中 可 任 意 選 擇 起 點, 但 有 時 起 點 的 選 擇 會 影 響 到 圖 形 簡 化 結 果, 尤 其 在 節 點 數 越 少 時 影 響 越 顯 著 以 圖 23 為 例, 魚 形 共 有 8 個 節 點, 以 A B 表 示 相 鄰 的 間 隔 點, 當 選 擇 不 同 的 起 始 點 會 產 生 兩 種 狀 況 狀 況 (1): 若 以 A 做 為 起 始 點, 則 每 間 隔 一 節 點 減 少 後 的 圖 形 會 接 近 梯 形 ( 圖 23a); 狀 況 ( 2 ): 若 以 B 做 為 起 始 點, 則 每 間 隔 一 節 點 減 少 後 的 圖 形 為 尖 銳 的 四 邊 形 ( 圖 23b) 不 過 前 面 曾 提 到, 只 有 在 節 點 數 極 少 時 會 有 這 樣 顯 著 的 影 響 A: 狀 況 (1) B: 狀 況 (2) : 原 始 圖 形 ( 共 八 個 節 點 ) : 簡 化 後 圖 形 ( 共 四 個 節 點 ) : 起 始 點 圖 23 不 同 起 始 點 的 兩 個 可 能 簡 化 結 果 結 論 藝 術 與 設 計 最 大 的 差 別 在 於 : 設 計 除 了 講 求 美 感 還 具 有 目 的 與 計 畫 性 對 於 設 計 教 育 實 務 設 計 或 者 電 腦 輔 助 圖 形 設 計 來 說, 一 套 規 則 及 步 驟 明 確 的 設 計 方 法 有 助 於 提 升 設 計 成 效, 也 能 評 估 最 終 結 果 以 降 低 傳 達 時 的 誤 差 然 而, 圖 形 設 計 所 佔 的 感 性 層 面 問 題 太 多, 其 規 則 的 分 析 是 困 難 的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法, 利 用 研 究 過 程 與 設 計 實 作 相 結 合 的 方 式 分 析 圖 形 簡 化 的 設 計 規 則 研 究 提 出 兩 種 具 定 量 概 念 的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 如 表 7), 分 別 是 :(1) 網 格 簡 化 法 ( 2 ) 間 隔 節 點 減 少 法 表 7 兩 種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的 比 較 ( 來 源 : 本 研 究 ) 圖 形 簡 化 手 法 名 稱 構 想 來 源 與 學 理 基 礎 ( 定 量 ) 設 計 操 作 說 明 網 格 簡 化 法 節 點 減 少 法 1. 格 線 工 具 在 教 學 上 的 應 用 2. 像 素 藝 術 (Pixel Art) 織 品 圖 樣 1. 格 式 塔 心 理 學 2. 物 體 辦 識 理 論 網 格 尺 寸 加 大, 圖 形 越 簡 化 節 點 數 量 變 少, 圖 形 越 簡 化 52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等 距 圖 形 簡 化 之 設 計 實 作 研 究 藉 由 這 兩 種 簡 化 手 法 的 實 驗, 證 明 圖 形 簡 化 可 以 被 理 性 的 設 計 操 作 從 學 理 角 度, 本 研 究 說 明 圖 形 簡 化 是 可 被 等 距 測 量 的 ; 從 設 計 實 務 角 度, 所 提 出 的 規 則 希 望 提 供 設 計 教 學 上 的 參 考, 也 能 作 為 未 來 電 腦 輔 助 圖 形 設 計 應 用 上 的 框 架 先 前 曾 提 到 簡 化 的 探 討 可 以 分 成 外 在 視 覺 簡 化 和 內 在 心 理 機 制 兩 種 研 究 途 徑, 本 研 究 僅 就 外 在 視 覺 簡 化 進 行 探 討, 主 要 是 為 了 方 便 說 明 設 計 步 驟 與 規 則, 讓 分 析 結 果 更 精 確 可 信 由 於 這 只 是 初 步 探 討, 本 文 並 不 企 圖 完 全 解 釋 設 計 與 藝 術 中 簡 化 的 豐 富 意 義 後 續 研 究 可 以 從 內 在 心 理 機 制 這 個 部 分 深 入 探 討, 例 如 從 觀 者 的 角 度 研 究 各 種 簡 化 手 法 的 優 缺 點 此 外, 也 可 以 探 討 圖 形 簡 化 程 度 與 觀 者 認 知 偏 好 之 間 的 關 係, 例 如 圖 形 轉 折 點 的 數 量 如 何 影 響 視 覺 辨 識 率, 經 由 明 確 的 設 計 操 作 與 認 知 實 驗 的 分 析, 提 出 一 個 可 量 化 描 述 更 客 觀 的 值, 讓 設 計 師 進 行 決 策 時 有 依 據 可 遵 循, 以 彌 補 視 覺 設 計 行 為 因 直 覺 與 感 性 而 可 能 產 生 的 誤 差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53

王 韋 堯 許 峻 誠 引 用 文 獻 文 部 分 : 林 品 章 (1990) 基 礎 設 計 教 育 台 北 : 藝 術 家 出 版 社 李 澤 厚 (2003) 美 學 三 書 美 學 歷 程 天 津 市 : 天 津 社 會 科 學 院 出 版 社 徐 書 城 (1993) 繪 畫 美 學 台 北 : 五 南 出 版 社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a) 視 覺 設 計 與 藝 術 中 的 抽 象 化 發 表 於 設 計 的 歷 史. 風 格 詮 釋 國 際 學 術 研 討 會 114-122 台 灣 : 中 原 大 學 許 峻 誠 和 王 韋 堯 (2004b) 視 覺 抽 象 化 手 法 在 數 位 與 傳 統 媒 材 之 使 用 發 表 於 數 位 朋 比 - 台 灣 數 位 藝 術 國 際 研 討 會 73-82 台 灣 :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徐 秀 菊 主 編 (2004) 藝 術 領 域 的 課 程 設 計 與 實 踐 花 蓮 : 國 立 花 蓮 師 範 學 院 雷 圭 元 (1984) 新 圖 案 學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英 文 部 分 : Arnheim, R. (1969). Visual thinking.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Arnheim, R. (1974). Art and Visual Perception: A Psychology of the Creative Ey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abbie, E. (2002). The basics of social research (2 ed.), CA: Wadsworth. Biederman, I. (1987). Recognition-by-Components: A Theory of Human Image Understanding. Psychological Review, 94, 115-147. Biederman, I. (1988). Aspects and extensions of a theory of human image understanding. In Z. W. Pylyshyn (Ed.), Computational Processes in Human Vision: An Interdisciplinary Perspective (pp. 371-428). Norwood: NJ: Ablex. Chan, C. S. (1994). Operational definitions of style.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 Design, 21(2), 223-246. Chuang, M. C., & Shiau, K. A. (1998). A study of style recognition and the operation of products in which Ming-style chairs are used as examples.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 Planning and Design, 25(6), 837-848. Elam, Kimberly (2001). Grid systems. Princeton Architectural press. Gombrich, E. H. (1969). Art and illusion: a study in the psychology of pictorial representation.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54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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