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用 緊 急 電 話 : 報 警 :17 火 災 :18 醫 療 急 救 (SAMU): 15 歐 洲 緊 急 電 話 號 碼 :112 銀 行 掛 失 止 付 : 信 用 卡 遺 失 或 被 盜 :0892 705 750 ( 每 分 鐘 0.34 歐 元 ) 支 票 遺 失 或 被 盜 :0892 68 32 08 ( 每 分 鐘 0.337 歐 元 ) 手 機 掛 失 : Orange : 0800 100 740 SFR : 1023 Bouygues : 0800 29 10 00 保 障 自 身 安 全 之 基 本 原 則 主 動 聯 繫 警 方 首 先, 警 察 局 人 員 對 同 學 們 傳 遞 一 個 極 友 善 的 訊 息, 邀 請 大 家 平 日 無 論 何 時 遇 到 任 何 有 疑 問 的 情 況 時, 都 歡 迎 主 動 聯 絡 鄰 近 的 警 局 例 如 住 處 附 近 有 陌 生 人 徘 徊 遭 人 跟 踪 等, 即 使 尚 無 任 何 直 接 侵 害 行 為, 都 可 以 電 話 或 親 自 前 往 的 方 式 通 知 警 方, 說 明 其 特 徵 做 為 記 錄, 並 徵 詢 安 全 建 議 警 方 將 會 視 情 況 增 派 人 員 至 附 近 巡 邏 詳 情 可 查 詢 各 地 警 署 網 站, 巴 黎 警 署 網 站, 或 至 法 國 內 政 部 查 詢 網 頁 ( 按 地 圖 點 選 ) 洽 詢 居 住 地 警 署 高 度 警 覺 心 另 一 個 積 極 的 自 我 保 護 方 式, 就 是 隨 時 保 持 高 度 警 覺 心 犯 罪 手 法 推 陳 出 新, 雖 總 有 基 本 的 模 式 可 循, 但 每 一 個 人 都 可 能 是 下 一 個 受 害 者, 所 以, 要 能 養 成 良 好 的 習 慣, 隨 時 注 意 周 遭 的 人 事 物, 才 是 最 基 本 的 方 法 在 此, 並 建 議 大 家 平 日 多 多 練 習 留 意 旁 人 的 特 徵 的 觀 察 能 力, 留 意 其 身 材 眼 睛 顏 色 特 殊 疤 痕 等 如 此, 一 方 面 可 以 保 護 自 己 遠 離 危 險, 另 一 方 面 也 較 能 在 不 幸 報 案 時, 提 供 警 方 珍 貴 的 破 案 線 索 不 要 落 單 - 無 論 在 地 鐵 月 臺 等 車 或 者 搭 乘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儘 量 避 免 單 獨 處 於 人 少 的 地 方 - 避 免 晚 歸, 儘 可 能 以 留 宿 或 請 人 送 一 程 等 方 式 變 通 不 得 已 晚 歸 也 要 請 朋 友 陪 伴 為 宜 -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行 走 的 路 徑, 也 應 該 多 考 慮 避 免 途 經 偏 僻 小 巷 或 死 角, 或 治 安 不 佳 區 域, 以 降 低 危 險
巴 黎 警 署 網 站 特 別 提 醒 事 項 : 在 路 上 保 持 警 覺 避 免 使 用 後 背 包 勿 帶 大 量 現 金 勿 將 錢 包 皮 夾 放 於 背 後 口 袋 若 有 犯 罪 份 子 行 搶, 請 不 要 過 激 反 抗, 避 免 自 己 受 傷 提 防 有 人 轉 移 您 的 注 意 力, 藉 機 竊 取 您 的 財 物, 尤 其 是 在 露 天 咖 啡 座 自 動 提 款 機 前, 或 有 人 於 路 上 要 求 簽 名 請 願 假 裝 撿 到 戒 指 等 在 公 共 場 所 保 持 警 覺 財 不 露 白 在 提 款 機 輸 入 密 碼 時 請 注 意 遮 擋 鍵 盤, 勿 被 周 圍 事 物 分 散 注 意 力, 謹 防 扒 竊 購 物 付 款 時 最 好 使 用 小 面 額 鈔 票 信 用 卡 或 支 票 勿 將 財 物 證 件 放 在 衣 物 寄 存 室 或 放 在 掛 在 椅 背 上 的 外 套 裡 ( 如 在 咖 啡 館 餐 廳 ), 小 偷 很 可 能 在 您 背 後 伺 機 盜 取 您 的 財 物 在 任 何 時 候 都 不 能 把 手 提 包 放 在 地 上 腳 邊, 也 不 要 把 手 機 或 錢 包 放 在 餐 廳 或 咖 啡 館 的 桌 上 勿 將 手 機 放 在 手 提 包 或 外 套 的 外 部 口 袋, 也 不 要 借 給 陌 生 人 預 防 扒 手 : * 在 下 列 場 所 請 特 別 提 高 警 覺 一 般 公 共 場 所 : 對 於 人 潮 移 動 或 由 扒 手 集 團 製 造 的 推 擠 特 別 留 意, 切 勿 放 鬆 注 意 力 在 路 上 : 確 認 手 提 包 確 實 關 上 衣 物 內 袋 請 扣 上 或 拉 上 拉 鍊 勿 將 皮 夾 放 在 背 後 口 袋 在 購 物 袋 中, 勿 將 錢 包 或 皮 夾 置 於 所 購 商 品 之 上 在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中 : 地 鐵 上 下 車 與 地 鐵 站 搭 乘 電 扶 梯 時, 請 特 別 留 意 自 身 財 物 : 扒 手 常 利 用 此 時 的 推 擠 下 手 在 進 驗 票 閘 門 前 事 先 拿 出 車 票, 避 免 打 開 皮 夾 或 錢 包 勿 讓 陌 生 人 一 起 通 過 驗 票 閘 門 若 發 現 有 人 尾 隨 一 起 通 過, 請 特 別 注 意 您 的 皮 夾 與 錢 包 隨 時 注 意 看 好 隨 身 物 品 在 百 貨 公 司 餐 廳 博 物 館 : 付 款 時 盡 量 使 用 小 面 額 鈔 票 信 用 卡 或 支 票
在 餐 廳 中, 請 特 別 留 意 坐 在 身 後 伺 機 而 動 的 扒 手 勿 將 手 提 包 打 開 或 置 於 無 人 看 管 狀 態 勿 將 手 提 包 放 置 於 地 上 勿 將 財 物 證 件 放 在 衣 物 寄 存 間 或 外 套 中 * 妥 善 保 管 自 身 財 物 避 免 使 用 後 背 包 勿 帶 大 筆 現 金, 盡 量 使 用 中 小 面 額 紙 鈔 將 現 金 信 用 卡 支 票 等 分 置 於 不 同 地 方 ( 手 提 包 口 袋..) 將 現 金 與 證 件 ( 身 分 證 駕 照 居 留 證 ) 分 置 於 不 同 地 方 勿 將 皮 夾 貴 重 物 品 或 手 機 放 置 於 衣 物 外 部 或 背 後 口 袋 中 勿 將 寫 有 信 用 卡 密 碼 之 紙 張 與 信 用 卡 放 在 一 起 將 信 用 卡 號 登 記 於 安 全 處, 以 便 信 用 卡 遭 竊 或 遺 失 時 掛 失 之 用 預 防 手 機 被 搶 無 需 使 用 手 機 時, 勿 將 手 機 拿 在 手 上 在 公 共 場 所 或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上 使 用 手 機 時, 請 保 持 低 調 避 免 邊 走 路 邊 使 用 手 機 在 咖 啡 館 或 餐 廳, 勿 將 手 機 放 在 桌 上 或 座 椅 上 勿 將 手 機 置 於 敞 開 的 包 包 中 勿 將 手 機 借 給 陌 生 人 抄 下 手 機 IMAI 碼, 以 便 手 機 遺 失 或 遭 竊 時 警 方 追 蹤 與 封 鎖 手 機 (IMAI 碼 列 印 在 手 機 機 身 取 下 電 池 處 購 買 手 機 時 的 包 裝 紙 盒 上 也 可 於 手 機 直 接 撥 打 *#06# 查 詢 ) 常 見 犯 罪 手 法 假 警 察 在 巴 黎 一 些 觀 光 客 集 中 的 地 區, 如 艾 菲 爾 鐵 塔 羅 浮 宮 香 榭 大 道 歹 徒 自 稱 為 警 察, 要 求 檢 查 護 照 皮 夾 皮 包 等 物 件, 以 趁 機 打 劫 財 物, 或 直 接 索 取 錢 財 巴 黎 警 方 強 調, 真 正 的 警 察 絕 對 不 會 向 民 眾 索 取 錢 財, 在 路 上 要 求 查 看 路 人 的 身 份 證 件 與 皮 包 的 情 形 也 很 少 發 生 遇 到 假 警 察, 請 保 持 冷 靜, 握 好 皮 包, 要 求 對 方 出 示 警 察 證 (carte de poilce, 白 底 塑 膠 材 質 卡 片, 中 間 印 有 POLICE 字 樣, 上 有 照 片 與 藍 白 紅 三 色 條 紋 穿 過 ) 並 問 明 查 看 的 理 由 如 果 是 便 衣 警 察, 也 會 在 手 臂 上 繫 上 反 光 橘 色 的 臂 章, 並 會 主 動 說 明 偵 察 動 機 (motif), 並 出 示 警 察 證 在 最 緊 急 的 情 況 下, 同 學 可 直 接 撥 打 17 求 救 報 案 專 線, 請 求 協 助 除 了 假 警 察, 也 時 有 冒 充 為 消 防 隊 員 (pompier) 或 查 電 錶 瓦 斯 表 的 人 員 (agent EDF/GDF) 要 求 進 入 住 處 警 方 指 出, 在 法 國 人 們 在 私 宅 中 有 絕 對 的 權 利 拒 絕 陌 生 人 進 入 家 中, 即 使 是 警 察 也 不 能 隨 意 進 入 如 果 有 疑 問, 可 以 要 求 大 樓 的 管 理 員 協 助
扒 手 假 請 願 簽 名 詐 騙 在 巴 黎 的 許 多 旅 遊 景 點, 常 有 年 輕 男 孩 女 孩 手 上 拿 著 請 願 書, 或 裝 成 聾 啞 人 士, 要 求 簽 名 他 們 不 僅 希 望 您 在 請 願 書 上 簽 名, 也 會 要 您 捐 錢 獻 愛 心, 表 面 上 是 為 了 知 名 團 體 和 基 金 會 募 款, 實 則 不 然 他 們 只 是 以 此 進 行 詐 騙, 所 捐 出 的 善 款 絕 不 會 交 到 慈 善 團 體 手 中, 而 是 流 入 非 法 組 織 的 地 下 金 庫 請 同 學 特 別 留 意, 勿 上 當 受 騙 遭 人 跟 踪 試 著 記 下 尾 隨 者 的 容 貎 特 徵 並 伺 機 進 入 商 家, 請 求 商 家 代 為 以 電 話 尋 求 警 方 協 助 另 外, 在 巴 黎 十 字 路 口 常 有 煙 草 店 (Tabac), 許 多 是 由 法 國 退 伍 軍 人 開 設 的 他 們 多 半 極 具 正 義 感, 也 很 了 解 當 地 治 安 情 形, 遇 到 歹 徒 不 妨 進 去 求 援 求 助 報 案 若 遭 遇 扒 手 : - 告 知 其 他 乘 客 或 遊 客 - 儘 快 撥 打 17 報 警 ( 手 機 可 撥 112) - 儘 可 能 記 下 確 實 被 扒 地 點 與 扒 手 人 數 : 對 犯 罪 份 子 外 貌 進 行 描 述 : 性 別 年 齡 頭 髮 顏 色 髮 型 身 高 身 材 穿 著 打 扮 及 其 他 特 徵 : 鬍 子 疤 痕 紋 身 眼 鏡 等 指 出 罪 犯 逃 逸 的 方 向 和 方 法 若 是 車 輛, 請 指 出 顏 色 品 牌, 若 可 能 的 話 請 記 錄 車 牌 號 碼 ( 即 使 只 有 部 分 內 容 ) - 至 最 近 警 局 報 案 若 遭 遇 暴 力 襲 擊 : - 盡 量 製 造 聲 音 ( 尖 叫 ) 以 嚇 跑 攻 擊 者 - 到 最 近 的 商 店 躲 避, 並 讓 人 打 電 話 報 警 - 對 犯 罪 份 子 外 貌 進 行 描 述 : 性 別 年 齡 頭 髮 顏 色 髮 型 身 高 身 材 穿 著 打 扮 及 其 他 特 徵 : 鬍 子 疤 痕 紋 身 眼 鏡 等 - 指 出 罪 犯 逃 逸 的 方 向 和 方 法 若 是 車 輛, 請 指 出 顏 色 品 牌, 若 可 能 的 話 請 記 錄 車 牌 號 碼 ( 即 使 只 有 部 分 內 容 ) - 至 警 局 報 案 : 若 您 遭 遇 人 身 攻 擊, 警 方 會 提 供 書 面 證 明 ( 要 求 書 Réquisition), 您 可 依 此 至 合 格 機 構 進 行 司 法 驗 傷 若 遇 手 機 被 搶 : - 至 最 近 警 局 報 案 : 警 方 會 向 您 的 門 號 業 者 轉 交 遭 竊 聲 明 與 手 機 型 號 相 關 資 訊, 於 四 天 內 封 鎖 Sim 卡 與 智 慧 型 手 機
至 警 局 或 憲 兵 隊 (Gendarmerie) 報 案 若 遭 受 竊 盜 強 姦 暴 力 等 違 法 行 為, 可 向 警 局 憲 兵 隊 報 案 不 論 住 在 哪 裡 不 論 違 法 行 為 發 生 在 何 處, 受 害 人 都 可 以 前 往 任 何 一 間 警 察 局 或 憲 兵 隊 報 案 若 在 巴 黎, 每 週 七 天 每 天 24 小 時 皆 可 向 警 察 局 總 署 報 案 必 要 時, 報 案 會 被 轉 交 給 另 一 間 依 法 律 規 定 具 管 轄 權 的 警 察 局 有 關 部 門 將 在 共 和 國 檢 察 官 的 負 責 下 展 開 調 查 報 案 將 以 筆 錄 形 式 登 記, 並 由 報 案 人 簽 名 警 方 會 交 給 報 案 人 一 份 備 份 若 警 方 拒 絕 受 理 報 案 並 告 以 必 須 去 出 事 地 點 報 案 時, 受 害 人 可 向 其 說 明 按 警 局 規 定 可 以 在 任 何 一 個 警 區 報 案 有 任 何 推 托 或 反 常 情 形, 也 可 寫 信 向 警 署 署 長 (Préfet) 申 訴 告 發 線 上 預 先 報 案 系 統 若 您 的 財 物 遭 受 身 分 不 明 人 士 之 竊 盜 詐 騙 損 害 時, 可 利 用 法 國 內 政 部 線 上 預 先 報 案 系 統 登 記 之 後 再 前 往 登 記 時 所 選 警 察 局 製 作 筆 錄, 完 成 報 案 留 法 同 學 受 害 案 例 參 考 案 例 一 某 同 學 於 巴 黎 歌 劇 院 附 近 以 提 款 卡 領 錢, 排 在 後 方 一 位 太 太 在 提 款 機 將 退 出 卡 片 時, 不 停 地 叫 她, 說 這 個 機 器 有 問 題 她 才 一 回 頭, 卡 片 和 錢 都 不 見 了, 那 位 太 太 還 安 慰 她 說, 沒 關 係 等 明 天 早 上 銀 行 開 門 再 回 來 申 請 領 回 卡 片, 她 還 向 她 道 謝 十 分 鐘 後, 她 愈 想 愈 不 對, 便 趕 緊 撥 電 話 向 銀 行 止 付, 結 果, 沒 想 到 歹 徒 已 經 在 短 短 時 間 內 將 存 款 全 數 提 光 了 案 例 二 某 同 學 背 一 個 小 包 包, 穿 在 大 衣 裡, 於 尖 鋒 時 間 在 月 臺 等 車 車 子 一 到, 大 家 正 忙 著 上 車 的 時 候, 突 然 有 一 個 個 子 嬌 小 的 白 人 女 子 將 她 推 到 在 地, 在 她 因 為 驚 嚇 又 撞 到 椅 子 流 血 來 不 及 反 應 時, 歹 待 已 翻 起 她 的 大 衣 將 包 包 中 的 錢 包 取 走 而 那 一 個 下 午, 她 已 經 是 第 三 位 受 害 者 了 駐 法 代 表 處 提 供 之 安 全 建 議 壹 所 謂 危 機 處 理, 絕 非 依 靠 臨 場 的 機 智 和 反 應, 而 是 充 分 有 系 統 的 常 識, 因 為 當 狀 況 發 生 時, 不 允 許 再 花 時 間 進 行 推 理 組 織 等 作 為 因 此, 平 常 時 就 必 須 將 各 種 可 能 發 生 的 狀 況 及 處 理 步 驟, 建 立 所 謂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也 就 是 緊 急 應 變 措 施, 不 斷 自 行 演 練, 使 之 熟 悉,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貳 防 身 : 一 有 防 身 器 材 : 哨 子 辣 椒 精 等 噴 霧 器 二 無 防 身 器 材 :( 一 ) 閃 避 尖 叫 ( 二 ) 如 遭 遇 輕 武 器 時, 且 脫 離 現 場 的 可 能 性 不 大 的 話, 不 要 嘗 試 戰 鬥 三 身 體 的 弱 點 : 依 攻 擊 之 難 易 排 列 : 鼻 喉 部 陰 部 小 腿 前 緣
參 海 外 生 活 應 行 注 意 安 全 事 項 一 勿 將 名 牌 掛 在 家 門 二 遭 人 跟 蹤 時, 可 繞 行 至 人 多 處, 或 向 就 近 警 察 機 關 報 案 如 懷 疑 被 跟 蹤 時, 主 動 改 變 交 通 工 具 方 式 路 線 及 時 間, 深 夜 時 避 免 人 外 出 三 勿 交 損 友, 勿 輕 易 涉 足 不 良 場 所, 待 人 接 物 不 宜 誇 耀 財 富, 應 注 意 財 不 露 白 四 盡 量 不 讓 外 界 看 見 屋 內 活 動 情 形 五 鑰 匙 遺 失 就 立 刻 換 鎖 並 要 求 家 人 對 鑰 匙 有 一 份 責 任 感 六 對 於 不 是 應 邀 前 來 的 修 理 工 作 人 員 或 陌 生 人, 不 要 開 門 七 對 不 認 識 的 修 理 工 人 和 送 物 者 應 加 以 辨 認 證 實 後, 才 讓 他 進 門 八 不 要 讓 未 經 約 定 的 電 話 修 理 員 進 門 九 不 要 隨 便 在 家 門 和 陌 生 人 聊 天, 以 免 激 起 他 們 的 不 良 企 圖 十 要 請 家 人 或 鄰 居 將 不 尋 常 或 可 疑 的 事 情 隨 時 告 知 您, 以 便 及 早 採 取 必 要 措 施 十 一 汽 車 行 駛 市 區 時, 車 窗 宜 關 鎖 十 二 有 陌 生 人 試 圖 開 門 鎖 時, 立 刻 打 開 音 響 電 視 並 將 音 量 放 大, 有 時 可 嚇 跑 闖 空 門 的 小 偷, 並 同 時 打 電 話 求 救 ( 在 法 國 打 17 緊 急 報 警 求 救 專 線 ) 簡 易 防 身 術 人 體 自 然 的 肢 體 方 面 都 是 向 內 縮 的, 如 果 遇 到 被 外 力 往 反 方 向 折 時, 會 產 生 疼 痛, 我 們 就 可 趁 空 檔 逃 走 求 助 折 手 腕 當 歹 徒 以 正 面 手 拉 住 胸 前 或 包 包 時, 以 雙 手 握 緊 其 手 掌, 立 刻 彎 腰 蹲 下, 以 折 其 手 腕 急 蹲 縮 當 歹 徒 由 後 方 勒 住 脖 子 或 拉 扯 住 馬 尾 時, 可 以 先 放 鬆, 盡 力 在 一 瞬 間 蹲 下 再 用 力 站 起 來 頂 撞 其 下 巴, 或 者 以 手 攻 擊 其 生 殖 器 在 遇 到 危 險 時, 總 是 記 得 保 護 人 身 安 全 為 第 一, 寧 願 財 物 損 失 也 不 要 賠 上 性 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