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名 人 數 ( 萬 ) 報 名 比 例 (%)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圖 1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成 長



Similar documents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Microsoft Word doc

Microsoft Word - ch07

6-1-1極限的概念

四 修 正 幼 兒 園 師 資 類 科 應 修 學 分 數 為 四 十 八 學 分, 並 明 定 學 分 數 抵 免 之 相 關 規 定 及 規 範 修 習 幼 兒 園 教 育 專 業 課 程 之 最 低 年 限 ( 修 正 條 文 第 五 條 ) 五 發 給 修 畢 師 資 職 前 教 育 證 明


1公告[1].rtf

校 長 遴 選 者 就 相 關 遴 選 事 項, 有 程 序 外 之 接 觸 遴 選 會 委 員 在 任 期 間 因 故 無 法 執 行 任 務 或 有 不 適 當 之 行 為 者, 由 各 該 主 管 機 關 解 聘 之 ; 其 缺 額, 依 第 一 項 至 第 五 項 規 定 聘 ( 派 ) 委


教 師 相 關 ( 升 等, 依 業 務 需 002 交 通 管 科 評 鑑, 評 量, 徵,C031, 聘, 各 項 考 試 委 C051,C054, 員, 通 訊 錄 等 ),C057, C058,C063 各 項 會 議 紀 錄 依 業 務 需 C001,, 002,130 交 通 管 科 (

壹、組織編制 代碼:C0101意見反映

目 錄 項 目 內 容 頁 數 1 手 機 要 求 3 2 登 記 程 序 3 3 登 入 程 序 4 4 輸 入 買 賣 指 示 6 5 更 改 指 示 14 6 取 消 指 示 18 7 查 詢 股 票 結 存 21 8 查 詢 買 賣 指 示 23 9 更 改 密 碼 查 詢 股

前 項 第 三 款 所 定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如 附 件 一 第 七 條 驗 證 機 構 受 理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之 驗 證, 應 辦 理 書 面 審 查 實 地 查 驗 產 品 檢 驗 及 驗 證 決 定 之

連江縣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草案)

修 課 特 殊 規 定 : 一 法 律 系 學 生 最 低 畢 業 學 分 128;101 學 年 度 修 讀 法 律 系 雙 主 修 學 生 應 修 畢 法 律 專 業 目 64 學 分 ( 限 修 習 本 校 法 律 系 開 設 課 程, 不 得 以 原 學 系 或 外 校 課 程 抵 免 -

???T????????

Microsoft Word - Draft circular on Sub Leg Apr (chi)_Traditional

PROSPECT EXPLORATION 壹 前 言 第 9 卷 第 2 期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Microsoft Word - 立法會十四題附件.doc

簽 呈

格 成 績 證 明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本 系 大 四 課 程 中 規 劃 日 本 韓 國 越 南 專 題 研 究, 學 生 需 於 大 四 時 修 習 該 課 程, 並 於 規 定 期 間 內 提 出 專 題 報 告, 取 得 合 格 成 績 證 明 本 系 規 定 學 生 畢 業 時 需 取

<4D F736F F D20B0EAA5C1A470BEC7BB50B0EAA5C1A4A4BEC7AF5AAFC5BD73A8EEA4CEB1D0C2BEADFBADFBC342BD73A8EEB1F8A4E5B9EFB7D3AAED A14B>

骨 折 別 日 數 表 1. 鼻 骨 眶 骨 ( 含 顴 骨 ) 14 天 11. 骨 盤 ( 包 括 腸 骨 恥 骨 坐 骨 薦 骨 ) 40 天 2. 掌 骨 指 骨 14 天 12. 臂 骨 40 天 3. 蹠 骨 趾 骨 14 天 13. 橈 骨 與 尺 骨 40 天 4. 下 顎 ( 齒

文 ( 一 ) 閱 讀 理 解 英 語 數 學 社 會 自 然 及 國 文 ( 二 ) 語 文 表 達 等 各 科 此 外 嘉 義 區 則 另 外 單 獨 辦 理 測 驗 五 專 亦 有 辦 理 特 色 招 生 考 試 分 發 入 學, 與 高 中 高 職 分 開 辦 理, 但 成 績 同 樣 採


<4D F736F F D20AAFEA5F3322D34BB4FA55FA5ABA5DFB1D0A87CA46ABEC7B1D0AE76B875A5F4BB50A4C9B5A5B5FBBC66BFECAA6B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內 政 統 計 通 報

xls

( 二 ) 資 格 考 試 之 方 式 : 1. 筆 試 : 圖 書 資 訊 學 檔 案 學 或 出 版 與 數 位 科 技 ( 三 科 選 考 一 科 ), 考 試 時 間 3 小 時 筆 試 分 數 以 70 分 為 及 格, 如 不 及 格, 且 修 業 年 限 尚 未 屆 滿 者, 得 於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1. 主 工 具 列 的 視 窗 搜 尋 器 直 接 輸 入 點 擊 主 選 單 證 券 專 區 下 單 特 殊 下 單 2121 證 券 簡 易 下 單 畫 面 說 明 1. 下 單 區 2. 個 股 行 情 資 訊 與

(3)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4) 商 法 典 ( 二 ) 重 新 批 准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 / 專 業 會 計 員 之 筆 試 科 目 如 下 : (1) 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 之 稅 務 知 識 及 (2) 商 法 典 ( 三 ) 考 試 範

101年度社會福利方案 網路線上操作手冊

四 資 格 考 試 ( 一 ) 本 所 學 生 修 畢 先 修 課 程 及 共 同 必 修 課 程 之 圖 書 資 訊 學 研 討 或 檔 案 學 研 究 ( 依 組 別 ), 得 申 請 參 加 資 格 考 試 ( 二 ) 申 請 時 間 每 年 2 次, 分 別 為 6 月 1-7 日 及 12

二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成 績 優 良 並 有 專 門 著 作 者, 得 聘 為 助 理 教 授 三 具 有 博 士 學 位 或 其 同 等 學 歷 證 書, 曾 從 事 與 所 習 學 科 有 關 之 研 究 工 作 專 門 職 業 或 職 務 四 年 以 上

教育實習問與答:

實德證券網上交易系統示範

七 獎 金 : 指 為 獎 勵 教 學 研 究 輔 導 與 年 度 服 務 績 效 以 激 勵 教 師 士 氣, 而 另 發 之 給 與 第 五 條 本 條 例 於 公 立 及 已 立 案 之 私 立 學 校 編 制 內, 依 法 取 得 教 師 資 格 之 專 任 教 師 適 用 之 第 六 條

( 二 ) 輔 導 員 除 有 特 殊 情 形 外, 同 時 間 以 輔 導 一 人 為 原 則, 至 多 不 得 超 過 二 人 ( 三 ) 實 務 訓 練 機 關 ( 構 ) 學 校 於 實 務 訓 練 期 間 對 由 資 深 人 員 擔 任 之 輔 導 員 得 酌 減 業 務 五 輔 導 重

( 五 ) 財 務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六 ) 審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 七 ) 管 理 會 計 理 論 研 討 3 學 分 第 四 條 選 修 科 目 : ( 一 ) 數 量 方 法 3 學 分 ( 二 ) 財 務 會 計 專 題 研 討 ( 一 ) 3 學 分

桃園市104年國民中學新進教師甄選各校複試方式及需求表

一、 資格條件:

105 年 4 月 11 日 105 年 4 月 12 日 105 年 4 月 28 日 105 年 5 月 3 日 105 年 5 月 6 日 輸 入 及 校 對 考 試 類 科 及 應 試 科 目 報 名 費 收 取 作 業 (1-40 天 ) 執 行 報 名 審 查 作 業 1. 開 始 進

玄奘大學 應用心理學系

上網單附件_105指_報名常見問題-新0408

PowerPoint 簡報

國立屏東師範學院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

托 兒 所 及 幼 稚 園 改 制 幼 兒 園 辦 法 條 文 說 明 第 一 條 本 辦 法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五 十 五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第 二 條 本 法 施 行 前 之 公 立 托 兒 所 幼 稚 園 或 經 政 府

【100年諮商輔導所應考科目】

Microsoft Word - 教師待遇條例.doc


考選法規彙編目錄

目 錄 一 系 統 登 入... 2 ( 一 ) 系 統 登 入 畫 面... 2 ( 二 )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註 冊... 3 ( 三 ) 忘 記 單 位 帳 號... 8 ( 四 ) 忘 記 密 碼 ( 五 ) 健 保 卡 更 換 ( 六 ) 重 寄 確 認 信.

Microsoft Word - 第四章.doc

105年7月14日糖尿病研討會簡章-衛生局版_docx

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草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4D F736F F D20A4A4B5D8A448A5C1A640A94DB0EAB5F9A555ABD8BF76AE76B1F8A8D2B9EAAC49B2D3AB682E646F63>

授 課 老 師 章 節 第 一 章 教 學 教 具 間 3 分 鐘 粉 筆 CNC 銑 床 教 學 內 容 CNC 銑 床 之 基 本 操 作 教 材 來 源 數 值 控 制 機 械 實 習 Ⅰ 1. 了 解 CNC 銑 床 的 發 展 2. 了 解 CNC 銑 床 刀 具 的 選 用 3. 了 解

及 國 民 中 小 學 組 織 規 程 之 規 定 辦 理, 其 班 級 數 之 計 算 依 實 際 班 級 數 ( 幼 教 班 除 外 )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1. 十 二 班 以 下 者 : 得 置 教 師 兼 教 導 總 務 主 任, 教 師 兼 教 務 訓 育 組 長 各 一 人 2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4年說明會簡報-final-0923.ppt [相容模式]

章節

目 錄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90110_00066.doc

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除名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條文對照表

<30332EAAFEA5F3A440A142A447A142A454A142A57CA147BEC7A5CDB14DB77EC3D2B7D3BEC7B2DFA661B9CF2E786C73>

漁會總幹事遴選辦法部分條文草案修正對照表

二 兒 歌 選 用 情 形 ( ) 2 ( ) ( )

Microsoft Word - JOBapp-C.doc

關 於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立 得 教 育 部 於 (103) 年 度 整 合 各 縣 市 政 府 部 屬 機 構 大 學 及 民 間 的 數 位 資 源 與 服 務, 依 不 同 類 型, 分 別 匯 集 於 教 育 大 市 集 教 育 百 科 教 育 媒 體 影 音 教 育 部 學 習 拍

業 是 國 家 的 根 本, 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與 社 會 的 富 裕, 增 加 肥 料 的 施 用 量 與 農 病 蟲 害 防 治 方 法 的 提 升, 使 得 糧 食 產 量 有 大 幅 的 增 長, 但 不 當 的 農 業 操 作, 如 過 量 的 肥 料 農 藥 施 用 等, 對

1234.pdf

類 別 三 方 法 四 材 法 與 實 習 原 理 必 修 2 2 發 展 與 設 計 必 修 2 2 習 評 量 必 修 2 2 輔 導 原 理 與 實 務 2 2 班 級 經 營 必 修 2 2 媒 體 與 運 用 2 2 實 習 必 修 2 2 國 民 小 語 文 材 法 國 民 小 國 語

設 計 一 套 評 估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機 制 在 認 可 制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之 三 個 精 神 下, 第 二 週 期 系 所 評 鑑 之 評 鑑 目 的 包 括 :( 一 ) 了 解 各 大 學 之 系 所 在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Microsoft Word - Panal Paper_Overview _Chi_

8,530 1,056 52% % % % % 1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5, ,072 24,043 21,950 24,684 17,

e-Submission System Quick Reference Guide for Publication Related Matters (Chinese version)

第 2 頁 理 由 現 行 計 劃 3. 現 時, 學 生 如 欲 在 考 試 費 減 免 計 劃 下 申 領 考 試 費 減 免, 必 須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 (a) 首 次 應 考 香 港 中 學 會 考 ( 下 稱 會 考 ) 1 或 香 港 高 級 程 度 會 考 ( 下 稱 高 考

臺北市97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問題與解答-(Q&A)

Microsoft Word - _3_???????-Ch _???

16

<4D F736F F D F31355F20ADD7A5BFA175A4BDB0C8A448ADFBA6D2B8D5AA6BAC49A6E6B2D3AB68A1762E646F63>

<4D F736F F D A15D3234A15EA4BBA142ADD7A5BFA175AA6BA978BFEEBFEFBFECAA6BA176>

<4D F736F F D20B14DAE61BEC7AACCABD8C4B3A657B3E6B8EAAEC6AE77ABD8B86DA4CEB0A3A657A740B77EAD6EC2492E646F63>

「技術員訓練計劃」小冊子 "Technician Training Scheme" pamphlet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修正草案」之衝擊及影響評估

包 裝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營 養 標 示 應 遵 行 事 項 一 本 規 定 依 食 品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法 第 二 十 二 條 第 三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本 規 定 所 稱 維 生 素 礦 物 質 類 之 錠 狀 膠 囊 狀 食 品, 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十二日

配套措施5 精進高級中等學校師資人力發展

( 第 4 項 ) 第 1 項 及 第 2 項 投 資 抵 減 之 適 用 範 圍 核 定 機 關 申 請 期 限 申 請 程 序 施 行 期 限 抵 減 率 及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由 行 政 院 定 之 行 為 時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第 6 條 第 2 項 及 第 4 項 分

Microsoft Word - 附件_table

BOT_BS_audited_96

untitled

瑞興銀行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2教師升等說明會

6.5 轉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6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招 生 流 程 圖 6.7 碩 士 班 研 究 生 甄 試 入 學 流 程 圖 6.8 博 士 班 入 學 考 試 流 程 圖 6.9 學 生 逕 行 修 讀 博 士 流 程 圖 6.10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招 生 流 程

前 言 民 主 黨 施 政 報 告 建 議 書 民 主 黨 立 法 會 議 員 二 零 零 九 年 九 月

法 聽 與 說 的 教 學 歌 謠 戲 劇 與 合 作 學 習 等, 以 工 作 坊 形 式 進 行 二 授 課 方 式 : 採 全 英 語 方 式 進 行 三 師 資 : 由 英 國 文 化 協 會 資 深 之 英 語 教 學 專 家 擔 任 培 訓 講 師 壹 拾 報 名 時 間 與 方 式 一

第 一 條 : 為 建 立 本 公 司 良 好 董 事 會 治 理 制 度 健 全 監 督 功 能 及 強 化 管 理 機 能, 爰 依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董 事 會 議 事 辦 法 第 二 條 訂 定 本 規 範, 以 資 遵 循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之 議 事 規 範,

Transcription: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國 家 考 試 提 供 無 紙 化 報 名 服 務, 落 實 節 能 減 碳 及 簡 政 便 民 資 訊 管 理 處 壹 個 案 目 標 考 選 部 自 95 年 2 月 起 推 動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以 來, 截 至 100 年 以 網 路 方 式 報 名 占 全 年 總 報 名 比 例 逾 99%( 除 原 住 民 族 及 身 心 障 礙 特 考 併 採 網 路 及 通 訊 報 名 外 ) 鑑 於 現 行 網 路 報 名 仍 須 郵 寄 相 關 表 件 方 式, 俾 審 查 應 考 人 學 歷 等 資 格, 因 此, 為 提 高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整 體 服 務 品 質, 回 應 民 眾 對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高 度 期 待 及 落 實 政 府 節 能 減 碳 政 策,99 年 8 月 賴 前 部 長 上 任 後, 旋 即 指 示 全 力 規 劃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並 列 入 年 度 重 要 施 政 目 標 貳 個 案 背 景 一 發 展 沿 革 考 選 部 為 推 動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自 93 年 起 規 劃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同 時 為 能 提 供 線 上 繳 款 機 制,94 年 10 月 起 先 行 推 動 報 名 費 多 元 繳 款 服 務, 提 供 24 小 時 全 年 無 休 各 式 便 利 繳 款 通 路, 包 括 便 利 商 店 郵 局 銀 行 ATM WebATM 網 路 信 用 卡, 每 年 服 務 逾 70 萬 人 自 95 年 2 月 起, 全 面 開 放 各 項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期 望 能 全 面 提 升 考 選 便 民 服 務 效 能, 首 年 即 創 下 27% 的 使 用 比 例, 至 96 年, 更 顯 著 呈 現 倍 數 成 長, 也 因 此 導 致 96 年 4 月 16 日 至 20 日 ( 公 務 人 員 高 普 考 等 7 種 考 試 報 名 期 間 ), 因 使 用 人 數 眾 多, 造 成 系 統 服 務 異 常 有 關 歷 年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人 數 與 比 例 成 長 趨 勢 詳 如 圖 1 運 用 新 技 術 思 維, 突 破 網 站 分 流 之 技 術 瓶 頸,97 年 向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爭 取 預 算, 建 置 完 成 網 路 報 名 分 站, 並 結 合 電 子 化 政 府 e 管 家 主 動 式 貼 心 服 1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99 報 名 人 數 ( 萬 ) 報 名 比 例 (%) 88 76 55 60 71 67 36 50 31 27 12 95 年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圖 1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成 長 趨 勢 圖 務, 為 網 路 報 名 平 臺 的 穩 定 性 奠 定 良 好 根 基, 惟 97 年 網 路 報 名 卻 呈 現 成 長 率 遲 滯 的 現 象 為 加 速 推 動 網 路 報 名 服 務,98 年 3 月 完 成 政 府 機 關 ( 教 育 部 等 6 個 部 會 及 全 國 25 個 縣 市 政 府 ) 網 路 服 務 點 調 查, 公 布 1,239 個 公 共 資 訊 服 務 點, 並 整 合 便 利 超 商 網 咖 影 印 店 及 相 片 沖 洗 店 等 民 間 資 源, 加 強 對 資 訊 弱 勢 民 眾 之 服 務, 解 決 民 眾 無 法 上 網 或 印 表 的 問 題, 另 辦 理 網 路 報 名 滿 意 度 問 卷 調 查,95% 應 考 人 均 表 示 滿 意 或 非 常 滿 意 99 年 開 始 推 動 國 家 考 試 全 面 採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使 用 人 數 達 67 萬 人, 使 用 比 例 88%, 自 100 年 起 除 原 住 民 族 及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特 考 併 採 網 路 及 通 訊 報 名 外, 國 家 考 試 一 律 採 網 路 報 名 方 式 辦 理, 已 大 幅 降 低 試 務 複 雜 度 及 工 作 負 擔, 施 行 數 十 載 的 國 家 考 試 紙 本 通 訊 報 名, 已 逐 步 走 向 歷 史 二 困 境 分 析 無 紙 化 報 名 是 必 然 的 趨 勢, 也 是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的 下 階 段 推 動 重 點, 惟 依 應 考 資 格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及 無 紙 化 資 料 傳 送 方 式, 主 要 困 難 有 : ( 一 ) 網 路 登 錄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 依 現 行 法 令 規 定, 應 考 人 即 使 採 網 路 報 名, 仍 須 檢 附 紙 本 報 名 書 表 及 證 明 文 件, 惟 國 家 考 試 錄 取 率 低, 重 複 報 考 之 比 例 高, 因 此, 應 考 人 必 須 一 再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以 報 名 國 家 考 試 2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 二 ) 應 考 資 格 文 件 種 類 繁 多, 跨 機 關 ( 構 ) 資 料 傳 送 與 查 驗 難 度 高 : 不 同 性 質 之 國 家 考 試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種 類 逾 16 種, 發 證 單 位 有 內 政 部 國 防 部 教 育 部 銓 敘 部 退 輔 會 縣 市 政 府 公 私 立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公 私 醫 院 訓 練 機 關 ( 構 ) 公 民 營 機 關 ( 構 ) 等, 資 訊 化 程 度 不 一, 各 機 關 ( 構 ) 又 可 能 基 於 本 項 作 業 屬 性 人 力 需 求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等 因 素, 拒 絕 配 合 查 驗 資 料 正 確 性, 因 此, 證 明 文 件 透 過 跨 機 關 ( 構 ) 傳 送 與 查 驗, 推 動 具 高 度 挑 戰 ( 三 ) 應 考 人 上 傳 證 明 文 件, 將 使 數 位 落 差 極 大 化 : 國 內 教 育 資 源 及 公 共 服 務 點 雖 已 普 及, 但 仍 存 在 數 位 落 差 之 情 況, 尤 其 在 掃 描 設 備 及 影 像 處 理 軟 體 尚 未 全 面 普 及 之 情 況 下, 以 文 件 掃 描 ( 或 數 位 照 相 ) 推 動 證 明 文 件 數 位 化 與 無 紙 化 報 名, 必 導 致 數 位 落 差 極 大 化, 恐 損 及 弱 勢 民 眾 應 考 試 之 權 益 ( 四 ) 缺 乏 回 饋 機 制, 審 查 作 業 負 擔 繁 重 : 考 選 部 必 須 在 考 試 前 逐 件 審 查 作 業, 但 除 辦 理 審 查 應 考 資 格, 更 須 逐 筆 核 對 證 明 文 件 與 報 名 資 料 的 正 確 與 一 致, 惟 其 更 正 結 果 並 未 回 饋 到 系 統, 因 此, 每 次 考 試 均 耗 費 龐 大 的 人 力 及 時 間 重 複 確 認 資 料 正 確 性, 因 此,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除 提 供 應 考 人 便 利 性, 應 以 能 減 省 審 查 作 業 負 擔 為 前 提 ( 五 ) 報 名 資 料 查 驗, 缺 乏 比 對 來 源 : 無 紙 化 報 名, 主 要 目 的 在 節 能 減 碳 減 輕 試 務 負 擔 及 應 考 人 負 擔, 為 達 成 上 述 目 標 必 須 系 統 化 來 逐 筆 查 驗 比 對 應 考 人 填 具 之 報 名 資 料, 但 缺 乏 正 確 資 料 的 來 源 供 系 統 比 對 使 用 參 問 題 討 論 一 無 紙 化 報 名 資 料 傳 送 方 式 計 有 :( 一 ) 應 考 人 自 行 上 傳 證 明 文 件 數 位 檔 及 ( 二 ) 建 立 跨 機 關 ( 構 ) 查 驗 平 臺 辦 理 線 上 審 查 等 方 式, 究 應 採 何 種 方 式 進 行 較 為 可 行? 二 考 選 法 規 如 何 配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適 時 修 正? 三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實 施 在 即, 如 何 建 立 對 應 考 人 資 料 蒐 集 再 利 用 法 源? 3

四 考 選 部 審 查 工 作 向 來 以 紙 本 資 料 為 主, 無 紙 化 報 名 後, 如 何 辦 理 後 續 審 查 作 業? 五 無 紙 化 報 名 後, 應 考 人 不 必 再 寄 送 紙 本 報 名 書 表, 試 區 監 場 人 員 如 何 辦 理 應 考 人 身 分 核 對? 肆 個 案 解 析 為 解 決 上 述 個 案 問 題 與 困 境, 應 運 用 82 法 則, 推 動 國 家 考 試 無 紙 化 報 名 服 務 其 具 體 作 法 為, 先 檢 視 各 種 應 考 資 格 種 類 適 用 考 試 及 所 占 報 名 人 數 比 例, 利 用 行 政 革 新 開 發 系 統, 並 尋 找 運 用 外 部 資 訊 資 源, 就 能 對 多 數 應 考 人 提 供 無 紙 化 報 名 服 務, 惟 少 數 資 格 特 殊 限 制, 短 期 內 無 紙 化 推 動 有 高 度 困 難 者, 宜 循 現 行 紙 本 寄 送 表 件 方 式 持 續 辦 理, 待 法 規 命 令 修 改 或 外 在 環 境 改 變 後, 再 逐 步 擴 大 無 紙 化 報 名 適 用 範 圍 一 依 應 資 格 種 類 分 類, 進 行 試 務 革 新, 併 採 彈 性 措 施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計 有 照 片 身 分 證 明 學 歷 證 明 考 績 證 明 基 礎 學 科 成 績 單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醫 師 診 斷 證 明 書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戶 籍 謄 本 榮 譽 國 民 證 學 科 證 明 學 分 證 明 外 國 學 歷 證 明 實 習 證 明 學 程 證 明 等 至 少 16 種, 發 證 來 源 有 內 政 部 國 防 部 教 育 部 銓 敘 部 退 輔 會 縣 市 政 府 公 私 立 高 中 ( 職 ) 以 上 學 校 公 私 醫 院 訓 練 機 關 ( 構 ) 公 民 營 機 關 ( 構 ) 等 單 位 彙 整 歸 納 應 考 資 格 適 用 考 試 及 無 紙 化 建 議 方 法 如 表 1 依 據 99 年 全 年 各 項 國 家 考 試 統 計 顯 示, 應 考 資 格 採 年 滿 18 歲 學 歷 官 職 等 年 資 及 考 績 者 ( 表 1 中 編 號 1~3 項 ) 占 總 報 名 人 數 比 例 高 達 97%, 其 餘 項 目 ( 表 1 中 編 號 7~14 項 ) 及 報 名 費 減 免 申 請 約 占 4%, 因 此, 基 本 資 料 及 學 歷 查 驗 方 式, 將 為 無 紙 化 之 成 敗 關 鍵 另 依 表 1 之 建 議 方 法, 編 號 1~6 項 屬 可 善 用 介 接 戶 役 政 系 統 建 立 學 歷 資 料 交 換 平 臺 及 介 接 試 務 整 合 系 統 等 資 訊 技 術, 並 輔 以 免 繳 照 片 或 上 傳 照 片 電 子 檔, 以 及 免 繳 身 分 證 影 本 等 行 政 程 序 革 新, 意 即 有 9 成 以 上 應 考 人 可 採 無 紙 化 報 名, 無 紙 化 報 名 具 高 度 可 行 性 4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表 1 無 紙 化 報 名 應 考 資 格 種 類 編 號 應 考 資 格 種 類 適 用 考 試 建 議 方 法 1 年 滿 18 歲 即 可 報 考, 無 須 學 歷 2 學 歷 3 4 5 官 職 等 年 資 及 考 績 學 歷 及 第 一 試 及 格 成 績 學 歷 及 高 等 檢 定 合 格 6 基 礎 學 科 成 績 7 學 歷 醫 師 診 斷 證 明 書 身 心 障 礙 手 冊 適 用 所 有 公 務 人 員 5 等 考 試 初 等 考 試 適 用 所 有 公 務 人 員 高 普 考 專 技 人 員 高 普 考 公 務 人 員 升 官 等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升 資 考 試 專 技 醫 師 第 二 試 牙 醫 師 第 二 試 專 技 律 師 會 計 師 專 技 醫 師 第 一 試 牙 醫 師 第 一 試 身 障 特 考 8 學 歷 戶 籍 謄 本 原 住 民 族 特 考 9 10 11 12 13 14 學 歷 榮 譽 國 民 證 學 歷 次 一 等 考 試 及 格 及 4 年 工 作 經 歷 學 歷 學 科 學 分 外 國 學 歷 及 實 習 證 明 學 歷 實 習 證 明 及 學 程 證 明 學 歷 實 習 證 明 及 學 分 國 軍 退 除 役 特 考 適 用 公 務 人 員 專 技 人 員 考 試 專 技 社 工 師 律 師 會 計 師 醫 師 牙 醫 師 醫 事 人 員 專 技 心 理 師 專 技 營 養 師 免 繳 照 片 及 身 分 證 影 本, 俟 介 接 戶 役 政 系 統,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俟 建 立 學 歷 資 料 交 換 平 臺,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目 前 已 委 外 審 查, 免 繳 照 片 及 身 分 證 影 本,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俟 介 接 試 務 整 合 系 統,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俟 介 接 試 務 整 合 系 統,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目 前 採 集 體 報 名, 由 學 校 查 驗,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未 來 仍 開 放 通 訊 報 名, 不 具 無 紙 化 報 名 前 提, 在 資 料 建 檔 完 備 前,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未 來 若 全 面 採 網 路 報 名, 則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短 期 內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未 來 若 能 與 退 輔 會 介 接, 可 無 紙 化 報 名 極 少 數 應 考 人 適 用, 建 議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少 數 類 科 或 應 考 人 適 用,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極 少 數 應 考 人 適 用, 且 採 個 案 認 定,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極 少 數 應 考 人 適 用,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複 雜, 少 數 類 科 適 用, 允 宜 延 用 現 行 報 名 方 式 二 成 立 推 動 小 組, 擬 定 實 施 計 畫 99 年 8 月 整 合 考 選 部 各 相 關 單 位 籌 組 成 立 無 紙 化 報 名 推 動 小 組, 以 定 5

100 年 新 春 記 者 會, 考 選 部 將 無 紙 化 報 名 列 為 年 度 重 要 施 政 目 標 期 且 密 集 方 式 全 盤 檢 視 現 行 試 務 流 程 與 相 關 無 紙 化 議 題 ( 包 括 資 料 傳 送 方 式 報 名 完 成 之 認 定 標 準 特 殊 證 件 處 理 方 式 ( 如 身 障 手 冊 等 ) 審 查 作 業 照 片 是 否 繳 交 與 監 場 作 業 如 何 進 行 考 選 法 規 與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及 試 辦 考 試 等 7 項 議 題 ) 並 加 以 深 入 探 討, 爰 於 100 年 4 月 依 歷 次 會 議 決 議 訂 定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無 紙 化 試 辦 推 動 計 畫, 作 為 考 選 部 全 力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準 據 三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服 務 案 功 能 擴 充, 以 符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辦 理 無 紙 化 報 名 功 能 擴 充, 衡 酌 並 配 合 各 項 考 試 報 名 期 間, 新 系 統 於 100 年 7 月 正 式 上 線 為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並 兼 顧 整 體 效 率, 系 統 發 展 主 軸 係 先 以 基 本 資 料 及 學 歷 資 料 為 主 軸, 進 行 系 統 整 合 及 檢 核 篩 選, 另 同 時 配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推 動 小 組 歷 次 會 議 決 議 適 時 調 整 功 能, 俾 符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作 業 需 求, 包 含 : ( 一 ) 戶 役 政 系 統 交 換 戶 役 資 訊 : 由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連 線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以 應 考 人 身 分 證 號 為 查 詢 鍵 值, 回 傳 對 應 之 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日 戶 籍 地 址 原 住 民 身 分 別 身 分 證 號 更 改 紀 錄 更 名 紀 錄 戶 籍 遷 徙 紀 錄 等 戶 政 資 料, 以 及 役 別 狀 況 入 退 伍 日 期 役 別 階 級 等 役 政 資 料, 以 檢 核 報 名 填 具 之 出 生 年 月 日 原 住 民 身 份 役 別 入 伍 日 期 退 伍 日 期 階 級 徵 集 別 等 資 料, 驗 證 應 考 人 基 本 資 料 正 確 性 6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 二 ) 建 立 學 歷 交 換 平 臺 : 由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介 接 全 國 大 專 院 校 及 高 中 職 校 之 學 歷 資 料, 提 供 三 種 介 接 模 式 :1. 學 校 承 辦 人 線 上 登 錄, 詳 如 圖 2; 2. 學 校 承 辦 人 線 上 傳 送 檔 案, 詳 如 圖 3;3. 自 動 批 次 檔 案 介 接, 詳 如 圖 4, 供 學 校 選 用, 可 以 身 分 證 號 及 出 生 年 月 日, 檢 核 畢 業 學 校 畢 業 所 系 科 畢 肄 業 應 屆 否 授 予 學 位 入 學 年 月 畢 業 年 月 修 業 期 限 等 資 料, 以 驗 證 國 家 考 試 應 考 人 之 應 試 學 歷 正 確 性 ( 三 ) 提 供 考 試 及 格 資 料 匯 入 功 能 :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新 增 考 試 院 及 格 人 員 資 料 匯 入 介 面 與 比 對 功 能, 提 供 以 考 試 及 格 為 應 考 資 格 之 應 考 人, 亦 能 享 有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便 利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機 制 - 線 上 登 錄 架 構 圖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機 制 - 線 上 傳 送 檔 案 架 構 圖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網 路 報 名 入 口 線 上 報 名 線 上 報 名 線 上 報 名 線 上 報 名 查 詢 網 路 報 名 下 載 網 路 報 名 MAIL 通 知 MAIL 通 知 待 審 學 歷 應 試 學 歷 檔 登 錄 上 傳 審 查 結 果 審 查 結 果 client client 應 考 人 學 校 承 辦 人 應 考 人 學 校 承 辦 人 1 1 4 5 4 5 2 3 6 2 3 6 網 路 報 名 後 臺 批 次 程 式 考 選 部 承 辦 人 作 業 網 路 報 名 後 臺 批 次 程 式 考 選 部 承 辦 人 作 業 統 計 應 試 學 歷 稽 催 收 件 登 錄 列 印 預 審 結 統 計 應 試 學 歷 稽 催 收 件 登 錄 列 印 預 審 結 學 校 待 審 名 單 承 辦 人 審 查 ( 提 醒 異 常 ) 果 異 常 清 單 學 校 待 審 名 單 承 辦 人 審 查 ( 提 醒 異 常 ) 果 異 常 清 單 進 行 比 對 7 8 進 行 比 對 7 8 應 試 學 歷 應 試 學 歷 網 路 報 名 管 理 系 統 考 選 部 考 試 承 辦 人 員 網 路 報 名 管 理 系 統 考 選 部 考 試 承 辦 人 員 圖 2 學 校 承 辦 人 線 上 登 錄 系 統 架 構 圖 圖 3 學 校 承 辦 人 線 上 傳 送 檔 案 系 統 架 構 圖 ( 四 ) 提 供 照 片 上 傳 功 能 : 為 確 認 應 考 人 身 分 所 需, 報 名 系 統 提 供 應 考 人 照 片 上 傳 功 能, 供 考 試 單 位 先 行 預 覽 檢 視, 再 匯 轉 至 試 務 整 合 系 統 製 作 點 名 紀 錄 表 ( 詳 附 件 1), 俾 提 供 監 場 人 員 辦 理 身 分 查 驗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機 制 - 自 動 批 次 檔 案 介 接 架 構 圖 考 選 部 網 路 報 名 學 校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交 換 平 臺 介 接 平 臺 產 生 應 試 學 歷 學 校 待 審 名 單 通 知 介 接 學 校 收 到 通 知 接 收 審 查 名 單 取 得 待 審 學 歷 資 料 進 行 比 對 應 試 學 歷 回 傳 接 收 結 果 圖 4 自 動 批 次 檔 案 介 接 系 統 架 構 圖 7

利 用 上 述 功 能, 經 過 系 統 化 的 資 料 比 對, 即 可 產 製 檢 核 履 歷 清 冊 ( 詳 附 件 2) 供 考 試 單 位 進 一 步 辦 理 審 查 作 業, 於 審 查 後 更 可 將 更 正 結 果 回 饋 到 系 統, 俾 提 供 下 次 報 名 時 使 用, 無 需 再 耗 費 人 力 與 時 間 重 複 查 驗 換 言 之,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完 成 擴 充 後, 併 採 免 繳 照 片 或 上 傳 照 片 電 子 檔 免 繳 身 分 證 影 本, 並 妥 善 運 用 外 部 資 源, 無 紙 化 報 名 比 例 最 高 可 達 9 成, 除 達 到 節 能 減 碳 目 標, 更 大 幅 減 輕 應 考 人 及 試 務 工 作 負 擔 四 辦 理 跨 機 關 ( 構 ) 介 接 行 政 作 業 ( 一 ) 洽 接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99 年 10 月 洽 內 政 部 表 示, 必 須 提 出 申 請 通 過 後, 始 得 交 換 戶 役 資 訊, 爰 於 100 年 2 月 配 合 推 動 期 程 函 文 內 政 部 申 請 介 接, 並 分 獲 內 政 部 戶 政 司 及 役 政 署 函 復 同 意, 同 年 8 月 正 式 啟 動 資 料 傳 送 與 回 傳 機 制 ( 二 )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調 查 : 於 99 年 底 至 101 年 2 月,6 次 函 請 全 國 666 所 公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175 所 ) 及 高 中 職 校 (491 所 ) 填 具 國 家 考 試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作 業 調 查 表, 更 進 而 針 對 缺 乏 意 願 之 學 校, 輔 以 電 話 遊 說 及 考 選 部 部 長 箋 函 等, 邀 請 共 同 參 與 及 協 助 學 歷 查 驗, 累 計 660 所 學 校 回 復 同 意 協 助 ( 三 ) 辦 理 學 歷 查 驗 平 臺 說 明 會 : 為 使 各 校 熟 悉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平 臺 之 運 作 機 制 與 操 作, 俾 學 歷 查 驗 平 臺 能 如 期 上 線, 於 100 年 6 月 舉 辦 3 梯 次 說 明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無 紙 化 報 名 介 面 圖 示 8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會, 計 371 所 學 校 共 473 人 與 會, 過 程 中 問 題 研 討 與 意 見 交 流, 反 應 熱 烈 並 順 利 完 成 學 校 代 表 所 提 意 見 及 建 議 事 項, 考 選 部 皆 即 時 調 整 系 統, 以 符 合 操 作 需 求, 另 對 於 尚 需 研 議 之 項 目, 則 作 為 無 紙 化 報 名 後 續 推 動 改 進 參 考 五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施 行 細 則 增 列 法 源 100 年 1 月 函 復 法 務 部, 建 請 於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施 行 細 則 中, 增 訂 引 用 法 源 如 下 : ( 一 ) 於 機 關 使 用 公 務 特 定 目 的 項 下 加 列 考 選 行 政 ( 二 ) 於 個 人 資 料 類 別 部 分, 將 原 列 教 育 技 術 或 其 他 學 校 等 類 別, 修 訂 為 教 育 考 選 技 術 或 其 他 學 校 等, 其 項 下 子 類 別 亦 同 步 增 修 六 考 選 法 規 編 修 增 訂 國 家 考 試 報 名 無 紙 化 試 辦 作 業 要 點 及 修 正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規 則 試 場 規 則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法 施 行 細 則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法 施 行 細 則 華 僑 應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辦 法 等 項 法 規, 以 完 備 法 源 並 及 時 因 應 無 紙 化 報 名 作 業 之 推 動 七 辦 理 無 紙 化 試 辦 考 試 為 驗 證 無 紙 化 報 名 可 行 性,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決 議 擇 定 二 項 考 試 辦 理 試 辦, 試 辦 結 果 將 彙 整 相 關 問 題 俾 提 供 進 一 步 分 析 與 調 整, 以 作 為 未 來 全 面 推 動 之 改 進 參 考 ( 一 ) 專 技 考 試 司 :100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 報 名 日 期 :100/8/16~8/25, 考 試 日 期 :100/12/10~12/12, 報 名 人 數 11,070 人 ) ( 二 ) 高 普 考 試 司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 報 名 日 期 :100/11/15~11/24, 考 試 日 期 :101/2/11~2/12, 報 名 人 數 約 72,284 人 ) 伍 成 果 與 建 議 無 紙 化 報 名 為 考 選 部 首 次 協 同 內 政 部 及 學 界 共 同 服 務 民 眾 的 創 舉, 100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101 年 公 務 9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業 分 別 於 100 年 8 月 16 至 25 日 及 11 月 15 至 24 日 試 行 辦 理 無 紙 化 報 名 並 順 利 完 成, 茲 將 考 試 辦 理 之 成 果 與 建 議 事 項 彙 整 如 後 一 100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為 考 選 部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首 辦 考 試, 應 考 人 報 名 時 需 上 傳 照 片 電 子 檔, 報 名 填 具 之 資 料 如 符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者, 無 須 再 寄 送 報 名 表 件 供 考 選 部 審 查, 累 計 報 名 期 間 有 效 報 名 件 數 11,070 件 ( 符 合 無 紙 化 一 般 件 7,417 件, 須 紙 本 寄 送 特 殊 件 3,653 件 ),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比 例 為 67%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資 料 傳 送 回 傳 及 比 對 計 11,070 件, 介 接 學 校 之 學 歷 資 料 傳 送 查 驗 回 傳 及 比 對 件 數 計 7,534 件 ( 通 知 學 歷 查 驗 件 數 計 7,563 件, 完 成 查 驗 比 例 99.62%, 其 中 查 驗 正 確 3,336 件 資 料 修 正 3,773 件 查 無 資 料 425 件 未 回 傳 29 件 ),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詳 如 表 2 3 二 101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考 試 之 應 考 人 報 名 時 需 上 傳 照 片 電 子 檔, 報 名 填 具 之 資 料 如 符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者, 無 須 再 寄 送 報 名 表 件 供 考 選 部 審 查, 累 計 報 名 期 間 有 效 報 名 件 數 72,284 件 ( 符 合 無 紙 化 一 般 件 68,053 件, 須 紙 本 寄 送 特 殊 件 4,231 件 ),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比 例 為 94.15%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資 料 傳 送 回 傳 及 比 對 計 72,284 件,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詳 如 表 4 三 檢 視 前 述 統 計 資 訊, 考 選 部 利 用 資 訊 及 網 路 創 新 技 術, 整 合 介 接 跨 機 關 ( 構 ) 資 料 檢 核 平 臺 辦 理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策 略, 經 考 試 實 際 驗 證 實 具 可 行 性,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雖 受 限 學 歷 查 驗 介 接 辦 理 初 期 未 臻 完 備, 但 初 試 蹄 聲 無 紙 化 件 數 比 例 已 達 67%, 其 中 大 專 院 校 學 歷 查 驗 比 例 逾 8 成 (84.31%), 前 述 二 項 考 試 之 戶 役 政 查 驗 更 達 100%, 報 名 期 間 應 考 人 亦 多 所 肯 定, 已 為 後 續 全 面 無 紙 化 報 名 奠 定 良 基, 初 步 達 成 節 能 減 碳 省 紙 省 郵 之 簡 政 便 民 政 策 目 標, 並 大 幅 提 升 電 子 化 政 府 形 象 四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報 名 期 間, 除 內 政 部 全 力 協 助 介 接 戶 役 資 料 查 驗, 另 學 界 計 有 431 所 學 校 動 員 相 關 人 力 及 時 間, 鼎 力 協 助 考 選 部 辦 理 國 家 考 試 學 歷 查 驗, 推 動 及 辦 理 過 程 極 盡 艱 辛, 卻 也 累 積 了 龐 大 的 能 量 與 可 觀 的 經 驗, 茲 檢 討 後 續 推 動 改 進 事 項 如 下 : ( 一 ) 報 名 系 統 強 化 學 歷 查 驗 平 臺 作 業 1. 教 育 訓 練 : 因 介 接 學 校 數 量 眾 多 ( 目 前 已 高 達 600 多 所 ), 且 學 校 10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表 2 100 年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無 紙 化 報 名 統 計 表 報 名 筆 數 比 例 一 般 件 ( 符 合 無 紙 化 ) 7,417 67.00% 特 殊 件 ( 須 紙 本 寄 件 ) 3,653 33.00% 合 計 11,070 100.00% 特 殊 件 分 類 統 計 比 例 外 國 人 ( 具 外 國 人 身 分 者 ) 10 0.27% 申 請 特 別 協 助 事 項 ( 身 障 者 或 需 申 請 特 別 協 助 如 孕 婦 等 ) 28 0.76% 在 校 生 報 考 ( 專 四 以 下 ) 130 3.52% 造 字 申 請 ( 姓 名 中 有 罕 見 字 者 ) 7 0.19% 未 符 合 學 歷 查 驗 年 度 範 圍 1,040 28.13% 學 校 未 申 請 查 驗 學 歷 承 辦 帳 號 2,482 67.14% 合 計 ( 備 註 : 有 些 應 考 人 同 時 具 有 二 項 以 上 情 形 ) 3,697 100.00% 戶 役 政 傳 送 與 回 傳 筆 數 ( 報 名 24 小 時 後 ) 比 例 合 計 11,070 100.00% 學 歷 查 驗 筆 數 ( 報 名 24 小 時 後 ) 比 例 查 驗 完 成 7,534 99.62% 未 查 驗 29 0.38% 合 計 ( 備 註 : 由 於 學 歷 查 驗 後 可 能 有 取 消 報 名 之 狀 況, 故 其 值 大 於 查 驗 筆 數 7,546) 7,563 100.00% 表 3 協 助 查 驗 學 歷 學 校 分 類 統 計 表 學 校 查 驗 學 校 數 查 驗 筆 數 比 例 大 專 院 校 158 6,362 84.31% 高 中 職 273 1,184 15.69% 合 計 431 7,546 100.00% 11

表 4 101 年 初 等 考 試 無 紙 化 報 名 統 計 表 報 名 筆 數 比 例 一 般 件 ( 符 合 無 紙 化 ) 68,053 94.15% 特 殊 件 ( 須 紙 本 寄 件 ) 4,231 5.85% 合 計 72,284 100.00% 特 殊 件 分 類 統 計 比 例 外 國 人 ( 具 外 國 人 身 分 者 ) 26 0.53% 申 請 特 別 協 助 事 項 ( 身 障 者 或 需 申 請 特 別 協 助 如 孕 婦 等 ) 487 9.86% 造 字 申 請 ( 姓 名 中 有 罕 見 字 者 ) 570 11.54% 報 名 費 優 待 ( 身 心 障 礙 原 住 民 後 備 軍 人 低 收 入 戶 特 殊 境 遇 家 庭 ) 合 計 ( 備 註 : 有 些 應 考 人 同 時 具 有 二 項 以 上 情 形 ) 3,856 78.07% 4,939 100.00% 戶 役 政 傳 送 與 回 傳 筆 數 ( 報 名 24 小 時 後 ) 比 例 合 計 72,284 100.00% 承 辦 人 更 迭 頻 繁, 應 適 時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以 維 繫 學 校 協 助 學 歷 查 驗 之 量 能 2. 學 歷 欄 位 定 義 : 各 考 試 業 務 司 應 共 同 研 議 學 歷 欄 位 定 義, 以 提 供 學 校 承 辦 人 一 致 之 查 驗 標 準 3. 報 名 前 臺 新 增 學 制 欄 位 : 由 於 學 校 承 辦 人 依 學 制 ( 如 : 日 夜 進 修 等 部 門 ) 區 分, 而 報 名 前 臺 並 無 相 對 應 之 欄 位 供 應 考 人 選 填, 故 查 驗 資 料 無 法 依 學 制 分 類, 造 成 人 力 及 時 間 負 擔 ( 二 ) 學 歷 查 驗 資 料 回 饋 系 統 及 辦 理 更 新, 以 提 高 後 續 審 查 效 率 : 統 計 本 次 考 試 學 歷 資 料 查 驗, 回 傳 後 屬 資 料 修 正 件 數 比 例 達 5 成 為 提 高 後 續 全 面 推 動 報 名 無 紙 化 查 驗 及 審 查 效 率, 確 實 達 成 減 省 校 方 協 助 查 驗 及 考 選 部 審 查 作 業 人 力 負 擔, 建 請 考 試 承 辦 單 位 對 符 合 無 紙 化 報 名 一 般 件 ( 即 無 須 寄 送 報 名 表 件 ) 且 應 考 資 格 經 審 查 合 格 之 應 考 人, 如 其 個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應 試 學 歷 資 料 經 介 接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及 學 歷 查 驗 平 臺 查 驗 後 屬 資 料 修 正 者, 於 應 考 資 格 審 查 合 格 後 應 全 面 辦 理 資 料 回 12

個 案 01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精 進 網 路 報 名 服 務 : 推 動 無 紙 化 報 名 饋 與 更 新, 俾 提 供 下 次 報 名 時 使 用, 避 免 重 複 重 驗, 提 高 審 查 效 率 ( 三 ) 應 考 人 上 傳 照 片 供 身 分 辨 識 之 必 要 性, 後 續 應 予 檢 討 1. 由 於 照 片 檔 上 傳 須 配 合 工 具 與 縮 圖 技 術, 對 一 般 應 考 人 而 言, 操 作 門 檻 高, 且 系 統 亦 無 法 檢 查 上 傳 照 片 檔 之 正 確 性 本 次 考 試 報 名 期 間 接 獲 大 量 應 考 人 電 話 詢 求 電 話 指 導 及 補 件 上 傳, 實 耗 費 大 量 人 力 成 本 2. 因 應 無 紙 化 報 名 之 推 動, 系 統 已 介 接 內 政 部 戶 役 政 系 統 查 核 應 考 人 身 分, 並 產 製 檢 核 履 歷 清 冊 及 點 名 紀 錄 表 供 監 場 作 業 所 需, 故 建 議 可 以 現 場 簽 名 及 出 示 雙 證 件 取 代 照 片 之 身 分 辨 識 功 能, 無 需 再 上 傳 照 片 檔, 避 免 擴 大 數 位 落 差 個 案 教 師 : 劉 春 明 個 案 彙 編 : 廖 立 群 個 案 學 習 成 員 : 陳 素 貞 馬 淑 惠 余 慶 杉 鍾 奇 霓 個 案 學 習 日 期 :100.8.16 100.8.25 100.9.8 13

附 件 1:101 年 考 試 點 名 紀 錄 表 14 考 區 : 臺 北 試 區 : 國 家 考 場 試 場 : 第 1001 試 場 考 試 別 等 級 類 科 錄 取 分 發 區 ( 照 片 ) 姓 名 入 場 證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地 址 電 話 點 名 記 錄 1 2 3 4 5 6 7 8 9 備 註 考 試 別 等 級 類 科 錄 取 分 發 區 ( 照 片 ) 姓 名 入 場 證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地 址 電 話 點 名 記 錄 1 2 3 4 5 6 7 8 9 備 註 考 試 別 等 級 類 科 錄 取 分 發 區 ( 照 片 ) 姓 名 入 場 證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地 址 電 話 點 名 記 錄 1 2 3 4 5 6 7 8 9 備 註 考 試 別 等 級 類 科 錄 取 分 發 區 ( 照 片 ) 姓 名 入 場 證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地 址 電 話 點 名 記 錄 1 2 3 4 5 6 7 8 9 備 註 考 試 別 等 級 類 科 錄 取 分 發 區 ( 照 片 ) 姓 名 入 場 證 號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日 期 地 址 電 話 點 名 記 錄 1 2 3 4 5 6 7 8 9 備 註

個 案 附件2 01 善用資訊科技精進網路報名服務 推動無紙化報名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