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續 優 化, 不 斷 進 步 新 學 制 中 期 檢 討 及 前 瞻 科 目 層 面 問 卷 的 設 計 及 目 的 作 為 新 學 制 中 期 檢 討 持 續 諮 詢 的 一 環, 此 問 卷 旨 在 收 集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對 科 目 層 面 的 初 步 建 議 的 意 見 ( 是 次 學 校 問 卷 調 查 將 於 2015 年 1 月 6 日 結 束 ) 與 此 同 時, 各 持 份 者 可 在 2014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 期 間, 透 過 專 設 網 頁 及 不 同 的 渠 道, 就 新 學 制 提 供 意 見 及 建 議 問 卷 調 查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會 連 同 從 其 他 途 徑 所 收 集 到 各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供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公 開 考 試 委 員 會 聯 席 會 議 一 併 考 慮, 以 作 出 最 後 建 議 中 期 檢 討 的 最 後 建 議 將 於 2015 年 7 月 公 布 填 寫 問 卷 之 前, 我 們 建 議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可 先 作 交 流, 並 參 考 學 校 領 導 人 問 卷 即 使 貴 校 沒 有 開 設 本 科 目, 亦 歡 迎 學 校 就 本 科 目 提 出 建 議 為 免 增 加 回 答 者 的 負 擔, 問 卷 只 涵 蓋 主 要 原 則 現 行 有 關 推 行 情 況 的 議 題 考 慮 因 素 及 建 議 問 卷 不 一 定 能 全 面 涵 蓋 所 有 項 目 ; 其 他 未 能 包 括 在 內 之 項 目 的 意 見, 我 們 會 透 過 不 同 的 渠 道, 如 書 面 意 見 簡 報 會 論 壇 及 面 談 收 集 此 外, 歡 迎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在 問 卷 的 其 他 意 見 欄 中 發 表 意 見 背 景 政 府 於 2000 年 接 納 由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就 香 港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所 提 交 的 建 議 此 建 議 旨 在 讓 學 生 在 知 識 型 持 續 變 化 及 日 益 全 球 化 的 社 會 中 取 得 成 功 學 會 學 習 改 革 在 2001/02 學 年 在 基 礎 教 育 開 展, 並 在 2009/10 學 年 實 施 的 新 學 制 的 高 中 教 育 部 分 推 行 建 基 於 基 礎 教 育 中 全 人 發 展 及 終 身 學 習 的 課 程 宗 旨, 高 中 課 程 持 續 培 育 學 生 達 至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 1. 善 於 運 用 兩 文 三 語 2. 具 備 廣 闊 的 知 識 基 礎, 能 夠 理 解 當 今 影 響 個 人 社 會 國 家 或 全 球 日 常 生 活 的 問 題 3. 成 為 有 識 見 負 責 任 的 公 民, 認 同 國 民 身 份, 並 具 備 世 界 視 野 4.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和 觀 點, 並 能 掌 握 明 辨 ( 批 判 ) 思 維 反 思 和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5. 掌 握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資 訊 科 技 及 其 他 技 能 6. 了 解 本 身 的 就 業 或 學 術 抱 負, 並 培 養 正 面 的 工 作 和 學 習 態 度 7. 建 立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積 極 參 與 體 藝 活 動 學 會 學 習 2.0 的 課 程 更 新 是 為 了 讓 學 校 教 育 能 與 時 並 進, 緊 貼 過 去 十 多 年 來 世 界 經 濟 科 學 科 技 等 方 面 的 改 變 及 發 展, 以 維 持 學 生 在 全 球 的 競 爭 力 這 項 更 新 由 小 學 教 育 開 展, 並 將 推 展 到 初 中 及 高 中 教 育 大 家 可 瀏 覽 教 育 局 網 站 (https://cd.edb.gov.hk/becg/), 參 閱 學 會 學 習 2.0 背 景 下 寫 成 的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聚 焦 深 化 持 續 ( 小 一 至 小 六 ) 主 導 原 則 與 2013 年 4 月 完 成 的 短 期 檢 討 及 2014 年 4 月 公 布 的 中 期 檢 討 首 批 建 議 相 同, 新 學 制 的 中 期 檢 討 仍 採 用 以 學 生 為 本 及 以 下 的 主 導 原 則 : 所 有 課 程 的 設 計 旨 在 達 至 中 學 教 育 的 整 體 學 習 宗 旨 ; 課 程 要 緊 貼 學 科 知 識 經 濟 社 會 及 科 技 等 範 疇 的 最 新 轉 變, 與 時 並 進, 並 維 持 國 際 基 準 和 認 可 ; 平 衡 學 校 課 程 在 知 識 技 能 正 面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各 方 面 的 廣 度 和 深 度, 使 其 適 切 中 學 教 育, 方 便 銜 接 升 學 ; 照 顧 學 生 多 樣 性 及 建 基 於 優 勢 ( 例 如 大 部 分 學 生 均 認 同 個 人 努 力 對 學 科 的 興 趣 教 學 方 法 及 課 程 內 容 等, 是 高 中 教 育 中 最 重 要 的 成 功 因 素 ); 考 慮 影 響 課 程 推 行 的 因 素 及 關 注 事 項 ( 例 如 教 師 和 學 生 的 工 作 量 為 教 師 提 供 的 支 援 等 ); 評 估 須 配 合 課 程 宗 旨 學 習 目 標 課 程 設 計 及 預 期 的 學 習 成 果 ; 以 及 邀 請 各 持 份 者 參 與 檢 討, 以 便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各 相 關 委 員 會 作 決 策 時, 能 充 分 考 慮 從 不 同 渠 道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第 1 頁, 共 15 頁
遞 交 問 卷 每 科 只 需 遞 交 一 份 問 卷 科 主 任 應 整 合 與 本 問 卷 有 關 的 所 有 意 見, 交 予 校 長 / 統 籌 主 任, 並 於 2015 年 1 月 6 日 或 之 前 利 用 夾 附 的 專 用 信 封, 將 所 有 收 集 到 的 科 目 問 卷 及 學 校 領 導 人 問 卷, 派 員 送 回 教 育 局 議 會 及 中 學 組 (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213 號 胡 忠 大 廈 13 樓 1302 室 ) 一 般 查 詢, 請 聯 絡 羅 慧 蓉 小 姐 ( 電 話 :2892 6381) 有 關 科 目 推 行 中 期 及 未 來 發 展 的 查 詢, 請 聯 絡 黃 金 鳳 小 姐 ( 電 話 :2892 6513) 所 有 從 問 卷 取 得 的 資 料 將 保 密 處 理, 並 只 會 用 於 新 學 制 檢 討 我 們 不 會 披 露 個 別 學 校 / 老 師 的 資 料 問 卷 結 構 由 於 高 中 課 程 乃 建 基 於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新 學 制 的 檢 討 需 與 學 校 六 年 的 整 體 中 學 課 程 作 綜 合 考 慮 每 份 問 卷 包 括 以 下 兩 部 分 : 課 程 及 評 估 在 初 中 和 高 中 的 最 新 推 行 情 況, 與 兩 個 學 習 階 段 的 銜 接 ; 及 課 程 及 評 估 的 中 期 建 議 方 案 及 未 來 發 展 第 2 頁, 共 15 頁
學 校 名 稱 : 學 校 編 號 : 聯 絡 人 姓 名 : ( 電 話 ) 背 景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及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携 手 開 展 新 學 制 中 期 檢 討, 探 討 需 要 以 較 長 時 間 及 全 面 檢 討 及 諮 詢 的 事 項 回 應 從 課 程 及 評 估 的 短 期 檢 討 及 焦 點 小 組 等 渠 道 收 集 到 不 同 持 分 者 的 意 見, 現 提 出 以 下 的 方 案 作 進 一 步 諮 詢 : (i) 更 新 相 關 的 課 程 內 容 使 之 與 政 府 統 計 處 採 用 的 修 訂 計 算 方 法 一 致 ; 及 (ii) 不 推 行 校 本 評 核, 於 公 開 考 試 以 一 必 答 的 資 料 回 應 題 處 理 原 來 校 本 評 核 涵 蓋 的 學 習 成 果 我 們 會 舉 辦 簡 介 會 向 學 校 闡 釋 建 議 方 案, 並 收 集 學 校 意 見 詳 情 請 參 閱 培 訓 行 事 曆 這 份 問 卷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會 連 同 學 校 領 導 人 問 卷, 以 及 透 過 焦 點 小 組 會 議 簡 介 會 聯 絡 會 議 書 面 意 見 等 途 徑 收 集 的 各 相 關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在 制 訂 中 期 檢 討 方 案 及 未 來 發 展 時 作 一 併 考 慮, 以 制 訂 本 科 全 盤 的 發 展 計 畫 及 策 略 請 塗 黑 適 當 的 圓 圈 如 有 需 要, 請 在 提 供 的 位 置 上 填 寫 意 見 或 其 他 資 料 1. 背 景 資 料 : 請 指 出 貴 校 開 辦 本 科 的 情 況 : 於 2014/15 學 年 或 以 前 有 開 辦 本 科 目 沒 有 開 辦 本 科 目 ( 甲 ) 課 程 與 評 估 的 實 施 2. 就 貴 校 而 言, 你 是 否 同 意 以 下 措 施 能 有 效 地 為 學 生 準 備 由 初 中 升 上 高 中 修 讀 本 科? 銜 接 措 施 十 分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十 分 不 同 意 不 適 用 (A) 課 程 規 畫 的 縱 向 ( 六 年 ) 連 貫 性 (B) 為 初 中 學 生 升 上 高 中 學 習 本 科 打 好 穩 固 的 知 識 基 礎 (C) 讓 初 中 學 生 能 掌 握 共 通 能 力 ( 例 如 創 造 力 溝 通 能 力 ) 以 助 高 中 時 學 習 本 科 (D) 培 養 學 生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以 助 高 中 時 學 習 本 科 (E) 參 考 高 中 評 估 做 法 ( 例 如 校 本 評 核 ), 在 初 中 使 用 合 適 的 評 估 和 成 績 匯 報 方 法. 第 3 頁, 共 15 頁
3. 就 貴 校 而 言, 你 是 否 同 意 本 科 課 程 有 助 學 生 達 至 高 中 教 育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學 習 宗 旨 十 分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十 分 不 同 意 不 適 用 (A) 善 於 運 用 兩 文 三 語 (B) 具 備 廣 闊 的 知 識 基 礎, 能 夠 理 解 當 今 影 響 個 人 社 會 國 家 或 全 球 日 常 生 活 的 問 題 (C) 成 為 有 識 見 負 責 任 的 公 民, 認 同 國 民 身 份, 並 具 備 世 界 視 野 (D) 尊 重 多 元 文 化 和 觀 點, 並 能 掌 握 明 辨 ( 批 判 ) 思 維 反 思 和 獨 立 思 考 能 力 (E) 掌 握 終 身 學 習 所 需 的 資 訊 科 技 及 其 他 技 能 (F) 了 解 本 身 的 就 業 或 學 術 抱 負, 並 培 養 正 面 的 工 作 和 學 習 態 度 (G) 建 立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積 極 參 與 體 藝 活 動. 4. 就 貴 校 而 言, 你 是 否 同 意 學 生 完 成 中 學 教 育 後 能 達 至 本 科 的 課 程 宗 旨? 課 程 宗 旨 十 分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十 分 不 同 意 不 適 用 (A) 培 養 從 經 濟 學 角 度 探 究 人 類 行 為 及 社 會 議 題 的 興 趣 (B) 掌 握 經 濟 學 的 基 礎 知 識, 了 解 身 處 的 世 界 (C) 藉 著 培 養 經 濟 分 析 的 能 力, 具 備 對 不 同 議 題 進 行 推 論 及 理 性 選 擇 的 能 力, 以 加 強 終 身 學 習 的 能 力 (D) 成 為 有 識 見 和 負 責 任 的 公 民, 參 與 現 代 民 主 社 會 的 決 策 過 程. 5. 就 貴 校 而 言, 你 是 否 同 意 以 下 策 略, 在 學 校 提 供 的 基 礎 教 育 課 程 之 根 基 上, 透 過 本 高 中 科 目 有 效 實 施? 策 略 十 分 同 意 同 意 不 同 意 十 分 不 同 意 不 適 用 (A)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 包 括 七 個 優 先 發 展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例 如 堅 毅 尊 重 他 人 ) (B)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 例 如 跨 課 程 閱 讀 ) (C) 專 題 研 習 ( 例 如 探 究 及 設 計 專 題 ) (D) 運 用 資 訊 科 技 進 行 互 動 學 習 ( 例 如 電 子 學 習 及 流 動 學 習 ) (E) 促 進 學 習 的 評 估. 第 4 頁, 共 15 頁
6. 就 貴 校 而 言, 以 下 因 素 對 實 施 本 科 課 程 時 有 正 面 還 是 負 面 的 影 響? 因 素 非 常 正 面 的 影 響 正 面 的 影 響 負 面 的 影 響 非 常 負 面 的 影 響 不 適 用 系 統 / 學 校 因 素 (A) 學 校 分 配 給 本 科 的 課 時 (B) 公 開 考 試 的 要 求 (C) 校 本 評 核 的 工 作 量 (D) 學 校 管 理 層 的 領 導 (E) 學 與 教 資 源 的 提 供 教 師 因 素 (F) 由 初 中 至 高 中 課 程 規 畫 (G) 照 顧 學 習 者 多 樣 性 而 調 適 課 程 (H) 照 顧 學 習 者 多 樣 性 而 運 用 不 同 的 教 學 法 (I) 促 進 學 習 評 估 的 實 施 (J) 本 科 教 師 之 間 的 協 作 (K) 跨 科 /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之 間 的 協 作 (L)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學 生 因 素 (M)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 包 括 個 人 興 趣 ) (N) 學 生 在 初 中 建 立 的 知 識 基 礎 (O) 朋 輩 的 影 響 (P) 家 長 的 參 與. 7. 其 他 意 見 : 第 5 頁, 共 15 頁
( 乙 ) 中 期 建 議 方 案 及 前 瞻 本 部 分 收 集 科 主 任 及 教 師 對 高 中 課 程 與 評 估 未 來 發 展 建 議 的 意 見 部 分 建 議 會 在 指 定 時 間 實 施, 部 分 則 作 為 探 討 和 討 論 未 來 發 展 方 向 的 參 考 每 一 項 建 議 的 實 施 時 間 已 清 楚 顯 示 於 各 項 目 課 程 ( 於 2015/16 學 年 的 中 四 教 授, 至 2018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 政 府 統 計 處 於 2012 年 修 訂 了 編 纂 本 地 居 民 生 產 總 值 統 計 數 字 的 方 法 因 此 經 濟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與 政 府 統 計 處 所 採 用 的 相 關 詞 彙 出 現 不 一 致 的 情 況, 影 響 了 採 用 本 地 真 實 數 據 進 行 學 與 教 及 評 估 就 此 情 況,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提 出 以 下 建 議 諮 詢 教 師 意 見 8. 課 題 F ( 經 濟 表 現 的 量 度 ) 副 課 題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 以 當 時 市 價 及 固 定 市 價 計 算 的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修 訂 為 :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 名 義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及 實 質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同 意 不 同 意 沒 有 意 見 其 他 意 見 : 註 : 政 府 統 計 處 採 用 了 以 環 比 物 量 計 算 的 方 式 編 纂 實 質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的 數 據 建 議 教 師 向 學 生 介 紹 環 比 物 量 的 概 念 以 加 強 他 們 闡 釋 本 地 真 實 數 據 的 能 力 學 生 無 需 掌 握 相 關 的 編 纂 方 法 9. 課 題 F ( 經 濟 表 現 的 量 度 ) 副 課 題 本 地 居 民 生 產 總 值 為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及 從 外 國 所 賺 取 淨 收 益 的 總 和 修 訂 為 : 本 地 居 民 總 收 入 為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及 從 外 國 所 賺 取 淨 收 益 的 總 和 同 意 不 同 意 沒 有 意 見 其 他 意 見 : 註 : 政 府 統 計 處 以 對 外 初 次 收 入 流 量 淨 值 表 示 從 外 國 所 賺 取 淨 收 益 建 議 教 師 向 學 生 介 紹 對 外 初 次 收 入 流 量 淨 值 這 名 稱 以 加 強 他 們 對 本 地 真 實 數 據 的 理 解 第 6 頁, 共 15 頁
公 開 評 核 : 校 本 評 核 與 公 開 考 試 短 期 檢 討 後 的 校 本 評 核 原 有 方 案 : 校 本 評 核 在 短 期 檢 討 已 作 簡 化, 並 延 後 至 2019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推 行 學 生 須 完 成 兩 篇 新 聞 評 論 / 文 章, 每 個 課 業 佔 科 目 總 分 7.5% 中 期 檢 討 建 議 的 校 本 評 核 修 訂 方 案 : 不 推 行 校 本 評 核, 在 卷 二 乙 部 加 入 一 道 必 答 的 資 料 回 應 題 處 理 一 些 校 本 評 核 所 涵 蓋 的 學 習 成 果 公 開 考 試 的 安 排 有 以 下 的 修 訂 : 項 目 現 有 安 排 新 安 排 (i) 科 目 總 分 的 比 重 卷 一 :25% 卷 二 :60% 卷 一 :30% 卷 二 :70% 校 本 評 核 :15% (ii) 卷 二 的 考 試 時 間 2.25 小 時 2.5 小 時 (iii) 卷 二 甲 乙 丙 部 的 最 高 分 數 甲 部 :50 分 乙 部 :54 分 丙 部 :16 分 甲 部 :44 分 乙 部 :60 分 丙 部 :16 分 詳 情 請 參 閱 附 件 2 建 議 評 核 大 綱 考 慮 因 素 : 本 科 校 本 評 核 所 考 核 的 技 能 有 部 分 和 通 識 科 獨 立 專 題 探 究 重 覆, 另 有 其 他 須 考 核 的 技 能 可 以 透 過 新 聞 評 論 / 政 策 評 價 原 素 等 題 目 融 合 在 筆 試 卷 二 乙 部 之 中 建 議 的 修 訂 方 案 仍 會 有 校 本 評 核 預 期 的 倒 流 效 應, 即 鼓 勵 在 學 與 教 的 過 程 中 要 求 學 生 融 會 貫 通 地 應 用 概 念 / 理 論, 進 行 經 濟 探 究 現 正 就 延 遲 推 行 校 本 評 核 的 科 目 的 實 施 計 畫 諮 詢 學 校, 有 關 詳 情 請 參 閱 學 校 領 導 人 問 卷 科 主 任 應 與 校 長 及 有 關 教 師 商 討, 然 後 將 意 見 填 在 學 校 領 導 人 問 卷 的 問 題 7.2 10. 就 本 科 校 本 評 核 的 推 行, 你 會 選 擇 哪 一 項? 原 有 方 案 : 推 行 已 簡 化 的 校 本 評 核 修 訂 方 案 : 不 推 行 校 本 評 核, 在 卷 二 乙 部 加 入 一 道 必 答 的 資 料 回 應 題 ( 如 上 述 ) 沒 有 意 見 其 他 意 見 ( 包 括 對 修 訂 方 案 細 節 的 意 見 ): 11. 對 本 科 課 程 未 來 發 展 的 建 議 : 第 7 頁, 共 15 頁
12. 對 本 科 公 開 評 核 未 來 發 展 的 建 議 : 問 卷 完 謝 謝! 第 8 頁, 共 15 頁
附 件 1 2019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題 目 樣 本 樣 本 試 題 (26 分 ) 建 議 時 間..45 分 鐘 香 港 的 房 屋 問 題 一 直 以 來 是 最 受 關 注 的 社 會 問 題 之 一 房 地 產 價 格 和 租 金 大 幅 上 漲 是 主 要 的 關 注 點 資 料 A.. 節 錄 自 2014 施 政 報 告 有 關 房 屋 的 部 分 公 眾 對 政 府 提 出 的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辦 法 也 逐 漸 凝 聚 共 識 政 府 雙 管 齊 下, 增 加 供 應, 同 時 遏 抑 外 來 需 求 投 資 需 求 和 投 機 需 求 資 料 B.. 下 表 總 結 對 住 宅 房 屋 交 易 徵 收 的 一 些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種 類 納 稅 人 須 納 額 外 稅 項 實 施 日 期 特 別 印 花 稅 任 何 人 士 在 購 買 樓 (i) 20% 的 樓 宇 價 值, 若 該 樓 宇 持 有 2012 年 10 月 (SSD) 宇 36 個 月 之 內 轉 售 少 於 或 等 於 6 個 月 27 日 該 樓 宇 (ii) 15% 樓 宇 的 價 值, 若 該 樓 宇 持 有 多 於 6 個 月 少 於 或 等 於 12 個 月 (iii) 10% 樓 宇 的 價 值, 若 該 樓 宇 持 有 多 於 12 個 月 但 少 於 或 等 於 36 個 月 買 家 印 花 稅 非 香 港 永 久 居 民 的 樓 宇 價 值 的 15 % 2012 年 10 月 (BSD) 買 家 27 日 雙 倍 印 花 稅 買 家 (* 在 購 買 時 沒 有 (i) 二 百 萬 以 下 樓 宇, 印 花 稅 由 港 幣 2013 年 2 月 (DSD) 擁 有 住 宅 物 業 的 香 200 元 提 高 至 樓 價 的 1.5% 23 日 港 居 民 除 外 ) (ii) 其 他 的 樓 宇 印 花 稅 率 雙 倍 第 9 頁, 共 15 頁
10 年 1 月 10 年 3 月 10 年 5 月 10 年 7 月 10 年 9 月 10 年 11 月 11 年 1 月 11 年 3 月 11 年 5 月 11 年 7 月 11 年 9 月 11 年 11 月 12 年 1 月 12 年 3 月 12 年 5 月 12 年 7 月 12 年 9 月 12 年 11 月 13 年 1 月 13 年 3 月 13 年 5 月 13 年 7 月 13 年 9 月 13 年 11 月 資 料 C.. 下 圖 顯 示 中 原 城 市 指 數 (CCI)* 的 轉 變, 該 指 數 反 映 二 手 住 宅 樓 宇 市 場 整 體 的 價 格 轉 變 本 月 成 份 在 屋 苑 的 總 市 值 * CCI 上 月 的 CCI 上 月 成 份 屋 苑 的 總 市 值 開 徵 多 項 額 外 印 花 稅 第 10 頁, 共 15 頁
資 料 D.. 有 超 過 20,000 名 地 產 經 紀 上 街 抗 議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下 列 是 有 關 該 抗 議 的 簡 短 調 查 吳 女 士.. 經 紀 不 應 抗 議 樓 宇 價 錢 愈 貴, 愈 少 人 可 以 買 樓, 樓 市 便 沒 有 成 交, 最 後 經 紀 受 害 黃 先 生.. 經 紀 們 的 生 意 非 常 差, 真 是 可 憐! 但 是 若 取 消 這 些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樓 價 可 能 繼 續 上 升 林 先 生.. 這 些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在 減 低 樓 價 和 幫 助 人 們 購 買 自 己 樓 宇 沒 有 幫 助, 反 而 有 不 良 的 影 響 第 11 頁, 共 15 頁
(a) 參 考 資 料 A, 運 用 一 幅 供 需 圖 說 明 政 府 減 低 住 宅 房 屋 價 格 的 方 法 (3 分 ) (b) 參 考 資 料 B, 解 釋 買 家 印 花 稅 (BSD) 如 何 影 響 住 宅 房 屋 的 外 來 需 求 (3 分 ) (c) 一 位 地 產 經 紀 宣 稱.. 特 別 印 花 稅 (SSD) 同 時 減 低 二 手 住 宅 房 屋 的 需 求 和 供 應 參 考 資 料 B, 提 出 一 些 理 由 支 持 上 述 的 說 法 (4 分 ) (d) 運 用 一 幅 供 需 圖, 說 明 這 些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如 何 對 二 手 住 宅 房 屋 價 格 有 如 資 料 C 所 顯 示 的 影 響 (3 分 ) (e) 特 別 印 花 稅 (SSD) 不 會 令 香 港 的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下 降 參 考 資 料 D, 判 別 該 陳 述 句 是 否 正 確, 並 解 釋 你 的 答 案 (3 分 ) (f) 解 釋 徵 收 這 些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是 否 必 然 令 印 花 稅 的 收 入 增 加 (2 分 ) (g) 參 考 各 項 資 料, 並 就 你 的 知 識, 討 論 政 府 應 否 繼 續 各 項 資 料 所 示 的 政 策, 以 穩 定 住 宅 的 價 格 (8 分 ) 第 12 頁, 共 15 頁
建 議 答 案.. a) 需 求 曲 線 向 左 移 (1 分 ) 供 應 曲 線 向 右 移 (1 分 ) 原 來 的 P 和 新 的 P 的 正 確 位 置 (1 分 ) b)bsd 增 加 外 國 人 (1 分 ) 購 買 樓 宇 的 成 本 (1 分 ) 所 以 住 宅 樓 宇 的 外 來 需 求 減 少 (1 分 ) c) 需 求 下 降 的 原 因..SSD 減 低 地 產 投 資 者 的 潛 在 資 本 增 長 / 增 加 資 本 損 失 風 險 / 短 期 投 資 的 投 資 者 ( 投 機 者 ) 不 會 去 購 買 樓 宇 (2 分 ) 供 應 下 降 的 原 因.. 部 分 房 屋 持 有 人 放 售 的 意 慾 下 降, 因 為 他 們 購 買 新 屋 時, 新 屋 須 受 SSD 限 制 d) 需 求 曲 線 向 左 移 (1 分 ), 供 應 線 曲 線 左 移 (1 分 ), 價 格 沒 有 大 的 轉 變 (1 分 ) e) 錯 誤 (1 分 ), 地 產 經 紀 和 地 產 有 關 的 行 業 的 增 值 會 下 降 (2 分 ) f) 收 入 可 能 不 會 上 升 (1 分 ), 因 為 在 徵 收 額 外 的 印 花 稅 之 後, 樓 宇 交 易 的 影 響 數 量 會 下 降 (1 分 ) g) 考 生 可 以 不 同 方 法 作 答, 寫 之 成 理 皆 可 給 分 7-8 分.. 準 確 理 解 經 濟 學 概 念 和 理 論 參 考 來 源 / 資 料 作 出 具 深 度 的 分 析 和 應 用 以 適 當 的 理 論 和 證 據 支 持 所 作 出 綜 合 / 評 價 行 文 流 暢, 表 達 清 晰 論 據 組 織 良 好, 前 後 連 貫 一 致 4-6 分 : 對 經 濟 學 概 念 和 理 論 的 理 解 尚 可 參 考 來 源 / 資 料 作 出 中 等 程 度 的 分 析 和 應 用 以 一 些 理 論 和 證 據 支 持, 嘗 試 作 綜 合 / 評 價 能 運 用 語 文 清 晰 地 傳 遞 訊 息 有 組 織 地 提 出 論 據 1-3 分 對 經 濟 學 概 念 和 理 論 的 理 解 較 弱 作 出 少 許 分 析 和 應 用 顯 示 有 限 的 語 文 能 力 論 據 組 織 鬆 散 不 連 貫 0 分 水 平 未 能 符 合 評 核 標 準 的 最 低 要 求 第 13 頁, 共 15 頁
答 案 可 包 括 以 下 各 項.. 分 析 整 體 房 屋 政 策, 例 如 政 府 雙 管 齊 下, 能 在 短 時 間 內 ( 藉 減 低 需 求 ) 和 長 遠 ( 藉 增 加 供 應 ) 針 對 房 屋 問 題 政 府 應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 增 建 公 共 房 屋, 而 非 干 預 私 樓 市 場 以 增 加 印 花 稅 來 減 低 需 求 對 樓 宇 價 格 有 較 即 時 的 影 響, 增 加 供 應 受 制 予 供 應 彈 性 ( 制 度 / 政 治 因 素 ) 反 應 較 慢 加 稅 未 能 有 效 減 低 樓 價 ( 參 考 資 料 C) 分 析 個 別 影 響 房 屋 需 求 / 供 應 的 政 策, 例 如 政 府 利 用 DSD 以 減 低 樓 宇 的 投 機 需 求 徵 增 BSD 增 加 非 居 民 購 買 樓 宇 的 成 本 以 減 低 他 們 日 漸 增 加 的 需 求 SSD 減 低 居 民 購 買 多 於 一 間 樓 房 的 意 慾, 故 成 本 減 低 投 資 需 求 增 加 DSD 令 樓 宇 的 需 求 和 供 應 同 時 減 少, 所 以 未 必 令 價 格 下 跌 各 政 策 對 不 同 持 份 者 的 影 響, 例 如 樓 宇 價 格 上 升 ( 由 需 求 上 升 引 起 ) 可 令 物 業 持 有 人 的 財 富 增 加, 引 發 消 費 和 GDP 增 加 所 以 政 府 應 否 干 預 市 場 有 待 商 確 地 產 市 場 的 成 交 量 大 幅 減 少,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會 受 影 響, 因 為 地 產 有 關 行 業 的 增 值 會 下 跌 地 產 經 紀 收 入 會 下 降 資 產 通 脹 會 令 貧 富 不 均 加 大 就 對 經 濟 和 不 同 持 份 者 提 出 任 何 合 理 的 討 論, 以 支 持 其 判 斷 / 結 論 學 生 應 以 他 們 在 討 論 時 所 作 的 論 據 支 持 其 結 論 ( 註.. 學 生 可 運 用 (a) 至 (f) 部 的 部 分 答 案 回 答 (g) 部, 但 它 們 的 論 據 須 有 組 織 和 配 合 它 們 的 立 場 ) 第 14 頁, 共 15 頁
附 件 2 2019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建 議 評 核 大 綱 引 言 本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建 基 於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與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聯 合 編 訂 的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中 四 至 中 六 ) 考 生 須 參 閱 上 述 指 引, 以 了 解 評 核 對 考 生 表 達 的 知 識 理 解 技 巧 等 的 要 求 評 核 目 標 的 評 核 目 標 是 評 估 學 生 在 下 列 各 方 面 的 能 力 及 成 就 : 1. 2. 3. 理 解 及 闡 釋 以 不 同 形 式 表 達 的 經 濟 資 料 ; 4. 掌 握 經 濟 學 的 基 本 分 析 工 具 ; 5. 分 析 經 濟 問 題 ; 6. 從 不 同 角 度 評 價 各 種 論 點 建 議 和 政 策, 並 作 出 有 識 見 的 判 斷 ; 及 7. 清 晰 表 達 意 念, 論 述 有 條 理, 並 能 用 圖 表 及 實 例 加 以 說 明 評 核 模 式 本 科 2019 年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各 部 分 的 有 關 資 料 概 述 如 下 : 部 分 比 重 時 間 公 開 考 試 卷 一 多 項 選 擇 題 考 核 範 圍 : 必 修 部 分 全 部 試 題 均 須 作 答 30% 1 小 時 甲 部 : 短 題 目 考 核 範 圍 : 必 修 部 分 全 部 試 題 均 須 作 答 26% 卷 二 乙 部 : 結 構 / 文 章 式 / 資 料 回 應 試 題 考 核 範 圍 : 必 修 部 分 全 部 試 題 均 須 作 答 35% 2 小 時 30 分 丙 部 : 結 構 / 文 章 式 試 題 考 核 範 圍 : 選 修 單 元 部 分 考 生 只 須 從 兩 個 選 修 單 元 中 選 取 一 個 作 答 9% 公 開 考 試 的 筆 試 試 題 測 試 考 生 在 經 濟 學 上 的 基 礎 知 識 及 經 濟 學 某 些 特 選 範 疇 的 知 識 試 題 會 測 試 考 生 的 分 析 能 力 以 及 其 他 高 階 思 維 能 力 考 生 應 能 運 用 經 濟 學 工 具 分 析 實 際 問 題, 以 例 子 說 明 一 般 經 濟 學 原 理 第 15 頁, 共 1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