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文 科 技 大 學 2016 全 國 高 中 職 專 題 競 賽 活 動 計 畫 書 壹 計 畫 目 標 面 對 競 爭 激 烈 的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唯 有 擁 有 卓 越 的 知 能 與 創 新 思 考 的 能 力, 方 能 在 競 爭 激 烈 的 世 界 舞 台 屹 立 不 搖 為 鼓 勵 高 中 職 學 生 透 過 閱 讀 討 論 與 研 究, 培 養 創 造 力 及 研 究 之 行 動 力, 以 增 進 高 中 職 學 生 專 題 製 作 能 力, 進 而 提 升 專 題 製 作 與 論 文 寫 作 品 質, 並 藉 以 促 進 技 專 校 院 與 高 中 職 學 校 之 交 流 互 動, 特 舉 辦 此 競 賽 貳 指 導 單 位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參 主 辦 單 位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商 管 學 院 肆 協 辦 單 位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資 訊 管 理 系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財 務 金 融 系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理 財 與 稅 務 規 劃 系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系 伍 參 賽 對 象 全 國 公 私 立 高 中 職 學 生 陸 重 要 時 程 一 競 賽 收 件 日 期 : 自 105 年 1 月 28 日 ( 四 ) 起 至 105 年 3 月 1 日 ( 二 ) 止 二 公 告 得 獎 名 單 :105 年 3 月 11 日 ( 五 ) 三 得 獎 隊 伍 簡 報 海 報 上 傳 :105 年 3 月 14 日 ( 一 ) 起 至 105 年 3 月 18 日 ( 五 ) 止 四 頒 獎 日 期 :105 年 3 月 25 日 ( 五 ) 柒 活 動 地 點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捌 專 題 主 題 (1) 一 般 管 理 相 關 : 包 含 企 業 管 理 策 略 管 理 行 銷 管 理 流 通 管 理 消 費 者 行 為 等 (2) 一 般 商 業 相 關 : 包 含 金 融 理 財 公 司 治 理 創 新 創 業 商 業 環 境 分 析 與 案 例 分 析 個 案 分 析 ( 如 : 社 群 網 路 等 等 主 題 ) 研 究 發 展 等 (3) 資 訊 管 理 相 關 : 資 訊 管 理 電 子 商 務 多 媒 體 設 計 生 產 與 作 業 管 理 企 業 E 化 等 (4) 餐 旅 管 理 相 關 : 餐 飲 餐 旅 旅 館 等 管 理 休 閒 遊 憩 觀 光 類 個 案 分 析 等 玖 參 賽 辦 法 一 競 賽 主 題 :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2016 全 國 高 中 職 專 題 競 賽 二 參 賽 規 定 : ( 一 ) 參 賽 隊 伍 以 同 校 在 校 學 生 身 份 為 限, 每 校 不 限 1 隊 參 加 ( 二 ) 可 自 由 組 隊, 跨 年 級 和 科 系, 但 不 可 跨 校, 組 員 限 報 名 學 校 之 在 學 學 生 每 隊 成 員 3~6 名, 並 從 中 指 派 1 名 隊 長 ( 學 生 代 表 ) ( 三 ) 每 1 參 賽 隊 伍 至 少 需 有 1 名 指 導 老 師 ( 四 ) 每 1 參 賽 隊 伍 僅 限 報 名 1 個 專 題 主 題 ( 指 導 老 師 不 包 含 在 內 ), 且 不 得 重 複 報 名, 違 者 取 消 參 賽 資 格 三 競 賽 收 件 方 式 : ( 一 ) 參 賽 之 專 題 全 文 電 子 檔 ( 請 依 格 式 製 作 完 成 後, 轉 存 成 PDF 檔 ) ( 二 ) 報 名 及 電 子 檔 繳 交 : 請 於 105 年 3 月 1 日 ( 二 ) 前, 至 報 名 網 址 :http://cbm.just.edu.tw,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及 上 傳 專 題 全 文 電 子 檔 ( 三 ) 專 題 製 作 格 式 如 附 件 一 ~ 三, 下 載 網 址 :http://cbm.just.edu.tw ( 四 ) 逾 期 與 不 符 合 格 式 之 專 題 全 文 電 子 檔, 恕 不 予 受 理, 視 同 放 棄 參 賽 ( 五 ) 報 名 團 隊 須 同 意 參 賽 作 品 可 供 作 教 學 範 例 使 用
四 得 獎 隊 伍 繳 交 資 料 : ( 一 ) 得 獎 之 簡 報 海 報 電 子 檔 ( 請 繳 交 PowerPoint 檔 ) ( 二 ) 第 一 名 得 獎 隊 伍 : 需 將 成 果 製 作 成 簡 報 檔 案, 簡 報 檔 內 容 首 頁 須 註 明 : 報 名 類 別 + 專 題 題 目 + 指 導 老 師 姓 名 + 隊 員 姓 名 簡 報 以 20 頁 為 限, 頒 獎 當 天 將 上 台 進 行 報 告 分 享 第 二 ~ 五 名 及 佳 作 得 獎 隊 伍 : 需 將 成 果 製 作 成 海 報 檔 案, 海 報 以 1 頁 為 限, 頒 獎 當 天 進 行 張 貼 發 表 ( 三 ) 電 子 檔 繳 交 : 請 於 105 年 3 月 18 日 ( 五 ) 前, 至 網 址 :http://cbm.just.edu.tw, 完 成 上 傳 簡 報 電 子 檔 ( 四 ) 簡 報 範 例 及 海 報 範 例 相 關 資 料 下 載 網 址 :http://cbm.just.edu.tw ( 五 ) 逾 期 與 不 符 合 格 式 之 簡 報 海 報 檔 案, 恕 不 予 受 理, 視 同 放 棄 得 獎 資 格 ( 六 ) 得 獎 團 隊 須 同 意 參 賽 作 品 可 供 作 教 學 範 例 使 用 壹 拾 評 審 作 業 競 賽 審 查 標 準 如 下 : 競 賽 審 查 將 聘 請 本 校 各 類 科 專 業 教 師 進 行 匿 名 評 審, 以 維 護 競 賽 之 公 平 性 項 次 評 審 內 涵 配 分 主 題 原 創 性 25% 競 賽 審 查 組 織 架 構 25% 學 術 應 用 價 值 25% 文 字 表 達 能 力 25% 壹 拾 壹 獎 勵 方 式 一 獎 勵 方 式 如 下 : 獎 項 獎 學 金 獎 狀 第 一 名 1 名 ( 各 組 ) 5,000 元 ( 等 值 禮 券 ) 乙 紙 第 二 名 1 名 ( 各 組 ) 3,000 元 ( 等 值 禮 券 ) 乙 紙 第 三 名 1 名 ( 各 組 ) 2,000 元 ( 等 值 禮 券 ) 乙 紙 第 四 名 1 名 ( 各 組 ) 獎 品 乙 紙 第 五 名 1 名 ( 各 組 ) 獎 品 乙 紙 佳 作 數 名 - 乙 紙 入 圍 數 名 - 乙 紙 二 獲 獎 之 參 賽 學 生 及 指 導 老 師, 主 辦 單 位 將 發 文 至 所 屬 學 校 函 請 各 校 酌 予 敘 獎
壹 拾 貳 聯 絡 方 式 若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活 動 主 辦 單 位, 聯 絡 方 式 如 下 : 一 主 辦 單 位 :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商 管 學 院 (http://coba.just.edu.tw) 二 協 辦 單 位 :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國 際 貿 易 系 資 訊 管 理 系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系 財 務 金 融 系 理 財 與 稅 務 規 劃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三 聯 絡 地 址 : 新 北 市 新 店 區 安 忠 路 99 號 四 聯 絡 方 式 :(02)8212-2000 轉 2450 劉 雅 萍 小 姐 轉 2300 林 靜 安 小 姐 五 E-mail:cbmjust@just.edu.tw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2016 全 國 高 中 職 專 題 競 賽 撰 寫 格 式 附 件 一 茲 參 考 全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小 論 文 寫 作 比 賽 格 式 而 訂 定 此 份 研 究 報 告 格 式, 以 利 於 公 正 評 審 內 容 格 式 : 論 文 之 基 本 架 構 分 為 封 面 頁 及 四 大 段 落 : 壹 前 言 貳 正 文 參 結 論 肆 引 註 資 料, 茲 說 明 如 下 : 一 封 面 頁 二 前 言 ( 一 ) 單 獨 一 頁, 格 式 如 附 件 二 ( 二 ) 含 投 稿 類 別 論 文 篇 名 作 者 及 指 導 老 師 ( 三 ) 不 能 有 插 圖 ( 四 ) 作 者 依 姓 名 學 校 科 別 部 別 / 年 級 之 順 序 編 排 此 處 可 以 就 為 何 選 擇 這 個 題 目, 透 過 什 麼 方 法 運 用 什 麼 概 念 進 行 資 料 搜 集, 整 篇 文 章 的 討 論 架 構 與 範 圍, 以 及 想 要 達 成 的 目 的 擇 要 而 寫 三 正 文 ( 一 ) 正 文 為 論 文 之 主 體 所 在 ( 二 ) 在 形 式 上 必 須 分 層 次 分 段 來 條 列 說 明 正 文 之 論 述 層 次 可 參 考 下 例 : 一 ( 一 ) 1 (1) 論 文 因 規 模 較 小, 建 議 分 成 四 個 層 次 即 可, 若 不 敷 使 用, 可 參 考 博 碩 士 論 文 格 式 ( 三 ) 在 內 容 上 應 特 別 強 調 相 關 資 料 的 引 用 彙 整 分 析 辯 證, 亦 即 需 引 經 據 典 地 進 行 文 獻 探 討 ( 四 ) 文 中 引 用 別 人 資 料 時 需 加 註 資 料 來 源, 若 直 接 引 用 原 文, 請 以 粗 體 並 加 標 明, 引 用 結 束 需 標 明 ( 作 者 年 代 ), 並 於 肆 引 註 資 料 段 說 明 資 料 來 源 注 意 : 引 用 參 考 資 料 ( 單 一 書 籍 期 刊 報 紙...) 之 原 文 不 得 超 過 50 字, 詩 文 劇 本 法 律 條 文 等 不 在 此 限 ( 五 ) 正 文 中 如 有 引 用 圖 / 表, 圖 / 表 須 有 編 號 及 標 題 圖 之 編 號 / 標 題 在 下, 表 之 編 號 / 標 題 在 上, 圖 / 表 下 面 可 註 明 資 料 來 源 注 意 : 圖 之 大 小 不 得 超 過 頁 面 1/4, 表 不 在 此 限
附 件 一 四 結 論 ( 一 ) 結 論 主 要 包 括 研 究 過 程 中 所 遇 到 的 種 種 現 象 思 考 或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提 出 看 法, 以 及 提 出 未 來 值 得 進 一 步 研 究 的 方 向 ( 二 ) 結 論 亦 可 用 條 列 方 式 陳 述, 使 讀 者 清 楚 明 瞭 五 引 註 資 料 ( 一 ) 由 於 論 文 寫 作 的 重 點 在 於 援 引 相 關 資 料 進 行 討 論, 不 僅 要 言 之 有 物, 也 要 言 之 有 據 因 此, 每 篇 論 文 皆 需 附 引 註 資 料 ( 二 ) 引 註 資 料 亦 可 方 便 讀 者 依 線 索 尋 找 原 資 料 閱 讀, 故 需 註 明 清 楚 ( 三 ) 論 文 比 賽 目 的 在 引 導 同 學 利 用 圖 書 館 各 項 資 源, 建 議 同 學 應 多 蒐 集 各 種 類 型 的 資 料 加 以 研 讀 論 文 比 賽 參 考 資 料 至 少 要 3 篇, 並 不 得 全 部 來 自 網 站 ( 四 ) 引 註 資 料 書 寫 範 例 請 參 閱 中 學 生 網 站 引 註 資 料 寫 作 格 式 範 例, 因 不 同 學 科 採 用 的 論 文 格 式 不 同, 指 導 老 師 可 依 作 品 性 質 指 導 學 生 採 用 不 同 論 文 格 式, 本 範 例 僅 列 舉 範 本, 非 唯 一 標 準 本 格 式 說 明 僅 為 統 一 成 果 報 告 之 格 式, 以 供 撰 寫 之 參 考, 並 以 10 頁 為 原 則 ( 含 引 註 資 料, 不 含 封 面 ) 頁 碼 編 寫 : 目 錄 部 分 用 羅 馬 字 I II III, 請 於 每 頁 下 方 插 入 頁 碼 置 中 ; 前 言 正 文 結 論 至 引 註 資 料 部 分 請 以 阿 拉 伯 數 字 1.2.3, 請 於 每 頁 下 方 插 入 頁 碼 置 中
附 件 二 景 文 科 技 大 學 2016 全 國 高 中 職 專 題 競 賽 專 題 研 究 報 告 書 標 楷 體 26 號 字 粗 體 置 中 專 題 題 目, 標 楷 體 26 號 字 粗 體 置 中 投 稿 類 別 : 類 篇 名 : 作 者 : 標 楷 體 20 號 字 粗 體 置 中 劉 高 中 科 高 二 1 班 王 高 中 科 高 二 1 班 李 高 中 科 高 二 3 班 指 導 老 師 : 標 楷 體 20 號 字 粗 體 置 中 老 師 標 楷 體 20 號 字 粗 體 分 散 對 齊 中 華 民 國 1 0 5 年 月 日
標 楷 體 14 號 字 粗 體 置 中 附 件 三 專 題 題 目 ( 至 少 須 檢 列 壹 前 言 貳 正 文 參 結 論 肆 引 註 資 料 等 文 章 結 構 ) 壹 前 言 題 目 宜 簡 明, 字 形 為 14 點 標 楷 體 粗 體, 置 於 第 一 頁 第 一 行 中 央 不 分 欄 作 者 部 分 包 含 姓 名 所 屬 學 校 及 科 別 ( 學 程 ), 字 型 均 為 12 點 標 楷 體, 置 中, 採 單 行 間 距 不 分 欄 貳 正 文 本 文 舉 例 說 明 所 採 用 之 排 版 格 式, 供 投 稿 人 準 備 作 品 文 件 時 參 考 之 用 標 楷 體 12 號 字 置 中 1. 格 式 全 文 文 章 包 括 圖 片 表 格 參 考 文 獻, 內 文 頁 數 以 10 頁 為 主 請 於 每 頁 下 方 插 入 頁 碼 置 中 全 文 文 章 請 以 MS-Word 格 式 製 作 完 成 後 轉 存 成 PDF 檔 案 格 式 全 文 文 章 用 A4 大 小 的 紙 張, 專 題 內 文 與 上 下 左 右 邊 界 皆 為 2cm, 行 距 使 用 單 行 間 距 報 告 書 內 文 以 單 欄 呈 現 打 字 不 可 參 差 不 齊, 文 字 全 部 採 用 標 楷 體 1.1 內 文 內 文 字 型 均 採 用 10 點 標 楷 體, 採 單 行 間 距 文 內 所 有 出 現 之 英 文 及 數 字 部 分 請 使 用 Times New Roman 字 體 內 文 引 用 格 式 參 考 APA 格 式 1.2 章 節 與 小 節 標 題 作 品 之 各 節 標 題 應 置 於 列 之 中 央 位 置 小 節 標 題 則 應 從 文 稿 之 左 緣 開 始 2. 關 於 圖 片 表 格 及 方 程 式 圖 片 及 表 格 可 以 置 於 文 中 或 文 章 最 後 2.1 圖 片 圖 標 題 必 須 置 於 圖 片 下 方 若 圖 標 題 僅 使 用 一 行, 則 必 須 置 中, 否 則 應 靠 左 對 齊 圖 1. XX 方 格 圖 2.2 表 格 表 標 題 表 1. XX 表 必 須 置 於 表 格 上 方 且 置 中 參 結 論 肆 引 註 資 料 全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小 論 文 寫 作 比 賽 引 註 資 料 格 式 範 例 ( 採 APA 論 文 格 式 ), 所 有 引 註 資 料 應 包 含 作 者 全 名 專 題 題 目 發 表 日 期 發 表 刊 物 文 中 引 用 時 採 用 方 式 如 : 吳 明 政 王 曉 雯 (2011) 中 英 文 之 期 刊 書 籍 論 文 集 之 編 排 格 式 範 例, 請 參 考 APA 格 式 張 春 興 (2001) 教 育 心 理 學 ( 修 訂 版 ) 臺 北 市 : 東 華 孫 煜 明 ( 主 編 )(1993) 動 機 心 理 學 南 京 市 : 南 京 大 學 出 版 社 林 翠 湄 ( 譯 )(1995) 社 會 與 人 格 發 展 臺 北 市 : 心 理 出 版 社 教 育 部 訓 育 委 員 會 (1991) 台 灣 地 區 國 中 高 中 階 段 少 年 犯 罪 資 料 分 析 臺 北 市 : 教 育 部 訓 育 委 員 會 林 生 傳 (1994) 實 習 教 師 的 困 擾 問 題 與 輔 導 之 研 究 教 育 學 刊,10,33-103 吳 明 政 王 曉 雯 (2011) 替 換 類 型 與 市 場 競 爭 對 總 經 理 異 動 宣 告 股 東 財 富 之 影 響, 人 文 及 社 會 科 學 集 刊,23(2), 11-47 鄭 泰 (1992 年 8 月 8 日 ) 關 於 彈 性 概 念 的 商 榷 聯 合 知 識 庫 經 濟 日 報 檢 索 自 http://udndata.com/ 郭 艷 光 (2012) 治 校 理 念 鷹 揚 彰 師 生 命 活 力 優 質 卓 越 關 懷 社 會 鷹 揚 國 際 檢 索 自 http://www.ncue.edu.tw/front/bin/ptlist.phtml?category=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