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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0:30 茶 憩 10:30-11:30 認 識 食 品 包 裝 與 認 證 標 章 11:30-12:30 午 餐 時 間 12:30-13:30 食 品 廣 告 監 控 食 品 衛 生 宣 導 實 務 志 工 經 驗 分 享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代 表 食 品 GMP 志 工 團 志 工 代 表 13:00-13:30 食 品 標 示 訪 查 要 點 說 明 消 基 會 代 表 13:30-15:00 志 工 服 務 紀 錄 表 填 寫 說 明 與 分 組 情 境 演 練 以 及 心 得 分 享 消 基 會 代 表 /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代 表 /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志 工 代 表 15:00-15:20 茶 憩 15:20-16:10 食 品 安 全 消 基 會 代 表 16:10-17:00 宣 導 溝 通 技 巧 大 專 院 校 教 授 17:00- 賦 歸 七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培 訓 進 階 課 程 課 程 對 象 : 參 加 過 102 及 103 年 本 署 教 育 訓 練 志 工 ( 需 有 時 數 證 明 )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代 表 暨 參 與 過 104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初 階 課 程 之 學 員 時 間 內 容 主 持 / 主 講 9:00-9:20 報 到 9:20-10:20 食 品 添 加 物 之 功 能 與 安 全 食 品 GMP 志 工 團 志 工 老 師 10:20-10:30 茶 憩 10:30-11:30 食 品 包 裝 之 功 能 與 安 全 食 品 GMP 志 工 團 志 工 老 師 11:30-12:30 午 餐 時 間 12:30-13:30 食 用 油 脂 之 營 養 與 安 全 食 品 GMP 志 工 團 志 工 老 師 13:30-14:30 如 何 捍 衛 消 費 者 權 益 消 基 會 代 表 14:30-16:00 前 往 超 市 賣 場 實 地 訪 查 實 習 16:00-16:20 茶 憩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代 表 / 消 基 會 代 表 16:20-17:00 訪 查 實 習 心 得 交 流 食 品 糾 紛 類 型 稽 查 案 例 分 享 食 品 相 關 法 規 說 明 17:00- 賦 歸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署 / 各 縣 市 衛 生 局 代 表 / 消 基 會 代 表 八 報 名 方 式 : 報 名 方 式 採 線 上 報 名 或 傳 真 報 名 1. 線 上 報 名 : 請 逕 至 報 名 網 頁 或 掃 描 QR-code 進 入 報 名 網 頁 完 成 報 名 ( 需 先 簽 署 志 工 同 意 書 ) 志 工 同 意 書 :goo.gl/forms/zrsoatnrvb

報 名 課 程 : goo.gl/forms/jjckoqohfp 2. 傳 真 報 名 : 請 簽 署 完 成 志 工 同 意 書 後, 一 併 將 報 名 表 與 同 意 書 填 妥 後 傳 真 至 台 灣 食 品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發 展 協 會 ( 傳 真 :02-2777-2678) 與 會 者 姓 名 104 年 度 全 國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培 訓 課 程 報 名 表 職 稱 性 別 基 本 資 料 男 女 身 份 證 字 號 : 出 生 年 月 日 : 民 國 年 月 日 手 機 : E-mail: 是 否 已 簽 署 志 工 同 意 書 是 否 ( 勾 選 否 請 續 填 志 工 同 意 書 ) 用 餐 葷 素 參 與 場 次 6/5 初 階 課 程 - 北 6/11 進 階 課 程 - 東 7/3 進 階 課 程 - 北 7/18 初 階 課 程 - 北 7/19 進 階 課 程 - 北 7/23 初 階 課 程 - 中 7/24 進 階 課 程 - 中 7/30 初 階 課 程 - 南 7/31 進 階 課 程 - 南 8/15 初 階 課 程 - 南 8/16 進 階 課 程 - 南 8/27 初 階 課 程 - 東 備 註 : 1. 完 成 課 程 培 訓 後, 將 把 您 的 資 料 移 轉 至 各 地 衛 生 局, 投 入 志 工 服 務 工 作 2. 本 課 程 免 費 參 加, 課 程 名 額 有 限, 敬 請 盡 快 完 成 報 名, 以 免 向 隅 3. 報 名 所 提 供 之 相 關 資 訊, 將 遵 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相 關 規 定, 善 盡 資 料 安 全 維 護 之 責 任 4. 若 適 逢 天 災 ( 地 震 颱 風 等 ) 不 可 抗 拒 之 因 素, 將 延 期 舉 辦 時 間 並 另 行 通 知 5. 課 程 承 辦 單 位 : 台 灣 食 品 良 好 作 業 規 範 發 展 協 會 聯 絡 人 : 吳 思 頻 專 員 wusp@gmp.org.tw; 電 話 02-2751-2777 轉 608 涂 菀 婷 專 員 tuwt@gmp.org.tw; 電 話 02-2751-2777 轉 603

志 工 服 務 同 意 書 * 本 人, 志 願 擔 任 居 住 所 在 地 縣 市 衛 生 局 之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共 同 為 全 國 食 品 安 全 把 關, 並 願 意 遵 守 下 列 相 關 規 範 : 1. 遵 守 志 工 倫 理 守 則, 竭 盡 本 人 知 能, 完 成 交 賦 任 務 2. 遵 守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訂 定 之 規 章, 虛 心 接 受 任 務 指 派 工 作 領 ( 督 ) 導 與 成 效 考 核 3. 願 意 參 與 志 願 服 務 運 用 單 位 提 供 之 教 育 訓 練, 並 出 席 工 作 會 議 4. 服 務 時, 能 尊 重 受 服 務 者 之 權 利, 不 得 要 求 或 接 受 服 務 對 象 的 任 何 報 酬 5. 對 於 業 務 上 所 知 悉 或 偶 然 得 知 之 服 務 對 象 個 人 資 料 隱 私 及 業 務 資 料 等, 絕 對 保 守 秘 密, 不 得 以 口 頭 文 字 電 子 文 件 或 其 他 方 式 洩 漏 或 公 開 ; 並 遵 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檔 案 法 各 項 公 務 機 密 維 護 規 定, 及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相 關 規 範 如 有 違 誤, 應 負 法 律 上 責 任 ; 服 務 結 束 後 亦 同 6. 服 務 期 間 不 得 有 涉 及 商 業 政 治 宗 教 或 其 他 干 擾 他 人 的 行 為 7. 遵 守 工 作 內 容 與 時 間 的 要 求, 因 故 無 法 到 班 時 儘 早 提 前 告 知, 以 便 另 作 安 排 * 立 同 意 書 人 : ( 簽 章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報 名 表 * 姓 名 : * 性 別 : 男 女 * 出 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居 住 縣 市 :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基 隆 市 桃 園 縣 ( 市 ) 其 他 : ( 請 註 明 ) * 連 絡 電 話 : * 通 訊 地 址 : * 電 子 信 箱 : * 志 工 經 驗 : 無 有 : ( 請 註 明 ) 個 資 使 用 同 意 勾 選 * 本 人 ( 請 簽 名 ) 同 意 以 上 個 人 資 訊 供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 或 委 辦 機 構 ) 及 居 住 所 在 地 縣 市 衛 生 局 用 於 食 品 衛 生 志 工 聯 絡 及 課 程 相 關 公 務 使 用 我 願 意 加 入 食 用 玩 家 Facebook 粉 絲 團 (www.facebook.com/tfda2014.tw), 並 訂 閱 藥 物 食 品 安 全 週 報, 以 獲 得 衛 生 福 利 部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署 定 期 提 供 之 食 品 藥 品 安 全 相 關 資 訊

九 交 通 資 訊 : 桃 園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4 樓 大 會 議 室 地 址 : 桃 園 市 縣 府 路 55 號 4 樓 交 通 方 式 1. 南 崁 交 流 道 至 桃 園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南 崁 交 流 道 -- 經 國 路 -- 大 興 西 路 -- 永 安 路 -- 民 安 路 -- 縣 府 路 2. 南 桃 園 交 流 道 至 桃 園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南 桃 園 交 流 道 -- 大 興 西 路 -- 國 際 路 -- 文 中 路 -- 正 光 街 -- 廈 門 街 -- 縣 府 路 3. 桃 園 火 車 站 搭 公 車 至 桃 園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1) 搭 乘 免 費 接 駁 公 車 ( 桃 園 免 費 市 民 公 車 時 刻 表 ) (2) 搭 乘 1 路 公 車 ( 桃 園 客 運 ) (3) 搭 乘 免 費 接 駁 電 動 巴 士

宜 蘭 縣 政 府 衛 生 局 健 康 大 樓 第 三 會 議 室 地 址 : 宜 蘭 市 健 康 路 2 段 2-2 號 交 通 方 式 火 車 搭 乘 北 迴 鐵 路 者 請 於 宜 蘭 火 車 站 下 車, 沿 宜 興 路 一 段 農 權 路 健 康 路 二 段 汽 車 南 下 1. 基 隆 濱 海 公 路 ( 台 2 線 ) 頭 城 礁 溪 ( 台 九 省 道 ) 宜 蘭 ( 台 九 省 道 ) 宜 蘭 ( 中 山 路 二 段 ) 宜 蘭 ( 女 中 路 二 段 ) 衛 生 局 行 政 大 樓, 繼 續 前 行 5 分 鐘 可 到 健 康 大 樓 2. 南 港 接 國 道 五 號 宜 蘭 交 流 道 ( 壯 圍 出 口 ) 宜 蘭 ( 大 福 路 三 段 ) 宜 蘭 ( 環 市 東 路 三 段 ) 宜 蘭 ( 七 張 路 ) 宜 蘭 ( 慈 安 路 ) 宜 蘭 ( 東 港 路 ) 宜 蘭 ( 宜 興 路 一 段 ) 宜 蘭 ( 中 山 路 二 段 ) 宜 蘭 ( 女 中 路 二 段 ) 衛 生 局 行 政, 繼 續 前 行 5 分 鐘 可 到 健 康 大 樓 汽 車 北 上 1. 花 蓮 蘇 花 公 路 ( 台 9 線 ) 蘇 澳 交 流 道 接 國 道 五 號 宜 蘭 交 流 道 宜 蘭 ( 台 九 省 道 ) 宜 蘭 ( 中 山 路 二 段 ) 宜 蘭 ( 女 中 路 二 段 ) 衛 生 局 行 政, 繼 續 前 行 5 分 鐘 可 到 健 康 大 樓 2. 羅 東 羅 東 交 流 道 接 國 道 五 號 宜 蘭 交 流 道 宜 蘭 ( 東 港 路 ) 宜 蘭 ( 宜 興 路 一 段 ) 宜 蘭 ( 中 山 路 二 段 ) 宜 蘭 ( 女 中 路 二 段 ) 衛 生 局 行 政, 繼 續 前 行 5 分 鐘 可 到 健 康 大 樓

臺 大 法 律 學 院 萬 才 館 2101 階 梯 教 室 地 址 : 臺 北 市 羅 斯 福 路 四 段 一 號 ( 臺 大 第 二 校 門 辛 亥 路 與 復 興 南 路 口 ) 交 通 資 訊 台 大 公 館 校 區 周 邊 交 通 網 絡 極 為 便 捷, 校 區 緊 臨 新 生 南 路 羅 斯 福 路 辛 亥 路 基 隆 路 ; 距 大 眾 捷 運 路 網 - 文 湖 線 科 技 大 樓 捷 運 站, 往 辛 亥 路 步 行 約 10 分 鐘 捷 運 1. 捷 運 科 技 大 樓 站 ( 文 湖 線 ): 捷 運 科 技 大 樓 站 出 口 左 轉, 沿 著 復 興 南 路 步 行 至 辛 亥 路 交 叉 口, 過 馬 路 即 可 抵 達 臺 大 第 二 校 門 ( 辛 亥 路 與 復 興 南 路 口 ); 步 行 路 程 約 10 分 鐘 2. 捷 運 公 館 站 ( 新 店 線 ): 捷 運 公 館 站 出 口 3, 沿 著 羅 斯 福 路 步 行 進 入 台 大 校 園 後, 循 椰 林 大 道 直 行, 往 國 家 發 展 研 究 所 方 向, 斜 前 方 即 是 ; 步 行 約 25-30 分 鐘 公 車 1. 青 年 活 動 中 心 站 ( 辛 亥 路 上 ):237 / 295 / 298 2. 台 大 資 訊 大 樓 站 ( 辛 亥 路 上 ):298 / 捷 運 公 館 線 3. 大 安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 復 興 南 路 上 ) :237/ 295 4. 台 大 公 館 醫 院 ( 基 隆 路 上 ) :1 / 207 / 275 / 275 副 / 650 / 672 / 673 / 905 / 905 副 / 906 / 906 副 / 907 / 907 區 / 909 / 1032 / 1550 / 1551 / 5350 5. 捷 運 公 館 站 ( 羅 斯 福 路 上 ) :1 / 109 / 207 / 208 / 672 / 673 /907 / 1505/ 捷 運 公 館 線 / 敦 化 幹 線 / 棕 12 / 綠 11 停 車 費 : 臺 大 校 園 內 停 車 每 小 時 60 元 ; 臺 大 辛 亥 路 停 車 場 每 小 時 40 元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推 廣 教 育 部 台 中 教 育 中 心 319 教 室 地 址 : 台 中 市 西 屯 區 臺 灣 大 道 三 段 658 號 3 樓 (Rich 19 大 樓 ) 交 通 資 訊 台 中 教 育 中 心 位 於 在 臺 灣 大 道 三 段 光 明 陸 橋 旁, Rich 19 大 樓 汽 車 1. 國 道 一 號 : 於 中 港 交 流 道 下 出 口 匝 道, 往 台 中 市 方 向 前 進, 沿 台 灣 大 道 直 行, 至 河 南 路 迴 轉 即 可 抵 達 2. 台 74 號 快 速 道 路 ( 或 稱 中 彰 快 速 道 路, 或 稱 台 74 號 環 線 ):. a. 由 國 道 三 號 霧 峰 段 連 接 74 號 快 速 道 路, 於 西 屯 三 下 出 口 匝 道 ( 出 口 標 示 為 西 屯 路 ); 或 於 西 二 下 出 口 匝 道 ( 出 口 標 示 為 朝 馬 路 ) 均 可 抵 達 b. 由 國 道 三 號 快 官 交 流 道 連 接 74 號 快 速 道 路, 於 西 屯 一 下 出 口 匝 道 ( 出 口 標 示 為 市 政 路 ); 或 於 西 屯 二 下 出 口 匝 道 ( 出 口 標 示 為 青 海 路 ) 均 可 抵 達 高 鐵 搭 乘 高 鐵 至 台 中 站, 轉 乘 高 鐵 快 捷 專 車 往 中 科 管 理 局 路 線, 於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 因 高 鐵 提 供 之 免 費 接 駁 專 車 時 有 更 動, 請 另 行 向 高 鐵 公 司 查 詢 時 刻 表 ) 客 運 公 司 1. 搭 乘 國 光 客 運 前 來 者, 請 於 朝 馬 轉 運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2. 搭 乘 統 聯 客 運 者 前 來 者, 請 於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 請 勿 於 中 港 轉 運 站 下 車 ) 3. 搭 乘 新 竹 客 運 前 來 者, 請 於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4. 搭 乘 和 欣 客 運 前 來 者, 請 於 朝 馬 轉 運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5. 搭 乘 阿 囉 哈 客 運 前 來 者, 請 於 台 中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公 車 及 BRT 1. 由 海 線 地 區 前 來 者, 搭 乘 往 台 中 火 車 站 方 向 之 公 車, 於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2. 由 台 中 火 車 站 前 來 者, 搭 乘 往 台 中 榮 總 方 向 之 公 車, 於 朝 馬 站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3. 搭 乘 BRT 前 來 者, 於 秋 紅 谷 下 車 即 可 抵 達 汽 車 停 車 場 1. 大 樓 附 設 地 下 停 車 場 (B2), 每 小 時 收 費 40 元 B2 停 車 場 請 搭 A 棟 電 梯 至 本 部 3 樓, 如 遇 電 梯 無 法 直 達 3 樓 (B 棟 電 梯 無 法 直 達 3 樓 ) 請 至 1 樓 轉 乘 A 棟 電 梯 至 3 樓 2. 上 安 路 至 善 路 黎 明 路 沿 線 之 公 有 停 車 格, 每 小 時 收 費 20 元 3. 校 周 邊 之 公 民 營 停 車 場, 請 詳 見 地 圖 機 車 停 車 場 1. 光 明 陸 橋 下 提 供 公 有 免 費 之 機 車 格 2. 大 樓 沒 有 附 設 機 車 停 車 場 若 您 自 行 將 機 車 停 往 大 樓 機 車 月 租 停 車 場, 大 樓 管 理 中 心 將 會 通 報 拖 吊, 敬 請 您 留 意 3. 本 路 段 為 交 通 樞 紐 地 帶, 人 行 道 與 紅 線 處 均 無 法 停 車 台 中 市 政 府 採 嚴 格 取 締 機 車 違 規 停 放, 建 議 您 將 機 車 停 往 合 法 之 停 車 格, 以 避 免 遭 拖 吊 受 罰 人 員 進 出 管 制 1. 請 使 用 A 棟 電 梯 直 達 3 樓 ( 進 入 大 廳 之 右 側 電 梯 ),B 棟 電 梯 未 開 放 2. 如 您 停 車 於 本 大 樓 B2 停 車 場, 亦 請 利 用 A 棟 電 梯 直 達 3 樓, 或 至 1 樓 轉 乘 A 棟 電 梯

台 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5 樓 大 禮 堂 地 址 : 臺 南 市 東 區 林 森 路 一 段 418 號 交 通 方 式 火 車 由 臺 南 市 火 車 站 後 站 直 接, 接 大 學 西 路, 接 大 學 東 路 到 底, 右 轉 林 森 路, 經 長 榮 高 中, 直 到 林 森 路 一 段 與 東 門 路 二 段 交 叉 路 口, 本 局 即 位 於 對 面 左 邊 有 一 三 角 小 公 園 與 六 層 樓 高 之 白 色 建 築, 即 為 臺 南 市 衛 生 局 汽 車 1. 或 由 高 雄 北 上 至 臺 南 之 大 同 路, 至 大 同 路 二 段 與 林 森 路 與 健 康 路 交 界 口, 右 轉 經 過 東 南 地 政 事 務 所 後 約 500 公 尺 即 可 在 右 邊 看 到 六 層 樓 高 之 白 色 建 築, 即 為 臺 南 市 衛 生 局 2. 或 由 高 速 公 路 仁 德 交 流 道 ( 臺 南 交 流 道 ) 下 轉 西 方 ( 中 山 路 ), 接 東 門 路 三 段 與 東 門 路 二 段, 與 林 森 路 一 段 交 接 口 左 邊 有 一 三 角 小 公 園 後 方 六 層 樓 高 之 白 色 建 築, 即 為 臺 南 市 衛 生 局 高 鐵 搭 乘 高 鐵 於 台 南 ( 歸 仁 ) 站 下 車, 出 站 後 轉 搭 乘 高 鐵 快 捷 公 車 ( 高 鐵 - 台 南 公 園 路 線 ) 於 ( 東 門 國 宅 ) 站 下 車 後, 往 東 門 路 方 向 步 行 約 5 分 鐘, 即 可 在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對 面 看 到 六 層 樓 高 之 白 色 建 築, 即 為 本 局 公 車 搭 乘 6 路 公 車,< 衛 生 局 > 站 下 台 南 市 政 府 公 車 動 態 系 統 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公 車 時 刻 表 http://www.2384.com.tw/ebus/pathinfo.jsp?pathid=10165

蓮 潭 國 際 會 議 中 心 402 階 梯 會 議 室 地 址 : 高 雄 市 左 營 區 崇 德 路 801 號 交 通 方 式 開 車 1. 高 速 公 路 : 中 山 高 與 南 二 高 南 下 - 接 國 道 10 號 鼎 金 系 統 交 流 道 -> 中 華 路 交 流 道 下 接 翠 華 路 -> 左 轉 崇 德 路 2. 高 雄 市 區 : a. 北 上 : 博 愛 三 路 -> 左 轉 崇 德 路 b. 南 下 : 一 號 省 道 ( 民 族 一 路 )-> 右 轉 大 中 二 路 -> 左 轉 博 愛 三 路 -> 右 轉 崇 德 路 高 鐵 & 台 鐵 往 四 號 出 口, 沿 高 鐵 路 步 行 穿 越 原 生 植 物 園, 約 15 分 鐘 搭 機 乘 301 號 公 車, 至 高 雄 市 政 府 人 發 中 心 搭 捷 運 紅 線 至 生 態 園 區 站, 撘 乘 紅 51 線 接 駁 車 至 會 館 停 車 費 : 每 小 時 50 元

花 蓮 慈 濟 大 學 和 敬 樓 B104 階 梯 教 室 地 址 : 花 蓮 縣 花 蓮 市 中 央 路 三 段 701 號 交 通 方 式 火 車 經 台 北 到 達 花 蓮 火 車 站 : 約 需 3 小 時 經 台 東 到 達 花 蓮 火 車 站 : 約 需 5-6 小 時 從 花 蓮 火 車 站 ( 前 站 ) 搭 乘 計 程 車 到 慈 大 約 需 5 分 鐘 從 花 蓮 火 車 站 ( 後 站 ) 步 行 到 慈 大 約 需 15 分 鐘 飛 機 從 台 北 台 中 或 高 雄 的 國 內 航 空 站, 搭 乘 飛 機 到 達 花 蓮 航 空 站 台 北 到 花 蓮 : 飛 行 時 間 約 35 分 鐘 復 興 航 空 公 司 台 中 到 花 蓮 : 飛 行 時 間 約 45 分 鐘 華 信 航 空 公 司 高 雄 到 花 蓮 : 飛 行 時 間 約 50 分 鐘 華 信 航 空 公 司 花 蓮 航 空 站 到 慈 大 : 計 程 車 約 需 10 分 鐘, 因 距 離 與 交 通 問 題 不 建 議 步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