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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桃 園 市 龜 山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編 製 人 資 羅 盤 104 年 8 月 號 人 力 運 用 精 實 組 織 功 能 健 全 人 員 素 質 提 昇 同 仁 士 氣 高 昂 榮 譽 榜 分 享 專 區 活 動 花 絮 員 工 關 懷 人 事 動 態 ----------------------2 新 人 心 語 ----------------------2 人 力 運 用 精 實 實 例 ( 勞 動 零 派 遣 )--4 聘 用 約 僱 及 臨 時 人 員 簡 介 ( 二 )--6 桃 園 市 政 府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8 創 造 鼓 舞 人 心 的 工 作 職 場 --------10 致 贈 退 離 人 員 及 表 揚 績 優 人 員 ----12 人 資 羅 盤 - 羅 盤 之 光 & 羅 盤 之 星 頒 獎 12 留 職 停 薪 - 留 職 停 薪 原 因 期 間 及 復 職 程 序 ------------------------13 台 灣 的 兩 面 鏡 子 : 從 中 國 日 本 缺 什 麼, 看 台 灣 如 何 加 強 競 爭 力 ------14 藝 文 活 動 - 歌 謠 絃 樂 in 龜 山 音 樂 會 -15 學 習 講 座 - 職 場 傷 害 預 防 與 舒 壓 ---16 閩 南 文 化 節 --------------------17 8 月 份 生 日 同 仁 -----------------18 員 工 喜 訊 ----------------------18 1

人 力 運 用 精 實 人 事 動 態 單 位 職 稱 姓 名 到 ( 離 ) 職 調 派 日 備 註 工 務 課 約 僱 人 員 何 宗 盈 104.07.01 到 職 秘 書 室 臨 時 人 員 蔡 京 霖 104.07.01 到 職 社 會 課 約 僱 職 代 藍 秀 青 104.07.08 到 職 工 務 課 約 僱 職 代 邱 莉 婷 104.07.09 到 職 農 經 課 雇 工 李 勇 助 104.07.09 到 職 社 會 課 助 理 員 蔡 政 宏 104.07.14 調 陞 原 社 會 課 辦 事 員 人 文 課 課 員 李 夏 苹 104.07.20 留 職 停 薪 社 會 課 臨 時 人 員 龐 碩 104.07.01 離 職 撰 稿 : 游 偉 琪 / 校 稿 : 江 坤 遠 新 人 心 語 我 出 生 在 一 個 很 平 凡 但 很 美 滿 的 小 家 庭, 父 親 是 從 商, 母 親 是 個 家 庭 主 婦, 父 母 用 民 主 的 方 式 管 教 我, 希 望 我 能 夠 獨 立 自 主 主 動 學 習, 累 積 人 生 經 驗, 但 他 們 會 適 時 的 給 予 鼓 勵 和 建 議, 父 母 親 只 對 我 要 求 兩 件 事, 第 一 是 保 持 健 康, 第 二 是 著 重 人 品 因 為 沒 有 健 康 的 身 體, 就 算 有 再 多 的 才 華 再 大 的 抱 負 也 無 法 發 揮 出 來 又 因 為 家 境 小 康, 所 以 必 須 專 心 於 課 業 上, 學 得 一 技 之 長, 將 來 才 能 自 立 更 生 我 在 公 司 人 際 關 係 良 好, 因 為 無 論 何 時, 總 是 笑 臉 迎 人, 微 笑 已 成 為 我 個 人 的 正 字 招 牌 長 官 們 常 給 我 許 多 的 鼓 勵, 而 同 事 間 的 相 處 十 分 融 洽, 彼 此 之 間 很 有 默 契, 團 結 一 心 我 的 個 性 執 2

著 有 耐 性, 凡 事 秉 持 著 不 給 人 添 麻 煩, 使 人 順 心 為 原 則 我 喜 歡 什 麼 都 學 習, 使 自 己 有 更 多 的 技 能, 能 左 右 逢 源 發 揮 專 長 我 希 望 廣 泛 的 涉 獵 土 木 工 程 在 各 方 面 的 知 識, 打 穩 自 己 的 基 礎, 使 理 論 與 實 務 結 合, 為 國 家 的 公 共 建 設 貢 獻 自 己 的 一 份 力 量 撰 稿 : 工 務 課 約 僱 人 員 - 何 宗 盈 先 前 於 大 專 院 校 服 務 長 達 9 年, 主 要 負 責 學 生 事 務 之 文 書 行 政 工 作 ; 雖 然 在 本 單 位 ( 社 會 課 ) 僅 服 務 兩 個 月, 但 相 信 自 己 能 運 用 過 去 所 學 技 能 與 工 作 經 驗 完 成 職 代 工 作, 並 以 熱 忱 的 工 作 態 度 服 務 民 眾 的 需 求 我 是 一 個 非 常 具 有 責 任 感 且 做 事 相 當 認 真 的 人, 對 我 而 言, 只 要 是 自 己 負 責 的 業 務, 都 會 隨 時 督 促 自 己 要 嚴 謹 以 對 且 全 力 以 赴, 同 時 在 有 餘 力 的 時 候, 協 助 同 仁 處 理 業 務 ; 因 此, 期 盼 自 己 在 任 何 位 置 都 能 愉 快 地 勝 任 職 位 撰 稿 : 社 會 課 約 僱 職 代 - 藍 秀 青 我 的 名 字 叫 邱 莉 婷, 畢 業 於 聯 合 大 學, 大 學 期 間 在 語 文 中 心 工 讀, 處 理 學 生 事 務, 如 語 文 競 賽 會 考, 試 卷 批 改 及 完 成 主 任 交 辦 事 項 畢 業 後 派 駐 在 社 區 擔 任 社 區 秘 書, 協 助 總 幹 事 處 理 相 關 事 宜, 因 大 學 科 系 以 電 腦 為 主, 加 上 有 相 關 的 經 驗, 因 此 文 書 方 面 都 頗 為 上 手 派 駐 期 滿 後, 因 緣 際 會 到 龜 山 鄉 公 所 行 政 室 擔 位 臨 時 人 員, 期 初 在 檔 案 室 負 責 文 書 歸 檔 及 統 籌 校 對 編 目 成 冊 等 業 務 隔 年 轉 任 主 計 室 的 職 務 代 理, 處 理 公 所 相 關 文 件 業 務, 待 正 式 員 額 報 到 後, 回 到 行 政 室 總 務 處, 擔 任 總 務 協 辦, 協 助 財 產 登 記 盤 點 及 採 購 現 今 回 到 龜 山 區 公 所 再 次 服 務, 期 許 增 加 更 多 知 識, 與 同 事 共 同 學 習 撰 稿 : 工 務 課 約 僱 職 代 - 邱 莉 婷 3

人 力 運 用 精 實 本 府 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已 達 勞 動 零 派 遣 囉! 考 量 外 界 對 公 部 門 運 用 派 遣 勞 工 多 所 質 疑, 原 桃 園 縣 政 府 以 103 年 6 月 16 日 府 人 力 字 第 1030132536 號 函, 請 各 機 關 學 校 以 本 府 零 勞 動 派 遣 人 力 為 目 標 另 本 府 自 104 年 1 月 1 日 起 已 無 勞 動 派 遣 人 力, 且 本 市 議 員 亦 相 當 關 切 本 府 運 用 派 遣 勞 工 情 形, 故 於 104 年 7 月 6 日 以 府 人 力 字 第 1040167230 號 函 請 各 機 關 學 校 賡 續 依 上 述 目 標 辦 理 4

勞 動 派 遣 VS. 勞 務 承 攬 勞 動 派 遣 事 業 單 位 指 派 所 僱 用 之 勞 工 至 機 關 提 供 勞 務 接 受 各 機 關 指 揮 監 督 管 理 之 行 為 V.S. 勞 務 承 攬 勞 務 採 購 標 的 為 機 關 業 務 項 目 對 廠 商 勞 工 無 指 揮 監 督 權 再 更 進 一 步 了 解 二 者 差 異 吧 ~ 區 分 要 素 勞 動 派 遣 勞 務 承 攬 採 購 標 的 實 際 指 揮 監 督 權 備 註 各 機 關 勞 務 採 購 契 約 之 採 購 標 各 機 關 勞 務 採 購 契 約 之 採 購 標 的 為 派 遣 勞 工 的 為 勞 務 工 作 指 揮 監 督 權 限 為 要 派 機 關 所 因 採 購 標 的 為 勞 務 工 作, 機 關 無 有 權 涉 入 員 工 之 指 揮 監 督, 僅 能 就 契 約 內 容 是 否 履 約 進 行 查 核 例 如 : 廠 商 應 指 派 多 少 勞 工 或 例 如 : 廠 商 應 於 一 定 期 限 內 完 成 具 特 定 資 格 條 件 之 勞 工 至 機 關 某 項 工 作 機 關 以 勞 務 承 攬 方 式 辦 理 某 項 工 作 辦 理 之 大 樓 清 潔 及 檔 案 掃 描 業 務, 承 攬 廠 商 於 決 標 後, 可 依 業 務 辦 理 需 要, 自 行 決 定 指 派 非 特 定 人 員 負 責 執 行 業 務, 並 可 視 情 形 決 定 人 數 增 減, 機 關 僅 需 於 其 業 務 完 成 後 對 於 大 樓 清 潔 及 檔 案 掃 描 件 數 等 工 作 成 果 進 行 驗 收 作 業 資 料 轉 自 人 資 羅 盤 專 區 5

組 織 功 能 健 全 約 聘 僱 暨 臨 時 人 員 簡 介 ( 二 ) 上 一 期 已 簡 單 介 紹 約 聘 僱 暨 臨 時 人 員 之 定 義 及 不 同 之 處, 本 期 將 接 著 介 紹 各 類 經 費 來 源 各 機 關 請 增 員 額 需 求 注 意 事 項 及 本 府 審 查 原 則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及 公 所 ( 不 含 復 興 區 ) 約 聘 僱 暨 臨 時 人 員 主 要 經 費 來 源 要 怎 麼 區 分 呢? 公 務 預 算 由 市 庫 負 擔 之 經 費 各 類 經 費 來 源 之 定 義 基 金 預 算 中 央 補 助 款 收 支 對 列 依 預 算 法 第 4 條, 基 金 係 已 定 用 途 而 已 收 入 或 尚 未 收 入 之 現 金 或 其 他 財 產, 可 分 為 普 通 基 金 與 特 種 基 金 由 中 央 機 關 視 業 務 或 計 畫 需 要 補 助 之 經 費 將 某 項 收 入 予 以 指 定 用 途, 供 作 某 項 支 出 之 財 源 工 程 管 理 費 指 辦 理 工 程 所 需 之 各 項 管 理 費 用 依 行 政 院 函 釋, 自 89 年 4 月 11 日 起, 以 工 程 管 理 費 進 用 之 人 員 不 再 適 用 行 政 院 暨 所 屬 機 關 約 僱 人 員 僱 用 辦 法, 因 此 目 前 如 有 因 應 工 程 需 要 人 力, 是 以 臨 時 人 員 進 用 現 行 所 稱 臨 時 約 聘 僱 人 員 係 為 臨 時 人 員, 非 約 聘 僱 人 員, 不 要 弄 混 了 喔! 6

如 機 關 想 要 增 加 約 聘 僱 或 臨 時 人 員 員 額, 須 先 注 意 哪 些 地 方? 審 查 原 則 又 是 甚 麼 呢? 現 行 本 府 各 機 關 常 因 新 增 業 務 或 計 畫, 即 認 為 需 要 增 加 員 額, 但 應 先 行 審 視 機 關 內 部 員 額 配 置 是 否 妥 適, 並 注 意 是 否 有 以 下 各 項 情 形 : 機 關 內 部 已 無 相 關 人 力 可 調 配 經 費 來 源 是 否 無 虞 新 增 業 務 或 計 畫 現 有 人 力 無 法 因 應 再 行 評 估 是 否 有 新 增 員 額 必 要 不 可 委 外 或 招 募 志 工 工 讀 生 因 應 如 經 機 關 自 行 確 認 確 有 新 增 員 額 必 要, 本 府 審 查 原 則 大 致 可 分 為 兩 大 項 : 項 目 請 增 情 形 原 則 同 意 原 則 不 同 意 1 請 增 以 市 預 算 支 應 之 員 額, 非 為 業 務 迫 切 性 或 必 要 性 者 ˇ 2 請 增 以 他 機 關 補 助 經 費 支 應 之 員 額, 經 確 認 經 費 無 虞 且 有 業 務 需 要 者 ˇ 現 行 中 央 機 關 員 額 管 控 相 關 法 規 如 下, 供 參 考 : 1.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總 員 額 法 2. 中 央 政 府 機 關 員 額 管 理 辦 法 3.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中 央 各 級 機 關 員 額 管 理 要 點 7 資 料 轉 自 人 資 羅 盤 專 區

人 員 素 質 提 昇 桃 園 市 政 府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通 報 作 業 緣 起 天 然 災 害 之 發 生 往 往 具 急 迫 之 特 性, 為 能 於 災 害 發 生 前 妥 作 預 防, 減 少 人 員 傷 亡 並 兼 顧 學 童 安 全, 政 府 已 明 定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之 基 準, 以 及 通 報 作 業 之 處 理 程 序, 使 各 通 報 權 責 機 關 人 事 機 構 能 據 以 針 對 狀 況 即 時 因 應 處 理,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財 產 安 全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作 業 辦 法 法 令 依 據 桃 園 市 各 級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作 業 要 點 通 報 作 業 類 型 天 然 災 害 颱 風 通 報 權 責 機 關 人 事 機 構 應 變 處 理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類 別 決 定 權 責 說 明 通 案 性 個 案 性 個 人 性 市 長 各 機 關 ( 學 校 ) 首 長 各 機 關 ( 學 校 ) 首 長 各 區 公 所 將 災 情 及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建 議 陳 報 本 府, 經 市 長 裁 示 全 市 或 部 分 區 是 否 上 班 上 課 後, 依 規 定 通 報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各 機 關 學 校 首 長 得 視 實 際 情 形 自 行 決 定 該 機 關 學 校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並 通 知 所 屬 公 教 員 工 學 生, 另 應 配 合 填 列 天 然 災 害 通 報 單, 以 傳 真 方 式 陳 報 一 級 機 關 及 人 事 處 備 查, 再 由 人 事 處 以 ECPA 上 網 方 式, 通 報 至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公 教 員 工 為 清 理 颱 風 過 境 所 造 成 之 普 遍 性 災 害 因 地 形 交 通 水 電 供 應 中 斷 或 供 應 困 難, 影 響 通 行 上 班 上 課 安 全 或 有 致 災 之 虞, 或 配 偶 直 系 親 屬 有 重 大 傷 亡 或 失 蹤 時, 機 關 學 校 首 長 得 在 15 日 範 圍 內, 視 實 際 需 要 給 予 當 事 人 停 班 停 課 登 記 通 報 作 業 步 驟 追 蹤 彙 整 相 關 資 訊 當 颱 風 警 報 發 布 時, 輪 值 留 守 人 員 必 須 隨 時 注 意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之 颱 風 動 態, 並 將 以 下 資 訊 依 颱 風 名 稱 及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整 理 成 冊 : 一 海 上 陸 上 颱 風 警 報 (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 二 颱 風 各 警 戒 地 區 風 力 預 測 (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 三 颱 風 各 地 區 總 雨 量 預 測 (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 四 颱 風 各 地 區 24 小 時 雨 量 預 測 ( 中 央 氣 象 局 發 布 ) 8

研 判 是 否 已 達 停 班 停 課 基 準 風 災 已 達 下 列 基 準 之 一, 得 發 布 停 班 停 課 : 類 別 基 準 一 風 力 ( 一 ) 依 據 氣 象 預 報, 颱 風 暴 風 半 徑 於 4 小 時 內 可 能 經 過 之 地 區 ( 二 ) 平 均 風 力 可 達 7 級 以 上 或 陣 風 可 達 10 級 以 上 二 降 雨 量 ( 一 ) 依 據 氣 象 預 報 或 實 際 觀 測, 降 雨 量 達 各 通 報 權 責 機 關 停 止 上 班 上 課 雨 量 參 考 基 準, 且 已 致 災 或 有 致 災 之 虞 時 ( 二 ) 桃 園 平 地 -350 毫 米 桃 園 山 區 -200 毫 米 ( 單 位 : 未 來 24 小 時 雨 量 預 測 ) 三 影 響 安 全 或 有 致 災 之 虞 風 力 或 降 雨 量 未 達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基 準 之 地 區, 因 受 地 形 雨 量 影 響, 致 交 通 水 電 供 應 中 斷 或 供 應 困 難, 影 響 通 行 上 班 上 課 安 全 或 有 致 災 之 虞 時 陳 請 首 長 核 示 決 策 判 定 : 輪 值 留 守 人 員 檢 具 颱 風 之 最 新 訊 息 及 停 班 停 課 基 準 等 資 料, 向 人 事 主 管 報 告, 再 由 人 事 主 管 轉 陳 機 關 首 長 核 示 ( 通 案 性 個 案 性 通 報 ) 另 現 行 天 然 災 害 停 班 停 課 模 式, 已 有 各 種 管 道 供 各 區 公 所 ( 含 復 興 區 ), 即 時 回 報 轄 區 內 現 況 及 停 班 停 課 建 議, 提 供 本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研 判 是 否 有 停 班 停 課 之 必 要, 爰 本 府 未 將 通 報 權 責 授 權 各 區 決 定 發 布, 各 區 ( 機 關 學 校 ) 首 長 僅 能 就 機 關 學 校 所 在 地 區 之 所 屬 公 教 員 工 學 生 宣 布 停 班 停 課 ( 個 案 性 個 人 性 通 報 ) 發 布 時 機 : 對 外 發 布 時 間 通 報 標 的 發 布 時 機 及 執 行 事 項 ( 前 一 日 )19:00 至 22:00 前 隔 日 ( 當 日 ) 全 天 或 隔 日 上 午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 當 日 ) 04:30 前 ( 當 日 ) 10:30 前 當 日 下 午 半 天 或 晚 間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隨 時 通 報 通 報 權 責 機 關 視 實 際 情 形, 隨 時 發 布 人 事 處 執 行 事 項 : 1. 通 報 至 天 然 災 害 停 止 上 班 及 上 課 即 時 播 報 服 務 系 統 2. 連 線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全 球 資 訊 網 確 認 是 否 已 更 新 3. 以 Juiker 即 時 通 訊 軟 體 向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回 報 訊 息 9 資 料 轉 自 人 資 羅 盤 專 區

同 仁 士 氣 高 昂 創 造 鼓 舞 人 心 的 工 作 職 場 UP UP!! 鼓 舞 鼓 勵 誘 導 激 勵 的 三 種 型 態 如 何 創 造 一 個 激 勵 人 心 的 環 境, 以 帶 動 組 織 邁 向 成 功, 組 織 的 領 導 者 扮 演 十 分 重 要 的 角 色 一 位 好 的 領 導 者 善 用 激 勵, 創 造 一 個 能 夠 幫 助 個 人 與 團 隊 肯 定 自 我, 並 完 成 工 作 的 環 境, 而 激 勵 本 身 就 是 由 一 連 串 行 動 所 組 成, 這 些 行 動 主 要 分 為 鼓 舞 鼓 勵 及 誘 導 三 種 型 態 一 鼓 舞 以 身 作 則 樹 立 榜 樣, 當 人 們 看 到 領 導 者 做 出 正 確 的 行 為, 他 們 也 會 受 到 激 勵, 自 動 效 法 溝 通 溝 通 乃 是 領 導 行 為 的 重 心, 包 含 了 如 何 發 言 聆 聽 及 學 習, 而 激 勵 作 用 只 有 在 雙 向 溝 通 下 才 能 產 生 挑 戰 人 們 喜 歡 挑 戰, 難 度 適 中 的 挑 戰 能 夠 鼓 舞 員 工 勇 於 面 對 達 成 目 票, 又 能 滿 足 其 想 像 力 10

二 鼓 勵 授 權 託 付 員 工 責 任, 並 給 予 他 們 完 成 工 作 的 權 力, 是 一 種 強 而 有 力 激 勵 工 具, 因 為, 在 責 任 的 賦 予 之 下, 能 激 發 更 大 的 集 體 能 量 指 導 領 導 者 有 責 任 為 員 工 提 供 完 成 工 作 的 支 持, 藉 由 經 常 性 與 定 期 性 的 一 對 一 指 導, 提 供 了 解 員 工, 以 及 幫 助 員 工 如 何 達 成 組 織 與 個 人 目 標 的 機 會 肯 定 領 導 者 對 員 工 的 肯 定, 代 表 著 對 其 工 作 的 讚 賞 與 感 激, 一 旦 員 工 受 到 肯 定, 也 會 受 到 激 勵, 把 工 作 愈 做 愈 好 三 誘 導 犧 牲 當 員 工 看 到 他 們 的 領 導 者 把 他 們 的 福 利 置 於 自 己 之 上, 將 會 開 始 信 任 並 跟 隨 他 們 的 領 導 者 感 召 激 勵 最 終 會 形 成 感 召, 此 一 過 程 是 在 領 導 者 立 下 榜 樣 進 行 溝 通 充 分 授 權 定 期 指 導 及 犧 牲 小 我 之 後 發 展 而 來 的 領 導 者 愈 常 採 取 以 上 行 動, 在 組 織 中 愈 能 發 揮 激 勵 作 用, 愈 利 於 創 造 出 一 個 能 夠 激 勵 個 人 團 隊 與 組 織 的 氛 圍, 讓 組 織 的 效 率 更 高 更 好! 資 料 轉 自 人 資 羅 盤 專 區 11

榮 譽 榜 致 贈 退 離 人 員 駐 衛 警 - 樓 基 僊 紀 念 禮 品 一 份,104 年 8 月 2 日 榮 退 社 會 課 以 工 代 賑 - 曾 金 典 經 民 眾 滿 意 度 調 查 表 反 映, 服 務 態 度 親 切, 積 極 熱 心 獲 民 眾 肯 定, 致 贈 禮 品 一 份 人 資 羅 盤 -- 羅 盤 之 光 & 羅 盤 之 星 頒 獎 : 龜 山 區 公 所 榮 獲 羅 盤 之 星 公 所 組 第 一 名 12

侍 親 本 人 或 配 偶 之 直 系 血 親 尊 親 屬 年 滿 65 歲 以 上 或 重 大 傷 病 須 侍 奉 者 以 2 年 為 限,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年 分 享 專 區 留 職 停 薪 留 職 停 薪 原 因 期 間 及 復 職 程 序 配 偶 或 子 女 重 大 傷 病 須 照 護 以 2 年 為 限,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年 進 修 選 送 國 內 外 進 修, 期 滿 後 經 奉 准 延 長 者 自 行 申 請 國 內 外 全 時 進 修, 其 進 修 項 目 經 服 務 機 關 學 校 認 定 與 業 務 有 關, 並 經 核 准 者 服 兵 役 依 法 應 徵 服 兵 役 期 間 育 嬰 養 育 3 足 歲 以 下 子 女 者 以 2 年 為 限,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年 隨 同 配 偶 因 公 派 赴 國 外 工 作 或 進 修 期 間 在 1 年 以 上 須 隨 同 前 往 者 以 2 年 為 限,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1 年 要 如 何 辦 理 復 職 呢? 應 於 留 職 停 薪 期 間 屆 滿 前 20 日 內, 向 服 務 機 關 申 請 復 職 留 職 停 薪 屆 滿 前 原 因 消 失 後, 應 於 原 因 消 失 之 日 起 20 日 內, 向 服 務 機 關 申 請 復 職 逾 期 未 復 職 者, 除 有 不 可 歸 責 於 留 職 停 薪 人 員 之 事 由 外, 視 同 辭 職 喔! 13 資 料 轉 載 自 人 資 指 南

台 灣 的 兩 面 鏡 子 : 從 中 國 日 本 缺 什 麼, 看 台 灣 如 何 加 強 競 爭 力 本 書 作 者 近 藤 先 生 的 背 景 特 殊, 使 他 與 一 般 日 本 人 相 比, 對 台 灣 中 國 有 更 深 厚 的 認 識 作 者 的 原 生 家 庭 和 台 灣 頗 有 淵 源, 其 外 祖 母 母 系 親 人 大 部 分 出 生 於 台 灣, 對 台 灣 有 深 厚 的 感 情, 作 者 不 僅 曾 多 次 拜 訪 遊 歷 台 灣, 更 因 為 從 事 記 者 工 作 之 故 深 入 了 解 台 灣 文 化 此 外, 作 者 的 妻 子 為 中 國 女 性, 作 者 本 身 也 曾 在 中 國 長 時 間 居 住 採 訪, 將 其 豐 富 特 殊 的 經 驗 寫 成 << 中 國 缺 什 麼? 日 本 缺 什 麼?>> 一 書, 而 本 書 便 是 作 者 將 台 灣 的 例 子 納 入 編 作 第 七 章, 剖 析 台 灣 在 日 本 與 中 國 文 化 的 交 會 下, 擁 有 的 優 勢 與 待 改 進 之 處 本 書 分 為 七 章, 前 六 章 分 別 講 述 中 國 與 日 本 文 化 的 缺 失, 第 七 章 則 以 台 灣 為 主 角 論 在 東 亞 兩 大 強 權 下 台 灣 的 優 與 劣 第 七 章 中, 作 者 闡 述 許 多 台 灣 目 前 的 優 點 與 困 境, 但 綜 觀 全 書, 處 處 皆 以 薄 弱 的 事 實 配 上 強 而 有 力 的 論 述, 實 難 以 信 服 讀 者, 舉 例 來 說, 作 者 提 到 中 國 牙 籤 包 裝 裡 皆 放 兩 隻 牙 籤, 是 因 中 國 牙 籤 易 斷, 如 此 缺 乏 事 實 佐 證 的 例 子 卻 用 來 辯 證, 令 人 感 到 困 惑 另 外, 作 者 大 力 批 評 中 國 企 業 惟 老 闆 是 聽 的 企 業 文 化, 然 而 卻 對 來 台 灣 採 訪 時, 老 闆 的 行 程 可 依 當 日 老 闆 指 示 隨 機 應 變 大 加 讚 賞, 一 樣 以 老 闆 為 意 見 為 主 的 企 業 文 化, 作 者 卻 看 法 大 不 相 同, 讀 來 不 免 有 前 後 矛 盾 之 感 尤 其 本 書 書 名 為 台 灣 的 兩 面 鏡 子, 但 前 六 章 的 內 容 完 全 沒 著 墨 於 台 灣, 只 是 將 原 本 在 中 國 出 版 的 書 原 封 不 動 的 貼 上, 再 加 上 第 七 章 略 提 台 灣, 誠 意 不 足 撰 稿 : 民 政 課 里 幹 事 - 林 冠 妘 14

藝 文 活 動 - 歌 謠 絃 樂 in 龜 山 音 樂 會 龜 山 區 公 所 於 8/1( 六 )16:00-17:00 於 公 所 旁 廣 場 舉 辦 2015 歌 謠 絃 樂 in 龜 山 戶 外 音 樂 會, 歡 迎 您 自 由 入 場, 一 起 聆 聽 經 典 的 臺 灣 歌 謠 龜 山 區 公 所 於 8/15( 六 )19:30-21:00 於 龜 山 圖 書 館 4 樓 演 藝 廳, 舉 辦 歌 謠 絃 樂 in 龜 山 音 樂 會, 將 邀 請 殷 正 洋 施 文 彬 等 演 唱 台 灣 經 典 歌 謠, 免 費 入 場, 額 滿 為 止 15 資 料 來 源 : 人 文 課

活 動 花 絮 學 習 講 座 - 職 場 傷 害 預 防 與 舒 壓 - 擊 敗 腰 痠 背 痛 的 契 機 現 代 人 工 作 長 期 累 積 的 壓 力 急 慢 性 疲 勞 的 結 果, 導 致 精 神 緊 繃 與 筋 骨 痠 痛, 藉 由 講 師 的 講 解 與 帶 領, 找 出 壓 力 的 來 源 與 對 應 方 法, 適 當 的 運 動 與 放 鬆, 才 能 減 輕 壓 力 造 成 的 筋 骨 痠 痛 講 師 : 李 棟 樑 老 師 課 程 中, 與 同 仁 互 動 情 形 上 課 情 形 同 仁 詢 問 問 題 講 師 帶 領 同 仁 活 動 筋 骨, 活 動 舒 壓 16 撰 稿 : 游 偉 琪 / 校 稿 : 江 坤 遠

閩 南 文 化 節 7 月 26 日 龜 山 區 公 所 側 廣 場, 邀 請 了 社 團 匯 演 + 逗 陣 轉 運 操, 一 種 另 類 創 新 的 脫 殼 轉 運 儀 式, 引 領 您 藉 由 身 體 的 律 動, 開 啟 往 後 命 運 無 限 可 能 的 希 望 語 言 是 延 續 族 群 生 命 的 靈 魂,Minnan Unplug 音 樂 會, 聽 南 方 二 重 唱 江 志 豐 青 年 樂 團 演 唱 清 柔 動 人 的 閩 南 歌 謠, 讓 您 打 開 心 靈 走 入 閔 南 溫 情 的 懷 抱 貴 賓 一 起 為 大 型 龍 眼 米 糕 脫 殼, 跳 出 半 年 團 圓 運 勢 翻 轉 字 條, 象 徵 脫 殼 轉 運 社 團 匯 演 - 龜 山 區 陸 光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土 風 舞 班 市 長 親 臨 現 場 並 與 表 演 團 隊 合 影 Minnan Unplug 不 插 電 音 樂 會 17 資 料 來 源 : 人 文 課

員 工 關 懷 古 翊 翎 龍 文 慧 傅 建 翔 陳 榕 笛 林 翠 倫 劉 廷 禹 柯 秀 枝 麥 淑 祺 林 晨 暉 恭 賀 本 所 政 風 室 林 可 及 社 會 課 龍 萱, 喜 獲 麟 兒, 祝 福 平 安 健 康! 18

恭 賀 本 所 工 務 課 盧 玲 君, 喜 得 千 金, 祝 福 平 安 健 康! 圖 片 來 源 :google 圖 庫 創 意 樂 園 素 材 屋 若 您 對 人 資 羅 盤 104 年 8 月 號 有 任 何 意 見 或 感 想, 歡 迎 回 饋 給 龜 山 區 公 所 人 事 室 主 任 江 坤 遠 游 偉 琪 ( 電 話 :03-3203711 分 機 :230 232;e-mail:80004902@mail.tycg.gov.tw)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