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報 名 辦 法 壹 大 賽 緣 起 為 鼓 勵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新 創 業, 進 一 步 搭 建 兩 岸 資 本 和 專 案 交 流 與 對 接 的 平 臺, 舉 辦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貳 活 動 單 位 一 大 陸 主 辦 單 位 :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廳 福 建 省 青 年 聯 合 會 福 州 市 公 務 員 局 福 州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福 州 市 委 宣 傳 部 福 州 市 財 政 局 福 州 市 科 技 局 福 州 市 青 年 聯 合 會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福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臺 灣 事 務 辦 公 室 福 州 日 報 社 福 州 廣 播 電 視 臺 福 州 市 青 年 創 業 促 進 會 二 臺 灣 主 辦 單 位 :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社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青 年 創 業 協 會 總 會 参 活 動 內 容 一 參 賽 對 象 與 資 格 : 1. 就 讀 臺 灣 香 港 澳 門 大 專 院 校 之 在 校 學 生 2.2012 年 ( 含 2012 年 ) 後, 畢 業 於 臺 灣 香 港 澳 門 大 專 院 校 之 大 學 畢 業 生 二 參 賽 方 式 : 1. 參 賽 者 須 組 成 創 意 團 隊 發 想 創 業 計 畫, 創 業 計 畫 書 是 參 賽 者 在 進 行 市 場 調 查 或 分 析 的 基 礎 上, 撰 寫 將 產 品 或 服 務 推 向 市 場 的 完 整 具 體 深 入 可 行 的 實 施 方 案 2. 創 意 團 隊 隊 員 至 少 3 人 至 多 8 人 ( 可 跨 校 組 成 ) 每 一 團 隊 可 以 另 邀 請 1 位 該 校 教 師 或 具 有 一 定 能 力 資 格 的 社 會 人 士 作 為 團 隊 指 導 教 師 3. 創 業 計 畫 主 題 可 選 擇 與 資 訊 技 術 生 物 與 新 醫 藥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節 能 環 保 文 化 創 意 旅 遊 休 閒 商 貿 流 通 現 代 農 業 海 洋 高 技 術 等 十 大 產 業 相 關 4. 創 意 團 隊 初 賽 階 段 以 電 子 郵 件 方 式 提 交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進 入 決 賽 提 交 紙 本 創 業 計 畫 書 及 準 備 計 畫 陳 述 投 影 片 三 大 賽 日 程 : 1 月 至 4 月 線 上 報 名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劃 書 初 審 5 月 底 公 佈 入 圍 決 賽 團 隊 名 單 入 圍 團 隊 郵 寄 紙 本 資 料 8 月 上 旬 入 圍 團 隊 推 派 代 表 赴 往 福 州 參 加 決 賽
肆 報 名 流 程 及 應 備 文 件 一 請 於 4 月 20 日 下 午 18:00 前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報 名 程 序 如 下 : 程 序 一 : 組 成 創 意 團 隊 並 推 派 一 位 隊 長 創 意 團 隊 隊 長 必 須 扮 演 統 籌 角 色, 協 助 團 隊 處 理 行 政 事 務 程 序 二 : 線 上 報 名 創 意 團 隊 每 一 位 成 員 請 完 成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線 上 報 名 表 單 ( 注 意 : 團 隊 創 業 計 畫 內 容 必 須 一 致, 並 請 使 用 IE 瀏 覽 器 填 寫 ) 進 入 連 結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線 上 報 名 表 單 程 序 三 : 繳 交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進 行 初 審 1. 創 意 團 隊 經 線 上 報 名 後 方 得 繳 交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2.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須 準 備 繁 體 字 版 本 及 簡 體 字 版 本, 並 將 繁 簡 兩 份 檔 案 轉 換 為 PDF 檔 案 格 式 ( 請 注 意 繁 簡 轉 換 語 意 誤 差!) 3. 請 隊 長 將 繁 簡 版 本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之 PDF 檔 以 電 子 郵 件 傳 送 至 cyio97984955@gmail.com (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 進 行 初 審 傳 送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注 意 事 項 : (1)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檔 名 請 寫 學 校 + 計 畫 名 稱 例 如 : 世 新 大 學 _ 益 生 菌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2) 郵 件 主 旨 請 寫 學 校 + 計 畫 名 稱 + 活 動 名 稱 例 如 : 世 新 大 學 _ 益 生 菌 保 健 食 品 開 發 _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3) 格 式 見 參 考 創 業 計 畫 書 範 本 ( 如 附 件 一 ) 二 主 辦 單 位 寄 發 入 圍 決 賽 通 知 1. 本 會 將 於 五 月 底 以 電 子 郵 件 通 知 入 圍 決 賽 之 團 隊, 請 所 有 隊 員 密 切 注 意 電 子 信 箱 2. 入 圍 團 隊 至 多 派 選 3 名 核 心 隊 員 及 團 隊 指 導 老 師 於 8 月 上 旬 赴 福 州 進 行 決 賽 3. 決 賽 將 進 行 創 意 計 畫 陳 述 及 答 辯, 入 圍 隊 伍 必 須 準 備 簡 報 投 影 片 4. 入 圍 決 賽 通 知 附 件 承 諾 書 及 參 加 同 意 書 請 自 行 印 出, 所 有 隊 員 詳 閱 內 容 後 以 正 楷 簽 名 三 入 圍 決 賽 團 隊 郵 寄 紙 本 創 業 計 畫 書 承 諾 書 參 加 活 動 通 知 書 1. 創 業 計 畫 書 : 入 圍 決 賽 團 隊 請 自 行 印 出 簡 體 字 版 本 並 裝 訂, 一 式 5 份 2. 承 諾 書 : 文 件 於 入 圍 決 賽 通 知 附 件, 每 一 團 隊 須 自 行 印 出, 請 隊 長 督 促 所 有 隊 員 詳 閱 內 容 並 以 正 楷 簽 名 3. 參 加 活 動 通 知 書 : 文 件 於 入 圍 決 賽 通 知 附 件, 每 一 團 隊 須 自 行 印 出, 請 隊 長 督 促 所 有 隊 員 詳 閱 內 容 並 請 家 長 以 正 楷 簽 名 請 將 印 妥 之 簡 體 字 版 本 創 業 計 畫 書 5 份 承 諾 書 1 份 參 加 活 動 通 知 書 1 份, 郵 寄 至 本 會 收 件 地 址 :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指 南 路 二 段 45 巷 30 號 2 樓 收 件 人 :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伍 費 用 說 明 : 1. 不 需 繳 交 報 名 費 2. 凡 經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系 統 報 名 之 入 圍 團 隊, 其 派 選 之 3 位 隊 員 及 團 隊 指 導 老 師 赴 福 州 參 加 決 賽 之 食 宿 交 通 活 動 保 險 等 費 用 皆 由 本 會 承 擔, 但 證 照 辦 理 及 加 簽 必 須 自 費 陸 獎 項 設 置 特 等 獎 2 名, 人 民 幣 5 萬 元 ( 折 合 約 台 幣 25 萬 元 ) 一 等 獎 4 名, 人 民 幣 3 萬 元 ( 折 合 約 台 幣 15 萬 元 ) 二 等 獎 8 名, 人 民 幣 2 萬 元 ( 折 合 約 台 幣 10 萬 元 ) 三 等 獎 16 名, 人 民 幣 1 萬 元 ( 折 合 約 台 幣 5 萬 元 ) 柒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一 創 業 計 畫 中 所 提 出 的 產 品 和 服 務, 可 以 是 參 賽 者 參 與 或 經 授 權 的 發 明 創 造 專 利 技 術 或 創 意 設 計, 也 可 以 是 一 項 可 能 研 發 實 現 的 概 念 產 品 或 服 務, 通 過 創 業 計 畫 書 完 整 地 闡 述 項 目 的 技 術 市 場 前 景 經 營 策 略 資 金 需 求, 並 展 示 團 隊 的 成 員 和 未 來 規 劃 二 參 賽 團 隊 核 心 成 員 必 須 對 其 參 賽 項 目 擁 有 合 法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或 使 用 權 ( 授 權 ) 若 在 參 賽 過 程 中 發 現 參 賽 計 畫 智 慧 財 產 權 不 明 晰 或 弄 虛 作 假 被 投 訴, 將 暫 停 專 案 團 隊 參 賽 資 格, 根 據 事 實 情 況, 由 主 辦 單 位 決 定 是 否 恢 復 其 參 賽 資 格 若 在 賽 後 發 現 參 賽 計 畫 智 慧 財 產 權 不 明 晰 或 弄 虛 作 假 被 投 訴, 根 據 事 實 情 況, 由 組 委 會 決 定 是 否 取 消 其 獲 獎 資 格 及 收 回 獎 金 捌 其 他 獎 勵 措 施 ( 如 附 件 二 ) 玖 聯 絡 資 訊 聯 絡 單 位 :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聯 絡 人 : 侯 佳 岑 學 生 發 展 處 組 長 連 絡 電 話 :02-2936-7762 /02-2936-4353 傳 真 號 碼 :02-86616601 E-mail:cyio97984955@gmail.com Web:www.cyio.org.tw
附 件 一 : 第 二 屆 海 峽 兩 岸 ( 福 州 ) 大 學 生 創 業 創 新 大 賽 創 業 計 畫 書 要 求 及 參 考 範 本 創 業 計 畫 書 要 求 有 電 子 版 和 紙 本 版 兩 種 請 各 參 賽 團 隊 於 2015 年 4 月 20 日 前 將 電 子 版 創 業 計 畫 書 寄 至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電 子 信 箱 :cyio97984955@gmail.com 入 圍 決 賽 團 隊 郵 寄 紙 本 創 業 計 畫 書 承 諾 書 參 加 活 動 通 知 書 郵 寄 至 中 華 青 年 交 流 協 會 創 業 ( 商 業 ) 計 畫 書 統 一 使 用 word 版 本, 文 本 內 容 不 超 過 30 頁 (A4 幅 面 ), 檔 大 小 不 超 過 5MB 文 本 製 作 統 一 使 用 A4 紙, 封 面 採 用 大 賽 統 一 樣 式 ( 見 下 頁 ) 其 中 文 本 格 式 要 求 為 : 主 標 題 用 小 二 號 楷 體, 小 標 題 用 四 號 黑 體, 正 文 宋 體 小 四 號 字, 行 距 28 磅 (1.5 倍 行 距 ), 頁 邊 距 上 2cm, 下 2cm, 左 3cm, 右 3cm, 頁 碼 位 於 頁 面 底 端 居 中, 頁 眉 宋 體 小 五 號 字, 頁 眉 內 容 為 完 整 的 專 案 名 稱 ( 左 對 齊 ) 參 賽 專 案 涉 及 的 專 利 證 書 發 明 創 造 授 權 證 明 項 目 榮 譽 證 書 等, 統 一 附 在 創 業 計 畫 書 附 件 中
( 封 面 樣 式 ) 創 業 計 畫 書 報 名 審 核 編 號 : 參 賽 項 目 名 稱 : 專 案 所 屬 領 域 : 團 隊 負 責 人 : 聯 繫 電 話 : ( 畢 業 ) 院 校 : 年 月 日
創 業 計 劃 書 ( 參 考 範 本 ) 一 創 業 計 畫 書 的 參 考 範 本 ( 一 ) 封 頁 : 採 用 大 賽 統 一 封 面 樣 式 目 錄 摘 要 主 要 內 容 包 括 : 公 司 簡 單 描 述 ; 公 司 的 宗 旨 和 目 標 ( 市 場 目 標 和 財 務 目 標 ); 公 司 股 權 結 構 ; 主 要 產 品 或 服 務 介 紹 ; 市 場 概 況 和 行 銷 策 略 ; 核 心 團 隊 情 況 ; 公 司 優 勢 說 明 ; 融 資 方 案 ( 資 金 籌 措 及 投 資 方 式 ); 財 務 分 析 及 預 測 等 ( 二 ) 文 本 第 一 章 公 司 或 項 目 簡 介 一 公 司 或 項 目 的 歷 史 背 景 及 現 況 介 紹 二 研 究 的 內 容 意 義 和 立 項 背 景 三 國 內 外 行 業 研 究 現 況 及 發 展 綜 述 一 技 術 描 述 及 技 術 支 援 二 產 品 概 況 第 二 章 技 術 與 產 品 明 確 表 述 產 品 或 服 務 的 性 能 技 術 特 點 創 新 點 典 型 客 戶 未 來 產 品 研 發 計 畫 智 慧 財 產 權 商 業 機 密 以 及 市 場 進 入 壁 壘 等 1 主 要 產 品 介 紹 ( 如 行 業 定 位 類 別 等 ) 2 主 要 產 品 特 性 ( 性 能 優 勢 技 術 特 點 創 新 點 ) 3 未 來 產 品 的 研 發 計 畫 ( 計 畫 進 度 時 間 表 ) 4 智 慧 財 產 權 規 劃 及 建 設 預 期 ( 商 標 智 慧 財 產 權 專 利 等 ) 5 商 業 機 密 及 市 場 進 入 壁 壘 ( 如 行 業 限 制 區 域 限 制 等 ) 第 三 章 市 場 和 競 爭 分 析
一 市 場 容 量 市 場 結 構 與 劃 分 二 目 標 市 場 的 設 定 與 產 品 定 位 三 目 前 公 司 產 品 市 場 狀 況 及 主 要 的 市 場 影 響 因 素 分 析 四 行 業 中 現 有 及 潛 在 競 爭 對 手 分 析 及 因 市 場 介 入 而 產 生 的 其 它 競 爭 因 素 分 析 五 行 業 政 策 及 市 場 趨 勢 分 析 預 測 第 四 章 市 場 行 銷 與 實 施 策 略 一 銷 售 政 策 的 制 定 與 實 施 情 況 二 概 述 行 銷 計 畫 ( 區 域 方 式 管 道 預 估 目 標 份 額 ) 及 模 式 ( 銷 售 管 道 方 式 行 銷 環 節 和 售 後 服 務 ) 三 公 司 盈 利 模 式 及 發 展 規 劃 四 市 場 開 發 及 進 度 規 劃, 如 銷 售 區 域 目 標 銷 售 額 利 稅 等 情 況 的 預 估 第 五 章 風 險 分 析 一 確 定 性 風 險 分 析 ( 自 然 資 源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風 險 等 ) 二 不 確 定 性 風 險 分 析 ( 市 場 政 策 研 發 風 險 等 因 素 ) 第 六 章 團 隊 介 紹 一 團 隊 核 心 成 員 介 紹 ( 主 要 包 括 背 景 資 歷 經 驗 技 能 專 案 承 擔 情 況 等 ) 二 公 司 組 織 結 構 及 各 個 主 要 職 能 部 門 或 負 責 人 介 紹 三 公 司 現 有 人 事 情 況 簡 介 ( 員 工 薪 資 福 利 方 案 股 權 分 配 和 認 股 計 畫 ) 四 公 司 未 來 人 力 資 源 戰 略 管 理 綜 述 ( 培 養 引 進 員 工 職 業 規 劃 等 ) 一 財 務 現 況 概 述 第 七 章 財 務 分 析 二 財 務 資 料 分 析 ( 包 括 現 金 流 量 表 資 產 負 債 表 易 損 表 等 財 務 指 標 分 析 )
三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財 務 內 部 收 益 率 投 資 回 報 率 等 ) 四 投 融 資 及 財 務 計 畫
附 件 二 : 其 他 獎 勵 措 施 一 優 秀 專 案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部 門 註 冊 成 立 的 企 業, 可 免 於 評 審 直 接 申 請 3-10 萬 元 福 州 市 大 學 生 創 業 啟 動 資 金 二 優 秀 專 案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部 門 註 冊 成 立 的 企 業, 將 免 於 評 審, 可 直 接 入 駐 福 州 市 各 級 大 學 生 創 業 園, 前 兩 年 場 地 租 金 全 免, 第 三 年 按 市 場 價 的 50% 交 納 租 金 三 優 秀 專 案 在 福 州 市 工 商 部 門 註 冊 成 立 企 業 的 團 隊 核 心 成 員, 可 享 受 福 州 市 人 才 儲 備 中 心 的 優 惠 政 策, 即 一 年 內 可 享 受 政 府 提 供 的 生 活 補 助 費 及 免 費 提 供 的 集 體 宿 舍 四 獲 獎 專 案 中 符 合 福 建 省 政 府 辦 公 廳 關 於 進 一 步 扶 持 高 校 畢 業 生 自 主 創 業 的 意 見 ( 閩 政 辦 2011 175 號 ) 扶 持 政 策 的, 將 優 先 推 薦 申 報 福 建 省 高 校 畢 業 生 創 業 省 級 資 助 專 案, 經 評 審 通 過, 每 個 專 案 給 予 10 萬 元 以 內 的 創 業 啟 動 資 金 扶 持 五 獲 獎 項 目 中 符 合 福 建 省 青 年 聯 合 會 千 名 大 學 生 創 業 扶 持 計 畫 扶 持 條 件 且 落 地 福 州 的, 將 得 到 額 度 為 5000-10000 元 的 創 業 啟 動 金 支 持 六 獲 獎 項 目 中 符 合 YBC( 中 國 青 年 創 業 國 際 計 畫 ) 申 報 條 件 且 落 地 福 州 的, 通 過 YBC 專 案 審 核 後 可 再 獲 得 3-5 萬 元 的 無 息 免 擔 保 資 金 貸 款 和 導 師 輔 導 七 鼓 勵 創 投 機 構 對 參 賽 創 業 項 目 給 予 創 業 支 持, 大 賽 主 辦 單 位 將 對 進 入 決 賽 的 50 個 參 賽 項 目 中 未 獲 投 資 的 項 目 利 用 各 種 形 式 進 行 免 費 推 介 八 對 獲 獎 的 留 學 人 員 參 賽 專 案, 優 先 推 薦 入 駐 福 州 市 留 學 人 員 創 業 園, 並 享 受 相 關 扶 持 政 策 九 公 安 人 事 等 部 門 應 為 來 福 州 市 創 業 的 大 學 畢 業 生 落 戶 人 事 代 理 等 提 供 方 便 十 對 境 外 及 市 外 來 福 州 參 加 創 業 大 賽 的 個 人 和 團 隊 給 予 適 當 交 通 食 宿 補 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