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08 月 1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半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所 有 董 事 均 已 出 席 了 审 议 本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计 划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连 良 桂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黄 海 勇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任 峰 声 明 : 保 证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2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2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5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7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9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24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39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4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44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46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52 3
释 义 释 义 项 指 释 义 内 容 公 司 本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指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明 胶 有 限 指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明 诺 胶 囊 指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明 杏 公 司 指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金 箭 明 胶 指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明 洋 明 胶 指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宏 升 肠 衣 指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青 海 宁 达 指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指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子 公 司 ) 天 津 泰 达 指 天 津 泰 达 科 技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泰 达 指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百 达 永 信 指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一 公 司 简 介 股 票 简 称 *ST 易 桥 股 票 代 码 000606 股 票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 如 有 )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 如 有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Shenzhou Yiqiao Information Service Co, Ltd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 如 有 )SHENZHOU YIQIAO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连 良 桂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华 彧 民 王 妍 联 系 地 址 西 宁 市 城 北 区 纬 一 路 18 号 西 宁 市 城 北 区 纬 一 路 18 号 电 话 0971-8013495 0971-8013495 传 真 0971-5226338 0971-5226338 电 子 信 箱 huaym@my0606.com.cn zhengq@my0606.com.cn 三 其 他 情 况 1 公 司 联 系 方 式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及 其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在 报 告 期 是 否 变 化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及 其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报 告 期 无 变 化, 具 体 可 参 见 2015 年 年 报 2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在 报 告 期 是 否 变 化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的 名 称, 登 载 半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半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报 告 期 无 变 化, 具 体 可 参 见 2015 年 年 报 5
3 注 册 变 更 情 况 注 册 情 况 在 报 告 期 是 否 变 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和 地 点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等 注 册 情 况 在 报 告 期 无 变 化, 具 体 可 参 见 2015 年 年 报 4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在 报 告 期 是 否 变 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完 成 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取 得 了 青 海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6300002265924591),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 陆 亿 壹 仟 捌 佰 玖 拾 伍 万 陆 仟 肆 佰 柒 拾 陆 圆 整 ;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为 : 信 息 技 术 开 发 推 广 服 务 咨 询 与 转 让 ; 研 制 开 发 多 媒 体 网 络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多 媒 体 网 络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企 业 中 介 代 理 并 提 供 相 关 的 技 术 管 理 和 咨 询 服 务 ; 明 胶 机 制 硬 胶 囊 机 制 软 胶 囊 (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 杂 骨 收 购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等 相 关 行 业 的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经 营 国 家 禁 止 和 指 定 公 司 经 营 以 外 的 进 出 口 商 品 详 见 2016 年 6 月 3 日 公 司 在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刊 登 的 关 于 工 商 变 更 完 成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41) 6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是 否 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等 追 溯 调 整 或 重 述 以 前 年 度 会 计 数 据 是 否 本 报 告 期 上 年 同 期 本 报 告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营 业 收 入 ( 元 ) 156,709,851.19 149,867,873.06 4.5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11,909,762.64-42,519,786.66 128.01%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 元 ) 6,506,942.50-41,426,845.00 115.7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47,695,620.61 6,478,430.06-836.2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218-0.0901 124.20%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0.0218-0.0901 124.2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04% -5.44% 6.48% 本 报 告 期 末 上 年 度 末 本 报 告 期 末 比 上 年 度 末 增 减 总 资 产 ( 元 ) 1,987,778,597.85 1,013,412,084.02 96.1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元 ) 1,642,895,028.81 638,891,504.05 157.15% 二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2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照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三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及 金 额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3,337.72 7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636,953.06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419,803.92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0,943,364.01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40,565.30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08,446.26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074,533.6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4,377,093.38 合 计 5,402,820.14 --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将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的 情 形 8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概 述 受 宏 观 经 济 周 期 的 影 响,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的 力 度 和 深 度 不 断 加 大, 公 司 传 统 行 业 亦 进 入 调 整 周 期 2016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通 过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纳 入 正 值 朝 阳 的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产 业, 作 为 全 新 引 擎, 开 启 公 司 发 展 的 新 纪 元 2016 年 上 半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670.99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4.57%; 主 营 业 务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5,570.53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4.6%; 上 半 年 实 现 净 利 润 1,122.44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23.52%; 其 中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1,190.98 万 元,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28.01% 其 中,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业 务 自 二 季 度 合 并 报 表 至 今, 营 业 收 入 为 5,106.45 万 元, 贡 献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3,058 万 元 传 统 主 业 亏 损 较 去 年 同 期 减 少, 公 司 上 半 年 成 功 实 现 扭 亏 为 盈 改 革 开 放 30 多 年, 中 国 历 经 了 昔 时 高 歌 猛 进 式 的 发 展, 现 在 进 入 到 了 所 谓 的 瓶 颈 期 今 年 是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决 胜 阶 段 和 十 三 五 的 开 局 之 年, 也 是 推 进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的 攻 坚 之 年, 政 府 面 对 在 错 综 复 杂 的 国 内 外 形 势 下, 在 一 系 列 深 层 次 矛 盾 和 问 题 中, 要 实 现 经 济 发 展 结 构 优 化 民 生 改 善 等 诸 多 艰 巨 任 务 企 业 是 人 民 参 与 社 会 的 主 要 组 织 形 式, 也 是 获 得 劳 动 所 得 的 主 要 载 体, 可 以 说 企 业 兴 则 人 民 兴, 企 业 昌 则 民 族 昌 我 们 的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业 务 的 功 能 正 是 服 务 企 业 兴 旺 企 业, 与 国 家 政 策 及 发 展 所 需 高 度 契 合 推 进 供 给 侧 结 构 性 改 革 是 当 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 期 我 国 经 济 工 作 的 主 线, 从 更 远 处 着 眼, 也 是 中 国 跨 越 中 等 收 入 陷 阱 的 生 命 线, 是 一 场 输 不 起 的 战 争 企 业 是 提 供 社 会 供 给 的 主 要 载 体 所 以, 所 谓 供 给 侧 改 革, 实 际 就 是 最 大 程 度 的 提 升 现 有 企 业 新 增 企 业, 尤 其 是 小 微 企 业 的 活 力 和 效 能 我 们 的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为 企 业 提 供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服 务, 目 的 就 是 解 决 牵 绊 企 业 的 后 顾 之 忧, 让 企 业 专 注 主 营, 最 大 范 围 的 共 享 社 会 资 源, 以 保 持 最 佳 的 活 力 和 效 能 实 现 发 展 壮 大 在 大 众 创 业, 万 众 创 新 及 一 系 列 扶 持 政 策 不 断 出 台 的 激 励 下, 大 大 激 发 了 民 间 的 创 业 热 情 今 年 上 半 年 全 国 新 增 市 场 主 体 数 量 为 783.8 万 户,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3.2%, 平 均 每 天 新 登 记 户 高 达 4 万 户, 目 前 全 国 市 场 主 体 为 8078.8 万 户 中 国 企 业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至 今, 目 前 即 面 临 着 经 济 下 行 的 大 考, 同 时 也 迎 来 国 家 作 为 战 略 部 署 高 度 的 政 策 扶 持, 可 谓 机 与 危 并 行 企 业 的 竞 争 加 剧, 高 速 迭 代, 对 企 业 服 务 的 需 求 前 所 未 有 的 迫 切, 对 企 业 服 务 的 广 度, 深 度, 速 度, 品 质 亦 有 更 高 的 要 求 同 时, 小 微 企 业 在 生 存 和 发 展 中 对 企 业 服 务 的 刚 性 需 求 显 现 未 来, 上 市 公 司 战 略 将 聚 焦 互 联 网 企 业 服 务 产 业, 通 过 资 本 技 术 管 理 能 力 行 业 积 累 资 源 等 优 势, 对 行 业 进 行 整 合 梳 理, 以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透 明 化 的 操 作, 引 领 行 业 良 性 有 序 发 展 具 体 部 署 : 1 线 下 门 店 向 全 国 扩 张, 在 自 建 门 店 扩 张 战 略 之 外, 加 速 外 延 式 并 购 等 手 段 推 进 百 城 千 店 计 划, 统 一 标 准 提 供 产 品 及 服 务, 实 现 及 时 准 确 可 视 的 落 地 服 务 2 运 用 互 联 网 技 术, 解 决 受 人 员 地 域 管 理 等 限 制 的 问 题, 突 破 行 业 内 发 展 受 限 的 瓶 颈 3 整 合 资 源, 提 供 一 站 式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标 准 化 服 务, 形 成 互 生 互 动 的 生 态 环 境 4 流 程 细 分, 提 高 服 务 效 率 和 质 量 5 通 过 与 同 业 及 异 业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加 速 立 体 式, 多 层 次 的 企 业 服 务 布 局 9
6 实 施 加 盟 商 持 股 计 划, 吸 引 优 秀 加 盟 商 的 加 入, 提 高 服 务 能 力, 加 速 公 司 整 体 战 略 以 推 动 实 现 公 司 的 战 略 目 标 的 实 现 公 司 集 合 资 本 优 势 企 业 服 务 O2O 全 国 连 锁 规 模 化 优 势 成 熟 的 互 联 网 平 台 技 术 云 计 算 研 发 运 营 能 力 大 数 据 精 准 分 析, 企 业 画 像 线 下 服 务 落 地 实 力 和 经 验 区 域 性 政 府 合 作 政 策 扶 持 等 优 势 于 一 身, 通 过 线 下 服 务 站 品 牌 神 州 顺 利 办 提 供 的 一 站 式 透 明 便 捷 标 准 化 的 企 业 服 务, 形 成 上 市 公 司 坚 实 独 树 一 帜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成 为 行 业 的 领 跑 者! 同 时, 优 化 传 统 主 业, 提 升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打 造 一 家 令 人 尊 敬 的 上 市 公 司 二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同 比 变 动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上 年 同 期 同 比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营 业 收 入 156,709,851.19 149,867,873.06 4.57% 营 业 成 本 106,607,527.46 153,906,342.78 较 上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明 胶 -30.73% 及 胶 囊 产 品 生 产 成 本 下 降 所 致 销 售 费 用 9,947,214.98 8,122,858.35 22.46% 管 理 费 用 26,480,349.68 21,817,085.97 21.37% 财 务 费 用 4,052,366.43 10,824,559.37 较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62.56% 银 行 借 款 减 少 所 致 所 得 税 费 用 8,229,438.40 653,358.89 主 要 是 本 期 合 并 增 加 的 1,159.56% 子 公 司 盈 利 所 致 研 发 投 入 6,920,170.63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所 致 本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695,620.61 6,478,430.06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支 付 业 -836.22% 绩 奖 励 缴 纳 营 业 税 及 支 付 重 组 费 用 所 致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围 增 加 及 子 公 司 减 持 其 114,579,066.55-26,328,558.06 535.19%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增 加 所 致 本 期 较 上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34,345,940.91-64,481,522.79 46.74% 上 期 归 还 到 期 借 款 及 偿 付 利 息 较 多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537,505.03-84,331,650.79 围 增 加 及 子 公 司 减 持 其 138.58%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票 增 加 所 致 10
应 收 票 据 8,408,530.80 21,393,703.36 本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报 告 期 -60.70%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及 到 期 承 兑 所 致 应 收 账 款 98,791,605.92 49,424,916.97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99.88% 围 增 加 及 明 胶 产 业 赊 销 增 加 所 致 其 他 应 收 款 4,374,838.27 1,756,598.71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149.05%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7,200,000.00 95,486,000.00 较 期 初 减 少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公 司 减 持 其 -40.10% 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所 致 在 建 工 程 29,038,820.09 20,206,446.25 较 期 初 增 加 主 要 是 公 司 子 公 司 宏 升 肠 衣 公 司 本 期 肠 衣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设 43.71% 增 加 及 明 胶 有 限 公 司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改 造 工 程 增 加 所 致 无 形 资 产 51,319,705.08 36,171,498.74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41.88%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开 发 支 出 5,393,786.92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商 誉 898,525,918.15 1,623,833.34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55,233.63%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短 期 借 款 40,000,000.00 30,000,000.00 较 期 初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报 33.33% 告 期 子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公 司 贷 款 增 加 所 致 预 收 账 款 12,474,684.04 3,589,175.50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247.56%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170,542.27 3,226,180.13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合 并 范 122.26% 围 增 加 子 公 司 所 致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较 期 初 减 少 主 要 是 本 报 18,673,653.00 47,173,653.00-60.42% 告 期 归 还 到 期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281,961.91 5,071,500.00 较 期 初 减 少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公 司 减 持 其 -74.72% 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转 回 所 致 股 本 618,956,476.00 472,113,600.00 较 期 初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期 31.10%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所 11
致 资 本 公 积 1,239,061,734.08 386,051,452.96 较 期 初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期 220.96%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溢 价 所 致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7,759,395.00 较 期 初 减 少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公 司 减 持 其 -100.00% 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转 回 所 致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较 期 初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期 1,642,895,028.81 638,891,504.05 157.15%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所 致 投 资 收 益 10,205,054.98-121,689.62 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公 司 减 持 其 8,486.13% 他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票 所 致 营 业 利 润 18,854,150.69-46,222,118.10 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完 成, 并 入 企 业 互 140.79% 联 网 服 务 使 公 司 业 绩 增 加 和 公 司 原 有 传 统 产 业 减 亏 所 致 营 业 外 支 出 114,322.11 1,825,268.89 较 上 期 减 少 主 要 是 上 年 -93.74% 同 期 处 置 非 流 动 资 产 及 环 保 罚 款 支 出 较 大 净 利 润 11,224,437.77-47,714,774.18 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完 成, 并 入 企 业 互 123.52% 联 网 服 务 使 公 司 业 绩 增 加 和 公 司 原 有 传 统 产 业 减 亏 所 致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净 利 润 11,909,762.64-42,519,786.66 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完 成, 并 入 企 业 互 128.01% 联 网 服 务 使 公 司 业 绩 增 加 和 公 司 原 有 传 统 产 业 减 亏 所 致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685,324.87-5,194,987.52 较 上 期 增 加 主 要 是 公 司 86.81% 原 有 传 统 产 业 减 亏 所 致 公 司 报 告 期 利 润 构 成 或 利 润 来 源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适 用 不 适 用 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完 成 了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资 产 事 宜, 新 并 入 资 产 累 计 实 现 归 属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3,058 万 元, 公 司 实 现 了 由 传 统 的 医 药 制 造 业 转 变 成 为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业 务 为 主 导, 制 造 业 务 为 支 撑 的 双 主 业 发 展 模 式, 使 公 司 利 润 来 源 及 构 成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募 集 说 明 书 和 资 产 重 组 报 告 书 等 公 开 披 露 文 件 中 披 露 的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延 续 至 报 告 期 内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重 组 报 告 书 中 披 露 了 智 慧 企 业 服 务 326 工 程 的 战 略 目 标 体 系 : 3 即 实 施 现 代 企 业 服 务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 智 慧 企 业 服 务 生 态 圈 三 级 火 箭 战 略, 2 即 铺 设 顺 利 办 顾 问 团 两 条 企 业 服 务 新 干 线, 6 即 搭 建 知 识 云 应 用 云 电 商 云 服 务 云 数 据 云 资 源 云 六 大 互 联 网 云 端, 形 成 线 上 线 下 互 动 数 据 应 用 共 享 内 外 部 资 源 打 通 的 立 体 服 务 体 系, 打 造 包 括 用 户 企 业 大 数 据 等 元 素 在 内 的 智 慧 企 业 互 联 网 复 合 生 态 服 务 体 系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各 项 工 作 实 施 进 度 良 好, 神 州 顺 利 办 线 下 门 店 已 拓 展 78 家 公 司 回 顾 总 结 前 期 披 露 的 经 营 计 划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进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按 既 定 的 2016 年 工 作 计 划, 稳 妥 的 推 进 各 项 工 作, 与 原 计 划 不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做 好 稳 定 释 放 现 有 产 能 的 同 时, 对 不 具 备 良 好 盈 利 能 力 的 公 司 进 行 了 战 略 调 整 ; 并 积 极 推 动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实 施 工 作, 完 成 了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事 宜, 实 现 了 公 司 由 传 统 的 医 药 制 造 业 转 变 成 为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业 务 为 主 导, 制 造 业 务 为 支 撑 的 双 主 业 发 展 模 式 三 主 营 业 务 构 成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分 行 业 医 药 辅 料 87,265,547.87 79,069,994.33 9.39% -34.20% -41.86% 11.94% 食 品 17,375,301.44 16,265,769.40 6.39% 6.90% 3.46% 3.12% 投 资 管 理 2,923,800.99 86.72%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51,064,484.71 7,700,380.14 84.92% 分 产 品 明 胶 系 列 产 品 56,303,553.51 54,128,777.62 3.86% -45.92% -49.91% 7.67% 硬 质 胶 囊 30,961,994.36 24,941,216.71 19.45% 8.57% -10.71% 17.39% 肠 衣 17,375,301.44 16,265,769.40 6.39% 6.90% 3.46% 3.12% 投 资 管 理 2,923,800.99 86.72%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51,064,484.71 7,700,380.14 84.92% 分 地 区 华 东 地 区 36,447,438.06 29,660,285.03 18.62% -30.41% -44.39% 20.46% 华 北 地 区 40,066,366.49 19,802,799.28 50.58% 58.11% -28.96% 60.58% 东 北 地 区 23,451,206.79 7,696,926.28 67.18% 308.00% 24.61% 74.64% 13
西 北 地 区 23,440,109.02 19,315,297.50 17.60% 4.85% -10.43% 14.06% 中 南 地 区 22,881,048.32 21,160,143.84 7.52% -22.46% -32.11% 13.15% 西 南 地 区 6,935,430.17 6,101,199.16 12.03% -43.93% -48.30% 7.44% 出 口 2,483,735.17 2,223,293.77 10.49% 110.76% 63.92% 25.58% 四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1 公 司 拥 有 成 熟 的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商 业 运 营 模 式, 核 心 竞 争 力 突 出 : (1) 经 营 模 式 领 先 :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建 立 在 自 身 企 业 服 务 业 务 与 互 联 网 能 力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自 身 企 业 服 务 业 务 的 向 下 延 伸, 自 主 研 发 建 设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云 平 台, 将 企 业 服 务 由 线 下 转 移 至 线 上, 促 进 了 企 业 服 务 的 标 准 化 与 规 模 化, 覆 盖 了 更 大 范 围 的 客 户 由 于 作 为 企 业 服 务 商 自 行 建 设 平 台, 有 利 于 产 业 链 的 整 合, 对 产 业 链 更 具 控 制 力,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在 协 同 效 应 下 显 示 出 了 更 强 的 竞 争 力 (2) 产 品 经 验 丰 富 : 公 司 以 办 税 服 务 为 切 入 点, 进 入 企 业 服 务 领 域, 经 过 多 年 对 产 品 的 研 发, 开 拓 了 多 项 面 向 小 微 企 业 的 服 务, 满 足 复 杂 企 业 服 务 需 求 的 同 时 积 累 了 相 当 丰 富 的 经 验 (3) 线 下 体 系 成 熟 : 自 2009 年 成 立 以 来,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及 前 期 布 局,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各 地 服 务 站 的 建 设, 初 步 建 立 起 线 上 神 州 网 信 息 平 台 + 线 下 服 务 站 的 O2O 服 务 体 系, 成 熟 的 线 下 服 务 体 系, 为 公 司 企 业 服 务 O2O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持 (4) 用 户 规 模 优 势 : 公 司 用 户 规 模 较 大, 获 取 用 户 能 力 较 强 凭 借 在 财 税 综 合 服 务 方 面 积 累 的 丰 富 经 验, 公 司 聚 集 了 大 量 高 粘 度 企 业 用 户 (5) 人 才 团 队 优 势 : 通 过 长 期 的 沟 通 协 作, 公 司 为 员 工 搭 建 了 技 术 创 新 的 良 性 互 动 平 台,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了 强 有 力 的 人 才 保 障 人 才 队 伍 的 建 设 为 公 司 持 续 开 发 新 产 品 和 拓 展 产 业 链 奠 定 了 强 而 有 力 的 基 石, 使 公 司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构 建 了 持 续 高 效 的 运 作 体 系, 进 而 形 成 了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6) 专 业 能 力 突 出 : 公 司 在 企 业 服 务 领 域 有 着 多 年 的 经 营 经 验, 尤 其 在 中 小 微 企 业 涉 税 服 务 方 面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业 务 经 验, 并 率 先 将 业 务 互 联 网 化, 向 企 业 服 务 O2O 领 域 发 展 经 过 多 年 的 成 长 进 步, 公 司 形 成 了 较 强 的 专 业 能 力 (7) 具 备 产 品 开 发 市 场 化 服 务 业 务 开 拓 等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 公 司 依 托 以 财 税 大 管 家 为 核 心 的 开 放 式 财 税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面 向 中 小 微 企 业 提 供 财 税 综 合 服 务, 并 成 功 切 入 企 业 服 务 市 场, 满 足 企 业 财 税 服 务 需 求 的 同 时 坚 持 为 企 业 用 户 提 供 市 场 化 的 产 品 和 差 异 化 的 服 务, 积 累 了 大 量 的 企 业 用 户 公 司 成 功 切 入 多 个 省 市 以 财 税 服 务 为 代 表 的 企 业 综 合 服 务 市 场 并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成 效, 具 备 竞 争 优 势 的 原 因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方 面 :1 公 司 实 行 软 件 免 费, 服 务 收 费 的 方 针, 通 过 免 费 为 中 小 微 企 业 提 供 软 件 的 方 式 获 取 大 量 用 户, 并 在 占 据 大 量 用 户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为 其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获 取 利 润 2 由 于 各 地 财 税 管 理 政 策 及 税 收 征 管 系 统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各 省 市 纳 税 服 务 商 具 有 一 定 的 地 域 经 营 的 先 发 优 势 2 公 司 为 国 内 较 早 的 专 业 从 事 骨 明 胶 生 产 的 厂 家, 主 要 子 公 司 较 早 的 通 过 了 药 用 辅 料 GMP 认 证, 拥 有 药 用 明 胶 生 产 资 质 注 册 批 件, 已 经 成 为 国 内 较 大 的 专 业 骨 明 胶 硬 胶 囊 生 产 商, 拥 有 广 泛 稳 定 的 营 销 网 络, 具 有 一 定 的 产 品 品 牌 影 响 力 14
五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情 况 (1)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报 告 期 投 资 额 ( 元 ) 上 年 同 期 投 资 额 ( 元 ) 变 动 幅 度 6,100,000.00 0.00 0.00% 被 投 资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业 务 上 市 公 司 占 被 投 资 公 司 权 益 比 例 企 业 管 家 ( 北 京 ) 科 技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注 1 神 州 易 桥 ( 广 东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2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转 让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等 财 税 咨 询 服 务 软 件 研 发 及 技 术 转 让 等 100.00%( 子 公 司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持 有 其 100% 股 权 ) 51.00%( 子 公 司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持 有 其 51% 股 权 ) 注 1: 投 资 认 缴 金 额 100 万 元, 实 缴 0 元 注 2: 投 资 认 缴 510 万 元, 实 缴 255 万 元 (2)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持 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3) 证 券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证 券 投 资 (4)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情 况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证 券 代 码 证 券 简 称 最 初 投 资 成 本 ( 元 ) 期 末 占 该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 元 ) 报 告 期 损 益 ( 元 ) 报 告 期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 元 )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股 份 来 源 603126 中 材 节 能 67,840,000.00 0 0.00 11,086,464.01-15,214,500.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股 权 投 资 合 计 67,840,000.00 0.00 11,086,464.01-15,214,500.00 15
2 委 托 理 财 衍 生 品 投 资 和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委 托 理 财 (2)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衍 生 品 投 资 (3)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委 托 贷 款 3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0,806.35 报 告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1,170.35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806.35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比 例 25.34%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字 [2012]1484 号 文 核 准, 公 司 于 2012 年 12 月 向 青 海 四 维 信 用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市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定 向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615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5.13 元,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39,349,500.00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1,286,016.45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08,063,483.55 元 国 富 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已 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 对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情 况 进 行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国 浩 验 字 [2012] 707A255 号 验 资 报 告 2014 年 12 月 9 日, 经 公 司 第 九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十 四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议 案, 其 中 12,000 万 元 用 于 增 资 宏 升 肠 衣 建 设 年 产 1.8 亿 米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生 产 线 项 目 和 永 久 补 充 宏 升 肠 衣 流 动 资 金 ; 其 余 7806.35 万 元 + 利 息 收 入 用 于 永 久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已 经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16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进 度 已 达 100%;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宏 升 肠 衣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尚 未 使 用 余 额 为 180.33 万 元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是 否 已 变 截 至 期 末 项 目 达 到 项 目 可 行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截 至 期 末 本 报 告 期 更 项 目 本 报 告 期 投 资 进 度 预 定 可 使 是 否 达 到 性 是 否 发 承 诺 投 资 资 总 额 累 计 投 入 实 现 的 效 ( 含 部 分 投 入 金 额 (3)= 用 状 态 日 预 计 效 益 生 重 大 变 总 额 (1) 金 额 (2) 益 变 更 ) (2)/(1) 期 化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收 购 并 增 资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并 用 于 建 设 年 产 1.8 亿 米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是 30,806.35 23,000 0 23,000 100.00% -152.81 否 否 生 产 线 技 改 项 目 和 永 久 补 充 宏 升 肠 衣 流 动 资 金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小 计 -- 30,806.35 23,000 0 23,000 -- -- -152.81 -- --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合 计 -- 30,806.35 23,000 0 23,000 -- -- -152.81 -- --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 分 具 体 项 目 )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超 募 资 金 的 金 额 用 途 及 使 用 进 展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近 年 来, 随 着 经 济 持 续 下 行 压 力 的 增 加, 肉 类 消 费 量 有 所 下 降,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行 业 的 增 速 已 经 开 始 放 缓, 宏 升 肠 衣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成 熟 度 与 同 行 业 企 业 存 在 差 距, 加 之 公 司 并 购 宏 升 肠 衣 后, 整 合 风 险 显 现, 生 产 和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造 成 宏 升 肠 衣 生 产 成 本 偏 高 质 量 不 稳 定, 毛 利 率 水 平 低 的 情 况, 因 此 未 实 现 项 目 效 益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适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情 况 以 前 年 度 发 生 经 公 司 六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十 四 次 临 时 会 议 及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将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变 更 为 1 增 资 宏 升 肠 衣 建 设 年 产 1.8 亿 米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生 产 线 项 目 和 永 久 补 充 宏 升 肠 衣 流 动 资 金 ;2 永 久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的 2014-057 号 公 告 17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原 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去 向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情 况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存 放 在 专 用 账 户 内 注 : 指 存 放 在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分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不 适 用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万 元 变 更 后 项 目 变 更 后 的 项 截 至 期 末 实 截 至 期 末 投 项 目 达 到 预 变 更 后 的 项 对 应 的 原 承 拟 投 入 募 集 本 报 告 期 实 本 报 告 期 实 是 否 达 到 预 目 可 行 性 是 际 累 计 投 入 资 进 度 定 可 使 用 状 目 诺 项 目 资 金 总 额 际 投 入 金 额 现 的 效 益 计 效 益 否 发 生 重 大 金 额 (2) (3)=(2)/(1) 态 日 期 (1) 变 化 收 购 并 增 资 柳 州 市 宏 升 收 购 并 增 资 胶 原 蛋 白 肠 柳 州 市 宏 升 衣 有 限 公 司 胶 原 蛋 白 肠 并 用 于 建 设 衣 有 限 公 司 年 产 1.8 亿 并 用 于 建 设 米 胶 原 蛋 白 年 产 4 亿 米 肠 衣 生 产 线 胶 原 蛋 白 肠 技 改 项 目 和 衣 生 产 线 技 永 久 补 充 宏 改 项 目 升 肠 衣 流 动 资 金 23,000 0 23,000 100.00% -152.81 否 否 合 计 -- 23,000 0 23,000 -- -- -152.81 -- -- 受 经 济 低 迷 气 氛 的 影 响, 消 费 能 力 减 弱, 全 球 肉 类 食 品 行 业 增 长 步 伐 放 缓,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行 业 的 市 场 增 速 放 缓, 同 时, 宏 升 肠 衣 的 进 口 设 备 国 产 化 改 造 已 初 见 成 效, 但 仍 需 要 调 试 磨 合 才 能 稳 定 释 放 产 能 在 内 外 双 重 因 素 的 影 响 下, 本 着 稳 妥 推 进 和 循 序 渐 进 变 更 原 因 决 策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的 原 则, 公 司 拟 减 少 部 分 产 能 建 设, 同 时, 因 公 司 在 技 术 改 造 中 使 用 了 更 多 的 国 产 设 说 明 ( 分 具 体 项 目 ) 备 使 投 资 金 额 下 降, 因 此, 公 司 对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进 行 变 更, 将 原 来 新 建 7 条 进 口 生 产 线 变 更 为 建 设 4 条 国 产 生 产 线,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生 产 规 模 从 原 年 产 4 亿 米 调 整 为 年 产 1.8 亿 米 ; 剩 余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永 久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经 公 司 六 届 董 事 会 2014 年 第 十 四 次 临 时 会 议 及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将 部 分 募 集 资 用 18
用 途 变 更 为 1 增 资 宏 升 肠 衣 建 设 年 产 1.8 亿 米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生 产 线 项 目 和 永 久 补 充 宏 升 肠 衣 流 动 资 金 ;2 永 久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详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发 布 的 2014-057 号 公 告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 分 具 体 项 目 ) 变 更 后 的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近 年 来, 随 着 经 济 持 续 下 行 压 力 的 增 加, 肉 类 消 费 量 有 所 下 降,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行 业 的 增 速 已 经 开 始 放 缓, 宏 升 肠 衣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成 熟 度 与 同 行 业 企 业 存 在 差 距, 加 之 公 司 并 购 宏 升 肠 衣 后, 整 合 风 险 显 现, 生 产 和 技 术 人 员 流 失, 造 成 宏 升 肠 衣 生 产 成 本 偏 高 质 量 不 稳 定, 毛 利 率 水 平 低 的 情 况, 因 此 未 实 现 项 目 效 益 不 适 用 (4)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概 述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公 司 董 事 会 关 于 2016 年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4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适 用 不 适 用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所 处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注 册 资 本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子 公 司 工 业 明 胶 产 品 生 产 及 销 售 172,738,80 0.00 269,804,62 9.25 124,733,57 8.37 49,914,896. 19-9,135,05 7.84-9,158,928.71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工 业 空 心 胶 囊 生 产 及 销 售 81,399,072. 78 144,117,64 0.20 79,925,487. 08 30,968,489. 66 822,544.3 5 878,890.79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工 业 保 健 品 生 产 及 销 售 16,600,000. 00 19,452,102. -38,551,840 94.19-1,070,91 0.91-1,065,530.53 代 理 其 他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子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机 构 58,890,000. 或 个 人 的 00 投 资 业 务 创 业 投 资 69,899,690. 80 66,905,983. 98 8,181,959.35 6,172,244.51 咨 询 业 务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子 公 司 工 业 鱼 明 胶 及 其 相 关 产 73,200,000. 00 79,405,355. 34 52,753,752. 38 5,416,118.8 8-2,811,56 7.66-2,811,507.66 19
责 任 公 司 品 的 研 发 销 售 胶 原 蛋 白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工 业 肠 衣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191,658,10 销 售 及 企 7.69 业 自 有 产 品 进 出 口 157,159,68 5.78 125,520,67 8.21 17,419,622. 45-1,910,23 4.76-1,528,132.49 贸 易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子 公 司 工 业 明 胶 生 产 销 售 32,609,995. 00 43,131,095. 73-5,540,178. 60 5,759,572.6 3-5,903,13 4.31-5,902,378.84 任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软 件 服 务, ( 北 京 ) 财 子 公 司 税 科 技 有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技 术 开 发 11,222,780. 服 务 咨 询 00 154,193,41 8.44 127,004,11 4.82 51,064,484. 71 37,379,46 5.85 31,048,574.9 9 限 公 司 等 5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非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项 目 六 对 2016 年 1-9 月 经 营 业 绩 的 预 计 预 测 年 初 至 下 一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净 利 润 可 能 为 亏 损 或 者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发 生 大 幅 度 变 动 的 警 示 及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七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本 报 告 期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八 董 事 会 对 上 年 度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相 关 情 况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九 公 司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实 施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特 别 是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的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上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20
十 本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计 划 半 年 度 不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不 送 红 股, 不 以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十 一 报 告 期 内 接 待 调 研 沟 通 采 访 等 活 动 登 记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接 待 时 间 接 待 地 点 接 待 方 式 接 待 对 象 类 型 接 待 对 象 2016 年 01 月 07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1 月 12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1 月 22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1 月 26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2 月 0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03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2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2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2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3 月 3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4 月 07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4 月 11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谈 论 的 主 要 内 容 及 提 供 的 资 料 咨 询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证 监 会 关 于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反 馈 意 见 的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业 绩 预 告 情 况 咨 询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咨 询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标 的 公 司 的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咨 询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咨 询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及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公 司 停 牌 及 股 票 简 称 情 况 咨 询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业 绩 及 重 组 相 关 情 况 咨 询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2016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情 况 2016 年 04 月 18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咨 询 重 组 配 套 募 集 资 金 进 21
展 问 题,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2016 年 04 月 20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咨 询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业 务 模 式 2016 年 05 月 16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咨 询 工 商 名 称 变 更 情 况 2016 年 05 月 17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咨 询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2016 年 05 月 18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咨 询 工 商 名 称 变 更 情 况 2016 年 05 月 19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6 月 28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6 月 30 日 公 司 电 话 沟 通 个 人 个 人 投 资 者 2016 年 05 月 14 日 北 京 实 地 调 研 其 他 每 日 经 济 新 闻 咨 询 深 交 所 监 管 函 问 题,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加 盟 商 持 股 计 划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情 况,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咨 询 战 略 定 位 新 业 务 整 合 经 营 管 理 及 行 业 相 关 问 题, 公 司 未 提 供 资 料 2016 年 05 月 18 日 公 司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基 金 报 兴 业 证 券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后 的 情 安 信 证 券 华 创 证 况 并 购 情 况 渠 道 合 作 券 东 吴 证 券 银 与 线 下 布 局 竞 争 情 况, 河 证 券 方 正 证 券 公 司 现 场 未 提 供 资 料 建 信 基 金 泰 康 资 产 嘉 实 基 金 等 2016 年 05 月 30 日 北 京 实 地 调 研 其 他 英 才 杂 志 咨 询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未 来 上 市 公 司 业 务 情 况 及 新 业 务 的 背 景 和 前 景, 公 司 现 场 未 提 供 资 料 2016 年 06 月 24 日 北 京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华 创 证 券 国 富 基 金 弘 尚 资 产 国 联 安 中 邮 基 金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中 信 产 业 基 金 博 时 基 金 华 夏 基 金 汇 添 富 基 金 平 安 介 绍 新 业 务 及 战 略 规 划, 大 华 基 金 建 信 基 公 司 现 场 未 提 供 资 料 金 前 海 开 源 东 方 证 券 谦 石 投 资 泰 康 资 产 红 象 投 资 国 海 富 兰 克 林 易 方 达 海 富 通 长 江 证 券 新 华 基 22
金 中 政 基 金 华 宝 兴 业 源 乐 晟 等 2016 年 06 月 27 日 北 京 实 地 调 研 机 构 中 金 公 司 咨 询 公 司 战 略 定 位 企 业 服 务 内 容 的 边 界 及 相 关 业 务 跨 地 域 跨 领 域 问 题, 公 司 现 场 未 提 供 资 料 23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公 司 治 理 情 况 公 司 治 理 实 际 情 况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差 异 二 诉 讼 事 项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其 他 诉 讼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诉 讼 ( 仲 裁 ) 基 本 情 涉 案 金 额 ( 万 况 元 ) 是 否 形 成 预 计 负 债 诉 讼 ( 仲 裁 ) 进 展 诉 讼 ( 仲 裁 ) 审 理 结 果 及 影 响 诉 讼 ( 仲 裁 ) 判 决 执 行 情 况 披 露 日 期 披 露 索 引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 金 箭 明 胶 股 东 ) 因 金 箭 明 胶 到 期 未 能 偿 还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巨 潮 资 讯 网 向 焦 作 市 解 放 区 法 院 起 诉 请 求 依 2,800 否 暂 未 有 审 理 结 果 无 无 2016 年 08 月 关 于 诉 讼 05 日 的 提 示 性 公 法 判 令 金 箭 明 胶 告 2016-051 支 付 借 款 本 金 2800 万 元 借 款 利 息 和 本 案 诉 讼 费 用 由 于 金 箭 实 业 到 期 拒 绝 支 付 给 公 司 投 资 收 益, 侵 害 公 司 出 资 人 权 益, 2016 年 4 月, 公 司 向 西 宁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并 提 出 财 产 保 全 申 请, 请 求 依 法 1,122.3 否 等 待 开 庭 审 理 无 无 巨 潮 资 讯 网 2016 年 08 月 关 于 诉 讼 05 日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2016-051 判 令 金 箭 实 业 向 公 司 支 付 投 资 收 益 1122.30 万 元 违 约 金 和 诉 讼 费 24
用 由 于 金 箭 明 胶 到 期 未 能 偿 还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2016 年 4 月, 公 司 向 西 宁 市 中 级 巨 潮 资 讯 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并 提 出 财 产 保 600 否 等 待 开 庭 审 理 无 无 2016 年 08 月 关 于 诉 讼 05 日 的 提 示 性 公 全 申 请, 请 求 依 法 告 2016-051 判 令 金 箭 明 胶 支 付 借 款 本 金 600 万 元 逾 期 还 款 利 息 和 诉 讼 费 用 三 媒 体 质 疑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无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事 项 四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五 资 产 交 易 事 项 1 收 购 资 产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交 易 对 方 或 最 终 控 制 方 被 收 购 或 置 入 资 产 交 易 价 格 ( 万 元 ) 进 展 情 况 ( 注 2)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影 响 ( 注 3) 对 公 司 损 益 的 影 响 ( 注 4) 该 资 产 为 上 市 公 司 贡 献 的 净 利 润 占 净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率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易 与 交 易 对 方 的 关 联 关 系 ( 适 用 关 联 交 易 情 形 ) 披 露 日 期 ( 注 5) 披 露 索 引 2016 年 3 本 次 交 易 自 购 买 日 本 次 发 行 巨 潮 资 讯 彭 聪 百 达 永 信 和 新 疆 泰 达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月 25 日, 完 成 后, 公 起 至 报 告 神 州 易 桥 司 由 传 统 期 末 为 公 100,000 ( 北 京 ) 财 的 医 药 制 司 贡 献 的 税 科 技 有 造 业 转 变 归 属 母 公 限 公 司 成 为 企 业 司 净 利 润 256.77% 是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交 易 对 方 之 一 新 疆 泰 达 为 公 司 网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2016 年 04 产 并 募 集 月 06 日 配 套 资 金 及 关 联 交 100% 股 权 互 联 网 服 3,058 万 控 股 股 东 易 之 标 的 25
已 全 部 过 务 业 务 为 元 天 津 泰 达 资 产 过 户 户 至 本 公 主 导, 制 造 的 全 资 子 完 成 的 公 司 名 下 业 务 为 支 公 司 ; 本 次 告 ( 公 告 撑 的 双 主 交 易 完 成 编 号 : 业 发 展 模 后 持 有 公 2016-020) 式, 实 现 公 司 5% 以 上 司 两 轮 驱 股 份 的 股 动 的 战 略 东 彭 聪 及 发 展 目 标, 其 一 致 行 有 助 于 管 动 人 百 达 理 层 的 稳 永 信 为 本 定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2 出 售 资 产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出 售 资 产 3 企 业 合 并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完 成 了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资 产 事 宜, 通 过 发 行 股 份 的 方 式 购 买 彭 聪 等 3 名 交 易 对 方 合 计 持 有 的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100% 股 权,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一 户,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4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标 的 资 产 过 户 完 成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0) 六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实 施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及 其 实 施 情 况 七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1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2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资 产 收 购 出 售 的 关 联 交 易 26
3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未 发 生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关 联 交 易 4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5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彭 聪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 577 号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交 易 对 方 之 一 新 疆 泰 达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天 津 泰 达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同 时, 本 次 交 易 完 成 后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彭 聪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百 达 永 信 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认 购 对 象 之 一 连 良 桂 是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长, 截 至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实 施 前, 直 接 和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天 津 滨 海 浙 商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共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1.19% 的 股 份 截 至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已 经 实 施 完 毕 关 联 交 易 临 时 报 告 披 露 网 站 相 关 查 询 临 时 公 告 名 称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日 期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网 站 名 称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书 ( 修 订 稿 ) 2016 年 03 月 2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九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情 况 (1) 托 管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托 管 情 况 (2) 承 包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承 包 情 况 27
(3) 租 赁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租 赁 情 况 2 担 保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担 保 情 况 3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4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交 易 十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或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承 诺 事 由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承 诺 时 间 承 诺 期 限 履 行 情 况 股 改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份 限 售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自 新 增 股 份 发 行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转 让 ; 自 新 增 股 份 发 行 彭 聪 ; 百 达 永 信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2016 年 04 月 21 ( 北 京 ) 投 资 有 十 二 个 月 二 个 月 后, 解 锁 日 限 公 司 全 部 取 得 股 份 的 30%; 自 新 增 股 份 发 行 上 市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后, 解 锁 全 部 取 得 股 份 的 30%; 自 新 增 股 正 在 履 行 28
份 发 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后, 解 锁 全 部 剩 余 股 份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限 售 承 诺 如 下 :1. 自 新 增 2016 年 04 月 21 股 份 发 行 上 市 三 十 六 个 月 日 之 日 起 锁 定 36 个 月 正 在 履 行 彭 聪 百 达 永 信 新 疆 泰 达 作 为 业 绩 承 诺 人, 承 诺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实 施 完 毕 后, 神 州 易 桥 在 2016 年 度 2017 年 度 和 2018 年 度 预 测 实 现 的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彭 聪 ; 百 达 永 信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 北 京 ) 投 资 有 净 利 润 分 别 不 2016 年 04 月 21 限 公 司 ; 新 疆 泰 低 于 8,000.00 日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万 元 9,400.00 资 有 限 公 司 万 元 10,700.00 万 元 如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交 易 未 能 在 2016 年 内 实 施 完 毕, 盈 利 补 偿 期 间 则 相 应 往 后 顺 延 为 2017 年 至 2019 年 其 中,2019 年 度 承 诺 扣 非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11,300 万 元 彭 聪 ; 百 达 永 信 一 避 免 同 业 竞 ( 北 京 ) 投 资 有 争 的 承 诺 1. 为 2016 年 04 月 21 限 公 司 ; 新 疆 泰 避 免 承 诺 人 及 日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承 诺 人 控 股 或 正 在 履 行 正 在 履 行 29
资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企 业 或 经 济 组 织 ( 不 包 括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以 下 统 称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 与 上 市 公 司 发 生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人 及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相 同 相 似 的 业 务,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通 过 投 资 并 购 联 营 兼 并 合 作 受 托 经 营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从 事 与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相 同 相 似 或 构 成 实 质 竞 争 的 业 务 ;2. 如 承 诺 人 及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获 得 的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与 上 市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发 生 竞 争 的, 则 承 诺 人 及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将 立 即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并 将 该 商 业 机 会 优 先 转 给 上 市 公 司 ;3. 承 诺 人 保 证 将 不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参 与 30
或 投 资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相 竞 争 的 任 何 经 营 活 动 ;4. 本 承 诺 将 不 利 用 对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的 了 解 和 知 悉 的 信 息 协 助 任 何 第 三 方 从 事 参 与 或 投 资 与 上 市 公 司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项 目 ;5. 如 果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因 此 而 取 得 的 相 关 收 益 将 全 部 归 上 市 公 司 所 有, 如 因 此 给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则 承 诺 人 将 及 时 足 额 赔 偿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因 此 遭 受 的 全 部 损 失 上 述 承 诺 在 承 诺 人 与 上 市 公 司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期 间 内 持 续 有 效 且 不 可 变 更 或 撤 销 二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1. 承 诺 人 将 充 分 尊 重 上 市 公 司 的 独 立 法 人 地 位, 保 障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经 营 自 主 决 策 ;2. 承 诺 人 保 证 承 诺 人 及 承 诺 人 控 股 或 实 际 控 制 的 31
其 他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企 业 或 经 济 组 织 ( 不 包 括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以 下 统 称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 今 后 原 则 上 不 与 上 市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3. 如 果 上 市 公 司 在 今 后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必 须 与 承 诺 人 或 承 诺 人 的 关 联 企 业 发 生 不 可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人 将 促 使 此 等 交 易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有 关 程 序, 与 上 市 公 司 依 法 签 订 协 议, 及 时 依 法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和 办 理 相 关 报 批 手 续 ; 保 证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公 允 价 格 进 行 公 平 操 作, 且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企 业 将 不 会 要 求 或 接 受 上 市 公 司 给 予 比 在 任 何 一 项 市 场 公 平 交 易 中 第 三 者 更 优 惠 的 条 件,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32
法 权 益 ; 4. 承 诺 人 承 诺 将 不 会 利 用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东 地 位,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5. 本 公 司 将 杜 绝 一 切 非 法 占 有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资 产 的 行 为,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要 求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企 业 向 本 公 司 以 及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企 业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和 资 金 支 持 ; 6. 如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给 上 市 公 司 造 成 损 失, 本 公 司 将 向 上 市 公 司 作 出 充 分 的 赔 偿 或 补 偿 保 持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承 诺 : ( 一 ) 人 员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与 行 政 管 理 ( 包 括 劳 动 人 事 及 工 彭 聪 ; 百 达 永 信 资 管 理 等 ) 完 全 ( 北 京 ) 投 资 有 独 立 于 本 公 司 2016 年 04 月 21 限 公 司 ; 新 疆 泰 及 本 公 司 的 关 日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联 方 2. 保 证 上 资 有 限 公 司 市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独 立 性, 不 在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33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职 务, 不 在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不 在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3. 保 证 本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提 名 出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都 通 过 合 法 的 程 序 进 行, 本 公 司 及 关 联 方 不 干 预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已 经 作 出 的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 二 ) 资 产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其 资 产 全 部 能 处 于 上 市 公 司 的 控 制 之 下, 并 为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拥 有 和 运 营 2. 确 保 上 市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方 之 间 产 权 关 系 明 确, 上 市 公 司 对 所 属 资 产 拥 有 完 整 的 所 有 权, 确 保 上 市 公 司 资 产 的 独 立 完 整 3.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方 本 次 交 易 前 没 有 交 易 完 成 后 也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违 34
规 占 用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资 产 ( 三 ) 财 务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和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2.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具 有 规 范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3.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户, 不 与 本 公 司 及 其 关 联 方 共 用 一 个 银 行 账 户 4.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能 够 作 出 独 立 的 财 务 决 策, 不 干 预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金 使 用 5.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财 务 人 员 独 立, 不 在 本 公 司 ( 本 公 司 控 制 企 业 ) 及 其 关 联 方 处 兼 职 和 领 取 报 酬 6.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 四 ) 机 构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健 全 的 股 份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组 织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与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35
同 的 情 形 2.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总 经 理 等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独 立 行 使 职 权 ( 五 ) 业 务 独 立 1.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的 资 产 人 员 资 质 和 能 力, 具 有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自 主 持 续 经 营 的 能 力 2. 除 通 过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之 外, 不 对 上 市 公 司 的 业 务 活 动 进 行 干 预 3. 保 证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避 免 从 事 与 上 市 公 司 具 有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业 务 4. 保 证 尽 量 减 少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 在 进 行 确 有 必 要 且 无 法 避 免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保 证 按 市 场 化 原 则 和 公 允 价 格 进 行 公 平 操 作, 并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履 行 交 易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36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作 承 诺 其 他 对 公 司 中 小 股 东 所 作 承 诺 承 诺 是 否 及 时 履 行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及 下 一 步 计 划 ( 如 有 )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是 不 适 用 十 一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是 否 已 经 审 计 是 否 公 司 半 年 度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十 二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三 违 法 违 规 退 市 风 险 揭 示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退 市 风 险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1 2016 年 4 月 18 日, 经 公 司 总 裁 办 公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解 除 公 司 与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的 股 权 质 押 登 记 的 提 案, 会 议 同 意 解 除 公 司 与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的 编 号 为 51110010000881 对 马 边 富 丽 煤 矿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股 权 质 押 登 记 2 2016 年 3 月 2 日, 经 2016 年 第 15 次 并 购 重 组 委 工 作 会 议 审 核,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获 得 有 条 件 通 过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彭 聪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 577 号 );2016 年 3 月 25 日, 标 的 资 产 过 户 手 续 已 经 全 部 办 理 完 成,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4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标 的 资 产 过 户 完 成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0) 2016 年 4 月 21 日,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新 增 股 份 146,842,876 股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618,956,476 股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及 关 联 交 易 之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实 施 情 况 暨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报 告 书 及 摘 要 关 于 资 产 重 组 相 关 承 诺 事 项 的 公 告 等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5) 截 止 本 报 告 披 露 日,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146,842,877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765,799,353 股 3 2016 年 1 月 29 日, 经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同 意 公 司 子 公 司 金 箭 明 胶 正 式 停 产, 此 次 停 产 未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实 质 影 响 37
4 2016 年 4 月 12 日, 青 海 四 维 信 用 担 保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将 持 有 公 司 36,150,000 股 份 过 户 给 青 海 省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协 议 转 让 股 份 事 宜 已 实 施 完 毕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4 月 1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刊 登 的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协 议 转 让 公 司 股 份 过 户 完 成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3 号 ) 5 公 司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 召 开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2016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会 议 和 2016 年 5 月 17 日 召 开 了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公 司 名 称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的 议 案, 公 司 已 完 成 名 称 变 更 的 工 商 登 记 手 续,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5 月 6 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披 露 的 相 关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34 2016-038 2016-041) 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累 计 减 持 中 材 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00,000 股,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不 再 持 有 中 材 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10,943,364.01 元, 其 中 归 属 于 公 司 的 投 资 收 益 为 5,581,115.65 元 ( 未 除 税 费 ) 7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主 板 发 行 审 核 委 员 会 2016 年 第 107 次 会 议 审 核, 公 司 投 资 参 股 的 凯 莱 英 医 药 集 团 ( 天 津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首 发 ) 获 通 过 公 司 持 有 凯 莱 英 医 药 集 团 ( 天 津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41,379 股, 占 该 公 司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的 1.38%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披 露 的 关 于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首 发 获 准 通 过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47 号 公 告 ) 十 五 公 司 债 相 关 情 况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公 开 发 行 并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且 在 半 年 度 报 告 批 准 报 出 日 未 到 期 或 到 期 未 能 全 额 兑 付 的 公 司 债 券 否 38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单 位 : 股 数 量 比 例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2,789,743 0.59% 146,842,8 76 146,842,8 76 149,632,6 19 24.17%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2,789,743 0.59% 146,842,8 76 146,842,8 76 149,632,6 19 24.17% 其 中 : 境 内 法 人 持 股 68,712,54 7 68,712,54 7 68,712,54 7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2,789,743 78,130,32 9 78,130,32 9 80,920,07 2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469,323,8 57 99.41% 469,323,8 57 75.83%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69,323,8 57 99.41% 469,323,8 57 75.83% 三 股 份 总 数 472,113,6 00 100.00% 146,842,8 76 146,842,8 76 618,956,4 76 100.00% 股 份 变 动 的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1 2016 年 4 月 21 日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非 公 开 发 行 146,842,876 股 股 份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彭 聪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自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之 日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以 任 何 形 式 转 让, 十 二 个 月 后 解 除 全 部 取 得 股 份 的 30%, 二 十 四 个 月 后 解 除 全 部 取 得 股 份 的 30%, 三 十 六 个 月 后 解 除 全 部 剩 余 股 份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自 新 增 股 份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予 转 让 2 报 告 期 内, 高 管 锁 定 股 2,789,743 股 股 份 变 动 的 批 准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016 年 3 月 25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彭 聪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资 金 的 批 复 证 监 许 可 [2016]577 号, 经 核 准 公 司 向 彭 聪 发 行 78,130,329 股 股 份 向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45,768,340 股 股 份 向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22,944,207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及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46,842,877 股 新 股 募 集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的 配 套 资 金 公 司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 增 发 的 146,842,876 股 新 股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股 份 变 动 的 过 户 情 况 39
适 用 不 适 用 2016 年 4 月 12 日, 青 海 省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受 让 公 司 36,150,000 股 份, 双 方 已 办 理 完 过 户 手 续, 2016 年 4 月 14 日 披 露 过 户 完 成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6-023 号 )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使 得 股 本 较 上 期 增 加 146,842,876 股, 对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均 产 生 影 响, 具 体 对 比 如 下 : 项 目 ( 元 ) 最 近 一 期 (2016 年 上 半 年 ) 最 近 一 年 (2015 年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0218-0.3370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0218-0.3370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1.04% -22.01%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2.6543 1.3533 注 :2016 年 上 半 年 的 股 本 按 照 新 的 股 本 618,956,476 股 计 算,2015 年 以 发 行 前 的 472,113,600 股 计 算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的 变 动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因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引 起 本 期 权 益 变 动 和 新 并 入 资 产 的 相 应 增 加 同 时, 因 发 行 股 份 使 得 股 东 结 构 变 动, 详 见 本 报 告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二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同 比 变 动 情 况 表 二 公 司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31,322 股 东 总 数 ( 如 有 )( 参 见 注 8) 0 持 股 5% 以 上 的 普 通 股 股 东 或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普 通 股 数 量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普 通 股 数 量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普 通 股 数 量 股 份 状 态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数 量 彭 聪 境 内 自 然 人 12.62% 78,130,32 9 78,130,329 78,130,32 9 0 天 津 泰 达 科 技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9.60% 59,422,00 0 0 0 59,422,000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7.39% 45,768,34 0 45,768,340 45,768,34 0 司 0 质 押 45,760,000 40
青 海 省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5.84% 36,150,00 36,150,000 0 36,150,000 0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3.71% 22,944,20 7 22,944,207 22,944,20 7 0 西 宁 城 市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外 延 增 长 主 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广 发 策 略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安 逆 向 策 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科 威 特 政 府 投 资 局 国 有 法 人 2.93% 18,150,00 0 0 0 18,150,000 其 他 1.02% 6,339,052 0 0 6,339,052 其 他 0.91% 5,603,894 0 0 5,603,894 其 他 0.87% 5,401,144 0 0 5,401,144 境 外 法 人 0.86% 5,301,381 0 0 5,301,381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股 成 为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情 况 ( 如 有 )( 参 见 注 3)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无 上 述 股 东 中, 天 津 泰 达 新 疆 泰 达 为 一 致 行 动 人, 百 达 永 信 和 彭 聪 为 一 致 行 动 人,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知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未 知 是 否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股 份 种 类 数 量 天 津 泰 达 科 技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9,422,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9,422,000 青 海 省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6,15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6,150,000 西 宁 城 市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8,150,00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8,150,000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外 延 增 长 主 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6,339,052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6,339,052 41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广 发 策 略 优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安 逆 向 策 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5,603,89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603,894 5,401,14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401,144 科 威 特 政 府 投 资 局 5,301,38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301,381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投 摩 根 卓 越 制 造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3,777,718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777,718 余 辉 3,166,929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166,929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易 方 达 新 兴 成 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以 及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和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参 与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股 东 情 况 说 明 ( 如 有 )( 参 见 注 4) 3,042,83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042,831 上 述 股 东 中,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天 津 泰 达 与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新 疆 泰 达 为 一 致 行 动 人,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知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未 知 是 否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持 股 变 动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中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无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是 否 公 司 前 10 名 普 通 股 股 东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普 通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三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更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四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在 公 司 所 知 的 范 围 内, 没 有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在 报 告 期 提 出 或 实 施 股 份 增 持 计 划 42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公 司 不 存 在 优 先 股 4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适 用 不 适 用 姓 名 职 务 任 职 状 态 期 初 持 股 数 ( 股 ) 本 期 增 持 股 份 数 量 ( 股 ) 本 期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 股 ) 期 末 持 股 数 ( 股 ) 期 初 被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本 期 被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期 末 被 授 予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票 数 量 ( 股 ) 票 数 量 ( 股 ) ( 股 ) 连 良 桂 董 事 董 事 现 任 3,719,657 0 0 3,719,657 0 0 0 长 彭 聪 董 事 总 裁 现 任 0 78,130,329 0 78,130,329 0 0 0 黄 海 勇 董 事 副 总 现 任 0 0 0 0 0 0 0 裁 赵 侠 董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袁 军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俞 丽 辉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韩 传 模 独 立 董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于 秀 芳 监 事 会 主 席 现 任 0 0 0 0 0 0 0 董 维 监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李 友 竹 监 事 现 任 0 0 0 0 0 0 0 华 彧 民 董 事 会 秘 书 现 任 0 0 0 0 0 0 0 赵 华 董 事 副 董 离 任 0 0 0 0 0 0 0 事 长 李 梅 珍 监 事 离 任 0 0 0 0 0 0 0 合 计 -- -- 3,719,657 78,130,329 0 81,849,986 0 0 0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类 型 日 期 原 因 赵 华 董 事 副 董 事 长 离 任 2016 年 04 月 22 日 辞 职 李 梅 珍 监 事 离 任 2016 年 05 月 17 日 辞 职 44
彭 聪 董 事 被 选 举 2016 年 05 月 17 日 选 举 于 秀 芳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被 选 举 席 2016 年 05 月 17 日 选 举 赵 侠 总 裁 离 任 彭 聪 总 裁 聘 任 2016 年 04 月 13 日 2016 年 04 月 13 日 辞 职 聘 任 45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半 年 度 报 告 是 否 经 过 审 计 是 否 公 司 半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未 经 审 计 二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附 注 中 报 表 的 单 位 为 : 人 民 币 元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06 月 30 日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64,397,809.97 131,860,304.94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8,408,530.80 21,393,703.36 应 收 账 款 98,791,605.92 49,424,916.97 预 付 款 项 26,733,992.81 21,042,329.63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4,374,838.27 1,756,598.71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89,103,408.07 74,346,651.58 4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7,297,304.51 8,506,965.13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99,107,490.35 308,331,470.32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57,200,000.00 95,486,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01,788,764.53 102,981,531.2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444,958,618.16 448,131,540.82 在 建 工 程 29,038,820.09 20,206,446.25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51,319,705.08 36,171,498.74 开 发 支 出 5,393,786.92 商 誉 898,525,918.15 1,623,833.34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445,494.57 479,763.33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588,671,107.50 705,080,613.70 资 产 总 计 1,987,778,597.85 1,013,412,084.02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40,000,000.00 30,000,0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47
应 付 账 款 95,335,412.51 96,410,778.45 预 收 款 项 12,474,684.04 3,589,175.50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170,542.27 3,226,180.13 应 交 税 费 10,377,044.21 10,480,278.07 应 付 利 息 1,354,557.79 1,190,611.33 应 付 股 利 295,220.00 295,220.00 其 他 应 付 款 42,778,845.00 46,833,894.00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8,673,653.00 47,173,653.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28,459,958.82 239,199,790.48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58,443,636.83 63,443,636.83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2,784,288.78 2,962,860.2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281,961.91 5,071,500.0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2,509,887.52 71,477,997.03 负 债 合 计 290,969,846.34 310,677,787.51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618,956,476.00 472,113,6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48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239,061,734.08 386,051,452.96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7,759,395.00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8,016,004.53 28,016,004.53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243,139,185.80-255,048,948.4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642,895,028.81 638,891,504.0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3,913,722.70 63,842,792.46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696,808,751.51 702,734,296.5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87,778,597.85 1,013,412,084.02 法 定 代 表 人 : 连 良 桂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海 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任 峰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819,154.86 38,814,607.1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70,713,749.20 174,135,178.25 存 货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1,543,968.26 1,321,450.55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8,076,872.32 214,271,235.92 49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20,000,000.00 20,000,0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699,175,600.53 700,368,367.22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7,366,901.76 7,978,956.07 在 建 工 程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2,055,288.48 2,061,431.64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28,597,790.77 730,408,754.93 资 产 总 计 1,906,674,663.09 944,679,990.85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30,000,000.00 30,00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173,128.20 173,128.20 预 收 款 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85,420.62 633,525.47 应 交 税 费 1,943,259.27 2,561,120.42 应 付 利 息 1,354,557.79 1,190,611.33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7,770,828.19 14,280,695.44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50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18,673,653.00 47,173,653.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0,600,847.07 96,012,733.86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58,443,636.83 63,443,636.83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2,784,288.78 2,962,860.2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1,227,925.61 66,406,497.03 负 债 合 计 121,828,772.68 162,419,230.89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618,956,476.00 472,113,6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1,245,408,911.36 392,398,630.24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28,016,004.53 28,016,004.53 未 分 配 利 润 -107,535,501.48-110,267,474.81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784,845,890.41 782,260,759.96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1,906,674,663.09 944,679,990.85 3 合 并 利 润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51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56,709,851.19 149,867,873.06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56,709,851.19 149,867,873.06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48,060,755.48 195,968,301.54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106,607,527.46 153,906,342.78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973,296.93 1,297,455.07 销 售 费 用 9,947,214.98 8,122,858.35 管 理 费 用 26,480,349.68 21,817,085.97 财 务 费 用 4,052,366.43 10,824,559.37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10,205,054.98-121,689.62 的 投 资 收 益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1,192,766.69-1,056,934.62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8,854,150.69-46,222,118.1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14,047.59 985,971.7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2,884.36 240,214.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14,322.11 1,825,268.8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9,546.64 1,201,465.47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9,453,876.17-47,061,415.2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229,438.40 653,358.89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1,224,437.77-47,714,774.1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909,762.64-42,519,786.66 52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685,324.87-5,194,987.52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15,214,500.00 44,647,200.00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7,759,395.00 22,770,072.00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7,759,395.00 22,770,072.00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值 变 动 损 益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7,759,395.00 22,770,072.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部 分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7,455,105.00 21,877,128.00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990,062.23-3,067,574.18 总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4,150,367.64-19,749,714.66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8,140,429.87 16,682,140.48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0218-0.0901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0218-0.0901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 元, 上 期 被 合 并 方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连 良 桂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海 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任 峰 53
4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0.00 0.00 减 : 营 业 成 本 0.00 0.00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4,927,341.78 5,539,306.55 财 务 费 用 -215,257.46 2,171,485.64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7,269,997.48-1,056,934.62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1,192,766.69-1,056,934.62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557,913.16-8,767,726.8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78,571.42 418,785.7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240,214.2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4,511.25 946,025.7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946,025.79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2,731,973.33-9,294,966.90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731,973.33-9,294,966.90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54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效 部 分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731,973.33-9,294,966.90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005-0.0197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0.005-0.0197 5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49,233,718.08 180,044,126.73 额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326,278.05 38,221.68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398,122.16 2,329,400.4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2,958,118.29 182,411,748.81 5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100,129,501.27 108,892,114.13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金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36,084,222.24 39,472,570.01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1,804,051.43 13,955,324.7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2,635,963.96 13,613,309.88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00,653,738.90 175,933,318.7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695,620.61 6,478,430.0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8,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1,981,351.18 935,245.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146,879.56 331,752.00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3,390,464.85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33,518,695.59 1,266,997.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18,939,629.04 27,595,555.06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8,939,629.04 27,595,555.0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4,579,066.55-26,328,558.0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2,450,0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000.00 56,000,000.00 56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16,911.3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450,000.00 58,016,911.37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3,500,000.00 108,00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11,149,098.03 9,433,349.72 8,130,891.07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146,842.88 5,065,084.4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6,795,940.91 122,498,434.1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345,940.91-64,481,522.79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537,505.03-84,331,650.79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31,860,304.94 219,815,786.5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64,397,809.97 135,484,135.80 6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96,278.71 488,974.8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96,278.71 488,974.82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2,269,230.77 2,781,425.64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623,984.81 5,236.45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8,927,571.39 2,131,558.4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820,786.97 4,918,220.5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224,508.26-4,429,245.7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0,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8,462,764.17 5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334,880.00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8,462,764.17 334,88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5,050.00 13,100.00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21,000,0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050.00 121,013,100.00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8,457,714.17-120,678,220.00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56,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731,900.00 67,465,111.59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731,900.00 123,465,111.59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3,500,000.00 107,000,000.00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2,813,515.29 4,848,609.44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647,042.88 10,811,333.03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9,960,558.17 122,659,942.47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0,228,658.17 805,169.12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995,452.26-124,302,296.64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8,814,607.12 187,702,187.6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819,154.86 63,399,891.01 7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58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72,11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600. 00 386,051,452.96 7,759,3 95.00 28,016, 004.53-255,04 8,948.4 4 63,842, 702,734 792.46,296.5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472,11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600. 00 386,051,452.96 7,759,3 95.00 28,016, 004.53-255,04 8,948.4 4 63,842, 702,734 792.46,296.5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146,84 金 额 ( 减 少 以 - 2,876. 号 填 列 ) 00 853,010,281.12-7,759,3 95.00 11,909, -9,929,0 994,074 762.64 69.76,455.0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7,759,3 11,909, -8,140,4-3,990,0 额 95.00 762.64 29.87 62.23 146,84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2,876. 和 减 少 资 本 00 853,010,281.12 6,342,2 51.18 1,006,1 95,408. 30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146,84 2,876. 00 853,010,281.12 2,450,0 00.00 1,002,3 03,157. 12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3,892,2 51.18 3,892,2 51.18 ( 三 ) 利 润 分 配 -8,130,8-8,130,8 91.07 91.07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9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8,130,8-8,130,8 91.07 91.07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618,95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476. 00 1,239,0 61,734. 08 28,016, 004.53-243,13 9,185.8 0 53,913, 722.70 1,696,8 08,751. 51 上 年 金 额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永 续 股 债 其 他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资 本 公 减 : 库 其 他 综 专 项 储 积 存 股 合 收 益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72,11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3,600. 00 386,051,452.96 11,495, 318.40 28,016, 004.53-95,222, 785.48 62,559, 865,013 699.27,289.68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60
其 他 472,11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3,600. 00 386,051,452.96 11,495, 318.40 28,016, 004.53-95,222, 785.48 62,559, 865,013 699.27,289.68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735,9 23.40-159,82 6,162.9 6 1,283,0 93.19-162,27 8,993.1 7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3,735,9 23.40-159,11 5,937.4 2 6,730,5 59.45-156,12 1,301.3 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710,22 5.54-710,22 5.54-5,447, -6,157,6 466.26 91.80-5,447, -6,157,6 466.26 91.80 61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472,11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3,600. 00 386,051,452.96 7,759,3 95.00 28,016, 004.53-255,04 8,948.4 4 63,842, 702,734 792.46,296.51 8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72,113, 600.00 392,398,6 30.24 28,016,00 4.53-110,26 782,260,7 7,474.8 59.96 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72,113, 600.00 392,398,6 30.24 28,016,00 4.53-110,26 782,260,7 7,474.8 59.96 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146,842, 金 额 ( 减 少 以 - 876.00 号 填 列 ) 853,010,2 81.12 2,731,9 1,002,585 73.33,130.45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2,731,9 2,731,973 额 73.33.33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146,842, 853,010,2 999,853,1 和 减 少 资 本 876.00 81.12 57.12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146,842, 853,010,2 999,853,1 通 股 876.00 81.12 57.12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62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18,956, 476.00 1,245,408,911.36 28,016,00 4.53-107,53 1,784,845 5,501.4,890.41 8 上 年 金 额 上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减 : 库 存 其 他 综 合 资 本 公 积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股 收 益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472,113, 600.00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392,398,6 30.24 28,016,00-49,553, 842,974,8 4.53 418.97 15.80 错 更 正 前 期 差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472,113, 600.00 392,398,6 30.24 28,016,00-49,553, 842,974,8 4.53 418.97 15.80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60,714, -60,714,0 63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055.84 55.8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60,003, 830.30-710,22 5.54-710,22 5.54-60,003,8 30.30-710,225. 54-710,225. 54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472,113, 600.00 392,398,6 30.24 28,016,00 4.53-110,26 782,260,7 7,474.8 59.96 1 64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原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系 经 青 海 省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委 员 会 以 青 体 改 字 (1996) 第 40 号 文 批 准, 以 青 海 制 胶 总 公 司 ( 现 已 改 名 为 青 海 金 牛 胶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金 牛 集 团 ) 为 主 发 起 人, 联 合 广 东 恒 丰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自 来 水 公 司 ( 现 已 更 名 为 西 宁 供 水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青 海 省 化 工 进 出 口 公 司 ( 现 已 更 名 为 青 海 省 新 机 五 金 矿 产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 江 门 市 蓬 江 区 恒 业 化 工 商 行 北 京 第 三 制 药 厂 ( 现 已 更 名 为 北 京 紫 竹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 共 同 发 起, 采 用 社 会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字 (1996)163 号 和 164 号 文 批 准, 本 公 司 于 1996 年 9 月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1,5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壹 元, 并 于 同 年 10 月 4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1996 年 9 月 24 日, 本 公 司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22659245-9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150 万 元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上 字 (1997)119 号 证 监 公 司 字 (2000)106 号 文 批 准, 本 公 司 分 别 于 1998 年 2 月 及 2000 年 8 月 实 施 每 10 股 配 3 股 的 增 资 方 案 2001 年 9 月 7 日, 本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资 本 公 积 金 每 10 股 转 增 10 股 的 增 资 方 案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证 监 发 行 字 [2007]45 号 文 批 准, 本 公 司 向 控 股 股 东 证 券 公 司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财 务 公 司 保 险 机 构 投 资 者 及 其 他 机 构 投 资 者 等 特 定 投 资 者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3500 万 股 根 据 本 公 司 200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按 每 10 股 转 增 2 股 的 增 资 方 案, 以 资 本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以 上 方 案 实 施 后,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22,404.24 万 元, 并 于 2007 年 6 月 13 日 更 换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6300001200698 根 据 2008 年 11 月 26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08 1449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发 行 面 值 为 1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4,660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3.39 元 本 公 司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4,660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7,064.24 万 元,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27,064.24 万 元 根 据 本 公 司 2008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章 程 修 正 案 的 规 定, 由 资 本 公 积 和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本 公 司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3,532.12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596.36 万 元,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40,596.36 万 元 并 更 换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63000100006984 根 据 2012 年 11 月 13 日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2 1484 号 文 核 准, 本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发 行 面 值 为 1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6,615 万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5.13 元 本 公 司 申 请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6615 万 元,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7,211.36 万 元,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47,211.36 万 元 2015 年 11 月 4 日 公 司 换 发 新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300002265924591(1-1) 号 根 据 2016 年 3 月 25 日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彭 聪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577 号 ), 核 准 公 司 向 彭 聪 发 行 78,130,329 股 股 份 向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45,768,340 股 股 份 向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22,944,207 股 股 份 购 买 相 关 资 产 ; 经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2016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会 议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名 称 经 营 范 围 变 更 的 议 案,2016 年 6 月 1 日 公 司 完 成 了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手 续, 取 得 了 青 海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6300002265924591), 新 的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61,895.6476 万 元, 公 司 更 名 后 为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新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信 息 技 术 开 发 推 广 服 务 咨 询 与 转 让, 研 制 开 发 多 媒 体 网 络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多 媒 体 网 络 工 程 设 计 咨 询 企 业 中 介 代 理 并 提 供 相 关 的 技 术 管 理 和 咨 询 服 务, 明 胶 机 制 硬 胶 囊 机 制 软 胶 囊 (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 杂 骨 收 购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等 相 关 行 业 的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国 家 禁 止 和 指 定 公 司 经 营 以 外 的 进 出 口 商 品, 注 册 地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东 兴 路 19 号, 经 营 期 限 : 长 期 本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明 胶 机 制 空 心 硬 胶 囊 机 制 软 胶 囊 (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 肠 衣 等 本 公 司 2016 年 度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共 8 户, 详 见 本 附 注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 本 期 合 并 范 围 比 上 年 度 增 加 1 户, 详 见 本 附 注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65
( 财 政 部 令 第 33 号 发 布 财 政 部 令 第 76 号 修 订 )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 其 后 颁 布 和 修 订 的 41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导 致 对 自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内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从 事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明 胶 机 制 空 心 硬 胶 囊 机 制 软 胶 囊 ( 保 健 品 化 妆 品 ) 肠 衣 等 的 经 营 本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根 据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特 点, 依 据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对 收 入 确 认 等 交 易 和 事 项 制 定 了 若 干 项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详 见 本 附 注 收 入 各 项 描 述 关 于 管 理 层 所 作 出 的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的 说 明, 请 参 阅 附 注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4 年 修 订 的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及 其 附 注 的 披 露 要 求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分 为 年 度 和 中 期, 会 计 中 期 指 短 于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报 告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作 为 一 个 营 业 周 期, 并 以 其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流 动 性 划 分 标 准 4 记 账 本 位 币 人 民 币 为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经 营 所 处 的 主 要 经 济 环 境 中 的 货 币, 本 公 司 及 境 内 子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时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66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9 号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第 五 十 一 条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本 附 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主 体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67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及 吸 收 合 并 下 的 被 合 并 方,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详 见 本 附 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本 附 注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和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详 见 前 段 )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根 据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本 公 司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公 司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本 公 司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按 照 本 附 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中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对 共 同 经 营,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持 有 的 资 产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和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本 公 司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当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 该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下 同 ) 或 者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时, 在 该 等 资 产 出 售 给 第 三 方 之 前, 本 公 司 仅 确 认 因 该 交 易 产 生 的 损 益 中 归 属 于 共 同 经 营 其 他 参 与 方 的 部 分 该 等 资 产 发 生 符 合 企 业 会 68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对 于 由 本 公 司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 对 于 本 公 司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承 担 的 份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交 易 的 折 算 方 法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交 易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 通 常 指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当 日 外 汇 牌 价 的 中 间 价 ),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但 公 司 发 生 的 外 币 兑 换 业 务 或 涉 及 外 币 兑 换 的 交 易 事 项, 按 照 实 际 采 用 的 汇 率 折 算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2)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和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的 折 算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由 此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除 :1 属 于 与 购 建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处 理 ;2 可 供 出 售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除 摊 余 成 本 之 外 的 其 他 账 面 余 额 变 动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之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折 算 后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原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的 差 额,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 含 汇 率 变 动 ) 处 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3)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方 法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涉 及 境 外 经 营 的, 如 有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的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因 汇 率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作 为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处 置 境 外 经 营 时, 计 入 处 置 当 期 损 益 10 金 融 工 具 在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69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70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其 中 严 重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幅 度 累 计 超 过 20%;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6)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71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7) 衍 生 工 具 及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于 相 关 合 同 签 署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包 含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如 未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与 该 主 合 同 在 经 济 特 征 及 风 险 方 面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且 与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定 义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如 果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则 将 混 合 工 具 整 体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8)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9)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权 益 工 具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与 权 益 性 交 易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11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将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以 上 的 应 收 款 项 确 认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再 按 照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名 称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按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 年 以 上 40.00% 40.00% 3-4 年 40.00% 40.00% 72
4-5 年 40.00% 40.00% 5 年 以 上 40.00% 40.00% 注 : 本 期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公 司 因 所 处 行 业 业 务 模 式 所 面 对 的 客 户 群 信 用 政 策 等 与 公 司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故 按 其 本 身 的 政 策 比 例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 适 用 不 适 用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本 公 司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具 备 以 下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个 别 计 提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主 要 包 括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包 装 物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燃 料 辅 助 材 料 周 转 材 料 发 出 商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存 货 成 本 包 括 采 购 成 本 加 工 成 本 和 其 他 成 本 领 用 和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价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和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指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在 确 定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时, 以 取 得 的 确 凿 证 据 为 基 础, 同 时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货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当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时,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通 常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差 额 提 取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后, 如 果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导 致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予 以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为 为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包 装 物 于 领 用 时 按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若 某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在 其 当 前 状 况 下 仅 根 据 出 售 此 类 资 产 的 惯 常 条 款 即 可 立 即 出 售, 本 公 司 已 就 处 置 该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出 决 议, 已 经 与 受 让 方 签 订 了 不 可 撤 销 的 转 让 协 议, 且 该 项 转 让 将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则 该 非 流 动 资 产 作 为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核 算, 自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日 起 不 计 提 折 旧 或 进 行 摊 销,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孰 低 计 量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包 括 单 项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如 果 处 置 组 是 一 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所 定 义 的 资 产 组, 并 且 按 照 该 准 则 的 规 定 将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商 誉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者 该 处 置 组 是 资 产 组 中 的 一 项 经 营, 则 该 处 置 组 包 括 企 业 合 并 中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单 项 非 流 动 资 产 和 处 置 组 中 的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流 动 资 产 部 分 单 独 列 报 ; 被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73
处 置 组 中 的 与 转 让 资 产 相 关 的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流 动 负 债 部 分 单 独 列 报 某 项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但 后 来 不 再 满 足 持 有 待 售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本 公 司 停 止 将 其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并 按 照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中 较 低 者 进 行 计 量 : (1) 该 资 产 或 处 置 组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之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其 假 定 在 没 有 被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情 况 下 原 应 确 认 的 折 旧 摊 销 或 减 值 进 行 调 整 后 的 金 额 ; (2) 决 定 不 再 出 售 之 日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部 分 所 指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其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附 注 四 9 金 融 工 具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以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同 一 控 制 下 被 合 并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按 照 原 持 有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相 关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合 并 方 或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因 追 加 投 资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或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但 不 构 成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为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确 定 的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74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投 出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出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投 资 方 因 此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未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以 投 出 业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新 增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投 出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出 售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自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购 入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全 额 确 认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对 于 本 公 司 2007 年 7 月 1 日 首 次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在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并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75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部 结 转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如 果 上 述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所 处 置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先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到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再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当 期 损 益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成 本 法 计 量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等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并 按 照 与 房 屋 建 筑 物 或 土 地 使 用 权 一 致 的 政 策 进 行 折 旧 或 摊 销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自 用 房 地 产 或 存 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或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自 用 房 地 产 时, 按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自 用 时,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转 换 为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用 房 地 产 的 用 途 改 变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时, 自 改 变 之 日 起, 将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转 换 为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发 生 转 换 时, 转 换 为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以 转 换 前 的 账 面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 转 换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的, 以 转 换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转 换 后 的 入 账 价 值 当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被 处 置 或 者 永 久 退 出 使 用 且 预 计 不 能 从 其 处 置 中 取 得 经 济 利 益 时, 终 止 确 认 该 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出 售 转 让 报 废 或 毁 损 的 处 置 收 入 扣 除 其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6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仅 在 与 其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才 予 以 确 认 固 定 资 产 按 成 本 并 考 虑 预 计 弃 置 费 用 因 素 的 影 响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76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残 值 率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年 限 平 均 法 15-35 3% 2.77%-6.47% 机 器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7-14 3% 6.93%-13.86% 运 输 工 具 年 限 平 均 法 年 限 平 均 法 8 3% 12.13%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设 备 年 限 平 均 法 5-8 3% 12.13%-19.40%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以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采 用 与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一 致 的 政 策 计 提 租 赁 资 产 折 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计 提 折 旧,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17 在 建 工 程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按 实 际 工 程 支 出 确 定, 包 括 在 建 期 间 发 生 的 各 项 工 程 支 出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费 用 等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后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18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77
19 生 物 资 产 20 油 气 资 产 21 无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无 形 资 产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或 者 控 制 的 没 有 实 物 形 态 的 可 辨 认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支 出, 如 果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他 项 目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取 得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通 常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自 行 开 发 建 造 厂 房 等 建 筑 物, 相 关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支 出 和 建 筑 物 建 造 成 本 则 分 别 作 为 无 形 资 产 和 固 定 资 产 核 算 如 为 外 购 的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则 将 有 关 价 款 在 土 地 使 用 权 和 建 筑 物 之 间 进 行 分 配, 难 以 合 理 分 配 的, 全 部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处 理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自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对 其 原 值 在 其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内 采 用 直 线 法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和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如 发 生 变 更 则 作 为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此 外, 还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该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是 可 预 见 的, 则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并 按 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政 策 进 行 摊 销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无 形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和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详 见 附 注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本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与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不 能 满 足 下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无 法 区 分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的, 将 发 生 的 研 发 支 出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在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通 过 技 术 可 行 性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研 究, 形 成 项 目 立 项 后,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已 资 本 化 的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上 列 示 为 开 发 支 出, 自 该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转 为 无 形 资 产 22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78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在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2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为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报 告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负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在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24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以 及 年 金 等,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和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除 此 之 外 按 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25 预 计 负 债 当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履 行 该 义 79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预 计 负 债 进 行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补 偿 的,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够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且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重 组 义 务 对 于 有 详 细 正 式 并 且 已 经 对 外 公 告 的 重 组 计 划, 在 满 足 前 述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条 件 的 情 况 下, 按 照 与 重 组 有 关 的 直 接 支 出 确 定 预 计 负 债 金 额 26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股 份 支 付 是 为 了 获 取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提 供 服 务 而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或 者 承 担 以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交 易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1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用 以 换 取 职 工 提 供 的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授 予 职 工 权 益 工 具 在 授 予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该 公 允 价 值 的 金 额 在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才 可 行 权 的 情 况 下, 在 等 待 期 内 以 对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直 线 法 计 算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 在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时,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在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做 出 最 佳 估 计,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上 述 估 计 的 影 响 计 入 当 期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并 相 应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用 以 换 取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按 照 其 他 方 服 务 在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果 其 他 方 服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但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在 服 务 取 得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股 东 权 益 2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以 股 份 或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授 予 后 立 即 可 行 权, 在 授 予 日 计 入 相 关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 如 须 完 成 等 待 期 内 的 服 务 或 达 到 规 定 业 绩 条 件 以 后 才 可 行 权, 在 等 待 期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对 可 行 权 情 况 的 最 佳 估 计 为 基 础, 按 照 本 公 司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金 额, 将 当 期 取 得 的 服 务 计 入 成 本 或 费 用, 相 应 增 加 负 债 在 相 关 负 债 结 算 前 的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以 及 结 算 日, 对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修 改 终 止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的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本 公 司 对 股 份 支 付 计 划 进 行 修 改 时, 若 修 改 增 加 了 所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相 应 确 认 取 得 服 务 的 增 加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增 加 是 指 修 改 前 后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修 改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若 修 改 减 少 了 股 份 支 付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或 采 用 了 其 他 不 利 于 职 工 的 方 式, 则 仍 继 续 对 取 得 的 服 务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视 同 该 变 更 从 未 发 生, 除 非 本 公 司 取 消 了 部 分 或 全 部 已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在 等 待 期 内, 如 果 取 消 了 授 予 的 权 益 工 具, 本 公 司 对 取 消 所 授 予 的 权 益 性 工 具 作 为 加 速 行 权 处 理, 将 剩 余 等 待 期 内 应 确 认 的 金 额 立 即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确 认 资 本 公 积 职 工 或 其 他 方 能 够 选 择 满 足 非 可 行 权 条 件 但 在 等 待 期 内 未 满 足 的, 本 公 司 将 其 作 为 授 予 权 益 工 具 的 取 消 处 理 (3) 涉 及 本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的 会 计 处 理 涉 及 本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结 算 企 业 与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中 其 一 在 本 公 司 内, 另 一 在 本 公 司 外 的, 在 本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按 照 以 下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结 算 企 业 以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 除 此 之 外, 作 为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结 算 企 业 是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的 投 资 者 的, 按 照 授 予 日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应 承 担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对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同 时 确 认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 或 负 债 80
2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没 有 结 算 义 务 或 授 予 本 企 业 职 工 的 是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具 有 结 算 义 务 且 授 予 本 企 业 职 工 的 并 非 其 本 身 权 益 工 具 的, 将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作 为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处 理 本 公 司 内 各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和 结 算 企 业 不 是 同 一 企 业 的, 在 接 受 服 务 企 业 和 结 算 企 业 各 自 的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该 股 份 支 付 交 易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比 照 上 述 原 则 处 理 27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1)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的 区 分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的, 作 为 权 益 工 具 : 1 该 金 融 工 具 不 包 括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给 其 他 方, 或 在 潜 在 不 利 条 件 下 与 其 他 方 交 换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义 务 ; 2 如 将 来 须 用 或 可 用 企 业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该 金 融 工 具 的, 如 该 金 融 工 具 为 非 衍 生 工 具, 则 不 包 括 交 付 可 变 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进 行 结 算 的 合 同 义 务 ; 如 为 衍 生 工 具, 则 本 公 司 只 能 通 过 以 固 定 数 量 的 自 身 权 益 工 具 交 换 固 定 金 额 的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结 算 该 金 融 工 具 除 按 上 述 条 件 可 归 类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金 融 工 具 以 外,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应 归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金 融 工 具 为 复 合 金 融 工 具 的, 按 照 负 债 成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一 项 负 债, 按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扣 除 负 债 成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后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发 行 复 合 金 融 工 具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在 负 债 成 分 和 权 益 成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占 总 发 行 价 款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2)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归 类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其 相 关 利 息 股 利 ( 或 股 息 )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赎 回 或 再 融 资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等, 除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借 款 费 用 以 外,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归 类 为 权 益 工 具 的 永 续 债 和 优 先 股 等 金 融 工 具, 其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时, 本 公 司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亦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分 配 作 为 利 润 分 配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28 收 入 (1)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在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买 方,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提 供 的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3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4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本 公 司 与 其 他 企 业 签 订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包 括 销 售 商 品 和 提 供 劳 务 时,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能 够 区 分 并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分 别 处 理 ; 如 销 售 商 品 部 分 和 提 供 劳 务 部 分 不 能 够 区 分, 或 虽 能 区 分 但 不 能 够 单 独 计 量 的, 将 该 合 同 全 部 作 为 销 售 商 品 处 理 (3)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 实 际 测 定 的 完 工 进 度 确 定 81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1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3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4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如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地 估 计, 但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使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不 能 可 靠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因 素 不 复 存 在 的, 按 照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定 与 建 造 合 同 有 关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与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在 建 合 同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和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超 过 已 结 算 价 款 的 部 分 作 为 存 货 列 示 ; 在 建 合 同 已 结 算 的 价 款 超 过 累 计 已 发 生 的 成 本 与 累 计 已 确 认 的 毛 利 ( 亏 损 ) 之 和 的 部 分 作 为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4) 使 用 费 收 入 根 据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按 权 责 发 生 制 确 认 收 入 (5)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29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将 所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 其 余 政 府 补 助 界 定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本 公 司 对 于 政 府 补 助 通 常 在 实 际 收 到 时, 按 照 实 收 金 额 予 以 确 认 和 计 量 但 对 于 期 末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应 收 补 助 款 的 金 额 已 经 过 有 权 政 府 部 门 发 文 确 认, 或 者 可 根 据 正 式 发 布 的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自 行 合 理 测 算, 且 预 计 其 金 额 不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 (2) 所 依 据 的 是 当 地 财 政 部 门 正 式 发 布 并 按 照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条 例 的 规 定 予 以 主 动 公 开 的 财 政 扶 持 项 目 及 其 财 政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且 该 管 理 办 法 应 当 是 普 惠 性 的 ( 任 何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企 业 均 可 申 请 ), 而 不 是 专 门 针 对 特 定 企 业 制 定 的 ; (3) 相 关 的 补 助 款 批 文 中 已 明 确 承 诺 了 拨 付 期 限, 且 该 款 项 的 拨 付 是 有 相 应 财 政 预 算 作 为 保 障 的, 因 而 可 以 合 理 保 证 其 可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收 到 ; (4) 根 据 本 公 司 和 该 补 助 事 项 的 具 体 情 况, 应 满 足 的 其 他 相 关 条 件 ( 如 有 )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经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则 采 用 以 下 方 式 将 补 助 款 划 分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82
3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 或 资 产 ), 以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 或 返 还 )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计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依 据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计 算 得 出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所 得 税 的 抵 销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同 时 进 行 时, 本 公 司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当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是 与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对 同 一 纳 税 主 体 征 收 的 所 得 税 相 关 或 者 是 对 不 同 的 纳 税 主 体 相 关, 但 在 未 来 每 一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转 回 的 期 间 内, 涉 及 的 纳 税 主 体 意 图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或 是 同 时 取 得 资 产 清 偿 负 债 时, 本 公 司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31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以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为 经 营 租 赁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支 出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83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经 营 租 赁 业 务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收 入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对 金 额 较 大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予 以 资 本 化, 在 整 个 租 赁 期 间 内 按 照 与 确 认 租 金 收 入 相 同 的 基 础 分 期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其 他 金 额 较 小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融 资 租 赁 为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其 所 有 权 最 终 可 能 转 移, 也 可 能 不 转 移 (1)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此 外, 在 租 赁 谈 判 和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可 归 属 于 租 赁 项 目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也 计 入 租 入 资 产 价 值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扣 除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负 债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负 债 列 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人 记 录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于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扣 除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后 的 余 额 分 别 长 期 债 权 和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债 权 列 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内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或 有 租 金 于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2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终 止 经 营 终 止 经 营,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已 被 本 公 司 处 置 或 划 归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在 经 营 和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时 能 够 单 独 区 分 的 组 成 部 分 :1 该 组 成 部 分 代 表 一 项 独 立 的 主 要 业 务 或 一 个 主 要 经 营 地 区 ;2 该 组 成 部 分 是 拟 对 一 项 独 立 的 主 要 业 务 或 一 个 主 要 经 营 地 区 进 行 处 置 计 划 的 一 部 分 ;3 该 组 成 部 分 是 仅 仅 为 了 再 出 售 而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终 止 经 营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参 见 本 附 注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相 关 描 述 (2) 套 期 会 计 本 公 司 无 套 期 会 计 处 理 (3) 回 购 股 份 本 公 司 无 回 购 股 份 (4) 资 产 证 券 化 本 公 司 无 资 产 证 券 化 业 务 (5) 重 大 会 计 判 断 和 估 计 本 公 司 在 运 用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由 于 经 营 活 动 内 在 的 不 确 定 性, 本 公 司 需 要 对 无 法 准 确 计 量 的 报 表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是 基 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过 去 的 历 史 经 验, 并 在 考 虑 其 他 相 关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做 出 的 这 些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会 影 响 收 入 费 用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报 告 金 额 以 及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有 负 债 的 披 露 然 而, 这 些 估 计 的 不 确 定 性 所 导 致 的 实 际 结 果 可 能 与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当 前 的 估 计 存 在 差 异, 进 而 造 成 对 未 来 受 影 响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账 面 金 额 进 行 重 大 调 整 本 公 司 对 前 述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在 持 续 经 营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定 期 复 核,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仅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予 以 确 认 ; 既 影 响 变 更 当 期 又 影 响 未 来 期 间 的, 其 影 响 数 在 变 更 当 期 和 未 来 期 间 予 以 确 认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需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进 行 判 断 估 计 和 假 设 的 重 要 领 域 如 下 : 1) 租 赁 的 归 类 本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1 号 租 赁 的 规 定, 将 租 赁 归 类 为 经 营 租 赁 和 融 资 租 赁, 在 进 行 归 类 时, 管 理 层 需 要 84
对 是 否 已 将 与 租 出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实 质 上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或 者 本 公 司 是 否 已 经 实 质 上 承 担 与 租 入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作 出 分 析 和 判 断 2)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本 公 司 根 据 应 收 款 项 的 会 计 政 策,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损 失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应 收 款 项 的 可 收 回 性 鉴 定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应 收 款 项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根 据 存 货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量, 对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及 陈 旧 和 滞 销 的 存 货,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存 货 减 值 至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基 于 评 估 存 货 的 可 售 性 及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鉴 定 存 货 减 值 要 求 管 理 层 在 取 得 确 凿 证 据, 并 且 考 虑 持 有 存 货 的 目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的 影 响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作 出 判 断 和 估 计 实 际 的 结 果 与 原 先 估 计 的 差 异 将 在 估 计 被 改 变 的 期 间 影 响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或 转 回 4)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对 不 存 在 活 跃 交 易 市 场 的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各 种 估 值 方 法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这 些 估 值 方 法 包 括 贴 现 现 金 流 模 型 分 析 等 估 值 时 本 公 司 需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信 用 风 险 市 场 波 动 率 和 相 关 性 等 方 面 进 行 估 计, 并 选 择 适 当 的 折 现 率 这 些 相 关 假 设 具 有 不 确 定 性, 其 变 化 会 对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影 响 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确 定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是 否 减 值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和 假 设, 以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在 利 润 表 中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在 进 行 判 断 和 作 出 假 设 的 过 程 中, 本 公 司 需 评 估 该 项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程 度 和 持 续 期 间, 以 及 被 投 资 对 象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短 期 业 务 展 望, 包 括 行 业 状 况 技 术 变 革 信 用 评 级 违 约 率 和 对 手 方 的 风 险 6)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除 每 年 进 行 的 减 值 测 试 外, 当 其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时, 也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其 他 除 金 融 资 产 之 外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当 存 在 迹 象 表 明 其 账 面 金 额 不 可 收 回 时,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当 资 产 或 资 产 组 的 账 面 价 值 高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即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和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中 的 较 高 者,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参 考 公 平 交 易 中 类 似 资 产 的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或 可 观 察 到 的 市 场 价 格, 减 去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该 资 产 处 置 的 增 量 成 本 确 定 在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时, 需 要 对 该 资 产 ( 或 资 产 组 ) 的 产 量 售 价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以 及 计 算 现 值 时 使 用 的 折 现 率 等 作 出 重 大 判 断 本 公 司 在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时 会 采 用 所 有 能 够 获 得 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根 据 合 理 和 可 支 持 的 假 设 所 作 出 有 关 产 量 售 价 和 相 关 经 营 成 本 的 预 测 本 公 司 至 少 每 年 测 试 商 誉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这 要 求 对 分 配 了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进 行 预 计 时, 本 公 司 需 要 预 计 未 来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同 时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确 定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7)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对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在 考 虑 其 残 值 后,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和 摊 销 本 公 司 定 期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以 决 定 将 计 入 每 个 报 告 期 的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数 额 使 用 寿 命 是 本 公 司 根 据 对 同 类 资 产 的 以 往 经 验 并 结 合 预 期 的 技 术 更 新 而 确 定 的 如 果 以 前 的 估 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则 会 在 未 来 期 间 对 折 旧 和 摊 销 费 用 进 行 调 整 8)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利 润 来 抵 扣 亏 损 的 限 度 内, 本 公 司 就 所 有 未 利 用 的 税 务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这 需 要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运 用 大 量 的 判 断 来 估 计 未 来 应 纳 税 利 润 发 生 的 时 间 和 金 额, 结 合 纳 税 筹 划 策 略, 以 决 定 应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金 额 9)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在 正 常 的 经 营 活 动 中, 有 部 分 交 易 其 最 终 的 税 务 处 理 和 计 算 存 在 一 定 的 不 确 定 性 部 分 项 目 是 否 能 够 在 税 前 列 支 需 要 税 收 主 管 机 关 的 审 批 如 果 这 些 税 务 事 项 的 最 终 认 定 结 果 同 最 初 估 计 的 金 额 存 在 差 异, 则 该 差 异 将 对 其 最 终 认 定 期 间 的 85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产 生 影 响 10) 预 计 负 债 本 公 司 根 据 合 约 条 款 现 有 知 识 及 历 史 经 验, 对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预 计 合 同 亏 损 延 迟 交 货 违 约 金 等 估 计 并 计 提 相 应 准 备 在 该 等 或 有 事 项 已 经 形 成 一 项 现 时 义 务, 且 履 行 该 等 现 时 义 务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对 或 有 事 项 按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管 理 层 的 判 断 在 进 行 判 断 过 程 中 本 公 司 需 评 估 该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及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其 中, 本 公 司 会 就 出 售 维 修 及 改 造 所 售 商 品 向 客 户 提 供 的 售 后 质 量 维 修 承 诺 预 计 负 债 预 计 负 债 时 已 考 虑 本 公 司 近 期 的 维 修 经 验 数 据, 但 近 期 的 维 修 经 验 可 能 无 法 反 映 将 来 的 维 修 情 况 这 项 准 备 的 任 何 增 加 或 减 少, 均 可 能 影 响 未 来 年 度 的 损 益 33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34 其 他 本 公 司 本 期 无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财 务 信 息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按 税 率 计 算 销 项 税, 并 按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的 差 额 计 缴 增 值 税 17% 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计 缴 5% 7%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缴 15% 25%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流 转 税 的 计 缴 5%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率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86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1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的 25% 计 缴 2 税 收 优 惠 (1) 根 据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税 管 理 问 题 的 通 知 ( 国 税 发 [2008]111 号 ), 报 告 期 适 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税 率 为 15%;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100 号 ) 规 定, 报 告 期 适 用 软 件 企 业 软 件 产 品 销 售 增 值 税 3% 即 征 即 退 (2) 根 据 国 税 (2011)58 号 文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发 展 战 略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均 属 于 西 部 大 开 发 新 的 国 家 鼓 励 类 产 业 目 录 第 九 条 医 药 制 造 业 第 13 项 规 定 的 产 业 项 目, 新 型 药 用 包 装 材 料 及 其 技 术 开 发 因 此 本 期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3) 根 据 青 海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生 物 科 技 产 业 园 区 地 方 税 务 分 局 青 生 园 地 税 发 (2013)5 号 关 于 下 达 减 按 15% 税 率 纳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企 业 名 单 的 通 知 ( 第 二 批 ), 本 公 司 之 全 资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自 2012 年 度 起 减 按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的 产 品 属 于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05 年 本 ) 第 一 类 鼓 励 类 第 一 项 农 林 业 中 第 32 条 农 林 牧 渔 产 品 储 运 保 鲜 加 工 及 综 合 利 用 符 合 条 件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达 到 企 业 总 收 入 的 70%, 符 合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深 入 实 施 西 部 大 开 发 战 略 有 关 企 业 所 得 税 问 题 的 公 告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公 告 2012 年 第 12 号 ) 享 受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规 定, 享 受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于 2012 年 9 月 3 日 取 得 柳 州 市 阳 和 工 业 新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出 具 的 税 收 优 惠 事 项 确 认 通 知 书 柳 市 阳 和 国 税 ( 确 ) 字 (2012)18 号 文 税 收 优 惠 期 间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3 其 他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140,263.11 8,761.43 银 行 存 款 164,257,546.86 131,851,543.51 合 计 164,397,809.97 131,860,304.94 其 他 说 明 西 宁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了 (2016) 青 01 民 初 151 号 民 事 裁 定 书, 冻 结 金 箭 明 胶 银 行 账 户 内 存 款 251.67 万 元 87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4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8,408,530.80 21,393,703.36 合 计 8,408,530.80 21,393,703.36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已 质 押 金 额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17,919,167.89 合 计 17,919,167.89 (4)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项 目 期 末 转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88
5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5,329,35 6.15 4.90% 3,503,70 8.04 65.74% 1,825,648.11 5,479,3 56.15 9.24% 3,503,708.04 63.94% 1,975,648.1 1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100,773, 250.85 92.65% 4,768,03 0.97 4.73% 96,005,21 9.88 50,981, 314.66 85.96% 4,681,253.73 9.18% 46,300,060. 9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2,662,29 9.10 2.45% 1,701,56 1.17 63.91% 960,737.9 3 2,850,7 69.10 4.80% 1,701,561.17 59.69% 1,149,207.9 3 合 计 108,764, 906.10 9,973,30 100.00% 0.18 9.17% 98,791,60 5.92 59,311, 439.91 9,886,522 100.00%.94 16.67% 49,424,916. 97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应 收 账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1 2,665,245.36 839,597.25 经 对 账, 差 异 部 分 对 方 31.50% 不 予 认 可 2 1,654,597.52 1,654,597.52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的 可 能 100.00% 性 较 小 3 1,009,513.27 1,009,513.27 账 龄 较 长, 收 回 的 可 能 100.00% 性 较 小 合 计 5,329,356.15 3,503,708.04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89
1 年 以 内 小 计 91,636,057.26 2,043,069.84 5.00% 1 至 2 年 1,604,561.74 276,448.00 10.00% 2 至 3 年 2,955,779.08 667,216.38 20.00% 3 年 以 上 4,576,852.77 1,781,296.75 40.00% 合 计 100,773,250.85 4,768,030.97 4.73%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00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说 明 :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本 公 司 本 年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 41,717,130.77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为 38.36%,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为 424,204.62 元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90
6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18,867,025.42 70.57% 14,037,842.51 66.71% 1 至 2 年 1,073,629.25 4.02% 434,120.01 2.06% 2 至 3 年 552,998.16 2.07% 421,909.13 2.01% 3 年 以 上 6,240,339.98 23.34% 6,148,457.98 29.22% 合 计 26,733,992.81 -- 21,042,329.63 -- 账 龄 超 过 1 年 且 金 额 重 要 的 预 付 款 项 未 及 时 结 算 原 因 的 说 明 : 本 公 司 一 年 以 上 预 付 账 款 挂 账 主 要 原 因 为 尚 未 办 理 款 项 结 算 手 续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对 预 付 西 宁 凌 霄 物 资 回 收 有 限 公 司 款 项 739,039.62 元, 因 对 账 对 方 不 予 认 可, 全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预 付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 9,430,039.40 元, 占 预 付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为 34.32% 其 他 说 明 : 7 应 收 利 息 (1) 应 收 利 息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重 要 逾 期 利 息 借 款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逾 期 时 间 逾 期 原 因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及 其 判 断 依 据 其 他 说 明 : 8 应 收 股 利 (1) 应 收 股 利 项 目 ( 或 被 投 资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91
(2) 重 要 的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应 收 股 利 项 目 ( 或 被 投 资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未 收 回 的 原 因 是 否 发 生 减 值 及 其 判 断 依 据 其 他 说 明 : 9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1,199,2 94.07 60.85% 11,199,2 94.07 100.00% 0.00 8,114,2 94.07 63.88% 8,114,294.07 100.0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5,002,76 7.32 27.18% 627,929. 05 12.55% 4,374,838.27 2,384,5 27.76 18.77% 627,929.0 5 26.33% 1,756,598.7 1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2,203,95 1.22 11.97% 2,203,95 1.22 100.00% 0.00 2,203,9 51.22 17.35% 2,203,951.22 100.00% 合 计 18,406,0 12.61 14,031,1 100.00% 74.34 76.23% 4,374,838.27 12,702, 773.05 100.00% 10,946,17 4.34 86.17% 1,756,598.7 1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1 8,114,294.07 8,114,294.07 100.00%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风 险 2 3,085,000.00 3,085,000.00 100.00%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风 险 合 计 11,199,294.07 11,199,294.07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92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3,393,295.70 41,980.33 5.00% 1 至 2 年 111,500.00 10,347.69 10.00% 2 至 3 年 21,359.69 976.58 20.00% 3 年 以 上 1,476,611.93 574,624.45 40.00% 合 计 5,002,767.32 627,929.05 12.55%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其 他 应 收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说 明 :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应 收 股 利 款 8,114,294.07 8,114,294.07 预 付 货 款 1,857,211.75 1,448,671.75 代 垫 蒸 汽 电 费 956,657.50 956,657.50 代 缴 社 保 57,308.90 6,119.24 93
往 来 款 3,402,848.58 631,956.42 借 款 1,054,462.33 689,300.76 待 抵 扣 税 金 196,246.82 519,540.22 保 证 金 185,630.00 150,000.00 应 收 资 产 处 置 款 59,482.32 144,000.00 代 垫 款 项 415,042.94 20,685.48 押 金 1,446,945.67 21,530.00 其 他 659,881.73 17.61 合 计 18,406,012.61 12,702,773.05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1 股 利 款 8,114,294.07 3 年 以 上 44.09% 8,114,294.07 2 往 来 款 3,085,000.00 3 年 以 上 16.76% 3,085,000.00 3 房 租 押 金 766,500.00 1 年 以 内 4.16% 4 蒸 汽 费 水 电 费 653,045.70 3 年 以 上 3.55% 653,045.70 5 货 款 613,832.85 3 年 以 上 3.33% 245,533.14 合 计 -- 13,232,672.62 -- 71.89% 12,097,872.91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10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94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16,043,283.81 16,043,283.81 17,526,979.02 17,526,979.02 在 产 品 19,905,548.55 19,905,548.55 13,229,200.17 13,229,200.17 库 存 商 品 65,242,058.15 12,786,356.20 52,455,701.95 61,537,794.69 18,734,554.70 42,803,239.99 包 装 物 304,505.16 304,505.16 442,475.91 442,475.91 低 值 易 耗 品 22,619.74 22,619.74 24,590.82 24,590.82 燃 料 331,024.14 331,024.14 202,441.40 202,441.40 辅 助 材 料 40,724.72 40,724.72 117,724.27 117,724.27 合 计 101,889,764.27 12,786,356.20 89,103,408.07 93,081,206.28 18,734,554.70 74,346,651.58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计 提 其 他 转 回 或 转 销 其 他 期 末 余 额 库 存 商 品 18,734,554.70 1,309,634.70 7,257,833.20 12,786,356.20 合 计 18,734,554.70 1,309,634.70 7,257,833.20 12,786,356.20 其 他 增 加 为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转 销 为 已 实 现 销 售 减 少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4)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1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预 计 处 置 时 间 1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95
1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预 缴 的 税 金 832,694.57 2,569,311.53 待 抵 扣 税 金 6,421,809.56 5,843,313.98 待 摊 费 用 42,800.38 94,339.62 合 计 7,297,304.51 8,506,965.13 其 他 说 明 :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 57,200,000.00 57,200,000.00 95,486,000.00 95,486,000.00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38,286,000.00 38,286,000.00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57,200,000.00 57,200,000.00 57,200,000.00 57,200,000.00 合 计 57,200,000.00 57,200,000.00 95,486,000.00 95,486,000.00 (2)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3) 期 末 按 成 本 计 量 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被 投 资 单 位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比 例 本 期 现 金 红 利 青 海 小 西 牛 生 物 乳 业 股 份 有 17,500,000.00 17,500,000.00 5.00% 限 公 司 青 海 弘 川 新 源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19,700,000.00 19,700,000.00 4.58% 96
公 司 凯 莱 英 医 药 集 团 ( 天 津 ) 股 份 有 限 20,000,000.00 20,000,000.00 1.38% 公 司 合 计 57,200,000.00 57,200,000.00 -- (4) 报 告 期 内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变 动 情 况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合 计 (5)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严 重 下 跌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但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相 关 说 明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项 目 投 资 成 本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公 允 价 值 相 对 于 成 本 的 下 跌 幅 度 持 续 下 跌 时 间 ( 个 月 ) 已 计 提 减 值 金 额 未 计 提 减 值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1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2) 期 末 重 要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债 券 项 目 面 值 票 面 利 率 实 际 利 率 到 期 日 (3) 本 期 重 分 类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其 他 说 明 97
16 长 期 应 收 款 (1) 长 期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折 现 率 区 间 (2)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长 期 应 收 款 (3) 转 移 长 期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被 投 资 单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位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二 联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9,211,62 7.28-143.47 39,211,48 3.81 吉 林 省 嘉 孚 化 学 工 12,005,65-1,127,05 10,878,60 业 股 份 有 6.55 2.98 3.57 限 公 司 河 北 兴 石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1,611,30 3.91-61,901.0 9 31,549,40 2.82 西 安 天 拓 保 健 有 限 公 司 166,994.6 3 166,994.6 166,994.6 3 3 广 西 海 东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20,152,94 3.48-3,669.15 20,149,27 4.33 公 司 小 计 103,148,5-1,192,76 101,955,7 166,994.6 98
25.85 6.69 59.16 3 合 计 103,148,5 25.85-1,192,76 6.69 101,955,7 166,994.6 59.16 3 其 他 说 明 1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2)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3)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19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其 他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319,564,542.55 379,335,307.55 16,445,613.53 9,040,326.15 724,385,789.78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308,177.50 8,343,865.85 3,832,165.81 3,872,261.23 17,356,470.39 (1) 购 置 80,299.57 2,319,896.30 407,966.66 1,267,682.74 4,075,845.27 (2)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1,227,877.93 6,023,969.55 0.00 0.00 7,251,847.48 3,424,199.15 2,604,578.49 6,028,777.64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84,994.32 291,440.68 39,586.00 516,021.00 废 (1) 处 置 或 报 184,994.32 291,440.68 39,586.00 516,021.00 99
4. 期 末 余 额 320,872,720.05 387,494,179.08 19,986,338.66 12,873,001.38 741,226,239.17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69,694,942.56 171,423,842.00 9,115,145.13 6,236,316.57 256,470,246.26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4,807,580.87 11,125,292.24 1,641,955.20 2,776,187.78 20,351,016.09 (1) 计 提 4,807,580.87 11,125,292.24 810,216.92 514,468.99 17,257,559.02 (2)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831,738.28 2,261,718.79 3,093,457.07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0.00 110,472.51 186,968.60 34,691.33 332,132.44 废 (1) 处 置 或 报 0.00 110,472.51 186,968.60 34,691.33 332,132.44 4. 期 末 余 额 74,502,523.43 182,438,661.73 10,570,131.73 8,977,813.02 276,489,129.91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13,501,049.95 6,163,879.76 51,669.83 67,403.16 19,784,002.70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0.00 4,972.49 0.00 539.11 5,511.60 废 (1) 处 置 或 报 0.00 4,972.49 0.00 539.11 5,511.60 4. 期 末 余 额 13,501,049.95 6,158,907.27 51,669.83 66,864.05 19,778,491.10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32,869,146.67 198,896,610.08 9,364,537.10 3,828,324.31 444,958,618.16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36,368,550.04 201,747,585.79 7,278,798.57 2,736,606.42 448,131,540.82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备 注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65,023,361.26 20,161,583.11 13,242,447.99 31,619,330.16 机 器 设 备 51,526,770.17 32,255,628.98 5,961,060.38 13,310,080.81 运 输 设 备 274,211.25 246,320.15 20,276.51 7,614.59 合 计 116,824,342.68 52,663,532.24 19,223,784.88 44,937,025.56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00
项 目 账 面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20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离 子 交 换 系 统 742,730.72 742,730.72 新 增 混 胶 机 415,996.80 415,996.80 415,996.80 415,996.80 污 水 系 统 改 造 工 程 新 增 三 条 生 产 线 及 配 套 设 备 3,849,190.00 3,849,190.00 22,303.21 22,303.21 24,019,482.57 24,019,482.57 19,768,146.24 19,768,146.24 鱼 皮 明 胶 11,420.00 11,420.00 合 计 29,038,820.09 29,038,820.09 20,206,446.25 20,206,446.25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预 算 数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资 金 来 源 离 子 交 换 系 统 796,000. 00 742,730. 72 742,730. 72 93.30% 95.00% 其 他 新 增 混 胶 机 800,000. 00 415,996. 80 415,996. 80 52.00% 80.00% 其 他 101
污 水 系 统 改 造 工 程 6,600,00 0.00 22,303.2 1 3,826,88 6.79 3,849,19 0.00 58.32% 90.00% 其 他 新 增 三 条 生 产 线 及 配 32,725,0 00.00 19,768,1 46.24 11,503,1 83.81 7,251,84 7.48 24,019,4 82.57 95.56% 95.56% 募 股 资 金 套 设 备 鱼 皮 明 胶 190,000. 00 11,420.0 0 11,420.0 0 6.00% 35.00% 其 他 合 计 41,111,0 00.00 20,206,4 46.25 16,084,2 21.32 7,251,84 7.48 29,038,8 20.09 -- -- --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计 提 金 额 计 提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21 工 程 物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22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23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2)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模 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102
24 油 气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25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他 软 件 软 件 著 作 权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额 1. 期 初 余 39,032,189.29 4,500,000.00 375,190.60 43,907,379.89 加 金 额 2. 本 期 增 51,000.00 9,530,724.98 10,111,300.00 19,693,024.98 置 (1) 购 23,000.00 23,000.00 (2) 内 部 研 发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4,534,188.67 4,534,188.67 51,000.00 4,973,536.31 10,111,300.00 15,135,836.31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置 (1) 处 额 4. 期 末 余 39,032,189.29 0.00 4,500,000.00 426,190.60 9,530,724.98 10,111,300.00 63,600,404.87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1. 期 初 余 5,394,056.39 2,236,111.29 105,713.47 7,735,881.15 加 金 额 2. 本 期 增 620,205.24 83,333.34 16,535.56 2,308,049.44 1,516,695.06 4,544,818.64 提 (1) 计 620,205.24 0.00 83,333.34 16,535.56 231,027.53 505,565.04 1,456,666.71 (2)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2,077,021.91 1,011,130.02 3,088,151.93 3. 本 期 减 103
少 金 额 置 (1) 处 额 4. 期 末 余 6,014,261.63 0.00 2,319,444.63 122,249.03 2,308,049.44 1,516,695.06 12,280,699.79 三 减 值 准 备 额 1. 期 初 余 加 金 额 2. 本 期 增 提 (1) 计 少 金 额 3. 本 期 减 (1) 处 置 额 4. 期 末 余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33,017,927.66 0.00 2,180,555.37 303,941.57 7,222,675.54 8,594,604.94 51,319,705.08 33,638,132.90 2,263,888.71 269,477.13 36,171,498.74 本 期 末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无 形 资 产 占 无 形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9.00%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 26 开 发 支 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内 部 开 发 支 其 他 企 业 合 并 增 确 认 为 无 形 转 入 当 期 损 期 末 余 额 104
出 加 资 产 益 全 媒 体 智 能 客 服 平 台 系 统 代 记 账 管 理 平 台 1,813,675.47 2,720,513.20 4,534,188.67 717,652.68 717,652.68 呼 叫 中 心 238,757.89 238,757.89 微 营 秀 85,746.72 85,746.72 智 慧 企 业 孵 化 云 平 台 企 业 大 数 据 中 心 平 台 2,547,863.94 1,737,000.00 4,284,863.94 66,765.69 66,765.69 合 计 3,656,786.92 3,550,675.47 2,720,513.20 4,534,188.67 5,393,786.92 其 他 说 明 27 商 誉 (1) 商 誉 账 面 原 值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柳 州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北 京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33,772,020.17 33,772,020.17 896,902,084.81 896,902,084.81 合 计 33,772,020.17 896,902,084.81 930,674,104.98 (2) 商 誉 减 值 准 备 被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或 形 成 商 誉 的 事 项 柳 州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32,148,186.83 32,148,186.83 合 计 32,148,186.83 32,148,186.83 说 明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过 程 参 数 及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的 确 认 方 法 : 其 他 说 明 105
2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其 他 说 明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2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非 同 一 控 制 企 业 合 并 资 产 评 估 增 值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8,546,412.72 1,281,961.91 20,286,000.00 5,071,500.00 合 计 8,546,412.72 1,281,961.91 20,286,000.00 5,071,500.00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末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末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负 债 期 初 互 抵 金 额 抵 销 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281,961.91 5,071,500.00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57,475,356.07 60,257,288.93 可 抵 扣 亏 损 238,072,044.84 243,626,643.08 合 计 295,547,400.91 303,883,932.01 106
(5)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年 份 期 末 金 额 期 初 金 额 备 注 2016 年 5,554,598.24 2017 年 11,090,382.04 11,090,382.04 2018 年 21,473,234.37 21,473,234.37 2019 年 82,187,900.85 82,187,900.85 2020 年 123,320,527.58 123,320,527.58 2021 年 合 计 238,072,044.84 243,626,643.08 -- 其 他 说 明 : 3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未 实 现 的 售 后 租 回 损 益 445,494.57 479,763.33 合 计 445,494.57 479,763.33 其 他 说 明 : 31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40,000,000.00 30,000,000.00 合 计 40,000,000.00 30,000,000.00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1) 本 公 司 由 子 公 司 柳 州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20,000,000.00 元, 借 款 期 限 2015 年 10 月 26 日 -2016 年 10 月 25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4.83%; (2) 本 公 司 由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10,000,000.00 元, 借 款 期 限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6 年 11 月 3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4.785%; (3) 由 子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茂 名 分 行 取 得 借 款 10,000,000.00 元,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01 月 19 日 -2017 年 01 月 18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4.785%; (4) 抵 押 借 款 的 抵 押 资 产 类 别 以 及 金 额, 参 见 附 注 中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限 制 的 资 产 107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本 期 末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总 额 为 元, 其 中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如 下 : 其 他 说 明 : 借 款 单 位 期 末 余 额 借 款 利 率 逾 期 时 间 逾 期 利 率 3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33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适 用 不 适 用 34 应 付 票 据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末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总 额 为 元 35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64,939,799.67 67,634,891.09 1 年 以 上 30,395,612.84 28,775,887.36 合 计 95,335,412.51 96,410,778.45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1 2,747,459.55 尚 未 结 算 2 1,374,000.00 尚 未 结 算 3 1,342,407.00 尚 未 结 算 108
4 1,227,600.00 尚 未 结 算 合 计 6,691,466.55 -- 其 他 说 明 : 36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款 项 列 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1,969,408.17 3,150,916.23 1 年 以 上 505,275.87 438,259.27 合 计 12,474,684.04 3,589,175.5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1 86,200.00 尚 未 实 现 收 入 2 25,740.00 尚 未 实 现 收 入 3 18,748.83 尚 未 实 现 收 入 合 计 130,688.83 --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项 目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3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2,578,484.90 41,072,976.63 37,494,205.21 6,157,256.32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647,695.23 6,168,199.08 5,802,608.36 1,013,285.95 三 辞 退 福 利 1,977,001.96 1,977,001.96 0.00 109
合 计 3,226,180.13 49,218,177.67 45,273,815.53 7,170,542.27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189,981.97 35,019,283.70 31,787,000.70 3,422,264.97 2 职 工 福 利 费 330,739.97 125,629.84 205,110.13 3 社 会 保 险 费 -15,383.70 2,442,654.35 2,265,188.57 162,082.08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15,383.70 2,110,272.92 1,957,539.32 137,349.90 工 伤 保 险 费 223,373.74 208,669.14 14,704.60 生 育 保 险 费 109,007.69 98,980.11 10,027.58 4 住 房 公 积 金 -17,792.75 2,896,057.70 2,872,785.30 5,479.65 5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2,421,679.38 384,240.91 443,600.80 2,362,319.49 合 计 2,578,484.90 41,072,976.63 37,494,205.21 6,157,256.32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51,992.30 5,825,918.59 5,499,436.36 274,489.93 2 失 业 保 险 费 699,687.53 342,280.49 303,172.00 738,796.02 合 计 647,695.23 6,168,199.08 5,802,608.36 1,013,285.95 其 他 说 明 : 38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1,660,425.91 1,246,008.31 营 业 税 5,571,268.20 企 业 所 得 税 7,261,853.01 984,661.20 个 人 所 得 税 239,457.91 38,520.17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05,804.25 485,170.64 房 产 税 18,016.83 112,481.24 110
教 育 费 附 加 83,288.68 346,497.60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53.86 61,293.63 印 花 税 7,914.51 34,761.69 防 洪 费 21,418.67 3,870.75 代 扣 代 缴 税 金 948,625.34 1,560,951.14 土 地 使 用 税 30,113.24 34,793.50 垃 圾 处 理 费 72.00 合 计 10,377,044.21 10,480,278.07 其 他 说 明 : 39 应 付 利 息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借 款 应 付 利 息 1,354,557.79 1,190,611.33 合 计 1,354,557.79 1,190,611.33 重 要 的 已 逾 期 未 支 付 的 利 息 情 况 : 借 款 单 位 逾 期 金 额 逾 期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 40 应 付 股 利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Technophar 设 备 与 服 务 公 司 295,220.00 295,220.00 合 计 295,220.00 295,220.00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的 超 过 1 年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股 利, 应 披 露 未 支 付 原 因 : 41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3,332,034.50 15,012,489.70 1 年 以 上 39,446,810.50 31,821,404.30 合 计 42,778,845.00 46,833,894.00 111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1 30,341,157.93 借 款 未 偿 还 2 5,000,000.00 股 权 收 购 款 尚 未 结 算 3 178,326.16 尚 未 结 算 4 57,311.50 尚 未 结 算 合 计 35,576,795.59 -- 其 他 说 明 4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4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18,673,653.00 47,173,653.00 合 计 18,673,653.00 47,173,653.00 其 他 说 明 : 44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按 面 值 计 溢 折 价 摊 债 券 名 称 面 值 发 行 日 期 债 券 期 限 发 行 金 额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发 行 本 期 偿 还 提 利 息 销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45 长 期 借 款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112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抵 押 借 款 64,000,000.00 69,000,000.00 保 证 借 款 28,500,000.00 信 用 借 款 13,117,289.83 13,117,289.83 减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18,673,653.00-47,173,653.00 合 计 58,443,636.83 63,443,636.83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1) 本 公 司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中 10,673,653.00 元 系 向 西 宁 市 财 政 局 基 建 科 取 得 的 信 用 借 款, 借 款 期 限 2001 年 9 月 11 日 -2014 年 9 月 10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2.55%, 为 逾 期 未 支 付 借 款 ; 本 期 划 分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2) 本 公 司 向 西 宁 市 财 政 局 基 建 科 取 得 的 信 用 借 款 2,443,636.83 元 ; (3) 由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000,000.00 元, 剩 余 8,000,000.00 元, 借 款 期 限 2014 年 10 月 22 日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6.765%; 本 期 划 分 至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 (4) 由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50,000,000.00 元, 剩 余 40,000,000.00 元 ; (5) 由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借 款 人 民 币 6,000,000.00 元 ; (6)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支 行 取 得 长 期 借 款 人 民 币 10,000,000.00 元 ; (7) 抵 押 借 款 的 抵 押 资 产 类 别 以 及 金 额, 参 见 附 注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限 制 的 资 产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46 应 付 债 券 (1) 应 付 债 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不 包 括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3)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转 股 条 件 转 股 时 间 说 明 (4)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说 明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基 本 情 况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表 113
发 行 在 外 的 金 融 工 具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划 分 为 金 融 负 债 的 依 据 说 明 其 他 说 明 47 长 期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长 期 应 付 款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 48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变 动 情 况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划 资 产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 净 资 产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内 容 及 与 之 相 关 风 险 对 公 司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时 间 和 不 确 定 性 的 影 响 说 明 :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重 大 精 算 假 设 及 敏 感 性 分 析 结 果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49 专 项 应 付 款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114
50 预 计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重 要 预 计 负 债 的 相 关 重 要 假 设 估 计 说 明 : 51 递 延 收 益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政 府 补 助 2,962,860.20 178,571.42 与 资 产 相 关 政 府 补 2,784,288.78 助 合 计 2,962,860.20 178,571.42 2,784,288.78 --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酶 法 明 胶 863 项 820,000.00 82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18000 吨 / 日 生 产 废 水 减 排 回 用 项 目 2,142,860.20 178,571.42 1,964,288.78 与 资 产 相 关 合 计 2,962,860.20 178,571.42 2,784,288.78 -- 其 他 说 明 : 52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53 股 本 期 初 余 额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期 末 余 额 股 份 总 数 472,113,600.00 146,842,876.00 146,842,876.00 618,956,476.00 其 他 说 明 : 115
54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1)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基 本 情 况 (2) 期 末 发 行 在 外 的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变 动 情 况 表 发 行 在 外 的 金 融 工 具 期 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数 量 账 面 价 值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以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55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374,193,118.83 853,010,281.12 1,227,203,399.95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1,858,334.13 11,858,334.13 合 计 386,051,452.96 853,010,281.12 1,239,061,734.08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6 库 存 股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本 期 发 生 额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减 : 前 期 计 入 减 : 所 得 税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费 用 当 期 转 入 损 益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税 后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期 末 余 额 二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7,759,395.00-7,074,000. 00-5,071,500. 13,212,000.00 00-7,759,395. 00-7,455,105. 00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7,759,395.00-7,074,000. 00-5,071,500. 13,212,000.00 00-7,759,395. 00-7,455,105. 00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7,759,395.00-7,074,000. 00-5,071,500. 13,212,000.00 00-7,759,395. 00-7,455,105. 00 116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对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转 为 被 套 期 项 目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调 整 : 58 专 项 储 备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28,016,004.53 28,016,004.53 合 计 28,016,004.53 28,016,004.53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60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55,048,948.44-95,222,785.48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55,048,948.44-95,222,785.48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1,909,762.64-159,115,937.42 其 他 -710,225.54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243,139,185.80-255,048,948.44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元 6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55,705,334.02 105,959,944.86 148,875,091.62 153,284,255.53 其 他 业 务 1,004,517.17 647,582.60 992,781.44 622,087.25 117
合 计 156,709,851.19 106,607,527.46 149,867,873.06 153,906,342.78 6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税 1,955.04 951.3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570,252.27 699,068.45 教 育 费 附 加 419,787.71 499,334.63 防 洪 费 17,448.13 16,459.73 价 格 调 节 基 金 -45,010.74 81,640.91 水 利 行 政 事 业 性 收 费 8,864.52 合 计 973,296.93 1,297,455.07 其 他 说 明 : 6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2,342,967.61 855,455.81 业 务 招 待 费 300,239.57 421,518.68 运 输 装 卸 费 3,006,591.52 3,137,152.80 销 售 服 务 费 2,465,146.57 2,865,391.31 产 品 展 销 费 786,066.05 176,855.10 差 旅 费 316,702.38 225,378.01 其 他 297,054.44 441,106.64 折 旧 摊 销 费 118,141.31 租 赁 费 314,305.53 合 计 9,947,214.98 8,122,858.35 其 他 说 明 : 6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11,258,273.21 8,235,107.20 机 物 料 消 耗 66,039.20 84,364.01 118
办 公 费 591,075.66 507,673.53 汽 车 费 用 563,672.46 711,802.40 折 旧 3,792,602.34 3,366,598.76 会 议 费 15,916.00 9,300.0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242,743.56 718,900.63 税 费 2,540,915.15 2,471,799.83 审 计 签 证 费 711,670.44 691,784.90 咨 询 服 务 费 3,253.50 19,545.64 业 务 招 待 费 305,894.98 412,045.87 劳 务 费 97,500.00 119,600.00 搬 迁 费 用 2,095,119.72 水 电 费 486,572.34 324,505.26 差 旅 费 436,677.61 370,232.95 研 发 费 用 193,387.92 证 券 事 务 费 52,107.00 303,998.26 物 业 费 721,519.99 11,389.40 辞 退 福 利 1,977,001.96 473,804.65 财 产 保 险 费 8,183.63 51,005.88 其 他 61,375.36 445,119.16 委 托 管 理 费 200,000.00 200,000.00 重 组 911,936.15 诉 讼 435,419.14 合 计 26,480,349.68 21,817,085.97 其 他 说 明 : 6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7,369,207.89 13,787,932.13 减 : 利 息 收 入 3,320,156.02 3,347,153.97 手 续 费 27,478.57 27,488.89 其 他 -24,164.01 356,292.32 合 计 4,052,366.43 10,824,559.37 其 他 说 明 : 119
6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说 明 : 6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产 生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的 来 源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说 明 : 68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192,766.69-1,056,934.62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108,446.2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143,100.00 935,245.00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0,943,364.01 理 财 产 品 收 益 419,803.92 合 计 10,205,054.98-121,689.62 其 他 说 明 : 69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12,884.36 240,214.28 12,884.36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2,884.36 240,214.28 12,884.36 政 府 补 助 636,953.06 738,571.42 636,953.06 其 他 64,210.17 7,186.00 64,210.17 合 计 714,047.59 985,971.70 714,047.59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补 助 项 目 发 放 主 体 发 放 原 因 性 质 类 型 补 贴 是 否 影 响 当 年 盈 亏 是 否 特 殊 补 贴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120
18000 吨 / 日 生 产 废 水 减 排 项 目 西 宁 市 财 政 局 补 助 因 研 究 开 发 技 术 更 新 及 改 造 等 获 得 的 补 助 是 否 178,571.42 178,571.42 与 资 产 相 关 因 研 究 开 发 政 府 环 保 补 助 青 海 环 境 监 察 总 队 补 助 技 术 更 新 及 改 造 等 获 得 是 否 50,000.00 36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补 助 社 保 补 助 政 府 研 发 补 助 柳 州 市 财 政 局 柳 州 市 人 补 助 力 资 源 和 社 其 他 是 否 408,381.64 与 收 益 相 关 会 保 障 局 20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 -- -- -- -- 636,953.06 738,571.42 -- 其 他 说 明 : 70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9,546.64 1,201,465.47-9,546.64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9,546.64 1,201,465.47-9,546.64 罚 没 支 出 512,355.52 其 他 78,199.56 46,463.12-78,199.56 存 货 报 废 26,575.91 64,984.78-26,575.91 合 计 114,322.11 1,825,268.89-114,322.11 其 他 说 明 : 71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8,229,438.40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653,358.89 合 计 8,229,438.40 653,358.89 121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19,453,876.17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4,863,469.04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1,888,387.70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35,775.00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814,826.95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6,104,959.01 所 得 税 费 用 8,229,438.40 其 他 说 明 72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详 见 附 注 73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银 行 利 息 收 入 130,866.51 232,569.37 补 贴 收 入 458,381.64 560,000.00 其 他 收 入 2,808,874.01 1,536,831.03 合 计 3,398,122.16 2,329,400.40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办 公 费 618,395.18 455,050.20 差 旅 费 985,829.20 692,883.46 业 务 招 待 费 618,922.39 831,431.83 保 险 费 165,595.69 107,751.97 122
评 估 及 审 计 费 710,623.00 563,364.99 交 通 费 及 汽 车 费 用 567,648.38 705,946.90 销 售 服 务 费 2,113,480.32 3,486,991.30 运 杂 费 3,152,706.93 3,514,956.01 宣 传 展 览 费 1,327,663.29 148,300.00 水 电 蒸 汽 费 184,017.03 125,334.49 邮 电 通 讯 费 143,392.31 76,732.18 会 务 费 474,487.80 111,342.00 技 术 服 务 费 1,613,100.00 100,120.00 网 络 及 证 券 时 报 费 399,262.64 200,000.00 绿 化 费 及 认 证 费 5,400.00 49,215.70 其 他 费 用 2,350,559.46 881,162.78 劳 务 费 97,500.00 199,886.00 房 租 费 9,296,259.50 29,000.00 罚 款 512,355.62 赔 偿 金 541,484.45 质 保 金 50,000.00 咨 询 费 30,000.00 托 管 费 200,000.00 200,000.00 诉 讼 214,708.00 重 组 费 用 7,396,412.84 合 计 32,635,963.96 13,613,309.88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到 理 财 产 品 本 金 61,800,000.00 合 并 子 公 司 购 买 日 货 币 资 金 41,590,464.85 合 计 103,390,464.85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3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5)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总 公 司 收 到 权 益 性 投 资 退 款 16,911.37 收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借 款 2,000,000.00 合 计 2,016,911.37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支 付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借 款 4,065,084.44 支 付 股 权 收 购 款 1,000,000.00 支 付 企 业 注 销 退 小 股 东 投 资 款 2,000,000.00 股 份 发 行 登 记 费 146,842.88 合 计 2,146,842.88 5,065,084.4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74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 -- 净 利 润 11,224,437.77-47,714,774.1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17,225,997.56 20,410,468.76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455,900.05 721,615.0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699,95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7,502.46 958,788.84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462.35 124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182,153.42 14,089,463.95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0,205,054.98 121,689.6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711,393.39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789,538.09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7,288,534.82 20,433,202.2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3,451,819.06-9,222,164.30-62,960,303.04 5,266,334.2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7,695,620.61 6,478,430.06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 --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164,397,809.97 135,484,135.80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131,860,304.94 219,815,786.59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2,537,505.03-84,331,650.79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本 期 发 生 的 企 业 合 并 于 本 期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0.00 其 中 : -- 减 : 购 买 日 子 公 司 持 有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41,590,464.85 其 中 : -- 其 中 : -- 取 得 子 公 司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41,590,464.85 其 他 说 明 :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金 额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中 : -- 其 他 说 明 : 125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164,397,809.97 131,860,304.94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140,263.11 8,761.43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164,257,546.86 131,851,543.51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64,397,809.97 131,860,304.94 其 他 说 明 : 75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注 释 说 明 对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其 他 项 目 名 称 及 调 整 金 额 等 事 项 : 76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西 宁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了 (2016) 青 01 货 币 资 金 2,516,690.01 民 初 151 号 民 事 裁 定 书, 冻 结 金 箭 明 胶 银 行 账 户 内 存 款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以 厂 房 桂 房 权 证 鹿 证 字 0026513 号 0026514 号 0026515 号 0026516 号 0026520 号 和 0026521 号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柳 国 用 (2012) 第 111707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5.10.26-2016.10.25, 借 款 年 利 率 4.83%; 固 定 资 产 172,876,996.11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青 生 国 用 (2008) 第 89 号 97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2012 台 机 器 设 备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600 万 元 共 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5.4.16-2018.3.15, 借 款 年 利 率 6.0375%;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西 经 开 国 用 126
(2004) 字 第 006 号 房 屋 所 有 权 宁 房 权 证 ( 公 ) 字 第 62004035366(1-1) 号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贷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4.2.19.-2017.2.18, 借 款 年 利 率 6.00%;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青 生 国 用 (2008) 第 86 号 厂 房 宁 房 权 证 ( 公 ) 字 第 42008040786(2-1)( 2-2) 号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5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本 期 归 还 500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2015.6.2-2017.6.1, 借 款 年 利 率 6.05%; (5)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78 台 机 器 设 备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5.11.4-2016.11.3, 借 款 年 利 率 4.785%; (6)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以 厂 房 宁 房 权 证 ( 公 ) 字 第 400130 号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6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上 期 归 还 200 万 元 ), 借 款 期 限 2014.10.22-2016.10.21, 借 款 年 利 率 6.765%; (7)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厂 房 证 号 为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2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3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4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5 号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证 号 为 化 国 用 (2011) 第 0000438 号 化 国 用 (2011) 第 0000437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茂 名 分 行 取 得 贷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01 月 19 日 -2017 年 01 月 18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4.785%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以 厂 房 桂 房 权 证 鹿 证 字 无 形 资 产 16,774,101.76 0026513 号 0026514 号 0026515 号 0026516 号 0026520 号 和 0026521 号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柳 国 用 (2012) 第 111707 127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2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5.10.26-2016.10.25, 借 款 年 利 率 4.83%;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青 生 国 用 (2008) 第 89 号 97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与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2012 台 机 器 设 备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600 万 元 共 同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5.4.16-2018.3.15, 借 款 年 利 率 6.89%;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西 经 开 国 用 (2004) 字 第 006 号 房 屋 所 有 权 宁 房 权 证 ( 公 ) 字 第 62004035366(1-1) 号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市 五 四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4.2.19. 2017.2.18., 借 款 年 利 率 6.00%;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青 生 国 用 (2008) 第 86 号 厂 房 宁 房 权 证 ( 公 ) 字 第 42008040786(2-1)( 2-2) 号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5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 本 期 归 还 5,000,000.00 元 ), 借 款 期 限 2015.6.2-2017.6.1, 借 款 年 利 率 6.05%; (5)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以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青 生 国 用 (2008) 第 96 号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西 宁 城 东 支 行 取 得 贷 款 4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4.10.22-2016.10.21, 借 款 年 利 率 6.765%; (6)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厂 房 证 号 为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2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3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4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化 市 西 房 地 字 第 09695 号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证 号 为 化 国 用 (2011) 第 0000438 号 化 国 用 (2011) 第 0000437 号 的 土 地 使 128
用 权 为 本 公 司 向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茂 名 分 行 取 得 贷 款 1000 万 元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借 款 期 限 2016 年 01 月 19 日 -2017 年 01 月 18 日, 借 款 年 利 率 4.785% 合 计 192,167,787.88 -- 其 他 说 明 : 77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其 他 说 明 : 项 目 期 末 外 币 余 额 折 算 汇 率 期 末 折 算 人 民 币 余 额 (2)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说 明, 包 括 对 于 重 要 的 境 外 经 营 实 体, 应 披 露 其 境 外 主 要 经 营 地 记 账 本 位 币 及 选 择 依 据, 记 账 本 位 币 发 生 变 化 的 还 应 披 露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78 套 期 按 照 套 期 类 别 披 露 套 期 项 目 及 相 关 套 期 工 具 被 套 期 风 险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信 息 : 79 其 他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本 期 发 生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购 买 方 名 称 股 权 取 得 时 点 股 权 取 得 成 本 股 权 取 得 比 例 股 权 取 得 方 式 购 买 日 购 买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收 入 购 买 日 至 期 末 被 购 买 方 的 净 利 润 神 州 易 桥 ( 北 2016 年 03 月 京 ) 财 税 科 技 25 日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 0.00 发 行 股 份 购 100.00% 买 资 产 2016 年 03 月 控 制 权 取 得 25 日 日 51,064,484.7 1 30,580,678.4 6 其 他 说 明 :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青 海 明 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彭 聪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6]577 号 ), 截 止 2016 年 3 月 25 日, 已 完 成 标 的 资 产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过 户 手 续 及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并 换 发 新 的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已 持 有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100% 股 权,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已 成 为 公 司 的 129
全 资 子 公 司 (2) 合 并 成 本 及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1,000,000,000.00 合 并 成 本 合 计 1,000,000,000.00 减 :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103,097,915.19 商 誉 /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金 额 896,902,084.81 合 并 成 本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或 有 对 价 及 其 变 动 的 说 明 : 根 据 中 企 华 评 估 出 具 的 中 企 华 评 报 字 (2015) 第 4133 号 评 估 报 告, 中 企 华 评 估 对 购 买 资 产 易 桥 财 税 科 技 100% 股 权 采 用 了 收 益 法 评 估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评 估 后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100,391.26 万 元, 根 据 交 易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资 产 作 价 为 100,000.00 万 元 大 额 商 誉 形 成 的 主 要 原 因 : 被 购 买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对 其 估 值 按 收 益 法 评 估 的 价 值 较 高, 远 超 过 其 合 并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此 合 并 中 形 成 了 较 高 的 商 誉 其 他 说 明 : (3)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购 买 日 公 允 价 值 购 买 日 账 面 价 值 货 币 资 金 41,590,464.85 41,590,464.85 应 收 款 项 25,143,413.42 25,143,413.42 存 货 210,388.47 210,388.47 固 定 资 产 2,935,320.57 2,935,320.57 无 形 资 产 12,047,684.38 3,501,271.66 开 发 支 出 2,720,513.20 2,720,513.20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61,800,000.00 61,800,000.00 应 付 款 项 36,311,371.65 36,311,371.65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281,961.91 净 资 产 108,854,451.33 101,590,000.52 减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5,756,536.14 5,634,460.69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103,097,915.19 95,955,539.83 130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中 企 华 评 估 机 构 出 具 的 评 估 报 告 的 评 估 值 为 基 础 计 算 确 定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或 有 负 债 : 其 他 说 明 : (4)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且 在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是 否 (5) 购 买 日 或 合 并 当 期 期 末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合 并 对 价 或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相 关 说 明 (6) 其 他 说 明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本 期 发 生 的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被 合 并 方 名 称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权 益 比 例 构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依 据 合 并 日 合 并 日 的 确 定 依 据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收 入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收 入 比 较 期 间 被 合 并 方 的 净 利 润 其 他 说 明 : (2) 合 并 成 本 或 有 对 价 及 其 变 动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合 并 成 本 (3)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合 并 日 上 期 期 末 企 业 合 并 中 承 担 的 被 合 并 方 的 或 有 负 债 : 其 他 说 明 : 131
3 反 向 购 买 交 易 基 本 信 息 交 易 构 成 反 向 购 买 的 依 据 上 市 公 司 保 留 的 资 产 负 债 是 否 构 成 业 务 及 其 依 据 合 并 成 本 的 确 定 按 照 权 益 性 交 易 处 理 时 调 整 权 益 的 金 额 及 其 计 算 : 4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5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6 其 他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西 宁 市 西 宁 市 工 业 100.00% 西 宁 市 西 宁 市 工 业 100.00% 西 宁 市 西 宁 市 工 业 100.00% 柳 州 市 柳 州 市 工 业 100.00% 西 宁 市 西 宁 市 投 资 管 理 51.00% 化 州 市 化 州 市 工 业 67.03% 焦 作 市 焦 作 市 工 业 51.00%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32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北 京 市 企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10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在 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半 数 或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及 持 有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依 据 : 对 于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重 要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控 制 的 依 据 : 确 定 公 司 是 代 理 人 还 是 委 托 人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余 额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49.00% 3,024,399.81 8,130,891.07 32,783,932.14 32.97% -926,835.99 17,391,852.50 49.00% -2,892,165.63-2,713,590.06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期 初 余 额 资 产 合 流 动 负 计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32,699,6 90.80 37,200,0 00.00 69,899,6 90.80 2,993,70 6.82 2,993,70 6.82 46,469,2 89.51 75,486,0 00.00 121,955, 289.51 24,341,8 94.80 5,071,50 0.00 29,413,3 94.80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18,683,9 60,721,4 79,405,3 26,651,6 26,651,6 13,668,2 62,298,0 75,966,3 20,401,0 20,401,0 有 限 责 22.58 32.76 55.34 02.96 02.96 65.29 59.57 24.86 64.82 64.82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11,946,0 31,185,0 43,131,0 48,671,2 48,671,2 25,634,4 32,624,6 58,259,0 57,896,8 57,896,8 焦 作 金 77.64 18.09 95.73 74.33 74.33 06.36 70.16 76.52 76.28 76.28 133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子 公 司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6,172,244.51-9,042,255.49-24,840,733.5 6-4,872,908.39 39,774,291.6 1-2,707.32 责 任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5,416,118.88-2,811,507.66-2,811,507.66-1,822,998.92 5,419,145.17-2,928,697.48-2,928,697.48 437,600.18 5,759,572.63-5,902,378.84-5,902,378.84 878,395.99 32,889,398.1-3,817,515.95-3,817,515.95 514,244.18 0 其 他 说 明 : (4) 使 用 企 业 集 团 资 产 和 清 偿 企 业 集 团 债 务 的 重 大 限 制 (5) 向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提 供 的 财 务 支 持 或 其 他 支 持 其 他 说 明 :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1) 在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2) 交 易 对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影 响 其 他 说 明 3 在 合 营 安 排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1)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间 接 对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34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嘉 孚 化 学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兴 石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海 东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北 京 投 资 27.11% 权 益 法 吉 林 吉 林 工 业 20.00% 权 益 法 石 家 庄 石 家 庄 投 资 31.00% 权 益 法 柳 州 柳 州 投 资 42.00% 权 益 法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20%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或 者 持 有 20% 或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 (2) 重 要 合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其 他 说 明 (3) 重 要 联 营 企 业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北 京 九 彩 矿 吉 林 省 嘉 孚 河 北 兴 石 创 广 西 海 东 科 北 京 九 彩 矿 吉 林 省 嘉 孚 河 北 兴 石 创 广 西 海 东 科 业 投 资 有 限 化 学 工 业 股 业 投 资 有 限 技 创 业 投 资 业 投 资 有 限 化 学 工 业 股 业 投 资 有 限 技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50,740,887.1 9 23,991,111.2 6 26,634,742.7 9 35,342,021.1 8 50,741,416.4 1 24,440,774.5 1 21,890,660.7 4 33,214,303.7 7 非 流 动 资 产 11,039,192.6 8 80,749,708.5 5 75,136,819.2 1 13,124,948.0 0 11,039,192.6 8 82,625,054.1 9 85,136,819.2 1 15,124,948.0 0 资 产 合 计 61,780,079.8 7 104,740,819. 81 101,771,562. 00 48,466,969.1 8 61,780,609.0 9 107,065,828. 70 107,027,479. 95 48,339,251.7 7 流 动 负 债 19,413,534.4 7 50,347,801.9 8-705.26 492,506.49 19,413,534.4 7 47,037,545.9 5 5,055,531.86 356,053.00 负 债 合 计 19,413,534.4 7 50,347,801.9 8-705.26 492,506.49 19,413,534.4 7 47,037,545.9 5 5,055,531.86 356,053.00 归 属 于 母 公 42,366,545.4 54,393,017.8 101,772,267. 47,974,462.6 42,367,074.6 60,028,282.7 101,971,948. 47,983,198.7 司 股 东 权 益 0 3 26 9 2 5 09 7 按 持 股 比 例 11,485,570.4 10,878,603.5 31,549,402.8 20,149,274.3 11,485,713.9 12,005,656.5 31,611,303.9 20,152,943.4 135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6 7 2 3 3 5 1 8 -- 其 他 27,725,913.3 5 27,725,913.3 5 对 联 营 企 业 权 益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39,211,483.8 1 10,878,603.5 7 31,549,402.8 2 20,149,274.3 3 39,211,627.2 8 12,005,656.5 5 31,611,303.9 1 20,152,943.4 8 营 业 收 入 305,000.00 2,857,173.34 净 利 润 -529.22-5,635,264.92-199,680.92-8,736.08-406,127.28-6,124,332.75 896,880.77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29.22-5,635,264.92-199,680.92-8,736.08-406,127.28-6,124,332.75 896,880.77 其 他 说 明 (4) 不 重 要 的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的 汇 总 财 务 信 息 期 末 余 额 / 本 期 发 生 额 期 初 余 额 / 上 期 发 生 额 合 营 企 业 : -- --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 -- 联 营 企 业 : -- -- 下 列 各 项 按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的 合 计 数 -- -- 其 他 说 明 (5)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向 本 公 司 转 移 资 金 的 能 力 存 在 重 大 限 制 的 说 明 (6)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发 生 的 超 额 亏 损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累 积 未 确 认 前 期 累 计 认 的 损 失 本 期 未 确 认 的 损 失 ( 或 本 期 分 享 的 净 利 润 ) 本 期 末 累 积 未 确 认 的 损 失 其 他 说 明 (7) 与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未 确 认 承 诺 (8) 与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或 有 负 债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共 同 经 营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享 有 的 份 额 直 接 间 接 136
在 共 同 经 营 中 的 持 股 比 例 或 享 有 的 份 额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共 同 经 营 为 单 独 主 体 的, 分 类 为 共 同 经 营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5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相 关 说 明 : 6 其 他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股 权 投 资 借 款 应 收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等, 各 项 金 融 工 具 的 详 细 情 况 说 明 见 本 附 注 相 关 项 目 与 这 些 金 融 工 具 有 关 的 风 险, 以 及 本 公 司 为 降 低 这 些 风 险 所 采 取 的 风 险 管 理 政 策 如 下 所 述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这 些 风 险 敞 口 进 行 管 理 和 监 控 以 确 保 将 上 述 风 险 控 制 在 限 定 的 范 围 之 内 本 公 司 从 事 风 险 管 理 的 目 标 是 在 风 险 和 收 益 之 间 取 得 适 当 的 平 衡, 将 风 险 对 本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负 面 影 响 降 低 到 最 低 水 平, 使 股 东 及 其 其 他 权 益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最 大 化 基 于 该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的 基 本 策 略 是 确 定 和 分 析 本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各 种 风 险, 建 立 适 当 的 风 险 承 受 底 线 和 进 行 风 险 管 理, 并 及 时 可 靠 地 对 各 种 风 险 进 行 监 督, 将 风 险 控 制 在 限 定 的 范 围 之 内 1 信 用 风 险 报 告 期 末, 可 能 引 起 本 公 司 财 务 损 失 的 最 大 信 用 风 险 敞 口 主 要 来 自 于 合 同 另 一 方 未 能 履 行 义 务 而 导 致 本 公 司 金 融 资 产 产 生 的 损 失 为 降 低 信 用 风 险, 本 公 司 专 人 负 责 确 定 信 用 额 度 进 行 信 用 审 批, 并 执 行 其 他 监 控 程 序 以 确 保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 回 收 过 期 债 权 本 公 司 于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审 核 每 一 单 项 应 收 款 的 回 收 情 况, 以 确 保 就 无 法 回 收 的 款 项 计 提 充 分 的 坏 账 准 备 因 此,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本 公 司 所 承 担 的 信 用 风 险 已 经 大 为 降 低 本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金 存 放 在 信 用 评 级 较 高 的 银 行, 故 流 动 资 金 的 信 用 风 险 较 低 2 流 动 风 险 本 公 司 保 持 管 理 层 认 为 充 分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并 对 其 进 行 监 控, 以 满 足 本 公 司 经 营 需 要, 并 降 低 现 金 流 量 波 动 的 影 响 本 公 司 管 理 层 对 银 行 借 款 的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控 并 确 保 遵 守 借 款 协 议 3 利 率 风 险 本 公 司 因 利 率 变 动 引 起 金 融 工 具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的 风 险 主 要 与 银 行 借 款 利 率 有 关 市 场 利 率 变 化 影 响 公 司 金 融 工 具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利 息 支 出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的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期 末 公 允 价 值 项 目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计 一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 -- -- 二 非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 -- -- -- 137
量 2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一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市 价 的 确 定 依 据 3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二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采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和 重 要 参 数 的 定 性 及 定 量 信 息 4 持 续 和 非 持 续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采 用 的 估 值 技 术 和 重 要 参 数 的 定 性 及 定 量 信 息 5 持 续 的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期 初 与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间 的 调 节 信 息 及 不 可 观 察 参 数 敏 感 性 分 析 6 持 续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项 目, 本 期 内 发 生 各 层 级 之 间 转 换 的, 转 换 的 原 因 及 确 定 转 换 时 点 的 政 策 7 本 期 内 发 生 的 估 值 技 术 变 更 及 变 更 原 因 8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情 况 9 其 他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天 津 泰 达 科 技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对 外 投 资 1,089,264,822.00 9.60% 9.60%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其 他 说 明 :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名 称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吉 林 省 嘉 孚 化 学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北 兴 石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联 营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联 营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联 营 公 司 138
西 安 天 拓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海 东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联 营 公 司 本 公 司 之 联 营 公 司 其 他 说 明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滨 海 浙 商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滨 海 浙 商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东 泰 世 纪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市 新 中 国 现 代 文 化 用 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青 海 省 国 有 资 产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天 泰 富 邦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滨 海 浙 商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泰 时 装 ( 天 津 ) 有 限 公 司 百 达 永 信 ( 北 京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泰 达 新 源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企 业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与 本 公 司 为 同 一 法 定 代 表 人 与 本 公 司 为 同 一 法 定 代 表 人 与 本 公 司 为 同 一 法 定 代 表 人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股 东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股 东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直 接 控 制 的 企 业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的 子 公 司 其 他 说 明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获 批 的 交 易 额 度 是 否 超 过 交 易 额 度 上 期 发 生 额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表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售 电 567,157.9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说 明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本 公 司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情 况 表 : 委 托 方 / 出 包 方 名 受 托 方 / 承 包 方 名 受 托 / 承 包 资 产 类 受 托 / 承 包 起 始 日 受 托 / 承 包 终 止 日 托 管 收 益 / 承 包 收 本 期 确 认 的 托 管 139
称 称 型 益 定 价 依 据 收 益 / 承 包 收 益 关 联 托 管 / 承 包 情 况 说 明 本 公 司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表 : 委 托 方 / 出 包 方 名 受 托 方 / 承 包 方 名 委 托 / 出 包 资 产 类 托 管 费 / 出 包 费 定 本 期 确 认 的 托 管 委 托 / 出 包 起 始 日 委 托 / 出 包 终 止 日 称 称 型 价 依 据 费 / 出 包 费 关 联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说 明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出 租 方 : 承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收 入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租 方 : 出 租 方 名 称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本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上 期 确 认 的 租 赁 费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说 明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拆 入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30,341,157.93 2015 年 01 月 01 日 利 率 7.224% 拆 出 140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7)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8)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1) 应 收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其 他 应 收 款 关 联 方 西 安 天 拓 保 健 品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 应 付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百 洋 水 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089.00 15,535.80 其 他 应 付 款 河 南 焦 作 金 箭 实 业 总 公 司 30,341,157.93 31,064,096.33 7 关 联 方 承 诺 8 其 他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141
3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4 股 份 支 付 的 修 改 终 止 情 况 5 其 他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承 诺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2 或 有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2) 公 司 没 有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也 应 予 以 说 明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3 其 他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重 要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项 目 内 容 对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数 无 法 估 计 影 响 数 的 原 因 2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 销 售 退 回 4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1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配 套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99,999,992.37 元 已 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 到 位, 扣 除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财 务 顾 问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6,000,000.00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993,999,992.37 元, 扣 除 本 次 其 他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749,074.77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993,250,917.60 元 142
2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146,842,877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发 行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765,799,353 3 焦 作 市 解 放 区 法 院 出 具 了 (2016) 豫 0802 民 初 1354 号 民 事 裁 定 书, 查 封 了 金 箭 明 胶 价 值 3050 万 元 ( 账 面 值 3091 万 元 ) 的 厂 房 构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1) 追 溯 重 述 法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内 容 处 理 程 序 受 影 响 的 各 个 比 较 期 间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累 积 影 响 数 (2) 未 来 适 用 法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内 容 批 准 程 序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的 原 因 2 债 务 重 组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债 务 重 组 事 项 3 资 产 置 换 (1)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事 项 (2) 其 他 资 产 置 换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其 他 资 产 置 换 事 项 4 年 金 计 划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年 金 计 划 事 项 5 终 止 经 营 项 目 收 入 费 用 利 润 总 额 所 得 税 费 用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终 止 经 营 利 润 其 他 说 明 143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终 止 经 营 事 项 6 分 部 信 息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2)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项 目 分 部 间 抵 销 合 计 (3) 公 司 无 报 告 分 部 的, 或 者 不 能 披 露 各 报 告 分 部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负 债 总 额 的, 应 说 明 原 因 本 公 司 无 报 告 分 部, 故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说 明 的 分 部 信 息 (4) 其 他 说 明 7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决 策 有 影 响 的 重 要 交 易 和 事 项 8 其 他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144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说 明 :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类 别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例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账 面 价 值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8,114,29 4.07 3.55% 8,114,29 4.07 100.00% 8,114,2 94.07 3.49% 8,114,294.07 100.00%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219,250, 542.37 95.80% 48,536,7 93.17 22.14% 170,713,7 222,671 49.20,971.42 95.86% 48,536,79 3.17 21.80% 174,135,17 8.25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501,23 2.54 0.65% 1,501,23 2.54 100.00% 1,501,2 32.54 0.65% 1,501,232.54 100.00% 合 计 228,866, 100.00% 58,152,3 25.41% 170,713,7 232,287 100.00% 58,152,31 25.03% 174,135,17 145
068.98 19.78 49.20,498.03 9.78 8.25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其 他 应 收 款 ( 按 单 位 )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计 提 理 由 1 8,114,294.07 8,114,294.07 100.00%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风 险 合 计 8,114,294.07 8,114,294.07 -- --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小 计 83,352,818.57 5,672,238.87 5.00% 1 至 2 年 28,037,358.75 202,107.77 10.00% 2 至 3 年 754,248.72 220,000.00 20.00% 3 年 以 上 107,106,116.33 42,442,446.53 40.00% 合 计 219,250,542.37 48,536,793.17 22.14%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单 位 名 称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收 回 方 式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项 目 核 销 金 额 其 中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情 况 : 146
单 位 名 称 其 他 应 收 款 性 质 核 销 金 额 核 销 原 因 履 行 的 核 销 程 序 款 项 是 否 由 关 联 交 易 产 生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说 明 :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往 来 款 218,379,806.22 221,520,764.19 股 利 款 8,114,294.07 8,114,294.07 货 款 1,370,131.75 1,370,131.75 蒸 汽 电 费 956,657.50 956,657.50 暂 估 税 金 290,943.40 借 款 45,179.44 34,707.12 合 计 228,866,068.98 232,287,498.03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1 往 来 款 99,777,661.37 1 年 以 内,1-2 年, 3 年 以 上 2 往 来 款 55,936,592.10 1 年 以 内,2-3 年, 3 年 以 上 43.60% 24,416,063.10 24.44% 17,678,362.22 3 往 来 款 40,091,952.01 1 年 以 内,1-2 年 17.52% 2,502,002.54 4 往 来 款 8,658,413.25 1 年 以 内 3.78% 774,421.38 5 股 利 款 8,114,294.07 3 年 以 上 3.55% 8,114,294.07 合 计 -- 212,578,912.80 -- 92.88% 53,485,143.31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位 名 称 政 府 补 助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账 龄 预 计 收 取 的 时 间 金 额 及 依 据 147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其 他 说 明 :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609,495,386.54 12,108,550.54 1,597,386,836.00 609,495,386.54 12,108,550.54 597,386,836.00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101,788,764.53 101,788,764.53 102,981,531.22 102,981,531.22 合 计 1,711,284,151.07 12,108,550.54 1,699,175,600.53 712,476,917.76 12,108,550.54 700,368,367.22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本 期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青 海 明 杏 生 物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诺 胶 囊 有 限 公 司 青 海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河 南 省 焦 作 金 箭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青 海 宁 达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柳 州 市 宏 升 胶 原 蛋 白 肠 衣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明 洋 明 胶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神 州 易 桥 ( 北 京 ) 财 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108,550.54 12,108,550.54 12,108,550.54 98,919,136.00 98,919,136.00 172,738,800.00 172,738,800.00 16,630,000.00 16,630,000.00 30,033,900.00 30,033,900.00 230,000,000.00 230,000,000.00 49,065,000.00 49,065,000.00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148
合 计 609,495,386.54 1,000,000,000.00 1,609,495,386.54 12,108,550.54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权 益 法 下 宣 告 发 放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其 他 综 合 其 他 权 益 计 提 减 值 追 加 投 资 减 少 投 资 确 认 的 投 现 金 股 利 收 益 调 整 变 动 准 备 资 损 益 或 利 润 一 合 营 企 业 二 联 营 企 业 其 他 减 值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期 末 余 额 北 京 九 彩 矿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9,211,62 7.28-143.47 39,211,48 3.81 吉 林 省 嘉 孚 化 学 工 12,005,65-1,127,05 10,878,60 业 股 份 有 6.55 2.98 3.57 限 公 司 河 北 兴 石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1,611,30 3.91-61,901.0 9 31,549,40 2.82 广 西 海 东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20,152,94 3.48-3,669.15 20,149,27 4.33 公 司 小 计 102,981,5 31.22-1,192,76 6.69 101,788,7 64.53 合 计 102,981,5 31.22-1,192,76 6.69 101,788,7 64.53 (3) 其 他 说 明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其 他 说 明 : 149
5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8,462,764.17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192,766.69-1,056,934.62 合 计 7,269,997.48-1,056,934.62 6 其 他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3,337.72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636,953.06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419,803.92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0,943,364.01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40,565.30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08,446.26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2,074,533.6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4,377,093.38 合 计 5,402,820.14 --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150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04% 0.0218 0.0218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57% 0.0119 0.0119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1)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2)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原 因 说 明, 对 已 经 境 外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数 据 进 行 差 异 调 节 的, 应 注 明 该 境 外 机 构 的 名 称 4 其 他 151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亲 笔 签 署 的 半 年 度 报 告 正 本 ; 二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会 计 报 表 ; 三 报 告 期 内 在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神 州 易 桥 信 息 服 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连 良 桂 2016 年 8 月 29 日 152